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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案例

时间:2023-06-01 09:46:0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交通事故案例,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交通事故案例

第1篇

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案例分析一

代驾出意外谁担责?

原告:于某

被告一、物流公司

被告二、史某

被告三、李某

被告四、保险公司A

被告五、保险公司B

【案情介绍】

20xx年4月1日,于某驾车C去外地送货,由于于某感觉较困,把车交给同车的史某驾驶,史某无驾驶证,在途中与D车发生交通事故,经过交警对事故的认定,史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史某同李某为合伙,但没有书面协议,以史某名义办理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史某有物流公司的任何经理书,有合作协议双方对运费的分成比例,对运费双方四六分。

C车在保险公司A办理有交强险,D车在保险公司B处办理有交强险。

于某因交通事故损失达十五万元,以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答辩】

1、物流公司:我公司不是侵权人,本案是交通事故纠纷,不是劳动纠纷,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2、史某:我现在还有三万元的医疗费,我已经垫会过五万元,我不应再承担责任。另外我同物流公司是挂靠关系,物流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李某:我同史某没有合伙协议,我不应当承担责任。

4、保险公司A:我公司不是侵权人,交强险属于第三责任险,我公司只能对被保险车辆以外的财产及人身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保险公司B:我公司保险车辆没有责任,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分析】

该案目前还没有判决,但通过法律我们可以这样分析,原告起诉五被告,以交通事故特殊侵权是比较好的方法,这样受害人的所有损失,自己不用承担,如果以雇佣关系,由于自己有过错,自己还要担一部分责任。但是如果以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其全部损失肯定被告要承担,具体承担多少或者哪几位被告承担,这是另一回事。

保险公司A不承担责任。

保险公司B应当在交强险范围内以无责任而承担120xx元的赔偿责任。

李某不承担责任,没有相关的证据证明他具有合伙关系。

史某与物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对于某的所有损失进行赔偿。理由是物流公司同史某有合作关系,物流公司应当在受益的范围内同史某承担责任。但是其责任的主体是以史某承担责任为前提。

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主要还是应当由史某来承担。

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案例分析二

免费乘车出事故,驾驶员该负责任吗?

此间《银川晚报》以“免费乘车出事故 这个责任 驾车人该不该负?”为题,就一起免费乘车因事故致残的赔偿责任认定做了报道。免费乘车致残人无过错,驾驶员存在主要过错,第三方责任人存在次要责任。由此,一起拖了一年半之久的赔偿问题因此得以解决。

事情起因于在20xx年12月19日。当日晚9时许,国营某泉营农场职工白凤山在搭乘本场职工王某元驾驶的微型面包车自青铜峡树新林场回某泉营家的途中,在 110国道163公里+250米处与一辆刚刚因发生事故被交警从路基下用吊车吊至路面的145型东风货车相撞。在此次事故中,乘车人白凤山右腿胫骨平台骨折,右膑腱断裂,右眼眶骨折,右眼睑皮肤裂伤。

车祸发生后,白凤山找到王某元,要求其支付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王某元付了4000元后,对白凤山的继续支付要求予以拒绝。

王某元也是一肚子苦水。据王某元讲,事故发生当天,他到树新林场拉亲戚回某泉营,恰巧碰上白凤山,白提出将他捎带上回家。考虑到都是本场职工,便没有拒绝,且没打算收费。没想到,发生车祸后自己却要承担一笔数额不少的赔偿,王某元觉得有些冤。

但白凤山对于“白拉”的说法予以否定。白凤山说,虽然同是本场职工,当时在乘车前双方谁也未提及“车费”的事,但他原本打算回到家下车时会酌情支付给王某元一定费用,不会让他“白拉”的。

矛盾就此产生,对是否“白拉”,谁负主要责任及赔偿等问题,双方各持己见。20xx每年5月20日,银川市西夏区交警部门对这一交通事故的责任做了如下认定: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48条之规定:车辆发生故障后不能行驶,须立即报告附近的交通警察,或自行将车移开;故障车须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并须在车身后设置警示标志或开危险信号灯,夜间还须开示尾灯或设置明显标志(即三角警示牌)。交警队据此将20xx年12月19日交通事故的第三方追加为责任人。警方认为:第三方责任人马某杰所驾驶的“东风”145型货车被交警从路基下用吊车吊到路面停放在马路一侧后,第三方责任人马某杰并未听从交通警察令其尽快将车移离现场,避免发生意外的忠告,对该车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也未开示危险信号灯,在本起事故中应承担次要责任;微型面包车驾驶员王某元驾车过程中对前方观察不周,事故发生时未采取任何制动措施,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7条之规定,在本起事故中应负主要责任;乘车人白凤山无责任。

银川市西夏区交警部门对此案的解释是,作为驾驶员,王某元有责任保证所有乘车人的安全,不论是否收取运费;当然也有权利拒绝搭乘,因此在本起事故中认定王某元负事故主要责任并无不妥。

而作为故障车辆的驾驶员马某杰,因没能及时将故障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对其来说也是一个教训。许多司机在这方面的安全意识较差,往往是车辆发生故障后,司机仅搬几块石头或几棵稻草、麦柴将事故现场“圈”起来,就算是警示标志,这种做法等于设置了路障,极易造成新的事故发生。

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案例分析三

乘客摔出车外丧命 出租汽车公司赔偿32万余元

一位男青年乘坐出租车时从车上摔下后不治身亡,出租车司机不停车救人反倒疾驰而去。乘客的父母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将出租车公司告上法庭,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最近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被告上海江桥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赔偿32万余元。

20xx年9月20日下午5时左右,原告王先生夫妇22岁的儿子小王在上海浦东新区坐上了江桥公司属下的一辆出租车。15分钟后,小王与驾驶员许某发生纠纷,许某下车与乘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小王互有推搡拉扯动作。此后许某开动车辆,车行约200米时小王从车中摔出,许某没有停车,而是继续驾驶车辆开到公安机关陈述情况。路人发现有人从车中摔出后立即报警。警察将小王送到医院时,发现他已经死亡。经法医鉴定,身亡原因是摔跌导致脑颅损伤。事情发生后,江桥公司向原告支付了人民币2.4万元。

小王是王先生夫妇的独子。王先生在法庭上陈述说,爱子出门时还谈笑风生,丧子之痛让他们夫妻俩悲痛欲绝。司机许某在事发当时有手机有车辆,却漠然视之,见死不救,实在令人愤慨。江桥公司的工作人员未将他们的儿子安全送达目的地,且在事发后未停车抢救,江桥公司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被告江桥出租汽车公司则辩称,他们对原告之子并没有任何侵权行为,原告儿子的死亡与他们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原告之子小王乘坐被告公司的出租车,双方形成了客运服务合同关系。在合同履行时发生纠纷,导致乘客死亡,原告选择侵权之诉,自然应当准许。从事高速运输工具等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能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对原告提供的各类赔偿依据,法院经过仔细质证与核对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类费用共计人民币32万余元。

第2篇

[关键词]道路交通事故颌面部损伤;法医临床学;案例分析;伤残评定;后期医疗费用评估

按照相关数据分析,我国2006年,交通事故以达到38万起,经济损失直接增至14.9亿元,死亡人数为9万人左右,伤残人数达到43万人以上,两者比例为1:4.78。其中颌面部损失发生率已达到60%左右,其对口腔功能、颜面损害程度及产生的心理障碍已超出了身体其他部位的损害。颌面部损伤一般会导致伤者暂时性或永久性颌面部创伤。本文的研究对象以道路交通事故颌面部损伤人群为主,综合分析颌面部损伤法医临床学损伤特点,并对伤残人员损害程度鉴定、评定与后期医疗费用等进行了系统性分析,以此为法医学鉴定工作提供指导性作用。

一、案例分析

作为交通事故损伤发生率最高部位,为更好分析道路交通事故颌面部损伤总体流行病学特征,本文以704例道路交通事故颌面部损伤案例进行分析,其中包括290例伤情、154例伤残、260例后期医疗费用评估,三者比例分别为41%:22%:37%。704例案例内包含68.2%男性(480例)、31.8%女性(224例),如图1所示。

二、道路交通事故颌面部损伤的伤情鉴定

根据以上案例分析,道路交通事故颌面部损伤伤情鉴定中损伤程度比例如下:轻伤:轻微伤:重伤=56.2%:39.3%:4.5%。由此可见,面部损伤程度较低,重伤至毁容情况更少。作为法医界探究的重要问题,容貌损伤中本案例比例最高者为轻微伤,其以擦划伤、挫伤为主,其中轻微伤认定的损伤也包括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等。在《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等相关法规中对计算创口长度、伤情评定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本文案例分析,主要对影响容貌类进行研究,也就是3.5cm为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或5cm创口累计长度。

瘢痕、色素沉着为面部损伤后存在的显著特征,在长度、面积量化标准前提下,轻重伤的主要区别在于部位面容损伤、功能障碍。要求鉴定人员具体工作中确保检验测量的准确性,认真测量瘢痕的长度、深度与宽度,并做好记录工作。

牙齿损伤为颌面部骨损伤最常见现象,为总案例比例的17.2%,其次上、下颌骨骨折在总案例中的比例为11.7%,根据伤情评定结果,以上2类颌面部骨损伤以轻伤构成比最高。其中6例牙齿损伤符合重伤鉴定标准,损伤程度为牙齿脱落、7个以上折断。同时,以整体牙列观察,在衡量伤情时损伤牙齿总量、每颗牙齿外伤参与度等都具有决定性作用,这也是鉴定人员必须加以关注的问题。

三、道路交通事故颌面部损伤的伤残评定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将面部瘢痕、色素沉着导致的伤残程度进行9个等级划分,面部瘢痕大小、容貌损伤程度等都是划分的主要依据。其中伤残程度内定性为完全、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为I―V级,部分劳动能力丧失的为VI―X级。在本案例154例内,89例定性为伤残,其中只有1例为V级、70例X级、16例IX级、2例VII级。根据数据分析,伤残构成的有瘢痕、色素沉着存留的伤残评定结果,其等级主要分布于XI级与X级,则瘢痕为构成VII级伤残的内容。

口腔损伤与牙齿脱落为颌面部牙齿损伤的重要部分,案例内共30例此类损伤,其中4例伤残达到X级,具体表现为脱落牙齿超过8枚,1例为因颌骨缺损,脱落牙齿,枚数超过4枚。其伤残等级评定情况如表1所示。根据数据分析,面部软组织损伤为道路交通事故颌面部损伤高等级伤残评定,作为评定伤残等级的主要依据,颌面部牙齿损伤内脱落牙齿数据无法满足高等级伤残评定标准,颌面部骨缺损案例数量极少,因此,鉴定者必须对牙齿损伤伤残评定工作加以重视。

四、道路交通事故颌面部损伤的后期医疗费用评估

伴随国民经济增长速度的不断提升,交通事故后期医疗费用法医学评估愈加重要。后期医疗费用评估是指符合临床医学相应原则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的伤者,评估其未来一定时间段内接受医院治疗、检查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范围。其作用为及时解决与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案件,防止案件拖沓,对社会稳定与和谐社会建设极为重要。根据总案例260例后期医疗费用评估分析,其中46.2%为2000元到4000元之间。瘢痕治疗为后期医疗费用治疗的主要内容,4000元以下为瘢痕、色素治疗的主要费用范围,以轻伤为主。2000元到8000元多为牙齿损伤、面瘫、颌面骨骨折等治疗费用。具体费用需根据伤残等级进行确定,如表2所示。损伤程度、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都是直接影响后期医疗费用评估的主要因素。在法医学评估中,需参考当地中等医院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并与伤者实际情况相结合实行科学、合理、准确地评估。因颌面部损失的特点,实际操作中续对临床用药的具体情况进行充分考虑,避免引发感染等现象。同时需遵循临床医疗费用变化情况,做好调整工作。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作为人类自由与生活质量的重要衡量标准,现代化交通体系直接影响着所有人的工作与生活。道路交通事故颌面部损伤作为法医临床学研究的主要问题,在全面分析、了解道路交通事故颌面部损伤相关内容的基础上,可做好伤情鉴定、伤残评定等工作,为道路交通事故颌面部损伤研究提供可靠的保障。

参考文献:

第3篇

一、问题的提出

笔者列举了不同时期有关特殊体质侵权的国内典型案件,他们案情相似,但不同时期判决却截然不同。现就以下案例据以讨论。

案例1:谢某的小轿车与韩某的小客车相撞,致田某与于某受伤,田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谢某负主要责任,韩某负次要责任,田某于某无责任。一审法院认为本次交通事故是导致田某某死亡的直接原因,酌定事故原因力比例为60%,其本身特殊的体质与病情原因力此例为40%。二审法院认为:《疾病死亡证明书》记载的死亡原因为病人因脑出血,由附一院转回途中,因车祸导致病情加重恶化而死亡,可以认定本案交通事故直接侵害了田某生命权。原审法院鉴于田某的特殊体质与病情也与其死亡相关的实际情况,认定本次交通事故是导致田某死亡的直接原因,同时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酌定事故原因力比例为60%并无不当。

案例2:张某某骑三轮送餐车途经路口时,被案外人孙某某驾驶的巴士五汽公司所有的40路公交车撞倒。交通事故认定,张某某无责任,孙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一审判决巴士五汽公司就残疾赔偿金承担25%的赔偿责任。二审认为,第二次鉴定已经确定本次交通事故致张某某八级伤残的参与度为25%,即说明其个人的陈旧伤系造成伤残的主要原因,而巴士五汽公司的侵权行为是次要原因、是诱发因素。若张某某无陈旧伤,则此次交通事故虽会造成其伤害,但绝不会造成八级伤残的严重后果。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让巴士五汽公司就残疾赔偿金全部进行赔偿显然是不公平的。故原审法院依据第二次鉴定意见,判决巴士五汽公司就残疾赔偿金承担25%的赔偿责任并无不当。

案例3:指导性案例24号。王阳驾驶轿车碰擦行人荣宝英致其受伤。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阳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荣宝英无责。损伤参与度评定为75%,其个人体质的因素占25%。一审判决法院据此确认残疾赔偿金27658.05元扣减25%为2074 3.54元。二审法院以原审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撤销一审判决,由被告进行全部赔偿,没有扣减25%的残疾赔偿金。

案例4: 张某某驾驶的小型越野车在掉头时与王某霞、程某某发生交通事故。经交通事故认定张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王某霞与程某某无责。原审认为其自身体质的原因仅是事故造成后果的客观因素,并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原告王某霞不存在减轻或者免除被告张某某赔偿责任的法定情形,故被告应对原告的损失进行全部赔偿。二审认为,因张某某驾驶不当致使被上诉人王某霞小型越野车碰撞受伤,张某某的违规驾驶行为与王某霞的伤情有直接因果关系,受害人王某霞的特殊体质不是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其对损害的发生亦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且王某霞在本次交通事故中不承担事故责任,因此,被上诉人王某霞对于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没有过错,不存在减轻或者免除赔偿责任的法定情形,因此,对王某霞的损失被上诉人张某某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上诉人要求按照50%的比例确定赔偿责任没有依据,本院不予采信。

以上四则案例均是终审判决,都涉及到受害人是特殊体质,并且受害人无过错,加害人有过错。但通过观察发现,判决分化成两种:前两个案例是部分赔偿,后两个案例是全部赔偿。案例1和案例2分别是2010年和2011年判决的,而后两个案例,案例3是2014年的指导性案例第24号,案例4是在指导性案例24号后做出的判决。这就提出一个问题,受害人特殊体质的侵权案件中,加害人应该如何承担责任?对此,本文将围绕此点进行深入的探讨。

二、我国侵权法因果关系理论的变化

(1)理论逐渐向法规目的说统一

不难发现,此四则案例在事实认定上几乎没有差异,受害人均无过错,但在理论上适用不一。早期的案件多数采用必然因果关系说,但实质上必然因果关系说有一个很大的弊病在于,当事件的发生具有偶然性时,该学说在这种特殊情况下无法解释问题。有些法院则采用相当因果关系说来解释特殊体质侵权的归责,但解释起来也是逻辑有些问题。较少有运用英美法系的二分法学说,其裁判理由也比较牵强,难以厘清法律上的因果关系。2014年以前,较多的法院采用原因力理论,将受害人特殊体质作为导致损害发生的原因力的一种,并以损伤参与度来划分百分比,以减轻加害人的赔偿责任。

损伤参与度这一概念最早由日本学者渡边富雄提出,后来在实践中逐渐被采纳,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就规定了医疗事故赔偿应考虑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我国法医学界也借鉴了该概念,在伤残鉴定中会引入该概念。 损伤参与度这一概念从日本引进,有其中的原因。在早期的受害人特殊体质侵权案件中,多数采用部分赔偿,将特殊体质这一原因力类推为一种过失,以减轻加害人责任,这一点和日本侵权法上是相似的。日本侵权法在侵权损害赔偿上,以部分赔偿为原则,全部赔偿为例外。但在日本侵权法发展较为成熟,有成熟的法律适用环境和理论支撑,中国引进损伤参与度的概念,但在理论上就受害人特殊体质的问题上采用必然因果关系、二分法、相当因果关系说的都有,法律适用环境较为混乱,没有一个相对统一的理论。

第4篇

下面让我们通过几个案例来了解一下,交通肇事侵权必须符合哪些构成要件。

案例一:2005年6月,余某在未经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车辆由北向南驶至某路段时,与骑车由东往西横过公路的张某相撞。张某连人带车倒地受伤,经医院抢救脱离危险,但其双下肢被截肢。而余某驾车逃逸,且没有立即报案和积极抢救伤者。随后,余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张某及其家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余某赔偿因车祸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

本案中,余某在没有驾照的情况下,驾驶没有号牌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其行为属于违章行为。余某在明知自己没有驾照、没有车牌的情况下,仍然驾车行使,其主观上存在故意的过错。但是,其使张某受伤的损害后果在主观上只存在过失,没有故意。因此,余某的行为符合交通肇事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案例二:2007年8月,家住北京市西城区的岳某和同事喝完酒后,驾驶汽车由南向北行驶至三环主路三元桥时,与另一辆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岳某驾驶的车辆失控,冲向护栏,撞到两名路人,其中一人被撞飞出20多米,落在距离三元桥20余米处的高速公路上,因为掉下时落在一辆车上,虽然身上多处骨折,但没有生命危险。而另―人垂直落在桥下,抢救无效死亡。

王某在明知自己喝酒的情况下仍然驾驶致人死亡,其主观上存在故意过错,但对事故本身而言,其只存在过失。可见,王某的行为已构成了交通肇事侵权,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案例三:2008年4月9日,某运输公司司机王某驾驶该公司解放牌加长大货车,往北京方向行驶。当车行驶到某条国道时,王某因超车与从对面驶来的中客正面相撞。大货车将中客撞出50多米,使中客上的座位全部从车体上脱离,乘客连座带人冲向车头。大货车上的3名司乘人员1人受轻伤。中客上共有14名司乘人员,坐在前面的8人当场死亡,其余6人均受不同程度的伤,其中两人伤势严重,一名骨盆碎裂的15岁女孩在送往医院后死亡。

本案是因超车而导致的交通事故。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的禁止超车,属于违章行为,从而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因此,认定王某的行为符合交通肇事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通过上述三个案例,我们可以得知,案例中当事人的行为都造成了交通事故,而且当事人的行为也构成了肇事侵权。由此总结出,构成交通肇事侵权行为的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交通事故必须在道路上发生。这里的道路是指公路、村镇街道、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修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不包括院内通道、校内通道等,在这些地方发生的因机动车导致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第5篇

交通事故也包括天灾

重新确定了交通事故的概念,扩大了道路交通事故的范围。“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与原来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相比有了明显的变化:一是交通事故不仅是由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二是规定了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也参照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予以办理。

抢救伤者

没钱医院也得先救人

过去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救治费用难以解决,曾一度困扰着当事人各方,甚至影响着受害人在第一时间内得到及时的救助,因而延误救治、抢救无效的现象屡有发生。

新法颁布以来的一年中,尤其是在实施以后,人们很少听到由于缺钱被医院拒之门外的交通事故受害者了。一方面,新法规范了医院的义务,另一方面,新法也为医药费的来源作了详细的说明。

新法规定:医院应当及时抢救伤者,不得因抢救费用问题而拖延救治。针对这种情况,《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范围之内先行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负责赔偿责任。

快速处理

先撤离现场再谈赔偿

一起简单的追尾事故,双方当事人仅仅为了到底赔几十块钱的问题争执不休,结果,本来就不怎么畅通的道路给堵了个水泄不通。令人遗憾的是新法颁布一年来,这样的场景仍经常出现。

执勤民警无奈地说,新法对事故现场的快速处理做出明确的规定,人们是不知法,还是无视它的存在呢?新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解决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值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其次是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故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行撤离事故现场,再进行赔偿事宜协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6条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事故分责

打官司要有责任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将它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如果以后当事双方走上诉讼程序,这一认定书将作为法庭上的证据。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除了自行协商和向保险公司索赔外,不再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作为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而是规定了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范围之内先行赔偿。

后找事故

无法分责可申请诉讼

没有交通事故现场了,当事人该怎么办?新法做了明确规定。交管局负责事故处理的民警提醒,新法正式实施后已经出现了多起这样的案例。

一是当事人没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故后又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当事人应该在提出请求后10天内,向交管部门提供事故证据材料。二是交管部门处理这起事故的时限,从接到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之日起计算,开展事故调查。如果当事人没有提供事故证据材料,交管部门又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即可书面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解决交通事故需要注意的两个问题

一、快速处理交通事故需要注意的问题

第一,什么样的事故可以“私了”?

新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损害赔偿事宜,即自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这就意味着,一些小的交通事故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私了”,而不必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具体地说,双方当事人对事故的责任没有争议,就可以填写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后立即撤离现场,并经过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私了”就非常方便。如果双方当事人均办理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记录的交通事故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二,什么样的事故不能“私了”?

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发生事故的原因有争议,或者造成人员伤亡的,就应该立即报警。此外,新法还规定了以下6种情况,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不能随意“私了”: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司机无有效驾驶证的;

3.司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4.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5.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的;

6.碰撞建筑、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二、解决其他交通事故的两大关键问题

第6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精神,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重要作用,全力做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根据全国交通事故预防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五整顿”“三加强”活动全面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意见〉的通知》(公交管[*]15号)的要求,从实践“*”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的高度,认真贯彻党的*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同志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重要指示,以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为载体,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在全街道形成“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浓厚氛围,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夯实基础、为建设“平安望春”作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全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由街道副主任林军华为组长,城建管理科、综合治理科、农业农村科、经济发展科、社会事务科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街道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五进”、“五整顿”“三加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监督。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和进家庭(五进)活动。要针对当前近郊街道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现状,充分发挥基层街道社区及村党支部(村委会)的作用,结合城乡结合部交通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

1、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村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各村、社区要配备专职或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由各村村村主任、社区主任兼任),配合交通民警深入到责任区,向居民宣讲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指导村、社区党支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2、在行政村、社区内至少设立一个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栏或宣传橱窗,不断更新宣传内容,经常性张贴宣传挂图,并举办各类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图片等巡回展览。

3、街道农机部门要切实做好对农用车、拖拉机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危险路段、公路路口、事故黑点的治理整顿工作。

1、加强整治力度。公安交警部门会同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对事故多发路段数据进行认真分析,定期公布事故黑点并提出实施整顿治理意见。

2、从源头抓起,消除隐患。新建、改建和扩建道路时,交通安全设施必须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对交通安全设施达不到相关标准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和通车运行。

3、整合力量,减少事故黑点。对危险路段、公路路口、事故黑点,要整合三车管理员、护楼员等力量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加强管理,努力减少事故黑点。

第7篇

交通安全,一个永恒的话题;交通安全,一个关系家庭幸福的话题。全国交通安全日马上就要到了,你知道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班会记录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班会记录模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班会记录1

教学目标:

通过学习有关安全知识,使学生了解生命之可贵,珍惜生命,注意安全,掌握一些安全知识,形成自护、自救的意识,使学生安全、健康成长。

教学时数:

一课时

教学过程:

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生活中存在着许多的诱 惑,同学们一定要有一定的安全意识,珍惜生命,注意安全,安全重于一切,只有健康的身心,才能保障我们好好学习,将来好好回报父母,回报社会。

一、导入:

通过一系列的活动,让学生树立交通安全意识,从精神上远离交通安全隐患,加强自身的素质培养.为了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加强中职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继续进一步搞好我校的交通安全教育,减少交通违章,杜绝交通事故。让学生了解交通活动中必备的安全知识,懂得安全的重要,并把自己学到的知识传达给周围的人们。

二、交通知识

1、道路、交通2、交通安全3、交通法规4、道路交通标志和交通信号5、看图识标志

三、讨论分析

1、行人为什么要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要靠路边行走?

2、行人横过马路为什么要走人行横道?

3、没有划设人行横道的马路应该注意哪些?

4、为什么不能翻越护栏?

5、为什么不准扒车、追车、强行拦车?

6、为什么走路时不能看书或做其它活动?

7、骑自行车应该注意什么?

8、乘汽车时要注意什么?

9、遇到交通事故怎么办?

总结:

对于我们学生来说尤其要注意的是骑自行车的安全和过马路的安全。

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班会记录2

活动目标:

1、让学生在交流中认识一些常见的交通标志、交警动作,学习掌握一些交通安全常识。

2、让学生在活动中体验交通规则的重要性,从而自觉地遵守交通规则。

3、让学生在合作中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推进交通文明行为,珍爱生命,快乐成长。

活动过程:

一、导入:

同学们,我们生活在幸福、温暖的家庭里,在家里受到父母的爱护,在学校受到老师的关心,似乎并不存在什么危险。但是,生活中仍然有许多事情需要备加注意和小心对待,否则很容易发生危险,酿成事故。我们应时时刻刻注意安全,如饮食安全、外出安全、用电安全、交通安全等,今天我们就来谈谈交通安全。

二、认识交通事故的危害:

我们先来看这样几则案例:

1、2013年4月3日下午,南方某市区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因为学校校车下午送学生孩子,在小同学过马路途中,一个小孩子不幸被马路中过往的车辆撞在了马路中间后又被车带起摔在马路崖上,这个孩子至今生死未卜。

2、2013年4月22日,x市某镇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一辆校车与停在路边的集装箱车架发生碰撞,校车严重损毁,事发时校车内约有12、13名学生,事故造成校车上学生一人死亡,三人受伤较重。

这些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告诉我们,如果不注意遵守交通规则、保护自身安全,就会给生命带来危险。同学们,一切事故的发生都不是偶然的,有的时候危险就潜伏在我们身边。

交通安全手抄报资料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讲话稿

三、寻找身边的交通安全隐患:

下面让我们想一想,一起来找一找在我们身边,在我们每天上学放学路上,在我们每天生活的区域内,都有哪些交通安全隐患呢?

交流、回答

(上学要迟到了横穿马路、放学门口拥堵、过路口不看信号灯、下雨天雨伞遮挡视线、没有及时到达校车上在车下逗留玩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做游戏……)

同学们,有这么多危险因素潜伏在我们身边,我们应该如何做才能保护好自己呢?

(遵守交通规则)

四、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同学们说的很对,遵守交通规则是保护自己的好方法。下面我们进行一个交通知识抢答竞赛,老师出一个问题,会的同学快速举手,老师选举手最快的同学来回答。

1、交通信号灯有哪些颜色?都有些什么作用?

2、黄灯亮时还可以过马路吗?

3、行车、行人应靠哪边走?

4、你认识下面的交通标志吗?

通过刚才的抢答,相信同学们对基本的交通规则都熟记于心。下面老师送给同学们几条温馨提示:

行走时怎样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路,要靠路边行走。

2.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遇到交通事故,可打122电话向警察求助。

穿越马路应该注意什么?

l.穿越马路,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走人行横道。

2.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车辆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3.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

4.不要突然横穿马路,特别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车已经进站,千万不能贸然行事,以免发生意外。

五、小结:

通过今天的学习,你有什么收获?

同学们,希望我们大家认真遵守交通规则,每天开开心心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

今天的班会课到此结束。

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班会记录3

教学内容: 引导学习一些生命安全、交通安全、校园安全、饮食安全等知识。

教学目标 :通过学习有关安全知识,使学生了解生命之可贵, 珍惜生命, 注意安全, 掌握一些安全知识,形成自护、自救的意识,使学生安全、健康成长。

教学时数 :一课时

教学过程:

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生活中存在着许多的诱惑,同学们一定要有一定的安全意识,珍惜生命,注意安全,安全重于一切,只有健康的身心,才能保障我们好好学习,将来好好回报父母,回报社会。

一、交通安全

(一)导入:通过一系列的活动,让学生树立交通安全意识,从精神上远离交通安全隐患,加强自身的素质培养. 为了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加强中职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继续进一步搞好我校的交通安全教育,减少交通违章,杜绝交通事故。让学生了解交通活动中必备的安全知识,懂得安全的重要,并把自己学到的知识传达给周围的人们。

(二)交通知识

1、道路、交通 2、交通安全 3、交通法规 4、道路交通标志和交通信号 5、看图识标志

(三)讨论分析

1、行人为什么要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要靠路边行走?

2、行人横过马路为什么要走人行横道?

3、没有划设人行横道的马路应该注意哪些?

4、为什么不能翻越护栏?

5、为什么不准扒车、追车、强行拦车?

6、为什么走路时不能看书或做其它活动?

7、骑自行车应该注意什么?

8、乘汽车时要注意什么?

9、遇到交通事故怎么办?

总结: 对于我们学生来说尤其要注意的是骑自行车的安全和过马路的安全。

二、校园安全

( 一) 导入:请看这些校园事故

案例一:

10月25日晚,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小学四年级至六年级寄宿制学生晚自习结束后,在下楼梯时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8名学生死亡,45名学生受伤。

案例二:

11月8日,学生李某午饭后来到学校教学楼三楼走廊上玩耍,他右脚跨在走廊栏杆上,不慎失手坠落至一楼,因头部严重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三:我班的一位男同学,在体育课的舞蹈练习中,由于动作不规范,被自己的脚绊倒在地上,右肩着地,造成右肩粉碎性骨折,要植入钢板固定骨头,目前正在康复中。

案例四:

在一节早读课前,某校一名女同学,因与一名男同学发生口角,一怒之下,拿起圆珠笔往男同学的手臂插去,导致男同学的手臂伤。

(二)结合案例,谈启示

结合以上五个案例,谈谈你有什么启示?

(三)学习安全知识

1、日常行为安全:不携带刀具、火种或其它危险品进入校园;严禁勾引校外人员来校滋事、打架;不进网吧、游戏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不在楼梯、走廊上追逐打闹、推撞;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拥挤、不抢行;严禁攀爬围墙、栏杆及大树。

2、体育课、实验课安全:上体育课时,要有防范意识,不随意投掷器材。实验课时要严格操作程序,按规范操作,不随意动用器材和药品,不携带任何化学药品出实验室。

3、集体活动安全:班级、年级、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听从老师的指挥,身体有不舒服的要及时告知老师或身边的同学。

4、心理健康安全:心理上出现问题可采取适当方法加以排解,如可找老师、家长、学生、朋友等倾诉。

三、饮食安全

(一)引入:

同学们生活在幸福、温暖的家庭里,受到父母和家人的关心、爱护,似乎并不存在什么危险。但是,生活中仍然有许多事情需要备加注意和小心对待,否则很容易发生危险,酿成事故。

(二)谈谈食品安全要注意什么?

1、正确洗手,是饮食安全第一步。

“湿、擦、搓、捧、干”,人人饭前便后不忘做,病菌不入口。

2、路边饮食、零食拒入口,疾病远离我。

3、不买包装不完整、标示不明的食品,不吃隔餐食品、牛奶。

4、购买眼睛、鳞片明亮有光泽、肉质有弹性、无腥臭味的鱼;呈粉红色具弹性的肉;绝不买头、脚部以及尾扇部变黑、头部快脱落的虾。

5、防交叉污染:买回家中的食物,应分类分区贮放;烹调时,生、熟食分开处理,保持餐具与食器清洁。

6、禽畜类食物先除去内脏、清洗,并依每餐份量个别包装存放冰箱;蔬菜去污、除烂叶,不以一般报纸(可用白报纸)包裹置冰箱内,防油墨食入体内有碍健康。

(三)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食品卫生习惯。

1、够买食品时要进行选择和鉴别,不购买“三无食品”。就是没有商标的食品不能买;没有生产日期的食品不能买;没有厂址的食品不能买。天气炎热,微生物繁殖迅速,食品容易腐败变质,一旦不注意易发生食品中毒,故烹调及保存食物时应特别注意卫生,尤其是厨房环境设施卫生、个人卫生及食品原材料调理都要注意。

2、除了服药预防外,食疗也是方便可行的选择。一根白萝卜、半个橘子皮、三片生姜、两段葱白、一绺香菜,煲汤全家喝,就能够达到增强呼吸道防护能力的作用。

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班会记录4

一、教学目标:

1、通过对学生行路、骑车、乘车等交通安全知识的了解,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2、通过学习有关安全知识,使学生树立自护、自救观念,形成自护、自救的意识,使学生安全、健康成长。

二、教学内容:行路的安全、乘汽车的安全

三、教学过程:

1.导入:同学们,祖国给了我们这么好的环境,让我们在如此美丽的校园里学习成长,我们肩负着建设祖国的重任,也承载着父母的牵挂与期望。我们是祖国的花朵,美丽但却脆弱,在我们身边,经常可以听到一些无端横祸向我们小学生飞来的噩耗;看到一些触目惊心、惨不忍睹的灾难在我们身边发生。为了避免这些,今天我们举行一次“交通安全伴我行”活动。

2.事例:列举交通安全事故交通安全:

交通安全,一个永恒的话题;交通安全,一个关系家庭幸福的话题。自从1886年德国人发明了世界上第一辆以汽油做燃料的机动车以来,它使人类进一步向现代文明迈进,但同时也带来了交通事故这一灰色阴影。当一个鲜活的生灵瞬间成为车轮下的亡灵时,当一个好端端的家庭因为惨痛的车祸而支离破碎时,怎不让我们为之警醒?我国每年因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约10万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60%以上。我国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位居世界首位,平均每天有280多人死于车祸。其中中小学生占总人数的10%左右。

道路交通是一个世界性的社会问题,它已成为国际社会的一大公害。据统计,20世纪以来,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达到2235万人,这个数字比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死亡的人数还多,交通事故已成为全世界非正常死亡的重要因素。许多名人也葬身于车祸之中,如美国的巴顿将军,英国的王妃戴安娜等等。

请同学们讲一讲:你见过的或亲身经历过的或亲人朋友遭遇过的交通事故.(先和小组内的同学说一说,再跟全班同学讲一讲)

同学们,面对着这些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让我们感受到生命如此美丽,又是如此脆弱,我们一定要爱惜生命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将这些惨痛教训铭记心间。

3.学习:交通法规。

这些血的教训向同学们敲响警钟!追根溯源,安全意识淡薄、麻痹大意、违章违纪是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希望每个同学心中都有交通安全这根弦,时时刻刻记着要遵守交通规则——接下来我们将以多种形式学习交通法规。

1、认识交通标志

你能说出下列交通图标的含义吗?

2、我来选

(1).遇到交通事故,你要打的报警电话是()

A.120B.122

C.110D.119

(2).我国的道路通行原则是()

A.右侧通行原则B.左侧通行原则C.中间通行原则

(3).有人突然患病或受伤时,应该打()电话求助

A.120B.122C.110D.119

(4).经过一个有信号灯的铁道路口时,应该()

A.直接从铁路上穿过去

B.看看左右没有火车就快速走过去

C.在准许通过的信号灯亮时通过

(5).少年儿童()周岁以上可以骑自行车上街

A.8B.12C.14D.16

(6).每年的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是()

A.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

B.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

C.每年6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

(7).步行或骑自行车不得进入以下道路()

A.城市快车道B.高速公路C.封闭的机动车道

(8).如果看到有汽车撞人后要逃跑了,你应该及时()

A.记下车牌号B.告诉老师或家长

C.不需要做任何事D.打交通事故或急救电话

(三)列举不良交通行为(小组讨论,全班交流)

1、马路上追逐打闹

2、跨越隔离墩

3、不满12周岁骑自行车

4、在大街小路上踢足球、捉迷藏很危险

5、在马路上地下铁路跳绳、跳方格,既妨碍交通,又不安全。

6、在较窄的街区马路上行走,一定要靠右边走,不要几个小朋友横着走,以免妨碍他人行走和车辆行驶。

7、骑车上下学一群并排行驶,这样既妨碍交通,又不文明,互相挤道,也容易摔跤或撞人。

8、在马路上,有的同学喜欢骑着自行车闹着玩,这都是不安全的。

9、隔着马路相互喊话、问候,也容易被往来的行人、车辆碰撞。

10、当走路只顾着谈天说地,没有留意地面的情况时,很容易发生意外坐车时,能把头、手伸出车外,这样很容易在两车相会时出现意外事故。

(四)主要交通安全常识:

骑自行车九不准

1、不在机动车道内骑自行车.2、自行车不逆向行驶.3、骑自行车时不带人.

4、骑自行车不闯红灯.5、骑自行车不撑伞.6、骑自行车不攀扶其它车辆.7、骑自行车不双手离把.8、未满12周岁不骑车上路.9、骑自行车不突然强行猛拐

交通安全五不坐:

1、不坐超载的机动车。

2、不坐无牌无证、报废的机动车。

3、不坐非法营运机动车。

4、不坐未经检验合格的机动车。

5、不坐货运车辆、农用车辆、拖拉机。

交通安全五不准:

1、不准无证驾驶机动车。

2、不准闯红灯。

3、不准在公路上扶身并行,相互追逐、曲折竞驶或突然猛拐。

4、不准翻越护栏。

5、不准在公路上玩耍。

(五)教师小结

在父母眼里,我们是含苞欲放的花蕾;在老师眼里我们是展翅待飞的雏鹰。父母,老师,在期待着我们,美好的明天在期待着我们!为了更好地生活和学习,同学们一定要把交通安全牢记心中!

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班会记录5

一、班会时间

_年_月_日上午11:00

二、班会出席成员

班主任胡文杰老师、07生科班全体学生

三、班会总结

班会由班长刘先贵主持,班主任胡老师发表班会讲话,众多同学参与班会发言。首先,主持人刘先贵介绍班会背景及班会主题,并请班主任胡老师讲话。

胡老师讲了许多他自己曾遇见过的交通安全事例以及大学生交通安全的含义及注意事项等,老师强调①交通安全是指不发生交通事故或少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观条件,即指交通参与者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警惕,不因麻痹大意而发生交通事故。大学生交通安全是指大学生在校园内和校园外的道路行走、乘坐交通工具时的人身安全。只要有行人、车辆、道路这三个交通安全要素存在,就有交通安全问题,也许只是一个小小的意外,就会造成严重后果,断送美好的前程,甚至生命。②大学校园易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有:校园道路建设、校园交通管理滞后于高校的发展,校园道路都比较狭窄,交叉路口没有信号灯管制,也没有专职交通管理人员管理;校园内人员居住集中,上、下课时容易形成人流高峰等等原因,致使高校的交通环境日益复杂,交通事故经常发生。③大学生交通安全事故的主要表现形式主要是学生交通安全思想麻痹和安全意识淡薄。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注意力不集中。表现为行人在走路时边走路边看书边听音乐,或者左顾右盼、心不在焉。老师还强调了交通事故的预防及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如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并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要乘坐“黑巴”、“摩的”,因为这些车辆安全没有保障。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及时报案并保护保护现场,控制肇事者若肇事者想逃脱一定要设法控制,自己不能控制可以发动周围的人帮忙控制,若实在无法控制也要记住肇事车辆的车辆牌号等特征等。

第8篇

关键词:法医学交通事故应用

【中图分类号】R-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1-8801(2013)11-0572-02

交通事故已成为“世界第一害”,而中国是世界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之一。中国(未包括港澳台)每年交通事故50万起,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均超过10万人。已连续十余年居世界第一。在交通事故的法医学损伤鉴定中有各种类型的损伤,比如:挤压伤、碾压伤、碰撞伤、刮擦与拖擦伤等。当行驶中的车辆与行人发生碰撞时,则可以形成交通事故中最具代表性的碰撞三联伤,即由首次碰撞伤或直撞伤、抛举性碰撞伤、滑动性碰撞伤组合形成的连续性损伤。而且形成上述碰撞三联伤的过程时间大约为1秒。

1案例简介

2012年9月5日某市某区公安局接到110报案,在某市某区某山林水涧边发现一具尸骸,周围发现死者的衣物。接到报案,办案民警,法医和技侦人员赶到现场,对现场进行保护、固定后,拍照并取材,对尸骸进行初步鉴定,尸骨为一男性白骨化尸骸。对骨骸整理带回做进一步检查。

尸检所见:死者身高165cm,牙齿磨损严重,有补牙的痕迹。在部分位置如:左手手臂处、左腿部分地方仍留有腐化的肌肉组织,除此其他部位均已呈现白骨化。检查尸骨时发现,在颅底、胸骨、第五腰椎及左侧腓骨有明显骨折,在肋骨及尺骨上发现有动物牙咬后的痕迹,其他部位未见明显损伤。

2分析

2.1死者身高在165cm,从牙齿及现场遗留的衣物推断,死者为中老年人。致使白骨化的原因分析认为有:天气炎热,发现死者前又有多次降雨,山林湿气大致使尸体腐败速度加快;山野间昆虫、动物对尸体的啃食破坏,初步判断死亡时间为发现死者时的三十天以内,在死者衣物中发现的手表上显示的时间为发现死者前十九天下午4点,由此判断死亡时间为接到报案及发现死者当天的前二十天到三十天以内。

2.2损伤分析:由损伤所在的位置判断,此损伤位置特殊而且受打击力度强大,致使骨折,首次判断疑为交通事故形成的碰撞三联伤。推断左小腿的腓骨处骨折是由车辆与死者首次碰撞伤形成的直撞伤,胸骨及第五腰椎是由于再次碰撞车体形成的抛举性碰撞伤,但滑动性碰撞伤并未在骨头上留有明显的损伤,推测滑动性碰撞伤疑由于撞击力度并未重至在骨骸上遗留痕迹,在尸骨上未见明显骨折,颅底部的骨折则是由于死者被撞飞后后脑着地时碰撞到地面所形成的。据此判断受伤过程,是由于死者受到左侧驶来的车辆撞击,后正面与该车辆发生碰撞,被撞飞后,后脑着地形成的。

2.3对死者衣物检查整理,现场留有衣物:白色汗衫,浅蓝色五分裤,大号白色平角裤,手表一只,裤子口袋内发现零碎钞票共10.5元。现场照片比对,当时死者衣服并未穿在死者身上,而手表在死者身下,疑为雨过后山涧流水冲刷,汗衫比较轻易被冲走,手表重量较大且压在尸体下方不易被冲走。

初步判断是交通肇事逃逸,并把死者移至山林抛尸案件。由于尸体白骨化严重,现场发现的衣服中又无特殊物品,无法辨认死者身份,对死者采集DNA后放至网上失踪人口处,做进一步比对检查,并未发现符合人员。

3破案过程

2012年9月9日上午9时许,李某来我公安局报案,其父亲已有一个月余未回到自己的家,也未与家人联系,经过解释,当天下午李某携其妹妹至法医室抽取血样,送检DNA。三天后比对结果证实死者正是李某的父亲。

死者李某,男,68岁,某市本地人,丧偶,退休后独自居住。据其邻居反映2012年8月11日傍晚见李某独自离开,之后并未见其归来,当时以为去其子女处居住(以前也有类似经历),当其子女来找才发现李某已失踪近一个月。对死者所在区及周边车辆排查发现一辆白色金杯车,车头及挡风玻璃均有破损,遂将车主带回审问。车主毛某对肇事逃逸及携尸至山林企图毁尸灭迹的经过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毛某,男,30岁,某市本地人。经其交代:2012年8月11日晚,毛某开车回家途中将李某撞倒(自述并未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属于正常行驶中),李某当时倒地不醒,因为害怕事后追究责任遂带李某至附近山林,弃尸山林,回家后对车体进行清洗,但因害怕车辆修理时被问及原因,并未对肇事车辆进行维修。

4讨论

在交通事故中碰撞三联伤属于极为常见的损伤,其主要由直撞伤,抛举性碰撞伤,滑动性碰撞伤组成,但在实际应用中由于具体情况的不同也可有不同的表现,例如上述案例,死者被发现时已呈现白骨化,对受损伤时较严重的直撞伤和抛举性碰撞伤在骨头上的表现较为明显,而滑动性碰撞伤由于车辆结构和车速等原因的影响,所受的损伤并未在死者骨头上表现出来,而由此推断并非是交通事故导致的是不够全面严谨的。在交通事故形成的损伤中,需要考虑车辆结构,车速,道路情况以及受害人在当时的运动情况。

在交通事故频发的现在,对交通事故的损伤鉴定也需要与时俱进,在并未确定死因的前提下,不能单纯的肯定或否定某种可能的致死原因。碰撞三联伤作为交通事故中最常见也最有代表性的损伤,也可因为种种原因发生改变,要根据各种可能存在的因素判断不典型的碰撞三联伤的存在。

5结论

在交通事故频发的现在,法医学检查作为对伤残评定和尸检中的重要环节,面对交通事故的几率也大大增加,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医也要做到与时俱进,不能照本宣科的应用书本里的东西,但也不能脱离书本的知识,要学会灵活应用,对待可能出现的不典型和不规范的损伤,在不能完全否定的前提下,始终保持其存在可能的推论。结合现场、物证、DNA、人员信息、当地具体情况等,做出全面有效的判断,对待各种案件发生的可能要保持一个大胆怀疑和大胆猜想的心,对待可能的猜想要反复严密的论证。

参考文献

第9篇

【摘要】 目的 探讨城市发展新区道路交通事故(简称事故)的分布特征,区域性事故预防和控制研究奠定基础。方法 对重庆市道路交通管理局收集2000~2006年的事故登记信息,以流行病学方法进行资料整理,分析描述近年来重庆市城市发展新区(以某区为例)事故发生的现状及分布规律。结果 2000~2006年,重庆市某区共发生事故13685起,其中一般及轻微事故13170起,重大事故515起。7年间,从事故的时间分布特征看,一般及轻微事故年均发生1881起,其中2000年、2001年和2005年发生均在1600起以下,2003年、2004年和2006年发生均超过2000起,2004年事故最高,为2102起,占总数的15.96%;月均事故发生为157起,其中1月、7月和11月为事故的高发期;每月的下旬事故有下降趋势;每周星期六发生事故次数最多,周三最低;单日事故发生最高分别是每月的1号和14号;每日24小时事故中,一般从早上7点开始逐渐上升,11点达高峰,以后逐渐下降;白天的事故发生案例明显高于晚上。重大事故的分布特点与一般及轻微事故有一定区别,主要体现在从2002年后发生开始下降,至2006年一直稳定在年60起左右;每年5月、9月和11月和每周的星期三和周四为高发时间;每日以上午10点左右最高,下午在4点左右次高。结论 2000~2006年某区事故发生维持在较高的水平,重大事故发生有降低趋势;事故的发生在时间分布上有明显的特征,但一般及轻微事故与重大事故的分布特征有一定的差别,相关分析信息可作为制定交通事故控制措施的参考依据。

【关键词】 交通事故;流行病学;重庆

Abstract: Objective By analyzing the distribution of traffic accident in a new developed region of Chongqing,so as to offer scientific reference to traffic accident prevention.Methods The registration data were collected from the transportation administration bureau of Chongqing.The epidemiologic method was used to study the regularity and distribution characteristics of traffic accident.Results During 2000-2006,there were 13685 traffic accidents happened in Banan district of Chongqing,including 515 major accidents,13170 minor accidents.During the seven years,there were 1881 minor accidents per day.At years of 2000,2001,2005,there were less than 1600 minor accidents,while at years of 2003,2004,2006,more than 2000 minor accidents.In 2004,the number of accidents was highest,causing 2102 accidents,accounting for 15.96%.Averagely,the traffic accidents were 1098 per month.January,July,November,Saturday,the first day and fourteenth day in a month and 11 oclock in the morning were the peak periods of minor traffic accidents respectively.The time distribution of major traffic accident was not consistent with the minor traffic accidents completely.The number of major accidents decreased from 2002,stabilizing 60 accidents.May,September,November,Wednesday,Thursday,ten oclock in the morning,four oclock in the afternoon were the peak periods of major accidents respectively. Conclusion The status of traffic accident in Banan district should be paid more attention.The distribution characteristic is special and the data are valuable to make further strategy and measure for traffic accidents control.

Key words:traffic accident;epidemiology;Chongqing

我国事故年死亡人数高达10.9万人,居世界之首[1,2],事故已经严重威胁着社会人群生存和健康。预防事故,减少死亡是全民关注的严重社会难题之一,也是预防医学和急救医学的重要任务。

该市发展新区属于重庆主城九区之一,幅员面积1825平方公里,辖19个镇、2个街道,总人口86万。其东与涪陵、南川接壤,南与綦江相连,西与江津、九龙坡、大渡口毗邻,北与南岸、江北、渝北、长寿交界,是重要的交通枢纽。重庆直辖10年来,为适应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该区交通实现了大跨越,高速公路从无到有,高速公路里程位居全市主城区第一, 公路技术等级大幅度提高,农村公路建设步伐加快,全区公路密度已达每百平方公里111.05公里,实现了95%以上的行政村通公路[3]。为观察和评价以某区为代表的新兴城区的交通安全现状,研究、探索区域性有效的交通安全干预措施,我们对该区2000~2006年的交通事故登记信息进行了收集,并对事故发生的时间分布特点进行分析如下。

资料与方法

收集来源于重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2000~2006年道路交通事故调查表资料。事故判断、分类标准、事故死亡判断均按公安部统一规定[4]。对一般及轻微事故和重大事故事件进行分类,同时着重对事件发生时间和地点进行详细记录。重大事故是指有造成人员死亡案例。

通过epiinfo软件设计数据录入电子表。为控制数据录入的质量,录入程序由两人单独完成。使用epiinfo软件的分析窗口进行事故发生时间的特点分析。分析内容主要包括7年间不同年份、不同月份、以及在1个月内不同周和每日24小时内事故发生的频数等。

结 果

1 事故现状

2000~2006年,重庆市某区共发生事故13685起,其中一般及轻微事故13170起,重大事故515起。7年间,一般及轻微事故年平均发生1881起,重大事故发生年平均发生74例。事故发生的道路地段集中度不明显,但发生频率相对较高的地点涉及某区试车道(3.6%)、八公里(3.5%)、土桥路(2.8%)、百节加油站(2.8%)、鱼洞专件厂(2.6%)等路段。

2 事故的时间分布特征

2.1 不同年份特征 在2000~2006年中,一般及轻微事故的发生,2000年、2001年和2005年均在1600起以下,2003年、2004年和2006年均超过2000起,2004年最高,为2102起,占总数的15.96%;从总趋势看有逐年升高趋势(见图1)。

在2000~2006年中,重大事故的发生有下降趋势。从2002年后发生数开始下降,至2006年一直稳定在年60起左右(见图1)。

2.2 不同月份特征

分析数据显示,7年期间,一般及轻微事故月平均发生157起,其中1月、7月和11月为事故的高发期(见图2);重大事故在5月、9月和11月为多发期,单月的发生数高于双月的发生数(见图2)。

2.3 1周分布特征

从图3可见,一般及轻微事故中,每周星期六发生事故次数最多,周三最低,周六和周日事故发生次数明显高于平时;重大事故则以周三和周四为高发时间。

2.4 日、时分布特征

在一般及轻微事故中,单日事故发生率最高分别是每月的1号和14号,每月的下旬事故有下降趋势,最低为31日。重大事故单日分布无明显规律,但每月的下旬事故有下降趋势(见图4)。

每日24小时事故分布中,一般及轻微事故从早上7点开始逐渐上升,11点达高峰,以后逐渐下降;白天的事故发生案例明显高于晚上。重大事故每日以上午10点左右最高,下午在4点左右次高(见图5)。图1 某区2000~2006交通事故年分布特征图2 某区2000~2006交通事故月分布特征图3 某区2000~2006交通事故周分布特征图4 某区2000~2006交通事故日分布特征图5 某区2000~2006交通事故小时分布特征

讨 论

1 事故发生的分布特征进行研究将有利于深入有效开展事故预防和控制。针对这一问题,发达国家早在20世纪70年代即开展了事故流行病学相关研究,我国研究工作者在80年代也开始启动了这一领域的探索。目前,在世界范围,有关事故在不同地区、不同时间的事故发生规律和特征的描述性研究,危险因素分析,干预措施研究,以及事件预测模型等均成为研究热点[5,6]。

事故的发生涉及人员、车辆、道路、以及安全管理相关因素的影响,作用因素复杂。从目前国内外相关研究来看,非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普遍比城市道路交通事故严重。我国等级公路交通事故次数及死亡人数约是城市道路的1.5倍和4倍[7];Valent等调查意大利Udine市结果,指出非城市道路事故发生危险因素显著高于城市道路[8];Ariana等对克罗地亚首都Zagreb市的调查表明干线道路(如高架路等)的事故死亡率甚至高于城市道路交叉路口[9]。中国的城市发展新区大多地处城乡结合部,城市道路与非城市道路直接级配,交通安全设施滞后,道路构成极不合理;路网密度不足,混合交通严重,交通流不均衡;交通流中车型复杂,且性能差异明显,速度离散过大;这些因素都导致该类地区的道路交通事故现状形势严峻。据相关研究统计,2005年中国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为7.6,而全球平均万车死亡率为5.3[10]。由此可以看出,基于国家、地区的自然和社会因素不同,事故发生的频率、分布特点以及影响因素等方面也不完全一致,有针对性的预防和干预措施必须建立在相应的地域和人群特征上,这使得系统地开展地域性事故特征描述的研究呈现出迫切的必要性。

2 该区事故现状和趋势不容乐观。从资料的分析数据可见,2000~2006年间,该区共发生事故13685起,其中一般及轻微事故13170起,重大事故515起。一般及轻微事故年均发生1881例,有上升趋势。重大事故虽然有下降趋势,但年均发生维持在70多起左右。

目前,我国相关报道较多,但由于地区规模、交通状况和人口密度等因素无可比性,因此,本调查数据无法与相关资料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但是从某区的社会和交通发展趋势来看,目前的事故状况是值得关注的。需要深入现场,系统开展危险因素研究,拟订综合性的控制措施,并常年开展监测和评价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为这一新兴城区的稳步发展创造条件。

3 该区域事故的发生在时间分布上有明显的特征。分析资料显示,一般及轻微事故发生月均157起,其中1月、7月和11月为事故的高发期;每月的下旬事故有下降趋势;每周星期六发生事故次数最多,周三最低;单日事故发生率最高的分别是每月1号和14号;每日24小时事故中,一般从早上7点开始逐渐上升,11点达高峰,以后逐渐下降;白天的事故发生案例明显高于夜晚。这些数据提示,由于季节、作业时间、工作任务以及人的机体耐力等因素的影响,事故的发生频数有明显差异。其中车流量可能是最重要的因素。一般及轻微事故与重大事故的分布特征有一定的差别。

重大事故每年5、9和11月和每周的星期三和周四为高发时间;每日以上午10点左右最高,下午在4点左右次高。这些差别的原因还有待进一步扩大样本深入探讨。

近年来,我国广泛存在机动车辆增加,公路建设增加,交通流量增大,但交通安全管理明显滞后的现象,从而增加了道路伤害的发生势头。从某区2000~2006年事故数据分析来看,其目前的道路建设和管理措施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重大事故的发展趋势,但对一般及轻微事故的控制力度还非常有限。应强化交通安全法规和加强交通管理,从多层面、多途径开展干预活动,以减少道路伤害的发生。如可以从本研究的数据特点,探索在事故高峰时间段实施限制车流量、加强交通监督指挥、警戒提示驾驶人员的措施。

参考文献

[1]王正国,尹志勇,肖凯.我国2002-2003年的道路交通事故[J].中华创伤杂志,2004,20(11):641-643.

[2]张胜年,卢伟,周顺福,等.上海市2000-2002年年道路交通事故伤害流行病学研究[J].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04,25(3):199-203.

[3]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重庆统计年鉴2008[M/CD].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8.187.

[4]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S].公通字[1991].1991.

[5]Majdzadeh R,Khalagi K,Naraghi K.Determinants of traffic injuries in drivers and motorcyclists involved in an accident[J].Accid Anal Prev,2008,40(1):17-23.

[6]刘彦,王斌,高云.2000-2004年廊坊市道路交通伤害时间流行病学与相关因素的研究[J].中国健康教育,2006,22(11):811-815.

[7]马社强,刘东,郑英力.中国道路交通事故影响因素及对策[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13(3):72-77.

[8]Valent F,Schiava F,Savonitto C,et al.Risk factors for fatal road traffic accidents in Udine,Italy[J].Accid Anal Prev,2002,34(1):71-84.

[9]VorkoJoviň A,Kern J,Biloglav Z.Risk factors in urban road traffic accidents[J].J Safety Res,2006,37(1):93-98.

第10篇

近年来,我国机动车保有量激增,交通事故发案率居高不下,交通事故认定成为现代社会关注的焦点。2000年3月8日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该规定为交通事故认定纳入行政诉讼范围,扫除了障碍。从此,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诉讼寻求司法救济。

如今,越来越多的交通事故案件因当事人对认定结论不服进入行政诉讼程序寻求司法救济。如何依法使用自由裁量权,作好交通事故认定工作,公正、公平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同时在可能引起的交通事故认定行政诉讼中立于不败之地呢?笔者认为:首先,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其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第三,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第四,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认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

案例:2004年9月2日凌晨,晴,某高速公路上直线路段,一驾驶人在过度疲劳的状态下驾驶东风中型货车遇到占用部分行车道正在左侧后轮处修理因故障骑压硬路肩与行车道分界线停放的解放中型货车,东风中型货车驾驶人在车头与解放中型货车左侧车门扶手几乎平齐时,才发现解放中型货车,导致二修车人与东风中型货车右侧后轮碰撞后当场死亡。

该高速公路为双向四车道,发生事故时,东风中型货车在右侧行车道内行驶,装载符合法律规定。驾驶人自述车速为40km/h,路面上没有该车的制动印记。解放中型货车停车时占用行车道65cm,行车道宽385cm,右侧行车道内散落有手电筒、扳手、该车左后轮处有卸下的半轴螺丝。危险报警闪光灯持续开启,在来车方向没有设置警告标志。

一、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高速公路上驾驶人在顺行方向右侧车道内行驶,驾驶人的义务是:遇到前方车辆时速低于本车车速,(1)有超车的义务;(2)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的义务。

东风中型货车以40km/h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应该具备的义务是:遇到前方车辆时速低于本车车速,(1)有超车的义务;(2)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的义务。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东风中型货车的法定时速范围在60km/h—100km/h之间,当东风中型货车以100km/h的速度行驶,遇到前方车辆时速为60km/h时,相对速度差为100-60=40km/h.此时,东风中型货车要保持己方速度,就要驶入超车道,实施超车操作,同时,必须保证超车中双方车辆的安全。

当东风中型货车行驶中接近解放中型货车时,两车的相对速度是40km/h,同时负有同前车保持安全车距的要求。

解放中型货车因故障车辆无法离开行车道,驾驶人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和第六十八条一款的规定办理,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该车驾驶人没有履行”扩大示警范围“法定义务,也没有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侵犯了东风中型货车的路权,在事故中致使二修车人死亡。

二、行为对交通事故的作用

1、速度(违法停车)在事故中的作用

发生事故前,东风中型货车以40km/h的时速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因为没有影响其他后续车辆的通行,所以,低速行驶仅仅只是一种违法行为,在事故中没有责任。

发生事故前,东风中型货车以40km/h的时速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到前方两个修车人占用了部分行车道修理解放中型货车(速度为零)。此时,两车的速度相对差同样是40km/h.东风中型货车实施的超车过程与正常情况下的超车过程都是消除40km/h的相对速度差,没有任何过高的操作要求。

所以,解放中型货车违法停车,对该事故发生没有作用!

2、未依法履行扩大示警范围在事故中的作用

由于驾驶人“过度疲劳”驾驶,在车头与解放中型货车左侧车门扶手几乎平齐时,才发现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的解放中型货车,所以,在这种特定的“过度疲劳”状态下,即使依法履行了扩大示警范围的法定义务,东风中型货车驾驶人依然不能发现解放中型货车!因此,解放中型货车未依法履行扩大示警范围对该事故发生没有作用!

综上1、2所述,解放中型货车没有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 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 ”和第六十一条“ 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 ”的法定义务,仅仅只是违法情节,在事故中没有作用!

没有尽到安全超车的义务,是因为“过度疲劳驾驶”。

由于没有尽到安全超车的义务,导致发生事故。

三、过错的严重程度

东风中型货车“过度疲劳”,没有尽到安全超车的义务,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解放中型货车违法停车,二人违法修车的行为增大了事故后果。

四、依法认定事故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之规定,东风中型货车驾驶人过度疲劳驾驶,未依法履行安全超车义务,是事故发生的原因,负事故主要责任,解放中型货车违法停车,二人在行车道内违法修车,增大了事故后果,负事故次要责任。

第11篇

关键词:交通安全 事故 建议

随着国家对能源的越来越重视,油田企业的发展规模越来越大,随之的施工车辆数量也在迅速上升,同时,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越来越大,施工车辆的安全问题日益引发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而交通安全也是石油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对企业实现安全稳定的生产有着重要的作用。油田作为施工企业,应当保障职工人身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防止或减少各种交通事故的发生,从而促进企业的安全稳定发展,这在油田整体管理中是特别重要的。为此,本文以油田施工车辆、驾驶员、管理机制和安全文化为讨论基础,结合对交通事故特点和原因的分析,对施工车辆的安全管理手法和防范措施提出有效针对性地建议。

一、交通事故特点及原因

1.交通事故特点

从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来看,可知超速行驶、强超车辆和思想麻痹大意是主要的事故发生因素,而统计交通事故的发生时间,得知每年的3,4,6,9月份为事故的多发时期,每个月皆有10起以上事故发生,另外,节假日、公休时期发生事故的等级高,损失大,后果严重。一些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等违章肇事现象多为公车私用性质。油田交通事故多数发生在油区内和长途中,在路况复杂不好的地方少有事故发生,而在通畅的道路上却时常出现交通事故。事故的背后都隐藏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缺陷,主要是由于油田企业交通安全规章制度不完善,现有安全制度没有得到认真落实,驾驶员的安全素质不够,安全检查活动仅仅是走形式。

2.主要原因分析

部分青壮年驾驶员安全行驶车辆意识不强,没有做到遵纪守章,自恃行驶车辆经验丰富,身强力壮,驾车技术熟练,在路况通顺较好的的时候,常常思想大意,存有侥幸心理,超速行驶车辆、强行超车,一旦面临突发状况,由于思想准备不足无法应急做出有效措施。另外一些违背交通制度的行为,例如酒后驾车、公车私用、无证或非专职人员擅自驾驶车辆等现象,都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增加。一些没有经过交通安全教育的驾驶员对交通规则不甚清楚,往往出现随意横穿马路、转弯掉头、强行争道等违章行驶车辆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目前,油田企业正在蓬勃发展,钻井、采油、油井维护工作量在随之加大,石油运输工作也要相应的加快脚步,所以需要配备更多的施工车辆来保障生产的稳定性,随着油田企业的覆盖面积增加,长途运输石油是不可避免的,这些发展无疑也带来了交通事故的隐患问题。

除此之外,从交通安全管理方面考虑,事故发生也有有两大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单位注重生产效益,轻视交通安全问题,从而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抓得不严,没有认真对待交通问题。二是从事车辆安全交通管理工作的人员缺少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工作上马虎大意,对处理违规违章的行驶行为思前想后,患得患失,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认真地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二、针对事故提出的有效建议

1.健全规范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认真落实规范制度

规章制度是用来规范施工车辆管理员工和驾驶员行为的有效手段,科学、合理、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安全交通、预防事故的保障。各车辆单位要坚持定时检查,及时发现施工车辆在交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排除解决。紧密结合油田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的各级领导岗位责任制,安全检查标准,车辆调派制度,车辆使用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会议制度,奖惩制度,车辆维护制度等。保证规章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不断地提高车辆安全管理水平。只有建立健全这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工作,才能达到保障交通安全的目的。

2.坚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通过对近年来的事故案例进行剖析、研究,分析事故原因,我们认为机智、具有“安全第一”意识的驾驶员,是控制事故发生的关键。我们要结合企业工作环境,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提醒,务必要定期开展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国家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油田安全规章制度学习。并结合油田的实际、天气变化地理环境等情况,提醒施工车辆驾驶人员把握行车规律,最大程度地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另外,还要确立日常学习活动,把业务学习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采取自学或集体学习的方式,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真实案例进行教育,认清交通事故的危害和后果,从而提高驾驶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和责任心。驾驶员心中要警钟长鸣,自觉做到遵纪守法。此外,我们还要建立明确的奖惩制度,对油田施工车辆驾驶人员违章行驶行为要严厉惩罚,对表现优异的工作人员予以奖励,积极带动工作人员遵从规章制度,并最大限度地尊重和保护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3.开展安全抽查和定期安全检查活动

交通安全检查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保证交通安全的有效手段。坚持年度检查、半年检查,月检查和周检查紧密结合的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有效的排除施工车辆交通安全方面的问题和隐患,是解决车辆单位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和隐患的重要措施,是充分发挥油田交通安全管理的有效途径。积极开张“不定时、不定点、不通知”的“三不”抽查活动,认真检查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情况,施工车辆安全情况和日常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大力整治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疲劳行驶、超载超员、不按时归厂等违章违纪现象,消除隐患,是提高油田施工车辆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的重要手段。通过开展抽查和定期安全检查活动,确保查处事故隐患、解决单位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端正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不断地提高油田交通管理水平。

4.严格追究交通事故责任人,杜绝事故再次发生

近年来,我们要始终坚持对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彻查原因,坚持追究事故责任人,坚持强化交通安全教育,坚持制定防范交通事故的措施,使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得到严厉的惩罚,才能警示他人,促使驾驶员的规范驾驶行为,提高驾驶员对交通事故的预防能力,从而达到降低或减少交通事故的目的。

参考文献

第12篇

关键词: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对策;措施

1 引文

随着高速公路的不断建成和投入运营,如何管好、用好高速公路成为十分迫切的问题,于是高速公路管理研究就应运而生了,其主要内容之一就是高速公路安全管理。我们应该结合我国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先进的交通安全管理体制,做好有关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对策及建议研究的工作,为营造良好的高速公路运输环境、发展国民经济奠定坚实的基础。

2 全国交通事故概况

建国65年来,我国道路交通事业是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而成长的,道路交通事故也相应逐步上升。全国每年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在20世纪50~60年代为几百人至几千人,70年代为1~2万人,到80年代高达4~5万人,1992年交通事故死亡58729人,跃居世界第一;自2003年起,交通事故有了减少的趋势(2003年有104372人死亡、49417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3.7亿元,2005年98738人死亡、469911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8.8亿元,2006年有89455人死亡、431139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4.9亿元,2007年有81649人死亡、38044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2亿元,2009年有67759人死亡、27512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9.1亿元),其中2006年是自2000年以来,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首次回落到九万人以下的一年,其后几年也有所下降,但是我国整体的交通状况仍然不容乐观。

3 我国高速公路事故偏高的原因

一切都从实际出发,根据国情,通过对一些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得出我国高速公路事故频发、死亡率攀升的原因,如下所述:由于我国高速公路起步较晚,无论是高速公路的管理者,还是高速公路的使用者(司乘人员),对高速公路尚有一个熟悉、适应的过程;驾驶员对高速行驶的特点认识不足,还没有掌握好高速公路行车操作要领和应急防范技能。

4 高速公路交通影响的因素

4.1 人的因素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影响因素很多,人、路、环境和管理等在道路交通综合系统中的各个环节都能够对它产生重大的影响,研究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对影响它的客观因素进行分析,找到其中的规律,为宏观和微观管理及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以达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目的。

4.2 路的因素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

道路交通事故的生成,其表象与直接的诱因多为驾驶员的违章或过失,而潜在的因素则涉及到道路的线形设计、路面状况、道路交通量分布与交通组成以及道路的特殊路段等。路是车辆的载体与行驶的基础,道路的等级、质量、线形标准等对交通安全有重要影响。

4.3 公路环境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

在雨、雪、雾、风等天气条件下,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存在危险性较大,驾驶员的视线受影响,车辆难以控制。在异常气候条件下驾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稍有疏忽,就可能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因此,驾车行驶在高速公路的驾驶员应掌握特殊气候条件下的驾驶特性,适应各种复杂气候条件下的道路环境。

5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对策

在当今经济建设进一步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的情况下,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更是快速增加。交通状况不容乐观,改善交通状况更是刻不容缓。提高广大群众和交通参与者的高速公路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是搞好交通管理的基础工作,也是预防交通事故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