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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会议纪要

时间:2023-06-01 09:31:3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法治建设会议纪要,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法治建设会议纪要

第1篇

总法律顾问履职情况

晋能集团总法律顾问于2014年3月配备到位。在企业法制实践中,集团总法律顾问按照省国资委“依法治企”要求推动企业法制工作,积极推进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高度重视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制度化建设,建立了一套比较科学、规范、适合企业实际经营的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促进了集团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法律工作体系逐步完善,总法律顾问制度逐步落实。

制定下发《合同管理制度》、《重大合同管理制度》、《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制度》、《风险防控管理办法》、《法律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等重要规章制度,规范了合同审查、法律纠纷案件处理等事项的管理程序;严把合同关,使法律审核成为经营管理的必经环节,对集团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决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为企业依法经营决策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实现对集团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率达100℅;积极推进集团法律事务部主动承担集团诉讼工作,为集团节省费用,挽回财产损失,维护集团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企业诉讼风险;直接参与企业兼并重组、改制、资产处理、战略规划等重大决策过程,就法律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其依法合规;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培训学习,提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及依法治企能力。经过努力,2014年集团公司在全省企业中唯一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第2篇

深深感到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年是被聘任为办公室主任的第三年。回顾一年来工作。各级领导的关怀下,同志们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市局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服务为本”理念,恪尽职守,真抓实干,积极争创“四个一流”各项业务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达到领导、机关、基层三个满意。现将一年来思想、体会和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1加强文字综合。

注重提高行文质量,不时强化对市局工作思路的掌握和理解。积极推进市局各项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前9个月,共完成全市司法行政会议工作演讲、严打”整治斗争第一阶段总结、打击整治“功”专项行动方案、市局机关和窗口单位接受社会公开评议实施方案、操作方案等全局性综合资料30余份;完成《关于贯彻落实“4?1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演讲》关于编制我局年预算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年全局综合治理任务实施方案》关于做好“功”类劳教人员收教转化防控工作所需经费的请示》等上报材料47份;创设《沈司办通报》并制发13期,督查专报》3期;制发《会议纪要》5期;起草《市局行政工作规则》车辆管理使用方法》局域网管理方法》等规章制度30多项;核稿118件;完成打字、印刷380余万字;接待上级单位及外地同行24批278人次。

2突出重点工作。

及时抓好了各项衔接、协调、综合和服务等方面工作。特别是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首次国家司法考试沈阳考区考务工作、全市开展“四五”普法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全市法制专题研讨会、市局接受社会公开评议系列座谈会、市律师参与工作会议和局内各项政务工作等重要活动和会议,围绕市局各时期中心任务的安排安排。精心谋划方案,统筹协调,大到文件制发、会议日程、人员落实,小到会议用品的配置分发,每个环节力求不出纰漏,精益求精,各项工作有条不紊,井然有序,完成了应承担的任务。办文、机要通讯、打字、复印等工作克服了人员少、急特件多等困难,做到及时准确,不误不压,不拖不失,保证了服务,适应了要求,达到领导满意和各部门的认可。

3严格执行制度顺序。

4、积极转变作风,强化队伍和支部建设

在新一轮思想解放学教活动中,我们深刻的体会到,对于既是全局中枢,又是窗口部门的办公室,必须在这方面花大力气,作全局的表率。根据市局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结合办公室人员多、分布广、工作责任大等特点,一是多次召开了各个层面的会议,研究工作,制定措施。除召开支部大会和全体人员会议外,以科为单位,查找思想、作风和工作上存在的差距和不足,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如在办公室内部实行了“举牌制”,一次失职黄牌;第二次,年末不能评优。通过近一时期的努力,取得了较好效果,一些问题得到了切实解决。二是加大了学习力度。学教活动开展以来,在综合、秘书、督查、档案科开展了每周一次的政治、业务学习活动,在机关车队、总值班室开展了定期或不定期业务会议。这一做法我们将坚持开展下去。三是加强了形象建设。要求每一位同志,特别是处于窗口位置的同志,必须注重自己的工作态度和言行,确保在这方面不出现任何问题。前9个月发展党员2名,培养5名。同时,注重发挥党员和骨干的模范带头作用。目前,办公室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整体和形象、纪律和作风得到了明显改善,形成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二是工作质量不均衡,超前不够;三是程序不规范,有时忙乱;四是解决个别时候服务不到位,质量不高的问题。

三、明年工作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市局的中心工作,紧紧把握局党委的工作脉搏,紧紧抓住政务、事务、服务三项基本职能,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增强时代性、主动性、科学性、预见性和大局意识,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办公室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不断开拓创新的实际行动,向着让领导、机关、基层更满意、更信赖、更认同的目标发展。在明年的工作中,具体目标为:

一是,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切实把市局党委部署、外地经验与办公室的实际结合起来,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近来,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认真研究做好办公室的新途径、新方法,全力做好三个服务,近期要筹备开好明年初的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监狱劳教工作会议和各专业会议。

二是,注重学习,加强调研,顾全大局,履行职责。面对新形势要不断学习新知识,研究新问题,抓紧充实和提高自己,搞好知识储备,使办公室成为学习型的单位,同时注重把学到的理论应用到实践中去,学会用理论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要根据市局党委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围绕依法治市、人民纠纷调处、法律服务、提高改造质量和队伍建设等专题进行深入调研,形成有独道见解的调研报告,切实为市局党委重大决策提供第一手材料。进一步建立责任制度和加快调研成果推广工作,建立首席撰稿人、首席核稿人评比用人机制,并通过召开调研交流会,推广调研成果,指导工作。

第3篇

1、重点突出司法所建设。目前我区除杏滨司法所和后溪司法所已达350平,其他司法所场地面积均与全市司法所所均面积258.86平方米和《省司法所规范化标准》有很大差距。2014年,我区将进一步与各镇街主要领导沟通、征求意见,依据《省司法所规范化标准》文件要求和《区人民政府关于司法所用房建设协调工作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精神,抓住各镇街调整办公场所的机会,争取其余四个司法所办公面积均达到350平。

2、主推“一所一品牌”建设。近年来,我区在各级领导的指导和鼓励下,认真总结各司法所的独特优势及其发展的实际情况,逐渐摸索出一条“一所一品牌”发展之路。如杏林司法所在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方面卓有成效,2012年被评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灌口司法所在人民调解工作方面成效显著,其“警民联调”工作经验在全市警民联调工作现场推进会上被宣传推广;杏滨司法所在社区矫正方面成绩突出。2014年,我区将在全区推广这“三大”品牌,鼓励每个司法所都能突出自身特色,创造自身品牌。

3、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完善街(镇)、村(居)、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调解网络建设,重点完善村级调委会建设,积极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着重加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探索建立面向社会服务的专业化、职业化调解机构;拓宽摸底排查渠道,在做好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多发民间纠纷排查化解的基础上,把调解触角延伸到社区、厂区、校区,延伸到商业中心、集贸市场、大型商场等,广泛参与涉及民生问题纠纷的调解,努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型矛盾纠纷;围绕重大活动、重大任务、敏感时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密切关注辖区内社情民意和舆情动态,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预防工作走在化解前。

4、创新管理机制,强化矛盾纠纷分流机制。一是深入开展“三调对接”工作,着力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格局,积极探索完善一站式服务机制,针对矛盾纠纷类型,采取调解、引导行政处理或诉讼等多种方式和途径解决问题,实现咨询调解相结合、调解相结合、行政处理和调解相结合,实现矛盾纠纷合理有序分流;同时,不断推进与公、检、法的对接机制,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优势,化解法庭之外的各类纠纷,形成调解诉讼衔接机制。二是加快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进一步规范化运作已建好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将其纳入区局调解补贴和区年度培训计划,确保提高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调解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协调各方力量,积极推进筹建中的后溪工业集中区调委会、灌口物流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杏林台商投资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拟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的建设。同时督促各司法所要在发展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上下功夫,新建2-3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争取在全区实现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的全面覆盖化,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模式。

二、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确保实现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脱管漏管率控制在0.5%以内;刑释解教重点人员100%衔接到位、一般人员70%衔接到位,安置率达90%以上、帮教率达95%以上的工作目标。

一是继续推进规范场所建设。根据部署和安排,继续推进建设集监管矫正、信息处理、应急指挥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矫正中心,加快选址并开展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开工建设。指导和推动各区新建一批依托企业的教育培训和安置基地,为“两类人员”回归社会提供更多的载体和途径。

二是加强社区矫正分类管理。根据《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要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同的罪行、表现,将矫正人员分为不同的种类,实行严管、普管、宽管分类管理。要依法落实奖惩制度,对表现好的,服从监管的矫正对象,给予行政奖励、减刑等。

三是注重培育和树立工作典型。要认真总结经验,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注重培育和树立一批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先进典型,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形成全社会关注和支持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营造特殊人群重新做人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打造“法治”建设,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不断开创依法治区工作新局面。

1、不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开展

一是深化“法律进机关”。组织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核和法律知识讲座。以“学用结合、普治并举”为核心,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能力,不断提升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

二是开展“法律进学校”。推广法制主题班会的好做法,通过举办法制夏令营活动,依托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有针对性的进行校园普法依法治理经验总结和推广,进一步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构建青少年成长的良好法制平台。

三是抓好“法律进企业”。在台企,私企各开展一场法律进企业知识竞赛。引导和促进企业认真遵守法律法规,提高依法治企、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和水平,依法维护企业及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

四是推进“法律进村(居)”。召开“法律进村(居)”活动筹备会,在各镇(街)开展一场法律进农村普法大集,组织大型“送法下乡”活动,总结推广基层农村、社区法制宣传工作经验;加强载体创新,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在广大基层农村、社区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围绕基层自治、民主管理、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等法律知识进行宣传。

2、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是加快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区将尽快完成“区法治文化苑”项目的筹建工作,要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推进,确保2014年建成“区法治文化苑”,各镇(街)、村(居)均建有一个制式法制宣传栏。

二是加大主题法制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精心组织协调,积极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取得更大社会宣传效果。充分利用各专项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综治宣传月、禁毒宣传月、送法下乡等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宣传活动,努力扩大普法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三是加强主流媒体法制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积极与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联合举办专刊、专栏、专版等,开通普法微博或微信,利用电子网络平台普法,不断提升法治文化的创造、生产和传播能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引导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发展和繁荣。

3、全力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推进依法行政。创新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方式,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全区行政执法检查,继续深化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有关工作,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备案审查工作,开展调研规范性文件的网上报件和网上审查工作。

二是扎实开展“法治”创建活动。要扎实推进基层法治创建,全区100%获评区级“法治镇(街)”,各镇(街)要力争入选市“法治镇(街)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各村(居)要力争入选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居)”,不断夯实“法治”创建基础。

三是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作用。健全制度,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要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总结、规划年度工作,研究讨论有关依法治理工作事项。

四是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的作用。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进行备课授课,组织大学普法志愿者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法制新闻工作者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五是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加强宣传报道,确保法制宣传教育的蓬勃生机与活力。充分利用报、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治网、《法治》内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通讯等及时传播信息,加强学习交流和指导。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建设,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针对矫正对象、老年人、个私企业等特殊群体做深入的普法活动。

四、强化服务意识,创新管理途径,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1、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力,在政策法规许可的条件下,做到应援尽援,为贫弱群体提供更多的法律服务;在完善法律援助部门的自身建设的基础上,建立高素质的法律援助队伍,加快推进服务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接待条件和设施。

2、认真贯彻执行新修改《刑事诉讼法》关于法律援助的规定。加强刑事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升辩护律师的服务能力和办案质量,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专业辩护。要密切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相关业务庭、科处室的工作联系,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做到应援尽援、应援必援、应援优援,依法维护和确保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跟踪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指导监督法律援助人员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执业规范,对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案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对疑难复杂案件,可实行集体讨论、专家评议等制度,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案件办结后,要认真审核案卷材料,按照统一标准对办案质量和效果做出评估,并做出相应处理。

第4篇

一、全市民族工作会议概况和主要精神

上个月2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民族工作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会议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民族工作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市委、市政府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今年3月,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我市民族工作,并同意召开全市民族工作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参加会议的有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市四套班子的分管领导,各市、区分管书记、分管市、区长,统战部长、民宗局长,市各有关部门、大专院校共20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的规模、规格都是历史上没有的。这充分表明了市委、市政府对民族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去年,中央、全省相继召开了民族工作会议,总书记提出了“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省委李源潮书记提出了“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建富裕和谐家园”的任务目标,王荣书记提出了“共同致力‘两个率先’,共创苏州改革成就”和发展之路。从中央到市委,都把做好民族工作放到了重要议事日程.王荣书记在讲话中强调了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对新时期我市的民族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他指出,我市少数民族是苏州实现“两个率先”的重要力量,苏州各族人民共同当家作主,一道团结奋斗,“两个率先”的宏图伟业才有希望。全市上下都要牢固树立各民族亲密团结、共同进步的发展观,集中各族人民的智慧,凝聚各族人民的力量,使各族人民和谐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王书记指出,要认真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同胞生活质量。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扶持、积极帮助城乡少数民族群众跟上我市全面小康和基本现代化的步伐。要认真落实少数民族最低生活保障等优惠措施,并积极组织和引导少数民族群众树立市场观念,增强自主创业意识,大力发展私营个体等非公有制经济,使少数民族群众早日迈上富裕之路。同时还要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体育、教育等各项社会事业,不断丰富和活跃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他还要求,要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要营造有利于他们就业、创业、生活的良好环境。要依法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积极主动地为他们排忧解难,帮助解决劳动就业、子女入学、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在生产经营上要给予适当的政策扶持和优惠照顾,妥善处理外来少数民族人员与此文来源于文秘家园当地群众之间的矛盾和纠纷,教育和引导他们通过正确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自觉遵纪守法、服从管理。各地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要高度重视处理民族问题,解决民族矛盾。

王书记最后强调,要全力维护民族领域的团结稳定。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集中精力解决关系少数民族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少数民族群众多办实事、好事。要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保障和满足少数民族在节庆、饮食、丧葬等方面的需要。各级干部都要学习民族政策,了解民族风俗,防止因无知引发民族矛盾。解决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论矛盾的主体是谁,都要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制教育,鼓励他们积极参与法治苏州、平安苏州、文化苏州等创建活动。

二、我市民族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这几年来,我市的民族工作在各市、区民宗局的努力下,民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市委、市政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且写进了市委第99次会议纪要“会议认为,几年来,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积极探索创新思路,不断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重视宣传民族政策法规,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积极开展社区民族工作,建立少数民族联络联系协调服务机制;开展少数民族扶贫,提高少数民族居民的生活质量;搞好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工作,妥善处理民族领域的各类突发事件,维护了我市民族领域的稳定,为建设和谐苏州作出了努力。”市委常委会上,王荣书记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将民族宗教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一要领导高度重视,增强大局意识,对民族宗教工作予以支持,定期研究重大问题,制定政策措施,作出工作部署。二要积极引导,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促进民族宗教工作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三要加强管理,落实艰党和国家的各项民族宗教政策。王书记提出的这些要求全部写进了会议纪要。

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以及民族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合力,全市民族工作出现了崭新局面。尽管我市是杂散居地区,少数民族人数不是很多,但是由于苏州的经济发展,外来少数民族人口要达到常住少数民族人口,带来一系列的问题、民族纠纷、宗教生活等等,这几年来,我们探索了少数民族群众低保政策、民族工作进社区、建立外来少数民族人员联络联系协调服务工作制度,都走在了全省前列,每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去年国务院表彰我局、这次市政府表彰有关市民宗局及有关干部,这都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

面对成绩和荣誉,我们肩上的任务更重,民族宗教无小事,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作为民族工作的主管部门,我们承担了这个责任,我们就要把他做好。

三、关于做好我市民族工作的几点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全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在这里我再强调三点:

第一,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形式。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努力提高教育的效果,寓民族团结教育于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活动之中。对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工作方法,要继续坚持和发扬。同时,要适应新形势,不断进行探索和创新,努力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吸引为和感染力。

今年我们对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提前到7月份进行,局里有了一个初步意见,对城区作出了安排。各市、区民宗局要根据《意见》的要求,进行认真的组织,同时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对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让先进典型的事迹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形成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今年我们不仅要集中精力抓好七月份的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而且要推动全年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坚持集中性抓和全年抓相结合,做到以月促年,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第二,要切实做好全市民族工作。杜国玲副书记在全市民族工作会议结束时讲话指出,各级民族工作部门作为政府主管民族工作的职能部门,深入调研、及时了解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等方方面面的情况,搞好综合协调,改善服务方式,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扎实开展工作,这是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任务。作为民族工作的主管部门,我们要重视民族工作,关心民族工作,而且要经常研究民族工作。要倾听少数民族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急少数民族群众之所急,想少数民族群众之所想,为促进“三个文明”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民族工作的整体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三,要强化对民族工作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检查是促进问题解决和推动工作开展的重要手段和措施。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民族工作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逐步建立民族工作的督办检查机制。各市、区民宗局每年要对本地开展民族工作、落实民族政策等情况至少进行一次自查,弄清哪些工作开展得好,哪些政策落实了,哪些政策还没有落实,总结经验,找出差距,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经常性地开展督办检查工作,一环一环抓检查,一件一件抓落实,特别是对各项民族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要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要求、有结果,并以适当的方式将检查督办的情况进行通报,努力推动我市民族工作向纵深发展。

第5篇

关键词:规划管理创新思路建议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城市规划管理机制创新的必要性

城市化进程中,往往现状发展与城市化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在产业布局、城镇结构、人口集聚,亦即“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尚不能形成有机整体,城镇基础设施尚不配套,市政设施产业化程度还比较低,城镇建设质量还不高,缺乏疏导中心城区人口的磁场效应;同时,过快、过猛、过热的开发与建设,正在给人们生存的城市环境带来种种重压,如城市水泥森林膨胀,地面沉降、“热岛效应”等等,迫切需要通过强有力的组织协调,优化配置城市空间资源,完善功能布局,有序理性推进建设。

规划管理决策是城市规划建设的中心环节,关系到城市建设管理的最重要活动。在城市建设突飞猛进、经济体制转轨变化之中,城市规划的编制、设计、评审、批准等环节尚不完善,一方面,在公共开发领域市场行为政府化,本应通过市场运作的设计项目却作为指令性任务形式,指定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制作,常出现应付政府交办的任务现象,缺乏深层次规划的专题研究;规划的行政行为与技术行为混杂管理等,市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市场机制的缺陷,呼唤着城市规划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2、城市规划管理机制创新的思路

坚持城市规划地位的先导性、城市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城市规划实施的权威性、城市规划管理的创新性,在规划理念、内容、方向、机制和法治等方面求实创新,使创新理念、创新活动贯穿于规划管理全过程。

通过完善规划决策机制——规划委员会、规划专家咨询机制——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规划技术监督机制——规划部门技术审查委员会、规划社会组织——规划协会等,不断提升城市整体的生活品质和竞争力,从而保证城市总体规划的有序实施,充分体现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要求,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2.1完善规划决策机制来源

2.1.1 建立规划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河南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政府综合科学决策水平,创新规划理念,加强对规划建设的领导,发挥强有力的组织协调作用,统筹空间资源,完善功能布局,有效决策各项建设,推进经济与社会资源配置的匹配化。

运作机构设置。规划委员会不是县政府的一个具体的职能部门,而是县政府重大规划的决策性机构,是县政府审议重大规划建设事项的必经程序。县规划委员会由县四套班子、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专家代表及部分市民代表组成,其主任、副主任等领导职位,应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城市建设的领导担任。

2.1.2 规划委员会主要职责:作为全县规划的决策机构,对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重大决策提供审议意见。审议和决策全县性重大规划方案;审议全县经济社会和区域发展战略;审核区域总体规划,审议城市总体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对城市规划未研究和待确定的重大项目选址进行决策;审议重要地区、重要地段建设的重点项目、特殊公建项目的选址与建设工程的方案和初步设计;审议全县交通、市政、防灾、公用、环保各专项及专业规划;审议重大、有争议的规划违章违法案件的处理;对全县城市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实施发挥强有力的组织、协调和监督作用。

2.2建立规划咨询机制

2.2.1规划专家咨询机构。作为县政府重大规划决策咨询机构,是县政府作出决策前的专业咨询机构,对各类重大决策、规划方案和专项规划提供前期咨询,由规划和相关专业专家组成专家库,每次专题或会议在专家库名单中抽取,同时,根据区域内规划项目需要选聘境外规划专家,每年视情况进行人员增减。

2.2.2 县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主要职责:研究区域发展与目标、性质与功能、总体布局等重大课题;研究全县 重要规划,包括区域总体规划、中心镇规划、工业区规划、重点地区、重点路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研究全县 性对内、对外综合交通规划;区内道路系统规划;给水、排水、供电、供气、电信等专业系统规划,防灾体系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以及市政基础设施专业方面的重要建设工程规划方案;研究重大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以及重点专项建设工程规划方案等。

2.3 健全规划技术监督机制

2.3.1建立规划部门技术审查委员会,由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是规划部门的专业技术协调地决策性机制,目的是全面提升规划管理水平、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

2.3.2规划部门技术审查委员会议事职责:对规划建设项目的审查与评定,包括规划方案、在建成区或旧住宅区内插建、改建或扩建的规划项目、规划调整方案;对重点地区、重点地段、重大项目的选址研究与审核;对区域内重点项目建筑方案进行研究与审查,如用地范围与选址审核或方案审理范围不一致或受影响的带征地块;与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总平面方案等;临时、零星(重要地区门面装修、广告)工程许可;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建筑方案;重要地区地名的命名方案; 对重大违章违法建筑案件处理研究和决定,如竣工合格证与房屋土地使用证不符合;调查处理违法建筑中,被拆除方认为处理不公,可能引讼的案件;涉及重大违反规划案件及处罚数额较大的案件;研究和处理矛盾集中的规划案件等。

3、城市规划管理机制创新的操作性来源

3.1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

3.1.1 依法行政的原则。先期研究全县 发展与规划建设的重大经济、规划方针政策,为规划布局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对重大规划决策实施建设的后评估。

3.1.2 集体决策的原则。规划委员会在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涉及区域规划管理的重大问题、全局性问题,建立集体决策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召开由主任主持的工作例会。规划项目集体审核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主任签署会议纪要,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落实具体措施;

3.1.3促进发展的原则。规划委员会通过强化政府对规划建设的控制,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完善、有序发展”的原则,实现“工业向园区集中、居住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的目标,优化配置资源的同时,实行规划的全覆盖,使各专业规划宽到边、深到底,形成合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

3.2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议事规则

科学合理的原则。本着科学探索、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强区域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的研究,加强可持续发展的力度,探索区域规划的发展战略。

3.3规划部门技术审查委员会操作规程

决策、实施和监督机制相协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摒弃倚重行政审批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陈旧观念,及时清理和修订相应的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建立一系列适应快速发展形式下的快速审批机制,符合规划的项目应快速审批,切实提高审批实效。抓紧抓好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审批项目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机制,落实审批责任追究制、公众参与机制、对违法建设行为的举报制度和信息反馈机制;要在规划项目选址和用地、工程管理分离的基础上,建立相互监督制约和协调工作的机制,做到“两个加强”,一是加强对各个部门的督查和督办,确保政令统一、行为规范;二是在规划管理政策和技术方面,加强综合研究与协调,切实提高规划业务水平。

创新城市规划管理机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和规范化的管理制度,是生产力发展和进步的必然,是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的要求,城市管理呼唤新机制,新机

制推进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建设,保证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国际水平。

参考文献:

1、任致远《21世纪城市规划管理》东南大学出版社

第6篇

年,我院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下,在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下,在区政府及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理念,积极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司法宗旨,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和“建设坚强班子、铸造过硬队伍、创造一流业绩”的工作目标,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三大主题”活动,狠抓业务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深化检察改革,加强内部管理,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推进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统筹城乡发展是当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一年来,我院紧紧围绕服务统筹发展,在建立完善机制,延伸服务触角,改进执法办案的方式方面,探索走出了检察机关服务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路子。我院的做法为新农村建设土地流转问题提供可供借鉴的模式。并根据区委政府提出重塑新农村发祥地辉煌的要求,继续关注其发展中的法律问题。区统筹办在出台我区土地流转实施办法过程中,主动邀请我院参与讨论,对我院的建议高度重视,为全区统筹城乡发展决策起到参谋助手作用。年,我院被区委、区政府表彰为。我院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统筹城乡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投资环境,随着服务统筹城乡的探索实践不断深入,推进新农村改革发展取得了新的成效。

我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始终将维护稳定作为重要任务,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认真履行批捕、等检察职能,实现了执法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件人,批准逮捕件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件人,提起公诉件人。

年,我院在刑事检察工作中,突出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杀人、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共审查逮捕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等七类犯罪件人,件人。积极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了“打拐”专项行动、“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净化了社会风气。

2、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促进社会和谐。坚决打击和震慑犯罪,依法该严则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注意区别对待,依法当宽则宽,尽量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对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没有逮捕必要的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对名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依法不予。比如,今年我院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处理案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慎用逮捕强制措施,积极推行不捕、不诉、建议撤案、退回补充侦查案件说理制度。侦监科对没有逮捕必要的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坚决不捕。全年不批准逮捕件人,不捕率%。公诉科正确运用刑事和解司法政策,办理故意轻伤害等刑事和解案件件人,全部建议公安机关撤案。不捕、建议撤案、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未申请复议、被害人无申诉和,化解了社会矛盾,保证了案件质量,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总结办案的基础上,我院按照不捕、不诉、建议撤案、退回补充侦查说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使这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得到了市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3、加强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做好青少年维权工作。全区未成年人犯罪从年的人下降到今年的人,未成年人犯罪占全部犯罪人员的比例从年的%下降至今年的%。青少年维权岗工作富有成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明显降低。我院因此被评为。我院在青少年维权工作中,一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我院法制副校长共为中小学校或社区青少年上法制课场。并采取举办图片展、案例大讨论、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有效地增强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二是在办案中认真研究和探索符合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的讯问方法,推行“温馨办案模式”。成立了未成年案件工作组,对未成人犯罪嫌疑人讯问,由工作经验丰富,富有同情心的女干警担任,用适合青少年心理特点的方式进行讯问。三是正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除重大恶性案件外,对多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宽缓的刑事司法政策。对采取取保候审能约束的尽量不采取逮捕措施;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尽量减少对抗因素。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尽量跟踪帮教,尽力挽救。四是创新工作方法,在青少年犯罪案件办理中引入社会综合评价体系、预先矫治机制、量刑建议纳入庭审程序等项机制,为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发挥了积极作用。五是建立了家庭、学校、“维权岗”三位一体的帮教体系,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帮教工作。近年来,我院不捕、不诉未成年人以及人民法院判出定罪免于刑事处罚、缓刑的未成年人没有重新犯罪的情况。

4、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积极参与平安贡井创建活动。立足检察职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治安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加强法制宣传,开展举报宣传、反渎职侵权宣传次,讲法制课场;畅通人民群众法律诉求,处理来信来访件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妥善处理群体性上访,继续保持了涉检案件零上访的记录。

5、建立完善机制,加强检察权的监督制约。为了构建和谐社会,主动修复社会关系,在司法审判中体现人民群众的感受,我院与区人民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等单位联合建立了三项机制。一是建立了被告人的预先矫治机制,率先在案的办理过程中试点,在预先矫治过程中,由司法机关主持,犯罪嫌疑人在社区从事一定的公益活动,检察院根据其表现,形成社会综合评价证据,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被判处管制个月。最近,又在符合条件的案件开展了被告人的预先矫治工作。通过试点,在预先矫治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二是建立了犯罪嫌疑人的社会综合评价体系,对犯罪嫌疑人的工作、生活情况、社会交往以及一贯表现收集形成证据材料,作为检察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审查以及法院量刑的酌定情节。通过实行社会综合评价机制,对初犯、偶犯、社会表现一贯好的犯罪嫌疑人适用比较轻缓的刑事司法政策。对社会表现不好、群众反应强烈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严处理,初步收到了成效。三是与区人民法院协商,形成了量刑建议及采纳情况纳入法院审判的会议纪要。

第7篇

一、企业规章制度定义

企业规章制度,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并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制定的,明确劳动条件,调整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关系当事人行为的各种规章、制度的总称,也称为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其一般表现为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等,其主要内容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等。

二、企业规章制度管理常见误区

一是制度不合法,很多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只考虑到企业自身的利益,而未考虑合法性,制定出来制度与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相抵触。如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不执行年休假制度、工资中含加班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

二是未通过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有的企业高管自己“闭门造车”,不征求职工民主意见,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规章制度也不公示。

三是制度缺乏实用性、操作性。有些企业移花接木,生搬硬套其它公司的规章制度,造成制度实用性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困难重重;有些企业的规章制度缺乏全面性,预见性,规章制度常出现空档和错位,发生问题后找不到执行程序和依据,应急式建立规章制度色彩严重;有些企业规章制度条款表述模糊、笼统,不具有可操作性等等。

四是执行力欠佳。实践中有些企业虽具备较为完善合法的劳动规章制度,但不按章执行,或以企业领导意旨行事,或在执行过程中偷工减料,减少必要的处理环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致使企业规章制度流于形式、形同虚设。

五是规章制度执行中不注意证据收集和保全,发生劳动争议时,临时补全证据资料,造成证据缺失而败诉;

三、企业规章制度管理误区的危害

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管理中的误区,常常会给企业管理带来极大危害。一是易诱发劳动争议发生,企业或将面临行政处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二是造成员工流失,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三是影响企业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工作成效,阻碍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三是影响企业的劳动关系的和谐,造成劳资关系紧张,损害企业的社会形象。四是影响企业精神和企业文化建设和发展。

四、企业规章制度管理误区的应对技巧

1.目的明确。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劳资双方的行为,保证企业正常运营,进而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惩罚仅仅是管理、激励员工的手段,而不是目的。因此在制定企业规章制度时要注意规章制度的激励功能,而不应过分突出其惩罚功能,避免事与愿违。

2.依法制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有经营自,但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任意制定内部劳动规则。企业规章制度要依法制定,要保障职工各项劳动权利得以实现,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不得借口强化管理,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应特别注意:

一是主体合法。规章制度制定的主体应该是企业,即便是企业的某个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为防止效力风险,最终应以企业名义。

二是内容合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有助于企业实现科学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但企业规章制度有效性首要条件是合法性。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内容如果不合法,则会导致受到行政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律不认可;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等等风险。

三是程序民主。企业在规章制度制度过程广泛听取劳动者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工会和劳动者提出的意见,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对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可采取劳动规章制度集册、企业内部网、宣传栏等适当方式,及时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同时注意保存规章制度公示的证据,以备日后发生纠纷之所需。

只有符合上述三个要素的企业规章制度才是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才能作为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3.注意制度科学性、合理性。制度的生命在于运行,不具有科学性、合理性的制度也不具有操作性,就如同废纸一堆,没有任何价值和意义。制度科学性、合理性应把握如下几方面:

一是制度的实用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在对企业的规模、发展阶段、经营目标等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企业规章制度,而不应照抄照搬其他公司的规章制度,与实际情况脱节。

二是制度的系统性和全面性。合理预测制度实施可能遇到的阻力,尽可能考虑到各方面可能情况,做到有章可循。

三是制度的条款表述简洁、清晰,通俗易懂,不产生歧义;条款前后内容一致、不矛盾,符合逻辑规律。

四要注重责、权、利明晰,特别是对《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未明确的项目进行量化,对违反制度或未达到制度规定的要求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以避免只有禁止而无责任(罚则)的条款。

五是注意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条款的衔接,防止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之间发生冲突。

六是对难以穷尽事项适当运用兜底条款,用技术性术语概括规定,以增加规章制度的覆盖性和灵活性;

4.注重制度执行力建设。再好的制度也不会自行运行,必须有执行的部门及监督部门,否则规章制度会成为锁在抽屉、挂在墙上的装饰和摆设。企业在实施规章制度管理中,明确制度执行部门和监督部门,并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一是在执行对象上,对事不对人,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二是执行时间上,前后一致,防止前紧后松或忽松忽紧现象;三是在执行空间上,要防止执行制度走样,人为削弱制度的严肃性。

5.加强制度管理文本化建设,在制度的制定和管理中注重资料、证据的留存。在制度制定过程中可采用会议纪要、讨论情况、公示录像、员工签名等方式保存证据,在执行规章制度过程中,对劳动者的违纪行为,如违纪员工的检讨书、违纪情况说明、政府部门的处理意见等进行证据保全,确保企业内部制度的合法性,提高企业规章制度风险防御性能力。

参考文献:

[1]姜能栋.如何将企业管理纳入法治轨道[J].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2008,12.

[2]石先广.劳动合同法下的企业规章制度制定与风险防范[M].中国劳动出版社, 第1版(2008年4月1日).

第8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 ; 档案

Abstract: through several aspects, mainly wrote on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archival filing a few understanding of the job.

Key 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files;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首先我们了解下什么是水利工程档案,水利工程档案是指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根据水利工程 建设程序在工程建设各阶段(前期工作、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等)形成的,具体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反映了水利工程建设的真实过程。

水利工程档案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作用:1、水利工程档案具有凭证和依据作用。档案原始记录的特性决定了档案的凭证价值,它是其他材料所不能取代的,具有法律上的权威性。档案的凭证作用是由档案的形成规律和自身特点所决定的。这是因为:第一,从档案的形成看,它是原始形态的记录品,是当时、当地、当事人留下的,未经过任何人改动的最为原始形态的记录,比较真实地记录了当时人们的思想和活动,可靠性强,是令人信服的证据。其二,档案记录着形成者的历史真迹,如各种手稿、合同、录音、录像等,这些原始标记进一步证明了档案是确衔的原始材料和证据,是真实的历史凭证。 水利工程档案记录了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真实反映了工程建设过程和工程实体的现实面貌,水利工程档案具有比工程实体本身更长久的寿命,规范、准确的工程档案是工程进行检修、管理、改扩建的凭证和依据,如工程扩改建时经常参照以前的竣工图。水利工程档案为工程人员根据基建档案规范工程技术管理手段、程序,对工程事故原因分析、认定责任、提出改进方法提供技术依据。2、水利工程档案管理是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在行政上体现一种强制性,这种强制性往往与建设行政职能高度融合,既可以作为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也可以作为工程项目竣工审查程序的一个部分,还可以作为行政执法检查的一个内容。这一系列的行政行为,以加强工程档案管理为手段,同时也能取得提高工程质量的效果。

水利工程档案整理归档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1、工程档案管理意识薄弱,重视程度不高,以至于原始文件材料形成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

2、水利工程档案管理体制不完善,档案收集制度不严格、收集不及时,造成文件散失。

3、水利工程档案专业性较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自身特点为档案工作带来了困难;各参建单位标准不一,档案人员水平参差不齐。

4、水利工程建设期间档案保管条件差,保护意识弱,造成档案损毁,丢失。

下面就如何改善水利工程档案整理、归档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谈谈我自己的几点想法:

1、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自身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对档案的意识 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不仅要提高他们自身的业务素质和知识水平,更着眼于政治素质和实际本领的提高,加大教育培训的力度,努力培养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档案工作人员,作为档案工作者始终要加强政治学习,增强党性党风修养和思想道德素质,自觉服从工作大局,要解放思想、观念、勤于思考、坚定信心。提高适应岗位要求的实际本领,珍惜档案工作岗位。要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提高新时期对档案信息的认识和要求,不断总结和探索,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也要提高档案管理者对档案的意识和法制观念,认识到档案的重要性和潜在价值。档案管理好坏是一个单位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的体现,领导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才会强化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领导重视是搞好全馆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力保证。

2、完善水利工程档案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水利工程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根据水利工程特点和水利工程档案管理要求,各参建部门都应设立相应的档案机构,配备专职档案人员,明确各自管理职责,建立水利工程档案管理网络体系,深化职能,加强各工程人员和档案人员之间的业务交流和工作沟通。制定水利工程档案各项规章制度,依法治档,按照水利部规定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涵盖了工程项目的立项、勘察、测绘、初步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评优选优等阶段,水利工程档案业务工作包括收集、鉴定、整理立卷、利用、保管等内容,细化各项制度并真正落实到部门和人员工作中,保证档案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归档及时、保管安全。

3、 切实执行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工程质量管理程序。

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与工程建设进程同步,工程项目申请立项时,即开始文件的收集、整理、审查工作,工程竣工验收时,完成项目文件的归档、验收工作,从工程建设源头控制水利工程档案管理质量。建立工程合同制、监理制、契约制等约束机制,在签订合同时,明确需移交的工程档案材料数量、套数、归档时间和质量要求等事项,并预留工程档案归档的准备金,不提交齐全完整的工程档案不予付款,有效的控制、监督、检查工程档案的质量。采取工程档案工作“三纳入”、“四同步”措施,即工程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计划中,纳入水利工程规章制度中,纳入岗位责任制中;工程档案工作与水利工程立项同步,与水利工程建设进度同步,与水利工程工作检查同步,与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同步。保证工程档案归档工作顺利进行,从而保证了水利工程质量。

4、提高水利工程档案立卷质量。

工程档案整理立卷质量是工程档案管理和利用工作的保证,各参建单位应严格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程档案整理、组卷、编目、保管、利用工作,遵循档案的形成规律,保持档案资料有机联系,单项工程又相互独立,便于利用的原则,构成分类清晰、连续成套的一个整体。通过工程项目技术会议、技术交底等形式,解决工程档案工作问题,形成工作会议纪要、工作总结、简报等文件,得到有效的沟通和效果,采取档案工作专家现场演示、业务咨询等方式,对工程档案业务工作进行指导,规范工程档案整理立卷工作,统一工程档案管理标准、操作方法。

5、落实好档案设备设施保障

工程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是工程档案工作发展的物质条件,档案人员应主动汇报工程档案工作情况,及时就当前档案工作出现的问题向领导说明配置设备设施的必要性,争取各级领导的支持,设置符合要求的档案库房,配备档案保管必须的办公与库房的设施设备,提高工程档案工作环境条件。

第9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控制制度建设

一、前言

2014年1月1日我国正式推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规范颁布后,各部门积极响应,但由于缺少经验、动力不足等原因,内控制度建设工作普遍开展的不好,规范没有有效贯彻落实。制度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滞后,带来了国有资产流失、使用效益低、各种违法违规、舞弊和腐败等严重问题。加强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内控控制体系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

建立完善内部控制是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单位经济活动稳健高效、合法合规运行的有效措施。内控规范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实现对单位经济活动风险的防范和管控。从财务控制管理角度讲,内控管理主要是在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以及合同管理等主要经济活动中通过有效风险控制机制,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二、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普遍存在的问题

1.内外部环境基础不牢

内部环境主要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机制、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有一个好的内部环境,是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内外部控制环境基础整体来说不佳,没有给内控建设工作提供一个优良的土壤。

2.内控制度建设不健全

健全制度是基础,是管理的重要抓手。没有制度,就等于缺少执行的依据,缺少执行的约束力,缺少执行的标准,一切无章可循。目前,多数事业单位内控制度都不太完善,要不没有,要不就是制定的制度中体现不出内控的管理精髓。

3.风险评估体系不健全

我国事业单位在风险评估工作上存在两方面问题:

(1)缺少风险意识。大家普遍认为事业单位不搞经营,不存在风险。其实是忽略了事业单位特有的风险,比如违法违规风险,风险,资产浪费使用效益低风险、单位公信力缺失风险等。

(2)风险评估机构没有设置,风险评估机制没有建立。由于对以上风险认识不到位,导致单位缺少建立风险评估机构和机制的动力,至今很少有单位建立并形成专业的风险评估机制和体系。

4.制度落实不严格

制度规定的再好,如果落实不好也是事倍功半。事实上,国家出台了很多财务管理制度、法规和规范。之所以各种违法、违规问题还是层出不穷,屡见不鲜,归根到底还是人们对各项制度、法规执行的不坚决、不彻底,管理松懈,落实不到位。

5.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作用发挥不够。事业单位具有自己的管理模式和特点,受机构设置和编制限制,很多单位没有单独的监督部门,监督力量薄弱。

三、导致问题的原因分析

1.单位负责人对内控建设认识不到位

单位负责人对内控建设的认知程度和重视程度至关重要。内控建设是一项复杂的、专业的、长期的工作。尤其是初期建设阶段,如果没有一定的决心和毅力,不仅推开的慢,而且很容易虎头蛇尾和搞形式主义。很多单位负责人对内控建设工作的态度不积极,重视程度不高,法治意识淡薄是主要原因。

2.内控关键岗位人员力量配备不足,素质跟不上管理需求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和一些关键岗位人员力量欠缺是普遍现象,整体素质与管理的需要不相适应。

3.组织架构不合理,职责分配不清

内控要想起作用,必须具备合理的组织架构。目前,很多事业单位在权力制衡方面不完善,没有独立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构。在岗位职责分工上也没有完全形成相互制约的局面。一方面是编制有限,人员短缺,客观条件上不具备,尤其是基层单位;另一方面根据现阶段管理要求,大多数基层单位都设置了纪检监察委员,但多是兼职,因为主要忙于其他业务,纪检委员的职责有其名无其实,真正能发挥作用的不多。

4.推行内控建设工作全员参与的力量不够

大部分人认为内控建设就是财务的事,对于内控建设工作秉持着一种不关己、不理解、不支持、不参与的态度。事实上,内控工作是对一个单位进行管理的手段,内控建设贯穿整个单位经济活动的始终,需要全员参与和配合。当然,全员参与需要加大对内控建设工作的宣传和培训。

5.推行内控建设工作的政策法规保障力度不够

目前,我国落实内控制度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是明_的,但相应的追责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对于开展缓慢或是没有达到建设要求的单位,如何追责、怎么追,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这也是内控工作进展缓慢和质量不高的一个原因。

四、加强内部控制的改进措施

1.建立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1)不断提升单位负责人的政策水平,提升对内控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单位负责人对工作的重视程度直接决定了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的质量。首先,上级部门在组织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时,一定要把单位负责人摆进来,单位负责人要直接参与,要对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第二,安排专题培训,专门学习内控制度建设方面知识和政策要求,提高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和专业知识、能力水平。第三,从选人用人角度,要选拔那些综合素质高、自我约束能力强、有担当、善管理的人来担任单位负责人。

(2)完善组织架构,成立V盎蚣嬷暗哪诳夭棵拧J紫龋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需要注意的是工作小组不能都是领导班子成员,技术人员要占三分之二,确保有充足的人力负责做具体工作。第二,明确内控建设工作牵头部门。成立专职或兼职的内控部门。基层事业单位现在普遍没有专职的内控部门,一般规定财务部门作为内控建设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内部控制工作。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应当充分发挥两个作用:充分发挥财务部门在内控制度建设的牵头作用,积极发挥经济活动相关部门或岗位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第三,充分发挥单位纪检监督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应当建立纪检监督独立工作机制,纪检委员应该转职能,与其他业务作脱钩,逐步由兼职变为专职,使纪检监督作用充分得到发挥。第四,制定关键岗位责任书,并形成书面文字,为正确行使岗位职责提供依据。

(3)建立健全单位内控工作的工作机制。包括:建立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的机制;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

(4)内控关键岗位配备高素质人员。内控工作专业性高、系统性强,人员的素质很重要,在人员的选聘上一定要把好人员入口关,讲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任用的重要标准,确保为内部控制关键岗位配备的工作人员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

2.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内控制度应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该主要包括预算内控管理制度、收支内控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内控管理、资产内控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内控管理以及合同内控管理制度。

3.完善内部控制的评估体系

完善内控主要从两方面进行:

(1)提高全体人员的风险意识。首先就是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强调敬业精神和职业精神,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标准,增强主动履职意识。第二,引入竞争机制,通过一种倒逼机制,使其不得不做好本职工作。

(2)建立风险评估机制。首先,成立风险评估小组,明确责任。第二,单位应当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评估。经济活动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当外部环境、经济活动或管理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评估。第三,建立长效机制,风险评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要不断进行,要随着评估结果不断变化而补充完善。第四,充分考虑经济活动特点和相互之间关系,准确瞄准薄弱环节,重点强调机制建设,把制衡机制嵌入到内部管理之中,每项活动都要体现。

4.严抓控制活动环节

建立内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加强廉政建设,规范权力运行,让单位经济活动安全高效运行,预防和控制腐败问题发生。制度中要体现措施和工作步骤,严格到每一个环节,嵌入到实际管理中去并具体化。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严抓控制活动:

(1)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内部控制建设要求单位必须合理设置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实施相应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例如,执行与审批要分离,经办与验收要分离,出纳与会计要分离。之所以强调岗位相互分离,原理是不同岗位在职责上存在相互复核和监督的关系。

(2)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内部控制建设要求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业务。我单位的支出审批权限较好的诠释了这一点。具体规定如下:分管财务领导可直接审批的费用支出:职工工资以外的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指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物业管理费、材料购置费及其他日常公用支出);5000元以下的会议费、差旅费;一次或单项在5万元以下的修缮、基建、设备购置、网络功能改造等专项支出。需要由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的费用支出(大额或特殊支出):福利费、员工培训费、招待费;5000元以上的会议费、差旅费;一次或单项在5万元以上的修缮、基建、设备购置、网络功能改造等专项支出以及由中心分管财务领导提议上会的其他大额支出。需要上会的大额支出形成决议后,形成会议纪要,参与决策领导实行集体签字。

(3)归口管理。内部控制建设要求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采取成立联合工作小组明确牵头部门或牵头人等方式,对有关经济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实行归口管理的目的,就是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事事有人负责。事业单位的业务分散在各个科室,所以一定要对其进行归口管理,做到真正有人负责,有人管。

5.完善监督机制。监督影响着决策和执行,所以监督工作很重要。完善监督工作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第一,强化内部监督,充分发挥内部纪检委员的作用。在选拔纪检委员时,侧重选择那些具有部门工作经验,综合素质高,最好具有一定财务专业知识的人来负责监督工作,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第二,强化外部监督,充分发挥财政局、审计局、纪检监察局的监督作用,多管齐下。

五、结语

国家对事业单位要求越来越严格,同时制度缺失容易滋生腐败,部分事业单位议事决策过程不规范使得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有些单位提供公共服务效率和效果不佳,因此,内部控制建设是事业单位近年亟待解决与规范的问题。要想做好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必须提升单位负责人的认识,优化事业单位内部组织架构,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完善风险评估体系,充分运用控制方法,并且强化监督机制。单位负责人应当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与难度。制度建设过程中要细致梳理各个经济活动业务流程与环节,明确工作步骤与职责,切实采取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归口管理等控制方法。同时,还要注意内部控制是贯穿单位经济活动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的制度,约束单位所有部门和员工的行为,因此,所有相关工作人员都要参与到建设工作中。

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容易,但如何建好,使制度有效、实用、可操作性强,让制度在单位生根发芽不沦为摆设却很难。事业单位应当投入大量精力,配备高素质人力,仔细研究业务风险与应对策略,建立一套符合本单位业务特色、解决实际问题、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度建立后,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与监督,强化制度落实。

参考文献:

[1]乔春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若干理论问题探讨.会计之友,2014(22):22-27.

第10篇

__地处东部沿海,各类企业基数大、种类多,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由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经营决策等各种因素的叠加,企业的经营风险无处不在。同时,__市场经济发育较为成熟,法治化程度较高,经济形势变化引发的涉企纠纷会迅速传导至司法领域,法院涉企债务案件的变化成为反应经济形势的晴雨表。近年来,__先后出现巨升纺织财务负责人陈某非法集资案、亚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案、徐某某、曹某某等人弃企逃债案等重大涉企债务案件,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纠纷。本报告以典型案件为例证进行分析探讨,报告所称的重大涉企债务纠纷主要指金钱类债务单个案件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系列案件总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弃企逃债,在本市引发重大群体性诉讼以及其他有重大影响的涉企债务案件。

苏南地区作为民营中小企业的聚集地之一,受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企业市场疲软、资金紧张等问题逐渐出现。近两年来国内外经济形势仍不稳定,各种经济因素处在不断的变革中,一些涉企债务纠纷的深层次问题逐步暴露,亟需引起重视。

1、案件数量多、标的额大

近年来,重大涉企债务纠纷数量呈上升趋势,此类纠纷一旦爆发,往往引发大量系列案件,总标的大。如近期受理的徐某某、曹某某等人弃企逃债案件,徐某某、曹某某实际控制及关联企业出现资金链问题,徐某某等人于2012年__月携款出逃美国。银行、小贷公司、企业职工等债权人得知该消息后先后,除企业本身外,还波及为其提供担保的相关企业和个人,造成法院案件激增,2012年12月以来,__法院因此先后受理系列案件700余件,涉案总标的额约5亿元,对社会经济发展和稳定带来了不良影响。

2、涉案法律关系复杂

重大涉企债务纠纷一旦发生,往往存在工资款纠纷、民间借贷(集资)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工程款纠纷、担保合同纠纷以及法定代表人挪用或侵占公司资产、股东虚构、抽逃出资纠纷等多个纠纷类型,法律关系复杂,处理难度大。如__某公司在缺乏相应资质的情况下,开发建设商铺并进行出售,涉及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案件涉及市政规划、建设工程、房屋买卖合同关系等多种复杂法律关系。

3、涉案主体多

重大涉企债务纠纷涉及的主体往往包含多个关联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个人。部分银行贷款时推出“联保”制度,由于企业相互担保,牵一发而动全身,一旦一个企业产生问题,连锁反应不可估量。__法院20__年底受理的亚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破产一案中,亚特公司申请破产之前共向单位和个人集资1.2亿多元,涉及单位6家,个人42人,涉及集资款数额巨大,人数众多。

4、纠纷爆发前难以识别

现阶段企业主逃债呈突发性,加上企业融资体外循环,不在账上反映,出事前没有特别预兆,老板突然失踪,引发系列纠纷。如20__年底以来__法院的多个人民法庭先后接到辖区镇(街道)政府通报,要求针对个别企业发生的业主弃企逃债事件处理提供法律帮助。从实际情况看,考虑到维权成本、企业声誉等原因,部分企业在产生债务后并不立即采取法律手段,通过诉讼救济权利,进入司法途径的重大涉企纠纷仅暴露企业债务的“冰山一角”。

1、 企业融资难

__中小企业多,此类企业自有资金量小,而银行贷款审核严格,且以盈利为目的,在贷款时都充分考虑资金的安全性,当一个企业发展较好时,贷款就容易,当企业需要贷款渡过难关时,往往因为还贷能力较弱,无法贷到款,企业若想继续发展,只能向民间融资,甚至靠借高利贷去维持企业的运营。__民间资本充足,形成了一批专职放贷者,部分借款月息达到5%,企业借债后很多企业的利润就是让高息占用,高息的付出直致拖垮企业,发生重大债务纠纷的企业往往有大量的民间借贷资金无法偿还,甚至引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行为。20__年底,__法庭辖区发生2起企业老板因融资困难、借贷资金无法归还导致自杀的极端案例。

2、企业风险监管乏力。

__许多企业是从上世纪70年代家庭作坊的模式开始发展的,虽然经过30多年的发展,但很多投资人尚未转变观念,还停留在家庭经营管理模式。生产资金不通过企业

会计账簿,投资人将公司的钱视为自己私人的钱,在帐外循环,随意支用,个人及家庭的吃用开支均来自企业资金,毫无约束。企业生产经营处于非监控状态,很多企业账目仅是为了应付税务部门的检查,而没有将企业财务作为一项管理活动,导致监管困难。3、行业性风险增大。

近年来,__在传统的纺织、钢铁、化工等工业基础上谋求转型升级,企业转型过程中在转型升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遇到诸如宏观环境不确定、融资难、创新力不足、税费负担重、人才短缺等问题,当前民营企业遇到这些风险时,由于企业自救能力不足,又缺乏外力的支持,导致不少本来很有前景的民营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夭折。例如:在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投资了多家光伏行业,目前正遭遇行业寒冬,形势不容乐观;近期禽流感疫情爆发,对家禽养殖、零售业带来行业性巨大冲击,由此引发的纠纷可能会迅速传导整个行业。

4、资本原始积累后移民。

由于面临着国内诸多不确定的政治经济因素,以及对高质量生活、优质环境、子女教育等方面的考虑,不少企业主、甚至金融机构负责人,借海外投资的名义不断转移资产。部分中小企业主用实业做抵押,获得贷款后去海外投资移民,也有企业主事先把资产转移到海外,等时机“成熟”即宣告破产,“裸商”的出现,给经济的健康发展带来了极大危害。

1、“案多人少”矛盾加剧

重大涉企债务案件几乎都涉及财产保全,承办法官疲于奔波,大量时间用在采取保全措施,进行查封、扣押等工作,没有时间开庭审理案件,未结案数量居高不下。审理中财产线索难找,资产难查,评估拍卖费时费力,变现困难,造成矛盾积累。

2、 企业主逃债导致审理难、执行难

债务人逃债下落不明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导致法院不得不通过公告送达法律文书,增加了办案周期。因被告未到庭,加上企业管理混乱,财务账册不全,法院认定事实难度加大,且无法通过调解结案。在执行程序中,下落不明的被告往往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已提前转移、隐藏了财产,导致法院执行难。

3、 维稳压力增大

债务人资产大多已在银行进行抵押,一些资产还做了二次抵押,而企业账户基本没有现金存在,债权人在银行等有抵押权的债务清偿后所剩无几。不少债权人为避免赢了官司拿不到钱,不愿意走诉讼途径,而向政府部门施加压力。2012年下半年,__某寺庙建设中,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涉及涉一、二级承建单位约32家,供应商近百家,农民工1000多名,10多家施工方代表至政府上访,影响到社会稳定。

4、 刑民案件交织

重大涉企债务案件中往往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公司实际控制人挪用侵占公司资金,随意领用公司资金后不结算,偷逃税等犯罪活动。以民间借贷为幌子掩盖其行为的非法性,使得民事法律关系和刑事法律关系交织在一起。这些系列案件中,也有债权人提出认为借款人存在集资诈骗,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但罪与非罪界限比较模糊,加上集资时间长,账册不全,支付手续不规范。法院虽然怀疑当事人涉嫌非法集资犯罪,但没有确实的证据予以证明,很难做出是否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决定。

1、建立健全重大涉企债务纠纷的预警机制

市场经济的发展减弱了政府的调控能力,但一旦社会矛盾纠纷集中引发,甚至影响社会稳定时,政府不得不出面干预。为此,对于重大债务涉诉企业,有必要建立预警机制,为防范风险和提前获得决策信息打下基础。通过组建专门的预警机构,加强分工协作,收集整理有用信息:税务、工商部门识别企业拖欠税费或有偷逃税收情况,每月销售收入过低等企业非正常现象;劳动监察部门识别企业有拖欠工人工资、未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停产等现象;金融办、银行等机构,发现企业延迟还贷、付息,产值无明显变化,但短时间内大量融资现象;法院通过开发相应的软件,进行非正常案件的识别提醒(如债务类案件涉案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短时间内出现系列诉讼等),并对类信息积极整理,及时发现涉企债务纠纷异常案件。对各职能部门汇总的信息,预警机构分析研判后,形成信息通报,供政府参考及各部门信息共享。

2、建立健全重大涉企纠纷的协同处置机制

通过预警机构发现企业主潜逃、或拖欠集体工资等情况后,建立协同处置机制是妥善处置纠纷的关键。重大涉企纠纷一旦形成,应有政府牵头,成立专门的处置纠纷工作领导小组。由法院、公安、劳动监察部门、、司法、商贸、街道(镇)等有关部门作为小组成员,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法院部门负责提前介入,保全企业财产,控制局势,避免事态的扩大化;公安对涉嫌犯罪的,应落实好限制出国出境等边控措施,并使用通缉手段,将犯罪嫌疑人羁押归案,便于纠纷处理;商贸、工业园区负责排查摸底,进一步掌握停产倒闭企业情况和涉困企业的各项信息,筑好联保单位的防火墙;街道(镇)、

社区、行业协会、等部门,要做好当事人的引导工作,能够解决的依法合理解决;人事劳动部门做好涉企的资料整理,统计欠薪情况,加大欠薪案件的追讨和仲裁工作,同时引导失业人员积极应对、分流,在本辖区同类企业迅速实现再就业。3、强化对重大涉企债务纠纷差异化处置的司法措施

第11篇

一、基本做法

(一)高起点谋划,明确全覆盖设置、一次性报批、按条件到位的推进模式

2009年初,浙江省检察院即开始谋划全省基层检察室建设工作。在组织力量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派驻乡镇检察机构建设的调研报告》,从发展方向、建设原则、工作职责、保障机制等四个方面对新形势下推进基层检察室建设提出了总体设想,明确了“高起点定位、科学谋划、统筹兼顾、积极稳妥”的发展思路。2009年7月,省检察院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检察室建设的意见(试行)》,确定了“全覆盖设置、一次性报批、按条件到位”的推进模式,在全省正式部署开展基层检察室建设工作。所谓全覆盖设置,即通过在重点乡镇、衔道设置检察室,管辖周边3-5个乡镇、街道的具体工作,以实现全辖区覆盖;所谓一次性报批,是指各地在取得当地党委政府同意、支持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检察室设置的数量,一次性向编委和省检察院履行报批手续;所谓按条件到位,是指设置基层检察室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搞一刀切,不强求一次到位,而是按照“成熟一个、设置一个、巩固一个”的工作要求,鼓励条件成熟的地方先行挂牌运行,不断积累经验。

(二)加强探索实践,明确职责任务、履职方式和运行规范

基层检察室的职责任务、履职方式如何,直接影响到基层检察室的工作成效,直接关系到检察室的发展前景。

1、在职责任务上,坚持以化解矛盾为主体、以强化职能为支撑。在2009年《意见》对基层检察室具体明确包括收集发现职务犯罪线索、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处理涉检、对公安派出所和人民法庭执法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等十项职责的基础上,2010年全省基层检察室建设现场会又根据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基层检察室以化解矛盾为主体、以强化职能为支撑的职能定位,着力引导基层检察室在群众处理、检察环节调解和解、职务犯罪预防和线索发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四个方面延伸职能、深化内涵,充分发挥检察室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线平台作用。

2、在履职方式上,坚持融入和对接现有的乡镇基层党委政府各种工作平台。一是对接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如在综治中心组织协调下开展矛盾纠纷的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加强对基层社会治安动态的调查研究,推动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二是融入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立足检察机关法定职能和专业优势,以乡镇机关、基层站所和村级组织人员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三是探索建立基层执法信息衔接机制。有效融入以联席会议、信息定期报备、信息实时共享等不同层次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衔接机制平台,深入推进基层执法信息的衔接。

3、在运行规范上,坚持正确处理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好基层检察室与乡镇及有关部门的关系。基层检察室在履职中要突出体现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宪法要求,做到“四个坚决防止”,即坚决防止超越职能办案办事,坚决防止为利益驱动、“创收”驱动办案办事,坚决防止从乡镇借用、从社会聘用非检察人员从事检察活动,坚决防止从社会拉赞助供检察室使用。二是正确处理基层检察室与本级院内设部门的关系。检察室的各项职责任务不宜是内设部门职能的分解,而是一种延伸和深化,检察室必须以配合协助基层院内设部门为主要履职方式,接受基层院内设部门业务指导,主动配合开展工作。三是正确处理本级院对检察室的领导关系。本级院对基层检察室负有领导责任,通过绩效考评等手段加强对基层检察室的引导、管理和监督,防止工作失范或无所作为。

(三)争取重视支持,着力加强保障机制建设,推动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省检察院出台《意见》后,即向省委作了基层检察室建设专题汇报,得到了省委赵洪祝书记的批示肯定。2010年,积极争取省委将基层检察室建设工作纳入省委年度重点推进的“基层基础建设年”及“法治浙江”建设重要内容。2011年,省检察院经与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部门反复协商,将检察室业务装备、基础实施建设分别纳入到了县级人民检察基本业务装备配备实施标准和省“十二五”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中。全省市、县两级检察院也积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如嘉兴、温州等市检察院紧密融入市委“强镇扩权”、加快新兴小城市建设的战略,推动市委下发文件,把基层检察室建设写进战略规划中,为推进工作赢得了主动。

二、成效与特点

(一)工作推进持续有力

随着省检察院对基层检察室建设工作的持续推动和各地探索实践的不断深入,全省各级检察院在思想认识上更加统一,普遍把这项工作摆上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重视支持,通过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召开现场会、实施项目化推进等多种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推进力度。经全省检察机关上下共同努力,覆盖全省的基层检察室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目前,全省共批准设立基层检察室134个,正式挂牌运行58个,还有一批基层检察室正在积极筹建中。

(二)工作成效初步显现

全省已挂牌运行的基层检察室,紧紧围绕省检察院确定的十项职责任务,结合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司法需求实际,积极探索实践,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有效化解基层社会矛盾、查办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服务村级换届选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基层检察室的社会影响力和认同度逐步提升,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广大群众的欢迎。如长兴县检察院开发区检察室因化解矛盾工作成效显著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其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路桥检察院金清检察室全程参与镇统一部署的保换届专项行动,为村级换届选举提供了有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义乌检察院国际商贸城检察室、绍兴县检察院轻纺城检察室在服务专业市场,临海检察院杜桥检察室在服务重点建设项目等方面都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三)工作机制逐步完善

各地把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制度摆在重要位置,单独或联合其他相关单位制定会签文件,建立健全基层检察室与院各内设部门、“两所一庭”以及乡镇其他相关站所的衔接机制,规范并推动了基层检察室工作的开展。如,在工作职责方面,慈溪、绍兴等检察院均制定了检察室工作规则、检察室人员岗位职责、目标绩效考核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流程,保障了基层检察室在开展工作时有章可循,有效防范了基层检察室及其工作人员的办案办事行为。在与业务部门衔接方面,诸暨、上虞、吴兴等检察院出台加强检察室与院内设机构工作衔接的意见,明确并规范检察室与院内设科室之间工作职责与衔接配合。在与外部衔接方面,湖州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出台意见,积极探索基层检察室对公安派出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舟山定海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出台意见,从五个方面规范基层检察室和法庭在民商事审判与执行工作的协作配合,强化基层检察室对法庭司法活动的监督;绍兴越城区检察院会同国土、工商等6家行政执法机关会签会议纪要,探索依托基层检察室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

(四)党委政府支持力度较大

基层检察室建设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各地基层检察室挂牌成立时,县(市、区)委书记等主要领导都亲自参与成立仪式并为检察室揭牌。同时,在机构、编制、办公场所等方面都给予政策倾斜与支持,目前,基层检察室主任普遍高配到副科级,有的地方还给予事业编制,大多数基层检察室办公用房都由所在地乡镇提供,为基层检察室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和物质保障。如,2011年省发改委将基层检察室基础实施建设纳入到了省“十二五”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中,在办公用房方面,按每个基层检察院设置3个检察室、每个检察室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规划;湖州市委、政府联合发文,落实基层检察室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平衡的机构规格和干部职级待遇等相关政策;温州市编办出台文件,明确基层检察室机构级别为副科级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检察室主任可以进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或检察委员会。

三、困难与问题

从调研掌握的情况看,全省基层检察室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还是初步的,一些实践成果还不稳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主要有:

(一)在思想认识上,深入开展基层检察室建设的自觉程度还不够高

部分基层检察长对基层检察室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对要不要设、如何设仍然心存疑虑,态度消极,等靠思想严重,很大程度上还是因为上级院的部署而被动推动,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不足。

(二)在职能定位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职能泛化、虚化、异化的倾向

一些地方对基层检察室的职能定位把握不够准确、理解不到位,对哪些工作能做,哪些不能做心里没底,认识不一,导致实践中不同程度存在职能泛化、虚化和异化的倾向。如,有的大包大揽;有的该履行的检察职能没有履行或履行不到位;有的甚至参与一些征地拆迁、催欠农民工工资等不属于检察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真正属于检察职能、体现检察特色的工作还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基层检察室工作的法律监督属性有待增强。

(三)在工作运行上,尚未形成科学规范、运转协调的工作制度体系

基层检察室的工作制度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对工作中出现的许多问题还不能完全解决,存在工作内部衔接不规范、不畅通的问题,如检察室与派出院各科室之间的工作对接尚未形成制度化,工作关系没有理顺,沟通交流不畅,不能形成工作合力;检察室与国土、税务、工商等派出机构的信息沟通、工作联系还不畅通。

(四)在工作保障上,还难以适应工作发展需要

在机构规格方面,有的还没有明确为副科级,主任没有高配到副科实职,与公安派出所、法庭不对等。人员配备不足、不强,除少数几个检察室配有3-4人外,大多数检察室工作人员只有1-2人,不少检察室只有1人,而且以退居二线的老同志为主,年龄结构老化。在办公用房方面,真正做到独门独面的还不多,大部分检察室还是设在乡镇党政办公大楼内部,使用其中一间或若干间办公室作为办公场所,对工作开展制约较大。

(五)在工作成效上,探索周期长、见效缓慢

首先,在工作推进上还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有的地市已在所辖基层检察院全面推开;而有的地市仅选择一、两个基层检察院进行试点,工作整体进度不大。其次,大多数正式运行的基层检察室工作成效还不太明显,特色、亮点不多,有的甚至挂牌成立以来,工作基本处于半停顿状态。再次,宣传力度还不够,一些基层群众对基层检察室了解不多,社会影响力不大。

四、意见与建议

(一)要切实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在中央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特别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大背景下,在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大框架下,基层检察室将会被更大范围、更广深度地推行。因此,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把基层检察室作为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按照“积极、稳妥、有效”的原则,认真思考谋划深入推进基层检察室建设的工作思路、任务目标和具体措施,大力探索实践,切实抓出成效、抓出特色,更好地发挥其化解社会矛盾、服务人民群众等职能作用。

(二)要正确把握基层检察室的工作重心和着力点

职能定位决定着基层检察室的工作领域、主要任务、运行方式和工作方法,事关检察室的前途和命运。要准确把握基层检察室的职能定位和履职方式,着力解决“做什么”和“怎么做”的问题。

一是要把基层检察室工作有效融入到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大格局中。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新形势下推进基层检察室建设大的社会背景,也是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的出发点、目的和归宿。这既决定了基层检察室的发展方向,也决定了基层检察室的履职方式,即基层检察室必须始终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工作主体,通过主动对接基层综治中心、“大调解”工作体系、农村惩防腐败体系等各种平台,全面深入地履行各项律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基层检察室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末端处理中的重要作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要把加强对“两所一庭”等基层执法单位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作为履职重点和主攻方向。这是因为,一方面,基层检察室成立的重要理由之一,就是在基层各项行政执法和司法活动不断强化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却没有在基层成立相应的机构,法律监督出现死角,基层权力体系建构缺少重要的制衡一环,许多执法活动不能纳入到检察机关的视野,导致法律监督缺位的状况。一些执法违法行为,给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制约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另一方面,加强对基层执法单位执法活动的监督,是基层检察室职责任务中最具有法律监督属性、最能体现检察特色的职能,只有强化这个方面的职能作用,才能有效防止和避免基层检察室职能的泛化、虚化和异化,确保基层检察室可持续发展。因此,基层检察室必须强化对基层派出执法机构的法律监督,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对人民法庭和公安派出所的法律监督,主要是延伸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的职能,纠正办案中的违法问题,确保诉讼活动的严格依法进行。对其他行政机关派出站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主要是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例如建立基层执法信息衔接机制,依托执法信息共享网络平台,发现执法不公的行为,应当及时采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形式,督促这些基层站所依法履职,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是要高度重视职务犯罪线索的发现、收集工作。通过受理举报、控告,接受犯罪嫌疑人自首,走访基层干部、群众等,及时发现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并积极配合反贪、反渎部门进行查处。当前,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村干部职务犯罪多发,严重侵害农民利益和危及农村社会稳定,必要的时候,经检察长批准,基层检察室可以独立或牵头对村干部职务犯罪进行查处,切实增强基层检察室履职的刚性。

(三)要切实加强基层检察室自身建设

一是在机构设置上,结合每个基层检察院的办案量、编制数、经费保障等现实条件,一个基层检察院设立的基层检察室一般不宜超过3个。在机构规格上,应考虑与公安派出所、法庭平行,争取高配到副科级;条件不成熟的地方至少室主任要高配到副科级。二是在人员配备上,根据工作实际,一个基层检察室以配备3-5人为宜,并且要注重人员结构,最好能做到老中青结合;从长远看,可以把基层检察室作为后备干部和新进人员培养锻炼的重要基地。三是在保障上,要统筹做好基层检察室的经费、基础设施和科技装备保障工作,基层检察室办公用房要坚持单独建设和标准化设计,力求外观设计注入更多的检察元素,突出检察形象与主题。同时,要加强基层检察室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加大装备建设必要投入,尽可能地将先进装备推广应用到基层检察室的执法办案中。

第12篇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能

物价系统的法制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不仅专业性强、政策性强,而且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此,局党组高度重视法制工作,把法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方面切实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同时结合实际,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机制,不断改进工作,使法制工作进一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一是按照《纲要》、《决定》和《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提出重点突出、切实可行的市物价部门贯彻《纲要》五年规划和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二是认真做好2009年度价格工作依法行政责任目标及其考核办法制订工作,科学合理地确定目标、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完成时限和标准,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三是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学习、借鉴外地、外单位先进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创建经验,推动依法行政向深层次发展。四是做好价格法制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督促检查、协调指导、情况交流工作,定期报告、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积极推进职能转变,切实加强价格管理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的要求,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价格管理职能转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关注和努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一是加强价格监测,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二是加强基金征管,增强政府调控价格的经济能力;三是认真清理经营性收费,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四是认真开展价格监督检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五是加大药品和医疗价格监管力度,努力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六是进一步完善审批机制,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实行“首问负责制”和承诺服务,杜绝了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七是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完善我局价格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健全价格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采取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召开各界人员座谈会等形式,畅通群众价格权益诉求渠道,征求各方面对价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使价格工作与社情民意做到良性互动。利用*价格信息网,及时公示各类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及收费标准,跟踪市场价格热点,价格监测信息,报道价格工作动态,受理群众咨询投诉,构筑了群众和价格工作交流的平台,进一步畅通了广大群众了解和监督价格工作的渠道。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政府定价行为

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结合物价工作实际,我局从完善制度入手,不断健全和完善价格行政决策和执法机制。以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健全依法行政责任目标管理制度为抓手,积极推进职能转变,健全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化解行政争议。认真贯彻落实《*市物价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市物价局行政执法标准》和《*市物价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以及《*市物价局审价委员会工作规则》、《*市物价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形成了成本监审、价格制定、价格处罚等一套完整的工作规程和制度,从而保证了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促进了廉洁执政。认真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研究制定了《首查先行整改制度》,贯彻落实《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梯次制度适用规则》,认真梳理执法依据,确定了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梯次标准,为进一步规范价格行政处罚行为奠定了扎实基础。认真落实集体审价制度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价格成本监审、价格听证、价格认证、价格违法案件审理等各项工作规程和制度,从而保证了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促进了廉洁执政。

四、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在完成价格行政执法依据疏理的基础上,以行政执法责任分解为突破,按照行政执法的内容、性质、类别和依据、权限等方面,逐一明确部门执法职责,建立并完善与价格行政执法责任相配套的责任分解、责任追究和评议考核等制度,确保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恰当运用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做到宽严适度。同时,客观公正地对待各类市场主体,防止行政执法的任意性和随意性。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法责任制,全面规范行政行为和执法行为。

在行政执法中,做到执法依据公开、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和说明理由。严格要求执法人员秉公执法、廉洁行政。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二十四字办案方针,努力做到依法办案,规范办案。坚持保障当事人的权利,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前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申请回避权、听证权等各项权利,并保障其正确行使;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实行民主评议、群众评议及行政管理相对人评议多重评议制度,认真履行复议职责。

紧紧抓住政府关心、管理需要、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在水、电、气、暖和药品及医疗、教育、物业管理等最直接、最经常、最密切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收费)行政执法领域,开展重点领域价格检查。今年以来重点组织开展了“双节”市场价格、化肥价格和涉农价格、“五一”旅游和市场价格、涉企收费和电价等专项检查。截止5月底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518件,查处违法所得金额499.30万元,没收和罚款上缴财政141.24万元。

五、强化行政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继续坚持了局党组例会制度,定期听取各位党组成员工作汇报,研究确定各个时期各项工作的目标和实现目标的途径和方法,加强党组研究事项的督办查办和跟踪问效,将各阶段重点工作和责任人以局党组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分管领导和责任人,作为工作督察的依据,增强了班子成员抓落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认真开展了案卷评查工作,年初,对市辖10个县(市)、区物价检查所2008年以来在价格监督检查执法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财政收支等纪律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和调研,针对各县(市)、区物价检查所价格监督检查执法行为和执法案卷制作及管理进行了重点检查。从价格监督检查实体和程序方面,进一步规范了各县(市)、区物价检查所执法案卷制作和管理水平,有效地提高了各县(市)、区物价检查所价格监督检查依法行政水平和办案质量,对优化我市价格监督检查执法环境和推动全市价格监督检查整体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加强政府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为适应依法行政进程加快的新形势,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结合价格工作实际,年初制定了*市物价局价格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不断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价格工作氛围。

一是加强日常的宣传工作。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法制工作和政策,报道价格工作动态。《*日报》、《*晚报》、《*信息》多次报道我市物价工作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