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期刊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安全整改通知书

安全整改通知书

时间:2023-06-01 08:52:1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安全整改通知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安全整改通知书

第1篇

工程整改通知书模板范文一

xx楼大包队:

201x年x月x日由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的执法检查组,对我项目部进行安全、质量综合大检查,经检查,你队施工的5#楼项目,因下列问题,必须于201x年x月x日前立即整改完毕,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停工处罚和经济制裁。

存在主要问题:

模板:

1、模板支撑系统没有扫地杆;

2、楼梯踏步模板没有按留3槎支撑;

3、模板支撑系统于外架连在一起;

4、模板拼缝不严密。

5、楼梯踏步拆模太早。

钢筋:

1、钢筋绑扎关键部位控制不严;

2、保护层厚度不均匀、保护层垫块太少。

混凝土:

1、标高控制失控;

2、现浇板混凝土面、楼梯踏步不平整;

3、漏浆严重、浪费极大。

签发人:

签收人:

xxxx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第x项目部

201x年x月xx日

工程整改通知书模板范文二

xx省xxx建设有限公司施工项目部:

201x年x月x日在新区环路K0+200~K0+240段,工程施工现场发现存在回填材料含泥量过大、压实度不够质量缺陷,请你方立即停工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于201x年x月xx日报回我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附件:质量缺陷具体情况(现场照片)

监理项目部(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201x年x月xx日

工程整改通知书模板范文三

徐州市XX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承建的我方XX钢结构厂房工程,经我方人员检查发现:你公司对基础部分的施工未按我方认定的施工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主要是水泥的标号使用过低,并且水泥、砂石的配比未按施工要求操作,人为地更改配比,导致浇灌成型的水泥基础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将会对后续建设的钢结构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难以保证工程质量。为此,我方强烈要求你方:立即按照施工图纸的要求,对已浇灌成型的基础进行全面检查,对于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成品要拆除重建,由此发生的损失全部由你方负责。请你公司抓紧时间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告知我方。

联系电话:XXXXXX

XXX厂房施工督察组

年月日

 

工程整改通知书模板相关文章:

1.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模板

2.整改通知书 模板

3.施工整改通知书范文

4.工程施工整改通知书

5.建筑工程整改通知书

第2篇

一、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完善监督工作制度,配备监督人员。

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制度是核心,也是衡量安全监督机构工作的具体措施,所以在以前的监督制度上应当加入监督工作流程并公示;应对含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在近一年内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承接的工程增加抽查的频次要求;召开安全监督告知会议的时段;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的程序要求;监督的程序、内容、措施、中止、追责、免责、终止的要求;对监督记录的要求;对整理归档的要求。

应制定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监督工作计划、监督抽查用表、限期整改通知书、停工整改通知书、恢复施工通知书、监督抽查记录、中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恢复安全监督告知书、终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及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等。

二、落实责任主体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标准化自评责任。

住建部根据全国实际情况出台的《规定》印发后,各级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将一改过去对实体工程全面进行检查的监督方式为抽查,解决了困扰全国多年的施工安全监督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使监督机构有力量督促施工各方责任主体单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真正实现层级监管的效果。那么,如何督促责任主体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就成了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我们应当通过对实体的抽查发现责任主体单位的工作情况,及时采用行政手段对其进行处理,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建设单位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1)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办妥施工许可证、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办理中止、恢复、终止安全监督手续。

(2)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符合要求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及人员。

(3)在合同中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目标。

(4)向施工单位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所有地下管线、气象、水文观测、构筑物及地下工程等资料。

(5)向施工单位拨付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费用。

(6)应当定期核查施工现场在岗人员是否与中标人员一致。

(7)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并定期对在岗人员核查证、人和中标人员相一致。

(8)应当检查施工现场与申办安全生产监督时提供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落实及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情况。

(9)应当定期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整改安全生产隐患。

(10)不能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11)不能将地基与基础、主体和屋面防水工程分开发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

2、监理单位及监理部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1)应向建设单位提供项目总监应有的书面任命及成立项目监理部的文件。

(2)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中应有施工安全监理具体内容。

(3)对项目监理部的定期检查情况。

(4)监理规划、细则、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情况。

(5)危险性较大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审批情况。

(6)审核施工总承包、分包、专业承包单位的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核查证书证件及人、证相符情况。

(7)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8)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9)对机械设备及安全生产设施、原材料进场进行联合验收。对大型机械设备、分部分项工程分阶段进行联合验收。

(10)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对施工现场检查(重点查方案的贯彻落实)和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整改情况;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及整改结果复查;向建设单位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情况。

3、施工单位及工程项目部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1)施工企业应具有《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证。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2)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管理体系。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公示与监控;进行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

(3)搞好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正确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提供及正确使用、管理安全防护用具、用品。编制、审批及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4)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组织演练。

(5)确定、命名施工项目部及组成人员,建立项目施工安全组织机构,制定规章制度,经常检查运行情况:

(6)办理工程项目施工各项基本手续,审查劳务分包、专业承包单位及人员资质、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的建立及运转情况。

(7)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实施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进行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进场联合验收、特种机械备案和登记。

(8)促其整改。

(9)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时辨识和公示重大危险源。

(10)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点落实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条文。

(11)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责任考核。

(12)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13)其它有关事项。

三、监督管理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及人员应按照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

(1)查验建设单位申办施工安全监督的手续。

(2)编制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明确监督主要内容、抽查频次、监督措施。

(3)召开有五大责任主体参加的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会,提出安全监督要求。

(4)监督人员应按照监督计划随机对工程项目进行抽查。抽点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从而核查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行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

(5)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生产安全隐患时,应责令责任单位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应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隐患排除前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应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从危险区域撤除作业人员;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实施处罚。

第3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化、制度化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排除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纠正违章作业,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防止工伤事故、防止职业病危害事故、防止设备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项目安全检查。

第二章 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与领导

第三条项目安全检查每月至少开展1次,项目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专业性、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具体情况实施,也可将这三类安全检查结合起来进行。施工队伍安全巡检每月不得少于4次。

第四条 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方案由安全领导小组根据本项目情况确定。

第五条 安全检查组应由项目负责人、安全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会及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成员必须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担任。

第六条 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其检查结果应向项目安领导小组汇报并发文通报下属施工队,同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应做好记录,同时上报公司安保科。

第三章 安全生产检查的要求

第七条 安全检查前要制定好安全检查表,按照表上内容逐条进行对照检查,防止走过场(临时突击检查除外)。附:检查表。

第八条 安全检查组成员应密切配合、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使安全检查达到预期效果。

第九条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逐项登记,发现需要整改的,发出整改通知书,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当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的临时保障措施。同时各施工队必须将整改情况向项目安保部作书面汇报。

第十条 安全检查中如发现有严重危及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责令停工,并立即报告领导,及时研究,予以解决。

第十一条 安全检查发现违章行为时,应按有规定当场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 安全检查结束后,应督促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要重点加强处罚,直到停工整顿。

第十三条 各施工队要建立安全检查档案。

第十四条 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研究总结,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并以此为据,安排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五条 受检单位应支持配合安全检查组的工作,如实汇报有关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

第四章 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检查内容:查各施工队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查安全意识是否增强、查制度是否建立、查管理是否到位、查隐患是否排除、查安全设施是否有效。

第十七条 检查时间安排:项目于每月末对各施工队伍检查一次;各施工队伍于每月末自查一次。

第十八条 检查人员组成:

项目: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分管安全副经理任副组长项目安保部、综合办公室、工程部、人力资源部、工会有关负责人组成。项目安保部为安全检查具体实施部门。

各施工队伍:各施工队安全领导小组由各生产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生产副职为副组长,施工队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班组及工区:由班组长、作业队长组织现场安全员进行检查。

第十九条 检查的方式与方法:

(一) 检查方式

项目的安全检查为日常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日常性检查:即经常性、普通性的检查,项目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搅拌站的安全检查每月至少1次;

2、专业检查:针对各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场所进行检查。

3、季节性检查:根据不同季节开展检查。

4、节假日前后检查:针对节假日前后职工思想易分散而进行遵章守纪检查。

5、不定期检查:机器设备、装置在不开工、停工、检修中以及竣工试运转时进行检查。

(二) 检查方法

1、首先由各级领导组织布置,成立安全检查组。项目安保部具体组织实施。

2、召开汇报会、座谈会、调查会形式了解情况,了解不安全因素及生产中异常情况。

3、现场检查。查遵章守纪,查设备运转情况。依照公司、项目安全检查表、班组安全检查表对照检查(附公司、项目安全检查表、班组安全检查表)。

4、坚持查改结合。通过检查的手段,达到整改安全隐患的目的。

5、制定和建立检查档案。收集基本情况,掌握基本安全状况,实现事故隐患及隐患点的动态管理,为及时消除隐患提供数据。

第二十条 检查出的隐患处理:

(一)、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采取分类排队,整改时采取相应办法。

1、立即要整改的问题:凡是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由检查组签发停工指令书,被检查的单位接到停工整改通知书后立即停工讨论整改方案,全力解决人力、物力、财力,促使安全隐患迅速整改。改完之后立即通知检查组前来复查,经检查组检查合格并经批准后才能复工(附停工指令书、隐患整改通知书)。

2、限期整改问题:凡是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比较严重,不尽快解决就有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但由于客观条件和困难,如购置物资设备或组织人力加工等,不能立即整改的,应限期整改好。由检查组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被检查单位接到通知书后,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落实项目、设备、材料、人力、执行者、监督者、保证按期完成。

3、口头提出整改的问题。对于严重违章及一般隐患,不易造成重大事故者,可在检查组汇报检查问题时口头逐项提出各类各项问题,落实给责任者,限期整改。

(二)、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三定”、“五不准”。

1、三定: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定措施、定时间、定负责人,落实整改。

2、三不准:

① 应由队伍个人整改的不准推给队伍负责人。

② 应由队伍负责人整改的不准推给主管。

③ 应由施工队整改的不准推给项目经理部。

第4篇

【关键词】 供电企业;触电;人身伤害;应对措施

触电人身伤害案件一直是全国电力系统典型、多发的案件类型之一。此类案件的处理结果直接关系到供电企业的经济效益、管理效益和社会形象。就目前触电人身伤害案件的诉讼实务看,供电企业所处的审判环境越来越严峻,法官在处理个案时往往在举证责任的分配及触电事实的认定方面采用更为严苛的态度审视供电企业的管理行为,其中个别案件不排除“和谐”审判等案外因素的影响。不少基层供电企业的法律事务人员在办理该类案件时常常感叹,供电企业作为被告在案件审理之初即失去了与原告平等的诉讼地位。因此更有效地防范触电人身伤害类案件给供电企业带来的经营管理风险,应当从通过加强设备、基础资料、日常运维管理入手以做到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而非纯粹依靠诉讼裁决为主的事后救济,因为后者其结果往往具有不确定性且投入成本较大。本文通过探讨供电企业如何通过加强更规范的企业内部管理以形成证据优势,从而更好地应对可能产生的诉讼纠纷,提高电力设施保护水平,以有效维护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和完善电力设施建设原始资料的形成和保管工作

由于判断供电企业投资建设的变电站、配电室、架空线路、地下电缆等各类电力设施工程与涉案可能存在的其他社会主体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时间“谁先谁后”问题对于此类案件认定法律责任具有重要的判断意义,因此,相关业务部门应重视工程建设特别是不同时期升级改造的线路工程其所涉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资料内容范围应涵盖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结算全流程,且必须注意对象应为原始文本档案,纠正仅以企业内部管理系统的相关电子数据信息作为权利主张的错误观念。

二、电力设施产权、维管责任界定资料应健全并有效运作

由于界定涉案电力设施的产权主体和维护管理责任主体对于个案的责任划分十分重要。因此,相关业务部门还应注意资产权证、供用电合同、产权划分界定资料、产权变动资料、产权移交资料、维护管理协议等相关书面材料的收集、保管工作。在实务操作中,常常出现由于企业内部机构变革或人员调整,导致在工作承接及具体档案交接的过程中发生上述原始资料遗失现象,从而为日后诉讼纠纷处理埋下举证不能的隐患。因此,夯实基础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对于历史情况追溯及企业维权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强化电力设施设计、运行、维护环节合规性证据的保全

由于电力设施的设计、运行、维护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对于衡量电力企业在触电案件中是否存在“过错”十分重要,因此相关业务部门应注意对相关设计运行规程、巡视记录、维护记录、处理工单、调度运行记录等日常管理资料的收集、保管工作。

在电力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证明电力企业尽到运行维护及警示义务的重要证据,因此相关业务部门还应在日常巡查过程中注意核实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以及设置的位置及内容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程的规定,若未设置或设置不符合规定的应及时整改并作文件记录。

四、做好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告知书及送达证据的获取及保管

对于触电案件,能否举证供电企业已尽到安全隐患的告知提醒义务十分关键。但由于实践中,违章建筑所有人或隐患整改责任人往往拒绝签收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告知书,因此建议可采用下列方式完成送达程序:第一,条件允许情况下尽可能采用公证送达手段;第二,通过对送达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方式收集证据;第三,邀请当地物业或居委会等第三方予以签字证明;第四,若运用特快专递形式,应在填写邮件详情单时注意正确填写收件人姓名(即违章建筑所有人)、地址(若违章建筑所有人身份证住址与用电地址不一致的,两个地址一并送达)、内件品名(明确写明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数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页数)等关键要素,特快专递邮件送达后,应妥善保存回单,并凭回单到邮局领取收件人签字的签收单留存,若邮件被退回,则应封存,不应随意开拆。不论采用上述哪种送达形式,应注意对签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原件及送达证据如数归档备查。以上文书的填写应规范,送达取与留存联、回执联的填写内容应完全一致。

五、依法律规定向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报告

在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送达后,违章建筑所有人、管理人或隐患整改责任人拒不整改从而导致触电事件发生引发诉讼时,审判机关仍有可能以电力企业未穷尽责任或电力企业应尽排除安全隐患之义务而判决电力企业应承担一定责任。因此,业务部门在送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对仍拒不整改的情形,应以书面形式向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监察管理部门、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书面请示、报告,并将查处的隐患点明细清单附后,形成的相关文件记录按公文管理规定执行存档。

六、重视触电现场第一时间的取证工作

发生触电事件后,业务部门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取证方式,必要时应联系公证机关进行现场勘查,对具备证据保全申请条件的应立即办理,并配合公证员对触电现场相关痕迹、实物、现场环境等进行证据固定和收集,当场制作现场公证记录,其包括:对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收集事故现场各种物证、向触电人或周围群众了解情况等。通过上述手段为日后可能发生的诉讼纠纷作证据准备。若发现现场有证据证明触电人可能属于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或自杀、自伤的情形,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部门协助调查、收集证据。

七、充分运用社会保险以减轻企业的经济风险

第5篇

为全面清理整顿我县民办学前教育和面对未成年人开办的短期培训机构,切实加强对他们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民办学前教育的办学行为,促进民办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我们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管理条例》为依据,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坚持“安全第一、低标准、逐步规范”的原则,制定以下清理整顿实施方案:

一、整顿目标:通过这次清理整顿,规范他们的办学行为,改善办学条件,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对未经教育局批准,擅自举办的幼儿学前教育和各类短期培训坚决予以取缔,确保我县学前教育和短期培训教育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步骤:

1.调查摸底(11月23日-11月25日)。社管股和各乡镇教委按照县教育局统一制订的调查表格,对县城和各乡镇区域内的所有幼儿园和短期培训机构的基本情况(数量、办学地址、举办人、办学条件、师资、规模、收费等)进行全面认真的调查摸底,登记成册,汇总后上报到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对全县幼儿园、培训机构的基本情况进行汇总。

2、自查自纠(11月26日-11月30日)。教育局制定下发《关于清理整顿民办幼儿教育和面对未成年人举办的短期机构的通知》和《幼儿园评估标准》。要求各民办幼儿园和短期培训机构根据通知内容和评估标准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办学评估(12月1日-12月4日)。教育局由社管股、普教股、督导室组成6人评估小组,对县城、龙华按照教育局制定的最低幼儿园评估标准进行评估,对在办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全县其它各乡镇按县局下发的通知和评估标准,由各乡教委成立评估小组,进行本乡镇的自查自评,12月3日报县教育局社管股。对学校存在安全重大隐患或非法办学者限期进行停办,吊销办学执照,彻底杜绝办园隐患。

4、检查落实情况。12月25日起,教育局按照整改通知书内容或停办通知书,检查是否得到了落实,对要求停办的学校而继续办学的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停办。

5、县教育局复核、颁证。一是按照这次幼儿教育评估内容,对全县的所有民办幼儿园进行综合排队,并在电视上进行暴光。二是重新填写社会力量办学申批表,由县教育局统一复核备案,对达到办学标准验收合格者,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保留其办学资格。并在以后的工作中依法加强管理,规范他们的办学行为,确保幼儿教育的安全稳定持续发展。

第6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整治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 A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9月14号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排查整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根据《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鄂建办【2012】192号)的要求,结合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湖北省建设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的通知》(鄂建办[2012]198号)文件精神,市住建委十分重视“9·13”事故教训,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各方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标准,依法行政,全市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了明显提升。现将我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百日整治工作情况探讨如下:

一、高度重视,立即部署

“9·13”事故发生后,市住建委迅速在安全站信息平台向各级领导和施工单位等发送事故信息,并责令我市在建工程立即停工施工。市住建委肖辉国主任连夜召开会议,制定具体整治方案《鄂州市住建委关于全市在建工程立即停止施工排查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的紧急通知》(鄂州建设文【2012】94号),并于当晚把紧急通知在鄂州市住建委网站上。9月14日上午分管市长汪继明在住建委主任李国凡、肖辉国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陪同下巡查工地。市住建委安全站同时对城区120个施工工地下达了立即停工指令。同日下午住建委组织各区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电视电话会议”,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义、目标、步骤、重点、内容等及时传达到各相关责任单位。【2】

二、“打非治违”

经过前段时间的企业自查自改,安全站、市场站督办后发现大部分项目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依法建设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能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程安全质量总体处于平稳和受控状态。针对检查中发现部分工程项目安全质量及市场行为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检查组下发整改通知书127份, 执法文书7份。针对检查中个别企业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不到位、市场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较严重企业,市住建委安全站采取了约谈制度,进行约谈,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在鄂州日报、住建委网站、市安全站信息平台进行曝光。

三、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9·13”事故我住建委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对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开展作了专题研究,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并结合我市建筑安全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市住建委关于开展第四季度全市建筑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鄂州建办发[2012]40号),对排查治理及百日督查工作提出了具体安排部署:

(一)首先,要求各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随后检查组进行拉网式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及安全隐患,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责任单位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在限期内未整改到位的,下达停工通知书,责令停工整改。“打非治违”、对于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施工的项目,直接下达停工通知书,责令停工整顿,决不姑息。

(二)重新组织验收各类建筑起重机械。市安全站立即对全市所有在建工程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清查。市住建委安全站积极与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进行协调和沟通,要求其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做好检验检测工作,市安全站派专人对起重机械进行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进行督办。到目前为止共办理产权备案128台、使用登记102台。

(三)组织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按照企业自查、属地检查、省市督察的原则,对在建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点为深基坑、高大脚手架、高大模板等工程进行全方位、全数量的全面检查。方案编制审批手续不全的一律停工,未按方案执行的责令拆除重新按照方案实施。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市安全站亲自督办,跟踪落实。

四、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素质。

为搞好全市安全管理工作,我们组织了三期“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延期继续教育培训班,对全市60余家建筑施工企业的120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进一步提高了“三类人员”的法律观念,充实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提高了安全管理能力。同时,加快了我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工作进度。

同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和管理工作,扎实推进特种作业安全培训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能力,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做到人证相符上岗。为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促进企业安全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年共培训特种工300人。

五、主要存在问题

(一)是少数企业和施工现场的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机构和制度不健全,基础管理不扎实,日常管理不严格、不到位,部分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二)是一些责任主体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视不够,自查不全面、不深入,一些项目对非常直观、容易发现的安全隐患视而不见,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抱有侥幸心理。

(三)是少数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管理认识不够,安全生产投入不到位。口头重视,落实不到位,一旦需要投入财力、人力就抱有侥幸心理,推委搪塞。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仍然不断。

(四)是部分施工企业及项目部缺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主动性,政府监管部门推推动动,不推不动。

六、治理措施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下半年安全生产的良好态势,实现全年安全工作目标,要做好以下几项主要工作:

(一)按照省、市关于开展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克服厌战情绪,再动员。重点加强深基坑、高大脚手架、高大模板、起重设备等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督查与整改治理,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事故。

(二)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监管力度。针对一些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三)采取有力措施,继续推动建筑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针对督查工作开展以来发现的个别部门和企业实施方案不完善、排查工作不深入、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等问题,要作为今后整治的重点,督促这些企业和项目认真“补课”,重新修订完善工作方案和计划。要组织“回头看”再检查,有针对性地抽查部分企业和项目,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确保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要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按照“治理隐患、防范事故”要求,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或停工通知书,能现场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时限期消除隐患。对重大隐患要跟踪指导、督办,保证隐患整改落到实处。

(五)要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为重点,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加强排查治理工作基础建设,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总之,我们要把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要时刻牢记“安全生产,警钟常鸣”,依法行政,严格管理,把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落到实处,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平稳发展。

参考文献:

【1】范嘉喜.住宅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探讨,现代商贸工业,2010年/第21期

第7篇

为使生产许可证(强制认证)产品获证企业等重要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规定》和《关于生产企业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切实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经研究,我局决定在全区生产许可证(强制认证)获证企业等重要工业产品生产企业中实行预约检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行预约检查制度的重要意义

实行对重要工业产品生产企业预约检查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强化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企业自律的一项重要举措。在预约检查前,通过企业的自查自纠、自我完善、自我规范,能够不断提高自身的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质监部门实行预约检查制度,可以强化“在管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的理念,做到依法管理与服务企业并重。通过实施预约检查,能够更好的尊重企业特点和个性,突出诊断性检查,推动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质量控制能力,解决企业被动应付检查的现象。通过企业自查和实施检查,能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企业预约检查制度可以督促生产企业不断提高安全意识,重视质量安全,加强自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更好的保障质量安全。可以提高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效率,消除被检单位与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的矛盾,减少检查工作对生产加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二、预约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规定》及有关细则、标准。

(二)检查对象

城区辖区范围内的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认证)产品的生产企业。

(三)检点

1、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各级政府、部门关于产品质量安全的法规和政策情况;

2、企业有关生产许可证(强制认证)资质保持情况;

3、原辅材料进货验收情况;

4、产品出厂检验情况;

5、产品执行标准情况;

6、产品包装标识、标注情况;

7、获证后生产条件保持情况;

8、售后服务、产品召回制度落实情况;

9、委托加工备案情况;

10、产业政策执行情况;

11、产品监督检查情况;

12、其他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事项。

(四)检查方法

1、检查次数。每家企业每年一次。根据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生产企业管理水平,可适当增加一至两次。

2、预约。由我局向企业发出预约检查通知书。预约检查通知书主要由依据的法律法规、检查的时间范围、地点、方式、应准备的相关资料、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涉及的相关人员等方面内容组成。

3、企业自查。企业在预约检查的时间范围内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并按照规定时间向下达预约检查通知书的质检部门提交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4、检查。我局根据预约检查通知书的内容制定检查方案、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到企业现场检查。检查对照企业提交的自查报告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核实。现场检查组不少两人,由组长负责,相关人员分工检查。

5、整改。对预约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要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企业整改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对发现提交虚假报告以及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监督办案程序要求进行立案查处。

6、文书归档。预约检查组要将检查记录、处理意见、整改复查情况整理归档,由我局有关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的科室管理,并作为考核企业及企业年审、换证和诚信档案建立的主要内容。

三、预约检查的要求

1、重要工业产品生产企业预约检查是落实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加工主体安全责任的重要措施,是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有效手段。相关监管科室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人员,认真组织落实。

2、相关监管科室要向重要工业生产企业广泛宣传产品质量安全预约检查的意义,通过预约检查,督查企业在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质量控制能力上下功夫,不断提高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第8篇

工厂罚款通知书怎么写范文一

兹有开幅定型甲班员工XXX,于2012年3月12号,在没有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私自不来上班,严重违反了车间规章制度,对于这种不良行为,车间决定给予员工XXX100元的经济处罚!

同时提醒其他员工,有任何事情必须到当班班长那里请假,在得到批准的情况下,方可不来上班!

开幅定型车间主任:XXX

年3月12日

工厂罚款通知书怎么写范文二

江苏瑞天水处理药剂科技有限公司:

负责人:职务:

一、罚款原因你单位负责我公司二期水处理工程建设,施工人员在水处理车间西侧设立了临时施工场所,其管理工作由你单位负责。我公司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多次发现你单位施工人员出现违章违纪现象。其中,施工现场有大量烟头、烟盒,并即刻通知你单位进行整改,现屡禁不止且你单位施工人员无所改善。我公司于2010.11.30日全厂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你单位电工在施工现场吸烟,为严肃厂纪和提升安全管理并消除安全隐患,特此通知你公司如下处理方式(见第二条)

二、罚款金额及限缴日期经公司安全办请示公司领导决定,对你单位进行经济处罚,金额为5万元。

在本通知下达后的7日内,将罚款交至我公司财务部。

辽宁留德油公司安全办

11.30

工厂罚款通知书怎么写范文三

XXXX年XX月X日,公司xx制造部发生蒸镀掉锅事故,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经查,此次事故系人为失误所导致。为了规范员工生产行为,提高员工作业责任意识,根据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现决定对以下人员进行处罚,以赔偿公司所遭受的损失。

此次事故责任人及赔偿金额如下:

1. 事故直接责任人XXX,200元;

2. 事故间接责任人XXX、XXX,各100元;

3. XX经理、XX副经理对事故负有领导管理责任,各50元。

望各位同事引以为戒,特此通知。

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月X日

 

工厂罚款通知书怎么写相关文章:

1.公司处罚通知单范文6篇

2.公司员工罚款通知范文5篇

3.罚款通知书怎么写

第9篇

根据《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迅速行动,认真部署,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从20__年5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专项行动)。现将我县“打非”专项行动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星期来,东源建设局共组织督查组5个,出动执法人员15余人次,检查施工企业企业个,己整改到位家次,排查隐患个,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起、下达(整改通知书)份。

(一)加强工作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1、成立了东源建设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小组任赖伟辉副局长为组长,《建工股》李海兴、《质量安全监督站》叶海青为副组长,建工股,质监站人员为成员的“东源县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东源建设局《建工股》,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切实加强对“打非”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2、向各在建工地下发了《关于印发河源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委〔20__〕131号)文件,明确提出了“打非”专项行动总体目标、重点范围及重点内容、时间及实施步骤,明确了各在建工地的工作职责,提出了工作要求,对“打非”专项行动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各乡镇、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市政府“打非”专项行动总体要求,也分别制订了“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深入扎实地推进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打非”专项行动

根据国家、广东省里及河源市“打非治违”方案的共性问题和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中较为突出问题和行为,我市从5月22日开始,由县建设局主管部门“打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成督查工作组,集中在全县在建工地范围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形成“打非”强大合力,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了重点执法,在行动中,我县一直把打击技改建筑市场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作为重中之重,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生产秩序进一步得到了规范。建筑施工领域。县建设部门从5月24日,对在建个在建项目进行了一次彻底清查,共开展安全生产“打非”专项行动检查处,出动检查执法人员人(次),排除安全隐患次,对存在问题工程项目发出了整改通知书份,通过“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的建筑市场秩序,有力的遏制了建设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筑安全生产状况处于可控状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施工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对“安全生产”管理不力,日常安全施工管理资料不完善、不健全,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不到位。

(二)一线工人的安全意识淡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人员,管理不完善,部分工地工人乃存在无证上岗。

(三)少数工地措施乏力。由于我局对这次打非治违工作认识不到位,措施不硬,打击不力,致使个别工地没有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难以得到彻底根治。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第10篇

1、资料齐全就好办理。首先需要保证企业各项证件、设备、机构合理合法。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之前,需要先将自己的企业起一个名字,并合理合法,各项其它证件齐全,生产食品的设备实施齐全安全合法,这样才能够去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不过这些基础性的东西不齐全,是申请不下来的,所以第一步就是对企业进行整顿。

2、去当地的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要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需要去当地的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去申请。可以提前打电话问一下,具体有什么要求,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等。这样可以避免去了很多次,都无法申请。所以问清楚后,去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去申请就好。

3、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首先就需要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书。需要用自己的企业名称等各项数据,正确填写。大家填写的时候一定要仔细一点,万一填写错误那可就麻烦。填写完成记得签字,保证申请书的合理有效,才能申请下来食品生产许可证。

4、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需要准备很多材料。主要有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加工场地的平面图、食品加工场地各个功能区域的平面图、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生产设备设施的清单、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等各项材料。大家一定要将自己能想到的都准备好,或是提前询问相关部门进行准备,以免耽误生产。

5、提交申请书和材料,并会给我们受理通知书。将所有的东西准备完整后,提交到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如果现场没有发现问题,材料等齐全,就会发一张受理通知书。但是如果材料不全或是那里不合格,现在就不会受理申请,回去准备好材料和相关的东西,找时间在重现提交,一直到受理后拿到受理通知书为止。

6、食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在一定时间内现场审核。之后回去等食品监督管理和相关部门,来到企业现场进行检查审核即可。只要现场审核通过,基本就没有问题啦。需要将自己企业的现场和制度等,整改到合理合法,就能通过审核。

7、最后去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过上面的准备、提交、审核后,如果有问题提供完整改资料,一般就没有问题。根据通知或是自己问一下,什么时候可以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我们准备好证明材料,去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即可。这样食品生产许可证就申请下来。总体来说不是很好申请,需要耐心准备整改才能申请下来。

(来源:文章屋网 )

第11篇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管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管站,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建立健全组织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二、制订规章,迅速传达

向全县各在建项目工地转发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市2020年施工扬尘防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制定下发了《县2020年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在建工地对照文件检查内容逐条进行自查整改,并写自查报告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审查签字后上报县建管站。

三、明确检查内容,细化措施

要求我县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面落实施工现场封闭式围挡、主要施工道路硬化(混凝土路面或钢板硬化)、车辆驶出冲洗、现场地面覆盖、建筑物料整齐堆放、洒水抑尘等“六个百分百”防治措施,所有工地一律落实执法人员、环保员、施工管理员、网格员“四员”管理制度并现场公示,所有工地一律上图监管,确保2020年度施工周期内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及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常态化,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化,建筑物料堆放、处置规范化。

针对在建施工现场存在的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在下发整改通知书的同时,采用不间断跟踪督查的方式确保整改措施尽早尽快落实到位。并对整改不积极的项目下发停工通知的方式,确保施工企业、建设单位自身环保意识的提升,确保扬尘污染治理措施的有效落实。

四、全面深入,有效排查

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落实相关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目前开展施工现场检查8次,排查隐患34处,对施工现场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设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17份,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已全部整改完成,整改率达100%。

第12篇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我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今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了企业自查、部门检查、政府督查、社会监督治理安全隐患机制。市委丘德奎书记十分关注我市的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在5月11日对我市2009年以来未落实整改的举报安全隐患作出了重要批示:未彻底整改的单位主要领导务必亲自到现场调研,采取科学有效办法和强有力措施,以最快的速度完成隐患整改;平时经常过问或采取短信形式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何东真市长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周涛副书记、副市长在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前都先召集公安、交通、安监、消防、建设、教育、旅游、食品药品、工商等部门负责人进行研究,总结前一段时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既要从客观上找原因、又要从主观上找差距,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及季节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为了确保春节期间平安稳定何市长、周副市长在10天内召开了两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参加会议人员由镇长扩大到企业站全体成员,对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再部署、再落实、再加强。我市每次召开全市性的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都要强调安全生产工作,并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过问每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情况;周涛副市长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安全生产:1月30日深入到汽车总站、火车站检查春运情况,3月3日召集国土、清水口政府、塘岸政府、安监、水利、环保部门到清水口镇大牛岭尾矿库现场,商讨整治尾矿库问题,特别是在汛期间曾多次冒雨带领相关部门到大牛岭检查安全隐患,每个隐患整改点都亲自到现场检查落实;李家东副市长、郑德贵政府办副主任与安监局工作人员同甘共苦亲临事故现场组织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与事故责任人和死者(伤者)家属面对面做通双方思想工作,没有发生一起因事故扩大到影响社会稳定事件。我市上半年组织召开了全市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3次,开展了7次安全生产大检查,12次专项整治行动,获得自治区、市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组的肯定,特别是在“元旦、春节、全国两会、清明节、五一节、校园安全及汛期”期间,我市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整治活动、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开展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活动月”的活动。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不断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我市上上下下形成了齐抓共管局面。

二、我市1-6月份安全生产情况四项统计数据两升两降

2010年1-6月份全市各类伤亡事故63起,死亡23人,重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39.49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表现为“两升两降”。事故起数下降了20.63%,死亡人数上升21.05%,重伤人数下降44.44%,经济损失上升43.4%。其中:道路交通事故58起,死亡18人,重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3.216万元;工矿商贸企业事故起数4起,死亡4人,重伤无,直接经济损失36.28万元;火灾事故1起,死亡1人。

2010年市下达我市控制指标50人,1-6月全市各类事故死亡23人,占年度控制指标的46%,未突破比例;其中:道路交通死亡18人,占全年控制指标46人的39.13%;工矿商贸企业死亡4人,占全年控制指标4人的100%,突破了半年指标;火灾事故死亡1人;农机、水上交通无死亡事故。工矿商贸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开展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

今年上半年我市共有1627名农民工接受了三级安全教育,报送自治区安全培训中心参加安全培训的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14人,参加市安监局组织的在我市举办重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培训班279人。根据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安委[2010]17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市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玉安委字[2010]16号)要求,我局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拟文《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周涛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下设有办公室,6月18日在圭江桥头公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咨询活动,市安委办(安监局)组织18个部门和单位,出动人员126人,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85种73500份,出动宣传车9台,接受咨询群众3600多人次。特别是中小学生安全用电常识、“防灾减灾”科普知识、职业病与行业工种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常识、防御暴雨常识、道路文明交通“四不四让”、《工作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办法》、《平安畅通县区系列读本》等,深受市民的欢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隐患大排查,企业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安全知识大宣传大普及活动、举办一期班组长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优秀班组长评比活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活动、开展一次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一次学校安全漏洞大检查活动。征订安全生产宣教品480份价值8963.5元,征订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明信片9320份价值27960元。全面提高市民安全法律意识和防范事故素质。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对道路交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水上交通、学校安全、建筑、食品卫生、用电、压力容器等进行专项整治,我市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了严密的整治方案,采取得力的措施,收到了显著的效果。

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对摩托车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报废车上路、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超载超速驾驶,使摩托车行驶秩序明显好转,有效控制了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势头;客运车辆严格落实出入站安全检查;开展机动车汲牌、汲证违法行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查扣非法营运“黑车”47辆次,查处非法改装车辆213辆(次)。纠正违章车辆729辆次排查出安全隐患2处,已整改完毕2处;组织安全专项检查10次,排查出安全隐患1处,已整改完毕1处。其中开展客运及农村客运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7次,共出人员60人次,车辆18车次。水上交通进行签订新一轮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四级责任书,加强对我市的茶船、各横水渡口、渡船的现场检查力度;特别是在汛期航务所组织人员24小时不间断值班,保证通信全天候畅通,市政府组织开展水上安全检查10次,加强对隐患的排查工作,6月11日龙安渡口守则牌因群众建房被移动后未固定,航务所发出整改通知书,已将整改落实到位将渡口守则牌固定。清水口镇筹措资金3000多元修理坡积渡船确保渡船的完好率。上半年,水上交通共发出整改通知书3份。发出防洪防汛紧急通知5份,渡船停航6航次。加强了取缔超载、滥载等行为,避免了事故的发生,有效地保障了辖区内的水上安全。

烟花爆竹方面:我市目前有烟花炮竹生产企业三家,为市新荣烟花炮竹厂、市隆盛镇炮竹厂、市塘岸花炮厂。生产前进行了验收,落实高温雨季停产要求,坚决杜绝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三超一改”、“三违”、“一证多厂”、“分包”现象及违反国家、行业标准现象,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检查中发现我市的三家烟花炮竹生产企业,均能按照要求建立高氯酸钾实物出入台帐,进行记录购买、库存及每日使用的情况。

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通过我局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矿山业主、爆破工、安全管理人员的专项会议,明确企业是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主体,提出了“五要、五不准”的要求,落实每月镇2次,市1次的矿山检查制度,有效控制事故发生,对大牛岭非法的尾矿库进行关闭取缔前期工作,市政府办公室成立关闭取缔工作领导小组,为关闭取缔顺利开展。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准入关,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和换证工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管理,由安全评价机构对其进行安全评价,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督促其进行整改;对大坡外松脂厂到期换证评价进行验收,对列入自治区重点事故隐患的兆周松脂厂进行监督整改,已整改完毕,6月17日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周涛带领我局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验收,现向市政府组织申请验收。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共检查了167个在建工程项目,建筑面积671314.35m²,造价69808.182万元。重点检查在建工程的深基坑、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脚手架、高大模板、施工临时用电、临边洞口、斜坡、高边坡等部分的安全状况;各施工、监理企业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情况。根据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共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67份。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方面;深入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市政府与与各镇、街道办以及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签定了《市2010年消防工作责任状》,市政府组织召开消防专题会议5次,印发消防工作文件6份,就消防站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农村消防工作、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等消防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今年上半年,市辖区截共发生火灾20起,死亡1人,直接财产损失131392元。大队共接警40起,出动41次(含增援),出动消防车66辆次,消防官兵372人次,抢救被困人员13人,疏散人员32人,抢救财产价值96.8万元。共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12次,举办消防知识培训班10期,共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从业人员共430人参加了培训,在深入各企事业单位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和指导消防演练共12次。举行了“庆祝新修订《消防法》颁布实施一周年暨市消防志愿者服务大队成立仪式”,6月14日起,组织2个检查组,对辖区毛织厂、皮件厂、现具厂等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6月18日,检查发现市富琳针织厂存在生产车间与员工宿舍设在同一建筑内,属典型的“三合一”场所,随即依法进行了临时查封,并作出了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5000元的处罚。目前,已提请市政府组织召开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消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构建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切实提升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火灾防控能力,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在日常防火监督检查和各项专项整治中,共检查单位场所检查单位445家次,发现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71处,填发《责令改正通知书》92份,《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1份,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10起,拘留1人,罚款11.85万元,责令“三停”4家,临时查封1家。

旅游安全方面:配合旅游管理部门根据时节和气候,开展对勾漏洞风景区内松动石头全部检查一遍,排除危险松动的石头,对洞内、洞外用电电线的进行了检查。大容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公路交通标志牌,景区公路转弯护栏检查;检查接待宾馆制订了突发事件紧急救援预案,食品卫生检查能落实责任,对应急灯损坏进行更换,损坏保险销的灭火器进行修复和需更换灭火剂灭火器已落实。精通大酒店对消防系统,电梯进行了维护保养,酒店运转正常。

农机安全生产方面:对农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农业机械“准入关”执行、拖拉机牌证的监管等。对农机事故多发路段和作业场所在重点时段进行重点监控。对全市范围内等级公路以外的乡村道路,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无证驾驶、拖拉机违法载客、违法载人、私自非法拼装的拖拉机、超标的多功能拖拉机和达到报废期限继续行驶的拖拉机、没有按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拖拉机继续行驶、拖拉机超速超载行驶以及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拖拉机等严重违反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预防和减少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

食品安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内其他餐饮单位、学校周边餐饮店的食品安全卫生监管,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严厉查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内其他餐饮单位、学校周边餐饮店无证经营行为;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学校食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动。共出动了监督检查人次976次,车辆215台次,监督检查了餐饮服务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共计1037家次。至今,我市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市场安全稳定,未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

学校周边安全;按照自治区、市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市的实际,以“学校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百日专项行动”为契机,全面开展对全市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和矛盾仔细排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和汛期学校安全工作,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关于对学校周边交通等安全进行督查的工作的通知》(北安委办字[2010]24号)要求以及5月6日市委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由周涛副书记、副市长召集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全市学校周边交通、生活、生产安全进行督查,督查组分南、中、北、城区四个组,分别由安监局、建设局、交通局、公路局的人员各一人组成,每个组有一名领导带队,从2010年5月5日至5月25日进行第一阶段督查。5月4日召开了我市学校安全工作紧急会议之后,各镇迅速成立校园安全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对全镇各所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了拉网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特别是汛期期间开展了学校、

教室、围墙道路等安全排查,确保我市师生安全。

市1–6月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情况;由于市委、市政府的领导高度重视,我市“打非”办从公安、工商、安监、供销等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从该执法队成立以来,不分节假日、经营放弃许多休息时间,只要接到举报,不分白天和黑夜第一时间赶赴举报地点。在执法中做到该罚款的罚款、该没收的没收,不讲情面,严格执法,有效地遏制了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势头。

上半年,我市打非工作人员共捣毁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35个(大里镇26个、新圩镇5个、石窝镇2个、大伦镇1个、六靖镇1个),非法生产引线窝点10个(大里镇8个、大伦2个),销毁成品、半成品、原料、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机械设备等折合价值377000元;查处无证经营户66家、销毁私炮4471饼、鱼雷185只、擦炮10箱、折合价值43630元;查处有证经营户违法经营128户、销毁私炮11901饼、折合价值75376元,暂扣许可证43个、罚款8500元;暂扣非法运输炮竹车辆一辆,治安拘留2人。

举报有奖制度是“打非”工作的一个亮点,我市积极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设立了举报有奖制度。我市共发放举报窝点77起奖励金15.4万元,发放举报非法经营资金4.2万元。举报有奖制度的认真落实,大大提高了群众参与监督举报的积极性和打非专项行动的工作效率。

据统计,在今年来以我市组织开展专项行动609次共1422人(次)参加,检查炮竹厂19次共57人(次)参加;检查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405次共810人(次)参加、下达整改通知书6份、暂扣烟花爆竹许可证34个、查处无证经营户43家、捣毁非法生产窝点41个、会同公安机关暂扣非法运输车辆一辆、治安拘留违法人员2人、罚款4000元,没收、销毁成品、半成品原料、机械折合经济价值50187元;开展非煤矿山检查123次共246人(次)参加,当场纠正3种违规违章行为、下达隐患整改书5份、责令停产整改5家、经济处罚3家、罚款2500元;危化品厂25次共75人(次)参加、责令停产整改3家;整治学校周边环境32次共96人(次)参加;在建筑工程12次共36人(次)参加、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9份;学校周边“三合一”工厂6次共18人(次)参加、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电力行业检查6次共18人(次)参加、下发整改通知书2份。

今年市政府与各镇、各街道办事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5份,签约率100%,与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6份,签约率100%,部门与所属企业签订65份,签约率100%,落实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开展了“元旦”、“春节”、全国“两会”、清明节、“五·一”节、“安全生产月”、汛期前等到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出动检查人员2185人次,出动车辆445台次,有效地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大牛岭尾矿库安全监管方面

今年以来,我市从来没有放松对大牛岭的依法监管。特别是六月份以来,持续出现强降雨天气,我市采取以下措施做好大牛岭尾矿库汛期安全监管工作:

(一)各业主已停止非法洗矿行为,洗矿设备已自行拆除。

(二)制订有大牛岭尾矿库应急预案、汛期值班表、值班巡查制度,储备有救灾物资。

(三)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经多次检查,库面无积水,库内排水渠道畅通,但在此强降雨天气期间,落实有专人24小时值班、巡逻,及时清理排洪、泄洪设施,确保排水畅通,一旦出现险情,立即按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和上报。:

(四)已成立大牛岭尾矿库取缔关闭领导小组。

五、主要工作经验

一是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市政府有关的会议和文件精神,每次会议都传达到各镇、村、企业。认真落实责任制,才能有效地保证安全生产。

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市、镇、村层层充实监督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形成级级管理,层层落实的网络体系,保证监督到位,检查到位。

三是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坚决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制化建设轨道,有效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

四是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减少事故隐患,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五是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

六、主要存在问题

一是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还要进一步提高,特别是企业主和从业人员,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安全生产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是我市出现了一些新型生产工艺企业“先天性”安全隐患,如:利用水煤汽燃烧的陶瓷企业。

三是部分企业设备陈旧老化、工艺落后,事故隐患多。

四是安全资金投入不足,特别是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有的隐患整改因经费不足致使拖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