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1 09:31:5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滑坡路小学六(4)班的肖瑶,今天,我要演讲的主题是—— “向奥运健儿学习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008年8月8日是我们中华儿女每个人都期待的日子,因为我们都想在那天看到奥运健儿们在赛场上奋勇拼搏的身影,看到奥运健儿们为我们中国争光。可是谁又知晓他们平时训练中的辛酸与痛苦呢?就比如说我们中国体操世界冠军第一人——李小鹏,李小鹏已超过“体操王子”李宁的记录,勇夺15个金牌了(加上2008年北京奥运会),每次体操比赛的奖台上总少不了他的身影,看起来是风光无限,但是他在训练时却流了无数滴汗水,无数滴鲜血,这些,观众却并没有看到,看到的只有他的成功。这些苦,这些累也只有他一个人承受,这可真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呀!也有人问李小鹏:“练了这么多年的体操,受了这么多的伤,你觉得苦不苦呀?”小鹏笑答道:“练到这种程度,我已经不觉得苦了,这是我取得好成绩所应付出的代价!”真的是“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所以,我们看奥运会不只是看奥运健儿们在奥运会上的精彩表现,也是从中学习他们这种不屈不挠,奋勇拼搏,团结一心的精神。
奥运会已经拉开了序幕,各国的来宾也来到了中国,我们也要抓紧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给外国嘉宾一个好印象,给中国一个新面貌。
向奥运健儿学习,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的目标,我们的追求,一起行动吧!中国加油,奥运加油!
六(4)班
肖瑶
1和谐法治思想的新发展
1.1和谐法治思想更加关注人的尊严与人的幸福的需求把人的尊严与人的幸福放在很重要的位置,作为指导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尊重和保障人的自由发展是和谐法治思想的宗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法治来维护公民的正当权益。让每一位公民的正当权益都能切实得到保障,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里是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是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因此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之一就是让人民群众真正地成为国家、社会的主人。为此,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里,应当尊重社会成员的独立人格,让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能够得到保障,让社会成员能有平等的机会去充分发挥其能力。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公民的正当权利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而不断满足人民的多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体地说,就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就是要尊重和保障人权,包括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就是要创造人们平等发展、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现代法治以尊重和保障人的权利为指导。国家权力以保障公民权利为宗旨,义务的设定和履行都以维护公民的一定权利和利益为目的,维护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制约权等使公民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公民的利益得到切实实现。这就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了制度基础。因此,我们说只有法治才能从根本上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使公民都能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能够依靠和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1.2和谐法治思想更加注重人文法治环境的构建注重良好的人文法治环境的构建,主要体现在将人的解放、尊严、幸福作为追求的目标,将民主、公平、宽容作为法治社会的自觉意识和行动。在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和谐社会,这是人们进入二十一世纪的新的愿望,公平、正义、有序、自由、平等、效率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应有之意,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本质。只有实行了社会主义法治,才能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只有真正当家作主,整个社会才能和谐。故和谐与法治都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内容,两者的统一结合代表社会主义发展的成熟。社会主义社会成熟阶段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是一个和谐社会同时又是完善的法治社会。和谐社会要求物质文明的建设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建设协调一致,要求经济的发展、政治的稳定和文化的繁荣协调一致,要求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是全面而又可持续的,所以和谐社会包含了政治、经济、文化、道德、环境等广泛的领域。但和谐社会的建立必须以法治为中心,要求构建一个秩序井然,公平正义,人民利益得到充分保障,个人能够安居乐业,和谐相处的社会。和谐社会就是法治社会,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营造良好的人文法治环境,需要以和谐法治思想为指导。
2和谐法治思想的价值
2.1为构建和谐法治社会提供理论支撑法治作为一种治国的原则和方式,要求整个国家以及社会生活都依法管治,即管理国家,治理社会,是凭借法律这种公共权威的普遍、稳定、明确的社会规范,而不是依靠人格的权威或当权者的威严,更不是依靠亲情。它要求把坚持法律至上、树立法制权威作为基本原则,以法律的形式来规定国家管理形式和结构形式,确立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法律地位,规定其任务、职权、活动范围和程序,以及国家机关间的相互关系等等,即通过法律的形式来组织国家机构体系。法律同时也是社会关系的调整者,它要求每个社会成员都要受法律的保护和约束,任何人或任何组织都要无例外的接受法律的规范以及约束。国家通过制定各种法律规范,规定人们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积极引导社会朝着健康、有序、稳定的方向发展。法律正是通过对各种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来确认、保护和促进社会安定、政治稳定的,从而保证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健康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需要的社会平安、稳定,可以通过法律这种特殊的调节手段,制定出能够维护社会平安、稳定的法律规范。通过国家强制力的保障,让人们信仰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2.2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思想保障现代意义上的社会公平和正义包括:切实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从总体上保证每个社会成员享有大致相同的基本发展机会,根据每个社会成员的具体贡献进行有差别的合理的分配,立足于社会的整体利益,对一次分配后的利益格局进行必要的调整,使社会成员不断得到发展所带来的利益,进而使社会生活的质量不断提高。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需要的公平与正义正是现代法治所追求的价值取向。法治所体现的公平正义应该更准确地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因此,在社会主义国家用体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法律来调整不同主体之间的收入分配、利益格局等经济问题,让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同时用法律来保障公民权利、规范政府行为、维护司法公正等问题,使人们生活在一种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之中。这既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之一,也是法治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的公平正义的制度安排和价值构建。
2.3为和谐法治社会的构建指引方向改革开放以来,在“什么是社会主义、怎么建设社会主义”,“建成什么样的党,怎么建设党”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上都出现过争论。历史和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坚持与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就能保持政局稳定、社会安定,保证社会主义建设各项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破浪前进。和谐法治思想既遵循了共性的法治规律,又适应了中国的国情,并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科学回答了我们“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重大问题。
作者:张波单位: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一、构建和谐企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积极促进社会和谐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充分体现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思想认识和发展理念。建设和谐社会是全党、全民的共同理想和目标,是全体人民根本利益和愿景所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中,构建和谐企业是建设和谐社会目标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基础。之所以这样认识和定位,一是企业是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的基础,是直接创造价值的主体和单位,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经济命脉所在,是支撑社会发展进步的物质基础,更是我们党执政的物质经济基础,因此,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来讲是经济的来源和物质的保障;二是企业承担着人民群众利益和国家经济发展需求的基本责任和基本任务。在担负建设和谐社会任务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赋有十分重大的责任;三是国有企业是国家的主导经济,在市场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电力企业作为重要的国家经济支柱和社会公众化的产业,更为国家和民众所关注,建设和谐企业,也必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意。为此,我们电力企业做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就必须抓好建设和谐企业,促进企业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绩效,通过深化改革推动企业自身发展和价值的提升,增强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壮大,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企业的积极作用。
二、构建和谐企业要在建设和谐社会总体要求下实践探索
一是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在新的国内外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映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规律的新认识,也反映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执政能力、执政方略、执政方式的新认识,为我们紧紧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我们要从这样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自觉的投身和共同承担起和谐社会建设的历史任务。
二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和基本特征。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关“和谐”的思想非常丰富。“和”被广泛应用到家庭、国家、天下等方面,用以描述内部治理良好、上下协调一致的状态。“谐”,有协调、融洽的含义。认为在一个组织内部人们和谐相处,就能取得一致,力量就会增大,就能无往而不胜。和谐的思想与和谐社会已经成为人们在现实生活和时展中不断寄予向往的追求与理想。按照“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六句话“二十八个字”进行的高度概括。其基本特征为“五个统一”即:民主与法制的统一,公平与效益的统一,活力与秩序的统一,科学与人文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指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加强社会建设和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这就为我们在建设和谐社会的总体任务、目标下积极探索和实践构建和谐企业指明了方向和道路。
三是对构建和谐企业的基本认识和分析。构建和谐企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企业长远发展的任务和目标,就我们发电企业当前和长远的发展来看,构建和谐企业的任务还任重道远,有利条件和一些困难因素还需要我们 认真加以对待和在构建中不断加以解决。从有利条件看:我们党明确提出并积极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构建和谐发电企业指出了总体方针和保障;深化改革为建设和谐发电企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发电企业实行主辅分离和运检分离,有利于按照电力市场化取向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去参与市场竞争,提升企业价值,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广大企业员工对生活质量水平更高的愿望,将成为企业努力提升经营效益的内在动力;职工民主意识和追求和谐意识的明显增强,全体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为企业以人为本的经营管理理念奠定了思想文化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竞争发展要求企业必须在求生存中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为建设和谐企业增添了压力也是动力等。这些都是有利于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企业最基本的前提条件。同时,就我们发电企业目前来讲,构建和谐企业还面对着一些困难因素:诸如思想观念、企业经营绩效增长方式的亟待转变;企业担负的服务社会公众的任务更加艰巨;职工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愿望不断提高,企业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难度加大;体制创新、机制创新进入攻坚阶段,深化改革将进一步触及企业和员工利益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企业管理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职工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对发展企业民主政治和落实维护基本权利提出了新要求;计划经济体制下存留的历史问题和企业按市场规律运作出现的摩擦碰撞,社会上存在的一些问题矛盾对企业的负面影响等等,这些现实和矛盾问题将对我们建设和谐企业带来巨大挑战和影响。我们既要抓住有利条件和机遇、努力构建和谐企业,全面推进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宏伟目标,又要正确应对这些矛盾和问题,花更大气力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大力促进构建和谐企业。这既是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建设和谐企业发展的重要内容,要在具体实践和探索中去把握、去解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企业也是一个需要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而不断推进的很长历史过程。我们既要立足企业实际,根据已经具备的条件,积极主动地推进和谐企业建设,又要着眼长远,做好长期努力的准备,扎扎实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企业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构建和谐企业是发电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电力企业作为作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实现利润效益最大化的经营单位,在建设和谐企业的任务中有着重要的责任。如何认识建设和谐发电企业的重大意义,努力构建和谐发电企业有以下一点思考:
(一)推进改革是建设和谐发电企业的必然要求。深化发电企业改革,实施公司制改制,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有利于企业资源优化配置,突出发电主营业务,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与效益, 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能力。企业改革的深化将使企业在体制、机制和管理方法上,在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建设上有质的飞跃,企业的价值和核心竞争力将得到全面提升。这一切都将有助于建设和谐企业和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是发电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谋求生存和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2、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3、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扩大社会主义民主。
4、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
5、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6、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7、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8、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9、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
10、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们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利。
11、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2、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13、中华人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民族团结的义务。
14、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xx。
15、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
16、深入开展“法治进机关”活动,推进克拉玛依市法治化进程。
17、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
18、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19、实行依法治国坚持执政为民
20、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21、宣传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22、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
23、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24、增强全民宪法观念和宪法意识,保证宪法的正确贯彻实施
25、维护宪法权威,增强权利义务观念
26、依法行使民利,依法履行法定义务
27、弘扬民主法制精神养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28、高举宪法旗帜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
29、学习宪法、掌握宪法、运用宪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0、增强宪法意识,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31、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32、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33、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
3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35、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36、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37、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
38、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扩大社会主义民主。
39、深入开展“法治进机关”活动,推进克拉玛依市法治化进程。
40、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们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利。
41、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42、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43、宪法是人民意志的体现;
44、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45、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46、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47、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48、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
49、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50、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51、增强宪法意识,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52、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53、美好家园离不开法治保障。
54、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55、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56、扎实开展“法治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学法守法意识和维权能力。
57、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58、加强“法治六进”工作,大力推进“平安建设”。
59、深入宣传法律法规,全面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60、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61、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62、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63、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依法治市进程。
64、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
65、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66、维护法律尊严,打击违法犯罪。
67、大力开展“法治六进”活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68、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69、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70、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扩大社会主义民主。
71、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72、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73、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74、宪法是人民意志的体现。
7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
76、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们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利。
77、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78、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79、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xx。
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正确的思想舆论导向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为什么这样说呢?
答:这是在正确总结历史经验基础上得出的结论。它深刻揭示了正确的思想舆论导向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社会科学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指明了方向。
舆论有是非之分,信息有优劣之别。历史经验证明,舆论导向正确,是党和人民之福;舆论导向错误,是党和人民之祸。特别是在资讯高度发达、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和手段日益多样的条件下,正确的思想舆论导向在引导和帮助人们理解党的主张、接受科学理论、认清自身责任、区分是非曲直、辨别善恶美丑以及培养文明道德风尚、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具体来讲,正确的思想舆论导向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鼓舞士气、凝聚力量,形成共建共享的强大合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决定》提出了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实现这一目标任务,需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努力,不懈奋斗。坚持正确的思想舆论导向,准确、鲜明、生动地阐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方针政策,及时、如实、充分地宣传和谐社会建设的新成就、新经验、新发展,营造和谐社会建设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有利于把全党全国人民的思想统一到《决定》精神上来,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上来,不断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
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夯实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实现社会和谐,既有赖于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也有赖于普遍广泛的价值认同。一个缺乏统一价值认同的社会,很容易陷入一盘散沙;一个没有坚强精神纽带的民族,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普遍的价值认同、坚强的精神纽带和良好的社会风尚。坚持正确的思想舆论导向,积极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我国传统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积极借鉴人类有益的文明成果,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有利于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道德规范、价值取向,打牢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为促进社会和谐提供重要的精神支撑。
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目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深刻的社会变革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面对集中凸显的社会矛盾,面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社会科学坚持正确的思想舆论导向,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深刻阐释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充分说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长期的历史任务,需要经过若干代人坚持不懈的努力;全面分析产生社会矛盾的原因,做到报道而不炒作、缓解而不激化、帮忙而不添乱,化激愤为冷静,化对立为理解,化怨气为信心,有利于引导人们理性地对待前进中的矛盾和问题,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条件。
强化监督、改进工作,促进党群干群关系和谐。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当前,我国社会出现了一些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这既有经济发展不充分、体制机制不完善等客观原因,也与一些领导干部作风不正紧密相关。坚持正确的思想舆论导向,着眼于反映民声、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坚持建设性监督、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做到与人为善、出以公心,事实准确、以理服人,把握得当、适度适量,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有利于防止和减少形式主义、,转变领导干部作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关键词】行政事业 审计问题 策略
一、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思考
(1)行政事业审计认识的转变。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开创行政事业审计工作的新面容,首先要对新形势下行政事业审计工作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和认识。
行政事业审计是财政收支审计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行政事业审计是本级财政收支审计的重要一环,它承担着财政支出审计的主要任务,是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基本。行政事业审计还是具有较高层次的、不可或缺的审计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基本上都具有行政管理职能或服务于国家和社会,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方针、政策要通过它们的审计工作来体现和实施,尤其是一些经济管理部门,它的资金分配,使用等都对经济发展有很大的作用。因此,行政事业审计是不可缺少的审计监督。
(2)新形势下行政事业审计目标的确定。行政事业审计的目标可以概括为评价各级财政财务收支以及关于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和经济效益。在实际工作中,要以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确定审计目标。
首先可以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有机的结合起来。行政事业审计的工作主要是监督有关财政资金的支出和使用情况,担负着探索我国财政资金效益审计的重任,应该走在时代的前沿。由于目前全面开展效益审计,评价政府部门效益的条件还不成熟,所以应坚持以真实性为前提,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作为目标,将效益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结合起来。
其次是要从检查违规违纪的问题上向管理审计方面发展。目前的违规违纪现象主要是由管理混乱造成的,当前的大多地方财政支出改革刚起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较为常见。因此,行政事业审计工作不能只停留在查处违规违纪的表面问题上,还要向管理审计方面深入发展。在揭发和查办违法问题时,还要关注财务管理状况、业务管理情况等。
(3)新形势下行政事业审计道路的探索。在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结构和当前正在开展的财政支出改革道路上,行政事业审计的内容与方法,需要我们全力进行探索。
首先,拓展行政事业审计的新领域。可以从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结构出发,拓展行政事业审计工作的新领域;可以从财政支出改革出发拓展新领域;也可以从审计目标调整出发拓展新领域。向效益审计和管理审计方向发展。
其次,探索行政事业审计的新模式。随着一些改革措施的不断颁布,一些审计对象与内容发生了改变,审计的程序和方法也要随之做出变化,这就要求我们探索出行政事业审计的新思路。有以下三种模式:实行国库集中收付费制度下的审计模式;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下的审计模式;行政事业单位惠及集中核算的审计工作模式。
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工作
(1)要做好计划立项工作。和谐社会具有公平正义、诚实友爱、民主法治、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特点。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时,依据党和政府的决策安排,各部门针对以上工作的侧重点会有所调整。在指定审计工作的计划时,要以党委政府工作为核心,优先考虑关于社会和更为紧密的单位。审计要重点关注与广大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执法部门,比如:司法、工商、质检与药监等部门。审计还应该加强对文化、出版等部门进行调查和审计,了解它在建设精神文明时职能的履行情况,审计工作会从体制、机制等方面找出制约文化事业发展的因素并提出审计方案,为繁荣文化事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出谋划策。
(2)深化审计内容,重点关注影响“社会和谐”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对审计内容也提出了新要求。行政事业审计部门除进行正常的财务收支审计外,还要关注各部门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资金支出效益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情况等。
促进和谐社会发展,应对行政事业单位检查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法律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制度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能否依法办事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如今,有些事业单位因受利益驱使巧立名目,无证收费、超标收费等违法现象时而发生。对此,审计在对单位执行其他法律政策的情况检查外,应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收费或处罚。
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应逐步加强行政事业审计单位资金支出的效益审计。这些单位资金大多来源于财政,是广大民众缴纳的税务。若因管理不到位引起资金浪费或提供的产品效果不好都会引发民众的抗议,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因而,在真实合法审计的基础上,应加强支出的效益审计。决定一项支出是否有效,前期是十分重要的。审计可以通过比较单位和实际结果向有关部门和个人对资金支出效果进行审计并提出建议,以改进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增强公共资金支出效果。
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还应加大行政机关管理使用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这些资金有住房公积金、教育专项基金以及无偿献血专项基金等。审计的内容应该侧重于资金管理是否安全、使用方向是否合理、资金使用是否关乎群众的根本利益。
(3)发挥行政事业审计的防护作用,促进建设和谐社会。为了充分发挥审计的作用,行政事业审计工作涉及面必须要广。一方面,可以通过合理选择被审计单位,对单位存在的具体违法问题进行处罚,确保国家政策与财经法律的贯彻执行,解决单位存在的问题,从而提高效益。另一方面,对于许多单位共同存在的问题,要进行及时的反馈,为政府和决策机关能够及时的采取相应措施改善宏观管理提供材料。通过审计的处理和建议,促进各行政机关依法办事,加强管理,合理分配财务,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积极发挥行政事业审计的防护性和建设性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关键词] 法治国家;和谐社会;司法伦理;司法公正;社会正义。
和谐社会是公平正义、以人为本的社会,而实现司法公正、维护社会正义是司法行为的最终追求,也是司法伦理道德建设的最后目标。然而,据社会调查,人们对国家司法人员的信任程度“非常信任”的占5. 98% ,基本信任的占31. 6% ,表示不信任的占16. 6% ,不很信任的占20. 95%,还有表示因人而论的占30. 76%。[ 1 ]人们对国家司法人员的这种低信任度表明,我国的司法伦理道德建设还存在很大的问题,而这恰是能否实现公正司法,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因素。因而,针对我国司法人员伦理道德的现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司法伦理道德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加强司法伦理道德建设的重要现实意义在于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公正的平台。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要求司法公正,这是当代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司法公正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保障,也是实现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然而,任何公正性都是建立在道德之上的,无道德就无公正。从这个角度说,司法公正的伦理价值就在于其公正性,公正是谈论司法合理性的一个必需的道德维度。按照法理学的要求,司法如果失去了公正,也就失去了灵魂,失去了它存在的价值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肖扬院长说,公正司法,对每一个法官而言,就像阳光对于每一个人那样,是生命中的一部分。但目前确实存在一些司法不公正的现象(如湖北省的“佘祥林案件”) ,原因之一就是司法人员的道德素质和职业操守不能与司法公正的要求相一致。事实上,由于司法的性质所决定的,司法人员应当比其他职业的从业人员具有更高的职业道德要求,例如司法人员自由裁量行为就直接影响司法公正的实现,而司法人员自由裁量行为合理性的主要依据是司法人员的价值观以及伦理道德水平,因而司法人员的伦理道德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必然内容。
尽管司法人员的德行对于司法活动保持公正性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司法伦理道德现状还存在种种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首先,司法过程中存在各种社会力量对司法行为产生干扰,影响到司法人员进行独立的司法判断,一些立场不够坚定的司法人员就容易受其左右;另外由于司法机关在行政上对政府的依附,造成各级行政机关的权力干预;再有,司法腐败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司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索要或收受财物,进行权钱交易,严重地影响了司法人员执法的公正性。因此,惩治司法腐败,实现司法清廉、司法公正,需要建立一套很好的司法伦理准则和执行这套伦理准则的机制。
司法权是一种中立性和终极性的权力,它对争执的判断和处理是最后的和最具权威的,这在客观上必然要求它代表社会公正。如果司法腐败,则人们最终说理的正常渠道被堵塞,社会公平和正义则必然丧失。正如弗兰西斯·培根曾说过的:“一次不公的司法裁判比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公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 2 ]所以一旦司法不公,对社会将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打击的将是和谐社会的法治基础。因此,建设以法治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以公平公正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加强司法伦理道德建设。[论文格式]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视野下加强司法伦理道德建设的基本原则。
司法伦理道德是由社会阶级结构决定的社会意识形态,随着社会的变迁而时有不同。“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 3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就是营造民主法治、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树立公平正义、诚信和谐的社会风气。因此,司法伦理道德建设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公正原则。
柏拉图说过,“正义,总是从自己本阶级、本集团的利益出发赋予公正以不同的意义和模式,这就使得本质就是最好与最坏的折衷”[ 4 ] ,马克思曾经指出:“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公正观认为奴隶制是公正的, 1789年资产阶级的公正观则要求废除被宣布为不公正的封建制度??所以关于永恒公正的观念不仅因时因地而变,甚至因人而异。”[ 5 ]这就说明,公正作为一种调节社会利益分配的原则,乃是属于价值和价值评价的范畴,因而处于不同社会和不同利益关系中的人们对公正原则的具体规定往往各不相同,甚至相互对立,于是便产生了不同的公正观,产生了不同的关于公正的理论。
事实上,公正作为一个规范的概念,本来就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与自身所拥有的利益相符合的正当关系或行为。司法公正既是司法活动的价值目标,也是司法活动的本质要求。从人际伦理的视角来看,司法公正首先就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平等标准。同时,司法公正与法律权威是相互相成的,从一定意义上讲,法律的权威要靠司法的权威来体现,司法的权威要靠司法信誉来实现,而司法信誉的树立,靠的就是司法机关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通过公正司法来赢得。所以司法人员应该从追求正义的目标出发,按照法的精神及其原则公平合理地处理事务,在一定范围内修补立法的漏洞,矫正立法的缺陷,实现法的正义。
(二)人性原则。
以人性角度来看,司法活动必须坚持人权标准,司法道德伦理建设必须坚持人性原则,做到以人为本。联合国各会员国一致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
一开始就申明: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司法的终极目的是指向人权,保护人权,尊重人的尊严。司法制度的人权保护目的要求司法公正应符合人权的标准。每一个司法人员都应该具有这样的基本人权意识:即在道德领域中,存在着好人和坏人之分,但在人权理论中不存在好人和坏人享有不同的基本人权。对于任何人,人权理论和实践都不应该存在双重标准,否则,法律和政府就会成为一部分人压迫和摧残另一部分人的工具。
司法伦理道德的人性原则也正体现出“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这一最基本的伦理信条。司法伦理道德建设的人性原则就是要求司法人员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尊重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前提下,对犯罪嫌疑人、被除告人以及服刑人员给予最大限度的人文关怀,尊重公民和当事人的意愿,保障其权力,维护其尊严,以公民和当事人为其主体,不能将其置于被处置甚至被凌辱,任由宰割的地位,要让当事人始终感到有一个公正、透明的“法的空间”存在,依据正当的法律程序而进行非歧视性、人道性、理性化的执法行为。
(三)平等原则。
司法伦理道德建设的平等原则是与宪法的平等权原则相契合的,即公民在法律面前要一视同仁地受到平等对待,不分性别、种族、职务、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财产状况,都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不允许有任何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殊公民,不允许有任何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这体现了司法活动作为公权运用的特殊活动的一种特有的维护平等价值的伦理精神。如在“民告官”的行政案件中,由于行政机关处于管理者的位置,老百姓处于被管理者位置,两者在法律面前平等地位受到的挑战最大。
另一方面,司法公正的平等标准作为一种伦理价值标准,还蕴涵着浓厚的道义内涵,其中所蕴涵的扶危济困的伦理精神也成为司法公正的重要内容。如对弱势群体实行司法救助,减、免、缓交诉讼费用,使孤老残幼平等行使诉权成为可能等等,就是践履司法公正的平等标准的现实表现,也是司法公正的应有之义。
(四)理性原则。
司法公正的前提是司法的理性, 司法伦理道德建设的理性原则要求司法人员在司法活动中,能够依靠其所有的智慧和道德力量准确度量各个案间的差异,并依据法律的精神和原则作出理性的适当的判决。司法的公正一是导源于司法程序的公正,即司法活动要运用司法理性来运作司法过程;同时表现为司法实体的公正,即司法活动必须坚持事实认定的客观性、司法判决的合理性、刑罚适用的节制性,保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公正、合理地司法,也就是运用司法理性作出正确的判断。
当然,加强司法伦理道德建设,除了应遵循上述原则外,还应加强制度伦理的建设,给司法人员遵守司法伦理规范以外部约束;建立有效的责任与奖励机制,培养司法人员遵守司法伦理规范的自律性;还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社会主义伦理观这一大的社会背景下培养司法人员的价值观。 []
[参考文献]
[ 1 ]廖申白,孙春晨。 伦理学新视点- - 转型时期的社会伦理与道德[M ].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7. 64.
[ 2 ]培根,水同天译。 培根论文集[M ]. 北京:商务印书馆, 1983. 193.
[ 3 ]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 卷) [M ].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234(2007)04-0030-02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如何致力于社会和谐,是所有国家在迈向现代化进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以开阔的视野、开放的心态、开拓的精神,主动借鉴和汲取他国的经验和做法,准确把握和谐社会建设的共同规律,有益于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国外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经验
1.注重社会公平
效率和公平是和谐社会追求的两大目标,效率高低关系着一国的经济增长,公平与否则关系到社会稳定。从理论上说,二者不可偏废。而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一国片面注重效率,放任市场机制对经济进行自发调节而不惜牺牲社会公平,其结果必然会影响社会稳定,最终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效率。相反,如果一国过于注重社会公平目标的实现,对个人收入的调节力度过大,选择平等程度较高的社会福利制度,就会在很大程度上扼杀要素所有者的积极性,就可能不得不以牺牲效率进而牺牲经济增长为代价。
如20世纪80年代,多数拉美国家把经济增长视为发展的核心,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忽视社会政策,最终导致两极分化,形成了“一个国家、两重社会”的局面,引发了一些国家的社会动荡。90年代中期以来,拉美国家调整了改革理念,进入了“对改革进行改革的阶段”,重点将改革从经济领域扩展到社会领域,从专注效率转向兼顾效率与公平,从单纯强调经济快速增长转向强调发挥社会政策功能,“公正的发展”和“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成为新的治国理念和政策目标,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成效。
2.建立健全与落实相关制度
以民生问题,尤其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建立健全与落实相关制度,是国外和谐社会建设的共同规律。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源地瑞典、芬兰、德国、法国等北欧、西欧国家,已经形成了覆盖广、层次高、功能多的社会保障体系。这种全面而广泛的福利网不仅保证了多数公民的社会安全和生活福利,也使部分社会困难群体避免陷于孤立无助的困境,对社会稳定与和谐起了积极作用。而在新加坡则实行了与西方福利式的社会保障不同的社会保障体系。上世纪90年代初,新加坡提出要建立一个“更有温情的社会”,对那些“较不成功人士”给予更多的照顾,根据“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自助原则,建立以中央公积金为核心的社会保障体系。
3.协调利益化解矛盾
在制定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则时,在汲取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积极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努力在现行制度框架内和法律轨道上调解纷争、缓和矛盾。一些国家注意听取不同群体的意见,有的国家还建有法定的全国性咨询机构,如法国的“经社理事会”、南非的“全国经济发展和劳工理事会”等。这些机构的主要职能是汇总不同社会群体、不同地区的利益诉求,通过协商、对话使各方面的利益与呼声得到表达,努力提高国家重大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程度,尽量避免因决策失误而引起的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
4.加强文化和政治认同
首先,许多国家十分重视民族精神和国家意识的建设和培养。新加坡国会通过了经全民讨论的《共同价值观白皮书》,提出“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社会关怀、尊重个人;协商共识、避免冲突;种族和谐、宗教宽容”的五大共同价值观。以色列从1959年开始实施“强化犹太意识”计划,通过常年进行大屠杀纪念和参观博物馆等教育活动,增强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犹太群体的民族凝聚力、文化认同感和民族忧患意识。
其次,加强道德教化,倡行文明礼仪,净化人际环境,建设文明社会,是许多国家实现社会和谐的共同点。对于如何从文化和道德方面构建和谐社会,不同的国家因理念有别而各有侧重。西方国家注重培养公民精神,注意使用人性化教育方式达到潜移默化的教育效果。比如,法国初等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公民而不是生产者,基本任务是塑造民族精神,促进民族统一;美国学校教育目标也是把学生培养成具有爱国精神、能对国家尽到责任和义务的“责任公民”。而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重视引导和教育,往往强调统一的思想价值观和约束作用。
5.推进社区建设、健全社会组织
社区是参与社会建设的重要主体,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宗教和非政府组织在和谐社区建设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一些西方国家的宗教组织如慈济会、基督教青年会、犹太青年协会等积极倡导守望相助、人文关怀的社区文化,成立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为老人、孤儿、残疾人及无家可归者提供义工义诊、冬令救济、急难救助等。孟加拉的乡村银行、尼泊尔的小农发展项目和印度的自我就业妇女协会等都积极参与地方发展,对社会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借鉴国外经验应注意的三个问题
国外的上述经验,对我们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需要注意的是对国外经验的研究借鉴,须立足于本国国情,从实际出发,切忌照搬照抄。为此,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要立足国情
近年来,由于西方传媒一直将打赢意识形态领域没有硝烟的战争视为自己的主要任务之一。因此,利用各种机会对社会主义、进行攻击。受此影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出现了诸如“已经不存在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趋同论”、“构建和谐社会指日可待”的“速胜论”等错误观念。对这些错误观念我们要保持清醒的认识,坚决加以批判,其错误的本质在于脱离国情,忽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特殊性和长期性。前不久,在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第四届第一次会员大会上,针对“趋同论”观点,李铁映指出,历史从来就是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和模式,各国的国情不同,发展的道路也不可能一样;那种照抄照搬西方的想法,只能带来灾难性的后果。针对 “速胜论”的观点,他特别指出,历史的发展是一步一步积累的,没有捷径也不是变戏法。〔1〕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这是由我国社会本身的发展规律所决定,“趋同论”、“速胜论”都是错误的。
因此,在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发达的基本国情下,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与做法,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考虑我国国情,必须符合我国的实际,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我所用。否则,不加分析地简单照搬,就会产生南橘北枳的结果,我们就会失去根基,也不能真正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同时,对我国国情的特殊性、复杂性,要有科学的、清醒的、理性的认识。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要既防止照抄照搬,又防止脱离具体的历史条件、搞超越阶段的急于求成,逐步建立起既存在差别又充满活力的和谐社会。
二是要在借鉴中保持民族传统
实现社会和谐是人类共同追求的理想,无论在中国还是在其他国家,“和谐”的文化理念都具备深厚的思想根基。当前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社会是以社会主义制度为基础,以和谐文化为根本,面向时代立足现实,既与中华民族和谐传统相承接,也吸收和借鉴国外关于和谐的合理思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作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它必须首先是中国以往和谐价值观念、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的凝聚和积淀,必须保持鲜明的民族特色,并且使民族特色实现现代化转化。
追求、崇尚和谐,是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之一,也是中国古代重要的社会、政治理念。虽然,我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与古代所讲的和谐社会有着本质差别,但是,从思想史的角度看,中国古代的和谐社会思想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资源,值得我们今天重视和肯定。实际上,愈是民族的,便愈是世界的。我们应该倍加珍惜我国传统的和谐理念,并使之发扬光大、生生不息。
三是要借鉴更要创新
和谐社会是人类社会共同追求的目标。构建和谐社会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的共同性或共通性,是不同国家间经验可以互相借鉴的基础。不同国家在同一时期的和谐社会的发展程度有先有后,或各有其特点,因此有互相学习、互相借鉴的必要。看不到和谐社会的相通之处,否定不同国家和谐社会经验互相借鉴的可能性与必要性,既是思想方法绝对化和片面性的表现,也是对人类构建和谐社会历史缺乏了解的结果,在实践中是极为有害的。
编者按:和谐文化是和谐社会的灵魂和隐性结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底蕴。正因为如此,古今中外的政治家和思想家们总是力图构建一种和谐的文化,以便从人们的内心深处给出一种价值标准,使这种标准内化为一种强大的自省力和约束力,在人们依据这种标准做出某种行为的时候,能够“发而皆中节”,保持社会的和谐状态。文化的作用在于化入人心,日渐渗透,成为人们修炼素质和习惯的指引。当今中国社会的发展正面临着“全球化背景下的转型”。没有和谐的文化,就没有和谐社会的思想根基,也就不可能有社会和谐发展的实践追求,更不可能有社会和谐的实现。具体材料请详见:
敬爱的党支部: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在经济,政治,文化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一路走来,我们收获的,不仅仅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经验教训,还有从改革这个艰辛而颇多坎坷的过程中得到启示,找到我们现在还需继续改革,继续加强的方面,这就是***主席在17大上提出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其中,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需要我们全面贯彻落实。接下来,就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谈几点想法。
在我看来构建一种和谐的文化对构建和谐社会有极大的帮助。和谐文化是和谐社会的灵魂和隐性结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底蕴。正因为如此,古今中外的政治家和思想家们总是力图构建一种和谐的文化,以便从人们的内心深处给出一种价值标准,使这种标准内化为一种强大的自省力和约束力,在人们依据这种标准做出某种行为的时候,能够“发而皆中节”,保持社会的和谐状态。创建和谐文化作为治国安邦的基本理念和方略,对于中国社会的发展,对于社会的文明和进步,都具有深刻的意义。它为我们考察和构建社会体制,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作用。
其次,和谐文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种文化能力。文化的作用在于化入人心,日渐渗透,成为人们修炼素质和习惯的指引。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生产、生活、思想、观念、行为等多元化,生活方式多样化。在多元化与多样化的选择中,东方与西方、文明与冲突、高雅与通俗、现代性与后现代性等现象造成了中国文化的繁荣与浮躁并存,斑斓与喧嚣同行。我们面对多样性,应积极有效地引导多样性的和谐,妥善处理复杂的矛盾和冲突。发挥和谐文化的能力,使和谐社会的思想道德要求内化为人民群众的思想和行为方式。和谐文化需要对多元文化产生认同,不能简单粗暴地压抑和消解多样性,而应运用和谐文化的操控能力,积极引导、协调、提升和规范多样性,在多样性之间求沟通、理解、对话和融洽,进而从中提炼出民族的向心力和前进力。
第三,和谐文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种文化创新。当今中国社会的发展正面临着“全球化背景下的转型”。建设和谐文化、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应贯穿一种具有世界眼光的积极有为的创新思维。当代世界并不平静,和平与发展、对话与对抗的世界格局一波三折,面临着种种严峻的挑战。诸如,强权政治在以不同方式干预、颠覆别国政权,霸权主义以强凌弱用战争的形式推行它的“国家利益”,超级大国以文化为“软实力”把它的价值观进行“世界普适性”的包装在全球兜售,而它的理论家又以“世界级言论”论证它在世界热点地区进行战争的合理性。对此,我们不能简单地以冲突应对冲突,而应进入更高更新的思想层面,提出“和谐文化”的理念,尊重人类文化的多样性,推动不同文化之间的取长补短和创新发展。
总之,和谐文化是和谐社会的思想灵魂和精神实质,是建构和谐社会的底蕴。没有和谐的文化,就没有和谐社会的思想根基,也就不可能有社会和谐发展的实践追求,更不可能有社会和谐的实现。相应地,追求社会和谐的实践又会推动和谐文化的发展,和谐文化是社会和谐的文化升华,也是人们追求社会和谐智慧的结晶。和谐文化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有没有和的文化,是一个社会能否和谐发展的所在,也是衡量一个社会是否和谐的重要标尺之一。频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包含着和谐文化建设的内容,同时更需要和谐文化的引导和支撑。和谐文化是社会和谐的精神归依,也是社会和谐所必需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的文化源泉,它对和谐社会建设具有观念引导、思想保证和精神支持的作用。和谐社会越发展,和谐文化的地位和作用就越突出、越明显。对个体而言,和谐文化起着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准则;对全社会而言,和谐文化具有明确的价值导向作用,内含着人们高度认同的共同价值观念。和谐文化的建设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应该是同步的,相辅相成的。建设和谐文化,是推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程。
现在作为建设祖国的生力军的一员,作为一个入党积极分子,我一定要学好专业知识,用知识来武装自己的头脑,让自己的文化素养不断提升,这样才能为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贡献力量。
汇报人:
2010年4月6日
[论文关键词]和谐社会 法治社会 健全的法制
一、社会和谐需要法治,更需要法治的和谐
社会和谐离不开法治,和谐社会对法治有一种内在的、本能的、必然的要求,法治是支撑和谐社会大厦的基本支柱,是判断社会是否公正与和谐的基本标志。如果法治本身不和谐,实体上是恶法而非良法、善法,形式上是自相矛盾、漏洞百出,那就无法实现法治应有的价值与功能。当然,以促进社会的各方面、各领域的关系和谐来达到和谐社会,以逐步完善的法治来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但是,这并不能成为我们减慢法治发展速度与进度,我们尽可能地、及时地矫正法治建设进展中的错、漏、偏、差,弥补不足,以健全和完善法治的和谐。社会和谐需要法治支撑,以法治为基础、为前提、为标准、为调谐器。同时,社会和谐也要求法治和谐,即法治各领域内部的自我和谐与各领域之间的相互和谐,以和谐的法治去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这是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法治在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和意义
法治是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的调控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依法治国。
(一)依法治国为维护社会的安定有序提供法律保障
一个和谐的社会,必然有稳定安宁的社会政治环境和有条不紊的社会生活秩序。如果社会动荡不定、秩序混乱、矛盾激化,人们就不可能和睦相处、安居乐业。然而,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冲突和分歧、裂痕。法治以法律的规范性、强制性为特点,通过立法和法律实施,调整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整合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秩序。只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各方面都有章可循,才能以文明、平和的方式消除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真正做到政治安定、社会安定、人心安定。
(二) 依法治国为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提供制度支持
自然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前提和物质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获得空前发展,但面临着人口膨胀、资源匮乏、环境污染等严重问题。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以法律的形成确立人与自然和谐的基本原则,抑制和制裁破坏自然环境的行为,是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社会的必由之路。
(三)依法治国为协调各种社会利益关系和矛盾创造有利条件
社会公正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取向。维护和实现社会公正,关键在于妥善处理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在全社会形成合理的利益格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我国利益主体和利益需求的多样化,使得社会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如果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不能及时有效地得以调整和解决,就会在各个社会阶层和群体之间造成对立,甚至引发社会不稳定。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通过在民主基础上制定的法律法规,确定利益主体、界定利益范围、指导利益分配、协调利益关系,并对生活困难群众给予救助,就能维护社会公正,避免社会利益之争的激化,使各个阶层实现共赢共荣,共享社会发展进步的成果。
(四)依法治国为人们之间的诚信友爱创造良好环境
没有人与人之间的诚信,就没有相互的合作和普遍的社会认同,也就没有社会和谐。和谐社会要求社会成员之间团结友爱、和睦相处。法治社会可以创造诚信友爱所需的社会环境,有利于培养人们内心的宽容、谦让和互助友爱地相处。
(五)依法治国为激发社会活力创造宽松氛围
社会活力不断增强,是推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动力源泉,也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各方面的创造活力。依法治国通过法律的形式确认和维护劳动者的创业动力、经济利益和创造成果,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鼓励人们创新的良好氛围,营造平等竞争和共谋发展的社会环境。
三、加快依法治国进程,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来看,还有不少问题亟待解决,必须加快依法治国进程,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支持。
(一)强化法律宣传,营造法律至上、敬畏法律的社会氛围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要高扬民主和法治的旗帜,树立和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把依法执政的过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要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不断拓宽渠道,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合法、负责、理性、有序地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要继续在全体公民中增强法律意识、普及法律知识,特别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树立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为维护法律尊严、公民权利和社会公正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强化立法工作,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目前,我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初步形成,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基本上实现了有法可依。但立法的领域、数量、质量等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还有差距,必须下大力气研究解决。应树立以人为本和尊重人权的立法理念,对立法重点和利益协调方式进行相应的调整,实现立法与社会发展的和谐统一。应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以及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和生态维护方面的立法;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立法,特别是加强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保障农民利益、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以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立法。加强环境保护立法,以法律制度维护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三)强化机制创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首先要逐步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按照司法权的权属性质,合理划分和科学配置司法权,形成良性的制约监督关系,最大程度地防止司法领域里各种腐败现象的滋生。其次,应确立司法公正的价值目标,全力构建维护社会公正的司法体制,使司法成为维护社会公正的有效平台;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司法功能;实行司法公开,特别是审判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司法公正的实现;提高司法效率,把效率和公正有机统一起来,及时化解社会冲突。
(四)强化打击力度,确保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
和谐社会是一个稳定安宁的社会。政法机关要坚持“严打”方针,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等犯罪活动,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安全;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绑架、伤害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努力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依法惩治各类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稳定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
(五)强化综合治理,发挥社会管理作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管理尤其重要。经济越是发展,越要重视和加强社会管理。第一是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加大对其居住地的安全防范力度,认可他们对于城市建设作出的贡献,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安全感”。第二是要加强对各种社会人的管理。研究加强对社会人进行管理的有效措施,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责任和单位、社区、企业法人责任,确保流动人口、下岗失业人员、民营高校学生等不脱管失控。第三是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推动社会组织发展。
(六)强化执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第一是加强党委、人大对司法工作的监督。第二是发挥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第三是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作用。检察机关通过发出检察建议、出庭支持公诉、抗诉等法定程序,对诉讼活动实行全程监督,还有接受人民群众的控告申诉。通过这些做法,确保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把立法意义上的公平正义,变成了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对法律的尊崇和守法的自觉性。
关键词:民族文化认同;和谐社会;重塑
中图分类号:G0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12-0135-02
随着历史和社会的发展,人们生存的境遇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现代民族国家在国家构建过程中,都无法回避“认同”的问题,民族文化认同更是关系到民族国家的存在和长远发展,全球化给我们生活的各方面都带来了重大变化,正视民族文化认同受到的冲击,重塑民族文化认同和国家认同有重大意义。
“认同”――就个体指向而言,指相信自己是什么样的人或信任什么样的人,以及希望自己成为什么样的人。一般来讲认同是指个人或群体在社会交往中,通过辨识和取舍,从精神上,心理上,行为上将自己和他人归属于某一特定客体。通常地域,语言,民族文化,和风俗习惯职业,国家制度等通常是认同的媒介,而文化“认同”是人的重要社会属性的表现形式,文化认同一方面与地域族群相关,另一方面与民族认同有关联也与国家政治生活相关,同时又与全球化背景下所形成的‘新的世界主义’有关。文化认同是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媒介形式,作为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媒介形式。“文化认同”与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有许多方面重叠,在全球化背景的不断深化激化了文化认同。追求文化认同是为了寻求生存方式的同一性,一个民族只有与其他的民族和国家有所交往后,才会感觉得自己的族群特征及与其他民族的差异性。在历史的长河中,中国与古埃及、古巴比伦、古印度几个人类文明最早诞生的国家或地区,被定义为“文明古国”。比如,在中国盛唐时期,国人一致认为自己的种族是最优秀的种族,其他地方都是“荒蛮之地”,其他地方的人都是“野蛮人”。随着历史的变迁,从19世纪中叶从后的中国,西方资本主义列强对中国进行经济侵略,摧毁了中国的自然经济,八国联军对中国烧杀抢掠,中华民族处于水身火热中,战争,动乱动摇了中华民族一贯认知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近代中国和西方列强的博弈中,中国的传统文化受到挑战,民族文化认同出现了危机。当代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不再是单一的裸战争的侵略和反侵,而是经济文化领域不断渗透,西方发达国家凭借自身军事和经济的优势,试图用自己的价值观改造他国控制他国,随着西方文化和价值观不断入侵,民族文化认同的危机不断显现出来,中国开始面临着如何继承和发展民族文化的基础上,积极有效的应对西方文化价值观冲击的等很多问题。经历了内忧外患的阵痛,这一切促使了中华民族的真正觉醒,不再效忠单一的王朝,而是认同的自己民族和国家。中国人开始真正思考自己的国家民族和自身命运的发展,随着一批有识之士留学海外,带来了新思想新文化,不同国家民族之间进行不断的交流,形成了不同的文化、不同的价值观之间的交流碰撞,从而产生了文化认同方面的问题。
追求文化认同的是寻求理念认知的稳定性,从而推进政治国家的稳定统一,但文化认同的过程都与人类在社会的变迁有紧密的联系,认同问题突显与人与大自然之间的密切联系逐渐淡化有关,与人与故土之间的联系不断削弱有关,人与家庭的关系随着背井离乡和社会流动性而分离,因此相对于原来静态的生存方式相比,社会的流动性,突出了人们的认同意识。人们开始不断地思考“自己是谁”、“存在的意义”、“信仰是什么”……对先前文化的认同不自觉开始反思,所以说现代社会流动性的增强为文化认同问题产生创造了条件。
追求文化认同的目的是寻求理念认知的持续性,与此同时,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系统的稳定对自身民族文化的发展都有很大作用。现代化进程,使原来稳定的社会系统转变为流动性社会,原来的规则和民族文化传承性减弱。在同质化的社会中,人们会被动接受固有的传统文化,而现代化社会的变化,不同的文化价值观不断冲击人们的思想,使人们不断地思考自己的文化归宿,传统的价值观、传统的思考方式被新的理念所取代。我们每天都面临选择,在吃穿用度方面,每个人都在不自觉地做着品牌的选择、类型的选择,现代人都在寻求新的生活方式,而且在不断创造适合自己并钟爱的文化形式。
总之,现代化进程促进各种各样的文化形式展开,越来越多的人陷入思考,究竟什么样文化适合自身的需求;从整个社会来看,民族文化认同问题的凸显,也是社会不断进步的一种表现,人们不再被动的接受某种文化,而是不断地更新选择新的文化内容。所以说,为了国家和民族的稳定富兴,我们必须把文化认同、民族认同、国家认同放在一起并全盘考量,这样才能进一步全面增加公民的向心力,从而构筑国家稳定强大的基石。
随着历史的变化和社会的发展,中华民族不断演绎着民族复兴的伟大实践,站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中国人不断充实着和丰富着自己对民族文化的认同。当今社会,在学术界和社会发展的变革中,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学者们竞相讨论的热点问题,美国哈佛大学教授亨廷顿认为,以文化认同为核心的文明冲突将是21世纪国际冲突的主要根源,因此在建构和谐社会的初期重建公民文化认同有重要意义。
首先,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很多方面,而文化认同的建设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点工程。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维系民族团结和民族凝聚力的思想基础是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精神纽带。创建和谐社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有一个统一的文化体系。中华民族在以儒家文化为核心体系的历史进程中,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但随着社会的经济发展,中国进入国际化的进程不断加快,东西方不同文化的交流,不同价值观之间的碰撞越来越突出,大到国家与国家之间文化交流形式越来越广泛,小到每一个社会成员每天都会面临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的选择。文化认同建设可以从3个方面展开:一是将外来文化与本土文化有机的结合起来取其精华,为建设和谐社会服务。二是利用大众传媒对文化认同的积极影响让公民直接有效的了解传统文化建立统一的民族文化认同,不自觉的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三是提高公民对民族文化认同的辨识度,增强国人对中国民族文化的信心,真正了解重建民族文化认同对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作用。最终明白我们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中,应该时常保持清醒和自信确立核心文化价值观积极加入全球化、增加国民民族文化认同感,成为摆在我们每个人面前非常严峻和紧迫的问题。
其次,中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多种文化观念共生共存、相谐相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使得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身份都向多元化转变。在多元化社会下,每个人都在不断的解放思想,许多思想观念、生活方式都在发生改变,任何思想观念、任何一种生活方式在不违法的前提都是合理的。在当今中国社会,多样化特征已然十分明显,单一的经济成分已经转变为“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生活方式多样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各种各样”的社会生活方式,必然促使人们多种价值观的形成。民族文化认同也出现了多重性:外国人可以说着外语了唱着京剧打起了太极,练着毛笔字。中国人吃着洋快餐喝着百事可乐,在快餐文化正冲击我们的餐桌时,前一段时间一部关于中国饮食文化的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又唤起了国人对中国传统饮食文化的甜美回忆,同时让国人对我国传统饮食蕴含的深刻传统文化有了新的而且更直观的认识。在这种形势下,如何建立统一的民族文化认同?如何调动不同价值观人们的积极性?为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服务显得尤为重要。现代化的中国不再是在闭关锁国的环境中展开,而是在开放的全球化环境中进行着,这种既强化着中国民族认同的产生和发展,也使中国的民族文化认同面临着重大挑战,文化认同和国家认同、增强国家的凝聚力是建设富强、民主的国家的重要条件。
“民族文化”是支撑一个民族团结凝聚的核心基础,文化认同是危机势必会导致国家的统治受到威胁,所以现代的中国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关注由外来文化进入的文化认同问题。
再次,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当代中国领导集体提出的关系国家民生的重大课题,如何让传统文化在和谐社会建构中发挥积极作用?首先,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互相交融,增强人们对传统文化认同的认知,认真的对传统文化进行提炼,拣选出中国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内核统一的东西传递给社会公民,尤其是让当代年轻人让他们真正感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其次,让传统文化脱下高贵的外衣走进寻常百姓家,让每个社会公民走近传统文化由内而外的感受传统文化带来的心灵共鸣。最后,通过对传统文化道德的学习和认识规约现代人急功近利的价值观。
全球化、现代化的到来,势必会对我国的传统文化造成冲击,使流传几千年的传统文明与现在快节奏的生活渐行渐远。许多中华民族几千年传承下来文化遗产,都在面临着存在危机,民族文化是一个国家的精神是一个国家的灵魂,对增强民族凝聚力,增强公民对国家认同提升,有积极重要的作用,总而言之,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生存发展的根本,在当代中国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必须把民族精神的培养作为重点来抓培,把传统与现代的关系有效的融合起来,把民族文化的现代性转化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从文化认同的角度去研究和谐社会的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和谐社会的精神内核都是以中华民族深厚历史文化为基础的价值升华,社会成员都有基本认同的社会。因此对于正在建设中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言,文化认同的重建不仅仅是一种文化价值取向,而是关系到人心向背,国家政权稳定和对民族国家信念的重要问题。
参考文献:
[1]韩震.全球化时代的文化认同与国家认同[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8.
关键词:农村 和谐文化 问题对策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加强农村和谐文化建设不仅是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要内容,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也明确指出:增加农村文化服务总量,缩小城乡文化发展差距,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农村和谐文化建设至关重要。本文就农村和谐文化建设方面作了一些思考。
1.加强农村和谐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不能只注重经济的发展,它是涉及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协调发展的系统工程,要正确认识农村和谐文化建设在农村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1.1加强农村和谐文化建设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不和谐,整个社会就不可能和谐,因此,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在农村。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经济发展是根本,文化建设是关键。目前,在农村建设的过程中,经济建设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农村文化建设则相对滞后,这与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是不相适应的。一个和谐的新农村必须要符合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其中,乡风文明主要就是强调农村文化、文明建设,而农村的文化、文明建设作为上层建筑反过来又能指导、促进农村的建设。所以,加强农村和谐文化建设,提高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不仅能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且也是推动和谐的新农村社会建设的动力,是加快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综合发展的内在要求。
1.2加强农村和谐文化建设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精神动力
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动力机制的推动,社会各种积极的思想文化建设是社会发展的精神动力。农村和谐文化建设是农村社会发展的精神动力,它能促使整个农村社会形成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道德相承接的、与和谐社会要求相吻合的道德体系建设。并且,能提高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有助于确立以和谐为目标的道德评价体系和理想信念,帮助农村社会成员确立共同的信仰,形成联系各种社会群体、凝聚人心、化解矛盾、激发社会活力、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发展的精神动力。另外,加强农村和谐文化建设,也有助于营造以和谐为基调的舆论导向和社会氛围,加快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
1.3加强农村和谐文化建设是当前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的紧迫任务
对于已经富裕起来的农民,要加强其思想文化的建设,否则其思想意识中一些陈旧落后的观念会逐渐滋生,不良的、不健康的思想观念大量产生就会阻碍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而对于贫困地区的农民来说,更是要加快文化建设,因为许多农村地区的落后,很大程度上是文化的落后。建设新农村首先要发展文化教育,对农村地区的扶贫建设更应该注重文化建设上的扶贫。一般来说,贫困总是伴随着愚昧。科学文化素质的差别和思想文化素质的差别是造成地区差别、城乡差别的重要原因。对于因此,加强农村和谐文化建设是当前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紧迫任务。
2.当前农村和谐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农村的和谐文化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
2.1农村和谐文化建设资金投入不足,文化基础设施落后
长期以来,在农村建设问题上,地方各级政府包括农民群众自己,都把重心放在发展经济上,从而形成了重经济轻文化的局面,导致农村文化建设跟不上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农村的文化基础设施比较落后,有些农村地区甚至还没有最基本的文化设施、文化阵地,有些地区虽然有文化设施,但大多陈旧老化,甚至只剩下一块牌子,成了一种摆设。这主要是由于大多数农村地区建设资金缺乏,各地政府都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了经济建设上,即使有点资金也由于没有认识到文化建设的重要性,所以长期以来就导致了文化基础设施落后的局面。
2.2农民群众和谐文化建设意识淡薄
农村中广大农民群众在平时的生产生活中,比较讲求实效、讲求实际利益。因此,农民群众都比较注重经济的发展,因为经济发展了,能增加他们的收入、改善他们的生活环境、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总之,能给他们带来实实在在的看得见的变换。而文化建设是属于精神层面的东西,它的作用不能表现为可以量化的东西,是看不见摸不着的,通过较长时间的建设、提高后人们才能感受到自己身上及整个农村社会面貌所发生的变换,并且它对经济建设的推动作用也不会在短时期内表现出来,所以农民群众进行文化建设的主体意识不高,认为文化建设可有可无。
2.3农村和谐文化建设缺乏相关人才
和谐文化建设要取得成效,必须有高素质的文化建设人才队伍。当前,随着农村社会的发展,农村中受过学校教育人越来越多,但大多是青年人,他们常年在外打工或学习,很难参与农村的文化建设,加之他们对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了解不多,就难以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而一些熟悉农村传统文化知识的人大多年龄偏大,当然其中也有青年人但他们不愿从事这个工作,因为这个工作在短期内不能让他们得到实惠。
3.加强农村和谐文化建设的对策
在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重视和加强农村和谐文化建设,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发展,加快农村和谐社会建设是一个紧迫的任务。针对农村和谐文化建设当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应采取行之有效的对策。
3.1加大对农村和谐文化建设的资金投入,建设农村文化阵地
农村地区的文化站、电视、广播和各种文化活动场所是农村和谐文化建设的主要阵地和主要载体。正如前面所述,许多农村地区的文化设施极其简陋,许多文化活动场所被占为他用,或者只剩一块牌子成了一种摆设,而在一些贫困地区,根本就没有文化设施。在这样的情况下,农村和谐文化建设无从谈起。因此,国家和当地政府应该把农村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到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中、列入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中。加大对农村和谐文化建设的资金投入,逐步建立起国家、集体、社会、个人相结合的农村文化建设的多渠道资金投入体系,带动农村文化阵地的建设,加快农村和谐文化建设的步伐。
3.2农村和谐文化建设要贴近群众、开拓创新、注重特色、讲求实效
农村和谐文化建设必须立足于当前农村生产、生活的实际,从群众的需要和愿望出发,采用农民群众喜闻乐见、乐于接受的形式。深入挖掘地方传统文化和特色文化以及民族风俗习惯,赋予其新的形式和时代内涵。可以通过一些传统的民俗节日,如端午节、中秋节以及当地的一些民族风俗习惯,广泛开展农民群众文化活动,来宣传一些关于尊师重教、尊敬长辈、家庭和睦等一些和谐文化内容,并对一些原生态的民间艺术进行挖掘和创作,使之成为当地农村的特色文化,带动农村和谐文化建设。
3.3培养高素质的农村和谐文化建设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