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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合同管理

时间:2023-06-01 08:52:3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监理单位合同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监理单位合同管理

第1篇

关键词:工程监理单位 财务管理 合同管理现状

一、分析与思考监理单位所存在的相关问题

(一)建设项目在竣工之后的财务汇总和验收要加强

在财务的工作中,项目的竣工验收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工程监理中所有执行的内容要有所总结,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比较实际的监理问题,都要监理的管理人和财务人员进行及时的协作,例如:审计现场的财务、核查日常的费用、价款结算等,要加强财务监督的执行能力。

(二)监督建设工程的实施过程要加强

建设项目在实施的阶段,合同的审核部分虽有财务人员进行参与,可是却没有真正参与到合同的修改和变更中,项目的负责人在工程人员和施工技术上极度重视,可是对财务的人员配合和跟踪施工的过程却严重忽视,并且设计方面的内容和可行性报告的实施上也不能够完善其监督流程,没有有效的掌握,控制合同的全过程这一重要举措严重缺乏。

二、监理单位在合同管理阶段的现状与问题

监理招标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业主没有一个正确的认知,同时还会存在部门保护和行业垄断等现象,造成目前的工程监理单位在招标的阶段,一些不够规范的实施措施普遍存在,在招投标的主要流程中压价监理费,导致建设单位在委托监理单位的协议中,产生较低的监理取费。

并且,监理单位在进行管理合同时,由于合同中的一些条文必须有法律意识才能够有所认知,而部分的监理单位又缺乏法律意识,有时就会在合同中添加一些口头上的协议,促使绝大部分的监理单位处在竞标中时,想要将该工程项目的监理权获得,必须得听从业主的一些不合理条件,因为市场竞争非常激烈,不得不签订了不合理的合同,导致在源头处埋下了隐患。

三、在财务管理的阶段工程监理单位的现状

监理单位在进行招标的阶段,有必要把议标环节严格关注,执行的标准要根据监理管理的收费标准,一些标书若不能够中标,就一定要在第一时间使其退回,让相应的知识产权得到尊重。监理的企业在财务的监督以及财务管理的时候,一般对财务的管理只是简单的进行核算,不是非常的重视,在财务的监督上也只是根据约定的合同内容来监督。核算和监督的过程如果实行的是这样粗糙的方式,对每一项的施工进度和工程的合同签订都会有不利的影响,财务人员就不能够妥善的控制和参与整个施工过程。也就是针对监督职能而言,财务的管理人员如果使用弱化和滞后的方式,在整个管理阶段将合同管理和财务监督纳入其中的时候就非常的困难,以至于监理的综合评价以及合同管理的有效性上就不能够实现,那么财务的管理问题就会不断的涌现。

例如:

(1)没有拟定一个相对统一的监理费标准,监理费用在收取的时候都是根据领导的意思来收取,一些有效的监督和审核严重缺乏;

(2)在监理的合同中,签订监理费用的时候,财务人员若不参与的情况下,合理的备案就不能够实现;

(3)工程项目的监理如果只是委托的形式,可能只会在施工的质量上开展控制和监督的流程,造成在监理的费用方面不能够兑现,或者会产生随意压制的现象。

四、财务监管的力度和途径要加强

(一)财务管理的中心作用要充分发挥

监理企业在进行经营的阶段,其中所涉及到的财务管理可以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核算,一方面能够方便了财务管理者,另一方面让财务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的管理体制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财务的管理负责人一定要将产生的新问题严格关注,激发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财务的管理能力要不断的增强,面对新情况要大胆的分析和探索,让财务管理的监督使命和职责能够更好的发挥出来。在企业的管理中,财务管理是非常核心的组成部分,要保证合理的分析和管理企业经营的资金和成本。

所以,财务人员一定要对监理中的每个环节仔细的分析,合同在执行方面以及成本的具体来源要具备一定的监管力度,以这样的方式让产生的问题能够得到解决,一些死账、呆账或者资金的浪费现象会有效的避免。同时,监理单位全方面、多角度的管理财务计划时,在财务管理的监督体制中,一定要将项目监理中所有渠道获取的资金,根据国家的规章制度和财务的政策执行,把效益型支出的要求和原则,以及资本性资金的相应支出严格划分,让资金能够做到有效、合理的利用,这样就能够提升资金的效率。

(二)合同管理的加强

监理单位在进行合同管理的时候,要将相应的制度建立健全,要让合同管理的考核、建档以及总结落实到每个层次和部门中,在每一个环节中都要有所延伸,让良性的循环有效形成。把信息技术和网络这些平台的优势合理利用,共享合同管理过程中的信息和数据,让监控可以实时的进行,有必要准确到位的进行履约和签订,动态的管理要真正实现。

五、结束语

根据以上的论述,从客观的角度来分析,监理单位中所涉及到的财务管理,有必要在目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过恰当的财务管理监督职能,将监理合同中的过程控制有效加强,同时对一些合理的财务核算方式要有效的运用,以这样的方式将监理单位中每一项财务的计划都能够确保指标的实现。要力求将监理单位的财务管理获得切实的基础效益。

参考文献:

[1]于亚军.工程监理单位财务管理与合同管理现状分析[J].中国外资,2012(12)

第2篇

关键词: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

中图分类号:TU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0)09-0134-02

通过实行建设监理制度,我国建设工程的管理体制开始向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先进管理模式转变。这种管理模式,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之间引入了建设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服务的第三方,进而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之间形成了以经济合同为纽带,以提高工程质量和建设水平为目的的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一种新的建设项目管理运行机制。这种机制为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节约建筑工程的投资、缩短建筑工程的工期创造了有利条件。根据笔者在多年在监理工作的体会拟谈谈建筑工程项目中工程监理工作的合同管理。

一、合同管理在工程监理中的重要性

(一)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工程监理是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业主委托或者由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竞争方式择优委托监理单位,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依据是监理委托合同和工程承包合同。委托是一种契约关系工程监理是管理性的经济法律关系政府监理和委托协作性的经济法律关系社会监理的集合,工程承包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合同,合同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即可以说监理工作受到法律保护来自于合同,因此仅仅从这一点就足以说明合同管理在监理工作中的地位是至关重要的。

(二)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监理目标的实现

监理目标控制除了采取科学的和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外,主要是取决于合同控制或管理好坏。满足合同要求的行为和过程是可行的,既满足合同要求的建设行为及施工过程是令监理工程师满意的,达到这样要求的监理工作又是令业主满意的,因此是理想的。合同管理与监理目标控制关系如图1所示:

(三)合同管理是监理工作的基础

在整个监理工作中费用控制是四项控制中的核心,是施行进度控制与质量控制的基本手段。而费用进度质量控制的目标值是事先经合同形式约定的。所以合同管理应该是整个监理工作的基础,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管理工作实质上就是合同管理工作。无论是进行质量监督还是费用支付或是进度控制都要依据施工承包合同办事,只有依照合同处理问题才能保证合同各方全面履行合同。因此从充分发挥监理的功能来说做好合同管理在监理施工过程中也是非常重要的。

监理行业作为市场主体直接参与建设工程管理,在整个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要想把进度、质量、投资搞好和协调好各方关系,就必须要求所有参与建设项目管理的监理人员真正认识到合同管理在工程监理工作中的地位。

二、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内容

合同管理的内容分为合同履约管理和合同文档管理。

合同履约管理亦称合同控制,就是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当事人的双方的建设行为和工程建设的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保证合同顺利执行。

合同文档管理亦称为合同档案管理,属监理档案管理的一部分,是对包括合同在内的,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各种记录、证明、录像、照片、纪要、报告、图纸以及说明等进行的归类、编码、整理、存放、保管、检索、分析和使用等系统管理工作。合同档案是工程技术档案的组成部分,是合同履行的真实记录和有效的法律证据,因此,合同档案管理非常重要。

监理工程师的合同管理工作主要在施工阶段。在此阶段中,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如下:(1)工程分包管理;(2)工程变更管理;(3)工程延期管理;(4)合同索赔管理;(5)合同纠纷的协调;(6)合同支付管理;(7)合同档案管理;(8)工程保险管理。

三、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做法

由于我国国情和文化背景所致,许多情况下在合同谈判要约条件时比较重视,一旦合同签订后的执行过程中就重视程度不够,甚至将合同搁置一边;投标单位在思维逻辑上也存在较大落差,认为反正工程已拿到手,把任务完成即可。这种认识在承包人和监理人员中普遍存在,从而导致人们在工程管理中合同约束概念淡薄。为解决这个问题,监理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及时组织派驻现场的监理工程师全面认真地阅读熟悉甲、乙双方和监理的招投标文件,全面掌握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内容。

从工程实践中看,要想在建设项目过程中把握监理工作的主动权,做到办事有根、表态有据,监理工程师应从始至终抓住合同这个牛鼻子不放,才能处于主动地位。目前许多工程不注重合同条款,盲目地干,直到竣工后对方按合同约定算帐时方如梦初醒,导致相互扯皮,给工程投入使用和投资控制带来不利影响,甚至诉诸法庭,这种教训实在太多太深刻了,施工各方应引以为戒。

(一)公平公正履行合同

“守法、诚信、公正、科学”是施工监理工作的基本准则。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监理单位是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唯一的管理者”的规定,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既代表监理单位在现场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权力和义务,也代表甲方监控施工合同条款和招投标文件的落实。那么,如何履行好责任、权利和义务,就是要坚持公平公正地处理有违合同条款的各种矛盾。

现在建筑市场存在着诸多矛盾点,有相当一部分是由社会条件和商的选择等问题。这些都是当前建筑市场中建设单位司空见惯的违约现象。针对这些行为,监理工程师应当在监理合同约定条件范围内,以积极公正的态度加以处理,做到主动预控,及时书面提示建设单位防止违约,化解风险,一旦发生应及时召开专题会协调解决产生的矛盾。对产生的利益纠纷应明确责任,合理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各方书面备忘,待时机成熟再行公正处理。

一般来讲,在建筑市场的竞争中尤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总是处于弱势地位,鉴于此,作为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及其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更应有根据地维护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要约条件,正视矛盾、运用不同的合理手段和措施适时处理,做到不积压矛盾;既代表建设单位利益,又维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二)实事求是 科学管理

建筑工程产品与其他工业产品的最显著区别在于体量大、生产周期长和采用的产成品构配件上千上万种。在长时间的建设过程中,各参建方都可能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违约事件的发生。那么,要使各方做到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规范性合作,就应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

首先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应不断地进行目标一致性的协调。在协调问题上,施工监理工程师应当主动牵头进行组织。只有经常协调过程中发生或预测将要发生的违约风险点,本着风险共担、同舟共济的原则,及时化解或消除风险,才能大大降低合同管理中发生的违约现象。

坚持实事求是,就要求合同主体各方应敢于承担责任。建设单位不能一谈到有关自身工作不到位或者社会条件制约因素导致违约责任就如临大敌,视承包人在推卸责任和转嫁风险,甚至一提违约索赔就大为恼火,认为是有悖常理的不规范行为。笔者认为,具有真正市场经济头脑的建设单位应该正视和承认违约责任,将之看作是甲方与承包人在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的一种很正常的经常性经济活动,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以积极合作的姿态来对待。

坚持实事求是,就是要求承包人加强合同管理,严肃认真地履行施工合同和抓好分包合同和采购加工定货合同的落实。建设工程承包人绝对不应当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要自觉地用合同约定去约束企业的施工行为,完成合同要求的任务。依据《经济合同法》的原则,履约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对于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应是在履约双方之间进行的,如果不执行合同合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双方有依据合同约定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的权利,要敢于依约据实提出索赔要求。

工程实践中往往会发生建设单位向承包人提出工期和质量问题的质疑,承包人往往会提出许多无证据的理由来回避自身的责任。针对这种矛盾,监理工程师应在监控承包人和建设单位履约过程中,切实加强数据证据和资料的收集整理,用确凿的数据证据来说服各方并做出合理准确的判断。

在施工过程中要切实做到收集各方违约资料,力求完整,手续齐全,及时准确。监理工程师要既有既成事实,又有责任归属证据,同时还要有判断违约的资料和数据。

在处理承包人向建设单位提出违约要因和索赔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充分分析。首先要把握事件与合同对照是否出现费用增加或工期延长,是否会对质量和功能造成影响,排除虚拟臆造成分。同时要甄别分析费用增加和工期延长的因果关系,从而划清责任,在此基础上按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协调处理。

监理工程师在以下方面应特别给予重视:

1.向建设单位索要完整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文件。

2.收集合同变更文件或补充协议,要求承包人和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监理工程师应主动及时收集官方的物价指数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行规章等。

3.收集整理各种会议纪要和往来电函。

4.收集工程照片和音像资料。

5.收集工程进度计划包括被监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6.积累工程计量和结算资料。

7.整理工程检验资料和各种试验数据。

8.收集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整理好工程图纸及其他设计文件,做好监理日志。

四、结语

第3篇

【关键词】市政工程;监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066(2016)11-0135-02

1引言

对于市政工程中的监理工作,通常涉及到多个方面,而比较于其他的工程项目,往往存在许多不同的监理要点和难点,因此,如何解决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中之重,对于全面推进市政工程的建设,保证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2市政工程中监理的作用

2.1控制施工进度

在市政工程中开展监理工作的重要作用之一,在于控制施工进度,其监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各建设阶段的工作程序、内容、持续的时间以及衔接关系等,基本建立流程如图1所示。监理的形式包括制定规划、编写细则、审核方案、召开会议、跟踪与严格监督等,通过协调多方关系达到控制施工进度的目的。监理单位应当在实施工程建设过程中按照工作计划,制定严格的工期监督措施,及时调整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能够如期竣工。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人员应当编制并审核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其实现,并注意审核进度安排的合理性,从而确定开工日期与竣工日期。

2.2控制施工质量

在工程建设监理的过程中,相关监理人员的工作除了需要对设计文件、设计图纸进行认真研究之外,还需要预测工程中容易发生的质量和技术问题,尽而从技术、经济、安全等多个方面,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有效措施,指导工程的顺利展开。

2.3控制工程投资

正常情况下,工程进度款由施工单位进行申请,首先向监理单位提交申请表及其它相关资料,然后由监理单位依据相应的合同条款、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工程现场实际的完成情况,审核工程量及工程价款,最终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对于其中可能影响造价的设计变更、索赔等问题进行控制。

2.4管理施工合同

合同管理是监理工作的核心,合同管理工作几乎贯穿于整个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关系到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在整体项目的实施中,发挥着保证和总控制的作用。合同管理占据特殊地位,主要是因为对于工程项目工期长、协调关系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其协调的关系包括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之间的关系。业主与承包商也会发生合同争议,监理方作为第三方,应当积极主动协调解决争议,依据施工合同以及其它合同公正地判明各方责任。

2.5管理施工安全

安全生产是保障工程质量和顺利实施工程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在市政工程施工全过程中,都应当充分重视施工安全的监理,从最大程度上预防并减少工程事故的发生,要有针对性地在不同施工阶段,选择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措施,以应对不同施工环境中存在的不同施工情况与环境特点。

3市政工程监督管理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

3.1监理制度问题

“有规矩才成方圆”市政工程的建设离不开相应的政策支持,才能更好的保证工程的有序顺利进行。可是现实生活中,很多市政工程出现问题后无法找到解决的办法,因此影响了施工的效率和质量。一些市政工程单位确实构建了相关的政策,然而因为各部门人员各司其职的过程中忽略了相互沟通,使政策的落实没有达到很好的效果。一些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存在着人员关系复杂,职责不分明,机构设置模糊不清的问题,使得制度形同虚设,办事效率不高。

3.2监理合同管理问题

实际上市政工程监理人员往往并没有做到按合同办事,因此监理工作者的职权没能充分发挥,再加上监理费用总是没有按时支付,这样就严重降低了市政工程的施工进度。

3.3监理工作者综合素质低

现阶段我国从事专业监理工作的人员还比较稀少,监理单位为了节省开支,采用临时雇佣监理人员的方法,因此监理工作一般由一般监理人员完成,而且大多是从其他部门挪用的,专业性非常弱,综合素质较低这样就导致了监理工作不到位,产生很多问题。

3.4问题处理不够公平公正

从原则上来说,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之间应当是平等共存的,而监理作为第三方,要求能够公平公正的传达业主意图、控制项目。事实上,迫于生存的压力与利益关系,监理方的费用来自于业主,致使监理方下意识偏向业主。加上业主方对于监理工作的干预较多,在发生争议或事故时,监理工程师常常难以保持第三方的公正态度来行使权力,因而作出对施工企业不公平的判断。

3.5行政部门监管不力

(1)对于工程监理部门设立的门槛低,一些拥有政府背景的单位,即使人员缺乏相应的水平和施工经验,却能够堂而皇之地成立监理公司,造成严重的唯心主义,看谁都认为是在偷工减料;加上人员流动的不稳定性,容易出现后来人不了解前段工程状况,因而难以针对工程监理的关键工艺、关键部位开展工作。(2)工程监理市场的不规范。承揽监理业务时,出现转包监理业务、挂靠监理证照的现象;还有行业保护、部门保护,甚至批条子,打招呼的现象;有些明招暗定,搞虚假招标;或者业主私招乱雇,系统内搞同体监理等多种问题,致使监理无法真正发挥作用。另外,监理人员的能力考核方式也与现实脱节,监理市场不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的不完善,监理人员的能力审核问题等都非常值得重视。(3)政府对于工程监理的各类人员业务、技能方面的培训不足。在整个行业内,相应的培训机制未能建立起来,缺乏鼓励支持的相关政策。即便有些单位、地方设立了相应的培训工作,但往往是流于形式的,并没有经过严格的考试制度选拔,许多人只报名,却没有参加学习培训,只是应付了事,因而无法保证监理质量。

4市政工程监理的优化策略

4.1全面掌控工程监理

4.1.1召开安全会议,组织安全检查监理工作者应承担起自身的职责,以定期检查为主,偶尔进行突击检查市政工程施工场地的施工情况,一旦发现任何安全或质量问题,必须马上勒令其停止施工,要求有关部门采取整改措施以消除隐患,确保工程安全外,市政工程监理单位必须马上召开会议汇报安全状况,协调解决所面对的问题,之后还要保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以杜绝发生安全问题。4.1.2严格执行相关质量控制规范在市政道路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要在深入理解和掌握市政道路工程国家、地方政府相关质量控制技术规范标准的基础上对施工过程中的各阶段、各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在监理过程中,一旦发现存在违规操作、偷工减料、不按实际设计施工等不良现象时滥理人员应立即制止并上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与此同时监理人员要结合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对监理制度和体系中可能存在的不足进行及时有效的修正和弥补。4.1.3控制施工监理收费为使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可健康持续发展,需要保证监理费的合理收取。一方面需要业主单位增加监理投资费用,扩大监理服务范围、扩充监理服务内容,对工程建设监理费做出相应的调整。另一方面,监理单位需从自身出发,加强监理单位的法律意识,加大对现场监理机构监理人员的资金投入,引进高素质监理人员同时提高监理人员的待遇,提高企业的监理服务水平。监理单位要通过提高自身的企业信用等级,扩展监理单位的业务范围,为企业创造大的经济效益,使本企业处于一个良性循环的发展状态,从而促进整个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4.2完善市政工程监理制度

为了保证市政工程的顺利完成,市政工程管理单位需要建立一系列完备的监督管理制度,与此同时应该明确各单位的分工,做到职权分明,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顺利落实。例如市政道路工程应根据实际路况,制定合理科学的道路监管制度,从而实现了解道路现实路况,并对道路工程的安全、环境、质量等方面实时监督管理。监理单位在签订道路工程监理合同后,应该立即组织专门的机构、专门负责人着手实施,在此过程中,根据道路工程的进度编制和调整相关的细则和规定,同时建立实验室对道路工程相关项目进行实验,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市政工程开工以后,各部门要对工程的各项开支了然于胸,做出预算然后及时签发预付款的支付证书。

4.3构建建设方与监理方的平等关系

需要对组织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定期进行法律知识方面的培训,以提高相关监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综合素质,从而确定监理单位在工程中占据的重要地位,加强建设方、监理方的协调工作。此外,还可以加强工程监理的宣传工作,以获得关联单位的认可与协作。坚定维持建设方、监理方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使双方能够就工程建设的质量与效率进行全面的考虑,进而达到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开展的目的。

4.4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

市政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是否恰当直接影响市政工程建设的实施效果和效率,在实际操作中,合同管理工作往往涉及很多方面,内容复杂、合同有效期较长,再加上工程的信息量很大,合同的管理有一定的难度,很难全面有效,但是合同管理又是必不可少的,监理工作人员必须从合同的签订开始就严格把关,对合同的每项条款都进行详细的说明。此外,监理人员要认真审核合同的每一个细节,才能更好地为双方服务,保证双赢之后就是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即使是补充事项也需要认真谨慎的对待,在正式施工之前,市政工程的监管工作者还需尽可能详细的搜集有关村料,认真筛选有用信息,从而保证整个工程建设有序健康的施行。

5结语

为了能够有效提高市政工程的监理工作效率,应当在依靠监理工程师的同时,重点考虑综合因素,从而有效改善监理状况,通过建立高效、可靠的监理系统的方式,有效保证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夏仟.探析做好市政工程监理工作的有效途径[J].引文版:工程技术,2015(4):45~46.

[2]姚顺友.做好市政工程监理工作的几点体会[J].工业b,2015(5):47~48.

第4篇

(河北省中医院,河北 石家庄 050011)

摘 要:在建筑工程建设中,项目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且是一项复杂的综合管理工作,其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建成后综合效益的发挥。所以要特别注意做好各方面的协调管理工作来完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以取得最佳的效益。本文主要对质量管理、成本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这四个方面的工作要点及管理措施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5)02-0082-02

项目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可行性选择和勘察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质量的好坏不仅影响到工程项目交付后企业的经济利益,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企业未来的发展。换句话说,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是整个工程管理的核心,也对工程的整体质量承担着主要的职责。因此,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建设单位如何实施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做好合同管理、投资控制、质量控制和进度控制等方面的工作,越来越成为业界人士重点关注的一项课题。

一、建设单位项目成本管理

1.重视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是在项目前期策划的基础上,对拟建项目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查和综合研究,通过技术经济分析、预测和评价,对项目建设可行性作出判断。可行性研究还能为银行贷款、合同签约、工程设计等提供依据和基础资料,它是决策科学化的必要步骤和手段。

2.确保投资预算控制在概算范围内

在项目决策阶段,建设单位应该全面论证,准确判断,做好投资风险分析,确保正确决策、准确匡算;在项目设计阶段,建设单位要会同设计单位合理确定设计原则和工程建造标准,确保投资概算控制在决策阶段的匡算范围之内;在项目建设施工阶段,确保投资预算控制在概算范围内,实际投资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二、建设单位项目质量管理

1.项目负责人的选择

项目负责人是项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和质量形成过程的总指挥,除应有必须具备的政治素质外,还应要求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然后建立一个精兵强将的管理班子,使建设单位的项目能按期投入使用并节约投资。

2.项目施工材料质量的严格控制

建设单位在进行材料采购之前要向工程监理进行申报,而对于重要的施工材料,则要向监理提供相应的样品进行监测,只有样品符合国家工程规范,才能够进行大批量的采购。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材料、设备进场后,按样品及相关检测报告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材料方能使用。

3.项目施工技术的控制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众多环节相连接,并产生很多的隐蔽工程,使得建筑施工质量也具有隐蔽性,项目管理者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检查验收。所以,在对建筑施工质量进行管理时,要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以便产生质量问题时能够及时发现,并及时地采取措施给以处理。

三、建设单位项目进度管理

1.项目实施的前期筹划

项目实施阶段,建设单位项目组织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管理,从严控制各个阶段进度,如设计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等,运用动态控制原理控制进度目标。首先要对不同阶段的目标逐层分解,逐步从宏观到微观,由粗到细编制进度计划。明确各项计划需要完成什么、需要何时完成、需要重点解决哪些工作等。

2.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措施

(1)组织措施,如建立和完善工程例会制度,大型工程每周召开一次,均由各单位工程负责人参加的生产调度例会;如制定进度控制工作制度,明确各层次进度控制人员的任务和管理职责,对影响进度目标要严格管控等。

(2)合同措施,包含分包单位的选择,材料、设备的供货合同的签订,合同中应规定参建各方必须遵守总控计划,任何一方符合或违反工期规定,在合同中均应规定有对应、明确的奖惩措施。

(3)信息管理措施。各相关单位之间,需建立纵向、横向联系。如单位各级生产负责人、计划员之间,应及时进行指导、反馈、预警、建议等工作交流。

3.项目进度计划的检查与评价

主要是收集施工项目进度材料,进行统计整理和对比分析,确定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之间的关系。首先,跟踪检查施工实际进度;其次,整理统计检查数据;还有,对比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最后,施工项目进度检查结果的处理。

四、建筑单位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1.对合同订立的严格控制

项目在进入合同谈判签约阶段,为避免合同条款的疏漏和差错事后才被发现,杜绝无履约能力和违法合同的签订,全面保证合同履约,应当把合同签订前的审查列为必经程序,该项工作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及法律顾问对合同进行综合评审,逐条进行研究。

2.对合同管理机构的不断完善

建设单位内部应设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或专人负责,统一合同的管理和保存程序,配备专业人员具体负责合同管理。在强化合同管理过程中,加强监督和管理,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

3.建立一套完整的合同管理制度

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是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保障。在建设单位内部当建立合同的协调管理制度、审查制度、批准制度、监督制度、考核制度、目标管理制度以及备案制度。

五、建设项目监理单位管理

质量监督的任务是对工程实体进行连续性的监视和验证,发现偏离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的情况时应及时反馈,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纠正措施,严重者责令其停工整顿,从而促使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和工程实体质量均符合标准所规定的要求。实施质量监督是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的手段。

外部质量监督与企业本身的质量监督考核工作相结合,能有效地杜绝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促进施工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各项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而质量控制的任务是明确工程质量目标,严把材料质量关,确保主体结构质量,重视装饰质量,抓好关键部位施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搞好技术交底。现今监理单位的部分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形同虚设已是公开的秘密和现今难以解决的事实。由于监理市场的种种原因,监理单位难于挽留有能力的人员为其工作,致使监理组织的能力薄弱,很难或无法胜任现今监理工作的行业要求,致使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跳出其行业范畴行使监理方的部分职责与权利。调整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是当务之急,即在现有监理费用的基础上,打消一味的要求监理人员数量的做法,辞退滥竿充数的监理组织和个人,提高现场监理人员个人和组织的管理素质,使其能在管理现场最大限度的发挥应有的作用。

总之,监理单位是建设方委托进行项目建设现场管理的单位,其履行的职责就是建设方项目管理的职责。要求监理配备有相应资质、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的监理人员,应有较强的责任感,积极主动的为委托方提供良好、到位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切实担负起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职责。监理单位作为建设方聘请的专业技术团队,代表建设方行使监督权利——监督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度、控制工程造价等重要工作内容。

六、结语

项目管理贯穿于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在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工程建设单位应做好合同管理、成本、质量和进度控制等方面的工作,合同制定、谈判时聘请专家参与,图纸审核时选派有资质、专业经验丰富的人员,建设现场选派有魄力、能力、经验丰富的人员等,不仅能够避免不必要的建设支出,同时能为项目建设提供较多合理化的建议,使项目建设能够多快好省地达到预期效益目标。如此以来,项目的管理质量会大大提高,从而确保工程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施文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华民居(下旬刊), 2013(9).

[2]赵冬印.关于建设单位项目管理的几点体会[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16).

第5篇

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对工程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进行监督检查的考核,对合同争议和纠纷进行解决和处理,以保证合同依法订立和全面履行,施工合同是建设项目的主要合同,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签定、履行直至合同期满归档的全过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因为施工合同包含业主与承包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以及监理人的职责。所以,对施工合同的管理既是监理工程师的责任,也是施工项目经理的义务和责任。

2施工合同管理的任务和作用

施工合同管理的任务是根据法律、政策和实施计划的要求,充分运用指导、组织、监督等手段,促使当事人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制止和查处利用工程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保证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施工合同作为承、发包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约束依据,对搞好施工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促进实现工程建设活动中的各种经济协作关系。

(2)避免和减少出现一些不完善的合同,预防合同纠纷,减少诉讼。

(3)有利于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相互监督,确保合同顺利实施。

(4)提高建筑企业的信誉和竞争能力。

(5)通过合同管理,增强合同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调动建设各方的积极性,使合同双方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共同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6)提高合同履约率等。

3施工合同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

合同一经签订就对签约双方产生约束力,任何一方都应积极执行合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为此,在施工合同管理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签约前应注意了解对方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对方信誉如何及其他有关情况和资料,有人时要了解其是否有委托书等。签订一个好的合同是保障工程顺利实施的前提,也是施工合同管理的首要内容。随着“四制”的全面推行,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已逐步规范,但也还存在着有的承包人为提高中标率,搞联合投标,甚至恶意串通,抬高中标价,造成不当竞争,扰乱市场秩序,造成施工力量强、管理水平高的承包人不能中标,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也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不利影响。

(2)合同本身用词要准确,不能发生歧义,要符合《合同法》及《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规定。要注意合同主要条款是否齐备,避免含糊其辞和缺乏主要条款的工程施工合同出现。建议使用合同范本,而不是由双方商定形成一个合同。因为这种由商定形成的合同,有时由于经验不足或缺乏对工程的细致分析,会造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问题,这种合同的预见性较差,双方需要在履行过程中重新协商,可能给工程建设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有的合同条款不够严密,有歧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不必要的争执。

(3)合同签订后注意及时送交有关部门备案,如建设银行、合同管理机关等。

(4)要主动及时地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忘记或拖延履行义务不但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也会影响自己权利的实现。比如,不及时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度及工程量的完成情况,就可能影响工程款的支付和收取。

(5)合同(正本)、附件及工程洽商等资料应由专人整理保存,避免出现工程尚未完成合同资料已散失的现象。

(6)合同的变更、解除应经过可行性研究,且不能违背法定的程序及企业的有关规定。随意原有合同是不严肃和十分有害的。

(7)利用合同进行及时合理的索赔。当因对方的过失或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而产生损失时,应不失时机地索赔。重要的是要有完整的施工记录等资料,以证明其要求的合理,从而实现合同规定的权利。

(8)对于每一个单元工程和隐蔽工程,应当及时办理签证手续,为今后的竣工验收和结算提供准确的原始数据,避免出现扯皮现象。

(9)合同一方的承诺若不能兑现,将会严重影响工程的顺利实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某一方应提供的资源没有及时提供,或者根本无法提供,会造成工程项目无法开工或实施被动。有的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人员资质和数量、设备的数量及型号、工期等与合同内容不符,甚至差异很大。特别是投标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与标书内容不一致,标书中的承诺不能完全兑现,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负面影响。另外,一些应急度汛的水利工程,工期短,时效性强,如工程不能按期竣工,可能造成防汛抢险的被动,并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10)严格控制违法转包或分包。根据《合同法》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非法转包或分包的行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的履行困难重重,工程质量难以保证,还可能出现在些债务纠纷,造成工期拖延,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加强合同管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

由业主委托的监理单位对各个单项工程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处理合同范围内的质量监督、报量审核、进度控制、工程协调等方面的工作。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应由业主报请上级有关部门,采取行政手段或通过有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之间的协商作出决定,以保证总进度的顺利实施。在合同管理的制度和手段上,应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施工单位协调会,解决有关工期、质量和合同执行情况等事宜,同时在必要时发出合同执行通报、备忘录等,督促承包商认真履行合同。当个别承包单位出现管理混乱、技术力量薄弱、施工设备严重短缺,不能保证合同工期和工程质量时,在通过经济手段或借助行政手段还不能奏效的情况下,则应通过公证机关或行政主管部门解除原定合同,以维护发承包合同的严肃性。当然,在维护合同严肃性的同时,还要实事求是地处理合同变更。

5对施工合同管理的几点体会

(1)积极推广使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水利工程建设全面推行“四制”以后,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经过一定时期的运行,已形成了自身的施工合同范本,该范本条款严密性较强,具有很好的可操作性,使用合同范本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防止出现合同缺项、漏项和不平等条款,有利于施工合同的管理。

第6篇

由于土木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是一项复杂繁琐的工程,所以项目管理也存在着诸多薄弱环节,难以实现各种资源的协调利用,造成诸多弊端。

1.1土木工程施工质量有限,效率低下,合同管理不规范

由于多方面因素,我国土木工程施工质量不高,施工事故时常发生,不仅影响到项目进度和施工效率,而且威胁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和社会声誉。影响到土木工程施工质量的因素主要有三方面:施工环境、建筑材料和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由于我国建筑市场存在弊端,所以项目合同管理不规范,施工单位单纯的为了利益而忽略施工质量。此外,随意修改合同条款的情况十分严重,相关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合同意识淡薄。

1.2土木工程施工监理范围小,力度有限

监理单位能够有效的保证施工质量,而且能够加强项目管理力度。但是我国土木工程施工管理范围较小,只是简单的局限于项目施工阶段,而不是从头至尾,全面贯彻,比如项目立项和可行性探讨阶段缺乏必要的监理。土木工程施工监理力度有限,很难实现全面立体式管理。此外,我国监理市场比较困难,以次充好,滥竽充数的监理单位比比皆是,监理单位缺乏必要监理知识,使得监理工作变成了好看的“摆设”,进而造成土木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混乱无序。

1.3土木工程施工管理缺乏合理的规章制度,管理混乱,缺乏科学性

土木工程施工管理缺乏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所以不能够保证施工项目管理的安全、质量和成本能够满足先前要求。管理混乱造成施工管理的无序,成本控制力度不够。当前我国成本管理通常是采用粗放式管理模式的,很难准确把握施工管理项目的重点。我国土木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缺乏严谨的管理体系,科学性欠缺,不同部门之间交流较少,进而造成资金去向不明,资金短缺现象。

2、提高土木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几条措施

2.1提高工程施工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提高工程施工质量,首先应该对建筑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树立质量观念和工作责任心,效率和质量“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证设备处在正常的工作状,施工结束后,质量检测人员应该严格检测施工质量,对于质量不合格的子项目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让质量意识深入骨髓。

2.2完善监理制度,增强监理力度,积极发挥监理作用

完善监理制度要不断扩展监理范围,将监理工作渗入到施工项目的整个过程,同时加强市场监督,完善市场管理机制。为了使监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相关单位应该加强对监理单位监督力度,慎重颁发监理证件,只有监理单位正规有序了,监理工作的质量才能够得到保证。才外,不断提高监理工作人员文化素质和道德素质,制定工作单位带证上岗机制,确保整个监理制度健康发展。

2.3完善管理体制,采用新的管理模式,规范市场经济体制

完善管理体制,增强管理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不断汲取国内外的先进管理技术,采用新型的管理模式。合同制定过程中应该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不但保证合同制定的原则性,而且保证的施工质量。提高相关管理人员的工作素养,健全合同管理体制,让合同整个应用周期都能够保证保证。从大环境方面,政府应该加强宏观调控的力度,规范市场经济体制。

2.4加强项目安全、质量和成本管理,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利用归根到底,建设项目管理的最终目的是取得经济效益,项目安全质量和成本的控制能够实现经济效益。项目在立项开始,施工单位注重成本控制,实行成本核算的合理性。

项目管理部门可以实行责任制,有效控制施工成本和施工进度,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实现经济效益的做大化。

3、结语

第7篇

关键词:高速公路 工程施工单位 变更 管理

对于一个工程项目而言,工程变更几乎存在于工程施工的各个阶段,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对提高合同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只有采用科学的方法,本着合同优先,公平、合理,兼顾工程综合效益的原则,才能做好工程变更的管理工作。

一、工程变更的管理过程

下面就高速公路工程而言,简单谈一谈该模式下工程变更的管理。目前,高速公路工程合同双方执行的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高水平与高质量的工程变更管理是该模式下工程合同顺利实施与履行的基础与保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单位变更的管理主要包含三个方面,一是变更项目的确定过程;二是变更费用的确定过程;三是变更台账的管理。这三个方面缺一不可。

1、变更项目的确定

1.1变更的分类

对于一个工程项目而言,变更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原因有很多方面,不仅是承包商本身的原因,也可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监理工程师方面的原因,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国际通用的FIDIC合同条款的专业解释,总结来说发生工程变更的情况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内容

4、改变工程质量、性质或工程类型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6、其它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1.2 收集原始资料,做好超前准备

高速公路工程变更管理是一项繁琐、耗时的工作,也是一项需要长期积累工作经验的漫长过程。工程变更的管理不应在出现变更后才进行,而应在工程施工及结算过程中长期不间断的同步甚至超前进行,要求平时耐心细致的收集相关资料,根据以往经验对可能发生变更的项目,要提前准备,分析,测算成本;实际发生时,要留有各类相关技术数据、监理工程师的现场确认单、会议纪要、照片等影像资料。这些原始数据对今后变更的审批、价款的测算等是不可缺少,至关重要的,否则有可能一个数据的缺失都将影响变更的最终审批甚至是一票否决,若花出去的钱要不回来,将对项目成本造成很大损失。这也就要求施工单位应高度重视合同管理中变更管理工作,最好安排专人负责,自始自终,跟踪管理,长期不懈。

1.3 积极与业主、监理工程师沟通,寻找最佳变更方案

工程变更的管理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为保证工程变更计价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除应遵循一定的计价原则与方法外,还应遵循一定的变更管理程序,应提交监理单位审查。工程变更在监理单位签发变更指令之前,承包商不得实施。而未经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不得予以计量,而不是施工单位单方面的所愿,必须要提交监理单位审查,层层控制,层层审批,不能跨级上报,否则建设单位也不予认可。在监理单位签发变更指令之前,承包商更不得实施变更内容,否则未经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不予以计量。所以,监理单位的审查意见具有基础性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施工单位应重视以下几点:1、积极与监理工程师联系沟通,寻找最佳变更方案。一般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的经验相对比较充足,处理的类似变更也比较多,特别是在施工单位计价人员经验不足的情况下更应该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加以借鉴。2、很多变更项目存在着一定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在一定条件可变更也可以不变更,这就对施工单位合同管理水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要求所报变更方案合理有效可行,对施工单位而言变更后的项目实施在某种程度上更要具有积极的作用,或能加快施工进度、或降低投资、或运用解决难点的新技术等,一般而言,这样的变更才有批复的最大可能性。同时,方案的不同导致变更计价的结果不同,对整个项目的盈亏影响也不同。所以,变更方案的选取具有关键性的作用。

2、变更费用的确定

2.1 进行单价分析

对一个具体工程而言,工程量清单单价包含的内容是多方面的、特有的。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变更的部分可能仅仅只是其中内容的一部分,由于清单单价不能清楚的反映每一具体工作内容的费用价值,因此对部分内容变更导致清单单价的重新确定缺少了参照的依据,给工程变更费用的管理也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为了避免或减少经济纠纷,我们必须加强合同管理,将允许变更的内容与方式尽量在合同中明确,规范投标报价行为,对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项单价进行详细的单价分析,为工程变更单价的合理确定提供合理的对比依据。

2.2 确定变更单价和工程量

对于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定相对要简单一些。比如路基土方施工中的清淤换填变更,清淤量一般都是经过三方到场实际测算得来,换填量也是根据清淤量换算得来,几乎不存在任何的计算误差和争议。再如某些小结构物的变更,涉及到的钢筋、混凝土量一般都是根据变更图纸计算而来,也不存在大的误差。一般情况下,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定基本上是根据设计图纸计算、现场实测等途径得来,几乎不存在大的误差和争议。

唯有单价的确定是一个相对棘手的问题,如有些变更项目是新增项,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该项单价;或者是工程量清单中有该项目,但是新的施工工艺或方法的运用或施工条件的改变等又使得该项投标报价时的单价已不适用于新的变更项目,等等。这些都给变更计价单价的确定带来一定难度。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共同协商,寻找一个对三方来说都易于接受而又合理合规的变更单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工程变更的计价一般情况作了必要的说明与规定。根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实际经验及理解,总结来说,在处理工程变更费用中经常用到的,一般可根据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工程量清单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已有的单价执行;

2)工程量清单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类似的单价经换算后确定;

3)如果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则由建设单位和承包人一起协商单价,意见不一致时,由监理工程师进行最终确定或按合同规定按争议的规定解决;

3、变更台账的管理

对施工单位而言,变更项目、方案、费用一旦确定,应及时上报变更联系单到监理工程师处,由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批,要求负责变更管理的人员及时、定期地与监理工程师联系沟通,跟踪联系单审批进度,确保审批后的各项变更资料第一时间交到业主手中,业主审批后要及时索回,以便及时上报变更审批单。对于监理工程师或业主否决退回的联系单,要及时沟通查找原因改正错误。除及时做好变更资料的上报工作外,还要定期跟踪管理,并及时建立已批复和未批复变更的管理台账,包括这些变更的项目名称、部位、工程数量、单价、变更前后的对比、上报费用和批复费用以及未批复原因等,这样,一目了然,查找方便,给今后的变更计价工作带来方便。

二、工程变更管理的意义与要求

第8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履行

中图分类号:X702 文献标识码:A

1、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必要性

从宏观经济市场的要求看,加强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是顺应市场职能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是调节经济市场和管理市场的重要手段。其次,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施工工程运行的有效性和可靠性需要合同管理来维护和监控。合同管理在建筑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 起到非常重要的监督、监管与引导的作用,是工程按期完成的前提条件。另外,合同管理也是规范建筑主体行为的标准, 发包人与承包人通过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处理纠纷的法律依据。最后, 施工工程合同管理也是我国迎接国际竞争的需求, 市场全球化不但要求施工质量、施工管理与国际接轨, 施工保障、施工合同管理也需与国际接轨。

2、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

目前, 大部分的建设单位未设立专门的施工合同管理部门, 而是将合同管理委托给监理公司, 而监理公司往往也存在机构设置不规范、 合同管理力量薄弱等问题, 从而往往很难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 施工单位, 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 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 轻视施工合同管理, 也没有设立合同管理机构。订立施工合同的主体双方对合同管理的不重视造成了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情况的产生。

2.2、合同条款不完整

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具备以下几个重要要素:合同价款与支付、工程范围、合同形式、工期、质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程变更、结算、违约、索赔、合同文件解释顺序等。但很多中小项目未按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甚至个别企业自行制订不规范的施工合同文本并强制要求施工单位签订,此类合同条款不健全,出现违约时无据可依,从而为施工合同的履行带来很大困难。

2.3、合同条款不履行

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方可以行使抗辩权停工,但却没有行使,结果客观上造成了承包方垫资施工,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的情况。(2)非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方也未及时提出工期延期申请,直到事后收到发包方的工期罚款时,才发现没有相关的书面资料证明非自身原因造成,结果承担了本不属于自身的责任,消耗了大量的人工和管理费,甚至还被罚款。(3)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常有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及时变更合同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得以更好的履行和特定目的的实现。作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业,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处理。(4)变更签证不及时办理。履约过程中的变更签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有些现场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只顾按照发包方的要求进行施工,未及时提出相关费用的签证申请或收集相关书面证据,或即使提出了申请和费用索赔,在施工过程中也未及时办理确认事宜,以至于结算时因证据不充分致使企业面临很大的风险,变更签证发包方不认可或被发包方核减较多,以致利润极低甚至出现亏损的境况,当发生纠纷时,也因无法举证而败诉。(5)结算时间长导致承包方资金回收困难。结算难是施工单位目前普遍面临的一个大问题,施工单位向发包方报送结算书后,发包方往往不会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审核,结算工作放置一两年是常有的事,施工单位为不得罪发包方基本都是采用书面和口头催促,但也无济于事。结算不定案直接造成结算款不能按时回收,施工单位原本微薄的利润不能及时回收[1]。

2.4、缺乏合同管理专业人才

施工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广, 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许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技术人员, 或合同管理人员缺乏专业培训。

3.提高和改善合同管理质量的有效措施

3.1、从法律、资质、能力方面加强管理

施工合同的签订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计划, 承办人员须在取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才能签订合同, 施工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承发包双方签订合同时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及相应的资质条件,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必须具备组织协调能力, 承包方则必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定并认可的资质等级并持有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重视合同谈判,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

施工单位切不可鉴于发包方的威严而草率签订合同,要根据合同评审意见进行谈判,通过合同谈判,对合同条款拾遗补缺,尽量完善,防止不必要的风险,对不可避免的风险,由双方合理分担。合同谈判失败,则要对合同评审时提出的风险范围实施动态监控,降低风险。

3.3、提前制定合同条件,明确合同条款

对存在的潜在问题约定解决办法和处理原则,使其具备法律效力。签订合同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进行, 具体内容如下: ① 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②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③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求和工期调整的处置办法。④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法。⑤合同价款调整与支付方式。⑥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⑦设计变更。⑧竣工条件和结算方式。⑨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⑩争议解决方式, 安全生产防护措施[2]。

3.4、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

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管理人要对合同订立双方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发包方违约(如不按时付款,不提交工作面、提出变更、赶工或停工、不办理结算、不确认签证等)则要及时按照合同相应条款进行索赔;承包方违约,则要做好被发包方索赔的应对措施:积极采取可行的补救措施以获得发包方的谅解,同时收集更多的其它方面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以作为谈判的条件,降低被索赔的风险。

3.5、合同变更的管理

合同履行中,客观情况的变化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合同约定的价款、质量和工期等内容变更,施工单位应充分行使好自身的权利,及时把握一手书面资料,签订会议记录或补充协议,尤其是当变更金额超过合同价的10%以上时,要向发包方提出另外签订补充协议的申请,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相关补充协议来变更合同,且变更后的协议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备案,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3.6、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培训, 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造价工程师岗位, 负责合同管理及造价控制, 确保合同签订双方按照合同文本执行, 提高合同履约效率的同时有效控制工程造价[3]。

3.7、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作用

发包方根据自身情况可将组织、管理和协调工程建设的权利及职责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并与其签订监理委托合同,合同中需明确规定监理单位的权限和责任,同时还需将这些信息详列于施工合同中,且二者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与责任必须保持一致[2]。

4.结束语

加强合同管理首先应树立合同意识,不管是企业的决策层、执行层还是合同管理人员都应重视合同管理,加强有关合同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加强施工阶段合同管理促使合同双方提高履约水平是实现全生命周期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在制定施工合同时应认真把关,严格执行合同会签、评审制度并认真进行交底,特别是现场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合同,明确合同规定的施工范围等,以此促进建筑业持续发展, 实现建筑市场科学管理。

参考文献:

[1]刘圆圆.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常见问题的分析[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2(4).

第9篇

【关键词】工程监理 涵义 现状 作用

一、工程监理概述

(一)工程监理涵义

工程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监理的职责就是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促使甲、乙双方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得到全面履行。建设工程监理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工程质量;进行安全管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即“三控、两管、一协调”。工程项目建设监理是与国外接轨并结合中国国情,在工程建设领域中进行的一项重大改革。跟国外的对业主提供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是相似的。工程监理根据业主需要可以为业主提供工程项目全过程或某个分阶段,如施工阶段的监理。工程监理的目标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二)工程监理现状。

目前,我国虽然实行项目建设招标投标制,但这种机制尚不完善,仍然存在凭关系中标的现象,即使通过正常招标投标渠道确定承包单位,也存在业主( 或业主中的个别人) 和承包商之间经济关系暧昧的现象,这种现象在地方小项目中格外突出,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这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特殊关系中,监理很难正常开展工作。尤其质量、投资控制上尺度极难把握,严格些,会有重重干扰,放松了,又是失职,职业道德所不允许。另外,监理取费过低,导致监理企业举步维艰,难以组织起高水平的监理队伍。在我国目前工程监理行业低标准取费的条件下,加之低价抢标的不良竞争较为普遍,监理企业只能困难重重地维持低水平运行。严重地阻碍了监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监理工作定位不准确,造成监理待遇低下,直接导致高素质的人员不愿意从事这项工作,从而,使监理工作水平难以得到保证。反过来,监理人员素质不高,又导致社会对监理工作的偏见,使提高监理待遇成为难题。这种影响是循环的,如不及早解决,势必影响监理业的良性成长,从而影响我国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程监理在各个阶段的作用

1、在建设工程投资前期决策中的作用

(一)大大提高了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合理化。

工程监理企业参与或者承担项目决策阶段的监理工作,有利于提高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水平,避免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决策的失误。在建设单位有了初步的项目投资意向之后,工程监理企业可协助建设单位选择适当的工程咨询机构,管理工程咨询合同的实施,并对咨询结果进行评估提出有价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或者直接从事工程咨询工作,为建设单位提供建设方案。这样不仅可使项目投资符合国家经济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方向,而且可使项目投资更加符合市场需求。

(二)最大化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

在满足建设功能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建设投资额最少;在满足建设工程预定功能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建设工程寿命周期费用最少;建设工程本身的投资效益与环境、社会效益的综合效益最大化。建设监理在这样的关系中寻求一个平衡点来控制各项使得综合效益最大化。。利用国内外的市场、有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等,建设监理协助建设单位去搜集项目建设、生产运营等各方面所必需的信息资料和数据,对项目产品未来市场供应和需求信息进行定性与定量的分析。

2、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的作用

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它作为其他工作的指南,对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总保证作用。建设工程监理对合同的管理必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一旦建设单位将整个工程委托于建设工程监理,那么监理单位要对建设单位的一些合同进行管理。业主与承包商在工程建设中发生合同争议是难免的事情,这时,作为第三方的监理应主动协调解决。在商品经济的社会里,只有工程建设监理按照合同管理并一切从合同出发,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建设。

3、在投标阶段的作用

监理在施工招投标阶段,帮助协助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公开进行工程招投标,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建设项目报建、工程招标文件的审查、工程标底的编制和审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签订施工合同。

4、保修阶段工程监理的作用

工程监理在保修阶段的作用:在保修阶段要公正、正确处理保修费用,要根据质量发生的原因、时间,按规定进行处理。保修期满,质量保修金顺利支付,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才能终止。

三、工程监理中需要注意的几点问题

在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实施过程中,组织协调是最为重要、最为困难,也是监理是否成功的关键。

1、做好项目内部关系的协调工作

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组织关系往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商,各专业分包单位组成,各单位之间的相互配合是保证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第一,对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关系的协调。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对工程承包合同负有共同履约的责任,在工作中,对一些具体问题产生某些意见分歧是常有的事。监理工程师应处于公正的第三方,本着充分协商的原则,耐心细致地协调处理各种矛盾。第二,协调与设计单位的关系虽然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施工阶段的监理,但由于设计阶段是决定工程造价,建筑功能的关键阶段,监理单位也要协调好设计单位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第三,对项目监理部内部的组织协调做好项目监理部内部的协调管理是顺利开展项目监理工作的基本保证。

2、对工程建设项目外层关系的协调

工程建设项目外层的关系,一般是非合同关系,如政府主管部门、周边居民、社会团体、服务单位、新闻媒介等,对工程项目建设起着一定的或决定性的控制、监督、支持、帮助作用,这层关系若协调不好,工程项目实施可能严重受阻。

第10篇

【关键词】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问题;趋势

1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1. 1工程项目监理方面

就目前的工程项目监理工作来看,仍有许多的不足之处,需要监理单位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其不足之处中最主要的两个方面分别监理观念和项目监理技术,这是工程项目监理中最为基本的两个方面。首先,成熟的项目监理观念是必备基础,坚实的理论基础是实施具体行为的重要保障,缺乏较为成熟的项目监理观念,就说明该监理单位不具备工程项目监理的基本能力,然而当前个监理单位的项目监理观念都还有待进步;其次,对工程项目监理来说,地位仅次于观念的就是技术,项目监理技术的先进与否直接决定着工程项目监理是否能获得很好的效果。

1. 2工程造价控制方面

工程造价的控制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缺陷,这为监理单位进行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带来了一定的阻碍。这些缺陷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如:①监理单位在制定有关的造价控制目标时方法不合理,缺乏先进性、科学性;②不能在混乱的材料市场中对有关建筑材料的采购、存放、等监管不到位。

2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改进措施

2. 1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监理观念

思想观念是行为活动的先导,缺乏较强的观念就会导致行动失去动力。对于施工代为的项目监理人而言,具备成熟的项目监理观念是其作为监理者的一项必备要素,如果缺乏成熟的监理观念,就会对工程项目监理的正常工作的展开带来一定的影响,不利于项目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因此,监理单位一定要对有关的项目监理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组织他们参加与项目监理有关的一切知识和技能,提高项目监理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让他们在实际的项目监理中可以尽情的发挥自身的本领,并进行进一步的发展和创新,推动项目监理的有效开展。可以定期举行相关的安全监理知识大赛,通过这种良胜的竞争,结合适当的奖惩制度,

来激发员工的监理责任心,提高员工对监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强化监理人员安全监理的意识。

2. 2采用计算机信息化的监理技术

我国正处于网络信息时代,计算机信息技术是目前最为先进的一项科学技术,它可以应用到社会生产的各个方面,并能起到前所未有的效果。在工程项目的监理过程中,也可以采用计算机信息化的技术来进行有关的监理活动,努力的做好项目的信息化监理和网络化监理,建立一体化的项目监理信息交流平台,是更多的监理单位可以通过信息网络互相学习和借鉴,实现项目监理资源的共享,并在一定程度上与国际接轨,学习国外在工程项目监理中做得好的方面,从而提高我国的项目监理效果比如将工程进度输入到计算机中,用专用的软件来计算工程工期和施工所需原材料和设备,监理工作人员定期参看计算机模拟效果来对比

实际施工情况,针对性的实时进行改进,最大程度的提高施工监理效率。

2. 3制定科学合理的工程造价控制目标,优化资源配置

目标是行为的指路灯,有了明确的奋斗目标,才能沿着正确的轨道朝着既定目标逐渐靠近。监理单位在控制工程造价的时候,首先要制定出一个明确的、具体的、科学合理的造价控制目标,把达成这一目标作为焦点,采取各种各样的有效措施来对工程的造价进行控制。具体操作方法有,定期对工程造价的实际值和目标值进行科学的比较,如有偏差,就应该及时的进行分析和研究,找出造成这一偏差的原因所在,从而对症下药,采取措施去加以解决,为实现造价控制目标提供保障

2. 4建立全方位监管体系

施工合同也是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合同的流程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包括评判。审核及存档等多个环节,建立全方位合同管理体系能够更加明确每个环节的分工,强化各个环节负责人的责任意识,明确合同流程中的责任主体,便于合同管理部门有效的分配制定合同的任务和工作。合同流程由多个部分组成,因此保证每个部分有效落实是提高合同管理的有效方式。全方位的监管体系就是指在合同准备阶段就开始进行行为监管的制度,包括对于合同的签署、履行及后期管理等环节。项目公司要成立专门的管理小组来行使监管权利,严格保证合同从准备到最后签订整个过程都在合法范围内,并且合同内容和签订方式都合理可行完整,建立全方位监管体系能够从根本上降低合同风险,将合同管理带入正轨合理的范畴。全方位监管体系不仅要管理合同的外在形式,同样要管理合同的内容,对于合同内容的管理主要是严格审查合同内容将合同内不合法或者不合理的条款,在审查合同内容时,要严格根据我国已出台的规范合同的样本来审查,将合同中形式和内容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归纳出来及时修整,与此同时还要完善合同不足之处,提高合同内容的质量。

3工程监理制度发展趋势分析

3. 1建筑工程监理将向着全方位细节化发展

由于受到施工成本等各个客观因素的制约,现阶段我国建筑施工过程中,建筑工程监理还不能完全做到对于整个项目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监理。话句话说就是,现阶段的施工监理主要集中在施工关键阶段,建筑工程监理的实行受传统施工思想和施工成本控制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加之现阶段部分建筑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其专业技能不能达到全方位监测施工质量的要求。相信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监理培训单位的培训水平会取得进一步发展,监理人员的专业技能会逐渐能够满足现代建筑施工质量控制的要求,因此未来的建筑工程监理会向着技术全方位、技能细节化方向发展。

3. 2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会进一步提高

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无法满足现代建筑的质量控制要求是阻碍建筑监理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由于我国建筑工程监理行业起步较晚,相关技术人员储备不足,培训教师的技能又不能完全包括新型的监理技术,造成我国建筑大部分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较低现象,建筑行业新工艺新技术更新频率越来越快,监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必须进一步提高才能确保监理行业的人才储备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3. 3施工技术将得到进一步提高

随着币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企业间的商业竞争逐渐加剧,建筑行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体现,商业竞争更是激烈,如何才能在如此残酷的生存环境中,保全自身不被市场经济所淘汰,是每个建筑公司或者监理单位都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随着科学发展观的逐步落实,唯有提高自身的施工工艺,不断采用高科技高性能的施工材料才是提高自身竞争实力的根本途径。建筑工程监理行业必须紧随建筑行业发展的步伐,不断丰富业内的行业知识,积极学习先进的施工工艺和新型建筑材料,保证能够紧随建筑行业的发展,进而实现建筑工程监理与施工技术相互促进的目标。

4总结语

建筑工程监理行业与施工技术的相互促进有助于提高施工项目的整体质量,是现代建筑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内在需求,建筑工程监理部门与监理单位要站在整个行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工程监理与施工技术的关系,从而提高我国建筑行业的整体水平。

参考文献:

第11篇

(1)水利行业于1990年正式推行建设监理制,经过近20多年的发展,在保证工程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和确保施工安全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但与先进国家水利工程监理的水平相比仍存在诸多问题,诸如监理市场管理比较混乱、监理业务竞争不规范或垄断、监理外部环境差、监理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

(2)监理单位体制由国企或大部委“三产”企事业单位向专业化自负盈亏有限责任公司制发展,建设监理组织机构由隶属型向社会化企业发展,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健全,资质等级管理和企业人员管理进一步规范化。但仍存在重视业务来源,轻视项目管理,力争降低成本,整体监理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

(3)建设单位对监理认识不足,行为不规范,项目管理双轨制,权利义务不明确,监理工作独立性差。有的建设单位对实行工程监理的重要性缺乏深刻认识,认为是“花钱找麻烦”、是“迫不得已”;有的把监理当作是检查质量的技术员,监理人职责权利得不到有效行使,建设单位处于强势地位,工程建设中不遵循工程建设的规律,乱指挥,随意变更工程合同内容,提高或降低工程标准,不合理地要求提前工程进度,进而容易造成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建设单位的做法又无相应问责制度,导致监理单位责任风险增加。

(4)工程建设中存在不规范行为: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有暗箱操作,有内定承包人的现象,施工单位挂靠资质、层层转包,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管理人员不足、管理水平低,施工技术方案及措施不合理,影响施工质量,造成监理工作难度和监理任务成本增加。有的项目存在“边设计边施工”现象,还有的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属一家单位,造成工程建设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管理混乱,监理人员的决定和意见不能落实,监理效果不够理想。

(5)监理单位自身管理水平和监理人员素质不高,内部控制薄弱,行为责任、工作技术、职业道德风险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是为建设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的过程,要求监理人员技术面广、技术水平高、业务精、组织协调能力强。而在实际监理过程中,存在“临时组建项目监理部,进场监理人员缺乏责任心,监理业务水平较低,专业技术型监理人员数量少,专业搭配不合理,监理人员稳定性差,监理工作脱节,职业道德教育和内部约束少”等现象,导致监理人自身引起的内部风险较大。

(6)监理单位合同管理意识不强。有些监理单位为了取得监理任务,合同和法律维权观念淡薄,降低监理费或合同条款处处避让业主,造成监理方承担责任和损失风险大增。

(7)风险管理意识淡薄,承担风险能力弱。大多监理单位认为,承包商是建设工程的直接生产者,是责任的全部承担者,实则监理单位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也经常有监理公司被处罚几十万元的例子,同时损失更大的信誉,甚至被吊销资质证书,且大多监理单位注册资本少,未提取职业风险基金,抗风险能力非常弱。

2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风险管理

2.1风险管理及其过程

风险管理,就是通过对建设过程潜在的意外损失进行辨识、评估,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应对,并对其进行监控,从而减少意外损失。工程项目风险管理贯穿在工程项目的整个寿命周期,而且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风险管理一般要经过风险分析、风险防范与应对、风险监控三个过程。

2.2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风险分析

风险分析就是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通过辨识、估计和评价做出全面、综合的分析,为下一阶段选择、实施风险对策提供依据。其主要包括风险辨识、风险估计、风险评价三个步骤。

2.3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风险防范与应对

针对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特点,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可选择的具体风险防范和应对措施有:

(1)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重视风险管理,创造良好内控环境。监理单位管理层没有风险意识或风险意识淡薄,是不可能加强风险管理的。缺乏风险意识意味着面对企业有影响的风险很难被识别,或被识别出未能引起重视,或是心存侥幸,相信自己的“运气”比别人好,因而轻视风险管理,直到风险事件发生,后悔莫及。监理企业要想抓住机遇求生存图发展,就必须增强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管理,创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2)坚持公正、独立自主的监理工作原则,严格执行监理管理中的各项规章制度。水利工程建设中监理人员执业的过程即是职业责任风险(操作风险)产生的过程,监理人员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中应尊重事实,坚持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按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职责。

(3)创建企业风险管理文化,强化职业道德建设,提高监理人员的个人素质和职业道德。风险管理最重要的一方面是将风险管理融合到企业文化和价值观中。风险管理文化有助于沟通、协作和联系。良好的企业文化有助于企业进行真正有效的风险管理。

(4)加强合同管理,实现监理合同的权责一致,签订公平合理的监理合同,防范合同风险。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或终止等活动的全过程。监理单位在签订委托合同之前,应充分了解建设单位的财务状况,避免发生业主信用风险。另外,在合同谈判过程中,监理单位必要时需聘请专业法律顾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要严格控制合同的修改和变更,涉及改变工作服务范围、工作深度、费用支付等方面的内容时,要及时完善相关补充条款。

(5)加强监理合同的索赔管理,避免经济损失。在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花费大量精力处理承包商的索赔事件,而往往忽视监理合同的索赔。由于不可预见事件的发生、非监理人原因的合同期延长等事件发生,致使索赔条件成立。在索赔过程中,监理人往往处于被动地位,所以要遵循索赔程序,提出合理的索赔理由,收集足够的索赔证据,利用恰当的时机和采取适当的方式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并得到确认。

(6)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认真履行监理合同,防止业主索赔风险和关系风险。监理单位要理解项目总目标,理解建设单位的意图,理解项目任务文件,在处理工期调整、费用索赔、处理工程事故、支付工程款、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的签认等工作前,应征求建设单位的意见,监督承包商认真履行合同,防止业主的索赔发生。

第12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规划

Abstract: supervision is planning project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unit in an entrusted by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roject supervision department to guide the guiding document for supervision work. Realize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total goal is a system of the process, need to make plans, establish organization, equipped with appropriate supervisory staff, effective leadership,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target control of the project. In this paper, the construction supervising the significance of planning, basis and the requirements of are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planning

中图分类号:U41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引言

监理规划是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后,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广泛收集工程信息和资料的情况下制定,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二、建筑工程监理规划的意义

(1)监理规划是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首先要编制的指导项目监理部开展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建筑工程监理的中心目的是协助业主实现建筑工程的总目标。监理规划包括确定监理工作目标,制定监理工作程序,确定目标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各项措施和确定各项工作的方法和手段。

(2)监理单位如何履行监理合同,如何落实业主委托监理单位所承担的各项监理服务工作,作为监理的委托方,业主不但需要而且应当了解和确认监理单位的工作。同时,业主有权监督监理单位全面、认真执行监理合同。而监理规划正是业主了解和确认这些问题的最好资料,是业主确认监理单位是否履行监理合同的主要说明性文件。监理规划应当能够全面而详细地为业主监督监理合同的履行提供依据。

(3)从建筑工程监理控制的过程可知,监理规划的内容必然随着工程的进展而逐步调整、补充和完善。它在一定程度上真实地反映了一个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全貌,是最好的监理工作过程记录。因此,它是每一家工程监理单位的重要存档资料。

三、建筑工程监理规划的依据

监理规划是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监理机构充分分析和研究建筑工程的目标、技术、管理、环境以及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等方面的情况后制定的。

(1)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具体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这是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最高层次;二是工程所在地或所属部门颁布的工程建设相关的法规、规定和政策;三是工程建设的各种标准、规范,工程建设的各种标准、规范也具有法律地位,也必须遵守和执行。

(2)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文。二是政府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土地使用条件、环境保护要求、市政管理规定。

(3)在编写监理规划时,必须依据建筑工程监理合同以下内容: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有关建筑工程监理规划方面的要求。

(4)在编写监理规划时,也要考虑其他建筑工程合同关于业主和承建单位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5)监理大纲中的监理组织计划,拟投人的主要监理人员,投资、进度、质量控制方案,合同管理方案,信息管理方案,定期提交给业主的监理工作阶段性成果等内容都是监理规划编写的依据。

三、建筑工程监理规划编写的要求

(1)监理规划在总体内容组成上应力求做到统一。这是监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要求。监理规划基本构成内容的确定,首先应考虑整个建设监理制度对建筑工程监理的内容要求。建筑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建筑工程的投资、工期和质量,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这些内容无疑是构成监理规划的基本内容。施工阶段监理规划统一的内容要求应当在建设监理法规文件或监理合同中明确下来。

(2)监理规划基本构成内容应当统一,但各项具体的内容则要有针对性。监理规划是指导某一个特定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技术组织文件,它的具体内容应与这个建筑工程相适应。由于所有建筑工程都具有单件性和一次性的特点,也就是说每个建筑工程都有自身的特点, 而且,每一个监理单位和每一位总监理工程师对某一个具体建设工程在监理思想、监理方法和监理手段等方面都会有自己的独到之处。因此,不同的监理单位和不同的监理工程师在编写监理规划的具体内容时,必然会体现出自己鲜明的特色。

(3)监理规划是针对一个具体建筑工程编写的,而不同的建筑工程具有不同的工程特点、工程条件和运行方式。这也决定了建筑工程监理规划必然与工程运行客观规律具有一致性,必须把握、遵循建筑工程运行的规律。因此,监理规划要随着建筑工程的展开进行不断的补充、修改和完善,把握建筑工程运行的客观规律,就需要不断地收集大量的编写信息。如果掌握的工程信息很少,就不可能对监理工作进行详尽的规划。例如,随着设计的不断进展、工程招标方案的出台和实施,工程信息量越来越多,监理规划的内容也就越来越趋于完整。就一项建筑工程的全过程监理规划来说,想一气呵成的做法是不实际的,也是不科学的,即使编写出来也是一纸空文,没有任何实施的价值。

(4)监理规划应当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编写制定,这是建筑工程监理实施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必然要求。当然,编制好建筑工程监理规划,还要充分调动整个项目监理机构中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积极性,要广泛征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意见和建议,并吸收其中水平比较高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参与编写。在监理规划编写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业主的意见,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为进一步搞好监理服务奠定基础。作为监理单位的业务工作,在编写监理规划时还应当按照本单位的要求进行编写。

(5)监理规划的编写需要有一个过程,需要将编写的整个过程划分为若干个阶段。监理规划编写阶段可按工程实施的各阶段来划分, 这样,工程实施各阶段所输出的工程信息就成为相应的监理规划信息,例如,可划分为设计阶段、施工招标阶段和施工阶段。设计的前期阶段,即设计准备阶段应完成规划的总框架并将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进行“近细远粗”的规划,使监理规划内容与已经掌握的工程信息紧密结合;设计阶段结束,大量的工程信息能够提供出来,所以施工招标阶段监理规划的大部分内容能够落实;随着施工招标的进展,各承包单位逐步确定下来,工程施工合同逐步签订,施工阶段监理规划所需的工程信息基本齐备,足以编写出完整的施工阶段监理规划。

(6)现代科学管理应当讲究效率、效能和效益,其表现之一就是使控制活动的表达方式格式化、标准化,从而使控制的规划显得更明确、更简洁、直观。因此需要选择最有效的方式和方法来表示监理规划的各项内容。比较而言,图、表和简单的文字说明应当是采用的基本方法。编写建筑工程监理规划各项内容时应当采用什么表格、图示以及哪些内容需要采用简单的文字说明应当作出统一规定。

(7)监理规划在编写完成后需进行审核并经批准。监理单位的技术主管部门是内部审核单位,其负责人应当签认,同时,还应当按合同约定提交给业主,由业主确认并监督实施。从监理规划编写的上述要求来看,它的编写既需要由主要负责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又需要形成编写班子。同时,项目监理机构的各部门负责人也有相关的任务和责任。监理规划涉及到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各方面,所以,有关部门和人员都应当关注它,使监理觇划编制得科学、完备,真正发挥全面指导监理工作的作用。

四、结论

对一项工程的监理而言,如果没有一份与所监理工程自身特点相结合的监理规划来指导监理工作,也就没有良好的监理效果,即:没有周密完整的规划,具体的实施可能就要打折扣。对一个监理企业来讲,监理规划的编制质量同时也是监理水平的外在体现,代表着监理企业的形象。监理规划不但要有,更重要的是要有使用价值、有针对性:监理企业的价值观念,总监及其他专业监理人员的监理思想等都要在规划中有所体现甚至创新,同时能经得起外部的检查。也希望通过监理企业内部、建设单位、政府监督机构等的齐抓共管,促使监理规划的编制达到企业应有的水平。只有具有针对性,建筑工程监理规划才能真正起到指导具体监理工作的作用。监理单位的实际水平可从监理规划和它的实施中充分地表现出来。

参考文献:

【1】GB 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S】.

【2】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建设工程监理概论【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