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1 09:33:0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法律服务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服务方式的原则。
1、本所提供制度化的法律服务工作,促进法律服务工作的长效性、稳定性、实质性。
2、本所采取事前预防为主,事中和事后解决为辅的方法,尽量减少纠纷和诉讼的发生。
3、律师团队共同作业模式,将集体智慧和个人特长相互结合,保障法律服务的及时性和专业性。
第二部分服务内容
(一)法律咨询。对招标人在行政决策、内部管理等方面涉及的法律事务提供咨询意见本所指派律师通过线上、线下为招标人的领导层以及工作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线上服务一般通过电话、电子邮箱、视频会议等方式及时解答招标人的法律问题,提出分析意见;遇到重大或者复杂的咨询事项,本所将指派律师对招标人进行线下沟通,在认真听取招标人意见、了解咨询事项背景、查询和收集相关资料后,就招标人的疑问进行解答,并提出解决方案。
(二)法律文书审查。根据招标人,为招标人审查、修改和草拟有关法律事务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在具体服务时本所将指派律师了解被审查文书的起草背景、法律目的以及招标人的具体要求,结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审查、修改法律文书,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满足招标人的服务需求,维护招标人合法权益。
(三)法律风险评估。在行政规划、行政调控、行政监管、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进行法律风险评估。本所指派律师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省市各级政府印发的管理规定,对招标人委托的服务事项进行合法合规性分析并进行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在风险评估工作中,应当及时向招标人予以风险提示,采取事前预防的方式,尽量减少纠纷和诉讼的发生。
(四)法律救济。在法律纠纷出现时,依据法律途径予以解决,消除法律风险。
1、非诉讼救济。在仲裁或者诉讼立案前,本所即可指派律师参与纠纷处理,通过涤除瑕疵、互谅协商等方式在合法合规的途径下消弭法律诉讼;
2、诉讼救济。在仲裁或者诉讼无法避免时,本所接受招标人的委托组建专业应诉团队应对仲裁或者诉讼。
第三部分服务质量
本所及指派律师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双方正式签署的顾问合同之约定,向招标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主要服务质量如下:
(一)本所及指派律师必须克尽职守,积极为招标人提供法律服务,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努力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二)本所及指派律师应当及时承办招标人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认真履行职责;
(三)本所及指派律师应根据合同约定和招标人的委托授权的范围进行工作,处理相关事务,不得超越委托权限;
(四)本所及指派律师不得从事有损于招标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民事、商事、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与招标人对立一方当事人的人;
(五)本所及指派律师接受招标人委托优先于非顾问单位担任人,参与案件的调解、仲裁及诉讼活动;
(六)本所及指派律师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有关招标人在内部运行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各种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七)本所律师将敬业勤业,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执业水平,不断优化为招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
第四部分响应时间
(一)线上服务随时响应。招标人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服务需求,本所指派的律师将随时待命响应,根据招标人委托事项的具体情况分别予以处理。法律法规类咨询,将立即响应回复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法律规定的理解和适用;法律事务类咨询,将在了解事务基础情况后及时回复,必要时将立即指派律师到招标人办公场所了解具体情况,现场提供服务。
根据工作要求,现将行业管理科2018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公共法律三级平台建设情况
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工作,已经区常委会研究通过,并于X年X月X日区两办下发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和《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工作规范》,区、街道、村(社区)三级坚持以平台建设为龙头,配套制度跟进,设施装备提升,流程机制规范,组织人员保障的套路推进,打造综合性一站式的服务阵地。
(一)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依据工作的统一安排,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在XX号办公,各种标识已悬挂,中心所需软硬件设施已安装到位,部分工作人员已上岗,其余进驻人员也正在协调和完善中,目前中心已经运行。
(二)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及社区(村)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情况
我区共XX个街道,XXX个社区。依据《关于XX年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通知,我区的工作任务是在XX年共建立XX个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XX个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经研究决定,我区XX个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及共需建立XX个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XX月底前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一社区(村 )一法律顾问”服务开展情况
为落实《 “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文件的工作要求,开展“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 ”工作情况如下:
我区共有XX个街道,合计XX个社区(村),全区专职律师XX人。 按照我区实际情况,每名律师需担任X个社区(村)的法律顾问工作。
截止目前XX个社区(村)与律师签订工作协议,基本实现我区“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各社区(村)法律顾问每次提供法律服务时须按规定填写法律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和结果。工作台账要一次一记、一社区(村)一卷。工作台账由社区(村)法律顾问、社区(村)组织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由乡镇街道核查并汇总。
三、律师工作
共有X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XX人,XX年截止目前共案件XX件,其中刑事XX件,民事XX件,其他XX件,解答法律咨询XX次,法律文书XX份.
(一)律师进驻法院、进驻派出所工作
为了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在各级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按照工作计划要求,在区人民法院组织全区专职律师和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开展了律师进驻法院的活动,按照各单位律师人数的比例,制定每月的律师值班表,要求每日一名律师在岗,按照工作时间坐班,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且组织全部律师参加了全市举办的律师进驻法院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培训班,能够更好的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进驻派出所的律师由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担任,到就近的辖区派出所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二)完成我区律师XX年的年检工作和XX年的注册、调转、合伙等工作。
(三)完成全省律师平台更新工作。
(四)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成立律师扫黑除恶工作小组,组织全体律师学习关于扫黑除恶的各项文件和会议精神,组织各律师事务和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召开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制定印发《XX区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订《XX省律师事务所主任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承诺书》,要求全体律师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必须全程按照扫黑除恶各项制度要求认真执行。各律师事务所组织所内律师认真学习《XX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学习资料》。
(五)关于律师违规会见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尽快解决律师违规会见、违反执业道德、截留当事人执行款等问题,严格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组织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召开会议,征求意见和建议,各律师事务所写出自查整改方案,制定区关于律师违规会见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六)安排律师协助街道开展好法律宣传工作
四、法律援助和公证、司法鉴定工作
(一)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中心现有律师X人,共受理案件XX件,办结XX件。法律援助工作站XX个,主动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切实维护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二)司法鉴定工作
鉴定中心现有工作人员X人,鉴定XX件。做好各项司法鉴定工作。开展鉴定援助,惠及社会弱势群体,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管理。
(三)公证:XX年共受理公证XX件
1、国内公证XX件
2、涉外公证XX件。
为严格公证执业规定,严肃公证执业纪律,公证处继续、贯彻执行司法部公证执业“五不准”规定的内容。
五、人民陪审员工作
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经人民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会商同意,制定并《XX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实施方案》。按方案规定的程序及时间结点完成人民陪审员的初审工作,并配合法院做好面试工作。经过抽选、报名、组织推荐的XX名人民陪审员已通过人大任命,正式履职上岗。
六、法律工作者工作
全区共有XX个法律服务所,XX名法律工作者,XX年截至目前案件XX件,解答法律咨询XX人次,法律文书XX余份.
(一) 完成2017年度法律工作者年检工作。
(二) 完成全区法律工作者基本资料重新统计、整理和上报工作。
尊敬的*书记、各位来宾、各位律师: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市城市建设法律服务团启动仪式,这是我市律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市委领导重要指示,进一步发挥律师在城市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具体行动,法律服务团的律师一定要不辱使命,依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我市城市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下面我讲三点。
一、不断提高认识,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立足点。
城市建设法律服务团的全体成员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立足点,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改革开放的目标,是改革开放的需要,是律师执业的土壤,全市律师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全市律师在提供法律咨询、讲座、调解、诉讼等法律服务过程中,必需始终把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这个立足点。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律师职能之一就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因此律师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全市律师要认识到城市建设法律服务的重大意义,在执业过程中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自觉坚持围绕经济社会建设这个中心工作、服务和谐稳定这个大局,律师服务城市建设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服务团全体成员要尽职尽责、扎实工作、高效服务,积极为××城市建设的规划、决策、实施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发挥职能作用,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切入点。
社会矛盾的本质是利益冲突,利益冲突是社会生活的一种正常表现。律师是社会矛盾的缓冲器,是各方面利益的平衡器。律师在为城市建设提供法律服务时,要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切入点,引导当事人通过理性的、法律的方式,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城市建设中产生的社会矛盾纠纷。
法律服务团成员对城市建设中可能引发的群体上访、群体性诉讼,要引导当事人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暴力与非理性的矛盾解决方式;要积极向当事人宣传城市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劝导当事人不要越级上访、多次上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逐渐培育当事人的法律信仰;要善于运用协调、调解、和解等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在双方利益冲突中找到一个平衡点,提出双方都能接受的矛盾解决方案,化解矛盾纠纷。无论是参与诉讼、仲裁,还是通过其他手段解决纠纷,律师都应以化解纠纷、平息冲突为己任,劝导纠纷主体正确理解法律,正确选择自己的利益诉求,正确对待他人的利益诉求,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妥协方案,以平缓、简约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从而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坚持依法执业,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
维护权益是律师的职业本质。国家设立律师制度就是为了给社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渠道和机制,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可以说维护合法权益是律师的第一使命。服务团律师要坚持依法履行职责,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一是要依法执业,律师执业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和律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在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为当事人提供城市建设的法律咨询、委托等专业的法律服务,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树立××律师良好的职业形象。二是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在城市建设法律服务过程中,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意见、审查法律文件、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对当事人的一些不合理的要求,要用专业的法律知识耐心说服和劝导向当事人,说明法律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可能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积极引导当事人理性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要注重学习研究,城市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比较多,涉及的行业、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城市建设法律服务团要想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必须要对城市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进行深入的学习研究,熟知相关法律规定、程序等,这就要求服务团成员要注重学习,对具体个案进行充分研究,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
今天城市建设法律服务团启动仪式只是一个开始,我相信通过全体法律服务团成员的共同努力,一定能为××城市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莲花河畔景苑”是一个公开预售的商品住宅项目。倒覆事故发生前,已有近500余户购房人与开发商签署了预售合同,涉及面非常广泛。倒楼事件能否妥善处置,成了万人瞩目的事件,而开发商与购房人之间预售合同的处理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因此,需要专业律师介入来处理这起影响面极大的事件,势在必行。经过筛选,“莲花河畔景苑”的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最终选定上海专门从事房地产法律服务,且在业内颇有知名度的两家专业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中建律师事务所和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组成律师联合工作组,就“莲花河畔景苑”房屋倒楼事件引起的预售合同处理事件,为开发商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临危受命快速反应
2009年7月3日(周五)下午,中建所决定接受委托提供专项法律服务。而第二天,也就是7月4日上午,就要举行开发商与购房人的首次现场沟通会,律师将代表开发商参加会议。时间紧迫,形势严峻。因此,组建处理这起棘手纠纷的团队,就成了当务之急。
当晚,团队律师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朱黎庭担任中建所法律服务团队的负责人,全面负责此次专项法律服务的决策、统筹、安排和对外协调工作;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王萍律师协助朱黎庭负责团队内部工作安排、协调、对外调查和参加相关会议;周晶敏律师负责协调法律文件的起草工作;陆国飞、袁晓东两位律师负责现场接待及其他相关法律服务。
团队组成后面对的第一个任务就是7月4日,也就是第二天上午的现场沟通会。工作组律师代表开发商将在会上如何和购房人沟通?立场和态度如何?采取何种措施缓解购房人极端激愤的对立情绪?这些都是律师们在最短时间内急需考虑清楚和必须面对的问题。
7月4日上午,现场沟通会如期举行。中建所朱黎庭律师和建纬所曹文衔律师代表开发商参加会议。会上,朱黎庭代表开发商首次向购房人公开致歉,并表示在与开发商沟通后,会尽快拿出方案,在合情、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解决此事。
“开发商律师道歉”、“合情、合理、合法”立即成为众多媒体报道的标题。多数购房人对此表示认可和赞同。虽然律师工作组的工作成效初显端倪,但律师们心里都十分清楚,后面的工作绝非易事,但不管怎么说,至少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现场接待释法怀情
根据有关部门的安排,从7月5日起,开发商将闵行区罗阳路小学作为接待现场,每天接待购房人。联合工作组的律师对每位购房人签约情况、合同履行情况、购房人诉求等信息进行登记汇总,并通过现场接待,与购房人充分沟通,倾听他们的要求,最大限度地缓和紧张气氛,对立情绪。现场接待从每天早上9点开始,到下午4点结束,每个事务所必须安排4位律师始终在现场工作。在学校的接待工作前后共需两个月的时间。
由于律师工作本身工作的特点,摆在工作组每个律师面前的现实难题,就是如何安排好接待工作和其他业务的关系。中建所的律师们在长期的团队合作中,早已形成默契。团队成员内部进行协调,将每个成员各自工作安排分别错开,以确保每位成员轮流到现场接待。如果出现在某个时间段内,现场接待的团队成员不足4人时,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事先调配事务所其他律师补充到现场。
现场接待的条件非常艰苦。在小学教室内,摆放的均是一年级小朋友的小号课桌椅,既无空调,且底楼蚊蝇成群,加之正逢盛夏时节,酷暑炎热,职业装打扮的律师们个个汗流浃背,形象颇有些不合时宜。而一些购房人当时情绪又非常激动,有的甚至将矛头直指律师。尽管如此,工作组的律师们始终保持耐心和微笑,仔细倾听购房人要求,适时劝慰,并对相关信息详细记录整理。律师们以满腔诚挚的情怀、谦和的态度,以及对购房人现状的同情和愿意帮助他们解决问题的真心实意,使购房人的不满情绪得到很大程度上的缓和,也为方案拟订提供了第一手素材。
近两个月的时间里,大家天天在一起从早到晚、甚至干到深夜,工作强度相当之大可想而知。
罗阳路小学的接待仅仅是整个接待工作的开始。此后,工作组律师又转战现场售楼处继续接待,前后时间长达4个月之久。
专业团队法律攻坚
在罗阳路小学现场接待的同时,工作组律师的另一重要任务,就是要在短短3天时间内,就倒楼事故所致预售合同的处理,进行全面的法律课题分析,起草倒覆的7号楼解决方案及操作细则,供开发商讨论,以确保按7月4日沟通会上的承诺,在7月11日公布倒覆楼的解决方案及操作细则。
3天,要完成法律分析、起草方案和操作细则。时间紧,任务急。律师们每天在结束现场接待工作和手头其他工作后,晚上6点就在事务所会议室集中。大家分工协作,有的负责信息收集和整理,有的负责法律法规和判例的收集和分析,经初步整理后大家一起讨论相关法律问题,统一意见后起草书面文件。每隔一天,中建所团队会与建纬所团队开一次讨论会,沟通相关法律问题,形成一致意见,并修改前一天起草的文件。
短短3天时间内,相关法律课题分析、草拟方案及操作细则如期完成。进而,同样通过团队协作,工作组律师还完成了未倒楼框架性解决方案的操作细则,并在7月31日如期公布。
将最初公布的方案和实施细则,与目前倒楼和未倒楼购房人已经与开发商达成的赔付方案比较来看,虽然在赔付标准等商业条件方面有所不同,但关于方案选择、合同处理、款项支付等各项核心内容,与律师工作组起草的《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倾倒事件解决方案》及《操作细则》、《关于未倒覆楼预售合同后续履行的框架性方案操作细则》基本一致。
多方支持 诉讼为零
截至2009年11月17日,为期近4个月的“莲花河畔景苑”倒覆赔付工作暂告一段落。41户倒楼购房人中,18户选择退房,23户选择置换,均已就方案与开发商达成一致。其余未倒楼中,除6号楼部分购房人有待加固完成后选择方案外,其余购房人也已就解决方案与开发商协商达成一致。
虽然之前有20余户业主聘请了北京律师准备打官司,但目前无一户提讼。
专业律师团队的介入,无疑是“莲花河畔景苑”倒覆事件妥善解决的重要因素之一。而在危机处理中的一些成功做法更是值得思考和总结。
首先,突发事件的法律服务,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与协调。重大突发事件由于其社会影响大、牵扯面广,需要在最短时间内动员、使用一切资源和力量,集中解决突出问题,这就有赖于政府的支持和协调。此次事件处置过程,正是由于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政府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抢险、调查,才使得事态不至于进一步扩大,为专业律师的介入创造了较为有利的条件。在律师工作组介入后,政府又出面协调,在律师与购房人之间搭建沟通平台,使律师更全面地了解购房人诉求,拟订更具操作性的解决方案;同时,购房人通过沟通平台,也可更深入理解方案、法律文件的含义,以便做出更为明智的决定。
(一)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发挥充分。制定印发了《关于成立县执行工作部门协作联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依法防控病毒感染肺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方案》、年度普法依法治理要点,转发了《市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报告》,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布。6月16日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县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了全县第二批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牵头组织开展了全县法治建设暨“七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向依法治市办上报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情况汇报、依法治国办对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查反馈问题县整改报告和法治建设调研报告。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以民法典为内容对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专题辅导讲座。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制作了《疫情防控攻坚、方言神曲》微视频,得到上级部门认可,被省委依法治省办采用并报送至中央依法治国办。
(二)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3次。协助县编办对拟赋予乡镇和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和县档案馆、社保中心等21个涉改参公事业单位重新认定进行法制审核。对县机要和保密局、档案局、交警大队、派出所、消防救援大队等16个部门和单位的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审查。制定下发《县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对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公布第一批13个单位46项、第二批10个单位38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裁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行政裁决有关事项的通知》,各部门对照省上公布的行政裁决清单,及时梳理行政裁决事项。完善政府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机制,审核《关于全面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7份、通告6份、协议3份。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水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拟定的《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城市居住证暂行办法》等11份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组织各部门全面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明确评查范围、标准、方式、步骤及时限要求,对案卷评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疫情期间,《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就疫情防控期间我县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有关事项进行了要求,并将联系电话、邮寄地址进行了公布。开展行政复议调研,下发《关于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截止目前,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份。对各部门、单位2019年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统计,并督促在行政执法公示系统公布2019年度数据及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制定《县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县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办法》等4个办法,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制度规范,召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学习推进会议,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进一步安排部署。公告,明确行政执法监督投诉受理范围、不予受理情形,并对全县投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进行了公布,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6月12日圆满完成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项目评审。
(三)“七五”普法扎实开展。以“法律八进”为主渠道,广泛开展各类普法学习宣传活动。印发了《关于在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县“七五”普法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开展普法赶集活动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开展普法星期五活动的通知》,开展了覆盖8个乡镇、65个部门单位的全县法治建设暨“七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工作,拍摄“七五”普法专题片一部。6月16日成功迎接了全市“七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发挥“司法”公众平台作用等形式,充分利用“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国家安全教育日”“进村入户走访帮扶”“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活动,广泛开展了宪法、疫情防控、宗教事务条例以及行政执法、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参加了6月5日全县举行的环保集中宣传活动,印发《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单行本5000册。至目前,共组织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0余次,设立法律咨询点70多个,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0多人(次),印发疫情防控宣传资料20000余份,其他各类宣传资料7000余份,在“司法”微信公众平台各类信息、资讯240余篇,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育才中学新建法治文化走廊1处,设立了法治文化奇石9块、法治宣传牌和法治展板23块。
(四)人民调解工作有序开展。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紧盯“四个突出”,积极化解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农业农村、复工复产等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中存在的矛盾纠纷。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开展法治扶贫专项行动,深入贫困村、贫困户摸排矛盾纠纷。按照“普法+调解”的模式,积极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截止目前,共受理矛盾纠纷562件,成功调处544件,调解成功率96.8%。
(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基层社会治理“三中心一网格”建设实施意见》,制定下发了《县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整合资源,升级改造建成了集公共法律服务、乡镇便民服务事项为一体的综合性、一站式公共法律便民服务中心,实现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办理“所有事”的目标。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下大力气解决了清泉、陈户、大马营司法所的办公用房问题,为司法所改善了办公环境,统一了标识和内部设置,司法所规范化标准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积极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截止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8件,挽回经济损失130余万元,接待来访来电法律咨询310人次,提供法律意见210余条。
(六)特殊人群管控得力。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监管中心职能,及时督促各司法所落实“双八任务”,提升了对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治和帮扶成效。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电子监管,实现了在册列管90名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1名社区矫正对象“手机+腕带定位”,1名精神病患者社区矫正对象未进行电子监管。利用“法律八进”等载体,大力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工作,发放《社区矫正法》宣传彩页1000份。积极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社区矫正法》10场次,实现了社区矫正对象学习全覆盖。今年以来,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8名,解除社区矫正对象35人,撤销缓刑1人。严格落实“七回访”制度,多方面多渠道了解刑满释放人员动向,实现了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摸排全覆盖,真正做到了情况明、底数清。2020年以来,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74人。
(七)基层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监管得力。规范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律师依法依规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落实《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五项制度》。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期间法律服务活动,组织企业律师服务团为民营企业开展了一次免费全面法治体检,举办法治讲座1场/次,提供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8条,为企业职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61人/次,办理案件2件。深入县矿山企业、工业企业、农牧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快递企业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和体检档案,并帮助用工企业修改、完善劳动合同10余份。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在全县117个村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了126个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推送消息200余条。2020年以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案件585件,解答法律咨询860人次。
(八)公证社会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公证社会服务能力,及时公布《关于县公证处暂时停止现场业务办理的通告》,引导群众通过电话、微信、QQ等“不见面”方式咨询、预约公证业务,确定专人负责解答咨询,及时开通公证云在线申办系统,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申请办理公证。开通公证快速办理绿色通道,对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事项以及医务人员、防疫人员、军人、武警官兵、企业等的紧急需求,为其优先办理。助力脱贫攻坚,办理精准扶贫合同公证,为小微企业及时申请精准扶贫贷款提供便利。强力推进赋强公证办理,与人民法院、各商业银行多次召开联席会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减轻法院受案压力。为破解银行催收难题,为农业银行甘州支行和民乐县支行办理了送达公证。截止目前,已办理公证案件423件,办理公证事项涉及金额1.2亿元,解答法律咨询1500人次,为经济困难群众减免办理公证33件,电话预约服务284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四是法律服务规范化服务水平不高。
为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2014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省依法治省纲要》,市委制定了《贯彻落实〈省依法治省纲要〉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的实施意见》,按照《市委办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2014年工作要点》,今年上半年,我局紧紧围绕“率先崛起,全面建成小康”的目标,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将其作为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重要抓手,强化举措,加大力度,进一步推动全民学法用法,促进基层依法治理。
一、认真部署,制定“法律七进”工作方案
迅速贯彻落全省推进“法律七进”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我市《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各单位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的工作任务,由依法治市办印发全市贯彻落实。3月20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召开“法律七进”工作推进会,市司法局与8县3区司法局签订《推进“法律七进”工作责任书》,以立军令状的形式推进“法律七进”工作。3月26日,按照全省开展宣传教育月活动工作部署,我局与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依法治市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对各县(区)、各市直部门、各级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月活动的总体要求、重点内容、宣传形式、责任分工等作出了具体部署。为推进工作落实,市依法治市办分别于4月11日、30日、5月16日三次召开全市“法律七进”工作暨法治建设推进会,并以加强工作督导的方式强力推进;4月22日-30日,我局派出6个督导组对各县(区)“法律七进”工作开展督导,及时掌握推进情况,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存在的问题,确保“法律七进”工作有序推进。
二、创新举措,积极服务基层法治建设
以4月份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贯彻落实“法律七进”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基层法律需求,多措并举,服务基层法治建设。一是大力推进法律顾问进村社。制定《关于开展全市律师事务所结对乡镇(街道)免费提供法律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整合全市律师力量为基层提供法律服务,在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服务的同时辐射乡镇(街道)企业、村(居)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及其他村(居)民。全市31家律师事务所签约乡镇(街道)覆盖11个县区。各县区司法局也加大了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村社的力度,推进法律顾问进一步向村社延伸,长宁县司法局组织县律师事务所在全县新农村示范村结对免费担任法律顾问,全市已有1823个村、243个社区聘请了法律顾问。二是组建法律服务队送法进基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职能作用,积极组建法律服务队服务服务“七进”基层单位。我局建立了由主要业务部门、直属法律服务单位为成员的“法律七进”宣传服务队,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集中送法活动。4月30日,市司法局、县司法局两级法律服务队到县镇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以举办法制讲座、集贸市场集中宣传和走村入户开展法律服务的形式服务村民。目前全市已组建209支法律服务小分队,已深入农村、社区开展活动373场次,为基层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三是编印法治宣传资料推动全民学法用法。为加强对全市各级各单位普法工作指导,及时反映法治、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及普法工作重点内容,我局统一编印法治建设系列宣传读本和法制宣传栏贴图,根据依法治市进程不定期编印普法宣传读本,每两月推出一期法制宣传栏贴图,并与依法治市办就做好相关资料的征订和学习宣传工作联合发文,将普法宣传资料发放到各市直部门和每个乡镇(街道)、村(社区)。宣传月期间,我市共印制发放第一期法治建设读本6850本,宣传栏贴图3455张。
三、扎实工作,深入推进“法律七进”
(一)充分利用媒体营造法治氛围。为加强依法治市舆论宣传,我市今年在日报、电视台、新闻网等主流媒体分别开设法治栏目,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全方位宣传法治建设工作。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其上刊发了《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的基础》评论、《民工百万工资被拖欠法律援助帮忙讨回》、法律知识解读等一系列关于“依法治市建设法治”的评论、通讯、专家解答等文章、视频。全市利用电视、报刊建立法治栏目17个,建立各级普法网站18个,普法微博微信160条,为法治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加强与“法律七进”相关责任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多种形式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寺庙、进单位。一是推进法律进机关。根据我市推进“法律七进”工作方案,市直机关工委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对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提出了具体要求。4月中旬,我市举行市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依法治市培训会,举办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养成》专题讲座,并由依法治省办、省高院、省司法厅有关专家对《省依法治省纲要》进行解读。宣传教育月期间,我局组织各市直部门5000人参加“依法治省专题知识竞赛”。全市政法系统组织开展了“阳光法治、政法风采”知识竞赛,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蔚然成风。二是推进法律进学校。全面推进学校法制教育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全市中小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达到100%,其中推荐司法助理员担任222人,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29人。加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全市已建成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12个,有836个(约85%)学校建立法制宣传栏,有738个(约75%)学校建立法律图书室(角)。坚持丰富学校法制教育第二课堂,以法制讲座、“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送法进学校。4月24日,我局与临港分局联合监狱在市第十初中举办了“现身说法”进校园活动,学校师生家长等共千余人参加,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三是推进法律进农村。大力实施乡村普法“六个一”工程,全市乡镇(街道)建立法制宣传队伍186支、法制辅导站46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195个,有2322个村、295个社区建立了法制宣传栏,有16110个村民小组培养了“法律明白人”。全系统针对农村法律需求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在春节期间组织开展了外出务工返乡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通过集中宣传、送法上门等大力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今年以来已为10万余农户发放了法律服务便民联系卡。四是推进法律进社区。组织法律服务队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1月底,我局与临港分局开展“开放法治港投资满意地”主题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律师、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和法制宣传工作者开展了居民法律知识有奖竞答,为社区企业和居民提供法律咨询;3月公民道德宣传月期间,我局与市妇联组织市、翠屏区两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开展“温暖你我他,法律进万家”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法制宣传资料5000多份,进一步推动“两纲”、“两法”的贯彻实施,增强了妇女儿童的维权意识;在我市第三届道德模范暨“培育良好风尚建设道德”活动中,组织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合力公证处法律工作者以及翠屏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开展了“道德、法治”宣传咨询活动,引导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5月23日,我局与市民政局在莱茵社区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组织法律服务宣传队为社区居民举办法制讲座,并现场开展了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截至目前全市法律服务小分队已深入846个农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为给广大居民提供更多法制文化学习场所,我局启动人民公园法制公园建设项目,目前全市已启动建立法制公园3个、法制广场7个,法制文化景点3个、法制长廊20个。五是推进法律进企业。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培训,5月16日,我市在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公司组织开展了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讲座,邀请省社科院专家讲解产品质量法及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级相关部门和大中型国有、民营企业260余人参加培训。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江安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直机关工委牵头组织税务、安监、质监等部门深入工业园区集中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屏山县司法局会同县经信局到县属重点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已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35场次,深入企业开展巡讲活动40场次。六是推进法律进单位。加强单位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推动在医院、公园、车站等公共场所建立法制宣传栏、电子显示屏269个。七是推进法律进寺庙。各县区司法局联合统战部、民宗局等部门,组织开展教职人员培训,兴文县举办了一期佛教协会普法知识培训,长宁县组织全县寺庙、教堂负责人开展了法律培训。珙县、屏山、筠连等积极利用寺庙、教堂信徒祈福日等组织开展“送法进寺庙”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已开展法律进机关154次、进学校258次,进乡村396次,进社区224次,进企业40次,进寺庙22次,进单位192次,有效推进了各类群体学法用法。
(三)全面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创建。为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在基层落地生根,全市将“法律七进”与基层法治创建统筹结合,以深化“法律七进”为契机,全面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市依法治市办印发了《关于法律七进和基层法治示范创建工作指导标准(试行)》,明确了机关、学校、乡村、社区、企业、单位、寺庙的法治建设内容和创建标准,并落实了每一进创建牵头单位和主要责任单位。为迅速、全面推进基层法治示范创建,4月30日,我局与依法治市办在县镇召开了法律进乡村暨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推进会,通过送法下乡推进农村(社区)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活动。5月16日,我市在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公司召开了全市“法律七进”和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推进会,会上市委副书记吕晓莉就全面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和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打牢依法治市基层基础作了进一步强调。各级各部门按照会议部署,进一步细化创建工作任务和推进举措,分解落实责任,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刚刚过去的2010年,我市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司法厅的精心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在全市广大司法行政工作者努力拼搏下,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为契机,狠抓三项重点工作,为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新贡献。“五五”普法工作顺利通过验收,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显著,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全面落实,信息化建设有序进行,司法行政工作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大好局面。在此,我代表市司法局党组向关心支持司法行政工作的各级、各位领导,向奋斗在司法行政工作岗位上的全体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天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重点工程动员大会,就是要对实施2011年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工程进行动员和部署,进一步把全系统的思想统一到市委、政府的重大战略上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举全系统之力,打好这场攻坚战。刚才,李海同志宣读了2011年固原市贯彻落实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千人万件工程”重点目标任务分解实施方案,还有法律援助、疑难矛盾纠纷调处、法律服务大移民等几个具体工程的实施方案也已印发给大家,最后,李市长还将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好、深刻领会好、切实落实好。下面,我就落实好今年全市司法行政重点工程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实施司法行政重点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十二五”期间,自治区党委、政府着眼于宁夏实际和时代要求,坚持以长远眼光谋划发展,把35万不适宜生存发展的南部山区老百姓有组织地搬迁到黄河沿岸开发地区,这是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固原作为国家级贫困地区,是最大的受益者。对此,市委、政府在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就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我们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保驾护航的职能。面对新形势,司法行政工作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只有在体制、机制和工作业绩上不断创新、突破,才有发展的机会。全体司法行政干部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站在工作全局和战略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司法行政重点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市委、政府的决策与我市司法行政职能结合起来,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标准上去思考和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坚定不移地树立起不等、不靠、不惰的思想和靠前宣传、靠前服务的大局观念,切实把重点工程实施好,用法律的武器为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保障服务好。今年,是我市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一定要认真组织落实好司法厅提出的“千人万件工程”,把“法律服务大移民”、疑难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援助、高标准启动“六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作为重要抓手,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自觉性、责任感和使命感,焕发更大的积极性、创造性和高涨的工作热情,为服务固原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开好局,为落实司法行政重点工程起好步。
二、紧盯任务,狠抓关键,全面推进我市司法行政重点工程顺利实施
根据司法厅关于《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千人万件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前固原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司法行政系统“千人万件工程”重点目标任务分解实施方案》,对实施重点工程进行了具体安排,任务已经非常明确,大家要围绕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和目标,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具体要做到“五个一”,用足“五个力”,实现五大重点工程。
整合一线资源:进一步优化法律服务大移民工程的聚合力。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手段,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首要任务,努力为固原新跨越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一要充分整合资源,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组建市、县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团,积极主动地为政府和部门做好法律顾问,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二要面向农村基层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大移民工程”和送法下乡活动,组织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农村乡镇,实施组织联建、业务联帮、工作联动的“三联”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我市23万贫困群众生态移民工程法律服务工作,既为党委、政府实施生态移民工程保驾护航,又维护贫困移民的合法权益。三要组织律师参与市委、市政府法律咨询,组织指导律师开展化解社会矛盾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主动化解一批重大疑难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贡献。四要以基层法律服务所(站)为依托,组织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进乡村和进家庭活动,逐步推进城乡法律服务资源的均衡合理布局,满足广大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打靓一张名片: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的鲜活力。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工作保障、改善服务民生最根本的体现,要把法律援助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一张名片,高质量办好450件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案件任务。一要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健全便民服务长效机制。要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建立覆盖乡镇、街道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在政法部门、劳动保障和工青妇等部门实现法律援助站点全覆盖,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服务,最大限度方便困难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二要在着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上下功夫。通过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案件分析审核、抽查督查、逐案审核、互查互评制度和经费补贴发放联审、审计、公示、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经费使用规范化,使法律援助真正成为政府肯定、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贯穿一条主线: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民生工程的辐射力。维护社会稳定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任务,要把社会矛盾化解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一条主线,全面完成化解500件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民生工程,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一要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健全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机制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办法,构建联系紧密、联动有力、联调规范、联防有效的大调解网络。二要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大力推进人民调解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职业化建设,乡镇(街道)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聘用率要达到100%,农村乡镇专职调解员包村包户率达到100%,把人民调解工作向容易引发人民内部矛盾的领域延伸,推动人民调解在法院、公安交警、医疗、劳动争议等领域的拓展。
创新一轮宣传:进一步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工程的影响力。良好的法治环境是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前提,要把普法依法治理作为弘扬法治精神、推动依法治市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围绕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公务人员法律素养两大目标,研究制定“六五”普法规划意见,高标准启动“六五”普法工作。一要做好“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启动活动。结合“12.4”法制宣传活动和第五届宁夏十大法治人物、十佳法律援助律师、十大模范人民调解员和十个优秀法制文艺节目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扩大司法行政社会影响。实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更加注重各阶层、各行业不同层次的需求,注重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注重以法律服务为切入点开展法制宣传,注重法制文化的渗透,注重运用现代传媒科技成果的渗透,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二要重点依托属地管和行业抓,强化考核机制,建立一套有效的考核奖惩机制,强化保障机制,增加普法经费投入,配备必要设备。三要结合全市生态移民工程,找准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宪法知识、权利义务法律知识深入乡镇、村(组)向移民广泛宣传,使其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因不知法、不懂法而引发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夯实一项根基:进一步提升基层规范化建设工程的内动力。基层基础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队伍建设是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源泉,要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作为推动司法行政跨越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进一步提升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和司法行政队伍的能力。要以实施好司法行政重点工程为契机,努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一要牢固树立固本强基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在机构设置、职级待遇、人员编制、经费保障、所务管理五个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力争年内全市副科级司法所长配备比率达到要求,全面提升司法所整体工作水平。二要协调落实已批准立项的市局和原州区、隆德县局业务用房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剩余3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全部列入国家第二批投资计划。三要全面完成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任务,实现区、市、县(区)、乡(镇、街道)四级司法行政局域网络互联互通,加强培训,加快软件应用,初步实现网上无纸化办公。四要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加大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教育、帮扶力度,实现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全部纳入定位管理和心理矫正范围,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1.5%以下。五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意见,落实分类管理和重点人员管控措施,确保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93%,帮教率88%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六要加强队伍建设。按照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司法行政队伍中大力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以“纪念建党90周年、争当时先锋”为主题,组织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书画摄影工艺美术作品评选表彰活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新变化、新气象,提升司法行政系统文化软实力。七要大力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和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执业行为,健全完善法律服务执业规范和标准,切实把从严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力争2011年度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取得好位次。
三、强化措施,狠下功夫,切实把重点工程任务落到实处
这次全市司法行政重点工程实施自元月份开始至11月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项目实施、验收考核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具体的任务和要求,为确保此项活动取得应有的效果,我再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广泛动员,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这些重点工程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各单位县区和市局各科室要切实把这项活动摆上突出位置,迅速动员,认真部署,切实提高对这次活动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学习的自觉性、行为的自律性和工作的实效性。要将重点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兼顾,精心安排,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抓好落实。真正使广大干部思想上有触动、作风上有改进、工作上有提高。
二是讲究方法,在工作标准上下功夫。一是要坚持标准抓落实。工作要有精益求精的态度和精神,干什么工作、办什么事情都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二是要突出重点抓落实。工作中我们要善于通过抓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工作带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当前,我们的工作就是要以实施重点工程为重要抓手,高标准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推动司法行政各项业务的全面发展。三是要依靠群众抓落实。要坚持以人为本,主动收集了解干部群众的呼声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真正做到办法大家想、工作大家做、难题大家解,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规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保障执法公平、公正、公开,根据《贺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贺州市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的通知》(贺司通〔2020〕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抽查工作开展时间
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11月30日。
二、抽查对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关于加快推行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司发〔2017〕104号)的规定,抽查对象包括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机构和执业人员。
三、抽查内容
按照《贺州市司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涉及的事项进行全覆盖检查(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四、抽查工作流程
1.制定专项抽查工作方案。局制定好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后
10个工作日内由承办业务科室制定专项抽查工作方案,经分管领导同意后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备案。
2.检查人员名单产生。由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在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产生检查人员名单。
3.开展检查。 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辖区内机构数的30%,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一年内对同一检查对象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在检查名单确定后15个工作日内,承办业务科室将检查任务通知检查小组承办人员,按照抽查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工作。承办业务科室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检查方式可采取实地检查为主,并结合利用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手段。执法检查时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随机抽查工作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检查过程,并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机关或社会第三方等全程参与,现场监督。
4.结果处理。检查活动应当于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履行审批程序后,由承办业务科室将抽查检查结果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由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信用中国(广西贺州)平台和广西“互联网+监管”平台,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或新媒体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紧密协作,压实压紧责任,承办业务科室要发挥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共同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双随机”工作中的执法人员要按照《贺州市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要求,在检查工作中要公正执法,依法行政。
(三)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总结工作,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中亮点做法和经验及时上报,并将汇报材料及相关档案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附件:1.贺州市司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贺州市司法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贺州市司法局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
贺州市司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项目
抽查
对象
事项类型
检查方式
检查
主体
检查依据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分所)及律师协会的监督
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分所)及律师协会的监督
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
协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贺州市
司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订)第四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修正)第六十五条、《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第五十一条
2
对公证机构进行监督、指导
对公证机构进行监督、指导
公证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贺州市
司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年修订)第五条和《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1号)第二十六条
3
对公证员进行监督、
指导
对公证员进行监督、指导
公证员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贺州市
司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年修订)第五条、《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第五条和第二十六条
4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
年度考核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年度考核
基层法律
服务所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贺州市
司法局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二十九条
5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考核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考核
基层法律
服务工作者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贺州市
司法局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第四十条
附件2
贺州市司法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具体内容
随机抽查
对象范围
抽查
比例
随机选派
执法人员范围
抽查
时间
备注
1
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监督检查
1.律师队伍建设情况;2.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3.律师执业表现情况;4.内部管理和制度情况;5.党建工作情况;6.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遵守法律法规情况等。
《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抽查30%
《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5-7月
2
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监督检查
1.公证机构执行应当报批或者备案事项的情况;2.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情况;3.公证质量的监控情况;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5.对公证处和公证员投诉处理情况。
《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公证机构及公证员抽查50%
《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10月
3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检查
1.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日常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工作情况;2.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财务管理情况;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年度考核等级情况;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情况。
《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抽查30%
《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5-7月
为加强对政法干警“六进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司法局“六进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政治处、宣教股、基层股、各基层司法所、法援中心、公证处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下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基层股股长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乡村、社区、单位、学校、特殊人群和困难群众法律服务工作的制度、机制建设;构建比较完善的法律服务网络;进一补提高全局政法干警为民意识和服务意识;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领域不断向基层延伸,人民群众多层次、全方位的法律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三、活动安排
1、结合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各基层司法所要深入乡村、社区、单位、企业、学校、特殊人群和困难群众,认真开展一次《人民调解法》法律宣传活动,结合《人民调解法》宣传月,努力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声势。
2、组织举办法制讲座。基层司法所组织法制宣讲队,深入乡村、社区、中小学上一次法制课,提高村(居)民法律素质和抵制的能力。
3、集中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各基层司法所认真排查矛盾纠纷隐患、苗头、积案、集中综合治理各类纠纷,把矛盾纠纷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4、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活动,宣教股和各基层司法所组织基层法律工作者,开展维权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活动。做到主动上门提供法律服务、主动解答法律咨询、主动宣传法律知识、主动参与解决涉法上访问题、主动义务办理法律事务,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5、结合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要以政法干警“六进活动”为契机,掀起法律援助热潮,积极主动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宣传活动是政法综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的有效载体。活动各成员单位要把宣传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一、活动开展情况
为提高效能、增强效果,我局将“解放思想科学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与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等紧密结合,一同协调安排,周密部署,扎实有效地加以推进。活动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县委确定的工作程序和方法步骤,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大讨论”,学习省、市委有关文件,深入查找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跨越式发展不相适应的思想观念,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目前正扎实推进整改提高阶段工作。局解放思想、科学发展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每位领导成员及工作人员,分别围绕单位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深入基层调研等形式,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全面查找了单位和个人在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各项目标任务方面,以及去年解放思想主题实践活动整改措施、承诺事项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深入剖析。在此基础上,局党组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
二、存在的问题
1、思想观念不能适应新发展要求,工作创新不足
有一些同志认为,司法行政部门职能不硬、地位不高,存在畏难不前、悲观失望的消极情绪。因而缺乏迎难而上、锐意创新、争先进位、勇争一流的思想,创新能力不强,工作思路不宽,执行落实不严,市场经济知识缺乏,参与创新本领不高,安于现状,被动应付,习惯于消极地等任务、等措施,工作中缺乏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的主动性和开拓性。还有一些同志面对已经取得的成绩沾沾自喜,小进则满,固步自封,缺乏再接再厉,勇于不断前进的思想。因而缺乏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继续很抓落实的责任感。这些都极大的束缚了司法行政工作的跨越发展。
2、法律服务管理措施不够,为“中心工作”服务的思路有待创新
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和法律服务机构三结合的管理体制不完善,过份信赖行业管理和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机构的自律性约束,因而落实行政监管职责方面存在薄弱环节。造成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行业中,出现少数人员违规执业、收费不办案、为当事人服务不到位,以及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不规范、忽视服务质量等不良现象。法律服务工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的思路不够开阔,参与推进依法行政、案件处理、平安建设及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缺乏创新措施,主动为重点工程建设、招商引资等中心工作服务的措施落实不够。
3、推进依法治理措施不强,普法宣传方式方法创新不足
随着《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一批重要法律的颁布施行,依法治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我们在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强化依法治理监督指导的措施落实方面还很不到位;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对偏远农村地区和城市流动人员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不到位,基层普法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法制宣传的方式方法还要不断创新。这些都制约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发展。
4、法律援助工作与广大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法律援助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职能没有很好发挥,在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健全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壮大法律援助队伍,扩大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效果方面工作做得还不够,与人民群众及党委、政府的要求存在较大距离。
5、作风不实,队伍素质还需不断提高
虽然自开展的“解放思想、科学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以来,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但由于司法行政队伍由机关公务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成分复杂,人员素质不一,因而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工作作风不实,责任意识不强,创优意识不浓,抓服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落实不够,个别同志工作效率低下、纪律松懈,甚至违反“五条禁令”等现象.工作作风、工作效能和为群众服务的意识、能力都需要继续提高。
三、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局党组紧紧围绕“创新促发展、执行看落实”这一主题,从工作的目标、改革的深度、创新的环境、发展的效果等具体方面入手,坚持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思想教育与奖励惩处相结合、管理创新与规范行为相结合,以“抓创新、重落实、促发展、争一流”为指导,认真研究落实了以下各项整改措施。
1、解放思想,锐意创新,狠抓落实
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扎实开展解思想主题实践活动。强化对司法行政队伍的教育,引导全系统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大解放思想力度,坚决屏弃思维定式和“官本位”思想,彻底改变小进则满、畏难不前、安于现状的思想,集聚加快发展的思想动力,以思想的大解放促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大创新。全面分析当前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状况,分析新形势、新任务、新发展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各项司法行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分解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把加强司法行政能力建设的着力点,放在抓创新、抓落实、抓发展上,放在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全民创业提供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法律保障上。
2、落实法律服务管理措施,严格执行监督管理职责
针对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强化管理职能,创新管理手段,落实管理措施,下力气规范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行业,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一是以“规范管理、诚信执业”为主题,扎扎实实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强化律师业管理措施,完善律师执业诚信管理制度,强化律师责任。将律师执业规范、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向社会进行公示,拓展监督渠道。二是深化全县法律服务市场清理整顿活动。成立清理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全面清理“黑律师”,取缔非法设立的法律服务机构,有针对性地解决目前我县法律服务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与市公、检、法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积极解决律师执业当中存在的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问题。三是严格按照全省《律师事务所规范化标准》加强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律师、公证法律服务程序。四是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律师、公证法律服务质量跟踪调查,向案件当事人发放征求意见函,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坚决查处法律服务行业收费不办案、为当事人服务不到位等违纪、违规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五是每季度召开一次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负责人会议,邀请其他政法机关负责同志参加,查找问题,制定改进措施。确保年底前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六是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行业围绕优化发展环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企改革、民营经济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等开展法律服务,积极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努力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提供服务,积极参与接待工作。
3、创新依法治理工作机制,改进普法宣传方式方法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制教育,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意识和能力。二是继续严格执行普法依法治理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严格督查考核,完善奖惩措施。三是开展“在优化经济环境中开展法制宣传和为企业提供高效法律服务”专题活动。邀请商家、民营企业家召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座谈会,现场解答企业法律咨询,为企业赠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常用法律知识读本》等宣传资料。四是健全基层普法网络,建立基层农村普法示范点,发挥村居义务普法宣传小组作用。五是创新普法形式,充实网络普法内容,建立“××县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基层农村和社区,开展义务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
4、强化责任意识,维护公平正义,创新法律援助工作
切实增强对法律援助工作在服务和谐社会、维护公平正义重要意义的认识,强化法律援助工作责任意识,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措施:一是实现法律援助领导工作具体化。把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壮大队伍、筹措经费等具体事项上。经常深入基层,现场调研分析,帮助解决问题。二是完善法律援助服务机构网络。规范法律援助机构,健全工、青、妇、残、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法律援助工作站运行机制,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数量,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三是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在开展法律援助中的职能作用,规定每位律师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3件,并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纳入律师年度执业考评体系。四是实现工作开展主动化。改变过去坐等群众上门寻求法律援助的被动做法,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加强同民政、司法等机关和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发现和掌握需要法律援助的困难对象,积极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以党的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富民强市、快速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围绕加快发展,突出项目建设。服务基层一线,在去年软环境集中整治的基础上,继续深化、硬化各项长效管理措施,以全面改善投资发展服务环境为主线,整顿机关作风,改进服务质量,实现机关办事效率的全面提速和工作质量的显著提高,努力建设公正廉洁、便捷高效、优质规范、运转协调的服务型机关,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营造三个环境,主动服务发展项目大推进工作。
1、大力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发展项目大推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完善普法机构,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实施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和意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学法工作。提高全体市民法律素质和各行业的依法治理水平;
2、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为发展项目大推进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强化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树立诚信形象,紧紧围绕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拓展服务领域,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和服务层次;
3、竭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项目大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工作,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筑牢稳定防线,及时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不安定因素。
(二)突出五个重点,开展服务环境大建设。
1、改进工作作风。要全面整顿工作作风,树立勤政廉政的机关形象,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做人民公仆,创服务品牌,树良好形象,为全市发展项目大推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提高工作效率。要显著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便捷高效的工作机制,规范审批行为,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审批工作透明度,推行首问负责制和办事限时制、一次投诉查实待岗制,全面加快工作节奏,努力提高办事效率。
3、规范工作行为。要落实优质规范服务措施,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遵守服务承诺,争创一流水平,大力推行政务公开,规范工作行为,强化监督,承担错失责任,对市委、市政府发放“直通卡”的项目,根据职能,主动上门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4、转变行政职能。要进一步调整理顺部门职能,形成协调顺畅的运行体制,进一步清理削减审批项目,创新机关管理方式,为机关效率效能的提高提供体制和机制保证。
5、规范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各种收费标准,规范各种收费行为,收费标准一律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减、免费的法律服务。严格做到不该收的费禁收,可不收的费免收,可少收的费减让,让投资创业者支付尽可能少的发展成本。
三、活动步骤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这次活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收集反馈意见,查摆存在问题,这个阶段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市委、市政府动员大会精神传达到每位干部职工,用15天左右的时间,认真组织学习党的精神、陈震宁同志在发展项目大推进和服务环境大建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广泛进行思想发动,对照《机关工作人员项目服务工作守则》,对去年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的情况进行回头看,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召开服务对象、行风监督员座谈会,组织调查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摆和梳理问题。
第二阶段:落实整改措施,进行公开承诺,这个阶段,要抓好二个方面。一是要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和收集反馈的意见,各单位、各部门要召开专门的会议,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经市局发展项目大推进和服务环境大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后执行。二是整改方案和服务措施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和项目责任单位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监督。
第三阶段:组织公开测评,接受社会评议,这个阶段将根据市委、市政府制定新的实施办法,围绕服务形象、办事效率、工作质量、履行职能等方面,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组织行风监督员进行明查暗访。与此同时,要切实做好迎接全市公开测评的相关准备工作。
第四个阶段:认真总结提高,全面建章立制。这个阶段主要是对服务环境大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回顾,总结在活动中解决了哪些问题,取得了哪些成果,建立健全了哪些规章制度,还存在哪些不足和薄弱环节,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整改的措施,并建立完善配套的规章制度,推动服务措施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巩固和发展服务环境大建设的成果,推动投资发展环境建设向更高层次迈进。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系统发展项目大推进和服务环境大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和扎实推进,市局成立了发展项目大推进和服务环境大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局相关处室的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发展项目大推进和服务环境大建设活动的组织指导、情况汇总、检查考核和督促推进等工作。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主要负责人是各单位发展项目大推进和服务环境大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其他领导要结合分管的工作,各司其职,协助抓好工作的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履行对法律服务市场和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管职能。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投资设立、经营管理等事项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的公司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公司设立法律服务
(1)提供公司投资形式、投资可行性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方案设计;
(2)提供策划公司、集团公司股权构架方案;
(3)起草、审查、修改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4)提供公司投资设立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5)分析说明投资设立公司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6)对于投资设立中的有关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其他高新技术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处理意见;
(7)进行投资设立公司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8)协助办理公司登记设立登记手续;
(9)协助办理投资设立公司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2.公司经营管理法律服务:
(1)为公司提供公司治理结构、董、监事会及管理层设置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方案设计;
(2)为公司提供管理层持股及其他期权奖励计划的方案设计及法律文件的起草;
(3)为公司与他方之间的合同和/或协议提供意见或建议;
(4)为公司建立和完善长期使用的合同范本;
(5)为公司审阅、修改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6)为公司审核、修改员工手册等内部规章制度;
(7)协助公司处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
(8)参与公司与他方的商务谈判;
(9)当公司与他方发生纠纷时,以非诉讼形式协助公司对外交涉、谈判;
(10)为公司提供并解释与公司日常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各项政策;
(11)提供与公司业务活动相关的法律信息;
(12)对将由公司开展的重大商业活动
出具法律建议;
(13)应公司要求对外出具律师函;
(14)经公司授权发表律师声明;
(15)应公司要求对公司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专题培训;
(16)公司进行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
(17)为公司办理对外重大文件签署等事件的律师见证事项;
(18)其他委托事项。
3.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公司股份转让与资产重组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关纠纷案例;
(2)提供有关股份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分析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4)进行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5)起草、审查、修改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6)协助办理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各项程序;
(7)协助办理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其他法律事务。
4.公司改制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与公司改制相关的法律政策信息,出具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2)协助制定公司改制的具体实施方案;
(3)起草、审查和修改公司改制所需的各种法律文件;
(4)协助办理公司改制的各种审批登记程序;
(5)协助处理公司改制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5.公司对外投资法律服务
(1)为公司进行对外投资项目的推荐;
(2)参与各类公司改制及股份制改造,包括提供转制程序咨询、法律文件起草、相关手续代办;
(3)参与公司兼并与收购、资产重组,包括参加谈判、起草相关法律文件;
(4)参与公司股权转让与受让,包括参加谈判、代为起草《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5)公司以无形资产、人力资本对外投资的方案设计;
(6)为公司增资、减资、分立、合并提供法律服务。
6.为公司提供对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审慎及资信调查服务
(1)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股权结构、主要负责人、住所地等;
(2)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经营一般现状及历史状况;
(3)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若干年度的财务报表;
(4)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帐号、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线索;
(5)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是否被工商部门行政处罚、是否存续;
(6)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其他资料,包括相关资质证书。
7.重大项目参与专项法律服务
(1)就参与的重大项目,提供相关的法律政策依据以及相关案例;
(2)就所参与的重大项目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3)对项目的有关方案,进行法律审查;
(4)协助起草、审查和修改与项目有关的协议及其他各种法律文件;
(5)根据项目需要,进行有关商务调查;
(6)协助处理项目中所发生的其他法律事务。
8.公司解散与清算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公司股份结算与清算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关纠纷案例;
(2)提供有关公司结算与清算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分析结算与清算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4)协助制定公司因解散和注销进行清算的具体实施方案;
(5)为投资者进行结算与清算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6)为投资者起草、审查、修改解散、注销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7)协助办理公司解散、注销各种审批登记程序;
(8)协助处理公司解散、注销中发生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式
甲方安排_________与乙方联络,并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
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联络,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甲方填报工作记录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师处理后交回甲方存档。
四、律师费用及支付办法
1.合同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2.上述律师费,在甲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在委托事项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3.如果委托事项未能完成,甲方应按照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已完成工作量,经双方协商后适当支付律师费。
五、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__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六、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法律顾问。
5.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7.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通讯设备。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上述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9.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
执业规范。
10.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律师列席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1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七、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乙方应当指派熟知公司运作事项及相关法律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人。
7.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9.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10.乙方律师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11.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
12.乙方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八、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甲方逾期___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或者工作费用,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7.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8.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9.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损失的;
10.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九、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
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