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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时间:2023-06-01 09:09:3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第1篇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管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管站,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建立健全组织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二、制订规章,迅速传达

向全县各在建项目工地转发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市2020年施工扬尘防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制定下发了《县2020年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在建工地对照文件检查内容逐条进行自查整改,并写自查报告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审查签字后上报县建管站。

三、明确检查内容,细化措施

要求我县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面落实施工现场封闭式围挡、主要施工道路硬化(混凝土路面或钢板硬化)、车辆驶出冲洗、现场地面覆盖、建筑物料整齐堆放、洒水抑尘等“六个百分百”防治措施,所有工地一律落实执法人员、环保员、施工管理员、网格员“四员”管理制度并现场公示,所有工地一律上图监管,确保2020年度施工周期内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及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常态化,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化,建筑物料堆放、处置规范化。

针对在建施工现场存在的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在下发整改通知书的同时,采用不间断跟踪督查的方式确保整改措施尽早尽快落实到位。并对整改不积极的项目下发停工通知的方式,确保施工企业、建设单位自身环保意识的提升,确保扬尘污染治理措施的有效落实。

四、全面深入,有效排查

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落实相关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目前开展施工现场检查8次,排查隐患34处,对施工现场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设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17份,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已全部整改完成,整改率达100%。

第2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一、城市建筑施工主要环境污染问题

1.城市建筑施工中的噪声污染。

城市建筑施工的噪声污染指的是在城市建筑的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对周围生活环境有干扰的声音。一般的建筑施工工地都混杂在城市住宅小区和农村住宅之间,在其施工的各个阶段和使用的各种建筑施工机械设备,比如在土方施工阶段中使用的推土机、挖掘机,基础施工阶段中使用的打桩机,结构施工阶段中使用的振捣棒、搅拌机,装修施工阶段中使用的砂轮机、电锯等,都会产生一定的噪音并并对周围环境产生噪音污染,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对城市的声环境质量产生了较大影响。尤其是城市建筑的夜间施工,产生的强烈的噪声污染严重影响了工地附近民众的工作、休息以及生活,进而危及民众身体健康造成大量投诉。由于建筑工地本身的流动性以及其施工阶段的突击性,造成了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强度高、分布广和难以控制等特点。

2.城市建筑施工中的扬尘污染。

在城市中的旧楼房拆迁过程中,无论是使用的是人工拆迁还是定向爆破技术,往往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扬尘污染,特别是在天气比较干燥的情况下,空气环境的扬尘污染就显得更加突出。根据空气中扬尘颗粒的大小可分为三种:即降尘、飘尘以及可吸入颗粒物。空气中最主要的污染物就是扬尘污染。在我国城市空气中的扬尘污染物主要由煤烟尘、建筑扬尘以及风沙尘组成。其中形成建筑扬尘的主要因素是:建筑施工中渣土的挖掘与清运;在外的堆料;在拆迁过程中自上而下随意抛洒的垃圾;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等。

经过多年努力,城市中的煤烟尘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受季节性因素影响较大的风沙尘,随着城市道路硬化和绿化工程的逐步实施,也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有效的控制。由于近些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速度进一步加快,城市的人口也越来越多,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也日益激烈,就不可避免的造成了建筑扬尘对城市空气的污染。

二、城市建筑施工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

1.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

首先,建筑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工地申报制度。但凡是需要在城市建筑施工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其排放的噪音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音排放标准的,施工单位有责任在建筑工程开工的十五天之前,将该建筑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工程场所、施工期限和设备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施工单位所采取的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情况等申报给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以促使环保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有效的管理。

其次,严格限制施工单位的施工作业时间。原则上禁止施工单位进行夜间也就是晚十点到次日早六点施工,建筑单位夜间施工也严格禁止使用打桩机、混泥土搅拌机以及电锯等建筑机械设备。建筑单位确实因特殊原因需要夜间施工时,应提前按照相关规定请示环保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同时在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周围的民众居住区张贴施工告示,以取得周围居民的谅解。

最后,建筑施工单位还要积极的不断更新建筑施工设备。对建筑施工中的噪声污染的控制主要就是对噪声源的控制,只要噪声源得到良好的控制,那么城市声音环境质量就会得到极大的改善。因此,各地环保部门就要积极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对落后的建筑设备和技术进行淘汰,引进新的技术和噪音相对较低的建筑施工设备,比如在建筑施工的桩基施工阶段,要使用静力压桩机代替传统的打桩机,促使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对噪声污染的有效控制。

2.城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的防治措施。

首先,政府部门应该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同时加强各地环保部门的各种执法监管权。国家相关部门对城市扬尘污染控制的通知和最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都从宏观上规定了环保部门对城市扬尘有统一监管的权利,可是却将扬尘污染违规的处罚权赋予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也就使得环保部门的统一监管的约束力不足。因此建议政府部门以法律或国务院颁布条例的形式赋予环保部门对扬尘污染的监督和处罚权。

第3篇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设施工或从事其他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扬尘污染,是指泥地,以及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植物栽种和养护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本办法所称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是指煤炭、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粉尘颗粒物的物料。

第四条市、县级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建设、建工、城市行政执法主管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对房屋拆迁工地、建筑施工场地以及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所产生的扬尘污染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从事开发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到所在地市、县级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配合施工单位办理扬尘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房屋建设、道路与管线建设、绿化建设的建设单位以及房屋拆迁的拆迁人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概算,并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的责任。闲置6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或拆迁人应当对其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一)在工程开工1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市、县级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排污申报登记手续。

(二)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和作业记录台帐,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三)不得在市区的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确需现场搅拌的,须经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场勘验后进行。

(四)建筑施工现场周边必须设置高度在1.8米以上的围档,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晴天要对土堆定时洒水,物料要有遮盖。

(五)及时清运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建筑垃圾不得超出场地围档范围并采取防尘措施;施工场地内不得堆放生活垃圾;严禁高空抛撒建筑垃圾。

(六)施工道路要硬质化,工地出口处应当设置清除车轮泥土的设备,确保车辆不带泥土驶出工地;装卸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不得高空抛撒。

(七)工程项目竣工后要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地面应绿化或铺装道板。

(八)道路施工应推行合理工期并采取逐段施工方式;施工场地必须实行封闭式施工,严禁在施工封闭范围外进行施工、弃土,施工单位应当采用洒水、遮盖或喷洒覆盖剂等措施防治扬尘。

第七条拆迁人或拆迁实施单位拆除房屋后应当立即清理建筑垃圾,平整场地,采取简易地坪、盆栽、绿化等防尘措施。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拆迁人或拆迁实施单位应当停止房屋拆除。

第八条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撒或泄漏。

第九条堆放渣土、煤炭、煤灰、煤渣、灰土、煤矸石、沙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必须采取防止扬尘措施;生活垃圾应当分类袋装收集,密闭贮存,无害化处理。

第十条推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提高机械化清扫率;晴天城市道路应当进行洒水防尘。

第十一条居民住宅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建设项目均应按照《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要求进行绿化,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建设和验收。

第十二条加强对城市现有河道、池塘等水面保护和管理,增加水面面积,河岸护坡应当进行绿化。

第十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将扬尘污染防治的要求纳入房屋建设施工技术规范、房屋拆除施工技术规范和道路、管线铺设技术规范。

第十四条市、县级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建设、建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扬尘污染实施联合执法检查。

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与检查内容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拒绝或者阻挠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单位或者个人不按照本办法规定采取有效防止扬尘污染措施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市、县级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定期向社会公布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扬尘污染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六条市、县级市(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当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公众对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行政执法部门受理扬尘污染的举报或投诉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赶赴现场检查,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或者投诉人,并为举报人、投诉人保密。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拒绝申报扬尘污染物,或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由市、县级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在泰州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施工活动,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由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泰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逾期仍未达到当地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可以责令其停工整顿。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在房屋拆迁工地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由市、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下罚款,可以责令其停工整顿。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堆放渣土、煤炭、煤灰、煤渣、灰土、煤矸石、沙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物质,未采取防止扬尘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由市、县级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对逾期仍未达到当地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可以责令其停工整顿。

第4篇

【关键词】 扬尘;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环境

【中图分类号】 TU99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727-5123(2013)06-070-02

1 扬尘污染的定义

扬尘污染,是指因施工、拆除、运输、堆放、保洁、养护等活动以及泥地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周边环境和大气造成的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是因建筑施工人为活动而引起的,其扬尘颗粒在施工人为活动的影响下会随着空气流动而移动,最后变成细小颗粒物,易被人吸食,一旦进入肺中,就会引起一系列疾病,甚至危害人们的生命。

2 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重要性

建筑施工过程中,因施工人员活动或机械的运转而产生大量扬尘悬浮在控制,其不仅会使粉尘浓度增加,同时也会降低大气质量,尤其是在大城市,粉尘浓度已经严重超标。因粉尘中含有大量的碳氢氧硫氯氟等重金属且反应后容易产生毒,不仅会影响周围植物生长,同时也会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毕竟含有重金属元素粉尘颗粒会随着空气运动,一旦其中微笑颗粒进入人们呼吸道系统、积留在肺泡中,就会引发一系列疾病。再加上扬尘中含有大量细菌和病毒,扬尘会成为细菌和病毒介质加快传播速度,严重影响人们身体健康,这样不仅无法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和保证施工质量,同时也会给建筑施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因此,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健康损害进行相应研究,已经成为建筑施工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防治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各地的实际,各级政府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积极地实施扬尘控制。

3 扬尘防治在市政工程中的应用

市政工程是改善人们生产、生活条件的设施保障,是惠民利民的民生工程,因此市政工程建设中的常见的扬尘污染的防治显得尤为重要。如果控制不好引起民事问题,将会与市政工程的惠民性质相违背。

3.1 工程概况。笔者参建的市政工程为苏州工业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位于苏州园区胜浦镇,紧邻吴淞江。工程离居民区较近,场区内临时道路长度约1公里,加上江边常年风力偏大,工地极易产生扬尘,对附近居民影响较大,因此扬尘防治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3.2 市政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控标准。

3.2.1 施工工地现场围挡:市政施工工地两侧应设置1.8~2米的封闭警示亮化围挡,围挡须牢固、整洁、无破损,沿线警示标志设置到位;位于主干道和景观路及机场、码头、车站、广场等窗口地区周边的拆迁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的硬质密闭围挡,其余路段周边的拆迁施工现场围挡高度应为1.8~2米,人口密集区及临街一面,施工作业立面必须使用密目防尘网。

3.2.2 冲洗平台和冲洗设施:在施工现场进出口处应进行场地硬化,设置冲洗平台和冲洗设施。冲洗平台可采用混凝土浇筑、钢板铺设、镂空钢架等方式,四周设置排水沟、沉淀池,建立车辆冲洗台帐,确定专人负责保洁,所有车辆的车轮及挡板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做到净车出场。

3.2.3 施工作业:破碎作业、拆除作业、现场切割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采取湿法作业,及时喷洒降尘:铣刨路面后的粒料须及时清除干净;水泥、石灰、粉煤灰等混合料须及时做好铺筑、压实、养护和覆盖:风速达到五级以上时严禁爆破和高空抛掷建筑垃圾。

3.2.4 土方开挖:从事道路综合管线施工,完成沟槽开挖后须及时恢复或采取钢板等稳固覆盖措施,并在五日内恢复原状:道路路床及有特殊施工技术要求的应在保质、保量的基础上,尽缩短工期,并采取定期、定时洒水、清扫等降尘措施。

3.2.5 材料及机具堆放: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物料,或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不能及时完成清运的,应该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有密目网遮盖等防尘措施。拆迁场地内堆放建筑垃圾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控尘措施:各类施工机械、机具须有序停放,不得影响交通和市民通行。

3.2.6 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运输:建筑垃圾、渣土等外运前,必须到交警、城管等部门办理渣土运输手续,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采用密闭车辆运输,尽量避开早晚高峰期,严禁抛洒滴漏。

3.2.7 施工通道、社会通道:所有市政工地施工通道及围挡外的社会通道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车行通道宽度不小于3米,厚度能承受通行车辆的最大荷载量:人行通道宽度不小于1.5米。

3.3 本工程扬尘控制措施。

3.3.1 本工程扬尘控制特点:本工程位于江边,场内绿化较多,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防护的作用。但场内临时运输道路长,江边风力大,现场堆土较多且大部分为淤泥土等特点加大了扬尘防治的困难。

3.3.2 现场扬尘防控措施:①施工现场所有临时道路均进行了硬化,道路周边设置排水沟;②施工现场配置洒水车,落实保洁队伍,做到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到位;施工现场的浮土必须及时湿水清扫;③加强工程门卫管理,对进场的车辆进行检查,严禁带泥或渗漏车辆进入,从进场环节上进行严格控制;④在施工场地的临时道路处修筑过滤池,车辆进出施工现场时第一时间可以有效的进行过滤,确保车轮、车身不带泥行驶;⑤现场淤泥土多且有意味,为了避免气体污染在清淤过程中掺加1%石灰进行除味,清出的淤泥堆放后表面撒上一层石灰,最后使用密目网进行及时覆盖并适量洒水降尘;⑥施工中尽量不使用现场搅拌料;现场设置一处搅拌场,进行三面封闭措施;⑦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材料堆放、装卸采取有效遮盖、封闭等措施,运输易产生扬尘材料时实施密闭运输,确保无抛洒滴漏;⑧工程局部涉及改建拆除的工作,施工中派专人进行洒水压尘。

4 扬尘防治效果

本工程经过严格的扬尘控制,工地扬尘污染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临时道路干净、通畅,现场整洁美观。施工现场总体规划满足施工生产和环保需求。

5 结语

苏州工业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于2013年3月1日开工,到目前为止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良好,无附近居民投诉,满足地区环保要求。工程施工阶段多次通过了有关部门专家组的检查验收,2013年8月通过“江苏省文明工地”的验收。

参考文献

1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

第5篇

综合“六城同创”、扬尘污染防治对建筑工地提出的要求主要有:1.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主干道围挡不低于2.5米,一半路段不低于1.8米,有“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2.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加工区实施混凝土硬化并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及沉淀池,对驶出车辆冲洗干净方可上路。场地及土方应当采取覆盖或绿化措施。3.施工现场设置洒水降尘防尘设施,并有专人负责。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搅拌混凝土和砂浆采取封闭、降尘措施。建筑材料堆放有序,渣土等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覆盖,及时清运,严禁高处抛洒。生活区整洁有序,垃圾及时收集、清运。4.外脚手架应当设置悬挂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并保持严密整洁,无不带安全帽施工现象。5.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6.运进或运出工地的土方、砂石、粉煤灰、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应采取封闭运输。7.职工食堂卫生清洁且设置防鼠板、纱窗等设施。食堂必须办理餐饮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职工宿舍、洗浴间卫生清洁且有防蝇防蚊设施。施工现场是否设置扑鼠笼、毒饵站、灭蝇灯等灭四害设施。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对以上要求都有相关条文规定。如果建筑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评分达到优良标准,一定能满足“六城同创”及扬尘污染防治对建筑工地的各项要求,而各项工作达到合格要求,再加强安全方面的管理,工地也就是标化工地了。因此抓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标化工地)创建工作是抓好“六城同创”和扬尘污染防治等工作,同时实现安全生产的最有效途径。

2主要做法

2.1严把工程入口关

自2008年以来,市住建委要求工程开工前必须做到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围挡、主干道硬化、设置大门、门卫、八牌一图等,办公用房等临时设施必须符合要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自查合格后,由安全监督员现场查验合格后出具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建设单位携带审查表到行政审批窗口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后再办理施工许可证。

2.2严格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使用

办理安全报监手续时,施工单位要在指定银行设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用账户,建设单位必须将工程中标书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至该账户,该账户由建设、施工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及银行四方共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在工程相应节点,由安全监督员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进行检查,达到合格要求后,由施工单位按照一定比例支取该费用。具体节点和比例如下:当工期为12个月以内时,基础结构完工支付50%,工程主体结构完工支付至80%,工程竣工支付至100%。工期为12个月以上时,基础结构完工支付30%,工程主体结构完工支付至70%,工程竣工支付至100%。

2.3大力推进标化工地创建工作

市住建委于2009年制定出台了《关于工程创优的意见》,2010年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筑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两文件对推动省、市标化工地创建工作起到关键作用。主要措施有:一是对省、市标化工地发文通报表彰,授予铜牌,项目经理授予“优秀项目经理”称号;二是对省、市标化工地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三是凡创建了省、市标化工地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给予投标加分;四是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工程造价一定比例奖励创建省、市标化工地的施工企业;五是主管部门加强指导服务,定期召开标化工地现场会,组织企业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2008-2013年,我市创建省、市标化工地呈阶梯状增长,2011、2012年,我市创省标化工地分别为38项、59项,连续两年居全省第二名,2013年,我市创建省级标化工地65项居全省第三名。2013年,全市创建市标化工地达100余项。通过标化工地创建,极大提高了我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水平。

3下一步工作建议

由于省级标化工地的取消和各地争先采用最低价中标法以及管理工作的不连续性,造成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开展标化工地创建的积极性急剧下降。为此,建议采取以下有力工作措施加强标化工地创建工作,确保全面我市“六城同创”及扬尘污染防治等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3.1继续严把工程入口关

除原要求外,工程开工前,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就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与安全监督部门签订责任状。明确安全不出事故、文明创建、扬尘污染防治等工作达到合格标准、必须创建市级标化工地等要求,并明确奖惩措施。

3.2增加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除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至四方共管账户外,另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计取的通知》要求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也打入四方共管账户,并做到专款专用,同时严格支取条件:一是施工现场达不到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等要求,一律不得支取安全文明施工及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二是工程施工过程中达不到相关要求,工程完工后相关措施费退还建设单位。

3.3加大标化工地奖励力度

为从源头提高施工、建设、监理单位开展市标化工地创建的积极性,市住建委应明确要求建设单位给予施工单位工程总价一定比例的奖励,同时市住建委利用建筑安全罚没款及建筑施工技术服务费设立奖励基金,对创建市标化工地的施工单位提高奖励标准(每工地奖励5000-10000元)。同时,通过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与信用平台对施工、监理单位记良好记录,提高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分,从而实现企业现场与市场的联动。

3.4实施质量安全联动,进行动态监管

市建管局已根据工作需要,对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职能进行了整合。每名监督员既监督工程质量也监督安全,实现了“一岗双责”,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管提供了手段:一是基础结构验收监督时,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相关措施必须符合要求,否则重新组织验收。主体结构验收监督也同样。二是同一建设和施工单位的工程,实施联动,如1#楼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则2#楼质量验收监督停止。

3.5加大对安全文明施工非法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6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环境;影响;措施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地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它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破坏程度是不尽相同的,施工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对应的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有关保护环境的法律规章制度,参照其规范的标准,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到以人为本。施工单位在保证施工现场管理与建筑物质量的同时,一定要坚持环境保护工作,不浪费资源,实现良好的生态环境与绿色施工的共存的美好工程建设,为建设和谐社会出一份力量。

一、建筑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1、 噪声污染

噪声是建筑施工中污染环境的主要成分,它主要来源于施工设备的发声。例如,挖土机、压路机、打桩机及推土机等大型机器所发出的噪声,还有安装拆卸机械设备、加工切割建筑材料以及脚手架等作业时的噪声,这些机器设备有时同时工作,就加剧了噪声的分贝。另外,由于建筑赶工造成的夜班加工,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工作及学习,它是建筑工程中最受争议的污染问题。

2、废水污染

施工过程中的废水主要来源于挖沟渠产生的水泥浆、冲洗混泥土输送管道的水、工程排水以及员工生活用水排放。此外,由于一些工地疏忽而致使现场污水外泄,一些泥浆经常堵塞居民生活的下水道,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3、废气污染

废气污染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扬尘极大程度的影响城市空气质量。还有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出携带一定的粉尘、挖掘土地的土尘严重、高空抛洒灰石等都会使废弃污染加剧。

4、固体废弃物污染

固体废弃物污染主要包括:废弃建筑物的拆迁、材料废弃包装、员工生活垃圾等废弃渣滓、挖土机挖取后的废土以及打桩钻孔后的废弃泥浆。

5、其它环境污染。

在施工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其它污染环境的问题,主要包括:施工电焊的高强度光源造成的光污染、负责挖土的师傅不熟悉地下管道而挖破生活用水管道和天然气管道早横的环境污染以及为清理施工现场,造成大部分的植被破坏、草地践踏等生态环境问题。

二、建筑工程施工环境防治措施

1、 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

根据研究, 一般认为85 dB(A)下的噪音是可以接受的。根据《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GB12523 — 90 , 施工阶段不同, 噪声值也不同。夜间施工除打桩阶段为禁止施工外, 其他阶段限值均为55 dB; 白天以打桩施工最高, 为85dB。减噪音的防治就是努力降低其强度, 以减少对人体的伤害。一方面可通过改良或更换施工机械设备来进行。另一方面, 可通过变换设计或施工方案来获得。比如。对于由打桩引起的噪音, 可通过与设计单位协商, 更改桩型或采用静力压桩、挖孔桩等办法避免噪音。对土方中的大型设备如挖掘机、拖拉机、推土机等, 由于设备本身的特性, 自身消除噪声比较困难。在施工中。可采用合理安排台班作业, 在夜间或中午人们休息时停止作业, 同时在工作区域周边搭设隔音防震墙(板)等办法, 消减对周边的影响。钢管切割机和电锯等小型设备, 主要用在脚手架搭设和模板支护方面。为消减其噪音, 一方面可优化施工方案, 采用定型组合模板和脚手架等, 避免对钢管和模板的切割, 同时节约成本; 另一方面, 可将其移至房屋地下室等隔音处, 避免对周边的干扰。同样在制作管道时,工作环境也应置于地下室或隔音处, 从而减少对外界的干扰。混凝土施工机械的噪音应值得认真对待。对于城区重点区域一定要采用商品混凝土, 以避免使用混凝土搅拌机。振动棒因其自身的工艺原理, 噪音较大。消除振动棒噪音污染, 一是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另一方面采用和易性较好的免震自密实混凝土, 从而可以减少震捣时间和次数。同时, 在工作的施工层周围搭设隔震板等设施, 以消减噪音外传。混凝土输送泵车是高层建筑输送混凝土的重要动力, 由于功率大, 噪音也较大, 如何降低其噪音是一个问题。

2、废水污染的防治措施

(1)生活用水一律规定统一的排放点,严禁排放到城市居民下水道或河流。

(2)施工前应设置一个沉淀池,以便施工中的废弃污水和混泥土泥浆要导入池内, 堵塞居民下水道, 污染河流水源。

(3)施工现场要节约用水,注意水源的再次利用, 尽量减少污水的排放。

3、大气、 粉尘、 废气污染的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垃圾杂物要及时清理。 清理多高层建筑物的施工垃圾时, 采用定制带盖铁桶吊运或利用永久性垃圾道 ,严禁凌空随意抛撒。

(2)施工现场堆土 ,应合理选定位置进行存放堆土 ,并洒水覆膜封闭或表面临时固化或植草, 防止扬尘污染。

(3)施工现场道路应硬化。 采用焦渣、 级配砂石、混凝土等作道路面层, 有条件的可利用永久性道路 ,并指定专人定时洒水和清扫养护, 防止道路扬尘。

(4)易飞扬材料入库密闭存放或覆盖存放。 如水泥、 白灰、 珍珠岩等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 应入库存放。 若室外临时露天存放时, 必须下垫上盖 ,严密遮盖防止扬尘。

运输水泥、 白灰、 珍珠岩粉等易飞扬的细颗粒粉状材料时, 要采取遮盖措施, 防止沿途遗洒、扬尘 。卸货时 ,应采取措施 ,以减少扬尘。

(5)施工现场易扬尘处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使一网两用 ,并定人定时清洗粉尘 ,防止施工过程扬尘或二次污染。

(6)车辆不外带泥沙和不洒污染物。 在大门口铺设一段10m 长的石子( 定期过筛洗选) 路自动清理车轮或作一段混凝土路面和水沟用水冲洗车轮车身, 或人工清扫车轮车身。 装车时不应装得过满, 行车时不应猛拐, 不急刹车 。卸货后清扫干净车箱, 注意关好车箱门。 场区内外定人定时清扫, 做到车辆不外带泥沙 、不洒污染物 、不扬尘,消除或减轻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7)禁止施工现场焚烧有毒、 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资 ,如焚烧沥青、 包装箱袋和建筑垃圾等。

(8)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 应安装净化消声器,防止噪声和冒黑烟。

(9)拆除旧有建筑物时 ,应适当洒水, 并且在旧有建筑物周围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和草帘搭设屏障,防止扬尘。

(10)在施工现场建立集中搅拌站 ,其由先进设备控制混凝土原材料的取料、 称料、 进料 、混合料搅拌 ,混凝土出料等全过程 ,在进料仓上方安装除尘器, 可使粉尘降低98%以上。若采用普通搅拌站时 ,应先将搅拌站周围封闭严密 ,再把搅拌机滚筒进出料口安装活动胶皮罩,通过高压静电除尘器或旋风滤尘器等除尘装置将风尘分开净化, 以达除尘目的 。还有一个最简单易行的办法是将搅拌站周围封闭后 ,在滚筒进出料口上方和地上料斗侧面装几组喷雾器喷头, 利用水雾除尘。

4、 固体废弃物污染的防治措施

(1)施工单位必须规范运输,在运输途中不得随意洒落或是倾倒垃圾,建筑竣工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废弃垃圾, 以恢复此地自然原貌。

(2) 对日常生活垃圾应及时清扫集中到规定垃圾池, 保证有员工定时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废料应注意分类回收利用, 不能乱扔乱放, 污染周围环境。

5、 其它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

(1)施工单位要增强员工自身的环境保护意识, 定期学习环保知识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提高自身的环境保护素质。

(2)施工单位要根据国家制定的相关环境管理标准要求,在建筑中成立管理环境的小组,制定有关章程和环保指导书, 按照要求进行绿色施工。

(3) 施工单位应注重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成立专门的环保部门体系, 选取专门负责人,将责任落实到各个负责人和员工身上, 建立评选体制, 将日常的保护环境工作与自身的施工业绩相结合。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施工由于经济、技术条件随着社会对环保的愈来愈重视和对污染控制的加强, 施工企业在施工生产中必须树立环保意识, 努力创造条件, 积极采取措施, 尽最大努力避免污染, 将污染减轻到最低程度, 实现生产活动与保护环境的和谐。这样, 就可以从根本上防止一些不愉快事情发生, 避免增加工程成本, 避免对子孙后代留下遗憾。

参考文献:

[1] 杨洪梅. 浅析工程施工中环境保护措施[J]. 科技信息, 2011,(12) .

[2] 赵云飚,李鸿雁. 浅析公路路基工程施工阶段环境保护措施[J]. 吉林交通科技, 2008,(02) .

第7篇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安排保洁人员对上下道口、绿化带等地方进行清扫,杜绝白色垃圾,同时利用扫地车对两区广场进行多次清扫,保证两区广场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同时利用洒水车对南北两区广场地面进行喷洒,做到车经过地面无扬尘。

2.加大对室内各场所的卫生打扫频次,做到“一客一清”,及时清扫垃圾,保持各场所整洁干净。

3.为确保服务区污水处理系统运转正常,如有异常及时联系污水设备运营方进行解决;做到及时转运垃圾、无害化处理,确保各场所的干净卫生。

4.一是利用服务区LED显示屏24小时滚动播放扬尘污染防治宣传内容“全路无垃圾,行车无扬尘”;二是制作污染防治宣传条幅,悬挂于两区广场显著位置,营造污染防治、人人参与的工作氛围,引导过往司乘人员积极参与污染防治工作。

5.落实岗位职责,实施“片区负责制”。一是制作扬尘污染防治治理公示牌4块,分别在两区广场、下道口进行公示;二是制定“片区责任制”分工表,并在办公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提高员工责任意识。

二、督导检查

目前污染防治的形势依然很严峻,服务区将持续把污染防治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抓好、抓出成效,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同时,加强对各场所的检查力度,对落实不力、不履行岗位职责的职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相关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负责人,确保服务区污染防治工作不松懈。

三、经验做法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以来,服务区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各项工作,落实各项措施,目前工作效果良好,成效明显。对车辆经过较多的上下道口、广场停位等容易产生扬尘和垃圾的室外场所,加大洒水、清扫垃圾的频次,以降低扬尘和保持各场所的卫生干净;对各经营场所和卫生间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增加清扫垃圾的频次,加强对保洁岗位的督导检查,发现有违反岗位纪律者,给予相应的处罚,确保各场所卫生的持续干净整洁。

第8篇

用不良行为记录制度

管住泥头车

数百辆装满余泥渣土、建筑垃圾的泥头车整整齐齐地排在道路旁,等候着进入龙华新区部九窝受纳场倾倒余泥渣土。令人惊讶的是,这里的每一辆泥头车车身及车轮都很干净,行驶过的路面也看不到泥渣掉落的痕迹,道路附近的植被亮丽如初,并没有过多地也被灰土蒙上。

“泥头车是制造道路扬尘的罪魁祸首之一。管住泥头车不‘冒尖超载’和‘车体带泥’上路,基本就管住了泥头车污染市容环境行为。”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大气处的林卫强说,要抑制道路扬尘污染,就得管住泥头车。据统计,现在仅深圳福田区正在施工建设的工地就高达235个,主要是城市更新、旧村改造、医院校舍、轨道交通及商住楼宇建设等项目。工地每天都会产出大量的余泥渣土,泥头车作为主要的运输工具,如果不超载、车身不带泥上路,就能大量减少扬尘污染。

在深圳市交通监控中心的屏幕上,记者看到,闪烁着红色记号的泥头车辆遍布在深圳地图上。随手点击一台车辆,屏幕上会弹出一个小窗口,车辆的营运单位、车牌号、行驶轨迹等信息一览无遗。“行驶轨迹的全过程跟踪,可以监控泥头车在正常营运过程中是否按照既定路线行驶,如果没有,泥头车将会被警告,情节严重的将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接受相关处罚。”目前,深圳全市有8600多台具有营运资质的泥头车,这些车辆都依法安装了可监控的卫星定位系统,车辆运行全过程都可追溯。

据深圳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各街道城管执法队每天对辖区工地余泥渣土的排放情况进行不间断地巡查执法;在泥头车行驶密集路段及受纳场周边,各街道执法队已设立流动取证和固定执法点,重点查处导致沿途洒漏污染的泥头车违法行为,如未密闭化运输(即冒尖装载)、车体不洁、车厢外挂泥和盾构土滴漏等,存在这些情况的,执法队将对违法泥头车所属运输企业处每车次5000元的罚款。

“目前,全省各地扬尘污染整治办法大同小异,关键在于监管部门是否能依法依规,严格执法、严格监管。” 林卫强说。据介绍,为加强扬尘污染控制,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深圳市还对全市泥头车进行“两牌两证”的制度管理。“两牌”即为黄牌和蓝牌。黄牌是运营执照牌,由交通部门发证;蓝牌则为“档案牌”,主要用于记录泥头车诚信、不良记录等行为,泥头车辆具备运输证及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后,经过交通、交警、住建、城管四个部门审核通过后才发证。

据了解,依据《深圳市城管部门关于泥头车不良行为记录处罚实施细则(试行)》,年度内一般违法3次,或严重违法1次的泥头车即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其中,一般违法为有:运输建筑废弃物沿途洒漏;未运送到指定地点处置;车体不洁和未密闭化运输;准运证过期1个月内未及时续办。严重违法为有:在道路等公共场所非法倾倒余泥渣土;未办理准运证就擅自运输余泥渣土;已作出处罚决定却未及时接受处理;暴力阻碍行政机关依法执法等。

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的泥头车,年度内不得在城管部门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并通报交通主管部门执行吊扣“档案号牌”及停驶1个月的处罚。运输企业自有及托管车辆在年度内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达10%及以上的,交通主管部门将责令其停业整顿5天。所有泥头车及运输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信息通报市交通主管部门并纳入《深圳市泥头车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进行扣分,在官方网站、媒体上进行曝光。

“据统计,2014年深圳市共查处余泥渣土各类违法行为2689宗,查处小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偷排乱倒6宗。”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李科告诉记者,去年有12台违法泥头车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执行了相关处罚措施。

建立补贴机制

推动工地扬尘整治

“经过前段时间的整治,我区空气质量优良达标率97.8%,PM2.5平均值为20毫克/立方米,重点扬尘污染源数量下降10%,扬尘投诉量也下降5%。”深圳市福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王伟队长告诉记者,今年福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联合住建局、建工局、城管局分别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及市政工程施工、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施工、公共场所及道路保洁的扬尘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扬尘污染防治不力的施工工地进行严厉查处。

“上阶段的专项行动,我区共查处6家扬尘污染防治不力的施工工地,并对其进行了严厉的处罚。此外,我们还利用水土保持等相关规定,处罚了10家扬尘污染防治不力的施工工地。” 王伟说。

奖惩分明,是深圳市福田区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一大特色。记者了解到,为改善辖区的大气质量,福田区率先在深圳全市范围内出台了《2014年福田区扬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整治方案》),并率先建立扬尘整治补贴机制。

《整治方案》规定,由福田区政府组织对辖区在建工地进行考核,划拨专项资金,一次性补贴扬尘治理工作表现突出的施工单位2万元,以提高其整治积极性,鼓励和推动辖区在建工地完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减轻扬尘污染。《整治方案》将辖区内扬尘污染源由重到轻划分为三类:一类是砂土堆场、房屋拆除工程和轨道施工工程;二类是道路施工工程、混凝土厂和建筑类基坑施工工程;三类为建筑类主体施工工程。此外,《整治方案》还对建设工地做出详细规定,甚至细化到围挡高度,要求在深圳市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及机场、码头、车站广场设置围挡,其高度不得低于2.5米,在其他路段设置围挡的,其高度不得低于1.8米。

“建立扬尘整治补贴机制,是对扬尘污染防治机制的一项重大创新工作。” 林卫强告诉记者,充分利用经济手段有利于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据了解,从2012年开始,按国家有关规定,深圳市参考借鉴了南京、北京等市征收扬尘排污费办法,制定了《建筑施工扬尘排污申报核定及缴纳排污费指南》,按照 “把基本排放量降下来,可控排放量增加上去”的管理模式向排放扬尘的施工单位征收排污费,利用经济手段促进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同时,政府须探索扬尘排污费专款专用措施,积极推广扬尘污染整治补贴机制,对通过整改验收的施工工地进行补贴。

“目前,第一批通过检查、验收的排放扬尘施工单位,都已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完成整治,并都取得了2万元的一次性专项补贴。”王伟说, 2015年3月31日,福田区将根据不同类别的污染源对仍未完成扬尘整治的施工单位,按照《深圳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

引入第三方检测

扬尘征收排污费

“我们关注的焦点是物料是否覆盖完好,进出口处车辆冲洗装置是否完备、项目边界围挡是否高于规定的1.8米、道路是否硬化等。”在佛山市魁奇路上某个正在施工的工地,某第三方服务检测机构的几名工作人员四处走动,他们一边观察一边拍照,并利用随身所带的扬尘排污费核查专用APP上传照片取证。

记者从佛山市环保局了解到,2014年7月,佛山市针对施工工地扬尘污染专门出台了《佛山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并引入第三方监管服务机构,核定扬尘排放量,其提供的报告将作为扬尘收费的参考数据。

“第三方服务机构在开展施工工地扬尘现场核查服务时,要对每个在建楼盘的施工工地进行数据监测,并出具相关报告,这个报告将作为环保部门征收工地扬尘排污费的参考依据。”佛山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为确保第三方服务机构出具的数据、图片、录像等信息准确、有效,环保部门还将对施工工地扬尘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监督。对第三方监理服务机构提交的现场核查数据审核后,使用物料衡算的方法核定扬尘排放量,并将扬尘排放量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以佛山禅城区为例,大概还有400个工地需陆续接受我们第三方机构核查,工作量非常大。” 某第三方服务检测机构告诉记者,这些核查检测工作如果不是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来完成,仅靠当地区环保部门来做的话,完成时间会更久。

据了解,被委托的施工工地扬尘第三方服务机构要定期到佛山市环保部门领取申报登记表,并建立排污收费系统和施工工地项目扬尘排污申报现场核查系统数据库。

打造工地在线“监视”系统

一块大屏幕正在实时分组播放着中山市某项目施工的现场视频。只要按下云台控制键,镜头便可以360度旋转,一点点放大细部……中山市安监站工作人员向记者展示了远程控制施工工地在线视频的远程控制系统。

“我们要求10万平方以上的施工企业,要在门口、洗车槽、塔顶安装半球机或固定枪机等在线监控摄像头,并联网到我们中心。” 中山市安监站站长李浩军告诉记者,利用科技手段提升现场管理,借助摄像头“智能眼”监控施工现场的扬尘,让污染环境行为无处遁形。现代化的监管手段,彻底改变传统费时费力的“人盯场”的管理方式。目前,中山相关部门已在城区41个大型施工场地安装了实时在线视频监控系统,2015年7月起,将要求2万方以上的施工地也安装在线视频监控系统。

据介绍,为方便对施工现场的环保监管,近年来,中山市环保部门要求每家施工现场的制高点和出入口都安装摄像探头,采用视频远程监控,通过计算机屏幕实时监管项目的各个角落。环保监管人员只需轻点鼠标,就能对整个工地的情况了如指掌,及时发现工地是否对拆除工程项目进行洒水压尘、是否对不用的沙土进行覆盖、是否对进出的车辆进行冲洗等。

第9篇

关键词:市政工程;环境问题;环境保护;环境管理

中图分类号:TU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市政工程建设规模、施工进程、社会效益等均具有令人信服的实绩。道路宽畅、行车方便、市内暴雨积水难题初步得以缓解,城市绿化面积倍增,到处可见繁花如锦,供市民休闲娱乐的街头小游园也同步新建。市政工程的建设在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给周边的环境带来了许多问题不利,引起了一系列环境问题,将环境保护问题提高到一个高度上来。

二、市政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市政工程建设一般包括三个阶段,即项目规划和论证阶段、具体施工阶段和投资运营。在这三个阶段中,均会导致对环境问题。现详述如下:

1.工程前期对环境的影响

工程前期工作主要包括项目规划、工程可行性研究、方案论证与评估、勘测设计等。长期以来,市政工程的规划、设计人员主要以满足城市规划功能要求、降低建设造价和维护费用、节省运行费用等为目标,而对于环保问题该如何解决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虽然,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也要求对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相应的环保措施,但由于市政工程对周边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景观资源等造成的影响和破坏程度大多没有量化的指标,因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从管理层到设计人员,往往忽略工程建设与使用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从而导致市政规划与设计在环保方面存在“先天性”的缺陷。市政规划与设计在环保方面的缺陷常常表现为:不合理占用价值较高的土地(如农业用地、森林用地、野生动植物保护用地等),使土地资源严重浪费;破坏森林植被,造成水土流失,引起水质污染,影响沿线动植物生长;穿越风景名胜区且未很好地结合自然,破坏景区景观;穿越或靠近居民稠密区,造成大气、噪声污染,影响居民作息,危及居民身体健康;侵占有价值水体,改变天然水系的自然流态,造成局部区域水资源枯竭等等。

2.工程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主要包括施工放样、场地清理、征地及拆迁安置、建立施工驻地等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和正式组织施工两大活动。施工期间拟建项目由于挖土填土、借土弃土、改移河道、清理表土等活动会造成地表植被破坏、地形改变、沟谷大量消失,恶化生物栖息的生态环境,加速地表侵蚀,增大地表径流,增加水土流失,改变自然流水形态,加剧水质恶化,从而直接导致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各种混合料拌合、借土开挖及弃土堆放、土石方调运等活动会造成短期内粉尘污染。

3.项目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意味着项目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开始发挥作用,同时也意味着对周边环境产生长期负面影响的开始。随着交通量的与日俱增,噪声和汽车尾气及粉尘污染逐渐加剧,噪音对周边居民、学校和机关单位的学习、工作和休息产生长期的不利影响,尾气、粉尘、油污对沿线居民生活、农田、土壤、水质等影响较明显,呈逐步加重的发展趋势。

三、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主要环境问题

市政工程施工中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水污染和施工固体废弃物污染四个方面。

(1)施工扬尘:施工扬尘是市政工程施工中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它是指施工现场因各种作业、车辆运行、地面风蚀等原因扩散到空气中的各种粉尘。主要包括道路扬尘、施工工艺扬尘、风蚀扬尘。道路扬尘是指施工现场因各类运输车辆行驶直接造成的扬尘,它在施工扬尘中所占的比例是最大的。风蚀扬尘是指一些易扬尘建筑材料露天堆放和因开挖而造成的地面在风力的作用下产生的扬尘。

(2)施工噪声:施工噪声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其特点是:噪声源相对稳定,噪声的产生时间有较大的波动性。施工噪声污染主要发生在施工现场及构件加工场,主要噪声源来自各类施工机械。

(3)施工水污染:市政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水污染主要是由于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放和由于施工场地的地面冲洗水、降雨所造成的地表径流和流失的浆料进入水体等所造成的。这些影响会使施工场所附近的水质受到一定的影响,水体中的悬浮物、石油类和 LMN 等污染物的浓度将会增加,特别是跨河流的市政桥梁的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更为明显。

(4)施工固体废弃物污染: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如果这些垃圾随意堆放而不及时清运处理,不但影响市区美化环境还会产生扬尘和水环境污染。

四、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环境管理

环境管理是人类针对环境问题而对自身行为进行的调节,环境管理的内容包括所有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人类社会经济活动。

(1)政府的环境管理:是指运用行政、经济等手段,限制施工活动带来的环境损害。通过全面规划使项目建设与环境协调发展,达到既要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又要保护环境的目的。就我国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环境保护的现状来看,必须强化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能,正确处理好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强环境保护立法工作和制度建设。

(2)业主的环境管理:业主作为工程项目的决策者和工程项目实施的组织者,对工程项目具有绝对的控制权,同时也对项目管理的成败负有全面责任。在招投标过程中,要对施工单位的投标书中有关环境保护的措施进行严格评审。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加大环境保护的力度。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及时协调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各种环境问题。

(3)监理的环境管理:由于市政项目的一次性特点,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和环境管理应该是一个综合过程,所以有关部门应加快健全制度,扩大监理权限,使监理对施工现场的环境问题也能进行全面而系统的管理。

(4)承包商的环境管理:是指承包商依靠自身的力量,在其组织机构中辅以环境管理职能,将环境管理纳入其日常管理工作中,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市政工程项目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做好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在制定施工组织计划时,应对可能出现的扬尘、噪声、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等环境问题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五、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

(1)扬尘防治措施:运输道路要经常洒水养护,运输水泥、土方等粉质材料的车辆必须加盖篷布,从而降低道路扬尘;施工所用粉末材料在现场应加盖蓬布,作业时尽量轻拿、轻放、轻装、轻卸,并且尽可能采用现代化设备,从而降低施工工艺扬尘;对开挖形成的地面和现场堆放的土方用绿网进行覆盖,从而降低施工现场的风蚀扬尘。

(2)噪声防治措施: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先进的施工技术,特别对市政工程项目,应及早淘汰落后机械设备,增加使用轻型震动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将施工作业时间安排在白天,如需夜间施工,必须提前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运用吸声、消声、隔声等降噪技术,加强机械保养,降低施工机械噪声。

(3)水污染防治措施:妥善处理泥浆水、搅拌站废水等施工废水,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或河流中去;施工现场生活污水和粪便等必须进行集中处理,否则不可直接排入水体;对现场存放油料的库房地面必须进行防渗处理。使用时也要采取措施,防止油料因滴漏而污染水体。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对其中的有用物质进行回收循环利用,如砂、石类可作混凝土骨料,碎砖头可作回填料等;对没有回收价值的固体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必须集中收集,及时清运。

六、结束语

目前,市政工程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制度尚不健全,再加上市政工程自身所固有的施工特点,使得市政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环境问表现尤为突出。市政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环境管理理论在指导项目建设相关各方的环境管理行为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此理论的指导下,再采取各种先进有效的环境治理措施,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将会得到更加有效的控制。环境保护是市政工程施工中的的重中之重。

参考文献

第10篇

[关键词]公路施工;环境影响;治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U8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31-0393-01

引言

公路的施工建设对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便利人们生活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与此同时,

公路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和生态破坏问题依然突出:施工过程对声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社会环境及生态环境。因此, 建设单位要加强公路施工工程管理,就必须分析施工过程中的环境问题,并采取必要的综合防治措施,来最大限度减低公路施工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本文在分析当前公路施工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公路施工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以期对广大公路建设单位和从业者提供部分参考。

1 公路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1.1 大气污染

公路施工是一个长期、持续、复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会造成对大气的污染。主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一是开挖路基、填筑、平整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二是易散落的建筑材料,如水泥、白石灰、粉煤灰等。三是混凝土拌和过程中所产生扬尘和粉尘。四是施工器械排放的含有NOX、Pb、CO等有害气体的尾气等。

1.2 噪声污染

公路施工一般会历经一个相对长的时间,在此期间许多施工机械和各种运输车辆会产生出强烈的噪声,对施工道路两侧的居民生活造成了很大干扰。公路施工噪声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为:施工机械种类的繁多,决定了施工噪声具有随意性和无规律性。不同设备的噪声源特性不同,但它们之间声级相差仍很大,有些设备的运行噪声可高达上百分贝。

1.3 水环境污染

施工排放的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是公路施工对水环境的主要污染物。公路施工中砂石加工与冲洗、混凝土浇筑与养护、表层装修与冲洗等都需要消耗大量的水,而产生一定量的废水,这些水汇入地表径流后会短期内对地表水水质造成一定影响。

1.4 固体废弃物污染

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构成了施工期间的固定废弃物污染。一般为施工进场前清场废物,如杂草、灌木等植物残体,土壤表层熟土、路基开挖弃土、施工中包装材料、施工材料废料等废物构成了施工垃圾,需要专门倒置建筑材料废弃场地处理,否则就会造成污染。另外,施工人员的日常生活垃圾也对施工现场附近的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

2 公路施工中环境污染问题的防治措施

2.1 防治大气污染措施

为了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扬尘,采取加盖蓬布、在堆垛表面掺和外加剂或喷

洒剂等措施使其稳定,尽量减少起尘量;在装卸、使用、运输、转移水泥、砂和石灰等易洒散物料时,要加强现场管理,采取防风遮盖措施,以减少扬尘;混料时,选用配有沥青烟气消除装置的沥青拌合设备,对物料采取集中拌合;,按照设计规定,合理设置拌合站位置;对建材堆放场,以合理选址,尽量远离环境空气敏感点和地表水体。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在粉状物料堆场四周,设置挡风墙(网),合理安排堆垛位置,若利用粉煤灰建筑公路,应当采用袋装、罐装或湿装湿运,避免粉煤灰扬尘对沿线环境空气造成的严重污染影响;施工便道、进出堆场的道路、路基路堑的开挖面,需适时洒水,抑制扬尘;在高产良田和果园路段,合理安排施工场地位置,尽量将扬尘污染的施工场地远离布设;施工期间燃油机械设备较多,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运行点在敏感点上风向50m范围以内,需装烟尘除尘设备,以减少器械废弃排放污染。

2.2 降低施工噪声污染

为了防治公路施工期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噪声,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同时,也要合理安排设备位置。针对筑路机械施工的噪声具有突发、无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特点,可采取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灵活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加以缓解,在施工时间方面,如噪声源强大的作业可放在昼间(6:00-22:00)进行;对距居民区150m以内的施工现场,噪声大的施工机具在夜间(22:00-06:00)应停止施工。

2.3 控制施工用水污染

对于冲洗砂石料的废水,它的悬浮物含量大,需建专门的沉降池,对悬浮物进行沉淀后再进行排放。澄清后的部分废水还可用来对公路施工工地进行洒水防尘,以实现重复使用,既减少了污染,又节约了资源;对于混凝土养护的废水,可直接用薄膜或塑料溶喷刷在混凝土表面,待溶液挥发后,与混凝土表面结合成一层塑料薄膜,以便混凝土与空气隔离;对于机械和车辆冲洗产生的废水,应尽量要求施工机械和车辆到附近专门清洗点或修理点进行清洗和修理,减少在施工现场冲洗器具和设施造成的废水量;对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应尽量选择有污水排放系统的民房作为固定宿营地,使生活污水进入城市排污系统后被有效处理。

2.4 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

对施工清场的树木、农作物、杂草等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对于有回收使用价值的,集中回收使用;路基开挖废土除了部分用做回填外,还应统一规划处置;对弃土应设立弃土场,进行集中处置;对施工生产废料处理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并将有价值的的物料集中处理或交由废物收购站处置;对于施工人员所产生的生活垃圾,需增加处理设施,人员较多时可增设垃圾筒并设置专职卫生清理人员岗位来专门管理。

3 建设单位在公路施工中环保管理措施

3.1 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环保措施审查

在施工招标时,应将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情况作为综合评价的条件之一,要求施工单位重视环境保护并拟订针对详细、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施工环保方案。

3.2 通过合同管理提高环保意识

为了提高施工单位在公路施工过程中对环保的充分重视度,应在施工承包合同订立阶段,就及时增加有关施工环保方面的相应款项,明确承包人对保护环境、土地复耕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合同条款对公路施工沿线的居民安全、道路使用、文物保护等也应有相应规定。通过合同中的明确规定,动用工程支付手段的调节作用,将项目施工中环保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3.3 加强与环保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

建设单位应主动与环保行政职能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建设单位应成立项目专项环境保护指导小组,负责对施工单位施工阶段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配合环保行政职能部门工作,规范公路施工中影响环保的相关做法,并对施工操作程序提出必要的环保改进建议。

4 结束语

公路项目施工不应改变和破坏原有的美好环境,让大家“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我们“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 ,因此,公路施工应防治污染,保护好周边环境。公路项目的建设,虽然能有效拉动了区域GDP的增长,但是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对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的破坏,环境一旦被破坏,往往是难以恢复的。因此,在发展公路建设的同时,必须加强公路建设的环境污染防治,完善环保管理工作措施,促进公路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参考文献

第11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环境污染问题;管理对策;

前言

建筑工程施工由于经济、技术条件随着社会对环保的愈来愈重视和对污染控制的加强,施工企业在施工生产中必须树立环保意识,努力创造条件,积极采取措施,尽最大努力避免污染,将污染减轻到最低程度,实现生产活动与保护环境的和谐。

1 环境污染问题

1.1 噪声

噪声是施工期的主要污染因子, 主要来自土建类施工机械如打桩机、挖掘机、压路机、推土机等产生的噪声, 还有脚手架和模板的装卸、安装和拆除,建筑材料的切割加工等作业产生的噪声, 而且施工过程中往往多种设备同时运行, 加剧了噪声的影响程度。

1.2 废水

建筑施工中废水主要来自井点降水、桩基施工产生的泥浆、建筑材料及混凝土输送管道的清洗水、混凝土养护排水、设备水压试验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等。

1.3 废气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以扬尘为主, 扬尘很大程度上影响所在城市的空气环境质量。施工过程中产生扬尘的主要环节为: 场地平整、土方挖掘以及建筑垃圾、水泥为主的建筑细集料的运输、存放和使用; 凌空抛洒楼层清理后的垃圾物的不文明施工现象; 木工房锯机作业, 石灰、砂石、土方回填, 地表风蚀扬尘, 车辆进出等也造成一定程度的粉尘污染。如遇干旱无雨季节, 加之大风天气, 施工现场的扬尘将更严重。

1.4 固体废物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 废建筑物的拆除、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建筑材料、渣土、废包装、生活垃圾等废渣; 深基坑建筑物及人工挖孔桩基础在取弃土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方; 钻孔灌注桩施工产生的废泥浆液。

1.5 其他环境问题

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环境问题包括: 施工中进行的电焊作业和强光源施工现场照明常成为施工企业被投诉的问题; 基础开挖过程中遇到因不熟悉地下公共管线情况而造成的挖坏水管、煤气管线等的间接环境问题; 此外, 在成片的施工建设过程中还会产生诸如地表植被破坏、地表长期, 造成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 施工管理不当造成景观破坏和不良景观等问题。

2 环境管理保护对策

2.1 环境管理保护对策

建筑过程中, 应采取有效的环境管理保护对策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 具体如下:

2.1.1 施工企业应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定期组织管理、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法规的学习, 提高环境保护素质。

2.1.2 施工企业应加强组织管理, 施工项目部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将责任分级落实直至一线的施工人员, 建立考核制度, 将环境保护工作与施工绩效挂钩。

2.2 污染防治措施

2.2.1 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

一是在进行现场施工前完成围墙的砌筑, 对于相邻的敏感噪声保护目标一侧提前安装降噪声安全围帘。

二是加强人为噪声的控制, 杜绝人为的敲打、大声喧哗, 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性; 同时施工人员对模板拆除、物体装卸、搬运产生的噪声进行主动控制。

三是根据施工阶段特点, 合理进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将产生高噪声的机械设备布置于远离声环境保护目标的一侧。

四是尽量选择低噪声或备有消声设备的施工机械, 即桩基施工应优先选择环保型的新张法预应力静压管桩, 钻孔灌注桩应选用旋挖钻机等环保型施工设备, 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设备要设置密闭的机械棚, 降低噪声的影响; 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 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提倡使用商品混凝土, 避免混凝土搅拌机等噪声的影响; 加强施工机械的检查、维修和保养, 避免因机械故障运行而产生非正常的噪声污染; 高声级的施工设备尽可能不同时使用。

五是在城区进行的建筑施工必须提前向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申报, 特殊工段必须连续进行昼夜施工的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环境保护部门提前申报并公告居民, 做好与周围居民的协调工作。

六是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 并根据监测情况调整噪声控制措施, 确保措施的有效性, 以达到施工不扰民的目的。

2.2.2 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

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粉尘可以采取如下措施进行综合防治:

一是,充分有序的施工组织可以对施工企业的现场施工带来事半功倍的效果, 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同样如此。在施工前对挖土方的顺序、阶段、数量进行科学的分析研究, 精心组织,充分利用开挖的土方进行回填, 减少土方的外运和回运的次数和数量, 从而减少大气环境污染; 通过研究施工区域平面布置, 合理确定取弃土的线路, 以减少土方在施工现场的运输距离。

二是,对运输路线进行硬化, 并安排人员和设备定期进行洒水压尘, 对堆放于现场的土方及有可能产生扬尘的粉料堆场进行必要的覆盖或堆放于固定设施内。

三是,对现场使用的水泥罐、搅拌站设置布袋除尘器和喷淋除尘器等除尘设施。

四是,对运输车辆进行严格管理, 经尾气检测合格的车辆才能使用; 车辆不得超载, 对运输散装建筑材料的车辆物料不得超过车帮并须采取有效的遮敝措施, 同时出场前对车帮、车轮等进行冲涮, 防止车辆的遗洒和夹卷。

五是,高层建筑施工过程的垃圾应设置专用的楼层垃圾运输通道, 严禁高空抛洒。

六是,建筑物的立面应采用密目安全网, 以降低楼层内的风速, 阻挡灰尘进入周围环境。

七是,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缩短工期以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同时须加强对机械设备的保养管理,减少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

八是,现场使用的茶炉、大灶应安装消烟除尘装置或采用电、液化气等清洁能源。

2.2.3 废水污染的防治措施

对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污染可采取如下措施进行防治:

一是,生产废水应导入事先设置的沉淀池, 经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严禁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和河流。

二是,生活污水应与施工废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由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严禁直接排入周围雨水管网或直接排入河流。

三是,对各类车辆、设备使用的燃油、机油和油等应加强管理, 所有废弃油脂类均要集中处理, 不得随意倾倒、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和附近河流。

2.2.4 固体废物污染的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建筑废弃物,或工程完成后会残留部分废弃的建筑材料, 若处置不当, 遇暴雨降水等会被冲刷流失到水环境中造成水体污染, 因此应采取如下措施进行防治:

一是,施工单位应规范运输, 不能随路洒落、随意倾倒建筑垃圾, 施工结束后, 应及时清运多余或废弃的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 拆除临时工棚等建筑物, 以恢复自然景观。

二是,对生活垃圾应集中入垃圾池及时清运, 木工和电工、焊工、钢筋工、油漆工产生的废料分类别综合利用和处置, 不能随地遗弃、污染现场环境。

3 结语

随着社会对环保的重视和对污染控制的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生产中也必须树立环保意识,努力降低和消除污染降低污染,树立环保意识,同时要建立环保成本的概念。在制订施工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环保因素,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力求做到爆破不扰民、泥浆不外流、轮胎不沾泥、渣土不乱抛、管线不损坏、高空不坠物、材料严把关、施工重管理。从而达到降低和消除污染。

参考文献:

[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监督管理司. 中国环境影响评价培训教材[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2. 245- 246.

[2]齐伟军,赵艳秋.建筑施工综合环境保护技术[J].环境科学动态, 2005, 2( 2) :63- 65.

第12篇

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九龙坡府办发〔2018〕93号)的要求,我司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完成相关任务,现将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我司召开了党委会,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精心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此项工作,并召集全体职工参加动员会,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同时,为确保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了实处,公司领导成立专项工作督查小组,对各项工作进行严格督查。同时,辖区内各施工单位签订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进行督查、检查,进一步加快了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

二、强化宣传动员,提高防治意识

一是我司多次召开动员大会和推进会,会上要求各个施工单位传达大气污染防治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条例,并利用电子滚动屏、微信平台、宣传栏等方式,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保卫工作进行宣传。二是充分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使专项行动家喻户晓,并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对防治中出现的问题,协调联系相关部门切实加以解决,真正使防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截至目前,共在我司电子滚动屏上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标语20余条,发放宣传册300余份,签订责任书20余份,挂宣传横幅10余条。

三、强化监督管理,狠抓防治措施落实

(一)强化网格化管理。一是将辖区划分为3个网格,将安监环卫部各成员纳入网格任小组长,公司保安为组员,将辖区内的施工场所、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场所等均纳入大气污染防治网格,严格按照划分的范围,要求做到“责任到人、格格相通、片片互连”,做到定人、定点、定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二是我司高度重视网格人员的培训管理,不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开会教育,使各个人更加明确了职责,确定了巡查的重点。

(二)加大扬尘污染防治。一是召集各施工单位进行会议精神传达,要求各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十项强制性规定”,督促建设单位把控制扬尘经费纳入工程造价,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且报我司工程管理部审核备案。对于控尘不达标的施工单位进行处罚。二是加强土石方外运管理,针对需外运土石方的施工单位,严格完善手续,并规定运输线路,保证冲洗干净后才能上路,禁止带泥上路、冒装洒漏等现象发生,并在在空气污染时段,严格限制土石方施工和外运,督促控尘不达标的工地停工整改。

(三)加强裸土覆盖。一是对我司辖区范围内自有地块进行检查,购买盖土防尘网一万余方,对裸土进行覆盖。二是加强巡查,严格督促。对发现辖区内施工单位有未施工地块存在裸土的,要求其按规定进行覆盖。

(四)建立健全巡查台账。我司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巡查台账及土石方运输管理台账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登记,在日后的巡查中再次复查,严防反复发生。

四、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