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汽车管理制度

汽车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02 09:20:2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汽车管理制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汽车管理制度

第1篇

为适应本市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满足特殊需求市民的出行,体现出租汽车服务形象,根据《*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及特性)

本规定所称的无障碍出租汽车是指行走不便者(以下简称特殊乘客)出行时乘用的方便其乘坐的特种出租汽车。

无障碍出租汽车可以使用专用车型,也可以在普通出租汽车副驾驶位置设置方便特殊乘客乘坐的可旋转或者移动的专用座椅,行李厢应当配置固定轮椅、拐杖的安全装置。

第三条(管理部门)

*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交通局)负责本市无障碍出租汽车的发展及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以下简称市运输管理处)具体负责无障碍出租汽车的额度招投标工作及日常经营监管。

第四条(无障碍出租汽车的发展)

根据《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市交通局按照本市有关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规划,编制无障碍出租汽车的发展计划,纳入出租汽车专业规划后组织实施。

第五条(车辆额度分配)

无障碍出租汽车额度由市交通局根据确定的发展计划进行分配,委托本市具有有电话调度服务的出租汽车经营者营运无障碍出租汽车,委托营运期限为5年。

第六条(招投标工作)

市运输管理处应当按照《*市城市交通公共资源配置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要求,采用招投标方式将无障碍出租汽车委托经营者营运。邀请参加投标的经营者应当是营运服务质量好、诚信度高的经营者。

中标者应当与市运输管理处签订《*市无障碍出租汽车营运协议书》(以下简称《营运协议书》),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车辆额度委托营运期限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经营者应当在期限届满前60日向市运输管理处提出延续经营申请。准予延续的,办理相关手续。不予延续的,市运输管理处可以决定是否重新招标。

第七条(营运协议书)

市运输管理处与经营者签订《营运协议书》的内容,应当符合本规定相关要求。

《营运协议书》由市运输管理处印制。

第八条(车辆要求)

无障碍出租汽车除应当符合《*市出租汽车小客车车辆规定》外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无障碍出租汽车应当选用适合改装的本市出租汽车主流车型;

(二)安装车载智能系统,并纳入电话调度网络;

(三)车辆副驾驶员位置安装方便特殊乘客乘坐的专用座椅,行李厢安装轮椅、拐杖固定装置以及厢门搭扣等安全装置,并确保设备完好。

无障碍出租汽车的车身颜色应当与本经营者的出租汽车颜色相一致。车身的规定部位应当张贴无障碍专用标志,标志位置和图案由市运输管理处另行规定。

第九条(对经营者的要求)

无障碍出租汽车的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市运输管理处根据《出租汽车经营者诚信指标》、《出租汽车经营者诚信分级评定标准及奖惩措施》考评为AAA诚信等级以上;

(二)不得以转让、出借、买断等形式擅自处分无障碍出租汽车额度;

(三)无障碍出租汽车的营运方式以电调为主,必须优先向特殊乘客供车。特殊乘客隔日预定用车的,应当基本满足;当日或者即时用车的,应当尽力优先满足,并建立特殊乘客的电调记录台帐和信息库;

(四)加强对无障碍出租汽车驾驶员法规、业务、安全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和考核;

(五)每月无障碍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有责投诉率不超过无障碍出租汽车服务车次的2%。

第十条(对驾驶员的要求)

无障碍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具有出租汽车驾驶员中高星级称号、安全行车两年以上、职业道德良好、营运服务规范、身体健康。

(二)为特殊乘客服务时,应当协助其上、下车,并帮助安置好轮椅或拐杖。

(三)服务态度端正,按照调度指派接送乘客。

第十一条(办理车辆证件的要求)

市运输管理处和*市城市交通业务受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交通业务受理中心)应当按照《城市交通行政许可和备案等业务事项》规定,办理无障碍出租汽车的营运证件。

无障碍出租汽车经营者新投入或者更新无障碍出租汽车时,必须经市运输管理处验车合格后,方能到市交通业务受理中心办理车辆营运证。市交通业务受理中心根据市运输管理处对车辆检验合格的信息发放车辆营运证。

无障碍出租汽车营运证副证应当具有专门的识别标记。

第十二条(无障碍出租汽车的上、下客要求)

无障碍出租汽车运送特殊乘客上、下客时,车辆右侧应当预留宽度不小于1200mm的通道,供乘轮椅者通行。

第十三条(无障碍出租汽车的价格)

无障碍出租汽车的运价和车费发票,按照本市出租汽车同类车型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车辆额度的收回)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市运输管理处全部收回无障碍出租汽车的车辆额度:

(一)车辆额度使用期内发生违反《营运协议书》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二)车辆额度使用期届满后,市运输管理处未准予经营者延续经营申请的。

无障碍出租汽车车辆未到更新期限的,市运输管理处应当在该经营者其他报废、更新的车辆额度中予以收回。

第十五条(其他要求)

本规定未涉及的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要求,按照《条例》和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解释部门)

第2篇

(一)大院的基本情况

广西社会科学院整个大院(以下简称“社科院”)占地面积13.78亩,广西社会科学院和广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两个厅级单位200多名干部职工合在一栋办公楼办公,宿舍区和办公区域共一个大院。宿舍区住有163户,其中社科院干部职工90户,占55%,调离社科院工作的干部职工住户17户,占11%,买房户16户,占10%,租房户24户(其中有10户非本院职工出租),占14%,其他住户16户,占10%。院场地狭小,人员杂乱,车多位少,整个大院总共才有40个车位。

(二)大院汽车进出概况

据最近严格统计,社科院公车15辆;区社科联公车10辆;社科院职工(含配偶)居住在社科大院的,以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名字购置的私家车(以实际居住、户口簿和汽车行驶证登记为准)15辆;社科院职工子女长期同父母居住社科大院(以户口登记和子女汽车行驶证登记为准)的私家车12辆;社科院职工子女(与父母非长期居住)经常回来探望父母的私家车11辆;社科院干部职工住院外以私家车上班的车辆28辆;住社科大院,在外单位上班的干部职工开外单位的公车回来停放在社科大院的公车5辆;已调离社科院工作的干部职工仍居住在社科大院的私家车5辆;区社科联干部职工私家车上班11辆。

二、车辆停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员构成复杂,思想统一难

社科大院的人员由广西社会科学院干部职工、广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职工、调离社科院工作的干部职工、外来买房户、租房户和其他住户组成,人员构成比较复杂,在思想统一上比较困难,尤其是非社科院干部职工,经常出现不配合后勤管理工作的问题。如在车位已满的情况下,不听门卫劝阻,擅自将车辆乱停放在消防通道和120通道上,曾因此出现救护车无法进入病人住户楼下,延误抢救时间,病人住户意见非常大,存在严重的事故隐患。

(二)人员流动性大,思想管理难

除去在大院工作的广西社科院职工、广西社科联职工以及在大院常住的住户外,租房户、外来办事人员、探望亲属人员、调离人员等经常需要驾车在大院进出,人员流动性较大。社科大院面积不大,停车位有限,部分外来人员常以车辆短暂停留,办完事就离开为借口,车辆乱停乱放,甚至占用他人车位,思想管理非常困难,导致后勤管理人员工作难开展,相关人员对此颇有微词。

(三)人员个性突出,思想教育难

个别人员由于个性突出,以个人情绪和理解来处理问题,缺乏服从大局和为他人着想的意识,仗着不是社科院职工,缺乏有效的约束手段,不服管教,导致后勤管理人员在车辆停放问题上开展思想教育时碰到很大困难。个别车主蛮横无理,恣意闹事,以致把车辆开至大院堵住门口,扰乱公共秩序的事件时有发生。

三、车辆停放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社科大院车辆停放之所以存在这些问题,既和大院客观环境有关,与个别人员的思想有关,又和管理制度有关。要对问题细致查找原因,明晰产生问题的根源,才能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彻底根治问题。

(一)大院面积狭小,环境复杂

目前,社科大院总面积仅有9186平方米,大院分为办公区和住宅区两部分,办公区占地面积1333平方米,住宅区占地面积7853平方米。整个大院总共才有40个车位,其中宿舍区只有18个公共车位,办公区域和车库仅有22个车位。而因办事、生活来往的车流量较大,现有车位不能满足要求,面临着车多位少的困境。加之大院人员庞杂,思想不一,素质参差不齐,因此难免出现车辆停放管理难的问题。

(二)个别人员思想错位

1.个别人员本位思想严重。

在车辆停放管理中,有个别人员存在严重的本位主义思想,在处理问题时只考虑自己,不顾整体利益,不顾他人感受,给后勤管理工作造成很大不便。如个别居住在大院的社科院职工认为自己既是单位职工,又在大院居住,只要交了费,大院的停车位应该优先保证自己私家车的停放。不管有没有车位,有空地就停,哪怕是消防安全通道和120通道,车主也视若无睹。个别居住在外的社科院干部职工也认为,自己是单位员工,开车来上班理所当然,对不让进大院停放汽车的管理难以理解。广西社科联开私家车上班的个别干部职工因办公楼与广西社科院同在一个大院,但大院后勤管理是由广西社科院负责,所以对广西社科大院单位的后勤管理工作配合度较低。这种错误的本位主义思想的存在,阻碍了单位正常办公、生活的秩序,同时也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是非常不可取的。

2.个别人员挂靠思想严重。

在开车进大院停放的人员中,有个别人员仗着自己和大院里的干部职工或大院住户有亲属关系、私人关系,执意要把车停到大院里。如拥有私家车的个别本院职工的子女,长期同父母居住在社科大院,这些人认为,父母是社科院的老职工,购车款也有父母的钱,只不过没写父母的名字而已,大院也应该保证自己私家车的停放。而个别社科院职工的子女,虽然不常与父母居住,但经常开私家车回来探望。这些车主认为,父母是社科院的老职工、老革命,子女回来探视,大院也应该保证车辆的停放。这种思想实际上是严重的挂靠思想,只认人情关系,不认管理制度,与当今国家倡导的法治社会精神背道而驰。

3.个别人员功利思想严重。

在涉及停车管理问题的人员中,无论是本单位职工,还是其他人员,都普遍存在严重的功利思想,只顾蝇头小利,不顾大局。在社科大院停车比外面停车要实惠很多,很多人就看中这一点,执意要把车停进来,甚至不惜强词夺理,违反管理规则。如部分租房户认为在这里租房住,本身房东有《房屋产权证》,所以他们也应有一份停放车辆的资格。

(三)管理制度尚不完善

目前,广西社会科学院对车辆停放管理主要制定了《广西社科大院汽车管理方案(草案)》,尚未有正式的文件和规章制度来约束停车乱的问题。而草案在一些条款上还不够完善,致使部分车主对草案的内容存在异议,不服从安排管理。如已调离社科院工作的一些干部职工,仍居住在社科大院,认为自己曾在社科院工作过,有过一定的贡献,有些在院里曾担任过中层以上干部,并且购买大院公房,有《房屋产权证》。因此,他们片面地认为《广西社科大院汽车管理方案(草案)》不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房改政策的有关规定。另外一些持有《房屋产权证》的买房户认为,有必要对进入院内的汽车进行管理,按物业管理条例,他们也享有停放车辆的权利,对于社科院汽车管理方案,他们认为并不合情合理,也不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

四、解决大院面临的停车难题对策

广西社科院住宅大院停车难存在的问题,其实主要就是停车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问题。因此,必须要将思想政治教育贯彻到问题的解决中,在此基础上,再结合法制实际,完善车辆停放管理制度建设,并充分调动广大住户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切实解决停车难问题。

(一)加强相关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后勤管理中碰到的很多问题,可以归结为人的思想问题,只要这个问题解决了,工作中的阻力就会减少很多。因此,务必要加强后勤管理人员、车主及住户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加强对后勤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

如何处理车辆停放的问题,直接检验着后勤管理人员的管理素质和水平,简单的说教和生硬的处理方式很难得到管理对象的认可,甚至会引起无休止的争执和事端。因此,必须严格加强后勤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努力提高他们的办事能力和管理水平。要求管理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必须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并与住户加强联系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后勤管理人员展开不定期的集中培训,帮助他们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此外,管理人员之间还要做好经验交流工作,及时把好的工作经验传授给其他人员,从整体上提高后勤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

2.加强对车主及住户的思想政治教育。

后勤管理工作中,车辆停放的处理问题涉及的是人的问题,后勤管理工作人员在处理停车难的问题过程中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本着为别人考虑的角度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平时注意与住户的感情交流沟通工作,拉近与工作对象的距离,与住户、车主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以方便工作的开展。通过入户谈心、发放宣传册、张贴告示等多种方式让广大住户及车主了解大院有关车辆停放管理的制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及时跟踪了解他们对关于车辆停放问题的意见建议,以及舆论舆情,及时做好提前准备工作,引领舆论导向。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有关管理制度

有完善合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工作就能得心应手。要做好管理工作,需要有耐心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更需要有刚性的制度作保障。因为制度才能管长远、治根本。因此,必须引导广大住户共同参与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一套能确保大院车辆安全整洁停放的刚性制度。

1.深入群众中征求意见建议。

针对现阶段《广西社科大院汽车管理方案(草案)》尚不完善的问题,要求组织后勤人员深入到群众中征求意见建议,就大家关心的停车难问题出谋划策,让广大群众知道停车管理中遇到的困难,并参考借鉴其他单位车辆管理的方案办法。对采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归纳,采用合理的,摒除不合理的,遵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集众人之力应对少数人引发的纠难,势必可以有效解决停车难的问题。

2.综合运用多种规章制度,打造有效的制度体系。

坚持适应复杂的形势变化要求,不断创新观念。在坚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多种配套措施,结合有关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一起运用。如在落实《广西社科大院汽车管理方案》时,辅以《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多种法律法规手段,打造有效的制度体系,形成强大的规章制度约束合力,这需要后勤管理部门与有关执法部门通力协作,灵活根据形势发展,采用合理有效的办法。

3.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教育。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教育,也是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背景下,“要教育党员、群众增强民主意识,积极参政、议政,珍视和保护自己的民利……要教育党员、群众树立法制观念、遵法、守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并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因此,必须要加强对车主和大院住户的民主和法制教育,将民主和法制教育渗透到规章制度中,渗透到大院的环境氛围中,渗透到与工作对象的交流中。个别本位主义思想严重,法治精神缺失、法治意识淡薄的人,相对比较难劝说,对这种人有必要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与依法治理相结合,适当采用法律手段对待,从而不断改善小区汽车停放管理情况。

(三)发动群众共建文明庭院

行政后勤管理工作必须紧密结合群众,发动群众。以人为本,是我们解决工作实际问题的情感基础。因此,解决大院停车难的问题,除了要耐心做好住户思想政治工作,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摆在首位外,还要充分调动全体住户的积极性,以党员为主体,共建文明庭院,推动后勤工作顺利开展。首先,要大力倡导建设文明庭院,增强群众凝聚力。尽管在停车管理上存在一定的问题,但车主和住户共用一个大院,大院的整体秩序关系着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后勤管理要以此为契机,通过下发文件、公贴告示、入户宣讲等方式,大力倡导建设文明庭院,结合“美丽广西”活动,为群众努力营造整洁有序的大院环境,促使大家达成共建文明庭院的共识,增强群众的凝聚力。其次,采用多种手段调动群众,增强群众积极性。如何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对此,“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和职工骨干的先锋带头作用”,身先士卒,积极推进文明庭院的建设工作,做好榜样示范作用,带动其他人员的积极性。各栋民主选举1名栋长,加强管理。制订广西社科大院住户文明公约,并制成不锈钢牌钉在各栋单元楼道,使广大住户都能自觉守法履约。还可以根据情况设立“文明停车示范标兵”“文明户标兵”“五好家庭”评选活动等。对表现突出的住户给予嘉奖通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适当给予物质奖励,以此来调动群众参与文明庭院建设的积极性。最后,做好跟踪调查巩固工作,确保效果不打折。文明庭院的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为防止问题反弹和新的问题出现,必须要做好跟踪调查巩固工作。要及时跟踪群众对停车情况的思想动态、舆论动态,及时调查走访,发现问题,就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巩固取得的成绩,确保活动效果不打折扣。

五、结语

第3篇

【P键词】公务用车;法律意识;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安全可靠

一、引言

公务用车,是党政机关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每一辆公务用车都是党政机关对外的一扇“窗口”,这个小小的“窗口”展示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老百姓关注度高。特别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之后,公务用车安全管理就成了公车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二、公务用车安全管理中的主要问题

(一)驾驶员法律意识淡化,随性驾驶违章通行。公务用车驾驶员在“特权思想”的驱使下,淡忘法纪约束,违章驾驶,对法律规范缺乏敬畏之心。一些公安牌照的车辆、机关小牌号的车辆,肆意违章,给自身驾驶埋下隐患,由此造成事故的案例并不鲜见。另外,公务用车驾驶员的逞强心理、侥幸心理造成违章,也极易诱发交通事故。

(二)驾驶员责任意识不强,职业道德修养不够。少数公务车驾驶员长期驾驶公务用车,存在高人一等、随性而为的习惯,责任意识、道德意识淡薄,高调行车,造成交通事故。比如,有些驾驶员在驾驶时图一时之便横冲直撞,夜间会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章抢道,开霸王车、英雄车、斗气车、怒路车等,既影响了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正常行驶,也严重影响到自身的行车安全。对行驶路线的路况不做深入了解,有的甚至对执行的任务都不甚了解。部分驾驶员对自身工作的特点、性质认识不到位,不能科学合理安排好作息时间,养成不良生活习惯。第二天疲劳上岗,精力不集中,反应迟钝,性情不佳,自控能力弱,在紧急情况下处置不当,造成交通事故。还有少数驾驶员不善于及时处理好生活和工作中的矛盾,不能以稳定的情趣投入工作,行车时不能保持平和健康的心态和愉快的心情,在行车中发生意外。

(三)专业学习抓得不紧,技术素质不过硬。近年来,各种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不断在汽车上应用,对驾驶员的驾驶技术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部分驾驶员不注重专业学习,能力素质不能与时俱进,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的安全驾驶要求。

(四)安全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目前,大部分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和单位有各自的车辆管理制度,但是安全管理制度相对薄弱,比如《安全学习制度》《驾驶员安全行车考评及奖惩制度》等,都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和细化落实。

三、公务用车安全管理对策

(一)健全和完善公务用车安全管理制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严格的制度约束,安全工作才有基本保证。要结合工作性质、用车特点和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机关驾驶员守则》《驾驶员安全学习制度》《防治公车私用管理办法》《汽车维护保养制度》《机关驾驶员安全行车考评和奖惩制度》《公务用车使用制度》等。有了好制度还要认真执行,用制度管好人和车,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为公务用车安全管理打好基础。

(二)抓好安全教育,强化安全行车意识。驾驶员安全教育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时刻绷紧安全之弦,才能够掌握预防事故的主动权。1.抓好法制教育。机关驾驶员必须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并自觉养成遵章守法的良好作风,做遵法守纪的模范,规范行车,安全无事故,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的安全。定期组织驾驶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并进行书面测试,检查学习效果。2.恩威兼施,做好驾驶员管理和教育。针对机关驾驶员的特点,定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崇高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让机关驾驶员自觉养成文明行车的好习惯,低调行驶,不与社会车辆争道抢行,彰显公务车驾驶员的良好素质,赢得老百姓的认可和称赞,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设立安全奖项,实行奖惩制度。通过GPS及时掌握驾驶员的行车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定期查询车辆违章情况,紧紧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有针对性地做好超前防范工作,切实把车辆安全工作抓到实处、做在前面。对全年无违章无事故的驾驶员进行安全奖励,对违章次数较多的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查找原因,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对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一定的处罚。

(四)严格落实好车辆维修保养制度。保持车辆技术状况的完好和优越的性能,是确保安全行车的重要前提之一。因此要切实抓好公务用车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首先,要加强驾驶员岗位技能培训,提升专业技能,提高车辆维护保养能力。其次,驾驶员贯彻落实好各项车辆日常检查制度,对自己所驾车辆必须做到勤检查,勤维护,把车辆的方向、制动、灯光的检查维护作为重中之重。认真做好车辆的一日三检工作,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检查,发现异样或故障,应及时报修,防患未然,绝不让“病车”上路。再次,管理部门定期进行车容车况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以防意外。

四、结论

总之,只有按照公务用车管理的特殊要求,不断强化科学管理,提高驾驶员的综合素质,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检查,才能确保公务用车安全运行,使公务用车在公务活动中更加安全、可靠、服务到位。

第4篇

根据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盟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三项制度的通知》(西车治办发〔2011〕2号)精神,我乡认真组织学习,并开展了自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乡人民政府现有公务用车2辆,专职司机2名。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本单位无公车私驾和违纪违法现象。

三、专项治理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教育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用车行为,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需要,也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要求。我乡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要求的基础上,对照通知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求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公车管理的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好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为干部职工做好榜样。

2、加强管理,严格纪律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不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用公款擅自购买公务用车。不向企业调换、借用车辆或摊派资金购买车辆,对公务用车不搞豪华装修,特别是不搞高于原车配置设计进行装修,增改与汽车行驶无关的设备。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制订《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健全完善专人负责、统一派车、明确线路以及用车与缴费分离等制度。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参与旅游、婚丧嫁娶、接送学生和学开车等与公务无关事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不允许酒后开车,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不准以车谋私。在车辆维修方面,履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费用开支。

我乡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由于领导重视、制度完善、管理到位,至今未发生任何纰漏。今后,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

第5篇

关键词: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车辆管理

中图分类号:F294文献标识码:A

一、规范小区车辆管理势在必行

随着汽车产业的繁荣和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停车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在汽车行驶停放的问题上,由管理引发的一系列矛盾已占据了社会矛盾的一部分。车辆管理是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几年因停车问题而产生的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纠纷、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屡见不鲜,这不仅影响了业主们的正常生活,也造成了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误解,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生活秩序和社会和谐。因此,无论业主还是物业服务企业,都希望能找到解决住宅小区停车难的良策。

我们会经常听到这样的埋怨――园区内的车位是小区的配套设施,本就是属于全体业主的,难道不该无偿使用吗?小区内停车所收取的费用为占地费,物业管理企业究竟该不该不承担保管责任?业主几十万的汽车丢失了,物业管理企业需要全额赔偿吗?业主停车入位的时候车还是好的,但是出车位后就有了划痕,物业管理企业需要承担责任吗?相对其他小区停车费,有的小区却较高?

小区经常出现这样的局面:小区地面的临时车位常常不够;地面的固定车位被外来的车辆临时占用;晚间汽车的报警笛声爆响引来居民的怨声载道;收取停车费用时的解释工作困难,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发生争议;小区发生车辆损坏、丢失事件,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责任界定不清等纠纷。

停车位供不应求、公共区域的变相侵占、空间的日益狭小、停车位的权属问题日趋尖锐,再加上由此而引发的车辆管理中的丢失、受损诉讼纠纷,停车问题已成为社会稳定、生活和谐的不和谐因素。因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管理问题已成为当前物业管理活动中十分突出的问题,对于车辆管理的规范化、合理化已成了当务之急。

二、产生住宅小区停车管理矛盾的原因

现代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相当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抛弃了自行车,以汽车代步,存放所占用的面积大了不少倍。停车需要空间,而我国是个土地资源紧缺的国家。停车用地的性质也发生了演变,由“公用”变为了“共用”(当然有一部分为私人所买断使用权,因此“私用”也应运而生),导致目前停车与停车管理的严重冲突。停车管理看起来仅涉及车主与管理单位,其实不然。停车难问题充分暴露了停车场管理的体制和管理机制问题。

第一,政府方面。对开发的物业(矛盾最集中的是住宅类物业)所配套的停车区域(车位)并无严格要求,给了开发商追求最大居住功能目标一个可乘之机,对停车要求考虑较少。政府在审批开发项目时,往往缺乏前瞻性,缺乏高度和远见,把权宜之计当作解决问题的根本。国家未出台指导性文件,业主与车位的配置比例五花八门、无所适从,缺少规范和科学性。有的开发商以楼盘品质决定车位,中产楼盘、高档楼盘,车位配得足,普通住宅小区车位配得少,未能顺应国家经济发展、百姓收入提高、车价逐步走低的趋势。

第二,开发商方面。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的,在满足业主需求方面,经常有挤占或“忽视”的行为,为日后管理工作埋下隐患。一方面住宅小区建成后将投入使用50~70年,就算开发商考虑到停车位问题,但由于私家车的数量增长速度过快,还是反映出前瞻性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开发商配建的停车位不足。开发商既不愿牺牲宝贵的土地,又不愿意资金积压,自然选择少建停车位。

第三,物业管理单位方面。物业管理是物业服务,政府、开发商搭建平台,由物业管理企业演出。但这个“舞台”先天不足,演出时畏首畏尾,缩手缩脚。车位归属问题其实与物业管理企业没什么关系,但与服务活动有密切关联,作为物业服务单位,当然希望有关方面解决这个问题,不再代人受过或与服务搅和不清。但同时物业管理单位服务水平也不高。不可否认,在停车管理纠纷中有一部分是因为管理单位自身问题而导致,使得简单问题复杂化了。由于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和滞后,人们对物业服务消费的误解和曲解,物业管理企业承担了过多的社会责任,分散了物业管理企业的精力,混淆了职能和责任,在车辆管理方面也不能幸免。

三、破解住宅小区停车管理矛盾的建议

首先,利用价格杠杆,引入竞争机制。要彻底解决停车难问题,需要从源头动手,豁开制约停车场经营管理市场化发展的瓶颈,采用价格听政的方式确定停车场收费水平和方式,同时引入竞争机制,能够交给企业建的停车场尽量交给企业。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停车场管理的责任问题,政府加强对停车场经营管理的监督,给停车场经营管理创造一个宽松而和谐的环境。

其次,分清停车管理中所涉及的各方责、权、利。开发商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取得用地许可证,获得了红线以内的土地使用权,并在其上构建房屋。简而言之,开发商拥有区域内的全部产权(除了部分面积要按照国家规定留用人防),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处置权。当然,开发商必须依照国家相应规定,分配一定的面积建设配套设施,其中包括停车场。购买房屋的业主同时具有使用停车位的权利。但在开发商取得销售许可证后楼盘开始销售时,楼盘销售的面积是按照户内使用面积与公共面积的分摊之和计算的,而不能够计入分摊的公共面积包括机动车库。这便说明了业主购买房屋所支付的费用里,不包括停车面积,换言之,业主没有权利无偿使用停车位。结合以上两点不难发现,业主有权使用停车场,但却不能无偿使用,因为停车场的产权方――开发商持有其收益的权利。所以,分清楚停车管理中所涉及各方的责、权、利,对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来说都很重要。

再次,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调节干预作用。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各类物业特别是住宅类物业(尤其是普通住宅小区)的停车设施(含车位)在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科学的分析,确定不同物业作为配套设施的停车位的配比,具有较长远的前瞻性,不仅能够满足目前的需要,还能适应较长时期的需要。各地政府应当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消费行情,有意识地引导车辆消费,采取适当的措施,相对限制购车行为。比如,以提高停车服务费为经济杠杆,以限制机动车辆数量增长的速度。政府出台鼓励相关方面投资建设停车设施的政策,物业管理单位也可在政府批准后投资车位建设,以满足业主停车需要并在管理服务中受益,享受政府有关优惠政策,作为对物业服务的支持。

最后,物业管理企业需要健全管理制度,单设客户服务部门。物业管理是服务行业,是人性化的工作,而非机械化的生产,物业管理企业工作人员的言行对于工作质量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单独设立客户服务部门,主要负责协调客户与各方关系,以“人心换人心”,做客户的贴心工作,给客户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在处理突发事件的过程中,物业管理企业要站在客户的立场上,为客户着想,为客户争取利益,这样才能够获得客户认同。同时,物业管理企业的经理人也要积极营造企业文化,争取让业主融入企业文化中来。健全物业管理企业停车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完善业主公约、停车协议等相关文件,并在其中明确各项费用的取费依据及用途;将物业管理企业相关制度在员工内做普及培训,使得每一位相关岗位的员工均可以向业主做出准确、统一的解释;充分利用公共宣传区域,普及管理文化,将理念随时随地、点点滴滴地渗入业主心中;物业管理企业要严格正规管理,仔细检查进出车辆,控制停车区域的人流,按时间表巡视停放车辆,及时检察并做好记录,控制非正常事件发生的几率;以优越的条件鼓励、倡导驻场车辆具备相关保险,以分解责任压力,物业管理企业也可以在保险公司购买公共财产险、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险种,用来分担企业风险。

(作者单位:扬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主要参考文献:

[1]张春普,程莉娜.对城市住宅小区停车位相关法律问题的探究[J].学术论坛,2009.2.

第6篇

【关键词】机械故障;交通事故;防范措施;保修管理制

0 引言

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我国最近几年在道路交通事故当中由于汽车机械故障造成的事故从原先的10%现已上升为15%,现在,汽车使用数量在不断的增长,如果不加以控制,其将给社会和人们的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是不可预测的。目前,由于汽车的机械原因造成的事故已向人们敲响了警钟,带有各种“疾病”的汽车不去修理正常运行的现象极为严重,这必须引起社会的重视。本文就简要谈一下汽车机械故障造成的原因以及如何防范。

1 汽车机械故障的起因现在汽车的使用数量飞速增长,而汽车维修技术相对薄弱,修理人员也意识不到问题的严重性,保修的管理制度也是极为混乱;在汽车保修时由于修理人员的修理技术不成熟、不扎实,其操作不符合作业规范,造成很多不良后果,埋下隐患;有的车主自身的安全意识就不到位,不及时保养汽车,甚至不保养直接使用到报废。另外,在我国,汽车的超载、超速、超负荷运行现象极为严重,这些对汽车的使用寿命和使用安全都造成了威胁。我们必须从多方面来解决这个问题,但从一个方面入手问题是得不到良好解决的。

1.1 汽车的维修技术薄弱、修理人员责任心不强汽车使用一段时间,出现一些机械故障是不可避免的,但由于现在维修人员维修技术有限,不能够诊断出汽车故障的根源,有的维修部门,出于对利益的需求,维修的也不够彻底,这些都会埋下很多安全隐患。另外在汽车保修时,操作不规范,例如在拆装、检查汽车时,拆下的螺丝、螺帽以及一些其他部件没有放到指定位置,安装时经常找不到,造成少装、错装、误装问题,甚至把不合乎安全规格的部件也装到了车上,这些问题造成的后果是很难想象的。

1.2 车辆的使用频率过高、负荷过重现在一些单位用车为了完成指标、提高业绩,只重视运输生产、任务指标,而忽视了汽车的保修和保养。单位领导对行车安全不够重视,行车司机自身的警惕性也不高,所以事故在不断发生。而对于出租车司机、个体运输户对车的爱惜意识也需要加强,他们知道人需要休息,却忽略了车,有的车是24小时作业,这样高强度的工作下却不给车进行定期保修,连续运营,直到出现制动失灵、传动轴脱离、轮胎爆裂问题为止。另外,现在二手车市场非常活跃,买回来的旧车之前机械存在什么故障问题,新的车主不是很清楚,但由于舍不得花钱,存在问题也将就使用,不进行修理,这也造成了在道路上行车出现机械故障。

1.3 驾驶员缺乏责任感,对汽车的例行保养不到位其实在汽车机械出现问题前大多有预兆,例如:由于转向拉杆球头销的活动空间松旷,造成转向迟钝;由于带吊耳钢板的弹簧断裂,导致车子摆头,在制动过程极为明显;还有一些问题像制动距离过长、跑偏、管路漏气、漏油等。驾驶员在思想上要足够重视,定期检查,及早发现并修理。

2 汽车机械故障防范措施

2.1 从自身做起、提高认识现在单位用车和私家车数量不断增加,所以不论单位领导以及车主、驾驶员都应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完全克服侥幸心理,深入认识安全与生产、节约的关系。在时间上,不要把目光放得太浅,注重安全投资,保证长久安全;社会影响方面看,要把国家和人民全体利益放在首位,不要只顾个人利益,保证高度的安全责任感。所以,要用长远眼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2.2 坚持以预防为主,定期检查、保养汽车中很多机件需要按规定定期进行更换;一些机件需定期进行检修,这些机件若没有定期定时进行查看、清洁、紧固、更换等维护工作,会有可能由于磨损造成事故。在汽车运行过程中,各个部件之间一定会发生冲击、震动、摩擦,造成一些磨损,技术状况将慢慢变差;很多机件出现的一些小问题,必须细心观察才能发现,所以,日常对车辆的检查必须天天小检,定期大检。

2.3 保修管理制度的完善对于汽车保修、质量检验、监督管理等工作应要求严格,切合实际安排各种保养以及大修的间隔里程。现在,对汽车的保修管理制度,都是强制实行的,因为有的司机为了节约钱,如不强制,就不会进行保修。同时要提高驾车人员的思想意识,加强修理人员的管理、教育,使汽车保修质量得到提高。对于单位的车辆较多,建议实行制度化管理,每周都要有车场日。对于私家车的车主也要自觉量身制订保修制度。

2.4 充分了解所开车辆、做到心中有数司机要对所开车辆的性能了解,当遇到危险是也要保持冷静,及时合理处理,这种情况对于熟悉的车辆会较好的应对,而对陌生的汽车,面对危险是经常会慌乱手脚,使险情进一步恶化。对于单位管理,人车固定,对于管理较容易,责任较易落实。

2.5 旧车报废制度要加强目前,在道路上行驶的汽车有一定数量是属于报废以及延缓报废汽车,这些车使用了多年,其车身损坏程度较为严重,其部件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磨损、老化问题,其在路上行驶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所以交警部门应查处这类汽车,车管部门也要严格配合,不能手软,对于一些检查不合格汽车必须强制报废。

3 丰田皇冠轿车转向沉重实例

3.1 故障现象丰田皇冠轿车的转向沉重,需要用较大的力才可使车轮偏转。

3.2 故障诊断怀疑动力转向系统存在故障。先进行外观检查,没有漏油。并检查油面,其高度正常。在对油泵进行检查,在其输出端还有转向助力器的输入端都接上油压表,测量油压为3.5MPa,这说明其油压过低。把方向盘转到左和右的极限位置,进行油压测量,仍为3.5MPa,说明了安全阀、转向助力器、溢流阀都是正常的,所以故障发生在油泵的可能性比较大。把叶片泵拆开检查,看到叶片泵的滑片磨损严重。因为叶片的磨损,导致了油泵的泵油压力不够,助力效果减弱,引起了转向沉重。在污染物(包括金属颗粒、纤维、砂粒、漆膜)进入高速运动的转子和配油盘间,导致摩擦副间油膜的破坏,造成了金属件的直接接触、粘结、烧伤,使得间隙、内泄漏变大,转向泵的助力减小,汽车转向沉重。这些污染物一般都是附着物,泵使用的前期容易在很短的时间内进入转子和配油盘间,导致其划伤和烧伤程度大小和时间和污染物性质有关,污染物越多越大造成的伤害越大,使泵失效加快。要改进系统油箱的加油过滤构造,建议使用自动变速液和抗磨液压油,这样可以防止在冬季出现转向加重的故障。

4 结论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单位用车和私家车的数量都在快速增大,我们要从自身意识做起,为了社会和谐,为了他人和自身的安全,必须提高思想认识,遵守交通规则,降低事故的出现。对于车辆我们要以预防为主,健全保养管理制度、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并合理安排保养和大修,厂家、配件厂、改装厂要以社会责任为重,不要利字当头,加强社会责任感。同时要执行旧车的报废制度,对于车辆使用的安全工作,需要多方单位和使用个人加强思想意识,并落实到实处,全面降低由于机械故障而造成的事故。

参考文献

第7篇

出租车包车合同范文一车主:甲方 身份证号: 车牌号: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 上岗资格证: 甲方于 年 月 日购买了一辆捷达最新款式新出租车 。乙方要求大包,甲方同意乙方承包,为了甲乙双方共同利益,依照国家规定的交通法规,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出租车市场运行工作,经甲乙双方共同研究承包合同达成以下条款:

一、承包时间暂定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需向甲方缴纳承包期间押金 元整。

三、乙方承包租车费按月计算,按市场价每月 元,不包括其他任何费用,乙方必须在每月 日前按时足额把承包费交于乙方,否则视为违约。

四、乙方承包期间车辆管理费, 保险费、每年年审费及其他各种维修维护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承包期间内若有违章行驶,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事故及其他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如因事故造成乙方或他人的伤亡所需花销费用,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如赔偿费用不够则乙方全部负责。

六、在承包期间内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有一方违约,必须承担另一方一切经济损失,并罚违约金 元。

此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车包车合同范文二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驾驶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初次领证日期:____________联系电话:1、_______2、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省、市、县有关客运出租汽车管理规定和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承包客运出租汽车营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经营方式一年

甲方提供一辆具备经营资格、营运证照齐全、设备完好的客运出租车给乙方承包。 乙方承包甲方车辆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活动,

接受甲方管理,安全行驶,文明服务。

第二条 承包经营车辆

车型__________ 车号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 ___车 辆行驶证号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自_____年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甲方向乙方收取年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

(二)甲方向乙方按季度收取承包费,每季度

(三)甲方压乙方压金 大写 。

第五条 车辆的维修

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燃油、油和车辆维修保养费由乙方承担。车辆维修、保养、检车(包括营运证、气罐)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车辆保险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车辆的投保手续。公司费用与保险费用(第三责任险、强险、司乘险)由甲方出。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制定人员、车辆、服务质量等管理制度,组织并督促乙方认真执行。

(二)及时办理相关营运手续、车辆和营运证的年审,提供营运所需的车费发票。

(三)负责行车、消防、治安等应急事件的处理,在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办理出险、索赔及善后处理事宜。

(四)乙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由乙方补偿;乙方造成甲方车辆和其它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五)督促乙方爱护车辆,并根据车辆使用状况督促乙方进行维修保养。

(六)受理乘客的投诉,对有责任的乙方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从事客运出租车营运,并享有交纳承包费后的收益权。

(二)遵守行业管理规定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做到车容整洁,证照齐全,标识清晰,规范文明服务,设备完好,行车安全,按时交费。

(三)拒付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或甲方未能出具财务签章收据的费用,并有权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逾期15天未交纳季度承包费的。

2、 乙方严重违反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津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的。

3、 乙方发生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的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4、 乙方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从业资格证”的。

5、 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 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向甲方所赔违约金5000元,合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可协商是否续签承包合同。乙方遵守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法律、行业管理制度、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事故的,有优先续签权。

(三)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5天内,甲乙双方根据车辆验收标准,办理车辆交接手续,乙方交回营运证照、车辆及附属设备,甲方对其进行验收。达到验收标准的,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一)项的约定向乙方退还安全服务押金扣除;合同期满后15天内没有任何违章退还押金。未达到验收标准的,乙方在5天内修复合格,乙方不愿修复或修复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由甲方按附件二的标准修复合格,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从安全(服务)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交纳月承包费用的,从交费截止之日起,每天收取乙方拖欠费用总额2‰的滞纳金;逾期15天未交纳承包费的,甲方可按照合同第十条第(一)项的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乙方在合同中营运所发生的交通违章,公司管理制度都由乙方来承担。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定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车包车合同范文三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出租车手续租赁协议。

一、甲方将出租车壹辆,车号:辽GT 出租车租给乙方做合法经营使用(包括:行车证、营运证、计价器使用证等出租车齐全有效的全套手续),使用期限壹年,自月日18时至年月18时止。 二、出租车租赁费每月:人民币:肆千元整(¥:4000.00元整)。乙方应在每月20日交齐本月租赁费。乙方不准以任何借口拖欠甲方的租赁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扣除所交保证金。

三、甲方承担车辆的强制险和商业险的缴纳,并负责由指定修理厂更换机油和空气滤芯的费用(每月至多两次),并提供要求车辆全年使用的防冻液(合理的数量范围内)。

四、乙方租用出租车期间必须服从出租管理处及所属公司管理,安全行车、文明运营。乙方租用出租车期间手续只有使用权,没有转租和出卖权,不准将此车做贷款等任何性的抵押,乙方不准开此车参加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如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必须及时交纳和配合租用期间的所有各种税,费,检验等项目, 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租赁期间所有的违章和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及时缴纳,如果由于乙方拖延而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讨。

六、乙方在营运过程中所产生的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正时皮带等必 须及时更换),其它的如乙方人为造成的车辆损坏或者车辆划痕,或者乙方自己在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车辆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乙方在营运过程中,如出现的交通事故或人员伤亡等一切违法行为,全部责任和全部赔偿金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办理保险理赔事宜。全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乙方如果不能及时圆满解决事件,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车辆,并通过法律手段追讨损失。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对车辆有比较大的损坏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押金的50%作为折旧费。

八、国家对出租车的燃料补贴由甲方领取并使用。

九、如果乙方有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与乙方的合同,没有商量的余地。。

十、乙方如果提前解约,应向甲方赔偿因解约所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并赔偿人民币伍仟元整。 十一、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两万元整(¥:20xx0.00整)合同期满当天退还乙方押金人民币:壹万九千元整(¥:19000.00整)两个月以后经查确实没有造成甲方的负面影响和经济处罚后一次性退还乙方剩余押金壹千元整(¥:1000.00整)。

十二、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各项条款,如有违约,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本合同壹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电话: 住址:

第8篇

【关键词】国有资产 公务车管理 改进措施

近年来,无论是国家投入还是高校自身资产增值而形成的国有资产都呈大幅上升态势,因此,如何对高校国有资产实行优化且高效的管理对学校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尽管高校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较过去有所提高,但是从资产的形成及运作全过程来看,继续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仍然是高校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1]。

公务车是指国家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为执行国家公务而专门配备的车辆,属于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务用车可分为业务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两类[2]。高校属于事业单位,其公务用车基本属于后一类。虽然高校公务车辆是高校国有资产的组成部分,但目前很少纳入国有资产的管理系统中。近年来,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财政部多次组织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清查工作,目的是深入了解和掌握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全面摸清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数量、价格、排气量、使用状况、使用方向、使用管理等信息[3]。通过几次清查工作,高校公务用车管理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未设立独立的公务车管理机构或者是有机构但不健全。自2000年开展高校合并以来,大多高校都存在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如各个管理部门之间的管理方法不统一、管理权责划分不明确等。并且由于学校的国有资产是由后勤集团和设备处等部门多头分管,缺乏统一的管理与协调机构,使得资产管理交叉重复,相互间衔接不够[4]。特别是多校区高校在车辆管理方面,校区之间的车辆基本是分片管理、各自为政,同时车辆的管理和使用脱节,导致实际统计数据出现重复登记或漏查现象。

2.没有完善的公务车管理规章制度。规章制度从来是用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规则,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是一项政策性、系统性、连续性很强的工作,不但需要专门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实施管理,而且还要求有章可循。从目前情况看,虽然高校在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相关的管理制度,但在车辆管理方面仍然还存在着管理制度不完善、不系统,特别是对公务车的购置、管理、使用等缺乏规章制度的约束,造成在实际管理中无章可循。

3.公务车的现代化管理技术手段弱。学校资产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因而需要在管理手段上现代化,以便能全方位的动态显示学校资产状态,为学校决策层提供决策数据依据。当前,常见高校相关的资产管理部门各有一套管理系统,并且有时系统还很陈旧,这些不能满足现在日益增长的资产信息需求,同时陈旧管理系统间的数据不能共享,极可能由于国有资产信息不对称而造成资产流失,影响资产管理效益的提高。目前高校车辆管理或由于领导重视不够,或由于信息化程度不高,或由于系统资源开发利用不全面等问题,没有充分发挥出现代化管理应有的作用,从而导致车辆管理信息传递不准确和不畅通,在实际车辆管理工作中会形成车辆的资产账和实物不符的现象,无形中造成高校的国有资产流失。

针对以上这些问题,结合教育部的《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财政部《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政策,提出以下的改进措施:

1.强化管理意识,设立独立的车辆管理部门。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必须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这是完善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关键。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以管理部门为中心的二级管理模式[5]。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公务车辆监管,拟定学校公务车辆的管理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反馈公务车辆的动态信息,二级车辆使用单位应负责对本单位车辆进行管理,使用部门必须对资产的直接使用人实施监督和管理,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同时提高管理队伍素质,这是完善车辆管理最基本的前提。

2.完善车辆管理制度,要做到有章可循。建立科学积极的管理制度,能降低“风险”,坚持“勤政”,促进“发展”。制度建设应该是一个制度制定、执行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的理论上没有终点的动态过程[6]。车辆管理部门要建立车辆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维护、报损、报废、处置制度;建立完整的车辆管理的监督制度;建立公务车维修、用油、保养、保险等工作制度;建立车辆出租、出借制度;建立人员变动时的资产移交制度;健全车辆定期和不定期清查制度等,使车辆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部门在建立科学的制度基础上,要经常或定期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校内使用单位是否按照制度执行,执行当中存在的问题,制度有无需要完善和修订的地方,有无违反国家和学校相关的法律和规章的现象。对违反制度的要根据规定及时查处,对执行情况良好的单位和个人也要予以奖励。

3.构建车辆资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国有资产实行监督管理的最优方式是构建一个信息化的管理系统,实现学校国有资产的信息化动态管理。国有资产的信息化、网络化管理,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决策层及时地反馈资产的最新动态,并为他们提供决策依据。使管理部门能够及时掌握车辆的资金来源、购置日期、车辆类型、排气量、车架号、缸号、价格、使用单位、使用状况、年运行里程、年运行费用等信息。通过车辆的信息化管理,有利于保证高校车辆账卡、账物、账账相符,实现建设节约型校园的目标。

4.响应国家号召,加大宣传力度。学校应响应国家相关政策,公务车在购置时要自觉以国内自主生产车优先,加大促进民族汽车工业发展的力度;以低油耗量、低排气量及低维护费用的车辆优先,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为建设节约型低碳绿色校园打下坚实的基础。公务车辆在使用时应以节约成本为先,尽量减少车辆出行,同时注意行车安全;应以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及后勤保障为目的,严禁公车私用;应以进一步推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为目标,为建设和谐文明校园奠定基础。

总之,强化车辆管理意识,加强车辆制度化管理,加强车辆信息化管理,加大宣传力度,是提高高校车辆管理工作的关键。努力推动高校公务车辆管理工作,为下一步高校出台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相关制度提供保障。同时也是完善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刘志敏,李会霞,郑广世.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应予以重视[J].经济论坛,2003

[2]《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情况明细表》财教司函〔2012〕204

[3]《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工作的通知》财教函〔2012〕100号

[4]《高校国有资产优化配置与保值增值实用手册》北京,中国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5]《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2〕6号

第9篇

九江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步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出租汽车客运管理,维护正常的运输秩序,保护合法经营,保障乘客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出租汽车客运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江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办法》、交通部《出租汽车旅游汽车客运管理规定》、《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和《道路运输违章处罚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出租汽车客运是指轿车、九座以下小型客车,按照用户要求的时间和地点行驶、上下车及等待,并按里程或时间计费的客运方式。

第三条 凡在本市范围内经营出租汽车客运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出租汽车经营者),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本市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出租汽车客运的主管机关。

市、县(市、区、山)公路运输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运管部门)是市、县(市、区、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机构,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公安、城建、工商、财税、物价、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做好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工作。

第五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出租汽车经营者,群众有权向交通、物价主管机关或交通运管、物价检查部门举报或投诉,受理部门应当认真及时查处。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运管部门对出租汽车客运行业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行使出租汽车客运的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调控运力投放,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出租汽车客运行业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负责出租汽车经营者开业申请、停业审批。对符合开业标准及具备营运条件者,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出租汽车经营权证》和《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证》。

(三)维护出租汽车客运市场正常秩序,对乘客比较集中的机场、车站、码头、宾馆、饭店、风景点等出租汽车站点和出租车经营者进行管理,并对其经营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

(四)根据当地出租汽车运力发展的要求和规定,依照先审批、后购置的原则,办理新增出租汽车手续。

(五)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有偿买受和公开拍卖,买受和拍卖收入用于城市交通设施建设,买受的拍卖办法另行规定。《出租汽车经营权证》是政府核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业务和经营范围的资格证明。(六)协同物价、税务、技术监督等部门制定出租汽车收费标准和办法,安装计价器。负责印制、发放和管理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七)配合公安、城建等有关部门做好出租汽车客运的交通安全和创建文明城市的管理工作。

(八)受理乘客投诉。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理。

第七条 运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办法,依法行政、文明管理,廉洁奉公,秉公办事。运管人员违反本办法,经营者和群众有权向交通主管机关或有关部门举报,受理部门应当认真及时查处。

第三章 经营条件和资格

第八条 经营出租汽车客运,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单位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申请个人是国家政策允许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员。

(二)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并具备营运条件的车辆、资金。

(三)有符合规定并与车辆数量相适应的坚实、平整的固定停车场地。属租赁、借用停车场地的,应提供租赁、借用场地合同或协议。每辆车停车面积不得小于车辆投影面积的1.5倍。

(四)出租汽车驾驶人员应持有驾驶执照和经行业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发给的《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证》。经营业户应有相应配套的管理制度,配备安全、机务、业务、质量等岗位管理人员。

第九条 经营出租汽车客运的业户及其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江西省经营性收费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出租汽车经营权证》、《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证》,方可经营出租汽车客运。

第十条 凡申请经营出租汽车客运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办理下列手续:

(一)持申请书、主管部门批文(个人持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证明)和资金来源等有关材料,填写开业申请表,报所在地运管部门审核。运管部门应在接到申请书及必需的文书证明资料之日起3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符合开业条件的,发给《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办理购车审批手续,方可购车;不符合开业条件的,应当说明情况,作出答复。

(二)持运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有关材料,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向当地税务机关申办税务登记,向物价部门申办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并在保险公司办理车辆保险手续。

(三)持上述证照在车籍所在地运管部门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合格后,领取《道路运输证》。

第十一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需变更登记事项时(包括经营单位内部车辆易主),须在变更前15天内向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要求歇业的,须提前30天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缴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江西省经营性收费许可证》以及未使用票据,结清税费,经批准后方可歇业。

第四章 营运管理

第十三条 出租汽车在营运期间必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符合综合性能检测标准,并备有以下安全、服务设施:

(一)车门上喷有所属企业或代管单位名称。

(二)车顶上装有出租车标志灯

(三)车内装有准确有效的里程计价器和待租显示器。

(四)车内装有安全隔离护网,前排座位备有安全带。

(五)车内醒目处张贴明码标价表。

(六)车上配有有效灭火器。

(七)车身两侧部位喷有明显、清晰的监督举报电话号码。不得在出租汽车上张贴广告

(八)出租车内设施、设备齐全有效,卫生清洁无异味,后备箱内无杂物。

(九)车身外观良好,无脏物,无严重锈斑和脱漆;前后牌照整洁、清晰;门窗开闭自如,锁止可靠,玻璃齐全明净。

第十四条 出租车驾驶员在营运服务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治安、交通管理等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二)携带《道路运输证》、《驾驶证》、《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证》等证件;服装整洁、仪表端庄、讲普通话,使用文明用语(请、您好、对不起、谢谢、再见)。态度和蔼、微笑服务。重点旅游区的经营者还应会用简单的日常外语会话。

(三)出租车驾驶员要了解本地区的地理环境,熟悉道路、街巷及通往外地公路路线;熟知本地机场、汽车站、火车站、港口客运站及公路、水路、民航等不同的旅客运输方式售票点位置;熟知本地的涉外宾馆及其它知名度较高的旅馆、饭店、招待所、影剧院、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党政机关办公地点,熟知本地名胜古迹、风景区等旅游景点。

(四)出租车驾驶员在空车时必须显示空车待客标志,做到招手即停(交通叉口和设有禁停标志的地段除外),有客立载;乘客电话约车时要迅速答复,对乘客一视同仁,不挑客,不得拒载乘客。

(五)乘客上车时,驾驶员应主动开启车门,帮助乘客提拿放置行包,乘客携带物品不得超过车内及行李箱的容积;要准确、耐心地解答乘客提出的有关问题,做到有问必答;要提醒坐在前排座位的乘客系好安全带,检查车门是否关牢,注意乘客安全。

(六)开车时,应先启动里程计价器,选择最佳路线行驶,不得绕道。如因道路改造或其它原因确需绕道行驶,应主动向乘客说明情况;应根据乘客的要求使用空调、音响等设备;必须按里程计价显示的车费数额收费,并给乘客有效的票据,严禁多收车费和索取礼品、小费。

(七)出租车在营运途中,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招揽他人同乘。

(八)遵守国家外汇管理规定,不得向乘客套换和索要外币;不得敲诈勒索、刁难和中途甩客;严禁利用出租汽车进行违法活动,发现违法犯罪分子或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向公安部门和本单位报告,不得知情不报。

(九)出租车在营运途中发生故障不能行驶,应向乘客说明情况,及时检修,如故障一时无法排除,应请乘客改乘其它车辆,小收或免收车费。

(十)出租车在营运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按规定保护好现场,迅速组织抢救受伤者,并立即报告公安交警、交通、保险等有关部门,以便及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十一)遵守出租汽车管理站点、停车站点及其它公共场所秩序,服从管理人员调度,按序出车,严禁欺行霸市、强拉强运。

(十二)应乘客要求,出租车超过经营区域运行的,驾驶员必须到车籍所在地运管部门办理批准手续,开出行车路单,登记乘客身份,以确保驾驶员、乘客和车辆安全。

第十五条 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必须做到: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接受运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按时填报行业报表。

(二)制定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职业道德教育,搞好专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

(三)执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战备、抢险救灾、春运和外事等各项应急任务。

(四)按规定及时缴纳税费。

第十六条 出租汽车收费标准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经同级物价部门审定后实行。运管部门应在主要公共场所设置出租汽车收费标准告示牌。

第十七条 运管部门应在乘客比较集中的公共场所设置出租汽车管理站点,实行现场管理。

第五章 监督检查和处罚

第十八条 各级运管部门应加强对出租汽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的人员进行教育处理;对模范遵守本办法的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 运管部门工作人员在执行任务时, 应有3人以上,着装整齐,佩戴统一标志,文明执勤,持证检查,依法办事,礼貌待人。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出租汽车经营者,运管部门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经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关核准擅自购置营运车辆的,购车人事后要求办证经营出租车业务的,符合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处罚后予以办证;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擅自经营出租汽车客运业务的,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并处以非法收入一至三倍的罚款。

(二)出租汽车在运行中未带《道路运输证》或使用无效《道路运输证》的,可处以100--300元罚款。

(三)未按规定放置出租汽车顶灯标志和空车待租标志,或未张贴明码标价表的,责令其改正,并处以50元以下罚款。

(四)车身两侧未按规定标明单位名称和监督电话号码的,扣留《道路运输证》,责令限其改正,并可处以100元以下罚款。

(五)出租汽车驾驶员未佩戴《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证》的,处以50元以下罚款;未经上岗培训,无《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证》,擅自经营出租汽车业务的,责令其培训后上岗,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六)出租汽车未安装计价器或擅自拆除计价器的,扣留《道路运输证》,限期到市计量部门修复或验正,并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七)使用已损坏或超过有效期未鉴定的计价器,扣留《道路运输证》,限期到市计量部门修复或验正,并处以300元以下罚款。

(八)对不启用计价器的,乘客有权拒付运费,运管部门予以中止车辆运行3天,并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九)不按规定收取运费或利用计价器作敝多收运费的,多收部分退还乘客,运管部门予以中止车辆运行5天,并罚款300-500元。

(十)显示空车待租后,无故拒载乘客、挑客的,处以100元至3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中止其车辆运行。

(十一)对未经运管部门批准超越经营区域营运的出租汽车,予以中止车辆运行5天,并处以500--1000元罚款。

(十二)对使用其它票据代替道路运输业专用票据,或使用废票、假票的,收缴其票据,并按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或屡犯的,责令停业整顿,或缴销经营许可证,取消经营资格。

第廿一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违反本办法,应在接到运管部门通知之日起3天内到运管部门接受处理,逾期无故不到者,除按规定对违章经营者进行处理外,并对经营业户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第廿二条 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一年内记载4次违章处罚的,年度审验时,扣留《道路运输证》七天;一年内记载6次违章处罚的,缴销其《道路运输证》,取消营运资格。经营单位一年内受4次以上警告处罚的,责令其停业整顿;受6次以上警告处罚的,缴销其经营许可证,取消经营资格。

第廿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天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也可在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起诉又不执行处罚决定的,运管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廿四条 罚款和没收非法所得一律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罚没款收据。罚没款一律上缴财政,并做到处罚决定和收罚没款相分离。

第六章 附 则

第廿五条 本办法罚则的依据是交通部《道路运输违章处罚规定》,上述规定修改后,本罚则按新规定执行。

第廿六条 本办法由九江市交通局负责解释。

第廿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出租汽车客运管理规定相关文章:

1.出租车管理制度

2.关于出租车管理规定

3.2017年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

4.2017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第10篇

(一)出租车管理法制建设相对滞后,行业管理不规范

虽然有的地区制定了出租车管理办法,在实际管理中往往与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发生冲突,国家与地方管理脱节。地方立法法规层次低,管理中常常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

(二)出租车营运模式不规范,弊端大

目前中国出租车运营模式以公司化模式为主(实体型公司化模式、份钱型公司化模式、挂靠公司化模式)。在各类公司中,份钱型公司化模式最多,存在的问题也最多。公司与司机只是一种经济合同关系,所有权、经营权归公司,出租车由公司购买。出租车司机租车运营,在运营前要先交数万元的抵押金给公司。个别公司甚至用抵押金去购买车辆,等同司机自己买车给公司,再从公司手中租回来,很多情况下抵押金会被公司以各种理由扣净,不退还给司机。这种模式差不多是一种空手套“白狼”。公司只注重收费,忽视管理与服务。

(三)出租车经营行为不规范,扰乱汽车客运市场秩序

比如客运站周围不同程度还存在出租车喊客、争抢客源现象。严重扰乱了客运站周围秩序,影响了城市形象。出租车司机停车待租,固定线路经营,拼客、宰客、超范围经营长途客运等。

(四)交通运政管理部门执法渠道不畅

国家省市立法建规滞后,行业法规与地方政策相左,打黑扫非活动中各部门配合上存在一定的难度,加之黑车隐蔽性强,执法“三难”现象依然存在,社会干扰多,阻扰、围攻、威胁执法人员的现象时有发生,对黑车反复打击效果不明显,不能根治。

二、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的主要对策

(一)尽快出台国家省、市、级统一的出租车管理法规

地方省市出台的文件在法律效力上不尽相同,在具体内容上也存在着差距,对建立统一开发竞争有序的出租车市场带来了不利影响。加强出租车行业统一管理势在必行,必须抓紧组织深入调研,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力争早日出台出租车管理法规及实施细则。

(二)严把市场准入关,实行出租车总量控制

随着重要交通干线的建立,连接干线地区的人流和物流迅速增加,城市化进程加快。人们生活工作的快节奏。出租车行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掌握好出租车数量的供求平衡。既解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又能减少道路拥堵符合国家能源的低碳环保发展战略。这就要求出租车行业管理部门做好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出租车市场供求状况,为政府提供理论依据。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许可法的程序和条件进行许可,严把市场准入关,实行出租车市场总量控制。

(三)提高出租车行业管理水平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积极组织运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岗位业务知识。熟练掌握行业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善于思考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理论修养和行政执法水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出租车行业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同时要不断提升管理的科技含量,依靠科技进步强化出租车行业管理之路,加快推进网上受理、投诉,网上申请、网上审批,推进办公自动化提高办事效率。推广使用GPS管理系统。

(四)全面实施出租车客运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出台《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现出租车汽车管理由定性考核向定量考核的转变,充分依靠科学管理技术,开发程序量化考核记分标准全面推行IC卡出租车记分管理,实现出租车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自动化、程序化、人本化,注重日常违章记分考核。从根本上提高出租车管理和服务水平。出租车客运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记分制。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实行百分制。驾驶员考核实行实分制。一年为一个考核周期,企业质量信誉年度考核结果,作为经营业绩的主要内容,信誉考核绩优公司可获得累进增批出租车数量的奖励,对绩劣公司进行消减出租车数量规模和经营期满取消竞标经营权资格等处罚。对驾驶员年度信誉考核为一般等级的,其驾驶的车辆停运两周,并参加脱产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经营期内质量信誉年度考核有一次为较差等级或连续考核等级为一般的出租车驾驶员,取消出租客运从业资格,收回服务监督卡,二年不得从事客运出租经营。

(五)开展联合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

一是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出租车市场秩序集中整治活动,整合运管机构交通执法力量,采取定时与不定时、固定检查和流动检查相结合,异地换防检查等形式,严厉打击黑出租非法经营行为和出租车停车待租,固定线路经营,拼客、宰客、超范围经营长途客运等。二是针对客运出租市场存在的问题,立即制定联合整治方案,应急预案,上报政府,形成了政府主管,交通牵头部门联动的良好机制,组建高素质的联合执法队伍,加大对黑出租的力度,净化客运出租汽车市场。

(六)发挥出租车行业协会的纽带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租车行业协会在经营者与管理部门之间起到纽带、桥梁作用。各地应积极促进出租车行业协会的成立,通过协会贯彻行业的规章,制定经营和服务规范,了解出租车经营动态,防止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经营者也可以通过协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七)加强宣传,创造良好客运环境

第11篇

一、车改将成为倡廉保洁重要举措

在*市直部门调研中有人将现行的公务用车制度概括为“五个特性”,即形式上的公有性、使用上的无偿性、购置上的计划性、管理上的多样性、攀比上的扩张性。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发展,要求政府运作透明规范,对政府的管理水平提出了不同以往的新要求。如何依法、理性管理和使用公车,是政府提升自身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社会对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要求。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有助于节约行政资源,规范职务消费行为,促进运转高效、行为规范、保障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形成。譬如,车改后干部员工们如进行一些与职务无关的活动,就得自掏腰包。这在客观上促使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直奔主题,争取用最有效的方式和最少的成本完成工作任务,从而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目的。

时下社会上有种说法,叫做“车轮腐败”,说的就是某些机关干部在公车使用上,损公肥私。车辆每年的相当一部分费用用在办私事上,并在车辆维修方面漏洞很多,是一种不廉洁行为的体现,对此群众意见很大。

众所周知,由于体制和主客观原因,造成公务用车上存在的超编、超标购车、公车私用等一些不规范现象比较普遍,也成为群众关注的一个热点。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督管理机制,实现阳光操作,既是解决现行机关用车制度弊端的有效办法,也是社会政治文明的进步表现,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机关良好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具有重要作用。

二、车改中的几个问题

公务用车改革最终要实现三个“减少”,即减少财政支出、减少改革成本、减少社会动荡。要实现三个“减少”,必须面对三个问题,一是对现有公车处置的评估,缺乏公信度;二是交通补贴发放标准难以确定;三是公务人员的行车安全难以保障。这就要求地方政府结合各地情况创新改革思路,优化改革路径。以下四种方案代表了今后改革的方向。

第一,取消公务用车,发放交通费用补贴。补贴发放可供选择的方式有三种,一是确定科学的标准,交通补贴须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充分体现法律的约束力。以现金形式发给公务人员,自行支配,超支不补,节余归己;二是费用由单位集中管理,个人在限额内凭票报销费用,超支不补,节余转入下年度使用或按一定比例奖励个人;三是由单位集中调剂使用。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按市场运营的交通工具正常耗费,实行乘车补贴政策,核定补贴标准,建立乘车补贴费用账户,按职级和工作需要每月或每年核拨一定数量的乘车补贴费用,乘车使用IC卡刷卡消费。个人帐户的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支取现金和挪作它用,超支不补,节余累加连续使用。

第二,取消各部门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政府组建公车出租公司,或者政府公务用车交由社会上的出租汽车公司来保障,走“公司化管理”的路径。统一按企业模式运营管理,

向公务人员按职务、级别和工作需要发放公车使用券,超额自负。

第三,保留各单位现有公车,车辆报废后不再换购新车,逐步取消公务用车。由政府引导,由各单位成立专门的出租汽车公司,保障政府部门的公务用车需要。除了部队和、破案等重要特殊部门和高级领导干部外,多余公车可以进行拍卖,进入市场或“整建制”转为经营实体(即出租汽车公司),供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有偿使用。

第四,以个人贷款购车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此方案是政府为个人贷款购车提供担保,并按职务级别、执行公务量等情况提供一定的车补和油补,超额部分自己负担。该方案相当于将公务车和私车合为一体,即“公私两用车”。此方案在银行等国有大型企业已经逐渐普及,有些地方政府部门也在尝试。

公车消费,只是职务消费的一个组成部分,车改呼唤职务消费系统改革。尽管各地公车改革越来越热,仍然存在不同见解。职务消费是一个系统工程。这个系统可以分为三个方面,首先,职务消费的各个要素的改革要同步进行,不能把公车改革单独拿出来。职务消费还包括公款接待、会议开销及医疗保险等等。各种改革需要同步、配套,否则就很难有效果。其次,改革必须争取在全国范围和整个行业内同时整体进行。这样可以避免同时去开会,一些单位是豪华公车,一些单位与会者坐出租车这样的反差很大的局面。第三,改革必须从上级开始。职务消费是一种社会特权的表现,在改革过程中,上级机关必须给下级机关做出表率。如果只是让下级改,而上级不改,改革很难向前推进。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这标志着我国职务消费制度的改革正在逐步深化,以往不为纳税人能够直接监督的公务消费活动,正逐渐走到阳光下。实践证明,任何改革都不能单刀独进,否则就难以兴利除弊。公务用车沉疴的治理必须综合运用多种改革方案,以防止在革除旧弊端的同时引发新的问题。

四、公车制度改革的建议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认识。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教育和引导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当前经济发展的现状,树立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思想,堵塞漏洞,把过高的公车运行成本降下来,从严掌握配备公务用车标准。

二是调整公务用车配置编制。由市公务用车定编领导小组根据全市机构改革后各单位工作职能、领导干部职数及工作人员编制数等情况,按照一定比例拟定各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报市政府审定。

三是严格购置公务用车审批程序。全市党政机关购置公务用车,由市公务用车定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编制,市财政部门审核资金,市公务用车领导小组初审,市政府审批,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

第12篇

国家标准《标准化和有关领域的通用术语 第1部分:基本术语》(GB/T3935.1-1996)中对标准化的定义为:“标准化(standardization)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订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

由于电厂建筑施工具有地下工程施工强度大,高耸构筑物多,单体工程多且散,但系统联系密切,安装工艺对土建要求较高,土建安装交叉作业多等特点,与其他行业相比,电力建设建筑施工有其不同于其他行业独有的特点,管理难度相应加大,标准化工作也有相当难度,如果按正常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的特点去管理是行不通的。

本文拟对电力建设企业如何抓好建筑施工区域标准化建设管理,搞好文明施工,发表一些拙见,旨在抛砖引玉。

二、建筑施工区域标准化建设的提出、实施和内容

1.电力建设建筑施工区域标准化的特点

对于一个电力建设项目来说,建筑施工呈现出范围广、战线长、项目多、管理散、监管难的特点,单项工程区域性相对较为集中,但是,单项工程之间又具有分散性的特点。各单项工程因工作性质不同,管理和技术要求也有很大差异,例如搅拌站、钢筋场、烟囱、水塔、主厂房、输煤、化水等施工区域,各有特色且布局分散,因此,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也没有统一的具体标准,管理难度相对加大。

区域标准化建设是企业现代化管理中模块化管理理论的应用,它是针对建筑施工的特点,通过对具体区域施工制订标准并贯彻实施,改变人为因素导致的随意性强、施工环境差、文明施工管理难度大的现象,对改变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管理现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2.建筑施工区域标准化管理的提出

以搅拌站管理为例,搅拌站远离施工现场,是相对独立的单位,设备布置也比较固定,临时措施相对较少,因此便于施行标准化,可率先选择搅拌站进行试点,试运行一段时间之后,根据对试运行结果的分析验证,再考虑进行逐步推广。

针对原来搅拌站建设随意性大,设备颜色不统一、场地布置混乱、各类标识牌大小规格颜色零乱、管理表格不一致等现象,率先进行了搅拌站标准化建设工作梳理和规范,其目的是为了实现搅拌站的建设的快速、高效。为规范搅拌站运行各环节的管理,实行搅拌站标准化、制度化、程序化管理,做到标准统一、表格内容一致,并制订了一系列搅拌站建设及运营管理标准。该标准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标准化,二是搅拌站设施标准化,对搅拌站设施、设备、构筑物的建设建立、标识、颜色实行统一尺寸、统一规格、统一要求;三是搅拌站规章制度及管理制度标准化,执行统一规章、管理制度和程序。

(1)搅拌站区域标准化管理依据:

①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和验收标准及有关的技术规范标准。

②国家及地方颁发的法规和汇编的相关文件。

③公司所承建所有砼工程及业主和公司QES体系要求。

(2)搅拌站区域标准化管理制度:

①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

②混凝土原材料管理办法;

③混凝土级配管理办法;

④混凝土计量管理办法;

⑤混凝土的质量管理办法

⑥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制度;

⑦拌和站生产调度管理制度;

⑧搅拌楼管理规章制度;

⑨搅拌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⑩搅拌站环境保护生产管理制度

搅拌站消防保卫制度;

搅拌机管理细则;

输送车管理细则。

(3)搅拌站区域标准化岗位标准:

①搅拌站站长岗位标准;

②搅拌站副站长岗位标准;

③控制室操作人员岗位标准;

④现场装料人员岗位标准;

⑤混凝土搅拌车司机岗位标准;

⑥汽车泵、拖泵操作人员岗位标准

⑦车辆驾驶员岗位标准

⑧混凝土搅拌站处罚管理办法。

通过近几年来搅拌站标准化的贯彻和执行,目前区域标准化工作已经日趋成熟,所有的搅拌站均统一了颜色、规格和形式,改变了原来脏乱差的局面,面貌大为改观,区域标准化管理初步取得良好的效果。

3.建筑施工区域标准化管理标准的制订

(1)以国家及上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范及标准为基准,以各类机械“技术操作规程”为依据,以公司企业文化建设“VIS手册”为指导,编制各项区域标准化标准

(2)借鉴和总结以往各工地在该项施工中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收集、整理并加以规范,制订为统一的标准,并逐步进行推行执行。

4.区域标准化实施与推行

实施区域标准化管理,关键在于标准的执行和落实,要克服随个人意愿随意实施的坏习惯。区域标准制订应先与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专题讨论,事先充分统一认识,征得一致认可并深刻理解,在此基础上编制为区域标准化手册,通过实践进行修改和完善,对标准不足之处进一步进行修订,使建筑施工区域标准化管理得以有效贯彻实落实和执行。

三、建筑施工区域标准化建设的作用和效果

通过开展区域标准化施工和推广区域标准化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盲目性、随意性,积极推动了安全与文明施工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的转变,由过去重事后处理的管理方式向事前预防管理全面转换,使得区域标准化制度和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保证区域标准化时时处处都处于可控、在控状态。

四、结语

区域标准化管理建设是电力建设企业建筑施工水平更上新台阶的新举措。在当前市场环境日益激烈的年代,电力建设企业必须依靠更加严格、规范的管理机制,坚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在探索中不断创新、在创新中不断完善”的原则,持续不断打造安全文明常态化、持久化、标准化的文明施工现场,努力创建安全文明、环保绿色的工地等举措,为企业的生存、发展赢得一席之地,从而最终达到经济和社会效益双赢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翟金川.混凝土搅拌站的管理与维护[J].四川建材,2012(5):159-161

[2]黄轶逸.建筑机械标准化工作发展回顾[J].建筑机械,1999(10):34-37

[3]杨国法.建筑施工企业对设备的有效使用与管理[J].建筑机械,2005(1):68-69

[4]冯兴福.施工现场建筑机械管理探索[J].建筑安全,2011(1):5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