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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法

时间:2023-06-01 09:49:3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城乡规划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城乡规划法

第1篇

为城市规划提供了现代化的技术支撑,逐步成为城镇规划编制和管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辅助手段,极大提高了城市规划水平和效率,并在人类社会城市规划进程中为城市规划龙头作用的体现提供了强大的科技平台。

新的《城乡规划法》主要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一是更加注重城乡统筹;二是更加注重规划的法定性和稳定性;三是更加注重公众参与;四是更加注重保护资源;五是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制度进一步完善;六是更加注重监督和规划的实施;七是对规划编制单位提出新的要求;八是更加强化法律责任。因此,各县(市)、区、镇(乡)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都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广泛宣传,全面贯彻《城乡规划法》,尽快把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行政许可、批后监管工作纳入到《城乡规划法》的轨道上来。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城市规划法》已不能满足新时期社会发展的需求。这意味着在新法的指引下,规划信息化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规划信息化的发展如何能较好地应对城乡规划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的变化,规划信息化建设支撑部门有不可推卸的职责。面对全面实施《城乡规划法》而引起的规划管理体制改革、规划管理模式的变动、管理程序的调整,都需要信息技术支撑部门的跟进。因此,及早研究和谋划才不至于陷于被动。

我县城镇规划行业在近几年的发展中,在规划编制、规划设计、规划管理等多方面推进信息技术已取得丰硕成果。目前全县已有20多个乡镇正在建立农村社区,全行业初步达到了图形数据管理数字化,规划设计可视化和方案成果网上展示;大多数城市政府规划部门所建立的政府专业网站,通过数字化、可视化、网络化及图文一体化的公共平台实施政务公开和公众参与,实现政府与公众的沟通和互动。

《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对完善和指导当前规划信息化工作有着深远的意义,同时又对规划信息化提出了新的要求,是我县规划信息化发展中面临的新课题。

从1990年《城市规划法》正式施行到2008年《城乡规划法》正式施行的近20年时间里,城市规划信息化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规划法制建设为规划信息化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支撑环境,规划信息化建设也促进和推动了规划法制建设。《城乡规划法》对新时期规划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也给规划信息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在规划管理方面,《城乡规划法》强调城乡规划综合调控的地位和作用,完善了“一书三证”的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制度和公众参与的制度框架,确立了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强调城乡规划制定、实施全过程的民主和公开。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要求,规划信息化应尽快完善“一书三证”的规划审批信息系统的建设,采用GPS、遥感等技术增强规划监督检查,完善规划服务网站,增强规划公示的参与力度,丰富规划参与内容,并开展城乡规划信息资源的整合,确立城乡规划信息化一体化建设体系,尽快将城市规划信息化的建设成果应用普及到各区县的规划管理部门。

2.在规划编制管理方面,在《城乡规划法》“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下,各地都在开展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规划编制任务加重,对规划编制成果的科学性也有更高的要求。应建立规划编制管理平台,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借助高新技术加强对城市发展重大问题的前期研究,建立规划成果数据库平台,规范规划成果数据管理,实现各类规划成果的衔接,指导规划成果的实施和管理。

3.规划数据共享方面,“三规合一”是规划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城乡规划法》第五条规定,城乡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目前城乡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三大规划间就存在内容不一致、相互衔接差等缺陷,不利于城乡发展。需在统一规划目标及统一空间管制基础之上,加强数据标准和数据共享机制的研究,统一空间数据管理,协调和衔接各类规划。

针对《城乡规划法》对规划信息化建设的新要求,以下结合珠海规划信息化建设实例,对规划信息化发展的思考进行详细阐述。

《城乡规划法》的颁布,意味着城市规划管理进入城乡一体规划时代。城乡一体规划信息化最关键的是规划数据整合,建立统一的标准,形成健全和完善的机制,最终实现在统一的平台上互通互联,保证信息上传下达。珠海市规划信息化建设在市域骨干网络的基础上,逐步开展了市——区规划信息化的一体化建设。

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介于总体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之间的中间环节,在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城乡规划法》明确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律地位,严格规划实施的管理。控规成果作为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的必要依据,目前控规成果数据的管理尚不能满足规划管理的实际需要。主要体现在上下层次规划成果衔接不足、与规划历史数据和现状数据的时态关联不足、与实际规划业务审批管理的联系不足等方面。

建立一整套规划成果及基础数据的数据标准,完善的数据采集、监理、入库、更新、维护、分发和共享机制,保证系统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和规范性。

规划数据的时态关联。城镇规划数据信息来源于过去,存在于现实,并在现实中发生变化,是一组动态变化的信息。因此,基于时空约束条件,我们设计空间数据组织和地块编码关联性,用于实现对历史信息的动态回溯以及历史信息、现状信息和成果数据的关联;

与上下层次规划成果的关联。控制性规划成果数据库作为珠海城市规划空间数据库的子库,与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数据都存在着逻辑上的派生关系。将规划成果数据先分成不同规划区域,再分为不同规划层次:总规、分区规划、控规,明确各区域数据的不同规划专题信息,定义各规划专题间的层次关系,理清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在珠海市统一的地域划分编码体系下,利用地域编码建立各层次规划成果之间的关联,实现规划成果在时空上相互衔接。

第2篇

今天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议题就是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动员。开展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前段时间主任会议专题作了研究,经过认真的准备,各项前期工作基本就绪,执法检查的实施意见也已下发。今天召开动员会议,并邀请建设局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目的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部署工作,以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刚才大家都听取了城乡规划法的法制讲座,下面,我就开展好这次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

这次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是监督法实施后,本届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开展的执法检查活动;也是城乡规划法自1月1日施行以来,第一次就这部法律在我市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开展好这次执法检查,对于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推进“法治建德”建设;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贯彻市委全会精神,推进“三个年”活动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展执法检查,是贯彻实施监督法,推进“法治建德”建设的需要

对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执行情况开展检查,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也是人大监督工作的一种有效形式。《监督法》规定人大常委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开展执法检查,针对法律法规执行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进行跟踪监督,其主要目的是确保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政府行政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执法检查的过程,既是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一些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逐步解决的过程,同时也是宣传普及法律,纠正违法现象,解决执法难点,有利于形成良好的执法环境的过程。因此,开展执法检查对于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推进“法治建德”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开展执法检查,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

当前,全市上下正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什么是科学发展?只有漂亮的城市,没有美丽的农村,那不叫科学发展;只顾加快城市建设,不去统筹城乡建设,那也不叫科学发展。坚持科学发展,不仅要着眼于城市,也要着眼于农村,着眼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当前,我市新农村建设的内容不断拓展,力度不断加大;市里也花了很大的精力和成本,着手编制了市域总体规划,这些充分说明,市委市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都非常重视统筹城乡的规划和建设。而城乡规划正是政府指导、调控城乡建设发展的基本手段,是保障城乡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公共政策。城乡规划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规划制度,进入城乡统筹规划、一体化管理的新时代。从这个意义上讲,在我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对城乡规划法开展执法检查,本身就是学习实践活动的一个很好的载体,有助于我市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开展执法检查,是贯彻市委全会精神,推进“三个年”活动的具体举措

规划是总纲,规划就是效益。规划出点小偏差,会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一些带来持久的、难以突破的障碍。规划失当,就会丧失发展的先机,延缓发展的速度。近年来,以《建德市域总体规划》编修和制订为突破口,我市城乡规划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各项规划较好地指导了城乡建设,城乡面貌都有了很大的变化,美丽的城市给来过建德的人都留下了美好印象,广大农村也正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对此大部分市民是满意的。这与我们高度重视规划、高标准编制规划、严格执行规划是完全分不开的,要感谢从事规划建设的所有同志!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我们的城乡统筹规划工作正处于探索阶段,城市和乡村统筹规划管理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乡村规划体系不健全、欠账太多,城乡建设的差距日益拉大;规划执行不严,随意变更规划,规划跟着项目走、跟着建设走的现象时有发生;违法建设行为得不到及时有力查处等等。这些问题,有的是事关全市发展的重点,有的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今年,市委开展了推进主攻工业年、项目推进年、招商引资年“三个年”活动。要使“三个年”活动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规划是龙头,必须先行,而且必须能够落实到位。因此,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推动有关规划的科学编制和正确实施,将有利于推进“三个年”活动扎实开展。

二、突出重点,严格程序,提高执法检查的实际效果

这次执法检查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严格程序,依法办事,讲求实效,最终实现“四提升”:提升执法检查的组织水平、提升全社会对执行规划法的认识、提升“一府两院”贯彻实施规划法的工作能力、提升规划法在建设“一流山水旅游城市”中的引领功能。具体的要求是:

第一,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这次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在与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衔接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确定检查的重点是“一主四团”,并明确了5个方面的重点检查内容:一是城乡规划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情况;二是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公开情况;三是城乡规划的审批和批后管理情况;四是城乡规划调整及违规违章建设查处情况;五是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规划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以及执行城乡规划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二,要把握步骤,严格程序。这次执法检查分策划准备、组织动员、自查自纠、检查审议、整改落实五个阶段进行。

今天会议结束后将进入第三个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为4月至5月上旬。期间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根据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和各自的职责,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5月中下旬为检查审议阶段。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将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集中检查,形成执法检查报告。乡镇人大也要组织乡镇人大代表调研和视察本乡镇规划执行情况。5月底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将专题审议,审议后进行分项测评投票。

6月上旬以后为整改落实阶段 。各部门根据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意见进行整改。考虑到规划工作的特殊性,整改情况于6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第三,要严格要求,依法办事。检查组要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规定、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实施办法和这次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开展工作,严格各项程序,把握工作要求。一是要认真检查。在市政府及有关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检查组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深入相关单位和乡镇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开展座谈,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外出考察,实地察看,掌握真实情况。检查组要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贯彻城乡规划法的情况汇报,全面了解这部法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检查组要及时转有关部门核查处理,并限期汇报办理情况,以推动执法检查的有效开展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二是认真汇总情况。检查组要认真汇总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要综合分析各方面的情况,突出重点,客观真实,既要讲成绩,也要讲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切实的整改意见。三是要认真审议。检查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将于5月底的例会上,专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相关报告,并形成审议意见。会后,审议意见将函告市政府,市政府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整改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将按照监督法的要求,把执法检查情况和政府办理审议意见的情况,向社会公告。

三、积极配合,主动协调,形成执法检查的工作合力

对城乡规划法的贯彻落实,政府负有组织领导、规划实施、统筹协调、考核奖惩等责任;建设等部门负有相关的具体工作职责和监督管理责任;司法机关、各有关行业组织和社区基层组织也都有相应的职责。今天的动员会,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同志都来了,希望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协调,自觉接受监督。一是要认真自查。自查是开展执法检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自查工作,既要重视总结成绩和经验,又要注意查找工作中存在(来源:文秘站 )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并按时向检查组提交自查报告。二是要主动配合。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尤其是建设部门,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结合“三个年”活动的开展,认真研究迎检工作。要建立工作小组,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此次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完成。三是要切实整改。要把整改工作贯穿于执法检查的全过程。对自查自纠阶段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坚持即查即改;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要综合分析,查找原因;对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要认真对照,研究整改措施。同时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通过这次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有关各方的责任,协调工作关系,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规划工作。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证执法检查的顺利进行

为了加强对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的领导,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旭升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城建环保工委主任董光和、法工委主任邓建昌任副组长。在开展集中检查时,组建3个检查小组,具体负责各项检查工作。执法检查组和各检查小组要精心组织,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圆满完成这次执法检查任务。

一要认真学习。熟悉和掌握好法律法规是搞好执法检查的重要前提。为此,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在这次会议上安排了法制讲座。会后,检查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这部法律开展进一步的学习讨论,切实把握法律的精神,熟悉检查内容所涉的相关资料,明确检查方法,做到心中有数,依法履职。

二要求真务实。检查组要深入到有关单位、企业、工地、乡镇、村和干部群众中走访,倾听意见;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资料、抽样调查等各种方式进行调查了解,既要明查,也要暗访,力求掌握客观真实的情况。检查要做到“真”、“实”、“严”。“真”就是真查、真看,真正发现问题、真实反映问题、真心帮助解决问题;“实”就是切实做到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严”就是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要认真核查,严肃处理。

三要通力合作。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和参加执法检查的同志要集中精力,密切配合搞好执法检查,做到有始有终。要服从安排,团结协作,相互配合,努力工作。检查中要注意倾听各方面意见,及时沟通情况,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

第3篇

               ***新发政规限拆公告字[2012 ] 0001号

 ***市胜利煤气炉设备厂:

经查,你(单位)在***区达康路16号建设建筑物,未办理规划许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于2012年02月26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强制拆除费用由你(单位)承担。

特此公告  

(执法单位公章)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限期拆除公告

       ***新发政规限拆公告字[2012 ]0001号

 ***市胜利煤气炉设备厂:

    你(单位)在***区达康路16号建设建筑物,未办理规划许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于2012年02月26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强制拆除费用由你(单位)承担。

特此公告

(执法单位公章)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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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发政规限拆公告字[2012 ] 0002号

 

***市***铝加工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在***区达康路12号建设建筑物,未办理规划许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于2012年02月26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强制拆除费用由你(单位)承担。

特此公告

 

                                     

(执法单位公章)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限 期 拆 除 公 告

               ***新发政规限拆公告字[2012 ] 0002号

 

***市***铝加工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在***区达康路12号建设建筑物,未办理规划许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于2012年02月26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强制拆除费用由你(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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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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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发政规限拆公告字[2012 ] 0003号

 

***市建境模型设计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在***区达康路8号新建建筑物,未办理规划许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于2012年02月26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强制拆除费用由你(单位)承担。

特此公告

 

                                     

(执法单位公章)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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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发政规限拆公告字[2012 ] 0003号

 

***市建境模型设计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在***区达康路8号新建建筑物,未办理规划许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于2012年02月26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强制拆除费用由你(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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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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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发政规限拆公告字[2012 ] 0004号

 

***市***区胜利农机修配厂:

经查,你(单位)在***区达康路8号建设建筑物,未办理规划许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于2012年02月26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强制拆除费用由你(单位)承担。

特此公告

 

                                     

(执法单位公章)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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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发政规限拆公告字[2012 ] 0004号

 

***市***区胜利农机修配厂:

经查,你(单位)在***区达康路8号建设建筑物,未办理规划许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于2012年02月26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强制拆除费用由你(单位)承担。

第4篇

一、强化城乡规划部门管理职能,明确城乡规划工作职责

(一)县城乡规划委员会是我县城乡规划最高议事机构,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各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镇规划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二)要严格执行城乡规划编制、审批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在城市规划区内和各镇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规划许可,统一由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审批;各镇负责审批镇域内的农村住房建设项目。各镇涉及规划管理方面的工作,接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三)有关部门要按照《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为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行政监管提供经费、技术力量及人员保障,确保城乡规划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快做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严格执行规划审批程序

(一)要加快依法编制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各镇总体规划要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要切实满足城镇近、远期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要求,使控制性详细规划成为国有土地划拨和有偿出让的基本条件以及各类建设工程进行规划许可的直接依据。

(二)严格依法执行城乡规划审批程序,对符合审批条件的,认真做好“一书三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三)在城市规划区内建设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由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四)今后对于形不成一定建筑规模地块的沿街开发、拆旧建新、旧城改造等项目原则上不再审批。对确需建设的与沿街建筑相邻的地块实施开发建设时,要将与该地块相邻的沿街建筑拆除并和该地块一起规划设计、实施综合开发。国土等部门要严格执行规定,把好第一关口,对不符合此项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准发宗地规划设计函。

(五)对于经济开发区、蒙山龟蒙景区管委会的新建项目,由经济开发区、蒙山龟蒙景区管委会先对项目图纸、用地范围、规划条件等进行初审,然后报县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审批。

(六)要高度重视规划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镇新建项目要必须符合相关用地规划和建设规划,各镇不得呈报不符合规划的项目。

(七)加强对城市道路、城市绿地、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城市水体和生态环境等公共资源的保护,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严格红、绿、蓝、紫、黑、橙和黄等7种规划控制线的控制工作。

三、依法加强城乡规划监管工作,确保城乡建设有序发展

(一)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共同负责建设项目规划批后监管工作。

1、对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未按规划许可要求进行建设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既有的违法违章建筑,将不再给予补办手续。

2、临时建设工程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或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二)对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对未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违法建设工程,由城管执法主管部门依法拆除。

(四)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配套设施,必须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放线后方可施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改变路由、埋深、管径、坡度等规划条件,覆土前必须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验收后方可覆土,否则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予验收。

四、加大规划执法力度,推动城乡规划规范管理上水平

(一)城管执法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提高执法管理效能,建立健全执法制度,不断提高城乡规划执法的规范化水平。

第5篇

(一)围绕一个主题

20*年12月24日,省委书记赵洪祝作出重要批示,要在全省开展以“高举旗帜、科学发展、创业创新、率先跨越”为主题的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把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作为今年主抓的一项重要工作。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就是要紧紧抓住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率先建设小康社会。我们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深入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凝聚力量,扎实工作,自觉树立和努力践行总书记倡导的八种良好作风,着力做到“两好转一提高”,即着力促进机关作风的进一步好转,着力促进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着力提高为民办实事的能力,推进规划建设系统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各项工作。具体按照局发文件落实。

局机关科室、下属各单位必须以责无旁贷的姿态,积极投身于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中。会后要立即行动起来,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一要抓好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精神的传达贯彻。二要抓紧部署活动方案,努力形成促进工作局面进一步好转的有效机制。三要紧扣主题,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四要做好结合,狠抓落实。要把贯彻十七大精神与创建“学习型机关”、“四好科室”、“六型机关”和“文明机关”有机地结合,下大力气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转变服务态度,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圆满完成。

(二)落实两大任务

1、宣传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任务。《城乡规划法》是一部关于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基本法律,它的颁布与实施,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宣传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是我们今后一个时期城乡规划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城乡规划法》,把我市城乡规划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阶段。要创造强大的舆论氛围,使广大城乡居民、村民、社会各界和各级领导了解《城乡规划法》、自觉遵守《城乡规划法》。特别是要突出抓好城市、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调整,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与《城乡规划法》相适应的听证、公示、论证、专家评审、部门会审等一系列制度。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城乡规划审批和备案程序,充分考虑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2、完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等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主动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工业经济项目、城市化工程项目和新农村建设项目,做好规划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中等城市充分发挥规划建设职能作用。

(三)突出三个规划重点

展望新的一年,城乡规划工作直接面临新的形势,《城乡规划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城乡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及实施管理的责任更加重大。在新旧法规衔接期间,规划管理具体实践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结合我局实际归纳起来,20*年要突出三个重点。

1、规划编制重点。今年,我们要力争早日完成*市域总体规划审批工作,并以市域总体规划指导各中心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实现强镇战略目标。《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对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的法定程序等都作出严格规定。我市目前城乡规划覆盖面不够,城乡规划制定、调整审批程序不到位。特别是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做到全覆盖,各乡镇的控规制定和审批滞后问题更为突出。对此,我们在新的一年里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否则,由于编制控规的不到位导致行政许可法律依据不足,可能会引发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因此我们今年要完成几个主要城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时从满足乡村广大村民的需要出发,根据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督促编制其他镇、乡、村规划,并完成10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规划编制,促进新农村建设。另外,还要完成几个城镇的近期建设规划和*市城乡广播电视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在做好规划编制的同时,更要注重基础测绘工作。要继续做好基础测绘规划实施工作,积极开展测量标志保护管理试点工作,做好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更新及数据入库工作,力争在几年内筹建*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2、规划审批重点。《城乡规划法》对建设项目的规划行政许可依据作出严格的规定,将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作为审批的依据,只允许在规划区内审批建设项目,给我们的规划审批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与以往的《城市规划法》相比,审批办事流程和规范化要求也有很大的不同。由于大部分镇、乡、村未编制控规和村庄建设规划,再加上省里未出台实施办法,各种因素的影响,对审批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压力。所以我们既要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确定的“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又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向当地镇、村干部提出强化规划编制的工作要求,更要把好规划建设范围区外申报建设项目的审批核查关,杜绝未规划先审批违法行为现象。

3、规划管理重点。《城乡规划法》明确了管理人员的责任,提出更高的要求,给我们带来很大的社会压力,要把城乡规划中的强制性内容、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一书三证”作为规划执法的主要依据,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主次干道两侧、房地产开发集中区、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区作为规划执法的重点区域,加大规划执法力度。对违反城乡规划,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要坚决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对拒不执行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决定的,要依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果断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抓好四项建设管理

1、工程质量管理。加大工程施工质量的巡查、抽查力度,规范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加强对监督过程中各个控制点的管理,特别是管理相对薄弱的桩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和装饰工程。认真做好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行为的记录,加强对检测机构的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加强理论学习和技术培训。

2、工程安全管理。积极探索,创新安全教育模式,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努力创建智能化安全监管体系,积极探索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3、工程招投标管理。加大监督力度,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的串标、买标卖标、证照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强化标前标后监管,提高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执行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同时,加强对外来建筑企业的准入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资格预审活动。

4、规划建设行业管理。要加强规划建设行业的资质管理,积极开展行业规范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年检年审工作,严肃查处行业不良行为。同时要更加重视产业提升,积极鼓励、大力支持建筑业、房地产业和设计、测绘、监理等规划建设行业的发展。要用好政策,做大做强建筑业,继续加大对建筑企业的指导。强化对全市建筑市场的管理,严肃查处建筑领域违法行为,确保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严格执行国务院提出房地产市场的引导和调控八项措施,提升房地产业发展效益。加强建筑节能和墙体革新工作,从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颁发、施工过程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方面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监管,努力创建一批节能示范工程。继续推行新型材料和新技术,走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路子。大力发展轻质、节能、技术含量高的新型材料,扶持上规模、上档次的新型材料企业,积极提倡使用新型材料,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积极开展建筑节能试点工作,结合新农村建设,把新墙材试点辐射面和应用示范成果延伸到农村。

(五)强化五方面建设

1、强化城市形象工程建设。根据城市功能和景观立面要求,对重点地段主要街道和道路,按照城市形象的要求,做好景观立面的规划和设计。根据市区规划的要求做好插花地项目的规划落实,改变城市新的形象。

2、强化系统自身建设。一要重视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关心退离休老干部工作和干部职工生活,改善办公条件,重视规划建设系统的形象建设。二要十分重视强化干部的自身素质建设,尤其是廉政建设方面,要认真总结20*年度我局下属单位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深刻教训,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基层单位权利监管,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行为,有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三要强化企业改制体制建设。20*年企业改制目标不变、决心不变、工作力度不变,在20*年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城乡建设开发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企业改制任务,力争在20*年改制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3、强化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深化“效能革命”和作风建设,提高全局行政执法能力和办事效率,不断优化服务水平。重视人大、政协提议案答复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到热情接待认真办理。贯彻落实接待日制度和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积极协助调解有关城乡建设中的纠纷案件,严密控制越级,把群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提高办结率。加强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引导干部职工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增强干部职工事业心和责任心,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争创一流服务型机关。

第6篇

一、加强领导,大力宣传,有力推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

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是推进城乡规划部门依法行政,提高规划行政效能,保障城乡规划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完善城乡规划管理监督约束机制,防范腐败行为发生的重要举措。我局能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重要意义,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大力宣传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领导组织机构。为了保证各项工作有效开展,我局在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同时成立了相应的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黄焕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冯伟光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明确了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二)积极开展宣传动员。我局根据文件要求召开了干部职工动员大会,认真组织学习了省、市《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专项检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形成了共识。通过这些方式,使全局干部职工对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工作任务和目标。同时,还积极利用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意义、目标和工作步骤,调动了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规划效能监察的积极性。同时我局还设立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监督举报电话。

(三)加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教育力度,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规划建设城市的法制意识。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培训。坚持把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干部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以增强领导干部的规划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二是加强规划管理人员业务培训。邀请县法制局和法院的法律人事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制度。

(四)定期进行自查自纠。我局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能定期组织各股、室开展了互查工作,着力清理城乡规划工作中存在的,不严格执行城乡规划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划许可工作拖沓、推诿、扯皮和违规办事,以及城乡规划实施缺乏有效事前、事中监督,失职、渎职等问题,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通过认真自查,不断总结以往在城乡规划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摸清了工作的差距,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和重点。

二、认真编制城乡规划、依法履行审批制度

(一)近两年城乡规划的制定情况

为适应我县经济和社会迅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按照《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法》)和《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要求,两年来,我县重新修编了县城总体规划,完成了__县新城20__-2020年总体规划修编;完成了__县蝴蝶岭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__县木京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__县县城生活服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完成了__大道、新河大道、广场大道、行政大道、仙塘大道等沿街道路城市景观规划,初步形成了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以及近期建设规划相互衔接、配套的规划体系。

(二)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

我局按照《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县城规划实施事项全部进行了清理、规范,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城乡规划集中统一管理,健全决策监督机制。

一是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两年来,我局按《城乡规划法》的要求,认真做到“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管理一个法、建设一盘棋”。办理规划用地审批项目421宗,规划用地面积388万平方米;办理建设工程审批项目209宗,规划工程面积95.1万平方米 “一书两证”办证率达到100%。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和重视下,我局能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取得相关部门的配合,使“一书两证”这一《城乡规划法》的核心制度得到了较好落实。有效堵住了规划管理的漏洞,维护了“一书两证”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威。

二是加强县城规划管理工作。推进了县城生活服务区开发,改造了__大道、广场大道、新河大道,新建了县人民公园,加快了县城东岸防洪堤建设。县城总体

规划的五个功能区(行政中心区、滨江区、站北功能区、仙塘功能区、观塘功能区)基本建成,使县城初步形成了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目前,各功能区建设情况是:

行政中心区 东江大桥、__大道、行政大道、新河大道、仙塘大道、农林街及其绿化、亮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己完成,政治中心基本形成。

滨江区 完成了木京电站、广场路东段、回迁地等建设,滨江花园、俊园轩等商住小区已开发建成。

站北功能区 完成了工业园开发,建成了县城工业一区、工业二区、徐洞工业区。

仙塘功能区 完成了仙塘工业园、蝴蝶岭工业城、水厂、市场、商业等项目开发。

观塘功能区 正在建设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厂,其它基础设施建设也正在进行中。

三是推进了县城房地产业的发展。为加快县城旺城战略工作的实施,我局积极响应县政府号召,推出多项措施加快县城房地产业,目前我县已建成商品房建筑总面积近50万平方米,其中滨江花园、俊园轩、康华小区等4个商住小区开发建筑面积约为12万平方米,从根本上缓解了我县住房紧缺的状况。。

四是建章立制,依法行政。在规划管理上,我们制订了专门的工作制度,制订了《规划审批会审制度》、《行政责任过错追究制》等制度,明确了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和目标要求。公开了岗位监督栏,在执行公务中严格要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使执法过程做到公开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

五是加大规划执法力度,规范城乡规划建设行为。近年来,为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我们加大了对违法(章)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法建设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了城乡规划的严肃性。今年组织人员依法拆除了市理工学校选址所在地范围内的56幢违章建筑和7幢违章简易竹棚,拆除违章建筑面积达8200平方米(其中竹棚面积20__多平方米)。通过坚决有力的查处,打击了违法建设者,教育了干部群众,从而保障了县城规划的顺利实施,促进了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我局在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主要是:

1、存在规划编制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尽管县城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基本完成,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滞后,详细规划覆盖率达不到30%。对规划编制经费基本上没有按年度列入财政预算,没有安排专项资金。

2、城乡规划公示制度不健全。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尚未设立固定公示栏,大型建设项目没有设公示牌。

3、违法建设普遍存在,少批多建现象突出,查处力度不够,执法难度和阻力大。

4、未建立专门的规划管理监察执法机构,规划批后管理工作严重滞后,违章建筑、违法建设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全县城镇的健康发展。

5、效能监察配套制度不尽完善,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客观上要求我们,通过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构建科学合理的法制体系与管理机制,努力提高城乡规划的行政效率、行政能力,实现依法行政的目的。目前,效能监察各项配套制度尚不尽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将着重做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1、细化、落实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做法的工作计划、工作进度和工作规则、工作程序、考核标准、奖惩办法等,并加大宣传和执行力度,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

2、完善行政审批流程。根据运行情况,进一步完善规划行政审批流程,规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行为,提高城市规划工作透明度,形成预防和治理腐败的良好工作机制。

3、加强规划效能建设。依据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对规划编制、审批,行政许可的清理、实施、监督,政务公开、勤廉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逐一疏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整改提高。

第7篇

1、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城乡规划法》。

2、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全面提升城市品味。

3、坚决拆除违法违章建设,坚决打击乱搭乱建行为。

4、坚决贯彻《城乡规划法》,严格实施城乡规划管理。

5、依法拆除违法建筑,坚决遏制乱搭乱建。

6、全民动员,打好拆除违法建筑攻坚战。

7、拆除违法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巴州发展。

8、精心编制城乡规划,严格实施规划管理。

9、党员干部带头,积极参与整治违法违章建设行动。

10、整治违法违章建设人人有责。

11、建立防违控违体系,确保各项建设有序进行。

12、乱搭乱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13、全民动员、全民参与,打好整治违法违章建设攻坚战。

14、坚决依法彻底整治违法建筑,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5、全民参与控违防违,及时发现、及时举报、及时处理。

16、科学制定城乡规划,合理进行城乡建设。

17、拆一处违法建筑,保一方群众利益。

18、拆除违法建筑,优化市容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19、严肃法纪,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违法违章建设行为。

第8篇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划

从1990年实施《城市规划法》到2008年实施《城乡规划法》的近20年规划实践中,控制性详细规划(下称控规)在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显著。与1990年实施的《城市规划法》相对比,新法将控规内容正式写入,对控规的管理制度更为关注,其对涉及控规的制定、实施、修改、监督检查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充分反映控规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前所未有的法律地位,对控规编制、审批、修改和执行也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要求。下面,简单总结湛江市控规编制与实施管理的情况,并就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一?湛江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实施情况

从1992年起,湛江市即全面开展控规的编制工作,并在城市规划管理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组织编制多个片区的控规,提高城市控规覆盖率。

自1993年至2007年,我市编制(及修编)完成的控规共31个,控规覆盖面积约164.7平方公里。2008年,《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以后,我市根据新规划法的要求和2005年颁布实施的《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规定,组织编制了(包括修编及在编)控规共12个,覆盖面积约113平方公里。至今,湛江市区近期建设用地范围内控规覆盖率为100%。

(二)组织编制分区规划,分片区将城市总体规划具体落实到控规中。

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约1460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152平方公里。自九十年代起,我市组织编制了多个分区规划,建立了完善的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规的规划体系。90年代至2007年,我局共组织编制7个分区规划,覆盖面积约406平方公里。2008年,《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以后,我市组织编制了(包括修编及在编)东海岛新城、麻章区及南三岛等三项分区规划,覆盖面积约467平方公里。

(三)结合实际制定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标准,为控规的编制和实施管理提供更详细具体的技术指引。

2008年,我市根据《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技术规范,借鉴其他兄弟城市的经验,制定了《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该《规定》在保持与国家、省相关规范、标准一致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湛江市城市发展和规划管理的实际和特点,对国家和广东省制定的有关城市规划的技术规范及其它行业规范中与城市规划相关的内容进行汇总、提炼、细化和具体化,对控规中未涵盖的管理控制内容进行明确,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四)严格执行控规的编制和审批制度,提高控规编制的透明度,加强控规编制的公众参与和监督。

《城乡规划法》提出了控规应“高位审批,公众监督”的高标准要求。我市于2005年成立了城市规划委员会,我市编制的控规在报送审批前均提交委员会审议,将规划方案通过网络和城市主要报纸进行批前公告,并将各部门代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纳入方案修改中,这一系列的程序不仅使控规的编制过程更严谨,同时也提高了控规编制的透明度,拓宽公众参与规划的渠道。

(五)规范控规调整程序,强化控规的权威性。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于控规预先确定的地块各种控制指标等无法完全应对市场的不确定性,无法满足现实工作中纷繁复杂的城市发展需求,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对控规进行调整则不可避免。由于当前控规调整的核心涉及容积率调整问题,为进一步规范规划调整的程序和增加透明度,我市即将出台《湛江市城市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管理规定》。该规定将对容积率调整条件、调整程序及因容积率调整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有关手续等方面作出详细的规定。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在控规编制与实施管理方面已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完善,初步适应了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利益主体多元化以及城市建设思路多元化的新形势,但由于规划管理和城市发展的复杂性,目前仍存在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具体如下:

(一)规划用地分类僵硬,无法满足市场需求。

在实际建设中,市场往往要求用地有多种混合的性质,以适应多元化的市场需求,有时在一栋建筑中就混合了居住、商业、休闲娱乐等多种功能,现有用地分类标准无法用一种性质表示。

为保障对城市公共资源的刚性控制,又能确保规划管理的适度弹性,我们建议在用地性质的控制方面,将公益性的公共服务设施作为控规的核心控制内容,用地性质控制到小类,其他的用地性质则可分两层次进行控制,用地主导性质作为控规的强制性控制内容,而其他的兼容性质则纳入指导性控制内容,并根据各地方的情况,给予适度的变化空间。

(二)复杂的调整情况与严格单一的调整程序存在矛盾。

在项目审批的过程中调整控规方案是一种常见的现象,调整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城乡规划法》里,控规的调整都是首先要组织必要性论证,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申请原审批机关的同意,然后编制控规修改方案按原审批程序报批,耗费时间较长,导致行政效率下降。

我们建议简化控规调整特别是容积率调整的程序。具体如对控规调整采用分级审批制,在依法管理的前提下,针对控规变更内容的性质类型、影响程度大小等划分调整级别,并制定相应等级的调整程序,为依法调整提供依据。就此问题,我市正在草拟《湛江市城市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管理规定》方案,希望通过专家论证、公示、上报市政府审批等程序进一步规范并简化容积率调整的程序,从而提高项目规划审批效率。

(三)控规编制和调整的过程中公众参与的深度与广度不足。

第9篇

空地上放集装箱是否算违建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要看是否准用于集装箱活动房。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

(来源:文章屋网 )

第10篇

关键词:城市规划;管理;问题;对策

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主要依据,而对城市规划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是协调空间布局、改善人类居住环境、进一步研究城市发展的关键环节。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城市规划所发挥的调控作用越来越明显。同时,在城市规划管理上也不断暴露出许多的矛盾和问题,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对于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就目前城市规划管理所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1 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管理机构不统一

在当前,尽管全国各设市城市都有规划管理机构的设置,然而,他们的归属部门却各不相同,有的与建委平行,有的却归建委领导;有的设置了直属分局,有的却设置非直属分局。这样就使得城市规划管理机构在行政级别、职责范围、管理权限以及人员编制存在很大的差别。而规划主管部门的名称更是各式各样,有的称城乡规划管理局、有的称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局、有的称规划局、有的称规划国土局、有的则成为规划国土房产局等等,这样就到导致以一些城市经常出现外商难以找到规划主管部门的现象。而城市的规划、国土、建设三者难以协调是导致这些问题的出现的关键,加上体制不、利益界定不清,使得城市规划管理机构更不统一。

1.2 严重缺乏规划管理的实施手段

城市规划管理的实施手段严重缺乏具体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一是不能很好的对城市规划进行依法审批管理。根据国务院的相关规定,关于控制详细规划以及分区规划等规划必须是由政府进行审批,政府如果不能对其进行及时法定的审批,这就会削弱了城市规划管理的权威性,使得城市规划管理缺乏有力依据,从而致使决策失误。 最终才导致个别房地产企业随意对规划加以改变等违法超建现象时有发生。二是不能很好的健全城市规划执法主体管理职能。大多数的城市规划执法主体管理职能在当前已被分解,并没有形成城乡一体化的规划管理模式,这就难以落实统一的城市规划。三是缺少足够的城市规划和管理的经费投入。由于到目前为止,城市规划管理所需经费目并没有纳入财政预算,缺少稳定的来源,使得规划管理工作经费严重匮乏。四是城市规划人员素质低。在当前,一些城市规划管理执法力量不足现象大有存在,城市规划人员的规划执法水平适应不了当前繁重的城市规划工作。

1.3 缺乏公众参与

在多数城市,城市规划决策是少数人闭门造车式的决策。而规划师以及公众仅仅只是执行和贯彻决策。政府和部门对于城市规划的自由裁量权过大,行政审批缺少一定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一直以来,我国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均管理了城市规划从立项到执行管理、再到监督的全过程,很少有公众参与,这样的规划决策呈现封闭型、政治家型的特点,少了公众的监督,就更加促成滋生腐败等问题的发生,从而使得城市规划决策脱离了城市原定规划目标,某些群体、个体利益所替代了公共利益,最终城市发展逐渐偏离良性发展的轨道。由于缺乏有效的公众监督,有的政府官员利用手中权力以谋取个人利益,过度干预城市建设,这就对城市规划的正常实施造成一定的影响。

2.解决当前城市规划管理问题应采取的对策

2.1建立健全规划法规体系

随着城市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加强,城市在其结构和功能上逐渐呈多样化发展,使得城市行政管理与经济管理之间的关系不断复杂化,城市土地各项建设活动更加频繁。为此,城市规划的综合协调功能要进一步加以强化。统一规划和管理城市的土地利用以及各项建设活动,这样才能确保城市合理发展。这就需要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城乡规划所有的建设和管理行为加以规范。要将法制管理手段充分利用起来,要求各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始终跟紧城市规划法制建设工作,严格依据《城乡规划法》,尽快建立并健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经营的法规体系。要确实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防止对行政过于的干涉,确保城市规划的顺利进行。

2.2 科学设置规划管理机构,明确界定管理权限

做好城市规划管理的首要条件就是要健全的城市规划管理机构。因为机构设置不科学,就只会增加管理中的内耗,降低管理效率,最终对城市规划目标的实现,以及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为此,各级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名称及职责范围要以法律的形式明确界定,全国城乡规划管理机构要逐渐统一化。尤其是要明确界定城市规划的管理权限。划分城市规划管理权限时,要从长远、整体利益着想,杜绝部门利益、既得利益以及个人利益而影响到整个规划。要避免条块分割,要坚持“以条为主,条块结合”, 在规划管理上要发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威,确保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建设。

2.3提高认识,加强对规划工作的领导

首先,要保证规划编制及管理有足够的经费。要按照相关规定,将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轨道。其次,要高度重视对各级领导的培训。作为城乡规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市(县)长,需要定期进行城乡规划建设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管理水平。最后,要不断完善机制,使规划管理集中、统一。城市现代化的迫切需要城市规划审批权保持高度的集中,城市规划行政主管的审批权政府要依法加以维护,同时要对城市规划行政审批权以及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观性加以限制,确保审批权的公正、科学。

2.4加强公众监督,扩大公众参与

强化规划的法律地位的有效途径之一就是要加强公众参与力度,以增强城乡规划的透明度。要建立在民主化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的城乡规划,公众参与是规划决策在编制和实施中民主化的体现,其是是城乡规划本质以及规划实施目的所决定的。然而,仅限于政府与专家之间的交流,几乎没有公众参与是目前我国城市规划的现状之一,公众处于被动接受规划,规划实施缺乏公众监督阻碍了城市规划的实施。要改变这种被动状态,就必须要扩大公众参与,加强公众监督,增强城乡规划透明度,科学公正的编制、审批、管理和监督规划。

参考文献:

第11篇

为了加强规划管理,规范县城规划区居民建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县城规划区居民建房规划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规划管理范围

县城规划区建设范围为:东至高庙村,南至镇村,西至朱家寨铁路以东,北至北山坡底。

二、严格规划管理

(一)对县城规划区内已纳入改造的“城中村”、“城郊村”,一律禁止新建住宅,原有私房不得扩建。确需翻建的危房,经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后,由房主向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对县城规划建设范围内未纳入改造范围的“城中村”、“城郊村”,改建、扩建、翻建原有私房的,应向村委会或社区提出申请,由村委会或社区征求四邻意见并签署意见后,持户籍证明、土地使用证件、房屋产权证件、用地范围的地形图、设计方案等报所在地镇政府审查,经同意后,向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

(三)对占压规划道路红线的宅基和私房,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依法进行拆除。

三、强化执法检查

(一)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住宅和其它建筑的,一律按违章建筑处理,县住建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省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坚决予以查处。

(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私自建设住宅的,住建、水利、电力等部门不得为其提供施工、使用条件;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公安、国土、水利、电力、工商、城管、广电、电信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并配合住建部门严格执法;对违反规定,擅自为违章建筑办理相关手续、提供使用条件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12篇

从上面新颁布的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可以看出一是取代了原来的城市规划法和省城市规划条例,范围由城市拓展到城乡区域,实行了规划一体化与全覆盖,二是第一条都强调了规划的重点是协调城乡空间布局,也就是强调了城乡区域统筹各项资源、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等的空间布局。这就体现了新型城市化与城乡区域统筹与规划的法律法规是相符合的,现就本人对推进新型城市化与城乡区域统筹从杭州市为例规划上进行探讨与建议。

一推进新型城市化与城乡区域统筹的重要性

⑴城市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当前在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城市化应当与工业化共同成为相互促进、,不可缺少的两翼。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内市场由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人们认识到城市化滞后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已严重影响到内需市场潜力的发挥,尤其是第三产业的发展。

⑵推进城市化与城乡区域统筹是解决城市建设要素制约的重要途径。国家对土地管理政策严格化的施行,确保18亿亩耕地的保护,土地占补平衡的掌握,使城市建设用地逐年减少,制约着城市的发展和人口的集聚,通过城乡区域统筹,加快土地流转,可以解决城市建设用地的制约,推进城市化的快速发展。

⑶推进城市化与城乡区域统筹是加快产业转型、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环境保护的有效途径。在我国解放初期,城市的发展依靠着农村的支持,城市化率相当底,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各种资源向城市集中,以前是“农村包围城市”,现在是城市反噗农村,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使农村也能享受到城市发展所带来的巨大变化与好处。浙江乡镇企业发达,但是产业的层次也相当低,有些甚至是牺牲环境在发展,如何加快产业升级转型,加强环境保护,是浙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

⑷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与城乡区域统筹是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缓解就业压力的有效途径,是解决农民收入过低和增长乏力的根本出路。浙江省农业人口过多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而“三农”问题第一位我觉得应该是农民,“人”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大力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尤其是第三产业,解决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二推进新型城市化与城乡区域统筹的几点看法

⑴城市化发展应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不滞后也不超前。城市发展过于滞后会拖国民经济发展的后腿,过于超前,使房地产等行业过热,而出现泡沫经济的危机,农村人口向城市集中应以城市(镇)的二、三产业发展为基础,应因地制宜,不应有政府指令性指标的下达作为考核目标,而应发展二、三产业作为吸引农村人口集聚的条件。

⑵建立具有不同功能作用的城市、城镇、村庄的城镇体系,形成有密切内在联系、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体系。引导各类城市、城镇、乡村按照各自的优势和特点,明确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要客观的评价和比较区域内各类不同城市的发展条件,包括交通与市场区位、城市基础设施与投资环境、自然与人文环境、产业结构等,尤其是人员的素质。城乡之间协调发展,合理的空间布局与结构,有利于促进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⑶城镇体系的发展及其空间布局应与区域性基础设施的建设布局、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治理保护相互协调,以保证城市与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三推进新型城市化与城乡区域统筹的几点建议

⑴建议编制杭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或杭州市域区域规划。在城镇体系规划中明确杭州市主城区与五县市(属杭州地区的富阳市、临安市、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的功能定位与产业发展方向,优化空间布局结构,避免彼此盲目攀比与不必要的基础设施重复建设,保护钱塘江的水资源与环境,杭州市要为五县市的发展创造条件,同时,明确近期应重点建设的中心镇,以增强这些镇吸纳周围镇、村的人口和企业前来集聚发展的引力。

⑵编制产业布局规划。按经济发展水平与生态环境建设,明确杭州市与五县市产业布局,加速杭州市产业转移,作为主城区应以三产为主,同时为五县市提业与技术支持、资金支持,避免不良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