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1 09:32:4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监督检查汇报,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的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与健康,省安监局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冀安监管办[]25号),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接到通知后,我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进行安排部署,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结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活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此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专项督查工作的领导,确保该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使之落到实处。局领导还利用机关全体会议时机,多次强调要认真深入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并对各科室进行了分工,明确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经营由办公室负责检查;各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发、使用等情况由监督一科、监督二科和监察支队负责检查,进一步落实了责任。
二、调查摸底,掌握全市劳保用品生产经营及使用有关情况。
为使专项督查工作顺利开展,我局事先向工商部门进行了了解,对我市劳保用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调查摸底,基本掌握了相关情况。目前,衡水市有劳保用品生产经营单位近40家,涉及劳保用品主要有安全帽、工作服、手套、口罩、安全网及其他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等。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企业数量众多,危化企业、非矿山企业、工商贸企业、冶金制造、建筑施工等各个行业都有使用,各企业使用的劳保用品也不尽相同。
三、落实措施,不断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使用行为。
这次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1、企业有关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台帐资料不完善。有些企业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报废等情况没有形成书面台帐资料,不能从台帐上直观反映企业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2、少数企业劳动防护用品保管比较混乱。少数企业没有专门的劳动防护用品放置仓库,多种防护用品混放在一起,没有分类摆放,保管比较混乱。3、个别企业对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换不够及时。个别企业职工所使用的防护服、防护鞋、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比较陈旧,企业没有为职工及时更换新的防护用品。4、个别企业的劳动防护用品费用投入不足。个别企业由于生产规模、经济效益等原因,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资金投入相对不足,数量较少。
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我局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我市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1、加强宣传,提高企业劳动防护意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从而提高安全生产劳动防护意识和自觉性。2、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抓好整改。充分发挥监管职能,督促企业完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台帐资料,设立专门仓库、安排专人分类放置劳动防护用品,按规定提取劳动防护用品专项资金,及时更新企业职工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保障职工生命安全。3、加强探索,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安监、质监、工商、建设、总工会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机制,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及时查处企业各种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使用的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劳动防护,关心职工生命”的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目前,我市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摸底工作已经结束,审核备案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
一、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
各地级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全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召开辖区测绘质量工作会议,制订具体工作措施,积极组织开展本辖区的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认真督促、收集、整理测绘单位上交来的自查材料,并按照自治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被抽查、抽检单位名单,组织监督检查人员深入测绘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其中,南宁市、柳州市、北海市、来宾市、贵港市等五个地级市国土资源局开展本辖区的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做得比较出色。全区质检工作会议结束后,这五个地级市国土资源局迅速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地籍与测绘管理科全面负责开展辖区监督检查工作,认真指导、组织和监督好辖区测绘单位开展自查工作。做到了领导重视、机构落实、人员到位、责任明确、措施得力、运作有序。
但是,个别地级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开展本辖区测绘监督检查工作中,起步晚,工作滞后。贺州市至今仍没有上交本辖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崇左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由于撤地设市工作影响,在机构确定后没能及时安排具体人员负责本项工作;桂林市辖区的35个测绘单位中,有11个测绘单位没有上交自查材料。对没能按要求开展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部门,今后仍要“补课”。
二、测绘单位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在开展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中,全区绝大部分测绘单位都十分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测绘质量自查组织机构,落实专职人员。组织开展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及其产品质量的自查工作,按要求上报自查材料,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对本单位测绘质量的抽查抽检工作。
从抽查的情况看,广西地图制图院、广西航空遥感测绘院、桂林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勘察分院、桂林市测绘研究院等五个单位的自查工作开展得比较认真。这些单位专门成立了由法人代表担任组长的自查工作小组,制定详细的自查计划,认真地开展自查工作,并按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如期上交自查材料。自查材料真实全面,所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被抽检产品质量都达到了其所持测绘资质等级要求。
但也有极少部分测绘单位没有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工作的,经过统计核实,现对17个尚未上交自查材料和1个质量管理体系评分不合格的测绘单位给予署名通报(详见附表1)。
三、测绘质量体系监督检查情况
在*3年广西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中,我区甲、乙级测绘单位中绝大多数单位都能够按照测绘资质等级要求,建立专门质量检验机构和配备质量检验人员,建立了比较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广西地图制图院、广西航空遥感测绘院、广西第一测绘院、广西第二测绘院、广西交通勘察规划设计院和广西电力勘察设计院等单位,还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保证和提高了测绘成果的质量。
在这次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大部分丙级以及绝大部分丁级测绘单位的测绘生产、技术质量管理制度不规范,特别是一些单位没有专职质检人员,有的质检人员如同虚设,测绘产品质量检查验收环节不按有关规定执行,这都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测绘产品质量抽查情况
本次测绘质量监督检查的抽检,抽查了广西第一测绘院等5个甲级单位、梧州市城乡建设规划勘察测绘院等5个乙级单位和20个丙丁级单位的30个测绘产品项目,抽查结果全部为合格品(见附表2)。
从产品的整体质量来看,5个甲级单位和其中的3个乙级单位生产的测绘产品质量较好,丙、丁级测绘单位生产的产品测量方法正确,测绘精度良好,但与要求提交的成果资料清单的项数相比,资料完整性有所欠缺。
五、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要求
*3年测绘质量监督检查的结果,是列为*4年测绘持证单位资质年审的依据之一。因此,对这次质检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应进行认真地整改。
1、个别未上交*3年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的地级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在4月1日前将工作总结交到自治区测绘局国土测绘处。
2、各地级市辖区内若还有测绘单位未上交自查材料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督促汇交,并于在4月1日前将测绘单位补交的材料上交到自治区测绘局国土测绘处。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今年年初,局党组专题研究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确定工作重点。分工一名副局长主抓法制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形成了以林业执法科室为主体,各业务科室密切配合,法规科加强指导监督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根据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科室各岗位人员的职责要求,实行定员定岗,保证了责任落实。
二、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公众法律知识水平
一是在实际工作中,采取下乡入户,走上街头散发传单等方式宣传建设法律法规;二是为配合规范化服务政府建设,我局针对行政执法中发现的问题和人民群众最迫切需要了解的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及依据等事项,分12个问题进行解答,并制成宣传资料向企业、投资商、市民发送。
三、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
采取措施,保证学习效果。为了全面贯彻行政许可法。我局制定了学习行政许可法安排意见,明确了重点学习对象为局领导、中层干部和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同时兼顾到普通干部,采取分层次学习的方法,既保证了重点岗位人员的学习深度,又保证了学习贯彻的广度,全局干部职工全部通过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
四、抓好规范性文件的制作管理
认真按照规范性文件制作管理程序,严把撰稿、征求意见、审查、制作发放等关口,杜绝规范性文件中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违法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的现象。
五、积极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
自开展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以来,局党组把该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研究部署推进该项工作的具体措施,实施了佩证上岗,使内部管理逐步走向正规化、制度化、科学化;二是加强对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方式提高的培训,促进其服务观念、思维习惯和工作方式的转变;三是清理并向公众公布了市林业局的行政审批事项;四是完善了行政许可项目手续的办事流程,明确了规范化服务的标准;五是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工作流程及时限承诺,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必须遵循的“十不准”、“六个一”以及重大事项等;六是建立了举报投诉监督制度,加强社会和内部监督,设立了“举报电话”,公众可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直接与局长联系、反映问题、提出批评建议等;为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
六、狠抓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一、指导思想
以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为原则,以建制度、查隐患、促整改为目标,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财务管理规范化和专项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促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检查项目及检查内容
(一)检查项目
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结合项目实施方案,通过采取审查账目、查阅档案等形式,重点检查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资金拨付和管理使用情况以及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检查项目为扶贫贷款贴息、2013年公租房、2014年廉租房,以及部分建设项目资金,具体见附表《县2014年财政专资金被检查项目及单位》。
(二)检查内容与要求:
1.补助对象的基本资料是否属实,有无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问题;
2.项目资金拨付和管理使用情况,是否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有无滞留资金问题;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扩大开支范围或挤占、挪用、截留等问题。
3.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财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是否符合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规定。
三、检查时间
2014年10月27日召开检查布置会议,2014年10月27日开始检查,11月20日检查结束。
四、检查组人员组成及分工
2014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由县财政局局长负责,副局长分管,财政监督检查局具体组织实施,检查人员由县财政监督局工作人员和委托立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人员组成,局相关岗室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五、检查方式、方法
主要是采取听取汇报、查验账目、翻阅档案、召开座谈会、深入现场检查等方法进行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听取汇报。听取被检查单位对相关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题汇报,并取得书面汇报材料。包括工作开展情况、财政财务管理政策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资金安排拨付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对财政资金支持和管理的意见建议。
2.查阅文件、资料。查看有关会计账簿以及文件资料等,查阅各级财政部门下达财政专项资金的文件或拨款单,掌握资金拨付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
3.实地查看。实地查看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对有关专项资金进点查看。主要了解项目建设进度、标准和质量以及项目运行管护等,查看有关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补贴对象。
六、具体要求
1.参加检查人员,要提高认识,认真履行检查职责,不能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按规定处理。
《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
二、监督对象
1、监督对象
辖区内所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消毒产品经营单位;各级医疗机构。
2、任务分工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本级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产品进行监督检查,省卫生监督所具体实施对省直省管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各市、县卫生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对本级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产品进行监管。
市级卫生监督机构每年至少一次、县级卫生监督机构每年至少两次对辖区内所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实
地监管,省卫生监督所每年实地监督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不少于50家。
各设区市卫生监督机构根据省卫生监督所通知对生产企业的产品抽样、对经营单位的抗抑菌制剂产品抽样,并送省卫生监督所,由省卫生监督所统一送检。检测经费从省财政厅、省卫计委下达给省卫生监督所的消毒产品专项抽检经费中列支(另行发函通知)。
省卫生计生委将适时组织对各设区市消毒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监督内容
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状况。生产企业厂区环境;生产车间卫生条件;从业人员卫生、健康状况;是否在许可范围内生产等情况。填写《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表》(附件2)。
2、生产企业的消毒产品卫生质量。产品标签说明书;产品出厂检测报告;产品配方以及违禁物质添加情况。
3、经营、使用单位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产品标签、说明书等情况。
四、监督考核
1、省级下达的监督检查任务是否按时、全部完成,检查信息、总结材料是否按时报送。
2、及时进行经常性监督的网络信息报告,省、市、县级监督覆盖率应达100%。
3、消毒产品监督员培训方案制定及实施情况。
4、考核方式采用查材料、听汇报、看现场等形式,具体考核方案另下。
五、监督要求
1、在开展监督抽检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抽检程序合法,结果准确可靠。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查处。
2、各地要及时通报不合格产品抽检信息或发出协查通知,接到信息通报或协查通知的监督单位应当依法采取措施,查处违法行为,并在3个月内反馈信息,降低或消除不合格产品和违法行为的危害。重大案件及时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各设区市请于5月15日前将市级相关工作联系人名单(附件5)分别报省卫生监督所和委综合监督局。
一、监督检查范围
全县大桶水生产加工单位(包括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和未获证的生产加工单位)。
二、监督检查时间:
从2012年3月10日至2012年5月30日。
三、监督检查步骤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共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3月10日至3月20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在电视台、本局网站等媒体消息,提示群众消费已获证的产品,引导群众正确消费。对企业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按要求参加市局对大桶水获证企业开展的专项培训。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阶段(3月21日至4月21日)。下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要求企业对照表格自查,主要检查:1、生产条件是否能满足生产要求;2、生产过程是否严格执行操作程序;3、产品出厂是否做到批批检验,委托检验项目是否已按规定送检;4、产品标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自查报告及整改报告4月20日前报县质监局食品股。
第三阶段:检查抽查阶段(4月21日至5月20日)。主要检查:1、循环桶是否使用非PC材料制成的循环用水桶;是否使用以回收废旧塑料为原料制成的桶和盖;2、加工用水源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规范的要求;3、生产现场环境卫生是否保持发证时的要求;4、生产过程是否存在手工灌装行为;5、产品出厂是否做到批批检验;6、进货、生产、检验、销售记录是否规范;6、产品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7、对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监督抽查。
摸清全县大桶水生产加工单位的底数,对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加工单位,严格查处,下达责令停产通知书,在未获证前不得允许生产。
第四阶段:总结汇报阶段(5月21日至5月30日)。监督检查情况由食品股汇总上报市局及县食品委。
四、工作要求
大家好!
首先感谢领导和同志们多年来对我的关心、帮助和爱护,更要感谢各位领导给了我这次充分展示自我的机会!
我竞聘的岗位是储汇局储蓄业务事后监督员。
事后监督顾名思义就是指事后的监督检查、审核把关工作,也就是对各网点的储蓄业务及相关报表进行审核和检查,做好把关工作,确保资金安全。
我竞聘这一岗位的原因及优势是:
1、我热爱我们的邮储事业,自1986的恢复邮政储蓄以来,我们的邮储事业蒸蒸日上,储蓄余额稳步提升,影响力不断扩大,作为一名邮政职工的我,也为此而欢欣鼓舞,同时我觉得自己有责任也有义务做好邮政储蓄的事后保障和监督检查工作。
2、丰富的专业知识和高超的业务处理能力,使我能够胜任这一岗位。
我是2000年11月底调到储汇科做事后监督员工作的,刚分到事后班,我就接手了全市所有网点中最大的一个网点——**二所,同时还负责3个农村网点的事后监督工作。当时,由于局里创收政策的激励,储蓄业务量大增,每天都有大量的协储内容,又恰逢我局与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签订了代收话费协议,每天的工作量很大,工作压力也很大。面对压力我没有退缩,每天早来晚走,勤学苦练,很快适应并胜任了本职工作。当时月工作量达四万多笔,并且要将审核完的业务资料装订成册。这期间我很好的完成了本职工作,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和同志们的好评。
如果我竞聘成功,我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确保储蓄资金的安全。在储蓄业务和帐务的审核过程中,发生任何差错,都会直接影响到邮储资金的安全或储户的利益。通过事后监督发现可疑迹象,坚决一追到底,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2、继续加强业务学习,在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同时,辅导各支局所的营业人员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强化工作责任心,保证工作质量。
3、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力求在监督检查的深度及广度上下功夫,寻求合理的监督检查切入点,在监督检查工作中,本着对事不对人的原则,在工作中既要做到检查业务的“严、细、实”,又要巧妙地协调前后台的工作关系及感情。
4、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空白凭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按规定保管各类报表和档案,做到不错乱、不丢失、便于查询,并及时立档送库保管;提供储蓄业务的各项数据,以便领导及时掌握储蓄发展动态,积极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和政策。
5、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完成科里及班里的临时性工作,积极参加局里和科里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创收任务。
不论此次竞聘成功与否,我都将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下一步的工作当中,与大家共携手、齐努力,使用权我们的邮政事业再上新台阶!
为加强对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好《化妆品卫生规范》、《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结合《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05年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密云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工作总体目标
进一步提高对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初步摸清辖区内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产品的基本情况,为更好的实施监管打下基础。借鉴药品监管的理念、经验,掌握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情况和化妆品品种概况以及化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等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在初步摸清辖区内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产品的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按照《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重点清理辖区内无证生产化妆品的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企业的原料库、原料进出记录和投料记录的实际情况。对美容美发店、药店、化妆品批发市场的化妆品质量、标签、标识、说明书等内容进行重点整治。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从5月30日起至11月20日,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分四个阶段完成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一)组织准备阶段(5月30日——6月30日)
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和落实,责任到人,求真务实稳步推进这次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在化妆品监督管理科人员到位前以稽查科人员为主,相关科室积极配合抓好此项工作。
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好《化妆品卫生规范》、《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和《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05年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在理解、掌握的基础上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对检查阶段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理。
主动宣传。通过多种宣传方式,让社会各界了解化妆品监管职能划转的重要意义,树立药监部门依法监管的良好社会形象。建立健全便捷、畅通的投诉举报系统,认真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充分发挥舆论宣传机构的作用,普及化妆品监管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争取多方的支持与配合。及时与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汇报、沟通情况,建立与卫生、工商、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机制,多渠道了解化妆品市场的基本情况,尽可能多的搜集信息,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基础。
(二)企业自查整改阶段(7月1日——8月10日)
辖区内所有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根据药监密云分局制定的化妆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进行自查。自查的重点内容为是否按照卫生许可项目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是否达到化妆品良好卫生规范的要求,是否严格执行各项生产操作规程。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于2005年8月10日前报送到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密云分局。
(三)监督检查阶段(8月10日——11月10日)
对密云县行政区域内,按照《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化妆品卫生规范》、《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重点清理辖区内无证生产化妆品的生产企业,检查企业的原料库、原料进出记录和投料记录的实际情况。对美容美发店、药店、化妆品批发市场的化妆品质量、标签、标识、说明书等内容进行重点整治。
调查密云县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实际总量、实际状态,在监督检查中注意认真填写监督检查情况记录,对企业基本情况详细登记,掌握化妆品市场的详细情况,收集、整理化妆品品种的相关信息。为以后监管打下良好基础。
(四)分析总结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0日)
以自查整改阶段为界,凡属自查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纠正的,减轻或免于处罚;凡属在监督检查中被发现或被举报查实的未按照卫生许可生产、经营化妆品,不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在标签、说明书中宣传疗效,标签、说明书内容不符合要求,根据《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化妆品卫生规范》、《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予以严肃查处。
及时汇总有关情况,总结经验。在调查、检查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形成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情况数据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档案。并分别于9月1日、11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向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处汇报。
中央和省上下拨378.675万元(每个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5.7375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66.825万元(每个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1.0125万元)县管党费列支33万元(每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0.5万元)市、县确定的66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每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共投入基建资金7.25万元)共计478.5万元。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项目管理。主要检查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督制、合同管理制的落实情况;各乡镇、项目实施村要根据省、市、县的总体规划和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各乡镇党委要确定专人做好第二轮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项目建设中的各项监管工作。
二)资金管理。实行四专”专户、专帐、专人、专项审批)管理制全力保证项目资金规范、透明、公开地全部用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项目建设中。将项目建设中各个环节的资金支出纳入村务公开中,杜绝滞留、挤占、截留、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等情况发生。打造“廉政工程”
三)物资管理。主要检查水泥、机砖等建材物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情况。物资公开公示监管办法的执行情况。看物资招标采购过程中是否存在围标、串标、虚假招标的问题,备案制度、市场调查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招标采购的物资是否存在质次价高的问题。
四)质量管理。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进行全程监督。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深入项目村检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项目建设质量看是否落实了技工职业准入制度,与各村民主推荐的党员、群众代表组成工程监督小组。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否严把工程质量关,否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和质量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力争打造全市“精品工程”
五)其它需要监督检查的内容。
三、监督检查的方法
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方法是采取重点督查与自查自纠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
1实地调查。解核实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项目建设的落实情况。采取深入实地查看、走访个别群众等方式。
2查阅资料。核实项目建设中各项工作实施的科学性、资金使用的真实性。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财务账簿、会议记录等资料。
3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肯定成绩,听取被检查乡镇村项目建设实施进展情况、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汇报。沟通监督检查情况。指出问题。
4下发通报。每次检查结束后。及时予以通报。对发现违反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规定的要下发整改通知书,要认真总结检查情况。责令其限期整改。涉及有关部门权限的及时移交相应部门处理。
5投诉受理。设立举报电话。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级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接受群众对我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违规问题的检举揭发。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及时调查核实,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6审计监督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进行审计调查,围绕资金分配、招标采购、公开公布、建设质量、档案资料的建立。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审计意见,限期整改。项目建成后,除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外,还要进行延伸调查,查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
四、责任追究
监督检查要做到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并重。追究领导与追究一般人员并重的原则。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项目建设及监管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防范和查纠并重。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格按照《县领导干部“无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国家公职人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行责任追究:
1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项目建设进展缓慢。严重影响整体任务完成的
2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项目建设管理混乱.造成严重后果的
3工程建设中弄虚作假、的
4虚报冒领、铺张浪费建设资金及骗套专项资金的
5截留、挪用、挤占、转移、私分财政专项资金的
管理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质部的管理职能、管理权限、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使用于安质部的工作,是检查与考核其工作的依据。
二、管理职能
1、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文秘站网-]
2、负责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负责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负责组织抽查与复查,制定整改措施计划,并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5、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认定、统计工作。
6、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殊工种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7、负责对临时工、外包工的资格审查、安全教育、发证工作,审查现场安全措施,对其加强管理实行现场监督,搞好安全管理。
三、管理权限
1、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并有权对其处罚。
2、有权监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法规的执行。
3、有权对安全生产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提出表扬奖励。
4、有权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5、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有否决权。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贯彻落实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条例、规定和指令性文件,必要时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2、参加制定本厂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督促各部门制定“两措”计划,并对“两措”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在日常工作中,对执行安全生产法规、专业规程、安全作业规程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情况,人身安全的预防设施情况,监督检查各部门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统计、考核“两票”合格率。
5、重点监督安全工器具、起重器具、登高用具及厂内运输设备的管理和定期实验工作,对安全设施、安全器具、安全保护装置、电气防误操作装置等的使用及工程质量、设备质量、检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6、按照要求及季节性特点组织开展各项安全大检查活动,经常深入基层,检查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生产设备上存在的隐患,必要时发出安全检察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
7、以《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为依据,做好事故的调查、认定和统计的归口管理工作,事故统计报表要及时、准确、完整,对事故要做到“三不放过”。
8、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对各类新入厂人员要坚持“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合格后才能允许上岗。
9、负责监督检查有关劳动安全、工业卫生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改善工作现场的作业条件,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及其他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治理工作,以求达到国家标准。
10、及时向厂领导建议表扬和奖励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处罚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者,对违章者实行动态管理。
11、配合当地劳动部门做好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1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生产用临时工、外包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对其加强管理实行现场监督。
13、做好生产现场设备、设施及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工作,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火灾事故调查、分析、统计和上报。负责厂内消防器材的检查、维修、更换工作。
14、负有查禁违章的责任,发现违章必须立即制止,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五、检查与考核
自觉接受公司生产管委会及有关业务单位的指导检查,并定期向公司生产管委会汇报工作。
1、本标准执行情况接受集团监督部门的检查考核。
2、本标准执行情况有企管部按月度考核。
3、检查与考核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管理职能和管理内容与要求部分。
4、检查结果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兑现。
主任岗位工作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质部主任的职责与权限、工作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安质部主任的工作,是检查与考核其工作的依据。
二、职责
1、在公司生产管委会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领导负责。
2、负责监督各级领导对安全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
3、负责制订安全监察管理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4、负责本部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和技术培训工作,提高本部人员
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5、负责组织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负责组织抽查和复查,制定整
改措施计划,并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6、负责组织制定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三、权限
1、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并对其作出处罚。
2、有权履行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行使
安监人员的权限。3、有权对安全生产中的先进个人和集体提出表扬奖励。
4、有权对发生的事故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
5、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有充分的否决权。
四、工作内容与要求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
工作法规、条例、规定和指令性文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结合
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2、参加制订本厂的长远安全规划和本年度的安全生产目标,组织
制订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参加制订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组织
对“两措”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3、组织对各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检修规程和运行规程,安全工
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对安全设施、安全工器具、安全保护装置、电气防误操作装
置的购置、使用、定期试验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设备
上存在的隐患发出“安全监察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或制订整改计划,
并监督整改计划的实施。
6、以“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为依据,按规定组织参加事故的调
查分析,监督做到“三不放过”,负责事故的认定,组织做好事故统计报
表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7、协助公司领导按时组织召开每月的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提出反事故措施或工作改进意见,向有关领导反映汇报。
8、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及时用通报快报等手段向生产等部门反馈安全信息。
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督柱查有关劳动安全、工业卫生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生产部门生产单位采取改进措施,改善工作观场的作业条件,做好防尘、防毒、防噪音及其它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治理工作,以求达到国家标准。
10、及时向领导建议表扬和奖励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有权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者。
11、配合劳动部门组织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12、做好生产用外包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对其施工工作监督检查。
13、做好生产现场设备、设施及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工作,并按规定进行火灾事故调查、分析、统计和上报。负责消防器材的检查、维修、更换工作。
14、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掌握集团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
报工作,做好领导的“安全”参谋。
五、检查与考核
l、本标准执行情况接受公司监督部门的检查考核。
2、本标准执行情况由分管领导按月度检查考核。
3、考核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职责及工作内容和要求部分。
4、考核结果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兑现。
副主任岗位工作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质部副主任的职责与权限,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安质部副主任的工作,是检查与考核其工作的依据。
二、职责
l、在安质部主任领导下,负责电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质部主任负责。
2、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管理法规、制度的实施。
3、负责本部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提高本部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4、负责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负责组织抽查与复查,制定整改措施计划,并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5、负责协助安质部主任搞好干警职工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
三、权限
1、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并对其进行处罚。
2、有权履行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行使安监人员的权限。
3、有权对安全生产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提出表扬奖励。
4、有权组织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四、工作内容与要求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工作
法规、条例、规定和指令性文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并监督各
分场贯彻执行。
2、协助安质部主任组织制订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参加制
订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对“两措”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组织对各分场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检修规程和运行规程、安全工
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对安全设施、安全工器具、安全保护装置、电气防误操作装
置的购置、使用、定期试验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活动,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
题,设备上存在的隐患,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或制订整改计划,并监
督整改计划的实施。,
6、以“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为依据,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分
析,监督做到“三不放过”,负责事故的认定,组织做好事故统计报表工
作,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7、协助安质部主任搞好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及时
用通报、快报向生产等部门反馈安全信息。
8、对在安全生产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可建议安质部主任进行表
扬和奖励,可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意见,有权处罚违章作业和违
章指挥者。
9、做好生产用外包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对其施工现
场进行监督检查。
10、做好生产现场设备、设施及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工作,做好消
防器材的检查、维修、更换工作。
11、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工作。
五、检查与考核
l、本岗位执行情况接受公司监督部门的检查与考核。
2、本标准执行情况由安质部主任按月进行检查考核。
3、考核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职责及工作内容与要求部分。
4、考核结果与目标责任制挂钩兑现。
安全监察专工岗位工作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质部安全监察专工的职责与权限,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安质部安全监察专工的工作,是检查与考核其工作的依据。
二、职责
1、在安质部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各专业的安全监察管理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各专业安全活动,对安全大检查中各部门、专业制订的整改措施有具体监察、检查的责任。
3、负责掌握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动向,并提出监督、执行预防措施,负责监督分管范围的“两措”项目落实情况。4、负责各专业的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及报告整理工作。
5、负责各专业或项目外包工程的安全监督工作。
6、负责各专业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标准、措施、计划的编制、审核和执行。
7、负责大小修各专业的质量验收、检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各专业安全工器具、起重工具监督使用和定期试验。
9、负责本专业危及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隐患、装置性违章整改及验收工作。
10、负责本专业季节性安全大检查整改措施计划及监督实施工作。
11、负责协助主任、副主任搞好现场生产人员安全技术培训。
12、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权限
1、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在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其工作,事后再向领导汇报处理。
2、有权向出现事故的部门、事故当事人、知情人查问事故发生全过程情况,并可索取有关事故记录资料。
3、有权进入厂内各生产施工现场,检查安全措施、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可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考问。
4、有权要求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已发现的设备缺陷及其他不安全因素。
5、有相对有关部门或个人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奖惩建议。
6、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在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其工作,事后再向部领导汇报。
7、有权检查各专业的安全技术管理资料及记录。
8、有权对违反安全法规、条例、文件的行为提出考核意见。
9、有权对分管专业编制的安全技术文件提出修改意见。
四、工作内容与要求
1、负责文明土产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出文明监督备忘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依据考核细则进行处罚曝光。
2、每月定期不定期检查各专业20%已执行的“两票”。
3、督促和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规程考试和各项安全活动,每月抽查两次班组安全活动。
4、负责各专业的事故分析报告,统计报表工作,并做到及时性、正确性、完整性。
5、会同各专业针对人身、设备、系统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编制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6、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并结合本厂的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开展季节性、专业性安全大检查和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对在检查活动发现和提出的不安全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7、组织与指导各专业安全监察网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安全员的作用,加强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吸取各行业各种类型的事故通报教训,改进和提高本厂安全生产措施和安全技术管理水平。
8、监督检查各专业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9、参加事故、障碍、异常的调查,收集第一手资料,及时做好事故分析、统计,找出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督促制订反事故技术措施。
10、监督各专业的安全、电气、起重工具的保管、使用和定期试验。
11、负责对各专业外包工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外包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察。
12、认真贯彻执行厂规厂纪。
13、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政策、规定、条例、法令,并且负责检查与督促各部门执行情况。
14、按规程要求,队真做好分管专业的事故调查分析工作,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逐一查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落实反事故措施。
15、监督现场安全、技术培训计划的执行,协助各专业搞好安全工作规程、现场运行规程的学习、考试。
16、负责外包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其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察。
17、每月参加各专业的班组安全活动,每月检查一次分管专业的安全分析会记录。
18、参加各专业新设备的质量验收、试验工作。
19、参加有关专业大小修的质量验收、检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0、负责日常生产现场的安全文明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出监督备忘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21、经常深入现场,掌握设备的健康状况,对分管专业重大的缺陷、隐患、装置性违章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下发定期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13、参加领导组织开展的各种会议,并做好记录,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五、检查与考核
1、本岗位执行情况接受公司监督部门的检查与考核。
2、本标准执行情况由安质部主任按月进行检查考核。
3、考核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职责及工作内容与要求部分。
4、考核结果与目标责任制挂钩兑现。
消防专工岗位工作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质部消防专工的职责与权限,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安质部消防专工的工作,是检查与考核其工作的依据。
二、职责
1、在安质部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做好全厂的消防管理
工作,保证全厂的防火安全。
2、负责健全和完善本厂消防管理制度。
3、负责全厂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及定期更换工作。
4、负责审批动火工作票,并检查落实现场安全措施。
5、负责做好全厂消防安全的宣传工作。
6、负责安质部全体工作人员的考勤工作。
三、权限
1、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并有权对其处罚。
2、有权深入土产现场,履行安监人员的职责。
3、有权监督全厂消防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4、有权审批动火工作票并检查动火观场安全措施。
5、有权对破坏消防器材的行为作出处罚。
四、工作内容与要求
1、协助主任、副主任搞好职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组织对新
入厂人员安规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2、对职工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增强防火意识。
3、每天深入生产观场检查现场安全措施,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等现象。
4、事故发生后保护好观场,并协助主任、副主任开展事故调查、取
证工作。
5、每周检查各专业班组安全活动。
6、按照上级部署和本厂实际,开展季节性、专业性安全大检查,对
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问题,督促有关专业及时解决。
7、按规定计划申请购置配备消防器材和防火用具,并做好日常的
管理工作。
S、定期检查全厂消防器材,使之完好。
五、检查与考核
1、本岗位执行情况接受公司监督部门的检查与考核。
2、本标准执行情况由安质部主任按月进行检查考核。
你们好!
现在向大家汇报本人任职期间的有关情况。本人于20*年10月任现职(质监站技术室主任)以来,工作一直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努力将组织所交工作做好,现对过去工作汇报如下:
注重质量监督的重点环节控制
(一)做好桩基、混凝土结构实体等检测方案把关工作。
本人负责对站内监督项目的桩基、混凝土结构实体、室内环境等检测方案实施的审核把关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有关条文的要求认真对检测方法和检测数量进行审核把关,平时经常与站内各监督员进行规范条文讨论研究,对新规范的实施做好学习、灌输工作。
(二)商品混凝土监督抽检工作有实效。
从20*年5月份开始,对区内已办理***市备案登记的混凝土搅拌站进行每月监督检查,随机抽查搅拌站质量管理体系、实验室管理、原材料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跟踪和服务的有关情况,并对搅拌站五大原材料进行每月监督抽检,其中着重检查在监工程的混凝土按配合比设计生产控制情况。通过一年多的监督检查,有效地加强了全区混凝土质量的监督管理力度,规范了搅拌站企业的混凝土生产管理。
20*年我站对区内20个在建项目、共38个单体工程进行了结构实体进行钻芯法检测,检测的数量与20*年度专项检查大致相当。混凝土抗压强度合格率达94.8%,相对20*年度专项检查工程检测的合格率有显著提高,较好地反映了区内目前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
(三)加强对检测不合格情况的跟踪处理。
通过加强对桩基检测、建筑原材料检测、实体结构检测不合格情况的跟踪处理,有效加强了同***区检测中心、***省检测总站的协调沟通,及时掌握我区在建工程的不合格检测情况,将不合格信息反馈给监督员进行处理解决,并做好不合格信息的录入、跟踪、汇总,实行每周不合格情况汇总制度。使不合格情况得到及时、有效的跟踪处理。
二、注重各种先进技术交流
20*年分别邀请区内主要房地产、施工和监理企业进行了混凝土结构质量管理工作座谈会,探讨如何加强我区混凝土质量的管理工作。组织了站内人员进行“3h通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电子政务系统”的演示,学习该系统的功能特点、操作使用;20*年6月组织各监督室主要骨干一起到省检测中心进行节能检测技术交流活动;20*年6月份邀请***市建科委专家进行座谈,对如何加强高大模板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以及组织站内主要骨干到西塔项目进行现场技术交流。
三、注重与各部门通力协作解决重大技术问题
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对区内的重点项目、特殊工艺的工程都特别注重与各监督室之间的技术协作,有效支持各监督室的日常工作。
今年在“质量月”活动中,在站领导的指点下,完成《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的影像资料(vcd),并发放到全区各个工地,供工地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人学习,使质量从细部抓起,落到实处,有效地开展预防质量通病宣传进工地活动。
2014年12月9日,省农委召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农业处、综合处等6个处(室)、事业单位汇报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工作。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高云辉在听取汇报后作了重要讲话。
近年来,省农委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融为一体,强化“一岗双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持续深入纠正“”,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会议指出,当前中央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五个特点:一是更加注重惩治;二是更加注重作风建设;三是更加注重权力制约;四是更加注重社会参与;五更加注重以改革推进反腐。在正确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上,要做到“三个准确把握”:一是要准确把握中央关于“两个依然”的判断;二是要准确把握中央对腐败问题的鲜明政治立场;三是要准确把握中央的坚定勇气和坚强决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纠正“”,要把握:一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是中央的重大决策,是长期的任务;二是违反八项规定绝对不是小事、小节、小错,是政治事故,是严重的、现行的违纪;三是对违反八项规定的,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
会议强调,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一是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比较完善。目前,已经制定了多个项目资金管理规定,管理制度已经较为完善,确保了项目资金管理的规范运作;二是对项目资金实现了有效监管。各业务单位都能不断强化农业专项资金的监管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程序,确保了政策资金能够有效落地,发挥最大的效益;三是在行政经费的管理使用上规范操作。能够严格执行经费支出审批报帐程序和标准,据实支出,合规使用和拨付,用有限的经费完成了大量的工作。每年都要对这项工作开展几次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的重点可能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没有制度,已有的制度有没有漏洞。这是对制度性要求进行检查;二是项目资金分配是否合规。项目的立项、申报、审批、验收等环节是否严格符合规定,行政经费专项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这是对规范性要求进行检查;三是有没有权钱交易的问题,有没有利益输送的问题。目的是通过我们的监督检查,促进工作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更加公开,确保不出现大的问题。
在关于下一步的工作重点,高云辉强调,一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是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落实好主体责任,就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确立目标,分解任务,明确时限,落实到人。同时,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二要深入推进“五权”工作。防治腐败的根本是监督和制约权力;三要强化监督检查;四要健全机构、选优配强纪检干部。各单位要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充分发挥其监督检查作用、纪律保障作用和参谋助手作用。
会上,监察室主任王忠华对落实《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制度执行情况监督办法》提出了具体要求。
(省农委监察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