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1 09:47:3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乡镇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对全区安全生产进行综合协调、监督和管理,重点是协调行业之间的安全生产,监督各行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会议、文件精神。
(二)分析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安全生产信息,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主管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其它行业的管理按“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施,由主管部门负责,安监办只负责监督检查。
(三)协助省市安监局组织实施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三同时审验、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初审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四)负责省市直属企业的日常监管及简易程序的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受理群众对安全隐患的举报并组织查处;依法监督检查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一般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3人以下的伤亡事故)。
(六)事故处理程序:区安监办接到事故报告后,由区安监局局长立即电话告知市安监局、区委、区政府,一般伤亡事故(死亡1-2人,重伤3-9人)分管副区长、区安监局局长到事故现场组织指挥处理;重大事故区长、分管副区长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均到现场,组织应急救援。
二、安监局编制及人员情况
区安监办与区安监局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区安监办的职责是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区各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区安监局的职责是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对各行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设主任(局长)1人,副主任(副局长)2人。
本办(局)编制14人,现有10人,缺编4人,下设综合科、监察科、法制科、监察大队,现有公务员5人,享受公务员待遇1人,工人编制4人。监察队于20*年成立,编制5人,缺编4人。现有科级干部4人(2人是以工代干)。
三、20*年主要工作目标
(一)加强监管督查,确保全区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以内;
(二)确保不发生特大事故和影响恶劣的重大事故,重大事故件数不能突破1件;
(三)加强安监队伍建设,保证安全监管机构、人员、工作经费、设备设施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特别是人员、车辆、摄像机、照像机)。
(四)所有街办、镇乡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工作必须达标并通过区政府验收,其中龙泉、洛带、大面、柏合、西河必须通过市政府的验收。
(五)、完成市政府督查督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六)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创建“平安大道”和道路“黑点”整治工作。
(七)完成市政府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安全等集中整治工作。
(八)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对行业的重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九)完成街办、镇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生产经营负责人及安全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十)督促水利局、交通局完成东风渠隐患整改工作。
四、当前主要工作
(一)抓好去年底部署的“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收尾工作。
(二)市委、市政府全年安全生产任务和控制指标已下达,区委、区政府也即将下达20*年工作目标和任务,主要是督促各街办、镇乡、各部门抓好分解落实。
(三)抓好乡镇、街办安全生产机构的建设工作。人员、经费、设施设备的落实和到位。重点督促街办、镇乡落实专职安全员。
(四)抓好春夏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是交通、旅游、大型集会、公共场所消防、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
(五)在全区开展医药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环保整治工作和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储存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七)组织协调召开同安镇玉带湖、茶店龙泉湖安全整治工作。
(八)安排、汇总军宜副区长提出的我区安全生产若干问题整改方案。
(九)按照席区长指示,提出今年急需整治的安全隐患工作。
(十)完成烟花爆竹经营户的培训工作。
五、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
1、成龙路、成洛路等重要干线的安全监管和整治问题,主要是修人行道、安装红绿灯、增加标志标线;
2、区安监局监察大队已成立,但人员不齐,无摄像机、照像机、微机、录音设备、执法车辆,急需引进人才和购买设备;
3、按省市要求应立即成立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设科长一名、工作人员一名,已向区编委汇报,至今未落实;
4、街办、乡镇安全机构建设问题。区委编委办没有下达街办、镇乡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编制和人数,无专职安全员,多数街办、镇乡安全管理人员属兼职安全员,而且人员不到位,经费不落实,设备不到位,属地管理作用差,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
5、非法建设和违规建设问题突出(特别是农村出租、转让土地上建设的非法建筑)。多数项目不审批、不报建,行业部门不管,街办、镇乡也不过问。
6、企业安全投入不足,主体责任落实不好,生产经营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淡薄,新办的企业较规范,老企业安全投入不够、欠帐多,不规范,无安全预评价报告、无操作规程、无管理制度。
7、安全监管的手段落后,缺乏必要的现场取证、现场监测、资源共享等设施。
8、应急救援装备匮乏,不能满足“重大事故发生后快速、有效地实施救援”的要求。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总结20*年安全生产工作,表彰奖励20*年和“摘帽”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安排部署20*年安全生产工作,下达20*年主要控制指标,签定目标责任书。
2、20*年我区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同时摘掉了全省“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县”的帽子,区级有关部门和乡镇做了大量工作,建议以安监委名义下达表彰奖励20*年先进单位和个人文件,并签定目标责任书,申请奖励经费。
3、队伍建设问题:一是立即向区编委请示,落实街办、镇乡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并配备人员。二是安监局缺执法车1台、缺编4人,今年要引进(已经被通报了,工人是不能到执法队),目前要进3名执法队员,才能达到市政府要求。
4、结合市政府安排,牵头完成整治医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任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5、召开一次防范重大事故形势分析会。
6、完善全区隐患整治方案和应急救援方案。
7、努力抓好“一岗双责”制度,制定规范的严谨文件。
8、出台一个举办大型活动的前提条件,明确谁主办、谁负责。
9、街办、镇乡规范化建设问题,全年要见成效,拟定5月份召开现场会。
建议:
1、道路“黑点”整治工作、平安大道今年要加大力度,政府成立“黑点”整治领导小组,专人落实。
2、东风渠整治工作今年是重点,政府要安排水电局、交通局落实。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三项建设”,提高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为我市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和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控制目标。2010年全市确保不发生国务院、省政府认定的重大以上事故,全力遏制较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各类伤亡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控制指标;按事故隐患治理“三级管理”的原则认真排查事故隐患,限期完成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任务。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总人数控制在130人以内。
(二)各县(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附件1)。各县(区)要层层分解2010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确保控制指标全面落实。坚决遏制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杜绝重大以上事故。
(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附件2)。市级重点责任部门(单位)除完成共同责任目标外,应会同有关县(区)实现以下目标。
1、市公安局。不发生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理原因而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不超过前3年平均数;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90人以内,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53人以内;火灾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人以内;万车死亡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控制指标以内。
2、市交通局。不发生因交通部门管理原因而负主要责任的较大以上道路、水上交通事故和公交事故;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53人以内。
3、市安监局。不发生因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管理原因而负主要责任的较大以上工矿商贸事故;工矿商贸企业(煤矿、建筑除外)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1人以内。
4、市煤管局。不发生因煤管部门管理原因而负主要责任的较大以上煤矿事故;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7人以内;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控制指标以内。
5、市规划和建设局。不发生因规划和建设部门管理原因而负主要责任的较大以上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建筑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3人以内。
6、广元火车站。不发生因铁路部门管理原因而负主要责任的较大以上铁路交通事故;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7人以内。
(四)安全隐患治理目标。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继续坚持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定期公告制度,进一步规范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报告、评估、分级、整改及验收程序,完善隐患管理制度,落实隐患整治责任,推进隐患治理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机制。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照《*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推进隐患自检自查自改工作,有力促进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2、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生产经营单位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专款专用;要及时足额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要按规定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3、完善企业自律的内在动力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和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要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激发企业自我约束、自我激励的内在动力。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工作,制订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诚信等级标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估、机制和安全生产诚信数据库,建立定期诚信信息通报制度并与银行信贷等级等挂钩,树立安全生产诚信样板,促进更多的企业增强安全生产自律意识。通过宣传教育、规范引导、评价表彰、培育示范等途径,培育企业安全诚信意识和安全道德观念。
(二)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
1、加强责任体系建设。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安全的副职以及其他副职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安全生产指标以及相应的项目、资金和措施。各级安监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加强对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同时抓好本部门直接监管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所监管、主管的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实施监督管理。
2、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各县(区)政府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应急救援和职业健康监管等职责体系。乡镇(街道)、园区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要加强和完善行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制,增强处置和预防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分析制度,适时通报安全生产运行形势,认真研究事故发生的机理,科学分析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地区伤亡事故发生的特点、规律和原因,及时进行预警,有针对性地实施动态管理。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安委会例会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创新例会形式,把召开会议与现场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结合起来,增强会议的实效性。
4、加大执法力度。县(区)、乡(镇)两级政府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定期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关闭取缔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非法企业,对安全隐患突出、安全无保障的企业坚决停产整顿。要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执法检查计划,推行执法程序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三)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1、严格实施“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矿山建设项目,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道路、桥梁、机场、铁路、码头、电站等建设项目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预评价和验收评价。其他建设项目要对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设施进行综合分析,编制安全专篇。未进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查和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审批部门不得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所有建设项目由同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立项后1个月内送安监部门备案。要严把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关,企业资产增量部分不允许出现新的安全欠帐,存量部分的安全欠帐要制订补还计划,加快补还。
2、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严把安全准入关。对已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等高危企业,要进行跟踪督查,确保生产企业和单位持续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发现已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停产整顿或吊销许可证。要通过兼并重组,大力调整经济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产业集中度,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从根本上增强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
3、严格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制度,规范隐患分级、评估、报告、公告、整改、监督管理以及奖惩。继续实行重大安全隐患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告重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情况,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继续对各行业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测评估分类,逐步建立数字化监控系统。制订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
4、严格重点行业领域管理。煤矿重点抓好关闭整顿、整合技改,抓好瓦斯抽采利用、监测监控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高效矿井建设,抓好防瓦斯、防水害、防冲击地压等措施,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小煤矿关闭计划。非煤矿山重点抓好矿业开采秩序整顿和采空区治理。尾矿库重点抓好安全风险评估、监测和危、险库的治理。危险化学品重点抓好生产、储存、运输环节的整治,规范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点设置。烟花爆竹重点抓好生产企业整改提升,杜绝“四超二改”(超人员、超药量、超能力、超许可范围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擅自改变生产工艺)等违规违章行为。火工产品重点抓好非法经营、储存、使用的整治,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道路交通重点抓好危险路段、特种运输车辆、长途客车、大型货车、农用车、校车、摩托车超速超载、非法载客及酒后驾驶等安全隐患的整治。建筑施工重点抓好资质挂靠、出让资质、违法转包分包工程和不按安全生产规程施工的整治,抓好水电施工项目、重点建设项目。高度重视灾后重建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建筑工地安全,加强灾后重建项目周边的地震次生灾害监控,严防因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水利、消防、特种设备、电力、通信、建材、机械等行业领域要针对各自的薄弱环节和重点、关键部位,确安全隐患整治重点及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实施综合治理,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加大安全生产保障投入。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所必需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加大支持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执法装备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乡镇(街道)安全规范化建设的投入力度。抓紧落实“十一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加快实施一批重大安全建设项目。
2、依法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抓好涉及安全生产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调研工作。继续在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活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建立健全日常检查、隐患治理、事故防范、员工培训、安全投入等相关制度和工作程序。把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构建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3、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快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和规范管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安全咨询认证、职业教育与技术培训等机构,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司法鉴定中心。整合各方面的优势和资源,大力开展科技创新、服务、交流与合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力争在瓦斯抽采工艺、采煤方法、通风系统优化等关键技术方面取得突破。要依法开展职业危害和关键设施设备的检测检验,为行政执法及企业的安全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搞好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继续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规划一批安全科技示范工程,淘汰一批落后工艺、技术、设施,抓好一批重大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努力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4、加强安全培训工作。采用订单培养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大安全生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培养、储备智力资源,实施科技人才保障。进一步规范培训工作,全面推行“教考分离”。进一步抓好对县(区)、乡(镇)领导干部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规范企业用工管理,稳定职工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工厂)、车间(项目)、班组“三级教育”制度。把农民工安全培训作为强化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工程,以农民工培训基地为依托,制定出台优惠政策,用好专项资金,针对农民工的特点,开发适用的培训教材,切实加强农民工安全知识、安全意识、技术技能教育和培训,使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实现有序化和规范化。在全社会组织实施“全民安全素质工程”,把安全工作融入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建设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
5、着力防治职业危害。把治理职业危害作为民生工程,在全市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执法行动,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与控制,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建筑、建材、化工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管监察,整治粉尘、有毒有害物资危害严重、不具备防治条件企业。建立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危害申报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督促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设立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员,指导企业改善作业环境,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建立安全生产投入审计制度,对拒不提取、使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造成职业危险和职业危害的,必须依法予以处罚,提高生产经营单位违法成本。
6、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工作。继续推进乡镇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规范基层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安全规范化乡镇建设和创建安全社区、安全标准化园区活动,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工作。工业园区是企业的聚集区,要作为基层安全管理的重点来抓,搞好园区规划布局,明确入园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推进班组安全基础建设,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工作标准,使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标准化。
7、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加快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和队伍建设。加强区域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形成统一调度、反应迅速、协调有序、科学救援的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资源信息库,整合应急救援资源。加大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投入,加强应急预测、预警、预报工作和预警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科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工作。
(五)调动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部署、督促本地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改进作风,定期到矿井、车间、工地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事发单位负责人和当地党政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按规定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靠前指挥,迅速、有序、高效组织开展抢险救援,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加强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严格重大险情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