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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制度

时间:2023-06-01 09:08:3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经济发展制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经济发展制度

第1篇

关键词:生态经济;法律制度;建立;路径

近些年来,随着人们对于生态环境的关注,其对于经济的影响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如何让经济与生态建设和谐发展步入人们视野。也正是因为此,我国经济也正在悄然发生变化,原本的粗放型经济逐渐转变成为生态经济发展,从而保证我国经济能够实现可持续的进步和优化。为了更好地保证生态经济的发展,做好相应的法律制度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其是生态经济发展的重要根基,是生态经济能够得以更持续化进行的重要积淀。因此,相关人员必须要高度重视生态经济发展环境下的法律制度建设,让我国经济依托于法律制度获得腾飞。

1发展生态经济需要法律制度的保障

生态经济是一种和谐社会观念下生成的经济发展模式,其既能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又能很好地保护环境,为经济的发展创新指明了方向。在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中,很多生产者只注重经济利益,对于公共资源则关注度不够,或者仅仅关注其开发、利用方面,对于其保护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加之,生态技术需要支出的成本较大,反应周期较长,在短时间内企业看不到其产生的效果,致使很多企业不愿采用这种先进的技术,这就让生态经济的发展处于发展瓶颈之中。为了更好地保护生态技术,为了更好促进生态经济的进步,我国需要在法律制度上予以构建和完善,通过制度的规范、引导来促使相关行业更好地投入到生态经济发展建设上来,促使更多的企事业单位投身于生态技术的研究,让生态技术、生态经济予以和谐发展,让我国经济建设顺利转型,让我国的生态环境更加美好,为子孙后代不断造福。由此可见,法律制度是我国生态经济发展的推动器,是我国生态经济发展的盾牌,也只有做好福利制度的构建,才能够保证生态经济以全新的面貌呈现在世人面前。

2基于法律制度建立下深化生态经济发展的策略

2.1完善生态经济法律制度建立

第一,在生态经济发展中,一定要突出法律制度的重大作用,法律制度要与生态经济的发展相适应,不断进行优化,确保法律条款符合当前生态经济的发展,对于不合乎实际、不和谐、不合乎现实标准的法律条款,一定要及时废除,进一步加强法律制度对生态经济发展的作用;第二,当前,在我国的社会市场经济中,有一问题也亟待解决,那就是法律制度的建立与生态经济的发展不匹配,法律制度的建立相较生态经济的发展有些落后。我国相关部门要注重做好先进理念的传播,通过实际行动来进行先进理念的应用,从而让法律制度的建设能够与生态经济的发展步伐保持一致。第三,作为政府部门,一定要为生态经济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使生态经济的发展有坚实的法律基础,同时,也要使广大的人民群众充分参与进来,共同谱写生态经济发展的新篇章。

2.2培育成熟的生态市场

第一,应充分发挥法律的指导性作用,通过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引导生态市场健康、规范的发展,使之不断趋于成熟,充分发挥法律的指导性作用,通过其创造的各种条件,来加快成熟生态市场的培育工作。第二,我国的科学技术更新速度非常快、日新月异,在一定程度上也加速了生态经济的发展,这就需要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制度,也必须与生态经济的发展相适应。从长远的角度来看,为了促进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我们就必须实施可持续性发展战略,这就要求我们的生态经济发展也必须注重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也要注重其可持续性,依照经济发展中所产生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只有对关于生态经济的法律制度不断完善,才能使其真正发挥自身作用,更好地服务于生态经济的发展。

2.3着力于生态产业发展

生态产业是生态经济发展的基础,要想使生态产业规范、有条不紊地发展,必须依靠法律制度,要想形成规范的生态产业市场,就必须有法律制度作为引导。在加速农业产业发展的过程中,一定要加大现代农业的发展力度,大力扶持现代农业的发展,从而有利于调整我国农业大学产业结构,优化资源的配置和整合。因此,法律制度的建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法律制度的建设是建立在生态经济发展的需要之上的,法律制度中的规范作用、引导作用,约束作用,都必须通过其与生态经济发展需要的一致性来予以展现。其次,法律制度的建设并不是“一日之功”,需要做到天长日久的日积月累,并依照生态经济的发展要求而进行相应的调整,保证其能够与生态经济的建设处于同一层次水平。第三,法律制度的建设需要与农业发展相吻合,其中的诸多制度应当倾向于农业的发展,倾向于资源的优化,从而让我国法律制度建设切实为生态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

3结语

经济是一个企业发展的立命之本,是一个国家腾飞的重要根基。而法律制度的构建则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国家经济所出现的问题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依照我国当前阶段生态经济建设的要求,更加需要做好法律制度的建立,做好生态产业的促进发展,做好市场生态化的培育,让我国的经济发展呈现新的局面,让我国的生态经济发展越来越好,日渐走上正规化道路。

参考文献:

[1]郭步尧,郭淑珍.西部农业生态效益与经济协同发展的法律制度研究[J].黑龙江畜牧兽医,2017(02):260~262.

第2篇

关键词:广东经济 制度变迁 转轨经济

广东省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骄人成就。1978-2011年,广东经济保持着全国31个省(区、市)中平均最高的发展速度,多项经济指标雄居全国各省首位,对全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作出了重要贡献。经过10年的经济迅猛发展,从1989年广东GDP以1381.39亿元超过江苏的1321.85亿元后,到2011年已连续23年稳居全国第一。2011年广东GDP达到53210.28亿元,江苏、山东以49110.27亿元和45361.85亿元分别居第二和第三。

广东经济的发展历程可以说是一部制度变迁的历史。

对于制度与经济绩效的关系,诺斯认为,创新、教育、资本积累等并不是经济增长的原因,制度才是决定长期经济绩效的基本因素。与诺斯不同,格雷夫等人通过马格里布商人和热那亚商人的例子分析认为非正式制度对经济绩效的影响也是巨大的。制度变迁的方式,具体而言有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林毅夫指出,诱致性制度变迁为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或替代,或者说新制度安排的创造,它由个人或一群(个)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诱致性制度变迁必须由某种在原有制度安排下无法得到的获利机会引起。强制性制度变迁可以纯粹因在不同选民集团之间对现有收入进行再分配而发生。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主体是国家,国家的基本功能是提供法律和秩序,并保护产权以换取税收。

广东的制度变迁与全国制度变迁一样,主要是分为三个方面。

在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问题上,黄少安通过比较改革开放前后农村土地制度的不同,认为不同阶段实行的土地产权制度不同,所带来的农业生产要素投入和农业总产出存在较大差异,要素的利用率不同。在分税制改革的问题上,钱颖一等人进行了深入研究后,认为分税制的制度变迁形成了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内在动力,为90年代后期的经济快速发展作出了贡献。在企业产权制度变迁的问题上,殷德生基于制度变迁理论,对为案例研究了乡镇企业产权制度变迁的效率,认为 “企业控制权”能实现对乡镇企业制度创新者的有效激励,促进其迅速发展。

具体在广东而言,王兵使用了企业制度自主选择指数(QYZZ)、产权多样化指数(CQDY)、政府行为市场化指数( ZFSC)、对外开放指数(DWKF) 四个方面来衡量制度变量,并运用统计学中的主成分分析法(Principle components analysis)对几个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得出制度因素主成份得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增加0.1138个百分点,其贡献率为2.196%。从实证分析的角度证明了制度变迁的作用对广东经济发展是巨大的。

何一鸣从产权放松这个方面探讨了制度对广东经济发展绩效的影响,指出了在产权管制下,政府由于获取信息的成本和监督成本常常大于其收益,所以更倾向于运用类似于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的制度,与市场中的个体“签订一系列的契约”把权利下放到市场个体手中,促进了生产要素从低效率部门向高效率部门流动,实现了由“囚徒困境”到“帕累托改进”的转变。

广东制度变迁的方式更倾向于诱致性制度变迁。黄建梅认为广东经济的发展是得益于政策带来的诱导性制度变迁,这是因为政策与法律不同,前者是“诱导性制度变迁”,后者是“强制性制度变迁”,前者通常以“红头文件”的方式不仅给予了地方很大的自而且还为改革保驾护航,使得广东政府可以通过小范围的试错,可以逐步改革经营体制,减少改革阻力,也由于自由度很大,释放了新市场经济主体创新的力量。

与其说广东经济的发展得益于制度的变迁,还不如说是由于选择了正确的制度变迁方式。但是也正是由于制度变迁中遗留的历史问题也造成了当前广东经济再次腾飞的障碍。

何东霞认为广东经济发展是由于广东地方政府从旧体制下得到解放,放开手脚、自主地组织地方经济工作,地方政府是广东改革开放的第一动力主体,政府的活力是广东经济活力的源头。广东经济体制模式是以产权界定不清为特色,以政府行政系统为决策系统,以地方政府动力为主要经济动力源泉、以各级各地政府为单位的有限的竞争市场体制。陈友方认为市场经济发展所要求的分权原则与广东这种政府主导型制度变迁的等级原则之间存在冲突。在市场经济发展日趋复杂的情况下,政府需要进一步放权让利,但是这样子政府的权威就会减少,无法再主导制度的变迁;市场经济使得传统的单向依赖转向了双向依赖,由命令协调走向了谈判协调,导致政府主导制度变革的成本增加;政府想要继续主导制度的变革需要收集更多的信息,产生的信息成本和监督成本巨大。

何一鸣认为广东的经济发展,是一种“非均衡”的转轨模式。从空间上看,农村的经济远落后于城市经济发展;从区域经济上看,经济较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已经形成了一个“城镇工业集群”而广东的东西北地区却主要还是“以农为生”。造成了广东“三农问题”的原因是产权制度放开程度在城乡是不同的,农村社会的资源配置权利仍然受到政府的过多管制。产权管制放松不但能够促进经济的增长,而且当放松的程度在城乡之间的差异可能拉大了城乡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

陈友方指出由于广东采取的是增量式的变革方式,导致新旧体制的长期并存,随着两者并存时间的推移,它们之间的摩擦成本越来愈大。例如在企业改革方面,广东并不是很突出的进行国企改革,而是在很多领域放开管制,运用“三来一补”、“三资”政策,不断扩大非国有企业的份额,使得非国有企业与国有企业长期并存。由于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需要更多的开放,特别是在原来一些由国企垄断的行业对民营资本进行开放,造成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的利益冲突增大。而且新旧体制的并存还会带来结构式的通货膨胀,使得人们的心理日益走向失望,影响经济的发展。

现阶段广东的经济已经进入转轨阶段,必须有新的制度变迁来促进其经济的发展。

诱致性制度变迁中的制度提供方,应该由政府单一提供转变为由政府和民间共同提供。陈友方认为,大多数情况下,应由民间主导新体制的生产与供给,由民间根据制度的创新的预期收益与创新成本的计算自发创造出新制度的供给,政府只有在民间无法提供足够量的新制度品时,才作为辅助供应者的角色提供制度品。也就是说在微观层面的制度品应由民间自发提供,只有在宏观层面需要政府进行协调,例如对产权的保护,监督等。此外应该由民间建立更多的中介组织替代政府原先在市场中的角色,例如由独立于政府的行业协会,咨询公司等进行信息的收集、。

为解决新旧体制并存的问题,制度的变革应该由增量式的变革转变为存量式变革为主。尽量多地把国有企业推向市场,更多的行业应该对非国有企业开放,例如通信、金融业。对于新制度,政府更应该采取的态度是帮助完善、成长而不是限制。

未解决广东的“三农问题”,何一鸣指出,广东各级地方政府应该放松对农地使用权的管制,这样就可大幅降低农地使用权流转中所发生的交易成本,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农村资源的流动,积极推进的农产品流通体制创新也是统筹城乡发展必不可少的环节。彻底变革二元户籍制度,统一城乡户籍待遇,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耗散性租金最小化。■

参考文献

[1]诺思. 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 2008.

[2]格雷夫. 大裂变[M].北京:中信出版社, 2008.

[3]林毅夫.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学理论: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 载科斯、阿尔钦、诺斯等著《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C].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384.

[4]黄少安等.中国土地产权制度对农业经济增长的影响[J].北京:中国社会科学,2005,(3).

[5] Yingyi Qian and Barry R. Weingast,Federalism as a Commitment to Perserving Market Incentives,The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Vol. 11, No. 4 (Autumn, 1997), pp. 83-92

[6]殷德生.模式的实证观察与理论诠释[J].管理世界,2001,(4).

[7]王兵. 包含制度因素的广东经济增长模型及实证分析[J]. 暨南学报(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版),2004,03:6-10+15-137.

[8]何一鸣. 产权管制放松与制度绩效变迁——来自广东经济非均衡转轨的证据[J]. 产经评论,2010,02:50-67.

[9]黄健梅. 法律与经济增长:以中国广东经验为例[J]. 制度经济学研究,2010,04:39-59.

[10]何东霞. 广东经济体制模式评说[J]. 管理世界,1999,02:37-43.

第3篇

一、废弃物是一种“因多而少”的间接稀缺性资源

废弃物是人们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经济行为(包括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只是生产和生活产品物质和能量形式的转换,是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的一种形式。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消费水平的提高,人类在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中,常常需要面对废弃物的“二多”问题:潜在废弃物(通过集约化经济活动可以避免的废弃物)和前端废弃物(已形成但并未进入废弃物处置场的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多”;末端废弃物(进入末端废弃物处置场的废弃物)经过处置后排放到生态环境中的污染物“多”。而这“二多”必然导致:自然资源的稀缺性不断加剧:生态环境容纳力愈来愈成为稀缺性资源。

由于传统单向流动的经济行为所产生的潜在废弃物和前端废弃物多,自然资源的利用与回收率低,末端废弃物经处置排放到环境的污染物多,在同等技术条件下,要使人类经济活动满足一定量的社会需求,就必须消耗更大量的自然资源。而经济活动中产生的潜在废弃物和前端废弃物多,又加剧了末端废弃物的总量,在相同的资源化处置技术条件下,排入到环境中的污染物就更多,这无疑给本来就稀缺的生态环境容纳力带来了更大的压力,必然使生态环境容纳力成为更加稀缺的资源。

二、“双失灵”导致废弃物资源的配置失效

1、废弃物资源配置的市场失灵

根据微观经济学基本原理,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在一系列理想假设条件下,是废弃物资源在不同用途之间和不同时间上配置的有效机制,也就是说,正常市场机制可以实现废弃物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但是在现实经济活动中,这些理想假设条件往往无法满足,市场机制就不可能完全实现废弃物资源的有效配置,必然产生废弃物资源配置的市场失灵。就废弃物资源来说,最严重的市场失灵包括:

废弃物资源产权不明晰

产权经济学认为,市场机制正常作用的基本条件是明确而专一的,且可转让和实行的产权。产权是有效利用、交换、保存、管理资源和对资源进行投资的先决条件。

一般来说,废弃物资源往往拥有没有明确的定义、非专一即多重产权、不安全、不能执行、不可转移的产权不明晰特征。如生态环境容纳力的产权就不明确,而且多重产权,这就必然引起随地倾倒废弃物的短期行为,而不追求废弃物处置的高效资源化。又如政府宣布废弃物分类收集法规以及废弃物收费制度,但或者仅是说说而已,或者收费低于治理废弃物的费用而使经济行为主体宁可交费也不愿采取行动治理废弃物,致使废弃物资源产权难以有效实行。

废弃物资源市场不完善

首先,许多废弃物资源市场还根本没有发育起来,或根本不存在,如废旧电池回收后无处送;有些废弃物资源市场虽然存在,但价格不合理,如回收资源市场价格高于自然资源价格。由于自然资源价格只反映了劳动和资本成本,没有反映经济活动中自然资源消耗的机会成本,造成了自然资源的大量耗用和浪费,也造成潜在和前端废弃物的大量产生及末端废弃物污染物的无度排放。

其次,即使废弃物资源存在市场,市场失灵还表现为竞争不足。有效市场应具备卖者买者众多、进入市场障碍较小的特点。然而,例如我国的废弃物管理一直被视为社会公益事业,由政府一家包揽,政府部门既是监督机构,又是管理部门和执行部门,主要费用由政府拨款,缺乏竞争机制而产生低效,造成废弃物排放量越来越大,污染越来越严重,废弃物治理的负担也越来越重。

废弃物资源的公共物品属性

公共物品具有两个特征:一是消费的非排他性,即个人对公共物品的消费不影响其他消费者对同一公共物品的消费;二是供给的不可分性,即为一个消费者生产公共物品就必须为所有消费者生产该物品。在许多情况下,个人不管付钱与否,都不能从公共物品的消费者中被排除,如,有效处置废弃物减少了污染而使生态环境清新,不可能把其中任何一人从这清新的生态环境中排除出去。因为没有人能够被排除,消费者就不会为消费清新的生态环境这一公共物品而付钱。消费者不付钱,私人企业赚不到钱,就不愿意通过减少废弃物的产生或者提高废弃物的资源化效率,来提供清新的生态环境。

从废弃物资源配置市场失灵的三个方面,我们可以看出,市场失灵的产生主要在于废弃物资源的外部性问题。“看不见的手”的定理,要依赖于一个隐含的假设:单个经济个体的经济行为对社会上其他人的福利不产生影响,即不存在外部性。但是对废弃物资源来说,这一假定往往不能成立。根据外部性理论,废弃物资源外部性包括两个方面:

外部经济,即存在外在利益。如A经济个体因采用先进技术实行清洁生产而避免了潜在和前端废弃物的产生,节约了自然资源,保护了环境,给社会带来利益,但它自己并不能由此得到补偿,此时这一经济活动的私人利益就小于该活动带来的社会利益,该经济个体就不会持续进行此类经济行为。

外部不经济,即存在外在成本。如B经济个体没有实行清洁生产而大量消耗自然资源并大量排放潜在和前端废弃物,破坏了生态环境,给社会其他人带来了危害,但其并不由此而支付足够抵偿这种损害的成本,此时该经济活动所付出的私人成本就小于该活动所造成的社会成本,于是该经济个体就会无所顾忌地不断进行此类经济行为。

如何鼓励A经济个体持续其清洁生产这一经济行为,而遏止B经济个体不合理的经济行为,外部性内部化是最好的选择,即矫正由于外部性而造成的市场机制对废弃物资源配置的失效。

2、政府失灵是废弃物成灾的另一制度根源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长期以来对废弃物资源外部性问题的忽视,导致了自然资源的滥用,形成了日益严重的资源枯竭和环境恶化两大灾难性问题。可以说,外部性内部化是实现废弃物资源有效配置的关键和难点。

根据微观经济学原理,要实现外部性内部化,有两种途径:

第一,运用科斯定理解决外部性内部化问题

通过明晰产权,使难以交易的外部成本或利益进入可交易的市场体系,双方可以通过交易来解决外部性问题。因为明确的产权及其可转让特性可以使私人成本(或利益)与社会成本(或利益)趋于一致,即不存在外在成本或利益,也就不存在外部性了。

第二,运用政府干预实现外部性内部化

政府干预可分为两类:直接管制,包括行政和法律手段;经济政策,包括税收(抑制)和补贴(激励)两种手段。

通常情况下,政府会采取经济政策来矫正外部性所造成的废弃物资源配置的市场失灵。政府经济政策的干预并不是直接干预经济个体的经济行为,而是改变影响经济个体经济行为的条件(成本或收益)。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经济个体在条件改变之后,也必然会改变自己的经济行为,从而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也就是说,政府经济政策的作用仍然是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的,所以这种政策并不是政府对市场机制的干预,而只是改变了影响市场机制的某些条件,即:当存在外在成本时采取税收等限制性手段,扼制经济行为的发生,当存在外在收益时,采取补贴政策等激励性手段,鼓励经济行为持续进行。

可以看到,政府在废弃物资源配置过程中具有矫正市场失灵的作用。但政府干预往往未能制定有效扼制废弃物排放并规范自然资源循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政策,或者已制定的其他政策尤其是经济发展政策(旨在追求传统经济考核指标,如GDP等),却在加重市场失灵。这种情况称为政府失灵,就废弃物资源来说,政府失灵表现在两个方面:

缺乏循环型特征的废弃物管理政策

二十世纪70年代中后期之前,全球废弃物政策视点均停留在末端废弃物的治理问题上,从而形成了以“废弃物处理法”为特征的废弃物管理政策;到80年代中期,废弃物政策视点已部分转移到前端废弃物减量措施上,形成了以“废弃物排放法”为特征的废弃物管理政策,进入90年代,废弃物政策视点进一步转移到潜在废弃物和前端废弃物减量的全过程控制对策上,而形成了以“循环经济废弃物法”为特征的废弃物管理政策,而且,资源利用模式也由“原料—产品—废弃物”的单向运行转变为“原料—产品—原料”的循环运行。废弃物政策视点的演进过程及资源利用模式的转变也从侧面说明,目前确实缺乏循环型特征的废弃物管理政策。

其他政府政策尤其是经济发展政策的溢出效应

政府不仅有责任出台废弃物管理政策,同时也负责旨在实现社会和经济发展目标的政策制定,而这些政策无意间对废弃物问题产生了溢出效应,即这些政策加剧了废弃物的大量排放。如,产业政策旨在追求产业部门的盈利率,而这必然带来自然资源和环境容纳力的过载;投资政策虽带来了区域经济总体水平的提高,但也造成了区域生态环境的恶化;资源综合利用政策针对于生产领域却忽略了消费领域中存在的问题。

废弃物成灾的制度根源——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导致了废弃物资源的配置失效。但废弃物问题并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由于人们的制度安排出了毛病。所以,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的制度创新是彻底根除废弃物灾难的必由之路。

三、构建绿色经济制度体系,促进循环经济制度创新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设定的一些制约。制度构成了人们在政治、社会、经济方面发生交换的激励结构”。制度及其变迁和创新是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内生变量,有效的制度才能把土地、资本,劳动和技术、知识等生产要素的潜在生产力转变为现实生产力。有了制度,这些生产要素才得以充分发挥其功能。在某种意义上,资源配置也是由特定制度所支配的。

对废弃物资源来说,尽管废弃物是放错地方的财富,但我们却越来越被这些“财富”所困扰,学术界人士称之为“财富的灾难”。那么,原因何在呢?笔者认为,导致“财富的灾难”的根源在于废弃物资源管理制度的低效。表现为:缺乏一种能够把废弃物潜在资源优势转变为现实经济优势的制度环境;缺乏一整套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管理的制度框架;缺乏一种公平竞争、真正体现经济个体利益的制度环境。现存的废弃物末端管理制度运行效率低,表现为各种正式和非正式的废弃物规则把人们的努力与报酬相联系的程度降低;此外,人们的废弃物意识、法制观念和创新意识淡泊,思想观念传统守旧,从废弃物产生到处置整个过程缺乏激励性制度安排,针对废弃物源头控制和循环回收利用的经济动力,缺乏一种有效的制度保障。

废弃物循环利用管理制度创新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研究、采取多方面的综合措施。笔者认为,其中的切入点是构建绿色经济制度体系。简单说,就是要更换经济行为的主要规则和考核指标,用绿色经济规则和指标,作为今后经济行为的“指挥棒”。

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绿色经济制度体系是随着全球环境革命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渗透而逐渐形成的,是环境经济行为的初步制度框架,可用框表表示:

附图

当今世界各国包括我国在内,对怎样计算、评估生态环境破坏与资源浪费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对怎样计算保护环境、治理污染、保护生态、挽回资源损失所必须支付的投资,都已积累了一些初步经验,形成了一套初步可行的评估、计算方法。因此,绿色经济制度体系的概念,完全可以量化而投入实际操作。

用绿色经济制度体系这个新的“指挥棒”去规范和考核人们经济行为的业绩,对加强废弃物资源的循环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有两大作用:激励和遏制。

各种经济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可以大大鼓舞那些率先实行高资源循环利用率、低废弃物和污染物排放的经济行为。因为资源循环利用率越高,自然资源消耗越少,潜在和前端废弃物产生量越少,末端废弃物资源化率越高,其经济行为的环境经济效益就越大。这就能够激励经济个体进一步采取科学的、先进的经济技术措施,去更好地实现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把经济行为真正建立在循环经济基础之上。

第4篇

关键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社会福利制度;转型

中图分类号:F1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11)06-0074-05

收稿日期:2011-07-18

作者简介:江治强(1976-),男,山东安丘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二室副主任,研究方向:社会救助、社会福利。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的发展战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全体国民的福利水平。推动社会福利转型是培育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内生动力的必然要求,是当前及今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支点,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应当在增进国民福利的过程中创造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内生动力,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社会福利制度转型两者之间实现最佳的平衡和协调。

一、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条件分析

经济发展方式是从经济增长方式发展而来的一个概念。早在20世纪50年代,苏联、东欧一些专家曾对经济增长方式问题作过研究。60至80年代,国内学者刘国光提出应通过内涵式扩大再生产的方式来发展生产。1995年中央在“九五”计划建议中首次提出了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目标。党的十七大报告从我国实际出发,进一步丰富发展了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提法,正式提出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概念。相比经济增长方式,经济发展方式的内涵和外延更为丰富和宽泛。一般来讲,经济发展方式反映经济的运行体制、产业的结构形态、要素的配置机制、产出的分配格局以及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是一定阶段上实现经济发展的理念、手段和模式的总称,也是一个衡量经济增长速度与效益、数量与质量相统一的范畴。从这种意义上看,经济发展方式不是一成不变的,它的形成有其特定的经济社会基础,并随着经济社会条件的变化和发展目标的调整而不断地演进和发展,当与经济增长的条件和社会对经济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时,改变原有的过时的发展方式就成为新的约束条件和发展目标下的必然选择。因此,所谓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主要是指促进经济发展从落后的、不合理的发展方式向高效的、合理的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外延的扩大再生产”转变为“内涵的扩大再生产”,实现经济增长和发展同步,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相协调。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提出,体现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人口结构、产业结构、消费结构以及资源、环境约束等因素的变化,我们对过去的经济增长及其实现模式的反思、调整和优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增长创造了奇迹,但是不可忽视的是经济发展仍然没有摆脱技术优势缺乏、创新能力不足,过度依赖高投入、高消耗的粗放式发展模式。如果说过去的发展模式是一种立足于我国劳动力低廉、土地、资源相对充足、国内市场尚未饱和等优势的传统模式,那么在后工业化、全球化迅猛发展、国内发展和国际竞争双重压力不断加剧,随着过去的比较优势逐渐减弱以及发展约束的不断强化,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传统模式的弊端将不断显现,从而对经济发展能否可持续、能否全面协调带来更加严峻的挑战。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探索出一条增长与发展相协调,具有发展后劲的集约化、可持续的发展之路无疑是我国现阶段不容回避的重大战略抉择。在这方面我国仍然具有很多优势和有力条件。首先,中国在未来一段时期,仍将是一个人口大国,同时也是一个潜在的人力资本大国,过去低廉的劳动力价格是中国经济增长的巨大优势,如果我们能够把提升劳动力素质放在首位,加强对劳动者的就业保护和职业投资与扶持,必将使人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的人力资本优势。二是中国过去依靠扩大投入形成了以第二产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推动了工业化向中后期发展,降低了农业在三次产业结构中的比重,并为发展现代服务业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如果我们能够积极适应工业化中后阶段工业贡献率逐步下降的趋势,变压力为动力,利用现有产业提供的物质基础,大力发展面向人的生存和发展为主的社会服务业,培育经济增长点,必将极大地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三是目前我国已经初步达到小康水平,从1978年到2009年,我国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8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了7.6倍,人均GDP突破4000美元,同时,我国农村还有4000多万贫困人口还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城镇常年有2300多万贫困人口靠低保金维持生活,即使是在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的地区,仍然有大量的特殊困难群众需要政府的救助,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看病、就业、住房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广大的中低收入群体的边际消费倾向普遍较高,有着潜力巨大的消费意愿。如果我们有效实施以扩大消费需求为重点的内需战略,切实增强中低收入群众的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对于扩大社会即期消费、稳定社会消费预期,促进出口、投资和消费协同拉动经济增长局面的形成必将十分有利。四是我国人口的老龄化呈加速发展态势,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已经刻不容缓。如果我们能把养老服务事业作为一个能够创造产值的产业来认识,积极引导和扩大社会参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增强社会的养老服务功能,对于经济增长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必将产生巨大的拉动作用。五是我国的发展理念正在由如何“做大蛋糕”向如何“分配蛋糕”转变,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正在深入贯彻,这是执政和发展理念上的重大创新,如果我们能够更好地坚持科学发展观,真正实践分配正义的原则,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可避免的社会成本最小化,并使之在不同阶层和群体的社会成员中合理分担,确保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方式转变的成果,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也就不难形成良好的社会基础。

上述基础和条件的存在,正是我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优势,但是要将此转化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内生动力却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以往经验表明,单纯在经济领域谋划改革往往难以从长远和根本上解决问题,特别是经济发展方式粗放、不持续的问题很重要的原因是我们长期缺乏社会政策的协同,过于重视经济增长的数量和速度指标,弱化了社会发展指标,导致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相割裂。因此,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举措不能仅局限于经济领域,需要在社会政策和经济政策结合最为紧密的领域即社会福利领域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政策措施。

二、发展社会福利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结合上述分析,从长远看,应把发展社会福利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支点。社会福利是社会政策的核心内容,是连结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两大系统的基本政策,是国家和社会旨在增进和改善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一种基础性制度。一般而言,社会福利制度具有两大基本功能,一是为社会成员免遭各类原因导致的收入损失,降低社会成员生存风险,从而确保社会合理收入差距,为社会经济转型提供基本的安全网;二是提供教育、医疗和其他社会服务,改善社会成员生活质量,从而增进社会资本,确保社会再生产效率的提高。社会福利制度所发挥的积极功能不仅维持着社会的常态发展,对于社会风险管理也起到了促进作用,西方国家二战结束之后的社会恢复建设对此已作出了证明。中国社会正处在工业化中期阶段,正经历着从匮乏社会向丰裕社会的转变,以及国家竞争力由资本和劳动力为主向以知识和技术为核心的转变过程中,提出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从宏观上看是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国际化和人口老龄化深刻变化的必然选择,从微观视角看是适应生产要素变化、产业结构调整、就业方式转变、家庭规模缩小、社会流动加剧等诸多影响发展方式转变因素变化的必然要求,是由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长远目标所决定的,是把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存在的优势和条件转化为内生动力的必然选择,也是能否巩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成果的关键所在。

其一,从价值导向上看,发展社会福利有利于树立正确的发展观。长期以来,经济发展之所以等同于GDP增长,偏重总量和规模,轻视资源、环境代价,带来了“有增长、无发展”、“先发展、后治理”的局面,其中深层次的原因是我们缺乏科学的价值导向,没有理解发展应是增进社会净福利的发展。社会福利作为一种价值理念,既包含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也是人们衡量和判断发展成果和发展绩效的社会标准,在全社会普及这种理念并使之付诸实践,就易于树立和坚持全面的、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在经济发展中就必然会对长远利益和短期目标作出合理规划,并兼顾数量和质量、总量与结构确定发展指标,会把减少损失看得比增加福利更为重要,从而真正使经济发展成为以全体社会成员福利的改进为最终目标的发展。

其二,从扩大内需来看,发展社会福利是扩大消费需求的基本拉动力。据研究,我国在2000年就已实现了温饱型小康[1],绝大多数家庭满足了基本生活需要之后,而总体消费率却呈现连续下滑态势。2009年我国最终消费率由80年代初的67%下降到48.6%[2],从2000年到2008年的8年间,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由57.5%下降至34.7%,消费需求拉动国内生产增加值的增速低于投资和出口拉动6-8个百分点[3],消费不足已逐渐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就长远看,经济增长的动力在于提高消费在GDP中所占的比重,重心在于提高消费性投资的增长率。目前,我国居民消费相对不足的问题,一方面是公众承担公共事业市场化改革所带来成本造成的,另一方面是公众对未来支出普遍持有不确定性预期,这两方面原因又与我国总体社会福利事业供给不足、发展滞后有关。就业、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养老和社会救助等方面的保障和投入直接涉及居民消费,不仅能够消除人们的后顾之忧,从而直接增加即期消费,重要的是有利于稳定消费预期从而促进内需驱动机制的形成。

其三,从经济结构调整看,发展社会福利服务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形成了以第二产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工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40%,而我国服务业发展却明显滞后,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效应远没有得到释放。应该说通过大力发展加工制造业,解决了长期困扰我们的产品短缺问题,但是随着资源约束的加大,偏重工业和低层次的经济结构使经济发展不可持续的问题逐步暴露,特别是造成了资源使用效益低下,资源环境代价过高,低水平建设、低层次竞争的现象难以根本遏制,很多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同时,低层次的产业结构不能提供高层次就业岗位,进而又固化了不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导致投资和消费结构的失衡。有关研究表明,如果我国的服务业在今后10年内达到世界平均水平,就可以有效提高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还可以提升制造业的附加值和竞争力[4]。在这方面,养老服务业是朝阳产业,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产业,不仅是人口老龄化加剧的形势所迫,也具有极大的需求拉动效应。因此,必须优先考虑发展养老、社区服务等社会服务事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发展,以此带动价值形态产业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优化。

其四,从人力资本角度看,根据有关研究,目前对“人口红利”将进入拐点的认识已渐成共识,这很可能意味着从“十二五”以后我国劳动年龄人口的增长率将会低于总人口增长率[4],劳动力供给将加剧呈现下降趋势,人口红利因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将逐渐减弱,必须加快培育以人力资本为基础的新的竞争优势,同时,随着人口供养比的提高,劳动人口的负担程度将会不断加重,对家庭提供相关服务和扶持必将逐渐提上日程。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大量农村务工人员涌入城市,为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而这部分人口享有的社会保障与其贡献极不匹配,并导致大量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亟待给予特殊关爱。因此,实施以就业为导向的社会福利政策,加强对家庭和劳动人口的保护和扶持,扩大对人力资源开发和人力资本投资,对特殊困难人群给予关爱,对于我国加快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由此看来,社会福利政策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支撑作用。政府应当发挥主导作用,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提升民生保障的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优势和条件转化为经济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实质性突破。

三、以适度普惠为取向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伴随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打破了依托集体和单位的传统福利体制,逐步建立起以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等贫困群体为主要对象的社会福利制度,为促进不同阶层和群体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提供了基本制度保障。同时也应看到,我国社会福利发展水平还不高,不适应满足人们对不断改善生活质量的要求,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背景下,只有加快社会福利制度转型,才能充分彰显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好地兑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承诺,也才能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创造持久的内生动力。

着眼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发展理念、经济结构以及人力资本的形成和社会共享发展成果的要求,我国社会福利制度转型应当以适度普惠为方向,以扩大覆盖范围、拓展制度体系、完善保障功能为主要内容,推动建立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社会化的社会福利体系。为此,需要立足实际,加快把以补缺性、救为主要特点的现行社会福利改造升级为制度健全、功能完善、水平较高的社会福利制度体系。为此,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整合完善制度体系,进一步提升社会福利的制度功能。我国在概念上用“社会保障”而不采用“社会福利”来统括制度利体系,专指以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和困境儿童等贫困群体和特殊群体为主,以提供收入保障、物质援助和社会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制度政策体系,这是一个典型的狭义概念。在此框架和范畴之下,我国的社会福利制度在内容上侧重于保障基本生活,具有救,在制度定位上主要为弥补市场和家庭保障机制的不足,具有补缺性。这种狭义的福利制度界定对实际社会福利供给产生了深刻影响。一些人单纯把民政福利称为社会福利,诸如免费教育、就业扶持、住房保障等领域的政策有福利之实却不被冠以社会福利之名,这些反映了我们在打破了单位福利体制和集体互助式福利体制之后,我国的国家福利缺乏体制上、制度政策上的整合,社会福利实践存在着严重的“狭义化”和“碎片化”问题。而实际社会福利供给由于缺少以社会福利为范畴的统计指标和运行体系,又限制了社会福利制度功能的充分发挥。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过程中,必然要求以改善民生为取向的社会福利有一个大的发展,因此,需要在社会福利的概念界定上将狭义概念向更为宽泛的概念转换,在此基础上,通过把社会保险以及其他相关民生政策整合纳入社会福利制度范畴,为更广意义上的社会福利功能提升提供制度框架。应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为社会成员生存提供底线性保障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与应对新社会风险相适应,有利于满足人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的梯次性制度结构,使社会福利制度功能从保障收入安全为主向以改善社会成员的人力资本、提升社会生活质量为主转变。

第二,由特定对象向普惠公众拓展,逐步扩大社会福利覆盖面。近年来我国大力发展面对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事业,积极推动建立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推动实施高龄老人津贴、补贴制度,初步建立了儿童福利制度,这些制度和措施的出台使我国城乡570万“三无”老人纳入集中和分散供养制度,扶持了61.6万残疾人在福利企业集中就业并获得了相关福利服务,使17.7万孤残儿童得到了收养和院舍教养服务,社会福利事业朝适度普惠方向大为拓展。但是,从覆盖率上看,社会福利服务对象仍然以城乡“三无”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和困境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为主,社会普惠面还不广,一些需要关照的社会公众缺乏必要的福利服务。要提升社会福利的制度功能,首要任务是拓展社会福利覆盖范围,应在巩固传统民政福利对象的基础上,逐步将福利服务的对象延伸到所有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及问题家庭等困难人群,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和平等参与权利,并以此为基础逐步推行福利项目和政策向一般社会成员延伸。大力发展以机构养老为重点的养老服务事业,通过政府补贴、机构运营方式,针对不同经济状况老人提供低偿、有偿和无偿的养老福利服务;为居家养老对象提供补贴和养老护理、医疗服务支持。对农村居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实施就业导向性和保护性的福利服务,加快实现劳动保险、医疗、教育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和救助制度向流动人口全覆盖,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关爱体系。建立面向经济困难家庭和特殊问题家庭的就业扶持、生活援助计划,实施针对儿童的营养、医疗和健康福利项目,以困境儿童福利制度为基础,加快建立关爱儿童的福利服务制度。

第三,以适度提高社会福利水平为目标,加快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服务需求相适应的社会福利资源投入机制。西方福利国家对超出经济增长速度的福利支出增长水平颇为恐惧,作为新公共管理运动重要内容,掀起了全球性的福利国家收缩计划,但是福利支出的总水平仍然占到GDP的20%左右。一方面说明经济发展水平足以支持这一规模的福利支出水平;另一方面也说明,在关乎生活质量问题上选择以政府税收来支撑公共开支仍然被广泛地接受,最重要的是体现了西方福利国家在经济增长与福利改进之间找到了一个平衡点。我国正处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社会发展转型交叠时期,随着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养老金支付和医疗保健方面的支出面临很大压力,加之扩大对公共卫生、公共教育和社会服务的投入也将日益紧迫,实现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协同的目标必将依赖于建立稳定的社会福利资源和投入机制。以税收为基础的政府财政既体现政府职责也是发展社会福利的基础性资源,应按照经济增长率和财政支出增长率的一定比例,建立并实施基本社会福利项目财政预算制度,形成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稳定预算机制,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困境儿童福利所需资金。在客观评价地方财政支出能力前提下,中央财政发挥均衡地方财政支出能力作用,完善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方式,资金分配重点向财政确有困难的地区倾斜,强化对中央专项资金的地方财政资金配套。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运营管理,切实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的自我保障能力。建立政府财政扶持社会力量运营福利服务的制度,完善和落实鼓励社会资源投向社会福利领域的政策,使更多社会资源投资兴办社会福利服务事业。规范发展慈善捐赠事业,完善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使慈善公益金全部用于福利事业,推进公益金购买社会福利服务。

第四,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合作机制。中国计划经济时期的福利模式极为重视家庭和社会责任的发挥,同时政府曾经一度承担无限责任,而市场化改革极大地弱化了市场主体责任,也放大了家庭责任,总体上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的有效合作不够。目前,我国社会经济日益发达、社会组织愈趋发育,政府的公共服务转型也在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合作机制的条件日益成熟。政府发挥主导责任将是拉动社会福利转型关键因素,要在政策制订、规划、资金投入以及动员市场、社会参与方面发挥主导职能,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基本政策体系,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性和支撑性作用。要运用调控政策和优惠政策,引导市场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福利事业。要通过市场机制优化福利资源配置,增加社会福利服务效能,推动社会福利领域实现政府与市场、与市民社会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

结 语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一项长期任务,大力发展社会福利有助于促成经济发展方式内生动力机制的形成。当务之急应加快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方向发展,为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协同发展提供基础性制度保障,从而使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最终目的与提升公众生活质量的目标相统一。

参考文献:

[1]王国刚.城镇化: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心所在[J].经济研究,2010(12):71.

[2].关于调整经济结构促进持续发展的几个问题[J].求是,2010(11):3.

[3]任泽平.中国经济增长模式:内外需双轮驱动[J].发展研究,2010(12):38.

[4]王一鸣.我国中长期经济增长趋势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J].宏观经济研究,2010(12):3.

The Transformation of Both the Pattern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Social Welfare System

JIANG Zhi-qiang

(Ministry of Civi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Beijing, 100721)

第5篇

1.信用制度是虚拟经济运行的基础

虚拟经济的发展要以信用制度的发展为基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信用的发展创造了虚拟经济。从一定意义上说,虚拟经济的运行领域就是资本市场。其实,资本市场和产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的结构组成和运行机制原理相同。在资本市场中,市场的主体是资本持有者和资本需求者,交易的对象是资本,那么交易媒介是什么呢?在商品市场上,商品交易的媒介是货币,而在资本市场上,这个媒介应当是信用。只有有了信用这个媒介,它才能够真正运转起来。

2.虚拟经济在信用扩张中产生和演变,虚拟经济的产生是信用膨胀的结果

商品交易产生了信用关系,当以物易物的交易进化到以实物—货币—实物为主要运行方式的早期商品经济阶段,商品的赊销和货币的借贷行为便逐渐普遍化,信用关系就成了商品交换行为的常见伴生物。货币作为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那时货币只是起到一个中介作用,经济运行中的货币流通量的价值乘以流通速度于实物的价值是完全相等的。这便是“完全实体经济”。随着经济发展,货币在以货币—实物(服务)—货币为主要运行方式的发达的商品经济社会中经历了信用化、资本化的过程。货币的信用化表现为自身完全没有价值的货币符号(纸币或票据)取代了自身具有价值的金属货币,它具有与实物或实体经济相互联系、又相互分离的两重性。但在金本位制中,不足值金属币和有含金量的信用券以足够黄金储备为担保的,经济运行中的货币流量依旧受到实体经济的严格限制而与实物流量保持一致。在信用参与下,货币具备了支付手段的职能,开始了单方面的转移。信用产生后,无价值货币符号为脱离于实物流量的虚拟经济的扩张提供了可能。

3.信用滞后对虚拟经济发展产生制约

我国当前虚拟资本还不发达,信用制度的滞后是阻碍其发展的重要原因。

(1)信用恶化引发信用过度膨胀,信用的过度膨胀导致泡沫经济,而泡沫经济加剧银行企业的困境,甚至使经济衰退。首先由于企业信用低劣,造成银行贷款质量低下,存在大量呆账、坏账,银行大量资金无法按时收回,资金周转速度滞缓,相应加剧资金的需求,诱使银行寻求高利率以获得更高的收益。高利率促使银行扩大信贷,从而放松对信贷质量的审查和可行性研究,贷款抵押品手段也非常软弱,许多贷款以被高估的股票和房地产作抵押,实体经济由于无法承受过高的银行利率而使其正常资金需求受到极大抑制,银行信贷的过度扩张是产生泡沫经济的重要原因。当泡沫经济迸裂时,又沿着相反的方向互动。当广大民众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失去信心,便会发生挤提,致使银行等金融机构出现流动性危机,进而引发金融危机。抗风险能力减弱,引发金融危机与经济危机,致使经济衰退。

(2)虚拟经济的重要载体资本市场的发展受到信用环境不佳的制约。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中最大的薄弱环节是债券市场,特别是企业债券的市场小得微不足道,市政债券市场还是空白。然而,社会的信用环境破坏使债券发行者不能取信于市场的投资者,债券市场更加难以发展壮大。我国的基金产业也因没有完善信用保障的法律和制度体系难以成功发展。

(3)信用制度的空白与虚拟经济发展的动荡。虚拟经济中虚拟资本是市场经济中信用制度和货币资本化的产物,因此,没有现代完善的信用制度,虚拟经济的发展更加脆弱。尤其在我国,完善的信用制度尚未建立,在没有完善信用制度的保障的条件下,金融市场迅速发展、膨胀,造成金融市场的动荡。金融市场动荡不仅会对实体经济造成负面作用,严重时会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特别是当金融市场积累了大量泡沫时,其动荡会导致对整个经济的灾难性后果,对国家的经济安全构成威胁。

4.信用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现代经济社会运行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而虚拟经济是现代经济的主要特征之一,现代经济是信用经济与虚拟经济的紧密结合。在现代经济中,商业、银行、企业、国家信用的发展为虚拟经济提供了不断增长的货币支持,并为虚拟经济的多倍膨胀提供了可能。纸币、电子货币等作为信用货币,本身就是“虚拟”的;商业信用是生产资本之间在买卖商品时,以延期付款形式或预付货款等形式形成的借贷关系。银行信用是在商业信用基础上产生并发展的。银行以一定自有资金为信用保证,通过自己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以及银行网络间非现金划拨结算等基本业务使货币大大虚拟化、扩大化。在纯粹信用货币本位制下,货币发行量更容易为中央银行所控制,成为政策性的外生变量,国家通过货币政策通过实施通货管理来促进本国经济的稳定和增长。货币的过量发行更为可能。货币脱离了经济运动中实物流量的限制,甚至突破了国家发行纸币数量。这正是虚拟经济实现虚拟增长的货币制度前提。随着资本市场和信用的高度发展,大量的货币转换为股票、债券等各种有价证券。短期流动资产如国库券、人寿保单、承兑票据等也被人们接受参与流通,成为更广义的货币。由于整个信用体系的高度发展和相互渗透,货币开始演变为一种代表一定价值、变现力较强的资产,而这种资产本身没有任何价值,它只是代表可以取得收入流量的权益凭证,日益无形化、虚拟化。货币范围的日益扩大,使这些票证的发行者已参与到货币发行与创造过程中来,此时,银行、国家已丧失了货币数量决定的垄断权。加上金融衍生产品的出现,将信用资源充分利用。金融衍生品通过保证金资金杠杆将投资多倍放大,信用作为买卖中介的牟取价差者有抵御买卖期间市场风险的能力充分利用。投机交易额的巨大虚拟膨胀使得其所产生的虚拟经济远远超越了实体经济的规模,这就形成了“虚拟经济”,而且成为当今世界经济的主要特征之一。虚拟经济的发展使信用更加扩大,资产价格进一步上升。信用扩大、资产价格上升使实体经济的融资尤其是抵押贷款融资或直接融资更为方便,这将为实体经济尤其是有发展潜力的实体经济领域提供较好的资金支持,从而促其发展。虚拟经济是一把双刃剑,现代经济中虚拟经济发展使金融市场成为世界经济中最活跃和机遇与风险并存的一个重要领域。虚拟经济的适度发展会极大促进现代经济的发展,但若虚拟经济发展规模过大,完全脱离实物经济而极度膨胀的时候,引发泡沫经济,造成经济衰退。

二、建立健全中国的信用制度

1.营造信用制度的软环境政府作为市场的“守夜人”和监督者,在信用制度的建立中,自然而然要承担起培养国人信用意识、制定法律规则、监督市场行为和培养相关人才的职责,为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创造良好的软环境。一是尽早制定、规范相关法律法规,为中国信用体制构建总体框架。由于当前这方面经验上的欠缺,可以先用条例、规章的形式予以颁布。二是加速培养诚信文化。在美国和欧洲,信用体系建设已有100多年的历史,诚信作为道德诉求也贯穿整个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有信用畅通无阻,无信用寸步难行”的信用价值观已经深入每个人的生活。建立健全信用制度,有形的制度建设与无形的制度安排不可偏废。在建立信用体系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关注法规、程序等有形制度,而且也要非常重视伦理道德等无形制度对经济个体行为的影响。三是要研究国外发达工业国家市场信用体系建立的经验和教训,结合我国现有的实际情况,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信用体系。四是要大力培养相关人才,使我国信用体系建设更加科学、规范。

2.加快产权制度改革诚信的基础是产权

产权制度的基本功能是给人们提供一个追求长期利益的稳定预期和重复博弈的规则,从而使人们自觉地遵守诚信原则。当产权不清晰或保护不充分时,人们则可能选择做出利己损人的经济行为,而这些行为的出现必然导致诚信成本的上升。因此,必须加快和深化产权制度改革,而推动产权制度改革的根本力量应当是市场。要通过构筑多元化产权格局与市场竞争格局,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培育更广泛的市场主体和市场参与力量,通过多元化的市场主体的利益诉求来推动产权制度改革,从而促进信用建设。

3.建立信用评级制度如果把信用体系比做一条链的话,那么信用评级制度就是这条链的最后一环

这最后一环应由谁来建立呢?笔者认为应当依靠市场的力量,让市场去选择。有人曾经建议让政府成为信用评级的主体,笔者认为有以下弊端:(1)政府和市场相比的低效率性不符合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2)政府作为主体容易产生寻租和腐败行为。(3)政府对市场信息有迟钝性和滞后性。信用评级体制并非政府或某位经济学家所制定的具有强制性的规范或条例,它会随着市场发展状况、消费者消费能力等一系列市场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可以说,它是在资本市场中由信用需求双方决定的,并非一成不变。可以肯定,美国现今的信用评级制度较20世纪80年代肯定有了很大的改变。但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并非无事可做,它要做的就是为信用评级市场制定进入门槛、行为规范,保障这个新兴市场稳定、有序地发展。

第6篇

内容摘要: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在我国历史上起到过积极作用,但它已经不能适应当今经济的发展。这种户籍制度使农民和城镇居民处于不平等地位,妨碍农民创收,削弱农业生产力,延缓我国城市化进程,并使我国劳动力资源不能达到优化配置。虽然我国政府对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已有所改进,但它对经济阻碍仍然存在。为适应当前经济发展,政府改革力度应该加强,同时其配套制度的改革也应跟上。

关键词:二元户籍制度 经济发展 户籍制度改革

城乡户籍制度的演变

20世纪50年代中期,我国城镇人口发展到8000多万,农产品供给开始短缺,使本来基础脆弱的农业无法更进一步地对工业化提供支持,使因结构失衡而缺乏生机的工业和城市超过了最大的承受能力。为了保证城市食品和工业原料的供应,稳定农产品的低价格和工业品的低成本,同时为了减轻城市的压力,我国开始以行政方式限制城市人口的增长,建立起严格的户籍、粮油副食供给、住宅、劳动人事管理等制度。国务院于1958年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该条例对农村人口流入城市作出了严格限制,对农村劳动力和城镇劳动力实行分开管理。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把我国的劳动力按两个体系分别安置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城市搞工业,几乎垄断全部工业资源;农村搞农业,利用土地,主要生产粮食。用农业来支持国家的工业建设,用农业的积累资金建立起对国民经济有重大支撑作用的重工业体系。这种管理模式在工业化水平低、生产技术水平不高的特定历史条件下,最大限度地使用了我国的人力资源,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不失为特定环境下户籍制度的一大成功之处。但是,伴随二元户籍制度而生的是大量的农业人口被凝固在土地上,城市和农村开始被分割成两个完全不同的社会。随后国家的各项政策,沿着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分割体制的惯性,在经济与社会生活等各方面逐步强化这种分割,为两部分居民建立两种不同的经济和社会制度,最终形成城乡之间断裂的两个社会。随着我国工业的飞速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对经济的阻碍也日益增多。

城乡二元户籍管理制度对经济发展的阻碍

首先,这种城乡隔离的户籍管理制度及随之而生的各项制度导致农民和城镇居民的极大不平等性。其最大的不平等性,就在于它不仅把我国社会人为地划分为不平等的两大部分,即农民和市民。而且农民必须被动的接受它所造成的在经济、社会上的不平等地位。农民在养老、教育、医疗等社会福利方面均处于不利地位。这种户籍制度使城乡差别日趋扩大,使农民利益受到严重损坏。

而在城市下岗问题日趋严重的情况下,政府劳动管理部门为了迅速解决国有企业职工的下岗、失业问题,围绕户籍制度对进城打工的农民工也制定了各种不平等的限制政策。1998年5月,武汉市决定用清退农民工的办法腾出就业岗位以安排下岗职工。规定12种行业,24个工种不准使用外来民工,已经使用的一定要清退。1999年北京市规定要加大对用人单位使用外地人员的审批力度,将允许使用外地来京做工人员的行业、工种缩减至200个,并在32个工种中限制使用外地人(李建民,张士斌,2007)。在这样一种不平等的政策氛围下,农民工很难按着自己的理想进行职业选择。他们在工资待遇、劳动争议处理及维护自己合法权利方面均无法与他们的城市同行看齐。

不仅农民工的待遇差,农民工子女因户籍原因在城市受到的待遇一样不公正。因为没有所在城市的户口,农民工子女不得不交纳一定的借读费去接受城市居民免费享受的中小学义务教育。尽管近年来各城市有明文规定不能收取农民工子女借读费,可是事实说明这样的规定已经成了一纸空文。各城镇学校仍以各种借口收取农民工子女额外学习费用。这种现象不但打击了农民工进城工作的愿望而且使其子女的教育因成本增加而受到极大影响。很多农民工子女因此失去了接受和城市子女同样教育的机会。

其次,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严重阻碍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城乡收入差异使人们作出移入城市的决策。但是户籍制度所产生的社保及福利差异导致留在农村的农民收入比进城打工的农民收入低,进城打工的农民收入又比城市同行的收入低的现象。伴随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而生的各项不平等政策实际上降低了农民收入,使农民整体收入远远落后于城镇居民。据统计,1984年以后,城市居民的收入增长速度连续十年超过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1984-1994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比差从1.7:1扩大到2.6:1。1995年,1996年虽分别下降为2.5:1,2.3:1,但差距仍然巨大(刘伯文,2004)。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对城市和农村劳动力的定价差异和歧视是农民收入难以提高的一个重要原因。

再次,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削弱了农业自身积累能力和再生产能力,降低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因为户籍制度的限制和国家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决措,使得农民只能在其土地上奉献而不能充分享受其劳动成果。据统计,1959~1978年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一项就“掠夺性”地转移农业积累4075亿元,占同期财政收入的21.3%。1991~1997年农村有20873亿元通过财政、金融和“剪刀差”流向城市(杨建成,2004)。农业剩余流向城市及工业大大削弱了农业自身积累能力。传统农业长期得不到应有的改造,农业劳动生产率也没有得到应有的提高,与工业劳动生产率差距日益扩大。同时,城乡二元户籍制使9亿农民依附于有限的土地上。人多地少使农业的规模经营难以实现,集约化程度很低,农业的边际生产力低下。

第四,城乡二元户籍制度阻碍了我国城市化进程。世界银行的报告《城镇化:国际经验和中国的前景》中曾指出,人均收入与一个国家城镇人口与总人口的比重之间有很强的正相关关系。而传统的户籍制度限制人口的流动,使我国城镇人口与总人口的比重难以得到提高。城镇人口与总人口的比重是衡量城市化最重要的一个指标,户籍制度不解禁,必然减缓正常的城市化步伐。而与国外的横向对比中,我国城市化滞后的现象相当明显。2002年,我国城镇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约为39.09%,远低于亚洲的平均水平(肖文韬,2004)。城市化的滞后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的正常发展。

最后,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妨碍我国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基本条件是劳动力的自由流动。社会学的研究证明,社会流动的速度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快慢。发达国家的人口年迁移率,一般均在10%以上,美国更高达25%左右。而我国人口年迁移率只在0.5%~3%之间(张士斌,2009)。由于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所造成的分割使劳动力的流动遇到了阻碍,因之所牺牲的效益是难以估量的。

农业部门劳动力向工业部门的自由流动对整个经济增长有着特殊的意义,因为这种流动使过剩劳动力对任何增加工资的压力都起着缓冲作用,从而抑制了工业部门劳动成本的上升。低工资就意味着积累率的提高,对缓解不发达国家普遍存在的资金短缺起着极为有益的作用。但是,在中国这种特殊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下,城乡之间劳动力流动率一直很低。经济发展最重要的资源是人力资源,而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不利于人才的培养和流动,阻碍了经济正常发展。

当前我国对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调整

首先,1984年10月13日,国务院《允许农民进入小城镇落户的决定》,第一次放松了农村人口进入城市的限制。1995年,取消以商品粮为标准来划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结构”。1997年6月,国务院批转了公安部《关于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的试点方案》。它对于自由迁徙特别是农村劳动力进城,在事实上持认可态度。目前,定量商品粮供应制度已基本取消,双向选择的劳动就业制度已基本建立,医疗保健制度改革也已起步,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正在实行。

但是,以上的这些改革是在原有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上的修修补补,并没有触及户籍制度的根本。我国户籍制度的变革始终步履蹒跚,这主要是害怕户籍制度的松动会使大批人口拥入大中城市,给大中城市的经济生活带来压力,造成社会不安定。因而政府力求通过发展小城镇来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但是,从近年来“民工潮”情况看,户籍制度非但没有阻止农村人口进入城市,相反却引出一系列社会问题。

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改革

根据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改革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改革的关键

其关键不是取缔城乡户籍,而是要剥离附着在户口背后的各种利益,把隐藏在户口之后的社会福利、教育、医保、就业等诸多制度与户口脱钩。从而实现生产要素和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城乡经济合理分工。如果依附在户籍制度后的各项不平等制度没有改革,那么二元户籍制度的改革注定要失败。

(二)城乡劳动力市场的整合

应尽快实现城乡劳动力市场的整合。从当前来看,在我国实现城乡劳动力市场整合的条件已基本具备。这包括经过十几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确立,城市居民原有的各种补贴已大部分被取消,城市居民对外来劳动力在城市的经济存在已经在心理上逐步予以接受。更为重要的是,我国特殊的农村土地制度为城市户籍制度的改革提供了安全保障。不同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我国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农村土地按人口或劳动力多寡平均分配给每一个家庭进行耕种,由于不允许土地买卖,可以避免许多发展中国家由于土地兼并所可能造成的农民的流离失所,而产生的对城市就业和公共设施所施加的巨大压力。中央政府确定的“严格控制大城市,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镇”的城市化方针固然有其合理性,但也明显存在保守的倾向,从规模经济的理论来看,一定的城市规模是保持城市活力和繁荣的重要前提(刘尔铎,2002)。

因此,除了我国现存的若干特大型城市应在户籍管理方面有所限定外,大量中等城市甚至较大规模的城市都应放开户籍方面的限制,允许有一定收入来源、有居住场所的外来人员在城市居住生活。

(三)改革不应操之过急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加之农村剩余劳动力基数大,目前户籍制度改革应采用渐进的方式。

为此可以先分县城放开户籍管理,并取消各种不平等规定,使县内农业人口能在本县内自由流动。再使大中城市向所辖县的居民开放“城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十多年,城市经济实力的增强加大了城市的辐射功能,特别是向所辖县的辐射。大中城市所辖县的农村居民已经受到了城市文明的熏陶,如果取消这部分农民的户籍管制,不论对于繁荣城市还是加速农村现代化步伐都是很有益的。最后再逐步全面放开城市户籍管理,以便形成上下畅通(城乡之间)、左右协调(地区之间)的人口流动机制,使户籍管理制度将不再成为未来农民进入城镇定居和人口、劳动力合理流动、迁移的障碍。

结论

制度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是巨大的。体现着农村城镇不平等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是一种以损害农村居民利益为代价的做法,被实践证明是不合理的,对目前经济发展起到了反作用。近200年西方国家发展的历史证明:不限制公民的迁徙自由,同样能够建立和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改革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不单是要废除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更重要的是取消国家赋予城镇和农村的差异待遇,制定出真正尊重人、重视社会公平的合理制度。

参考文献:

1.李建民,张士斌.农村人力资本投资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3)

2.刘伯文.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趋势[J].经济体制改革,2004(1)

3.杨建成.试论户籍制度对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J].求实,2004(S4)

4.肖文韬.户籍制度保护了二元劳动力市场吗[J].中国农村经济,2004(3)

第7篇

关键词:西江经济带;低碳经济;技术支撑;制度经济

经济

1广西西江经济带概述

西江起源于滇(云南),流经黔、桂粤4省(区)23个地区160多个县市,全长2,214公里,货运量仅次于长江。西江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名称,直到广西、广东交界处的梧州汇桂江后始称西江。分布于西江流域两岸的各类矿藏达50多种,储量亿吨以上的就有煤、铁、钨、锑、铅、磷、锌、锰、石灰石、重晶石等20多种,西江自广西梧州向东流入广东省境内。西江运输通道主要以广(州)——梧(州)高速公路和西江航道为主,辅以一般公路和航空运输方式。[1]在广西,西江由连接南宁、贵港、梧州、百色、来宾、柳州、崇左市的1,480公里内河水运主通道所组成,并涵盖流经桂林、贺州、河池、玉林市等地区性重要航道1,218公里。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作出了打造“西江亿吨黄金水道”的重大战略决策。2009年6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又从促进广西区域协调发展出发,提出要建设西江经济带,把西江经济带与北部湾经济区发展协调起来,形成“两区一带”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2009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2号)明确指出“积极打造西江经济产业集聚优势”,把打造西江经济带提升到国家战略。[2]大力推动广西西江经济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低碳经济与广西西江经济带的发展

2.1低碳经济概述

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经济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生态环境也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为了推动经济增长,人类耗费了大量的自然资源,同时也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环境的恶化,威胁着人类的生存。人们终于意识到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性,将经济与生态的协调发展作为人类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面对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而来的环境问题,人们已经意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低碳经济理念应运而生。

低碳经济的概念最早是由英国政府于2003年在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中提出的,其出发点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避免气候发生灾难性变化。所谓“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其实质是“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开发、追求绿色GDP ”,核心是“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和制度创新以及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最终目的是“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3]因此,低碳经济追求经济与生态的协调发展,在减少污染、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等方面具有显著的作用,是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渠道之一。

2.2低碳经济与广西西江经济带的发展

2006年,南宁市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所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20.51万元[4],到了2008年,南宁市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所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达到802.75万元[5],虽然说人们的环保意识越来越强了,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应该是有所减轻的,但事实却相反,随着经济的发展,为此付出的环境代价却在不断增加,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广西西江经济带存在高污染的经济增长之路。如果我们继续以牺牲环境、耗费大量资源的方式来换取经济的增长,那么终有一天,我们将会由于无法忍受恶劣的环境以及缺乏必要的资源而失去任何发展的机会。而低碳经济以经济与生态的协调发展,实现人类与环境的和谐统一为目标,其发展必定可以为西江经济带获得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双赢创造条件。因此,低碳经济在西江经济带的发展势在必行。

3广西西江经济带发展低碳经济的技术和制度障碍分析

3.1广西西江经济带的绿色能源开发和利用技术有待提高

绿色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是实现低碳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广西西江经济带虽然在绿色能源的开发和利用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总体上来说技术不够先进。广西的能源资源禀赋其实是比较丰富的,西江经济带也是如此, 包括太阳能、海洋能等等,但是由于资金不足,技术限制,对于绿色能源的开发和利用程度并不高,以水能为例,广西是西电东送的输出地之一,堪称资源丰富,但丰水季节和枯水季节差异很大,季节性短缺非常明显,供应旺季用不完,供应淡季不够用,又以沼气为例,广西农村沼气池拥有率全国第一,但如何大规模地在工业上使用这种能源还缺乏研究[6]。要实现对绿色能源的充分开发和利用,离不开先进的技术,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广西西江经济带绿色能源开发和利用技术仍需要提高。

3.2清洁生产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工作有待推进

早在2004年,广西就已经公布了《关于我区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为广西清洁生产技术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这也为广西西江经济带的低碳经济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平台。经过几年的努力,广西西江经济带的清洁生产情况确实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例如,百色平果县的广西百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实施清洁生产,三废综合利用产值1847万元,吨产品的水消耗下降了近百吨,二氧化钛回收率由76%上升到81%[7]。但是,由于研发和推广清洁生产技术需要一定的资金和人才,而广西西江经济带区域的很多企业规模并不大,缺乏足够的资金和技术人才,清洁生产技术的应用并不广泛,资源消耗比较高,污染比较严重,以制糖产业为例,位于广西西江经济带的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资金和技术方面投入较大,因此清洁生产技术的应用和推广确实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散布于西江经济带的许多小规模的制糖企业却由于缺乏资金和技术而存在着高污染、高消耗的问题。

3.3相关招商引资的政策在环境保护措施上仍有待完善

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正式建立,广西是我国唯一和东盟国家既有陆地接壤又有海上通道的省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对广西产生重要影响,可以推动广西对外贸易迅速发展,并且可以获得更多的优惠政策,吸引各类人才、资金等生产要素,这为推动广西西江经济带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但由于在招商引资的政策方面,环境保护措施还不够完善,因此发展的过程也带来了一些环境问题。

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背景下,广西吸引了大量投资,其中包括产业转移,而在这过程中,生态环境遭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据有关资料显示,2008年广西100万元以上利用内资中,化工、医药、制革、水泥等对环境破坏性和污染性项目均比上一年快速增长[8]。据广西水产部门调查,上个世纪80年代广西境内西江中上游干流有1,700多公里,流经20个县市,原有水产资源比较丰富,初步统计经济鱼类有近250种,但最近几十年来,由于渔业环境的逐渐恶化,渔业资源遭受严重破坏,许多主要经济鱼类资源已经难觅踪迹,鱼类资源呈现衰退的迹象,原因包括沿江地区鱼类的过度捕捞、水域污染和水工建筑等[9]。CAFTA背景下,广西西江经济带确实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相关招商引资的政策在环境保护措施上仍有待完善。

3.4促进广西西江经济带低碳经济发展的产业政策还有待完善

在与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相关的产业政策中,广西确实已经颁布了一些相关政策,有利于低碳经济的发展,例如前面已经提到的推广清洁生产技术的政策,当然还有鼓励生态工业园发展的相关产业布局政策,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促进广西西江经济带低碳经济发展的产业政策还有待完善。以产业技术政策为例,对于鼓励企业进行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对污染物的处理方面,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企业不易获得;排污费返还,往往用于末端治理工程[10],要解决这些问题,还需要广西制订相关产业技术政策的实施细节。

4推动广西西江经济带低碳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和制度保障研究

4.1构建推动广西西江经济带低碳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

为了推动广西西江经济带低碳经济的发展,我们试图构建一个平台式的技术支撑体系。平台这个概念最早出现于汽车实现大批量、流水线作业的时候。据有关学者考证,亨利·福特著的《现代人(Modern Man)》中有一章详细描述了组成汽车的各子系统,探讨了为提高汽车的舒适性、易使用性、耐用性而在公司内外出现的技术,其中就用到了平台的概念(Meyer and Seliger,1998)。[11]至此,平台概念被广泛地使用到经济学研究中,出现了产品平台、技术平台等概念。其中,技术平台是指为了实现一族产品所共享的设计技术、工艺技术及生产制造技术等的整合。技术平台由不同的梯级所构成,其中处于最上层的是为实现某一产品族所必需的核心技术,如设计数字式处理彩电所必需的数字化处理芯片技术。处于最底层的是支撑其核心技术以使其能够转化为最终产品的基础技术,包括机械、加工、冲压、铸塑、成型、基础元器件制造等。两者之间的中间技术是连接基础技术和特殊技术的桥梁,它包括生产技术、组装技术等;同时还包括已被视为一般技术的过去的高技术,如彩电的彩色显示技术。一个良好的技术平台应是这三个层次的平台梯级的平衡整合[11]。鉴于此,我们构建了一个平台式的技术支撑体系以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如图1所示,体系的最上层是低碳经济的原则,也是系统的指导思想,所有的技术都要以这些原则为基础。处于中间的是清洁生产技术,是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核心技术,处于体系最底层的是将清洁生产技术运用于各个行业的具体技术,包括对绿色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技术等。这个平台式的技术支撑体系以低碳经济的原则为指导,以清洁生产技术为支柱,将清洁生产技术运用于各个行业,从而为广西西江经济带的低碳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4.2推动广西西江经济带低碳经济发展的制度保障研究

为了推动广西西江经济带低碳经济的发展,配合上述技术支撑体系,在制度方面,我们应该提供相应的保障。

首先,在推动相关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方面,包括对于绿色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技术、清洁生产技术的研发和推广等方面,除了要制订鼓励广西西江经济带发展相关技术的政策吸引和激励相关人才之外,还要加大地方财政投入,税收优惠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通过对进行技术研发的组织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激励各行各业开展技术研发活动,减轻企业发展相关技术的资金压力,增加广西西江经济带企业投身低碳经济建设的积极性。

其次,完善广西西江经济带招商引资政策,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科学的结合。虽然为了推动广西西江经济带的发展,原有的招商引资政策确实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也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随之而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急需我们解决,今后在完善相关政策的时候,应该在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更严格的限定。

第三,完善现有的与推动广西西江经济带低碳经济发展相关的产业政策。对于已有的政策法规,要对具体操作细节进行详细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对于需要改进的地方进行修改以及补充,要不断的进行修订完善,做到与时俱进。

第四,要科学选择并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广西西江经济带低碳经济的健康运行。能源产业方面,要积极探索新能源,实现节能减排;农业方面,要大力支持有机农业的发展,引导农户在资源使用和技术运用方面尽量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从源头上杜绝环境污染问题,减少碳排放量。

参考文献:

[1] 邓伟根,孙大斌,李娜.西江产业带理论溯源与构建探讨[J].珠江经济,2005(10).

[2] 黄志光.建设西江经济带与贵港打造西江航道枢纽中心的思考[J].广西经济,2010(6).

[3] 杨艳,袁磊,赵星.低碳经济发展趋势与石油公司的对策[J].石油科技论坛,2010(1).

[4] 南宁年鉴编纂委员会编.南宁年鉴2007[R].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7:322.

[5] 南宁年鉴编纂委员会编.南宁年鉴2009[R].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9:220.

[6] 王殿华.广西发展规模化储能新技术的探讨[J].广西节能,2006(1).

[7] 李寒蕾,杨力刚.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循环经济的现状及对策[J].今日南国,2009(2).

[8] 辛燕.对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中的生态伦理问题若干思考-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为例[J].特区经济,2010(5).

[9] 西江上游广西内河鱼类资源仍呈衰退迹象[EB/OL].GX.xinhuanet.com.2007-01-26.

第8篇

关键词:制度变迁 经济发展方式

一、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

道格拉斯・诺斯以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为基石,建构了制度变迁理论。在其所发表的《制度变迁的理论》中将“制度”定义为“人所发明设计的对人们相互交往的约束”,并将“制度变迁”界定为“制度创立、变更及随着时间变化而被打破的方式”。在诺斯看来,制度变迁就是制度的替代、转换和交易的过程,即一种效率更高的制度对原有制度的替代过程,或对一种更有效益的制度的生产过程以及交易过程。

诺斯认为,制度变迁来自于统治者和企业家们的理性建构,并非社会秩序的自发生成。基于此观点,本文将以政府和企业两者作为行为体,用发展的眼光看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相关制度政策,并运用制度变迁理论对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型进行分析。

二、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现状

经济发展方式是指一个国家经济增长的具体途径和方法,它涉及到对内和对外经济发展方式两方面。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市场取向和高强度投入的对内经济发展方式,与注重加工贸易和以引进外国直接投资为主、借入外国债务为辅的对外经济发展方式相互作用推动中国经济迅速发展。”①但是这种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方式基本上是依靠大规模地投入劳动资本和自然资源而实现的产值增长,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发展方式不可持续的弱点逐渐表现出来:一方面,随着劳动力和自然资源的红利弱化,粗放型发展方式的制约性不断增强;另一方面,我国对外经济实际上还处于依附地位,一旦投资和出口需求出现较大波动,我国经济也将面临较大动荡。

正是基于这样的客观背景,我国在近年来开始了经济发展方式转型。针对粗放型发展方式导致的经济发展质量低下、社会及自然资源耗费过大、过度依赖投资和出口需求等弊端,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旨在通过调整经济结构、优化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更高效的可持续发展。然而,从事实上看,现阶段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步伐仍相对缓慢,在制度变迁过程中也面临着不小阻力。

在社会资源配置的方式上,我国实行的是以政府为指导的、由市场发挥基础调节作用的发展方式。

三、运用制度变迁理论分析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缓慢原因

运用制度经济学中的制度变迁理论研究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缓慢的原因,主要可以从以下四方面分析:

(一)政府和企业在经济发展方式上的认识不同,导致制度供求不均衡

首先是制度创新的供给方面。制度的供给是指一个社会提供制度的能力和提供制度的多少。诺斯将制度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本文主要谈及的是正式制度,而根据新制度经济学原理,作为制度供给主体的政府只有在制度变迁的收益大于制度变迁的成本时,才会供给或者推动某一制度的变迁。自科学发展观提出以来,我国政府愈发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也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放在很高的战略高度上。但反观制度创新需求方面。诺斯认为,正是获利能力无法在现存的安排结构内实现,才导致一种新的制度安排或变更旧的制度安排。根据这一观点,一项制度产生需求的前提条件是有潜在利益驱使、并且制度创新的预期收益大于其成本。从这个角度,企业作为当前经济结构转变相关制度的作用对象,往往更重视短期收益和既得利益,并不愿意花成本进行生产方式的优化改革。正是政府和企业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方面的不同态度,导致了目前我国在经济结构转变方面制度安排的供给并未适应其需求,造成制度供求的不均衡。

(二)不合理的制度安排制约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步伐

诺斯等将制度分为“制度安排”与“制度环境”两个层次。制度安排是“支配经济单位之间可能合作与竞争的方式的一种安排”。制度环境则是“一系列用来建立生产、交换与分配基础的基本的政治、社会和法律基础规则”。

我国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一些需要鼓励发展的产业由于不合理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环境的限制大大地制约了这些产业的发展和升级。以能源行业的垄断为例。卢现祥教授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制度经济学思考》②一文中对我国电力行业的垄断现象进行了分析。他认为,电力工业企业的所有制形式、电价确定和电力运行的调度指挥等方面都高度整齐划一,主观上是为了电力运行安全,客观上则排除了其他独立的利益主体进入电力市场。政府管制对电力工业发展的消极影响主要在于:第一,造成了电力工业经济的效率损失,这主要是因为,政府管制抑制了非国有经济成分的资本进入电力行业,从投资上限制了电力工业的发展;政府对电力行业的价格管制限制了电力企业的积累和扩大再生产;电力供给的完全垄断市场,使电力工业企业丧失降低成本、改善经营管理的外部压力,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第二,造成电力供求过程中的寻租现象,电力部门为了维持自己的垄断地位就需要不断地寻租;为了追求自己收益最大化,电力行业从业者通过寻租的方式来获取额外收益。

有人把我国一些产业中的垄断等现象概括为经济发展的“制度成本”。不合理的制度和制度环境大大地提高了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升级的成本。因此,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仅仅是一个技术进步和生产质量提高的过程,也是一个与此相适应的制度环境和制度创新的过程。

没有创新能力的企业是难以实现生产方式优化的。根据有关学者的研究,企业进行创新的动力,主要有四种:市场需求、市场竞争、政策激励和科技发展。可见垄断会遏制企业的创新动力,而只有当企业具有足够的创新动力时,才能够进行主动创新。外在压力尤其是市场竞争给企业生存和发展所带来的压力,会逼迫企业进行被动创新。

(三)缺乏对知识产权的足够保护

十报告指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把全社会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创新发展上来。”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足,也是目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滞缓的原因之一。

从制度经济学角度分析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原因,主要从制度结构方面分析。上文提到,制度包括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前者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正是的规则,而后者包括行为规范、惯例和自我限定的行为准则等非正式约束。两者作为制度结构中从不同角度规范社会、经济行为的规则形式,它们互为耦合的程度直接影响着制度结构的效能。当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的互补性关系较弱时,二者在保障社会经济运行方面会出现功能障碍。反之,正式制度在得到参与社会行动的个人或组织的认可,并与非正式制度在结构和功能上形成较强的互补性时,才可能在较低的实施成本上实现高效率的运转。

我国现阶段在知识产权制度方面的制度结构并不合理,社会知识产权制度与知识产权意识在整体上产生脱节。具体来说,“由于知识产品的公共物品属性,它更容易被他人‘搭便车’,这必然导致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比普通的财产权意识更容易缺失。”③而因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存在而使其收益大于成本的人还处于社会少数派的地位,因此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对社会整体利益的促进作用也还不能够得到非常明显的表现。社会大多数人并没有因为知识产权制度的存在而直接获益,他们往往会认为知识产权法的制定会增加自己消费知识产品的成本。从这一角度出发,知识产权法在我国现阶段并没有体现出社会大多数人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偏好,而社会大多数人的偏好程度恰好决定了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的薄弱。

四、结语

根据诺斯提出的制度变迁方式进行划分,我国政府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往往更倾向于采取“强制性制度创新方式和渐进方式的组合”④,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改革开放后的国有企业制度变迁。这种模式能给制度安排的变更留有调整余地,避免制度震荡所带来的破坏性,也给制度作用对象留有一定适应时间,减少抵制。但另一方面,这种制度变迁模式同时还存在着作用时滞较长和制度内生诱导性不足的问题,从而导致利益集团寻租的可能性增大、“搭便车”现象以及产生摩擦成本。

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一样,都是资源从旧的产业向新的产业转移的过程。资源的产业间转移受到市场和政府宏观调控双重影响,因此,这种转移应该是建立在两个条件基础上的:一是市场机制下的技术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二是政策层面上的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实际状况是,目前的经济结构调整注重了技术和生产力发展,却在制度方面却并未与之相适应,这也是新时期实现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1] 卢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M].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年6月

[2] 廖运凤.新制度经济学[M].知识产权出版社,2012年1月第1版

[3] 卢现祥.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制度经济学思考[J].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01年第1期

[4] 李.战略抉择: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的现状与转型[J].学术月刊,2012年1月

[5] 何华.知识产权意识的制度经济学分析[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7年第6期

注解

① 李.战略抉择: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的现状与转型[J].学术月刊,2012年1月

② 卢现祥.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制度经济学思考[J].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01年第1期

第9篇

一、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症结所在

应该清醒地看到,虽然我国现已开始了循环经济建设的步伐,但面临的问题仍不少,而其中最主要的:

首先是制度建设缺位。循环经济从诞生之日起,就比其它任何一种经济形式更加依赖于制度的保障。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循环经济的终极目标是既要经济发展,又要环境得到保护。它的实施过程主要包括资源开发、清洁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三个环节。从经济学角度看,这三个环节要么具有外部性,要么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而且不同环节引发的外部性也不尽相同。显然,如果单靠市场的力量而没有制度作保障,这种经济模式是难以为继的。

目前,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一个最突出问题就是相应的制度建设缺位。法律和法规作为一种强制手段,可以有效的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这是所有循环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重要手段。而我国,目前除了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外,还没有具体明确企业责任和义务的法律法规,也缺少更加具体的专项法律法规,如在单个企业的循环经济方面,关于废弃条件的设置、强制回收和回用名录的建立、回收和回用率的确定等问题,都有待进一步的立法规制;对一些高污染行业、高资源消耗行业以及资源再生行业也没有相应可行的法律法规。

其次是管理部门分割,政府越位现象较为突出。循环经济是对传统经济增长方式、传统环境治理方式进行的一次重大变革,这场变革不仅触及到了不同集团的物质利益,而且更深层次的矛盾还存在于人类物质利益与生态利益的对立,因此,循环经济制度的建立需要有一个充分展开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通过各利益主体的博弈,最终达到各集团最优战略选择的集合,这就使循环经济的建立需要比传统经济有更多的政府介入。但是,政府介入并不意味着政府要包办一切。如果政府过多地进行干涉,就会使其偏离正常运行的轨道。

目前,从实践看,我国循环经济发展中过于注重政府的作用。从循环经济倡导之日至今,我们听到更多的是政府的声音,看到更多的是政府忙碌的身影,政府不仅在政策制定、法规建立等基础工作方面表现完全,而且还把行政干预的触角伸入到市场各个角落,将本属于市场的工作也进行了行政规划和干预,没有留给市场主体充分的空间进行自我选择和发展,从而使循环经济建设缺乏来自公众的推动和需求,使循环经济制度的发展陷入“理性陷阱”。

第三是市场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信息经济学理论告诉我们,在发展循环经济的问题上,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利益目标并不一致。作为委托人,政府的目标是社会、经济和生态三者协调发展和总体效益最大化,而作为人的企业追求的则是自身经济效益最大化。因此,循环经济建设不仅需要有一套相应的法律法规,限制、规范和引导经济运行的路径,同时还需要有一个完善健全的市场机制,一套新的经济制度体系,包括基础性制度,规范性制度,激励性制度,引导市场行为向着循环经济的目标发展。而在我国,这一系列经济制度体系尚未形成,同时用以促进循环经济转型的制度措施,往往过多地倚重于强制性措施,经济激励的运用明显不足。如现有的环境保护法以及对环境污染进行的惩治法,只是从法律或是道义上规范了人们的行为,根本无法激发人们保护环境与实行循环经济的主动性;信贷、税收方面,也缺乏相应的支撑体系与支持力度。

第四是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和能力不是很强。社会公众是社会物质资源和产品的直接消费主体和废弃物的排放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他们扮演了消费者和环境权益人两种角色。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创造机会,鼓励公民、企业以及发展诸如非政府组织或非营利组织参与有关自然资源、环境和经济的决策活动,都可有效地促进循环经济模式的形成。

但从现实看,在从传统转向循环经济的过程中,由于受制度演进的路径依赖性的影响,我国的循环经济运行还是过多地依赖于政府,国民的生态环境意识还不是很强,对现阶段开展循环经济实践的认识并不充分,对政府倡导的循环经济建设缺乏积极能动的响应,由公众自发参与而形成的自主治理制度严重不足,以至于在社会上更多看到的是政府主导的身影。

二、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制度构建与政策取向

在资源和环境双重约束之下,循环经济模式成为我国现阶段及未来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但现实表明,实现从传统经济到循环经济模式的转换并非易事。今后,我国要实现这种转型,必须在立法、经济激励和公众参与等方面建立一个完整的、相互补充的制度体系框架。

首先必须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加强循环经济的实施与监管机制。循环经济的特殊性决定了它的发展不可能单纯依靠市场机制来实现,必须要借助于完善的法律法规。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应包括三个层次:(1)综合性的循环经济法律;(2)专门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3)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充实能够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规定。目前,我国应在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尽快制定有关循环型社会发展、绿色消费、资源循环再生利用等方面的综合法规;同时借鉴瑞典、美国、德国、日本等国经验,建立废弃物回收利用的押金制度、包装废弃物的罚金制度及资源回收奖励制度;建立绿色经济核算制度、绿色会计制度、绿色审计制度以及企业按国际标准实施“绿色标记”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环境会计和“环保绩效考核”,从生产到消费各个领域,倡导循环经济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同时,还必须要健全循环经济实施和监管制度,以维护循环经济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使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其次是建立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市场机制。作为市场经济的一种高级形式,循环经济的运行同样也离不开市场机制的推动。目前我国应对现有的各种环保收费制度重新审理,尽快建立体现循环经济思想的新的价格体系和返还制度,以确保产品价格中体现环境成本和回收成本;尽快建立环境标志制度、资源环境有偿使用制度,使环境资源的外部成本内部化,促使产权拥有人和产权使用者愿意为循环经济投入改革成本,从而自动改变成本与收益不相符的局面;尽快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让排污权成为企业的一种生产要素,使企业根据自己的需要,自主优化配置和节约使用排污权,从而尽可能减少环境污染和无节制使用自然资源及由内部经济导致的外部非经济;建立环保产业创新的投资机制,鼓励环保类技术创新和相关成果的市场化和产业化;同时,制定奖励、资金补助、优惠贷款、减免增值税等鼓励措施,让参与循环经济的企业有章可循,有利可图;从而各个有理性的个体从成本收益出发,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做出有利于集体的举动,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和破坏。

第三培育循环经济主体意识,健全公众参与监督机制。循环经济既依赖于严格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的调节,也离不开公众的参与和监督。公众是经济活动的主体之一,一个社会的经济活动是否具有循环经济的特征,与公众行为方式有着直接关系。目前我国经济已处于买方市场和以消费者为主导的阶段,消费者对于企业生产行为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如果消费者具有绿色消费意识,则必可引导企业朝节约能源、资源再利用、无公害和保护环境的方向发展。此外,作为享有一定环境权益的公民,出于对自身权益的考虑,通过舆论等特定机制自发地监督生产者的生产行为,也会促使生产者自觉遵守环境法规,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因此,现阶段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公众明确自己具有的环境权益,并按照循环经济的要求改变现有的生活方式和其消费习惯,同时建立有奖激励制度,对为循环经济提出合理建议、依据事实举报环境污染线索的公众,给予物质奖励,从而使公众在维护自身环境权益的实践中,彻底转变环境行为,并树立牢固的循环经济意识。

国外经验表明,公众自发形成的NGO是其实现环境权益的机制之一,它在发挥监督职能方面往往具有一定优势,可以避免环境治理的“末端化”倾向。因此,现阶段如何调动公众监督生产者的积极性,培育中国式的NGO,也是当前循环经济制度创新中应该认真对待的问题之一。

第四,政府应该“有所为”与“有所不为”。循环经济的发展,涉及到资源利用和污染物排放,具有很强的外部性,而现阶段我国各项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方面的经济、法律制度仍不完善,市场对资源的配置功能未能真正发挥作用,因此,政府在其中的“有所为”与“有所不为”,就显得相当重要。如何把握好二者之间的度,是政府当前必须思考的一个问题。

目前,从我国循环经济建设的实践看,政府的主要职责应该是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通过建立与完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制度、实施与监管机制,规范经济参与者的行为;通过提供直接或间接性的经济激励手段,引导和鼓励市场行为向着循环经济的目标发展;同时借助于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传媒渠道,大力宣传循环经济的原理和理念,提高公众参与循环经济的意识和能力。此外,鉴于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还不具备开发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共性和关键技术的能力,政府还应通过资助研发或直接参与的形式开发能够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能源等,为循环经济的顺利实施开辟道路。

••••••参考文献-------------------------

[1]樊根耀,等.我国的循环经济及其制度创新[J].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2005,15(1).

[2]解振华.关于循环经济理论与政策的几点思考[N].光明日报,2003-11-03(1).

[3]林青.循环经济制度理论的研究[J].中国林副特产,2004,(6).

第10篇

摘 要 本文从决策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人才管理、信息管理、形象管理几个方面阐述了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对促进企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关键词 健全 企业管理 制度 促进 经济发展

企业的经营目的是营利,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企业生存目标,在目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在自由竞争的资本市场中,每个企业都期望最大限度的获得利润,把握企业的生存环境、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已经成为企业管理者和投资者研究、探讨的重要课题,而促进企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创造企业最大经济效益,就必须要建立健全企业相应的管理制度,增强企业现代素质,极大限度降低企业管理成本,增高企业价值,创建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和谐良好生存环境。就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促进企业经济发展,试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剖析。

一、决策管理

在决策管理目标、手段、内容、形式上既要各具特色,又要切合企业实际,形成灵活、有效、科学的决策机制。把握好民主与集中决策的协调、决策者与决策层的统一、公平与效率的均衡关系。

二、成本管理

企业必须制定严格的生产制度,搞好资金成本管理,控制好生产成本。在企业的资金管理上应利用科学、合理的资金筹资方式,用好用活、管好管严资金的流动;多方开通材料的购买渠道,充分利用购买材料价格的季节差,降低材料采购成本,合理配置材料库存,杜绝虚耗、空置以及浪费而增加生产成本。技术管理

企业要顺应时代的发展步伐,了解社会的生产需求,适应买方市场的需要,引进科学的生产机制,提高产品的技术性能,生产出为公众需要、有利用价值的产品。对过时的产品、落后的设备、淘汰的工艺要坚决下线,善于引进、更新机制,建立、鼓励技术改革创新。

三、质量管理

在产品质量上,企业要牢固树立为国家、民众和社会提供合格产品的观念,保证产品生产质量,这是企业生存、发展、壮大的重要保证。同时,要建立质量保证机制、体系认证机制,所有进入市场的产品都要接受用户举报制度,用产品质量打造企业品牌效应,为企业生存、发展、壮大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四、人才管理

现在社会人力资源比较匮乏,人们的眼光不仅盯着财富与高新技术,更追逐那些创造财富与掌握高新技术的人才,时代从“资本世界” 转入“知本世界”,人才是最宝贵的资源已在全球范围达成共识,我国政府更明确强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努力营造用好人才、吸引人才的良好环境,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业的社会氛围。加快形成建立有利于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机制。”人才是知识经济的核心、市场竞争的焦点、企业管理的基石。企业必须未雨绸缪,高度重视人才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真心爱护已有的人才,诚心引进外来人才,热心培育后备人才,实施有利于人才聚集的政策措施。

五、信息管理

信息化、数字化和网络化是目前社会经济的重要特点,信息管理正在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的主要手段,企业应充分利用网络大容量、高速度的特点,加强信息资源的数字化管理;利用网络集成化、标准化的优势,加强生产流程的一体化管理;利用网络多通路、无界限的特点,开展网上采购、招商、竞标、销售等多种电子商务,拓宽企业的生存空间。

六、形象管理

企业形象是一个企业在社会公众及消费者心目中的总体印象,是企业文化的外显形态,良好的企业形象有助于增强企业的竞争力。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产品质量和生产技术的普遍提高以及商品种类的日益繁多,只靠质量和服务很难具有市场优势,在众多企业和商品形成大海之时,只有那些企业形象和产品质量好的企业才有长久的生命力,才会受到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青睐。良好的企业形象说明企业拥有良好的产品信誉和服务信誉,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顾客满意度,从而吸引消费者认知和选择。

目前,我国经济产业持续快速增长,信息化、数字化和网络化社会的来临,为企业的生存提供了更广大空间。但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外众多优秀企业也逐渐步入我国市场,企业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使各企业的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影响,因此,企业必须要有时代眼光,牢牢把握住企业的生存环境,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适应经济环境快速发展的趋势,立足于市场经济,利用全球资源,开拓创新,不断满足社会发展的新需求,为企业生存打下夯实基础。

第11篇

关键词:股票期权制度 优势分析 局限性分析 障碍分析

股票期权制度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优势分析

股票期权制度是协调股东和经理人员根本利益的办法。股东的目标和经理人员的目标不完全一致。股东的目标是使企业财富最大化,千方百计要求经营者以最大的努力去完成这个目标。为了保持高级经理人员的稳定,驱动他们除了保持一个良好的声誉和业绩之外,愿意承担一定的风险,不断地为股东博取更大的财富,只能利用股票期权激励给他们带来可能的高收益,分享股东一部分剩余索取权是行之有效的办法。实践证明,股权激励是协调股东和经营者根本利益的方法。

有利于不断吸引和稳定优秀管理人才。股票期权制度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远比现金大。股票期权是一种长期的激励方式,有助于在优秀人才与企业之间建立一种资本纽带,构建休戚与共的战略协作关系。一方面,股票期权制度可以比较客观地体现人才的人力资本的价值,它创造性地以股票升值所产生的差价作为企业对人力资本的补偿,使优秀人才的利益与企业利益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保持密切的联系,不仅能避免人才流失,而且能吸引更多的人才流入。另一方面它能够把自己的所得与贡献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使人才有一种事业上的成就感。此外,股票期权制度还通过设定有关的限制性条款而稳定人才队伍。另外,股票期权制度已经成为许多高科技公司招聘人才的一个“秘密武器”。

以股票期权做激励减少了企业的现金支出,节约大量营运资金,改善财务状况,使激励成本在激励强度相同的情况下降低到最低。股票期权是一种非现金的激励方式,是建立在公司收益实现基础上的未来的市场化收入预期。这种收入由证券市场提供,是“公司证券,市场签单,自己买单”。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始终没有大规模的现金流出。期权持有者通过行使权利可以获得相当可观的报酬。行权以后,企业的资金会增加,这有利于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

股票期权制度有利于提高效率,减少非对称信息,降低委托――成本。企业的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使现代企业形成一种委托――关系。由于委托人与人目标函数的不一致和信息的不对称,人会产生两种行为倾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这两种行为倾向和隐性成本很可能是由于激励缺失、激励不足造成的。采用股票期权制,可以使经营者转化为“准所有者”,作为“准所有者”,他会努力使自己的目标与委托人的目标一致避免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股票期权是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有利于克服经营者的短期行为。经营者的短期行为是指在有限的任期内和传统薪酬不足以反映其贡献的情况下,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而损害企业的长期发展的行为。股票期权制能把经营者个人的利益与企业的效益紧密地联系起来。经营者以固定的价格购买本公司一定的股票,在一定的时间内,比如6年,你不能卖掉它,6年之后才可以出售。在经营人员共同努力下企业利润增长了,股价上升了,股东和经营者都会受益。如果企业前景不好,出现了亏损,股价就会下跌,这里有很多原因,其中有经营者的责任,经营者也不能从股票期权行权的股票差价中获利。所以,经理人员在股票期权制下,在涉及企业并购、重组、长期投资、技术开发等重大战略问题的决策时,不能采取短期化的决策行为,只能着眼于企业的未来,关注企业的长远利益。短期的经济增长对经营者的股票期权不会带来实质性利益。而且在股票期权制度下,经营者在离退休后仍会继续拥有公司的股票期权,会继续关心企业的长远发展,会继续享受公司股价上升带来的收益。不管从哪方面看,经营者只有致力于公司的长期发展,才能享受到股票期权真正的利益。

股票期权制度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局限性分析

由于股票期权本身的局限性和我国经济的特殊环境,其有效实施和作用的发挥受到一定的限制。

股票期权造成了企业利润的虚增。股票期权不涉及企业的现金流出,会计上不作为费用冲减利润。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允许企业采用内在价值法或者公允价值法确认和计量股票期权。采用公允价值法,企业要确认期权费用;采用内在价值法,只要期权认购价高于或等于授予日的股票市价,期权费用为零。大多数美国企业都采用内在价值法,这样企业的利润普遍被高估,股票价值存在泡沫。利润高估从短期看造成股价上杨,经营者由此获得“价差”好处,这种好处不利于投资者真正地了解企业的真实价值。从长期看,由这种高估造成的经济泡沫一旦破灭,必将给投资者造成极大的损失。

股票期权造成了股价与经营者行为的背离。股票期权制度激励经营者创造性的努力工作,使企业业绩提高,股价上扬,经营者通过“行权”获得收益。但是,股价不直接反映经营者的行为。经营者创造性努力工作的行为受一些不被他控制的随机事项影响。如果股价是由于经营者不可控因素造成上下波动,就会发生股票期权的激励不当,激励约束作用不能有效地发挥。

股票期权强化了经营者的风险回避程度。经营者管理企业的财务目标是追求企业价值或股东财富最大化。股票价格代表了企业价值(股东财富)。企业股价受外部环境和管理决策两方面因素的影响。从经营者可控制的内部因素看,股价的高低取决于企业的报酬率和风险。企业的价值,与预期的报酬成正比,与预期的风险成反比,报酬的增加是以风险的增加为代价的,而风险的增加将会直接威胁企业的生存。在经营者的薪金总额中,期权所占比重较大。如果企业的盈利水平下降,股价下跌,经营者股票期权的溢价收入将减少,经营者的物质财富也大幅减少。所以经营者总是“风险厌恶”的,避免风险投资和风险决策,结果使一些具有较高预期回报率的投资项目有可能被拒绝。所以说实施股票期权,强化了经营者的风险回避行为。

股票期权造成不同类型企业激励效果不同。在资本市场上,不同类型企业的股价表现不同。企业所处的行业不同及所处的经济周期的不同发展阶段都会对股价产生不同的影响。处于高新技术产业或成长期的企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其营业收入和利润的增长幅度都明显高于市场的平均水平,其股票具有成长性,有很高的投资价值,容易受到投资者的追捧,股价会有大幅上升;而处在夕阳产业或衰退期的企业,其营业收入和利润都明显低于市场的平均水平,会受到理性投资者的冷淡,股价上升的可能性很小,股票投资价值不被看好。股票期权对前类企业激励效果较大,而对后类企业激励效果较小。因为前类企业的经营者的努力能够推动股价的上升,股价也能够很容易反映经营者的经营水平和努力程度;而后类企业的股票不容易反映经营者的经营水平和努力程度,经营者再努力,股价难以提高。

股票期权制度对我国经济发展的障碍分析

观念意识障碍分析

我国绝大多数企业员工薪酬都是由固定工资和奖金组成,实行的是传统工资制。长期以来,国有企业的经理是有行政级别的国家干部,没有形成独立的经理阶层,更没有经理人市场,没有把经营者作为特殊的人力资本看待,没有享受因经营发展带来的部份净利,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支配权全归股东,建立以人力资本产权理论为基础的股票期权制度无疑会受到传统观念的抵制。

股票来源的障碍分析

一个企业要实施期权计划首先要储备一定数量的股票,以备期权持有者行权时使用。在国外,股票期权所需股票的来源主要有三种途径:一是公司的留存股票(即库存股);二是定向增发;三是二级市场回购。但在我国目前的证券法律体制下,不准许上市公司从公开发行中预留股份,同时定向增发也没有相应的政策,从二级市场回购同样被禁止,比如《公司法》第149条的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票后,必须在十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鉴于我国现行证券法律的规定,试图实行股票期权计划的企业就“无股可期”。

资金来源的障碍分析

股票持有者是否有足够的资金购买期权,是实施期权计划的一个关键问题。在西方国家中,股票期权的行使一般有三种方法:现金行使、无现金行使和无现金行使并出售。后两种方式为无现金行使方式。对于现金行使,美国公司一般可以为期权获受者在其行权时提供包括贷款支付、延期支付等财务支持。目前我国企业期权获受者一般缺乏大额期权的行权支付能力。

企业内部监管不规范障碍分析

股票期权制度内部监管不规范是能否有效而公正实施股票期权制度的重要因素。在国外,一般通过三个途径来建立内部监管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独立监事制度、独立薪酬委员会制度。目前我国现行的公司内部监管混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没有明晰的产权边界,“三会” 不能进行相互制衡,使期权计划在实施过程中产生非公现象,导致反向激励,为此必须加强和健全期权内部监管制度。

资本市场的障碍分析

运作良好的资本市场不仅使股票期权流通方便,也为检验公司业绩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客观手段,更能通过市场的监督机制迫使企业经理改善公司经营状态。在一个有效的资本市场中,由于个股价格能够反映该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由此形成了对高层经理人员业绩的度量评价功能。英美公司普遍运用了资本市场的这种度量评价功能,通过股票期权计划对经理人员进行长期激励。但国内资本市场问题重重,股价虚升,经常出现大幅波动,与上市公司的预期盈利脱离了关系,使得股票市场丧失了对经理人员的评价功能。这种资本市场的无效性会使期权计划在实施过程中产生非公现象,使长期激励作用丧失。

总之,我国目前尚不完全具备实施股票期权的条件,但这并不代表我们不能进行这方面的理论探讨和实践尝试,我们应在完善应用环境的同时,用规范试点的方式,有步骤地推广股票期权制度。

参考资料

⒈ 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课题组,人力资本,《优先购股权的理论基础》经济研究参考,2001年13G―2

⒉ 长春税务学院会计系,曹晓雪,《经营者激励性股票期权――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问题探索》

⒊ 张剑文著,《公司与股权激励》,广东经济出版社,2001年9月第1次

⒋ 华东政法大学,王银凤、刘和平,《一种有效的长期激励机制―――谈谈股票期权在企业中的应用方式》

⒌ 余伟贵(湖南大学经济研究所),《实施股票期权制的制度障碍与对策研究》,中国财经信息资料,2002年7月24日

第12篇

关键词:广西农业;浙江农业;自然资源;产业结构;政府职能

中图分类号:F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1-0127-02

1 浙江、广西现代农业发展的现状比较

从农业自然资源看,浙江全省土地总面积10.18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的1.06%,是面积较少的一个省份。其中:山地和丘陵占70.4%,平原和盆地占23.2%,河流和湖泊占6.4%,地貌结构为“七山一水二分田”。广西全省土地面积23.1万平方公里,属喀斯特地貌,山地和丘陵占68.3%,平原占23.4%,台地占6.3%,河流和湖泊占2%,浙江的水资源总量1014亿立方米,人均2070立方米,年供水量209.91亿立方米,有44.9亿立方米用于农业耕地,大小水库4061座,库容量386.4亿立方米。广西的水资源总量2085亿立方米,人均3894,供水量312.8亿立方米,有206亿立方米用于农业耕地,大小水库4380座,库容量252亿立方米。浙江的农作物总播种面积2837.9千公顷,其中水田占80%,旱地占20%,粮食生产面积1510千公顷,花生生产面积18千公顷,油菜生产面积227.19千公顷,蔬菜666.73千公顷,而广西的农作物总播种面积6343千公顷,,其中水田占56%,旱地占44%,粮食生产面积3350千公顷,花生生产面积243.7千公顷,油菜生产面积60千公顷,甘蔗生产面积747千公顷,木薯生产面积269千公顷,蔬菜生产面积1094千公顷。可以说,广西的自然资源总体上是优于浙江的。

从农业生产效率生产看,浙江的机械总动力2111.3万千瓦,机耕面积990千公顷,机耕率60%,有效灌溉面积1411千公顷,灌溉率88%,农用化肥总量450万吨。而广西的机械总动力1909.7万千瓦,机耕面积1032千公顷,机耕率40%,有效灌溉面积1519千公顷,灌溉率59%,农用化肥总量201万吨。05年浙江粮食年产量814万吨,每公顷产量5393斤,油料生产量50万吨,每公顷4404斤,蔬菜产量1741万吨,每公顷52818斤。而广西粮食年产量1516.3万吨,每公顷粮食产量4525斤。油料生产量63万吨,每公顷4100斤,蔬菜产量2130万吨,每公顷39251斤,很明显,浙江农业的生产效益远远高于广西,造成两地农民人均收入的巨大差距,浙江为6659.59元,广西为2494.67元。在浙江,农业和农村经济中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比例为9:51:40,农村从业人员2430.7万人,从事第一产业仅786.92万人,结构比较合理,规范化的农业龙头企业已达5000多家,全省农产品市场已发展至700多个,农产品购销大户30万户。而在广西农业和农村经济中一、二、三产业比例为22.2:37:40.8,农村从业人员2275.39万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1503.06万人,第二产业182.84万人,第三产业589.49万人,第一产业占的比重过大,规范化的农业龙头企业不到1500家,农产品市场不到200个,没能行成有效的农业经营运行体制。

在推进现代农业的进程中,浙江政府年农业支出为57亿元,农民用于再生产的资金多,大大改善了农业基础设施,科研发展。通过科技进步创新,提高了农业的生产能力、农产品质量,形成了效益农业,通过“种子工程”大大提高种子的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大力发展特色、名牌产业,提高了浙江农业的知名度。发展生态农业,良好的农田基础设施和农田林网保护到处可见,不少地方被国家环保总局评为生“生态示范区”。广西近年来虽也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总体上来讲科技还是比较落后,产品也缺乏竞争力,政府年农业支出仅23亿元,加上农民收入少并且扩大生产意识薄弱,从而用于再生产资金少,造成总体资金缺乏,基础设施落后,科研经费少,而且特色产品开发力度不够,知名品牌较少。农业的区域划分相对来说比较凌乱,大多数地方没有具体的规划保护,污染问题突出。

2 浙江、广西农业发展主要因素分析对比

浙江农业能在可以说是先天不足的条件下而跑在中国农业发展的最前端,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2.1 思想文化因素

要发展,首先得解放思想。但在广西,大多数农民还是没有摆脱传统小农思想,市场意识薄弱,体现为生产的盲目性、滞后性,营销的低效性、封闭性上。例如前几年,主要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农民发现了甘蔗比较赚钱,结果一哄而上,导致甘蔗供过于求,价格走底。这也导致了农产品结构适应不了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低质量的农产品占绝大多数,价格低,需求量逐年萎缩,积压严重;而适合市场需求的高品质农产品供不应求,造成农民收入难以增加。由于广西农业单一的生产、销售模式,没有建立现代化的营销体系,产品难以有效的销售,开发省外市场,发挥本省的区域优势,造成大量的产品滞销,结果只有一个――亏本。而浙江干部、农民的意识观念市场化很强,通过农业内部产业化创新,充分发展区域化和专业化生产,积极培育特色农业、主导产品、品牌产品,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大力发展高附加值的经济作物和养殖业,拉长农业产业链,从而大大推进农业市场化和产业化的进程,促使传统农业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培育了农民增收的新亮点。从农业外部寻找出路,进行农业、工业和第三产业的结构调整,走以专业市场为依托,以乡镇工业为主体,一二三产业互相促进、协调发展的农业现代化之路。更重要的是改革城乡二元结构,使农民由单一的以务农为主的生活组织方式由传统的村落向农村社区转变。如全省在确保粮食生产能力在1500万吨的前提下调减250万吨的粮食耕地面积。生产量、生产品种完全由市场供求机制决定。根据比较优势思想,在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有市场交换优势的蔬菜、瓜类、水果、茶叶、药类、花卉等高效经济作物。在确保省内市场供应的基础上,开拓省外市场和抢占国际市场,以外向型农业发展为导向,组建优势产业利用浙江地处长江中下游紧邻上海、苏南、多处沿海、港口众多等区位优势,资源优势。

2.2 科技投入因素

据广西农业厅调查,广西现有的农业科研仪器、设备仍相当陈旧落后,尤其是畜牧水产科技设备因缺乏经费多年来无法更新,实验材料和试剂也因经费问题不能按需使用高标准产品,直接影响试验成果质量。农林、畜牧及水产病害防疫体系、检测手段等都不适应当前农业发展形势的需求。各级财政对农业科技投入不足,农业科研与技术推广经费紧缺问题突出,缺乏市场导向和龙头企业带动,乡镇企业发展落后,产业化进程慢。由于条件限制,目前大部分地区还不能及时地给农业科技部门和农民提供有效的市场信息,还做不到瞄准市场来进行科研与生产。农业科技体制不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机制不健全,如目前涉及农业科技工作的主要有农科院、所、农业厅、农学院、校等,虽然都为“三农”服务,但单位机构性质不同,部门条块分割,农科院属科技部门,农业厅属政府部门,农学院属教育部门,不利于设备的充分利用,不利于科技人才的培养和使用。而在浙江,通过不断的科学技术培养创新,产业得以升级,农村传统经济保持了发展活力。深入贯彻科技兴农的战略方针,通过农业科技体制的创新、农业人员的技术创新、农技推广体制的创新、乡镇企业的技术创新,按照产业化、社会化的思路,重新构造农业、科技、教育、推广体制,充分发挥现有农业科技教育推广队伍的作用。

2.3 体制因素

在广西,农村相对封闭,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在经营管理体制方面,受的影响,多数农民还是以单家独户生产、独家经营的小农经济模式,生产经营过于分散,相当多的地方还是实行僵化性、封闭性的流通体制,使得农业发展落后,造成大量的农村劳动力闲置,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缓慢,其本身的制度也不健全,企业消化的农产品数量少,吸收就业量小。反观浙江在贯彻我国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政策的同时,努力探索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路子。乡镇企业通过几次体制改革已经发展成股份制、有限责任和现代企业集团等不同层次的企业。通过体制创新,集团经济不断以新的经营组织方式出现,使乡镇企业再现辉煌,增强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经济活动的能力,提高了集体经济对整个农业经济的控制力和影响力,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此外,农村借鉴城市工业园区的经验,建设具有特色的农业种植园区,创造了新的农业生产管理体制;通过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增加了农民再就业机会,使农民的工资性和投资性收入大大提高,从而创造出社会主义的新型农民就业体制;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创造出新型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组织自己的营销队伍农产品的流通,农产品的流通形成多层次共同发展,一是农民经纪人、运销大户,二是乡村基层组织参与协调组织农产品流通,三是县、乡各级涉农部门积极参与农产品流通。这一切都是大胆地实施制度创新,繁荣社会主义农村经济,从而大力推进农村经济市场化的成功创举。

2.4 政府职能的创新

从总体上看,这几年广西农业的快速发展得到了各级政府的大力扶持,由于各种原因,旧体制的束缚或干扰仍存在,政府行为不当在农业发展中时而出现。主要表现为政府的干预行为。地方政府过于强调本地区农业发展的速度和整体水平,采取行政推进的方法加快发展,而在内部行使政绩考核的做法更是具有强制性,不利于农业的健康发展。政府在农业支出较少,不到浙江的一半,资金的缺乏,造成了农业基础设施落后、农业的科技信息化也严重滞后、整个农业的运行效率低下。

3 浙江经验对广西农业发展的启示

浙江的经验对广西农业的发展很有借鉴作用,当然广西与浙江毕竟在地域、农业资源和农民素质等方面差异很大,他们的经验不能生搬硬套,因而要结合广西的实际情况和浙江的经验才能探索出适合广西发展之路。主要启示有:

3.1 提高农民市场经济意识 优化产业结构

政府应出台一些优惠政策,鼓励农民走出去,多与外界交流,大力发展农业信息网络设施,大力对农民进行宣传教育,特别是对市场经济意识的宣传教育,发展健康的乡村文化,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增强农民市场经济意识,高效发展农业。通过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投入,提高农业生产率,全省在确保现有粮食生产能力的前提下调减粮食的播种面积,增加优质粮食和优质经济作物种植比例,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鉴于广西的具体实际,所调整出来的粮食用地,主要用于种植较短期的经济作物,一旦粮食偏紧,可及时调回种粮。按五大经济区域划分原则,发挥区域优势,发展特色农业。农业部门的工作重心应从只注重生产转到生产与加工、流通并重,使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

3.2 发展科技

(1)农科教各方面加强协调,合力开展科研,加快农技推广工作,推进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使农业产业化各环节能及时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2)抓好农业科技队伍建设。一方面落实科技人员的有关优惠政策,稳定农技队伍。另一方面,鼓励农业科技人员一技术入股等形式直接参与的方式深入农村第一线农业产业化经营建功立业。(3)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帮助他们提高文化素质,掌握各种农业技术知识和使用技术。(4)农产品企业瞄准国外同行的先进技术,以提高产品质量、产品竞争力为目标,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加快技术改造,增加科技投入, 积极引进新技术。(5)充分利用现有名特优产品的优势,继续加大对产品的包装、宣传等销售力度,提高产品知名度,努力把他们培育成名牌产品。(6)研究和推广各种先进农产品的技术规范模式。把比较先进、成熟的从生产到加工、销售的技术规范模式来保证农产品的优质化。

3.3 创新经营体制

在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大力推进完善龙头企业、乡镇企业的体制,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创造出新型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发展农业种植园区,创造了新的农业生产管理体制,大力并合理地发展农产品市场,重点建设一批具有多功能的专业批发市场。尤其是开发国内外市场,充分发挥我省亚热带气候和邻近港澳及东南亚国家的区位优势,有组织、有计划地在这些地区和国家布设营销网络,对外树立广西品牌形象。加速信息网络建设,及时掌握市场动态。三是培育和发展农民营销队伍,减少中间环节,加速农产品流通,创造新的营销体制。3.4 转变政府职能

减少政府对农业发展的干预,特别是一些强制性的干预,打造服务管理型政府,发挥好政府的“引导、支持、保护、调控”作用,为广西的农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主要做好以下几个工作(1)引导。一是规划引导。各级政府根据农业资源和农业规划,按照因地制宜和因市制宜的原则,确定重点扶持的农业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作为农业发展的重点培养对象,通过规划引导农民进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二是信息引导。通过信息引导农民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从而避免一哄而起,政府舍得花钱,投资大量的人力、物力,搞好农业信息网络建设。三是典型的示范引导。政府对农业生产经营的典型进行总结、宣传、推广,以典型示范引导农户进行生产经营。四是教育培训工作。农业现代化经营离不开一大批既懂经营又懂技术的高素质干部、农民,政府要做好教育培训工作,使得人民能不断掌握新技术、思想,这才是农业健康发展、长盛不衰的治本之策。(2)支持。主要在资金、税收、资源利用等政策上对农民予以支持,优化农业发展的外部环境。比如对大型龙头企业、高科技企业,实行重点支持,做到五优,即信贷从优、资金投入从优、项目审批从优、股票上市从优。适时推出支持力度更大、内容更全面和明确的政策性文件并很好的贯彻落实。(3)保护。主要是对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以及整个产业体系的保护,制定切实的法律、法规,对基地、农田、进行保护,确保其不被随意侵占、变更用途。同时也重视对农户利益的保护,鼓励和扶持龙头企业从利益中提取一定的比例设立风险保障基金,以应付市场经营经济的波动,实行保护价收购。政府对农业的保险实行财政的补贴并实行税收优惠政策。(4)调控。政府除了在健全农产品市场信息系统上发挥重要作用外,还通过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期货市场,调控主要农产品价格。政府在重视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积极扶持各种农产品市场建设的同时,还搞好市场流通秩序的建设。对一些大市场进行重点扶持,使其从一般的集散型市场转变为集信息、交易、拍卖以及多项服务为一体的市场中介,此外,还对全省农产品市场发展的科学规划,使其布局合理,功能齐全。

参考文献

[1][ZK(#]李平.改变农民意识是提高农民素质的关键[J].新视角,2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