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1 09:08:5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伦理学与经济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虽然经济学来源于哲学,但今天的经济学是一门与数学密不可分的科学,不屑与所谓的“软科学”为伍,俨然一副实证主义者的傲慢神情。实际上,经济学中的数学只是冰山一角,经济学从哲学家、神话、宗教和诗人身上学到的许多智慧至少与严格而精密的经济行为、数学模型所带来的一样多。很多时候,人们往往过度强调了数学的重要性,却忽视了人的本性。
经济学本来是伦理学的一个分支,但是情况逐渐发生了变化,经济学家的兴趣慢慢发生了改变,他们不再把善恶问题作为研究的主题,也不再把道德作为人类行为基础,而是转而认为经济学是社会的真正基础并且认为个体的所有行为都源于经济(包括其自身的伦理学),经济学试图通过一个唯一的工具——经济学来解释一切。最近认真讨论伦理学问题的重要古典经济学家是阿尔佛雷德•马歇尔。同时,他把数学引入经济学思想中,尽管在他之间我们就已经看到边际效用学派和某些法国经济学家在进行数学化。之后的经济学圣经、非常著名的教科书《经济学》是保罗•萨缪尔森根据凯恩斯的传统发展起来的,已经看起来像一本物理教科书。几乎每两页就有一个图标、方程式或者表格。其中,当然没有伦理学的讨论。很多关于主流经济学的批判站在艾奇厄尼称之为“个人简化错误”的立场上。这种把人简化为理性主体以实现个人效用在已知预算下最优化的观念,会导致经济学数学化的狭窄道路。
经济学有很多分支,要求经济学回归到它的起源——道德上。比如洛德•凯恩斯提出了这样的要求 :“凯恩斯呼吁回到经济学的伦理学感知上,批评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力求完全模仿自然科学的曲线科学方法。”当今主流经济科学背后的哲学基础甚至不是功利主义,尽管人们认为如此、宣称如此。根据当今流行的理论,个人行为不能违背自己的无差异曲线。这种理论最多是享乐主义。但是它甚至都不会考虑享乐主义者在道德上的重要性与关联性。因为享乐主义者认为不是任何事都可以通过利己主义原则来解释,比如友谊的领域就如此。而当今的经济学背离道德如此之远,以致连享乐主义都不如。
经济学实际上发展的是伯纳德•曼德维尔的思想系统,这是斯密拒绝的。对经济学的研究从伦理学转换到仅仅与数学相关的科学。我们不应该在发展后者的同时忽略前者。倘若我们继续投入相同的智力研究伦理学问题,那么可以说经济学以及政治经济学研究中的一些“死胡同”问题会迎刃而解。总的说来,令人惊讶的是经济学与它发源的伦理科学之间没有什么共同语言。
二、经济学与伦理学的融合
经济学不能避免善恶判断,经济学中的价值中立是不能实现的。根据美国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的观点,经济学应该是一门实证科学,它在价值判断方面采取中立的态度,按照世界真实面貌描述世界,而不是描述世界应该是什么样子的。但是,“经济学应该是一门实证科学”这一评论本身就是一个规范陈述。这句话并没有按照世界本来面貌描述世界,而是讨论了世界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在现实生活中,经济学并不是一门实证科学。如果它是,我们就没有必要力争使其成为实证科学了。经济学家尽力避免注入善恶这样的概念,但这是无法避免的。举一个简单的例子 :一个分析师在电视上回答一个个无关痛痒的问题,比如通胀水平,紧接着下一个问题(经济学家经常自己主动谈及)就会是当前的通胀水平是好是坏,并且提出规范判断——通胀水平应该更低。正如以往一样,当今的人们特别想从经济学家那里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
尽管教科书说经济学是一门价值中立的科学,但经济学应该寻求、探索和讨论其自身的价值。经济学不仅描述世界,而且经常涉及世界的理想状态问题(比如关于完美竞争的理想状态;低通胀、高增长的理想状态等)。出于这一目的,我们创造了模型,即现代版的预言。
经济学研究的内容离不开对于道德人的道德判断。经济学中的纯粹的经济人是不存在的,社会人是经济人同时也是道德人。虽然利己主义在所有的社会中都是占有优势的行为,但一定是适度的,在合理的边界内进行。罗贝尔•纳尔逊在他引起争论的著作《宗教经济学 :从萨缪尔森到芝加哥及其他》中指出了市场经济的根本矛盾——根据很多经济学家的看法,我们要感谢市场经济为自身利益而运行。然而,如果这种自身利益的力量“越过了某些限度”,就会威胁到市场经济本身的运行。
在任何社会中,恶才是推动社会有机发展的必要力量,但恶总是与善相伴相生,而且恶总是从属与善。因为恶一定从善中获得自己的目标,纯粹的恶是不存在的,它总是在某种程度上寄生于善。如果我们做了某件恶事,那么做这件事一定会有某个托词。作恶的原因总是某些善的东西。例如,如果有人偷窃某物,这样做的目标就是变富。但是财富本身是不存在什么恶的。在这样的案例中,选择恶是为了实现某些事情,而这些事情也可以不通过恶实现。仅仅是我们选择了一种获得结果的不合时宜的近路而已。但这种选择就造成善恶两极对立。无论如何,大道理是恶从属于善。恶总是为更高的善服务。在本体论的意义上,恶转变为善的原理或者恶服务于善的目标都是站得住脚的。
回顾整个西方经济伦理思想的发展,其演变过程大致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即古希腊时期的经济伦理思想、古典政治经济学派的经济伦理思想、新古典经济学派的经济伦理思想以及现当代西方经济学的经济伦理思想。其中主要是围绕着亚当?斯密的“道德人”与“经济人”的关系问题——“斯密难题”而展开的。
一、古希腊时期的经济伦理思想
阿马蒂亚?森说:“经济学与伦理学的传统联系至少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eNicomacheanEthics》)的开篇,亚里士多德就把经济学科与人类行为的目的联系起来,指出了经济学对财富的关注。”
尽管现代经济伦理的发展是在20世纪70年代左右,但追根溯源,经济伦理思想的起源是在古希腊。以柏拉图为代表的德性主义认为,善和德性是至高无上的,人应当克制自己的物欲以追求道德、精神生活,超脱物欲诱惑,追求智能与真理;而以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为代表的快乐主义,则有别于柏拉图派的观点,主张道德与物质利益密切相关,“快乐与不适”决定了有利与有害之间的界限。为了调和上述两种对立的伦理思想和体系,亚里士多德提出了总结性伦理学说,他指出:“在财产问题上我们也得考虑到人生的快乐和品德这方面。自私固然应当受到谴责,但所谴责的不是自爱的本性,而是那超过限度的私意——譬如我们鄙薄爱钱的人就只因为他过度的贪财——实际上每个人总是多少喜爱这些事物,如自己的以及财务或金钱的。人们在施舍的时候,对朋友、宾客或伙伴有所资助后,会感到无上的欣悦。”同时他认为,正是人性的“不善”才会导致经济交换过程中的败德行为,他说:“对毁约行为的,对伪证行为的判罪,对富人的阿谀奉承,等等,据说这些现象都是起因于私产。但是这些罪行系出于另一全不相干原因——人性之不善。”
可以说,在古希腊思想家中,亚里士多德第一次比较明确地提出了伦理的经济内涵,并进一步提出经济与伦理之间的关系。经济学研究最终必须与伦理学研究和政治学研究结合起来,这一观点也在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Politics)中得到了说明和发展。因此,亚里士多德堪称古代经济伦理思想研究的奠基人。
二、古典经济学的经济伦理思想
经济学真正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开始于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派。马克思说:“古典经济学在英国从威廉?配第开始,到李嘉图结束,在法国从布阿吉尔贝尔开始,到西斯蒙第结束。”而亚当?斯密在古典政治经济学派中是一个集大成者,他不但穷其毕生精力创作了划时代的经济学名著《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国富论》),而且以道德哲学教授的身份撰写了伦理学名著《道德情操论》。
纵观这两部巨著,不难看出《道德情操论》是《国富论》的基础,《国富论》是《道德情操论》道德哲学中蕴涵的一种特殊的经济案例。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系统地论证了自由市场经济是唯一符合效率与幸福原则的经济制度,他的《道德情操论》则试图对物质经济的运行予以强有力的精神指导。由此出发,斯密界定了关于市场经济道德基础的六大原则,即自尊、自爱、同情、互利、正义和虔诚,而且斯密认为市场的运行应当以这六大原则为道德前提。这一观点后来在将经济学和伦理学结合得最为紧密的穆勒的功利主义中表现得十分明显。总理曾经说过:“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各位都很熟悉,他所著的《道德情操论》同样精彩。”温总理的话是对着两部论著的恰当评价。
可以说,斯密同时受到大卫?休谟的道德情操论和哈奇森经验主义功利论的影响,并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也从而实现了经济学研究与伦理道德哲学研究(或者可以称为“经济人”与“道德人”)的“联姻”。正如美国经济学家理查德?布隆克所指出的:“亚当?斯密是把他的经济分析与道德分析作为相互补充,而不是用经济分析取代道德分析。”
亚当?斯密的这两部著作的历史、学术地位是没有人能否定的,但后人对其中的“道德人”与“经济人”阐述的不同理解所引发的激烈争论,形成了经济学说史上所谓的“斯密问题”或“斯密难题”,或称“斯密悖论”。而这场争论,在西方经济思想史上延续了近百年,并形成了“对立论”与“统一论”两种不同的观点。
三、新古典经济学的经济伦理思想
新古典经济学是指19世纪70年代由“边际革命”开始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马歇尔经济学说而形成的一种经济学流派。主要代表人物是英国剑桥大学的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一书中,马歇尔以折衷主义手法把供求论、生产费用论、边际效用论、边际生产力论等融合在一起,建立了一个以完全竞争为前提、以“均衡价格论”为核心的相当完整的经济学体系。从19世纪末起至20世纪30年代,新古典经济学一直被西方经济学界奉为典范,成为当时经济理论的主流。新古典经济学学者主要关注的是如何确定市场交易条件,即如何确定价格;而他们不再关心的是市场交易的公正性和等值性。因为在他们对经济学前提的假设中,新古典经济学提出:市场主体是完全理性的经济人、市场机制在既定不变地运行、是完全竞争的市场、完全信息。由此他们提出了“帕累托最优”的概念。在这里,人们可以看到,伦理道德被看作是完全竞争市场的一个隐含的既定条件,是一种完美的、理想的经济伦理状态。
这一阶段的经济伦理思想的主要内容是:完善了“经济人”的假说,完成了“经济人”的伦理定位;提出了功利主义福利经济学,修正了古典学派的公平观;论证了经济与伦理的相互关系。但是,正如马歇尔在其《经济学原理》中指出的:“道德的力量也是包括在经济学家必须考虑的那些力量之内。”可见,在新古典经济学派,虽然实证经济学占据主流的分析方法,但规范分析仍然是经济学中重要的分析方法;虽然数理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和博弈论得到广泛的应用,但在实证经济学的许多理论和命题中仍然包含着明确的或含蓄的伦理观与价值观。
四、现当代西方经济学的经济伦理思想
现代西方经济学的经济伦理思想是以凯恩斯的思想为代表,特别是在他出版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中所集中表达的价值观念: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决非是万能的,在市场经济发展到高级阶段时,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理应发挥直接干预和调控市场经济的作用,才能有效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转。凯恩斯在经济伦理上还有一个思想,就是鼓励奢侈,反对节俭。他认为节俭对个人来说是美德,但却不利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因为如果无人消费就组织不起生产。他举了两个例子加以证明。一个是埃及金字塔例子,另一个例子是英国作家和经济学家贝尔纳德?孟德维尔的《蜜蜂寓言》。显然,凯恩斯是用了社会的标准来评价节俭伦理的。
而当代西方经济学别值得一提的,是1998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森的经济伦理思想。经济与伦理,从古希腊、古典政治经济学派的“合”,到新古典经济学派的“分”,再到阿马蒂亚?森这里,经济学终于向伦理学复归了。正如瑞典皇家科学院在阿马蒂亚?森的获奖公告中所言——“阿马蒂亚?森结合经济学和哲学的工具,在重大经济学问题讨论中重建了伦理层面。”而另一位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索脆称阿马蒂亚?森为“经济学的良心”。
经济伦理学的研究在斯密、韦伯、马克思、阿马蒂亚·森(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以下简称森)等学者那里,已经进行了论述。斯密难题就是围绕经济与道德的关系问题展开的,至今仍然是经济伦理研究的“千年难题”。
经济伦理学研究的方法,如果按照经济与伦理的相互关系来分类,我们可以将之归结为三种:第一,从伦理学到经济学的路线;第二,从经济学到伦理学的路线;第三,经济学和伦理学的综合路线。
从伦理到经济
伦理思想,作为先导意识,在历史上和现实中,是与国家的治理联系在一起的宏观方略。经济作为“经世济民”的手段,一直服务、服从于社会伦理大思路。一种经济政策、实务的出台、运行,都需要得到伦理的首肯、支持、辩护。所以,从伦理来观察、说明、论证经济的合理性,是人类思维的一贯倾向。
中国先秦儒家就是按照“德主刑辅”的指导思想进行国家经济管理的。孔子的《论语》在伦理学说的基础上,描绘了治国安邦方略,包括对于经济活动的原则性对策。儒家围绕人学、伦理中心问题,在人与人之间、个人与家庭、个人与社会之间的伦理关系上,提出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社会理想,以此做指导,进行经济活动,主张“以义导利”、“以义制利”、“义利双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经济伦理模式,争取实现“富而仁”的境界。伦理规范决定、限制着经济利益的分割。它强调家庭血缘人伦关系,以亲子、长幼等家庭关系为孝悌的出发点,并进而将孝悌理解、扩展为仁道这一普遍价值伦理原则的根据。从小范围的家庭、亲戚血缘关系,延伸到社会、国家、政治生活中,严格规定君与臣、官与民、上级与下级的相互关系等等,已涉及到每个人在社会复杂关系中的独特;从生命的生产与再生产在人的存在过程中所具有的本源意义看,儒家以家庭血缘人伦为轴心,展开其伦理体系,来说明经济活动这些人类事务性工作对于伦理的实现的工具作用,勾画了经济伦理的原则性框架——为仁而富(目的)、“富而仁”(要求)、富中有仁(过程)。
古希腊的柏拉图,第一次提出建立“正义”、“美德”的“理想国”。他的经济、政治理论,有意识地建立在理想伦理思想构架体系上。在其著作《理想国》中,社会不同人等都有对应的职位、角色,从事天份,就是服从正义。他把人分为三等,认为政治的意义是神用金子做的哲学家管理国家,这些人是“杰出”、“最优秀”的人物;而由神用银子做的武士则管理军队。这两类人的工作就是支配人民,实现正义,为民谋利,这样政治就达到最高“善业”程度。最下等的人是神用铜和铁做的,那就是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他们的唯一责任是劳动生产。经济活动是《理想国》理念、政治蓝图的具体体现,个人严格按照天份,进行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就是正义的,既符合经济上的职业伦理,又符合社会和人生伦理。当时的所有城邦之中,公民都可以分成为三个部分,即富人、穷人和介于两者中间的中产阶级。富人由于生活奢侈,只会发号施令,不能审慎地考虑问题;穷人则往往由于卑贱而自暴自弃,只知服从而不堪为政;同时,贫富两阶级互不信任,不管它们中的哪一个阶级执政,都会引起党争而发生动乱。只有以中产阶级为基础才能形成最好的政体;因为中产阶级较为稳定,他们既不象穷人那样希图别人的财物,也不象富人那样引起别人的觊觎;既不对别人抱有阴谋,也不会受人谋害;所以最适于当富人和穷人之间的“仲裁者”。在这种中产阶级统治的国家中,为了维持社会的稳定,还要实行以下几条原则:第一,财产应私有公用,这样可以防止贫富两极分化;第二,公民(这里主要指中产阶级)应轮流执政,不得搞终身制;第三,必须实行法治,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四,城邦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对于柏拉图的社会伦理、经济定位理想,波普尔在《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一书中进行了批评,认为是顽固的专制主义、与西方现代自由、平等思想大相径庭。“柏拉图的道德准则是严格的实用主义;它是集体主义或政治实用主义的准则。道德的标尺是国家利益。道德不过是政治的保健术。这是集体主义的、部落主义的、极权主义的道德理论。”(注:波普尔著,郑一明等译:《开放社会及其敌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09页。)但是,无论如何,柏拉图在伦理体系对于经济问题的贯通上,是有杰出贡献的。
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是政治学体系中的组成部分,在论述国家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时,就坚决主张“国家的目的”是“美好生活的普遍促进”。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的开篇,亚里士多德在论述经济学对财富的关注时,就将经济学的主题与人类行为的目的联系起来。在亚里士多德那里,经济研究就与人类行为所追求的目的相联系。而经济动机是工具理性、形而下之学,寻求幸福才是价值理性、目的因、形而上之学、智慧之学、高贵之学。他认为“人天生要过城邦生活”。经济活动应该遵循爱、中道、友谊、国家正义(合法、恪守法律的好公民)、公平交易、比例平等等一般人性特征和道德规则。
新教运动从宗教的、道德的意义,说明经济、世俗的劳动现象。道德主动参与、影响经济生活,只有在高级信仰与日常经济活动相互结合,寓高尚、神圣于世俗、平淡之中,提倡勤俭、节约、慈善、谨慎、勇敢、宽容、正义等美德,进行持续不断的艰苦的劳动、创造、达到富裕,才是符合上帝的旨意的行为。世俗劳动是一种“典型”的禁欲活动,上帝本身对其选民的赐福表现为他们的劳动取得了成就(即他们通过劳动获得了财富)。如果娱乐是为了一个合理的目的即如果它是增强身体机能所必要的娱乐,那是可以接受的。而如果它成为一种纯粹享乐的手段,或者成为唤醒自豪感、原始本能或邪恶的赌博本能的一种手段,则应受到严厉谴责。清教徒的新道德(禁欲主义、经济合理主义思想、自由主义)与经济活动相结合,使得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成为事实。新的宗教伦理作用于经济生活,造就了第一批数量众多而且异常勤奋俭朴的近代企业家和科学家,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奠定了思想基础。
沿着传统文化的演绎思路,从伦理的“主义”到经济的“问题”,自然包容、形成了经济伦理的统合。“从《圣经》到苏格拉底,再到20世纪的存在主义者,‘我们是否应该信奉伦理价值?’和‘我们怎样才能最好地区分正确与错误?’,一直是萦绕着不可回避的,并且明显是难以处理的。这些问题不仅在我们每天的个人生活中出现,同样在我们的职业活动中产生。”(注:Edward J.Ottensmeyer,Gerald D.McCarthy.Ethics in the workplace.New York:McGraw-Hill,Inc.,1996.1.)
在经济伦理学界,大学哲学系、宗教学科的学者,看待经济学,进行经济伦理研究,一般采取了从伦理到经济的认识模式。他们成为研究经济伦理学的重要力量。例如,美国哈佛大学哲学系的罗尔斯《正义论》对于正义理论在经济领域的应用,哈佛大学哲学系的诺齐克《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对于分配正义的审视,美国堪萨斯大学哲学系的狄乔治(Richard T.De George),就是主要代表。
从伦理到经济的认识路线,存在着自己的优势。伦理学以哲学领域的世界观高度,对于经济问题有高瞻远瞩的把握;对于经济现象,有独到的见解,有深入的学理上的分析、论证;经济活动的具体实践,都可以在伦理学人类社会幸福的目的、宗旨下,得到体现,显示了伦理学作为理论的强大包容、解释力量。
但是,它存在的欠缺也是不可回避的。伦理学的研究,偏重于理论思辨的逻辑推理和演绎,以致于使得其中的许多理论存在着空泛、不实用、不具体、不精确的倾向。而市场经济与道德的研究,是特别需要面对经济生活复杂的内容的,不能光从市场经济的理论出发进行简单的逻辑推定。过去我们运用抽象概念、判断、推理,来论证市场经济与道德的关系,常常造成某些结论和社会现实不相符的后果,对于社会、群众的认识造成误解,甚至在实践上带来预想不到的危害,是值得认真反思的。
从经济到伦理
经济生活、经济研究中,经常面临伦理问题,导致了经济学、管理学等应用学科学者们思考、探讨经济中的伦理问题。例如:美国圣母大学工商学院的恩德勒(Georges Enderle)、我国经济学家厉以宁、茅于轼、汪丁丁等。
经济伦理学应该关注、研究的内容,其实质就是运用伦理理论进行观照、解决经济活动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经济问题导致伦理的追问,使经济伦理得到重视。德·乔治先生认为,经济伦理学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个方面是一般伦理学原理在经营活动的具体案例与事件中的应用;……第二个方面是元伦理性有关内容;……第三方面内容是对企业预先假设前提的分析;……第四,对经济伦理学的研究有时会超出伦理学的范畴而涉足于哲学、经济学或组织理论等其他知识领域;……最后一项内容是对值得推崇的道德标准和典范式道德行为的描述。”(注:理查德·T·德·乔治,李布译:《经济伦理学》(第五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2-33页。)经济活动中的职员与企业、企业与消费者、企业与环境、利润与社会责任所关联的生产、交换、消费、分配、服务环节,都与伦理发生密切关系。企业宗旨、价值观、企业内部管理、外部经营,都需要从伦理的观点加以认识。
经济注重效率,同时自然带来伦理上的问题,需要加以解决。它给人们带来的福祉是明显的,充裕丰厚的物质财富,为人的全面发展这一社会最终的伦理目标的实现提供了物质条件;同时,它隐含着对人的尊重。效率的提高,其核心内容即是“人尽其才”。这也正是市场经济带来的正效应之所在;另外,它破天荒首次撕破了遮掩在人们面孔上的虚伪纱布,将功利请到人们议政的殿堂里,功利作为道德的内涵终于得到舆论的认可,效率则是道德功利性的外在表现。市场经济背景下,不仅仅是言利和竞争,它同样需要互助友爱,同样需要人们具有较高思想境界。民族道义、古道热肠、仗义执言、助人为乐等等,到什么时候都是需要的。在人文关怀与市场竞争、效率优先之间,应该有这样一种更高更纯的“黏合剂”——公平机制。追求效率与公平的结合,成为经济伦理的关键内容。“涉及到利润、增长、技术进展的问题,都有伦理上的维度:这些包括污染和自然资源的减少对社会总体的影响,工作环境的质量和特征,以及消费者的安全。”(注:W.Michael Hoffman,Jennifer Mills Moore.Business Ethics[M].New York:McGraw-Hill,Inc.,1990,1.)
今天经济伦理学之所以能够兴盛,甚至成为经久不息的社会运动,其根本原因是现实经济的发展和改革。有什么样的经济秩序,必然会有与之匹配的道德要求。遥想当初,计划经济时期,道德内容与当今时代有着巨大的反差和变异。彼时,人们崇尚的是中庸平和,重义轻利。知识分子耻于言名利,科技人员不敢自诩专家,农民去市场卖个鸡蛋都要像做地下工作。这就是所谓“道德的自身合理性”。从道德产生根源看,合理的道德体现着合规律与合目的的统一。从道德的社会性看,合理的道德是合价值与合工具的统一。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从他的“合理性”概念所特有的含义出发,将人的合理性行为分解为价值合理性行动和工具合理性行动两种。再从道德自身看,合理道德是功利性和超功利性的统一。而从发生学的角度看,任何一种形式和社会道德都源于人的利益及其利益现实的需求。市场经济产生的道德必然性就在于,任何一种经济形式的生成或建立,都是与一定的道德观念指导相关或符合某种道德要求。市场经济取消自然经济,既体现经济自身运行规律的客观必然性,也蕴含着社会伦理中推陈出新的道德必然性。“经济伦理学是关注今天经济世界的最重要的学科之一、也许是最容易误解的学科。经济伦理学领域面对特定的经济实践是否可以被接受的问题。”(注:O.C.Ferrell,John Fraedrich.Business Ethics.Boston:Houghton Mifflin Company,1991.3.)
市场经济确定的社会动机与目的,就是试图为社会中大多数人的利益实现,找到一种合理、有效的方式。这就是市场经济产生的道德必然性之所在。效率原本是个经济学范畴,是资源有限前提下资源的有效使用和有效配置。市场经济推出一系列与自然经济、计划经济迥然不同的道德内容,但注重效率的全新的道德内容却是必然的,不可逆转的。就像现代作家沈从文笔下的田园风光,一旦受到商品经济的侵袭,竟也变得古道不再,至少也是掺杂了许多世俗的东西。经济秩序发生了裂变,又何必苛求道德的亘古不变?
从经济来认识伦理问题,有自己的特长。实证分析,细致入微,比较严密,改变了伦理学的空洞缺陷;效率的引进,使伦理问题的解决,找到了在实际生活中的可行途径。
但是,经济中的伦理研究,存在着不少弊端。尤其是在经济学忽视、否认伦理维度时,就更加明显暴露出来。有的经济学家甚至完全抛弃了道德的考虑。“作为经济学家,对人的价值偏好和道德标准是‘管不着’的,经济学家只是在人们已有的价值标准条件下研究人的行为和人的行为的后果,以及人的行为对其他人的影响……原则上,经济学家就其职业本身来说,可以为希特勒服务,也可以为丘吉尔服务;可以为黑帮服务,也可以为政府服务。就这个意义上而言,经济学是‘道德中性’的学科,经济学家是‘不讲道德’的。”(注:刘伟等:《冲突与和谐的集合——经济与伦理》,北京:北京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7页。)
讲究效率,使经济学成为功利主义独霸的园地。功利价值、效用意识,逐渐被拔高到至上的地位,成为衡量行为的唯一标准。这样,美德、正义等人类社会许多不能或者不好确定现实价值的东西,被置若罔闻,人们的行动在狭隘的圈子旋转,为了暂时利益,忽视长远利益;重视物质利益,忽视精神价值;强调自己利益,忽略他人利益。森一针见血地指出,长期以来的经济学已沦为工程学,没有人性内容了。“‘工程学’方法的特点是,只关注最基本的逻辑问题,而不关心人类的最终目的是什么,以及什么东西能够培养‘人的美德’或‘一个人应该怎样活着’等这类问题。在这里,人类的目标被直接假定,接下来的任务只是寻求实现这些假设目标的最适手段。较为典型的假设是,人类的行为动机总是被看作是简单的和易于描述的。”(注:阿马蒂亚·森著,王宇等译:《伦理学与经济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73页。)
寻求经济与伦理融合
在古代的人类知识与智慧学说中,保持着经济与伦理原始样态的自然结合。作为经济伦理学,它是演绎与归纳方法、分析和综合方法、抽象与具体的方法论上的整合,是经济学和伦理学的双向交融。其研究内容既有“主义”,又有“问题”。“主义”是涉及伦理价值、经济学理论体系的东西,“问题”是联系实际的经济现象、伦理困惑。经济伦理学就是在经济学和伦理学之间进行联系、加沟通、搭架桥梁,使其最终融合起来。
到近代,亚当·斯密觉察到了经济与伦理的难题,并且开创了试图将两者相结合的思路。
斯密经济学上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以下简称《国富论》),建立了“富国裕民”的古典经济学体系;伦理学上的《道德情操论》,阐明了以“公民的幸福生活”为目标的伦理思想。他希望自己能够圆满地解决经济上利己与道德上利人的矛盾,也就是早在19世纪中叶德国历史学派的经济学家就提出了所谓的“亚当·斯密问题”(有的叫作“斯密难题”、“斯密悖论”),即《道德情操论》表达的利他主义和《国富论》利己主义的论述相互矛盾的问题。
其实,斯密是把《国富论》看作是自己在《道德情操论》中思想的发挥。经济学和伦理学,按照斯密时代苏格兰大学中的学科分类法,属于“道德哲学”这一门学科,而且不是这门学科的全部,只是该学科的两个构成部分。在《道德情操论》中,斯密谈到本性贪婪和自私的地主的行为动机时说,富人只是从这大量的产品中选用了最贵重和最中意的东西。他们的消费量比穷人少;尽管他们的天性是自私的和贪婪的,虽然他们只图自己方便,虽然他们雇用千百人来为自己劳动的唯一目的是满足自己无聊而又贪得无厌的欲望。在《国富论》中,斯密又谈到唯利是图的资本家的行为动机。他说,把资本用来支持产业的人,既然以牟取利润为唯一目的,他自然总会努力使他用其资本所支持的产业的生产物能具有最大价值,换言之,能交换最大数量的货币或其它货物。
斯密从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出发,来解释人类经济活动的动因。也就是说,经济上的欲望,归于道德的、情感的因素。《道德情操论》寄重托于同情心和正义感,而在《国富论》中则寄希望于竞争机制,只是论述需要的侧重点不同;但对自利行为动机的论述,在本质上却是一致的。在《道德情操论》中,斯密是把“同情”作为道德判断核心的,而其作为行为的动机则完全是另一回事。他承认有种种行为动机,不仅有一般的行为动机,而且有善良的行为动机。这些动机包括自爱,这也就是《国富论》开头所说的自利,而不是“自私”。斯密在《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中,从利己主义伦理原则来说明“经济人”的活动,他认为,每个人追求财富,就是为了引人注目、被人关心、得到同情、自满自得和博得赞许,是由于“虚荣而不是舒适或快乐”,富人因富有而洋洋得意,穷人因为贫穷而感到羞辱。
经济与伦理的结合,是通过神奇的市场机制——“看不见的手”——公平的承担者的“纽带”联结的。《国富论》中这样来论述:“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也并不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注:亚当·斯密著,郭大力,王亚南译:《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第27页。)在这里,这只“看不见的手”是用来比喻说明竞争过程的有益后果的。而在《道德情操论》中,这只“看不见的手”被用来说明对财富的获取欲本身,如何实现促进人类福利这一更大的社会目的:“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他们对生活必需品做出几乎同土地在平均分配给全体居民的情况下所能作出的一样的分配,从而不知不觉地增进了社会利益,并为不断增多的人口提供生活资料。”(注:亚当·斯密著,蒋自强译:《道德情操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30页。)可见,在《道德情操论》中,这只“看不见的手”所起的作用比在《国富论》中所起的作用更为基本。在斯密看来,人们从事经济活动是从个人利益出发的,而在那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下,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必将促进社会繁荣。社会利益就是以个人利益为基础的。正是由于那只“看不见的手”的存在和发生作用,使经济达到“自然平衡”。同时,它可以实现人类社会政治、文化上的平衡。斯密通过互利交换的现实,来阐明其观点。社会法规正是作为那只“看不见的手”的具体表现,使不同利益的人得以和平共处、各得其所。
在当代,试图恢复古代、近代思想家对于经济伦理全面思考的学者中森是杰出代表。
森积极探索了经济伦理的贯通,深刻揭示和论证了伦理学与经济学的分离,以及由此导致的现代经济学的贫困和伦理学的缺陷,进行了经济与伦理相辅相成的创造性劳动。森指出,经济学和伦理学相得益彰、工具性与价值性相统一。经济学在历史上是作为伦理学一个分支而发展起来的。如果经济学关注真实的人,而不是被狭隘的描述方式扭曲和抽象化了的人,那么,经济学研究就不仅与人们对财富的追求直接相关,而且与人们对财富以外的追求有关。经济学跟伦理学的这种关联,规定了对人类社会更基本的目标的评价和增进。
(一)西方主流经济学与伦理学分离的思想和方法论基础
科学与伦理学的分离主要是近代西方自然科学及启蒙运动等发展影响的结果。启蒙运动在反对、高扬科学与人性、主张“把上帝与科学分开”的同时,将科学与伦理学也分离开来,这主要表现为两方面:第一,“是”与“应该”的分离。由于科学所反映的自然规律是借助于观察和实验的结果,因而是“纯描述性的”,“揭示的是‘什么’而不是‘应当是什么’”,因此“试图从自然科学提取一种道德规范是无望的”①。培根、霍布斯等指出,科学的道德问题不能产生于科学本身,而只能产生于由人们提出并运用科学结论来实现的最终目的②;洛克区分了表现为“纯粹思辨的真理”的物理学和“以求得良善”而非“对于真理的知识”的伦理学③;休谟认为“理性或科学只是观念的比较和观念关系的发现”,以判断这些经验关系的真或伪,但不能提供超经验的伦理评判,因而不能从“命题中‘是’与‘不是’”变为“‘应该’或‘不应该’”④。第二,必然与自由的分离。启蒙运动在反对宗教权威、追求自由的同时,产生了新的必然与自由的分离,即自然法则的必然性与其反映人的自由的不可能性并存,如伊利亚•普利高津所说:“将我们与自然界分离开来,是现代精神难以接受的一种二元论。”①这种科学与哲学的分离导致表现确定性规律的科学与有关人的道德自觉和责任的伦理学的分离,如法国的雅克•莫诺指出,当把自然科学的科学性标准“当作真正知识的必要条件时,就已经在伦理学同知识这两个领域之间,划定了为探求真理所必需的根本区别……本质上是非客观性的伦理学,则永远排除在知识的范围之外”②。经济学成为独立的研究领域的专业化进程即是在这种思想背景下发生的,因而这也影响着经济学方法论的形成,因“方法论是关于研究经济学的方法,构建经济知识体系的方式以及关于经济理论地位的理论”③,涉及经济学的相关假设、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等。科学与伦理学的分离对经济学来说意味着它要符合科学性标准就不能拥有伦理学内涵。这种科学性标准主要源自自然科学,意指科学应具有独立于人的认识和价值观念的客观性,西尼尔、韦伯等基于此标准提出了社会科学的所谓客观性原则。体现这种客观性原则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可还原性和可实证性。可还原性是指,“如果关于某一对象的一切语句都可翻译为仅仅讨论其他一些对象的语句,那末我们就说这个对象‘可还原’为其他一些对象”④,如将高级、复杂的运动形式还原为低级、简单的运动形式,从而可用后者来解释前者。可实证性即借助于低级、简单的运动形式,通过客观的认识程序和方法对关于高级、复杂运动形式的理论进行经验检验。依据这种科学性标准和方法建立经济学知识体系的努力主要始于17世纪的威廉•配第,经济史学家荣卡格利亚称配第所采用的“新的方法论的根本特点”即为“科学与伦理学的明显分离”⑤。配第认为,经济研究必须“用数字、重量和尺度的词汇”⑥,只考察可诉诸人们感官的原因,而不探究超验的道德问题。此后,经济学家们依据这种科学性标准在经济主体行为的动机和目标假设、研究对象和方法等方面追求“价值无涉”,以形成与伦理学分离的经济学知识体系。
(二)西方主流经济学与伦理学分离的形成
实际上,从古希腊至近代,经济研究与伦理道德是密切结合的。经济学成为独立学科始于20世纪初,并最终发展为现代以新古典经济学为代表的西方主流经济学,这主要根源于经济学研究的方法论的变化。具体而言:
1.为增强关于人的行为和经济规律认识的确定性和可实证性,将经济现象还原为只具有追逐财富动机的“经济人”的活动。倡导理性精神的启蒙思想家相信,“人类的本性展示与物理世界一样的统一性,它的原则和运作‘在所有国家和时代’保持不变,相同的动机产生相同的行动”⑦,这是建立确定性的社会科学的人性前提。在经济科学中满足这样的人性特征的即是只具有追逐财富动机的“经济人”。较早阐述“经济人”特征的约翰•穆勒指出,“这并不是哪个政治经济学家是如此荒谬,以至于假定人类确实如此,而是因为这是继续探索政治经济学的必要模式”⑧,因为如约翰•内维尔•凯恩斯所说,除追逐财富外,道德等动机的影响“是散在的、不确定的和不可靠的”⑨。这种还原分析方法为单维度地衡量行为效果和数学在经济学中的应用、实现不同个体行为效果的可加性以及从微观分析过渡到宏观分析提供了前提。这样,“经济人”在经济学中的作用就如同万有引力定律在物理世界中的作用,能够与物理学相媲美的、以新古典经济学为代表的西方主流经济学理论由此形成。
2.与单维度的追求财富动机相应,人的行为目标的效用标准也是单维度的。源自边沁效用理论的行为标准以快乐或痛苦的数量,而非性质差异来评价行为效果,其道德哲学基础源自古希腊的享乐主义,后者的内涵如苏格拉底所说:“事物只要是愉快的就是好的,而事物只要是痛苦的,那就是坏的”①,这里快乐即是善和幸福。对行为的效用最大化标准来说,这意味着:(1)行为目标的伦理性质不是影响行为选择的变量,如瓦尔拉斯所说,“一种药品,是一位医师要用来救治病人,还是一个凶手要用来谋害他的家属……从我们的观点来看,是全然无关的问题”②;(2)效用标准并非一定意味着自私动机,因为也可将他人的利益作为效用函数的一个组成部分,这实质上是拒绝对行为的利己或利他的心理动机进行探究,如米塞斯所说,“经济学是从心理学结束的那一点上开始的”③;(3)效用实质上只是表示偏好满足程度的指数,并非行为选择的目标,如科斯所说,“最大化效用理论并没有告诉我们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目的,也没有对人们为什么做他们所做的事给出任何有价值的洞见”④。因此,琼•罗宾逊指出,效用理论“是一种终结各种意识形态的意识形态,因为它完全排除了道德问题”⑤。
3.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和主题从伦理内涵丰富的财富转变为与伦理无关的稀缺性和行为选择的关系问题。财富的基本内涵是能够满足人的需要的产品,但财富除具有效用这一特征外,还具有社会性和主体性,即在财富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体现相关主体的社会地位和价值观念,以及财富与福利和幸福的关系等财富伦理内涵。从古希腊到中世纪的思想家,以及主要研究财富增长和分配的古典经济学家都对这些财富伦理内涵给予了深切关注,如丹尼尔•贝尔所说,“从亚里士多德、阿奎那、约翰•洛克到亚当•斯密,传统道德哲学家都未曾割裂经济学与道德的联系,或宣称财富创造的本身即是目的”⑥。但此后为增强经济学的所谓科学性,财富所蕴涵的人与人的关系及其伦理观念被逐渐弱化,其体现人与物的关系的效用特征被更多强调。但人类对效用的欲求是无限的,用以满足的手段是有限的,财富的本质因此被归结为效用及其满足手段的稀缺性,由此产生了迄今仍存在于西方主流经济学中的财富生产(效率)与分配(公平)问题的分离,即财富的生产或资源配置解决稀缺性问题,反映了人与物之间的技术关系,而财富的分配则涉及人与人的关系。瓦尔拉斯认为,这“是一个伦理学与经济学之间的关系问题”,而“纯粹的”经济学不研究涉及公道与否的分配问题⑦。马克•布劳格指出,在经济思想史中,“‘效率’和‘公平’可以设法分开的信念代表经济学的一个最古老的梦想”⑧。这种梦想随着对财富稀缺性特征的强调,在20世纪30年代罗宾斯将经济学主题确立为稀缺性与行为选择的关系问题而得以实现。经济学的任务由此转变为研究目的和手段之间的替代关系,但不对这种替代进行伦理评判。因在罗宾斯看来,“经济学涉及的是可以确定的事实;伦理学涉及的是估价与义务。这两个研究领域风马牛不相及”⑨。这样,在研究对象和主题上经济学与伦理学分离得更为彻底,这也充分地体现在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效率标准中。在该标准中,经济学意义上的资源配置的优化与伦理学意义上的财富分配状况无关。
4.经济学研究方法的数学化割裂了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内在联系。首先,数学方法的运用消除了经济变量的伦理性质问题。经济学之所以能够运用数学,如马歇尔所说,是因为与经济行为“有主要关系的动机的力量能用货币价格来衡量”,从而经济投入和产出都可表现为货币价值。但货币衡量的是动机的力量,“不是动机本身”,因为“不论是高尚的还是卑鄙的动机,在性质上是无法衡量的”①。因此,以货币表示成本或收益实质是将相关物品或财富视为本质相同的东西,而未必是对人类有害或有益影响的度量,其道德相关性是模糊的,如货币收益不能显示出其可能是销售伪劣产品的结果或伴随着环境的污染。其次,经济变量间的数量关系难以揭示经济内在的因果必然性及其中蕴含的经济伦理。科学哲学家罗姆•哈瑞认为有两种因果关系理论,即发生论和相继论,前者需要产生结果的内在原因和必然性的解释,后者则不需要,只是表明先后出现的事件间的稳固顺序②。西方主流经济学采用的主要是相继论因果研究的方法,其所发现的经济变量间的数量关系主要反映的是经济现象层面的因果联系,但正如托尼•劳森所指出的,它不能揭示“表面现象”背后深层的“结构、机制、力量和趋势”③。这对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分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即消除了从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和必然性中探寻伦理道德发展规律的可能性;进而导致在方法论方面,否定非经验命题存在意义的实证主义方法论及其派生物,如操作主义和描述主义等更易被主流经济学家接受,而伦理价值等所谓形而上学问题则被彻底排除在经济学研究范围之外。
二、西方主流经济学蕴含的伦理预设及其经济学方法论的解析
根据弗雷格(G.Frege)的语义或逻辑预设的概念,“预设”是指蕴含在命题或话语中的,没有明确和直接表达出来的信息或“隐前提”④。经济学的伦理预设主要存在于相关的假设前提和研究方法之中,因而与经济学的方法论特点密切有关,如琼•罗宾逊所说,“对经济问题进行观察的道德和政治观点,往往同所提出的问题甚至同所使用的分析方法那么不可分割地纠缠在一起”⑤。如前所述,西方主流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分离主要表现为通过运用相关假设和还原分析方法等来消弭伦理变量,其中体现出如下的方法论,即:静止的和唯心主义的社会历史观与效用价值论,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个人主义和单维度人性分析方法。西方经济学的伦理预设即蕴含于其中。运用基于辩证唯物史观和劳动价值论的社会关系分析和人的全面发展分析的经济学方法论,对这些伦理预设进行解析,可以充分认识西方主流经济学在“无伦理”表象下并非价值中立的实质,以及其伦理预设的非科学性的理论和方法论根源。
1.西方主流经济学的伦理预设之一———资本主义私有制是非历史的永恒的存在。西方主流经济学从抽象的经济人、效用和稀缺性等假设出发来理解经济现象及其变化的原因,反映出其社会历史观是静止的和唯心主义的,而基于上述假设的自由竞争均衡和效率分析的制度前提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因此其伦理预设在于将此前提视为非历史的永恒的存在,即资本主义私有制这一制度范畴被赋予了如经济人、稀缺性等非历史的形式化的范畴所具有的永恒的特征,并被视为“自然的”存在⑥。这一伦理预设关系到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历史正当性,以及西方主流经济学应用的时空局限性问题。经济学是“对特定时代的一定制度、占有方式、社会阶级产生的历史正当性的探讨占着首要地位”的经济理论①,这种“历史正当性的探讨”的方法论基础即辩证唯物史观。“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各种观念形态”,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的发展规律②。这使得的经济伦理分析建立在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必然性的科学认识的基础上,即从物质资料生产和从社会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中揭示出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客观必然性,并将其作为伦理道德发展和进步的本体论或自然法基础,亦即符合这种客观必然性的道德观念才具有合理性的依据,才具有实现的现实可能性。正是在此意义上,列宁指出,“本身从头至尾没有丝毫伦理学的气味,因为在理论方面,它使‘伦理学的观点’从属于‘因果性的原则’”③。在看来,真理原则即道德原则,“合乎理性的准则只能从事物的本性中取得”④,因此经济学仅仅表达“道德的愤怒”是不够的,而应致力于“证明现在开始显露出来的社会弊病是现存生产方式的必然结果”,并“发现未来的、能够消除这些弊病的、新的生产组织和交换组织的因素”⑤。基于对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科学揭示实现了经济学的科学性与价值判断的统一。与此相应,作为科学性标准的客观性在经济学中并不具有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所谓客观性原则蕴含的“独立于人的认识和价值观念”的特点,而是如达斯顿所指出的,具有社会本体、伦理等多重意蕴⑥。在本体论意义上,经济学所揭示的客观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在价值论意义上反映出广大劳动者追求公平正义和全面发展的伦理诉求。基于上述的思想方法,对社会经济制度进行伦理评判的原则在于,一方面,只有与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经济关系和制度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因而就特定的经济关系和制度而言,其“只要与生产方式相适应,相一致,就是正义的;只要与生产方式相矛盾,就是非正义的”⑦;另一方面,社会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产生的从低级到高级的社会形态发展决定了一定经济关系和制度所具有的公平正义的历史暂时性,即其会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被更有利于人的发展的社会制度所代替,并失去其历史正当性。西方主流经济学关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伦理预设只是来自于资本主义生产和私有财产的存在这个事实,但不能科学地说明这个事实产生和发展的依据。马克思从物质资料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出发,指出私有制的实质在于“对他人劳动的支配权”⑧,资本主义私有制则在于资本对工人劳动的支配权,并决定着人们之间在分工、分配中的相对地位和社会关系,因而必然会反映一定的经济伦理。一方面,作为“对个人的、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正义性表现为,其支配他人劳动和榨取剩余劳动的方式和条件比以前的所有制形式更有利于生产力和社会关系的发展,以及更高级的社会形态的各种要素的创造。因此,恩格斯指出,“马克思也承认剥削,即占有他人劳动产品的暂时历史正当性”⑨。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私有制和资本的逻辑会越来越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阻碍,资本主义必将为一个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实现所有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形态所代替,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历史正当性也将失去。此外,资本主义私有制成为跨时空的抽象预设会导致不顾各国的历史、伦理和经济特点而推行某种经济政策主张的后果,如上个世纪末在拉美等一些国家广为传播的主张私有化和自由化的所谓“华盛顿共识”。因此,对于西方主流经济学这种在特定的时空中产生,但自我标榜具有超时空的永恒性的经济理论,我 们在将其应用于中国实际时必须看到其制度前提所带来的局限性。
关键词:市场运行结构;经济伦理;理论创新
中图分类号:B82-0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6-1096(2003)01-0084-04
经济伦理学在中国还是一门年轻的学科。但经济生活对经济伦理提出的问题,不仅仅是中 国的,也不仅仅因为学科年轻而相对容易解释。恰恰相反。由于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日益 形成并不断强化,当代中国经济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可以说既是中国的,又是世界的;既是 中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问题,也可能是西方发达国家几十年前、甚至上百年前遇到过 的老问题。问题的普遍性与复杂性从来没有像今天更容易引起研究者的关切。基于不同的市 场经济发展阶段,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研究方法,乃至目的的不同,对问题的分析与判 断结果,往往是多角度和多元的。这常常给我们的研究笼上重重的迷雾。结合自己近些 年来对一些经济伦理现象的思考,参照国内外经济伦理的研究成果,形成了一些理论上的尚 不成熟的认识,提出来供学界同仁讨论。
经济伦理是经济生活客观存在和运行规律的反映,又是引领、规范人们经济行为的道德价值 准则。以市场经济为平台的经济伦理学研究,必须揭示和研究市场经济运行结构中的深层次 矛盾,从而达到深化理论和提高经济运行质量的目的。所谓经济运行结构,就是指整个社会 生产和再生产的基本组织形式及其内部的相互关系,包括生产经营的基础组织、经济主体之 间的联系形式、宏观调控组织形式。市场经济的运行结构大体分为三个层次:市场处于中心 地 位(属于联系的基本形式);市场下边是市场的主体组织形式,包括作为供给主体的企业和 作为需求主体的消费者;市场上边是宏观调控主体,即政府。这三个层次之间的联系和运动 序列形成社会经济的大循环,而企业内部又有一个小循环。这三个层次和大小循环乃是市场 经济的基本运行结构。而大循环和小循环以及它们的各个层次之间,既有协调的一面,又有 掣肘的一面,形成补充又互相制约的矛盾运动。中国经济伦理学的创新,必须深入到市场经 济运行结构的矛盾之中,研究各个层次联系的多样性及其对大小循环的影响,进而把握规律 性的东西,在此基础上,提出引领、规范经济行为的道德理念和准则。我下边就按市场经济 运行结构的几个层次进行分析(本文暂不分析消费者层面的问题)。
一、确立市场意识与认识市场缺陷
市场是整个社会经济联系的枢纽,是资源配置的基础。中国正在建立的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体 制,是符合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实质上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运用世界发达国家实践 证明了的不是完美无缺的、但是目前最优的以市场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手段,来激活我国经 济,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在发达国家已经运作了三百年了,理论上和事实上都较为成熟,机制协调,运转良好。但就是在理论上主张市场调节的学者,同时也客观地看到市 场自身存在的不可克服的缺陷,即便是今天的发达国家的经济学家,包括2001年获经济学诺贝尔奖、世界银行的首席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在一些经济学派对市场的一片赞美声中,敢于向市场挑刺,提出市场的缺陷理论,即市场信息不对称理论。从事实上看,目前世界 上经济最强大的国家--美国,又是在经济全球化中扮演主要角色的国家,接连爆出财务丑 闻,令世人震惊不已,从而暴露出美国的公司内部及其外部监管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当然也 表明了美国文化的缺陷)。人们自然会提出这样的问题,一个原本市场机制完备、运作良好 的经济体制,怎么会存在如此问题。人们寄托在市场上的美梦似乎倾刻间破碎了。如同一些 著名的经济学家发出的感慨一样,搞了几百年的市场经济,而我们今天好象"并不懂经济学 "。中国的经济伦理学者,依据中国市场化进程,一开始的工作是为市场经济作伦理辩护, 为市场经济寻找道德基础,从而为市场经济在中国的建立扫清道路。这些研究都是很有意义 的。然而,随着中国市场经济进程的推进,中国人对市场经济的认识应该说较二十年前有 了更深刻、更客观、更全面的认识。经济伦理学者的任务,除了在认识市场经济的优越性的 同时,认识"伦理经济学或经济伦理学也是一种以经济文化的伦理为前提条件的理论,是一 种以发挥市场调节和价格机制作用为前提的伦理规则和行为的理论"(彼得・科斯洛夫斯基 《伦理经济学原理》第2页)的同时,还要特别警示人们,市场有缺陷,如经济秩序的维护 、可持续发展、社会道义和责任等,都不是市场所能承担的。这样就形成一种理论诠释上的 困境:理论研究上要求的全面性、辩证性即市场的作用的两重性与中国经济实际发展进 程的阶段性、局部性要求存在着明显的不一致,这就出现两种现象:理论对现实的干预功 能自然大打折扣; 而现实仍然按照它自身的逻辑去发展。阶段性的理论观点(尽管它有局限、有偏颇)则恰恰 表现了它的合宜性和适应性,更有力量指引经济生活,更符合事物发展的过程。这些说明, 经济伦理学的问题是复杂的,任务是多重的,必须靠辩证思维。在市场经济建立的过程中, 重 在要有适应市场经济的观念和实际操作能力,有适应市场经济运作的一整套游戏规则,又要 特别注意,在其发展过程中,市场经济的缺陷和负面作用;对从事经济活动和管理的主体来 说,既要倡导树立市场意识,尊重市场运作规律,按市场法则办事的经济伦理理念,同时还 要提出,市场不是道德理性的完美代表,缺陷仍然存在,而且是自身不可解决和超脱的,特 别是在"经济化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正渗透和支配着越来越多的领域"(乔治・恩德勒) 的今天,更要在市场发育期强化树立市场意识的同时,必须全面认识市场缺陷。
二、确认政府经济职能与政府责任的界定
在市场经济运行结构中,政府是宏观调控的主体。国外经济学理论认为,市场缺陷是政府经 济职能存在的前提。也就是说,由于市场存在缺陷,主要指在生产社会公共产品方面,如教 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分配公正、经济秩序等,是市场留下的,政府必须承担的责任 。在发达国家,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和调节是作为弥补市场缺陷而产生和发展的。众所周知, 市场调节具有自发性,存在很多缺陷,如盲目性大,容易产生短期行为,过度竞争,秩序混 乱,特别是容易产生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以及社会的不公平(如两极分化、大量失业等)、 损害社会赖以维系的社会道义基础等,以至于产生很大的负面效应,从而导致经济危机和社 会 震荡。对于这一问题,西方著名政治家联邦德国前总理赫尔穆特・施密特精辟地指出: "市 场,无论国内市场还是国际市场,是一种合理的机制,应当予以肯定。然而,市场不是主管 道德的机构,它不会致力于社会公正、克服失业或者确立金融理性或财政理性。因此,市场 经济需要一种由社会保障、税收和预算政策、金融和货币政策所构成的框架,需要一种竞争 秩序,还需要种种安全条例,用于保护乘客、储户或环境,等等。"(《全球化与道德重建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53页。》)这些都说明了政府职能存在的必要性。 事实上,直到今天,世界上选择不同市场模式的国家,都在不同的范围和程度上承认政府的 经济职能。事实上,作为宏观调控主体的政府是市场经济运行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 处在经济体制转型期,一个决策科学、富有效率的政府是不可缺少的。
从市场这种"合理的机制"所存在的缺陷或失灵的领域来看,政府发挥宏观经济调 控职能是 完全必要的。但我们同样面对着这样的问题:一方面,经济发展需要政府的干预,需要政府 经济调控职能的发挥,以弥补市场的缺陷,这是政府的经济职能。另一方面,处在转换职能 中的各级政府,目前还存在着自身要解决的许多问题,如"缺位"、"越位"、"不到位" 等问题,同时还要承担市场发育初期出现的各种"道德风险",担负"道德机构"的责任。 这种解决,首先是不能简单化,或照搬别国的模式来比照。但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际上的 解决,都会遇到难题。据统计,前20多年,重大决策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 1・5万亿元以上,"七五"到"九五",投资决策失误率在30%左右,资金浪费及经济损失 大约在4000~5000亿元。按照全社会投资决策成功率70%计,每年因决策失误而 造成的 损失在1200亿元(《了望》新闻周刊2001年11月12日)。市场有缺陷,政府也有缺陷,两个 领域反映出大量的经济伦理问题。如就业、分配公正、竞争秩序等,经济伦理学自然应该探 索;政府的决策理念"应当"怎样、政府职能与政府责任的界定、政府行为的自律等,都是 经济伦理学需要特别关注的。这就要探索,在这些领域,经济伦理占有的特殊位置是什么 ?经济伦理能做些什么?应该说,这是宏观经济制度、决策层面的问题,其行动主体是政府 ,既使在法律与制度都发挥作用的条件下,道德的作用不可或缺。这是经济伦理学所需要关 注的一个重要层面的问题。
三、企业的经营目的与企业的责任
市场运行结构中的主体组织形式,包括作为供给主体一方的企业,其行为如何,直接影响到 结构中的各种关系,是经济伦理学必须关注的一个重要层面。处在转轨时期的中国国有企业 ,由于改革进程、市场前景、文化建设等方面呈现出的巨大差异,在市场意识尚不够理性化 、科学化的情况下,对于企业经营目的这一重要问题,也都存在着不少模糊认识。在改革开 放初期,从计划经济体制走出来的国企经营管理者,市场经济还是一个尚未认识的必然王国 ,观念上不适应、实践上不会竞争、经济效益差。因此,我们在国企发展的特定阶段的任务 是:视企业是一个经济组织,只有效益、利润才是生存之本;培育企业主体的市场意识,学 会 竞争,谙于竞争,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这就是当时人们的形象比喻:"要找市场,不要 找市长"。经济伦理学要为企业界冲破计划经济观念、树立市场经济观念扫清思想上的障 碍。
市场经济发展20多年的今天,一些国企已经走出国门,积极参与全球市场的竞争,企业经 营理念在悄然发生变化,企业经营目的发生了质的飞跃。从企业要学会赢利,到学会正确处 理各方利益关系,担负社会责任,将企业经营目的升华到伦理与文化层面,并融入企业文化 建设中,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历史性的进步,标志着中国传统企业向现代企业的转换。如许 继集团的"合力文化"、红旗渠集团的"两个文明整合"、中州国际集团的"在嫁接管理中 实现文化整合"等,都是公司文化创新的典型。然而,在这一伟大的跨越进程中,却出现了 另外一种很值得思考的现象的:一些企业,他们在文化战略的宣传上,将企业经营目的完全 伦 理化,似乎企业只是一个慈善组织,将伦理抬到至高无上的位置,提出在各方利益发生冲突 的情况下,要把它方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要让各方都赢从而给自己让出赢利的空间,最后实 现"全赢"。这种道德至上的经营目标,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到底有没有兑现的可能性?事 实原本是这样的:一些企业家对道德的宣传,并不是要真正去实行,去引导和规范企业行为 , 去营造企业文化,而是出于造势、树形象以至采取贴标签的办法来达到其真实目的。这就把 道德作为一种策略、一种高级包装艺术,对道德的这种扭曲现象很值得分析。这也许是中国 市场化中一种正常的现象。但却给我们提出:怎样认识和定位企业的性质?企业的经营目的 到底是什么?企业的社会责任如何界定才是道德的?特别是在中国企业改制进程与市场化程 度比较复杂的情况下,经济伦理学应该如何回应这些问题?
以个人之见,探索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起码有两个因素要考虑:一是企业自由的空间度。没 有自由就没有责任。哪里有自由,哪里就有责任;哪里有多大自由,哪里就相应有多大的责 任,自由与责任就是这样密不可分地联系在一起。这就要考察我国企业自由活动的空间到底 有多大。如企业的人事权、财务权、资产管理权等自由掌握程度的区分,就是我们研究企业 社会责任的重要参数。二是责任主体的明晰。首先要理清哪些是企业责任,哪些是社会责任 ;哪些是企业应该剥离给社会和政府的责任;哪些又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所应当承担的 社会责任。关于企业责任问题,国外学者的观点可以参照:一是为股东的利益,这种观点受 到 了越来越多的批评;二是为利益相关者。考克斯原则指出:"企业的作用在于它创造财富和 就业机会,它亦按与质量相称的合理价格给消费者提品和服务。为实现这一角色, 企业必须保持经济的健康和生存能力,但是仅能生存是不够的。企业也承担了这样的责任: 与所有的消费者、雇员和股东分享他们共同创造的财富,以改善他们的生活。"(乔治・恩 德勒著,高国希、吴新文等译《面向行为的经济伦理学》第293页)下边的例子反映出企业 选择所面临的道德困境。在激烈竞争的时代,不正当的手段成为常规,这对公司来说意味着 什么呢?如果过于高尚,是否意味着一定会输给其竞争对手呢?或者,公司花费大量钱财来 达到远高于法律规定的安全或环境保护标准,情况会怎样呢?这是否会降低公司的盈利呢?
一派观点认为,虽然较高的道德标准可能在短时间内损害公司的利益,但从长计议的话就会 有收获。那些把原则定得很高的公司,形成了积极的公众形象,导致长期的盈利。
反对者认为,这可能会有太多的好事要做。有关研究试图探讨公司的社会责任和利润的关系 ,结果发现了曲线关系。利润随着一个公司从没有或很少有社会责任感到有中等程度的社会 责任感而增加,但是,最有责任感的公司利润却在下降。
四、企业家伦理与"经理人伦理领导"
现在我们再分析一下小循环体即企业内部的关系,最主要的是企业家及其各种关系。委托代 理关系,是世界各国公司普遍采取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在我国国企,有其特殊性,但同样 也是个带有世界性的难题。公司内部的委托关系,既是一种经济关系,又是一种客观的 伦理关系,它的运作环节、机制更依赖于伦理的调适。提出的经济伦理问题是:怎样使公司 老总忠诚代表所有者的利益和各种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保证资本保值和增值。私有制公司存 在这个问题,中国国企同样存在这么一个问题。这一问题解决得如何,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 存与发展。
与私有制企业不同的是,国企委托关系,要求国企经营管理者实现国有资本的人格化。 人格化是客观经济关系的内容通过人的意志和行动体现出来的机制。没有人格化,公有资本 就没有灵魂。但公有资本人格化的实现又是一个链条结构,主要有三个层次:企业的全体员 工、经营管理层、终极所有者的代表,即国家的代表,专门管理公有资产的机关。这三个层 次相互影响和制约,又有各自的分工,形成公有资本人格化系统,真正体现了劳动者同生产 资料结合的紧密程度。这一链条结构涉及企业的上上下下,但企业管理者居于重要位置,是 个关键环节。"企业是企业家人格的外化",道出了企业家道德与企业伦理、企业发展之间 的关系。由此可见,公有资本人格化既是公有制经济客观运行规律和机制的要求,又内蕴着 由这一客观经济关系决定的伦理要求。从前一层意思理解,公有资本人格化的实现必须有与 之相配套的生产关系和制度,从后一点理解,公有资本人格化的实现,必须有与之相应的经 济伦理和规则。因而,公有资本人格化的实现不是一个纯粹的伦理问题,也不是一个纯粹的 经济问题,它必须从经济伦理学的学科角度来研究。由链条结构所决定,公有资本人格化的 道德要求是一个系统;就其公有资本人格化的实现来说,它又必须有与之配套的机制,如经 济利益上的激励与约束、
公有资本人格化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深层结合的产物和要求,是中国经济伦理学 应该特别重视的一个问题。从经济伦理学的理论视角去探索国企企业家的道德,就不仅仅从 企业家的职业方面去理解、去规范、去讲"应当",而是从"必然与应然"的辩证关系中, 从经济与伦理的辩证运动过程中,把企业家的道德建立在一个更加客观和坚实的理论基础之 上,使之更具有说服力,更具有时代意识。
企业家伦理的建立是为了实践"经理人的伦理领导"。不可回避的问题是,在我国,经理人 的伦理领导面临着极其复杂的价值选择上的冲突。它不仅存在着体制上的原因,直接影响到 经理人实行伦理领导的自由决择空间的大小,而且在管理层面也存在着比较突出的难题。比 如实行人本管理与制度创新的矛盾,以及经理人决策上面临的公平与效率、经济效益与社会 效益、暂时利益与长远利益等矛盾、以及伦理如何在管理、决策上发挥作用,在我国都还有 许多新问题要探索。
参考文献:
[1]陆晓禾走出丛林-当代经济伦理学漫话[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9 9
[2]斯蒂格莉茨政府为什么干预经济[M]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1998
[3]乔法容公有资本人格化的经济伦理学分析[M]江苏社会科学,2000,(3 )
[4]乔治・恩德勒面向行动的经济伦理学[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2
The Contradiction of Market Economy Operation Structure and the Innovation of Economic Ethnics
QIAO Fa-rong
(Research Branch of Economic Ethnics, Henan Institute
of Fina nce and Economics, Zhengzhou 450002, China)Abstract:With the advent of economic globalization trend, the ethics problems i n the contemporary China‘s economic life become more and more universal and comp licated. In order to meet the urgent request for socio-economy progress in an al l-round way, the economic ethics of China needs development and innovation with dialectical thinking.
Key words: market economy operation structure; economic ethnics ; innovation
关键词:斯密问题;道德情操论;国富论
中图分类号:F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26-0006-03
一、“斯密问题”的由来
“斯密问题”的首次提出应该归功于德国历史学派经济学家斯卡尔茨基,在其1878年出版的《亚当・斯密的道德哲学及其作为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这本书中,他认为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及的经济人是利己的,而《道德情操论》中论述的人性观是利他的。自此,人性在斯密的著作中被理解成了水火难容的对立――伦理学中的利他主义者和经济学中的利己主义者。由此引发了后世学者关于斯密两部著作持久不断的争论,这就是经济思想史上著名的“斯密问题”。
在这两本名著中,斯密企图对人的行为及其动机背后的人性基础进行深刻的剖析,并以此为基础构筑起一个庞大统一、兼容并包的思想体系。然而他的著作被后世学者人为地割裂与误读,造成学术界的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在《道德情操论》中,斯密从伦理道德的视角出发,认为正义感、同情心等道德因素对人的行为有重要的影响。斯密指出,“无论人们会认为某人怎样自私,这个人的天赋中总是明显地存在着这样一些本性,这些本性使他关心别人的命运,把别人的幸福看成是自己的事情,虽然他除了看到别人幸福而感到高兴以外,一无所得。这种本性就是怜悯或同情,就是当我们看到或逼真地想象到他人的不幸遭遇时所产生的感情。”[1]接着斯密进一步说明,“这种情感同人性中所有其它的原始感情一样,决不只是品行高尚的人才具备”,即使“最大的恶棍,极其严重地违犯社会法律的人,也不会全然丧失同情心。”[1]显而易见,在这里斯密把道德人与生俱来的“同情心”看做是驱使其行为的基本动机。而在《国富论》中,“经济人”这个词汇全书只出现了两次,但斯密对经济人的描绘可以用淋漓尽致来形容。他说:“我们每天所需要的食物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自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的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2]继而斯密论证了个人利益的追求怎样导致社会利益的提高。他又曾说过,“每个个人都努力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达到最高程度……他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他只是盘算自己的安全;由于他管理产业的方式目的在于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达到最大程度,他所盘算的也只是他自己的利益。”[2]斯密认为,人类天生就具有的互通有无、互相交易的人性基础是出自于利己主义的考虑,这不仅是社会分工的基础,也是推动自由经济进步的真正动力。
以上这两段精彩陈述分别出自《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被后世学者们广泛引用,用来证明“斯密问题”不是子虚乌有,而是真实存在。需要说明的是,对“经济人”普世信条的抨击之所以由德国历史学家首先发动,“斯密问题”,即两种互相割裂与对立的人性――《国富论》中的利己主义与《道德情操论》中的利他主义,也由他们首先提出。是因为他们反对理论经济学的演绎方法,提倡历史归纳的研究方法,强调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对人的经济行为的影响。政治经济学的任务是既要考虑制度的进化历史,还要考虑经济制度在其中运行的政治、法律、社会和文化背景。与之相对应的是边际学派积极提倡作为“精密科学”的理经济学,认为斯密的两部著作是基于同一思想立场,并把“经济人”的假设作为经济学研究的假定前提,作为不可动摇的基石。
二、“斯密问题”争论的正反两方面
国内外学者围绕“斯密问题”的争论,主要可以归纳为正反两个方面。
一是斯密两本著作中所体现出的人性矛盾是否真实存在的问题。一种很有影响力的观点是前苏联著名经济学说史专家卢森贝提出的,在其名著《政治经济学说史》中,他认为“斯密问题”是确实存在的,斯密的经济学和伦理学的思想之间存在难以克服的矛盾。斯密的这两本名著割裂了经济和道德世界的联系,研究道德世界的出发点是具有利他同情心的道德人,反之研究经济世界的出发点则是利己主义――具有工具理性的经济人所追求的完全是个人利益。同样,雅各・布瓦依纳也认为,《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对人行为的描述有本质的差别,两种人性的对立是无法调和的,否定“斯密问题”存在就是曲解作者的原意。
我国经济学家樊纲在“不道德的经济学”一文中明确表示,“斯密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他认为,斯密写《道德情操论》的时候,已经跳出了经济学的圈子,不是作为一个经济学家在进行经济分析,而是作为一名伦理学家在讨论问题。梁小民在《读书》杂志发表了“亚当・斯密问题之解”一文,文中认为,哲学家大卫・休漠的人性论对斯密有深深的影响。斯密的人性观不是一元,而是二元。从动物的一面出发,人是利己的;而从天使的一面出发,人又是富有同情心的。复旦大学陈其人教授也持相同的观点,认为斯密的“道德人”实际上是自然人或氏族人的道德规范的人格化,而“经济人”脱胎于商品经济的大环境,是价值规律作用的产物。斯密混淆这两者,离开人活动的环境孤立地谈人性是问题产生的根源。
与此对立的观点则认为,斯密的两本著作之间、伦理学与经济学的思想体系之间、“经济人”与“道德人”之间是内在统一的。这种观点最坚强的捍卫者是新古典经济学家马歇尔,他认为经济学本质上主要是“研究在人的日常生活事务方面最有力、最坚定地影响人类行为的那些动机,这个动机是为一定数额的货币所引起的”[3]。可见,在马歇尔看来,人们对货币财富的渴望与追求是影响人类经济行为的决定性因素。虽然马歇尔同时也承认“经济动机不全是利己的,对金钱的欲望并不排斥金钱以外的影响,这种欲望本身也许出于高尚的动机,经济衡量的范围可以扩大到包括许多利人的活动在内”[3]。马歇尔的观点是道德人的利他也应该进入经济人效用函数,“经济人”的普世信条在社会科学中,至少经济研究中应该坚持。
我国已故的老一辈经济学大师陈岱孙先生也认为所谓的斯密问题是一个伪问题,因为那个时代苏格兰大学里的学科划分,经济学和伦理学都是道德哲学的构成部分,斯密在两本书中对不同的方面给予强调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不能因之而认为二者之间就必然构成不可调和的矛盾。朱绍文老前辈2010年在《经济学动态》杂志上还专门发表了“亚当・斯密的《道德感情论》与所谓‘斯密问题’”,认为汉语翻译有误。《道德情操论》中的“情操”是指“感情”与“情感”,“亚当・斯密问题”是一个莫须有的伪命题。《道德情操论》的中文译者蒋自强教授也认为,虽然论述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是本质上二者是一致的,《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这两部著作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是从两部著作的交替创作、修订及斯密整个研究框架、写作计划安排来看,都不能断然下结论“斯密问题”是斯密有意安排,其学术思想体系在本质上存在着对立。二是《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都是从人的利己行为本质出发的。 在蒋教授看来,各种利他都是“一种开明的自利”,人们的利他行为无非是“自爱”的拓展和延伸,也应该进入一个人效用函数。
上述的观点构成了“斯密问题”的争论双方,可以说莫衷一是,都很难相互说服。笔者认为,要深刻理解所谓的“斯密问题”,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解读。
三、“斯密问题”的重新解读
1.写作背景决定的创作意图否定了斯密矛盾的存在
在斯密时代,思想家们开始重新构建对人类和社会关系的理解,这种努力是文艺复兴及自然科学发展的结果。15―16世纪的文艺复兴运动提倡理性和科学,削弱了关于自然和社会现象的宗教学说。17―18世纪数学和其他自然科学的发展强调了自然主义,形成了用自然力解释社会现象的观念。这一时期对自然科学进步的最大推动力来自牛顿,其《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揭示了宇宙万物在运动、引力、能量守恒的自然法则作用下达到均衡的机制。在牛顿哲学的影响下,寻找与自然秩序一致的社会秩序,建立与自然和谐一致的社会和谐成为当时思想家的任务。斯密将牛顿哲学看成是“人类曾经做出的最伟大的贡献”,《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体现了他对于道德和社会牛顿式秩序的理解。《道德情操论》阐明了道德世界的和谐与秩序的建立,而《国富论》则将世界是一个和谐而秩序的机械装置这一思想扩张到政治经济学领域。
2.两部名著的交替创作与当时的学科划分否定了“斯密问题”的存在
斯密的两部著作充分地利用他在格拉斯哥大学讲授道德哲学和在爱丁堡大学讲授经济学的讲义。1759年4月,斯密在Φ赖抡苎Ы哺宓诙部分加工整理的基础上,以《道德情操论》为书名出版了对其一生影响深远的伦理学著作。这部杰出的著作不仅从伦理道德的角度,而且从法学、哲学、心理学和经济学等多维度的角度,对工场手工业时期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作出了探讨。从1759年到1774年,《道德情操论》共出了四个不同的版本(1759年第一版,1761年第二版,1767年第三版,1774年第四版)。在对《道德情操论》修订的过程中,斯密充分利用道德哲学讲稿的第四部分,以及他在格拉斯哥大学所作的关于法律、警察、岁入及军备演讲稿,又酝酿创造了《国富论》。《国富论》于1776年出版,1778年,他又修订出版了《国富论》第二版。《国富论》出版之后,斯密也没有停止对《道德情操论》的修订工作,1781年他又出版了《道德情操论》第五版。1784年和1786年出版了《国富论》第三、第四版后,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年,即1790年,他终于完成了《道德情操论》第六版的重大修改和出版工作。从以上两部著作的交替创作、修订再版过程,可以发现这两部著作对于斯密来讲是密切联系的整体,绝不能任意割裂两者之间在创作计划上、内容衔接上的联系,把两者对立起来看待的观点是不可取的。
从现代的观点来看,《国富论》所阐述的是经济学主题,而《道德情操论》所研究的是伦理道德问题。二者分属于不同的学科,前者属于哲学中的伦理学,而后者属于经济学中的理论经济学。但在斯密任教的年代,根据苏格兰大学的学科分类法,两者都是“道德哲学”这一门大学科下的分支学科。按我们今天的话来讲,道德哲学是一级学科的话,伦理学是二级学科,政治经济学只能是三级学科,它们也不是并列的关系。斯密的教职是格拉斯哥大学的“道德哲学”教授,其讲授的道德哲学内容宽广,包括神学、伦理学、法学和政治学,政治经济学分属于政治学门下。可见,道德哲学囊括了今天社会科学的许多方面。
从斯密的创作初衷来看,他最初的计划并不仅仅是写出某一方面主题的著作,而是写出一部著作能涵盖道德哲学的全部内容,揭示人类行为的本质属性及其人类生活的终极目的,从而建立一个庞大精深的学术体系,实现社会科学的大综合。后来斯密显然没有完成这个宏大计划,只写出了伦理学的经典――《道德情操论》和政治经济学划时代著作――《国富论》。由于斯密临终前烧毁了他没有发表的全部手稿,今天我们也难以了解他这个庞大理论体系的框架。只要看一下斯密《道德感情论》的第六版,他在书中第一页就强调了“本书第一版的最后一段话”,《致读者》。大意是“我将在其他著述中,不仅进一步阐述关于法律和政治的一般原理,以及不同时代和不同社会阶段所发生的不同革命,不仅关于正义,还要涉及警察、税收和国防以及其他有关法学对象的事情。在《国富论》中我至少已部分地完成了我的诺言。……虽然我年事已高,很难指望如愿地完成这个巨大工作,但我并没有完全放弃这个计划。从我打算要做到自己能做的事情这种责任感出发,我仍希望能继续完成它。”可见,斯密是想把二者统一起来,并没有向后世留下“斯密问题”的主观意愿。
参考文献:
[1] 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
正好用来为缺德献策凿开一条避免良心谴责的暗道
如果有谁要说“价值无涉”的半个不字,是会被一大堆学问家耻笑的。“价值无涉”可是马克斯・韦伯为社会科学立下的法呢。
这确实是韦伯立下的法,在学问家眼里,差不多如同摩西为犹太人立法那样神圣。虽然韦伯也并不否定价值关联或者价值判断在社会科学中的作用,然而毕竟大家只乐于接受“价值无涉”,好像一旦承认价值判断,社会科学就会成为政治奴仆或者不配成为科学一般。
“价值无涉”成就了学术的独立,也为学术“不讲道德”提供了庇护,价值判断已经不再被认为有意义。我知道经济学家就鲜明地表示了“经济学不讲道德”的态度,而只是需求、效用、交换、价格等等,据说道德不是经济学要关心的问题。
不讲道德以后,经济学真的变成了一把好快刀。例如有一年发大水,有的地方“人或为鱼鳖”,毁掉的设施不少,损失的房屋更是不计其数,大水一退,立即有经济学家高呼“水灾拉动GDP增长”,是一个很好的发展机会。设施坏了要修复,房子倒了要重建,这就有了需求,黄沙水泥窗玻璃都好卖,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大家一看,果然是这个道理,除旧布新,再建家园,简直就是一桩其乐何如的事情,那些家园被毁的人们无告的脸神经济学家是不在意的,经济学也不必讲人性,或者说只承认一个人性,那就是“理性人假设”,感情问题固不在经济学范畴之内,经济学家戴上职业眼镜,就没感情可言了。
要说真的“价值无涉”吧,好像又不尽然。经济学不讲人性、道德或良心,看起来是“价值无涉”了,不讲好坏了,把价值问题清除出去了,实际上却仍然在讲好坏,只是要另讲出一套好坏来。把道德、政治、分配、公平等因素清除出去以后,经济简单化为经营,企业固然是经营,国家与社会不过一“经营”领域罢了,什么“经世济民”,难道除了“经世”之外还有“济民”的办法吗,所以只谈论“经世”就好了,要谈济民就是不好的。腐败嘛,是有利的,这可以把权力卖掉啊,实际上提高了效率,而且钱来权往,资本也并不消失。医疗教育高收费,房地产大涨价,都是可喜的,这样就开辟了新的消费领域,拉动了内需,把存款都“逼出来了”,而且刺激了赚钱的愿望啊,人们将因此而更加拼命地工作,效率又得以提高。减员可以增效,国企卖给经营者可以增效,这是好的,在失业与趁火打劫的是非问题上计较就是不好的。
当然,经济时代嘛,经济学又是显学,或者叫霸王之学,故而经济学是要照耀到所有的地方去的,“婚姻的经济学分析”、“的经济学分析”、“说谎的经济学分析”、“募捐的经济学分析”、“单身的经济学分析”、“开会的经济学分析”等等,都会有人来做。经济学可以谈论一切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人都可以来谈论经济,因为“不懂经济学,就不要谈经济问题”。拥有单边话语权,这就是显学的厉害。
显学的厉害,还在于拥有一种意识形态的功能。经济学怕讲了道德就感情用事不客观,所以不讲道德,又有什么学问该讲道德呢,都可以不讲道德的。历史学,也很怕不客观,所以也不能“儿女子态”,为情所困,为道德所累,以至于辨不清历史大势,举凡岳飞抗金是否不利于民族融合、史可法抗清是否逆历史潮流而动、清兵屠扬州是否有助于盛世的塑造,都是新的课题,值得研究。法学就该讲道德吗,更加不能,法律与道德本来就应当区分开来的,你说严刑峻法不好,但它毕竟是法啊,是法就要遵循,不管法是好是坏,你都得接受,法本身道德不道德,那不是你该管的,你的义务是遵守。新闻呢,真实乃是生命,更加不必顾道德了,只要真实就好,杀人嘛,怎么杀的,杀了几刀,身首是否异处,原原本本拍了来,隐私嘛,不干犯一下你也意识不到隐私权是多么重要,就像胃不疼你就感受不到胃在工作是不是。政治也不必讲道德,岂不见马基雅维利写《君主论》吗,早就将道德从政治中剔除了。文学艺术当然也不可以讲道德了,生活本身就多有不道德之事,用不着你来剪裁和评说,你要忠实于生活。
这就是说,道德就留给伦理学家讲讲好了,除了伦理学家,所有人都不必再去讲道德、良知。所有价值问题,让伦理学给包圆了,成为伦理学的专业活,别人不必操心,各人干各人“价值无涉”的事去。据说即使如此,社会仍然很好,因为“我们并非没有道德,只是不去讲它”。但“并非没有道德”的经济学家讲腐败有利、失业不足虑、水灾有好处等等,又实在让人看不出“并非没有道德”来,但此时,“价值无涉”正好用来为缺德献策凿开一条避免良心谴责的暗道,――这是“价值无涉”在避免学术为非学术所困、让社会科学得以成为科学之外的第三个功能。
刘洪波,1966年生。毕业于武汉大学图书馆学系。现为长江日报评论员。有杂文集《文化的见鬼》、《高雅的落俗》、《苍蝇的光荣》、《读出滑稽》、《淳朴的异议》出版。
西方经济学的教学既包括经济理论和分析工具的教育,又包括经济伦理的教育。伴随着数学逻辑方法在西方经济学研究中的应用日益成熟,如何在教学过程中加强经济伦理教育逐渐受到经济学者的关注。经济伦理指直接调节和规范人们从事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经济活动的一系列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现代西方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一书中从同情心出发,论述了利他主义的伦理观;在《国富论》一书中从物质利益和个人私利出发,论述了利己主义的经济观。他从经济理性和伦理道德的内在统一的角度论述“经济人”假说,一方面,人们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对得失和盈亏计算精密;另一方面,利他心理阻止人们使用卑鄙行径和不公正手段获得财富。随后,马歇尔、弗里德曼、阿马蒂亚?森等众多经济学家都在经济伦理方面展开了论述。马歇尔指出经济人的完全利己主义假设在道德面前是不成功的;弗里德曼主张在法律和基本的道德规则下追求利润;阿马蒂亚?森通过经济学和哲学手段的综合运用,把伦理因素重新纳入投票悖论、个人选择、不可能定理等至关重要的经济学问题的讨论之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总之,西方经济学理论体系中包含有丰富深厚的经济伦理元素。
一、西方经济学教学中经济伦理教育的重要性
在西方经济学教学中进行经济伦理教育有助于学生认识和了解西方经济学的哲学基础和价值观。西方主流经济学说一直将功利主义作为其哲学基础,而从伦理的角度出发,功利主义的积极和消极方面势必会直接影响西方经济学的科学性和局限性。经济学家罗尔斯指出了功利主义的三个错误:没有认真考虑社会如何分配利益和福利,没有认真考虑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没有考虑欲望满足方面的特性。熊彼特进一步指出,功利主义的假设对于解释经济史,解释经济的推动力,解释涉及实施动机的问题都毫无价值,它只对福利经济学具有根本性的意义。而且,在最狭义的经济领域里,功利主义的假设是多余的。在西方经济学中加强经济伦理教育,有助于形成对功利主义的科学认识,能使学生从辩证法的高度认清西方经济学的理论优势和先天不足。
在西方经济学教学中进行经济伦理教育有助于学生了解当前西方经济学及其政策导向中蕴含的价值取向。当代西方主流经济学说,特别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在其理论假设和核心主张方面都体现出了非常鲜明的价值取向。理论的中心思想指出:以私有制为基础组织起来的市场社会是人类自然的状态,在没有外部干预的情况下这样的社会将通过看不见的手走向繁荣;资本主义从来就存在;人类历史是市场逐步自由化的过程,社会唯一需要的是消除国家束缚和干预。在西方经济学教学中加强经济伦理教育,客观地研究和分析当代西方经济学及其政策导向中的价值取向,是正确认识西方经济学的理论建树及其应用价值的必然要求。
在西方经济学教学中进行经济伦理教育有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经济伦理观。西方经济学的基本假设是“经济人”假设,即认为自利是最基础的人性。这一假设是经济分析的逻辑起点,具有分析工具的价值,但不具有人生目的和理想人格的价值。作为经济学者,一方面,在研究动机上不能将自己定位为一个追逐私利的“经济人”,而应是为公众利益服务,具有高尚的道德信仰和人格追求的人;另一方面,在经济研究中不能脱离正确的伦理价值观的引导,应利用伦理常识将经济学知识进行整理与应用。在西方经济学教学中加强经济伦理教育,无论是对增强学生以正确的经济伦理立场分析和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素质和能力,还是对提升学生的人生理想和抱负,都具有重要作用。
二、西方经济学教学中进行伦理教育的方法探讨
在西方经济学教学中进行经济伦理教育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教师在讲授西方主流经济学说或代表人物思想观点时,增加对其哲学渊源和伦理特色进行介绍。在西方经济学的产生与发展时期,绝大部分经济学家都是出生于资产阶级家庭,哲学、伦理学不可避免地对其研究立场、观点和方法有所影响。而经济学家将经济研究的结论抽象到哲学理论层面时,又必然会烙上当时某种哲学或伦理学的印记。正因如此,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将18世纪到19世纪经济学说的哲学渊源和伦理特色抽象归纳为功利主义。亨特将20世纪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哲学渊源和伦理特色归纳为个人主义和伦理上的功利性享乐主义结合起来的产物。第二,教师在讲解西方经济学的理论模型建设与推导时,增加对其价值判断进行伦理评述。当代西方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虽以模型化和实证化为主要特征,但理论模型建设与选择上却总是以一定的伦理特色的价值判断为基础和前提的。以经济学家约翰?贝茨?克拉克的边际生产率分配模型为例,该模型提出的边际生产力分配论指出:劳动和资本各自的边际生产力决定它们各自的产品价值,同时也就决定了它们各自所取得的收入。经济学家施蒂格勒将该模型称为“边际生产率伦理学”,获得了公众和经济学家广泛的支持。第三,教师在归纳主流经济学家提出的政策主张时,增加对其伦理价值导向的道德分析。经济学家在适当考虑了某一经济现象背后的经济因素与非经济因素后,其所提出的政策建议是从广泛的社会科学(包括伦理学、哲学的知识)中得出的结论,不仅仅局限于经济分析。完整的解读经济学家的政策内涵,既要分析和介绍经济方面,也要分析和介绍非经济方面,特别是伦理方面。更何况,任何的经济政策主张都会影响到社会秩序中每个人的幸福和福利,而利益的追逐是道德问题产生的基础。以最大产出的经济政策为例,美国和俄国都以最大限度的产出和财富的增长为经济政策的基本目标之一,但是,美国的最大产出量由消费者决定,而由于受到经济体制的影响,俄国的最大产出量基本由中央集权的领导机构来确定。两个国家经济政策的基本目标完全一样,而其中所隐含的伦理意义却完全不同。由此可见,各国的经济政策是各个国家根本制度和意识形态中核心价值观的产物,无论引导还是跟随某种政策主张,都需要某种伦理体系来指导他们提出建议。因此,弄清楚西方经济学家政策主张中蕴含的伦理价值导向,对于我们认清西方市场经济各种政策的实质及其对我国的适用范围,是极为有益的。
此外,在西方经济学教学中进行经济伦理教育,对从事西方经济教学和研究的高校教师也提出了挑战。教师不仅需要具备良好的西方经济学专业知识和研究能力,还需要提升自身的哲学伦理素养。一方面,应注重总结西方经济理论内部隐含的道德判断及其作用;另一方面,应关注西方经济学对于伦理或道德的解释性内容的研究。道德和经济学之间的关系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问题之一,高校经济学教育工作者,要达到经济学素质与哲学素质俱佳,才能精准地解读前人的在经济伦理方面的深邃思想。
(作者单位为广东青年职业学院财经系)
【关键词】功利主义;当代中国;社会发展;价值
一尧功利主义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
功利主义是一种通过实际效益作为道德标准的伦理学说。最早的萌芽出现在培根和霍布斯的伦理学中。18世纪末与19世纪初正式成为哲学系统,由英国哲学家兼经济学家边沁和蜜尔提出。其基本原则是:一种行为如有助增进幸福,则为正确的;若导致产生和幸福相反的东西,则为错误的。幸福不仅涉及行为的当事人,也涉及受该行为影响的每一个人。功利主义的影响甚为广泛。它在法律、政治学、经济学方面都有非常显著的重要性。早期的功利主义者倾向自由贸易,反对政府干涉。后期的功利主义者由于对私人企业的社会效率失去信心,又希望政府出面干涉来纠正私人企业的弊病。虽然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社会制度、不同的种族文化对功利主义的解读有所不同,但是通过对功利主义哲学原理的研究与碰撞,仍旧可以有助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进步与完善。把功利主义为了得到幸福为前提的出发点,与中国化相结合,有助于吸取经验,正视利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也为中国的全球化发展做出的不可缺少的贡献。功利主义不仅在政治领域构造了一种足以与自由主义构造了一种足以与自由主义契约论学派相抗衡的政治哲学与法哲学,而且在经济领域排除了所有其他的伦理学说而独自成为主流经济学说的伦理框架。我们或许可以说,在现有的伦理学说中,功利主义是唯一能够奠定各门社会科学的伦理基础,从而为它们指明方向的伦理学说。
(一)边沁的“快乐主义”
快乐主义的原则是边沁功利主义围绕的中心内容。他认为一种行为是否合理,关键看他是否给行为相关者带来快乐,把得到快乐作为行为的目的。而这里边沁把行为的相关者着重于个人,强调个人快乐的获得,带有浓厚的个人功利主义色彩。“理性的人之所以善待他人乃是因为他认识到受惠者的回报对他有利。社会生活中的人类要彼此相助实现自己的需要,且开通的人觉悟到只有合作精神才能保全自我利益。”虽然在人们看来边沁的功利主义有利己主义的嫌疑,但并不是极端的利己主义,从而把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有效的结合,也是推动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力量。边沁还认为,不同快乐之间只有量的变化而没有质的变化,高级精神的快乐是低级肉体快乐的复杂化。这种说法虽显得有些机械,但却为很多哲学家的理论做了基础。
(二)密尔的“幸福主义”
密尔的功利主义思想在边沁的快乐的基础上进行修正,提出了幸福主义,把幸福作为人们行动的最终标准,而不仅仅是边沁的把快乐当作目的。密尔认为快乐不仅是量的叠加,还有质的区分。从生物生活状态的等级上进行区分,即使一个不满足的高级生物也比一个得到满足的低级生物快乐。密尔还对幸福进行了定义,所谓幸福就是能增进快乐和避免痛苦,不行就是痛苦和不快乐,始终把幸福作为理论的中心内容。为功利主义更添了一份感性,又不失理性的分析。
二尧功利主义对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价值
功利主义虽由西方传入东方,但是旨在为了获得幸福快乐生活的方面与传统和当代中国人的思想不谋而合。虽然谈到功利主义,很多人都与不择手段相联系,是因为一部分人还没有理解功利主义的真正内涵,把功利主义等同于狭隘的利己主义。功利主义之所以对当代的人类思想具有更大的影响,不仅是因为其伦理学的观点极其简单,并且符合常人的理性,合乎道德的行为或制度应当———能够促进“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一)负面价值
边沁和密尔的功利主义虽然以快乐幸福为目的和标准,但仍旧带有强调个人主义的色彩,把个人利益排在首位,如果不加以合理引导,极其容易演变为不择手段以完成个人欲望的残暴行为,成为被扭曲的道德观,与强调整体结构团结完整的中国传统伦理观相冲突。这就需要我国加强全民素质教育,使公民拥有明辨是非,合理利用多元文化的能力,使全球化思想、理论与走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完美融合,有助于国家发展的社会稳定。
(二)正面价值
功利主义旨在通过实际效益获得快乐追求幸福的途径,有助于引导人们积极向上的生活,寻找生活的真谛。正如马克思认为当代社会的实质是资本的统治和技术的统治,当人们在创造资本累计技术的同时,朝向着幸福与快乐生活的方向发展,这正是人们与社会和睦相处而不被异化的过程。功利主义对中国当代社会发展最重要的价值就在于,通过经济与道德的有序结合,通过实际劳动,获得稳定有希望的社会生活。
【参考文献】
[1]边沁,道德与立法原则导论,M,时殷红,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2]边沁,政府片段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
[3]密尔,功利主义,M,刘富胜,译,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07
[4]穆勒,功利主义,M,徐大建,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
党的十开启了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全面发展的五位一体的新文明格局,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将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总要求和指导原则,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主要的着力点。
我国有着丰富的作物资源,对全球生态环境建设和食品供应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多年来,由于意识和观念问题,人类活动对作物遗传资源的危害和破坏越来越大,现代生物技术的发展又使作物资源固有的生态性面临空前挑战。受人口压力和片面追求发展的影响,作物作为资源和其生态性这一矛盾越来越突显,迫切需要建立作物资源的伦理观念,以规范和约束人们背离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动机和行为。在高等农业院校开设作物资源伦理学课程对于作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非常必要。
(一)国内外的发展趋势
自然内在价值的问题,是生态伦理学理论的基本问题,又是它的理论论证中疑惑最多、论证最困难的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余谋昌认为,需要把目的论、存在论和价值论统一起来,从主、客关系统一的角度,进行它的哲学论证 环境正义问题的凸现重新规定了环境伦理学的理论向度,更加重视塑造环境伦理学的实践品格。杨通进将正义的环境(The circumstance of justice) 界定为,正义在其中得以产生,并发挥作用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由于作物资源是环境的生物要素之一,因此,作物资源的开发与利用需要正义的环境。
在高等学校开设伦理学课程,并非要束缚或阻碍科学技术的发展,而是要为科技发展创造良好的伦理环境,以保护和促进科技的健康发展。通过伦理课程的教化,对学生的观念和行为加以必要的规范,实现所期待的科学与伦理之间的良性互动。
科学技术与可持续发展是一个重大的科学技术发展战略问题。叶平提出:科学技术的发展不仅运行在物理世界,还应该和能够运行在生态世界。中国科学院研究员陈安宁认为,资源利用的伦理问题是基于一定道德价值观念上的人类利用资源的一种行为准则,它归属于意识形态,不但为人们确定了资源利用的目标和价值体系,而且指明了实现这些目标和价值的方式和规则,前者属于德性伦理,后者属于规则伦理同。当前,作物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不仅缺少德性伦理,同样缺少规则伦理。
荷兰学者Edith T. Lammerts Van Bueren系统阐述了作物育种繁殖中的伦理问题。提出作物完整性及作物权利、作物外在价值和内在价值的概念,并对作物完整性分类。制定了衡量现有研究伦理规范的标准,并以此评估当前作物育种工作,把作物育种置于整体而科学的规划之中。
人类活动常常与自然环境相对立,造成对环境的伤害阴,现代生物技术条件下的育种行为已然打破了进化生物学中的物种隔离,若不把其纳入伦理学加以规范,长此以往则自然无所谓自然,生态无所谓生态。
(二)课程体系建设的意义
作物学的主要目标是研究农作物性状的遗传规律及其育种技术,培育作物的优良品种,实现作物良种化和种子的标准化;同时揭不出农作物生长发育的规律和产量、品质形成与生长环境的关系。作物学科培养出的毕业生,将来可能从事种植业生产、作物种质资源检验检疫、作物种质资源改良、作物资源管理、生物技术等工作,而这一群体的价值取向或伦理思想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休戚相关。鉴于此,在大学相关学科中开设作物资源伦理课程,重视培养大学生的资源伦理观念,对于发展可持续的绿色生态农业,具有重大意义。
作物资源既有资源属性,又具有环境属性和社会属性,开展关于作物资源的科学技术哲学研究,系民生、关发展、利生态。通过作物资源伦理学课程体系的构建与实践,发掘作物资源伦理学的理论内涵,塑造大学生的伦理思想观念,探索大学生人文关怀自然的培育路径,为全国农科类大学开展农业资源伦理课程建设积累经验。
二、农业院校作物资源伦理学课程体系的建构
以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基点,综合运用生物学、资源经济学、管理学和伦理学理论,构建与农学学科发展相适应的作物资源伦理观念,建立现代生物技术条件下作物种质运筹管理指标体系、种质资源价值核算体系、种质资源可持续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大学生充分认知作物的生态性和安全性,主动树立维护作物资源可持续发展的观念,理性选择利于节约并保护作物资源产业结构的心理发生行为、生产行为和科研行为。
以倡导人类和生态互惠互赢为基本理念,使学生们认识到作物资源是一种生态性存在,而生态性是作物资源的存在本性。因此,任何种质资源的改造行为,都需要接受作物生态伦理的约束。在大学生心中构建科学发展观视域下作物资源的伦理维度,使其进一步认识到,加强与现代生物技术认知同步的管理认知是生物技术服务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容纳生物技术的基础性前提。
以规范技术主体的伦理自觉为目标,引导学生在生态允许范围内开展种质运筹行为。种质运筹的决策有三个层面:技术维度、经济维度和环境维度(也叫生态维度)。建立在现代作物资源伦理观基础上的作物种质运筹,提倡对科学技术合理认知,用经济理论博弈效用,靠生态标准论证安全。建立健全行为规范,把有益基因看作是一种资本,分析转基因作物种质效应函数的可能模式和性质,建立起作物种质运筹科学而又具有人性化的评价指标体系,使现代生物技术引领下的种质资源改造尽量免于陷入盲目和主观,并同步实现其经济性、科学性、合理性。
作物资源伦理学课程体系建设,旨在帮助广大学生树立绑缚刻意、适度干预、德和自然、完美存在的伦理思想。
三、作物资源伦理学教学实践效果验证
观念、动机、行为三者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互为支撑、相继映射,而它们恰恰又决定于认知。作物资源伦理观念体现着生态伦理的基本特征,是当代资源伦理的构成部分。作物资源伦理追求善与正义,关注人类对作物资源的权利与义务,争取资源的代内代际间趋公平分配。课题组曾在部分高校选取研究生和本科生做抽样调查,以追踪他们的作物资源伦理观念,并解析出决定其观念的核心因子。
[关键词] 经济伦理;市场经济;资源
一、经济伦理的定义及表现形式
随着经济的发展,世界各国对经济伦理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国内外学者对经济伦理的学科性质和定义形成了以下几种观点:(1)经济伦理学是关于经济制度伦理和经济行为伦理的学说。(2)经济伦理学是经济活动中的伦理精神、气质和看法的理论化形态,或者是从道德角度对经济活动的根本看法。(3)经济伦理学是研究社会经济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关系以及直接产生于人们经济生活和经济行为中的道德观念的科学。(4)经济伦理学是研究对经济行为的合理性的价值论证的科学。(5)经济伦理学是研究人们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完善人生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的基本规律以及明确善恶价值取向及其应不应该行为规定的学问。(6)经济伦理学是一门经济实践的道德科学,它以研究经济与伦理的关系、经济活动中的伦理道德的形成、发展规律以及经济行为的伦理正当性等问题为对象。(7)经济伦理是人们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经济生活中产生的道德观念、道德规范以及对社会经济行为的价值判断和道德评价。这些观点基本上反映了国内外理论界的研究成果和认识现状。
任何学术的讨论都不应该离开现实的生活,经济伦理和经济行为是密不可分的。从经济学的角度研究伦理问题,那么经济伦理指的是规范经济学对经济制度和平等、效率等经济范畴以及个人消费等经济行为的价值判断问题,从伦理学的角度研究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经济伦理指的是经济活动、经济行为的道德前提和背景条件,人们之间经济利益关系的应该与不应该问题,它也涉及经济制度、经济秩序的合理性,经济主体的伦理关系性状以及经济范畴的价值判断。
二、经济伦理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过程中,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也随之共同发展,相伴产生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伦理已成为我国精神文明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经济伦理一旦形成就会对人们的经济活动产生作用,为人们从事各种经济活动提供基本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1.经济伦理是协调经济关系的重要手段。经济伦理对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的这种调节和协调作用,表现为用伦理规则调节和协调经济行为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即为经济发展提供一系列的伦理道德原则。从而调整人们的经济关系,维护社会经济活动的正常秩序,并促使人们的经济行为朝着有利于社会进步的方向发展。道德基础是经济伦理体系的基石,是经济伦理的第一层次。职业道德、经济信用即为这一层次的内容所在。
2.经济伦理是获取经济利益的重要保证。从“经济人”的角度看,其经济活动的目的只是获“利”,而不是讲“义”。但在全面竞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人们的物质生活有了保障,导致市场经济上确实存在着一只无形之手,这只手不管“经济人”的主观动机如何,它都会把种经济行为调整为符合伦理道德的行为,达到有效、合理地配置资源的目的。以经济活动中的交易行为为例,有交易活动就必然需要交易费用,交易费用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交易关系所需要的成本。交易费用的增加或减少与经济伦理道德有很大关系。一个缺乏伦理道德规范的社会,将引发大量的交易成本,在没有伦理道德约束的条件下,交易成本是很高的,比如,定金和鉴定费等;而有了经济活动的道德规范,则可大量节约交易成本。当经济伦理引入经济活动中并要求交易双方都遵循道德规范时,就会产生一种彼此信任的关系,它意味着双方提供的关于商品、服务、工作效益的信息是真实和可靠的,双方对于合约的执行是严格的,因而经济风险相对就少,那么为此付出的交易费用自然就会降低,才会以较低成本实现自己利益上的最大化。
3.经济伦理是一种经济资源,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一些明智的企业家之所以对经济伦理给予特别重视。从根本上说,就是因为经济伦理可以带来效益,能够促进企业的经营与发展。经济伦理在主体经济活动中的价值和作用表现在多个层次和方面,可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和考察。如果从经济活动的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来作简要概括,可以认为:在宏观社会层面,经济伦理是一种社会资本;在中观企业层面,经济伦理是一种无形资产;在微观个人层面,经济伦理是一种人力资源。经济伦理作为经济活动中的一种行为规范和价值精神,是一种特殊的经济资源。它通过优化经济主体的素质,激发生产经营者的能动性,协调经济活动中的人际关系,营造经济发展的优良环境,促成资源的优化配置与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推进社会经济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
4.经济伦理是社会经济制度的精神要素,是一种社会资源。这种资源在我国传统文化中集中反映在儒家思想及其他诸子百家的思想上,对市场经济伦理的形成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其中包含:(1)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完备的法律体系构成现代社会秩序的框架。因此,守法是道德基础,是公民的基本素质。(2)市场经济关系以等价交换为基础,反映在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法律关系上。所以,一切包含等价交换关系的行为都是合乎道德的,并有利于激发社会成员的积极性。
5.经济伦理在经济活动中主要发挥作用的是其对象――人。人是创造一切经济价值的主体,通过激发人们的伦理意识、协调人们之间的伦理关系,改善社会的伦理状态,使主体的能力得到更为充分、更加有效的发挥,去创造更大的经济价值。在此经济伦理研究的既不是生产关系,也不是道德问题,而是研究人们(或经济主体)经济行为与伦理道德的内在联系。同时在范围上,包括人类社会再生产各环节的行为规范。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今天,改革开放为经济伦理注入了新的内容,它要求人们从观念上扫除阻碍经济发展的旧经济伦理,使人们伦理观念与经济发展同步进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三、建立伦理约束的必要性
1.伦理约束对市场的经济建立具有重要作用。市场经济逐步完善,经济一体化日益突显,而市场经济首先是一种竞争经济,竞争的前提是需要社会形成一种公平、公正的经营氛围。将来企业间的竞争越来越体现为全方位的竞争,现在和未来的竞争已不仅仅局限于资源、技术、产品、营销、人才等基础层面,更多的体现在管理、道德、文化的竞争上。伦理,作为管理的一种新趋势,对于规范市场经济行为的重要性日益突出。规范市场经济又是由法制和伦理两种手段完成的。因此市场经济又被称作“法制经济”和“伦理经济”。所谓法制经济是指要依靠立法与执法来维持正常的市场秩序,运用法律来约束社会成员的行为;而伦理经济,是依靠信誉、人格、良知来建立相互交往的关系,保证人们的行为不仅合法,而且合情合理。
2.伦理约束的建立对企业管理的重要作用。伦理观念在管理中越来越受到重视完全缘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它同样面临着一系列伦理问题。其中,诚信和道德是经济伦理最重要的内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保持经济伦理天平的平衡,需要从他律与自律两个角度考虑。在他律方面,经营者一定要有法律与制度的约束。目前,在企业管理中,相应的法制建设需要跟上经济发展的过程,尽快地健全与完善,使不讲伦理的人没有可乘之机。但是任何法律制度都会有不足之处。这就需要人们借助自律的形式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在自律方面,诚信和道德问题的实质在于文化。企业的诚信和道德要借助中国的传统文化,在企业经营中,不能取信于人,就会万事无成。以诚信为本的道就是商道,就是伦理的最基本要求。企业制定自己的发展战略,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最终获得竞争优势,无不得益于这种商道。这种道的核心在于人。企业的管理者要取信于自己的员工,取信于自己的顾客;同时也要指导员工取信于外部利益群体。就是说企业的管理者要将诚信和道德作为自己的管理价值观,用以指导企业的管理实践,彻底明确管理在于得人。
参考文献
[1]晏辉.《关于经济伦理学的几个问题》.《光明日报》.2004(10)
内容摘要:“亚当•斯密问题”持续百年之久,其中折射出的人性在道德判断和利益追求的分离与偏颇让古今中外的学者为之困惑。本文在对“亚当•斯密问题”的产生与分歧中对该问题做出了整体的把握与认识,提出经济人与道德人统一的重要性,并指出探讨、深思“亚当•斯密问题”具有深刻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关键词:亚当•斯密问题 利他 利己 道德人 经济人
古今中外,已有众多的学者对道德与利益―这个人类亘古不变的主题进行过探讨,但孰重孰轻难以抉择。亚当•斯密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简称为《国富论》)与《道德情操论》问世后,其中所体现的两种人性观―道德利他与经济利己更是将迈进现代工业社会的人们推向了自利与利他剧烈冲突的两难境地,由此引发了一场持续百年之久的“亚当•斯密问题”的争论。之所以能在学术界长达数百年,实则其中所隐含的人类道德需要与利益需要的分离与偏颇。因此,如何认识“亚当•斯密问题”以及该问题是否被真正解决,对于当今市场经济建设的合法性以及人们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的活动如何正常运作有重要的意义。
“亚当•斯密问题”的产生及各派观点
(一)“亚当•斯密问题”的产生
18世纪末至19世纪中叶,一般被看作是经济学形成体系、正式成为一门学科的时期。这一时期,以亚当•斯密为首,以及马尔萨斯、李嘉图等一批经济学家建立了现代被称为“古典学派”的政治经济学。其中,斯密的地位是无与伦比的。他因1759年发表了《道德情操论》而名声大望,后又于1776年发表的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政治经济学巨著《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而成为18世纪英国伟大的、对后世影响深远的经济学巨头。这两部著作奠定了斯密在经济学、道德哲学以及经济伦理思想史上的重要地位。如果说《道德情操论》是道德理论上壮丽的大厦的话,那么《国富论》就是经济理论上一座辉煌的宫殿。
虽然没有人否认这两部著作的重要地位,但对其中关于人性利他与利己的不同理解却引发了激烈的争论。19世纪中叶德国历史学派提出了所谓的“亚当•斯密问题”,他们认为《道德情操论》主要是受了哈奇生的视仁慈为道德基础的观点和休谟的同情观影响,以同情心作为人性的基础。《国富论》则是斯密在法国之行时受到法国重农学派“唯物”哲学的影响,从而使他的理论转向了利己的理论。这场存在于德国历史学派与边际学派之间的激烈争论,就是“亚当•斯密问题”。也就是斯密的《国富论》与《道德情操论》之间、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的问题。
(二)各学派的不同观点
历史上对“亚当•斯密问题”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是对立论。这种观点最早由19世纪以布鲁诺•希尔德布兰德为代表的德国历史学派所提倡,他们认为《国富论》与《道德情操论》这两部著作之间关于人性利己与利他的表达存在着相当大的不一致。认为斯密《国富论》中,以人性的自私为起点,任何个人都是理性的“经济人”,并阐述了“经济人”的利己性;在《道德情操论》中,又以人的同情心为起点,主张同情和利他,论述了“道德人”的利他性。由此造成两部著作之间的相互对立,反映了斯密前后思想上的碰撞和矛盾。德国学者认为,“起初认为人类交往是基于人们相互之间所感受到的一种同情的道德哲学家亚当•斯密在某个时候变成了把自利视为激励人们行动的东西的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斯密的两本书完全不一致,斯密可能是一个伟大的经济学家,但他不是哲学家。”(James R.Otteson, The Recurring“Adam Smiith Problem”,History of Philosophy Quarterly,Volume 17,Number1,January2000,p.51,p52.)
第二种观点是统一论。在德国历史学派的布伦塔诺于1888年攻击斯密的“经济人”是“经济的利己主义者”,是唯利是图的“抽象的人”后,随即引起了边际学派的代表庞巴维克的反驳。边际学派指出,斯密的《国富论》中对于人性的分析是从人的利己主义出发的,但它也是斯密的道德哲学体系中的重要部分,不能把《国富论》和《道德情操论》的思想对立起来,斯密在经济思想与伦理道德上的认识是一致的,这个观点得到许多人的认可。当代英国经济学家诺尔曼•P•巴利指出,《道德情操论》与《国富论》的哲学基础是一致的,说两部著作之间某些不一致是错误的,事实上,自利信条对于两者来说都是共同的。1998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对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分离深感担忧,试图在经济研究中重建伦理之维。
笔者认为,经济是维持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而伦理更是社会进步不可或缺的条件。在理论与实践中,“亚当•斯密问题”的存在是有其合理性的,所包含的经济与伦理的关系,不能片面的否定或肯定。作为一个“问题”,最重要的不是其本身是否能够圆满的被解决或被揭示,而是其带给人们的思索探求过程对整个学科及人类发展的推动作用。
“亚当•斯密问题”的把握与认识
(一)总体把握
“亚当•斯密问题”的探讨和争论已有百年历史,存在两种完全对立的观点。毋庸置疑,这是后来的学者基于斯密的著作在思考问题时选择的角度以及所处的社会背景的不同而导致的差异。《道德情操论》主要阐述的是伦理道德问题,《国富论》主要阐述的是经济发展问题,虽然从现在的理解来看,研究的是两个不同的世界―人的道德世界和人的经济世界,分别属于伦理学和经济学这两门性质不同的学科。但是在斯密的思想体系中,它们则都属于“道德哲学”这门学科,斯密并不认为这两个世界是分离的,对立的,而是相互依存,相互统一的。斯密本人那里是不存在“亚当•斯密问题”的,斯密从始至终并没有明确谈及过两者的关系。但在斯密的思考中,两部著作所涉及的思想已经表明了一致的基本原则或思想,即经济人与道德人是统一的。
斯密首先是以道德哲学为起点,进而步入经济领域的研究的。早在1759年斯密的第一部著作《道德情操论》中,该书除包括了神学、伦理学、法学和政治学等方面的内容外,就已涉及了财产、经济活动、经济学和经济政策等方面的问题,并运用了其中的哲学理论,将经济学从道德哲学中分离出来,使经济学走上了独立的发展道路,建立了系统的政治经济学体系,并创立了经济利己与道德利他统一的经济伦理思想。他认为,同情心、帮助他人、利他心与追求个人利益的利己心,都是人性的组成部分,这些组成部分共同构成了完整的人性。《道德情操论》中虽突出了人性利他的一面,但他看到了人性的多重以及彼此间的转化。《国富论》中虽侧重对人性利己特征的阐述,但没有否认人性利他的一面。但就利己与利他关系问题上,斯密认为,人性从本质上来说是利己的,利己性在人性中是占首要地位的,而利他性只是次要的。所以在看待问题时,应以辩证的眼光来审视。
(二)“道德人”的利己性
斯密的《道德情操论》中,同情首先是作为人的一种道德的本性或道德天性而存在的,同情心是一种心理体验能力,即站在别人的角度通过“想象”来感受别人情感的能力。不论一个人怎样自私,他都关心他人的命运,把别人的幸福看成是自己的事。当然,同情他人和人们之间的相互同情会给人们带来精神和情感上的愉悦,也常常会成为促使人们去行动的动机。但这种出于同情的行为并不等于人们出于仁慈动机的行为,不是日常意义上的怜悯和怜惜,而是指“同感”,是置换和位移体验意义上的“同一种心境”。道德人在利他行为中最终也是为了获得自身的荣誉与关注。
斯密还把同情作为一种对别人的设身处地的想象能力,“当我们看到对准另一个人的腿或手臂的一击将要落下来的时候,我们会本能地缩回自己的腿或手臂;当这一击真的落下来时,我们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感觉到它,并像受难者那样受到伤害。”这并非是对别人真正的同情,而是通过别人身上所遭遇的苦难想象到自己,实质是在打着“同情”的旗号想到自己的切身利益,这就是“道德人”的利己性。
(三)“经济人”的利他性
斯密在《国富论》中,把对自利的追求作为一个人经济活动的推动力,一切的商品交换及方式、对职业的选择、对材料的选取等由此形成的自然分工,每一项工作都按照自己认为最有利于自己和最可行的方式来决定。斯密指出,虽然每个人在本性上首先注重的是他自己的利益,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彼此交换,从而完成了“互助”的过程。但“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这里“看不见的手”是指市场机制。由此所造成的资本与劳动在全社会范围内的流动即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都是由每一个人的自利行为造成的,自发的形成了整个社会经济的和谐秩序。
在斯密那里,“经济人”就是指每一个人的行为都是理性的,追求自利的。“我们每天所需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面包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人类的社会活动,人们的相互交往,都出自每一个人自利的追求,他并不企图增进公共福利,也不知道他们所增进的公共福利为多少,他所追求的仅仅是他个人的利益。我们要承认他人的自利倾向的合理性,并利用他人的自利倾向为我们服务,实现自己的目的。正是在“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下,经济人从利己的动机出发达到了利他的目的,造成了普遍的相互利益或相互利他,纯粹出于利己的行为,通过一种经济机制的转换,实现利他的道德目的。
“亚当•斯密问题”的现实意义及启示
“亚当•斯密问题”包含了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的关系,更重要的是蕴含了人性的自利与利他的关系。两者是一致并非相互矛盾的。利己与利他是人的两个方面,就如同“一枚硬币”的两面,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固然是经济发展的原动力,完善的道德人格更是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只有两个方面相互统一达到相互均衡时,才能造就经济人与道德人相统一的市场主体。
“亚当•斯密问题”的意义已远远超出了斯密个人的著作或思想内容之间的关系,其内容在学术思想的发展历程中不断得到拓展。因此,“亚当•斯密问题”在当代表现的是一个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问题,它所表达的利己与利他的思想,缺一不可。任何极端的利己与利他的社会经济思想都不能使社会健康的发展。因为人既不可能是纯粹的“道德人”,也不可能是纯粹的“经济人”。经济人从自利的原则出发,推动着整个社会向前发展,为整个社会创造着物质财富,同时也为道德人提供发挥调控功能的空间。道德人也为经济人在物欲纵横的今天,提供指导和支持作用,发挥着向导的功能。经济人和道德人合则两利,使经济得到繁荣,社会走向进步;分则两损,经济必定衰败,社会出现倒退。要促成二者的融合与统一,才能推进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和社会不断走向进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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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杨兰(1987-),女,陕西丹凤人,延安大学财经学院2009级政治经济学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伦理与微观经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