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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大检查报告

时间:2023-06-01 09:46:4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安全生产大检查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安全生产大检查报告

第1篇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开区发展稳定大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实践伟大“中国梦”、推进“一三五八”发展战略、加快打造“千亿产业新城”的重要保障。根据管委会的安排部署,市城管执法局开发区分局高度重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以铁腕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一)进驻社区深入细致排查,严厉打击违法建筑

市城管执法局开发区分局积极开展“城管进社区”活动。在工农街道办千佛村设立城管执法工作点,协调社区、村组建立联动巡查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掌握违法建(构)筑物修建情况,坚持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原则,从违章搭建户拆除原有房屋、开挖地基源头抓起,重点加强节假日巡查,坚决把违法建设消灭在萌芽状态,重点遏制因违规建房引发安全责任事故的现象。

(二)开展城管进校园活动,共抓食品安全

今年以来,市东汽小学周边每天放学时段,大量无证摊贩在利益的驱使下向学生兜售各种无安全保障的食品,造成学校周边秩序混乱,且存在极大食品安全隐患。

为取缔东汽小学周边流动小吃摊点,确保学生食品安全。市城管执法局开发区分局迅速制定方案,与学校沟通,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派驻城管执法人员进驻该校。我们以加强学生宣传为切入点,向学生讲解无照食品的危害及食品安全常识。同时,实现“全天候”监管,坚决取缔校园周边流动小吃摊贩。

通过采取有力措施,校园周边无证小吃商贩得到有效治理,进一步保障了学生饮食安全。

(三)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做好安全预案

2013年汛期将至,市城管执法局开发区分局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完善工作机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做到测、报、防、救、援等环节紧密衔接,提高灾害发生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是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汛期安全应急准备。成立了由局负责人组成的30人应急抢险小组,及时发现灾情险情,快速组织抢险工作,确保在发生险情时辖区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二是坚持值班、请示和报告制度。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巡查,全体职工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发现灾情、险情及时上报。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组织宣传教育活动

第2篇

根据国家五部委、局《关于开展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及集团企划部有关文件的要求,我总队通过大力开展“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并以此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总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及早动手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总队领导非常重视,五月中旬在接到通知后就立即开会,成立了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本着早组织、早准备、早动手、抓落实的总体安排,五月十八日下发了《湖北总队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通知中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六月四日召开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会上总队长严少堂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工作进行目标落实,部署工作重点,进行协调指挥,党委书记刘鸿恩对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尤其对野外施工安全和总队办公用电和经营用电安全等方面的防范和整改工作进行明确安排。

二、宣传教育,营造氛围

从六月初开始,在总队上下掀起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学习、宣传和教育的热潮,总队大力营造“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舆论氛围。总队安委会向各有关部门发送安全生产宣传招贴画数十份,在办公楼一楼大厅,总队大院内、车间、测试所、变电房及居民区内悬挂了大型宣传横幅与竖标、宣传画和安全警示牌等;在总队办公楼宣传厨窗办了一期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专栏,使得本单位职工及周围居民都知晓“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六月上旬党委书记xx带领有关人员开展“安全到工地,温暖到人心”活动,到总队正在施工的野外工地进行慰问及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检查,使得所有远在野外各工地的员工都能了解总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情况,提高全体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同时对各工地安全生产提出指导意见,确保了施工生产安全。

三、仔细检查,注重实效

六月上旬,按集团企划部补充通知的要求展开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部门先进行了自查,并填写安全检查报告报总队安委会,总队安委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下达到“安全整改通知单”,六月中旬各有关部门根据“安全整改通知单”的要求进行整改,六月二十五日由总队长严少堂和党委书记刘鸿恩带队,全体安委会成员参加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对前面的整改进行验收,有各部门自检报告作参考,使得本次安全大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并且由本次大检查有总队主要领导亲自参加,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理,所以,本次大检查是最有实效的大检查。

四、认真总结,以月促年

七月初,我总队将进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结和评比表彰工作,认真总结了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经验与不足,对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同志进行表彰。将有些行之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形成制度常抓不懈,确保总队的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第3篇

近日,省安委会和水利部都相继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8月30日下午,国务院安委办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会后,省安委会接着召开专门会议,就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国庆期间安全稳定工作进行专门部署。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述会议和文件精神,现就国庆前我省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的要求,推进水利“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促进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水利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水利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重点领域安全整治和安全监管,落实各项水利安全生产措施,提高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进一步减少较大和一般安全事故,确保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和设施。重点是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农村水电、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工机电设备、水利科研实验、水利旅游、后勤服务和综合经营等领域以及隐患突出、安全事故多发的地区、单位。

三、检查主要内容

(一)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省政府和省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文件精神,和水利部及省厅关于“安全生产年”各项部署,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扎实推进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水利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等重点工作情况。

(二)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情况;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和应急预案制定情况;职工(包括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事故报告、处理和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等。

(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1、水利工程建设。重点是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防坠落、防垮冒倒塌措施情况。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在建工程应急管理和事故应急预案;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设备、施工机械、模板、脚手架和油库、炸药库、仓库等危险源的安全防范措施;小水电站建设、农村水利基本建设、大型灌区节水改造等施工安全。

2、水利工程运行。以病险水库,边远地区中、小型水库安全运行为重点。各类水利工程尤其是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水库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泄洪建筑物安全运行;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通信预警设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事故转移避险和救援演练;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安全措施、施工安排、建设管理、巡视检查和调度运用方案;小型水库安全管理机构、看护人员和日常巡查;闸门启闭设备等水利工程设备使用和维护情况。

3、农村水电站及配套电网建设和运行。小水电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手续和违规水电站清理整改;水库电站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已建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和“两票三制”执行情况;小水电运营企业安全运行;农村水电设备检修、试验和供电区安全供电情况。

4、水文测验。以水上、高空水文野外作业为重点。水文测船定期检查、维修和消防救生设备、堵漏器材配备;流量测验缆道设施(塔架)安全;涉水作业安全防护和救生器具穿戴;水文测验危险紧急情况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水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5、水利工程勘测设计。以野外勘测、测量作业为重点。水利勘测设计执行《水利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情况;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计配合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预案;山地灾害、水灾、火灾和有毒气体的监测与防治。

6、水利科研与检验。水利试验厅(室)和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措施;大型实验设备使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毒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和防护。

7、人员密集场所:以防范火灾、爆炸事故和防止踩踏事故为重点。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职工医院、幼儿园、办公场所、职工食堂、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措施、消防器材配备、防雷防雨措施和安全疏散及消防通道设置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情况。水利旅游有关审批手续和旅游安全保障制度;水利旅游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牌设置;旅游预测预报、游人疏导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水上旅游设施、船舶和操作人员安全保证。

(四)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认真进行事故查处,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落实整改措施情况。

(五)落实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加强水利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爆炸物品、易制爆易制毒物品和重要设施的安全监管情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装备物资的情况。

四、检查时间及方式

9月份,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部门组织本单位及本辖区内水利行业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并加强检查,同时对下级和归口管理单位开展检查情况进行抽查。9月中下旬,我厅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另行通知)。

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此次大检查要采取单位自查与上级主管部门督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通过形式多样的检查活动,强化督查督办,督促和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今年是国庆60周年,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各部门领导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结合实际,制定周密的检查方案,把检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单位,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主要负责人一定要亲自参加、深入一线,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坚决防止检查、督查工作走过场和形式主义。特别是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厅安全生产各归口管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一是要对本地区、被归口管理单位如何做好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要对本地区、被归口管理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进行指导;三是要认真开展督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工程、重点单位和薄弱环节的督促、检查和指导,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督促和指导各单位认真开展安全隐患的自查整改,强化安全监管。要结合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检查、违规小水电站清理整改等专项检查工作,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加大事故多发领域安全生产整治力度,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事故防范能力,深化安全整治,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国庆节。

第4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四次集中行动,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确定从10月下旬开始到1月31日止,在全市开展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确保全市安全形势稳定为主题的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各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四次集中行动各项工作重点,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以严密的责任体系扎实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强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格局,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不留盲区和死角,确保发现的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整改,不留后患,全力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检查方式

(一)单位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各镇(街道)组织开展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综合自查,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所属行业领域进行安全生产专项自查。由各分管领导牵头,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对有关单位进行督促检查。

(二)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紧紧围绕检查的主要内容,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点检查。

(三)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通过形式多样的检查活动,强化督查督办,督促推动基层、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隐患和问题得到及时整改。

四、阶段划分

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阶段,10月下旬。各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组织本辖区或本行业领域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对各类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进行排查,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梳理,建立台账,跟踪落实。凡企业单位能够自己解决的,要立即进行彻底整改,需要由部门协调解决的,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期加以解决。

各负其责,监督检查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一是由各位分管市长牵头,组织各责任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在各企业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成专业安全检查组,深入到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分析和查找企业设备和工艺上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并对自查自纠查出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二是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组成督查组,对各镇(街道)、有关部门、重点企业部署和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情况、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情况、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突出重点,扎实推进阶段,12月1日-年1月31日。重点围绕“元旦”、“春节”两节安全,针对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扎实做好安全监管工作,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实现全年工作目标。

一是对全年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梳理,凡是没有整改到位的,年底前要全部整改销号。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安全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二是加大道路(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大雾、冰冻雨雪天气,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查处生产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超”(超速、超载、超员)行为,严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是加强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安排好生产计划,严查企业为了完成年度计划,盲目赶进度而突击生产的问题,督促企业在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

四是抓好全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考核工作。研究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组织学习掌握考核标准,统一评分标准,力求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搞好考核。通过严格考核,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五是抓好两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整治,各有关部门要组织联合检查组,开展经常性的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切实推动全市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分管副市长、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认真抓实抓好。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组织开展好检查和督查工作。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分管副市长、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确保万无一失。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有关镇(街道),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第5篇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安排

(一)检查方式

本次大检查活动采取单位自查和街道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各科室中心、行政村社区、企业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各企事业单位主动抓好节前自查,及时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力争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 2016 年 2月 6 日,各科室中心、行政村社区、企业组织开展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检点

1.交通运输安全。加大交通运输安全检查力度,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及时做好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下交通疏导和事故防范工作。落实春运各项安全措施,严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参加春运;加强路面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车辆,严禁农用车载客,严禁车辆超速、超载;督促各类运输企业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违章驾驶;加强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况的全面检查,防止带病运营;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防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

2.烟花爆竹安全。寒假、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旺季。各科室中心、行政村社区、企业要进一步完善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机制,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储运、销售的安全规定,加大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运输渠道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运输、储存和销售的行为。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提高民众“打非”意识,动员、鼓励各界积极举报烟花爆竹非法行为,从源头上防止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

3.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消防重点单位和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歌舞厅、影剧院及学校、医院、幼儿园、敬老院、教堂等公共聚集场所,以及容易发生火灾、爆炸等易燃易爆单位,要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等。对存在隐患的,要采取果断措施,保证安全。

4.危险化学品安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全员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规范职工安全生产行为,增强从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要加强对库存化学品的监控和管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工具和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特别要狠抓容易发生事故的运输环节,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被盗、丢失、疏散、泄漏等情况。时期,也是事故多发期。各科室中心、行政村社区、企业要加强现场动态管理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县质监部门要组织力量对个体餐饮、浴室、宾馆等小型分散锅炉进行专项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5.建筑施工安全。要强化对建筑施工单位和项目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规定,防止高空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和坍塌等事故的发生。认真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强化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合理安排节日前后的工程建设进度,严格掌握施工作业安全条件,杜绝在大雾、大雪、大风等恶劣气候条件和超低温情况下冒险施工,杜绝施工企业因抢工期而忽视安全生产现象的发生。

6.特种设备安全。冬季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运行的主要时期,也是事故多发期。各科室中心、行政村社区、企业要加强现场动态管理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县质监部门要组织力量对个体餐饮、浴室、宾馆等小型分散锅炉进行专项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7.校车安全管理。教育、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对全县所有各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车进行检查,要求现行校车必须符合安全标准,严禁租用及使用三轮汽车、载货汽车,已到报废期间的车辆严禁作为校车使用。在排查摸底过程中,各单位要突出重点、全面排查、综合治理,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县教育局要督促各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台账,建立值班教师跟车制度,设立校车安全监督员,查看与校车驾驶员签订的安全行车责任书是否落实到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检测校车运行情况,督促驾驶员规范行驶。

8.城市公用事业设施安全。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运行是事关民生的大事。要加强供水、供电、城镇燃气、公共交通、广场等城市公用事业的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及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情况的安全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对燃气安全运行的全面检查,有针对性地组织燃气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9.旅游安全。加大对公园、游乐园和风景名胜区安全管理力度,加大对公园、游乐园和风景名胜区安全管理力度。旅游部门要会同技术监督部门对公园、游乐园、风景名胜区的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架空索道进行重点检查、维护,消除安全隐患,保证设施安全运行。游乐设施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景区、公园、游乐场内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标志要规范、醒目,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努力防范涉旅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10.其他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各有关单位要继续加强对废弃矿山的巡查,防止因私开私采或滥采盗采引发安全事故。加强冶金、机械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节日期间连续生产或进行设备检修的位,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防止突击生产和违章作业,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对节日期间举办的节庆、体育、文化、娱乐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并按规定报县公安机关审批,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科室中心、行政村社区、企业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一定要高度重视,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参加,做到检查目标明确,检查措施得力,全面发动,干部职工全体参与,力戒形式主义,深入细致,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堵塞漏洞、查改隐患、确保安全。

二是落实责任,严肃追究。坚持“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要进一步明确各科室中心、行政村社区、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检查的第一责任人,对检查结果负总责。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凡因检查不细致、不深入,未及时发现问题,检查后即发生安全事故的,必须严肃追究检查人员和相关领导责任。

三是深入检查,确保实效。各办公室(站)要深入一线指导并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坚持检查与整改同步推进,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于拒不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凡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投入生产。

第6篇

某公司安全隐患整治排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XXXXX公司关于转发<XXXXX关于做好2021年市属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要求,紧紧围绕XXXX项目建设和XXXXXX项目建设工作,对照检点,逐项落实,确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现将一季度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职能

公司始终以项目建设目标为主要任务,明确公司岗位职责的同时,紧密联系,积极配合项目建设指挥部各项工作安排部署,职责清晰、任务明确,确保项目建设能够安全、高效推进。通过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及时部署、全面动员、广泛宣传,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个人身上,形成安全建设、人人负责的良好氛围。

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部署

(一)关于春节疫情防控。春节期间人员流动性增强,疫情传播的风险进一步增加,公司及时组织了各参建单位召开专题会议,提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要求施工单位拟定防疫方案,并报公司备案;场内施工人员要求不跨省流窜,尽量使用本地工人,节后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规定,做好返工时必要的核酸检测;同时严密监控流动人员情况,做好相应的应急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做好防疫物资准备。

(二)关于安全检查。公司要求每月不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尤其春节前后,由监理单位牵头,各参建单位积极配合参与,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完善场地标准化,安全文明施工作业;节前安保公司提前进场,做好节假日值班人员安排,春节期间施工现场进行全封闭管理,张贴警示标语,确保不留死角。

(三)关于监理监督工作。为发挥项目监理单位在项目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确保项目施工阶段质量安全可控。一是要求监理单位尽快将人员配备到位,并加入经开区质检群;二是材料进场时,及时做好监测工作,确保材料进场验收手续齐全,质量证明材料与实物核验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三是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过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施工现场对关键部位和工序做到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跟班旁站监督;四是针对监理工作不到位的,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四)其他推进工作。一是牢固树立“安全施工”的核心思想,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五方责任主体年前签订了责任书,狠抓责任落实,提高工作效率。二是统筹考虑整个项目的施工通道安全建设工作,及时做好XX共通的道路硬化工作。三是根据项目建设XXX工作安排,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了招标、合同、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审批流程,严肃工作纪律。

三、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一是防疫物资准备充足,建立了进出台账,每日出入人员按要求登记,体温记录在册,无可疑情况发生。二是施工现场基坑、洞口临边已进行硬性安全防护,同时增设醒目标识标牌及安全宣传标语。三是通过安全大检查及日常巡检督查,公司项目各项安全制度、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事故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并消除,规范操作能力水平得到提高。四是各方参建主体人员基本已到位。

第7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层层有效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杜绝“三违”现象,提高化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治理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使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二、检查对象

1.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所有化工企业。

三、检查内容

(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化工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

1.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机构建设和监管力量的配置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履职情况,安全投入是否得到保障,是否建立安全费用财务账户并做到依法提取专款专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等。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监管及台账建立情况。

(五)企业自查主要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和执行情况,特别是企业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的进展情况和排查治理的台账建立情况;

4.安全投入保障情况;

5.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培训持证上岗情况;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上岗情况;夜间和节假日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值班制度的执行情况。

6.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罐区等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设备(液位、压力、温度控制报警和可燃、有害气体泄露报警)是否齐全,监控责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7.应急管理情况。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是否进行定期演练,应急救援器材、设施是否完备,是否采取了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外排污染的措施。

四、检查方法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听取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化工企业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治理及检查、自查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相关文件、纪录和资料。

2.深入基层,现场检查。采取按计划安排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基层和化工企业进行实地检查。随即抽查化工企业的比例不低于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

3.查找问题,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要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对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中查出的重大隐患尚未消除的,要求企业整改工作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4.反馈意见,提出要求。检查结束后向被检查单位通报检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并向所在地政府反馈检查意见。

企业自查要系统排查,技术力量弱的企业可依靠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或聘请专家协助排查。

五、时间安排

宣传发动阶段:9月27日前。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确定责任领导,落实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集辖区内所有化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开会,进行宣传、发动。

自我检查阶段:9月28日-10月4日。各企业组织力量进行自查,自查报告于10月5日前报辖区政府;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检查内容的要求,对政府管理行为进行自查。

各镇(开发区)的工作方案、自查报告和企业自查情况汇总于10月6日下班前报区安委办。

镇级检查阶段:10月5日-10月10日。各镇、开发区对辖区内的所有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覆盖面要达到百分之百,对每个企业的检查要留有记录,并在10月11日前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区安委办。

区级抽查和迎接上级督察阶段:10月11日-12月10日,区安委办将组成检查组到各镇、开发区进行检查,检查面不小于所查辖区重点化工企业的二分之一。同时,迎接上级的督查。

六、大检查领导小组及成员

组长:万子牛

成员:邱劲松、杨虎林、何小荣、凌志清、吴新财、陆水林、吴胜荣、包连山、陆连江、陆建荣、钱峰。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和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要认真研究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对辖区内的化工企业要召开主要负责人会议,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安委办〔*〕24号)和《*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贯彻到各企业,认真督促化工企业搞好自查,并注意台账、资料的收集和归档,以备上级检查。

第8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全面完成上级下达我镇农机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防止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以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镇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安全责任,增强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切实解决源头和动态管理的薄弱环节,有效减少和避免道路交通和农机事故发生,保证我镇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以“注重预防,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为目标,全面完成拖拉机及驾驶员“四率”指标工作任务,保持我镇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平稳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安全责任,完成工作目标。

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落实安全生产单位责任。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各村要对本村农机户进行签订农机安全生产承诺书,农机部门与各村农机操作手(户)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农机站人员进行分片包村,按照区农机总站下达的给我镇各项农机安全生产指标任务,各负其责,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农机安全生产作为镇十二个专项考评之一,各村及包村工作队要积极配合农机部门共同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三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事故预防应急处置机制,不断完善急救援预案,建立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加强演练,提高应对突出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组织人员要深入各村、学校、集贸市场,广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及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咨询活动,重点加强对农机驾驶员、农机户、在校学生等群体的宣传教育,一是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如手机短信、宣传车、宣传挂图及标语等各种形式,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有关知识及惠农购机补贴的方针政策,结合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六个一”活动;二是开展技术咨询和培训工作,结合农忙季节,年审时期,节假日安全检查时,发放农机安全资料,提供安全技术咨询和培训工作;三是各村要利用宣传栏、固定标语、载播等宣传阵地进行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提高宣传教育普及率。

(三)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农机生产安全。

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积极推进我镇“平安农机”建设,镇农机站、道安办、派出所等部门要通力协作,严格执法,每月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从源头上消除潜在隐患,从整治上严防事故发生,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对拒不整改而继续违法上路行驶拖拉机,造成农机事故隐患的,要依法办事,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四)抓好源头管理,促进农机安全生产。

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关键在于抓好源头管理:一是规范牌证管理,杜绝“黑车”现象,各村要对存在无牌无证拖拉机(含变型车)进行造册登记,并及时上报镇农机部门,农机部门组织人员入户调查,进行安全教育,依法取缔,严禁无牌无证拖拉机(含变型车)上路行驶;二是严格年审手续,把好安全技术关,确保车辆高效安全运行;三是加强素质教育,提高驾驶员职业道德水平,严防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

(五)制定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完善农机事故应急处理体系。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处理农机事故和救援工作的有序开展,一是成立农机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明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以及办公室工作要求;三是组织实施应急措施(具体预案见附件)。

第9篇

欢迎您们到我公司来指导工作,现就我公司今年以来的安全工作向各位领导做如下汇报:

一、公司领导重视,分管领导长抓,员工人人参与。

建司初期,公司没有专职人员抓安全工作,致使安全事故事件时有发生,公司领导经常忙于解决矛盾,弄得焦头乱额,耗费了许多本来用于管理生产的精力,公司老总看到这一问题后,认为公司管理,特别是对员工的管理,安全,消防,生产管理工作应当误之及去抓,老总去年请来了专职分管安全管理人员,重点抓安全工作,把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放在重要日程上,完善了公司的安全制度,定期组织学习,制度上墙,使员工天天见到,时时刻刻遵守,使每个员工人人参与,安全规范管理。

二、完善和制定各项制度,重点抓落实工作。

1.公司对安全制度做了进一步完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安全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人生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制度》、《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责任事故处理规定》、《各车间机器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培训制度》等。认真组织学习安全制度和《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公司还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为员工创造了一个舒适安全的工作环境。

2.确实加强了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落实好了公司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实施了全员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公司员工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上岗,并建立了安全台帐,经常开展防火,防爆宣传,经常组织义务消防队员演习,建立健全了岗位目标责任制,把安全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同厂长,车间主管,组长,员工都签定了安全责任书,奖罚措施配套到位,组织全员检查,隐患整改落实到人,安全检查工作做到了长抓不懈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对发生事故做到了举一反三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把安全事故责任制落实到了车间,班组,岗位,加强了车间安全、卫生承包管理,在全体员工中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让广大员工提高了安全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公司成立了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对公司整个安全做了一次全员综合治理整顿,分三阶段:1、宣传自查阶段。2、整治阶段。3、维持阶段。通过治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公司还召开了全员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分析以往现场事故的原因,吸取事故教训,每月定期还不定期对全厂各部门安全卫生进行大检查,消除各种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对公司电工,机修,锅炉工等特殊工作进行了专门安全培训,配备了企业专职安全员,得到了上岗证,健全了企业负责人,车间主任,安全员,班组长,岗位工人等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健全了各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警示标志,对安全检查教育培训等都建立了台帐,特别是完善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和复查验收等情况都有书面记录。

四、对年度工作计划加以落实。

1.主要工作是进行新员工进厂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车间、班组负责培训新员工掌握基本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操作规程,厂部负责安全知识教育。由各车间、班组地3月份月底前完成。由厂部、企管部负责考核。列入各部门工作绩效考核成绩。

2.主要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工作,由设备、生产、技术等部门联合检查,主要检查全厂地生产中的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检查出的问题,由相关部门列出检查报告,由责任部门进行检查整改,技术、设备部门负责协助整改,生产部门负责进行检查督促。主要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由厂部、企管部负责考核。列入部门工作绩效考核成绩。

3.主要进行夏季防暑降温、安全生产工作,主要由企管部、生产部负责,各生产车间协助配合工作,安排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教育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安全行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本季度着重安排员工安全再教育工作。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由企管部考核到相关部门,并列入部门工作绩效考核成绩。

第10篇

第一条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及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大事,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的大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海林市建设局的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行政领导和职能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局内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

第四条本责任制适用于建设局各部门。

第二章行政领导安全工作责任制

第五条局长安全工作职责

1、局长是全局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市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监管责任,要做到“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编制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4、审定全市建设安全工作计划(规划),确定全市建设安全工作目标,签发全市建设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批准重大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消除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职业卫生劳动安全条件。

5、主持召开局安全监察委员会会议,经常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决定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

6、负责对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和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

7、考核、检查指导各施工单位主要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执行情况,督促其做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8、参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落实查处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审定重、特大事故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副局长安全工作职责

1、协助局长抓好全市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全市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要集中精力抓好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协助局长定期主持召开施工企业安全工作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精神,分析和掌握全市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动态情况,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监察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经常深入到各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3、协助局长审核各项安全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执行情况。

4、协助局长组织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活动(安全检查、安全竞赛、安全培训、机械设备检查等),审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5、参加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按照查处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严肃查处事故有关责任人。督促落实防范措施,控制和减少重复性事故的发生。

6、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指导各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

第三章行政职能部门安全责任制

第七条综合办公室安全工作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文件、资料。负责组织安排有关安全文件资料的打印和传送。对安全生产工作各类会议要认真记录保管。

2、在工作调研中要把安全生产列为经常性的主要调研课题之一,研究推进安全工作。

3、在起草有关文件、领导讲话稿时,要将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督促协调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4、随时掌握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问题,做好政策宣传、引导。

5、负责局内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机关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机关干部值班值宿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安全监察科(员)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全市各建设施工企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对全市建设工程进行安全监察。接受省建设厅委派,对在我省境内施工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3、参与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直接听取本区域内施工单位领导汇报安全工作,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及索取查阅有关安全资料。

5、对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规定的本区新、改、扩建工程有权令其停止施工,并建议上级有关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在检查时,发现有危及职工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的重大安全隐患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有权令其立即停止违章作业,消除重大隐患,并依据《行政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海林市建设系统工作人员“六不准”

1、不准利用职权刁难、勒卡企业、单位和个人。

2、不准违反政策,为他人谋取个人私利。

3、不准接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物品、现金、券卡等。

4、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及高消费娱乐活动。

5、不准在工作中推诿扯皮、上缴矛盾,对待服务对象态度生硬。

6、不准用公款吃喝玩乐或在工作时间饮酒娱乐。

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除对本人予以纪律处分外,还要按责任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推行“六项制度”优化服务环境

(一)认真实行首问责任制。

第一个接待基层或群众来电来访的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者。要对来电来访者所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负责答复或介绍到有关部门,要按照岗位责任制认真接待和登记,凡是在本岗位能够一次办结的事项,必须一次办结;需要解答的要耐心解答,不准推托和误导;涉及到有关部门的,要热情地帮助联系与有关部门主管人员进行对接。否则,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大力推行服务承诺制。

根据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和要求,通过新闻媒体或公开公示栏,把服务质量、服务标准、办结时限等向社会承诺,接受监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各单位根据本部门的工作内容,对各个办事环节和程序进行细化量化明确规定办结时限。工作中认真执行限时办结制,确保企业和群众所申报的事项如期办结。

(四)认真实行失职追究制。对工作中出现由于责任心不强,而导致企业和群众申报的事项压误、漏办,甚至材料丢失等行为的工作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情节的轻重和造成后果的程度,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大力推行否定报备制。

凡是企业和群众申报的审批事项,不符合批准条件的要耐心地、实事求是地向其说明情况,并将不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呈送管领导签字后备案,以便日后查询,作为追究责任的依据。

(六)积极推行无偿代办制。

对涉及两个以上环节和部门办理的事项,第一个受理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联系,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办理,无偿企业和群众的申请事项,最大限度地减少办理时间。

要求所有职工认真学习执行“六项制度”,年末前基本建立起办事高效,服务周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优质服务长效制。

海林市建设行业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资格审查制度

一、根据《黑龙江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DB23/029-91规定,市建设系统安全监察站将对我市建筑、安装、市政等施工企业和建筑构件生产企业进行年度安全资格审查。

二、对资审不合格的企业提出处理意见,并依照有关规定实行否决权。

三、审查时间为每年12月至次年3月底。

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一、接受国家、省、市的安全大检查。检查中要虚心听取检查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出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二、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全市性安全大检查,检查要依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检查结果按名次通报全市,并作为企业安全资格审查的依据。对隐患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现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条例》予以处罚。

三、施工企业每月要进行一次大检查,由企业的法人或主管领导带队。

各分公司(处),由分公司经理带领有关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各队(工地)每天由工地负责人和安全员进行一次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紧急隐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安全工作信息反馈制度

1、安全信息反馈是建设系统实行安全工作分析的基础和前提,是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的重大隐患,必须向市建设系统安全监察站及时反馈隐患整改情况。

2、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每月月底前要将本单位安全状况书面(包括职工伤亡月报表)上报市建设系统安全监察站。

3、各单位反馈情况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

4、安全站于每月5日前将全市安全月报汇总后报市安全办和牡丹江市建设局安全站。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海林市建设局建设安全监察站负责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二、对全市建筑、安装、市政等施工企业和建筑构件生产企业的安全工作实行行业管理。

三、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安全监察站应按照《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程序管理办法》实行安全生产管理。

重大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制度

一、事故报告

1、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的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劳动(如有人身伤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单位属于国务院的应同时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并按上条所例程序逐级上报。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3、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同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拍照,要妥善保管好所有现场重要的痕迹、物证。

二、重大事故调查处理

1、四级重大事故的调查由事故发生地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级,进行调查。

三级重大事故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一、二级重大事故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2)确定事故责任者;

(3)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3、事故处理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及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在调查、处理事故中、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事故处理工作应在90天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天,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监察站应制定建设系统安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应在每年初组织各施工企业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建筑安全管理条款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59?99)、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等。

三、各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工长、安全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架子工、机械工、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

五、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六、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施工和工人调换工作岗位时,必须对操作人员重新进行新岗位教育,经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海林市安全文明工地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下简称《标准》)和《黑龙江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定办法》,鼓励施工企业积极争创安全文明工地,促进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推动全市建设安全管理总体水平提高,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我市境内从事建筑施工的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均可参加申报评定。

第三条市建设局主管安全文明工地评定工作,对评定结果进行审批并上报牡丹江市建设局。

市建设局成立安全文明工地评定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定和公布评定结果。安全文明工地日常检查评定工作,由评定办公室负责。评定办公室设在市建设系统安全监察站(以下简称安全站)。

第四条评定安全文明工地以建设部颁发的《标准》为依据,重点突出生活设施、主体封闭防护、防护用品质量、脚手架材质、临边洞口防护、临时用电、文明建设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优中选优。

第二章等级划分

第五条安全文明工地按《标准》分为二个等级。

1、市级文明工地

(1)安全文明工地(按《标准》检查评分为80分以上)。

(2)安全文明样板工地(按《标准》检查评分为85分以上)版权所有

2、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1)安全文明工地(按《标准》检查评分85分以上)。

(2)安全文明样板工地按《标准》检查评分90分以上),

在全国建筑安全大检查中评分85分以上的工地,命名为省级文明样板工地。

第三章管理权限公布机关

第六条管理权限

1、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由牡丹江市建设局组织评定。

2、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由市建设局在市级文明工地中择优初评,报省安全文明工地办公室复检、评定。

3、市建设局应按施工进度,按《标准》进行检查,相关资料(录像、照片)存档备查。

第七条公布机关

1、授予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称号的,由牡丹江市建设局公布。

2、授予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称号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

第四章申报推荐

第八条安全文明工地创建计划从工程开工时列入计划,实行申报推荐,由项目经理部按要求填写省建设厅统一印制的申报表后由下而上的进行申报。

申报程序:项目经理申报,企业盖章,县(区)建设局审核。

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安全站),地级市安全站签署意见盖章,省安全站备案。

第九条申报时限:新开工工程在生活设施完工后向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县(区)接到申报后应在15日内汇总后上报地市安全站;地市安全站在30日内汇总后上报省安全站备案。

凡逾期申报的,不列入当年推荐评定范围。

凡未进行申报的工程,不得参加安全文明工地评定。

第十条申报范围: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下(或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在30000平方米以下)和桥面面积在3000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立交桥及20000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道路不列入省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申报范围;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下(或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下)和桥面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立交桥及15000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道路不列入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范围。

第十一条推荐:省级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由地市建设局(安全站)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站)推荐,推荐时间一般在下半年进行,特殊工地成熟一个推荐一个。

第五章检查与评定

第十二条安全文明工地实行全过程管理,采取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和不定期暗查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评定。

对经推荐的安全文明工地实行下列评定检查;1、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由市安全站全数检查评定。

2、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由省安全站在市安全站推荐中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评定。

3、省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由省安全站全数检查评定。

第十三条对经批准推荐的安全文明工地,在施工过程中由市安全站进行月检查、季评定,省安全站不定期抽查;各级检查单位在一个施工期内不得少于4次(及生活设施、主体施工不少于2次、临时用电、机械设备、装饰、竣工验收等阶段)每次检查结束后应将检查原始材料,以书面形式附带工程各部位录像(基础开挖、基础施工、结构施工、主体防护、临边洞口防护、临时用电、机具设备、生活设施、场容场貌),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凡已参加申报或已经推荐的工地在随机抽样或暗查中,查有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的,取消推荐和评定资格。

第十五条被查工地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停工待检。

2、不得向检查人员赠送礼品。

3、接受检查时,应提供各种方便,不得借故搪塞。

第十六条在施工全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地,不得列入评定范围。

1、未获得安全达标工地的。

2、发生四级以上建设工程事故的。

3、发生恶性病疫或10人以上食物中毒的。

4、发生重大火灾或特大盗窃案件的。版权所有

6、拖欠工人工资6个月以上的。

7、建筑垃圾污染市容环境或阻塞市政排水设施的。

8、与居民发生重大冲突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9、市以上各类检查中,予以处罚的。

10、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夜间施工严重扰民的。

11、因野蛮施工情节恶劣被新闻媒介曝光的。

12、工程竣工后未按要求恢复原貌的。

13、建筑工程没有密目网封闭的工程。

第十七条对获得省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企业,在工程投标时,可奖励投标单位综合业绩分0.5分,对获得省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项目经理,可授予全省安全施工优秀项目经理称号。

第11篇

国庆节是气候变化的重要节点,烟花爆竹、煤炭、建筑、旅游等行业和领域陆续进入生产经营旺季,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高发期。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容不得一丝一毫的懈怠。做好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完成今年后几个月工作目标任务,保持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的形势和态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把握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认真贯彻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统筹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解决突出问题,着力事故防范,确保国庆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确保国庆节期间各行业领域安全

(一)强化交通安全监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节日期间交通运营状态良好。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各类非法运营工具,严厉查处拖拉机、低速载货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和无证驾驶、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防各类违章驾驶行为;全面检查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况,防止带病运营;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

(二)强化旅游安全监管。旅游管理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场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针对“十一”黄金周的特点,把做好旅游、交通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全面组织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在国庆节到来之前,组织对各类旅游接待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汽车等游客运载工具,游乐等设施设备,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以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各种旅游住宿、经营场所,逐一进行重点检查,彻底排除事故隐患。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旅游景点及娱乐场所,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营业。

(三)强化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对国庆节期间举办的各类大型聚集活动,公安机关要严格审批把关,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消防部门要组织力量对商场、市场、车站、宾馆、饭店、歌舞厅、网吧、医院、学校、建筑工地、人口居住密集区以及各类出租房等进行重点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排查火灾等事故隐患,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四)强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商贸其他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要加强节日期间矿山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加强对停产整顿矿井、已关闭矿井等的巡查,严防非法违法生产,停产检修的矿井要确保通风、排水正常,并认真做好恢复生产前的安全检查。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审批程序,杜绝违章、违规和非法运输,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流散或泄漏,加强重点部位的监控,防止遭受破坏。

(五)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深基坑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现场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六)强化对企业生产的安全监管。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措施,把防机械伤害、防触电、防坠落作为国庆期间防范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重点,加强对企业用电、机械设备以及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督促整改完毕,对拒不整改的单位要采取措施,强制整改。

三、强化责任,狠抓整改,严格落实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切实落实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强对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节日期间,市政府将组织9个督导组,重点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及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市政府成立的9个督导组在国庆节期间不休息,要周密安排,加大力度,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巡查活动,要深入实际,认真督查、巡查隐患,要条块结合,严格督查,要继续实行日巡查报告制度,确保各行各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各单位上报的事故隐患,在国庆期间要加大整改力度,分包领导要深入一线,亲自过问,协调解决,严防节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第12篇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子公司经理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 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 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

(3)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4) 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5) 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

(6) 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7)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8) 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9) 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各分公司各部门成立安全小组,主要负责:

(1) 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 制定安全生产实施则和操作规程。

(3) 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 全生产责任人:各子公司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4、 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分公司的主管人员担任,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以及三名以上不脱产的安全员。

5、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和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6、 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7、 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8、 各分公司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

9、 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或安全员,并迅速予以排除。

10、 对新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部门、车间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培训才能上岗。

11、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含厂内机动车)的员工,需经有资质的培训单位进行和考试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该项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二、 工程、设备仪器

1、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2、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性能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护措施。

3、 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易燃易爆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 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保护等级的技术要求。

4、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5、 凡新建、扩建、改建、迁建的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称三同时)。

6、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品质评价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备。

8、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通,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平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9、 有高压、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10、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本公司的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严重损失者,需索赔并严加处理。

11、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作业时,须在保安处登记,需明火作业者须备案登记。

12、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有防火、防爆设备,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13、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三、员工劳动安全和保护

1、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员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部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2、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声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督测。对超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和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3、 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上报上级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做出治疗。

4、 禁止年龄未满18周岁的员工,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有害有毒的作业。

5、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办公室组织全公司的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各年间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每天不少于两次。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6、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全办统一安排整改。

四、事故的处理和奖惩

1、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办组织评选安全生产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加以表彰。

2、 对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 对事故责任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法律者依法论处。

5、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 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 立即向单位主管理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立即向公司安全办报告。

(3) 开展事故调杳,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全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单位进行调查,于15-30天内向有关职能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 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 对事故有责任的人做出适当和处理。

(6) 对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员工。

6、 对于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已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 不执行有关制度规章、条例、规程自行其是的。

(2) 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无力的。

(3) 不接受主管部门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 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 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 廷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 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 擅动用危险禁运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 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