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1 09:33:0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工程变更的合同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工程变更是公路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的权力,但这种权力只有在满足公正、独立的前提下才可以使用。为了确保公路工程项目工程变更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务必要秉承“提高效益”、“控制投资”、“加快进度”、“保证质量”的原则来严格审查工程变更[2]。若审查结果不合格,那么务必要基于“互相监督、分级审批”的来加强变更工程的评审及可行性研究。值得注意的是,变更工程的结算务必既要做到合理公平,又要有合同依据,换而言之,应该让实际总投资控制在投资估算范围之内或者概算范围之内,并且要体现出工程变更定价受到供求、施工成本、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
2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工程变更定价
2.1定价原则
⑴以合同单价为计价依据。基于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出台的相关条款规定来看,当公路工程项目合同条款中存在相应的计价项目时,那么变更工程的计价依据应该按照其相应项目的合同单价[3]。这项原则适用于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由于尺寸、标高、位置、基线的改变而引起的工程规模变化、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的定价,这样一来,既能够防止双方协商单价时出现争议,又能够确保严格履行合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合同单价为合理、公平,那么这一工程变更的定价原则也是合理、公平;如果合同单价不合理、不公平,那么这一工程变更的定价原则可能会危害到承包商或者业主,上述计价原则适用于绝大多数的公路施工项目。⑵合同单价的变更原则。当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工作有巨大的改变或者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较多的情况下,若还采用原来的合同单价计价方式会出现有失公平或者对公平原则造成损害的现象,那么应该及时地去变更原有的合同单价。合同单价的变更原则为:原来的合同单价如果处于偏低的情况,那么应该适当提高合同单价;原来的合同单价如果处于偏高的情况,那么应该适当降低合同单价。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条款中对变更合同单价的双控条件进行了规定,其内容为“通常情况下,不应该改动合同内所含项目的价格或费率,除非该项目的实际工程量高于或者低于原定工程量的25%以上,或者该项目的款额高于20%的合同价格”,虽然FIDIC条款较为权威,执行者较多,但是过于严格,且缺乏可执行性,再加上其条款由于翻译的原因而有较多不同的理解,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也会有多种方法[4]。例如对于FIDIC条款中的“项目”一词就有不同的理解,有的认为是“变更后出现的项目”,有的认为是“被变更的项目”,但是实际上FIDIC条款原文之精神认为是“工程细目”。当该工程细目的实际工程量高于或者低于原定工程量清单所列出的工程量25%以上,或者该工程细目的款额高于20%的合同总价时,应该按照新的合理单价来对超出部分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2.2单价变更方法
由于确定变更单价的方法较为复杂,很难统一分析说明,只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本文以某一实例进行分析,某公路工程项目的合同中有“挖方”工程细目,基于该地区当前的市场价格,以及挖方的工作内容,其合理价格组成应为:⑴利润:每立方米0.5元;⑵间接成本:每立方米1.5元;⑶直接成本:每立方米6.5元。假定该价格为标底价,那么可以将其价格定价为每立方米8.5元。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在报价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三种报价:①第一种报价:每立方米8.5元以上,换而言之,报价要略微高于标底,或者基本与标底价格相当;②第二种报价:每立方米8.0元以上,换而言之,利润为0,在报价过程中采取让利策略;③第三种报价:每立方米6.5元,甚至更低,这是亏损价,这种报价是在其它工程细目的报价中分摊了管理费,或者采用了不平衡报价法。假定挖方工程量由于工程变更而出现了大幅度的增加,甚至比该公路工程项目合同规定的“双控”标准还有所增加,那么每种报价方法的单价变更方法也会有所不同。①第一种报价:由于挖方工程量大幅度增加,承包商的规模效益必将会有所增加,而增加工程量部分的间接成本、直接成本都会或多或少出现降低的现象,所以,应该要适当降低原有合同单价,特别是由于不平衡报价而造成合同单价超出每立方米8.5元时更应如此。②第二种报价:承包商会由于规模效益的增加而使得增加工程量部分的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或多或少出现降低的现象,但是承包商获利是在正常范围之内,可以维持原有的单价不变。③第三种报价:由于每立方米6.5元,甚至更低的单价属于亏损价,虽然增加工程量部分的间接成本、直接成本会有所降低的现象,但是仍然会加大承包商的亏损力度,所以,应该适当增加工程变更的定价,对于超出部分的工程量,可以采用每立方米8.0元及以上的单价来进行计价。
3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总价定价控制
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除了要合理分析工程变更的定价及单价之外,还应该要加大工程总投资的控制和管理,尽量要确保工程总投资的合理性和公平性[5]。FIDIC条款规定:如果由于工程量估计误差或者工程变更而让工程竣工结算款额变化量超过15%的“有效合同价”,那么应该及时调整超出部分,以此来最大限度地避免不公平的情况,这实际就是一个有力地应对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总价定价控制的规定。
4结语
作为项目管理职能中的一项重要职能,合同管理早在70年代就已经开始兴起,国外很多先进国家非常重视在工程项目管理上积累工作经验,从80年代开始,一些国家已经能够从法律的角度针对合同管理展开研究,目前我国在合同管理方面的研究多为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因为合同管理方面的研究目前已经成为工程项目管理中的热点,在整个项目管理中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在项目管理中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要想使工程管理得到实现,就一定要在工程项目中的每个环节、每个方面展开合同管理,并将工程项目管理与合同管理紧密结合在一起,使二者成为一个整体,以此为基础建立起健全的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一种起点,在开始工程项目管理之前,应该针对工程各方面展开合同管理。同时合同管理过程中还体现出了一定的综合性特点,主要包括合同分析、合同资料、合同实施等方面,由不同的方面共同构成了合同管理系统。合同管理本身并不是一个单独的个体,它与其他管理职能之间存在着成本管理、组织管理以及计划管理等多种关系,它们之间存在不同的顺序,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相应的步骤进行。
2合同管理中经常出现的问题
2.1合同内容不严谨
合同内容不严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合同中的文字不够严谨,具体来说主要由合同用语不准确,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误解或者歧义的现象,这种情况下很容易会因为合同不能履行而出现争议。在制定合同的过程中为了将双方的责权利充分体现出来,对合同进行了有效的制定,合同文字的准确性直接决定着是否能够将双方的权责利体现出来,因此一定要对字句进行斟酌。其次,缺少主合同,主合同主要是指能够单独存在的合同,从合同主要是指依赖于主合同的存在成立的合同,如果没有了主合同,那么从合同就是没有根据的,它是无法单独存在的。第三,合同中的条款不全面,存在漏洞,违约责任是一种常见的漏洞条款,还有一些合同只会讲一些正面的话,如果有违约情况发生,在合同中根本找不到有关违约处理的条款,这是无法对合同方利益进行保证的。
2.2没有进行合同交底
很多企业非常重视签订合同的过程,但是完成合同签订之后并不重视对合同进行分析以及合同交底等过程,使得合同签订与执行相脱节,直接将合同锁在文件柜中,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员只知道对自己的工作职责负责,根本不知道合同的具体条款,这必然会为未来的合同纠纷埋下严重的隐患。
2.3严重忽视了执行合同过程中的变更管理
合同变更主要有两种形式,分别是合同主体与内容上的变更,合同变更的发生主要是利用对原合同的修改,对合同责任的履行以及相关目的的实现进行保证。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发生变更是非常正常的,但是很多管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树立变更意识,没有对应该变更的地方进行及时的变更,进而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3合同管理问题的解决对策
3.1增强合同索赔意识
合同意识是工程管理意识、市场经济意识以及法律意识的一种综合体现。因为我国多年来处于计划经济的影响之下,在国内工程管理中,合同管理索赔意识并没有收到业主与承包商的充分重视,因此,首先应该在工程项目经理部增强各层次管理人员的索赔意识,针对合同管理与索赔进行大力宣传,加强教育和培训等相关工作。同时还应该对FIDIC合同条件、国际工程合同索赔等进行深入的研究,使项目组成员都能认识到合同索赔的重要性。
3.2合同交底要严格
首先,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应与项目合同管理人员以及项目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背景、工作范围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要点进行全面的陈述。其次,应该由项目负责人向职能部门进行合同交底,并对职能部门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进行书面合同交底,对合同的基本情况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要点进行陈述,并对相关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最后,将各部门的合同交底情况集中反馈给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由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的执行计划、管理程序等进行完善,将合同管理文件下发给合同执行人员。
3.3加大力度对合同变更进行管理
作为索赔的一项重要依据,合同变更在合同管理中经常发生,因此应该针对合同变更进行系统的、全面的分析,在合同变更中,工程变更在工程索赔中占有的份额比较大,这部分变更主要通过分包商体现出来,所以合同变更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工程变更责任分析主要是指针对工程变更起因以及变更问题进行处理的一项重要依据,因此工程变更责任分析在合同变更管理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3.4建立保证体系保证合同实施
首先,应该对合同管理中的各项工作程序进行建立,工程在实施的过程中,应该将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好,保证承包合同在实施过程中体现出一定的规范化、程序化特点,严格按照质量保证体系对展开工作。其次,对文档系统进行建立,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应对一些全职与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设置,主要负责对各种合同资料进行整理与收集。最后,对行文与报告制度进行建立,业主、总承包商以及分包商之间的交流与沟通都应该按照书面的形式进行,最终将书面形式作为依据,对工程合同双方的责任进行落实,保证整个工程活动做到有依有据。
关键词:合同条款洽谈、签订生效前管理;合同实施过程管理;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及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
合同管理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
在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一个较新的管理职能。随着实际经验的积累,人们越来越重视对合同管理。近十几年来,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合同条款洽谈、签订生效前管理;
建设项目过程中供应商很多,供应商可分类为战略供应商、优先供应商、待定供应商、消极淘汰供应商、积极淘汰供应商和身份不明供应商。战略供应商和优先供应商是签订合同的重点对象。一定要有标准的合同文本。但供应商那么多,情况各异,所以标准文本不能定得太死,要有个浮动范围。可由专人收集以前合同谈判中的例外,以及主要负责人、律师的意见,规定哪些条款变动可以接受,哪些可以谈判,哪些原则绝对不能变动。要注意的是,做为采购方,应尽量用本公司的合同文本。有些供应商会推荐自己的“标准文本”。用本公司的文本,起点就高,顺着自己公司的思路。
1、 合同内容审查注意几个方面问题:
(1)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岐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2)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是“无源之水”,而“无源之水” 是不存在的。
(3)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2、合同签订后没有进行合同交底
很多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公司总部一级都很重视,但一旦合同签订后,对合同分析和合同交底往往不够重视,甚至忽视了这项工作,合同签订与合同执行脱节,致使合同往往被锁在文件柜或项目负责人的抽屉内,其它人员只知其相关工作职责,而对合同总体情况知之甚少,甚至完全不了解合同的具体内容,给日后的合同纠纷埋下了隐患。
3、合同执行过程中忽视变更管理
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
(1)对市场与合同的关系缺乏认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一方面,市场的运作需要合同。市场是靠合同动作的,市场主体各方都是靠合同去履行其权利义务的。另一方面,合同的成立必须以市场为前提。没有市
场谈不上什么合同。合同是市场的产物,是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有些业内人士只顾到市场上承揽任务,却不去签订合同或者草率签订,结果遇上纠纷就没有协商与调解的依据,或者依据不足。
(2)对合同与合同管理的关系缺乏认识。这也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合同管理是合同洽谈、草拟、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全过程的管理。合同产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在这一阶段往往受到高度重视。一旦合同签订了,合同就束之高阁了,甚至忘记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而仅仅把它看成是生产过程。因此,合同管理的问题大多数产生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阶段。但这并不是说前期阶段就没有问题。前期阶段所出现的问题,多数是由于急于签成合同而过于草率或者对发包人的迁就。
(3) 企业的从业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淡薄。最明显的表现是不认识合同与合同法律的关系。订立和履行合同往往离开合同法律,缺乏依法订立和履行的意识,以致产生了合同管理上的问题,造成不少失误和损失。合同法律的作用,从宏观来说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微观来说是规范合同各方主体的行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任何离开合同法律所签订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当今,加强合同管理是争取企业经济效益的最佳途径。放松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就很难取得工程盈利,甚至造成工程亏损。
二、加强合同实施过程管理
1、对不同的企业合同管理组织的形式不一样,通常有如下几种情况:
(1)工程承包企业应设置合同管理部门(科室),专门负责企业所有工程合同的总体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参与投标报价,对招标文件,对合同条件进行审查和分析;收集市场和工程信息; 对工程合同进行总体策划; 参与合同谈判与合同的签订,为报价、合同谈判和签订提出意见、建议甚至警告;向工程项目派遣合同管理人员; 对工程项目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工程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进行总体计划和控制; 协调项目各个合同的实施; 处理与业主,与其它方面重大的合同关系;具体地组织重大的索赔; 对合同实施进行总的指导,分析和诊断。
(2)对于大型的工程项目,设立项目合同管理小组,专门负责与该项目有关的合同管理工作。在公司的施工项目管理组织结构中,将合同管理小组纳入施工组织系统中,设立合同经理、合同工程师和合同管理员。
(3)对于一般的项目,较小的工程,可设合同管理员。他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进行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工作。而对于处于分包地位,且承担的工作量不大,工程不复杂的承包商,工地上可不设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而将合同管理的任务分解下达给各职能人员,由项目经理作总体协调。
(4)对一些特大型的,合同关系复杂、风险大、争执多的项目,在国际工程中,有些承包商聘请合同管理专家或将整个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或索赔工作)委托给咨询公司或管理公司。这样会大大提高工程合同管理水平和工程经济效益,但花费也比较高。
2、增强合同和索赔意识
由于中国长期受计划经济影响,国内工程管理中合同管理和索赔尚未引起业主和承包商的高度重视。所以,首先应加强对经理部各层次的管理人员进行合同、
合同管理及索赔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其次还要研究FIDIC合同条件、研究国际工程承包商的合同管理方法与程序、研究国际工程合同与索赔案例,使项目组成员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重视合同和合同管理。合同意识是市场经济意识、法律意识、工程管理意识的综合体现。
3、严格进行合同交底
首先应该由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向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全面陈述合同背景、合同工作范围、合同目标、合同执行要点及特殊情况处理。其次,项目负责人向项目部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并解答各职能部门提出的问题,形成书面交底记录。然后再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向其所属执行人员进行合同交底,陈述合同基本情况、本部门的合同责任及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等,并解答所属人员提出的问题。最后,各部门将交底情况反馈给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由其对合同执行计划、合同管理程序、合同管理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形成合同管理文件,下发各执行人员,指导其活动。
4、加强合同变更管理
合同变更是索赔的重要依据,因此对合同变更的处理要迅速、全面、系统。合同变更指令应立即在工程实施中贯彻并体现出来。在合同变更中,量最大、最频繁的是工程变更,它在工程索赔中所占的份额也最大。这些变更最终都是通过各分包商体现出来。对工程变更的责任分析是工程变更起因与工程变更问题处理,是确定索赔与反索赔的重要的直接的依据。
关键词:建筑企业合同风险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1 引言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合同管理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与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合同管理产生的经济效益往往大于技术优化产生的经济效益,建筑企业如何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完成,争取更大的经济效益,合同管理意义重大。
2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
在合同的签订阶段以及签订后的履行过程中,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合同管理把关不严,经常导致法律纠纷产生。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决定就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而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往往比较低,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在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主要有:合同主体不当;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条款挂一漏万;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等。在合同履行阶段的问题主要有: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应当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没有发出或发出不规范;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应当追究的错过了诉讼时效;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给施工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发生损失时由于法律意识差,往往又不能通过合理有效的途径挽回损失。
2.2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低,缺乏专业人才
合同管理涉及施工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分包合同、技术合同等等,种类多、数量大、专业面广,因此合同管理是一项高智力型的工作,它是全局性、专业性、技术性和法律性很强的极其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目前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的缺乏成为影响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多数建筑企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人员,都是非专业出身,往往由一般经营人员担任,也有的是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对合同管理认识不足,业务水平较低,大部分合同管理人员仅充当资料员的角色。
2.3合同管理体制不完善
建筑企业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管理比较混乱。合同管理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一是企业合同管理责任主体错位,合同履行主体分工不明确,把项目部或项目经理作为合同责任主体,而企业法人则远离合同管理,造成企业法人对合同管理弱化。二是企业法人合同管理部门与项目部合同管理部门工作脱节。企业法人合同管理部门对项目部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业务指导,项目部不能及时反馈合同履行中的信息,使企业合同履行中的关键问题缺乏合同专家的集体会诊,造成项目合同管理出现漏洞无法弥补。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变更、中止或终止、解除及合同的监督考核全过程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未能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有的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签约随意性大,对合同审查、把关不够,权限设置混乱,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2.4合同履行存在缺陷
不少施工企业一旦投标中标,施工合同与甲方签订后,合同就束之高阁,“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合同交底往往流于形式,忘记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而仅仅把它看成是生产的过程,不研究对照合同并从中找出问题,趋利避害。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没有做或不会做合同履行分析,出现问题才去查找原始合同文件。二是没有做或没有能力做合同交底,没有形成以合同为中心的技术交底,合同的责任无法在项目活动中体现出来。三是认为合同履行是经营部门的事,管理合同的部门不具体运用合同,真正要落实合同责任的部门和人员却不知晓合同内容。四是不注意合同履行中有利的证据收集,发生纠纷后无法及时取证。
3 加强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几个措施
3.1普及合同法制教育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建筑市场面临着国际化的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的颁布和实施,为推动和加快我国建设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并提出了法律保障,它标志着法制化时代的到来。施工企业要想尽快适应新形势,必须加强培训学习,坚持经常性的学习制度,外部培训或聘请专家、知名人士进行内部培训,全员普及合同法制教育,了解施工合同,熟悉和牢记与自己有关的合同内容,使施工企业合法地参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通过全员参与,促使工程项目各部门、各环节互相衔接,密切配合,保证项目经营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达到工程项目高质量、高效益,满足 社会需要。
3.2培养专业合同管理人才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合同管理人员包括专职人员,也包括企业主要部门的领导,如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经营部门负责人等。合同管理人员首先必须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同时还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业务,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施工企业应重点培养有应变能力、坚持原则、知识面宽广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合同管理工作。通过对他们的培养,使他们能够应对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各种复杂问题,发挥合同管理的纽带作用,为工程项目管理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
3.3建立企业合同管理网络
为实现企业对合同管理的全过程监控管理,企业除了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组织网络,还必须根据我国《合同法》和相关法规以及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完善、可行、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网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要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合同管理的主要环节包括: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的日常事物性工作很多,要协调好各个方面的关系,使合同的实施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按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工作。第二,要建立文档系统。文档系统建立与管理对日后工程的索赔与反索赔有重要意义,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各种合同资料和相关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建立合同目录、编码和 档案,列入永久保存资料,从而有利于合同的存放和查找,并且为查询、检索合同条款,分解、综合合同条款等高层次服务提供方便。第三,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总承包商和业主、监理工程师、分包商之间的沟通都应该以书面形式进行,或以书面形式为最终依据。这既是合同的要求,也是经济法律的要求,更是工程管理的需要。对在工程中合同双方的任何协商、意见、请示、指示都应落实在纸上,使工程活动有依有据。
3.4动态管理合同履行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合同交底更为重要,只有“按合同施工”才能在执行合同时不出或减少偏差。合同依法签订后,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日常事物性工作有序地进行,使工程建设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处于受控状态,以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建筑企业应动态管理合同的履行,首先要作合同交底,分解合同责任,按合同的有关条款做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目标工作流程图,抓好各目标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特别是事前控制。对签订的各项条款必须牢记,找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提前制定各种减少合同纠纷的预防措施。在工程进展中,通过检查发现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的规定加以解决,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整个合同履行的动态控制过程按策划、实施、检查、改进PDCA循环方法行,从而达到有效的控制,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
3.5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和索赔管理
在合同变更中,最常见的是工程变更,它在工程索赔中所占的份额也最大。合同变更意味着索赔机会,所以必须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合同管理人员应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各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经常检查与甲方往来的各种工程文件、记录、指示、信件等资料,以确认它们对合同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以作为工程变更调整费用、工程索赔的基本依据。建筑企业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建筑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合同签订后,应全面详细地分析合同条件,充分抓住合同中的漏洞,尽可能地捕捉一切可以索赔的机会。尤其在目前市场竞争积累,施工单位均以低价中标的情况下,索赔是建筑企业实现盈利的一个重要手段。索赔要有证据,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就不能成立。
4 结语
市场经济实际上就是契约经济,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和建筑市场逐步完善,合同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成为市场双方不可或缺的纽带。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做好合同管理将对工程项目管理的成功和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我国的施工企业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压力越来越大,施工企业只有加强自身合同管理,把好合同管理的各种关口,才能更好地适应当前竞争激烈的社会,才能站稳脚跟,才能取得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丁晓欣,宿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
[2]宋宗宁:《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同济大学出版社,2007。
[3]刘赫:《怎样进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国电力出版社,2009。
关键词: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要点;对策
中图分类号:TE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作为一种经济合同,是建设单位为完成工程建设而与勘察、设计、施工、材料供应等单位签署的合同。它是承发包双方用来明确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发包人工程款支付和对工程质量、投资、进度进行控制,保证工程建设的重要法律文件;也是承包人申请工程款的依据。有效的合同管理能有效地促进工程建设各方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建设目标实现。所以,做好合同管理对承包人及业主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特点
1、连续性和周期长
工程项目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近的过程,要求履约方式的连续性和渐进性。这就要求项目管理人员依据合同和实际情况及时做好管理,保证合同顺利实施。
2、内容庞杂、条款多
工程项目的个别性和复杂性决定了每个建设工程具有共性外必然有其个别性,这就要求再签订合同时,在充分考虑合同的共性的基础上,针对每个工程项目所独有的特殊性,加之项目受多方因素影响和制约的作用,合同中除一般条款外,还有一些特殊条款,这些往往会涉及到专利、保险税收等内容。所以,在签订工程项目合同时,要对各种因素做好准备,避免不良后果的出现。
3、多变性
工程建设过程中,因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经常会有设计的变更或合同条款的修改,所以项目管理者须加强对变更的管理,做好记录,为以后的索赔、变更或终止合同提供依据。
4、经济法律关系多元性
合同在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到多方面,建设单位委托监理进行施工管理,承包方则会涉及到专业分包、材料供应、设备采购、银行、保险等众多单位,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都需要用经济合同来进行管理。
二、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主要内容
做好对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如合同管理办法的贯彻执行、合同签订及履行等,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做好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的合同法及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合同管理者的素质;健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如考核制度、项目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等;做好合同履行情况统计,如工程合同份数、履约率、造价、选约原因、变更次数等的统计。
三、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的问题
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仍处于卖方市场,承包商为获取工程,在接受发包人严苛的工程合同的同时,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采取偷工减料、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带来严重的隐患;有些业主在与承包方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的同时,还私下签订一系列内容与原合同相违的违法合同,而这些合同往往是承发包双方责任、利益不对等,严重损害承包商利益;有些工程合同双方不认真履行,随意修改或违背合同,严重影响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一些承包商为获得项目,不惜低价中标,之后又将工程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队伍,这些对工程进度、质量都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2、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建设,合同分级管理、归口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谁都可以签,管理程序不明确。有的则是不严格按制度执行,缺少必要的审查评估,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
3、缺乏专业合同管理人才
一些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缺少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合同管理,或者是缺少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将合同管理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则是领导直接规定由一般人员管理,而发生合同纠纷后则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4、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一些项目合同管理较为分散,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归档程序和要求,合同履行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履行后没有做好评估、总结,合同管理粗放。
四、完善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1、明确项目成本管理
健全成本管理责任制,系统的做好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等科学管理工作,减少项目工程成本费用支出。在预定的时间和质量目标下,完成工程项目,提高经济效益。加强目标管理,强调过程控制、核算和分析,加强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和考核。
2、建立项目合同交底制度
项目开工前或初期,组织工程建设相应的市场、工程、经营、质控等部门对每个项目投标情况、协议书签订、工程工期、质量等项目做详细的交底和检查。
3、项目经理部编制成本预测报告
如果没有成本预测报告,则不签发承包责任书,以便让公司和项目部认清工程项目成本如某工程中标价为31140138元,扣除上缴公司后的承包价为26624818元,而成本预测价为27970277元,亏损1345459元,这就需要认真分析总结:市场竞争大,合同工期短,投入大,工程费用大增。找到原因则可采取以下措施:加大项目招标力度,对所有单项工程进行招标,降低人工成本300000元;对主要材料进行招标,降低材料成本702924元;土方工程经议标和精心调配,降低成本238187元;工程实施中良好的合同履约,结算时可增加环保费247224元。对工程成本预测,项目成本不但不亏,还可降低成本142876元,这样项目部人员对工程成本有比较明确认识,为下一步分解、落实目标成本和工程成本创造条件。
4、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做好合同管理人才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这也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有效举措。
5、加大合同管理,保证合同全面履约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把项目合同管理作为市场整顿的重要内容,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对合同履约管理的力度。
6、加强合同法律意识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承发包方要认真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和严密性,减少合同签订后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保证合同全面履行。
7、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工程项目建设各方要提高对设置合同管理机构、合同归口管理工作的重视。做好合同签订、合同授权、合同审查、合同履行、合同公证的监督管理。严格合同管理制度,按规定程序操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8、严控合同变更
几乎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的过程中都会发生或多或少地合同变更,业主和承包商对合同变更的处理也是项目管理的最主要内容之一。
4.8.1合同变更原则
合同变更限制到最低程度;协商一致;重要变更提前采取措施。
4.8.2监理制度下的合同变更程序
合同变更管理主要是处理各种变更,必须科学地建立合同变更程序,依据相关程序进行合同变更管理。
9、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在我国的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的认识还较为欠缺,缺乏一种推行工程索赔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也是承包商须解决的问题之一。
10、加强合同及相关文件归档管理工作
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属重要法律文件,发生后要及时建帐并做好保存。工程建设周期长,涉及专业多,情况复杂,许多具体问题须依靠之前相应的资料进行解决。为此,做好资料归档,不是简单的文档管理问题,而更应该由专人负责,负责到底。
五、结论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合同管理人员须要在熟悉工程项目合同特点和有关内容基础上,严格合同履行和变更,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正常履行。
参考文献:
[1]、高正文.建设工程法规与合同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
[2]、杨伟忠.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浅析[J].建设经济,2006,(11)。
论文摘要:当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着诸如 法律 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低,合同 管理体制 不完善,合同履行存在缺陷等问题。本文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解决措施:普及 合同法 制 教育 ;培养合同管理专业人才;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制;动态管理合同履行;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加强合同索赔管理。
1 引言
合同管理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与质量管理、进度管理、 成本 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合同管理中稍有失误即会导致工程亏本,承包商如何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完成,争取更大的 经济 效益,变得越来越具有挑战性。根据国外经验,合同管理产生的经济效益往往大于技术优化产生的经济效益,因此施工企业应该加强合同管理。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 在合同的签订阶段以及签订后的履行过程中,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合同管理把关不严经常导致重大法律纠纷产生。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决定就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而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往往比较低,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在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主要有:合同主体不当;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条款挂一漏万;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等。在合同履行阶段的问题主要有: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应当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没有发出或发出不规范;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应当追究的错过了诉讼时效;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给施工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发生损失时由于法律意识差往往又不能通过合理有效的途径挽回损失。
2.2 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低,缺乏专业人才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是一项高智力型的工作,它是全局性、专业性、技术性和法律性很强的极其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目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的缺乏成为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中小型 建筑 企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人员,大多数是非专业出身,往往都是由经营部的一般经营人员担任,也有的是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对合同管理认识不足,业务水平较低,大部分合同管理人员仅充当资料员的角色。
2.3 合同管理体制不完善 施工企业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管理比较混乱。合同管理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一是企业合同管理责任主体错位,合同履行主体分工不明确,把项目部或项目经理作为合同责任主体,而企业法人则远离合同管理,造成企业法人对合同管理弱化。二是企业法人合同管理部门与项目部合同管理部门工作脱节。企业法人合同管理部门对项目部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业务 指导 ,项目部不能及时反馈合同履行中的信息,使企业合同履行中的关键问题缺乏合同专家的集体会诊,造成项目合同管理出现漏洞无法弥补。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变更、中止或终止、解除及合同的监督考核全过程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未能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有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签约随意性大,对合同审查、把关不够,权限设置混乱,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2.4 合同履行存在缺陷 不少施工企业一旦投标中标,施工合同与甲方签订后,合同就束之高阁,“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合同交底往往流于形式,忘记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而仅仅把它看成是生产的过程,不研究对照合同并从中找出问题,趋利避害。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没有做或不会做合同履行分析,出现问题才去查找原始合同文件。二是没有做或没有能力做合同交底,没有形成以合同为中心的技术交底,合同的责任无法在项目活动中体现出来。三是认为合同履行是经营部门的事,管理合同的部门不具体运用合同,真正要落实合同责任的部门和人员却不知晓合同内容。四是不注意合同履行中有利的证据收
集,发生纠纷后无法及时取证。
3 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手段
3.1 普及合同法制教育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建筑 市场 面临着国际化的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的颁布和实施,为推动和加快我国建设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并提出了法律保障,它标志着法制化时代的到来。施工企业要想尽快适应新形势,必须加强培训学习,坚持经常性的学习制度,外部培训或聘请专家、知名人士进行内部培训,全员普及合同法制教育,了解施工合同,熟悉和牢记与自己有关的合同内容,使施工企业合法地参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通过全员参与,促使工程项目各部门、各环节互相衔接,密切配合,保证项目经营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达到工程项目高质量、高效益,满足 社会 需要。
3.2 培养合同管理专业人才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合同管理人员包括专职人员,也包括企业主要部门的领导,如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经营部门负责人等。合同管理人员首先必须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同时还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业务,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施工企业应重点培养有应变能力、坚持原则、知识面宽广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合同管理工作。通过对他们的培养,使他们能够应对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各种复杂问题,发挥合同管理的纽带作用,为工程项目管理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
3.3 建立健全 合同 管理 体制 施工企业除了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还必须根据我国《 合同法 》和相关法规以及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完善的、可行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主要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要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合同管理的主要环节包括: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的日常事物性工作很多,要协调好各个方面的关系,使合同的实施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按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工作。第二,要建立文档系统。文档系统建立与管理对日后工程的索赔与反索赔有重要意义,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各种合同资料和相关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建立合同目录、编码和 档案 ,列入永久保存资料,从而有利于合同的存放和查找,并且为查询、检索合同条款,分解、综合合同条款等高层次服务提供方便。第三,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总承包商和业主、监理工程师、分包商之间的沟通都应该以书面形式进行,或以书面形式为最终依据。这既是合同的要求,也是 经济 法 律的要求,更是工程管理的需要。对在工程中合同双方的任何协商、意见、请示、指示都应落实在纸上,使工程活动有依有据。
3.4 动态管理合同履行 在现代 市场 经济中,合同交底更为重要,只有“按合同施工”才能在执行合同时不出或减少偏差。合同依法签订后,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日常事物性工作有序地进行,使工程建设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处于受控状态,以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施工企业应动态管理合同的履行,首先要作合同交底,分解合同责任,按合同的有关条款做质量、进度、 投资 、安全等目标工作流程图,抓好各目标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特别是事前控制。对签订的各项条款必须牢记,找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提前制定各种减少合同纠纷的 预防 措施。在工程进展中,通过检查发现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 法律 、法规和合同的规定加以解决,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整个合同履行的动态控制过程按策划、实施、检查、改进pdca循环方法行,从而达到有效的控制,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
3.5 加强合同变更管理 在合同变更中,量最大、最频繁的是工程变更,它在工程索赔中所占的份额也最大。合同变更意味着索赔机会,所以必须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合同管理人员应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各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经常检查与甲方往来的各种工程文件、记录、指示、信件等资料,以确认它们对合同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以作为工程变更调整费用、工程索赔的基本依据。
3.6 加强合同索赔管理 工程承包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承包商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合同签订后,应全面详细地分析合同条件,充分抓住合同中的漏洞,尽可能地捕捉一切可以索赔的机会。尤其在目前市场竞争积累,承包商均以低价中标的情况下,索赔是承包商实现盈利的一个重要手段。索赔要有证据,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就不能成立。
4 结语
市场经济实际上就是契约经济,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和 建筑 市场逐步完善,合同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成为市场双方不可或缺的纽带。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做好合同管理将对工程项目管理的成功和取得较好的 社会 效益和经济效益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我国的施工企业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压力越来越大,施工企业只有加强自身合同管理,把好合同管理的各种关口,才能更好地适应当前竞争激烈的社会,才能站稳脚跟,才能取得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郑素伟: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经济与法,2005(7):60-61。
[2]方葆青:《如何进行合同管理》,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
【关键词】: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基础建设工程迅猛增加,于是产生了大量的以招投标形式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而建设工程合同由于工程施工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具有履行期限长、合同条款多而复杂的特点。因为工程合同项目大多数以招投标为基础,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导致现在投标价格越来越低,竞争越来越激烈。而业主对施工单位的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的要求越来越高,成本也越来越大,投入的设备也越来越多。因此,施工企业除了通过正常的管理、劳务分包获取效益以外,还要通过追求增加收入扩大效益。扩大效益的手段简单的说就是“开源节流”,也就是除了加强内部管理外,还要做好变更与索赔工作。
所谓公路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管理,概括起来是根据合同文件的规定,通过一定的组织系统使工程的质量、进度和造价符合合同要求。尽管合同管理的范围很广,且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实程,并涉及到诸多经济、法律及法规和政策,包括:进度与计划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变更、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延期与费用索赔的、工程分包的控制与管理等各个方面。但在实作中,合同管理的中心是围绕“费用”进行的。
合同管理的难点主要在工程变更和索赔两个方面。在工程进行过程中,出现工程变更及费用索赔等问题是不可避免的,但由于它们往往涉及到工程、技术、经济、法律等诸多方面内容,所以处理起来较为困难。
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与索赔的结果直接影响到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工期、费用的变化,已经引起各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但对项目的合同管理人员来说要做好变更索赔工作是一件很困难的事,要根据合同条款,充分利用合同中的条款,根据相关资料,并结合实际工作经验,进行合理的变更。我们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通过利用埋伏技巧,在编制工程量报价表时,有策略地对单价进行埋伏。对有利的和有索赔可能的部分可采取策略报价。在工程变更索赔过程中,首先进行的是利用同业主签定的施工合同进行的合同变更,然后才是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项目从进场到进入正常施工,直至工程结束,合同一直是我们变更的法宝。我们在拿到合同时,脑袋里就应该有变更这个意识。我们可以根据工程量清单中单价比较高和比较低的项目拿出来,进行合理的分析,来确定哪些单价低的项目可以通过变更进行减少,哪些单价高的项目可以进行变更增加;通过工程量复核,工程量清单中数量有较大差异的项目,根据合同条款可以重新议价的项目;这些都是我们项目部进场时所必须重视和必须做的,我们有的项目进场后认为展开生产最重要,至于变更应该是施工过程中的事,暂时不着急。其实不然,这也是我今天在谈到变更索赔问题时,为什么要先谈一谈加强合同管理的原因了。
(1).重视培养合同管理人员,建立必需的合同管理机构
公路工程项目承包的原则是按合同规定办事,但往往施工企业只重视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忽视了合同管理。对合同文件不熟悉或不会应用合同文件,就无法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也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于工程项目的经营管理,必须注重培养合同管理方面的人才,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为项日管理当好参谋
(2).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
建立和健全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必须根据合同法和相关的法规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合同法是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合同管理经验教训的总结,又是合同理论的实际运用。合同法的大多数法律条文都可以纳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之中。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构成企业合同管理体系。体系的工作,必须通过定期的检查来保证。要检查合同管理组织和制度是否适应合同管理的需要和市场需要,对不适应部分进行必要地调整。一句话,对合同管理体系也应进行动态控制,及时调整,不断完善。
(3).注重证据,收集资料,凭数据说话
合同管理工作,应十分重视工地的现场记录、原始资料和原始数据。一切凭数据说话是项目管理工作的一大特点,对合同管理工作尤是如此,如果没有完整的现场原始记录、原始资料和准确的数据,合同管理工作无从说起。因此,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完整的现场记录,收集与工程有关的所有原始资料、数据。只有这样,才能在工作中做到胸有成竹,应付自如。
要做好变更索赔工作,项目要首先通过全面兑现合同承诺,确保在工期、质量、安全方面不出问题等优秀的表现,给业主留下一个良好的第一印象,为自身营造良好的环境;在策略上,应把加强企业收益和为业主节省投资结合起来,而不是由于变更设计使业主一味的增加投资;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同时还要注意变更索赔的合理方法,该办的手续一定要办,该签证的一定要签证齐全,以防在项目最终审计时被核减。
长期以来,我国受计划经济影响,合同当事人索赔意识淡薄,有的业主很反感索赔,有的承包人不会索赔。部分项目管理者对索赔处理的原则、方法、技巧还比较生疏。合同履行过程中索赔的提出与处理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工作,妥善处理索赔事件是反映项目管理能力的重要标志。索赔是合同条款赋予的合约双方的一种权力,是对合约双方由于非自身原因而引起额外损失,并通过监理工程师向对方索取的补偿。由于费用索赔直接涉及到工程造价这个敏感问题,所以,履约的双方都会对此十分重视和关注。另外,费用索赔事件往往涉及到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加之事件本身的复杂性和双方对合同条款的不同理解,给处理各类事件带来很大难度。因此,要处理好费用索赔问题,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必须吃透合同文件。特别是合同条款,掌握工地现场的第一手资料,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处理好索赔案件,以免与其他各方发生矛盾,维护自己的利益。
(1)坚持实事求是地提出索赔申请;(2)确认索赔的性质;索赔案件的性是索赔处理中最具关键性、实质性的工作。需要根据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现场情况、各种原始资料记录进行准确判定。(3)加强项目管理工作力度、尽量避免、减少索赔案件的发生。
索赔能够保护承包商的利益,承包商大都意识到索赔的重要性,并在索赔工作上大做文章。但在索赔过程中却又存在不少误区:
(1)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有些承包商因考虑与业主、监理单位的下一步合作,而不敢提出施工索赔。
(2)承包商索赔意识差,对可提可不提的索赔内容,往往采取不提的态度,不是积极主动地去争取。
(3)承包商对技术规范,以及业主、监理来文理解不深刻,对实际存在的索赔项目熟视无睹或找不到充分的理由。
(4)只注重索赔意向的提出,不重视索赔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和及时作最终索赔报告。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问题;建议
Problems and Suggestions on Contract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Xu Xu-qian,Yu Dong-ye
(Zhejiang Southeas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Co., Ltd Huzhou Zhejiang 313000)
【Abstract】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e core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runs through the whole project management process, so do every aspect of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work, can effectively promote the overall goal of project managemen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for these problems.
【Key words】Construction engineering;Contract management;Problem;Suggestion
1.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个建筑工程项目能否顺利实施与合同和合同管理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因此必须重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但由于合同管理存在问题,不仅不能够为工程正常施工提供依据,而且可能对工期、|量、安全等管理带来影响。目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招标监督机构和合同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招标监督机构在审核、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明明知道有的条款是不平等的,甚至是不合法的,但实际上还是按照建设单位的意图办理。例如在招标时降低工程的取费类别、施工单位优惠条件的承诺、工程质量标准的提高、工期的缩短等不合理条款,他们都无意进行修改。当然也有受投资者、权力者和周围环境的干扰而改变中标结果的。合同管理机构不仅应有监督职能、仲裁职能,而且对不合理的条款应有纠正职能。
(2)缺乏对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工作。在工程合同签订之后,为了确保合同条款能够在实际施工中得以有效执行,并产生预期的效益,在履行阶段同样需要加强管理,以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但在实际管理的时候,很多建筑工程企业以降低管理成本和腾出利润空间作为目的,将约束性的合同管理条款置之不理,忽视对合同在履行阶段的管理。因此这个阶段很容易出现施工不能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合格等情况。据笔者了解,该阶段是合同管理的关键阶段,在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约束监督状态下,合同违约情况屡见不鲜。除此之外,施工图纸交底、技术交底只有在施工现场才有,但是未在合同中交底,一旦出现事故或质量问题,则责任、义务难以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员。
(3)合同变更意识薄弱。合同变更属于工程施工的正常现象,也是合同管理的重点所在。合同变更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建筑工程的周期比较长,施工复杂,为了适应工程实际施工要求,要对合同条款进行适当修改,合同的修改虽然不会免除供应商的责任,但是会对合同的实施产生影响。某些工程的合同根据设计方案设计,各个工程环节可以说是息息相关,而某个工序需要更改,则其他工序很有可能也要随着变更。也就是说,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在内的工作计划,都需要进行重新制定,但这个过程当中要求各个单位腾出时间和空间商榷合同变更事宜,而且可能产生程度不一变更成本,因此在更换工程内容之后,为了减少工作量,往往不青睐于合同变更,而仅仅在施工当中主观调整工程内容。
(4)合同索赔纠纷问题。合同任何一方在没有遵守合同条款,而造成另外一方效益损失时,损失一方可以按合同条款规定要求赔偿,但就在这个环节中,经常出现索赔纠纷问题。通常情况下,被要求赔偿的一方会坚持自己没有违反合同规定,出现效益损失的一方只能通过法律的途径寻求帮助,最终由法院和相关部门裁定。合同索赔纠纷,对建筑工程任务执行具有极大的影响,尤其是工期影响最大,需要加强控制管理。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建议措施
鉴于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在管理建筑工程合同的时候,需要在正确选择承包商和分包商的基础上,做好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索赔等管理工作,笔者结合实际的合同管理经验,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建议措施:
(1)合同的签订管理。在选定承包商和分包商之后,开始制定分包合同,其中总承包商、分包商的责任和权利必须明确。其次在工程施工之前,做好详细的工程调查工作,分析合同条款履行的可行性,结合工程预期的工期、质量、功能、成本控制目标,除此之外,在施工过程中分包商对外交往和协调工作,需要通过总承包商进行,譬如与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协调。最后是为了避免分包商的违约,分包合同的签订还需要列明分包商的惩罚措施,责令分包商服从工程的总体计划,以便更好地完成工程任务。
(2)合同的履行管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涉及总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具体的合同关系是业主与总承包商签订总承包合同,协商好工程分包的事宜,业主将工程分包的权力委托给总承包商,而总承包商通过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在这个过程中,业务管理主合同,与分包商没有任何合同关系,仅仅负责分包合同的批准。分包合同履行管理的责任,需由工程师和总承包商承担,前者是对工程施工现场分包商使用材料、工艺、质量等的监督管理,但工程师发出的分包工程指示,需要得到总承包商的同意,分包商方可执行:后者履行分包合同,包括分包商选择、分包商合同履行监督,并负责将总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在审核之后列入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以合同的书面形式转发给分包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当中,诸多合同条款的细节性内容经常被忽略,尽管在行业内被视为公开的问题,但并不利于行业的长久发展,而且会形成业内坏风气,笔者认为需要加强合同细节条款的履行控制管理,消除所有不利于合同履行的不利因素。
(3)合同的变更管理。首先建立建设工程合同变更管理流程一体化。为了解决方案变更、设计变更和合同变更管理的流程缺乏整体性,通过促进设计、方案管理部门、合同管理部门之间的联系,使其成为一个链接更为紧密的整体,从而达到变更流程一体化,以提高建设工程合同变更处理的效率和质量。其次为了解决承包商和业主对支持材料的要求标准不统一的问题,通过细化的建设工程合同变更支持材料要求,承包商在准备支持材料时更具有针对性,业主审核时应该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作为审核的依据,促使工程建设合同变更审计更加透明化。减少审核人的自由裁量权,降低廉政的风险,提高合同变更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再次优化建设工程合同变更审核流程。合同变更集中审查的管理模式提高了审计质量。但它同时也带来了审核效率不高的问题。通过研究现有的合同变更管理系统,在风险可以控制的情况下,优化部分流程,可以提高变更审核的效率。
(4)合同的索赔管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当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受到p害,就会向另外一方提出索赔要求,在提出索赔要求之后,双方就事件的起因和影响展开分析,并根据合同条款要求赔偿。首先是由业主承担责任的索赔事件,在承包商和分包商提出索赔要求之后,总承包商需要对事件的起因和影响进行分析,如果分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合理,则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要求业主承担风险的责任,并及时根据合同规定启动索赔程序,常见的是施工中外界障碍、施工图纸差错、业主拖延支付工程款、建设监理单位失职等。其次是总承包商承担责任的事件,总承包商和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所发生的索赔纠纷由双方协调解决,如果是总承包商对分包商发出错误指令,并导致分包商损失,分包商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索赔要求,而总承包商需要对事件的起因和实际损害进行客观分析,然后根据合同划分的索赔责任,确定索赔的内容。再次是分包商承担责任的事件,分包商没有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施工,以致工程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过关,或者造成极大的工程事故和效益损失等,承包商可以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要求分包单位返工重修,并赔偿造成的相应损失。从上文的索赔管理方法中我们不难看出,索赔管理都需要明确一方责任和一方权益受损,这一点在很多工程管理当中并未完全落实到位,需要进一步完善。
3. 结语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熟练掌握现行建设工程合同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遵循经济规律,并不断改进管理方法,才有利于建设施工合同的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参考文献
[1] 曹杨,王雪青.我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经济纵横,2010.8.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索赔 ,处理方法
Abstract: as China's construction market continuously mature,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engineering claim the importance of the management is becoming increasingly obvious. The article mainly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claim measures detailed analysis, aims to strengthen the building from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level and fully guarantee the quality of the construction.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contract management, claim for compensation, the treatment method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而索赔则是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总任务是“五控”、“两管”,即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环境控制、合同管理和现场管理。其中合同管理是整个项目管理的总纲。施工单位和业主之间的利益关系,最终都要体现在合同上。因此,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施工单位要达到不断提高社会信誉、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重要的途径之一就是加强自身的施工合同管理、增强索赔意识。
一、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及处理办法
1.重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
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实际工作中,因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产生经济纠纷的例子并不鲜见。因此,应该尽量使用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理的施工、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非特殊情况,勿使用发包承包双方自行拟设的合同文本格式。此举可以有效防止所拟定的合同出现缺项、漏项及不平等条款。同时,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有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合同管理
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合同管理环节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建筑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该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
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是每一个建筑单位都应该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则是指合同管理人员将各种合同时间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明确其工作范围和责任,通过合同任务的层层分解将任务落实到人,协调各方面积极配合共同实施合同。而每日工作报送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能够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工程信息,对各种问题做出正确决策。
3.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合同变更在建筑工程项目实践中是比较频繁的,而合同变更往往会导致索赔纠纷,因此在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重点把握三个方面。
(1)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认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详细情况。
(2)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更。
(3)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二、建筑工程索赔管理的措施
2.项目实施过程中利用合同转移风险
当前建筑市场是发包方的市场,由于客观因素和不确定性,施工企业要加强合同管理、增强风险意识,为预防和规避工程风险,在合同签订和合同履约管理中应采取以下措施。
(1)招投标阶段。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要对项目买施过程中存在的各方风险进行详细的分析、预测,从项目的谈判、签约、履约到竣工结算,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业主对工期、质量、安全等要求,进行监督指导,才能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合同目标的准确完成。签订合同时应将工程实施期间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其解决办法作出明文规定,使承、发包方清楚地认识到各自在施工合同中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并对工程风险通过合同条款在合同双方之间进行合理分配,体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
(2)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应仔细阅读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细心研究。第一,做好调研工作,完善专用条款。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之前应就该工程项目所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调研并分类。在合同谈判时,用专用条款来明确风险范围。范围越明确越详尽,施工企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承担的意外风险就越小。第二,避免合同中的矛盾。特别是在国际工程中,由于不同语言的翻译和不同国家的工程惯例,常常会对同一条款产生不同的理解。按照一般原则,承包商对合同的理解负责。第三,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合同管理:实施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合同管理必须以合同为主线、以合同为核心实施工程项目管理。施工企业应制定一整套合同管理的有关工作制度和规定,对合同管理的组织、合同管理的程序以及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签订、履行、检查、清理等每一个工作环节均作出明确规定。
3.承包人应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
应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重视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在签订施工合同过程中,承包人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4.承包人应积极开展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上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工作可使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风险管理的重点是风险的规避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也是制约合同双方认真履约的强有力的约束手段;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首先是严格守法,科学施工;其次是依法确立合同,注重安全生产和现场管理;第三是建立科学的内部经营决策机制。
5.采取科学的索赔预防措施
加强工程的风险意识,及早了解风险来源的可能性,尽早采取措施,尽可能地将地质情况及地下障碍物的资料收集齐全,以免延误工期,造成索赔;进行优化设计,提高设计的水平和质量,尽可能避免因设计出错而影响工程,设计过程中考虑得周全,也可消除施工中因不合理设计造成的设计变更而引起索赔;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尽可能地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就必须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管理,认真细致地编制建设工程施工图预算,并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和工程施工进度按期足额支付工程款项;要加强合同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及施工进度控制。在施工过程中要避免随意进行变更或下达工程停工令,影响工程施工进度,造成工程延期而引起索赔。
三、结束语
总之,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管理中要讲求方式、方法,要讲究管理的技巧。因此,要在高度重视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探索及归纳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确保建筑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关键词:合同管理;问题;分析;方法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概述
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一切行为无不涉及合同管理,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始终,总结起来可概括分为三个阶段的合同管理:第一阶段是要约、承诺阶段,也就是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这个阶段合同管理对业主与承包人来说都至关重要,按百分比表示,此阶段的合同管理对整个工程的影响该有45%以上的份额,制定完善的合同条款和各种管理办法,选择好的设计单位、好的施工单位和委托好的监理单位等招标投标工作是这个阶段的重要工作内容,这个期间的合同管理质量如何直接对后期的合同管理产生决定性的影响,许多后期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方面的问题,其根源皆在于此。第二阶段是工程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此阶段的合同管理内容主要是监督工程按合同约定要求执行,进行变更索赔管理、履约管理等,这个阶段的合同管理进入了实质性操作阶段,要求动态的把握好合同的执行情况,依托第一阶段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进行合同管理工作,这个阶段的合同管理对整个工程的影响也该有45%以上的份额。第三阶段就是工程交工验收后期阶段合同管理,这个期间的合同管理相对比较简单。所以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
的综合实践过程,管理工作是前后连贯,互相影响的,不能孤立的去讨论某一阶段的合同管理问题。
2 高速公路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分析与建议
2.1 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方面
高速公路从节约土地,节约投资,保护环境,控制工程规模方面考虑,采取了纵坡设计在满足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降低主线路基填土高度的低路堤方案,但却因为没有处理好群众耕作、出行的方便性和合理性及地方规划等“三改”问题,而引发了一系列的地方矛盾,具体表现如主线部分桥梁通道净空不够,使交通高度受限,满足不了地方的长远规划及发展需要;部分地方改路严重偏离原地方的主干道,本应直路通行的段落多改为大“S”大“U”型改路,使地方出行绕远,不方便,也改路占地面积增加,地方群众意见较多;还有一些主线圆管涵的设置也不符合地方的耕作需要,为解决这些问题不得不修改设计,完善优化原设计图纸,由此产生了大批的三改设计变更,造成了投资的增加,工程进度的滞后,合同管理难度加大。
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除了三改方面的设计问题外,其他的如后期的优化、变更、完善的设计太多,而且图纸提供滞后。为了确保路基安全和稳定的前提下,边沟防护工程进行了优化,为提高环境景观效果,部分支线上跨桥的也进行了优化,但从实际情况看,优化后的设计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而且因为优化设计图纸提供滞后,对实际的工程进度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由此也产生了许多索赔事件。交通安全施工图纸、房建区范围内附属工程施工图纸均提供较晚,二次深化设计方面也有诸多的不完善之处,这些问题都影响着承包人的正常施工。还有取土场设计,其可行性差,变更次数多,严重的影响了路基的施工进度。设计界面的划分也多有不明确之处,或重叠,或漏缺,致使扩大合同外工程现象较多。这些问题无一不增加了合同管理的难度,协调工作难度加大。
基于以上的现象,究其原因如下:
(1)在合同管理的第一阶段,设计方案的选定尚有考虑不周之处。
(2)设计上片面的追求节约投资、节约土地、控制规模,影响设计结果。
(3)设计单位现场调研阶段不够全面细致,没有很好的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规划发展要求。
(4)时间紧,任务重,许多事情来不及做细。
(5)业主在统筹规划方面尚有疏漏,设计单位的设计能力水平有限,业主也缺乏对各设计单位之间的有效协调沟通和控制。
综合以上论述,结合以往经验及总结,现提出如下建议和策略:
(1)在人口稠密的东部地区,结合当地新农村发展建设,建议多采用桥梁结合通道等跨越方式跨越地方道路,给当地以较宽绰的发展空间,这样也可以有效减少耕地占用,保护我们有限的土地资源。
(2)招投标阶段,选择技术能力好的设计单位,注意督促设计单位在设计阶段做好现场调研,特别是与地方协调方面及地方规划方面,要有专门的地方三改方面的详细报告,地方三改问题要考虑周全,不能为控制投资而损害当地群众的利益,这也是当前以人为本的国情所不允许的,没有为老百姓着想,地方就不会支持你的工作。
(3)加强初步设计的审核工作,有时工程技术难题已不是工程建设的瓶颈,相反图纸设计是否与地方需求很好的结合是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4)对于设计审查图纸提出的问题,设计院应该有专门的回复意见和处理办法的函和修改设计图纸,不能没有反馈,业主也应注意督办。
(5)重视现场调查研究,在不增加投资或增加投资不多的情况下,积极配合地方利民工程,有效协调,提高社会综合效益,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例如丰县利用河道疏浚拓宽土方和水利改造等多余土方,就有效的减少取土坑征地面积,节约了土地。
(6)现场配备能力素质较强的设计代表驻现场,有利于一些突发事件的处理。
以上一些建议均是在合同管理第一阶段应该重视的内容,它对后续的合同管理工作有着重要的影响,是实现合同管理目标的一个有力的基础保障。
2.2 设计变更工作方面
(1)招投标工作结束后,合同文件签订时间过长,施工单位已进场,但合同文件及平衡后的中标工程量清单迟迟不能发放到位,影响合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2)较多的合同外扩大项目使工程量清单新增项目较多,这些扩大给承包人的额外工程,承包人要么不愿意做,要么要求单价异常高,使新增项目的单价审核工作困难较多,增加了合同管理的难度。
(3)不论是总监办还是承包人,刚进场时对新型管理模式陌生,没能很快地进入角色,常常还按照以往形成的惯例模式办理设计变更,致使设计变更报审不规范,没有按照管理办法操作和执行,返工次数较多,报审周期长。
(4)部分总监办和承包人合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不好、思想认识上不够重视,合同管理的人员能力素质有的比较低,即使这样,人员还不稳定,经常更换,影响合同管理的连续性,使设计变更工作质量受到影响。
(5)不重视原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上报的立项和变更常常仅有文字说明,而无有效的现场实际的证明资料等等。
通过以上一些现象的阐述,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一些原因:
(1)由于我省高速公路建设任务繁重,而且有一段时间机构需要调整,致使招标后合同签订时间拖长。
(2)统筹规划不够细致,设计漏项,或突发的一些实际问题需要解决,不得不修改或增加设计,进而增加一些合同外工程。
(3)新型管理模式的尝试需要一个实践和完善过程,出现一些问题也在所难免。
(4)总监办和承包人内部管理制度和管理理念问题,重视生产不重视合同管理。
(5)部分具体合同管理人员自身的能力素质和观念没有与时俱进,工作态度不认真,影响合同管理工作质量。
(6)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履约意识较差,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同时没有很好的激励措施,调动合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也是影响设计变更工作成果的重要因素
针对以上分析,我们发现影响设计变更工作的因素有外部原因,也有内部原因,并不是单一因素作用的结果,要想做好合同管理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对于外部原因我们有时很难把握和控制,但我想这其中既有挑战也有机会,就看我们如何去把工作做到位。对于以上的问题我想提出如下一些建议。
(1)加强教育和培训。总监办及承包人进场要进行新型管理模式的培训教育,加强具体合同管理人员对设计变更的流程和规范性的学习培训,加强沟通和交流,提高合同管理质量。这其中也存在一个矛盾,即如果承包人合同管理人员能力素质提高了,那么我们业主的投资增加的风险可能会因此而增加,但合同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较低,又做不好设计变更工作,所以业主或业主代表的合同管理人员必须是合同管理的行家里手,平时必须熟练的掌握招标文件、规范和合同条款的内容,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事先考虑好可能会发生的各种潜在的不利的设计变更,及时采取措施,减少不必要的投资,当然我们也必须尊重客观事实,依据相关政策办法客观、公正、合理来处理设计变更方面的事情。
(2)加强合同履约管理,把工作做到实处,按合同要求配备合格的合同管理人员,而且是必须的,要求相对稳定,避免频繁更换,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连续性。
(3)业主、总监办、承包人等纵向之间以及各单位内部各部门各人员的横向之间平时需要加强沟通,积极配合,互相协调,及时准确动态的掌握好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同时总监办及承包人也要注意原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4)适当扩大总监办的设计变更权限,精简一些不必要的工作流程,减少业主越权行使总监办的职责,这样可以减少合同管理的压力,又可以充分发挥社会监理的应有的作用。
3 结 语
合同管理工作不论在哪个阶段,要想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关键还是做好人的工作,因为无论什么工作都是由具体的人来完成的,所以人的因素是影响合同管理工作质量的第一要素,只有关于人的工作做好了,其他的事情都好办,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根据合同管理工作的性质,选择合适的人员,制定明确工作目标,充分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协调好、配合好各方面的工作才能做好合同管理的工作。
参考文献:
[关键词] 施工企业 工程合同管理 改革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随着建筑业的迅速发展, 施工合同管理显得越来越重要,施工合同签订质量的优劣和履行的效果已影响到施工企业的兴衰。施工合同没有按照招投标文件进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合同签订不规范不统一已经成为了我国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问题,大力加强我国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势在必行。
一、工程合同管理内容
施工工程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商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约束双方行为而签订的法律文件,也是承发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最高的行为准则。遵照施工合同,承包商应完成业主交给的建筑安装工程建设任务,同时业主应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且支付工程价款。合同管理是指以《合同法》为依据,做到机构、人员、制度三落实,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变更、解除、转让、履行、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管理行为的总称。
完善的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健康运作的一个重要标志。然而,完善的合同管理需要施工许多的资源,如何简化合同的管理而不失其完整、科学是许多施工企业头痛的问题。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的基本信息的管理、合同执行进展和项目结款情况管理。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建设工程相关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基础,建设工程的合同体系、总承包合同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勘察合同管理、设计合同管理等丰富的内容。合同在建筑工程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表现在合同确定了工程管理的主要目标,即质量标准、工期和工程价格;规定了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是工程过程中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同时也是双方解决争执的依据。
二、我国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现状
建设工程的特点是专业多、施工单位多,施工现场复杂,施工进度、质量及安全控制难度大,因而风险较大。承包商如何依据合同条款,转化各种风险,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是一项较复杂、多学科的综合技能。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很多承包商签订了工程合同,片面地重视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管理,而对合同管理缺乏全面的了解和认识,致使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处于被动局面甚至产生严重违约,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随着我国建筑市场与国际的全面接轨,建筑市场不断规范,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合同管理的健全与否,直接影响到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合同管理已成为施工企业的迫切需要。在具体的合同管理中,则要求建筑企业将事前预防贯穿于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即施工企业对于合同前期的管理、签订及履约过程中的注意,以及后期若发生问题后,应如何管理等,都应贯穿于整个合同管理过程中。
三、我国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改进措施
1.重视工程前期合同管理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具有标的物特性,执行周期一般较长,内容较多,涉及面较广,一次性投资大等特点。施工企业在获得工程信息和接到招标文件后,企业投标小组应组织专题会议对涉及到合同内容方面要进行预审,与建设方进行合同谈判与签订。合同谈判一环非常重要,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前,需要认真审阅、核查、分析招标文件,审查合同文本,并做出相应的分析报告,对合同的风险及企业可得利润作出综合性评估。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策划及审查,解决各合同之间的协调问题,注意合同风险的传递和转移。此外,为工程预算、报价、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提供决策的信息、建议、意见等,对合同修改进行法律方面的审查,配合企业制定报价策略,配合合同谈判。
2.努力做好施工进度的控制
进度控制在工程建设中是占有重要地位,工程进度失控,必然会导致人力、物力的浪费,甚至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拖延工期后赶进度,建设的直接费用必然会增加,在关键时刻赶不上工期,错过有利时机,将造成重大损失。工程建设各部位的施工进度应统一步调,同时应与资金投入、设备供应,还要适应当地的气象气候等自然规律,才能取得好的经济效率。工程造价的控制是对生产经营所消耗的人力资源、物资资源和费用开支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及时纠正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的偏差,把各项生产费用控制在计划成本范围之内,以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成本控制是工程管理中的控制目标之一,成本控制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施工企业的盈亏。质量控制也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之一,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和投资收益。施工企业的竞争是通过承建的工程质量来体现的。
3.积极做好工程后回访工作
合同签订后建立合同的保证体系,保证合同实话过程中的一切日常事务性工作有秩序地进行。企业对合同依法履行的反馈和监督检查,应该作为企业合同动态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要求合同经办人员对所经办合同的履行进程,随时收集信息,做相应的信息处理,并与合同分析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离,对合同履行情况做出诊断,从而对合同的实际实施提出意见,并且进行合同变更管理。主要包括:参与变更谈判,对合同变更进行事务性处理,落实变更措施,修改变更相关的资料,检查变更措施的落实情况。合同管理工程师应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种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变更还必须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待双方达成一致以后,再进行合同变更。
4.加强合同管理的组织领导
建立企业内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使合同管理专业化。企业要制定专门的合同履约管理办法,比如发函催告,对证据的收缴、人员的固定都要研究,建立合约管理层,即法律顾问下的管理层,负责合约履行,成立人才库。施工企业应该在组织机构中设立合同管理工程师、合同管理员,并具体定义合同管理人员的地位、职能,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规章制度,确立合同与成本、工期、质量等管理子系统的界面,将合同管理融入施工项目管理全过程中。此外需要明确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制定必要的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合同履约过程中的过程签证。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5.有机结合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和财务核算
合同管理工作贯穿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为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各施工企业可以从自身实际出发开发相应的合同管理软件,对每份合同进行分类、归档、登记,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修改、补充等均在合同管理中做好记录和整理,让每一份合同自始至终处于规范有序的受控状态。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在计量和支付的过程中使用该软件,实时输入工程结算和资金拨付的数据。这样,合同管理软件的数据和会计软件的数据由不同的人员分别输入,每月将两者的数据自动进行对比稽核,保证往来结算准确和清晰。将合同管理和会计核算两个环节有机联系,构筑了又一层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可以及时发现问题,防范和化解施工企业会计风险,发挥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的会计监督作用。
综上所述,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只有在熟悉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和有关内容的基础上严格对合同履行进行管理,才能保证施工企业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正常履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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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合同管理;工程造价;问题;
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工程造价在工程建设中是非常重要的,为了确保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正常经济效益和合法权益,需要通过签订合同来赋予法律效力,由于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的特殊关系,导致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直接影响。
一、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的关系
合同是承发包双方维持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依据;合同是处理承发包双方各种争执和纠纷的证据。施工合同的管理是一门精细的科学,需要造价人员掌握有关设计、施工、定额、材料、法律等大量相关知识,同时需要足够的精力、责任心和耐心,才能处理好计价、变更、索赔等问,维护了合同双方的问题。工程造价是进行工程建设所花费的全部费用,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组成。纵观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对工程造价影响的最大阶段虽然是投资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但工程项目的真正投资主要发生在施工阶段。施工阶段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占了很长的时间,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是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此,我们要对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有足够的认识。
二、目前签订施工合同常见的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我国健筑澎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目前由于很多施工单位法律意识淡薄,施工合同未按工程自身特点和示范文本的要求进行签订,在实施工程中,一旦遇到经济纠纷,由于合同中缺少约束彼此行为的条款,甲、乙双方互相扯皮、推诱责任,影响整个工程的进度。
2、合同管理不规范
由于我国建筑市场不成熟,施工企业也会接受,而企业为了盈利,往往会影响工程质量;合同违约现象严重,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为了需要,临时随意修改合同条款,严重影响工程建设的市场秩序;缺少合同的规范管理,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增加了企业的法律风险。
3、合同履约问题
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着索赔难度大等问题。当前建筑市场竞争非常激烈,索赔工作非常的困难,加之承包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索赔意识非常的淡薄,难以发挥合同之效用,还存在着缺乏合同管理问题,缺乏合同管理人才。比如,建筑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通常会存在着几份、十几份,甚至几十份合同,相互之间存在着非常复杂的关系。合同管理过程中,还存在着分散管理形式,信息采集、维护手段以及存储加工手段非常落后,合同管理软件开发非常落后等现象。
三、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1、合同签订前的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投资三方面控制的主要依据。一个完整、科学、合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内容均体现在与工程造价相关的信息中,主要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上述各项内容应在合同签订前予以全部合理科学地明确,可预见的因素应在合同中事先具体明确约定,避免出现问题后发生纠纷,以便各投标单位有针对性地报价,使中标造价尽可能接近竣工后的实际造价。而投标单位也应结合工程实际和本公司管理水平以及合同规定的责任归属,合理的确定投标价格。
2、项目建设中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2.1 工程的变更
所谓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工程材料方面主要有立即变更、用完变更、某批变更、择日变更、累计生产数量变更等等。对于立即变更,我们需掌握有关设备材料的未来供给的情况,这样才能有效执行立即设变工作;对于用完变更,我们需掌握项目工程中的设备材料等需求状况,随时了解其“用完”情况;而某批变更即可清楚知道工程建设中设备材料等情况的可替代性……而这些所有的措施前提即需要一个素质高的一线管理人员,个人素质和经验水平将直接影响到造价的控制,同时需要重点抓好设计阶段的管理,当然,健全有关变更的审批制度也具有重要意义。更要及时进行工程量及造价增减的分析,有效控制造价。
2.2 合同履行中工程款支付的管理
合同支付管理也是一项非常敏感而难度较高的工作,付款不及时或未按规定足额付款,将可能导致承包人的索赔;如果多付、超付,则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被动局面,还会引发其他许多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合同的支付管理,为此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首先合同签订后应建立工程款支付计划台帐,并与工程的形象进度计划相结合;其次应按照合同支付计划确保资金落实到位;第三应按合同的规定支付工程备料款和形象工程进度款以及届时扣减备料款等等。
2.3 材料设备管理
在施工中,工程造价中材料以及设备占的费用比例也是直接决定工程造价的关键。所以说做好材料以及设备费用的管理,在工程建设当中是至关重要的一点。在我国目前情况下,常见的现象主要包括:以次充好;总量控制不严;采用相同规格相同材质的建筑材料以及设备,在费用上却十分明显的高于市场的价格,这极大的提高了工程的造价,也严重的扰乱了建筑市场的秩序。所以,在施工当中,做好设备管理,并管理好施工合同,做好材料的收集与整理,以利于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
3、合同后期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合同后期竣工验收阶段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是对整个工程造价分析及管理的总结,首先全面清理检查工程结算的所有资料,应包括竣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工程签证单,招投标文件,合同书,结算书等,并在审查过程中记好原始记录,保存好工程量计算书及现场材料使用发票凭证,然后建立完整的审查档案。对审查出的问题,要有明确的处理意见,重算、冒算的项目要调减,漏算、少算的要调增,再进行总的工料分析、汇总。然后,由承包人将审查后的全套工程结算资料提交给业主或业主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价,审价时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第一,所有竣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签证单等工程结算资料应为原件;第二,结算审价原则不得违反合同规定;第三,业主应督促承包人积极配合审价单位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审价。
四、如何做好合同管理
首先是配备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合同管理人员首先必须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同时还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管理业务,进行系统的控制和管理,做好合同管理人才的配备和组织保证,是抓好合同管理的重点。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只有合同管理人员增强其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和系统性,才能真正做好合同管理,从而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效果。其次是完善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体制,规范建设工程市场秩序,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应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制定合同条款 ,并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合同的签订、审查、授权、公证、监督的程序来执行,进而提高合同的管理水平。再次,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结束语
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是紧密联系的,科学、合理、规范的合同管理必将使工程造价得到最佳控制,提高资金利用率和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新的理念,让我们共同努力把合同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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