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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职工退休政策

时间:2023-06-02 09:20:4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下岗职工退休政策,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下岗职工退休政策

第1篇

对我县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调查与思考一、基本情况我县1986年由劳动部门开始实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当年接着开展失业保险工作,1996年由人事部门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20xx年底划转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1997年开展医疗保险工作,1999年相继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民政部门组织开展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努力下,全县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展,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一)县级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

目前我县基本建立了全县社会保障体系框架。一是建立了“两个确保”及“三条保障线”机制。认真落实了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足额发放、确保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两个确保”制度,同时逐步完善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系;逐步建立了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由中心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进中心协议期满(3年)后尚未实现就业的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24个月后进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费的“三条保障线”。二是初步建立了以大病互助制度为重点的医疗保险机制。三是初步构建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机制。通过下岗失业职工转岗培训、开发社区就业、扩大转移就业,使部分特困职工实现了有效就业。(二)“两个确保”和“低保”目标基本实现。“两个确保”及“三条保障线”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一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基本养老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建帐率、社会化发放率均达到100,并从20xx年起,全县73家国有企业2528名离退休人员实行了足额发放。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由1997年1332.7万元增加到20xx年3447万元,增加支出2114.3万元,增长158.6,确保了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和工资持续增长之所需。二是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有下岗职工的国有企业均建立了再就业服务中心,至20xx年底,每年确保发放了950名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共335万元。失业保险发放水平由最初的每人每月60元逐步提高到了目前的每月140元,每年有175名失业职工依法享受失业保险,用于失业人员培训和失业救济的金额每年为12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累计向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调剂资金60万元,扶助了企业下岗富余人员生产自救基地建设,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起到了积极的稳定作用。三是城市居民“低保”投入和保障人数逐年增加。县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20xx年安排了40万元低保配套资金,建立了城市居民“低保”对象家庭备案制度,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了“低保”范围。经过3次提标扩面,至20xx年底全县累计保障9360户、14135人,其中中央企业623人、省属企业571人、市属企业435人、县属企业10118人、纯居民2388人,并确保了低保资金专款专户专用,发放率100,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目标。(三)社会保障筹资和基金管理的新机制正在形成。从1998年开始,按照资金来源多元化的目标,逐步建立了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新机制。一是实行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的制度。同时加强了社会保险费征缴,充分发挥其社会保障资金主渠道的作用。20xx年全县企业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达到1882万元,发放养老金28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保险费征缴收入2894万元,支出3447万元;失业保险费征缴收入226万元,支出11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现收现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二是建立了企业预缴基金。有44家企业预缴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1470万元,一部分企业在10年、20年或更长时间不需为离退休人员养老问题发愁。三是加强了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与监督。从1998年开始,县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成立了基金监督机构,县财政局成立了社会保障股,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遏制了违规行为,杜绝了挤占挪用社会保障基金的现象,保证了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运行。四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对我县社会保障的投入。上级财政投入逐步增加,且增幅较大,其中对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投入近三年平均增长达150。20xx年至20xx年上级财政投入情况(单位:万元)年度保险项目20xx年20xx年20xx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186586998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113315355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21197334二、存在的问题

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基础工程,尽管90年代以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就此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社会保障问题至今仍是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一个瓶颈,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社会保障意识仍然不强。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过程中,许多人思想上还未从旧体制中解脱出来,观念滞后,社会保障意识比较欠缺,使社会保障制度还没有发挥其在熨平经济 波动中的应有功能。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对政策理解偏颇。现行政策规定,交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低年限须累计满15年,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干部55岁、女职工50岁)办理退休手续时才能享受社保待遇,领取基本养老金。对此,相当多的从业人员认为缴纳周期太长,在15年后自己退休时还不知政策如何,不想交;有部分从业人员认为企业普遍不景气,已陷入破产、停产、半停产境地,如果中断交费致使累计交费不满15年,那么以前的交费就等于白白丢掉了,因此不愿交,这种想法在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尤为突出,给社保扩面带来了很大难度。二是对投保缺乏正确认识。有的企业目前属增加支出的单位,单位缴费增加支出数额大而受益少,只计算近期的得失账,投保积极性不高;有的企业本身具有缴费能力,但因领导不重视,拒绝缴纳;有的企业虽属特困单位,实施财产抵缴后,企业离退休人员心安理得从社保所按月领取养老金,单位领导觉得包袱已推给政府和劳动社保部门,自身无任何压力,高枕无忧,连企业的个人缴费也不积极收取。三是眼前利益驱动。社会保险注重今后养老,不如商业保险见效快,不少个体私营业主往往只顾眼前实惠,而不注重企业员工的长远利益。近年来投资3500万元兴建的万鑫水泥有限公司每年能为车辆意外保险、事故意外保险、企业财产保险等商业保险投保10多万元,却没有为企业员工保一分钱的养老险。四是部门支持力度不大。按国家政策规定,地税、工商、公安、交警、港航等部门均有代征社会养老保险费的义务,而我县除地税部门有所行动外,其他部门分文未收。个别主管部门甚至为企业投保说情、护短,致使企业有恃无恐,千方百计拖欠养老保险金。五是行业优势带来的征缴困难。对于失业保险,效益好的中央、省市直管企业因体制和根本不存在失业人员的现实原因,也不愿想今后的事,而拒绝交纳失业保险费,征收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都无功而返;对于医疗保险,个别省直管单位因单位效益好,医疗待遇较高,而不愿意参保。

(二)各项社保费欠缴严重。我县工业企业80是五、六十年代在“五小”工业的基础上演变和发展起来的,总体布局不合理,产品结构单一,加上受资金、技术、人才等因素制约,近年来几乎没有开发过新产品,生产经营一直举步维艰;特别是1995年、1996年连续两年超历史特大洪灾,使工业企业如斧底抽薪,40家工业企业只剩几家没有破产。80家商业企业随经济形势的发展和体制的变化,都已化整为零,分散经营,使得社会保障资金征缴难以到位,保障能力脆弱,保障水平偏低。

养老保险方面,一是基金欠缴多。全县17000多名参保职工中停岗歇业及下岗职工人数达9476名,对社保费缴纳大都是力不从心,不少特困的矿山企业不但无力归还老欠费,对当年缴纳也无法到位,从而形成新的欠费,欠缴的养老保险费象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历年欠缴达20xx多万元(含集体企业补缴),其中欠费100万元以上的有6家企业。二是收支矛盾大。我县参保人员与离退休人员的比例失调,基金收支严重倒挂,入不敷出,加上一些企业封井闭矿,地皮无人要、房屋无人租,已经毫无资金来源。如硫铁矿、大仑山煤矿、西村金矿、县花岗石厂、县肉联厂、县氮肥厂、县机械厂等7家企业近20xx名职工,每年应缴纳养老保险费近300万元,却没有分文来源,而这些企业的700多名离退休人员每年养老金发放需300万元。当前特困集体企业自身并没有按合同完成补缴任务和履行现有缴纳任务,却要求政府足额发放离退休养老保险金,并多次上访上级有关部门,形成新的不稳定因素。

医疗保险方面,一些经济效益差的单位,尤其是厂矿企业因无缴费能力,没有参加医保,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目前全县仅5家县属企业参加了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方面,目前主要依靠中央、省属企业交纳,经贸系统、供销系统、粮食系统、部分市属厂矿等企业停保达58家,累计欠缴总额已达741.8万元,加之以往基金结余不多,致使我县失业保险金发放水平不高,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难以有效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方面,按“三三制”原则应由企业承担的三分之一,由于企业无力支付,也只能由县财政和社会筹资负担。

(三)县财政投入经费到位难。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地方财政对社保及低保都要投入一定的配套资金和经费。我县因财政困难,尽管作了最大努力,但配套资金难以足额到位,有时连代扣资金也难以按时拨付。到20xx年12月底,县财政累计欠拨各项保险基金及经费达2461.5万元。 县财政欠拨各项保险基金及经费数目(截止20xx年12月底)单位经费(万元)基金(万元)合计(万元)备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所28175203机关事业单位保险所24.8868.7893.5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38238委托财政代扣各事业单位失业保险金再就业办公室528528财政预算和代扣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医疗保险所3357360民政局低保股239239按财政收入的1-1.5投入合计55.82405.72461.5

(四)“三条保障线”还存在个别“死角”。一是失业保险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由于资金不足,目前存在五个方面的人员失控:1、一些协议期满但未出中心的下岗职工无法继续领取基本生活费;2、未进中心的下岗职工领不到基本生活费,同时也未能进入“低保”;3、已出中心尚未实现再就业的下岗职工没有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已出中心并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部分人员社会保险接续难;4、企业新裁减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没有着落;5、部分困难企业的在职职工不能按时拿到工资,但又因拖欠的工资被计为“应得收入”而进入不了“低保”。二是城市居民“低保”标准在执行中有偏差。一些企业领导和城镇居委会负责人一怕麻烦,二怕得罪人,对低保扩面简单从事,有多少人办理多少人;有的企业鉴于低保面大,落实低保政策难度大,又担心攀比会引起不稳定,对困难家庭或有待业人员的家庭干脆采取一户解决一人的办法,导致出现平均主义倾向;有些“低保”对象有一定劳动收入,但个人瞒报,核实又比较难,所以实际收入算得低,导致享受“低保”的比不享受“低保”的家庭收入还高;同时,由于低保资金有限,而低保面已经扩大,低保对象增多,加上家庭收入情况无法准确统计等,低保补差只好按人平每月几十元不等的标准发放,难以真实反映贫困家庭的困难程度,致使低保对象心理不平衡。三、对策建议

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是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手段和重要标志。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广覆盖、低水平、社会化、可持续的原则,认真负责地抓紧抓好这项工作,以充分发挥其经济发展“推进器”、收入“调节器”和社会稳定“减震器”的作用。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社会保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改革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意义及紧迫性如何强调都不过分。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扎扎实实做好工作,让每一名下岗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都能按时足额领到生活费和养老保险金。劳动社保和民政部门作为“两个确保”和“低保”工作的主管部门,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对有关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等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民的社会保障意识和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变“要我保”为“我要保”。要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教育,使他们切实负起责任,自觉承担做好本企业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工作的义务,按规定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建立稳定可靠的筹资机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资金。资金问题的解决是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的关键。要切实做到以“发”促收、以“扩”促收、以“建”促收、以“管”促收,努力实现应收尽收。一是继续认真落实“三三制”筹资原则,在抓好企业和社会资金筹措的同时,政府通过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提高财政预算中社会保障性支出的比例。二是劳动社保和民政部门积极向上争取上级财政的投入,确保社会保障资金不留缺口。三是继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这是养老保险制度运行的前提。目前全县已经把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全部纳入了覆盖范围,当前扩面的重点是外商投资和私营企业,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把这些企业纳进来。四是强化基金征缴工作,扩大基金规模。凡有能力缴纳保险费的企业都要及时足额缴纳,对有能力缴纳而不缴的企业和欠费大户,由政府出面实施必要的行政措施,督促企业缴纳。完善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制度,调动各部门积极性,在更大的范围内调剂基金,确保发放。同时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管理机构内部监督四位一体的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机制,防止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

第2篇

一、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以促进再就业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下岗职工出中心、并轨的有关政策,切实保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顺利衔接过渡。

(二)按照“分步实施、分类指导、协调推进、人资分离”的原则,结合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等工作,搞好政策衔接配套,根据不同企业和不同群体的具体情况,分类处理和解决下岗职工劳动关系。

(三)充分考虑企业、职工、政府和社会保障的承受能力,妥善处理好出中心、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和各种债务,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办法

从20*年*月*日起,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协议期满的下岗职工原则上停止执行现生活救助和代缴社会保险办法,滞留中心人员按以下办法分流安置。

(一)“4555”人员:女年满45周岁、男年满55周岁以上,连续工龄满30年的下岗职工,经本人申请,实行企业内部退养。退养期间,由市财政按城市低保标准发放生活费,并以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代缴社会保险费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期间,企业破产或改制的,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执行。

(二)“4*0”人员:女年龄在40至44周岁,男年龄在50至54周岁的下岗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企业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由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置上岗。上岗后,按规定与新的用工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关系随之转移。

列入破产或改制计划企业中不愿在公益性岗位上岗的“*”下岗职工、19*年*月*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原固定工,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国有工交商贸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并发〔20*〕1号)处理劳动关系。

(三)“3949”人员:女年龄在39周岁以下、男年龄在49周岁以下的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企业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下岗职工连续工龄和年龄认定以20*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限。

三、出中心所需资金的筹集、支付和财政补助办法

(一)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支付和财政补助标准

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按规定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依据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确定,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其中,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如企业处于非正常生产经营情况,职工月工资标准按照省政府晋政办发〔20*〕55号文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困难企业支付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所需资金,原则上财政补助支付60%,企业承担40%。

(二)企业各项欠费清偿处理

企业拖欠下岗职工进中心前的各项费用,由企业负责清偿。欠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要一次性补缴。其中,补缴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按规定一次性补缴个人账户部分,其余部分以及欠缴的失业保险费暂时挂帐,订立协议逐步偿还。

四、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措施

(一)愿意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职工,开办资金不足部分,按小额贷款政策优先落实,按规定享受税收减免等再就业优惠政策。

(二)各企业要加快改革、改制实施步伐,通过兼并破产、改组改制等措施,力争从整体上解决困难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再就业问题,使出中心工作与企业实施改制、破产有机衔接。

(三)各类吸纳下岗职工的企业要依法与职工签定劳动合同,按规定转接社会保险关系、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吸纳下岗职工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税收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等再就业扶持政策。

(四)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可与劳动保障部门所属劳动保障事务机构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经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审核,享受国家、省规定的养老、失业保险补贴政策。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负担。(五)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组织职业介绍机构积极开发适合下岗职工从事的岗位,深入出中心企业举办现场交流会,为出中心职工再就业创造有利条件。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市下岗职工出中心再就业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袁高锁(副市长)

第一副组长:王建生(市长助理)

副组长:

成员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工业资产经营公司、市商贸资产经营公司、市粮食局、市供销社、杏花岭区、迎泽区、小店区、晋源区。

(二)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办公室成员由市劳动保障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总工会抽调专人组成。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下岗职工身份、工龄、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等的审核认定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工作;财政部门负责企业筹资、政府补助资金的审核认定、拨付等工作;国资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认定、督促企业清理拖欠职工的有关债务、企业资产变现等工作;工会组织负责反映职工的意见要求,并协助做好职工思想教育和稳定工作。

(三)各企业主管部门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所属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实施方案的审查、监督企业资金筹集落实;市辖各区负责本辖区所属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企业要成立工作机构,负责本企业相应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政策宣传。召开全市下岗职工出中心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并轨”工作;组织企业及主管部门开展政策业务培训。

第3篇

    市劳动局制定的《关于规范企业安排职工下岗行为及加强下岗职工管理的暂行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规范企业安排职工下岗行为及加强下岗职工管理的暂行规定

    (宁波市劳动局  一九九八年七月三十日)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规范企业安排职工下岗行为、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加强下岗职工管理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下岗职工的界定因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等原因,通过优化劳动组合,在原企业已无工作岗位,尚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且本人有就业愿望而未在社会上找到其他工作的职工为下岗职工。下列人员不视为下岗职工:

    (一)经批准在企业内部离岗退养的;

    (二)企业内轮训及劳动关系挂靠的;

    (三)停薪留职及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的;

    (四)劳务输出、转岗从事企业兴办的多种经营及已在社会上从事其他职业的;

    (五)其他非企业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

    二、企业安排职工下岗的程序

    (一)企业出现富余人员,首先要通过挖掘企业内部潜力,创办经济实体,组织劳务输出或鼓励职工自谋职业等途径妥善分流。确需安排职工下岗的,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经企业领导集体讨论后的下岗及再就业方案,内容包括:拟下岗的人数、实施步骤、促进再就业的措施和下岗职工的生活保障办法等;

    2.向工会、职代会说明下岗及再就业方案,并通报企业改革、调整结构及今后发展生产经营等情况,听取意见,修正方案;

    3.将经征求工会、职代会意见后的下岗及再就业方案,于10天内报企业主管部门,经企业主管部门核准后组织实施。在甬的部(省)属、军队属企业,须报市劳动行政部门核准。无主管部门的企业,须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核准;

    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交下岗及再就业方案,由劳动行政部门对下岗职工进行认定。

    (二)有生产任务的企业一般不得安排下列人员下岗: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特困职工以及双职工家庭已有一方失业或下岗的;

    2.烈属、残疾人、现役军人的配偶、市及市以上劳动模范、单亲职工家庭赡养子女的一方;

    3.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规定的。

    (三)除停产、半停产的企业外,当年安排职工下岗数达到企业职工总数10%及以上,或历年累计达20%及以上的,需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核准。报批材料包括:下岗及再就业方案,全体职工和下岗职工名单,企业工会、职代会和主管部门意见等。

    三、下岗职工的登记管理

    (一)企业下岗及再就业方案组织实施后,实行凭证管理,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核发《宁波市企业职工下岗证》(以下简称《下岗证》)。发放程序如下:

    1.企业填写《宁波市企业职工下岗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2.企业将《登记表》报企业主管部门及当地劳动行政部门;

    3.劳动行政部门核准后,进行编号登记并根据核准数发放《下岗证》。《下岗证》有效期一般不超过3年,《下岗证》和《登记表》由市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二)下岗职工凭《下岗证》领取基本生活费,凭《下岗证》和当地劳动部门的有关认定证明,享受就业服务和再就业优惠政策。进入行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或企业再就业工作站(以下简称“站”)的下岗职工,《下岗证》编号由行业中心统一输入电脑。下岗职工进入中心后,期间被新的用人单位招用或经工商登记从事个体(合伙)经营的,《下岗证》由该用人单位或工商登记部门保存,并在招用或工商注册之日起的15天内将下岗职工就业情况反馈给中心(站),由中心在其电脑登记中予以注明,各中心(站)则按月将下岗职工就业情况及名册报送劳动部门;其离开该用人单位或歇业后,该用人单位或工商登记部门在其《下岗证》中注明用工或经营的起止时间,盖章后交还下岗职工本人。下岗职工退休、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或转移工作单位的,企业应在办理相应手续时收回《下岗证》,并上交原发证机关。

    四、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

    (一)对持有《下岗证》的下岗职工必须按时足额发放规定的基本生活费,并在《下岗证》中注明盖章。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站)的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按略高于本市失业救济金标准发放。凡市属和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五区的,具体标准由市劳动部门另行发文公布;各县(市)的发放标准,由其自定。下岗职工进入中心(站)后期满(一般不超过3年)仍未就业的,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失业救济待遇;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规定申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二)下岗职工的养老、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包括个人缴费部分),以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在市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未出台前,下岗职工的医疗费用仍按原渠道报销。

    (三)下岗职工临时就业(含自立就业或被其他用人单位临时招用,但劳动关系仍在原企业的)后,可酌情停减发其基本生活费。各再就业服务中心(站)必须按月将停减发基本生活费的人员名单报送当地劳动部门。

    五、其他

    (一)本规定下达前已安排职工下岗的企业,应对下岗职工按本规定第一条重新界定,填报《登记表》,企业和工会盖章后报主管部门审核,然后将审核后的《登记表》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经认定后根据《登记表》编号登记发放或换发《下岗证》,原《下岗待工证》、《临时就业证》同时作废。

    (二)各级劳动部门、各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各街道要建立健全下岗职工的统计制度,按市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劳动局《关于建立再就业工程统计报表及月报制度》(甬再就办〔1998〕8号)等文件要求,及时准确填报。

    (三)各级劳动监察机构要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擅自安排职工下岗或不按时足额发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等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或依法予以处罚。

    (四)本规定适用于国有、城镇县以上集体企业。

第4篇

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基础工作不断完善

1、建立了《社区劳动保障站工作职责》《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2、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的摸底工作,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花名册、信息表,及时掌握动态信息。

3、加强与企业退休人员的沟通联系,发放联系卡,及时为企业退休人员发放退休联系卡,几个月来,己发放了950张。

4、充分利用社区墙报、宣传栏、上门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劳动保障各项业务和政策,促进劳动保障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完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体系,不断拓宽服务内容

1、按居住范围划片,将退休人员分成30个自我管理小组,并将社区工作人员划片挂包,每月汇报一次,同时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增减变动工作,每月及时上报各类报表。

2、拓宽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

(1)帮助辖区内下岗困难人员、残疾人员共计37户,75人申办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每月发放低保金6365元。

(2)积极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两保补贴2600多人,实现再就业598人,并发放春风行动关怀卡280张为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共13人积极申报办理小额贷款,申报的资金达60万之多。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继续做好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退休人员和各种优抚对象的服务工作,实现服务与需求的有效对接。

2、加强社区就业与再就业培训,提高返乡农民工和下岗人员的就业与再就业能力。

3、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第5篇

18年的工龄÷下岗=新的起点

“政府安排了我最美好、最具活力的青壮年时代,却在我年过40时,将我推向社会,自己安排自己。”发誓要做广州最后一名“摩的”司机的陈宏国一阵唏嘘,“三十而立,四十不惑,我在知天命的年纪才明白,我们这一代人是专为奉献而生的,是毫无保留、无私无畏的奉献!” 1968年的陈宏国刚刚初中毕业,为了响应“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一腔热血满怀报国激情的他加入到了三千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滚滚洪流,“我们那时斗老师,砸教室,烧课本,我们不学无术、思想单纯却满怀激情充满战斗精神,党的一句话我们就会抛头颅洒热血,无怨无悔!”谈起那段激情燃烧的岁月,老陈眼里依然闪烁星光,“随着那场轰轰烈烈的运动结束,我们的青春岁月就在那些开荒种地的无所事事中荒芜了,1977年恢复高考,我和其他知青一样把高考当成了改变命运的救命稻草,结果我落榜了,那时候我第一次开始质疑自己当初的‘报国激情’是否正确了。”

1979年回到城市的陈宏国已经是一个27岁的大龄青年了,进入广州丝织厂当一名普通工人成为那一年他遇到的最大喜事,“那年头,工人是一个很诱人的字眼,掌握着招工大权的人更是仿佛手里握着你的小命一般。招工可以使城镇青年不再待业,可以使农民从此‘鲤鱼跳龙门’,成了令人艳羡的吃商品粮的城里人。一旦被招了工,哪怕是煤矿工人、清洁工人,都是十分体面和荣耀的事情,那可是‘铁饭碗’啊。”得来不易的幸福生活让老陈倍加珍惜,1986年,国家颁布实施《国营企业劳动合同制暂行办法》,要求所有的工人必须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因岗位有限以及企业的效益不佳,老陈的单位也开始“减员分流、转产待岗”,尽管老陈幸免于难但目睹平日的工友痛哭流涕的他还是心有余悸,“难道社会主义国家也会有‘失业’吗?!”

据调查,第一批破产下岗工人,大多出生于60年代中期,与“上山下乡”的知青生活是他们共同的经历,因为历史原因,他们大多文化程度不高,技术底子较薄,他们是在最正统的爱国主义教育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所以他们具有“最无私的奉献精神、最坚韧的性格、最耐劳的吃苦精神”,他们创造过历史,历史的改革也让这群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不做工人,我们还能做什么呢?我们那么爱国,国家为何不要我们了?”工友的不解与无奈至今让老陈心痛,“为什么受伤害的总是我们这一代?!”

1997年,国企效益全面下滑,改革已箭在弦上,“下岗”一夜之间风靡全国,作为改革桥头堡的广州更是首当其冲,45岁的陈宏国成为下岗职工,“从停薪留职到待岗到下岗,接近10年的时间,我已经开始理解党的政策了,改革是必然的,也是必须的,企业效益不好。工资都发不起,其他福利和保险也无法保障,死耗着,企业穷死工人也要饿死!”面临着“一无所有”的老陈很冷静,“一辈子奉献,18年的工龄,20年的党龄,从没有给国家添过负担,如今也不想做包袱,下岗,只是一个新的起点。我们是没什么文化、技术,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日子不会比现在差!”1997年,45岁的陈宏国成为广州市一名普通的“摩的”司机。

1份工作×10年=倍加珍惜

春节里,各大商场人头攒动。在安徽省马鞍山市的锦华商厦,我们见到一位热情招待顾客,忙得不亦乐乎的营业员。她的年纪看起来比其他营业员都大一些,但动作的麻利程度和热情周到的服务却丝毫不落后于年轻人。她就是该商厦年纪最大的员工之一,今年48岁的董延芝。

1996年3月的一天,董所在的单位――十七冶二公司因效益不好宣布实行下岗分流。当时,对“下岗”这个概念很模糊的董师傅和同事们感到了绝望,“下岗就是没有单位了”,“别说是‘铁饭碗’,就是‘泥饭碗’也没有了。”领导宣布这一消息的时候,厂里的一些员工抱头痛哭,大家觉得这几十年白干了,一下子谁都接受不了。

那一年董延芝37岁。虽然她没有哭,虽然她坚信“人有一双手,不怕没饭吃”,但一连几个晚上她都睡不好觉,连续几天都吃不下饭。由于在单位做的是熟练工种,没有技术含量,自己也过了求学的年纪,再去找一份工作又谈何容易。

一天,朋友来家里做客,董延芝自己包饺子款待客人,朋友直夸她包的饺子比超市的速冻水饺还好吃。她眼前一亮,自己是北方人,做面食是自己的长项,何不包饺子拿到市场上去卖呢?于是她说干就干,和面、擀皮、调馅,全手工制作的饺子很是畅销,一个星期,就净赚近一百元。

看着下岗后赚来的第一笔钱,董延芝很高兴:“那时候我上班一个月的工资也只有400多元。卖了几天饺子我才知道,下岗也并不是天塌下来,只要勤快就有饭吃。”

就在董延芝为自己找到新的出路高兴的时候,问题出现了。每天包好饺子再端到市场,摆个小摊在露天里卖,受天气条件的制约很大。要想真的做好生意必须租个小店铺。但她最终放弃了做生意的念头:“看看家里存折上的数字,想想上初中的孩子生活没人照顾,我还是决定寻找另一份朝九晚五的工作。对我来说能够照顾家庭是最重要的。”

这之后她先后来到了园林队做绿化工作,在冷饮厂做搬运工、配料等工作。可是冷饮厂是一个季节性很强的单位,9月份一到,招来的临时工就得回家了。一时间,董又失去工作了。

下岗难,难在找工作。干了今天没明天的打工生活何时是个尽头呢?短短的两年时间,董延芝就换了5份工作。虽然没有工作的保障和承诺,但她并没有气馁:“其实相对那些找不到工作的同事来说,我还是幸运的。那期间,我不停地寻找就业机会,风吹雨淋,再苦再累我都不怕。”

一个偶然的机会,在朋友的介绍下,董延芝来到了商场卖羊毛衫。从来没有做过服务行业的她开始还有些胆怯,甚至看到来逛商场的熟人都有些不好意思。丈夫知道了她的这种想法就开导她:“下岗员工与在职员工都是在用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下岗打工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我支持你。” 克服了心理上障碍的董延芝开始主动上前向顾客介绍,耐心地为顾客挑选,她用真诚和认真打动了顾客,甚至和一些顾客都成为了朋友。她的销售额始终位居柜组前几位。

在经历了5次工作波动之后,她找到了自己的所长之处,决心要在服务岗位上好好干。正是她的认真工作获得了顾客和厂家的好评,为她赢得了留在商场的宝贵机会。这一留就是近10年,而今她已成为商场年纪最大的营业员之一,同事们都笑称她为“常青树”。10年间,她还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获得了商场的嘉奖。

在一次表彰大会上,董延芝作为大龄下岗职工的代表发了言:“下岗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的思想下岗了,落后了。作为一名营业员,要能为顾客只选对的不选贵的,想顾客所想,就一定能获得顾客的信任。我们下岗职工更加知道工作机会的来之不易,工作起来也就会倍加珍惜。我们应该自强不息,不等不靠政府的救济和补助,用自己的双手来养活自己。”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那时候真是精打细算,一分钱要掰成两半花。每天的日常消费不超过五元,买米买便宜的米,买菜买便宜的菜。稍不留神,钱就不够花了,根本攒不下钱来。”董延芝拿出几个记账本,里面详细地罗列着每天的消费状况,连一毛两毛的青菜钱也不遗漏。

但这些记账本在2003年以后就找不到任何记录了。董延芝笑着向记者揭秘:“因为那之后生活就不那么拮据了。2003年,单位将拖欠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一次性补齐。同时,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也帮我们缴纳。由于以前在单位做的是特殊工种,我又受到照顾,2004年正式退休。现在我每月都能有六百多的退休工资,自己再打工挣点钱,收入也不低了。政策越来越好,和以前相比,我真的满足了。”

3000万下岗职工―单位=充满活力的劳动力市场

2007年2月13日,江苏省泗洪县举办了新年第一次的大型农民工招聘会,细雨如霏的暖春天气给人一种崭新的气象。为了招聘到合适的工人,许多老板早早地来到时代广场――占据有利的摊位,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刘明,一个略显文雅的北方汉子狠狠地抽了一口烟,然后徐徐吐出一个个烟圈,那是一张满怀沧桑与惆怅的脸,他是南京新达制衣公司的老板,今年37岁的他本应该因事业有成而志得意满,他却说,我用了10年的时间才说服自己重回家乡。

120平米的公寓、豪华的家具、崭新的捷达王……10年前,还是江苏省泗洪县分金亭酒厂一名调酒师的刘明想也不敢想这样的生活,伴随着赌气般的逃离,经过10年的辛苦打拼,他终于在南京这个大都市证明了自己,“感谢下岗!”如今已经是一家拥有工人数十人、年产值近百万元的服装加工厂的老板的他显得意气风发。

“当初我就是想不通,我要学历有学历,要技术有技术,十几年的工龄工资仅仅从400元涨到500元,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不光是我,大家感觉都特没劲,企业效益越来越差,我花了半年时间进行市场调研,写了一份近10万字的企业改革方案交给了企业领导,结果不仅方案石沉大海,企业依然一潭死水,下岗分流的名单中我却赫然在列!”刘明满脸悲愤,“我是真的爱企业啊,却落个这样的下场,我当时天天去堵那个厂长,想要个说法,凭什么要我下岗!我比别人差吗?!”

从厂里领回1300块钱的“安家费”,1.83米的汉子掉了眼泪,“委屈,全是委屈,我凭什么下岗?想不通!”1997年,刘明赌气带着新婚的妻子离开了那个令他无比伤心的苏北小城,“我不干出个模样,绝对不回来!”

1998年,刘明来到南京,进入一家外企制衣公司从事销售工作。争强好胜的他分外珍惜这次工作机会,虚心学习业务,不怕吃苦,不但解决了自己和妻子的生计问题,能力也得到了很大提高。“计划经济时代,你可以天天去单位无所事事,一张报纸、一杯热茶就可以混过一天,工资也不比别人少拿,看看现在,如果没有下岗,这些人会主动自谋出路吗?会拼命地学技术拼命地工作吗?害怕呀!只有害怕淘汰才会努力,才能在竞争中不被淘汰!”刘明认为,正是下岗让许多人的能量得以最大限度地释放。

漂泊不定的生活和工作并没有让刘明找到自己的人生定位,打工赚取的工资毕竟微薄,家里的日子依然拮据。不满现状的他想,要改变目前的景况,必须靠自己创业,走一条自己的路,但干什么呢?他想到自己做过服装销售,但自己对这些行业知识还是“门外汉”,不敢轻易涉足,他又一次陷入了苦闷之中。

2002年,国家(2002)财208号文件颁布,规定,为了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同时国家还出台了小额贷款专项支持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政策,刘明立即电话咨询了南京市劳动保障局,工作人员告诉他只需有下岗证明就可以申请贷款。

喜出望外的刘明在贷款有保障的情况下,意识到创业还需要技术来支撑,在社区工作人员的支持下刘明参加了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举办的创业培训,学习了相关的经营管理知识,经营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他还专门到社区的制衣厂去学习专业的知识,2002年秋,刘明的工厂终于开张,“人都是逼出来的,下岗砸掉了我们的铁饭碗,那是砸碎了锁链,我们获得了自由,二次创业的自由,也激发了我们最大的潜力。”成功没有改变他思考的爱好,“据统计,从1997年以来的10年间,中国产生了近3000万下岗职工,人是第一生产要素,没有了‘单位’的束缚,人的潜力会有一个惊人的爆发!”

1人+1人+1人……=和谐社会

“欢迎农民兄弟到运辉职校免费学技术”,在山东济宁火车站,一个巨幅广告牌高高地悬挂在车站出站口,“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关键是玫瑰要像火种一样手传手地传播开来,这就是我理解的帮扶政策。”说这话的李星辉今年43岁,是运辉职业技校的校长,他每年都帮助近千名下岗职工或农民工顺利地走上就业岗位。

运辉职业技术学校今春一期的学员招生工作刚刚结束,到2007年3月,该校已先后举办下岗职工免费技能培训班21期,培训人员2900多人,一大批下岗职工重新走上就业岗位。“我就是下岗职工出身,我了解这群人的难处,都过了大半辈子了,还要换营生,多困难啊,打工没有文化技术,创业资金门路都无法保证。”提起当初的办校初衷,李星辉对下岗职工充满同情,“现在很多下岗职工连我们当初的优惠都享受不到了,国家逐渐取消了再就业服务中心,对下岗职工办的个体经营实行的财税优惠也逐渐取消了,这些4050人员走向市场,没有培训和帮助是不能立足的!”

第6篇

一、社会保障工作情况

1、企业养老、失业、生育、医疗保险情况。我县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已覆盖全县x家国有、集体、股份制及外商投资企业,参保职工已达x人,覆盖率x,正向城镇个体和私营企业延伸;全县共有x家国有、集体企业、驻迁的系统管理单位及股份制企业参加失业保险,参保职工达x名职工;有x家国有企业的x名职工参加女工生育保险;x名国企业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医疗费统筹。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失业保险情况。我县的x个机关事业单位的x名职工全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同时正启动事业单位职工失业保险制度改革,改革方案已经初步形成,待报县政府审查批准备后,立即组织实施。

3、医疗保险运行情况。截止到x年x月底,全县已有x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保,参保职工达到x人。今年__月份,医保基金收入x万元,为参保职工报销医疗费x万元,累计节余医保基金x万元;与商业保险公司签订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协议,为x名患严重疾病职工解决大病补充医疗费x万元,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需求得到满足。

4、农村养老保险情况。目前,全县x个乡镇,已有x户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5、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把社会保险费征缴清欠工作作为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增强抵御支付风险的重要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改进征管手段,实行征缴目标责任制,提高各项社会保险费收缴率。今年x月,共征收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x万元,其中清欠x万元,征收机关基本养老保险费x万元,有力的支持了“两个确保”。

6、基金运行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管理各项社会保障基金,一丝不苟地执行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管好、用好每一分社会保障基金,确保了各项基金的安全完整。截止到x月底,企业基本养老基金仍积累x万元,失业保险基金x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节余x万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共积累x万元。

7、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情况。今年x季度,通过工商银行、农村信用社和邮局等服务机构,共为x名机关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发放离退休金x万元,为3667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x万元。

二、再就业工作情况

1、开展全县下岗职工调查摸底。我局利用近x个月的时间,对全县下岗失业人员的底数和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摸底。据统计,到目前我县共有下岗失业人员x人(其中:非农业人口x人),下岗职工x人(其中:非农业人口x人。国有企业1x人,集体企业3314人),失业人员x人(其中:非农业人口x人。国有企业x人,集体企业x人),享受过失业救济的x人,享受过失业救助的x人,享受低保x人。下岗失业人员共涉及破产企业x家1x人,涉及改制企业x家x人,涉及停产半停产企业x家x人,涉及正常生产企业x家x人;x-x月份,已实现再就业的x人,其中自谋职业占x人。

2、继续实施下岗失业人员救助工程。今年x季度,共为x人次失业人员发放失业救助金x万元,为x人次下岗职工发放失业救助金x万元,发放自谋职工优惠证x本。

三、存在问题

1、参保职工流失严重。随着企业改制,参保职工流失现象严重,断保职工逐年增多,中断缴费职工达x人,社会保险扩面任道重远,特别是在城镇个体、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推行养老、失业保险难度很大。如不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这一势头,将从根本上动摇社会保障的根基。

2、保险费征缴当期入不敷出。我县欠费企业逐年增多,欠缴数额越来越大,截止目前,共有x家企业累计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1x万元,x家企业累计欠缴失业保险费x万元,x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x万元,现在每月都是收不抵支,不得不月月动用积累,为全县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

3、企业干部职工参保维权意识淡薄。有的企业领导重视不够,没有把社会保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满足于一般号召,甚至视社会保险为额外负担以种种理由抵制拒缴;企业职工对劳动保障法规掌握面小,不能及时地把企业造成的的侵权行为反映出来,极大的损害了职工的切身利益。

4、随着我县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企业改制进程的加快,下岗失业人员将仍呈上升趋势,而我县就业岗位需求量却很低,在一个较长时期内劳动力供求矛盾将尤为突出。我县劳动力市场建设亟待加强,企业用工行为应尽快规范。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观念还需进一步转变。

5、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氛围尚未真正形成,部分单位和部门对再就业工作认识尚不到位。

四、采取的措施

1、降低参保职工个人自负比例,继续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通过提高外地就医人员的药费报销比例、适当降低病人住院起付标准等方法,逐步降低病人自付比例,将职工医疗保险自负比例控制在x-x以内;逐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将各类城镇职工尽快纳入医保范围,使参保职工达到x。

2、研究制订下岗失业人员医疗救助办法,实施医疗救助。深入研究下岗失业人员参保方式,出台并实施具体的医疗保险救助办法,使这一弱势群体也能享受一定的医保待遇。

3、对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实施失业救助。积极接收下岗失业人员,做好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失业救助的审核工作,为下岗失业人员和特困职

工按时足额发放失业救济金和救助金;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调查摸底工作,掌握下岗失业人员增减变化,为符合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再就业优惠证》;督促有关部门对上级有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到实处。4、征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失业保险费。适时启动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制度改革,促进事业人事制度改革,做好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费征缴及失业人员管理工作。

5、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足额及时发放。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保证一日不拖,一分不欠,社会化发放率保持在x。

第7篇

关键词:员工退出机制;劳动关系;国有企业

一、企业员工退出机制的内涵

企业员工退出机制是为了在企业中持续地实现人与岗、能力与绩效、绩效与薪酬的匹配,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对那些达不到要求的人员依据程度的不同采取降职、调岗、离职培训、提前退休、末位淘汰、解雇、退休等措施,让那些不再适合于企业战略和流程的员工直接或间接地退出企业及其机构,实现企业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通常认为退出就是退出企业,同企业解除劳动雇佣关系,其实解雇只是员工退出方式之一,在退出与解雇之间存在着缓冲带,如降职、调岗、离职培训等。而解雇所引起的成本和后遗症很多,因此一般认为解雇是企业员工退出的下策。

员工退出机制与裁员也有一定的区别。裁员是为了提高组织运行的效率和效能而有意识地减少组织的长期从业人员。实质上同解雇内涵一致,因此也属于员工退出企业的方式之一,只是鉴于此种退出方式会诱发多方面的问题,因此裁员也被认为是企业员工退出的下策。

雇员离职通常被分为主动离职和被动离职两种类型。前者是指离职的决策主要由雇员做出,一般指辞职;后者是指离职的决策主要由组织做出,包括裁员、解雇等形式。被动离职一般是组织可以控制的,而主动离职通常是组织难以控制的。本文所研究的员工退出机制针对的是被动离职,不包括主动离职,即辞职。

我国的下岗是一种特殊的员工退出方式,它要求下岗者在一段时间内与组织保持劳动关系,是介于解雇与雇佣之间的状态。北京市劳动局1998年7月22日下发的126号文件中,对“下岗职工”给出了精确的定义:“下岗职工指的是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前参加工作,在原单位已没有工作岗位、没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有就业要求、但还没有找到新工作的、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职工”。在我国国有企业中,与下岗并行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其他退出方式还有买断工龄、停薪留职、内部退养等。

不同文化背景下,员工退出机制的内涵和外延略有差异,但实质都是一样的,都是为了在企业中持续地实现人与岗、能力与绩效、绩效与薪酬的匹配,提高组织的绩效和竞争力而进行的一种主动的组织决策。

二、我国国有企业员工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

我国实行了30多年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导致组织规模庞大、机构重叠、人浮于事,从而导致效率低下。改革开放以来,国企改革从“让利放权”到“政企分开”、“承包经营”,再到目前的“制度创新”等阶段,企业的弊端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一)我国国企员工退出的主要方式

1、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或称买断工龄)。根据协商自愿的原则,职工退出工作岗位,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企业根据员工工作年限支付一定的补偿金。

2、主辅分离、改制分流。企业将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和关停或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改制为面向市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经济实体,员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取得部分改制资产作为补偿,成为新企业的股东。

3、提前退休计划。提前退休在国内外都是裁员最常见的方法。员工取得一定的经济补偿,提前退出工作岗位,享受退休待遇。

4、停薪留职。停薪留职是指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保留其身份,离开单位,从事政策上允许的个体经营。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停薪留职”可谓阶段性产物,目前已经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5、企业内部退养。企业在改革改制中,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之内的职工,经本人申请,企业批准,可实行内部退养制度。职工内部退养期间,由企业发放生活费,并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

(二)我国国企员工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

1、外部环境阻碍。(1)和政策指令相互抵触。目前,我国的国有企业裁员是一种典型的经济转轨时期的政策性、结构性裁员。在市场经济还不健全,国有企业改制没有彻底完成的情况下,国有企业完全意义上的法人地位没有很好的确立,他们实际上并没有足够的裁员的决策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国家政策指导的力度,实行必要的行政干预,是不得已而为之。而现在的问题是政府对企业裁员的政策、规定太多,国家的、地方的、企业的等等,有些自相抵触,有些与有关法规抵触,让执行者很难分清究竟该怎么办。(2)政策落实情况差,保障体系不健全。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的“三条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以及失业保险)基本就是围绕着中国面临的一个最大的问题--减员而展开的。应该说,这三项措施是目前中国在转型过程中所面临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组成部分。可是这三条保障线的落实情况差强人意。其中落实最差的是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据专家估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有22万下岗职工至今未纳入保障范围,677万进入再就业中心的下岗职工有7万没有领到生活费,33万人未足额领到生活费;这个数字还不包括数倍甚至10倍于此的“怠岗”、“放长假”的企业职工。

2、员工退出机制缺失。动力来自于压力,一个没有压力的企业也就没有动力,没有动力这个企业必定是一潭死水。目前国有企业员工退出机制缺失,还没有把员工退出管理纳入正常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导致员工能进不能出,管理人员能上不能下,员工队伍缺乏危机意识和竞争意识,各项管理制度难以发挥应有的功效,从而出现很多弊病,如考核流于形式,考核结果与职位调整、薪资调整不挂钩,职责与报酬不对等,员工士气低落,人才流失等问题。

3、缺乏科学合理的措施和方法,导致人员结构不平衡、欠缺公平性。我国的裁员在很大程度上是长官意志,上面定一个指标,下面向上报完成的数字,没有一个规范的、科学合理的措施和方法。由于通常精简的是组织结构中的最底层的人员,使一线人员大量被裁减,形成了官多兵少,头重脚轻的人员结构。不仅没有解决人浮于事的状况,反而会出现大量的社会问题。

4、资金筹措困难,企业人员遣散经济补偿与安置资金匮乏。国有企业裁员很多是因为经济上的原因,本来亏损的企业,还要承担由于裁员带来的经济补偿,无疑是雪上加霜。国企如果裁员就必须将被裁的员工妥善安置,不论是对其进行培训为其提供再就业的机会,还是给与其一次性的经济补偿,都需要一笔不小的资金。如果职工在这些方面得不到满足,就肯定会拒绝裁员,于是就造成了国企裁员的巨大障碍。

三、对完善我国国有企业员工退出机制的建议

(一)改善外部环境

1、关于政策和指令的改进问题。由于裁员是一种异常复杂的组织变革手段,而我国正处在变革的时期,裁员变得更加复杂和千变万化。在这种情况下,政策和指令一定要讲究时效,即某项政策、指令在哪段时间内、针对什么样的企业有效。为了给企业充分授权,让企业适应市场,政策和指令不应过多强调限制,应注重策略性,即在企业能够完成任务的情况下,给予企业充分的选择自由。事实上,限制也是必要的,但是限制应更多的体现在法律的功效上。

2、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社会保障需要从制度建设和制度的实施与监管两方面来进行。从制度建设上,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制建设,早日出台与社会保障相关的基本法,建立一个独立,系统和完备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使社会保障的功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另外在社会保障法制建立过程中,注意新老制度衔接,避免社会风波发生。同时,在法制建设过程中要注意简单明了的原则。在现行的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过程中,就有不少人抱怨其手续烦琐,申请时间长等问题。因此在制度的实施和监督上,要大力加强制度的宣传和实施的力度,不要让制度变成一纸空文。

除了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和职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在失业和再就业机制方面也要与国际接轨。首先,加强就业观念的转变工作;其次,建立完善的劳动力市场,实施下岗职工培训再就业工程,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再次,停止计划经济下的行政安置型的用工制度。

(二)建立企业的员工退出机制

1、建立适合本企业发展的员工退出政策,这其中必须包括人员退出条件、标准、退出时间、退出数量、退出人员待遇及安置途径等方面的总括性纲领。其具体内容由人员退出制度详细规定和描述,并在招聘时向新员工介绍这些政策。这一环节的主要目的是为企业以后执行员工退出政策疏通渠道。因为企业招聘到的都是接受这一政策的人员,这样就避免了将来在实施退出政策时遇到员工方面的阻挠和劳资纠纷。

2、完善绩效考核,根据员工的考核结果做好员工退出的缓冲工作。所谓缓冲是指员工绩效考核达不到要求并不直接导致退出企业,企业要针对每个员工绩效考核的具体结果做出恰当的反馈。比如,对于那些本来很有潜力和能力,但是被安置到不适合其发展的岗位上而失去发展空间的员工,这时的退出就是指退出目前的岗位到新的适合的岗位上去;而对于那些有学习能力,但由于缺乏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而导致绩效低下的员工来说,这时的退出就是离岗培训或在职培训;只有那些绩效低下且已经没有潜力和那些与企业需求不相匹配的员工才会直接面对退出企业的结果。

3、建立严密规范的员工退出流程。员工退出流程,规定了员工退出过程的操作环节、环节间的衔接过渡及各环节具体工作内容。由于人员退出的原因、退出的方式和主要责任人的不同,其流程也存在某种程度的差异。例如,由于劳动合同到期而导致的人员退出,其程序相对简单,即核对劳动合同内容、确定符合条件人员、报主管审批、通知退出人员、组织离职面谈、办理退出手续、欢送退出人员即可;如果是由于战略调整而导致的人员退出,还要增加宣传解释企业战略与政策、了解员工动态、为员工提供帮助等环节。人员退出流程要体现程序上的公平、公开、透明,并接受监督。

4、给予员工退出的帮助,主要是为退出员工提供心理辅导、再就业和创业培训及信息、资金支持。例如,公布内部空缺岗位,鼓励员工应聘;为退出员工策划多条职业发展路线和提出建议;组织应聘技巧、适应新职业的技术以及二次创业的相关知识培训;为他们搜集职业线索,联系再就业单位;有条件的还可为再次创业的员工提供资金支持。

(三)建立企业员工退出机制的支持系统

1、员工流入机制建设。员工流入环节是企业人力资源形成环节,是由招聘、筛选、录用以及新员工的社会化过程所组成的。通过招聘、甄选活动所形成的对人力资源的一次配置总是会存在或多或少的缺陷。因此,在组织运行过程中,应存在一个动态调节机制,服务于组织内部的人力资源再配置。这样,员工流入机制就同员工退出机制中的内部转岗、待岗、离职培训、内部创业等制度结合起来,相互促进,最终达到人力资源的最优配置。

2、绩效考核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无论是奖惩、岗位调动、降职,还是员工退出,绩效考核结果都是最重要的标准,所以设计和建设科学的员工退出机制对绩效考核结果的公平、合理和有效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激励约束机制只有与绩效考核体系挂钩,才能够达到有效的激励约束作用,并引导员工朝着企业成功的方向行进,形成良性循环系统。同时,两者良好的整合设计还可以有效地控制员工的自愿退出――跳槽,因为很大一部分员工离开公司都是因为公司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3、员工培训机制和储备计划。通过分析累积考核结果的记录,发现员工与组织要求的差距,组织有针对性的培训活动,培训合格者可以在内部寻找工作职位,但必须通过严格的考核,仍不能适应工作的员工,才被置换到外部劳动力市场,即解雇。所以,企业的培训机制是保证退出机制有效运行的基础。同时,企业应加强内部人才市场建设,实施多元化的职业发展规划与管理,规范关键岗位继任人才培育流程建设等,留住人才,培育人才。

参考文献:

1、Art Budros.A conceptual framework for analyzing why organizations[J].Organization Science,1999(10).

2、张勉,张德.国外雇员主动离职模型研究新进展[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3(9).

3、牛雄鹰.国有企业裁员问题研究[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

4、李雪松.构架国企员工退出机制[J].人力资源,2006(19).

5、唐钧.中国的城市贫困问题与社会救助制度[J].民主与科学,2001(6).

6、刘树勋,孙恒伟.试析国企人员退出机制的建立[J].理论观察,2006(2).

第8篇

一、国企下岗职工社会保障现状

自1978年以来,国企改革已经走过了三十多年的历程,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从传统产业分流了一大批下岗人员,使国企职工的下岗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它已成为百姓担心、社会关心、政府操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

这部分职工下岗后,大多数成了经济上的低收入者,因此,他们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大大降低,不少人因年龄偏大,无技术专长,收入较低且不稳定,使他们在经济、文化、体能、智能、处境等方面处于一种相对不利的地位,其中有一部分下岗职工的生活已徘徊于贫困线边缘。为此,l998年我国初步建立了“三条保障线”制度,通过确保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建立相互衔接的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与下岗职工再就业相结合,较好地解决了数以千万计国企富余人员分流安置这一难题。

但是,在经济与科技发展的今天,现在城镇下岗失业人员面临新

的“三座大山”:1、住房,房价高居不下,“空置广厦无人居,街头露宿泣何处?”2、大病,即使再降低生活标准,人有旦夕福祸,医疗费用昂贵,致使“不敢求医问药,唯祈恶疾自除!”3、子女求学,国家大作免费义务教育文章,学校收费越来越多,求学已成为每个家庭的沉重负累,“义务教育变成重负教育!”,而我们国家之前制定的“三条保障线”仅仅是依据普通居民的日常生活水准制定,完全没有考虑失业下岗人员的医疗、住房等问题。而随着这些人员的年龄增大看病求医、生病吃药的支出会越来越大,导致失业下岗人员的生活水平进一步恶化。

二、我国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养老保障完善的思路

(一)加大民生财政

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提高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尤其是下岗失业人员的养老保障方面,他们在城市中属于弱势群体,下岗后一方面难以找到稳定的工作,另一方面即使找到了工作工资待遇也都相对较低,而且工作具有不稳定性,他们的养老保险金就要自己承担,然而他们的低工资实在难以承担高昂的养老保险金的缴纳,从而使他们不得不退出养老保障。因而,在明确政府职责中,应首先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民生财政,使得在经济转型期,越来越多的城市下岗失业人员能够解除丧失养老保障的风险,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 加强对资金分配和支付的审计。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资金规模迅速增长的情况下,要对社会保险金,尤其是下岗失业人员的活命钱加大审计的力度,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完善制度设计,实现制度的可持续性与制度创新

进一步完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当前我国实行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挥了对城市贫困人口最起码生活提供保障的积极作用。然而从各地的实践看,又有许多欠规范的做法。比如有的地方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必须从事社区公益劳动的安排,不接受者不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还有的张榜公告,强迫劳动等做法亦有损害受助者的人格尊严。同时,当前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只提供最起码的食物保障,而事实上,由于贫困家庭的贫困程度不同,他们需要的最起码的保障也有很大的差别。因此,就要强化服务进一步完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信息库,包括家庭基本情况、经济收入、支出情况、接受救助情况、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建立一个完整的信息库,扩展到每一个社区每一个街道,方便查找。把贫困家庭根据贫困程度分成几大类,从而进一步根据各类的需求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三)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

一是要从根本解决国企职工身份,促进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形成。劳动力的调整本身与国企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息息相关,必须建立起在盘活资产的同时也盘活职工队伍存量的机制。二是实行特殊的就业扶持政策,千方百计促进并轨人员再就业。要鼓励各类企业吸收国企富余人员和下岗职工,建立“再就业专项贷款”和“再就业小额贷款”,政府出资购买和提供就业岗位,大力发展社区服务,鼓励灵活就业。三是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加强宏观监控,普遍建立失业预警系统,充实失业保险基金,加强征缴,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

(四)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原则,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国家监控指导”的总体思路,逐步建立起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国企职工工资水平由企业根据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和本企业经济效益决定,能增能减。建立健全国企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经营者年薪制。企业内部分配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按岗定薪、岗变薪变。积极探索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办法,加强和完善监督机制,增强工资收入分配的透明度。

参考文献

[1] 李绍光著,养老金制度与资本市场[M],中国发展出版社,2012.

[2] 王梦奎主编,中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M],中国发展出版社,2012.

[3]袁志刚主编.养老保险经济学[M]. 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

[4] 宋晓梧.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M] . 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

[5]胡杨.中国城镇养老保险现存问题及对策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13.

(作者单位:山西财经大学)

第9篇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是职业指导人本服务的前提

1.要使职业指导人员明白职业指导是为求职者就业,就业稳定,职业发展和用人单位合理用人,提供咨询、指导及帮助的过程。其内涵一是强调指导对象是劳动力市场中求职者和用人单位两个主题,而不仅仅是求职者一个方面;二是强调指导的最终目标是个人的职业发展和用人单位能够更好地做到人尽其才,而不仅仅以就业为目的;三是强调职业指导是一个过程,伴随人的整个职业生涯,而不仅仅是某一个阶段和时期;四是强调职业指导的更深层次的教育和帮助功能作用,而不仅仅是提供职业信息。

2.要加强对职业指导人员的培训。职业指导人员应具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民主法制观念,深刻理解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与自己工作有关的法律,牢记遵纪守法不仅是职业指导人员的基本义务,也是职业指导人员助人的基本前提;坚持自我提高、增强技能,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熟悉国家劳动就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职业道德,以人为本,尊重服务对象,尊重差异,不歧视服务对象,主动解释使服务对象知情,事先与服务对象讨论工作重点,达成一致。明确与服务对象的关系,避免服务对象产生依赖性,给服务对象介绍合适的职业指导人员,遵守隐私,保守秘密,提升职业能力,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维护形象,对服务对象负责;掌握职业指导方面的业务知识与技能;了解人力资源市场方方面面的相关知识,力求使职业指导人员持证上岗。

3.要选派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的人员承担职业指导工作。职业指导师,高级职业指导师要传、帮、带一些年轻的同志,培养区、街道、社区有关就业服务人员,逐步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规模较大、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龙头,社会各部门为辅助的职业指导队伍。

二、深入调研,账务情况,是职业指导人本服务的基础

职业指导人员要深入社区、街道、工厂车间、农村,采取上门走访、问卷调查、信函等形式,准确掌握了解辖区居民的基本情况,做到“六清”,即生产状况清、择业意向清、就业能力清、社会保险清、社区离退休人员情况清。在全面掌握辖区居民基本情况,企业需求情况和就业人员要求的基础,认真做好下岗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求职登记工作,建立各类工作台账,为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指导人本服务奠定基础。

1.对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指导要坚持具体性、针对性、及时性、持续性和跟踪性原则。人们在实践中探索出四种主要服务方式;递进式职业指导、系统结构化职业指导、辐射性职业指导和多元化职业指导。下岗失业人员中可以分“4050”人员、就业特困人员(包括残疾人、复转军人等在内的特困群体)、离异人员。采取多种就业形式,如非正规就业、弹性就业、劳务派遣、自由职业、自谋职业等,是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的有效途径。

2.对心成长劳动力来说,这方面的人与其他就业群体比较,相对具有优势,但近年来每年要求就业的人数激增,再由于这部分就业群体本身存在心理准备不足,职业意识淡薄,择业观念陈旧等问题,针对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学校应开展预防性的职业指导,体现全员参与,搭建职业指导工作平台,实施两个“联结”,采取以“活动”为主要形式,利用现代训练技术和手段,实施系统、持久、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支持。除了要帮助他们尽快完成初次就业的过渡,还要帮助他们设计脚踏实地的今天和更加美好的职业未来。

3.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这一就业群体有着吃苦耐劳,朴实憨厚等一些宝贵的品质,但另一方面也存在着素质偏低,职业技能不足等弱点,这些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他们初次就业、就业稳定、以至于难于实现职业生涯的发展。针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职业指导,应当提供各项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政策,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引导就地转移,根据市场需求和求职者的个人兴趣和爱好帮助其制定培新计划、实施培训、推荐就业、实现就业,对愿意自谋职业者推荐参加阳光工程培训,对创业者提供有关政策的帮助,指导农民工跨地区流动就业,这方面的工作将成为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重要完成的任务。

三、以人为本,服务至上,是职业指导人本服务的准则

我们要在服务意识上,坚持亲民、为民、爱民,要求职业指导人员有一种以助人为乐,以之人为荣耀信念。干这一行更多的就是付出和奉献,职业指导人员的职业道德的核心就是以人为本,尊重服务对象,要尊重其人格,尊重其情绪体验,尊重其个人选择。在服务内容上,体现群众要求,提供全方位服务;在服务方式上,引入人文关怀,把开展一条龙,面对面、一对一的服务纳入日常工作中,把以人为本作为思考和行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他们的现实问题为根本,以创造服务对象的满意为宗旨;以人为本就是要千万百计尽最大努力去帮助服务对象实现职业生涯的发展,而不是做表面文章,面对服务对象微笑、点头、示意、文明礼貌,表现热情,这只是以人为本的“形”,更总要的是帮助他们实现职业生涯的发展。在服务标准上,职业指导的目标是帮助就业,帮助就业稳定和帮助实现职业生涯的发展,最终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帮助就业稳定与帮助就业相比较,表现出一种递进,这种递进反映了职业指导服务的以人文本,也反映了这种服务的深化;而帮助个人实现职业生涯的发展则是职业指导的最终目的,也是我们的服务标准。解决一个劳动者的就业和职业问题,只解决了暂时的需要,但更总要的促进其健康的职业发展,因此职业指导服务始终贯穿于一个劳动者的职业生涯。服务对象职业指导人员,应谨记这个工作目标,达到就业岗位与人力资源最佳配置,追求群众满意,事事处处体现人性化,是我们的服务标准。

1.以百姓需要为先,建立人性化得管理服务模式,要本着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原则,在职业指导服务态度上,做到接待群众热心,解释政策耐心,处理问题细心,帮助群众诚心,对困难群体有爱心。在工作环境上,将服务项目全部上墙,制备一些便民宣传册,安装一些“便民座”,设立饮水机,订阅一些报刊杂志,设置“意见箱”,使职工群众进入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如回家一样。针对有些下岗失业人员情绪易激动,不愿意配合的现象,要进行换位思考,以诚待人。

2.以提供就近就业为主,结合社区经济社会发展开发岗位。针对大部门下岗失业人员年龄较大,家庭负担较重的实际情况,要把开发社区岗位作为促进其就近就业的主要渠道,一是建立公益性在就业组织,开发公益性岗位。如清毒保洁对,物业管理员,治安协勤员,机关后勤服务员等;二是根据社区居民家庭服务社会化的需求,创办社区就业劳动组织,开发灵活就业岗位;三是利用社区企业闲置场地资源,与企业联系建立商贸市场,开发个体经营岗位;四是依托社区单位,建立工作联盟,开展走访服务,签订协议,帮助落实安置大龄下岗失业人员。

3.以落实政策为重点,为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创造条件,一是对有创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创业服务。街道与区、市联动,组织他们参加创业培训,通过提供创业培训,项目征集、小额担保贷款,开业指导和跟踪扶持等系列服务,鼓励他们实现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二是对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社会保险续接服务;三是实施失业保险、低保与再就业联动机制,促进再就业。

4.以帮扶困难群体为己任,积极开展职业指导再就业援助。把政策送上门,岗位送到人,积极为就业困难群体办实事、解难题。一是摸清底数,确定重点扶持对象。通过入户调查,逐人核对,建立台账,做到“五清”即下岗失业时间清、就业愿望清、技能特长清、家庭状况清、收入水平清。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扶持对象的困难程度,制定方案,分类安置。二是跟踪服务,盯人帮扶,保证安置,一方面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得力措施,实行目标责任制,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落实到人;另一方面做好贴近服务和跟踪服务,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调整就业心态,引导他们自我创业、自主创业和自强自立。三是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宣传教育活动,使下岗失业人员展示自我价值,让一些优秀创业成功者,“同献爱心,回报社会”,同时为困难群体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送温暖,使其尽快走上再就业岗位。

四、创新思路,完善措施是职业指导人本服务的保证

积极探索市场服务体系建设与职业指导体系建设、市场整体运作与职业指导的融合,职业指导推动就业与市场促进职业指导相结合。为做好下岗、失业人员职业指导人本服务工作,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职业指导服务承诺:(1)凡接受职业指导的下岗特困职工,只要不挑不拣,保证一周内走上工作岗位;(2)从再就业基金中挤出资金,购买一定数量的就业岗位,让接受职业指导服务的特困下岗职工、下岗职工中的劳模、夫妻双双下岗职工上岗;(3)对接受职业指导的失业、下岗职工进入各级劳动力市场求职择业,优先推荐就业并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4)对接受职业指导的失业、下岗职工转岗参加培训,实行包教包会、优先推荐就业的承诺。

2.积极推出一系列职业指导人本服务措施:(1)对进入劳动力市场求职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劳动保障业务等“一条龙”服务。由专业职业指导师随时对钱来求职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免费进行职业指导。(2)在劳动力市场面向社会设立专为下岗、失业职工服务的“职业指导服务”、“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服务”、“职业技术培训”三个窗口。(3)对于特困群体,定期进行深入细致的职业指导服务,保证“只要不挑不拣,一周内就推荐就业”。对夫妻双下岗、失业以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特困家庭,实施职业指导和再就业援助。(4)对失业、下岗人员领取失业保证金和基本生活费实行“一站式”服务的同时,开展一个窗口对外、一次审核发放,专职职业指导师坚持做台服务的长效机制。

3.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形式,大力宣传下岗职工再就业有关政策和职业指导的各项措施。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进行宣传,在《当地报纸》上开辟“劳动就业”专版,定期刊登劳动 就业政策、职业指导服务,介绍下岗职工再就业典型,提供就业信息,帮助失业、下岗人员了解政策,树立实现再就业的信心;定期举办大型下岗再就业洽谈会和职业指导咨询活动,为了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免费提供有关政策资料和再就业政策咨询及职业指导服务。

4.加大为下岗特困职工指导服务的力度,提高再就业率,(1)深入就业市场进行调查,做好每月、每季度的劳动力市场供求情况分析,选择本地有需求且适合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从事的职业、工种、开设相关职业指导专业课程,帮助更新就业观念,近况实现再就业;(2)对符合规定、办理失业证或下岗证、再就业优惠证的失业、下岗人员免费提供职业指导,实行“面对面、一对一”的职业指导服务工作;(3)定期上门为双下岗特困职工开展职业指导服务工作,帮助其早日实现就业。

第10篇

按照《县粮食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自2009年5月4日起转入分析检查阶段以来,我局根据县委和县委第三指导检查组的统一要求,结合粮食工作实际,扎实地开展本阶段的活动,做好本阶段的各项工作,现将活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确保分析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围绕粮食工作如何服务科学发展、确保粮食安全以及为农服务等具体议题,我局于5月8日组织局机并、收储公司、军粮站全体人员、老干支部支委、部分党员、离退休干部和下岗职工以座谈形式召开征求意见会,共有28人参加。会上,认真听取了与会人员对粮食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到会人员畅所欲言,分别从自己的角度,阐述了对粮食工作的看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发放征求意见表28份,收回28份,征求到意见30条,建议40条。梳理归类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1、系统学习理论、学习业务、科学科学发展观的深度不够。

2、解放不够,创新意识淡薄。

3、粮食产业化发展不够清晰,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4、粮食市场监管不力,依法管粮还不到位。

5、工作创新不够,没有按科学发展观统领粮食工作、指导粮食经济。

6、深入基层、指导企业扭亏增盈等工作不到位。

7、对粮食企业人才队伍建设重视程度不够。

8、内部管理不健全,周围环境卫生管理较差。

认为这些意见对开展粮食工作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充分体现了广大粮食干部职工、基层人员和离退休老同志对县粮食局寄予的厚望。对此,县粮局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检查分析,并将其作为撰写分析检查报告的重要依据,并按规定时间上报了我局分析检查报告初搞。

二、认真开展好干部走访国企改制下岗失业人员和交心谈心活动

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三走进、三破解”的有关要求,为着力解决下岗失业及退休人员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县人民政府2009年5月8日召开县走访国企活动领导小组会议统一安排,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干部走访国企改制下岗失业人员”活动,于5月11日召开第五组走访动员培训会,抽调34名工作人员,对全县粮食企业进进“走访活动”。在走访过程中,各走访小组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走访工作:一是结合学习实施科学发展观活动,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宣传对下岗职工的优惠政策;二是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了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对就业政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城镇低保、廉租住房政策等方面意见和建议。三是详细了解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情况,住房情况、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和家属就业情况及存在困难。

通过走访活动,第五走访组共走访粮食企业15户(粮改后企业户数),全县粮食企业下岗人员及退休人员应走访人数501人(其中:死亡19人,未改制6人),实际应走访总人数476人,已走访下岗失业人员及退休人员293人。未走访原因,不接受走访人员30人,无法联系68人,外出务工50人,调出10人,异地居住25人。

走访期间,走访组所到之处,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宣传各项党和国家政策,宣讲此次走访活动目的,认真听取下岗失业人员及退休人员意见和建议,祥细了解改制后下岗失业人员及退休人员生活、就业、住房、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和家属就业及最急需解决的困难。耐心细致为每个下岗职工及退休人员讲解,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为每位人员填写表格,广泛倾听下岗人员心声,祥细记录每位人员所反映的情况和困难。并给下岗失业人员及退休人员讲一些暖人心、促发展、鼓势气的话,激励他们地困难面前勇往直前,不畏艰难。

期间,共走访及谈心下岗失业人员及退休人员293人。并于5月20日、21日开展了2次局班子和企业职工专题交心谈心活动,参加人员有局机关、收储公司、军粮供应站干部职工共22人,交心谈心44人次,主要以集中座谈形式进行。在开展谈心活动中,坚持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民主生活会前,积极创造良好的谈心交心氛围。本着“沟通思想、找准问题、增进团结、共同提高”的原则和目标,认真组织开展交心谈心活动。

三、过好民主生活,认真查找分析问题和原因

为了开好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总结党的十六大以来粮食系统科学发展实践的经验和教训,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局领导班子成员在会前都作了充分准备。结合全县粮食工作的实际,联系本人工作情况,认真查找局领导班子和成员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班子成员还深刻剖析了前期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建议,相互之间进行了谈心,交换了意见,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好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

此后,局领导班子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参加会议人员有局班子成员、总支委员、直属单位负责人(共10人)。在会上,大家积极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个人都查找了自己对科学发展观认识上的不足,查找了实践科学发展观存在的问题,分析了这些问题的原因,提出了整改措施。班子成员还对局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并就粮食工作下阶段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粮食经济的问题提出了自己建议。

5月27日,,局党总支3个党支部均已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在各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运用科学发展观,带头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对照自己作了认真的自我剖析,从思想高度找原因,从实际工作找不足,从自身情况作了诚恳的分析检查。局领导班子成员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局机关支部的员一起,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积极组织,扎实开展评议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深入学习科学实践发展观活动分析检查阶段工作的通知》(腊学办[2009]17号文)要求,按照我局学习活动日程安排,6月1日我局召开了分析检查报告评议会议,参加人员有:局机关、收储公司、军粮站全体干部职工,老干部支部及离退休党员共28人参加。会上,大家一致认为局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查找问题准确,分析原因透彻,措施得力,发展思路清晰,目标规划实际,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服务人民,服务发展的要求。

评议会上现场发放评议表28份,收回28份。对分析检查报告整体质量的综合评价认为满意的25张,基本满意3张,满意度89%,基本满意11%。民主评议会后,局领导班子根据评议提出的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通过会议公开了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结果。

我们在反复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写出了局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

第11篇

一、九十年代以来中国城市贫困层状况

根据世界银行提供的数据,在80年代中期以前,我国城市贫困人口有减少的趋势;而在8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城市贫困人口则有明显的增加趋势。进入90年代后,我国城市贫困层有何新的变化呢?笔者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城市贫困人口数量持续增长

在研究贫困问题时,我们一般区分两种贫困状况,即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

所谓绝对贫困人口是指,难以维持该地区最低水平的生活、需要得到社会救助的人口。1991年,民政系统所进行的城市孤寡病残救济和城市贫困户救济覆盖了1660万人口,占当年市镇人口的5.4%.近年来,由于一些企业,特别是国有、集体企业效益不好,导致许多职工生活困难和城市贫困人口增加。根据全国总工会提供的资料,1992年,全国约有700多万职工的实际生活水平处于贫困状态,加上其赡养人口(人均赡养系数为3.03),则贫困职工家庭总人数超过2000万人,占当年市镇人口的6.2%;1994年,全国贫困职工约1120万人,加上其赡养人口,约为3300万人,占当年市镇人口的9.7%.根据中国社科院朱庆芳研究员的研究,“1995年底被拖欠职工工资的人数有1000万人,被停发或减发退休金的退休人员有151万人,劳动部公布的登记失业人数为520万人,以上三部分共计1671万人,若包括他们的抚养人口,则为2890万人,再加上由民政系统救济的城镇孤老残幼等弱者190万人,共计3080万人。以上数字还不包括下岗人员550多万人。”到了1997-1998年,中国城镇贫困人口仍然居高不下,总数仍有约3000万人之多。

所谓相对贫困人口是指,相对于社会上其它群体比较而言的低收入人口。一般将收入低于城市居民平均收入之50%的人口算作相对贫困人口。1988年,张问敏、李实根据全国10省市的抽样调查资料计算出来的相对贫困户比例为6.83%.笔者曾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资料,测算出1990年我国城市居民家庭中相对贫困户的比例约为7.38%(即家庭月人均收入60元以下的户)。另据中国人民大学社会调查中心1994年在全国范围的抽样调查资料计算,当年城市居民的人均月货币收入为224.14元,相对贫困线应力112.07元,相对贫困户在样本中所占比例为22.7%.同年,在北京市8个城区进行的一次抽样调查资料也显示出,被访者中有39.8%的人认为自己的收入处在“中下等水平”;18.1的人认为其处在“下等水平”,这从主观方面反映了城市相对贫困的严重性。这些数字看上去似乎过高,但是,考虑到前述绝对贫困的状况,也可以认为是合理和可信的。

第二,城市贫困人口构成发生重大变化,大量失业人员、下岗(或放长假)人员、困难企业的部分在岗职工以及部分退休职工成为目前城市贫困层的主要成员。据估计,他们占了城市全部低收入者的88%.以前,城市贫困层的主体是所谓“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依无靠十天固定生活来源”或“无依无靠、无固定职业、无固定收入”的人员),主要是由于个人或家庭的原因导致贫困。这一部分贫困人口的数量相对稳定,对社会结构的冲击较小,而且在城市贫困层中所占的比例正在逐步缩小。而现在,上述城市贫困层的主体之所以陷入贫困,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社会结构变迁的原因,是社会经济体制转轨和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难以避免的现象。当然,某些政策的执行不当,在某种意义上也催生了新的贫困层。例如,某些政策倾斜不当,加剧了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使得城市新贫困层的分布呈现出较强的区域特征。随着社会经济体制转轨的深入和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上述城市贫困层的渐成员还有可能继续增加。如何缓解这些人的贫困状况,将他们重组到新的社会经济结构中去,这不仅关系到社会转型能否顺利进行,而且影响到未来的社会结构型态。

第三,城市贫困层的贫困程度有所加深。国家统计局《中国城市居民贫困问题研究》课题组的研究表明,1989年,贫困居民家庭独立收入(包括家庭成员的工资、福利费、其他劳动收入以及退休金、困难补助费、价格补贴等,不包括赡养、赠送收入和储蓄收入)比贫困标准低28.3%,比全国城市居民平均水平低60.1%贫困居民平均实际消费比贫困标准低13.7%,比城市居民平均消费水平低52.3%.贫困居民消费呈如下特点:(1)食品消费比平均水平低43.3%,且食品质量差;(2)衣着消费比平均水平低56.6%;(3)日用消费比平均水平低73.9%,家底薄、财产少;(4)住房面积比平均水平低24%,且设施较差,有12.20%的户无自来水,有55.9%的户无卫生设备,有30%的户无取暖设备,有21%的户无厨房,这些比例均大大低于总体平均水平。

根据1998年对全国39080户城市居民家庭的抽样调查,占总体5%的贫困户(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定义划分)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2198.9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47倍,比最高收入户低4倍。贫困户大多入不敷出,许多家庭靠借贷维持生存。1998年,贫困家庭用于食品的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即恩格尔系数)为5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1介百分点,比最高收入户高出20介百分点。贫困户饮食量少质低,营养严重不足。贫困户的主要食品消费量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特别是肉类、家禽、蛋类及鲜乳品等高蛋白质食品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0%以上。贫困户人均服装支出仅97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2倍,比最高收入户低4.9倍,衣少质次,许多人己经多年未进商店买过新衣服。贫困户很少购置耐用消费品,他们年人均用于耐用消费品的金额仅有30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6倍,比最高收入户低21.5倍。

在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国有集体企业的效益难以迅速提高的情况下,城市贫困层中的许多渐成员甚至缺乏必需的收入保障。失业、下岗职工首当其冲,退休人员的收入也在贬值,而且他们大多难以享受原先曾是免费的医疔等服务和各种其他福利。目前,全国多数城市巳开始建立“职工最低劳动工资保障制度”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当然,距离这一制度的真正发挥作用和制度的完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在部分商品,特别是食品等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持昂贵和就业不足的打击下,城市贫困层的生活条件有日趋恶化的趋势。对于许多城市贫困层的渐成员来说,通过再就业获取收入的机会并不多,特别是在一些国有集体企业集中、新经济增长点缺乏的地区,失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前景更加黯淡。对于数量众多的下岗女工而言,其再就业的困难要比男工更大。很多人找不到合适的职业,只能靠领取微薄的救济金或生活费度日。家里有老、有小的女工,其心理压力更大。据调查,下岗女工中因生活所迫而者有上升趋势。沈阳、丹东、阜新、铁岭等市因经济收入下降或不开工资等原因而离婚的下岗女工比例也有所上升。

城市贫困层贫困程度的加深,己经成为一个具有潜在爆炸性的问题。实际上,各地一些不利于社会稳定的事件的发生,或多或少都与此有关。

第四,与我国城市居民平均收入的迅速增长相对照,城市贫困层的利益相对受损,并容易由此激发不满情绪。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1990年到1998年,我国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收入从1522.79元增加到5458.34元,增幅为258.4%,年均增长44.8%.而与此同时,贫困层的收入并无太大增长,甚至有所下降。例如,1995年,北京市将最低工资标准从1994年的210元调到240元,增长14.3%而同期职工平均工资增幅为44.6%,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24.9%福建省1995年的最低工资标准280元,平均递增7.11%,而同期职工平均工资增幅为40.61%,物价涨幅则高达25.3%.这样,那些陷入贫困的城市居民,因为不能或较少分享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好处,极易滋生或强化逆反心理,从而对社会整合和社会稳定构成威胁。

二、城市贫困层致贫原因的宏观分析

由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知道,随着失业、下岗人数的增长,城市中的贫困层出现了扩大的趋势。对于城市贫困层致贫原因的分析,主要是有两种角度,一种是宏观角度,另一种是微观角度。宏观角度讲的是社会结构方面的比较大的社会变迁对于贫困的影响;比如市场转型所带来的影响。微观角度讲的是因个人原因所造成的贫困。本节主要侧重于宏观角度的分析第三节则主要是微观分析。

I.产业结构的变迁

我国的国有企业大体上都是五十年代创建的,当时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比较低,产业结构也比较落后。当时所建的企业大体上都是集中在采掘业、加工业、制造业上,如采矿、炼钢、轧钢、金属加工、纺织、化工品制造、机械制造等都是当时的主导产业。九十年代以来,我国的产业结构己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商业、服务业、金融业、信息业以及众多的高技术产业在我国产业结构中所占的比例急剧上升,例如,我国服务业产值在GDP 中所占的比重己从七十年代的不足15%上升到2000年的将近33%.在产业结构急剧变迁的形势下,很多国有、集体企业并没能迅速适应这种变迁,反而是固守着原来的产业,结果经营每况愈下。因此,国有企业的衰落不仅是管理体制上的问题,而且是由于产业结构变迁所致。目前,停产、半停产、下岗职工较严重的多是集中在这些己衰落的产业、行业上。

2.就业体制的变迁

第12篇

今年,我们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引导,开拓渠道,努力为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创造条件。

今年再就业工作的主要特点是数量大、问题多、任务重。一是下岗职工、失业人员、适龄劳动力人数进一步增加。二是再就业资金有存在一定缺口。为了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再就业各项指标任务,确保社会的稳定,我们准备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1、足额筹集再就业资金,确保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

到今年年底,所有进再就业服务中心托管的下岗职工,将全部出中心,转入失业。因此,为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我们首先要保证再就业资金足额筹集到位。计划今年要实现筹资300万的目标,以确保下岗职工出中心时经济补偿金等项费用有足够的资金来源,同时还要确保出中心后的下岗职工按月领到生活费,从而确保下岗职工出中心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这部分人员的稳定。

2、加强宣传引导,转变就业观念,确保下岗职工再就业率达到75%以上。

为实现这个目标,我们准备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下岗、失业人员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具体要采取领导访谈、典型报道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下岗失业人员要认清形势,正视现实,自己地转变就业观念。同时,要积极鼓励他们通过非国有制、非全日制、非固定单位、临时性、弹性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实现就业。

二是强化就业培训,努力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的本领。今年计划举办各类技能培训班10期,培训下岗职工1000人,真正形成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促就业的渐进就业局面,确保再就业率逐年增加。

三是积极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计划联合街道办、县总工会、县妇联、共青团、广播电视局等单位组织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通过采取在公共场所开设就业专场、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措施,努力使那些年龄偏大、技能偏低、竞争力较弱的下岗、失业人员尽早实现再就业。

四是抓住我县项目建设大发展、大投入的有力契机,积极宣传,引导用人单位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为下岗、失业人员创造就业岗位,进一步拓宽他们的就业领域。

3、加大力度、落实对下岗职工的各项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省、市再就业的有关精神,今年准备制定出台《关于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实施办法》,对自谋职业的下岗职工从政策上给予支持和优惠。调动和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利用政策,自我创业。同时,还要做好《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以规范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管理,这项工作我们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已起草了初步方案,准备再进一步修改完善,争取四月底出台实施。此外,为使上级制定的各项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得到贯彻落实,我们还准备联合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导,确保上级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为下岗、失业职工实现再就业创造宽松环境。

二、以实现“两个确保”为重点、不断完善和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今年的社会保险工作,我们准备紧紧围绕确保离退休费和失业保险金按期足额发放这个目标,努力做好五项工作:

1、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努力实现广覆盖的目标。在巩固现有参保人数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宣传和规范管理工作。抓宣传,重点是抓好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参保的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参保对象对参加社会保险重要意义的认识,逐步增强他们的参保意识。今年争取在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参保数量上,得到进一步扩大,为今后的扩面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抓规范管理,一是要抓好为中断养老保险关系的职工办理"接续卡"工作,为他们继续参保创造便利条件;二是要认真做好社会保险登记工作,及时向地税局提供情况,为扩面征缴提供依据。今年,我们争取新纳入参保人数要达到1000人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覆盖率继续巩固在100%;国有、集体企业养老保险覆盖率达要到96%以上;城镇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养老保险覆盖率要达到市局规定指标;失业保险覆盖率巩固在100%。

2、抓好离退休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发放工作,社会化发放率保持在100%。从工作程序上,我们要坚持做到年初搞好各月份养老金支付的预测,每月20日前做出当月的发放计划,25日资金到位,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同时,要认真做好对养老金发放的跟踪调查工作,坚决杜绝人员死亡后继续领取养老金现象的发生,确保养老保险金发放工作万无一失。

3、认真做好征缴基数的核定和稽核工作,努力实现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与支出基本平衡。今年要继续把对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的核定和稽核工作当做一个重要环节来抓。通过核定和稽核确定出准确的缴费基数,为地税部门征缴社会保险费提供及时可先辈的依据,防止少缴、漏缴现象的发生,切实保证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年内对参保单位的核定面要达到100%,稽核面要达到35%以上。努力争取实现全年社会保险金的征缴与支付达到大体平衡。

4、巩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总结上年医疗保险制度运行情况的基础上,要从中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机制,并认真抓好落实。同时,我们还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年内,医疗保险基金征缴额要争取达到1200万元,以保证医疗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并为今后平衡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此外。进一步扩大医保工作的覆盖范围,年内使参保的人数达到18000人,做到应保尽保。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们还要在服务管理和降低开支方面进一步做好工作。一是要抓好对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药店的管理工作,要加强对他们的监督,努力使他们提高服务质量,今后还要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通过竞争改善服务,降低开支。二是要加强对医保工作的稽核和严格外地转诊的管理。在严格管理程序,堵塞工作中的漏洞,把坚决防止不应有的医疗费"流失"现象的发生,从而达到降低开支,保证治疗的目的。三是加强对享受公费医疗的离休人员、二等以上伤残荣军、省以上劳模医疗费的开支管理,认真做好烈属及带病还乡伤残军人医疗费减免工作,使两项费用的支出比上年度降低10%和控制在15万元以内。

5、继续做好失业保险征缴和管理工作,确保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及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保持在100%。今年在失业保险工作中,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建立失业保险个人缴费登记制度,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做到"无障碍接收"。二是保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及时足额发放,确保他们的生活。三是根据市场需求和失业人员的愿望,有针对性的开展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再就业竞争能力。四是要做好信息服务工作。上半年准备对失业人员再就业情况进行一次跟踪调查,根据失业人员的实际需要,通过人才劳动力市场等各种渠道,定期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信息,努力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再就业。

三、拓宽渠道,广开门路,努力解决高层次人才匮乏与低层人才过剩的问题,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1、在开发、引进高层次人才方面,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规划,有针对性实施人才战略。今年,我们准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我县的《人才规划》,明确今后五年人才工作指导方针、目标规划和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使人才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循序渐进地开展,使其真正成为我县“人才战略”的基本规范,以保证现在人才与经济的发展大体相适应。

二是政策引导,努力培养和招拦有用人才。在高层次人才工作上,我们将坚持开发与培养为主、引进与吸纳为辅的原则。引进人才要紧紧围绕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本着“政策引导,引进急需,放眼未来”的原则,重点吸纳和引进教育、农业、工业和管理方面的本科以上的人才。培养人才,要着眼于各行业的未来需求,通过联合办学、成人教育、脱产学习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培养有一定基础和实践经验的现有人才,使他们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增长知识,成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人才。根据我县实际,近期内要把培养人才,作为解决我县人才匮乏问题的主要途径。

三是立足我县实际,大力开发乡土人才。作为农业大县,我县在今后一个时期,还将需要大量的基层实用型农业人才。因此,我们还要继续坚持开发乡土人才。在建立乡镇人才劳动力服务站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其功能,切实发挥其承上启下的作用,努力在我县建设一个以县为龙头、乡镇为枢纽、村为触角的三级乡土人才网络体系。同时,加大对乡土人才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他们的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我县农业家村经济快速发展。

2、在解决低层次人才和社会富余劳动力就业方面,努力做好以后工作:

一是强化就业服务功能,大力开展人才交流和职业介绍,努力解决大中专毕业生和社会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积极开展求职登记、就业指导和招聘洽谈活动,增加市场集日,由现在的每月8日、18日两次,增加到每月8日、18日、28日三次市场集日。尽可能多地为求职人员创造机会。

二是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把合同签订、鉴证、社会保险、就业培训、劳动人事等业务与市场用工、求职溶为一体,使人才劳动力市场成为“一站式”服务机构,以方便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办事。

三是加强对外联络,广辟就业门路,努力扩大劳务输出。在巩固现有国内外输出客户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新渠道,争取年增输出量达到10%以上,以缓解县内就业压力。

四是积极开展就业指导与培训。逐步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今年主要对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实施重点帮扶,实行免费就业培训,力争帮扶上岗率达到80%以上。

四、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规范管理、强化培训,不断提高整体素质。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公务员条例》、《干部任用条例》和《考核奖惩暂行办法》,严格按程序做好股级干部任免、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通过严格考核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善谋事、会干事、干成事”干部队伍。

2、加强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年内主要抓好四项培训:一是新任股级干部培训,培训率要达到100%;二是公务员骨干培训,按上级需要完成培训任务;三是公务员英语培训,年底前,全面完成45周岁以下公务员的初级培训任务,并争取98以上通过考试达到合格标准;四是法律知识培训,与有关部门配合,争取全面完成市下达培训任务。

3、严格政策、程序,认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审与聘任工作。继续坚持两个回避的考核、评审原则,坚持量化考核与述职答辩相结合的考核、评审办法,确保考核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同时要严格按程序组织好各类职称的资格考试工作,使那些有真才实学的人员尽快走上相应岗位。

五、加大以个体私营企业为重点的执法监察力度,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的管理。

1、加强对非法中介组织的检查,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今年要对非法中介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和欺诈行为,对干扰市场秩序的非法中介组织,要给予行政处罚,对屡纠不改的要坚决给予取缔,确保我县良好的用工环境和秩序。

2、继续深入开展就业证、劳动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和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专项检查,全年检查各类企业不少于300家。努力规范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3、继续贯彻落实《河北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全力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按省市要求力争实现全县劳动合同制度在我县各类企业的全覆盖。主动与工商部门搞好配合,努力使新增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用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同时,要继续抓好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进一步规范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

4、充分发挥仲裁员队伍的作用,加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力度。进一步加强仲裁员队伍的建设,根据需要调整专兼职仲裁员,同时要搞好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确保全年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5%以上。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做好上述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全员综合素质。按照“善谋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强全局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和作风的建设。一是以落实“十六大"精神为契机,在干部职工中大力倡导勤奋务实、开拓进取、争先创优的良好精神风貌。二是加强行风建设。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以“优化发展环境、做诚信乐亭人”为主题的行风建设活动。通过开展活动使全员进一步树立宗旨观念、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人事劳动部门的应有的良好形象。三是继续坚持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活动,通过抓业务训练、基本技能训练,相关知识培训,使全体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够跟上时代的发展,适应新形势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