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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合作社管理制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盈利返还合作社成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经济组织,是区别于普通企业的经济组织。在盈余分配的决策和处理上,遵循的法律法规也不相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服务最优化为财务管理目标,立足本社社员、服务本社社员,通过合作社将拥有共同目标的农民组织起来,完成单个农户“干不了、干不好、干了不合算”的事情。盈余分配是处理成员与组织之间以及成员相互之间利益关系的核心,盈余分配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1)合作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量化给每个社员,计入社员个人账户。
(2)可分配盈余按社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其余部分按照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的比例分配给社员。
(3)每年的分配方案要经社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财务会计制度的特殊性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活动与普通企业一样,就是经济组织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其实质就是合作社与各有关方面发生的财务关系。与普通企业相比,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资金筹集、组织机构、盈余分配等方面具有特殊性,这就决定了其财务会计制度区别于普通企业的会计准则。例如:合作社是特殊的经济组织,对成员提供服务,对外开拓市场提高业务量。因此合作社与社员的交易价优惠于合作社对外的交易价格,这就要求合作社在会计账务处理上要分开进行核算,不能混为一谈,这样会导致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合作社法披露的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反映对内对外的销售情况,也会影响成员账户的记录。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内容
(一)筹资引起的财务活动
筹集资金活动是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的起点,是合作社的基础财务活动。合作社的主要筹资渠道是对外筹资和对内筹资。这些都表现为合作社资金的流入。在各种资金的筹集过程中,需要偿还到期贷款,支付借款利息和其他一些筹资费用,是筹资引起的资金流出。
(二)投资引起的财务活动
合作社进行了资金筹集活动,资金一旦到位,即可开始进行投资活动。合作社首先将资金投资于内部建设,用来建造生产场地,购买生产设备和原料等,这些都是合作社的对内投资。待合作社资金充裕拓展外部业务的时候,可以考虑进行对外投资。这些投资活动引起的资金活动是合作社重要的财务管理环节。目前,海南合作社由于其自身发展的特点和局限,大部分还没有对外的投资活动。不管是对内投资还是对外投资,都会引起合作社资金流出,而投资获得的收益同样会引起资金流入。
(三)利润分配引起的财务活动
合作社与企业一样,期末要进行会计利润的核算。利润分配是合作社与社员发生的另外一个重要的财务活动。按照《合作社法》的规定,合作社产生利润要向税务机关缴纳所得税,并且提取公积金,提取一定的比例向社员分配利润。提取公积金分配到社员各个账户,增加社员账户积累,提高社员投资的信心。这些是合作社产生利润后发生的资金流出。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
国家和各个地区的政府高度重视合作社财务管理,为了让合作社规范的发展,2007年国家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该法对合作社会计业务核算、财务会计制度等都做了明文规定。同年,国家专门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目前,全国已有16个省区市颁布并实施了与合作社相关的地方性行政法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有了明确的法律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有法可依,合作社正朝着健康和规范的方向发展起来。2013年8月,为了响应和执行党的“十”和2013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序发展,提升海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和国际旅游岛的影响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条例,海南省农业厅出台了《海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说明海南省相关政府部门重视合作社的管理和发展,海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现状分析
(一)屯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来源情况
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来源主要有两大部分:一部分是自有资金,主要包括社员缴纳的股金和留存盈余;另外一部分是外部资金,主要有各类金融机构的贷款和民间借贷以及政府扶持资金。内部筹资可以提高企业的资源配置效率,尤其是在我国信贷紧缩的大环境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如果能够从内部获得资金的话,将缓解其所面临的外部融资压力。
(二)屯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决策机构设置情况
合作社社务公开是最基本的民主管理制度。按照现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的内部治理结构中应当设有社员大会,作为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作为合作社的执行机构;监事会,作为合作社的监督机构。根据调查问卷情况整理出以下(表1)合作社财务决策机构的设置情况。
(三)屯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收益分配情况
根据《合作社法》的相关规定,合作社的利益分配方法有三种:一是按社员交易量(额)返还利润;二是按股金分红;三是成员享受股息。第一和第二种分红方式容易理解,第三种分红方式是指合作社在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对内投资新项目时,如果社员投资该项建设,那么这些建设资金就形成投资股。这些投资股不承担经营风险,不参与股金分红,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按高于银行利率支付利息给社员。合作社的收益分配区别于公司制企业的收益分配。通过对屯昌县100家合作社的调查发现,有小部分合作社没有建立收入分配制度,分与不分由理事长说了算。提取公积金的只占35%,大部分社员只是享受到购买生产原料、出售农产品等方面的优惠价格,合作社与社员实行内部优惠交易,社员很少参与剩余收益的分配。就算有分配,也只是象征性地拿出小部分收益按交易额进行分配。有些合作社的收益分配方案不经过社员大会批准,存在少数人决定多数人的收益分配现象。
(四)屯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海南农民专业合作社总的来讲是“起步较晚、发展较快、问题也较多”。目前,屯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处于初级阶段,合作社成员整体素质偏低,松散的财务运行模式导致合作社管理存在这样那样的漏洞。以下(表2)为屯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调查表,该表体现了合作社日常基本的财务管理工作执行是否到位。合作社各项管理制度尤其是财务管理制度并没有做到与时俱进,适应合作社快速发展的需要。而合作社的相关培训、监管和扶持等政府相关部门没有做到足的重视。
五、建议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 财务管理 问题及对策
一、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分散的农户通过股份合作等形式组织成立的从事专业生产的利益共同体。这一合作形式是在我国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的承包经营基础上发展而成的,是促进农业发展的一种重要经营形式,对于引导分散的农户进入市场、农业产业化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常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果蔬种植及销售、合作养殖、茶叶等农副产品生产销售、农机互助、农资专业合作社等。
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作为一种股份合作的经营共同体,财务的管理在规范合作社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规范的财务管理是确保合作社成员利益的基础和保障。首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是为了合作共赢,例如,农民成立茶叶专业合作社,可以通过合作社打造品牌,取得更好的销售收入,共同获取更高的利润。因此,明确合作社成员的利益分配关系以及财产关系,就需要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其次,合理规范的财务管理能够准确和及时地记录合作社的盈利情况,为合理分配利益提供依据。再次,国家在农村改革和新农村发展过程中给予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多种优惠政策,包括税收、信贷、保险等方面。制定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对各种扶持资金更加落到实处,便于监督和管理,为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财务组织机构不健全。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起步阶段,许多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机构本身尚未健全,尤其是财务组织机构不规范和不健全问题十分普遍。我国农村农民合作社一般规模不大,且以能人带动为主,合作社的成立大都是为了满足合作社成员追求经济利益的需求。因此,合作社目前的发展往往对市场比较关注,而对合作社本身的财务管理有所忽视。尤其是考虑到节省成本,目前诸多合作社没有专门设置财务管理机构,甚至有些农民合作社尚未形成规范的账簿,财务的核算和会计等业务也往往是由理事长或合作社核心成员来承担,财务管理不规范现象十分常见。
(2)内部控制制度有待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要求合作社应实行社务公开,要定期向合作社社员公布财务状况。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往往掌握财务管理权力,合作社资金的使用均由理事长或少数骨干成员决定,缺乏相应的监督和内部控制措施。其次,为了节省成本,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会计、出纳、保管等职务都由同一人兼任,在财务管理方面难以进行相互制约和内部控制。再次,由于近年来我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较大,一些合作社的成立仅仅是为了获得政府各种优惠政策,而并非以合作经营为目的来进行经营管理,因此合作社的管理制度不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更是十分缺乏。
(3)分配机制不完善。根据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当中的相关规定,合作社应该按交易量或交易额比例返还盈余,盈余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合作社可分配盈余的60%。按此比例返还以后的部分,以合作社成员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补助和捐赠财产平均量化到合作社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但在现实中,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的不完善使社员的利益分配难以保障。很多合作社在盈余分配时比较随意,由理事长或主要骨干制定分配规则,因此缺乏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往往会影响一般社员的积极性,阻碍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
(4)融资难度较大。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来源来看,目前主要的融资渠道包括:合作社成员入股、国家专项财政补助、银行贷款、发展基金和风险金、合作社盈余累积、社会捐赠的公益金等。尽管来源渠道开始多元化,但是主要的资金来源仍然是合作社成员的股金和国家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在合作社成立初期,成员入股金额一般较少,有的甚至是实物或劳动力折价,合作社实际能够使用的资金量较少。例如,茶叶合作社成员常常以劳动力作为入股资金,就会造成实际现金资本较少,需要进一步融资的现状。而且由于农业生产具有一定的周期,支出的成本往往在短时期内难以收回,因此前期有大量的投资需要,但现有资金量难以支撑,就会出现合作社大量的融资需求。但在现实中,由于缺乏一定的抵押和担保,大量的合作社在融资时面临着种种困难,难以获得有效资金。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改进对策
(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组织机构。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化的基础就是要建立健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财务管理人员。合作社应该进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财务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并且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法规比较熟悉。建立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不仅能够使财务人员做好合作社内部的会计核算,还能发挥一定的会计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解决合作社经营问题和财务问题,为合作社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2)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制度是管理的基础,是约束人们行为的准则,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提升合作社的财务管理水平。具体而言,应建立货币资金、经费开支审批、会计档案保管、内部控制、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此外,合作社应该按照《会计法》《会计工作基础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农民合作社的岗位责任制,实行钱、账、物的分管,完善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
(3)推动产品成本核算规范化。我国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以生产型的合作组织为主,例如种植、养殖等,其产品主要为农产品。对于这些合作社而言,规范产品成本核算具有重要意义。一般来说,农产品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本主要有土地成本(土地承包经营费用等)、资金成本(购买种苗、化肥农药、农业机械购买或租赁等)、人工成本(雇工费用等)、设备折旧等。合作社应该合理计算各类费用,规范成本的核算。
(4)建立盈余分配制度。合理的盈余分配制度可以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收益。合作社分配盈余主要包括:一是提取一定比例公积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或者弥补合作社亏损。二是在盈利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分配方式对合作社社员进行盈余返还。三是按照合作社成员的出资情况对其进行股金分红。合作社应该建立完善的盈余分配制度,把握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合作社成员大会制定盈余分配的具体方案,切实保证社员利益。
(5)加强金融支持。缺乏抵押和担保使贷款难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的一个普遍问题,一般现有的资金来源难以满足合作社发展实际需求。因此,政府可以为合作社提供一定的银行贷款担保服务,使合作社有更多机会获得专项资金和银行贷款,解决合作社发展初期融资难的问题。
四、结论
财务问题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问题,目前我国合作社发展尚未到成熟期,合作社财务管理中仍然存在很多管理不合理和不规范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逐步重视和完善财务管理工作,从财务管理机构、管理制度、成本核算、盈余分配、融资等多个方面有针对性地加以引导,提高合作社财务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铁岭县位于辽宁省北部,南依沈阳,东邻抚顺,面积2231平方公里,下辖15个乡镇(场),216个行政村,总人口3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5万人,耕地面积114万亩,是辽北地区典型的农业县。铁岭县资源丰富,物阜粮丰。全县地貌呈“五山一水四分田”,山水村田兼有,宜于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境内水源充足,辽河及其8条支流纵横交汇,建有16座大中小型水库。东部山区有广茂的森林,大量的林果产品,以及山野菜、中草药等资源。
一、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铁岭县广泛宣传,紧紧围绕“一牧一菜一榛一果”四大农业主导产业及草坪、林下参等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并以此为纽带,不断扩大土地流转规模,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带动了农产品流通,切实增加了农民收入。截至2014年5月末,铁岭县在工商局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224家,其中:玉米、水稻生产等种植类合作社674家,农机服务类专业合作社213家,养殖业合作社92家,蔬菜合作社77家,榛子合作社52家,花卉苗木合作社38家,寒富苹果合作社35家,中草药及林产品合作社28家,草坪合作社9家,其他类合作社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11家。现有合作社社员共2.1万户,带动农户3.9万户,社员人均纯收入达2万元。具有代表性的蔡牛张庄玉米(农机)、李千户小屯生猪生产、大甸子镇湾岭子寒富苹果、李千户镇马侍郎贡榛、双井子前成水稻种植和蔡牛镇兴民蔬菜等专业合作社,在推进“一乡一品”“一村一品”产业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示范带动作用。截至2013年年末,铁岭县市级以上示范社总数31家;张庄玉米合作社获“2012年度省级先进集体”和“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称号;2014年上报国家级示范社2家;白旗寨乡凡河源黑木耳种植专业合作社获得绿色食品标识;大甸子镇湾岭子寒富苹果、李千户镇马侍郎贡榛和镇西堡镇木厂西瓜等18家专业合作社获得无公害农产品标识;全县标准化畜牧小区达到298个,实现产值43.3亿元;保护地蔬菜开发面积达到39.7万亩,实现产值23亿元;榛林总面积达到39.8万亩,实现产值14.5亿元;寒富苹果生产面积达到6.1万亩,实现产值2亿元;草坪面积达到3.5万亩。
二、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
铁岭县以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事龙头企业为依托,以整村推进土地流转为试点,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为目标,全面推进土地流转工作,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县、乡(镇)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土地流转工作的管理、指导和服务。村级要设立联络员,上报本村土地流转情况。目前铁岭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达到46.6万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41%,其中,合作社流转面积19.8万多亩,种粮大户流转面积10.6万多亩,家庭农场流转面积0.5万多亩,农事企业流转面积1万多亩。其中流转规模较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蔡牛镇张庄玉米新品种推广合作社流转面积3.3万亩;双井子镇前成水稻合作社流转面积1.1万亩;新台子镇万鑫水稻合作社流转面积2万亩;蔡牛镇纪泰水稻全程机械化合作社0.72万亩;铁岭县瑞宇农机专业合作社流转面积0.315万亩;铁岭县宏达农业机戒化合作社流转面积0.65万亩。农事龙头企业流转土地的有:九三集团流转新台子八里庄村土地0.52万亩;丹铁种业流转土地0.3万亩;希强种业流转土地0.2万亩。实现整村流转的有:新台子镇西三家子村、八里庄村,蔡牛镇东二台子村、北地村、北长村,腰堡镇友谊村,大甸子镇房身央村、三家子村、英树沟村椴木冲村、大宝山村、李千户镇小屯村等,涉及流转面积4.4万多亩。
三、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2000年,铁岭县制定了铁岭县农村财务公开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财经审批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预决算管理制度、会计凭证管理制度等10项财务管理制度,并以展示板形式下发给各乡镇,接受群众监督。2001年,铁岭县在全市率先实行“村帐乡(镇)管”,在坚持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托乡镇经管站组建村级财务服务中心,2004年,实行“村会计委托制”,坚持“五不变”和“三不准”原则,在村级审批之后,增加乡(镇)监督环节,强化对村集体经济管理。2013年,铁岭县各乡镇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公室,加强对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并陆续录入微机,实行网络化管理。多年来,铁岭县经管局一直以乡镇为单位,对农民负担四项制度执行情况、村级财务、村级资产增值保值情况、征用农民集体土地补偿款及其他村级补助资金情况进行审计,检查是否存在增加农民负担,截留、挪用、克扣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等情况,同时加强对村干部任期及离任进行审计。
四、做好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
从2004年起,国家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2006年起增加农资综合补贴,几年来共向农民发放补贴资金6.85亿元,没有出现截留、挪用现象。从2009年起,铁岭县开始实施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到2013年共收农民保费2581万元,承保公司实际理赔款13501万元。从2010年起,铁岭县实行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共实施建设项目390个,争取上级财政奖补资金9368万元。
五、认真调处农村土地纠纷工作
2011年,铁岭县编委办批准成立铁岭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为基层政府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规范农村土地承包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稳定农村经济秩序,减轻了县委县政府及部门的调处压力,为纠纷当事人提供了申述和调解仲裁的平台,使农民群众多了一种法律救助选择,维护了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和繁荣。
根据省市各级的统一部署安排,**县人民政府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点--**县**柑桔专业合作社建设作为2009年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之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集中精力,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合作社基本情况
“**”柑桔主要销往哈尔滨、沈阳、乌鲁木齐等三大城市的210多个县、市、区和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加拿大等国际市场。目前在哈尔滨市、沈阳市、乌鲁木齐市有自己的加工厂房,流水作业线。近几年每年外销柑桔15000吨左右,成立9年来,已外销柑桔80000多吨,为桔农增收过亿元。
二、示范社建设工作情况:
(二)改善了办公条件。今年4月份,该合作社在柘溪镇开发区租用了160平方米房屋作为办公场地,重新制作和悬挂了《**县**柑桔专业合作社》、《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县**柑桔专业合作社》等牌子。花了5万元重新进行了装修布置,添置了办公桌椅、会议室圆桌,购置了电脑等办公设施,布置了综合办公室、财会室、理事长室、会议室等规范的办公室。合作社章程、各项制度、理事会名单、监事会名单、合作社社员名单、“**”牌柑桔生产网点、销售网点图等全部上了墙。同时,还对合作社历年来所获各级政府的奖牌进行了整理、陈列。
(三)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和完善了民主管理制度。重点完善了理事会、监事会等管理机构,调整了一名副理事长和监事长,使合作社机构班子工作能力更强、组织能力更强、为民服务的理念更强,更受社员群众的欢迎。
二是建立和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特别是建立、完善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分配制度,把盈余返还额提高到了可分配盈余总额的60%,尽可能让社员增加收入。
三是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制度,重点修正了《**柑桔种植技术规程》,建立了社员生产全过程安全记录,强化了产品质量追踪问责。
[关键词]合作社;文化管理;提升路径
[中图分类号]F276.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2095-3283(2013)01-00-02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全面实施,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在带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与农村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由于合作社总体尚处于发展初期,政府及合作社自身更多关注市场竞争力与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合作社文化对其绩效所产生的积极效应,进而影响到合作社的规范持续发展,因此,深入探讨合作社文化建设与提升路径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合作社文化的内涵
合作社文化(也称合作社组织文化)是指反映合作社本质规定性的、为合作社成员普遍认可的一整套思维模式、认知系统、行为规范等,一般集中体现为合作社的组织使命和目标、价值观、组织原则等。它是微观的管理文化和组织文化,是合作社建设的软要素。
合作社文化不仅构成了合作社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不断成功的动力,而且保证了合作社这种特殊组织在不确定性较大的环境中有效运作。实践证明,任何发展势头强劲的合作社都有着强有力的合作社文化,尤其是当合作社的外部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合作社在其长期形成的文化下均能适应环境而做出相应的改变。从组成内容上讲,合作社文化主要包括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三个方面。物质文化是合作社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主要包括合作经济组织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生产经营环境设计、包装与设计、办公设施、徽章旗帜等。制度文化是合作社文化的支柱,合作社之所以能够持续发展,是由于其制度建设的继承性和创新性。合作社制度建设凝聚着其成员的科研智慧,体现着高度的民主性。而精神文化是合作社文化的核心,其集中反映在“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合作社格言中,它是合作经济组织生存、发展的精神支柱和重要条件。
二、合作社文化建设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农民专业合作社文化建设主要受到外部环境、内部环境以及其本质特征的影响。
(一)外部环境
外部环境主要包括世界文化、传统文化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外部环境因素中最重要的因素,合作社的一切发展都受制于和依赖于这一因素。其通过影响合作社市场与客户稳定,影响合作社技术装备水平和工艺的先进程度,制约合作社发展动力与创新潜力,从而影响合作社的文化管理。国内经济文化环境中的制度要素与国际经济文化环境又通过生产力发展水平对合作社文化建设间接产生影响。总体来说,外部环境影响的是合作社物质文化方面。
(二)内部环境
内部环境主要包括领导者素质、合作社核心能力、社员素质与内部管理制度等因素。合作社文化作为合作社带头人的创业意识、经营思想、工作作风及管理风格,与其意志、胆量、魄力、品格等直接相关。他们既是合作社文化的倡导者和设计者,也是合作社文化实践的组织者和推动者。领导者素质一方面部分体现在合作社核心能力培养与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上,另一方面体现在其经营与驾驭市场能力上。而社员素质则根据合作社原则通过开展农民培训来获得提升。可见内部环境深刻地影响合作社的制度文化。
(三)本质特征
本质特征主要包括合作社追求目标、决策民主、开展农民培训与社员参与决策积极性等因素。这些因素体现了合作社文化的核心价值,是合作社生存、发展的精神支柱和重要条件。可以说,合作社于1844年的英国罗虚戴尔公平先锋社产生至今160多年不断发展壮大就得益于其深厚的思想基础和文化底蕴。
三、目前我国合作社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始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但其走上规范发展之路却是在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全面实施之后。因此就整体发展现状而言,合作社文化尚处于较低的层次,无论是农民自发形成的还是政府参与组建的各类合作社都更多关注其自身绩效,对合作社文化的战略意义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合作社文化建设也由此缺乏系统深入的引导,从而影响着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
(一)缺乏明确的文化理念和价值倡导
我国合作社蓬勃发展,其文化管理较为滞后。虽然按照法律规定合作社制定了系统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合作社社员的职责,但合作社组织的相对松散使其无法形成较为明确的文化理念和价值倡导,加之合作社带头人本身的文化素养有限也导致其疏于对于合作社社员的教育与培训。这样的合作社往往成立速度快,但当外部经济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时,由于缺乏合作社文化的支撑致使其活力不足,缺乏抵御风险能力,致使很快被市场所淘汰。
(二)主导型合作社文化缺失
我国合作社社员大多文化素质较低,且受各种文化因素的影响,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或相互补充或互相排斥,总体上难以形成合力,从而降低了合作社的整体凝聚力。同时具有积极主导作用的合作社文化如合作社原则等因市场经济的冲击无法真正从诸多文化中脱颖而出,所起到的作用往往流于表面形式。长期来看,主导型合作社文化的缺失必然影响合作社整体绩效,进而对合作社可持续发展产生制约作用。
(三)合作社文化带头人素质较低
合作社成立初期主要依靠合作社带头人个人能力处理合作社发展问题,其许多经营理念,多是在长期经营中逐渐积累形成的,缺少科学性和系统性。一般较少将合作社发展的成功经验上升为制度层面合作社文化。因此,日常管理中主观性、随意性较大,长此以往使成员产生对合作社带头人的个人崇拜,从而合作社文化无法对整个组织行为产生应有的规范和激励作用。另外,合作社带头人一般更关心市场变化情况,产品能否顺利出售等组织绩效问题,而对合作社战略发展方向、成员个体行为等重视不够,忽视合作社整体文化建设和组织的长远发展。
四、促进合作文化建设的对策建议
合作社战略目标的制定、文化特征的明确及核心理念的提出仅仅是其文化管理的起点,要使合作社文化发挥作用,让广大合作社成员广泛认同理解,并自觉贯彻落实到自身行动中,将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
(一)构建合作社文化核心价值体系
合作社在我国农村发展中承载着重要的历史使命,这决定了必须将构建合作社文化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合作社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并将其作为基础工程和灵魂工程,贯彻到合作社文化建设与发展的各个方面。努力发掘、培育和塑造与时俱进的合作社文化,通过树立共同的价值观念和目标追求,激发合作社的使命感、责任感,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把智慧、力量汇聚到合作社事业的整体目标上,形成合作社科学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提高合作社带头人素质
加强合作社带头人能力建设包括:一是提高合作社带头人的文化素质。政府可以通过教育培训引导合作社带头人从多方面加强学习,吸收知识营养,总结经验,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从而领导合作社实现规范发展,适应未来市场经济的需要。二是带头人要自觉进行理念更新,重塑价值观。带头人价值观决定了合作社核心价值观,影响着合作社价值观的形成和作用,也是合作社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三是提升带头人人格魅力。带头人要紧跟时展的步伐,陶冶情操,形成崇高的品格、宽阔的胸襟,真正从单纯追求利润转变为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公德心的农村发展领头人。
(三)完善合作社文化管理制度
完善合作社内部建设制度,实现合作社文化建设制度化,使合作社真正成为精神文化的表现形式与实现物质文化的保证,从而规范合作社行为模式,在合作社有序组织的基础上实现合作社发展目标。一是合作社文化建设机制建设。合作社应提出自己的理念与价值观,进而推出典型人物与事件,最后在核心价值观指导下建立相应激励机制。二是加强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为文化管理制度化提供保障。合作社要加强监事会等组织管理机构的建设,健全内部财务、营销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有章可循。明确带头人职责规范,协调好各利益主体关系,扎实推进奖罚并举措施。
[参考文献]
[1]徐旭初合作社文化:现状、图景与思考[J]农业经济问题,2009(11):90-97.
一是完善内部运作机制。通过健全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管理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奖励制度等,保障其操作运行的规范化。二是引导多主体、多形式创办合作社,建立具有特色的专业合作社和产业化组织模式,开展农产品种植、养殖及其生产、加工、销售等系列化经营,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所有乡镇全覆盖。三是增强合作社自我提升能力。在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增加自身积累上下功夫,用足用活有关扶持政策,合法规范地启用民间资金。通过扩大基地逐步扩大规模,增加规模效益,拓宽服务收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四是促进合作,建立互助发展渠道。鼓励现有专业合作社之间的联合或合作,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整合。充分发挥优势合作社在组织管理、技术培训、市场开拓方面的作用。通过积极引导合作社与企业等其他经济组织、合作社与合作社的结对活动,寻求资金援助渠道,拓宽资金来源,增强发展动力,为其进一步发展壮大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
二、切实提高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
不断加强对社员的法律法规、科学技术、思想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有效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使社员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更好地促进合作组织健康发展。一是鼓励合作社人员主动学习,主动向专家咨询,提高社员专业生产技术水平。二是培养一批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和优秀的财会人员,提高合作社管理能力。三是加强道德教育,在进行各种知识、技术培训的同时,注重思想道德教育,提高社员的道德素质,培养优秀的合作社带头人,促进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
三、认真落实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一是在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力度的同时,积极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龙头企业、农村能人大户投资或入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增强发展能力。二是切实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各相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合作社发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更高层次健康地发展。
四、尽快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难问题
针对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抵押、担保难的问题,地方政府一方面应设立专项担保基金,为专业合作社贷款提供担保;另一方面应鼓励县域有实力的企业为发展前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同时,金融部门也要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际,积极探索和开发创新适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产品。此外,还要加快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实行授权授信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其贷款难问题。
五、推进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与专业合作社之间的合作关系
建立村镇银行及资金互助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本联系,增强其各自的合作基础和社区性特征,强化其对农民的资金投放和市场定位方面的效应。推动行、社生产合作和产业发展,并以农户的持续增收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
1 发展现状及模式
1.1 发展现状
近年来,在远安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远安县畜禽养殖户合作经营意识日渐提高,逐步实现了由“独斗”、松散的单家经营模式向“抱团”、联合的集体经营模式转变。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后,全县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建设驶上了快车道。截止2011年底,正式注册的畜牧业专业合作社达18家。其中,生猪类型9家、肉牛类型2家、山羊类型3家、家禽类型3家、特色养殖类型1家。畜牧业专业合作社的畜禽饲养量、出栏率均占全县总饲养量、出栏率的1/3强。
1.2 发展模式
1.2.1 “带头人+合作社+农户”模式 其特点是由畜禽养殖大户、贩销大户等致富带头人牵头发起组建,依托带头人的资金、销售网络、管理经营等优势进行联动。
1.2.2 “协会+合作社+农户”模式 其特点是发挥协会人员信息、技术等优势,在提供生产技术、拓展营销网络、提供融资担保等方面作用较为明显。
1.2.3 “支部(村集体)+合作社+农户”模式 其特点是充分发挥村党支部(集体)作用,将分散的养殖户联合起来,帮助散养户向规模化、集约化、信息化、产业化养殖方向发展,走共同富裕的发展道路。
1.2.4 “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 其特点是以公司为龙头,以合作社为纽带,以众多的专业农户为基础,通过有效的利益连接机制结成经济共同体。
2 存在问题
组织化程度低、服务功能较弱、人才经验缺乏、经济基础薄弱是当前远安县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中遇到的瓶颈。
2.1 机构不稳定,运作不规范,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低
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属于自发组织起来的民间合作团体,普遍存在组织结构稳定性差问题,往往是有机构无人员,机构形同虚设。章程、制度不健全,即使有章程和制度也都只是写在纸上,各项工作和人事任免不按章程、制度办事,抉择的随意性较大,致使专业合作社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低,从而影响合作社的形象和社员的经济收入。
2.2 信息不对称,融资不畅通,合作社健康发展受到制约
大多数畜牧业合作社未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共享平台,未设立专业合作社专项发展基金,缺乏相应规模的资本实力,以合作社为借贷主体难以得到金融机构的认可,发展遇到瓶颈。
2.3 管理不协调,政策不给力,外部环境影响合作社发展
农村经营管理、农业(畜牧兽医)、工商、民政等多部门都参与管理,职责不清,协调不够,形成了多头管理的局面。少数部门的个别工作人员对发展畜牧业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必要性及其在农村中的地位作用认识不足。鼓励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未能及时、足额到位,都直接或者间接影响了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
3 对策及建议
3.1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政府及其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建设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应严格按照“指导不包办,参与不添乱”原则,积极派员指导畜牧业专业合作社组建,督促其尽快掌握设立登记、成员组成、机构设置、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程序。同时,还应根据畜牧产业发展情况,建议专业合作社适时增设工作机构,明确分工和职责,做到“人人有责,个个干事”的和谐氛围。
3.2 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逐步完善畜牧业专业合作社政治理论学习、业务技能培训等制度,提升每名社员的个人素养。调动全体社员的积极性,集思广益,共同修订完善好畜牧业专业合作社的章程、社员大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同时,还应建立健全管理人员工作岗位职责、工作行为规范、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目标考评等制度,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
3.3 加强社员队伍建设
首先,各畜牧业专业合作社要组织全体社员认真学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办社宗旨和目标。其次,各畜牧业专业合作社要组织社员学习畜牧兽医等相关法规知识,使每名社员特别是理事会成员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执法”,营造一个良好的建设发展环境。第3,各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应聘请畜牧兽医等各类专家为合作社成员进行饲养管理、疫病防治、市场营销等技术和知识培训,解决疑难问题,提高其生产技能。
3.4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畜牧业专业合作社是带领一方畜牧业经济发展的主力军,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各级政府应整合资源,积极为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发展解决水、电、路、用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实行“典型引导、实地指导”等方式方法,帮助专业合作社扎实抓好基础建设。畜牧兽医部门应积极提供信息服务,协助合作社做好畜(禽)舍规划设计、技术培训和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应用。财政部门应安排一定资金扶持畜牧业合作社发展。税务部门应按照国家惠农政策,对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实行税收优惠。金融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放宽借(贷)款限额,提供资金支持,促进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做大做优做强,带领社员发家致富奔小康。
一、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按照党的届三中全会的“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要求,全面落实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一)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的扫尾工作。各乡镇要针对去年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或可能存在的尚未得到解决的遗留问题,结合当地实际,拿出可操作性强的措施,下大决心在今年上半年坚决整改到位,促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两个100%”到户。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数据的录入与补充,于6月10日前上报县局农经站审核。
(二)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
1、强化宣传发动。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市、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宣传活动,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富有特色形式多样的宣传。通过张贴宣传标语、编黑板报、出宣传栏、印宣传册、派宣传车、组织相关讲座、利用广播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积极意义和重要作用,大力宣传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以及《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试行)》,让广大农民真正了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精神实质,自愿融入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活动中去。
2、开展摸底调查。各乡镇要在5月初全面开展摸底调查,摸清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实状况,重点摸清:流转方式、流转形式、流转面积、流转规模、流转期限、流转原因、流转手续、流转土地用途、流转效果、流转纠纷情况、流转可能存在的问题、流转管理状况、流转潜力等。
3、举办业务培训。县局将结合新型农民培训工作,在6月份安排专项经费培训乡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业务指导员。
4、搭建服务平台。县局将设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全县土地流转服务日常工作;各乡镇要设立土地流转服务站,负责本乡镇内土地流转服务具体工作;各村要设立土地流转服务工作室,直接承担土地流转服务工作,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这项工作要在6月中旬前完成。
5、建立仲裁机构。今年11月底前,县里将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建立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庭,着力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化解矛盾,理顺情绪,规范行为,排除隐患,加快和促进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6、抓好试点示范。各乡镇要在5月中旬前选择若干个产业
发展较快、土地流转工作基础较好的行政村开展流转工作试点。试点中,要着重探索如何引导农民流出土地,如何吸引大户(农业企业)流入土地,如何发挥土地流转服务组织作用,如何解决流转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等问题。要通过试点认真总结经验,加强指导服务,确保试点一个,成功一个,以推动土地流转工作快速有序发展,并力争每个乡镇涌现1个以上土地流转面积占土地总面积50%以上的村。
(三)规范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必须及时整理和规范管理,不得毁损和遗失。对已经灭失的档案,要逐步取证补齐。各乡镇要按照《档案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土地承包档案管理责任制,做到土地承包相关文件,农户合同和登记簿、方案、表册、基础数据库等完整齐全,做到“一户一表、一组一卷、一村一册、一乡一柜”,专人负责。
二、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针对当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规模偏小,机制不活,规范化程度低,发展缓慢等问题,本着“边发展、边规范”的原则,围绕省厅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四大行动”,在市局的精心指导下,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进程。
(一)举办财务会计制度培训班。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工作,县局农经站将于4月中旬举办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培训班,重点培训乡村合作社指导员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监事长、会计、出纳人员,造就一支懂经营、善管理的合作社经营管理队伍和业务指导能力强的辅导员队伍,继续推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工作。同时,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县级以上示范社的财务人员参加市级培训班,动员合作社财会人员参加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会知识大赛。
(二)做好统计监测数据上报。各乡镇要认真做好合作社基础数据的采集和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及时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情况统计报表》,做到不重不漏,并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将辖区内前一个季度每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统计报表上报县局农经站。
(三)抓好试点示范。县、乡两级农经部门要建立健全试点示范制度。今年县级认定5个示范点,每个乡(镇)认定1个以上示范点。各乡镇要在4月15日前推荐1家以上年6月底以前注册,注册成员在20人以上,有实质性的合作,管理民主、财务核算规范完整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县级示范点候选单位,县局将对各乡镇推荐的合作社进行实地调查,符合条件的认定为县级示范社,并在县级示范社中挑选、推荐市级、省级示范社和先进(标兵)社。各乡镇要通过试点示范,指导合作社完善民主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盈余分配制度,建立起比较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正确核算合作社的财务。指导和推动合作社走管理规范化、技术标准化、产品品牌化、社员知识化的发展道路。
(四)指导规范建设。各乡镇对已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逐一配备业务指导员,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指导。重点指导合作社根据自身实际完善章程和成员登记备案手续,合理设置组织结构,完善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运行机制,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方式,加强档案管理,推行社(财)务公开,接受成员监督。对条件成熟的协会和有组建合作社意愿的,要进行合作社设立的全过程指导与帮助,从召开设立大会、起草章程到完成注册登记,要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并帮助建立健全民主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引导合作社步入健康发展轨道。今年各乡镇要新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2家以上,30%以上的合作社(合作社数量少的乡镇至少2家以上)基本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即有实质性的合作内容,章程切合合作社自身实际依法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运行有效,财务核算及时、正确、规范,经济效益明显,依法进行了二次盈余分配等。
(五)注重市场开拓。各乡镇要积极组织和推荐合作社参加各类产品展示展销会、订货会,在三农网上推介合作社产品,推荐合作社加盟全省合作社产品连锁超市,继续与大型连锁超市沟通,促成合作社与超市合作,拓展合作社产品销售渠道。
(六)加强负担监管。优化发展环境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基础保障,县里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乱收费、乱罚款等纳入农民负担监管范畴,加强对合作社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侵害农民专业合作社权益的行为。
三、加强农民负担日常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一)清理规范涉农收费项目。以《市涉农收费手册》为依托,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我县涉农收费项目、标准,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求各乡镇全年开展涉农收费监督检查不得少于2次。
(二)重点抓好专项治理。配合省、市行动,联合纪检、监察、纠风部门,针对农民反映强烈的建房乱收费、乱罚款和农村中小学校乱收费问题,以及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乱摊派问题,开展一次全县性专项治理。
(三)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的审计监督。继续宣传《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推动各乡镇完善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创新“一事一议”形式,加强村民监督,提高村民申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积极性,逐步规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积极争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一事一议”以工代赈试点。各乡镇要开展对去年以理事会、路委会、桥委会等民间组织名义筹资筹劳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审计工作要在6月底前结束,审计结果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并报县局农经站。县站将对各乡镇的审计情况进行抽查。今年在规定时间内报批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各乡镇要在项目批准后10天内将项目基本情况报县局农经站。
四、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以农村财务审计监督为抓手,推动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方向迈进。
(一)加强村级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县局农经站将于4月中旬举办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培训班,重点培训乡(镇)财会业务指导员、村账乡记账员和村(居)委会会计或报账员。对还没有取得会计上岗证的村级财会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上岗证。
(二)加大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力度。各乡镇要继续贯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进一步做好去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审计后续工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防止集体资源浪费和无序开发,防止集体资金被少数人占有或挪用,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工作。县局农经站将对各乡镇农村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审计效果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土地补偿费和村级补助经费的管理使用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事项,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不徇私情。
五、做好农经统计工作
县局农经站将进一步加强对农经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防止人为因素造成的数据失实。各乡镇要加查、收集,及时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等专项统计工作;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农经统计年报工作,加强农经统计分析,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六、抓好农经宣传工作
县、乡农经工作人员要积极向部、省、市、县农经相关网站、杂志、工作简报投稿,宣传农经工作经验、先进典型,交流农经工作体会,传递农经工作信息,展现农经工作亮点等,县局将对各乡镇的宣传情况进行评比,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
七、提高农经队伍素质
一、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
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是农机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建设和发展农机服务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一个地方的农机化水平,代表了该地区的农机化发展程度。目前全县已经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为22个,注册资金2189万元,合作社成员635人,服务农户8300多户,从业人员拥有农机具1163台套,资金总额4163.8万元,到目前为止作业服务总面积36.15万亩,服务总收入1935.8万元。
二、主要措施
1、成立帮扶领导小组:县局迅速成立以农机局党组副书记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等为成员农机专业合作社帮扶小组。同时明确帮扶联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联络员为负责帮扶联系工作的日常联络与材料报送。
2、确立帮扶联系对象:县局经过研究决定6个服务组为帮扶对象:富民农机专业合作社、汊河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农农机专业合作社、张跃农机专业合作社、祥世农机专业合作社、马厂农机专业合作社。
3、帮扶活动内容:
①3月25日召开农机专业合作社帮扶对接座谈会,会议要求:一是各农机专业合作社要规范办证,按照《农业专业合作社法》建立、健全合作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合理设置组织机构,规范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提高合作社的管理能力,二是有创新精神,要有做大做强的想法,做出自己的特色。
②4月5日组织全县种粮大户、土地流转大户80多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农机作业对接座谈会,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③重点帮扶。对标准高、质量好、运作规范、经营业绩显著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富民、汊河、安农、张跃等农机专业合作社)给予重点帮扶和奖励,采取“先建后补,从奖代补”的原则支持合作社加强农机场院、机库棚建设等,农机购置补贴向合作社进行政策倾斜,优先补贴。让合作社成为实施各类农机财政专项和基本建设项目、科研推广项目的重要主体。
④定期的上门服务。每季度组织人员深入帮扶联系的合作社进行现场办公,开展调研,帮助合作社理清发展思路,查找薄弱环节,完善管理,促进合作社快速发展。
⑤定期电话回访。每月1号,联络员侯帮国电话回访一次,掌握合作社发展动态,及时协调处理合作社与日常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⑥加强培训。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法人代表和财会人员、维修人员和高级操作工等业务骨干培训,全面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和技术水平,推进合作社成员整体素质提高。
4、加大财政帮扶力度
①、获得部、省、市标准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点县财政将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
②、大水稻机插秧推广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合作社将作为典型材料全县进行宣传,同时县财政扶持;购置硬盘达2万张的合作社给予1.5元/张补贴;购置高速插秧机合作社给予1万元/台补贴;机插秧作业面积2000亩的合作社给予1万元/台补贴;机插秧作业面积3000亩以上的合作社给予2万元补贴。
三、成效
通过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帮扶,农机合作社各项规章制度逐渐完善,农机合作社不断壮大,为农业生产提供全方位、系列化服务,创新了服务模式,提升了服务能力,实现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农机服务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成效显著。
一是实行“订单作业”。通过县局的协调指导,张跃农机专业合作社与周围村庄、农户签定农田作业服务合同,按合同或订单为农户进行统耕、统收等机械化作业,解放了农村劳动力,促进了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开辟致富新途径。
二是实行“一条龙”服务。开展机耕、小麦机收、秸秆还田、水稻育、插、收,小麦机播、油菜机播等“一条龙”作业,使“三夏”变“两夏”、“三秋”变“两秋”。今年“三夏”和“三秋”期间,富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县局的积极协调下,将辉隆集团的21000亩土地实行统一机收、统一整地、统一播种,各个环节都由合作社负责,机械化程序提高、生产时间缩短5-7天,解决了辉隆集团农时季节后顾之忧。
三是组织农机跨区作业,拓宽农民致富路。“三夏”、“三秋”期间,汊河农机合作社和张跃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县局指导下组建了6个“跨区作业服务队”,在保证当地粮食机收的前提下,组织联合收割机,分别到河南、江西、江苏等地参加机收作业大会战。共完成机收作业面积4万亩,实现收入200万元。据估算,加入合作社的农机户,每台机械比去年平均增收5000多元。
四是开展承包流转土地或“土地代管”等农机服务。汊河农机专业合作社通过县局多方努力,2011年承包经营土地18000亩,并实行统一耕种、统一管理、统一收获,极大地提高了农业机械化水平。
五是积极为农机专业合作社排忧解难。通过县局积极努力和协调,富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和汊河农机专业合作社各项制度已完善,土地使用审批已落实,现富民农机专业合作社机具库棚、办公场地正在扩建。汊河农机专业合作社占地3.5亩,机具库、办公场地各项设施已建成,解决了合作社成员机具露天散停的难题,提高了机具的使用年限。
六是积极开展培训。由于入社社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县局结合阳光工程培训和新型农民培训,对合作社成员举办5期培训班,共培训社员203人,主要培训合作社经营管理、驾驶操作以及维修技术,着重培训人员素质、技能以及服务能力。通过培训各学员在合作社不同的岗位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如省、市机插秧技能大赛高速技能第一名。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是数量少、规模小、实力弱。建议合作社加大宣传,积极鼓励农机大户加入合作社。
二是国家优惠政策上支持力度不够大,资本投入机制比较单一。建议金融部门设立专项贷款,解决典型农机专业合作社资金筹措困难,建议土地部门在典型农机专业合作社土地审批给予方便,使其继续发展壮大。
三是发展比较单一。建议农机专业合作社除以农田作业为主外,要探索进行农产品加工和农机营销,使其后劲发展实足。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经历了萌芽阶段、起步阶段以及目前的蓬勃发展阶段。从90年代中后期发展至今,较规范的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加快,带动农户能力增强,合作重点转向购销、加工领域,并出现了围绕绿色农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农民经纪人协会发展较快,龙头企业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数量增加,逐步趋向体系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一般围绕支柱产业或几个专业合作组织,并由原来的数量增长转向规模扩大。这一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得到了稳步发展,其作用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逐步显现出了五方面的优势:一是有利于双层经营的新路子;二是有利于开辟农民增收的新途径;三是有利于结构调整;四是有利于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五是有利于转变基础领导方式。
1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功能
随着近几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迅速发展,尤其是《农民专业合作法》颁布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功能也逐步凸现:
1.1规模集成功能:合作社能够达到小品种、大批量的效果,这是合作社最主要的功能。
1.2技术传递功能:合作社有能力聘请专家作技术、市场、政策顾问,把最先进的利学技术、管理方法吸引到合作组织中来,把新的实用技术源源不断地吸纳起来并传播出去,成员能够从合作社得到最好的技术、最新的品种。
1.3智慧共事功能:合作社成员大多是经营能手,他们的点子多、能力强,往往能够把这些点子变成各个社员的共同行为,这就把社员的群体经营管理能力提高到新的水平上来。
1.4信息集合功能:专业合作社利用自身优势收集到的信息,尤其是一些专业合作社设立专业网站和网页。用信息技术处理、交流信息,大大提高了信息的综合利用能力和效率。
1.5作业同步功能在成立了专业合作社的地方,各个农户出于提高自身收入的需要,接受了合作社的组织协调,如为了使各户的产品能联合批量销售打进超市或国际市场,合作社对各产生产的品种、耕作技术、采用的农药、收获产品的时间及产品规格等提出统一要求,这样就在发挥家庭积极性的同时,实现了产中协调,为产后合作打好了基础。
1.6能力互补功能:合作社在开展服务中可以发挥成员各自的专长,实现成员之间的能力互补,收到分工协作的效果。
2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十几年的迅速发展并逐步规范,但就目前的现状来看,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2.1规模较小,发展不平衡:据了解,大部分合作社社员股金在5-10万元之间,经济实力不强,有的甚至是名义社员,家庭合作社,真正上规模、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合作社不多,而且发展数量也很不平衡。
2.2资金瓶颈比较普遍:很多合作社自身资金积累能力非常有限,实力较弱,又缺少有效抵押物,较难从银行获得贷款,有的合作社汁员只有以个人名义获得小额担保贷款,同时,很多伏惠政策难以全面落实。
2.3经营管理水平不高: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参与者基本是农民,管理者也主要由合作社内部人员担任,经营管理能力难以跟上新时期现代农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而且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也使得合作社迫切需要专业人员加入进来。但是合作社的自身条件难以吸纳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也是制约具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2.4产业化经营水平不高:很多中小规模的合作社由于产品单一、档次低、产业化程度不高,直接导致经济效益偏低,虽然具有一定规模的合作社的产品在一省、一市占有一席之地,但由于经济实力较弱、深加工滞后,也导致了产业化经营水平低、农产品的价格不稳定,市场经营风险仍然很大,合作社的自身效益不够显著。
2.5内部运作不很规范:一些小规模合作社,章程内容与执行都不规范,只写不做,流于形式;组织结构不健全,理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缺乏民主管理和正常监督;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完善的则务管理制度、资金积累制度。
2.6指导服务仍需加强:个别地方和部门领导对合作礼的本质属性、发展规律不熟悉、不了解,缺乏支持、扶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促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的措施
3.1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合作礼应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千万不要下指标、定任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只是农民组织化的一种形式,而不是唯一的模式。具体采取哪种组织形式,应该由农民门已来决定,不能搞强迫命令。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工作,推动规范化,绝不是要消灭多样化,而是要促进多样化的健康发展。
3.2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指导,要因势利导、逐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政府对这项下作的推动,要体现在教育培训、试点示范、交流辅导上。实行合作社辅导员制度,加强合作社基本知识的传播。采取先发展后规范、先单一后统一、先见效后见利的办法,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3.3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支农专项投资和农村信贷资金都要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倾斜,在投资方面给予倾斜;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弱者的联合,扶持资金应该折股到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实力较弱,没有自己的积累和资产,形成共同的资产很重要。要在合作社对成员服务的关键环节上给予支持,并将形成的资产折股到户,以便于促进共同利益机制的形成。
1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状
1.1 宣传不到位
目前,庄浪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方面做了大量的积极引导和宣传工作,但部分农民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是很了解,部分农民甚至不知道《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是由于认识不够,导致其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不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体成员由于教育水平的局限,所以对合作社也没有清楚地认识,导致一部分农民认为合作社可以依靠国家贷款,还有一些合作社法人将其作为自己的发展实体,设置一些入社的壁垒,从而阻碍了农民加入合作社,也误导了人们的认识。
1.2 内部管理不够规范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中存在着文化程度低,专业知识缺乏,对市场发展前景了解不足的现象,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工商登记,制定了章程,但董事会、监事会流于形式,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日常运作和管理不规范。合作社的财务没有做到透明公开,使得农民对生产经营成本没有很好地把握。合作社的管理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合作社内部没有明确的分工,生产、销售咨询等职责不明确,并且对社员的约束不及时,管理不规范。合作社利益机制不健全,农民虽然身处一个组织,但是并没有形成合同关系,社员仅仅供应合作社的生产,因此无法有效地提高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很多社员的个人利益主义比较严重,只愿意共享经济利益,而不愿意一起承担风险。
1.3 资金不足
庄浪县是一个农业大县,也是一个财政穷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由于资金不足因素,限制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大力发展。加之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不健全,账目不规范,合作社的真实发展情况不能真实地反映出来,在融资的时候难以评定其信用,所以导致其融资比较困难;不仅如此,合作社在融资的时候没有明确的主体,运作不规范,所以在承担经济风险方面的能力较弱,融资机构对其分散管理的形式的信心不足,从而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1.4 人才匮乏
庄浪县虽然在农民专业技术培训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务工人员外出,常年留守人员以中老年为主,有文化有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比较少,在特色产业经营以及市场营销方面没有专业的知识,进一步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
2 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措施
2.1 加强宣传培训
为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必须通过媒介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使农民真正了解合作社的概念和意义,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从而为合作社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并在此基础上通过与农牧、财政以及税务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长效培训机制,将各种资源整合在一起,为农民提供长期的专业技术的培训。
2.2 健全管理制度
健全的管理机制是促进合作社发展的前提与基础,为了促进合作社的发展必须建立健全运行职责、出资管理、产权归属、生产管理、财务管理、利益关系的内部制度,扩大合作社各方面的透明度,使社员充分了解合作社的发展与收益状况,保证其知情权、决策权以及参与权。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合作社规范运作。
2.3 提供保障措施
积极争取政府出台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相配套的包括财政、税收、信贷、产业等方面的支持、促进政策,进一步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将双联贷款、精准扶贫贷款向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倾斜。加大对合作社的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奖补的导向作用。鼓励农村土地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和种植大户转移。通过政策引导扶持,促进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平稳运营,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安徽省当涂县龙升粮油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6年8月,是以龙山桥粮油工贸有限公司为依托组建的,是当涂县乃至马鞍山市组建的第一家粮油专业合作社。该社近几年来不断发展壮大,合作社成员由当初的33名发展到332名,入社社员的农用地面积由当时的7公顷发展到224公顷。通过几年的探索,走出了一条“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2007年被评为省级示范合作社,2008年被评为马鞍山市十大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2009年获得全省先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称号,并被国家农业部确定为马鞍山市目前唯一的一家全国农民专业示范合作社。
该合作社为了把互助经济组织的农民由分散引向集中,组织和引导农民发展生产,按照“生产在家,服务在社”的理念,不断完善“五统一”的运行机制,就是在社员家庭分散经营的基础上,对社员采取五项统一服务。这五项统一服务是:一统一供种,合作社按市场需求趋势,统一购进优质水稻良种免费供给农户;二统一供应其他农资产品,合作社统一采购化肥、农药并按批发价配送给农户;三统一农机作业,由合作社与农机专业户联系,分区域整体安排机耕、机播、机械收割,减少了农机转移时间,提高了连片作业效率;四统一技术服务,合作社聘请了农技、植保专家编写种植技术要领,随种子发放到户,指导农户生产,同时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关键时期,合作社专业植保队还给一些外出打工户防治病虫;五统一收购销售,合作社按订单约定高于国家托市价收购农户粮食油料,并统一销售。
在良种方面,合作社统一采购省水稻提升工程推荐品种——超级杂交稻和国家农业部推荐的“双低”油菜品种,提供给农户种植,保证农户生产的粮食油料种纯质优。在良法上,推广了水稻机插秧、油菜籽机播机收技术,农作物微肥使用,病虫害专业植保和综合防治技术。同时,还引进10个水稻新品种试验种植和新型微肥试验试用。合作社的粮油生产还进行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并且已由安徽省农委颁发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由国家农业部颁发了“无公害农产品证书”。
进入市场实行订单农业,是龙升粮油合作社的一大特点,也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增加收入的有效举措。每年春耕生产前,由合作社与农户签订粮油种植订单,合作社首先按订单约定的高于国家托市价2%~3%的价格收购农户粮油,统一销售后又按章程规定的可分配盈利的40%对社员交易量进行二次分配,每50公斤不同品种的稻谷又可分红3~5元。采取订单农业,由合作社统一组织粮油销售,提高了农户进入粮油市场的整体地位,提高了粮油价位,使农民实实在在地增加了收入。
该合作社成立初期,就按照合作社章程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一是规范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资产管理、现金管理等10项财务制度。二是规范会议制度。每月、每年召开一次大会,总结通报本月度、本年度工作,并研究部署下月度和来年发展任务。三是规范理事会分工负责制度。理事会的5名理事按照粮油生产技术指导、农机服务、生资供应、粮油加工、收购销售五大环节进行分工,各负其责。四是规范监事制度。监事会负责监督合作社各项工作过程,真正起到监督作用。五是规范分配制度。该合作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制定了内部分配制度,按章程从当年盈余中分别提取10%的公积金、10%的公益金和20%的风险金。剩下的可分配盈余40%按社员的出资额划分给社员账户作发展基金,60%按社员与本社的交易量进行二次分配。
龙升粮油合作社自成立以来,充分发挥了合作社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把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组织起来,壮大了力量,发展了生产,进入了市场,实现了增收。 (安徽 陈增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