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1 09:32:2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农产品产销,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坝子农业”;农批市场;产销衔接;影响因素;信息不对称
现有关于贵州省农产品产销脱节原因的文献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第一,虽然贵州省资源禀赋优越,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促进了各种具有区域特征和良好品质的特色农产品生产(李敏,2015),但由于贵州省水土流失、地质灾害频发,农业生态环境脆弱成为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曾希柏等,2001)。第二,农产品品类的不同意味着冷链储存和运输方式与条件的不同,而同品类又必须满足“贮运集并”的最低产量标准,加之农产品物流时效性的约束,使得坝子农业(“坝子”是山区或者丘陵地带局部平原(直径在10公里以下)的地方名称,主要分布于云贵高原地区的山间盆地、河谷沿岸和山麓地带。云贵高原喀斯特地貌广布,流水的冲刷使地表土层浅薄,地表水渗漏严重,不利于耕作,只有“坝子”内小块的冲积平原,拥有适合耕种的水土条件,是发展农业优先选择,故称为“坝子农业”)条件下品种多、产量少的贵州省在农产品冷链体系上投入高、成效低(郑东,2011),品牌树立困难,影响黔货出山。第三,农产品生产周期长、信息获取成本高(朱述斌,2010)等问题导致产销双方信息不对称、不通畅,是当前农产品陷入供过于求和销售不畅的根源(冉文江等,2004)。
理论分析与假说
“滞销”是一种非主观意愿的不出售,表现为售价远低于成本时仍然卖不出去的现象。一般来说,生鲜经销商们在批发市场本季的亏本销售情况反馈到产地,就是该产品本季生产严重供过于求,以至于无人愿意上门收购。贵阳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一方面承担着应急保供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为当地农产品的信息采集、市场调控、食品追溯提供了平台。本文基于贵阳市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基本模式(见图1),以经销商为视角,设定“农产品是否滞销”为被解释变量Y。由于贵州省多数农批市场内设有“扶贫专区”以促进本地农产品的销售,本文将批发市场经销商“是否销售本地农产品”设置为核心解释变量X,各变量赋值见表1所示。本文提出以下假说:H0:X对Y具有正向影响。经调查,贵州省农产品流通模式是以批发市场经销商作为中介的传统模式为主渠道。经销商的特点在于同时涉及农产品“购入”和“销售”两个方面。在农产品“购入”过程中,经销商更多关注包括成本在内的经济利益,通常会对库存积压量(唐国斌等,2020)、收购价格、收购方式(田敏等,2013)、产品品牌(奚国泉等,2001)等进行综合考量。在销售过程中,经销商更多关注收益,而适当的价格策略恰好能够满足经销商的利润追求,加之随着加工企业、商超、电商及专业供应商等现代采购渠道的出现(乌云花等,2009),经销商对农产品的销售主体及其规模性也格外关注。为此,本文加入“采购因素”和“销售因素”,分别设置为控制变量X1ij和X2ij(注:i表示二级指标编码,i=1、2、3;j代表三级指标编码,j=1、2、3、4、5),各变量赋值见表1所示。本文提出以下假说:H1:X111-X115、X122、X123及X132-X134反向影响Y;X121、X124、X131正向影响Y。H2:X211-X215、X221及X223反向影响Y;X222正向影响Y。其次,由于农业的弱质性,针对农产品的各类优惠政策对农产品的流通也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穆月英,2012)。因此本文设置“政策因素”为控制变量X3,变量赋值见表1所示。本文提出以下假说:H3:X3反向影响Y。最后,批发市场内部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经销商日常销售的销售环境,本文加入“批发市场总体评价因素”作为控制变量X4,用以反映批发市场对经销商农产品滞销情况的影响。变量赋值见表1所示。本文提出以下假说:H4:X4反向影响Y。 数据说明与模型构建贵阳农产品物流园、贵阳地利农产品物流园及贵州双龙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围绕贵阳市呈三角状分布,且交易额总和占贵州省农产品批发市场份额的70%以上。因此,笔者对贵阳市三大农批市场进行了实地调查,向市场经销商发放问卷,共回收有效问卷287份。因变量“农产品是否滞销”属于二元离散选择变量,因此本文选用逐步回归的二元logit模型来探究变量之间的关系。模型(1)加入收购因素,模型(2)加入销售因素,模型(3)加入政策因素,模型(4)加入批发市场评价因素,核心解释变量X参与所有模型的回归。具体模型如下: P表示当经销商出现滞销,即因变量Y=1时的概率,记为P=(Y=1|X),取值范围为0-1,1-P表示当经销商未出现滞销情况,即因变量Y=0时的概率,记为P=(Y=0|X);β0表示常数项;βi表示待估参数,Xi表示解释变量。
结果与分析
(一)结果
本文借助STATAMP-64对调查数据进行处理,具体模型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从整体上看,各模型中卡方检验统计量对应的p值均为0.00,故整个方程所有系数(除常数项外)的联合显著性较高;模型(1)-(4)的拟合度水平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表明三个模型的拟合度逐步增加,即逐步引入的变量对模型整体解释力的贡献逐步加大。同时引入控制量之后,大多数影响因素变量的显著性和作用方向未发生改变,即模型体系具有较好的稳健性。
(二)分析
1.核心变量分析。数据结果显示,在四个模型中核心变量X的系数均为正,并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销售贵州本地农产品的经销商出现滞销情况的概率更大,H0得到验证。深层原因是,贵州省喀斯特地貌广布,流水冲刷导致地表土层浅薄,农作物难以种植,只在高原面、河谷、槽谷等地分布的“坝子”上才可进行耕种。这些坝子虽地形平坦、便于农产品耕作,但由于成因多样,类型和特征的明显差异降低了本地农产品单一品种的种植专业扩大了价格调节的“滞后性”(冉文江等,2004)。综上,本文基于农批经销商视角,从农产品收购、销售、政策环境、交易场所等方面探究贵州省本地农产品滞销的根本原因,以期丰富现有理论研究的同时,为贵州省农产品产销衔接提供政策建议。业化与规模化程度,提高了销售运输成本。加之本地农产品品质不稳定、附加值低,导致市场竞争力差、消费者认可度低,间接导致农产品滞销概率加大。2.控制变量分析。第一,收购因素对农产品滞销影响分析。表2模型(1)结果显示,X121在1%的水平上显著,系数为正,H1部分得到验证。据实地调研,批发市场内多数经销商采用委托收购的形式,因为产地收购商和批发市场经销商对于产品供销信息的把握程度不同,相对来说,产地大型收购商或收购商对于产地农产品生产状况、质量等级、采购价格、销售渠道等情况更加了解。模型(1)结果还显示,X133在1%的水平上显著,但回归系数为负,H1部分得到验证。较其他信息渠道而言,各地方政府都有专门的统计部门和农村经济调查队,不仅会向农村基层组织和规模以上经营主体收集信息,还会对当地经济影响大的农产品进行供求预测,以指导当地农业生产、促进产销良性对接。第二,销售因素对农产品滞销影响分析。模型(2)结果所示,与X222均在1%水平上呈现显著,但X221系数为负,X222系数为正,H2部分得到验证。市场机制会通过市场供需变化引起价格变动,从而实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经销商在进行农产品销售时也应该时刻遵守市场规律,按市场行情波动制定产品价格,避免滞销。第三,政策因素对农产品滞销影响分析。模型(3)结果显示,X3在1%的水平上显著,系数为负,H3得到验证。贵州省农业厅、商务厅等相关部门对本省农产品销售采取了不少政策支持,这些政策倾斜往往与经销商实际收益直接挂钩,能够有效提高其积极性。具体而言,贷款贴息等政策提高了经销商销售本地农产品的信心,电商开通补贴、电商经营补贴等支持在一定程度上为经销商拓宽了本地农产品销售渠道。第四,批发市场评价因素对农产品滞销影响分析。模型(4)加入批发市场评价因素后,X4在1%的水平上显著,系数为负,H4得到验证。经调查,近年来贵阳农产品物流园响应政府部门扶贫号召,不仅向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提供了免铺位租金、免进场费等优惠,还在批发市场业务开展过程中开启了“1+6”产业扶贫模式(“1+6”产业扶贫模式指成立产业扶贫部,以及搭建扶贫专区、开展产销对接、组织农民培训、发展自有产业、提供就业岗位、提供金融支持等“六大扶贫措施”),并向省内贫困地区农产品种植提供了技术支持,从各个环节为经销商提供便利,扩大了经销商对本地农产品的销售热情。
对策建议
建设批发市场数字化信息平台,助力产销对接。首先,应充分发挥批发市场价格发现、信息引导功能,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完善批发市场农产品交易数据与信息的分析与共享机制,在实现“智慧农批”的同时,通过本地农产品交易数据信息引导本地农产品生产与品种调节。其次,引导连锁超市集团、知名电商平台与批发市场经销商合作搭建本地特色农产品销售专区,并予以仓贮运输费用减免等相关物流政策支持。规范提高合作社办社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种植组织化和规模化。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存在可以利用种植习惯的相似性建立起稳定的供应链体系,将一定地域内分散的坝子进行统一经营,扩大单一优质品种的种植面积,并通过销售、加工、运输、贮藏服务的提供,提高农户种植本地农产品的积极性,从而达到稳定货源、提高品相、实现品质标准化等目的。加大本地农产品品牌建设,打造高品质农业。政府部门除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引入客户资源,达到提高对接效率、稳定货源的作用外,还应加大对当地优质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政策支持与补贴,深入挖掘贵州省人文历史和文化特色,建立具有当地风俗习惯和饮食特点的品牌或标识,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在拓展本地市场销售、实现高效“地产地销”同时,积极开拓省外市场、实现“黔货出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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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Market Analysis and the Production and Marketing Strategies Design
about Organic Agricultural Products
Chen Dingchun
(Zhuzhou State-Owned Assets Investment Holding Group Co.,LTD,Hunan
Zhuzhou,412007,China)
2011年,广西加大农产品流通工作力度,着重抓促销,战胜了早春低温寒害推迟农产品成熟形成的集中叠加上市“卖难”问题,实现全年农产品顺产顺销,确保农民增收,2011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5213元,比上年增加680元,增15%。
搭平台,提销信息服务
从2011年4月22日起,广西自治区农业厅开设和完善了农产品销售专网(栏),把大宗鲜活农产品特别是100亩以上连片的产区、品种、面积、产量、上市销售期(时间)、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产品上市前20日在自治区、市两级农产品销售专网(栏);同时,省厅还组织市、县农业部门及时在农产品销售专网(栏)农产品销售信息。已通过广西农产品贸易网举办7次较大规模的网上农产品促销节,各类上市农产品259个批次,供应信息8000多条。特别是利用广西农产品贸易网为钦州、南宁等市开展农产品网上促销活动,集中推介应市的西红柿、马铃薯、豆角、南瓜、荔枝等农产品,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抓对接,多方扩大销售渠道
指导各地农业部门配合商务部门抓好农超对接,大力推进果菜入超市工作,千方百计扩大区内外销售。去年5月11日,南宁农业局与商务局共同组织25家本市当前大宗农产品生产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21家超市、批发市场、农产品购销商对接,达成西瓜、甜瓜、黄瓜、辣椒、番茄等产品对接销售34宗。此外,广西自治区农业厅和自治区商务厅还共同为沃尔玛超市(南宁)与南宁和崇左的生产大户、合作社牵线搭桥供销300吨西瓜。
农业厅组织近100名荔枝龙眼产业管理人员、种植企业(大户)代表参加了2011年5月25-26日在海口举办的第9届荔枝眼交易会,与采购商进行产销对接;5月27日,举办了第二届广西―东盟蔬菜新品种展示交流会,展示2700多个蔬菜新品种,引导蔬菜产销。另外根据上市品种和市场需要,各地抓紧谋划,组织重点县区和本地大户到对应的销地市场举办专项产品推介及产销洽谈活动,扩大销售市场。
搞活经济促销,扩大市场份额
根据广西自治区区农产品流通实际和需要,农业厅先后组织了第三届南北农业合作对接活动大会、桂泸农产品产销对接会、首届广西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2011广西名特优农产品上海展销会、广西龙眼荔枝(北京)产品推介会、2011广西香蕉柑橘产业推介会等系列重大农产品展销活动,组织区内810家企业参展,积极开拓区内外市场。
2011年组织区内810家企业参展广西农产品3000多种,签订产销项目118个,产销合同(协议)222个,促销农产品超过300亿元,确保了农民增收。
2012年,广西自治区农业厅将围绕果蔬等大宗鲜活产品及难点品种,加强预警,做好全区2012年农产品销售,实现“钱粮双增”目标。
12月9日,首届京津冀品牌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在北京举行。该活动由农业部牵头,来自北京、天津、河北三地的农业主管部门、生产者、采购商齐聚一堂,共商农产品流通大计,贸易洽谈取得4.73亿意向协议的成果。这是首次在京津冀区域层面,由三地共同参与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
京津冀三地地缘相近、地理相似、唇齿相依,区域内农业生产合作由来已久。在京津冀现代农业协同发展规划中,未来对京津的定位是都市现代农业区,要调减粮食种植面积,加强应急蔬菜生产;而河北大部是高产高效生态农业区,作为区域现代农业发展战略腹地,发挥产业承接、产品供给、生态涵养等作用。无论从过去、现在还是着眼将来,京津冀区域农产品生产分工、流通配合大有可为。
然而,当下京津冀农产品流通却存在一些“怪现状”:沧州生产的蔬菜要装上山东寿光的包装箱再进京,承德的土豆要运到北京新发地才能卖到唐山,很多保定的农产品第一目标市场不是北京而是上海……
张冠李戴、曲线救国、舍近求远……京津冀农产品流通为何“怪现状”频出?区域内农产品流通一体化具有坚实基础,也是企业呼声、群众期盼。在近乎完全竞争市场的农产品市场流通中,出现“怪现状”原因既有体制机制痼疾,更主要是生产端与消费端不匹配。京津四方辐辏,消费结构领先升级,早已实现买全国甚至买世界。河北虽近水楼台,运距短、运费低,但如果农产品质量不济、品牌不响,也不会让京津百姓买账。
据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董事长张玉玺介绍,北京市场上河北菜所占的市场份额低于距离较远的山东,因为缺少规模效应,进而影响到品牌建设。“山东动辄连着几个村规模种植几种蔬菜,形成了专门的市场,有了地区名片、规模效应、细分品牌之后,山东菜在市场上更受欢迎,甚至很多河北菜要先到寿光蔬菜批发市场‘滚一下’,贴上山东菜的标再进京。”
着手农产品产销对接,正是牵住了京津冀农业协同发展的“牛鼻子”。与普通的农产品产销对接不同,此次活动重点强调品牌,不是简单的你买我卖、沟通有无,而是立足畅通京津冀农产品流通,引导品牌建设、促成产销协作、推动产业提质增效。通过与经销商和采购商的直接沟通,让生产者了解到市场需求,有针对地在生产、加工和流通环节加以改进。河北某蔬菜合作社负责人说,与北京某商超采购专员交流后发现,自己的果菜质量虽好,但包装过于简陋,不利于超市二次运输,也不方便分等分级。回去后一定改进包装质量,并择优使用品牌,争取与商超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京津冀地区人口过亿,京津作为国际大都市拥有庞大的消费市场。此次活动不仅取得了明显的对接成效,更值得称道的是为区域内农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铺路搭桥,促进产业升级,促成长期合作。通过畅通流通渠道,以消费倒逼生产转型升级,也许正是举办方的深意。
(一)货币汇率变动对国内农产品生产销售的影响
1.汇率上升对国内农产品生产销售的影响。汇率变动对于农产品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汇率的变动导致农产品原材料价格的变化。农产品可以分为种植业直接农产品、农产品加工产品等,农产品生产的价格、数量都深受农产品原材料价格的影响。农产品原材料如化肥、农药、种子等价格的上涨导致农产品生产成本的提高,因此农产品销售价格就会相应提高,而成本的上升导致农民投入数量的减少,所以农产品数量就会减少,间接地又导致销售价格的上涨,产生卖方市场。在农产品原材料价格下降的情况下,农产品的生产成本比较低,农民相同投入下农产品的数量会相应增多,这间接又导致了农产品价格的下降。货币汇率上升,意味着本国货币升值,货币的购买力上升,相同数量货币购买的商品数量增加。在货币汇率上升的前提下,如果农产品原材料来自于国外,那相同本币相比之前购买的国外原材料就会增加,因此农产品的成本会下降;如果原材料来自于国内,则因为各种产品因为本币汇率的下降成本降低而导致的价格降低又会导致农产品销售价格的降低。因此,不管从任何角度讲,货币的汇率上升都会使农产品的生产成本降低,而生产成本的降低,又导致了农产品销售价格的降低和农产品生产数量的增多。2.汇率下降对国内农产品生产销售的影响。汇率下降,则意味着本国货币贬值,货币的购买力下降,相同数量下货币购买的品种数量会减少。如果农产品原材料来自于国外的话,那相同数量本币相比之前购买的国外原材料就会减少,因此相同数量、品质的农产品投入的成本就会上升;如果原材料来自于国内,由于各种产品投入的成本上升,所以这些作为农产品原材料的各种产品价格上升导致生产农产品的总成本上升,成本的上升导致农产品销售价格的上升,而生产成本的上升又直接影响了农产品的生产数量。
(二)货币汇率变动对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的影响
1.货币汇率上升对于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
(1)汇率上升对于农产品出口的影响。汇率上升,意味着本币升值,相同价格本币的购买的上品会增加,而本币折算成外币的数量会增多。本国货币汇率上升,则本国农产品原材料价值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降低,因此销往国外的农产品价格较低,用外币衡量的话本国农产品与国外的同类产品相比就会有比较大的价格优势,出口的数量就会增加,所以本国货币汇率上升对于本国的农产品出口是有促进作用的。(2)汇率下降对于农产品进口的影响。汇率下降,意味着本币贬值,相应的本币的购买力会下降。在本国货币贬值的情况下,本国农产品的生产成本提升,农产品销售价格上升。而汇率下降,本币折算成外币的数量减少。出口农产品便面临着一个博弈,博弈的双方是国内的农产品本国货币价格的上涨幅度与本币折算成外币的贬值的幅度。如果前者小于后者,那么出口的农产品价格就会面临小幅的下降,现在农产品的出口也是小幅增加的;如果后者小于前者,本币折算成外币的贬值的幅度小于国内的农产品本国货币的价格的上涨幅度,农产品出口后价格是上涨,农产品出口减少;在两者博弈势均力敌即双方相等的情况下,此时对农产品出口贸易影响不大。
2.货币汇率下降对于农产品进口贸易的影响
(1)汇率上升对于农产品进口的影响。进口农产品的成本是基本不受外国货币汇率变动的影响的,但是本币汇率上升却使进口农产品的本币衡量价格下降,因此农产品的进口量会增加。(2)汇率下降对农产品进口的影响。汇率下降,本国货币贬值,对于外币衡量价格一定的外国农产品来讲本币衡量价格将上升,在此种情况下进口农产品数量将会相应减少。
人民币汇率上升对中国农产品的整体影响
(一)人民币汇率上升对中国农产品的积极影响
1.人民币汇率上升使国内农产品生产成本降低
农产品对于原材料的成本投入本身依赖就比较大。人民币汇率上升,人民币的购买力就会上升,对于原材料因此国内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就会降低。
2.人民币汇率上升使我国农产品进口增加
人民币的汇率上升会使我国农产品的进口量增加,在我国经济结构还不甚完善的情况下,农产品进口的增加会有效缓解我国第一产业的相对薄弱以及耕地不足的现状,这对于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是有利的。
(二)人民币汇率上升对中国农产品的消极影响
1.人民币汇率上升增加了我国农产品的出口难度
据悉,人民币每升值10%,我国农产品的出口速度至少降低10.9%。我国人力成本虽然相对于发达国家较低,但是由于我国在农业科技化程度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比较大的差距,因此我国农产品的成本是高于发发达国家的。而人民币的升值又会提升我国农产品在国外的价格,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将会降低,所以我国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农产品销售形势,影响我国农产品的出口贸易。
一、抓农产品营销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能
发展现代农业,必须抓好农产品的营销。农产品营销是不断满足广大群众对农产品消费需求的重要保证,也是确保农业生产者通过流通环节实现农产品价值增值、增产增收的重要手段。因此,抓农产品营销与抓农业生产一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级政府的重要公共职能。各级政府及农业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好这一职能,通过营销组织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注重产品研发、生产、定价、宣传推广、售后服务等工作,并在各个环节收集反馈相关信息。要加强农产品市场及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政策法制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市场营销环境。要及时市场信息,引导农民按需开发和组织农业生产,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不断优化对营销的公共服务。
二、努力从宏观上实现农业生产和市场需求的基本平衡
各级政府抓农产品营销工作,首先要从宏观上确保农产品生产和市场需求的基本平衡,这是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买难卖难的基本前提。各级农业等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各类农产品国内外市场消费需求、生产状况的调查、分析和预测、预警,并建立基本数据库,定期。对粮食、生猪等涉及国计民生的消费品,要确保必要的、合适的种养面积或数量,确保市场供给和价格稳定。必要时可通过政策激励手段引导农民增加或减少某种农产品的生产,确保市场供需平衡。对产量有大小年等现象,价格、数量波动较大的农产品,也应加强宏观调控,既保障市场供给,又确保农民增收。
三、大力培育农产品现代营销主体
(一)培育壮大农产品流通企业。落实国家和省支持农业产业化、流通现代化以及“双百市场”工程的政策措施,重点扶持发展与农民建立稳定产销协作关系的农产品流通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着力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品牌知名度高、产品具有竞争力的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积极探索“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批发市场”一条龙流通模式。加强对农产品行业协会的管理和指导,充分发挥其在农产品营销、行业自律、风险共担等方面的作用,促进健康发展。
(二)积极发展多元化营销主体。加快培育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专业户和农村中介流通组织。鼓励工商企业特别是超市等经营居民日用消费品的企业参与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建设,培育大型涉农商贸集团,提高农产品销售比重。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千镇连锁超市”等收购农产品,支持供销社、第三方物流企业利用营销网络和物流设施优势,发展配送、连锁经营等农产品流通业,使之成为农产品营销的重要力量。
(三)大力培养农产品营销人才。将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专业户等农产品营销人员纳入“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帮助他们掌握市场营销基础知识和技能。采取专业培训、挂职锻炼等多种途径,培养一批农产品营销和管理服务人员,特别是外向型销售人才,逐步建立一支熟悉农产品产销、了解WTO规则和相关国家农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现代营销理念的农产品销售与管理服务队伍。
四、积极发展现代农产品流通业
(一)积极推广新型交易方式。顺应现代流通业发展趋势,积极推广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展示订货、合同交易、拍卖、经纪人、代储代销等新型交易方式,实现市场交易方式的多元化和现代化。引导产品相对单一的市场积极发展网上交易,建立集电子认证证书应用、网上交易、电子银行结算、第三方物流配送为一体的电子商务模式。
(二)加快发展新型流通业态。在重点建设200家农产品连锁经营示范企业、20家大中型农产品流通企业、20个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100个示范性农产品推广(配送、展示)中心的同时,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配送公司、物流中心,发展农产品配送业务。在鼓励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发展直营连锁的同时,以品牌、商号、管理、技术为纽带,规范发展特许经营;鼓励连锁企业采取联合重组、战略重组、集中采购等方式,实现资源整合,提高运行效率。对农产品连锁经营,可实行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和经营审批手续。
四、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
(一)加强品牌创新。引导企业加强对自身商标、商号等知识产品的保护和推广,支持企业和组织申报驰名商标、知名商号、中华老字号、名牌农产品以及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培育100个以上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农产品品牌。进一步整合品牌资源,尽可能把相同品质或地域的农产品整合起来创品牌,着力培育公共品牌。对农产品出口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和相关国际认证等所支付的认证费和注册费,除享受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补助外,再由省外贸出口发展基金给予一定的补助。
(二)推进品牌经营。鼓励企业增加自主品牌商品的比重,开展品牌经营,提高农产品品牌化水平。鼓励行业协会推行统一商标、标准、质量、包装“四统一”管理,培育和推广品牌。加强品牌、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不法行为,改善竞争环境。
五、不断优化农产品营销公共服务
(一)加快农产品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在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收集、分析、和预警的同时,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查询系统建设,力争用2—3年的时间,使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和国家、行业、地方质量标准等相关信息进入质量安全信息查询系统。充分发挥“农民信箱”的产销对接作用,适时组织开展信息、产销对接和产品推介活动,使“农民信箱”成为传递农产品产销信息、引导生产的重要平台。
(二)继续开展农产品推广活动。省重点支持农业博览会、(上海)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等综合性农业会展,支持“绿茶”、“柑桔”、“竹子”、“精品水产”等农产品推介活动。积极鼓励企业参加境外农产品站展览展销和产销对接,对其摊位费、公共布展费给予一定的补助。用于境外宣传推广农产品的相关费用,除享受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补助外,省财政再给予一定的补助。
(三)优化农产品出口服务。简化出口农产品检验程序,积极推行绿色通道、快速核放和出口免检制度,加快出口验放速度。针对农产品进口国要求,对自有生产基地的出口农产品,在企业具备自检自控能力又具有良好诚信的情况下,以抽查检测为主,并对抽查检测合格率高的企业逐步减少抽查频率,降低检验检疫费用。鼓励企业申请农产品出口免验资格。规范各类检验检疫以及运输、港口等收费,认真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减免农产品出口检验检疫收费政策,对自营出口额较大企业的检验检疫费用,可由同级财政补贴。对农产品出口实行“大通关”制度,做到属地验收、关口验放。鲜活农产品进出口实行快速通关。
六、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特别是出口农产品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推动农业生产方式与国际接轨。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申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森林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积极推广“市场+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和标准化生产。进一步完善并推广应用农产品质量标准,引导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标准建设基地、组织生产。对在省内建立的符合农产品出口标准的生产基地,由省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省财政给予专项资金奖励。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服务体系,支持企业加强自控自检能力建设,对重点农产品出口企业及为大宗农产品出口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协(商)会等进口农产品专用检验检测设备,由同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农产品批发市场和200个摊位以上的农贸市场要配置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定性检测设施,每日开展定性检测。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严格农产品质量信息管理。强化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引导督促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经营档案制度、标识制度和质量自控体系。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建立经营者档案,场内经营者建立进货台帐、进货验货和进货索证等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动物和动物产品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七、努力营造良好的农产品营销环境
(一)完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突出特色”的原则,加强农产品流通网点的规划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和布局,结合旅游等产业发展,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县级农产品展示和配送中心,力争本辖区80%以上的特色农产品品种进入中心展示、销售。结合农业主导产业,加强产地市场建设。积极推进大中城市销区农产品物流中心建设。到年,全省力争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辐射能力强、年成交额5亿元以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形成“绿色、高效、现代”的新型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
(二)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改善设施。对直接服务于农业生产的用地(如植物组织培养、仓储、冷库、农机具存放用房等),在不破坏土地耕作层,并确保土地可以复垦的前提下,可作为临时用地办理;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农产品加工用地,在上级下达的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优先安排。深入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改造为主、新建为辅”的原则,加快仓储加工、物流配送、信息网络、检验检测、公共卫生、消防安全等设施建设,完善市场功能,改善交易环境。重点产区农产品批发市场要进一步完善分级包装加工整理、检验检测、冷藏保鲜等设施建设,发展产地加工整理、预冷保鲜和农产品冷链物流。
(三)确保主要农产品市场供应。坚决取消农产品跨区域流通的非法限制,促进农产品顺利流通。各地要建立完善粮油、猪肉等主要农产品储备制度和稳定市场供应的应急预案,加强产销区域合作,健全应急调运机制,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四)积极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坚持走多元化的外向型发展道路,稳定和扩大日、韩、美、东盟等传统市场,积极开拓欧盟、中东、独联体等新兴市场,努力发展拉美、非洲和大洋洲市场,分散出口市场风险。鼓励农产品出口企业开展农产品海外市场研究、营销策划、产品推介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到境外建立基地、设立贸易窗口或办事处。省进出口公平贸易专项资金要优先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应对国外反倾销诉讼及相关培训工作。
(五)落实农产品出口税收扶持政策。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出口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实行“免抵退”政策。各级政府不得限制农产品的正常出口。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所需国产设备的投资,按税法规定可享受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有关优惠政策。鼓励农村经纪人、专业大户为出口企业收购用于加工出口的农产品原料,收购原料视同农产品出口企业直接向农民收购的农产品,允许抵扣增值税;经主管国税部门批准后,农业龙头企业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可在本省范围内跨地区使用,并简化操作手续。
(六)加强对农产品出口的金融支持。各级金融机构在继续加强对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信贷支持的同时,重点要综合运用出口信贷、打包放款等多种手段,提供融资、结算、信息咨询等服务,并依据企业正常生产周期和贷款用途,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额度,实行优惠利率,及时满足资信良好的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特别是出口企业的资金需求,引导其有效规避汇率风险。鼓励企业为出口农产品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其保费在中央扶持政策基础上,由同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对省级农产品出口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支出,由省外贸出口发展基金给予30%的补助。
在我国农产品市场,“买难卖难”和“卖贱买贵”等现象已成多年未解的顽疾,渠道不畅、流通成本过高已成为社会公认的造成这一现象的主因。专家指出,从生产、流通、销售等各环节同步入手重构农产品流通体系,建立大规模、集中化、标准化的农产品物流体系,是未来解决之道。
飞速发展的经济已向我国现有农产品流通体系提出新的客观需求,重构农产品流通的产业链,构筑新的农产品交易模式,正在上游的农户、中游的经销商和批发市场、下游的超市间悄然进行,他们开始了自身前后产业链的延伸和对接,以期能够彻底打通产业链,以此来稳定整个农产品的供应。
在上游,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52.17万家,随着合作社力量的不断加强和壮大,通过合作社销售农产品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在中游,大的经销商和批发市场开始把销售网络向下游延伸,在终端市场建立了直营零售店,以期打造一个完整的农产品流通产业链;在下游,超市利用两种模式打造产业上游供给,一种模式是一些经济实力较为强劲的超市自身投资打造农产品供应基地,另外一种模式则是超市与上游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对接,缩短、畅通产业链条。
虽然,农产品流通体系内部组成主体正在促进流通模式发生改变,但我们还应该看到我国目前实有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仅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6.4%,有能力建设销售终端的批发市场寥寥无几,“农超对接”面临着生产组织化程度低和超市动力及能力不足,我国冷链物流不健全导致鲜活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损耗严重等等一系列重构农产品流通体系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对于现阶段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的组成主体来说,很难在短期内得以解决。因此,破解产销地农产品价格悬殊的“怪象”,除了变革产业链、发挥市场“无形之手”的推动作用,还需各级政府“有形之手”果断发力,大力推广订单农业,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缩短流通链条。
各级政府应扶持培育一批大型农产品批发企业、大型农产品零售企业、大型农产品运输企业、产销联营的大型鲜活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及其他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着力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包括发展电子商务,扩大网上交易规模,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引入拍卖等现代交易模式,加快科技研发和推广应用等;着力加强产销衔接,包括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社区、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学校企业食堂等直接对接等;着力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包括综合运用储备调节、区域调剂、进出口及加工贮藏等手段,确保主要鲜活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市场稳定等;着力加强市场规划布局,包括围绕全国蔬菜、水果、水产品、肉禽蛋、花卉等鲜活农产品主产地,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和北京、武汉、成都、西安、沈阳等中心城市,规划建设和改造一批全国大型集散地批发市场、销地批发市场和产地批发市场。
就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来说,政府适度干预下的农产品流通体系重构能较好地实现市场功能和政府功能的有机结合,应当成为现阶段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的主导模式。
1.农产品以个体经营户为基础。
农户的数量比较多而且分散,但是他们是陕西省农产品流通中的“主力军”。这些分散的农户在本地区经营,他们生产的农产品直接提供给消费者。农民采用这种经营方式虽然没有中间环节,可以有效减少流通中的成本和费用,但这种方式区域覆盖小,管理水平也比较低,耗费的精力成本比较高,因此农民在竞争中很难占有优势,渠道成员难以准确了解市场需求,盲目生产,容易出现产销脱节现象。
2.多层次的农产品营销渠道模式。
近年来,陕西省的农产品价格已经放开,价格由市场供求决定,陕西省形成了多层次的农产品市场体系,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消费品市场、工业原料市场和进出口贸易市场。日常生活中食用的大部分农产品比如粮食、水果、蔬菜、肉、禽等这些农产品我们都把它们归类为消费品,这些农产品的交易地点主要是消费品市场。还有一部分农产品比如竹子、木料、棉花等一般作为工业原料,主要是用来加工制造其它产品,所以,这部分农产品主要在工业原料市场交易。进入出口贸易市场是针对农产品出易而形成的。(2)采购市场、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由于陕西省部分农产品种植比较分散,为了集中销售农产品,有专门的人员上门收购农产品,因而形成了专门收集分散农产品的市场,即农产品采购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是专门为农产品进行大规模交易的市场,在该交易市场上购买的产品是用来进行加工或者再销售。零售市场是指将批发来的大批量的农产品分开,然后小批量销售给消费者的市场。比如陕西省很多地区依然存在的城乡中的集贸市场,它是陕西省农产品零售市场最主要和最典型的形式。(3)专业市场、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是以某一种或某几种农产品为销售对象而形成的市场;综合市场是指销售各种各样的产品的市场,具有产品品种齐全的特点。
3.农产品超市已成为农产品销售的重要渠道。
超市作为陕西省一种新型的现代营销方式逐渐发展起来,开始大规模的销售农产品,并且与陕西省传统的农产品集贸市场展开了激烈竞争,比如西安,由于购物环境优越、服务态度好、产品质量能够得到保证,很多消费者去超市选购农产品。农产品销售额在超市销售额中占有了一定量的比例,而且有继续增长的趋势。这种情形的出现极大地冲击了陕西省传统农贸市场的经营现状和经营业绩。
4.农产品营销网络以及合作性的营销渠道模式逐渐完善。
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不断发展,陕西省政府、各类农业组织以及农户为了促进本地农产品的销售与发展,逐渐形成了覆盖全省的营销网络,通过该网络可以实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物流配送等功能,使得陕西省各地区之间的农产品销售呈现出一个结构化的网络系统。另外,陕西省也开始了合作性的营销渠道模式,这主要表现为“农户+供应商超市”、“农户+龙头企业”、“农户+高校”、“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形式。在这种模式下,当地农户与高校、企业、农户等之间达成合作意向,通过订单方式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引导农民科学种植科学生产,避免农户自主生产下的盲目性。
二、陕西省农产品营销渠道建设存在的问题
1.营销渠道上游的组织化程度低。在农产品营销渠道中,农户在该营销渠道中处于上游位置。陕西省农产品的营销主体绝大部分都是农户、零售的经营者,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主要以家庭生产经营为主,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比较弱,农户分散化的小生产与当前整体环境下的大市场不能很好的进行链接。在这种情形下,农户很难取得有效的产品种植信息,凭经验种植农产品,甚至随大流,容易造成农产品过剩的局面。
2.流通半径小。
陕西省农产品除了名特优产品比如苹果外,大多数农产品的销售地点都是陕西省内的农贸市场。这主要是由于农产品保质保鲜期短,流通过程的损耗比较大,有一定实力的中间商少,导致陕西省农产品向省外的分销能力严重不足。陕西部分地区中小农户居住地离城镇较远,田地面积小,种植品种多,基本上是手工操作,由于各方面的限制只能在产地附近销售。
3.渠道层次过多,流通链条过长。
陕西省农产品的主要流通形式是以多层中间商销售为主的营销渠道,以苹果种植为例,生产者(果农)——产地中间商——市场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苹果的每个环节都要增加一部分毛利,最终苹果到达消费者手中价钱已经比果农卖出的价钱高出很多了。流通环节的增多,造成了水果蔬菜等农产品在转手的过程中出现损坏现象;同时也阻碍了信息的流通,使得从消费者市场收集回来的信息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准确到达生产者手中,导致生产者在缺乏相关信息的情况下进行非科学的生产经营活动,不能有效的满足市场需求。
4.仍以传统的营销方式为主。
长期以来,陕西省农产品营销仍然以农贸市场上的交易为主,绝大多数农产品营销采用农产品现货交易的方式进行。这种营销方式增加了物流负担、导致经营不规范、农产品储运损耗增加、销售量得不到有效提升,降低了交易效率。这主要是因为陕西省目前的营销主体主要是个体农户和零售商,规模比较小,缺乏相关专业营销知识。
三、完善陕西省农产品营销渠道建设的策略
1.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的渠道上游组织。
作为农产品营销渠道体系的主体,无论是生产领域的农户,还是生产农产品的龙头企业,它们的规模化、组织化、集团化和一体化是其走向完善的标志。但要实现农产品的批量经营,就需要借助一个能代表农民利益的组织,将农户联合起来,形成规模,这就需要政府的有效支持。政府部门应该完善农产品营销的相应法律,在财政方面对农产品营销给予大力支持,同时加强市场基本设施建设。
2.完善渠道增强农产品竞争力的功能。
现代产品的竞争不单是品质和数量的竞争,已经延伸到农产品营销渠道的竞争。要使得渠道成员具备信息导向、需求沟通、物流组织等功能,首先对现有的农产品进行升级改造,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增强农产品的附加价值。如户县葡萄的保鲜期很短,中间环节不易太多,商品流通就比较快,不会耽误产品质量,但把葡萄酿成葡萄酒,加工程序的增加会增加产品附加值。
3.完善网络营销,建立扁平化的营销渠道模式。
陕西省可以推行扁平化营销渠道方式销售农产品,即缩短渠道长度,减少流通环节,同时减少同一个环节营销成员的数量,节省农产品的流通时间,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益。如通过互联网系统,营销渠道成员可以直接进行交流和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和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大力发展网上宣传、交易,提供给农民及时、有效的信息,从而实现按需生产销售。
4.实现产销一体化的营销渠道。
我国现有农产品营销渠道的基本模式是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由制度性变迁与政策性引导演变而来。主要有三种比较典型的基本模式。一是农产品运销模式。该营销渠道模式的特点是:生产者以便捷运输方式在县、乡、镇一级的集贸市场面对面地和消费者进行交易;交易的双方在信息方面于一定程度上是对称的,但渠道成员由于渠道半径小、辐射窄而难以获取整体市场交易信息;无中间渠道环节,交易费用尽管不高,但交易效率低、时间长、精力多,特别是一些鲜活性、季节性农产品在这一渠道模式中交易,往往导致销售困难、销售风险增加。
这一模式现在主要存留于农产品流通不太发达的地区或某些特定农产品领域。二是多层中间商模式。该营销渠道模式的特点是:利用中间商市场优势能力将农产品向市场推广,实现农产品所有权向流通领域转移;渠道成员层次较低、规模较小、合作较少、信息对称性弱,导致农产品盲目生产的情况比较突出;农户在这一模式中一般只能是市场价格的被动接受者,对技术及营销方面的投入非常有限;中间商对农产品的加工、包装等环节重视不多,主要以贩卖为主。在该模式下,农户所获利润微薄,生产风险较大,生产积极性不高。三是内部关系交易型模式。该营销渠道模式的特点是:销售公司与加工企业是渠道成员的主要部分;渠道成员间的交易关系简单,农户不能参与流通及产品加工的增值利润;销售公司与加工企业反哺农业的服务较少,各地经营手段与状况差别较大,经营水平较低。
我国现有的这三种农产品营销渠道基本模式反映了现阶段我国农业领域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基本状况,其总体还处于以生产为市场导向的阶段,为进一步深化与拓展农产品销渠道制造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第一,渠道成本高。当前我国农产品市场波动起伏偏大,成本偏高,加上自然灾害、物流不畅、产销脱节、加工不足等因素,都增加了农产品营销渠道中的经营风险。
第二,渠道主体竞争力弱。农产品的生产者、经营者等主体大多文化素质低,往往以经验判断生产与经验状况,而且信息获取不足,盲目跟风现象比较严重,导致对千变万化的市场缺乏科学的分析与预测,市场竞争能力普遍较弱。
第三,渠道效率低。农产品的价值与生命在于保鲜,所以保鲜技术在营销渠道中的应用非常重要,它直接影响着渠道效率的高低。但我国农业生产长期只看重栽培而对采摘后保鲜重视不足,以至于保鲜能力不强,严重浪费现象层出不穷。
第四,渠道投资结构问题突出。建国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部门对农业增产投入一直做得非常到位,但对后期农产品加工处理、市场化运营的投入却相对不足,对农产品产业链上以市场为导向的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关注还有待加强。加上部分地区出现的不合理的政策投入,不仅浪费了资金,也造成了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第五,渠道半径短。我国农产品市场营销的地域性特点明显,很多农产品都是在产地的附近被销售,外销比重有限,以至于出现销地短缺、产地过剩的矛盾局面。这与营销渠道半径太短、远距离渠道不畅有密切的关系。第六,渠道环节多。这个问题以蔬菜产品为例,一般从菜农到消费者家中要经历五至六个环节,依次包括菜农、产地中间商、批发商、市场中间商、零售商、消费者。每一个环节的出现都必然增加渠道成本。
深化与拓展我国农产品营销渠道的途径
为适应和发展我国现有农产品营销渠道基本模式,有效解决这些模式中长期存在的不利于农业经济走向繁荣的问题,有必要深化与拓展我国农产品营销渠道。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三个途径着手进行。
1.深化与拓展农产品批发市场
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农产品的一个重要流通途径就是批发市场,它具有信息传输、价格形成与商品集散的独特功能,是促进我国农产品大流通、大市场格局形成和农业生产标准化、规模化、科技化的重要手段,在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社会稳定、保障农民收入方面具有难以替代的重要作用。深化与拓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应该尝试从以下几项制度设计入手。
第一,增强软硬件设施功能。这是升级批发市场、扩大辐射范围、带动规模经营的一个基本手段。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并不平衡,特别是中西部市场和产地市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硬件设施简陋、软件发育迟缓,市场管理粗放而混乱,统一规划缺乏、重复建设频现、市场竞争无序。为此,有必要进一步统一规划批发市场建设与内部运营秩序,加快相关立法工作进程;有必要加快批发市场信息化、网络化服务功能,有条件的批发市场可以率先尝试网上交易结算和开发、运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信息搜集、、查询与共享;有必要强化农产品在批发市场内的质量安全管理系统,利用各种质量检测精密仪器保证市场内批发销售的农产品质量有保证、农药残留度达到指定标准。
第二,合并重组小规模批发市场。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表明,批发市场的衰落大多是由市场规模过小直接造成的。当前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就面临着点多面小的问题,突出表现为很多批发市场有场无市。据不完全统计,我国5000多家农产品批发市场中,有20%以上在建成以后未能开业,也没有完成任何一笔农产品交易。有鉴于此,各级地方政府要改变传统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做法,总体规划,合并重组小规模批发市场,控制新建批发市场的速度和数量,尽可能让每一个农产品批发市场都能达到预计中的辐射范围。
第三,改善农产品批发市场外部经营环境。深化与扩展批发市场不仅要在市场内部下功夫,也要注意改善外部环境。我国长期以来存在着市场区域分割、地方保护主义所带来的农产品流通地域壁垒,十分不利于农产品批发市场辐射效应的扩大。为此,应该按照建立健全统一开放、有序健康市场经济体系总体要求,切实在全国范围内整顿市场秩序、提升批发市场跨地域的信用度,全国一盘棋,为每一个批发市场外部经营环境的改善做出实际成效。
2.深化与拓展农产品流通合作
尽管我国农产品市场已经出现了不同类型合作形式、模式与体系,对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合作的组织规模程度不高,竞争力弱且不稳定,难以长期有效保护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利益和孕育发展中的农村市场结构。这一问题在流通合作领域表现得尤为明显,深化与拓展农产品流通合作势在必行。
首先要提升农业生产的专业化与区域化水平。流通规模的大小一般由生产规模大小决定,所以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和区域化水平越高,市场与流通中的农产品就具有越高的商品化率,流通规模也会随之扩大。我国当前很多地方的农业仍不能完全摆脱传统自然经济的影子,特别是在中西部地区,农业生产专业化与区域化还亟待加强。其次要实行综合化流通合作经营。以流通合作组织为例,我国目前这一类型的组织数量比较多,但功能比较趋同、规模也不大,因而要引导业务较好、实力较强的流通合作组织朝向综合化的发展方向进行深化与拓展。
从现在单一的销售功能转向生产资料提供、市场信息指导等产前服务,灌溉、机耕等产中服务,以及加工、储藏、运输等产后服务。随着市场结构的不断变化,综合化流通合作也要采取多变、适当的方式,以农产品加工为发展重点,扩张流通合作规模。最后要联合合作社集中流通领域的各种力量。为深化与拓展农产品流通合作、更为深化与拓展农产品营销渠道,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加大力度促进农村技术合作社、服务合作社、销售合作社、生产资料供给合作社等各方力量联合起来,形成功能完备、优势互补的专业化、大规模合作组织,使原本流通领域外的各种壁垒在内部消化中剔除,为营销渠道的深化与拓展扫清障碍。
3.深化与拓展农产品产销体系
农产品产销体系,也就是通常所言农业一体化,是把生产、储存、加工、运输、销售、服务等农产品生产经营环节紧密结合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农业生产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习惯根据市场信息来决定产品品种与数量,购买化肥、种子进行生产活动,然后将农产品在市场上销售,实现生产价值的增值。要深化与拓展农产品产销体系,使农业增值的速率合理科学增长,就要培养具有一定生产规模、技术水平和示范效应的龙头企业,要完善产销一体化组织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效率,要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与相互联结机制,要创新营销方式、提高营销能力,要完善全国各地的土地流转机制、扩大农产品生产能力。
关键词 农村现代流通体系 现状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流通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先导地位日益突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在农村居民生产、生活中的作用和影响也越来越大。建设好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对促进“三农”事业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
河北省作为农产品产销大省,在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相关惠农政策的基础上,通过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超对接”等举措,全面推进了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建设。河北省自2005年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以来,截至2013年2月底,全省累计新建和改造农家店45565个,覆盖了全省90%的乡镇和75%的行政村,日用品农家店统一配送率达到50%,农资农家店统一配送率达到75%。2012年新增销售额5.44亿元,新增营业面积13.6万平方米,带动就业5039人。河北省还采取多种措施深入推进“农超对接”,目前全省59家连锁经营企业开展了“农超对接”,对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062个,超市生鲜农产品经营面积达到26.6万平方米。据统计,开展“农超对接”的连锁经营企业2012年生鲜农产品销售额达到了65亿元,其中农超对接采购额超过30亿元。多项举措的实施使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初步形成,农村消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进而有力地促进了河北省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
当前,大家已普遍认识到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完善对农民增收和农业生产的作用较大,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一下河北省农村流通体系建设的现状。
一、流通主体
河北省在建设农村现代流通体系过程中,己形成了多元化的流通主体,近年来,河北省通过开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形成了以农产品大型流通企业和批发市场为主体,以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为依托,以农贸市场、菜市场、各类直销网点为基础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农产品龙头企业、农产品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经纪人、农产品批发商、贩运商、零售商等共同参与了农产品的市场交易,极大的活跃了农产品市场,促进了市场的繁荣壮大。
二、流通渠道
河北省在建设农村现代流通体系过程中,多渠道发展农产品产销衔接形式,目前已形成了以农副产品购销、加工龙头企业、批发市场和配送中心为骨干,以专业合作社、标准化生产基地、农民经纪人协会和农产品行业协会为依托,以遍布全省农村和城郊的乡村超市、便利店等为终端的经营网络体系,大大提高了农产品的流通程度。各地也加大了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网点的改造升级,构建了农产品快速产销通道。今后还要大力推进农产品产销衔接,抓好农超对接、农社(区)对接、农批对接、农企对接,畅通流通渠道,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不断提升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水平。
三、交易方式
河北省农产品市场基本是以传统的现货、对手交易为主,手续繁琐,效率低下,难以满足现代化农产品市场建设的要求。由于目前河北省农产品市场的硬件设施水平尚未达到现代化交易水平,大多数农产品市场交易人员业务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有限,所以全省批发市场主要采取一对一的交易方式,采用竞价拍卖、电子商务等现代化交易方式的很少,采用期货交易、远期交易方式的更少,因此农产品市场现代化交易方式需要进一步采用和推广。
四、质量管理
河北省为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加大力度建立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安全检测检验和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加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为,切实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通过专项整治,重点地区、重点产品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多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五、信息服务
信息是参与市场竞争的风向标,要改变农村“信息贫穷导致物质贫穷”的局面,必须加快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近年来河北省建立了“河北省农业信息网”、“河北省农业网”、“河北省农产品交易网”、“河北物价网”等农产品信息网,
这些网站成为了收集和农业政策、农产品价格及供求情况等信息的重要平台,但这些网站普遍存在着信息更新不及时,访问量低的问题,这使得农产品市场信息失真、滞后,影响了农产品市场的良性发展,所以我们应当及时对农产品价格、产量以及供求信息进行筛选、更新,以便生产者和经营者能针对市场做出迅速反应。此外我们还应建立相关的农业技术服务网络,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服务,全面提高农民的农业技术。
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建设直接关系着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建设好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对促进“三农”事业发展,实现我省农业生产现代化具有重大的意义,因此我们要不断完善我省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为实现富民强省的目标而努力。
本文是河北省商务发展重点研究课题《河北省推进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编号:hbsw201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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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忻红.新时期河北省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理论与实证研究[j].商业时代,2009(13).
2011年,在全国马铃薯市场低迷的大环境下,黑龙江省超前谋划,精心组织,采取综合手段抓营销,收到了发运马铃薯专列带动省外销售商品薯、龙头加工企业加大收购原料薯和建窖储藏冬用薯的多赢效果。实践证明,黑龙江省2011年马铃薯销售顺畅的主要原因是思想观念的转变,由过去研究“田间地头”向研究“市场终端”转变,由研究“产、加、销”向研究“销、加、产”转变,变坐等收购为主动营销,实现以销定产,以销促产。为此,全省紧紧围绕这一理念,提早谋划,加大产销对接力度。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全面组织推进。去年11月18日,组织召开了全省马铃薯主产区产销工作推进会,全面部署2012年的马铃薯产销工作。主要任务是以专列南销为重点,主动与南方大城市对接,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拓宽省外市场;积极开展农超(校、企)对接,减少流通环节,扩大省内销售,增加农民收益;大力推进定向种植,满足生产、加工和食用等多样化需求。通过综合手段实现以销定产,促进马铃薯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是加强产销衔接,开拓外埠市场。在2011年哈尔滨市农博会期间,省市共同举办“农超对接会”共有1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与23个省内外企业、学校签约。签约产品包括蔬菜、粮食、食用油、山产品、坚果等5大类20余个品种,共5000余吨,其中蔬菜100余吨进入超市,减少流通费用15%以上。全省与大型超市实现农超对接的蔬菜专业合作社由去年的36个发展到94个。去年12月底,成功举办了与福建、广东省马铃薯产销对接活动,签订了2012年14列南销专列5万吨马铃薯购销合同。
三是加大人才培训,培育营销队伍。举办了全省马铃薯专业合作实用人才培训班。来自主产县(市、区)的50个马铃薯专业合作社、种薯繁育企业代表参加了培训。东北农业大学、八一农垦大学等省内科研院校专家和省农委有关业务处站负责同志,结合近年来黑龙江省马铃薯产业发展实际,突出市场营销等关键环节重点授课,改变以往培训工作全盘围绕种、管、收“老三样”技术的刻板模式,增强了市场开拓意识,为进一步打开销区特别是南方市场充满了信心。
四是支持市场建设,争取建设项目。2010年,全省黑木耳种植40亿袋,总产量20万吨,产量连续多年占全国60%左右,稳居全国第一位。按照农业部提出的“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在优势产区建设和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国际影响力的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精神,帮助指导东宁雨润绥阳木耳大市场建设规划的制定,协调省直相关部门给予支持,力争纳入国家级市场建设。
五是强化监测预警,开展信息服务。围绕由单一统计向以统计为基础,强化市场监测预警工作方式转变,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全面推进市场监测预警工作。通过召开会议、建立考核制度、开展备春耕服务等专项活动,提升了市场监测预警能力。《黑龙江省农业统计、物价和成本调查工作管理办法》得到农业部的充分肯定,并以市场信息工作简报形式转发各省(区)农业行政部门交流。
2012年,黑龙江省将进一步更新观念,扎实推进,全面开展农产品营销促销工作。
一是开发市场调查应用系统,采集、整理、分析市场供需、价格、销售渠道、需求量等数据指标,实现网上直报,全面掌握农产品流通情况,为促进农产品销售奠定基础;二是积极开拓市场,在南方大城市等地举办产销对接会。探索直销配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农产品进社区等流通方式,选择基础比较好的市地开展试点工作。举办农超对接会,打品牌、减环节,提高竞争力。举办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周活动,宣传全省名特优产品,扩大知名度,拓宽销路,实现优质优价;三是举办产销形势分析会和贸易洽谈会,产销信息,引导结构调整和产销对接。举办网上展厅,展示名特优产品,成为永不落幕的博览会,提高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开展市场监测预警,建立分品种的监测预警专家队伍,及时市场监测预警信息,抵御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四是举办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培训班,培育代表农民自己利益的营销队伍,使之由生产者变为经营者,增强闯市场的能力。培训农村经纪人,建立经营大户、批发市场、营销企业数据库,与生产基地建立紧密的联系,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
分析了现有农产品营销渠道的基本模式及存在问题,提出了优化农产品营销渠道的6点措施,即拓展农产品产销体系、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者进行生产管理和产品营销知识的培训、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功能、开发农产品网络营销平台、加强农产品营销渠道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关键词:
农产品;营销渠道;优化
近年来,农产品滞销的事情屡屡发生,土豆滞销、大蒜滞销、芹菜滞销、香蕉滞销……这些农产品滞销的消息引起了各方的高度关注。政府也采取了不断加强农产品信息流通等措施,但农产品销售困难的现象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从当前来看,我国农产品市场上出现滞销的原因大多是因为营销渠道不畅造成的,并不是农产品无处可销。因此,从优化农产品营销渠道的角度来解决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应该会更加直接和有效。
1现有农产品营销渠道的基本模式
1.1农产品运销模式这种模式是在县乡一级的集贸市场上,农产品生产者面对面地和消费者进行交易,交易的双方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称的,但营销渠道中,农户和个体经营户为主体,规模较小、组织化程度也低,渠道辐射窄。这种模式中没有中间渠道环节,因袭,虽然交易费用不高,但交易的时间长、效率低、且耗费精力过多,尤其是对一些鲜活性与季节性农产品,常常会导致销售困难、增加销售风险。
1.2多层中间商模式该模式中,主要利用中间商把农产品向市场来推广,以实现所有权向流通领域的转移,这种模式中渠道成员的合作很少、信息对称比较差,容易出现农产品盲目生产的状况。而农户在这种模式中只是市场价格的被动接受者,他们对技术及营销方面的投入非常少,中间商主要以贩卖为主,往往不够重视农产品的加工与包装等环节,农户获利少,因此生产积极性不高。
1.3内部关系交易型模式该模式中,加工企业与销售公司是营销渠道中的主要成员,成员间交易关系简单,农户一般不直接参与流通和产品加工的增值利润,销售公司和加工企业对农业的服务较少。这种模式在不同地区经营的状况差别较大,经营水平较低。
2现行营销渠道模式存在的问题
2.1营销渠道长,成本高,效率低营销渠道由生产者经过多级批发商与零售商后到达消费者,渠道层级多,导致了一系列不良后果:如成本增加、各级营销渠道成员对行情变化的敏感度弱、价格波动大、农产品在流通中损耗与变质严重等。以蔬菜类产品为例,从蔬菜种植者到消费者家中一般要经历:菜农、中间商(包括产地中间商、批发商、市场中间商)、零售商、消费者等若干环节。其中每多一个环节都必然增加渠道成本。再加上目前的生产技术条件落后、自然灾害频发、加工不足等因素,必然使营销渠道成本居高不下。另外,农产品的营销渠道过长,相关利益群体多,会造成农产品供需信息流通不畅,导致整个渠道效率较低,浪费现象层出不穷。
2.2营销渠道的参与主体竞争力不强当前参与农产品营销渠道的主体以农户和私人个体为主,他们大多文化水平不高,缺少科学的生产经营理念,信息获取渠道有限,经常以经验来判断生产,盲目跟风现象严重,直接导致其对市场的变化趋势缺乏科学的分析与预测,再加之农产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且分布分散,很难形成规模生产,因此,市场竞争能力普遍较弱。
2.3营销渠道的组织功能不健全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为主导的营销渠道体系,在农产品的集散与销售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没能有效解决农产品产销环节中存在的小规模生产和大市场需求的矛盾。我国当前的农产品生产多是分散式的以家庭为单位的小规模生产,农田面积小、品种多,而城市中对农产品的消费具有集中性的特点。因此,怎样将分散的小批量的农产品集中起来满足城市的消费需求,成为了农产品营销渠道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2.4农产品生产集中度低,流通半径小家庭经营在生产经营上虽然具有灵活性和主体能动性的特点,但因为规模小、分散度高,使得农业产业组织的资源在超小规模上配置,存在了内外部规模不经济、竞争行为多于合作行为等弱点。我国农产品的销售呈现出了很强的地域性限制,农产品大多都在产地附近销售,产品外销比重有限,常常会出现农产品在产地销售过剩、而在其他销售地短缺的尴尬局面。
3农产品营销渠道优化的措施
3.1农产品产销体系的优化农产品产销体系要优化,实现农业科学合理的增值,就需要培养有示范效应的技术水平高的龙头企业,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进行营销方式的创新、提高营销能力,不断完善土地流转机制。还可以从农业内部分化出各种专业性企业,如种子公司、农药厂、农场、牧场与加工厂等,使农产品产销体系中各成员组织以企业化形式存在和运营,从而实现产品的生产、加工与销售的有机联系,保证农产品顺畅流通的实现。产供销一体化可以大大减少营销渠道的中间环节,降低渠道成本,提高效率。
3.2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积极建立健全各类农业合作组织,充分发挥这些组织在生产、技术推广、销售和信息咨询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应对市场上的各种变化,节约交易成本。大力发展行业协会,促进同行业之间在生产、加工与贸易各环节的协作,让企业和农户联合起来,提高其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产品营销渠道组织主体的形成。当前很多地区的农民合作组织或行业协会名存实亡,多是由于缺乏营销渠道的主体地位与功能,管理上松散,政策上的支持与引导不足,损害了农户的参与积极性。因此,应切合实际的发展农民合作组织与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它们在指导生产与销售方面的作用,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组织利益的最大化。
3.3对农产品生产者进行生产管理和营销知识的培训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者的培训力度,如陕西省从2014年开始进行的职业农民培育就是很好的实践:根据农业生产经营者的不同类型,采取理论指导、实践帮扶相结合,切实指导农户的生产,解决他们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最后,根据培育对象的特点和培育时间的长短由相应的机关进行职业农民的认定,目前认定的级别有初级、中级和高级三种类型。通过认定的职业农民,具备了相关的生产管理和产品营销知识,竞争能力大大增强。同时他们还可以在相关政策上享有一定的优惠,极大的调动了农户的生产积极性。
3.4完善农产品的批发市场功能,大力推进超市经营和连锁经营现在的批发市场只是买卖双方产品交易的简单场所,很少利用到拍卖、期货、与样品交易等先进方式,因而其在营销渠道中市场价格形成、提供信息与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出来。今后应不断完善批发市场在促进经营现代化等方面的功能,采用公开拍卖、销售和期货交易等方式,形成以批发市场为基础的农产品期货市场,使市场价格充分反应供求变化状况,逐步建立农产品价格形成与信息传播的机制。与此同时,增强市场的软硬件设施,合并重组小型批发市场,不断改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外部经营环境。超市经营有利于对农产品质量的全程监控,能更容易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而且在环保与税收方面具有较强优势。连锁经营在集中采购、配送等方面的优越性很强,且能与生产加工企业、农副产品基地直接联系,统一进货,形成规模经营,有利于降低成本,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3.5开发农产品网络营销平台,拓宽农产品流通模式建立网上销售渠道,实现农产品信息的广泛传播,为农产品提供安全快捷的交易平台,能降低农产品交易费用,提高效率。用数字化信息处理系统,将现实的农产品直营店和网络营销结合起来,建立起以店面展示带动网络营销、以网络营销影响店面销售的双赢模式,这样可以减少中间环节,加快流通速度,实现生产者与消费者的“点对点”交易,实现利益和效率的双重优化,促进农产品产业化发展。
3.6加强农产品营销渠道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农产品营销渠道的优化还需要建立起与现代农产品营销渠道相适应的配套服务体系来加以保障,如商品检测体系、加工服务体系、物流配送体系、金融结算体系、信息服务体系等。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还可以考虑建立农产品营销管理中心,在农产品市场开拓、农超对接与参加会展等方面进行综合协调与指导。同时建设配套的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具体完成营销管理中心的各项职能,这样不仅解决了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还可以促进生产性农业向经营性农业的转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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