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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资施工合同

时间:2023-06-02 09:19:55

贷资施工合同

第1篇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甲乙双方就甲方在_________楼,委托乙方贷资施工、贷资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贷资施工合同,合同如下:第一条 甲方兴建的综合楼,位于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建筑物_________层,总投资约_________元。第二条 乙方同意贷资施工,贷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贷资期从开工之日起计时间为一年,贷资计算按年息_________计。第三条 计算时间从开工之日起,按乙方施工进度报表计算,累计核实。第四条 乙方贷资由乙方管理投入,按工程进度核实贷资额度达_________元时,甲方应及时支付工程款。第五条 偿还贷资额本金及利息,一年期必须偿还清,如过期有困难,按年息_________计算,但不能过期二个月,如过期二个月,甲方用建筑物裙楼一至二层抵押给乙方,每方米_________元,乙方有权自行处理。第六条 乙方已承建工程甲方_________花园工程和拟建综合楼工程,该两项工程不论那个工程发生经济纠纷,均属独立的责权关系,即两个工程之间的法律责任互不相关。第七条 陈述和保证7.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7.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第八条 违约责任8.1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约定工程总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8.2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第九条 保密一方对因本贷资施工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第十条 补充与变更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第十一条 合同附件11.1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11.2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讼。第十四条 权利的保留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 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第十五条 后继立法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第十六条 通知16.1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16.2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16.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第十八条 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遵循“积极稳妥,努力推进,立足自身,尽快启动,争取其它资金”的原则,依托民间资金,以3至5个发起人为一组,在定襄县试办一个“工商部门注册、不吸收公众存款、只贷不存,走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性信贷组织。”以服务“三农”、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为重点,以服务中小企业、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为已任,积极争取金融机构的委托资金、批发贷款。坚持“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原则,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依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二、组织领导

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县政府成立“定襄县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实施领导组”(以下简称县实施领导组),具体负责定襄县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县实施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办领导组安排的有关事宜。

三、出资人条件和公司设立程序

(一)出资人资格条件

1、出资人必须是户籍所在地为定襄县的自然人。党政群机关、金融机构及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外。

2、出资人必须遵纪守法、道德优良、诚实守信,无各种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出资人组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在最初组建时,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有关规定要求组建,以3——5人为宜。

4、出资人资金来源必须是自己所拥有的合法资金。

5、出资人必须是自愿申请。

(二)出资人的注册资本金条件

1、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500万元以上。

2、出资人入股入股资金必须是以其自然人身份拥有的合法自有资金。入股资金必须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3、由县实施领导组查出资人资本的合法性及真实性。

(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设立程序

1、出资人申请。出资人报名应以集体方式报名,并确定小额贷款公司名称,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章程、公司发展规划等材料。

2、资格审查。县实施领导组收到出资人申请材料后,审查申请人以下情况:

(1)向有关机构查询出资人资产的真实情况;(2)向公、检、法机关查询出资人有无违法、违纪情况;(3)通过“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查询发起人有无不良贷款记录;(4)向税务机关查询发起人有无偷税、漏税情况。

1、批准设立。经县实施领导组审核、审定,正式行文批复、批准成立。

2、注册登记。小额贷款公司经县实领导组审核认定正式发文后,由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工商营业执照,并向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公司名称应为:定襄县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额贷款公司)。

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一)公司性质

小额贷款公司是——只贷不存的有限责任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小额贷款公司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二)公司治理

小额贷款公司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有关规定,由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设立内部组织机构,建立内控制度和激励机制,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三)经营层高管人员任职资格

小额贷款公司聘请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经济、金融学历和从业经历,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违规行为。

五、政策保障

小额贷款公司成立后的三年内,比照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政策,享受税收等方面的优政策。

六、贷款管理

(一)资金来源

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创立初期以出资人的注册资本金为全部资金来源,等运营正常、产生一定利润后再报经区实施领导组同意,可增加以下资金来源:一是允许吸收自然人或法人入股;二是利用增加的利润;三是利用提取的各类风险补偿资金;四是接受的捐赠资金;五是向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二)贷款运作

1、贷款对象及范围。主要以服务本辖区“三农”为主,重点解决种养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农村流通业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以及为“三农”服务的其它经济实体和县域中小民营企业的资金需求,“三农”贷款比例不低于60%。不得跨行行政区域放贷。

小额贷款公司应积极贯彻执行国家宏观调控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不得向国家宏观调控限制的行业发放贷款,严禁向黄、赌、毒等非法组织放贷。

2、贷款额度。同一借贷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其中农户贷款金额不超过3万元。

3、贷款利率。实行市场化利率,自主经营,自主定价,但必须控制在法律保护的范围内,即贷款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

(三)风险控制

1、风险担保。小额贷款公司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5%。

2、风险补偿基金。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呆账准备金冲销呆账。

3、信息披露制度。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按要求向公司股东、主管部门、向其提供融资的银行金融机构等有关部门披露财务报表和年度业务经营情况、融资情况、重大事项等信息。

4、社会监督。小额贷款公司应接受社会监督,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

七、监测与管理

小额贷款公司向县小额贷款试点实施领导组办公室按月报送月度业务状况表,按季报送资产负债和季度业务情况报告书面材料。县小额贷款试点实施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上述报告和材料进行非现场监测和分析,并按季进行现场检查。

同时,要按季向人行忻州中支上报小额贷款公司报表等相关资料以及现场检查结果。人行定襄县支行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测,并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信贷征信系统。小额贷款公司应定期向信贷征信系统提供借款人、贷款金额、贷款担保和贷款偿还等业务信息。

县小额贷款试点实施领导组办公室每半年向县实施领导组汇报一次工作,确保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合法合规性监管,维护小额贷款公司的正常运营。

八、市场准入、退出

小额贷款公司必须由县实施领导组批准后方可设立,并在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小额贷款组织运营正常,发展到一定规模后,符合金融市场准入条件,可在股东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村镇银行组织建审批指引》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改造为村镇银行;如经营不善,连续几年亏损,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程序退出。

第3篇

年初以来,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实信用社资本金,降低信用社不良贷款,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经营实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县农村信用社继续实施清贷盘活、增资扩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及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等项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根据《关于印发××省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方案实施与考核细则的通知》(银发[]号)和《关于做好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后续工作的通知》(银办[]号)的相关要求,对我县农村信用社现阶段的改革实施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央行票据认购后的基础工作进展情况

我们认购专项央行票据后,××万元呆账贷款和××万元历年挂账亏损共××万元被等额置换给人民银行。××县农村信用社受县人行委托对呆账贷款进行保全清收和处置。目前我们重点做了以下两项认购后的基础工作。一是对专项票据所置换的呆账贷款进行了逐笔统计,列出了清单。据统计,××个基层社呆账贷款共××笔××万元。二是目前已把核定的数额将专项票据分解到了各法人信用社,并在资产负债表上进,行了反映。下步我们将指导各法人社设立单独账户,记录处置委托呆账贷款的各项收入和费用,同时妥善完整保存所置换的原始档案,以及保全、处置、清收的原始记录。

二、降低不良贷款工作实施进展情况

(一)降低不良贷款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截至××年月底,不考虑置换因素,全县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为××万元,其中逾期贷款××万元,呆滞贷款××万元,呆账贷款××万元。第一季度下降××万元,其中呆滞贷款下降××万元,逾期贷款下降××万元,分别完成计划数××万元、××万元和××万元的××、××和××。不良贷款占比为××,比计划数××多下降了××个百分点,较××年底不良贷款占比××下降了××个百分点,降幅达××。考虑置换因素,全县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为××万元,其中逾期贷款××万元,呆滞贷款××万元,呆账贷款××万元。不良贷款占比为××,较××年底不良贷款占比××下降了××个百分点,降幅达××。

(二)第一季度降低不良贷款措施

⒈抓住春节期间亲戚子女团聚、打工贷户携款返乡的时机和他们爱面子的心理,走村串户发送催收贷款通知书,同时动员其亲戚朋友或家人做贷户的思想工作,加大了催收力度。

⒉于第一季度大张旗鼓地在全辖内展开了收贷百日竞赛活动,逐级分解目标到社到人。各社内外结合,灵活施策,多管齐下,多法并举,合力攻坚,使不良贷款“双降”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⒊各社充分利用信贷微机管理系统,每日对各个不良贷款户的贷款及结息情况进行查阅,由会计开出结息预算数据单,交信贷员通知贷户及时组织贷款本息回笼。

⒋实行日报、旬报制度进行强化清收。每名信贷员每天上班前将昨天的收贷收息情况和遇到的难点、问题如实向社主任汇报,共同研究清欠方案;各社每旬把工作进度上报到联社业务科,并定出下旬计划,做到了天天有进度,旬旬有数字。

⒌继续开展了贷款清收“十元工程”建设活动,消灭百元内贷款合同,不良贷款每笔每月清收一次,每次最少收十元钱,较好保全了债权时效。

(三)所置换的不良贷款情况

所置换的呆账贷款第一季度未盘活。下步我们拟加大对呆账贷款的盘活力度。一是把呆账贷款目标重新分解,落实到社到人,并开展清收呆账贷款竞赛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盘活的积极性。二是继续同政府做好汇报,依靠行政力量进行清收,要求资产管理部做好配合。三是定期考核,适时通报,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四是班子成员分片包社,深入清收第一线,研究对策,制定措施,具体解决清收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清收工作的稳步顺利推进,达到预期的工作目的。五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贷款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损失较大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六是组织专门力量对农村信用社历年贷款诉讼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对有资产、有经济来源的欠债户,加大追索力度,强力进行清收。

三、增资扩股实施进展情况和资本充足变化情况

(一)增资扩股计划完成情况

××年第一季度,全县信用社共增资扩股××万元,其中自然人股××万元,全部为资格股,法人股××万元,分别完成计划××万元、万元的××和××。考虑置换因素,资本充足率达到了××,比计划数多完成了××个百分点。

截至××年月底,全县信用社股本金余额为××万元(不含入股省联社资金××万元),其中自然人股含职工股××万元、法人股××万元,分别占股本总额的××和××。在自然人股中,职工股为××万元,占股本总额的××;在这××万元的股本金中,均为资格股,其中自然人(含职工)资格股××万元,法人资格股××万元,分别占股本总额的××和××。在自然人资格股中,职工资格股为××万元,占股本总额的××。最大单个法人股为××万元,占股本总额××万元的××,未超过股本总额的;最大单个自然人股为万元,占股本总额××万元的××,未超过比例(我县选择的是二级法人体制);自然人持股总额××万元,占总股本的××,高于总股本的××其中,职工持股总额××万元,占总股本的××,低于股本总额××。

(二)第一季度增资扩股措施

××年元至二月份,全县信用社共退股××笔××元。针对股金不稳定的现状,我们一是拓宽了宣传面。我们在加强宣传过程中,强化正确的舆论导向,完善信息披露,既向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实体把入股的好处讲清、讲准、讲透,同时,也如实向入股者提示风险,让每个股民都熟悉股东的权利、义务及可能承担的风险,使社员“明明白白”入股。同时充分宣传农村信用社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和发展前景及同农村基金会的区别,打消入股群众的疑虑,从而调动起他们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及向农村信用社入股的积极性。二是建立了资本金补充机制,使扩股工作达到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如二月底考虑置换因素,我社的资本充足率仅为××,是全省六个达不到××的单位之一。为此,我们迅速启动资本金补充机制,通过广泛动员、改进服务等措施及时补充了股本金××万元,使得资本充足率达到了××(考虑置换因素)。三是加大管理规范力度,规定对以存化股、以贷求股、以贷入股、花钱买股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予以查处,确保农信社增资扩股工作的合法合规,提高股本金来源的真实性,切实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资本充足率变化情况

××年底,考虑置换因素,资本充足率为××。××年月底,考虑置换因素,通过第一季度增资扩股××万元、盘活不良贷款××万元,使资本充足率达到了××。

(四)下步增资扩股计划

一是通过多种形式动员、鼓励信用社内部员工积极入股,提高员工入股份额,从而带动社会各界积极参资。二是在保证社员所入股金不足以干涉和影响信用社管理和经营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动员辖内有经济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村联(私)营企业法人和农村种养大户等经济实体入股,改善目前信用社股金结构较单一的局面,充实资本金,增强抗风险能力,为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三是运用多策吸收投资股。四是继续加大股金规范力度。从而使信用社的资本充足率在任何时点不低于兑付央行票据的条件。

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展情况

我们初步建立了理事长、监事长、主任分设框架和约束制度,初步确定了理事长、理事、监事长、监事、经营班子的职责,强化了内部监督和约束机制。在新的领导体制运作中,联社理事长主持理事会的工作,是法定代表人,任党支部书记,不参与业务经营,主要决策、定向、监督、引导和负责党建工作。联社主任全面负责全辖信用社的业务经营,组织实施工作方案,保证辖内信用社顺利开展业务。在具体操作中,理事会是农村信用社的决策机构,全面领导农村信用社工作,研究决定选举更换理事会,制定联社经营方针、业务经营计划,聘任和解聘联社主任、副主任等。理事长授权主任组织实施理事会各项经营决策,并负责主持社员代表大会,主持召集理事会会议;听取联社主任前阶段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及计划安排,提出工作建议;检查理事会议的实施情况,对联社业务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在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这一新体制下,联社主任根据理事会授权,依法大胆开展日常的经营管理,通过主任办公会行使章程规定的各项职权,主任不再分管信贷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贷款和费用列支有一票否决权,无一票通过权。主任通过召集主任办公会和社务会,提出工作方案和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拟定发展规划、经营计划草案和财务预决算方案及提出人员管理制度和奖惩制度等。下步我们将以制度形式将三会以及对高管人员的审计、授权经营、信息制度等予以固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五、内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一)完善激励机制

我们实行了“三定三联”为基准的“工效挂钩”分配方式,即外勤定收贷、收息目标,内勤定收储目标,社主任定收贷、收息、收储目标,一个年度中有三次完成比在××(含)以下的,免去社主任职务。工资联系目标,工资联系效益,取消了档案工资,以效益定收入,按贡献取报酬,每月考核兑现。此举形成了人人关心经营,人人参与经营的良好氛围,使经营效益得到了明显提高。全县××个独立核算单位中,有××个信用社盈余,盈余金额××万元,比上年同期多盈××万元。盈亏轧差后亏损××万元,比上年同期减亏××万元,减幅××。

(二)完善风险控制和应急机制

通过对新发放贷款实行贷款风险责任制、赔偿制和制管理,规范了信贷员的经营行为,使信贷质量逐步得到提高。通过信贷管理预警程序的应用及双降活动的开展,遏制了不良贷款发生的源头。同时制定了《××县农村信用社支付风险应急预案》,并成立了防范和化解信用社支付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处置支付风险值班和重大事项快速上报制度,有效防止了风险的发生。

(三)完善内部核算、费用控制制度

对费用实行限额控制管理,按业务量、存贷款规模、管理区域大小等核定各社费用额,不得超支。同时在财务开支上,既坚持“一支笔”审批,又搞民主监督,对限额以上的开支集体研究,防止了虚假开支和“一支笔”下的腐败发生。严格的财务管理机制,使信用社杜绝了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第一季度综合费用率为××,比上年同期××下降了××个百分点。各项财务支出为××万元,较上年同期少支出××万元。

(四)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第4篇

论文关键词:两法一指引,企业集团,监管当局

一、企业集团的特点

企业集团是多个法人企业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通过资产等联系纽带,以实力雄厚的企业为核心组建的具有多层次的组织结构及多种经济功能的大型法人企业联合体,其基本特征为:

(一)组织形式为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内部各成员单位都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它们在产权关系、契约等力量的作用下联结成为一个企业集团。

(二)组织结构具有多层次、立体型的特点。企业集团多是通过兼并、控股、参股、联营等方式形成的。企业集团是以母子公司为主体的,从这个角度上说,企业集团的多层次结构表现为母公司、子公司、孙公司等一系列的多层次结构,企业集团少的有二、三层,多的则达六、七层,从而形成立体型的企业网络。

(三)以资本联结纽带为主,多种联结纽带并存。资本纽带使各成员单位间建立起最为持久稳固的关系,同时也是其它联结关系的基础。在资本纽带的基础上,相互建立起人事纽带、技术纽带、信息纽带以及文化纽带等多种联结纽带,使各企业融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四)采取多元化经营。企业集团形成的动因之一就是为了抵御日益增加的市场风险监管当局,提高竞争能力,获得更多的市场营销机会。因此,企业集团在其形成过程中成为了具有生产、流通、科研开发、多角化经营和国际化经营等多功能的综合体,目前世界各国企业集团大多采用相关多元化经营。

(五)产业与金融相结合。企业集团的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许多企业集团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为核心,还有许多企业集团资金融通的需要,经批准在企业集团内部建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就是产业与金融相结合的一种形式,产业与金融相结合是今后企业集团发展过程中的一种趋势。

二、“两法一指引”的推出和实施

(一)“两法一指引”的发布和实施

中国银监会分别于2009年7月18日和7月23日下发了《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文件,随后又于7月30日发布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两法一指引”)。2010年2月20日,中国银监会宣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至此,包括此前已经发布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在内,这标志着统称为贷款新规的“两法一指引”开始进入全权实施阶段。

(二)与原有制度的对比

“两法一指引”发布前正式实施的贷款类管理制度主要有三个,其中最主要的是人民银行1996年发布的《贷款通则》[2],以及银监会2008年发布的《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和2007年发布的《银团贷款业务指引》。

《贷款通则》出台后,各行都根据其规定,制订了相应的贷款管理办法,我们比较研读了中国建设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国工商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对两家银行的规定与本次发布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进行了对比,主要的不同点有:

1、账户管理

“两法一指引”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对借款人相关账户实施监控,必要时可约定专门的贷款发放账户和还款准备金账户”;第二十三条规定“合同约定专门贷款发放账户的,贷款发放和支付应通过该账户办理”。建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规定“借款合同生效后,借款人即可办理贷款开户手续,并按借款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一次或分次将贷款转入在建设银行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在此账户中支用贷款。”工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对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没有特别要求,且从实际情况来看,建行各分支机构在操作中也未非常严格执行专用存款账户的管理规定。

2、受托支付管理

“两法一指引”的重点内容之一是“受托支付管理”监管当局,《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项目融资业务指引》中规定“贷款人应当按照《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贷款发放与支付的有关规定,对贷款资金的支付实施管理和控制,必要时可以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专门的贷款发放账户”,其实质就是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付,也要求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具备所列条件之一[3]的贷款资金必须采取贷款人受托支付。而类似规定在工行和建行的办法中未作具体要求,两家银行的办法中对贷款用途也仅规定了一些原则性的条款,如建设银行规定“不得将建设银行固定资产贷款作为资本金、股本金和自筹资金使用”,工行规定“借款人应按项目工程进度和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三、“两法一指引”对企业集团的影响

企业集团具有与单个企业显著不同的特点,“两法一指引”的发布和实施将对其带来不同于一般单个企业的影响:

(一)放慢企业集团扩张速度

企业集团新建、扩建项目贷款大部分符合《项目融资业务指引》中规定的项目融资,即企业集团大部分新建、改扩建项目贷款需要遵循《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规定。而这与大部分企业集团近年来以较少资本金撬动大量银行贷款进行新建、改扩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资产负债率较高的现状不符,如严格执行新规定,就需要项目资本金按时到位,相应的可能放缓集团公司的扩张速度。

(二)增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费用

“两法一指引”正式实施后,从短期和单笔贷款来看,因按需提取,可能会部分起到节约财务费用的作用,但其严格的“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专款专用要求,将迫使各单位申请更多的贷款资金,降低资金流转效率,从长期来看,会增加各家单位的财务费用。

(三)造成一定的融资困难

“两法一指引”中要求贷款人必须有充足的资金来源才能取得贷款,因此,各家单位“借新还旧”类的流动资金贷款今后将更加困难,对于一些未核准项目来说,取得项目搭桥贷款也将变得比较困难。特别是在融资环境恶化的情况下,企业集团取得贷款将更加困难。

(四)流动性风险进一步加大

“两法一指引”实施后,对于缺乏流动资金的企业集团来说监管当局,如各家单位不能及时将款项支付到收款方,可能造成资金链条的断裂,直接影响生产经营活动。

(五)削弱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力度

国资委和银监会近年来要求中央企业强化资金集中管理的精神相违背。国资委要求强化中央企业资金集中管理,鼓励成立财务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承担着“归集内部资金、服务集团发展”的功能定位,其运营资金均来自集团内成员单位。“两法一指引”实施后,一旦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广泛应用,企业包括融资资金在内的所有资金就将分散在各银行回笼、周转,大大削弱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力度。

(六)预算管理需更精准

“两法一指引”中提出的按需提取的原则,以及必须向贷款行提供相应单据才能代理支付的要求,与原有的贷款资金一次性提取相比,对各单位的预算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应的也要求企业集团的预算管理要更上一个台阶。

四、企业集团可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整合企业集团现有的内部资源

企业集团应对企业集团内部的单位、账户、资金进行彻底稽查,整理现存的网络外账户和资金,将原有的分散的账户和资金尽可能的进行整合。此外应建立账户管理和资金集中的长效机制,对新账户的开立、贷款资金的发放建立严格的报告制度,遇有新的贷款账户开立,优先考虑由企业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或者组织银团贷款。

(二)统一企业集团融资管理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第十九条规定“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同一项目融资的,原则上应当采用银团贷款方式。”企业集团应统一整个集团一定量贷款额以上的融资安排,在增加与银行谈判筹码的基础上,争取成为银团贷款的牵头行[4]和代理行,即将集团公司融资管理权统一上收,成员单位所有的融资需求由特定的融资管理部门统一调配,每一份贷款合同的签订均需经过审批,在合同条款里争取对成员单位和集团公司整体有利的条件。

(三)加快企业集团信息化建设

企业集团应积极探讨通过内部财务公司作为银团贷款代理行的可行性,并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财务公司作为第一代理行,自主选择商业银行作为辅助代理行,共同完成贷款代理支付、监管。通过信息化建设监管当局,财务公司实现部分承担银行原有的贷款贷后管理职能的目标,也减少监管当局对贷款资金由财务公司上收后可能流向不明的担忧。

(四)拓展多种融资渠道

企业集团一方面应从融资来源上下功夫,考虑除银行借款外的其他融资,如公司上市、发行信托计划等;另一方面深挖负债融资潜力,争取长期、稳定的融资来源。

(五)做好筹融资预算

企业集团应着手进行筹融资规划,尤其是新建项目,必须提前做好与项目进度相应的筹融资计划,安排好提款进度,保证项目不因贷款资金未及时到位而影响进度。

(六)与各家银行总行沟通协调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均规定“贷款人应依照本办法制定固定资产贷款管理细则及操作规程”,“贷款人应依据本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及操作规程。”因此大型企业集团应积极与工、农、中、建、交等商业银行总行就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事宜进行沟通,及早获得银行方面的信息,以便对症下药的找出应对措施。

(七)争取监管当局的理解

企业集团应积极向监管当局和国资委呼吁考虑企业集团整体的生存发展,正确理解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作用和意义,不要将企业集团的资金集中管理简单等同于贷款资金挪用,积极争取监管当局同意由企业集团下属财务公司协助贷款行进行贷款资金的监控,财务公司在其中担任“代理监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2009

2、龚庆.根据三办法一指引完善贷款管理,经营管理,2009

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2008

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团贷款业务指引,2007

5、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1996

6、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固定资产贷款评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评估办法,1989

第5篇

一、贷款分级管理的定义

贷后管理是信贷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贷款发放之日起到贷款本息全部收回之日期间对贷款各个环节的管理,是信贷全过程管理的重要阶段,包括信贷资金监控、贷后检查、担保管理、风险分类、到期管理等环节。其主要目的是尽早发现潜在风险信号,变事后管理为主动管理,变结果管理为过程管理,及时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按照银监会《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的规定,贷款风险分类时的参考因素仅包括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偿还记录、还款意愿、项目盈利能力、担保措施等,划分依据较笼统且未充分结合企业集团成员单位主营业务性质及行业、贷款总额、信用评级等因素。贷款分类工作有待于进一步细化,实施差异化管理,集中力量针对高风险客户、高风险环节、高风险时期采取贷后管理措施,提高贷后管理效率,有效防范贷款风险。基于以上原因,本文提出贷款分级管理概念。

贷款分级管理,是指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综合所获得的各种信息,以贷款风险分类为基础,结合企业集团经营特点等因素对存量贷款进行划分,并采取不同的贷后管理措施,以确保按时收回贷款本息。

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贷款分级管理的原则

按照贷款风险程度的不同,对客户实施有差别的贷后检查频率和风险控制措施。风险程度越高,贷后检查频率应当越高,风险控制措施应当越严格。客户风险状况发生变化,要及时调整贷后检查频率和风险控制措施。对于风险分类相同的贷款,根据具体风险因素的不同,采用不同频率、不同方式的差别化监控管理,实现贷款管理的规范化,满足业务发展需要。

贷款分级管理是对贷后管理工作的精细化,是建立在对贷款风险分类的基础上,针对划分为不同风险类别的存量贷款,相应采取不同的贷后管理方式。尤其是正常类和关注类贷款,一般在存量贷款总额中占比最大,但贷后管理方式却较单一和趋同,不利于及时准确的抓住关键风险点,影响贷后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有效性。因此,本文侧重于对正常类和关注类贷款进一步细分管理,而不良贷款因借款人还款能力已经出现问题,对财务公司按时收回贷款已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应按照财务公司对不良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书面催收方案,同时做好贷款清收、执行担保以及预备诉讼等方面的相关工作。

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贷款分级管理的参考因素

按照银监会《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的规定,贷款风险分类时的参考因素仅包括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偿还记录、还款意愿、项目盈利能力、担保措施等,划分依据较笼统且未充分结合企业集团成员单位经营特点。因此,本文建议在对贷款风险进行分类后,根据企业集团的经营特点,结合以下五方面因素进一步细化贷后管理,并相应采取不同的贷后管理方法。主要参考因素包括:

1. 借款人主营业务性质及行业

按照贷款偿还风险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为:国家预算内单位贷款、市场竞争类单位贷款(非重点关注高风险行业)、市场竞争类单位贷款(重点关注高风险行业)。国家预算内单位有国家资金保证,还款来源可靠,信用风险最低;市场竞争类单位由于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周期等因素影响,经营风险较大,尤其是处于重点关注高风险行业的借款人,行业前景不乐观,企业自身经营较为困难,按时偿还贷款的风险较大。

2. 业务品种

按照贷款偿还风险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及房地产开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期限较短,主要用于经营周转,以经营收入偿还贷款风险较低;而固定资产及房地产开发贷款一般贷款期限较长、投资总额较大,贷款的偿还受到项目进度、房地产行业监管政策等不确定因素影响较大,偿还风险较大。

3. 企业集团对借款人的控制力

按照贷款偿还风险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为:企业集团对借款人控股、企业集团对借款人参股。企业集团对控股企业从行政管理到资金计划、财务管理等各方面的控制力更强,尤其当借款人还款出现问题时,企业集团可凭借其控制力协调还款事宜或执行担保,避免财务公司出现不良贷款。

4. 贷款总额

按照贷款偿还风险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为:借款人贷款总额未超过单一借款人贷款总额上限、借款人贷款总额已超过单一借款人贷款总额上限。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单一股东贷款余额如超过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50%或者该股东对财务公司出资额的,应及时向银监会报告。因此,财务公司应根据自身情况,在年初信贷政策中核定单一借款人贷款总额上限作为信贷风险监控指标之一。单一借款人贷款总额过大,则贷款集中度升高,借款人偿还能力一旦出现问题,对财务公司贷款质量的整体水平以及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等方面影响较大,进而对财务公司预期利润目标的实现造成较大影响。

5. 客户信用评级

按照贷款偿还风险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为:借款人信用评级“A”级(含)以上、借款人信用评级“BBB”级(含)以下。信用评级的根本目的在于揭示借款人违约风险的大小,即借款人按合同约定如期履行债务或其他义务的能力和意愿。借款人信用评级等级越低,则违约风险越大。

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贷款分级管理的措施

结合以上五个因素综合考虑,在贷款风险分类基础上划分为常规级和重点级,相应贷后管理方式分为常规管理和重点管理两种方式。(见附件:《贷款分级管理方式明细表》)

当贷款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条件时,采取常规管理方式:国家预算内单位贷款或非重点关注高风险行业的市场竞争类单位贷款、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企业集团对借款人控股、贷款总额未超过单一借款人贷款总额上限、信用评级为“A”级(含)以上。

当贷款满足以下五个条件之一时,即采取重点管理方式:重点关注高风险行业的市场竞争类单位贷款、业务品种为固定资产贷款或房地产开发贷款、企业集团对借款人参股、贷款总额已超过单一借款人贷款总额上限、信用评级为“BBB”级(含)以下。

1. 正常类贷款管理措施

正常类贷款属于财务公司最优质且总额最大的贷款,虽然没有发生需特别关注的影响贷款按时收回的情况,但贷款质量仍然参差不齐,可能存在潜在风险。正常类贷款的贷后检查参与人员主要为客户经理。

a) 常规管理方式

客户经理每年至少完成1次非现场检查,并填写《贷后检查报告》。重点关注借款人行业信息、市场环境、经营管理、财务状况、贷款担保等情况,判断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是否可靠,第二还款来源是否有保障,确保按时收回贷款本息。

b) 重点管理方式

客户经理每半年至少完成1次非现场检查,并填写《贷后检查报告》。重点关注贷款集中度风险;密切跟踪、详细分析借款人所属行业的发展趋势;关注项目进度是否与计划一致;重视对担保的检查,除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及二级单位作为担保人的可不必检查,其余担保人及抵、质押物需按照对借款人检查的频率和方式同时进行检查;信用评级结果是否出现下降,并分析导致信用评级结果下降的主要原因,以及该因素对贷款按时收回是否产生影响。

2. 关注类贷款管理措施

关注类贷款指已发现存在一些可能对贷款偿还产生不利影响因素的贷款,因此,贷后检查的检查力度应更加深入,关注风险点应更有针对性。

a) 常规管理方式

①客户经理每半年至少完成1次现场检查,并填写《贷后检查报告》。②风险管理部设置贷后管理专员,负责跟踪监督客户经理的贷后检查进度,密切关注借款人经营情况、项目进展情况等;③审慎对待该借款人提交的新贷款申请,适度控制其贷款总额;④检查担保情况是否发生变化,尤其是对抵押、质押物的检查,必要时可要求更换担保人或提供更优质的抵质押物。

b) 重点管理方式

①客户经理每季度至少完成1次现场检查,并填写《贷后检查报告》。

②风险管理部贷后管理专员,针对发现的不利影响因素进行专项调查,必要时参与实地现场检查,完成专项调研报告。现场检查要结合财务报表和资金账户变动,详细了解企业订单情况,实地查看生产线开工、仓库存货和项目建设情况,核查生产经营、用水用电及担保等情况,必要时可走访上下游企业和工商税务等部门进行核实。要与企业管理人员进行面谈,深入了解企业动态,分析存在的风险隐患。

③审慎对待该借款人提交的新贷款申请,适度控制其贷款总额。

④检查担保情况是否发生变化,尤其是对抵押、质押物的检查,必要时可要求更换担保人或提供更优质的抵质押物。

⑤建立月度信贷风险例会机制,每月定期召开风险例会,由客户经理与风险管理部贷后管理专员共同参加,将关注类贷款最新情况及时沟通讨论,商议有针对性的贷后管理措施。

第6篇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金融服务计划”是全县信用社“*”乃至更长一段时间内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方案和工作要求。实施“金融服务计划”的指导思想是:以实现新农村建设为主线,以改革为动力,面向“三农”、面向中小企业、面向县域经济,不断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拓展中间业务服务。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努力增加信贷投入,积极调整信贷结构,满足农民有效贷款需要,缓解农民和城乡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促进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和县域经济发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期间实施“金融服务计划”的总体目标是:(一)壮大资金实力。到2010年末,全县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达到24亿元以上,力争超过25亿元;(二)增强信贷支持力度。到2010年末,全县信用社贷款余额达到17亿元以上,力争超过18亿元;(三)体现服务“三农”宗旨,确保新增贷款的70%以上用于支持“三农”,加大对支持农业产业化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二、服务宗旨和主要内容

“金融服务计划”的宗旨:农村信用社要植根于农村,服务于农村;要确保资金来源于农村,用之于农村,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企业。要在支持纯农户的同时,大力支持各种专业户和兼业户;要在支持农业和农户的前提下,广泛支持农村各种行业和各类经济主体;要以千方百计增加对农村的有效信贷投入为重点,充分满足农村的各类金融需求,通过有效信贷投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要以安全、快捷、方便为标准,努力改进金融服务。信用社要全面落实“不离乡、不贷大、不入市、不冒名、不违章”的要求,既做到审慎、合规经营,有效控制风险,又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的主力军作用,全面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金融服务计划”的主要内容:围绕农民增收、农业结构调整、农村经济和县域中小企业发展,合理配置信用社金融资源,创新服务方式和品种,拓宽业务领域,加大信贷投入,改进金融服务,全面体现信用社正确市场定位。“金融服务计划”重点通过“五大工程”来实施。

(一)农民致富信贷支持工程。围绕农民增收目标,结合本县产业调整规划,以小额农贷为主打品种,面向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支农信贷支持工程。今后5年,全县信用社新增农户贷款4亿元以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增加3亿元以上,5年累放农户贷款不少于30亿元。

进一步规范和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进一步改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加强调查研究,摸清辖内农户资金需求,合理安排信贷资金。信用社要成立农户资信评定小组,对农户建立经济档案,评定信用等级,并按信用等级对农户授信。对信用观念强、资信良好、有可靠收入来源的农户、个体经营户和农业产业化企业,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确定贷款额度,核发贷款证,简化贷款手续,方便农户贷款。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守信用、还款能力强、扩大种养规模的纯农户、兼业农户和专业农户适当提高农户小额贷款的授信额度。要逐步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范围,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对象由种植、养殖户向加工户、个体工商户、科技示范户等扩展,扩大支持和服务范围,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和区域特色经济发展;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和投资收益周转期,科学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对期限长、投资大、回报慢的,可适当开办中长期贷款;对入股社员和不同经营项目实行优惠利率和差别利率政策。信用社要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制度,加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信贷人员要深入农户,了解掌握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贷款使用情况,确保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要定期或不定期换人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进行上门抽查核对,防止冒名贷款。

进一步探索推广农户联保贷款方式。农户联保贷款的投向重点是从传统农户中产生的,生产规模较大、经营范围较广、缺少可供抵押担保资产的农村专业大户,并可扩大到农产品加工、贸易等个体经营贷款、农民消费性贷款和助学贷款、农民打工贷款、农民创业贷款等。农户联保贷款实行个人申请、多户联保、周转使用、责任连带的管理办法,按照“自愿组合、诚实守信、风险共担”的原则,自愿组成联保小组,信用社根据联保小组成员经营收入总额核定贷款额度,联保小组在贷款额度内为成员贷款提供担保。

(二)全民创业信贷支持工程。开展全民创业,农民是最大的群体。全县信用社积极响应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的号召,把支持县域全民创业作为自身业务发展的着力点之一,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实施好全民创业信贷支持工程,各信用社要尽可能全面了解农民创业的意愿,制定支持农民创业的信贷计划,创新贷款品种,安排一定数量的信贷资金,对农民自我创业、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给予贷款支持。同时积极探索实施县域城镇居民创业贷款和再就业贷款,逐步解决自主创业中的融资难问题。

(三)中小企业信贷促进工程。加快中小企业发展,是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的重要途径。全县信用社要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作为业务拓展的重点之一,加大对各类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贷款的支持力度,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中小企业贷款应重点投向服务区域内、从事合法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农村社会发展规划要求的“绿色食品”加工业、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公司+农户”型产供销“一条龙”企业和农业综合开发企业,以及其他经营状况良好、有偿还能力的小企业。禁止向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从事有价证券和期货投机以及“五小”企业(小水泥、小煤窑、小玻璃、小化工、小造纸)和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发展的行业发放小企业贷款。“*”期间,全县信用社新增贷款30%以上要用于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县联社每年与20户以上中小企业新建业务关系;5年支持中小企业信贷投入增加1亿元以上,支持中小企业不少于100户。

各信用社要切实转变经营理念,认真研究支持中小企业的措施办法,创新中小企业贷款管理机制,建立辖内中小企业信息档案,及时掌握中小企业生产、销售、资金和信用情况,建立与中小企业联系制度,积极参与中小企业与信用社合作促进活动,定期举办社企合作座谈会,了解中小企业贷款需求,主动开展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营销,改进服务手段和方式,发掘和培育新的优质客户群体。

(四)农业产业化信贷促进工程。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村工业化的重要途径,是农村聚集资金、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培育先进生产力的主要载体。信用社要从服务“三农”的高度,加大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促进全县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提升。“*”期间,全县信用社用于农业产业化企业信贷投入要达到1000万元以上,支持农业产业化企业不少于10家。

各信用社要从过去单一支持种养业的“小农模式”中解脱出来,树立“大农业”观念,适当集中信贷资金,创新信贷担保方式,实行风险可控的授信制度,重点支持一批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农”字号龙头企业项目,提高信贷支农的层次,带动农产品增值增效。通过提供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等手段,参与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的有机结合,支持与龙头企业配套、有稳定产销关系的农产品基地、出口基地建设,推动区域农业形成“基地+农户”集约化经营和规模经营。

(五)农村市场建设信贷支持工程。我县是农业大县,全县信用社要充分认识农村市场建设的重要意义,全力支持农村市场建设,增加对农村市场建设的信贷投入,重点支持农村商品流通改革试点企业特别是农产品经营和流通企业,积极推广“商农乐”等多种商家贷款方式,培育各类市场特别是农产品流通市场,促进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

(六)探索推广农村其他贷款。一是要在确保信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城乡一体化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旅游业的发展,促进农村和谐发展;二是发放助学贷款,支持农村贫困学生就学。

三、保障措施

为保证“金融服务计划”的顺利实施,达到预期目标,重点要落实以下保障措施:

(一)继续深化信用社改革。进一步加大信用社改革力度,建立以股份合作制为主要模式的新型产权制度,继续完善统一法人社,积极组建农村合作银行,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实践服务“三农”的宗旨提供制度保障。

进一步转换信用社经营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劳动用工制度、薪酬制度等改革,建立新的、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转变经营理念,牢固树立服务“三农”的意识,改进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增强发展的活动,为实施“金融服务计划”提供机制保障。

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坚持市场规则,坚持按金融规律办事,强化信贷管理等基础管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严密防范金融风险,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保证可持续实施“金融服务计划”。

(二)建立实施“金融服务计划”的工作机制。信用社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综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将“金融服务计划”纳入每年的工作计划,突出重点,细化措施,积极实施,组织落实。

建立实施“金融服务计划”的责任制,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并制定考核办法,严格奖惩兑现。县联社对信用社实施“金融服务计划”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总结经验,交流推广;每年对“金融服务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对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大的信用社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信用社予以通报批评。

第7篇

通过银行,可以对国民经济各部门和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国民经济效益;

银行可以通过调节贷款利率和存款利率,调节货币供应量,实现国家宏观调控,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商业银行为国家经济建设筹集和分配资金,是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的纽带,它能掌握和反映社会经济活动的信息,为企业和政府做出正确的经济决策提供必要的依据……

在全国经济金融大局下推进银行的经营发展,按照国家宏观政策要求搞好自身经营是银行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

支持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面对极其严峻的国内外环境,党中央、国务院果断实行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全面实施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

“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支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通过金融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社会资源合理分配,为全社会价值创造提供动力。”中国工商银行以此作为打造“价值银行”的重点。

作为中国最大的商业银行,工商银行紧紧围绕国家“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经济工作大局,加强信贷政策与国家扩大内需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衔接配合,积极以信贷结构的调整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有力支持了我国经济率先回暖。2009 年全年,境内分行新增人民币贷款10352.47 亿元,增幅24.2%,贷款新增投放为历年最多。

工商银行通过加强信贷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衔接配合,优化信贷资金配置,使信贷结构的调整能够较好地适应和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有效提高了服务经济发展的质量。

支持国家重点产业 推动经济转型

银行作为贷款融资的主要提供者,承担了分配社会资源的责任。对于正处于经济转型期的中国,银行的贷款流向具有引导和指向性。

配合国家十大产业政策规划的实施,工商银行重点支持了铁路、公路、电网、电力、城建以及改善民生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2009年,上述领域新增贷款占全部公司贷款新增额的60%以上。

在新增贷款的逐笔核准工作中,工商银行遵循行业生产规律和信贷投放周期,根据重大建设项目周期长、增长快、投入高的资金需求特点,统筹调配贷款发放,把握好信贷投放节奏,合理控制融资占比,积极发展银团贷款和联合贷款。

从2003年开始,工商银行就结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要求,对部分行业实行了专项的信贷政策。现在已经扩大到了35个行业,覆盖了80%的公司类贷款。

近年来行业信贷政策的理念已经深入信贷管理的各个层面,政策管理更加完善。2009年工商银行对35个行业实施了分类管理,明确客户和项目信贷的主要标准,对19个行业实施客户分类管理,对15个行业实施行业年度限额管理。具体规定了不同类别客户的信贷准入、退出和风险管理的措施,有效地控制了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潜在产能过剩等产业信贷增长。

行业信贷政策在工行的信贷管理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2001年工商银行对钢铁行业贷款1300亿,当时钢产量1.1亿吨。现在钢铁的生产能力6.6亿吨,工商银行对钢铁行业的贷款893亿。

工商银行还将行业信贷政策与区域信贷政策相结合,实施城市信贷准入的管理,支持了重点城市经济的发展。行业信贷政策充分发挥了正确引导信贷投向的作用。

为配合国家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要求,工商银行积极调整信贷政策,针对法人客户和项目特定阶段的资金需求,创新了项目搭桥贷款,固定资产支持融资,并购贷款等五个项目融资产品。截至2009年,上述新产品贷款余额突破4000亿元,重点投向国家重点建设的工程项目。规范管理是信贷创新的基础,在信贷高增长的形势下,工商银行坚持先规范再发展,避免了盲目发展、无序竞争和违规风险,确保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发展业务。

服务国家“走出去”战略

2009年底,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功收购加拿大皇家矿业。在这桩中国企业第一次按照加拿大市场规则,成功收购加拿大上市公司海外矿产资源案背后,中国银行独特贸易融资解决方案给予了巨大支撑――

当吉恩镍业因无法获得资金而令收购谈判陷入结局时,中行总分行联动,“内保外贷”的快捷资金解决方案,令其迅速拿到了1.8亿加元银行保函;当市场骤变,吉恩镍业不得不延长要约收购期并提高收购价格时,中行多伦多分行提供的授信产品、并购咨询及整体资本运作,又使其短时间内达到国际收购惯例要求……历时6个月的吉恩镍业收购皇家矿业项目最终划上了完美的句号。

在国家“走出去”战略下,中国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对外工程承包、对外劳务合作等形式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强国战略。

但由于我国大部分企业跨国经营的历史较短,中资企业在境外短时间内难以取得当地的信用水平,境外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相当普遍。同时,我国银行业国际化进程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发展比较缓慢,国际金融业务的创新能力较弱,金融技术落后,服务质量不高。

作为中国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主动应对经济金融环境变化,充分利用其全球服务网络和多元化业务平台,创新跨境金融服务模式,成为“走出去”企业可信赖的金融合作伙伴。

创新产品,完善服务模式

吉恩镍业并购案清楚地勾画出动荡的国际金融格局下,我国“走出去”企业呈现出的新特点,即越来越多重大“走出去”项目的成功实施背后,往往都有配套的独具特色的金融服务方案,而仅提供单一的产品或简单的服务已远远不能适应企业的需求。

为适应这些变化,近年来,中行不断探索,拓宽创新思路,丰富产品组合,优化产品结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产品服务核心竞争力。

目前,中行的金融产品由以往单纯的融资、账户管理、结算支付等基础性金融业务,向更高端和结构复杂化的产品需求过渡。针对企业不同特点,大力发展国际银团、项目融资、海外现金管理、供应链融资、外汇理财等业务。而服务方式,也由单笔交易或某些产品,转到侧重为企业提供一整套金融服务方案和长期的、全流程的服务支持。

中国银行还以钢铁及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和电力等资源型行业为重点,为国内企业“走出去”提供信贷支持,在中石化、中海油、华能、兖州煤业等多家企业“走出去”大型项目中担任主导银行。从改进营销服务模式、加大产品整合创新、强化海内外分支机构联动、整合多业并举的集团资源、加强与行业组织合作等方面入手,提升对“走出去”企业的全方位服务能力。

帮助“走出去”企业控制风险

在企业收购前期,银行参与企业谈判,为企业设计融资方案和合同条款,随后提供资金支持;在经营过程中,则帮助企业规避利率、汇率风险和资金管制风险、经营风险――这被中行称作“与企业一起‘走出去’”。

2008年初,美国第二大电子产品零售商电路城(Circuit City)经营状况开始恶化。中国银行通过丰富的国外保理商信息资源,获悉电路城存在的财务问题,及时向两家客户发出了预警,建议客户调整销售策略。其中一家公司终止了对电路城的销售,另一家则改变了结算方式。2008年8月,在中国银行的敦促和美国进口保理商积极配合下,两家中国公司如期回收了保理项下对电路城的所有应收账款。2008年11月10日,电路城宣布申请破产保护,中国银行的这两个重点客户却成功规避了这次风险。

正是由于中国银行充分发挥在国际结算及贸易金融领域优势,凭借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升核心竞争能力,不仅为外贸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支持,也迎来了自身业务的大发展。

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银行集团累计完成国际结算业务量达1.43万亿美元,继续位居全球银行业第一。其中,内地机构国际贸易结算量约6400亿美元,跑赢外贸大市,市场份额接近30%,稳居国内同业首位。

促进区域平衡发展

随着西部大开发新十年被圈定,在此之前的一两年内,区域经济规划已鱼贯而出,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经济圈”陆续划定,13个区域发展规划相继上升为国家战略。

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区域经济区正以前所未有的密集度,跃升至国家战略层面,而此举的意图不仅是要使中国区域经济战略布局“全面开花”,从更深层次来说,也是在试图扭转中国过度依赖外贸的外向型发展模式,催生经济内生性的增长动力。同时向多元化发展,缩小地域之间的差别。

为地区平衡发展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成为银行响应国家战略的责任。

2009年,工商银行调高了5家西部地区分行和3家东北地区分行的授权类别,扩大了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贷款的审批权限。结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及相关政策,根据区域特点和资源优势,制定完善了长三角、珠三角、滨海新区-曹妃甸工业区、海峡西岸、北部湾、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成渝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关中-天水经济区、辽宁沿海经济带等9个区域的信贷政策。

2009年,工商银行西部、中部和东北地区新增贷款分别为2194亿元、1716亿元和686.74亿元,增幅分别达到29.95%、28.29%和24.42%。中西部及东北地区的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同样继续实现双下降,资产质量持续改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作为一家起源于上海本地的银行,在国家实施“浦东大开发”战略以来,浦发银行在支持上海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优势明显。

随着上海的基础设施建设已经成熟于全国其他地方,浦发银行已借由积累的经验开始转战上海之外区域。2009年,浦发银行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大力支持中西部开发和东北工业区振兴,倾斜信贷资源,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全年贷款增量1021.93亿元,占贷款总增量的43%。

针对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需求量大的特点,浦发银行积极支持地方建设项目,截至2009年末,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城市建设投放贷款365亿元。

创新下乡 服务“三农”

发展现代农业是破解“三农”难题的重中之重。但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滞后,已严重制约着农业结构调整、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已成为当前解决“三农”问题的迫切要求。

设立村镇银行是解决我国现有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金融服务缺位等“金融抑制”问题的创新之举。

作为我国首家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民生银行2008年设立彭州、慈溪两家村镇银行,2009年又在上海松江区设立村镇银行,并计划在中国东、中、西部设立若干村镇银行。

村镇银行是县域内独立的法人机构,决策流程短,几个人坐在一起就可以拍板一笔贷款,从接受客户申请到最终决定贷与不贷,至多只需三天左右。如果担保抵押措施到位(如村镇银行认可的客户提供保证担保),客户当天申请,当天就可贷款。

第8篇

今天,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金融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全县金融工作形势,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金融工作任务。刚才,政府县长宣读了2015年首届“县长金融奖”表彰决定;签订了2016年金融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县政府金融办和住建局负责同志就相关工作作了汇报发言。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认清形势,切实增强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经济发展的血液,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强力助推剂。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金融工作,把强化金融支撑作为贯彻落实市委“”战略和县委“”工程的重要举措之一,召开了全县金融联席工作会议,设立了“县长金融奖”,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在解决农民、小微企业、项目建设资金难题,加强融资平台和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采取了很多办法,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不断创新金融发展举措,抓金融工作的力度明显加大,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各金融机构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坚持改革与发展并重,充分发挥金融杠杆作用,努力扩大信贷投放,不断深化金融改革,改善金融服务,强化银企合作,破解金融难题,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与社会持续快速稳定健康发展。

一是存贷款规模不断扩大。2013年,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亿元,同比增加亿元,增长17.45%;各项贷款余额达亿元,同比增加亿元,增长%。截止今年9月底,全县各项存款余额亿元,比年初增加亿元,同比增长%;各项贷款余额亿元,比年初增加亿元,同比增长%,有力支持了全县实体经济和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的发展。

二是金融服务能力明显增强。通过加大银政、银企合作力度,至去年底,各项涉农贷款余额达到亿元,同比增加亿元,增长%,占总贷款的%;发放中小微企业贷款万元,占各项贷款总额的4.12%,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万元,双联农户贷款万元。截止今年9月底,全县发放“三农”贷款亿元,比年初增加亿元,增长%;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个百分点;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余额万元,下岗失业人员贷款万元,草畜养殖和设施蔬菜产业贷款万元,双联惠农贷款万元,金融服务“三农”及小微企业的力度明显增强。

三是金融服务体系逐步健全。甘肃银行在我县设立了支行,目前全县共有金融机构家,营业网点个,信用联社设立便民服务点个,农行和邮政银行设立银行卡取款便民服务点个,对偏远乡镇、行政村布放“三农”服务终端,金融服务已实现所有乡镇全覆盖。成立政府出资担保机构家,全县小额贷款公司已发展到家,累计组建融资性担保机构家,担保服务体系基本建全。保险业发展迅速,全县初步形成了功能互补、层次分明的金融布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多方位、多形式的金融支撑。

四是征信系统建设不断加强。加强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制定了《**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县农村信用等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开展了“金融知识下乡”、“金融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及“征信宣传月”等系列活动,“诚信受益,失信惩戒”的社会环境逐渐形成,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逐步下降。截止9月底,全县创建信用村121个,评出信用农户家、信用工商户多户,农户信用贷款余额达亿元。

五是金融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加强了对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县投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监督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和恒信小额贷款公司全面运营,金融综合服务水平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各金融机构围绕推进金融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大胆实践,金融活力进一步激发。农村物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扎实推进。金融产品不断创新,金融改革不断深化,风险管理能力明显增强,支付结算更加完善,网上银行、自动存取款转账业务大幅增长。

六是金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县政府加强了对金融工作的管理,坚决打击和果断处置非法集资,有效预防和遏制了非法集资犯罪行为。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力度不断加大,征信知识宣传在全县范围广泛开展,社会公众信用意识明显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了征信体系全覆盖。灾后重建贷款回收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2014年全县共收回灾后重建贷款亿元,截至今年9月底,累计收回亿元,收回率达%,为我县信用环境改善打下了坚实基础。

过去的一年,是我县金融业快速发展的一年,也是对地方经济发展作出显著贡献的一年。各金融机构切实发挥职能,积极开展市场营销,努力增加信贷投放,新增贷款创历史新高,实现了平稳较快增长。在内外部经济和金融环境整体偏紧的大背景下,我县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十分不易。这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全力推动的结果,也是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金融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辛勤工作、狠抓落实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全县金融战线的同志们和为金融工作做出贡献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金融发展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从中央金融政策来看,国家继续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货币供应量适度增长,对于进一步扩大信贷投放带来一定压力。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势必会收紧地方投融资公司的融资,对地方投融资公司发展形成一定制约。实行利率市场化改革政策,将导致社会融资成本上升,同时对商业银行利率定价机制提出了更高要求。二是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来看,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影响,我县部分工业企业经营困难,效益下滑明显,对很多依赖于传统行业和大型企业的金融机构带来较大影响。三是从我县金融发展现状来看,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财政资金、政府资源同金融资金的融合刚刚起步,杠杆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金融机构较少、服务网点少、规模小、服务体系不够完善、融资渠道较少、银行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问题依然存在;金融发展还不平衡,受抵押担保物不足、抗风险能力差、制度不完善的影响,“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依然突出;保险业总体规模还不够大,覆盖范围还不够广;金融创新发展能力还不强,创新融资模式的工作还比较滞后,直接融资比重仍然较低。四是受当地经济条件限制,加之群众对商业性贷款和政策性贷款的认识不够,导致到期贷款回收难度大,金融安全整体形势不容乐观。

同时还要看到,加快金融发展,我们也面临着许多难得机遇。一是国家、省、市出台了“金融十条意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甘肃省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市委“433”发展战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我县金融改革和农村物权抵押贷款交易中心试点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利率市场化改革、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加快发展“新三板”政策,将会为我县拓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加强非公经济金融服务、加快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新的途径。二是经济转型升级,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和新产业的不断涌现,将为我县金融发展提供更好的产业支撑;新型城镇化建设,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工程将为金融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三是面临建设关中—天水经济圈、秦巴山区扶贫开发和正在打造的甘肃南部交通枢纽重大机遇。四是面临双联惠农贷款和妇女小额贷款及畜牧蔬菜贷款良好机遇。五是面临中央银行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机遇。国务院7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部署了7个方面的金融支持措施;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把稳定价格总水平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土地、资金等经济发展要素供给趋紧,资产价格上涨,贷款利率市场化定价更加灵活。这些优厚的扶持政策和可靠的经济效益,都能极大的激发银行投资热情,拓展金融发展空间。

纵观全县经济金融形势,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按照去年书记和省长来调研扶贫工作时指出的,要敢于用银行的钱,善于通过融资来破解投资难题,放大信贷资金效应。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发展不足是最大的矛盾,投入不足是最大的制约,融资不活是最大的瓶颈。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把金融工作作为破解投资难题的主要渠道,用足用好各项政策,积极化解不利因素,全面做好各项金融工作;各金融机构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促进**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现实性、紧迫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的重大决策上来,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反哺养育自己的一方热土,惠及支持自身发展的一方百姓,认真研究,积极应对,优化服务,不断提高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努力开创全县金融工作新局面

今年全县金融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经济工作和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经济转型为主题,以贯彻省、市关于加快金融业发展的意见为抓手,以落实货币信贷政策、调整信贷结构、改善金融服务、优化金融生态环境、防范金融风险为着力点,正确处理实施宏观调控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充分发挥金融业的引擎作用,以金融业适度超前发展助推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

奋斗目标是:全县实现新增贷款亿元以上,县农行,县工行亿元,县农信社亿元,县邮政储蓄银行亿元,甘肃银行亿元;新增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家,争取设立银行业机构家;发放双联农户贷款亿元,妇小贷亿元,草食畜牧业和设施蔬菜产业贷款亿元;灾后重建贷款回收率达到%以上。

实现全年发展目标,重点要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

(一)着力把握好三个重点,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一要做大贷款增量。要向上争取,加强与上级金融部门的沟通协调,全力争取扩大信贷规模,实行区别性监管,努力扩大信贷资金投放额度。要向外拓展,充分利用区外资金,借助区外资源,同时积极拓展表外非信贷资金,增加资金流入总量。要向内挖潜,通过内部整合盘活资金,通过调优结构,调快周转,调活存量,做大信贷总量。二要提升信贷质效。对我县而言,信贷资金是稀缺资金,必须用活、用好、用到位。金融部门要有统筹观,既要保大企业,又要兼顾小微企业,保证大企业出效益,中小企业出岗位;既要保当前,又要兼顾长远,推动行业持续稳定发展;既要保财源,又要兼顾信誉,公平对待每个企业;既要落实“行规”,又要兼顾差异化发展,避免同质化竞争。要优化信贷投向,促进转型升级,创新服务方式,强化服务理念,以客户为中心,加强市场细分,为不同客户群体间提供专业化、差异化和个性化的金融产品。三要推动改革创新。要积极加强与商业银行沟通,争取实现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全覆盖。稳步、有序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新型金融主体,有序发展民间融资信息服务企业和民间融资公共服务机构等民间融资服务主体,充分激发民间资本活力。要组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推动农村资源和产权规范有序流转。要加快推进产品创新,推出适合当地发展实际的惠农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要创新财政引导机制。探索建立财政性资金与银行贷款挂钩的机制,逐步将新增财政性资金向存贷比高、对地方贡献大的银行机构和新型金融主体倾斜,特别是对大力支持“三农”和非公经济的金融机构,加大新增财政性资金倾斜力度。四要扩大受益面。县农行、农信社、邮政储蓄银行、甘肃银行**县支行等金融机构要扩大涉农贷款,特别要加强对农田水利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各银行机构要积极支持符合贷款条件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扎实做好就业、创业、助学等改善民生类的信贷支持。

(二)着力打造三个环境,营造金融发展的良好氛围。金融是区域竞争的新领域,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和“生命线”。今天的会上,我们奖励了支持经济发展成绩显著的金融机构。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发展的评比和奖励工作,通过这种形式,努力营造支持金融发展的良好氛围。一要完善工作环境。要把金融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乡各级领导都要认真学习金融知识,把握金融发展规律,掌握金融工作方法,提高做好金融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科学制订金融业发展规划,加大金融招商引资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做强做大;要做好金融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服务,及时研究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金融机构改革与创新创造有利条件。各经济管理部门要主动与金融部门联系,主动为金融部门提供资金需求信息,协助金融机构做好信贷项目储备。二要优化信用环境。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要大力支持金融部门,继续巩固和扩大信用乡镇、信用村建设成果,确保每年至少新增信用乡镇1个以上,努力提高全县信用乡镇覆盖率。各银行业机构要对信用乡镇、信用村社和信用评级农户,在贷款额度、利率、还款期限及担保条件等方面给予优惠,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个人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县人行要加强农村征信体系和支付体系建设,努力扩大覆盖范围。企业要把信誉看作无形资源和生命线,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要加强金融知识宣传和普及,推进“诚信**县”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种逃废金融机构债务的行为,切实维护各金融主体的合法权益,真正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损,让诚实守信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为。今后县政府将每年评选一批在征信方面突出的信用乡镇、信用企业、信用村,树立典型,发挥表率。三要提升政策执行效能。金融发展需要地方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今年要着重抓好四件事:一是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金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市“三权”抵押贷款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县“三权”抵押贷款实施方案》,用足用活用好各项政策,特别要切实执行银行机构支持中小企业风险补偿和贷款贴息制度,保证补偿资金和贴息资金落实到位,提高银行机构放贷的积极性。二是要围绕做大做强金融业,研究制定支持金融改革的政策措施,为金融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三是要研究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金融支持政策。各经济管理部门,各金融机构一定要认真研究、梳理,加大向上沟通对接力度,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指导,最大限度地争取上级支持。四是要完善奖励金融贡献的政策,继续实施“政府刺激金融,金融刺激经济”,加大信贷投放奖励政策支持力度,不断提高奖励额度,拓展奖励面,促进金融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

(三)着重处理好三个关系,推动金融工作上新水平。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发展意识,正确处理金融发展与金融监管的关系,主动为金融业发展搞好协调服务。一要处理好发展与监管的关系。县人行、银监局要切实负好监管职责,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资金互助社、民间融资服务中介公司的全面监测和有效监管,督促各金融机构健全内控机制,防范金融风险。要进一步完善以政府为主导、金融监管部门为主体、执法部门密切配合的金融风险处置化解工作机制,坚持金融创新发展同风险防范两手抓、两手硬。要建立金融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制度,县政府金融办、人行、银监、工信、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民间金融机构的联合监管,促进民间融资阳光运作。要切实加强金融执法,严厉打击恶意逃贷、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金融秩序,确保全县金融业安全稳健运行。二要处理好立足当前与谋划长远的关系。对于当前金融领域一些制约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县政府金融办和金融机构要认真研究,特别要解决好各自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做好资本、技术、人才等各方面的积累和准备,防范风险;对于综合性、体制性的问题,要统筹考虑,逐一化解,实现金融发展的持续性。三要处理好金融服务与自身发展的关系。针对我县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存贷比率还很低等问题。要强化服务,注重创新,努力开发符合我县实际需求的金融产品,不断丰富和完善信贷投资方式,拓宽实体经济获取资金的渠道,更好地满足群众生产生活的资金需求,实现经济发展与金融自身发展良性互动。

三、强化措施,攻坚克难,为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县政府已制定了《关于金融支持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意见》和县长“金融奖”管理暂行办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金融机构要一定要认真领会《意见》精神,把握政策实质,创新金融工作思路和方法,凝智聚力,扎实打好金融服务攻坚战,力争在融资规模、融资结构和金融服务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第一、在扩大信贷投放上实现新突破。今年全县银行业机构要新增信贷资金4亿元,力争贷款投放增速达到20%以上;存贷比上升5个百分点。要积极争取加大信贷投入的优惠政策。各金融部门要合理运用国家的货币信贷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创造性地开展金融服务工作,切实发挥好信贷资金的主渠道作用。县政府金融办和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助各金融机构向上争取优惠政策。县人行要加强与上级人行的汇报衔接,争取增加对我县的支农再贷款额度,扩大再贷款投放对象和适用范围,增加信贷规模总量。县农行、县工行、农信社要积极向上级行沟通汇报,争取信贷规模,下放信贷审批权限,特别是扩大县级支行的授信额度。县邮政储蓄银行、甘肃银行**县支行、小额贷款公司等中小金融机构要在巩固现有业务的基础上,稳步拓展农户生产经营贷款、小企业贷款、个人住房及消费类贷款业务,做大贷款市场份额。要加快金融体系建设步伐。县政府金融办、人行、银监办要用足用活国家放宽对西部地区金融机构准入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我县的优惠措施,吸引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加快发展普惠金融,稳步、有序推进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性担保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主体发展,积极鼓励地方性商业银行在各乡镇设立村镇银行,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组建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要加快县级投融资公司组建工作,逐步将国有企业股权、资产优良的国有企业、城市经营性资源等优质资产注入公司,着力破解重点项目融资难题。

第二、在金融服务“三农”上实现新突破。今年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存款可贷资金70%以上要用于支持当地发展,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20%。一要加大信贷投放。县农行、县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要结合“双联”行动,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放,主动向省行协调妇小贷、“双联”农户贷款额度,重点做好农田水利、农村道路、种养殖业、农业科技创新的信贷支持。要加强对农户的信用评级和管理,在生产经营状况稳定、信誉良好的农户和龙头企业中培养优质客户,加大有效信贷投放力度。要充分利用农户住房、集体林权、存款质押等反担保资源为贷款户提供快捷便利的担保,做到能保尽保、能贷尽贷。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按期完成市上下达的妇小贷、“双联”惠农贷及草食畜牧业和设施蔬菜产业贴息贷款任务,今年要力争全县各类扶贫贷款高于全市贷款平均增幅。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和金融政策的宣传,培养农户诚信意识,增强农户法制观念,确保各项贷款放得出,有效益,收得回。严格考核奖惩措施,对于发放和收回工作做得好的乡镇进行表彰奖励,对于工作做得差的乡镇要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一定的处罚。二要创新涉农信贷模式。要积极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加快农村物权抵押贷款和交易试点工作。县金融办要指导相关乡镇和部门,尽快完善确权颁证、抵押登记、评估、产权交易等配套政策,争取农村物权抵押贷款“一站式服务中心”的组建和挂牌。要加强与相关银行业机构的衔接,制订和完善农村物权抵押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农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的贷款担保模式,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和农村住房等多种抵质押方式,制定开展“三权”抵质押的具体办法,加快推进“三权”抵押贷款工作进度。县林业、建设等部门要结合实际,指导相关部门出台抵押登记、评估等实施细则;县农牧、国土等部门要加快农民承包地和宅基地的确权登记工作;金融监管部门要引导各商业银行和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对5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探索通过直接授信的方式进行发放。三要提升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县农行和信用联社要进一步降低对农户和涉农企业贷款的准入门槛,研究制定新的贷款品种,简化贷款流程,不断增强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能力。要进一步下沉网点,延伸服务,通过恢复和增设营业网点,推进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增强对“三农”的服务功能,力争实现全县350个行政村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全覆盖。县农信社、邮政储蓄银行要以解决金融服务空白区域为切入点,全面推进“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工程”,推动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多样化、多元化。四要创新发展普惠金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1236”扶贫攻坚行动和“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深入实施,完善推广现行政策,积极推进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双联”惠农贷款、草食畜牧业和设施蔬菜业贷款等政策的落实,进一步扩大惠农贷款的覆盖面。今年,省政府针对中药材价格下跌,在金融支持方面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各金融机构要紧抓机遇,进一步加大对规模养殖、特色养殖和电子商务的支持力度,尤其要服务好规模养殖、特色养殖产业和家庭农场、专合组织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好国家有关政策,加大对中药材、核桃、花椒、茶叶、木耳等特色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县金融办、县商务局等部门要围绕推进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战略,认真落实《金融业支持电子商务实施意见》,积极协助县邮储银行加快出台《网店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方案》,支持有志青年积极创业开网店。

第三、在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上实现新突破。今年全县银行业机构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的增速要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贷款增量要高于去年同期增量,小微企业贷款比重要达到22%以上。一要完善政府投融资体制机制。要加快组建和规范政府投融资平台,注入土地、国有股权等优质资产,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今年要建成1到2个融资平台,通过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经济建设融资,增强平台的融资能力。要完善土地储备中心,积极争取纳入国土资源部名录,为城镇化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融资平台。要加强与中介机构的衔接,在充分论证和比选的前提下,以县级投融资平台作为发行主体,加快城投债的发行工作。争取在全市率先启动“企业融资资金池”试点工作,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二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各银行业机构要针对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特点,开发适合小微企业的贷款品种,为小微企业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要坚持抓大而不放小,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的小微企业要紧抓不放,全力支持做大做强。三要健全融资担保体系。缺乏抵押担保是制约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最大障碍。加大政府主导的担保公司担保基金注入量,提高融资担保力度。要以担保增信为重点,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鼓励财政出资组建政策性担保机构,或通过资本注入等方式参股或控股现有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要加快发展民间担保机构,积极引进外来担保机构,吸纳社会资本和外来资金参与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提高我县信用担保机构的能力。要通过增量奖励、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方式,引导担保公司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第四、在保险服务业上实现新突破。今年全县保险业发展增速力争达到16%以上,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增速达到20%。要积极引导保险业向“三农”领域拓展,加强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县金融办和县保险业协会要引导涉农保险公司创新保险产品,扩大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林业保险、渔业保险品种,积极开展农民家庭财产、农房、农机、借款人人身保险等涉农保险业务,提高保险业在抵御农业自然灾害和农产品市场风险方面的补偿作用。要通过保费补贴等政策手段,引导保险公司、涉农企业、农业专合组织和农户积极参与农业保险,扩大投保面积。

第五、在扩大棚户区改造项目上实现新突破。棚户区改造是国家实施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国家提出了再改造万户以上各类棚户区的目标,并明确由国家开发银行解决资金信贷问题。目前,国家开发银行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提出了贷款利率下浮10%,期限长达15年,项目资本金比重低,抵押担保条件宽松、手续简便等优惠条件。我们要抓住机遇,抓紧做好项目规划和对接,尽快制定具体的融资方案,积极争取国开行棚改专项贷款。针对部门上报棚改户数指标偏少的情况,相关乡镇要抓紧做好补报工作,扩大争取贷款的规模。要认真研究政策,力争把综合改革试点小城镇、工业园区、重点乡镇的棚户改造和基础设施都可列入到棚户区改造中。要加快与市住建局衔接,尽快落实增报指标。县金融办要积极做好与省国开行的协调工作,协助做好棚改专项贷款争取工作,同时要提前谋划,及时掌握政策导向,做好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发行前期工作。

第六、在灾后重建贷款清收工作上实现新突破。全县灾后重建贷款清收工作已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距离全面完成清收任务还有较大差距。通过近期的清理核查,一些地方放贷操作不规范,遗留问题很多,致使贷款清收工作难度很大。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与各乡镇政府已签订了重建贷款清收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各乡镇政府要把重建贷款清收工作放在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高度来抓,制定清收计划,落实清收责任,确保按期完成清收任务;县公检法及纪检监察等部门要积极支持金融部门清收不良贷款,切实保护银行的合法权益。县直有关部门、人行、银监及信用联社等银行业机构要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彻底解决存在的问题,对灾后重建贷款入账不符的问题;要继续协调省上和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省信用联社等部门,妥善解决因政策性原因形成的农户不良信用记录等问题。要把清收住房重建贷款作为建设“诚信**县”的一场硬仗来打,认真梳理,主动纠正,确保贷款应收尽收。

第七,在政府性债务化解上实现新突破。从市审计局对我县地方性债务审计结果反馈的情况看,截至2014年6月底,我县县直及所属乡镇三类政府性债务余额万元。省、市明确要求我县化解政府性逾期债务每年%,2013年化解万元、2014年化解万元。省市已将化解情况纳入对县区党政主要领导的业绩考核,这是硬指标,县财政等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与省市的汇报衔接,研究提出债务化解的具体意见,尽最大努力完成任务。

四、深化改革,齐抓共管,力争在金融支撑上取得新突破

今年是中央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王书记和刘省长在全省金融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改革创新贯穿金融工作始终,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努力实现金融工作的新突破。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已成立了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金融工作,对金融工作上手上位,把金融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抓金融、学金融、用金融的工作机制,破解金融工作难题,不断提高运用金融的能力。要加强金融办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配齐专职人员,引进优秀人才,充分发挥政府对金融的协调服务能力。

二要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完善考评办法,对信贷投放力度大、服务好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单位予以奖励。要逐步建立财政资源分配和金融机构贡献相挂钩的机制,在公共资源配置和重大项目融资上,优先考虑对地方发展贡献大的金融机构,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地方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健全多部门、多形式、多渠道的联系协调机制,发改、财政、工信、税务等部门要加强与金融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通报政策调整和落实情况,为金融部门经营决策提供支持。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积极提供服务和支持,引导资金投向,提高信贷资金有效性。

第9篇

基础设施是一国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前提,是推动社会发展实现城市化、现代化的主要物质支持系统。为推动我国城市化、现代化建设的进程,自1998年以来,政府采取增发国债,增加财政赤字等措施加大了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然而,随着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加快,政府财政资金越来越难以满足快速增长的建设需求,基础设施建设与资金短缺的矛盾十分突出。为了弥补财政建设性资金缺口,各级政府开始利用银行贷款进行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出现了贷款建设的高潮。1998年至2003年期间,基础设施融资中的国内贷款由1998年的28.1%上涨至2003年的37.8%,财政预算内资金与银行贷款大体保持着1:2的配比关系,银行贷款在基础设施融资结构中居于主导地位,成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

近些年来,商业银行经营开始走向市场化,风险防范意识逐渐增强,对贷款的风险度和赢利性的要求日益提高,寻求理想的放贷对象日益成为各家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问题。基础设施建设庞大的资金需求,给商业银行提供了巨大的业务开发机会。一般而言,基础设施项目作为市政重大工程,其工程进度通常都有严格的控制,将信贷资金挪做他用的可能性相对较小。基础设施项目中的经营性项目和部分准经营性项目,贷款规模大,现金流量稳定,回报相对可靠,更为重要的是这些项目往往以政府信用做担保,具有较高的信用等级,还本付息有一定的保障。这对各商业银行而言,显然极具诱惑力。因此,各商业银行纷纷将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视为优质贷款,作为市场开发和信贷投放的重点。

二.商业银行介入基础设施融资:存在的主要风险

虽然从目前各银行信贷资产的质量来看,基础设施不良贷款所占的比重很小。但是,由于诸多原因,一些潜在的风险和隐含的问题陆续浮出水面,已给银行资产质量埋下了一定的隐患。

1.长期信贷资产隐藏的流动性风险

商业银行的资金运用要求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的“三性”统一,保持资产的流动性是其资产管理的主要目标之一。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中短期存款占有很大比例,虽然这部分负债成本较低,但同时具有流动性高、稳定性差的特点,按照资产负债管理的期限匹配原则,其发放的长期贷款比重不能过高。然而,基础设施项目一般建设周期较长,大都建设期在三年左右,长的可达五年,同时为了减轻政府和借款人的还款压力,还款期限的设定也比较长,一般设定在八到十年,如城市道路建设,有的更达15年甚至20年,如城市地铁项目。因此,无论是从建设周期,还是从贷款回收期来看,基础设施项目具有资产流动性差、资金周转慢、收益见效缓等特点,极易造成银行短期内难以收回贷款,不易满足银行对流动性的要求。银行将大量的短期储蓄资金集中投向回收期长的基础设施项目,这种不对称的结构很容易产生流动性风险。

在基础设施项目贷款的实际运作中,为了回避中长期贷款审批过程中的种种限制,银行往往采取流动资金循环贷款,允许借款人分次提取贷款,逐笔归还贷款,“借新还旧”的周转使用贷款。这既加大了银行信贷管理的难度,也掩盖了潜在的信贷风险。而且,很多基础设施项目多是“三超”工程,经常出现“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情况,这使得最初申请的贷款额往往不能满足项目建设要求,贷款银行出于种种原因被迫再次向该项目放贷,不断地为建设项目注人资金。这样一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的债权一经形成,很多情况下便会形成一种自我增强的机制。一旦出问题,银行的筹资成本、信用损失、资产变现损失将十分巨大。

2.项目法人实体不明带来的债权虚置风险

我国《贷款通则》规定,地方政府不具备借款人资格,禁止政府作为贷款主体或出面担保直接从金融机构借款。为了合法获得银行信贷支持,地方政府通常会组建一个融资“窗口”,如各类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代表政府从银行融资。基础设施项目的贷款名义多上以公司或企业的形式进行,但这些公司绝大部分是由政府指定或应银行要求而新设立,隶属建设局、财政局等某个政府机构,其主要职能是作为政府向银行机构贷款的工具。此类借款人往往注册资金不到位,资产、机构虚置,贷款多少并不是根据公司承担债务能力的强弱来确定,而是根据地方政府建设资金需求量和财政能力而定,由政府财政作担保。同时资金的使用以及贷款的偿还由政府进行统筹安排,借款人对借入的资金没有处置权,实事上仅起政府“出纳”的角色。由于政府掌握着各种权力和资源,贷款银行在多数情况下不得不接受这样的现实,变相贷款给资本金比例达不到要求的基础设施项目,客观上加大了银行的经营风险。

此外,大多数基础设施项目存在着项目法人实体不明的问题,即项目借款人与真正的用款人并非同一主体,地方政府、借款人与用款人之间的“借、用、还”和“权、责、利”关系不明晰。基础设施项目由政府有关部门决策投资,政府通过组建一个融资公司来向银行借款,贷款资金的具体使用则交于负责工程建设与运营的项目公司,从而造成借款人不负还款责任,而还款人以未参与项目的具体筹建和融资过程为由拖延还款。从近几年实际情况看,除少部分可收费的基础设施项目依靠自身收益能满足还款要求外,其余大部分项目自身收益很少或根本没有收益,依靠自身无法偿还贷款,必须由政府代为偿还。因此,大部分基础设施项目的还款人实质上是各级财政,最终的结果是银行债权虚置,这其中所潜藏的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让人担忧。如果这类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演变成政府债务危机,将给银行带来新的巨额不良贷款,对我国金融业的影响将是灾难性的。

3.贷款约束软化引发的信贷领域道德风险

信贷领域的道德风险是指在信贷活动中的经济个体(组织或个人)为了达到自身收益最大化而做出的有损对方或第三方利益的行为,它是伴随着银行的信贷活动而出现的一种金融风险。由于基础设施项目贷款与其它性质的商业贷款相比具有特殊性,由此引发的信贷领域的道德风险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贷款银行片面追求短期利益,贷款管理松化,产生某种“偷懒”行为。基础设施项目的贷款期限通常都很长,在贷款发放至还本完毕的这段较长的期间里,银行工作人员一般要经历数次轮换付息,在这种情况下责任变得相当分散,未来货款的偿还成了一个事实上“无人关心”的长期目标。另外由于这期间包含很多不可控因素,如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政府规划调整都会不同程度的波及基础设施项目的正常运营及管理,因此即使贷款出现问题基本上也不可能追究初始放贷人的责任,造成初始放贷人对贷款风险关心程度较低。更为主要的是,基础设施项目大多具有社会公益性质,政府常常以财政收入或补贴还款的方式来保证项目有稳定的还款来源,这就使得贷款银行对这类贷款的管理存在惰性,放松对风险的警惕。

另一方面,尽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取了项目法人负责制,但据资料显示,目前至少有三成以上的此类项目并无严格意义上的法人实体对项目进行规范运作,对项目的经营和管理承担风险,总体上还是以政府行为为主导,以政府信用为基础。项目当地政府大都与银行签有金融合作协议,在此协议框架下实施“借、用、还”一体化的项目贷款运作。由政府推荐或组建借款人,承诺财政出具项目资本金,落实还款资金来源并承担还款“财政兜底”责任,落实银行贷款担保条件等。因此,政府信用是否可靠,政府承诺能否兑现,成为银行贷款安全的关键所在。政府能否一如既往地信守其偿还贷款本息的承诺,不仅涉及本届政府的信任度,还涉及下届政府的态度,而政府换届很容易导致“新官不理旧账”的情况发生,贷款的潜在风险不言自明。

三.商业银行介入基础设施融资新途径:资产证券化

随着基础设施领域市场化、多元化的投融资模式的逐步形成,各类金融机构也已开始尝试通过金融创新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融资模式、新的金融工具纷纷推出。作为基础设施融资主渠道的商业银行,实事上正受到来自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业务上强有力的竞争。面对内部和外部金融环境的迫切需求,商业银行必须探索一种新的融资方式,利用新的融资工具克服存在的制约因素,分散和化解面临的风险,强化对基础设施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从而也为银行自身业务的发展开拓新的空间。

1.基础设施项目贷款实施资产证券化的可行性

资产证券化(AssetSecuritization)是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量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风险及收益要素进行分解和重组,进而转换成以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担保,可以在金融市场上流通的证券(Asset-BackedSecurities,资产担保证券,简称ABS)的过程。根据资产证券化设计的出发点不同,大体可以分为收益资产证券化和信贷资产证券化。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将流动性差的不同项目贷款资产集中起来,打包组合成资产池,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一个特殊目的载体(SpecialPurposeVehicle,简称SPV),即通过债权资产的真实销售回收部分资金。SPV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和信用增级(CreditEnhancement),分离与重组资产的收益和风险(包括信用、流动性、利率、外汇等风险),将其转化成债券,选择承销商向投资者发行。SPV利用发行收入支付购买资产的价款,并向聘任的各类机构支付专业服务费。由SPV委托的受托人则负责归集贷款的本息,对投资者进行债券本息的偿还。在这一过程中,选择合格的基础资产是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逻辑起点,因为基础资产的选择问题,不仅关系到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能否在一级市场上顺利发行,也关系到这种产品在二级市场上的流动性和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即直接关系到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成败。

被证券化的资产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但这些资产必须具备一个先决条件,即能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的未来现金流,且可以同其他资产所形成的现金流相分离,即资产权益相对独立,出售时不宜同其他资产权益相混淆,这是资产证券化的本质和精髓。同时,这种资产本身可以从持有者的资产负债表中完全被剥离出来,也就是说该资产一旦被出售,在法律上可以确保与其母体不再有任何联系,不再受其母体经营状况、破产与否的影响,这是能否实现“真实销售”和“破产隔离”的关键。此外,该项资产持有者要具备某种提高拟发行的资产证券信用的能力,即对所发证券进行信用增级。从技术上来讲,被证券化的资产还必须达到一定量的规模。基础设施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属于满足社会基本需求的层次,需求弹性小,消费者对基础设施的消费次数或数量是比较稳定的,不会有较大的波动;消费价格受政府管制,也不会有较大的波动。所以,它在经营期间能够产生较为稳定的现金收入。其次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期较长且遵循一定的自然和生活规律,历史记录完备,在未来产生的现金流入具有可预测性。再次从可供证券化的资产风险性分析,基础设施的建设一般都会有政府的支持,这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基础设施证券的信用级别,降低了风险,比较容易吸引投资商的投资。最后基础设施项目贷款数额巨大,且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基础设施的规模呈稳定上升趋势。因此,商业银行可以选择基础设施项目贷款作为基础资产,实施信贷资产证券化。

2.基础设施项目贷款实施资产证券化的意义

(1)降低流动性风险。银行作为金融中介机构,必须保持资产负债合理的期限结构,以防止因为资产负债期限错配所引发的流动性风险。把一部分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减少长期信贷资产的具体措施。商业银行将基础设施信贷资产按照一定的标准整理成新的资产组合,并以此资产作为担保,发行证券筹资,把呆滞的资金变活。通过资产证券化,可以将风险提前规避,并将风险分散,提高资金流动性。资产证券化的一个核心作用就是能够解决银行长期信贷资产的流动性问题,是银行流动性管理的有力工具。同时银行必须保持适当的资本充足率,以保证承担经营损失的能力。在资本总量一定的情况下,通过证券化把部分信贷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移出去,也是满足资本充足率要求的具体措施。

(2)增加银行获利能力。长期资产的价值主要体现在时间价值和风险收人上,以前商业银行要得到这部分价值,要通过控制利差,低存高贷,并且不得不忍受较长的时间、承担较大的风险。通过资产证券化,商业银行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即商业银行将资产收益和风险收益的一部分让渡给投资者,部分转变为自己的服务收人。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发起机构(银行)通常作为服务商,受托为证券化资产提供管理和服务,获取服务报酬。由于证券化资产已经从银行表内移出,银行提供的贷款管理服务属于表外的中间业务,这可以强化银行的金融服务中介功能,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将风险资产的利差收入转换为无风险的服务收费收入,从而逐步改变银行以利差收入为主的状况。

(3)改善银行业务品种。银行通过资产证券化对表外科目进行大量推广、扩展中间业务,从而使商业银行的经营从产品到服务全方位实现创新。在国外商业银行体系中,大型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占比约为30%至40%,越是中小银行,由于自身业务实力的限制,信贷资产占比越少,中间业务收入占比越高,有些可以达到50%以上。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能够使银行从一个信贷提供机构转变为一个信贷服务机构,由靠借贷利差盈利的模式转变为靠贷款服务收费盈利的模式,从而实现银行职能的转变。这实际上是商业银行职能的一种回归,因为商业银行本质上是一个金融服务机构,而不是一个投资者,它得到的应该是服务收人,而不是资产收益或风险收益。

四.总结

尽管商业银行在介入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时,存在一定的障碍,面临一些显现和潜在的风险,但是基础设施项目贷款具有良好的社会和信贷效应,对商业银行而言,无疑是其金融支持的理想对象。商业银行通过积极的金融创新,将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进行证券化,利用借贷资产证券化这一金融创新工具,可以增强流动性,提高资本充足率,化解和分散基础设施项目贷款的风险,增加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来源,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何小锋等资产证券化:中国的模式[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2.王开国等资产证券化[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

3.何小峰资产证券化——中国的模式[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第10篇

一、政府信用贷款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用贷款的构成

,经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的政府融资额度为5.2亿元。其中利用政府信用融资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工业园区和土地储备项目征地拆迁资金4.8亿元,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000万元。

目前,已到位资金3.3亿元。其中以市金源投资公司作为承贷主体融资2.2亿元,以市土地储备中心作为承贷主体融资7000万元,市财政局落实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000万元。

已落实待提资金4500万元。沿江大道改造工程和晋煤大道与沿江大道环通工程贷款5000万元已通过农行市支行审批,但目前只提取了500万元,余下4500万元待提。

已进入信贷程序正在落实的贷款1.4亿元。其中,精细化工园土方平整及道路排水工程8000万元,石碑山路西延和南岗路北延环通工程2000万元,其他项目征地拆迁资金4000万元。

减少贷款额度500万元。冲大道及仙女北路道路排水工程贷款额度因金融机构信贷规模限制,比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额度减少了500万元。

(二)政府信用贷款的使用

目前,贷款实际支出2.2亿元,已偿还利息1063万元。除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4000万元中有100万元用于七星台卫生院和安福寺卫生院建设之外,其余资金已全部用于工业园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土地储备项目征地拆迁。其中,委托市金源投资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贷款5000万元,已全部用于沿江大道改造和西延工程。已偿还贷款利息574.42万元;向宜昌市商业银行贷款4000万元,已全部用于化工园区征地拆迁。已偿还贷款利息146.91万元;向农发行市支行贷款4000万元,已全部用于化工园区征地拆迁。已偿还贷款利息214.5万元;向农发行市支行贷款6000万元,已用于精细化工园、仙女北路及四季港路工程建设支出1080万元,剩余4920万元。已偿还贷款利息109.89万元;向宜昌商业银行市支行贷款2500万元,目前已支付冲大道及仙女北路道路排水工程617万元,剩余1883万元。已偿还贷款利息17.33万元;向农行市支行贷款5000万元,已通过审批,目前已提取500万元待用,余下4500万元待提。委托市土地储备中心向市信用联社贷款2000万元和向酒业公司借款5000万元,已全部用于精细化工园、三宁二甲醚、三宁磷复肥、宜化磷酸二铵等项目征地支出。

(三)政府信用贷款的管理

从调查情况看,一是项目申请协调有力,申贷效果较好;二是项目推进总体有序,部分项目初见成效;三是诚信意识不断增强,政银合作关系融洽;四是资金管理制度逐步完善,管理体制日趋健全。为规范政府信用贷款资金管理,市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贷款使用管理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加强政府贷款使用管理的会议纪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性资金审批拨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对贷款资金的计划、使用、监管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具体讲:

一是严格政府贷款项目的报批程序。由市财政局负责政府贷款的预算管理,年初组织编制专项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监督相关单位实施。把政府融资借贷款视同上级专项资金进行严格管理。要求用款单位必须按照资金使用计划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在实际使用时,用款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经市财政局审核,并报经市政府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才能使用。

二是强化了政府贷款资金的监管。将所有政府借贷资金都置于市财政局的监管之下。贷款及用款单位对政府贷款项目单独开户,进行独立、规范、精确核算,每月向市财政局报送资金使用情况。土地储备项目实行预算、核算、结算到宗地。市财政局定期对贷款单位账户、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每月向市政府汇总上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市审计局负责对所有使用政府贷款资金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具体包括对项目概预算的执行、资金的使用管理、工程招投标、项目决算等情况进行合法合规性审计。

三是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为进一步提高政府贷款使用效率,确保政府贷款项目顺利实施,市政府专门建立了政府贷款使用协调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通报政府贷款的相关情况,研究解决资金调度等问题。市政府办公室建立了政府贷款事项的审批通道,努力提高政府贷款资金的审批拨付效率。

二、政府信用贷款运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信用融资渠道和结构单一。鉴于国家政策不允许地方政府以直接融资方式获取资金的现状,市政府主要通过依托市金源投资公司和市土地储备中心这两个平台向商业银行进行政府信用贷款。其融资主要以投入公益性项目和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为主,体现在间接效益和社会效益上,而直接经济效益不明显,造成融资压力和动力不足,过份依赖于财政财力,导致融资形式和资金来源结构单一,且我市政府信用融资滞后于周边县市,无法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由于今年以来国家宏观政策收紧,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门槛进一步提高,导致少数贷款没有按照计划进度落实到位。

(二)部分政府信用贷款项目进展缓慢。一是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由于对投资形势估计不足,部分项目规划不够科学,工程设计、征地拆迁工作量大、时间长,致使项目难以按时开工。如四季港路和工业大道环通工程于年3月开工建设,因拆迁问题影响工程施工,目前仅完成工程投资总额的37%。二是项目自筹资金落实情况不好。部分银行贷款项目都需要地方配套资金,地方财政筹集项目配套资金的难度较大。如民主大道北延工程政府应配套资金3700万元,实际配套500万元。

(三)贷款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不足。一是项目资金拨付程序复杂,周期长,回合多,不能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据反映,拨付一次工程款,快则近一月。有的施工单位因建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延误了工期。二是部分贷款资金没有用于所贷项目。如垃圾处理场,由于贷款之初项目就已经基本建设完毕,因此,贷款作为财政性资金调度使用,用于工业园区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据不完全统计,政府信用贷款已支出资金中有5862万元资金未用到原贷款申报项目上。

(四)政府信用贷款给财政支付带来一定压力。政府信用贷款的利息和本金都需要财政“兜底”。今年我市到期贷款7900万元(其中有7000万元为年内先还后贷资金),应付利息1816.66万元,合计9518.66万元。2012年后将进入还贷高峰期。根据我市的发展现状,急需投入的基本建设项目较多,但财政资金有限,部分投资仍需贷款,会导致当前和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较大的偿贷压力。虽然我市财政收入连续保持较高幅度的增长,但财政支出中农业、科技、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保工资、保运转等多方面投入的刚性强,财政压力将持续加重,平衡难度加大。

三、加强政府信用贷款管理的建议

(一)增强政府信用贷款风险防范意识。政府信用贷款事关政府信誉和投资发展的软环境。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增强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防患未然,构筑起防范政府信用贷款风险的思想基础。充分认识政府信用贷款必须与地方经济发展和可用财力增量情况相适应,正确处理好“建设与吃饭”、“建设资金与财政资金”的关系。依照“适度举债、科学规划、讲求效益、加强管理、规避风险”的举债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政府信用贷款的中长期规划。要明确贷款资金的使用方向,采取相应的贷款限制措施,防止重借轻还,忽视项目建设质量的倾向,保证贷款资金的使用效果和偿还能力。

(二)进一步加大申贷工作力度。最近,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管理,规范运行。要积极创造申贷条件,加大工作力度,尽快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政府信用贷款额度。对于已经通过贷审会的项目要使其完备银行贷款要件;对正在报批的项目要加大争取力度,力争尽快通过贷审会;对于无法落实或确需核减贷款数额的项目要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严格政府信用贷款资金监管。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用贷款管理办法,规范贷款的原则和程序,建立责、权、利相结合和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信用贷款管理机制,实现政府信用贷款的规范管理。要健全政府信用贷款报告制度,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应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信用贷款的管理、使用、偿还情况,提高政府信用贷款的透明度,便于对政府信用贷款情况进行监督。市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搞好追踪问效,防止挤占、截留、挪用现象的发生,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运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要简化政府信用贷款资金拨付程序,缩短审批拨付时限,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对于贷款资金的使用要做到与贷款项目申报用途一致。

第11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资产质量管理

当前,世界经济复苏受阻,增长放缓,国际金融形势愈加复杂多变,全球经济再衰退的风险加大,可能会引发新一轮的银行业危机。国内方面,通胀形势短期内基本见顶,但影响通胀增长的长期压力并未消除,同时结构性问题使我国经济出现了不稳定、不平衡、不协调的局面。世界经济复苏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上升,加上结构性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各种矛盾交织在一起,导致国际经济金融将持续动荡。除了国际经济问题所引发的潜在连锁效应,国内也面临着通胀预期压力不减,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等一系列问题。政府治理地方融资平台、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挑战,以及宏观经济不明朗所导致的信贷风险也将给银行资产质量管理带来挑战。

对于2012年的宏观经济形势,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突出把握好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稳指的是稳政策,稳增长,稳通胀。稳中求进,是指在保持宏观经济政策基本稳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社会大局稳定的基础上抓住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取得新进展,在深化改革开放上取得新突破,在改善民生上取得新成效。为达到这个目标,我国在财政方面要继续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加大民生领域投入,积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货币政策要适时适度进行预调微调,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

为积极应对经济形势新变化,商业银行应合理调整营运和管理结构,提高竞争力。而其中,金融资产的质量管理,是保证银行资金营运的关键。为在当前形势下做好银行资产质量管理工作,首先,应完善信贷运行管理体制。一是应责权对等的治理组织架构,应解决共同负责和明确首要责任人的责任的问题,明确信贷运行中每个环节的权利和责任,进而做好相关人员权利和责任对等。二是建立长效激励和惩罚机制,建立和完善共容型激励机制,实行绩效管理。应建立明确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形成科学的收入分配体制,并且建立严格的考评、监督和执行制度,保证奖罚的公平性。三是加强信贷管理队伍建设,提高信贷工作人员素质。对信贷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建立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具体权利和责任分解到对应的人员,实行责、权、利统一的考核方法,建立好规范化的制度和约束行为的条款,实现信贷行为的科学决策。

其次,建立完善的风险排查和风险预警机制。第一,应完善项目和信用评估制度,这是预防贷款风险、提高资产质量的重要前提。应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严格考核,综合评定,全面了解和掌握借款人经营状况以及贷款的风险情况,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采取相应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保障贷款资金安全。第二,深入进行风险排查。制定和坚持风险排查工作机制,扎实开展信贷客户的风险排查,查找风险隐患,充分揭示风险因素和管理问题,并且高度重视风险排查工作成果,不放过任何风险隐患,完善风险缓释措施,改进信贷管理水平。第三,突出对重点领域的管控。在政策调控背景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能力大幅下降,未来一段时期平台贷款违约风险增大,甚至可能会出现系统性风险,商业银行应高度重视平台贷款风险管控,严控增量风险,实施平台贷款的限额管理,不能放松退出平台公司的贷款风险管控标准,落实担保和债务主体责任;随着房地产调控继续深入,短期内房地产行业整体资金紧张的局面难以缓解,开发企业的资金链会更趋紧张,一些开发企业不规范的融资行为也可能引发银行信贷风险。商业银行要控制银行信贷,调整房地产业结构性矛盾,同时高度严密盯防房地产贷款风险。加强房地产信贷征信管理,做好贷前查询、贷后录入相关信息等工作。坚守房地产开发贷款的风险底线,实施房地产贷款限额管理。同时高度关注住房按揭贷款客户的信贷情况;国家持续采取高压态势严格控制和全面清理有关高污染、高能耗和产能过剩行业,“两高一剩”行业生存空间愈加狭小。

再次,规范施行严格的信贷三查制度。应通过加强培训、检查和考核等多种手段,进一步提高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的信贷三查工作质量,全面了解和掌握借款人经营状况以及贷款的风险情况,做好行业调查及分析。多方关注市场信息,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及时采取相应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保障信贷资金安全。同时,信贷“三查”制度执行情况,也是在贷款出现风险后,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或免责的重要依据。银行应严格按《贷款通则》、“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等信贷监管要求和银行信贷内控制度开展日常的信贷工作,严格执行信贷业务主责任人制度,切实抓好“三查”制度的落实与执行。最后,完善和严格实施贷后管理机制。应建立和完善存量信贷资产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工作机制,提高贷后管理工作质量,一方面要强调现场检查的质量和效果,另一方面非现场检查制度要落实。要增加现场检查频率,近期尤其要增加对中小企业、资金密集型企业、营运资金周转率低的等受流动性趋紧影响较大的客户群体的贷后检查频率。应充分运用贷后管理工作成果,及时应对发现的业务机会或风险预警事项。要及时了解前台贷后管理的落实情况,做出正确评价,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不断提升贷后管理工作水平,保障银行资产安全和质量稳定。

资产质量水平是衡量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效果的重要指标,商业银行机遇与挑战并存,在当前复杂的经济形势下,商业银行应在发展业务的同时坚守风险底线,密切关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宏观经济变化趋势,科学调整资产管理工作,加强资产质量管理的制度和机制建设,改造资产质量管理中不合理的部分,落实国家各项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各项业务的稳健运营。

参考文献

[1]《尚福林同志在中国银监会2012年监管工作会议上讲话》,2012年1月。

[2]《201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公报》,2011年12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年3月。

[4]国际清算银行巴塞尔银行业条例和监督委员会:《巴塞尔资本协议Ⅲ》,2010年12月。

[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1]44号),2011年4月27日。

[6]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经济展望》,2011年9月

第12篇

【关键词】试点城市 公积金贷款

为扩大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四川省攀枝花、成都、德阳、南充已纳入年公积金贷款试点城市,现将试点城市如何做好公积金贷款,根据《关于利用住房公情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管理办法》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业务规范》等规定,分别从项目申报、项目检查材料准备、项目评审、项目审批、合同签订、贷款发放等方面进行分析,让其他纳入试点城市公积金贷款更加顺利推进。

一、试点项目贷款申报阶段

试点公积金贷款是指试点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委托商业银行利用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向借款人发放的,专项用于经济适用房、列入保障性住房规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试点项目)建设的贷款。

第一,对借款人的要求,借款人要求产权清晰,经济适用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借款人是政府非营利性的专门机构或通过招标确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试点项目贷款,借款人是政府非营利性的专门机构。借款人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实收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

第二,对借款项目要求,试点项目已列入保障性住房规划或当地经济适用房等住房建设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施工许可证》(以下简称四证)或有权部门已出具相关许可承诺。试点项目选址合理,居民生活条件便利,建设标准供应对象符合政策规定,规划设计符合法律法规和节能省地环保标准。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试点项目必须落实抵押物和拆迁补偿资金。同时要求试点城市人民政府已明确项目贷款还款来源。

第三,确立项目后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申报项目。借款人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向试点公积金中心申报,申报内容包括试点贷款项目简介、借款人的性质、借款项目已具备的条件、借款额度、借款项目预计租金收入、销售收入、项目还款保障,同时要求对试点项目同地段普通商品房出售或出租价格及市政公用设施配套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进行说明。

借款人申报项目的同时要提供项目的立项批复、项目四证,未取得相关证件的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关许可承诺。

第四,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报。公积金中心对申请的项目进行核查,经试点城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报省建设厅,试点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的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报。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对试点项目进行抽查阶段

为保证扩大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将组成调查组对试点城市进行抽查,为了顺利通过检查,试点城市应从以下几方面准备:一是检查拟申请贷款项目是否列入保障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是否纳入土地供应计划、项目建设标准、供应对象是否符合政策规定、项目四证情况、同地段普通商品出售或出租价格、市政公用设施配套情况、拟采取的抵押担保措施、是否明确还款资金来源和还款责任等。二是借款人是否属于政府非营利性的专门机构,借款产权构成、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和信用记录情况是否良好。三是再次明确抵押、担保措施及公积金贷款相关审批文件,对于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应取得主管部门同意申请贷款、办理贷款抵押的证明文件,市人民政府同意相关贷款的批复,市财政局对贷款偿还纳入年度预算的相关文件等。四是做好配合调查组到项目实地查看工作,准备建设项目相关资料、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对于项目四证未能取得的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关许可承诺;如果相关证件正在受理的,应提供相关部门受理的证明。

三、试点项目贷款评审阶段

住房城乡建设部通过立项后,公积金中心委托认可的评估机构对拟用于抵押担保的在建项目、房产或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公积金中心自行或委托银行出具抵押评审报告,确保足额抵押。

试点公积金中心要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进行严格评审,评审内容应包括项目状况、投资估算、销售或租赁预测、偿贷能力分析等内容,对试点项目贷款进行评审,出具建设项目评审报告。

四、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市人民政府批准

试点公积金中心应在人民银行规定的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商业银行范围内,选择办理项目贷款业务的受委托银行,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确定。试点公积金中心要将建设项目评审报告、抵押评审报告书面征求同级财政部门同意,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试点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五、合同签订、贷款发放阶段

公积金中心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建设项目贷款委托协议,公积金中心与受委托银行、借款人签订建设项目贷款借款合同,公积金中心与受委托银行、借款人签订建设项目资金封闭管理协议。公积金中心与借款人签订建设项目贷款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在建项目、房产或土地使用权足额抵押,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借款人的,试点项目的抵押率不高于80%。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签订后应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对建设项目相关资金实行全程封闭管理。借款人须在公积金中心确定的受委托银行设立项目贷款资金监管账户,项目贷款资金、项目销售收入和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并通过预算拨付用于归还贷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等,全部存入该账户。每个试点项目只能开立一个资金监管账户。

公积金中心应在借款人项目资本金按计划到位,并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根据风险状况、工程进度、资金使用情况及资金计划,向受委托银行签发委托发放贷款通知;受委托银行确认项目贷款相关信息完整并在运行系统中反映后,才能将项目贷款资金划入相应的资金监管账户。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全过程监管,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审计署、银监会实行住房公积金督察员制度,对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行管理情况、挤占挪用和骗贷等违法违规苗头和行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试点情况等进行督察,保障住房公积金安全和有效使用。试点城市要确保项目申请、项目评审、资金发放、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确保试点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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