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1 09:32:4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养老护理条件,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通过对前医后院模式的介绍与描述,我们设计出专门的调查表,针对居家式养老、独立养老院养老、前医后院养老等三种养老模式,对247名在校大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获得了令人满意的调查结果。
关键词:中国未来养老;养老院与医院
中图分类号: C9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22-149-2
1 社会理论分析
1.1 中国老年人的生活现状
人到了65岁就进入了老年生活,但在我国大多数70岁左右的老人只要身体健康,他们不仅不需要年轻人照顾,相反还承担起了照看孙子,承担家务等一系列的体力工作,堪称一个劳动力。因此出现身体健康70岁以下的老人不会去养老院养老的问题。
1.2 什么样的老人需要到养老院养老
①子女不在身边的高龄老年人(空巢老人)。②孤寡老人(没有子女)。③老两口一方已故,身体有病的独居老人。④子女没有时间照看,身体不健康,生活自理有一定困难的老年人。可见,去养老院的老人有一个基本条件就是身体不是太好,生活自理有一定困难。
1.3 去养老院养老的老人有什么需求
①需要有基本的居住条件,一日三餐基本营养,生活照看和护理。②慢性疾病的用药方案制定和督促服药等。③定期疾病体检和制定治疗方案。④老人出现紧急情况下的住院治疗和生命抢救。
1.4 什么样的养老院能够迎合老人需求
①具备普通养老院基本条件。 ②具备医疗,护理和慢性病管理经验。传统的养老院只解决了老人吃住和生活上的照看,而没有解决老人慢性疾病和住院治疗的需求,而医疗服务恰恰是老人最最需要的服务。
2 前医后院的基本思路
将医院和养老院建在一起,开创居住生活和医疗服务双管齐下的养老院,一方面为老人提供基本的居住生活条件,同时也提供完善的医疗服务,同时满足老人养老居住和医疗保障的养老模式。
3 前医后院运作模式
3.1 医院
①医院对附近居民开放就诊,并通过对外营业获得一定的利益。②医院对养老院的老人提供慢性疾病治疗方案和住院治疗以及紧急情况下的抢救治疗。
3.2 实体养老院
①有较安静的周边环境,卫生和舒适的居住条件,有一定的娱乐设施。②在医院指导下配备一定的护理人员,提供护理并指导和督促老人按时服药。
4 前医后院的养老模式的主要优势
4.1 老人的身心照顾方面
①对于一个有老年疾病的患者不能按时正确用药,只是依靠改善居住环境和改善饮食达到高质量养老那是不可想象的事情。②当老人在养老院病情反复或加重时,可以在第一时间就近在医院住院治疗和紧急抢救,无需将老人再送到其他医院就诊和治疗。
4.2 消费人群心理接受方面
解决老人的医疗和护理问题,尤其是老人慢性病管理问题,特色明显。解决了家属把身体不好的老人送到养老院的后顾之忧。
4.3 经济共同体方面
①因为医院是养老院的一部分,使得养老院的老人能享受到优质的廉价医疗服务(远低于大医院看病的费用),这样的养老院的竞争实力可想而知。
②医院对外营业不仅能够养活医院而且能够获利,医院对养老院的医疗服务同样可以获益,这样医院也能得到较好的发展。
5 前医后院与其他养老方式的对比与建模
5.1 建模思路
本文试图探讨前医后院养老模式相对其他养老方式受人们欢迎的程度,具体分为“居家(结合社区)养老、独立养老院养老、前医后院养老”三种模式。
设计问卷,对三种养老模式从不同的角度提出若干项共同的评价指标,进行问卷调查,由被调查者打分,获得数据后,运用层次分析法建立综合评价模型,计算三种养老模式的得分,得分的高低即可表达三种模式的受欢迎程度。
5.2 调查问卷的设计
设计针对3种不同养老模式的调查问卷,分别从老年人的生活需要、安全需要、人际交往需要、经济性、社会效应等方面提出10项指标进行评价。
5.2.1 对三种养老模式进行介绍
居家(结合社区)养老模式:是指家庭成员在社区帮助下为在家里居住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和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养老模式。
独立养老院养老模式:提供集中居住空间,满足老年人饮食、生活护理、简单娱乐需求的养老模式。
前医后院养老模式:将医院和养老院结合,集医疗、护理、康复和基础养老设施、生活照料程度于一体的养老模式。
5.2.2 评价打分表
对各项评价指标的重要程度给出分数,并对每种养老模式下该项评价指标的表现给出分数,打分范围:1―5分,1分最低,5分最高。
5.3 问卷调查数据统计
研究小组对247名大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获得247份调查结果。问卷数据填写符合要求,数据有效。将10项评价指标重要程度的得分以及每种养老模式下,各项评价指标的得分求取平均值,得到表1。
5.4 综合评价模型的建立
5.4.1 符号和变量表示
10项评价指标重要程度的得分依次记为P1,P2,…,P10;每种养老模式下每项评价指标的得分记为S1,S2,…,S10;每项评价指标的权重记为q1,q2,…,q10;每种养老模式的综合得分记为ZS。
5.4.2 指标权重的确定
综合评价模型中最关键的是指标权重的确定。调查问卷中对每项评价指标的重要程度的打分,就是为了确定指标的相对权重。显然,重要程度分数高的指标,权重应该大。
为了将指标权重作归一化处理,用每项指标重要程度的得分除以指标重要程度的得分之和,得到指标权重,
5.4.3 综合得分的计算
对每种养老模式,用每项指标的权重乘以得分后再求和,计算综合得分,计算公式为
5.5 综合评价结果及分析
运用所建模型,计算每项指标的权重,然后计算三种养老模式的综合得分,得到评价结果如表2所示。
从三种养老模式的综合得分来看,居家(结合社区)养老模式与独立养老院养老模式的综合得分相差不大,普遍偏低,表明当前我国社会常见的这两种养老模式在人们眼中的评价都不高,各项评价指标的得分也表明这两种养老模式存在一些明显的短板,而前医后院养老模式在各项评价指标的得分和综合得分上均明显领先于另两种养老模式,表明前医后院养老模式结合了生活居住和医疗保障具有明显的优势,是未来理想的养老模式,值得认真探索和大力推广。
6 结论
中国目前各类型养老院尚处于起步摸索阶段,老百姓对目前的养老院并不认可,绝大多数养老院都没有配备专业的能够保证医疗和紧急情况抢救的医护人员和医疗条件。使更多的老人因为担心自己的老年病得不到及时的医疗帮助而不敢住养老院。
《理论观察杂志》2014年第九期
1入住老人现状
从入住老人的身体健康情况来看,能自理的老人占总数的26.7%,而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所占比例为73.3%,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老人成了养老机构居住人群的大部分,这也加大了养老机构的工作困难,制约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提高。调查发现,老人选择在养老机构养老,其主要原因是老人行动不便,不能自理,而子女需要工作养家,无暇照顾;或者是因子女身体条件不好,无力赡养;或者是因子女在外务工,无法长期照顾父母,这些主要入住原因虽有差异,但选择养老机构养老都是外界因素迫使,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养老机构的发展具有前瞻性。无奈之中选择到养老机构养老,这种消极情绪对老年人的心理健康极不利,这就要求养老机构更多的关注老人的心理健康,提供亲情式服务。2.3护理人员现状调查发现,目前郑州市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存在如下特征:首先,以40岁以上外地户口女性为主;其次,护理人员劳动强度大,但薪资待遇低,一个护理人员一般需要陪护8个以上的老人,几乎无自由时间,且多没有劳动合同,自身权益难以得到充分保障;再者,护理人员文化水平不高,且缺乏护理专业技能,有近50%的护理人员没有相应的护理证书,护理水平基本是简单的岗前培训后直接上岗。深度访谈发现,护理人员大多是家庭条件不是很好,闲在家,出来打工以增加家庭经济收入。如果条件允许,他们中的大多数希望换工作以获得更多收入,所以护理人员流动性较大,稳定性差,这直接影响到给入住老人提供的服务质量。
2郑州市养老机构发展障碍及对策
2.1郑州市养老机构发展障碍
第一,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影响和制约了养老福利机构发展,机构软硬件亟待改善。绝大部分养老福利机构规模小、功能少,便利设施不健全,如没有安置轮椅客的电梯按钮,没有无障碍通道等。社区老年运动场所缺乏,设备也多陈旧落后。大部分养老机构没有室内活动室,只设有简单的户外活动器械,而户外设备使用时对气候的要求比较高。第二,养老福利机构整体服务水平不高,专业人才匮乏,队伍不稳定。当前,郑州市的养老服务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大多数护理人员是农民工或城市下岗失业人员,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缺乏专门的护理知识,导致整体服务水平不高。另外,由于养老福利机构工作时间长、工资待遇低、劳动强度大、服务对象和家属不理解等原因,护理人员流动性强,队伍不稳定,行业整体缺乏竞争力和发展后劲。第三,养老服务的内容有待拓展。实地走访发现,目前大部分郑州市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的内容还仅限于生活照料、卫生保洁等基本服务内容,难以提供康复、兴趣爱好、文化娱乐等其它服务,不能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慰藉需求。
2.2对策建议
2.2.1政府加强引导,提高政策扶持和监管力度首先,应进一步强化政府的主导地位。各级政府和部门应该积极出台优惠政策,采用政府补贴、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采购、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形式,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其次,应加快制定和完善发展养老机构的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尽快修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养老机构的性质编制,保证正常运转经费。第三,加快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步伐。通过院校培养、在职教育、岗位培训等多种途径,使为老服务人员都成为掌握专业社会工作知识和服务技能的专门人才。第四,引导广大民间资本注入养老机构,支持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注重政策扶持引导,加大宣传力度,使社会人士关注养老机构的发展并给予投资或资助,鼓励社会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2.2.2社会支持和责任媒体应注重发挥自身的舆论宣传优势,大力宣传新型养老观念,让人们逐渐接受机构养老,转变“进养老院就是没人养”的传统养老观念。只有广大社会民众的理解、关注和支持,养老机构的发展才能更加顺利的进行下去。广大民众有责任为养老事业的发展尽一点自己的力量,也是为国家的快速发展尽了力量。
2.2.3养老机构本身的定位第一,养老机构应在政府的引导下,积极高效的完成养老机构本身应承担的任务,服从党和国家的领导,严谨实施国家和地方的政策,遵守法律法纪,走出一条正确健康的发展道路。作为福利性机构,养老机构不能以营利为目的,要以服务老人、服务社会为主导,积极构建多种模式养老机构,在养老院、敬老院的一些传统养老方式下,发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等一些新兴养老模式,使养老机构可持续发展。第二,护理人员作为养老服务业的主力军,其掌握的心理、护理、急救等知识水平和自身满意度直接影响到入住老人的生活质量和养老机构的持续发展。因此,养老机构应从机构长远发展考虑,选择责任心强、经过专业培训的养老服务人员为老人陪护,并定期为护理人员提供技能培训,提高服务质量,使老人在养老机构的生活能够安稳顺利,吸引更多老人入住养老机构,形成良性循环。第三,为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养老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应重视改善机构的软硬件设施,如提高绿化水平,增强环境优势;重视亲情服务,提高入住老人满意度;增加娱乐设施、阅览室等休闲项目,使老人的生活环境绿色、安全和舒适。针对老年人的特殊情况,可以定期开展一些娱乐文化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考虑到入住老人丰富的社会经验和工作经历,可以与社会的一些机构联合举办社会活动,组织养老机构入住老人外出开展活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老龄工作目标。
作者:邢文会王丁单位:河南教育学院
关键词:老年护理服务体系;长期护理保险;发展模式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17003702
1发展长期护理保险以完善我国老年护理服务体系
1.1我国亟需构建老年服务体系以迎接银潮的到来
银潮几乎席卷全球绝大多数国家,未来十年甚至更长时间里财政偿付能力面临的主要威胁将来自老龄化趋势。问题也有积极的一面,许多国家顺应老年人口的需要发展老年产业刺激银发经济创造出长寿红利。“未富先老”的人口大国,中国拥有在世界上绝对数量对多的老年人口。巨大老年市场是摆在我国政府、老年及相关产业、专家学者和每个人面前的重要议题。无论盈利模式还是福利模式,我国亟需构建老年服务体系以解决老年人的问题,这已经不仅仅是个人问题,也是影响制定公共政策的重要因素,例如制定养老金、医疗、和长期护理保险。这既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同时是老年人与家人,老年人与所有社会人的社会关系问题,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和中国梦的伟大实现。
老年服务体系包括护理服务的提供者、护理服务的层次、护理服务的提供方式、护理服务的接受者和护理服务内容五个方面内容。
1.2通过长期护理保险协调老年护理服务供需矛盾
老年人主要通过个人支付、政府支付的方式享受老年护理服务。目前国内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给付条件和方式都不包括长期护理服务,而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在我国属于起步阶段也没有成为老年人获取长期护理服务的重要财源。于是随着我国逐步进入深度人口老龄化阶段,对老年护理服务的需求呈刚性增长的态势,而有支付能力的有效需求受制于个人支付能力和政府财政压力迟迟无法提高。使得老年护理服务产业的发展得不到需求的支撑。通过推广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会行之有效的解决老年人的养老护理资金缺乏的问题,协调老年护理服务供需矛盾。保险公司可以将筹集的护理费用用于老年护理产业的投资,通过与资本市场联动保值增值解决护理资金缺乏的问题。进而推动老年护理服务供需的良性循环。
1.3长期护理保险的风险基础和给付条件
美国健康保险协会(Health Insurance Association of America 简称 HIAA)对长期护理(Long term care)的界定是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持续地为患有慢性疾病(Chronic Illness),譬如早老性痴呆等认知障碍(Cognitive Impairment)或处于伤残状态下,即功能性损伤(Functional Impairment)的人提供的护理。在日本长期护理是指为 65岁及以上因身体虚弱或卧床不起,痴呆症等需要援助和护理的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荆涛(2006)认为长期护理是指个体由于意外、疾病或者衰弱导致身体或者精神受损,日常生活不能自理,在一个较长时间内,需要他人在医疗、日常生活或社会活动中给予广泛帮助。长期护理保险作为风险管理方法,把因长期护理需求而产生的经济收入的减少和经济支出的增加作为保障对象,主要承保导致产生护理需求的风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无法承担高昂的护理费用从而无法获得长期护理的风险。因为长期护理需求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具有可保风险的基本特征,所以可以通过长期护理保险的建立构建一个互助分摊的机制,满足老年人在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事故产生护理需求的时候能够得到保险公司的给付。
日本对长期护理的界定主要是针对老年人群体提供护理服务,所以日本的长期护理保险的给付条件区分40周岁到64周岁和65周岁以上两种。美国健康保险协会和我国相关学者在长期护理的问题上,给出的产生长期护理需求的原因就更加的宽泛,其中包括个体由于意外、疾病或者衰弱导致身体或者精神受损,日常生活不能自理。这里的个体不单纯指老年人,还包括所有可能因意外和健康原因需要护理的其他人。所以在我国对于长期护理保险设计就应该区别被保险人群体及长期护理的给付条件。长期护理保险应该分成两大类,第一类是面向65周岁以上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需求的老年护理保险,考虑老年人老年痴呆等损伤智力的疾病发病率的增高,保险公司可将智力损伤所引起的老年人对长期护理的需求引入到给付条件之内,保险公司要与专业机构制定一个合理标准化的认定机制。可以通过智力的检测和行动能力的测试进行评定。第二类是面向60周岁到64周岁的健康人群体的健康护理保险。被保险人是否能独立完成日常生活中的活动,这些活动的内容通常包括穿衣、进食、沐浴、如厕、行动等等。如果当事人不能完成上述事例中的一项或者是几项,那么被保险人就需要专业护理人员的长期护理。以此作为保险公司的给付条件。区别于目前国内的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如“全无忧”长期护理保险、国泰康顺长期护理保险、瑞福德长期护理保险把长期护理保险责任和老年护理保险责任放在一起考虑。对于长期护理和老年护理分别独立设计保险产品,理由是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险责任和老年护理保险的保险责任就其风险基础来看具有不同的规律,所以对于保险精算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如果两个风险责任捆绑在一起考虑不利于保险公司经营的稳定,而对于投保人而言也增加了缴费负担。
1.4长期护理保险与老年护理服务产业的协调发展
保险业可以充分发挥它的社会管理作用,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巨大的社会压力。保险公司进行投资养老实体是一种新的尝试和探索。保险公司拥有足够的资本和专业的业务能力,由它来引领这个市场能够更好解决中国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同时也能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在实施的过程中,因为收益和风险并存,所以保险公司在依靠自身资源发展的同时,也要注重政府的扶持。保险公司目前仍仅局限于一个封闭的保险系统中,并未与养老实体的投资建立有效连接。那么,建立或收购养老机构无疑是使得保险产业和老年护理服务产业得以协调发展的双赢选择。根据新实施的《保险法》,保险公司可以投资不动产。那么保险公司可以投资养老院甚至建立养老社区都不再会是纸上谈兵。无疑这样可以更好的帮助解决我国人口老龄化难题,同时促进保险经济的发展。这样一来,保险公司一方面通过经营长期护理保险使老年人可以拥有享受护理服务的经济来源,另一方面通过投资老年护理服务产业,甚至培训专业的护理人员,兴办老年大学,建设老年社区等等提高和增加老年护理产业的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协调发展以解决人口老龄化的难题同时利用人口老龄化获得长寿红利。
2立足国情分析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现实基础
2.1政策法律基础
日本于1997年末通过了《护理保险法》,于2000年正式实施。在2005年和2012年进行两次修订。德国2008年通过了《护理保险结构性继续发展法》,在法律层面上强制实施全民护理保险,对各护理保险服务机构形成强有力的监督。护理院中,由住户选举产生代表自身利益的咨询委员会,该机构共同决定或参与协作护理机构的管理工作。相比较之下,我国在政策法律基础方面关于长期护理保险体系的建立仍是一片空白。
2.1.1我国缺少一部关于长期护理保险体系的成文法
经验告诉我们,必须以法律的形式把解决问题的方案落实下来,才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法律是任何制度得以实施的根本,我国应该以老年护理服务、老年医疗和老年福利为主要内容规范相关法律法规,从而形成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以解决老龄化问题。同时法律的出台也可以加强对服务部门的管理,监督相关部门的服务。在出台全国性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地区政府也应该根据自身情况在全国性法规的前提下提出细则要求。例如细化申请标准,明确护理等级,护理费用等。
2.1.2我国缺乏关于长期护理保险的常设机构
一个有效率且低消耗的部门能促进长期护理保险体系朝健康的方向发展。我国应该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下设一个常设机构,专门分管护理保险业务。同时该部门负责:(1)监督商业护理保险的运行。(2)规范老年护理保险产业的发展。(3)监督护理行业医护人员的职业操守与准入。(4)负责护理保险资金的运作。
2.2财政经济基础
我国是个人口大国,单纯依靠财政补贴和老年人个人的支付能力是无法满足老年人的护理问题的,导致需要护理的老年人越来越难以承担高额费用的支出。更完善的老年护理服务体系由于财政经济原因很难得以有效的实施。
2.2.1财政支付压力
欧债危机是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欧洲国家普遍爆发的债务危机。欧债危机爆发的原因很复杂,但是其中一个主要问题是欧洲的政府普遍通过举债的方式为国民提供高福利,包括高福利养老。但是长寿时代的来临使这些国家无法支付高昂的费用。对于债务危机推波助澜。对于未富先老的中国政府而言,面对全世界绝对值最高的老年人口,为了防止出现财务负担过重,现阶段只能针对贫困老人提供免费老年护理服务,并且经费的支出主要来源于民政部门,资金十分有限。
2.2.2个人支付能力有限
老年人随着身体机能的下降,导致劳动收入能力也随之降低,部分老年人的消费支出靠养老金的收入,而养老金只够维持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大部分没有养老金收入的老年人的生活来源主要是靠子女和亲戚朋友的接济。由于老年人可支配收入较少,缺乏对护理服务的购买能力,严重限制了有护理需求的老年人对社会化护理服务的利用。老年护理费用会伴随着老年人口数量的迅速增加而迅速增长,只依靠个人力量不足以应对日益增长的护理费用。
2.3市场供求基础
截止2011年底我国每千名老人占有床位不足20张,如果为每名老年人都准备一张床位的话我国老年护理服务机构所安置的床位可以绕地球三圈半。然而我国有98%的老年人,出于无奈都在家养老。很多老年人由于丧失劳动能力以致经济承受能力有限,负担不起高昂的机构养老费用,虽然潜在需求巨大,但是对养老机构的护理服务的有效需求严重不足。导致养老机构在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出现供给的“过剩”,即养老机构的供给无法形成能为需求群体购买的有效供给。
3适合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发展模式
3.1长期护理保险发展模式综述
长期护理保险发展模式主要有三种,以美国为代表的市场主导模式、以德国为代表的政府主导模式和以荷兰和日本为代表的政府引导并委托专业机构运营模式。
市场主导模式的优点在于减轻公共财政负担,提高制度运行效率并且可以较好地满足居民多样化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但由于价格偏高、无强制措施等原因导致其对中低收入老龄人口的覆盖能力不足。政府主导模式的优点在于实现对老年人的全覆盖,同时以政府充足的财政经费支持
和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为基础,但是政府主导模式对于国家的财政状况是一个艰巨的挑战。而且对于市场需求的反应也不够灵敏。政府引导并委托专业机构运营的方式,可更充分发挥各参与主体优势,降低制度推进成本,满足居民多样化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
3.2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发展模式建议
不同于美、德、日等发达国家,我国经济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想要照搬高福利国家的模式来建立像医保一样的全民强制护理保险是不符合实际的。而完全市场主导模式的市场需求主体有限,必须具备充分的支付能力。结合我国国情分析,政府引导并委托专业机构运营的模式更符合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高、老龄居民消费能力有限的实际国情。
3.2.1小范围的商业长期护理保险试水阶段
按照当前的发展,可以先从完全市场主导模式入手。因为商业保险具有很多的优势,第一,风险控制能力强,商业保险公司具有专业风险管理技术,能为护理保险提供科学合理的方案设计。第二,具有良好机制,作为中介职能提供服务,能够保障护理保险体系的正常运行,减轻财政压力。第三,个性化专业服务,能够整合养老社区、养老保险、健康管理、健康保险等老年产业,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个性化的高质量服务。第四,保险资金雄厚,规模大、运转周期长是保险公司资金的特点,因此保险公司有实力投资养老社区、护理机构等,促进护理产业的稳定发展。商业保险公司作为建立长期护理保险体系的初期探索者,可以为我们积累大量的原始数据与经验。
3.2.2大规模的政府引导并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营的全面铺开阶段
经历一个时期的完全市场主导模式之后,商业保险公司已掌握了护理保险发展所的大量数据如生命表、重疾发生率、丧失生活能力发生率、生存时间分布等,这是一个基础。这时我们可以适当让政府参与进来,好处是有了财政资金的支持,护理保险覆盖面能进一步的扩大,我们可以让商业护理保险继续经营的同时,让政府在几个养老服务设施相对较好的城市进行试点,建立政府主导并委托专门机构运营的盈利模式。为将来施行福利模式积累经验。
3.2.3严格审核条件的政府主导模式打好基础
盈利模式发展到一定程度,积累了大量经验后,就可以过渡到福利模式和盈利模式共存的阶段。但是按照我国的国情分析,现阶段的福利模式主要针对贫困老人直接提供无偿服务。通过严格的审核条件,对于那些贫困老人、空巢老人提供基本护理包括日常生活照顾、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在内的老年生活辅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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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
调查显示,截至2019年6月,福建省的老年人口同比增加了73.9万人,达到644.9万人,已占全省人口总数的16.6%。按照此发展趋势预测,到2035年福建老年人的占比将超过30%。可见,福建省的老龄人口基数较大,增长速度快,人口老龄化形势越来越严峻,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在显著增加。此外,由于老年人易患病,治疗有一定的难度,治疗周期一般也较长,因此对医护服务的需求也在急剧增加。
(二)家庭照顾功能持续弱化
家庭养老是福建省最为传统且主要的养老方式,然而受计划生育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家庭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家庭规模持续小型化,照料功能在不断减弱。因此探索新的养老模式,以承接家庭溢出的养老功能,为老年人口提供持续的生活照料势在必行。
(三)传统养老机构无法提供专业的医疗护理
提供生活照料一直都是传统养老机构的主要功能。但是目前失能和半失能的高龄老人逐渐增多,他们除了需要普通的生活照料之外,也需要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然而,目前福建省的大多数养老机构没有医疗条件,无法为失能和半失能老人提供专业的医疗照护服务,迫切需要医疗资源的有力支持。
总之,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在持续弱化,大多数养老机构也不能提供专业的医疗护理,探索新的养老服务模式已经迫在眉睫。因此走医养结合之路,促进“医”与“养”的深度融合发展已经成为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必然选择。
二、福建省医养结合现状
(一)多种模式并存发展
近年来,福建省采取多种措施,着力推进医疗与养老的融合,使多种医养结合模式并存发展,目前最主要的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是“内设式”医养结合模式,即在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部门,为养老人员提供一些基本医疗服务,采取该模式的主要有福州市社会福利院、福州金秋老人护理院等;第二种是“合作式”医养结合模式,即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实现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的无缝对接,福州市文澳老年公寓就是此模式的典型代表;第三种是“转型式”医养结合模式,即鼓励经济效益不佳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转型发展为医养结合机构,从而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和防治需求,如福州市第六医院转型发展为老年医院。
(二)医养结合政策体系开始构建
近年来,国家和各级政府都纷纷出台各项政策,并召开具体会议来支持医养结合的发展。福建省政府也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出台了相关政策:2017年,福建省出台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构建医养结合模式的规划要求;2018年福建省卫健委确定33个单位为第二批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2019年12月,福建省卫健委了相关指导意见,明确了从人才、资金等方面来提供保障,推动医养结合的发展。
(三)医疗结合落实效果欠佳
在各项政策的推动下,福建省的养老机构纷纷进行医养结合型转型和构建,目前福建省的医养结合型机构占比已经高达92.2%。但实际运作中,这些医养结合机构中只有4.4%的机构在内部独立设置了具有看诊功能的医疗部门;有一部分医养结合机构只是内设了简易药房,并没有看诊功能;还有三分之二的养老机构只是和医疗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实现了表面上的“医养结合”,实际上并没有医疗作用。总之,福建省的医养结合落实效果与设想中的有较大差异,远远不能满足老人的医养需求。
三、福建省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面临的困境分析
(一)专业人才匮乏
据统计现今福建省入住养老机构的人数有五万多人,按照较为理想的配置比例计算,护理人员应达到一万人左右。然而目前福建省的养老护理人员只有九千多人左右,护理人员配置不足且大部分护理人员为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并不具备专业的护理知识。专业性的护理人员短缺,严重影响着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
(二)扶持政策难以落实
扶持政策难以落实已经成为制约福建省医养结合的重要因素。福建省的养老与医疗体系采用分而治之的方式,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陆续出台了各种推进医养结合的相关扶持政策,这些政策涉及规划、医养机构设立、土地使用、财政补贴等多个方面。但是,各部门所推行的政策往往存在重复交叉之处,管理标准、可享受的优惠政策经常不一致,难以实现政策协同,大大阻碍了政策的有效落实。
(三)基层推广难
据调查,福建省的老年群体更愿意“非离家式养老”,特别是在闽南地区,大部门老人都不愿去机构养老。现今福建省的医养结合模式主要还是机构式,一般在城市进行推广,在农村等基层地区推广较为困难。基层推广的主要形式是家庭签约医生,广大居民尚未完全接受这一理念,基层地区的医养结合只能依靠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实现低水平的服务。
(四)医养结合支付体系缺失
医养结合要能够持续运行下去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要有能提供资金支持的医养结合支付体系。医疗保险可为医养结合服务提供方和受益方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4]。但是根据对福建省民政厅、医保局、省医保中心等相关机构的调研显示:目前福建省的医疗保险主要覆盖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药品等,并不覆盖医养结合模式中的护理服务费用。目前,福建省的大多数医养结合机构不属于医疗机构的范畴,其产生的各种医疗、护理等费用均无法享受医保报销。由于医养结合支付体系的缺失,大部分医养结合机构无法通过医保结算来为入住的老年人降低医护成本,直接抑制了对医养结合服务的有效需求。
(五)服务主体参与积极性不高
医养结合工作的顺利开展,仅凭政府的力量是很难完成的,更需要的是各方服务主体的积极参与。然而受各种因素的影响,福建省的养老服务市场中各方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并不高。普通民办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成本相对较高,加之缺乏相关政策的有力支持,其参与动力不足。而条件好的医疗机构由于自身医疗资源往往供不应求,因此只会把有限的医疗资源投放于常规医疗,在其内部设立养老机构的意愿和动力都不足。
四、福建省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困境的原因分析
(一)医养结合复合型人才培养不足,发展受限福建省医养结合复合型人才缺失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第一,从人才培养角度来说,开设养老护理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较少,目前仅福建医科大学等少数院校有开设此专业,能培养的专业人才较少,且大部分毕业生的首要就职选择是医院,很少学生愿意去养老机构发展;第二,从从业人员本身来说,现有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人员大多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年纪普遍偏大、学历和学习能力都不佳;第三,从养老护理职业本身来说,该职业工作环境压抑、工作强度大、薪酬不高、社会认同感低。
(二)管理主体的协调机制尚未形成,导致政策难以落实
扶持政策难以落实的主要障碍是管理主体的协调机制尚未形成。从福建省现行行政管理体制来看,医养结合主要涉及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两大领域的多个行政部门,如民政、卫健、社保等部门。各主管部门平行运行,分别在分管的领域独立地制定政策、管理资源和发挥职能,一般只对各自的上一级部门负责,缺少部门间的横向沟通和整合,尚未形成有效的协调机制,难以实现政策的协同,导致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困难。
(三)传统养老观念根深蒂固,导致基层推广困难
受传统养老观念的影响,福建省特别是农村地区的老人对养老机构非常排斥,对“非家庭养老模式”存在诸多误解,觉得养老机构是儿女不孝和孤苦无依的代名词,因此即使疾病缠身、生活无法自理也不愿意入住专业的养老机构。传统养老观念根深蒂固,导致医疗结合在基层推广很难。
(四)医保政策相关规定不完善
根据医保政策的规定,医养结合型机构只有纳入医疗机构的范畴,才有资格享受医保报销政策。目前福建省的部分医养结合机构还不具备医疗资格,不属于医疗机构的范畴。有一些医养结合机构虽然具备医疗资格,但是由于医保规定未能纳入“医保定点”,其提供的各种医疗服务无法纳入医保结算范围。少数医养结合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虽纳入医保结算覆盖范围,但是其提供的医疗养护服务大都不在医保支付范围内。
(五)优质医疗、养老资源匮乏,医养机构参与医养结合动力不足
目前,福建省拥有的养老机构中真正具备医疗服务能力的只占两成,医养机构参与医养结合的动力不足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优质的医疗、养老资源不足。养老服务属于微利项目,对于大部分普通养老机构而言,优势养老和医疗资源均匮乏,在缺乏政策和资金支持的情况下是难以承担内设医疗机构所需的高运营成本的。而有条件内设养老机构的三级综合性医院却因医养结合项目经济效益低下,因此内设养老机构的动力不足,倾向于把有限的优势医疗资源投放于有经济效益的常规诊疗项目。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因为优势医疗资源相对匮乏,诊疗护理水平较低,资金和能力都有限,难以内设养老机构或者为合作的养老机构提供高质量的医护服务。
五、推进福建省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的对策
(一)建立专业人才培养机制
1.加快培养专业性照护人才。鼓励福建省的高校、职业院校设立养老护理相关专业,设立对此专业学生的入学补贴。同时,引导学校和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之间签订产学合作协议,定向培养,打开人才培养与输送的通道。
2.设立在职人员入职补贴制度。可对在职人员给予岗位津贴,通过提高养老护理岗位的薪酬水平来吸引更多的人才加入护理行业。
3.建立在职人员长效培训机制。为在职人员提供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在岗培训等服务,通过分级培训,线上、线下多种培训手段结合,进一步提高其从业素质。
(二)建设整体性行政管理体制,促进医养结合政策的有效落实
建立整体性行政管理体制是实现医养结合从理念走向实践的重要保证。医养结合的管理体制并非是单纯的卫生部门与民政部门的“混合”,而是要做好顶层设计,建设一个各管理部门能够长效配合的协作体系。从福建省层面来讲,首先要建立一个牵头部门作为部门间的决策中枢,负责统筹规划医养结合工作,制定统一的标准规范;其次,要明确界定各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防止在管理上产生重叠和缺位;第三,建立部门间横向协调机制,特别是要建立民政部门和卫生部门间的横向沟通机制,做好信息共享和互通,以促进医养结合政策的有效落实。
(三)发展多元医养结合养老模式促进养老观念转型
发展多元化的养老模式可以让民众对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有一个全新的认识,更新公众的养老观念。目前福建省的医养结合模式还是以机构式为主,但是大部分老年人倾向选择非离家式养老,因此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如何送至社区乃至居民家庭中仍是工作重心。对此,福建省应采取分类扶持的办法,重点发展家庭和社区模式。首先,继续推进医养结合家庭模式,进一步推广“家庭医生”签约制度,推进家庭病床制度的落实,使老人在家养老的同时可以享受专业的医疗服务。其次,大力推进医养结合社区模式,可以社区为单位建设养老院,然后由基层医疗机构承接社区养老院的常规诊疗服务。总之,通过发展多元化的医养结合养老模式,以促进民众养老观念的转型,促进其在基层的推广。
(四)完善医保支付政策,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医养结合机构无法享受到相应医保报销优惠政策的问题,是制约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急需国家有关部门创新体制完善医保支付政策。首先,主管部门应加快设立明确的准入标准,可适度放宽,以推动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疗机构范畴,使其享受到医保的报销政策,但同时也要防止医保资金的流失。其次,由于医养结合主要涉及的医疗行为是长期护理,因此应积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可借鉴青岛等地的经验,由人社等部门共同研究出契合福建省实际情况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促进其与医疗保险互相对接,以降低老人的经济负担。
【关键词】养老社区;创新;保险产品
一、引言
保险业的发展离不开保险创新,保险创新能力是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社会的需求一直在改变,这就要求保险从业者顺应社会发展趋势,不断提出创新性的产品加以应对。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差异化竞争,更好的发展自己,也能更好的为社会服务。对于目前我国日益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同样需要保险企业使用创新性的策略加以应对。对于保险公司而言,需要设计更多创新型的养老保险产品。养老社区便是一种新型的养老商业模式,在这一模式下,保险产品与养老社区有机结合在一起、养老财务规划与养老生活安排巧妙地融合在一起,保险的终极保障功能和终极人文关怀属性得以不断延伸。
自2009年泰康人寿养老社区投资计划首先获得保监会批准以来,已有多家大型保险公司公布其养生养老社区投资计划。面对中国人口老龄化加速的现实,建设与保险产品相结合的新生活田园—现代养老社区,可以照顾人们的生老病死,为老人提供一种新的有价值的生活方式,让老人安全,子女放心,是当今最能体现人文关怀的一个商业创新。在如今众多保险公司参与养老社区建设的情形下,如何在新的模式下获得竞争优势,使社区养老走上专业化的道路,是每一个发展养老社区的保险公司需考虑的问题。
二、养老社区实现发展创新的机遇分析
(一)人口老龄化日益严峻是养老社区发展的市场条件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规定:凡60岁以上人口大于人口总数的10%或者65岁以上人口大于人口总数7%,满足上述任何一个条件,则证明该国进入老年化。截至2011年11月1日,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达1.78亿,65岁以上老年人为1.19亿,分别占总人口的13.26%和8.87%。这意味着中国人口老龄化在快速增长的同时,程度也在持续加深。我国老龄人口每年增加的数量明显,说明市场开发潜力大,养老产业蕴涵的数万亿元的商机亟待开发。
(二)新《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是投资养老社区的法律保障
2010年6月份国内保险公司资金规模达到4.52万亿元之巨。新《保险法》拓宽了保险资金投资渠道,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形式包括银行存款、买卖有价证券、投资不动产等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随后颁布的一系列法规如《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和《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进一步明晰了保险公司投资不动产的若干条件和要求,使保险公司投资养老社区有法可循,有法可依。
(三)养老市场供不应求,为投资养老社区域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条件
人口老龄化加剧为养老产业带来巨大市场空间,在巨大的养老需求面前,当前养老供给却严重不足。作为中国未来养老模式发展主要趋势的养老社区,则成为主要的资金流入方向。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这是一个良好的契机。当前资金供给匮乏的养老社区市场前景广阔,为保险资金投资该领域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条件。
(四)保险公司发展养老社区具有天然优势
首先,保险公司本身所经营的业务主要是以长期性为特征的人寿保险,从而决定了保险公司与客户之间是一个持续性的交往过程,这正是养老社区所要求的,不间断地为入住社区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其次,保险公司所销售的产品就是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长期护理保险为主的,而老年人正是这些产品,尤其是医疗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的主要消费人群。保险资金投资养老社区,无疑为这些保险产品的销售寻找到了一个庞大的、稳定的、源源不断的客户群,为公司节省了大量寻找客户的时间与成本,而且也拓展了上游的保险产业链。
三、保险创新的体现——保险与养老社区的“完美嫁接”
将保险产品与养老社区建设衔接是一个创新,即使在养老社区十分发达的美国,养老市场也主要是由房地产开发商和慈善机构主导。因此,保险公司将寿险资金投资养老业,是对保险商业模式的一个重要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促进了投资的延伸
我国保险资金除2007年投资收益率超过12%以外,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一直维持在4%左右,与美国平均12%的投资收益率相比,我国保险公司投资收益明显偏低,说明缺乏行之有效的投资模式。据统计,在保险业内,股票等权益类投资的年均回报率在10%以上,债券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年均回报率在4%以下,而养老实体等不动产投资回报率介于两者之间,高于保险资金3.44%的平均投资收益率。由此看来,保险资金投资房地产的收益也较为可观。寿险资金具有稳定的现金流和稳健的收益回报率,不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投资养老社区相当于发行了一份长期稳定的债券。所以,在养老社区领域进行投资拓宽了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为提升投资收益提供了可能性。
(二)促进了寿险产业链的延伸
养老社区将使寿险产业链拉长20年,是对保险商业模式的一大创新和发展。通过养老社区向上衔接医疗保险、护理保险和养老保险,同时带动下游的老年医学、护理服务、老年科技产品及老年建筑等产业。从而,打造我国养老产业独有的寿险产业链,对解决目前养老供需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三)带动了服务的延伸
养老社区的独特之处在于,它提供的不仅是一种传统养老保险,更是一种现代化的服务,让可以独立生活、需要协助生活、需要专业护理和产生记忆障碍等各个阶段的老年人都得到特殊服务。这种创新的养老保险回报模式,无疑将成为养老市场强有力的补充,带动老年健康、医疗和膳食服务的兴起。
四、养老社区实现创新发展的策略建议
保险公司投资养老社区缺乏经验,面临着许多困难。保险公司要实现创新型发展需要打破传统模式,建设集健身健康、文化娱乐、康复医疗、膳食美食和精神信仰于一体的新式养老社区。
目前养老社区发展的主要是一些中高档客户群,要满足这些中高端客户的养老要求,实现创新发展,保险公司首先应做到“三好”:
(一)位置好
综合型养老社区的选址应当考虑三个影响因素:环境、交通和配套。
养老社区通常应靠近城市周边的城乡交界处,或者毗邻景观资源,其位置要有相对宜人的居住环境,还应注意社区环境的建设,让老人们愿意走出小屋、拥抱自然、回归自我。
社区周围应有城市快速路或轨道交通能够方便地到达。为了方便老人出行和亲友探望,养老社区还应专门设置班车往返于社区与轨道交通站点或公交车站之间。在养老社区的周边配套中,医院对于老人来说最为重要。社区附近10分钟车程内应有医院或急救站,以解决老人的就近医疗和突发疾病等问题。
(二)设计好
养老社区的设计要充分考虑老年人的活动特点,所有的服务设施的建设都应依据与居民生活的密切程度及使用距离要求。这一点可以借鉴国外发展养老社区经验丰富的国家,例如美国的太阳城,在养老社区中设置三级配套服务系统,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状况选择合适的活动范围,保证无论哪种身体状况的居民都可享受舒适的社区生活。
养老社区在设计上还应关注人性化的细节,从养老社区的居住功能、文化休闲功能、医疗护理功能、商业功能上实现创新设计,体现人文关怀。
(三)服务好
养老社区的经营涉及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医疗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健身休闲场所健身与管理等多种经营方面。养老要想在服务上实现突破创新,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规划和物业管理方面的专业人员建设
保险公司可以将管理外包,通过第三方提供专业的管理团队,提高整个养老社区的经营效率。
2.注重服务细节
寿险公司要考虑到不同身体状况的老人的不同服务需求,应采取区别对待、分级服务的方式,满足各类人群的需要。例如,泰康人寿对于入住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的不同分为6个等级,包括活跃老者、独立老者、协助生活、专业护理、记忆障碍、临终关怀。对刚退休的身体健康、生活能够自理的老人,采取一级服务,按照常规标准服务,收取费用相对较低;对于生活半自理的老人,采取二级服务,实行入户医疗保健;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则采取三级服务,配备专门的护理人员,实行24小时陪护。
3.加强专业护理人员建设
目前,我国持有养老护理资格证书的人员数量仅有2万多人,远远不能满足需求。要努力加强专业人员队伍的建设。
寿险公司在培育专业养老护理人才时,首先,应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地位和福利待遇,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吸引优秀的人才前来工作;其次,可投入专项资金在高职院校增设养老护理专业,培养年轻、专业的高素质人才;再次,组织专职人员对愿意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失业人员、外来打工人员进行短期培训。
护理人员的培训还要注重持续性,不可太过功利性,要重在培养人才,为养老社区后续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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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关键词:养老护理人才;养老行业;人才紧缺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老龄事业改革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重要战略窗口期,我国正在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15年底,中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22亿,约占总人口的16.10%[1];预计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人将增加到2.55亿,约占总人口的17.8%;到2050年该比例将达到28.00%,老年人口将达到4.80亿,约占全球老年人口的1/4,中国将成为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2]。庞大的老年人口带来了养老服务需求的持续增长,然而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足,质量效益不高,尤其是专业护理人才短缺,已经成为制约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的瓶颈。目前我国养老机构护理从业人员年龄多为40~50岁,文化水平偏低,且缺乏专业的医护知识和技术。我国现有养老机构护理人才不到30万,其中持有执业证书的只有4万多人,按照国际公认的3位老人需要一名专业护理人才的比例,我国老年护理人才需求量在一千万左右,供给与需求处于严重失衡状态[3]。
1养老护理人才培养现状分析
1.1养老护理人才培养基础薄弱,绝对数量不足
目前我国开设养老护理服务相关专业的高职院校约三十余所,中职院校25所,总计划年招生两千五百人左右[4]。据了解,大部分开设该专业的院校招生情况不太乐观,有些院校虽然开设了相关专业,但报名的学生很少,有的学生被分到该专业,入学后却要求转专业。老年护理专业虽然发展潜力很大,但是目前吸引力却不大。养老行业的“热”,与人才短缺的“冷”形成鲜明对比。
1.2养老护理人才职业认同感低,人才流失严重
社会普遍认为养老护理职业“轻技术、重体力、待遇差、通道窄,上升空间小”,相对于医院护士,社会地位不高,这些因素影响着护理学生的就职意愿,成为制约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行业的重要因素。此外,养老护理人才流失严重、各机构之间抢挖人才、人才市场竞争无序混乱等是养老机构普遍面临的问题。
1.3养老护理人才培养体系尚未健全,高级人才缺乏
目前我国应用型本科院校开设老年护理专业的不多,研究生层次更是凤毛麟角,没有形成成熟的养老护理人才培养体系,不管是业务运营还是专业护理高级人才都比较缺乏。由于内部培养耗时耗力,大多数养老机构倾向从国内医疗、康复机构以及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的专业养老照护机构引进人才。
2医学院校的对策探索
2.1医学院校要抓住政策机遇,加强养老护理人才继续教育培训
一是发挥高校服务社会功能,抓住国家将在“十三五”期间实施养老护理人才培养培训计划的机遇,依托医学院校办学资源全面开展和承担各级医疗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和护理人才等的培训;二是主动适应行业需求,积极落实国家政策,根据养老机构的需求开办一系列培训班,加强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三是创新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发展“互联网+教育”,建设养老护理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慕课、微课等网络学习资源,构建优质网络学习平台,方便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历的从业人员通过完成一定的网络课程学习,掌握相关知识,顺利通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
2.2医学院校要采取积极措施,改善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招生困难的现状
目前许多医院已经开设老年病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到2020年,35%以上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设立老年病科,鼓励加强老年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和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护理等机构。针对目前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招生困难的现状,部分院校应及时调整招生策略,在护理专业中开设老年护理方向,培养养老护理人才,这样学生能获取护理执业资格证书,既能在医院工作从事普通护理,又能在养老机构工作从事老年专科护理,解决了学生的后顾之忧。
2.3医学院校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就业指导,积极引导相关专业学生从事养老护理
通过积极宣传国家对养老行业的优惠政策,鼓励普通护理、康复治疗等相关专业学生进入老年护理行业。一是加强专业知识和技能培养,在护理、康复治疗等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开设老年护理学、护理心理学等专业课程,使学生具备进入养老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5];二是注重培养职业理念,在人才培养过程中,通过职业道德修养课程、道德讲堂中宣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孝道、深入社区开展社会养老事业志愿服务等活动来增强学生的职业认同感;三是在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等课程中也融入相关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四是通过宣传政策,如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要在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中培养选拔优秀护理员,在居住落户、住房保障、子女就业等方面加强政策扶持,使学生深入了解目前养老行业的发展前景和优惠政策,鼓励学生进入养老行业就业[6]。
2.4政府要搭好平台、优化政策,促进校企之间进一步深化合作,拓宽学生就业渠道
一是鼓励校企之间加强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共同开发与行业企业技术要求、工作流程、管理规范同步的实训指导方案,促进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努力实现实习与就业一体化;二是鼓励高校与医疗机构开展医疗业务合作,共同建设集医疗、教学、康复、养老及社区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既能有效缓解群众养老难的问题,又能给学生实习、就业创造有利条件,还能解决养老医疗机构“用工难”的难题;三是积极与企业合作,实行“订单培养”模式,通过签署联合办学协议,为养老机构定向培养专业养老人才,构建“产学研”一体化、可持续发展的开放型养老人才教育体系。
2.5重视职业技能鉴定,大力推行“双证书”制度
医学院校要充分利用教学资源优势,积极申请成立国家级职业技能鉴定所,依托师资优势对学生进行理论和操作培训。通过常年开展养老护理员、保健按摩师等职业技能鉴定,基本实现学生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此外,《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提出,对于已经取得养老服务业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可由职业院校按相关规定择优免试录取,经考核合格后获取相应的学历证书。各相关院校可以积极开展养老服务方面的学历认证,为养老护理人才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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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唐山市;社会养老机构;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D669.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10-0126-03
人口老龄化与老年人口问题是当前中国必须面对的重大社会问题之一。而对于唐山来说,和全国其他城市一样,由于计划生育的成功推行和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飞速发展与广泛的社会变迁,使得唐山老龄人口迅速增加,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已不能满足快速增长的老龄人口需求,这与建设“靓丽、繁华、宜居、和谐”的综合性沿海城市的要求不相符。因此,进一步加快唐山社会养老机构建设已成当务之急。
一、唐山市社会养老机构的发展历程
唐山市的养老机构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发展过程。除了解放前的唐山救济院,建国后,唐山市最早的养老机构建于1958年,主要是为农村孤寡老年人和军烈属老人设立的敬老院和光荣院。1979年以后,政府对养老机构建设关注力度加大,投入也大大增加,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1983―1987年)形成养老机构建设的第一个,主要是各级政府兴办的敬老院、福利院和少量的老年公寓。20世纪90年代中期形成养老机构的第二个建设,其中出现比较多的是各种形式的老年公寓、星光之家老年活动中心等,全市各个社区养老设施达到一定程度的普及,基本上能满足大部分老年人的需要,并初步形成服务网络。特别是近几年,随着唐山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形式的养老机构纷纷涌现出来,过去传统的由国家办养老的单一格局已被打破,呈现出了集体、民营,“民办公助”和“公办民营”共同发展的格局。目前,唐山市共有社会福利养老机构70所,5 947张床位;农村敬老院135所,9 407张床位,光荣院10所,1 439张床位,合计总床位16 793张,床位总数占60岁以上老人数的1.7%。
二、唐山市养老机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唐山市养老机构发展到现在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养老设施供给不足与利用率低并存
近年来,随着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加,唐山养老公寓入住老人数量明显增加。调查显示,国办老年公寓以价格低、管理规范而深受老人喜爱,床位使用率明显高于民办,有的还出现加床现象。而民办老年公寓床位使用率相对较低,有的不到50%。这就造成了设施供给不足与利用率低并存,资源短缺与浪费并存,大大降低了养老服务机构效能的发挥。城区空间狭窄,养老机构规模小床位少,老人排队等待入住,而偏远区县的养老设施则多有闲置。
(二)养老设施的功能设置与老年人需求存在一定差距
由于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人选择老年公寓的标准也在提高,除注重吃好照顾好以外,更注重环境和文化娱乐方面的完善,拥有装修带独立卫生间的房间、健身娱乐设施齐全且外部环境好的老年公寓颇受青睐。从唐山市目前养老设施的构成来看,以中低档、低档为主,有些就是利用普通住房改造而成,存在设计不规范、不科学问题,难以适应老年人的需要。有些养老机构的住宿条件、娱乐设施等硬件条件差,医疗设备也不全,基本是老人除了看电视、打牌外没有其他活动。
(三)养老机构的目标定位单一,发展缺乏层次
目前唐山市的养老机构大多是护理院性质的,住养的都是高龄、病残老人,不适宜健康老人入住,且居住的条件与环境一般都不理想。有关人士评价说,目前养老机构是困难老人住不起,经济条件相对宽裕的老人嫌条件差。实际上,老年人对养老机构的理解是具体和个性化的,不同社会条件和不同经济背景下的老年人对养老机构有着不同层次的需求。根据我们的调查,老人对养老院的需求实际上也可分为三种不同类型。第一类:老人或者因为疾病或者因为收入低下,生活极端艰难,迫切希望得到政府的救济,他们对养老院几乎没有任何要求,同时他们的支付能力也极低;第二类:老人一般都存在某些具体困难,例如儿女出国生活无人照料,或者老伴去世独自一人又觉得寂寞,通过入住养老院,这些老人希望能多少改善一下生活状况,他们具备一定的经济支付能力,或者能得到子女经济上的资助,老人对养老院的伙食、硬件设施、管理也有一定的要求;第三类:这类老人一般都较为年轻,其中一些还在继续工作,他们每月可为养老院支付的费用一般在2 000元左右,而且支付能力最强,基本上可以“轻松支付”,但他们对养老院的要求也最高。“尽可能地好”是这类老人唯一的养老院选择标准。第一类老人要求的养老院标准是较低的,其伙食费标准接近于唐山市贫困线;第二类的老人要求的是大众型消费;第三类老人虽然数量极少,但其认可的养老院标准却非常之高。三个等级之间,每跨一个等级,期望标准(折算为货币)约上升一倍。唐山市缺乏软硬件设施较为齐全的高等级养老设施,使得第三类老人的入院需求很难得到满足。养老机构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不是简单的数量增长,而是结构的完善、品质的升级。
(四)养老机构规模小,难以形成规模经济
根据对唐山市养老机构的调查,30%的养老机构拥有床位数量在30张以下,规模最小的养老院仅15张床位。养老机构的规模小,同时体现在机构拥有的员工数量上。50%的养老机构的员工人数不满10人,平均拥有员工数为14.1人,如果将临时工排除出去,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的拥有量更为有限,平均仅为4.1人。这种人员配置必然会使养老院中必要的技术分工无法形成,必须是一人身兼数职,才能做好工作。同时,缺少资金保证。资金问题是全市养老设施建设、维修、改善和经营管理中遇到的较为突出的问题,这使得养老公共服务设施的日常维修、改善和经营,缺少资金保证。
(五)养老机构的服务人员队伍不稳定
由于劳动强度大、待遇差、社会地位低,致使管理和服务人员队伍极不稳定。从总体上看,养老服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大部分从业人员为外来劳动力和下岗职工,普遍缺乏专业知识,经简单培训之后就上岗工作,大多数还需要边学边干。人员流动频繁,整支从业队伍实际是由一批又一批的“新手”组成,有的岗位一年甚至换人5次以上。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养老事业管理机制不到位
1.相关的优惠政策没有落实到位。为促进养老机构的发展,唐山市政府推出了多项优惠政策扶持社会养老服务业。如对福利机构的建设用地优先安排;市、区县在制定城市居住规划时,应将社会福利设施特别是老年服务设施纳入公共设施统一规划;对获得民政部门批准的社会福利机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其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等;对获得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社会福利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等等。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并不顺利。
2.政策法规不健全,造成养老机构发展不均衡。虽然为保证养老机构的健康发展,有关部门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法规,但与养老机构的发展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根据养老机构管理部门反映,由于缺少相应的捐赠款使用和监督方面的政策法规,存在民办养老公寓一旦停办,捐赠资金权属难以解决的问题,造成管理部门在处理社会捐赠上不敢拨款给民办养老机构,造成捐赠款基本是由定向老年公寓接受使用,福利彩票基金也大多拨给国办养老机构,形成办得越好得到捐赠越多的锦上添花的局面。
3.行业管理部门职能单一,不能适应养老机构发展的需要。目前,民政部门只负责养老机构的登记管理,至于养老机构经营中的许多问题根本无暇顾及。从2007年开始全市统一对所有养老机构中的护理人员进行统一培训、考核并颁发资格证书,持证上岗,深受养老机构欢迎和社会好评,但是对于养老机构之间的沟通联系不到位,显然单靠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是远远不够的。社会上迫切需要有一个介于政府主管部门和养老机构之间的中介组织发挥作用,以使整个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唐山市民政局着手成立养老机构协会已有几年时间,终因横跨光荣院、截瘫院、福利院等行业太多,资金渠道不同,主管处室不同而至今没有建立。
(二)政府对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的投入明显不足
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资金的稀缺性在各行各业都表现得十分明显,在养老事业发展中也不例外。长期以来,唐山市的养老机构和社区服务事业一直是救济性的,其资金主要来源是国家拨款、集体统筹,目前唐山市社会福利养老机构投资中,国家拨款、集体统筹约占总投资额的79%,只有21%由个人或其他民间资本提供的。过去由于对养老事业的迫切性没有足够的认识,最主要的是它不能带来立竿见影的政治好处,所以养老事业一直处于经济社会边缘化状态。因此真正掌握财政资源者就不可能从养老事业发展出发,来分配那些公共资源。事实上我们看到近三十年来各级政府用于城市改造、用于真真假假招商引资所花费的精力和财力百倍、千倍、万倍于养老。由于长期投入不足和老龄化的迅速到来,养老机构和社区服务发展相对滞后,表现为设施缺乏,现有设施大多陈旧、残破,难以正常投入使用,同时又无力扩大场所和添置、更新设施,从而导致供给不足。
(三)民间资本进入养老市场缓慢
养老服务作为一项社会福利事业,政府投入是义不容辞的,但光靠政府的有限投入肯定也是远远不够的。虽然唐山市近几年也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事业,但其扶持政策还不够具体、不够完善、不成体系,而且由于宣传不到位,广大居民对优惠政策理解不深、对养老市场了解不透、对福利事业关注不够,同时由于从事养老服务业其利润空间较小,民间资本进入福利事业,特别是进入社会化养老这一事业的速度非常迟缓。
四、加快唐山市社会养老机构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对唐山市社会养老机构进行分类及收费厘定
随着唐山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种形式的养老机构纷纷涌现出来,过去传统的由国家办养老的单一格局已被打破,呈现了集体、民营,“民办公助”和“公办民助”共同发展,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的城镇养老格局。但唐山市目前现有的养老机构尚未按功能进行分类。
参照上海、南京等城市的做法,笔者将唐山市养老机构按照收养老人需要照料的级别不同划分为全护理养老院、半护理养老院和一般护理养老院和混合型养老院;按照老年人经济承受能力的不同,我们同样可以将养老机构划分为四种类型:低档型养老院、中档型养老院、高档型养老院和混合型养老院。考虑到养老机构的资金投入和老年人的实际支付能力,我们建议一般护理和基础型养老院的收费大致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一般护理养老院、半护理养老院及全护理养老院的收费标准的比例初步厘定为1∶1.4∶1.6,低档型、中档型及高档型养老院收费标准的比例初步厘定为1∶1.4∶2。再根据唐山市市区最低生活标准进行推算,确定一般护理养老院和低档基础型养老院的收费标准。当然由于县及县以下的最低生活标准比市区低,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可相应下调。
(二)有比例地建立多层次的养老机构
由于目前唐山市尚未将养老机构按功能进行分类,同时又缺乏各类养老机构设置的不同功能床位数的统计资料,从对县市区几个养老机构的调查了解,唐山市各类养老机构收养老人总数中属于需重度护理(包括专门护理和一级护理)的老人约占40%左右。现在唐山市发展比较好的养老机构,床位最紧张的也是收养这些需要重度护理老人的类型。与此同时,“中档型”消费的养老机构市场需求比较大。所以,我们建议应重点开发大众型和全护理型养老院,来满足大多数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当然,对于养老责任主要由政府“埋单”的,政府可以通过整合现有养老机构,发展低档的基础型养老院,来满足那些“三无”老人、享受低保、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老人;同时在市区内建议建立一家档次较高的市场型养老公寓,来满足那些经济收入高、养老支付能力强,同时对养老机构要求标准较高的老人的需求。
(三)建立养老机构的评估及监督机制
如果唐山市的养老机构按照功能进行分类的话,那么现有机构申报时,必须进行严格的评估。各养老机构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条件及收养老人情况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养老院类别,经主管部门评估审批合格后,发给养老院类别证书。对于那些混合式养老院可按其内部的各部或各区功能进行定位,核定“重度护理区”、“中度护理区”、“轻度护理区”的床位数。评估时主要针对现有的养老院的概况(包括养老院性质、收住老人情况、融资情况、养老院规模)、养老院内外部规划(包括建筑物、护理设施、老年人活动场所、养老院的地理位置、养老院房间设备及噪音指数)、养老院的管理(包括管理制度及文化、人类资源配置及管理、财务管理情况、资产与负债情况、财务预算及财务监管、服务质量管理)等等,具体可参考《上海市社会福利机构状况评估报告》及北京市的《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要求、评价与改进》和《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规范》,对养老机构功能分类进行严格审查及评估,收受不同类型的老人入住不同的养老机构或护理区。
(四)对私人养老院予以优惠或提供资助
唐山共有各种类型的养老机构70余家,其中只有28家属于民非和个体养老院,跟国内一些城市如温州、上海等相比,唐山市老年公寓发展是比较落后的,特别是社会办养老机构更是落后。虽然政府逐渐重视社会化养老问题,然而还处于摸索阶段,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投资养老机构投入大、利润薄,直接影响了很多想投资这一事业的人的积极性。从目前情况可以看出,住进老年公寓的老人不到老人总数的百分之一,自费入住的老人所占比例则更少。当然从长远看,唐山在这方面的市场会很大,但却是一个未知数,因为没有人能准确的预料老年公寓的黄金期,所以前途虽然美好,但真正从事这项事业的并不多。所以政府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的同时,出台配套的措施加以援助或给予相应的优惠都是必要的。比如城市规划部门在城镇建设和小区建设规划中,要安排社会福利设施特别是老年人服务设施项目。因为这在国内其他城市已经实施,且收到较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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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大连民政局.大连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政策法规和经验汇报材料[R].
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全县要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支撑,资金保障与服务提供相匹配,无偿、低偿、有偿服务相结合,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互助,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运营良好、服务优良、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县养老机构实现平均每千名老年人不少于35张床位。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完善政府供养制度,保障城市“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农村“五保”(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老年人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研究制定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对经评估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由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或机构养老服务予以帮助。建立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和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保险)制度。
(二)加快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建立健全县、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城市社区要以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依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培育服务机构、招募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服务商等方式,不断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规模,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家政服务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推动信息平台与居家养老服务实体有效结合,为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加快县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养护院和乡(镇)敬老院建设,不断提高城镇“三无”、农村“五保”老年人供养水平。
(三)加快发展社区养老服务。要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充分整合资源,按照有关标准加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创建一批服务设施完善、信息网络健全、管理服务规范的养老服务示范社区。进一步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加快实施社区无障碍环境改造。到2020年,符合标准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我县所有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设包括居家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完善现有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等为老年人服务功能,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建立老年人信息档案,完善“12349”养老服务热线和居家养老服务呼叫系统,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各部门、各单位设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的各类具有为老年人服务功能的生活和文化体育设施要向老年人开放,满足老年人需求。
(四)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托底作用,重点为“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以及独生子女和计生双女父母困难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发展多种形式并存的机构养老服务,重点发展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服务机构,为半失能、失能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照料服务,并辐射周边社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高社会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养老服务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提供养老服务。开展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改制试点,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床位可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管理运营,注重加快供养型和护养型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尽快启用县社会福利中心。到2015年建成1所集多种功能于一体,床位规模适当,具有示范作用的大型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
(五)壮大养老服务产业。要按照国家产业发展政策要求,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外来资本等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投资老年产业,拓展养老服务内容,创新发展老年生活服务、医疗康复、托管托养、教育娱乐、食品用品、休闲旅游、信息咨询等服务,不断满足不同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消费需求。鼓励发展养老服务中小企业,扶持发展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形成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鼓励和支持金融保险行业为养老服务业提供相关服务。
三、政策措施
(一)降低门槛,简化手续。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养老服务机构项目实行备案制,民政部门不再设置前置审批。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实行许可制。开展其他养老服务或产品研发、生产的机构,属营利性的企业单位到工商部门直接注册登记,属非营利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到民政部门直接注册登记。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要紧密结合我县实际,科学研究制订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纳入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科学布局。
2.落实养老服务用地政策。年度用地计划要合理安排养老服务用地需求,并向社会公布。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要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对新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符合国家划拨用地条件的,经县政府批准后,可采取划拨方式优先供地,也可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新办的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明确用地性质,按照国家对营利性用地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的规定,优先保障供应。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可使用集体所有土地。对研发养老服务产品的生产性项目用地,采用与工业项目用地同样的供地方式。新建小区开发建设和旧城改造要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公建配套方案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城乡规划确定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严禁将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权以任何方式变相出售,对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民政部门将撤销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国土资源部门将依法责令其交回土地。养老服务设施因城市建设需要依法拆迁时,要优先安排同等面积的回迁或异地建设用地。
3.加大政府投入力度,落实养老服务补贴支持政策。县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确保50%以上的比例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政府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的基本建设、机构运转、人员经费和机构内集中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保障机制。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经费、人员工资和其他相关费用列入县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对接收供养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独生子女和计生双女父母困难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人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经费按政策标准给予足额安排。同时对该类养老服务机构在更新完善设施设备等方面给予补助。对新建、改(扩)建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依据其建设规模(含改扩建)、投资总额、土地租期等指标,由县政府给予建设补贴;在运营期间,按照床位数、收养人数及服务对象的类别、入住率、管理服务水平、社会效益等指标,由县政府给予一定的运营补贴。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社会养老服务机构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办〔2013〕144号)精神,所需经费、补贴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4.贯彻落实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税费优惠政策。对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费。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要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要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养老服务要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其用水、用电、用气、用暖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捐赠,符合相关规定的,准予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税法规定比例扣除。境内外资本举办养老服务机构享有同等的税收等优惠政策。
5.落实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和就业政策。引导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吸引大中专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将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与促进社会就业相结合,把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纳入城乡就业培训体系,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照规定申请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继续开展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根据我县实际,重点安排本乡(镇)、街道办事处失业下岗的“4050”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鼓励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对养老服务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对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从事养老护理服务工作,并享受政策安排的有关专项培训经费,逐步提高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养老服务机构要积极改善养老护理人员工作条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工资待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补助制度。对在养老服务机构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福利机构相同的职业资格、注册考核政策。
6.落实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政策。积极推进医养结合,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转变服务模式,主动为失能半失能和独居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开设家庭病床。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开办医疗机构,开展护理、康复等服务。规模较小的养老服务机构可与周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开展医疗服务,实现医疗资源共享。养老服务机构所办医疗机构已取得执业许可证,并符合申请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的,经审批可纳入定点范围。进一步优化医疗保险报销程序和结算方式,切实解决老年人异地就医结算问题。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障制度。鼓励老年人投保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
7.落实养老服务融资政策。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通过贷款贴息、直接融资补贴、融资担保等办法,使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养老服务业。积极争取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支持保险公司探索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投保责任保险,保险公司承保责任保险。引导和规范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理财、信贷、保险等产品。积极争取国债投资、国债转贷、国贷贴息等资金,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金融机构要将国家有关促进服务业发展的金融政策落实到养老服务业,增加养老服务机构及其建设项目信贷投入。金融机构要在符合市场原则的前提下,放宽贷款条件,对养老服务机构及其建设项目积极提供融资便利及实行优惠利率。财政给予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补贴,可用于资助养老服务机构投保养老服务责任保险。鼓励和引导慈善资金投向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于实施养老救助项目。
四、工作要求
2017医养结合调研报告一 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时期,老龄人口总量急剧扩大,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口大幅增加,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生活照料需求叠加的趋势越来越显著。目前医疗和养老服务相对独立的体系不能满足老年人需要,迫切需要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与养老相结合的服务。加快医养结合,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有利于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增加就业。2017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医养结合的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为了解医养结合发展状况,今年6月,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在全省11个市对78家医养结合机构和入住老人进行访谈调查,了解当前浙江省医养结合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
一、医养结合是应对老龄化社会的必然选择
(一)老龄化加速,老年人口规模扩大。
1.老年人口快速增长,已接近老龄社会。老龄化是我国社会变化的重点特征之一,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人口老龄化速度远快于其他国家。按户籍人口统计,截至2017年末,浙江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984万人,占总人口的20.2%。“十二五”期间,净增老年人口195万人,年均增长率4.6%。全省11个设区市中,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嘉兴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已达24.3%,舟山市和湖州市的老年人口比重也达到了24.0%和23.2%,差不多四人中就有一位老人。浙江省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国,老年人口比例比全国的16.1%高4.1个百分点。到2017年末,浙江省65岁及以上人口达到619.3万人,占总人口的11.2%,依据联合国标准,这一比例达到7% 即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超过14%成为老龄社会,我省正处于快速老龄化阶段,已接近老龄社会。
2.医疗护理需求大的高龄人口总量迅速增加。随着年龄增长,人的健康状况逐渐衰退,生活自理能力减弱、疾病增多,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75岁前属于年轻老人,以居家养老为主,健康需求侧重于疾病预防和健康管理;75岁以后,需要一定程度的护理,日常生活起居需要有人给予帮助;80岁以后,对医疗、康复、护理的依赖程度逐渐提高,生活起居需要专人照顾。当前,人口高龄化加速,“十二五”时期,全省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净增34.74万人,年均增长率5.19%,到2017年末达到155.83万人,人口高龄化明显快于老龄化速度。随着人口高龄化,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数量进一步增加。子女供养的传统养老模式淡化,空巢老年家庭比率保持高位,2017年末,全省纯老年家庭人口数为234.2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23.8%。
(二)老年人对医疗护理照顾一体化的需求增加。
1.老年人口收入水平提高,需要方便、优质、全面的医疗服务。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老年人口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保障条件持续改善。国家连续10年以接近10%的幅度调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根据住户调查资料,2017年,浙江离退休人员的人均离退休金(养老金)达到40707元。全省还建立了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2017年全省有136万老年人享受高龄补贴,对困难老年人的救助经费金额超15亿元。住户调查数据还显示,全省60岁及以上老人中,97.6%都参加了医疗保险。当老年人收入有了保障,医疗保障水平也不断提高,开始追求健康的高品质老年生活,医疗需求提升。据2017年浙江调查总队对723位65岁居家老人的医疗需求调查,有88.8%的老人要求定期体验,40.2%要求组织健康讲座,32.6%希望提供上门看病服务。老年人行动能力减弱,当生病时能得到便捷、快速、优质的医疗服务,是老年人的最大期盼。
2.家庭照护功能弱化,缺乏完善的护理条件。传统的三代同堂家庭结构逐渐瓦解,老俩口独自生活越来越普遍,空巢老人占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23.8%。对独生子女家庭来说,也无精力、无时间承担起照顾多代多家老人的责任。老年病多发、易发和突发,患病老人的就医治疗、住院照顾子女难以承担,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的生活护理,既需要花费大量时间,还要求有专业护理知识、完善的护理条件,靠家庭自身也无法解决。老龄化带来这些问题,已从家庭困难转化为社会性问题,需要通过社会化、专业化来解决。
3.医疗和养老机构自成系统,不能有效满足老人的医疗护理需求。发达国家的人口老龄化是在经济持续增长、社会保障制度逐渐完善、生育率自然下降的情况下产生的,伴随老龄化产生的问题有一个逐渐适应和解决的过程。而我国老龄化发展迅速,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管理和应对机制不健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机构、设施缺乏。多年来,为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的需要,在政府大力支持下,养老机构迅速增加,多元化、多层次的机构养老体系基本建立,较好满足了老年人生活照顾护理的需要,但针对老年医疗需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尚未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相互独立,养老院不提供全面医疗服务,而医院只负责疾病治疗,老年人一旦患病就不得不往返于家庭、医院和养老机构之间,既耽误治疗,也增加了家属负担。医疗和养老的分离,也致使许多患病老人把医院当成养老院,加剧了医疗资源的紧张。打破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间的分隔,围绕老人对养老、医疗、护理、康复需求出发,通过医养结合,建立医养一体化的机构,为老人提供全面综合性一体化服务,成为老人们和子女们的期盼。
4.医养结合发展方式的提出。医养结合是针对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生活照料需求叠加,而目前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又相对独立这一客观现实问题而提出的,通过提供医疗卫生与养老相结合的服务,最大限度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特别是对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以医养结合机构为依托,提供医疗康复护理服务。不仅提供生活、心理及文化方面的服务,还增加医疗保健康复服务,配备专业的医疗护理团队,提供医疗诊治、护理保健、大病康复、临终关怀等服务项目,消除了患病老人及其家属的后顾之忧,使得患病老人在养老机构也能得到及时治疗。实现有病治病、无病疗养,养老与医疗相结合。对居家养老为主的老人,通过医养结合,提供健康医疗服务。
二、政府推动下医养结合得到较快发展
2017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这是国务院首个专门针对医养结合发展出台的政策文件,医养结合发展已上升到国家政策层面加以推进。浙江省医养结合发展比较早, 20XX年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出台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支持医养融合发展。2017年省民政厅开展医养结合示范点建设,确定26家养老机构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点,各市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开办医养结合机构,在政府的积极推动下,医养结合得到快速发展。
(一)医养结合的主要模式。
针对老人医养服务需求,各地积极探索养老、医疗、生活照料服务结合的有效途径,据今年6月对全省85家医养结构机构的调查,浙江医养结合发展主要有四种类型:
1.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老人集中、年龄较大、疾病多发易发,医疗服务需求很强。在医养融合发展的政策鼓励下,养老机构通过自办或与专业医院合作成立医疗机构,为入住老人同时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在调查的78家医养结合机构中,有54家属于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形式,占69.2%。内设医疗机构形式有多种,以诊所、卫生所和医务室为主,共有25家,占46.3%;有15家养老机构设立了医疗科室完整、设备齐全的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或老年病医院,占27.8%;有10家设立了康复和护理医院;设立卫生院或门诊部的有4家。
2.提供医疗和养护一体的医疗机构。养老最大困难是老弱失能和疾病照料护理,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同时提供医疗与护理服务,针对不同医护需求,形成各具特色、服务于特定群体老人的医养结合机构,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医养融合。在调查的78家医养结合机构中,属于这种模式的有13家,占16.7%,其中以康复医院为多,有9家,护理医院有4家。如果包括养老机构内设立的康复护理机构,共有23家,占全部医养结合机构的29.5%,这类医养融合机构能更好地满足需要特别治疗和护理的老人,医养结合更为紧密。
3.医疗机构内设老年养护机构。一些综合性医院和专业医院,为了满足既需要长期治疗、又不能长期住院的老年人需求,成立专门的保健护理部、康复中心,以医疗服务为主、兼顾生活护理,也有一些民营医院,为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增设养老床位或设立养护部,提供养护服务。在调查的78家医养结合机构中,有11家是由医疗机构设立的,占14.1%,有6家设立以康复为主的医养结合机构的;有3家设立老年病区;有2 家同时具有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多种功能。医疗机构发挥老年疾病的治疗和康复护理的优势,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供养老服务,成为医院拓宽服务领域的新路径。
4. 医疗机构为居家老人提供医疗服务支持。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通过全科医生与社区居家老人签约的形式,提供家庭病床、初诊、转诊、举办健康讲座等多种医疗服务,在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和起付额度上给予优惠。杭州市大力推动社区全科医生与居民医疗服务签约,2017年至,已有1100多名全科医生与71万居民签约。
(二)医养结合基本满足入住老人的医疗需求。
由于医疗资源相对紧张,医养结合的难点在提供医疗服务,通过医养结合,提供医疗服务,实现医养护一体化服务。在医养结合机构中,提供了比较全面的医疗服务,在调查的78家医养结合机构中,有53家设立了内科,有49家设有中医科,设全科的有39家。平均每家医养结合机构有医生33人,多数医养结合机构配置了心电图、B超、X光机等医学影像仪器设备,部分医院还配备了CT机、磁共振等大型医学检查设备。
2017医养结合调研报告二 为积极应对日益增长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提高老龄人口健康服务能力,满足“老有所医、老有所养”的基本需求,近年来,我区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探索医养结合体系建设,推动资源优势互补。
按照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的指示精神,区政府制定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方案(试行)》,待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按照方案,大力推进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整合:一是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区、老年护理床位;二是推动有条件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举办医养结合联合体;三是鼓励辖区内部分医院转型为养老护理院;四是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机结合;五是支持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护理服务的能力。
截至目前,区民政部门管理养老机构11个,设养老床位1186张(其中批准新民医院开设老年护理床位300张)。区卫生部门核批了乐年长者之家等3家社区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区民政部门牵头组织我区6家养老机构与市一院建立了医养结合联合体,初步实现养老机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二)创新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构筑居家养老服务基础。
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层优势,建立以家庭医生为主的“点对点”健康服务体系。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主动深入社区和家庭,通过实施“积分制”、“健康储蓄银行”、“粉丝签约”和老年人健康俱乐部等形式,对社区老年人实施分级分类健康管理。截至今年5月底,全区组建57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约服务3.8万余户7.8万余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4.3万余人。
建立以“医联体”为专业技术支撑的“个性化”健康服务体系。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与市一院、省针灸医院建立“医联体”,把综合医疗专家和中医康复专家纳入到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开展“个性化”签约服务。今年4月,双岗中心创新组建 “2+2”家庭医生专业服务团队,成立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病、糖尿病和脑卒中康复4个专业服务小组,已与56位居家老人签订了有偿签约服务包,以满足多元服务需求。
(三)丰富医养结合服务内涵,建立机构养老服务机制。
为强化养老机构中集居老人的健康保障,从今年6月起,区属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辖区养老机构建立固定服务关系:一是每季度主动上门对养老机构开展1次健康教育讲座,对老年人进行常规健康体检,并指导康复治疗。二是与养老机构建立24小时服务热线,对常见病、多发病随时进行上门诊疗。三是接收老人住院治疗和康复,根据康复情况及时转回养老机构。四是老人享受慢病选择性药物免费治疗等卫生惠民政策。2012年以来,我区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免费发药人次分别达8.9万人次、4.3万人次,免费金额达310余万元,其中老年人发药比例占98%以上。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随着人口老龄化持续发展,老年人的健康和养老是当今社会发展面临的一大问题,而解决健康和养老问题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医养结合。从全国范围看,医养结合是一个新兴课题,都处于积极探索中。实际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医养结合服务需求与承载力不对称。据统计,2017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过16.1%,而且每年处于上升趋势;预计2024年超过20%,2041年超过30%,并于2050年达到近34%的水平。我区2017年60岁以上老年人8.4万人,达到全区户籍人口的17%,老龄化趋势与全国同步。而我区在养老机构养老的不足800人,基本上是一些患病、失能、失智等需要长期医疗、护理、康复和生活照料的老年人,绝大多数老人包括“失独”、“独残”等计生特殊群体选择居家养老。庞大的养老和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给现行养老和健康体系带来严重挑战,已成为全社会不可回避的问题。
(二)医养结合行业管理体制不完善。目前养老机构由民政部门设置审批和管理,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由街居负责,医疗服务由卫计部门主管,医保支付政策由人社部门制定。由于制度、行政职能和资金分割等因素,各相关部门在实施医养结合时存在行业壁垒、职责交叉、业务交织等情况,其分而治之的格局势必造成医疗和养老资源相互阻隔,难以做到目标一致,优势互补,协调统一和横向整合,老人的医养统一问题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三)医养结合机构定性定位不明确。从实际服务看,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既不能完全替代养老机构,也不能替代医疗机构,应该有其鲜明的特点和需求群体,在设置审批上也必须进一步明确标准体系和审批部门。按现行政策,完整的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权归属不明确,即使同一投资主体在设置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时分别由卫生和民政部门审批,运行机制相对独立,没有解决医养结合到底姓“医”还是姓“养”的问题。
(四)医养结合医保支付政策仍然保守。以疾病医疗为中心的现行医保支付政策,对老年人的健康管理、疾病预防、早期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病房等医疗健康服务项目均未出台相关支付标准。即便是最新出台的医养结合病床医保支付办法,对老年人的患病病种有明确规定,且病种数较少。可以说,当前医保支付政策不同程度地遏制了医养结合服务业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放开。
三、对策和建议
针对当前人口发展现状、老龄化发展趋势及存在的问题,发展医养结合将会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当前,在积极实践和探索的基础上,政府的主要任务是:基本建立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法规体系,多元化、多途径形成医养结合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生命过程中各个时期所需的可负担的公共服务。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做好医养结合顶层设计。
一是出台意见,分类明确定位。各级政府要从上而下出台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和牵头单位,形成工作合力。要根据不同类型,分类明确医养结合机构姓“医”或姓“养”的问题。凡是养老机构开设医疗诊室由民政部门为主管单位;凡是医疗机构增设养老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为主管单位;凡是以医疗、护理、康复为主的护理院(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增设养老床位,由卫生行政部门为主管单位。以上三种形式医养结合机构,同级民政、卫生行政部门要相互备案,并针对老年人群“医”或“养”的不同需求,做好入院引导和合理分流。
二是配套政策,建立运行机制。卫生行政、民政、人社等多部门尽快联合出台相关政策,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审批准入、行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规划、房产部门要出台相关规定,在新建的一定规模的社区中同步规划建设医疗、养老配套用房。要积极改革医保政策,将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优先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将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居家养老诊疗费用逐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消除行业障碍和“瓶颈”。
(二)坚持多元资本发展,完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建立和完善社会资本发展医养结合的扶植政策,引入专业医养结合品牌企业入驻。规划、土地、财税等部门为社会资本举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在规划布局、土地使用、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有步骤、有规划地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医养结合养老服务。
加快医疗养老机构转型升级。鼓励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增设医养结合病床或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提高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护理科室覆盖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的有机融合,开展签约服务;鼓励综合性医院与养老机构建立“医联体”,实行对口支援、双向转诊、医护培训等。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为计生“失独”、“独残”家庭及农村“五保”户提供基本医疗和养老服务保障。
(三)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强化医养结合保障措施。
一是完善专业人才培养、评聘和使用机制。民政、人社和卫生等部门应加大养老专业服务人才的培养培训力度,加强对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生、护士、管理人员和护理员的培训;鼓励专业院校毕业生到医养结合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并给予相应的特殊岗位补贴;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技术准入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对待,激发医护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二是建立人员岗位配套政策。对政府主导的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合理增加护工型人员岗位,保障基本服务需求;对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合理增加医护人员岗位,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医养结合机构,根据投资规模合理核定医疗技术岗位、护工岗位和一般服务性岗位,并根据多部门考核情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予以基本保障。
【关键词】养老地产;CCRC模式;养老需求
CCRC(Continuing Care Retirement Community)中文译为“持续照料型退休社区”,源于美国,是一种复合式的老年社区,通过为老年人提供生活自理、辅助照护、专业护理一体化的居住设施和服务,使老年人在健康状况和自理能力变化时,依然可以在熟悉的环境中继续居住,并获得与身体状况相对应的照料服务。
CCRC将老人按其健康活跃或需要照料的程度分为三类:自理型老人――居住者在社区中有独立的住所并且生活能够自理;介助型老人――当居住者的日常生活需要他人帮助照料时,他们将从自理转入介助型护理;介护型老人――当居住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他人的照料时,他们将转入介护型护理,得到社区提供的24小时有专业护士照料的监护服务。
1 CCRC开发模式特点
在美国,CCRC模式已有100多年的历史,经过长期发展,逐步发展成为一种复合型养老社区,当前运营商主导的CCRC模式82%为非盈利性组织所有。
1.1 紧凑的规划布局
CCRC通常选址在距离城市中心五十至一百公里的郊区或邻近郊县,拥有较好的生态环境、适宜的自然气候、便利的交通条件。社区内空气清新,景色优美,设施齐全,十分适合居住与养生。CCRC项目地价便宜,以多层为主,布局紧凑,密度相对也高。紧凑的规划布局,能进行集中护理服务,方便对老人展开及时的护理和照顾,减少管理成本。
1.2 满足多方位的居住需要
CCRC模式设施齐全,集居住、餐饮、娱乐为一体,提供各种生活配套设施,包括餐厅、超市、洗衣房、银行、邮局、美容美发厅、游泳池、健身房、温泉浴场、高尔夫球场、电影院及各种娱乐场所。CCRC模式不仅满足老人在舒适生活、健康管理、护理医疗等多方面的养老需求,而且还满足老人在不同年龄阶段及身体机能状态时的不同生活需要。不论是配备的服务设施,还是提供的产品类型,至少满足了三类老人的居住需求,体现三类老人的基本特征。
1.3 租赁为主的经营模式
在经营上CCRC模式以收取入门费和年费为主,提供地产租赁权和服务享受权。通过收取房屋租赁费和服务费盈利,包括一次性入门费、年费和特殊服务费等。入门费按房间大小从20万-100万美元不等,年费或月费按护理程度而定,健康活跃老人3000美元/月,半护理老人4000美元/月,全护理老人5000-6000美元/月。特殊服务费取决于个体需要的额外护理服务。
1.4 较高的管理和护理服务人员比例
CCRC项目的社区医院拥有经验丰富的专科医生以及高科技的医疗设备,为入住老人提供预防、医疗、护理和康复等多种专业、快捷、亲情的医疗服务。对管理和护理人员水平要求较高,员工人数也比较多,提供服务者和入住老人比例为1:1。社区内设有医疗室,每层设置秘书站(护理站)附近紧邻医院资源,有老人专属食堂,给老人提供营养配餐。
2 CCRC开发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2.1 满足我国老人居家养老的需求
CCRC模式的开发理念是,在复合式社区中满足老人对舒适生活、健康管理、护理医疗等不同年龄阶段的基本养老需求,在老人健康状况和自理能力变化时,也不需要搬家,依然可以在熟悉的环境中继续居住,并获得与身体状况想对应的医疗护理和照料服务。这种复合式养老社区采用居家式的自主养老方式,具备住宿、餐饮、娱乐活动等功能,提供的服务内容涵盖了老人生活的各个部分,除了衣食住行、医疗健康、心理关照,还包括了自我价值再实现,为老人退休后营造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另外,根据大多数老人的居住习惯,仍希望与子女同住或就近居住,因此CCRC中的独立住宅的居民包含长住老人和陪伴居住的年轻人。总的来说,CCRC模式能满足我国老人对居家养老的需要,不离开熟悉的环境,还能享受到专业的多元化服务。
2.2 满足我国老人不同生理年龄阶段的养老需求
入住CCRC的老人群体由自理型老人、介助型老人和介护型老人组成。CCRC提供的服务功能和产品形态都取决于不同类型的老人的需求,从建筑形态、内外部设施、专业团队、服务内容等方面都根据三类老人的需要进行针对性的设计。入住的老人随着年龄的增长与生理的需要,逐渐从独立生活的自理型老人转为需要辅助生活的介助型老人,最后转入需要护理生活的介户型老人,入住的老人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对所有服务内容进行自由选择。
2.3 满足我国中高端老龄人口的养老需要
虽然CCRC模式能够为老人提供一个几乎完美的颐养身心的环境,但是模式却来之不“宜”。CCRC通常会收取一笔入住费用,并且每月会收取相应服务费,根据入住社区的奢侈程度、房子大小、入住人数以及将来包含的照护种类,CCRC的收费区别比较大。从国外CCRC模式的发展来看,良性运作的养老地产项目能有效地满足一部分中高端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社会整体养老负担。我国当前60岁以上的老人超过2亿,养老服务主体的基数是巨大的,同时消费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对于养老地产CCRC模式下的中高端收费水平,我国的消费者不但有这种需要,而求承受得起。
2.4 满足我国养老地产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养老地产作为商业地产性质的房地产项目,盈利和可持续发展是养老地产企业关注的核心。从当前CCRC开发模式的物业形态来看,主要有销售型独立住宅、持有型辅助住宅、持有型护理中心、持有型商业配套、持有型医疗机构。CCRC模式前期主要通过产权销售和会员制的方式来盈利,尤其在CCRC项目初期,品牌影响力不够、会员卡销售不理想的情况下,必须销售部分产权以支持现金流。CCRC模式后期主要是服务费、持有物业租金、年费、物业增值收益等,这些奠定了CCRC的可持续发展的经营方式。这种开发模式能满足我国养老地产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能为我国养老地产领域带来新的创新和突破。
目前我国养老地产还处于起步阶段,传统观念、市场环境和国家相关政策等因素也在制约着它的发展,养老地产还没有形成有效的盈利模式。CCRC开发模式在国外经过百年的发展,已经非常成熟,我国应从特有的国情出发,提出中国养老地产的CCRC开发模式,以期在中国养老地产领域实现新的创新和突破。
【参考文献】
[1]李卿曦.从CCRC开发模式看中国未来养老地产的复合形态及其技术要求[J].工程建设与设计,2012(8):20-23.
【关键词】养老产业;机构养老;设施
截止2012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超过1.94亿,2020年将超过2.43亿,甚至在2025年突破至3亿。这些数据表明我国的老龄化速度加快,并且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逐渐难以满足。目前,我国的养老服务体系以居家养老为基础、机构养老为支撑,老龄人专属的消费市场初步形成。从总体看来,养老产业服务机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老龄人消费市场发育不健全,养老服务机构的产品供给严重不足。
一、当前养老产业服务机构面临的问题
1.养老服务机构的社会化服务水平偏低。不少条件较好的养老服务机构费用标准也较高,甚至超过了普通老龄人群的承受能力,但费用标准较低的养老服务机构人们又不愿选择,这也是社会化服务水平偏低的标志,与当前人口老龄化步伐不相匹配。
2.养老服务机构类型单一。目前我国养老产业服务机构的功能大多倾向于老年人身体上的照顾和护理,而精神和心理上的服务项目很少,几乎是空白,这与先进的服务标准差距很大。类型单一的养老服务机构并不符合养老产业的持续性发展,养老服务机构有待长足的进步。
3.养老服务机构地域限制大。当前很多养老服务机构的选址都是在近郊区,甚至是集中在偏远的乡村或景区,这使得居住在城市里的老年人往返于家和养老机构很不方便。
4.养老服务人员专业素质低下。服务机构的养老护理员们专业素养不足、机构中的管理人员专业知识缺乏是目前养老服务机构的通病。
5.养老服务标准缺乏政策的支持。政府没有提出具体的政策来规定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和设施标准等,这就出现了当今社会上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良莠不齐,机构内部管理混乱的现象。另外,养老服务机构所能享有的政策优惠和扶持仅仅是税收减免,这也导致机构投资成本巨大,使得机构倾向盈利而不是服务。
二、浅析当前养老产业服务机构发展的基础及支撑
1.我国目前养老产业服务机构的基础是发展以居家养老为中心的服务机构。以居家养老为中心是对我国国情的真实写照,所以以居家养老为中心的的服务机构是发展基础。社会的不断进步导致了空巢老人的出现成为一种客观必然现象,城市中的空巢老人比例几乎达到50%。多子女家庭共同抚养老人的情况越来越成为过去时,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替代也就越来越重要了。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有一个优势是机构养老所不能比拟的,那就是服务的大众化与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成本较低,覆盖面广,服务方式多样灵活,让老年人的需求仅靠较小的成本就可满足,这对家庭的稳定与社会的和谐起到了基础性作用。
2.当前养老产业服务机构发展的支撑是大力开展和施行机构养老。机构养老会成为我国养老产业发展的支撑,也会是高标准养老服务成长的必然结果。
机构养老有保障安全性的显著优势,条件好的机构配有24小时专职医生和护理员,针对特殊需要的老年人还开设特殊护理服务,这比空巢老人在家养老安全性高出不少。条件成熟的养老机构可以丰富老年人的闲暇生活。老龄人群共同作伴游戏人生相较于传统子孙养老带来的孤独,必然成为未来老人们生活的主流模式,与之相适应的,发展完善和成熟了的机构养老在未来也将是不可或缺的主流模式。
三、展望养老产业服务机构发展战略与使命
1.大力建设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做到与住宅进行同步的规划、修建、验收和交付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的作用应多功能化,这样可以提高设施的使用率,并发挥出综合效益能力。养老服务设施还应融合到公共设施中,例如无障碍通道的修建。
2.建立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的建立将大大增加居家养老服务的便捷性,使养老服务项目日趋完善。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大量进入机构和家庭的联系中,这种创新的居家养老方式也将成为人们推崇的养老工具。
3.全力开展养老机构建设。政府应鼓励个人开办小型化的养老机构,还应积聚社会力量开办大型连锁养老机构。政府还可放宽开办养老机构的门槛,简化开办过程和手续,为各方社会力量对开办养老机构提供便捷。政府还应加大福利性养老机构的投资和修建,不断提高社会化养老服务的水平。
4.关注和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在对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大力建设的同时,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应向农村养老服务投资倾斜。将农村的五保供养机构条件和设施进行改善,增强其护理能力,使其逐渐成为农村当地的养老服务中心站。
5.拓展和繁荣养老消费市场。集中开发老龄人群适合的各种产品,遍布衣食住行医娱各行业,支持各大商场、超市等设立老龄人群专柜。鼓励房地产行业开发老年公寓,引导各大金融机构开发针对老龄人群的理财保险等产品。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J].中央人民政府网,2013(09)
[2]舒翠凤.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构建[J].现代建设,2012(09)
[关键词] 内蒙古; 人口老龄化; 社会养老; 服务体系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3 . 22. 051
[中图分类号] C913.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22- 0079- 03
1 内蒙古的人口老龄化
1.1 内蒙古人口老龄化的规模
目前,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473.3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7.6%,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80.7万,占老年人口的18.5%。①预计到2017年,65岁以上老龄人口将达到225.29万人;到2020年,全区老年人口将超过413万,老年人口比例将达到20%,即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到2040年将达到495.66万人。②内蒙古农村地区由于大量青壮年人口流向城市,未来农村牧区人口老龄化问题比城市更为严重,农村牧区人口养老问题将日益突出。目前,农村牧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超过150万人,占城乡老年人口总数的47.8%。
1.2 内蒙古人口老龄化发展的特点
1.2.1 未富先老
内蒙古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十一五”期间,经济增长速度为17.6%,养老金支出年均增长23.5%。③养老金支出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经济发展速度。同时,地区之间、城和乡之间的养老金水平、低保补助水平、五保供养水平、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差较大。
1.2.2 高龄老人逐年增多
第六次人口普查时,80岁以上高龄老人约37万,占老年人总数11.8%,预计到2015年将达到46万。随着人口平均寿命的延长,高龄化程度将逐年加重。2050年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占老年人口总量的19.45%,且女性多于男性。同时,高龄老人中的失能老人数量不多增加。
1.2.3 空巢化趋势日趋突出
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进入老年,子代与父代普遍分居,空巢老年人将进一步增多,家庭养老的功能在不断弱化,照顾老人的人越来越少,社会养老服务供需矛盾更加突出。随着内蒙古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大量剩余农村牧区劳动力向城市流动,独处的空巢老人增多,也给家庭养老带来很大影响。
1.2.4 老龄化发展水平不平衡
人口密度较高、生育率较低的地区,人口老龄化程度相对较高。随着城镇化速度加快,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和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农村牧区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养老问题将越来越突出。
2 人口老龄化对内蒙古社会养老服务的影响
2.1 居家养老的养老质量低
随着内蒙古老龄人口日益增加、人口结构不断变化,传统居家养老方式功能渐弱,家庭物质供养、生活照料以及精神安慰等方面严重缺乏。由于中青年群体和老年群体在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方面代沟明显,导致“空巢家庭”老人的数量不断上升。
2.2 机构养老的养老能力不足
“十一五”期间,地方投入一些资金用于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等养老机构建设,民间资本也投入到养老行业,但养老床位仍然紧张,管理较好的养老院存在着入住难现象,由于老龄人口日益增多,需要不同程度的照料、护理的老人不断增加,希望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增多。
2.3 养老护理人员素质较低
在养老服务机构中,由于护理员数量不足,对老人护理很难到位。同时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大都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由于工资待遇较低,工作环境较差,导致人员队伍不稳定,制约了服务水平的提高。
2.4 老年消费服务产业的服务能力面临挑战
适应老龄化、针对老年人自身需要的产品与服务,如老年服装、老年食品、老年保健用品、老年休闲旅游养生娱乐等的消费需求将越来越大,但是老年人的衣服、日用品、老年人公寓、适合老年人的楼房、厕所等很少。
3 目前内蒙古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3.1 财政投入不足
内蒙古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投入用于养老服务事业的比例较少,养老服务业发展缓慢,困难重重。长期以来,各级政府和社会工作部门对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各级政府还没有建立起居家养老服务的公共财政政策,政府相应承担公共服务的角色还未能准确到位,享受政府服务补贴的老年人数量较少,覆盖面窄,补贴标准偏低,在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社区服务项目以及养老服务人员的费用等方面投入很少,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养老服务的质量。
3.2 事实上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歧视
3.2.1 养老服务的落后观念导致民办养老机构的定位不准确
长久以来,关于养老服务的思维始终停留在养老服务的初级层面,认为养老主要属于社会福利事业,政府应承担无限的责任,未能从产业化、市场化角度引领养老产业的发展,到目前还没有系统地开发相关社会资源的引领性政策出台,养老市场的巨大商机未能充分发掘。
3.2.2 民办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缺乏
(1) 在取得土地方面。在国家严控地根及倡导集约发展背景下,养老机构取得建设用地难度加大,同时,建设用地只能以商业用地方式获得,使得民营资本的进入缺少合理的利润空间。
(2) 在资金扶持方面。民营养老机构资本几乎都是自筹,不少保本经营甚至负债累累,只能在低收费标准、低工资标准、低服务条件的状态下勉强度日,靠自身资金积累无法改善经营状况。
(3) 在养老服务人员技能培训方面。大多数民办养老院的护理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上岗,不具备养老服务护理员的专业资质和执业资格。同时,其收入偏低,工作强度大,影响工作积极性和队伍稳定性。
3.3 社区养老服务能力不够
随着人们经济条件的改善和思想观念的改变,众多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对社区服务和社区照顾的需求日益增加,而从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现状来看,政府在社区养老服务中存在职能缺位、支持力度不够的现象。
3.4 养老服务质量和层次偏低
目前的养老机构大多数仅在吃、住、医等基本生活方面提供服务,缺乏心理慰籍、精神赡养、文化娱乐、全面康复等更高层次的服务,对于最有需求的失能或半失能的老年人并没有特殊的个性化服务。
3.5 养老服务资源分布不均
农村地区的养老设施匮乏,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不合理,高素质的养老服务人员往往集中于大城市专业的养老护理员基本上都在养老机构,没有进入农村和社区。
3.6 监管制度缺乏
由于缺乏规范的行业管理机制,养老服务市场处于一种较为盲目、无序的发展状态,造成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部分地区存在居家养老服务“形式重于内容”的认识误区,制约了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提升。
4 内蒙古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构
4.1 政府有效发挥扶持和引导作用
4.1.1 政府高度重视
(1) 政府要形成制度化的公共财政资金投入机制,保证投入的经费与经济增长及老龄化发展速度之间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同时,要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2) 将专项的老年卫生资金纳入中央财政预算,逐步建立稳定的专项老年卫生资金投入机制。专项的老年卫生资金可以有两个用途:① 通过政府的补贴为老年人提供免费的养老护理服务;② 可以用于为国民购买养老护理保险。这两种用途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双管齐下”、综合利用。
(3) 建立养老服务工作专项经费。老龄事业经费列入内蒙古财政预算,自治区、盟市、旗县(区)财政按老年人口(60岁以上)数每年每位老人2 ∶ 4 ∶ 6的比例(即每年每位老年人2元、4元、6元)安排老龄事业经费,并根据老年人增长比例等情况每年适当递增依据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目标管理考评结果,建立奖励机制对各级政府养老服务工作实行考核,并通过以奖代拨的方式予以补助,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口发展规模相一致的老龄事业投入增长机制。加大各级彩票公益金用于发展老龄事业的比例。
4.1.2 政策和法律支持
(1) 尽快出台养老服务的政策法律。养老服务体系的健康运行需要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支持,没有一个完善的政策和法律环境,一些养老制度将难以有效运行。为了推动和规范养老服务工作的运行,应该尽快出台与养老服务相关的政策和法律。
(2) 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障制度。内蒙古在实现了城乡养老保障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促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逐步在各制度之间建立无障碍通道,制度参与者可实现各制度间的自由转换,待遇水平则依据参与者的缴费水平确定。对确有困难的老年人群实施综合援助,为城乡无收入的空巢老人提供养老保障、补贴和基本医疗以及高龄老人长期护理保障等,使城乡各阶层老年人能够得到基本的物质保障和精神生活保障。
(3) 完善老龄服务补贴制度和评估制度。首先建立资质评估体系。对申请享受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的老年人进行资格评估,并实行动态管理;对享受政府扶持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资格评估机制,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评估和监管。其次要建立对低收入老年人服务需求评估机制,即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老年人,应根据其家庭情况、身体状况以及个人心理需求进行评估。最后要建立老龄服务补贴制度,即根据对老年人需求评估结果,对其进行分类、分级、分流,由政府通过差额补贴,满足老年人不同类型和层次的需求。对特别困难和特殊的老年人群体要全面落实养老服务援助工作,严格管理老龄服务项目的经费补贴,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与监督。
(4) 探索建立养老机构保险制度。为降低养老机构经营风险,更好地保障在院老年人生活,积极探索建立为养老机构内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制度。借鉴上海市的做法,采取自治区、盟市、养老机构以及老年人本人,按照5 ∶ 2 ∶ 2 ∶ 1的比例缴纳保险费。2013年内先在公办养老机构中进行试点。
(5) 居家失能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居家养老护理补贴以居家养老服务代金券的形式支付补贴对象,根据老年人护理服务方面的需求,重点开展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包括助穿衣、助清洁、助洗浴、助进食、助排便、助肢体康复等。服务单位要制定服务菜单,方便老年人选择。
(6) 探索老年人长期护理制度。鼓励、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展长期护理保险业务。老年护理保险又称老年人长期照护(护理)险,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养老保障方式。被保险人从年轻时开始缴纳,在年老生病后,由护理保险来支付长期专业护理所需的高额费用。在老年护理保险发展较成熟的国家,人们一般从40岁左右,就开始缴纳保险,为年老后的基本生存质量买一个保障。尽管长期护理保险在中国尚处于孕育之中,许多地方和机构已经在进行积极的探索。
4.2 扩大社会力量投资规模
当前,加快发展民办养老机构,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政府引导、组织和资助下,鼓励越来越多的民间资本涌向养老服务领域,形成多种所有制成分、多方面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养老机构的局面。2013年政府重点投资兴建和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具有长期医疗护理、康复促进、临终关怀等功能的养老机构。
4.3 加强养老服务的软件及硬件建设
在养老服务软件建设上,首先加强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化建设,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培训机制,加强在职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工作。其次应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区为老服务热线、紧急呼救系统、数字网络系统等。按照民政部要求,2013年成立12349便民养老服务中心,负责全区12349信息平台的推进和协调管理工作,年内在全区建成12349便民养老服务平台,并开展服务,基本覆盖盟市所在地社区居民。
在养老服务机构的硬件建设上,加快城乡社区服务机构、设施的建设,为居家养老服务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城市街区两级社区要基本建立起多种形式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为老服务设施。农村社区 80%以上的乡镇要建成一处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一半以上的村委会和自然村要建成一所老年人文化活动和服务的站点。
4.4 大力发展老龄产业
研究建立扶持老龄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老龄产业,促进老龄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加强老龄产业的规范管理,避免鱼龙混杂,确保老龄产业的质量和水平,促进老龄产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 作者不详. 内蒙古“十二五”将建2000个村级“互助养老幸福院”[N]. 经济日报,2012-10-05.
[2] 董红亚. 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解析和重构[J]. 社会科学,2012 (3).
[3] 苏国. “十二五”期间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J]. 观经济管理,2011(2).
[4] 刘益梅.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的探讨[J]. 广西社会科学,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