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1 09: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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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以预防我减少农机事故、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以全面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为主线,以提高拖拉机“三率”水平为重点,积极开展拖拉机驾驶培训,提高拖拉机驾驶操作技能,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拖拉机安全事故,促进我州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发展。
二、目标任务
计划完成拖拉机驾驶员办证培训1500人。通过培训,使参训人员掌握拖拉机构造原理、安全驾驶、维修保养等常识,增强拖拉机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其驾驶操作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农牧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培训,实现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拓宽农牧民增收和就业渠道,达到农民增收的目的。
三、培训对象
目前我州32104台拖拉机业主中未取得驾驶证但又从事拖拉机驾驶的无证人员和计划购买拖拉机还未取得驾驶证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及课时安排
按照《拖拉机培训管理办法》(农业部第41号令)和农业部颁发的教学大纲有关要求,结合我州实际,采取学时制培训方式,每期培训时间12天左右,培训106个学时。
(一)理论部分(42学时)。重点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563号令)等法律法规;拖拉机构造原理、驾驶、维修、保养技术等。
(二)操作实习(64学时,包括集中实习与自行实习时间):包括启动发动机、起步、场地驾驶、道路驾驶、应急处置技术、挂接农机具和田间作业、安全注意事项;拖拉机维护保养常识等。
五、培训方式
我州拖拉机驾驶员大多数居住分散、交通不便,为切实减轻农牧民经济负担,拟采取州县联动、送教上门、分片集中办学的方式进行培训。为保证培训效果和培训任务的完成,每期原则上不少于100人,不超过200人。
六、进度安排
计划5月开始培训,10月底前完成。
七、培训机构
按照《拖拉机培训管理办法》要求,我州拖拉机培训机构确定为有培训资质的州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八、经费预算
(一)培训费。参加培训的拖拉机驾驶员经州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培训考核合格颁发《州农机化技能培训合格证》。根据规定,大中型拖拉机驾驶员培训980元/人,小型拖拉机培训380元/人,按照实际情况,此次培训统一执行380元/人的标准,培训经费的支出范围包括实习教练场地及教练车租赁费、教练车油料费、学员培训资料费、外聘教练员劳务费(课时费)及教师课时补助、培训教师旅差费、车辆燃修费、教练车燃修费、学员照像费用等。
(二)考试办证费。学员在取得《州农机化技能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农机监理部门组织的办证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办理拖拉机驾驶证。根据文件精神,学员考试办证费按290元/人的标准执行,考试办证费的支出范围为考试车辆租用费、场地考试租用费,办证工本费,考试人员旅差费、车辆费用、照片费、体检费等。
(三)学员食宿费补助。160元/人。
以上三项合计预算开支830元/人·期。
九、资金的使用管理
培训资金拨付到州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州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按照财经纪律有关规定建立专帐,管好用好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并向州农业局和州财政局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十、培训指标分配
我局根据各县申报情况将1500名培训名额分解下达到相关县,详见《2014年拖拉机驾驶员办证培训任务分配表》,在培训中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十一、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机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农牧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切实抓拖拉机驾驶员办证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州农业局叶兆鸿副局长任组长,州农机推广服务中心主任李林、州农机监理所所长邓军任副组长,州农机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高茂宏和项目县农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州农业局农机装备科,负责培训方案的制定、培训任务的分解落实、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
(二)精心组织,注重实效。此次培训由州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实施,该中心是我州内目前唯一有拖拉机培训资质的机构,2005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现有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教练员17人,其中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5人,初级职称7人,有长期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的实践经验,是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省级劳务开发培训基地,年培训能力达两千余人。培训中利用多媒体现代化教学手段和传统教学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教材使用州农机推广服务中心编写的专用教材,辅以农业部、省级农机部门教材。按属地管理原则,各项目县负责本县拖拉机驾驶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办证考试工作由县农机监理部门具体负责。考试监督指导及办证工作由州农机监理所负责。
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遵守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是指以培训学员的机动车驾驶能力或者以培训道路运输驾驶人员的从业能力为教学任务,为社会公众有偿提供驾驶培训服务的活动。包括对初学机动车驾驶人员、增加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员和道路运输驾驶人员所进行的驾驶培训、继续教育以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等业务。
第三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行社会化,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第四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交通部主管全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许可
第六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依据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和培训内容实行分类许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分为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三类。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根据培训能力分为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三类。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根据培训内容分为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两类。
第七条获得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的,可以从事三种(含三种)以上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获得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的,可以从事两种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获得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的,只能从事一种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
第八条获得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许可的,可以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培训业务;获得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许可的,可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培训业务。获得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许可的,还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
第九条获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许可的,可以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
第十条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健全的培训机构。
包括教学、教练员、学员、质量、安全、结业考试和设施设备管理等组织机构,并明确负责人、管理人员、教练员和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教练员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培训质量管理制度、结业考试制度、教学车辆管理制度、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教练场地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三)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
1.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理论教练员。理论教练员应当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理论教练员总数的8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以下简称《教练员证》,式样见附件1)。
2.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驾驶操作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学历,符合一定的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驾驶操作教练员总数的9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教练员证》。
3.所配备的理论教练员数量应当不少于教学车辆总数的10%;每种车型所配备的相应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不少于该种车型车辆总数的110%。
(四)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包括理论教学负责人、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教学车辆管理人员、结业考核人员和计算机管理人员。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五)有必要的教学车辆。
1.所配备的教学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装有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灭火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2.从事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大型客车、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含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汽车(含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含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其他车型(含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等九类车型中三种(含三种)以上的车型,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0辆,且每种车型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辆;从事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上述九类车型中的两种车型,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20辆,且每种车型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辆;从事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上述九类车型中的一种车型,且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10辆。
(六)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租用教练场地的,还应当持有书面租赁合同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证明,租赁期限不得少于3年。
第十一条申请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
1.从事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同时具备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小型汽车(含小型自动挡汽车)等四种车型中至少一种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和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大型货车等两种车型中至少一种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具备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大型货车等两种车型中至少一种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
(二)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
1.从事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配备2名以上教练员。教练员应当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道路旅客运输法规、货物运输法规以及机动车维修、货物装卸保管和旅客急救等相关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具有2年以上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教练员总数的9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教练员证》。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配备2名以上教练员。教练员应当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危险货物运输法规、危险化学品特性、包装容器使用方法、职业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等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具有2年以上化工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教练员总数的9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教练员证》。
(三)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1.从事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配备相应的机动车构造、机动车维护、常见故障诊断和排除、货物装卸保管、医学救护、消防器材等教学设施、设备和专用场地。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还应当同时配备常见危险化学品样本、包装容器、教学挂图、危险化学品实验室等设施、设备和专用场地。
第十二条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教练场地。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JT/T434)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场地设施、设备,办公、教学、生活设施以及维护服务设施。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JT/T434)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三)具备相应的安全条件。包括场地封闭设施、训练区隔离设施、安全通道以及消防设施、设备等。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JT/T434)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四)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包括教练场安全负责人、档案管理人员以及场地设施、设备管理人员。
(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制度、安全责任制度、教学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第十三条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三)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四)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五)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
(六)教学车辆技术条件、车型及数量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
(七)教学车辆购置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
(八)各类设施、设备清单;
(九)拟聘用人员名册及资格、职称证明;
(十)根据本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在递交申请材料时,应当同时提供由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安全驾驶经历证明,安全驾驶经历的起算时间自申请材料递交之日起倒计。
第十四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规范的程序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行政许可。
第十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请材料中关于教练场地、教学车辆以及各种设施、设备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
第十六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明确许可事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实行有效期制。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的证件有效期为6年;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证件有效期为4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并编号,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发放和管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前30日到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第十八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向原作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实施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应当向原作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九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前30日到原作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第三章教练员管理
第二十条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考试每年举行两次。
第二十一条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交通部制定的考试大纲、考试题库、考核标准、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考试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考试合格人员核发《教练员证》。
《教练员证》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并编号。
《教练员证》的有效期为6年。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在《教练员证》有效期届满前30日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第二十三条鼓励教练员同时具备理论教练员和驾驶操作教练员资格。
第二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按照统一的教学大纲规范施教,并如实填写《教学日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简称《培训记录》,式样见附件2)。
第二十五条教练员从事教学活动时,应当随身携带《教练员证》,不得转让、转借《教练员证》。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随车指导的教练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教练员证》。
第二十六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对教练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驾驶新知识、新技术的再教育,对教练员每年进行至少一周的脱岗培训,提高教练员的职业素质。
第二十七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对教练员教学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对教练员的教学水平和职业道德进行评议,公布教练员的教学质量排行情况,督促教练员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八条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对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实行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制度。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应当包括教练员的基本情况、教学业绩、教学质量排行情况、参加再教育情况、不良记录等。
第二十九条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教练员档案,使用统一的数据库和管理软件,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教练员信息。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是教练员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十条教练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一)提出注销申请的;
(二)年龄超过60周岁的;
(三)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的;
(四)发生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原发证机关发现有上述情形之一未办理注销手续的,应当公告《教练员证》作废。
第四章经营管理
第三十一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开展培训业务。
第三十二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其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等情况。
第三十三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注册地开展培训业务,不得采取异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允许社会车辆以其名义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
第三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行学时制,按照学时合理收取费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将学时收费标准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对每个学员理论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6个学时,实际操作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个学时。
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学时预约制度,并向社会公布联系电话和预约方式。
第三十六条参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人员,在报名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员登记表》(以下简称《学员登记表》,式样见附件3),并提供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参加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的人员,还应当同时提供驾驶证及复印件。报名人员应当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七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培训结束时,应当向结业人员颁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以下简称《结业证书》,式样见附件4)。
《结业证书》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全国统一式样印制并编号。
第三十八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学员档案。学员档案主要包括:《学员登记表》、《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结业证书》复印件等。学员档案保存期不少于4年。
第三十九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使用符合标准并取得牌证、具有统一标识的教学车辆。教学车辆的统一标识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教学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保持教学车辆性能完好,满足教学和安全行车的要求,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更新。禁止使用报废的、检测不合格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不得随意改变教学车辆的用途。
第四十一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建立教学车辆档案。教学车辆档案主要内容包括:车辆基本情况、维护和检测情况、技术等级记录、行驶里程记录等。教学车辆档案应当保存至车辆报废后1年。
第四十二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在道路上进行培训活动,应当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并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学车辆。
第四十三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保持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好,充分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提高培训质量。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培训记录》以及有关统计资料。《培训记录》应当经获得相应《教练员证》的教练员审核签字。
第四十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执行教学大纲、颁发《结业证书》等情况,对《培训记录》及统计资料进行严格审查。
第四十六条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评体系,制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监督管理的量化考核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考核结果。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评应当包括培训机构的基本情况、教学大纲执行情况、《结业证书》发放情况、《培训记录》填写情况、教练员的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培训业绩、考试情况、不良记录等内容。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四十七条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科学、高效地开展工作。
第四十八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不得乱收费、乱罚款,不得妨碍培训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四十九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应当指派2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出示交通部监制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执法人员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教练员、学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并可以要求被询问人提供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明材料;
(二)查阅、复制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及其他资料;核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技术资料;
(三)在违法行为发现场所进行摄影、摄像取证;
(四)检查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教学车辆和教学设施、设备。执法人员应当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并按照规定归档。当事人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第五十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在许可机关管辖区域外违法从事培训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对其予以处罚,同时将违法事实、处罚结果抄送许可机关。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教练员、学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二)使用无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三)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于接受非法转让、出租的受让方,应当按照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
(一)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的;
(二)未向培训结业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
(三)向培训未结业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
(四)向未参加培训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
(五)使用无效、伪造、变造《结业证书》的;
(六)租用其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结业证书》的。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
(一)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证件的;
(二)未在经营场所公示其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等情况的;
(三)未按照要求聘用教学人员的;
(四)未按规定建立学员档案、教学车辆档案的;
(五)未按规定报送《培训记录》和有关统计资料的;
(六)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及设施、设备从事教学活动的;
(七)存在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的;
(八)未定期公布教练员教学质量排行情况的;
(九)违反本规定其他有关规定的。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
(一)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教学的;
(二)填写《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弄虚作假的;
(三)教学过程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
(四)存在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的;
(五)未按照规定参加驾驶新知识、新技能再教育的;
(六)违反本规定其他有关规定的。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外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独资等形式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同时遵守《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关键词:农机驾驶员;培训考试;重要性及方式方法
中图分类号:S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10-0181-1
1 农业机械操作人员的现状
由于农民所居住的地理位置偏、远、散,加上过去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宣传工作力度不大、幅度不广,造成广大农民的法律观念比较淡薄,还有社会上的不正之风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在百姓心里形成了种种偏见:一是认为,农业机械操作简单,向其他老驾驶员请教一下就可以操作了,没有必要去课堂上学习;二是认为,大部分农业机械都是在农村作业场所运行,许多法律法规及交通规则常识对于他们来说都是无关紧要;三是认为,培训考试工作也就是走个形式过场,交了该交的培训考试费用就应该发给驾驶证。以上这些偏见,再加上住得偏远、农忙季节时间紧等客观原因,造成了集中培训考试工作很难顺利进行。
2 培训考试机构的现状
培训机构的职能是农业机械操作人员的技能培训。经过培训合格的驾驶员,培训机构填写培训记录,转交考试部门组织考试。按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培训机构按教学大纲制定了教学计划,并按教学计划安排教学,培训合格后由考试部门组织考试。但由于社会上存在的买证卖证的负面影响太深,加上执行过程中还有一些不理解政策的人说情等方面的因素,使此项工作还存在一些不严谨、不周密的地方,导致一些学员参加培训的课时不足,或者没能及时参加考试,使培训考试工作不能准确到位。目前,法律法规健全,各行各业都走向法制化正规化道路,农机培训考试机构也不例外。要走向正规,我们还需多宣传,多引导,在尽短的时间内,使农机操作人员认识到培训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 培训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通过讲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使学员及时了解当前农业机械的政策、法规,不仅能够很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能够避免一些违法行为;通过对农业机械操作技能的介绍,使驾驶员掌握一些正确的使用操作方法,从而避免一些人为的机械事故,既能节省开支,又不至于耽误农时;通过对农业机械构造原理的介绍,使学员初步掌握一些机械常识和季节性保养常识,从而能够及时发现故障并能正确排除。我们认为,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是农机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农民增收的有效保障。无论驾驶操作人员,还是农机管理人员,都应该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 灵活掌握培训方式
法律法规做出的规定,要求培训机构要集中组织培训,但由于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知识水平参差不齐,居住地比较偏远分散,而且农民的季节性农活比较多等实际情况,很难达到所有课时集中培训的要求,所以,培训考试机构应该依据培训考试程序,制定出一套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培训考试方案来。学员经农机监理部门审核、体检后,到培训机构报名,填写报名表,培训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并告之培训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内容。根据区域或是季节,培训可以在乡镇或是村屯进行,农忙时节也可以在田间地头结合农田作业进行。培训结业后,培训机构填写培训记录,移交给考试部门进行预约考试。
灵活掌握培训方式,不仅可以方便群众,而且可以使受训人员通过感性认识,真正学到一些适用的知识,从而使培训效果事半功倍。田间地头作业场所进行小范围集中培训,可以不只局限于报名学习的操作人员,其他人员也可以参加学习,学习一些最新的相关科技知识;培训人员可以根据当地的作业条件,结合具体农业机械的性能,讲解适合当地的作业方法和保养方法,让学员真正体会到培训的重要性;同时,培训人员也可以收集并解决一些当地农田作业存在的实际问题,从而不断地充实培训内容,为以后更有效地开展好培训工作积累经验。
5 因地制宜,多种形式做好培训考试工作
5.1 宣传到位
要以多种形式搞好培训考试的宣传工作,比如电视、广播、网络、宣传车、宣传画、宣传条幅等,使每家每户都能认识到农机培训考试的重要性。
5.2 服务到位
把培训工作做到乡镇村屯,经常深入田间地头,结合实际讲解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及时为农机操作人员排忧解难,使学员在具体实践中学习,所学内容也会生动有趣,以提高培训工作的效率,使学员在农田作业的同时轻松学习,并在受益的同时提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
5.3 培训到位
无论是农忙时节,还是农闲时节,也不论学员是身居何处,我们都要把培训工作做到位,做到实处。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教学活动。农闲时,可以采取集中到培训机构集中学习,在课堂上讲解理论知识,在实习基地学习一些操作技能和修理保养常识;也可以到乡镇村屯分片培训,针对当地实际情况,真正到作业场所实地讲解一些实用的相关知识。农忙时,干脆就到田间地头,结合生产实地讲解。无论以什么形式培训,都必须达到教学大纲要求的教学目标,使学员都能够顺利通过考试,提升农机操作能力和水平。
考试是检验驾驶操作人员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机械常识等理论知识及实际操作能力的一种方式,也是检验培训工作的一个环节。只有认真去执行考试的相关规定,严格考场秩序,才能真正检验每个操作人员的真实水平,决不能“随人情”,得过且过。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为工作负责。在考试过程中,一定要告知当事人是否合格,不合格者当场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另行约考。考试机构应在考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给合格者颁发相应的驾驶操作证件。
市交通局运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 , 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__ 省道路运输管理办 , , 法》有关规定,根据 __ 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目前状况及今后发 展前景,我们申请 ____x 驾驶员培训学校创办,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 下:
一, 项目的必要性 随着 __ 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生 活观念和理念也有新的变化,私家汽车已逐步走进家庭.因此,张机 动车驾驶技术已由以前的谋生手段成为人们应普遍掌握的日常技能 而得到越来越多的青睐,初学机动车驾驶技术的队伍将日益庞大. 我 __ 驾校自建校以来已培养出一大批优秀的机动车驾驶员, 学校 无从而有,因陋就简,现在各项设施及规章制度等都已健全,校风校 貌也有很大改观, 升办为二类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是符合本校的 发展需要求和人民群众的实际生活需要.
二, 项目的可行性 近年来,随着 __ 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民经济实力明显增长交通 运输业长足发展,机动车拥有量日益增加,对掌握驾驶技术的需求量 也相应增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空间十分巨大.
三, 项目规模 根据目前 __ 市经济发展状况和驾驶员培训现状及企业财力的承 受能力,决定在原基础上 ______ 驾驶员培训学校升为二类驾校. 项目规模为: 1,培训驾校类别:二类,教练车辆 人; 2,教练场地 方米.
四,项目地点 地点位于 __ 省 __ 市 __x 路 x 号 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一>项目投资估算 桑塔纳教练车 车 辆, 辆,吉普叫辆车 万元;硬化水泥训练场 辆,货车 辆,面包 平方米,办公,教室,生活用房 平 辆,年培训能力为 万元;办公,教 万 室,生活用房 元; 共计: 万元;其他正常的办公设施及办公经费开支 万元. <二>资金筹措计划 ____x 驾驶员培训学校固定资产投入 全部为自筹资金. 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由我单位自筹解决. 万元.资金来源: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五,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社会效益分析 <一>培训人员估算 每两教练车每期安培 人. <二>培训收入估算 每期每人收取术科培训费 万元. <三>成本估算 万元. 1,燃料费( 万元) 公升,平均每公升按 元, 人/年可收培训费约 个培训,每年安排 期,每年可培训 教练车每期每辆需用燃料(汽油)约为 元计,则每年需燃料费 2,工资( 万元) 万元. (1)按交通部《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班)开业条件》规定, 二类培训夜壶,配备 练员收入按 辆教练车,则需配备教练员 万元. 元,如配备 名 人,每位教 元计,则年教练员工资为 (2)其他管理人员平均每月收入为 管理人员及理论教员,则年工资为 3,其他费用( 万元) 万元. (1)办公及业务费每月按 (2)修理费用按每辆车每月 元; 万元计,则年约需 万元; 万 万元计,则年约需 (3)运输专用设备及办公专用设备折旧年限为 辆车折旧费每年为 等)为 万元; 万元; 万元. 年,则叫 万元,其他(包括房屋及其他设施场地租用费 (4)保险费每年 (5)养路费每年 <四>税金 根据国家规定,按照纯培训收入税率的 33%征收,营业税,及按 33%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则每年需缴纳税金 <五>利润估算 根据以上估算,年培训收入 元,税金 万元,年成本支出为 万元. 万 万元. 万元,则正常年份可创利润 <六>投资回收分析 根据项目实际投入设备及其他设备情况,并按规定年限折旧,则 总投资 万元,可望在 年内回收. <七>社会效益分析 1, ____ 驾驶员培训学校能够更好地为 __ 市人民服务, "学 解决 车难"这一现象; 2, 3, 4, 为更好地发展上饶经济,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能妥善安置部分企业下岗职工,为政府分忧; 为国家增加税收.
六, 项目联系人 联系地址:__ 省 __ 市 ____ 路 __x 号 邮 手 电 编:________ 机: 话: 年 月 日
本文主要结合2013新交规的规定与实施状况,进一步分析了我国新时期汽车驾驶员培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可行性的解决措施,以适应新时期下对于驾驶员的要求。
【关键词】 新时期;汽车驾驶员培训;问题;措施
一、新时期新交规的扣分细则
2013最新交通扣分细则已经开始实施,这对驾驶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总体来看,它的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2013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里面做了具体的规定,公安部于2012年10月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具体扣分细节如下: 交通违法的处理: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5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行驶途中抽烟,罚50元;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超速驾驶,记6分。 从2012年7月起,七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加记分:闯红灯,罚款200元;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超速行车,罚款200元;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逆行,罚款200元;违停车,罚款200元[1]。
二、我国新时期汽车驾驶员培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培训管理制度方面
目前我国汽车驾驶员培训管理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不管是收费还是日常培训还是考核体系都缺乏科学正规的管理,没有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完善的管理制度。实际状况是,很多驾校存在乱收费的情况,学员给教练员送礼、请客的行为屡禁不止,这就助长了社会不良风气,是新时期驾驶员培训管理中改革的重点。有的驾校的教学设施陈旧甚至存在报废车辆教学的问题,再加上教学手段单一等等,这些都造成了新时期汽车驾驶员培训管理的混乱。
(二)培训内容方面
第一,师资力量薄弱。汽车驾驶员培训管理的师资力量薄弱主要表现为教练员的文化程度偏低、业务不精以及职业道德意识差等方面,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在教练员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约占45%;高中文化程度约占30%;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约占20%。可见,大部分的教练员只是比较擅长实际操作而文化程度偏低。此外,还有部分教练员并不熟悉具体的教学业务,几乎不按照既定的计划来教学,往往凭借自己的经验和想象来教学,这就导致了教学有一定的随意性。另外,教练的职业道德意识直接影响着他的行为,部分教练职业道德意识淡薄而出现收受贿赂的不良现象。
第二,培训时间大大“缩水”。《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中规定了培训的内容和时间,比如说培训C1证的总学时为86小时。但是在实际的培训过程中,很多的驾校为了节约成本,赚取更多的利润而将培训时间缩短到极致。培训时间跟不上,必然会影响到培训成果。
第三,培训内容围着考证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中明确规定了教学的内容、步骤、课时、操作要求和应达到的效果等内容,但是在实际的培训教学中,培训内容大大的缩水,大部分驾校都没有开设理论基础课程,只有实际操作课程的训练,还有的学校由于基础设施不完善,导致一些规定的培训内容无法实施。绝大多数的驾校都是围绕驾照考试转,考试考什么教练就教什么,驾校关注的是考试通过率,而不是学员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训,教练更加重视怎样让学员通过考试,甚至为了通过考试发生的现象。
(三)培训考核方面
考核是汽车驾驶员培训管理中的重要的一环,是对驾驶员安全驾驶的鉴定,而考核的结果也直接影响到交通安全状况,甚至影响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但是,近年来驾校在驾驶员考试中作弊的行为不断被曝光,威胁交通安全的事件不断发生。汽车驾驶员培训考核管理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新时期提高汽车驾驶员培训管理的可行性建议
新时期下,对于汽车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必然导致汽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的进一步细化。新时期新面貌,只有进一步提高汽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的工作效率,才能够符合新交规的要求,确保交通道路的安全。
(一)严格规范驾驶员培训市场的准入制度
运管机构应该进一步规范汽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的准入制度,制定严格的标准,规定与培训规模相符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标准,包括训练场地和各教学设施的基本配备等,通过开业条件的限制和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依法加强驾校管理,进一步提高培训水平和培训质量[2]。交通部门也要遵循市场发展的一般规律,对驾校培训机构实施动态化的管理,为驾使机构搭建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平台,驾校管理也应该引进优胜劣汰的淘汰制,及时淘汰那些那些基础设施陈旧、教学质量不高的驾校,以确保教学的质量,对道理交通安全负责。
(二)加强在职培训,提高教练员的素质
汽车教练员的素质是新时期汽车驾驶员培训管理中重中之重。教练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培训效果的好坏,也会间接影响到道路交通安全,所以汽车教练员的责任重大。作为一名合格的汽车教练员,不仅要具备一定的驾驶行为学、交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的专业知识,而且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决拒绝收受贿赂行为的发生,才能够得到大家的尊重。一般说来,教练员的素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过硬的技术素质。过硬的技术素质是教练员的基础条件。作为一名教练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素质,包括驾驶操作技能和一定的车辆维修技能。自己没有过硬的技术是不可能的教好别人的,所以教练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第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职业道德是最基本的道德品质,每个工作岗位都有特殊的职业道德标准。教练员的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主要表现为: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遵守法规,为人师表;规范教学,诚实守信;廉洁自律,文明施教;勤于钻研,不断创新。教练员一方面要尊重和爱护学员,帮助他们提高驾驶技能,另一方面还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自觉杜绝现象的发生,坚决不收贿赂,不收学员的任何好处,一心一意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三)加强有关部门的监管力度
监督与管理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没有监督就没有完善,加强相关部门的监督与管理,是新时期汽车驾驶员培训管理的重中之重。监管不仅仅指驾校培训中的监督,还包括相关制度的制定执行与驾照考试的监督,由于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的状况日益严峻,驾驶员技能的关键在于安全问题,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驾驶的能力势在必行。新时期下,相关的监督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考试制度,严格规范驾照考试[3],真正确保每一名拿到驾照的学员都是货真价实能够安全驾驶的人员。
此外,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一个驾驶员培训行业协会,专门针对驾驶员培训工作问题展开管理和规范。在培训行业中起到政府部门和驾校之间的桥梁作用,借此使驾驶员培训行业走上政府管理与行业自律经营的市场经济轨道。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新时期汽车驾驶员培训管理中依然存在很多问题,为了适应新交规的要求,就必须从各个方面加强和完善汽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这也是时代和社会发展对我们提出的新要求。
参考文献
[1] 百度.2013新交规解读,2013.
1.路训阶段教练员必须在车上,若考核员发现学员独自路训,罚教练50元/次,由此发生车辆、人员等事故,教练员负全部责任,视情节扣除安全押金、工资,直至开除。[找文章到文秘站 ()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2.穿桩训练阶段,教练员必须在场地进行指导,否则罚教练30元/次,发生事故参照第1条.
3.教练车出车、收车,加油等在非训练场地的道路上行驶,必须由教练员驾驶车辆,否则扣教练30元/次,发生事故参照第一条.
4.教练员短时间离开车辆(20分钟内),必须与总教练请假,由总教练安排其他人照料车辆或短时熄火停车,不请假擅自离开扣教练30元/次,请假后未做及时安排扣总教练30元/次.
5.教练员中午或训练期间喝酒(啤酒、白酒等酒类)扣50元/次,醉酒以致不能正常工作,解除聘用关系。
6.车上不准乘坐与训练无关的人员(如亲戚、朋友等),更不准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及非本校正式学员驾驶,否则扣30元/次,发生事故,教练员负全部责任。
7.没有校长、副校长批准,任何教练车不许出校门(接人、送人、加油、采购等),否则教练员负全部责任。
8.训练时段发生学员打架、斗殴事件,教练员要及时处理,并上报领导。
9.教练员不能有让学员摇车、起动、下车底修车等不安全行为,若因此造成学员受伤或其他事故,教练负全部责任。
10.不允许单独出、收车,必须在总教练带领下统一出、收车,各车钥匙在收车后按号挂在墙牌上,否则扣教练员20元/次。
11.安全押金500元/人,一月工作无事故,月底另发安全奖500元.教练员因工作调动(解除责任状)且无事故发生者退还押金,如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视情况扣除押金,情节严重者开除,押金概不退还.
12.其他有关安全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13.本责任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14.本责任状一式叁份,校长执一份,教练员一份,办公室留存一份.
__市__驾驶员有限公司(盖章)教练员(签字):
驾驶人培训是对驾驶员进行相应技能培训,驾驶交通工具需要一定的驾驶技能,缺少这种技能的如果随意驾驶交通工具,就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在中国,目前驾驶员的培训工作一般都还是在汽车驾校完成的。
驾校专业术语称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简称业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JT/T433—2000)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开业条件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可分为一类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二类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三类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
在中国学习驾驶汽车一般都要经过驾校培训,然后才能报名参加驾驶证考试,驾驶证考试主要包括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场地驾驶、道路驾驶3项内容。见驾驶员的考核。
(来源:文章屋网 )
【关键词】汽车驾驶技能;形成;培养
前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出行方式逐渐多样化,驾驶技能已经成为现代人必须具备的技能之一。交通堵塞现象的加剧、交通事故的频发等等,都对在职驾驶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除了要掌握相关驾驶技能之外,在职驾驶员还应具备一定的驾驶素养及节能环保意识[1]。促进驾驶员汽车驾驶技能的形成和驾驶技能的培养十分有必要,且势在必行。驾驶技能是心智技能和动作技能的有机结合,只有充分掌握驾驶技能,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才能保障驾驶安全,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1、汽车驾驶技能的形成
1.1驾驶员的技能培训
由于在驾驶员的聘用上缺乏统一的标准,因而在职驾驶员的质量参差不齐。部分驾驶员缺乏对汽车驾驶的认识,缺乏良好的心理素质,导致驾驶过程中随意性强,存在诸多多余驾驶动作,不仅影响了正常驾驶,还给安全驾驶埋下隐患。这需要制定统一的驾驶员聘用标准,同时还要对驾驶员进行统一的技能培训,促进汽车驾驶技能的形成。在驾驶员聘用方面,不仅要求驾驶员具有一定的驾驶资质证书,还应重视该驾驶员的驾驶经历,看其是否存在重大违规驾驶、违章驾驶或者曾发生重大驾驶事故,一经发现,则不予录用。同时,要不断加强驾驶员队伍建设,定期进行驾驶技能培训,可与指定驾校合作,分批次培训在职驾驶员,使其更好得掌握技术要领,提高驾驶的熟练度与安全性,促进汽车驾驶技能的形成。
1.2驾驶员驾驶技能的提高
驾驶员技能的提高,需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驾驶员职业道德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驾驶员的驾驶技能的提升。因而,要高度重视驾驶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将其作为提高驾驶员技能的首要任务,从根本上促进驾驶技能的形成。对驾驶员的思想教育,包括加强和改进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感教育以及职业道德教育等方面[2]。此外,还要加强专业技术教育,健全内部安全教育、业务技能教育,从理论到实际操作,使得驾驶员的专业技术和理论水平得到切实、全面提高。只有从思想上加以重视,才能将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当成一种自觉,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
1.3驾驶技能的最终形成
建立和完善奖励机制和处罚机制,是驾驶员驾驶技能最终形成的重要保障。科学、合理的奖励方式能够有效激发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服务意识,为驾驶技能的形成奠定坚实基础。但在实际驾驶过程中,由于个性差异和习惯使然,部分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存在一些多余的驾驶动作,不仅影响了驾驶技能的形成,还对安全驾驶造成一定影响。因而要及时对多余驾驶动作的纠正,保障驾驶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此外,部分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存在诸多不良习惯,如抽烟、打电话、不看道路指示牌等等,甚至为完成任务进行违规操作,违章驾驶,严重影响了驾驶的安全性。对此,要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批评处理,并要求存在不良驾驶习惯的驾驶员改掉陋习,对一些严重违规操作和违章驾驶现象,要严格予以处罚,保障安全驾驶与文明驾驶。
2、汽车驾驶技能的培养
2.1钻研业务,加强技术水平
在职驾驶员通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即有一定的驾龄,但驾驶水平难以提高,出任务时常常是大事没有,小事不断,罚单不少[3]。为此,在职驾驶员应多钻研业务,加强技术水平。驾驶员技术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工作效率,在职驾驶员除了要掌握驾驶技术之外,还应充分掌握车辆及机械构造原理,能够对车辆进行简单的维修和出车前的检查,为安全驾驶提供保障。此外,还要不断总结经验,使自身的驾驶技能及水平得到切实提高。
2.2加强学习,培养驾驶习惯
多数驾驶员尤其是在职驾驶员,普遍存在知识水平较低,知识面窄等现状,培养在职驾驶员汽车驾驶技能,须不断改善现状。在职驾驶员通常有一定的驾龄,但并不意味着交通事故零发生,且引起交通事故的原因,多半是由于驾驶员知识结构欠缺,致使逻辑思维和判断力低,从而造成驾驶失误[3]。因此,对在职驾驶员要不断加强学习,相关单位内部可对驾驶员进行定期培训,丰富驾驶员的知识结构,扩宽驾驶员的眼界,以此培养良好的驾驶习惯。作为在职驾驶员,也应不断自我完善,加强学习,将安全驾驶和文明驾驶当成一种自觉,空闲时间多阅读,多分析,多总结,使自身驾驶技能得到切实提高。
2.3培养安全责任意识和节油驾驶意识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操作,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节油驾驶,这是驾驶员最基本的职业素养。在职驾驶员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则,不违规操作,不违章驾驶,培养安全责任意识和节油驾驶意识,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与此同时,在职驾驶员不应仅仅满足于“开车无违章、无事故”这个低标准,而是在培养驾驶技能的基础上,提高文明驾驶意识及节能意识[4]。驾驶过程中,一些简单的动作,也能够降低汽油消耗,不仅避免了驾驶中的浪费,还能节能减排,保护环境。
3、小结
汽车驾驶技能的形成和培养是一个由简到繁、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环环相扣、不断深入、逐步提高的系统过程。而在职驾驶员驾驶技能的形成和驾驶技能的培养,直接关系到驾驶员专业水平和技能的全面提升,关系到工作效率的有效提高。但不可忽视的是,多数在职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违规操作、违章驾驶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者则发生交通事故,给所属单位带来极为负面的影响。因此,要积极促进在职驾驶员汽车驾驶技能的形成和驾驶技能的培养。只有充分掌握驾驶技能,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才能保障驾驶安全,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此外,还要强化在职驾驶员节能环保意识,使每一位驾驶员形成安全行驶、节能行驶的良好习惯,促进社会和谐。
参考文献
[1]盛景东.试论汽车驾驶培训中如何根据学员不同心理开展教学[J].民营科技,2012,(05):160.
[2]刘松柏.浅谈提高汽车教员教育质量的方法[J].动动画世界·教育技术研究,2012,(08):189-190.
1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
法治社会就需要任何事情都能够有规可循、有法可依,企业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也不例外。想要落实对企业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就需要制定合理、严格、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要根据制度管人,不得出现领导口头指挥、管理的现象。在拟定制度时,需要最大程度的将制度细致化,将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违纪情况统统列举出,并附注上相应的惩罚力度和措施。除了惩罚制度以外,还需要拟定激励制度,并针对任何一个情况附注相应的奖励金额或其他奖励等,以此来体现具体奖惩的情况。惩罚的形式主要体现为处分、检讨、批评;奖励的主要形式为选拔模范、奖金等,从而提升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安全意识。与此同时,还需要根据制度的实际实施情况,针对性的改善制度实施当中所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进而保障制度更切合实际,具备更好的管理效果。
2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需要定期对企业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特别是在企业需要用车的高峰期和节假日,需要进行更加严格的检查。除了检查企业车辆的安全性能以外,还需要定期对驾驶员进行上岗资格检验,把好车辆技术关和驾驶员上岗资格关,进而有效的杜绝安全事故的出现。与此同时,除了给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以外,还需要对车辆进行定期的维修和管理,并且着重管理维修和管理的质量,以保证车辆的完好。
3使用人性化的管理模式
人性化的管理模式主要是强调人性化的观念进行管理,要深切落实“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制定具备人性化的管理体系,提升驾驶员的待遇和福利,让其更好的体现主观能动性,更高效、更安全的完成工作要求,加强企业车辆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人性化的管理能够有效地化解驾驶员心中的各种不愉快和矛盾,让驾驶员能够保持安静、平和的心态进行工作,创造轻松、宽容、愉悦的工作环境,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体现人性化的关怀。通过调查了解驾驶员的需求和工作压力,要尽早解决驾驶员的忧虑,重视管理制度上的人性化程度。
4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和安全规定的学习
除了实行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外,还需要时常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在其心中树立起真正的“安全第一”思想,提升安全意识,要使用多元化、多样化的宣传方式进行宣传。①正反对比法。在给予驾驶员宣传安全行驶的典范同时,还需要给予驾驶员宣传违规违纪的行驶案例,以此来达到正反两面的鲜明对比。②提示宣传法。要时常给驾驶员提示交通事故的案件,消除驾驶员心中的侥幸心理,进而杜绝意外交通事故的出现。③启发引导法。想要驾驶员树立安全行驶的观念,可以通过多方面给予驾驶员安全行驶教育,例如,帮助驾驶员树立为了家庭而安全行驶的观念。④培训教育法。对驾驶员进行定时的培训,培训安全行驶的相关内容。通过进行这样的培训,提升驾驶员的安全行驶意识。⑤案例比喻法。给予驾驶员讲述一些听到过、见到过、亲身经历过的实际案例,通过影像、录像等形式让驾驶员观看,以起到警示的作用。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制度和相关交通法规的培训,要在培训过程中着重体现《汽车行车安全管理规定》中的多项条款要求,并结合企业的要求制定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主要有以下三点。①遵规章、守纪律,时时刻刻严格遵守车辆行驶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每一位驾驶员都严格要求自身,在企业中间,形成良好的守纪守法的良好风气。②熟悉法规内容。交通法规是车辆驾驶员应当掌握的最基础的规章制度。对此,驾驶员需要对其完全熟悉并掌握。③杜绝侥幸心理。车辆安全管理需要提升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行车知识的培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组织一些技能竞赛或相关活动,运用一些趣味性的活动来提升驾驶员的安全技能掌握能力。
5结语
综上所述,想要真正的做好现代企业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就必须制定行之有效的完善的管理制度,并将其落实,加强教育宣传力度,保障车辆安全。通过安全制度杜绝危险事故,尤其是那些心存侥幸的驾驶员,更是要严加防范,加强对其宣传工作和管理的力度。
作者:孙传彬 单位:辽河油田公司辽兴油气开发公司
Abstract: The road traffic accidents has become the most social first public hazards, road traffic accident caused by the reason is very complex, involving people, vehicles and road, environment and management, and many other factors, among which the driver is road traffic direct participants because the driver safety consciousness and safe driving the lack of knowledge is a road traffic the main reason of the accident. The driver overall quality is not high, the urgent to social problems, and driving training institutions as the student learn safe driving theory and driving skills of the school, to cultivate students out of the relationship of level, only train qualified drivers can achieve civilization driving safety driving, so driving training is road traffic safety management of the source. The author mainly from the following three aspects paper: first: training high qualified coaches, only high quality coaches can cultivate high quality driver. Second, the strict driving training access system, strictly according to the teaching outline training, strict management system. Third: reform of the driving test system and approval system.
中图分类号: U4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正文:
随着人民生活、工作节奏的不断提高和出行需求的日益增长,汽车正在走进普通百姓的家庭,驾驶汽车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普遍要求。而与此同时,道路交通事故也与日俱增,驾驶员作为道路交通的直接参与者,他的安全驾驶意识和安全行车知识关系到道路交通的相关者的安全。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第一公害,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很复杂,涉及人、车、路、环境和管理等诸多因素,虽然有了驾驶证就有了相关的驾驶资格,但是并不是每个有驾驶证的人都会开车。现在车多路况复杂,只有高素质的驾驶人才并严格遵章守法开车,文明礼貌开车,确保安全开车才有效降低事故发生 。而高素质的驾驶人才的培养离不开驾驶培训。所以规范管理驾驶培训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源头。第一首先培养高素质的教练员,只有高素质的教练员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驾驶员。驾驶培训机构的教练员作为指导学员学习驾驶技能的启蒙老师,是保证培训质量、提高驾驶员素质非常关键的因素。教练员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是做好培训工作的前提,整个驾校都要有社会责任感,不能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为社会培养合格的驾驶员,肩负起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教练员的职责重点就是要培养学员的安全意识,驾驶员素质的提高,绝不仅仅是驾驶操作技能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安全意识的培养和文明驾驶习惯的养成,教练员自己的言行对学员的影响非常深远。其次普及安全行车知识。学员掌握了必要的安全行车知识,才可能具备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普及安全行车知识是学员遵章守法安全行车的前提。最后才是全面传授驾驶技能。全面两字含义很广,教练员在教学过程中只注重常规驾驶技术的传授,是不可能培养出合格驾驶员,还要教会学员如何维护车辆,如何遇见险情,正确应对各种交通情况,做到预见性驾驶。另外,教练员还应在培训过程中强调对学员节能和环保驾驶能力的培养,培养学员全面的驾驶技能。教练员是学员的第一任老师,对学员的影响非常深远,所以抓好教练员队伍的素质建设显得尤为重要。教练员必须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广泛深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驾驶经验、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还要不断学习,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及时调整知识结构,强化安全意识,提高教学水平,以适应社会发展和驾驶员素质教育的需要。
第二,严格驾驶培训准入制度,严格按教学大纲培训,严格制度管理。《道路运输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明确了县级交通主管部门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的职责,建立和完善了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市场监管和市场退出三大机制。规范管理就要严格市场准入,依据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和培训内容实行分类许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分为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三类。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根据培训能力又分三级,每个级别都对应一定的申请具备条件。有了培训资质,还要严格按规定培训,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员素质教育工作,规范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行为,提高培训质量,交通运输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于2004年12月31日正式颁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为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交通部颁布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2006年第2号令)并于200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这些规定,我们知道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注册地开展培训业务,不得异地经营,教练员要携带教练证使用教练车在指定场地和道路对学员进行培训,教练车要办理道路运输证,不得随意改变教练车用途。教练员要根据教学大纲按照计时制培训并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并由培训机构专门人员负责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学员发结业证书,由公安部门交通管理机关负责考试,考试合格发给驾驶证。
第三,改革驾驶证考试制度以及审验制度。大家都知道,现在驾驶考试要经过三个科目,科目一是理论,就是无纸化考试,满分100分,达到90分为合格。只有通过科目一考试才能进入科目二的学习。现在的科目二就是通俗说的场地(基本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拐弯、限速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百米加减档、起伏路行驶一共十个项目,每种考试车型不一样)通过科目二才可以考科目三,而科目三才是路跑。笔者认为,应该改革考试制度,把现在的科目三调整为科目二,并且把考试的路程加大,每个人考试里程不低于50公里,距离太短测试不出水平。再就是考试路线复杂化,考试的路线要有城区郊区红绿灯并有调头倒车。现在的考试办法,很多学员拿了驾驶证而不敢开车上路的比比皆是。另外领到驾驶证在审验和换证的时候增加理论考试,考试的内容主要为新出台的道路交通法规以及修改的部分。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社会和谐。现在公安交警部门又在全国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交通整治,加大警力投入和电子警察的布控,我相信一定很有效果,但是我认为这是属于后天治病,而抓好驾驶培训才是先天预防,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源头。
关键词:驾驶 培训 管理 安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3;《道路运输条例》和《行政许可法》
驾驶非营运车辆是否需要办理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要看具体情况,如果车辆行驶证办理的是非营运自用性质,原则上驾驶员是不需要办理从业资格证的。
需要办理从业资格证:
1、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包括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
3、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包括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作业的技术人员;
4、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包括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5、道路运输经理人包括道路客货运输企业、道路客货运输站、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管理人员;
6、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来源:文章屋网 )
[关键词] 驾驶员培训 驾培行业 培训市场
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和家庭拥有轿车普及率的提高,学习机动车驾驶的人员越来越多,驾驶员培训业呈现出空前繁荣景象。但是,由于对驾驶培训科学化管理缺乏深入研究,培训方法落后,教学不够规范,培训质量不高的局面未彻底改观,阻碍了培训市场向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一、目前驾驶员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驾驶员培训机构不完善,档次和规模低,与行业标准差距大,车辆陈旧,存在报废车辆施教问题,教学手段落后,管理不健全,社会公信力差。二是驾培机构经营行为不规范,驾校要生存,生源是关键。在市场化运作中的各类驾校为了拓展生源,有的采用教员包干自找生源,甚至规定每个教员每年至少要保证招收百人以上学员,否则教员就有被解聘的危机。驾培机构不按交通部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施教,擅自缩短培训学时,降低收费标准严重影响了驾驶员培训质量的提高。三是驾培机构经营理念不正确。将对学员的职业道德,驾驶技能和心理素质的全面教育变成了畸形的应试培训,以至催生了大量的“马路杀手”,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压力。由于驾校普遍轻视机动车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教学,以至驾驶新手操作中不熟悉机动车的基本结构及装置的作用,不会做车辆的日常维护,遇到一般常见的故障就束手无措。行驶中对道路交通的运输观察、判断能力弱,预见性的交通情况难以处置,新手上路违章惊人,潜伏着严重的安全隐患。四是驾培机构基础工作薄弱,大部分驾培机构未对学员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机制,没有建立学员学籍档案,不能因材施教、填写学员培训日志、签署学员培训记录。
二、完善汽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建议
1. 严格驾培市场准入管理。运管机构应根据社会需要和行业现状,进一步严格驾校准入条件,制定资质标准,规定与培训规模相对应的基础建设标准,包括训练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等,规范设置教学机构,提高教员任职条件和教员配备标准。通过开业条件的限制和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依法加强驾校管理,促进培训水平的提高。
2. 建立和完善驾培行业考核机制。评价培训质量。交通部门应遵循市场发展规律,对驾培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和年度信誉考核,为驾培机构搭建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平台。运管机构应尽快制定并建立起培训行业自身的质量管理,考核和评价体系,制定统一的质量考核标准,对驾驶证考试合格率、交通责任事故记录、交通违法违章行为、结业考核、规范教学、查课与评教 、经营行为、招生和学籍管理、安全管理、诚信服务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形成训练全过程的质量监督机制,建立培训质量排行榜,对考核排名最后的驾校进行整改,对连续多次排名最后的驾校依法责令其退出驾培市场,建立有进有退的市场机制。
3. 加大运管部门的监管力度,督促驾培机构按纲施教,确保培训质量。驾校要严格按照交通部颁布的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课程,使用统编教材,保证足额课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坚持教学为本,强化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教育,提高汽车驾驶技能的有关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特别要注重对雨雾雪天、异常气候、复杂道路、危险路段的临危处置和突发紧急情况下有效的处置等技能技巧的培训,要做到因人施教,比照年龄的相关层次让接受慢的学员给予重点教练,允许其有足够的教学时间,确保其有合格的驾驶技能,确保做到成熟一片考试一片,为社会输送更多的驾驶人才。
4. 严把教练员准入关,不断提升教练员队伍素质。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根本的因素,影响着驾校的发展。教练员作为指导学习驾驶技能的启蒙老师,是推动驾驶员素质教育的实践者,是铸就道路交通安全第一道防线的倡导者,肩负着重大的社会责任。只有高素质的教练员,才能培养出高素质驾驶员。教练员不但要驾驶技术好,而且要掌握教育心理学和必要的教学方法。一是驾校要建立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并定期公布教练员教学质量的排行情况,实行优胜劣汰的进退机制;二是驾校聘用教练员要实行公开录用,任人为贤,把德才兼备,热爱教练工作的人才选入教练员队伍;三是驾校要重视人才,能把业务技能好、教学水平高的人才引得进,留得住,坚持以待遇留人、以感情留人;四是强化教练员的再培训,通过送出去、请进来等培训方式,提高教练员的执教水平。
5. 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广现代教学设备,提高培训质量。现代化的培训设备主要有多媒体教学、理论磁板教学、实物教学和模拟训练设备。初学驾驶的学员通过电化视听教学,实物教学,可以加快对交通环境的了解和适应。通过驾驶模拟器教学,可以使学员从静态操作有效地过度到动态操作,进行观察能力、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安全意识的训练和培养,取得用实车难以或无法做到的技能训练,纠正驾驶员的不良操作习惯,提高试车训练的效果和质量。合理规划设计教练场,为驾培训练提供符合驾驶技能训练规律,适合技能训练特点的现代道路与交通环境。加强教练场建设是促进培训改革,实现培训科学化,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措施。行业管理机构应根据驾校的发展规模和培训类别统一规划教练的设计标准,使教练场的建设规模与训练规模相适应,教练场的种类,功能与培训类别相适应。
6. 协调运管与公安部门工作的衔接,做好培训与考证。目前驾驶员培训和考核发证分属交通和公安两个部门。迫切需要交通与公安两部门协调培训与考试、发证的关系。在学员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和学时后,按规定填写培训记录卡,申请考试时,向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提供学员培训记录卡和结业证,例如驾驶员档案,未能提供培训记录卡和结业证的,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不予报考驾驶证。交通和公安部门要以培养合格驾驶员为己任,双管齐下,合力创造驾培行业健康发展的新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