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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风险管控

时间:2023-06-02 09:20:4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企业税务风险管控,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企业税务风险管控

第1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管控策略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国家结合当前情况出台各类税务政策及法律,特别是出台针对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以保证市场的良性发展。中小企业对政策进行深入研究,进而认识到税务风险管控对自身管理及发展的重要作用,但因为大多数中小企业税务管理力量薄弱,税务管理工作及信息来源较为滞后,使得公司后续发展受到局限。不少中小企业因没有遵循税法而遭受法律制裁、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害等。因此,转变税务管理观念,积极运用管控策略能够保障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后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1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管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中小企业管理者缺乏税务风险管控意识。税务风险管控不仅能够提高财务管理效率、降低生产运营成本,还能够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而多数管理者却没有认识到其对于自身未来发展有着何等重要的作用,多以简单的会计处理代替税务风险管控工作。不少经营管理者认为只要达到减税、避税的目的即是有效的税务风险管控工作,完全没有从公司后续发展的角度思考,也缺乏对税务风险管控重要性的准确认知[1]。部分经营管理者认为,税务风险管控脱离财务成本经济效益的基础原则,即使投入大量的资源与时间,也无法得到理想的效果,进而导致多数经营管理者对税务风险管控工作不够重视,没有过多的热情,甚至寄望借助人情关系减少税收项目等。

(2)税务风险管控人员专业能力较低。税务风险管控因其工作内容的特殊性,是一项专业性极强且层次较高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这项工作对其操作人员的专业能力、业务经验、职业素养有着十分严格的要求,税务风险管控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的财务管理知识及财务工作经验外,还要精通税法及管理实践等各项内容。中小企业受其经营成本与规模的限制,常要求财务管理人员兼顾税务风险管控工作,导致其专业能力与实际工作内容不匹配。对于税法及政策不能熟练掌握和应用,造成虽然在主观上没有违法愿望,但不能合规操作或不能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实现企业合理降低税负。

(3)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管控目标难以确定。税务风险管控工作作为财务管理中具有较大风险的内容,其从宏观经济角度而言,与工作者及规划者的专业经验及规划习惯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与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管控内容目标的确定也有着较为直接的关系。不少中小企业在进行税务风险管控时常要求工作人员将其税负最大程度降低,而此类公司只为追求最小化税负而放弃理想的投资机会,使其公司在发展过程中过于短视。还有部分公司将其税务风险管控目标定为最大化税后利润,它仅仅作为对最小化税负目标的优化与修正。

2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管控的有效策略

(1)做好税务风险分析及管控事前准备。税务风险管控的首要任务即是对有效信息的收集,特别是国家现行法律及其相关政策。中小企业在经营环境中只有通过对各个事项的综合性分析,才能找到更为科学、合理的方式对税务风险进行分析与管控,为后续的税务工作保驾护航。做好税务风险分析及管控事前准备,不断加强税务风险分析与管控管理工作的强度,能够有效避免中小企业在税务风险管控过程中的损失及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2)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税务风险管控培训。税务风险分析及管控工作离不开专业的税务管理人员,中小企业内部税务管理人员应当拥有较为清晰的专业认知,且对公司及各个部门的情况较为了解。从公司战略发展角度而言,公司应当有意识的培养内部税务风险分析管控人员的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并通过外聘优秀税务人才对公司现有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为税务风险分析及管控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2]。在具体执行的过程对自身税务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及综合素养进行培养,通过不断加强自身专业能力从而对税务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3)制定科学的税务风险管控目标。有效的方式能够实现税务筹划及公司财务管理目标的统一性,依法防范是税务风险分析及管控工作的前提,将合法性原则放在税务风险分析及管控的第一位,因为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税务防范工作,无论得到怎样的结果对公司的发展和经营都会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在税务防范控制过程中,中小企业税务分析及管控目标的充分结合是有效工作的基础,只有将其充分融入到公司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中才能实现税务服务风险防范的有效性。当前相关税法规范不断优化与完善,在形式多样的税务风险防范方案中,不同等级的防范方案会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造成较大的影响,对公司经济效益也有着较为直接的关系。多数公司的投资经营与偿还债务能力会受到波及。

(4)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就某种程度而言,税务风险分析及管控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受税务部门的影响,进而容易产生一系列操作性规范问题。中小企业在税务风险分析及管控过程中应当通过税企平台、12366等,积极与当地方税务机关进行联系。只有中小企业遵从财务管理原则对税务风险管控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对防范方案进行较为完整的设计,实现评估与实践相统一,做好税务风险管控工作的绩效评估,使税务管理部门及人员与税务部门沟通时能充分发挥积极主动性,最大程度规避中小企业税务风险。

(5)借助中介机构或专家力量。税务师事务所等涉税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素质高,对税收政策掌握全面准确。中介机构可指导中小企业实现减少纳税错误,用足、用活税收优惠政策,做好税收筹划,税务师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等还可以协调税收征纳双方的分歧和矛盾,依法提出意见进行调解,增加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管控方式。另外聘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税务管理内控设计及评估,提高中小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素质,完善税务风险管控内控制度,规避税务风险。

(6)提高经营管理者税务风险管控意识,管理工作贯彻经济效益原则。税务风险分析与管控工作在某种程度上而言,能够促进公司重大经济决策的实施,降低公司成本经营负担。但此项工作仅作为公司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中的一小环节,而不能将其作为公司现阶段整体的盈利空间。值得中小企业重视的是,不应当完全将希望寄托税务风险分析及管控工作中,科学及有效的税务风险管控工作,需要建立在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3]。众多税收管控方案的实行应当以公司预期经济效益的运行为基础,进而执行具体工作。中小企业应当根据我国现行税法条例在公司内部设立与其相符的财务核算管理体系,通过对体系的完善,优化财务管理工作。中小企业通过会计账务核算及处理,对票据、凭证等相关信息的整理,为后续纳税核查工作提供良好的依据。中小企业在生产运营中应当及时转变运营观念,树立正确的生产经营行为规范,通过会计管理原则的贯彻与落实经济效益原则,使其财务内部管理机制得到优化与完善,从而实现中小企业更为长远的发展和进步。

第2篇

    中小企业在不同的生命周期阶段,有着不同的税务风险及其直接成因。[1]在初创期的中小企业,资产规模较小、涉税业务较简单、内部控制体系往往不太完善、信息不太灵通、市场销售亟待扩大,因而将主要精力基本上都放在业务开拓上。此时企业的主要税务风险是:(1)税务基础工作欠缺、会计核算混乱、合同签订或者其他凭证取得或填制不规范,导致多缴或少缴税、未按期申报纳税、错过税收优惠机会等税务风险;(2)未能深入、全面地了解和理解相关税收政策、不具备合理纳税的能力、甚至没有合理纳税意识,导致税务风险。

    处于成长期的中小企业,销售快速增长,企业规模迅速扩张,管理逐步走向规范,筹资成为当务之急;企业虽然开始了重视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和对税的管理,但主要精力大多放在筹资、投资和市场管理上。同时受初创期遗留问题和思维定式的影响,此时企业的主要税务风险是:(1)会计核算不健全或不准确,导致多缴或少缴税、错过税收优惠机会等税务风险;(2)未能全面、深入地了解和理解相关税收政策,不具备合理纳税能力,导致税务风险;(3)开始尝试“纳税筹划”,但因对税收优惠政策理解不系统不透彻、业务设计不合理,其“纳税筹划”往往成为额外的税务风险成因。

    处于成熟期的中小企业,业务稳定,管理较为规范,会计核算比较健全,企业将更多的精力用于成本费用的控制,税费管理被提到重要日程,但人才有限。此时企业的主要税务风险是:(1)开始热衷于纳税筹划,但由于人才有限、经验不足,所设计的纳税筹划方案往往成为额外的税务风险成因;(2)束缚于以前的“成功经验”,不能及时适用新税收政策或调整经营,经常落入“税收陷阱”。

    处于蜕变期的中小企业,一般将主要精力放在业务调整、资本运作等重大变革上。此时企业的主要税务风险是:(1)对企业变革事项所涉及的税费法规不能及时、全面、系统、深刻地掌握,对税务风险估计不足,因而经常出现多缴税、漏缴税、加重日后的税费负担、造成日后的税务纠纷等税务风险;(2)将面对大型企业在各个生命周期所要面对的各种税务风险。

    处于衰退期的中小企业,面临市场竞争、库存积压、亏损、偿债、人心涣散等多方面的压力,因而将主要精力放在寻找到新的盈利模式或增长点上。此时企业的主要税务风险是:(1)制度流于形式,经常有意无意地出现税务违法行为;(2)盲目投资、非正常地压缩开支,基本上不会考虑税务风险;(3)欠税。

    我国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的最终成因

    已有研究文献大都基于机会主义、有限理性和信息不对称三大传统风险成因理论,将企业税务风险的成因分为外部成因和内部成因,并将外部成因归纳为税收法制不完善、税收执法不规范、税收政策多变、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信息不对称等,将内部成因归纳为企业税务风险意识不强、纳税专业水平不够、缺乏相应的内部控制、会计核算不健全等[2~3]。笔者摒弃直接基于传统风险成因理论而展开分析获得企业税务风险成因认识的研究范式,基于本人长期从事企业税务咨询实践工作的经验体会,将中小企业税务风险形成的主要根源归纳为以下四项:

    (一)缺乏税务风险管理文化。多数高管都认为纳税是不可控制的,无研究税收政策和税务风险的风气和习惯,税务“了难”思想和消极守法意识严重;涉税事项处理未做到制度化、程序化和标准化。在这样的企业文化氛围中,企业各管理层很难有学习税收法规、研究税政策、防范税务风险的意识、动机和积极性,税务风险也就在各部门、各经营环节中不知不觉地产生了。

    (二)有限理性和内部机会主义[1]。税务风险虽然最终爆发于财务部门,但实际上主要产生于企业各个部门相互之间、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博弈中,尤其是决策部门与业务部门、关键相关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博弈中。其产生机理是:研究税收政策、在制订和决策业务方案时考虑税费因素,都需要花费较大的成本,但方案的收益是客观不变的。如果企业的考核激励机制没有照顾好这一情况时,某个部门研究税收政策和考虑税费因素,尽管有利于企业整体收益提高,但很可能会减少本部门的收益。因此,在企业没有统一安排的情况下,各个部门一般都会选择不研究税收政策和不考虑税费因素,例如,销售部门在组织营销和签订合同时,往往只考其销售业绩,而不考虑销售方式等对企业整体税负的影响;生产技术部门在设计产品、组织生产时,往往只考虑产品性能和生产成本,而不考虑不同材料构成和不同生产工艺对企业整体税负的影响。

    (三)欠缺相关知识。多数高管都简单地认为税务风险产生于财务部门,而看不到其产生于企业各个部门、各个业务环境的实际根源。多数关键岗位人才都不具备必要的税务风险管理能力。例如,财务人员的工作基本上只是记账报账、申报纳税等简单工作,没有、也不会从税务风险管理的角度参与企业对经营活动的预测、规划和控制,主要表现在:在筹资中缺乏对债务融资利息费用抵税财务杠杆效应的充分认识;在投资决策中大多忽略了对税务风险的识别和估计,从而招致投资失败,常见的案例如以房地产为主要资产的企业并购等;在日常管理中不熟悉抵税和税前扣除的具体要求,从而导致税务风险,例如不知道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会议费的具体要求,结果会议费被分解认定为业务招待费和宣传费等。

    (四)组织机构不完善和内部相关管理制度不健全。首先,治理结构是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最高层次,但中小企业的治理结构往往不完善,或者名存实亡,这就给有限理性决策和内部机会主义引发税务风险提供了温床。其次,财务和风险管理制度、以及税务风险考核和监督机制,是重要的税务风险控制机制,但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往往不健全、考核和监督机制不存在或不合理、风险管理制度更是较少存在,业务方案和交易合同大都未经过税务风险审核,因而其内控体系难以有效控制税务风险。例如,因企业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有些财务人员由于工作失误,导致企业多纳税或者承担其他重大的税务风险,事后即便是自己发现了这些问题,也由于害怕被处罚而不作相应的调整,任由错误继续发展。

    加强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基本对策

    针对我国中小企业的主要税务风险及其产生原因,参照COSO-ERM框架和《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的建议,结合我国中小企业的特点,提出以下税务风险管理对策,以期能帮助我国中小企业建立适当的风险管理机制。

    (一)建立包含税务风险管理文化的企业文化。首先要求企业老板带头重视税务风险和正确认识税务风险管理,要求企业高管层营造良好的税务风险管理气氛。其次要求制定与企业风险偏好相一致的税务风险管理目标;要求将税务风险管理深入到企业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将涉税事项处理和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还要求重视专家咨询、尤其是外部专家咨询。

    (二)加强税务风险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关键管理人员的整体税务风险管理知识水平。首先,要对全体员工普及相关税务和风险管理知识培训;要加强对关键管理人员相关税务风险管理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其次,要将税务风险管理目标传达到各个部门和全体员工,并做好说明工作,使全体员工、尤其是关键管理人员充分理解各级税务风险管理目标、实现目标的意义、途经与措施等。

    (三)构建高效的税务风险管理组织,完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减少企业内部机会主义倾向,提高各部门和人员的决策理性。首先,企业治理结构是税务风险管理的最高层次,因此应当尽量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明确企业治理结构各层面的税务风险管理责任。其次,要设立专门的税务风险管理部门或岗位,给予其相应的权限与职责,由其整合管理企业的税务风险。第三,要建立健全税务风险管理制度,规范税务风险管理流程,确保相关记录和信息完整保存。第四,要建立各个部门和各个员工的个体效益与企业整体效益相统一的考核与激励机制、以及相应的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确保这些机制能够有效减少、及时发现和纠正税务风险管理中的错误和舞弊行为、以及其他机会主义行为。

第3篇

关键词:税务风险;评估指标;风险评估

企业在实现自身经营目标的过程中需要有效地对在生产和销售等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税务风险进行控制,企业内部控制在税务风险管控方面起着很大作用,建立一个有效全面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是必不可少的。John Phillips (2003)对此的看法表现在税务风险的产生根源上,存在企业内部和企业外部的两个层面的来源,而只有来自内部的税务风险才能被有效控制,来源于外部的风险则无法被控制;Robbert Hoyng、Aian Macpherson and Sande r Kloosterhof(2009)针对税务风险管控的问题,阐述了其控制框架主要包括:对战略的制定,对资源的组织调配、对信息自动化技术的运用、对税法的遵从等,并由此展开一系列针对创建税务风险管控体系的探讨。张景凡(2010)认为,来自企业内部和外部的税务风险是两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仅仅只有内部风险值得企业对其采取一定的方案进行控制和避免,然而由于无法评估外部的风险,因而只能提高对其的警惕性。武向辉(2010)认为企业应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实施风险控制,企业对其控制流程应进行详细的部署,以此来有效防控税务风险。陈爱姣(2012)同样认为企业对税务风险的管控是对内部控制规范的进一步完善,应加强对税务风险的管理,以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为重点,全面建立各种风险防控机制,结合自身情况建立风险识别评估体系,时刻注意风险变化情况,以免在面对税务风险时显得束手无措。

税务风险内部控制的重点在于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实施,接下来本文将以风险的评估为重点来完善企业对内部税务风险的管控体系。

一、税务风险评估指标

本文将以下两项用作评估指标:财务指标、流程风险点指标。

(一)财务指标

采用财务指标数据分析方法对税务风险实施评测,其指标数据主要来源是:企业财务报表数据、纳税申报数据等。这类财务资料上的数据变化通常预示着企业税务风险的波动,财务指标可作为对税务风险进行预测评估的一个重要参考。比如,因为财务少计收入进而造成企业营业收入异常下降,财务多计成本进而导致企业的主营业务成本异常上升,这些都是财务基本分析指标。在国家实行“营改增”之后,大部分企业所面临的主要税种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故本文将以此作为划分财务指标的主要参考依据。

1.增值税指标。以进项增值税和销项增值税为依据分为以下方面:

企业目前的进项增值税税额与销项税额之间的比值被称为进项销项比,这个数据在企业会计报表或者纳税申报表中可以得到。若进项与销项之比出现了偏高的情况,则说明企业应注意防范因少纳税情况而造成的税务风险;在进项销项比较低时,要想降低税务风险,可以通过增加进项增值税税额来达到。

企业的当期销项增值税税额与当期销售收入之间的比值即为销项收入比,同样在会计报表或者纳税申报表中可以获得此数据。将此项指标与企业之前的指标进行对比即可发现企业在税务中的异常,从而对此类异常情况带来的风险进行防范。

企业本期进项增值税税额与其本期经营业务成本的比值为进项成本比,本期业务成本即为在经营中所需要的材料物资成本。此数据也可以通过会计资料或者纳税申报表来获取。这项数据同样也是作为分析企业在税务问题上是否出现异常情况进而规避税务风险的重要指标之一。

2.所得税指标。企业的销售利率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获得的销售活动利润与同一时期所得的销售活动收入的比。企业可以通过这项数据分析成本、收入和纳税额,以及是否将收入少计入或是将成本多计入,进而看出是否存在纳税风险,及时发现在该类数据上的异常有助于企业及时规避由其带来的纳税风险。

企业的应纳税款与企业在当期的利润之比即为税款利润比。其中,利润并非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算而是通过税法为参考来确定。一般认为,税款利润比应维持在一个不是太高也不会很低的平衡点,在此平衡点附近波动。原因有两点,一是企业的税款以及当期的利润一般有正向的相关关系,二是税款利润比过大往往表示企业的纳税额相对过多,表明缺乏对纳税的规划和控制;若税款利润比过低则表示企业可能是在纳税规划工作方面做得很好或者存在纳税额不足的问题,若是后者,则应该以此分析企业是否存在纳税风险,及时进行管控。

(二)流程风险点指标

企业在对其所有的涉税流程进行分析时,可以从中找出应当进行控制的关键环节,可以以这些环节为中心点展开对企业内部税务风险的评估和管控。作为企业税务风险评估的一个过程指标,流程风险点指标可以看作是一个用于评估企业在整体税务风险上的核心指标。本文采用了16个相关评估指标,指标内容如下:

1.进项发票金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主动在购买交易过程中要求百分之十七的进项发票,并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交易对象,或者要求获得由税务机关开具的百分之四、百分之六的进项发票,抑或要求对方将此部分税额在价格中扣除,与此同时,企业在小额采购的同时也应主动索取增值税发票,尽量将小额的多批次采购纳入企业统一的采购体系,从而容易获取进项发票。若企业在采购过程中未采取以上方式进行处理,则可能因此带来相应的税务风险,其中实际进项税税额与最优进项税额的差额即为企业的风险金额。

2.进项税额转出。企业中一些项目应按税法规定进行进项税转出处理:免税项目、非应税项目、购进用于个人消费的货物、集体福利等;购买的商品发生了非正常损失的;用于在建工程的货物;购进货物发生退货。若发生退货等情况并已入账,则应主动向销售方索要红字发票,并向相关税务部门索取货物退回证明。若这些情况未能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则企业的税收遵从风险便大大增加。

3.废旧物资和农业产品。按照税法相关规定,企业以废旧物资回收单位为渠道购买废旧物资,或者以农业生产者渠道购买农业产品的时候应注意从卖方获取税务机关认可的两类发票,从而获得废旧物资百分之十进项税额及农产品百分之十三进项税额,从而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

4.销售活动处理。企业在进行促销等价格活动时应注意与之对应的不同的税收处理办法,例如,销售活动中额外的价外费用部分应纳入增值税的计税额。另外,若企业在销售中带有商业折扣等让利活动时,应将折扣额度与销售额开具于一张发票上,以避免税务部门以其销售额为基准征税,造成企业额外的税务支出。

5.视同销售行为。对于企业中自身生产的货物或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的货物若被用于个人消费或者用于集体福利,及将自产货物、委托其他企业加工货物、购进货物进行投资、分配、赠送等行为的应以视同销售的方式计算对应的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企业由此应缴所得税、增值税的税额即为风险金额,在此类问题上企业往往会因为未将其视作销售行为而产生税务风险。

6.工资及工资性费用。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产生合理的薪金工资支出应在计算所得税税额时将其扣除。并以一定比例以计税工资为基础提取职工福利、教育及工会经费。企业应做好对税务风险的程序管控工作,比如在提取工会经费时应提供《工会经费拨缴专用收据》。

7.利息费用。在非金融性企业因向金融性企业借款中产生的利息支出可根据相关凭据扣除征税额;金融性企业产生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同行业拆借利息支出及企业发行的债券利息支出等也可以根据相关凭据进行扣除。另外,在不超过金融性企业同时期同类型的贷款利率基础上的非金融性企业之间借款产生的利息数额也可进行扣除,超过上述利率的利息数额不能扣除。

8.坏账准备处理。企业在发生坏账的情况下应按照程序进行报批。企业的坏账准备计提余额不能高于应收账款额的百分之五,应收帐款中归属于关联企业的部分不予计提。对于对外借款,为防止发生坏账不能在税前扣除的风险,借款宜采用商业信用的方式进行。

9.业务招待费。此项费用有一定限额,一般来说企业容易超额计入,为了降低税务风险,企业可将界定不明确的相关支出以“会议费”的形式计入税前扣除额,达到降低税收筹划风险的目的。

10.广告费管理。对于不高于当期销售收入的百分之十五的广告费用可据实扣除,当期超出该比例的部分应建立台帐以便于转入以后纳税期间扣除,另外,企业应尽量将无法在税前扣除的“赞支出”计入“广告性赞助支出”,进而予以扣除。以上方法可以降低税务风险的发生。

11.保险费核算。不仅是企业发生的各种财产保险等保险费用,企业在为职工支付补充医疗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的时候也可将相关支出列入税前扣除额。由于职工福利费超出限额部分不能予以扣除,企业应将各种福利性质的保险列入“保险费”支出。

12.对外捐赠与接受捐赠。企业在进行公益救济性捐赠时应注意捐赠方式的选择,因为有的捐赠支出可据实扣除,有的只能部分扣除,同时应注意保管好相应的捐赠证据,规避税务风险。企业所接受的捐赠款项、货物或其它资产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若所获赠金额较大,可以分期计入,企业需有效利用货币资金时间价值,降低税收筹划风险。

13.营业外支出。企业在发生营业外支出业务时需根据不同的项目来选择与之对应的处理措施。例如,企业在发生财产损失时应及时报送税务部门进行审批,行政罚款支出不能够在税前扣除。企业在接受罚款时应注意区分罚款类别,同时按业务流程取得与税务部门的沟通,降低税收遵从风险。

14.固定资产折旧。时间性差异是由会计与税法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等规定存在差异造成的,对会计折旧额进行纳税调整时企业应当设置针对时间性差异的固定资产折旧台账,以便作为折旧纳税调整的依据。企业变更折旧计算方法时,需要对变更原因进行说明,并按一定的程序提交股东会等批准。否则,税务部门将对因折旧计算方法变更造成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数进行调整,给予税款补征的处理,因此企业应准备好折旧计算变更相关证明资料,减少企业在税收上的不确定性,从而降低税收遵从风险。

15.增值税管理制度。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应主动及时地对相关行业税收法规及政策进行了解和更新,进而对企业选择供应商和确定合同价格时提供决策信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以确保进项税发票能够及时获取、报送和认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抵扣,避免过期不能认证抵扣造成损失。此损失金额即为税务风险金额。

16.税收风险意识。企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应加强对税收风险的管控意识,制定切实可行的税收风险战略,使用关键指标来评估企业在税收问题上面临的风险,并且建立完善合理的风险分析体制,根据评估分析结论采取具有针对性的弥补措施,以此降低税务风险。

二、指标调整与风险评估

税务风险指标可归纳为正相关、负相关以及偏离三种。与税务风险变化方向相同的指标即为正相关指标,此类指标可直接用于对参照值进行比对而不需要进行调整,可直观分析出当前面临的税务风险。与税务风险变化方向相反的指标称之为负相关指标,一般来说需要取其相反数,本文取常数1以保证在进行调整后的结果为正,则有调整后的指标为1-a,其中a为负相关指标值。与标准值偏离越大则风险也越大的指标为偏离指标,此类指标需要进行调整,一般需要先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设立标准值,进而通过公式b=|c-d|/d 得出的调整值b即可与参照值进行比较,其中c为偏离指标值,设d为标准值。

经上述调整,企业通过对调整后各评估指标指定不同的权重,可计算得出加权值,该加权值即为对税务风险情况进行量化的结果,从而可以对风险状况进行判断划分。企业可以根据加权值的大小将税务风险状况分为以下几类:正常风险(正常水平)、需关注风险(加强关注)、可疑风险(警戒区域)、警示风险(危险区域)、失控风险(特别区域)。

三、结语

作为企业在对税务风险进行评测和管控过程中的一个重要依据,税务风险评估指标可以使得企业能根据不同的风险指标来对其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不同风险进行重点防控,在设定指标权重时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听取多方面意见。企业税务风险控制工作应由专人进行操作和负责,并对企业整个税务现状有全方位细致深入的了解,以整个内部控制规范为指引,加强日常业务内部控制常态化,着手对企业的税务风险进行管控,并在提供意见时结合多方面资料,从而有效提高税务风险内部管控质量。

参考文献:

[1] John Phillips.Corporate Tax-Planning Effectiveness: The Role of Compensation-Based Incentives. The Accounting Review,2003,78(03).

[2]Robert Hoyng、Sander Kloostethof and Alan Macpherson.Tax Risk Management:From Risk to Opportunity-Tax Control Framework,Deloitte,2009.

[3]张景凡.浅议税务风险防范与控制的措施[J].会计之友,2010(10).

[4]武向辉.企业纳税风险的内部控制[J].企业研究,2010(16).

第4篇

一、战略视角下的集团财务管控概述

(一)战略及战略视角的概述

战略,多用在军事领域,是指军事将领指挥军队作战的谋略。在中国,战略一词历史较为悠久,“战”指战争,“略”指谋略。如今,战略的涵义应用企业的发展。企业的战略是指,关于企业使命和目标的一种模式,以及达到这些目标所制定的主要方针、政策及其计划;通过这种方式,其界定了企业现实从事何种业务,以及将要从事何种业务,以及企业现在是什么类型和将来会成为什么类型企业的问题。即企业为了实现其经营目标而制订的一系列经营、管理策略以及方法。战略视角是指从企业已制订的战略方针着眼、出发,从而发现企业实现其战略目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且对其予以纠正。

(二)集团财务管控概述

将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是基于现代企业的管理要求所进行的,而财务管控是基于此对企业的资产使用进行控制。与此同时集团公司对其所属子公司的财务进行整体的管理及控制,以实现企业的战略经营目标为目的,从而最大限度的通过财务管理、控制手段帮助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的经营目标。

二、集团财务管控模式的形式

(一)垂直管理型管控模式

垂直管理型管控模式,是指集团掌握子公司的全部决策权,基本上不放权给子公司。子公司财务相当于集团公司外派财务工作组,在财务制度的制订、日常财务工作决策、资金调度过程中完全由听命于集团财务的安排。这种管控模式的优点是集团可以完全监控子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利于防范财务风险,同时对整个集团公司的资金可以起到全局调度的作用。缺点是由于集团掌握决策权,不能完全了解子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日常业务的处理效率会有所降低,从而降低整个集团工作的效率。

(二)分散型管控模式

分散型管控模式是指集团仅制订相关的财务制度,同时仅对子公司大的财务事项拥有决策权,除此之外其他的事项均由子公司自行决定,集团只是定期对子公司进行内部审计,审查子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分散型管控模式的优点是,可以最大程度地发挥子公司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同时会减轻集团的工作压力,使得集团可以有时间谋划大事,有利于整个集团公司不断的发展。缺点在于,子公司的财务权限很大,集团的管控有限,使得子公司在日常业务处理中容易产生“小团体”意识,同时容易产生一定的财务风险、税务风险。

(三)混合型财务管控模式

此种财务管控模式介于垂直管理型与分散管控模式之间,母公司只对重大事项决策的处理上对下属子公司拥有决定权,子公司对大多数日常业务拥有决策权。母公司对于子公司也设定了有限的审批权限,例如:费用核销的权限、款项支付额度的限定、合同签订金额的限定等。其优点是既可以保证集团母公司对于子公司相应权力的限定,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规避财务风险及税务风险,同时又最大限度的增加了子公司工作的积极性。

三、战略视角下建立集团财务管控模式目的

(一)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企业价值最大化是企业经营的最终目标,需围绕着经营目标来制订相应的经营、发展战略政策。集团公司应该在战略视角下选择适合于企业自身特点的财务管控模式,以达到对外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对内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整个集团的成本、费用;提高整个集团内部各子公司以及各职能部门的协调能力,保持供、产、销、储等环节的顺畅流转。从而使得集团公司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实现集团公司一定期间内的战略目标,最终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二)有效规避财务风险、税务风险

集团公司在制订一定时期内的经营战略目标时,出于经营的谨慎性原则应该首先考虑公司的风险因素。而在诸多的风险中,财务风险及税务风险是两类不容忽视的风险。

1、财务风险的规避。企业建立适合于集团发展的财务管控模式,可以规避会计责任风险的产生。首先,合理的管控模式可以提高集团公司各级领导的法律意识,从而提高其综合素质;其次,可以加强内部控制的力度,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最后,可以起到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及职业道德水平的作用。

2、税务风险的防范。合理的集团财务管控模式,可以使集团加强整个公司体系税务风险的顶层控制能力。集团公司适合于何种税收优惠政策,容易在哪一环节出现税务风险,如何化解出现的税务风险,如何节约纳税成本等问题,都需要一定的管控模式。集团公司税务风险的有效防范,有赖于集团财务管控模式的合理建立。

(三)增强资金的使用效率

资金对于企业的生产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它相当于企业的“血液”。因此,集团公司应该通过有效的财务管控模式,充分调动集团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建立良好的投、融资渠道,降低资金的占用。应该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资金的运转率,促使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供、产、销环节相互配合,形成资金的良性循环。然而,要使得集团的资金运转达到一个较好的运营状态,必须有一个建立在战略视角的高度且强有力的财务管控模式才能实现。

四、战略视角下集团财务管控模式建设的策略

集团公司实现其一定时期内的战略方针,就应该从其自身经营特点的角度出发,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规避运营过程中的财务及税务风险为目的,从财务管控的制度方面、集团内控部门的建设、财务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以及选择合适的财务管控形式等方面考虑,从而建立合适的集团财务管控模式。

(一)制订完善的财务管控体系

完善的财务管控体系包括制度的制订、部门的设立、相关人员的配置等几个方面构成。制度是保证企业执行财务控制工作的关键环节,集团公司应该依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发展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财务管控制度,设置合理的财务部门、内控部门,同时配备高素质的财务人员及内审人员,以保证财务管控工作顺利实施。

(二)建立强有力的内部控制部门

内控部门是财务管控体系的关键环节,内控部门起着监管集团及子公司的财务管控体系的运行情况,同时肩负着对子公司及各职能部门的内审工作。内控部门肩负着保证监督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的任务。企业的决策层在瞬息万变的市场中,想要掌握市场的主动权,就需要通过对会计数据进行正确的分析后,做出正确的决策。而财务管控过程中,也需要以会计信息作为依据,因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对于集团公司是至关重要的。内控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可以起到对企业会计信息的监督作用。

(三)混合型财务管控模式的优势

第5篇

摘要: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企业的运营和管理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对于大型企业集团或多元化企业,要全面加强对企业税务风险的关注,从企业的总体发展规划和决策入手来进行分析,科学评估企业经营管理过程当中存在的税务风险,以全面提升企业的运行效率和经济收益为目的,采取科学的方式来进行税务风险制度流程设计,以确保各环节的税务风险控制工作能够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本文首先分析了现阶段企业税务风险的原因,然后分析了企业税务风险的应对措施,希望能对相关的研究有所助益。

关键词:企业税务风险;原因;分析;应对

税务风险控制是企业发展过程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全面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关键所在。在企业发展过程当中,当经营或运营行为不适用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在相同条件下,企业需要缴纳更多的税款,这极大程度的提升了企业的税赋负担和经营成本;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企业并未按照法律法规来进行税款缴纳,存在少纳税、延迟纳税或未纳税的现象,此时,企业不仅需要按照要求进行补税和缴纳滞纳金,还可能要承担声誉受损、刑事处罚、罚款等系列风险。对于大型企业集团或多元化企业,为了能够获得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相关人员就必须要充分的了解税务风险存在的必然性、客观性,对税务风险进行有效的评估,采取有效的方法措施来降低税务风险对企业造成的一系列损失与影响。

一、现阶段企业税务风险的原因分析

(一)内部原因现阶段,虽然部分企业认识到税务风险控制的重要性,在遵循国家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企业的特性和发展战略目标,制定了相应的纠正、发现、审核、预防的措施,但由于各企业管理者的风险意识、制度流程建设、人员配备等方面存在不足,税务风险依然无法得到有效的控制:部分企业的管理人员的税务风险意识较为淡薄,认为税款申报与缴纳工作只是税务管理部门的任务,其他各业务部门不会积极的进行配合和参与,导致纳税申报滞后。以房地产企业的土增税清算为例,国家相关法规明确了清算条件,如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应当进行土增税清算,或者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在清算时,要提交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的证明资料。但现实中,很多房地产企业因种种原因无法或不愿按时完成工程结算,导致账面成本数据不能反映业务实质,如果税务机关不强令要求,就不会按时进行土增税汇算清缴。部分企业并未设立税务相应的部门,或是由财务部门来负责税务和财务工作,此时若出现了税务申报或缴纳不及时等问题,相关人员可能会通过调整账目数据的方式来进行控制,进而增加被认定为偷税漏税的风险。部分企业虽然根据相关要求设立了专职税务部门,但从业人员经验能力差异大,对国家、企业所在地的税收法律政策理解不充分或片面诠释,自认为的税务筹划措施实际隐藏较大的税务风险:如某知名房地产企业就是片面理解了所得税的规定,在做所得税税务筹划时,将土地增值税按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实际发生数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扣除项,而不是按预缴数扣除,最终被税务机关处以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的处罚。虽然几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但最终诉求均被驳回。另外,各企业对财务管理制度比较重视,但很多企业未建立税务方面的制度指引,仅是税务内容作为财务管理制度的一部分。制度流程建设存在缺失、未设立相应的税务风险预警机制,也会导致税务风险发生。税务风险一旦爆发,将会严重的影响企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外部原因现阶段,与企业有关的税种较多,特别是对于大型企业集团或多元化企业而言,受到行业特性和企业特质的影响,其涉及的税种多、税率不同,既有国家的规定,也有地方的要求,且不同税种之间存在一定的交叉,对企业从业人员透彻的掌握相关内容、有效开展税务工作带来很大的挑战,这将会极大程度的提升税务风险系数。如国税总局【2016】16号《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企业经营中,因不熟悉了解政策,有的公司对于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出租,按一般出租不动产类9%的税率申报,增加了约一倍的税负。另外,税收制度当中的某些条款的公平性不足,某些企业承受的税收压力过大时,想要提升自身的经济收益,则会选择进行迟缴或偷逃税。再有,部分税务机构为了完成自身业绩,要求企业提前缴纳税款或延迟缴纳税款,为后续的税务检查埋下了不合规的风险。目前很多企业在能力不足时,委托税务中介进行纳税申报缴纳,由于中介对企业的业务及账务处理了解不深,对某些非常规业务或特殊业务的纳税申报可能存在误区,另外,第三方的税务中介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为了降低企业的应缴纳税款可能采取激进的税收筹划措施,往往可能会造成企业潜在的税务风险。

二、企业税务风险应对

(一)建立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架构对于大型企业集团或多元化企业,在企业总部要设立单独的税务部门,或者在财务部下设单独的税务组,不与财务部的其他职能交叉。总部税务部门招聘一些具有较高专业管理能力、税务风险管控经验、法律水平的优秀人才,也可外聘一些在税务风险管控领域具有突出成就的专家或学者兼职担任税务风险顾问;依托业务管控的架构,在各级子企业,也要设立税务部门或专职的税务人员,同时明确各级税务管理架构/人员的权责分工,全面构建具有较高专业性和规范性的税务风险管控队伍,加强对现行的立法制度和税收征管制度进行研究,深入了解子企业所在的城市的特殊地方征管规定,梳理出企业的税务风险点及应对措施,在合规合法的基础上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各级税务管理架构中,要保证人员充要到位,且税务人员的专业经验要符合公司的业务要求,日常总部主导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并及时跟踪反馈培训的效果与需求。对税务人员,要有针对性制订个性化的人才发展计划,并定期回顾检讨。

(二)加强税务方面的制度流程建设大型企业集团或多元化企业一般会根据行业特点制订会计核管理手册,从税控的角度,也要加强税务方面的制度流程建设,建立相应的税务手册。在税务手册中,要根据行业特点,分税种建立管理制度,同时对纳税申报、税务审批/备案管理、纳税评估与税务检查事项也要建立相应规范,使税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会计核算手册与税务手册关联的部分要互相匹配,如:涉税会计要执行现有会计核算手册;税务部门/岗位要参与会计核算手册的修订,反馈现有税务核算不匹配业务及合规需求的条款及应对措施;对于收入的税会差异,建立清晰的收入税会差异台账,明确列示计税收入的取数口径、对应的会计科目。

(三)构建全业务链的税务风险防控税务部门负责纳税申报与缴纳,但纳税申报的基础是公司的经营业务,要根据行业特点及不同税种涉及的业务实质,构建企业全业务链条的税务风险防控。以房地产企业的土增税为例,土增税基本上是房地产企业最大的税负,且涉及从买地、建安、销售的全业务链条,时间跨度大,且各地政策不一,公司各业务部门均涉及土增税清算的关键节点,均应协同进行税务风险防控:投资阶段首先要做土地获取前的土地增值税测算;取得土地后,要做好成本及税费的入账票据审核;开发项目各项技术经济指确定后,各部门协同作出税筹方案。规划设计阶段,明确各优化方案对土增税清算的影响。开发建设阶段,要建立清晰的合同台账和成本台账并持续更新,确保发票及时取得。预售及销售阶段,要建立销售台账并持续更新销售数据。清算前期,要制订未售物业的推盘建议,避免出现清算后销售物业的土增税税率跳档或负增值无法合并抵扣造成的税负增加。另外,要将税务风险对业务部门、财务部门进行定期宣贯,将税风险纳入对业务部门的考核评价指标,在日常的工作中形成“业务信息-财务数据-计税依据”的完整高效的信息传递流。

(四)建立税务风险预警监控从我国目前的税种看,有些是业务发生时即征收,如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有些是分期预缴、年度/业务完成时汇算清缴,如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对于汇算清缴的税种,由于跨度大,应建立预警监控机制。以所有公司均需缴纳的所得税为例,由于公司业务有淡旺季之分,每月按实际发生额缴纳税款后,要对预缴情况进行季度监测,与预估的全年情况进行比对,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避免出现超过汇算清缴金额,未来可能出现退(抵)税情况。对于土地增值税,及时跟踪政策变化,及时维护预征率的调整;按各地要求的预征率每月据实纳税后,要对后续的销售情况进行预判,制定测算模板,定期对土增税测算,与预征数比较,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另外,积极与税局进行沟通,避免对预期增值额为负的项目预征土地增值税。除了上述应对措施之外,加强税务内控自查,总部对下属单位的税务基础评价检查以及对税务模块的审计监督,将有利于进一步控制税务风险。

第6篇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税务风险;应用

一、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问题形成原因

(一)所得税风险意识淡薄

税收风险存在于房地产企业经营管理的整个过程当中,需要始终保持高度的风险意识开展工作,但是很多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风险意识淡薄,虽然配设有专门的税务部门,但是却主要侧重于纳税申报工作,并没有主动开展税务风险工作。

(二)所得税风险管理机制欠缺

要想有效开展所得税风险防控,就需要全面了解企业的运营模式与程序,通过事前规划、事中监管以及事后检查的方式来落实,但是很多房地产企业在所得税风险管理中缺乏全面的管理机制,仅仅只认识到纳税申报的部分。

(三)所得税风险识别能力不强

根据市场数据来看,房地产企业所爆发出来的所得税税务风险大多集中在税务申报之后,这主要是因为房地产企业对所得税风险的识别能力并不强,没有建立相应的风险识别系统,无法及时发现存在的税务风险,自然也就无法有效开展后续的所得税风险管理活动。

(四)所得税风险预警系统缺失

当建立起全面覆盖的所得税风险预警体系后,房地产企业将会在第一时间内了解企业存在的所得税风险存在点,发现所得税风险爆发的相关规律,从而提前开展相关的应对防范措施,避免所得税风险给企业带来实际的经济损失。但是很多房地产企业都没有建立系统的所得税风险预警机制,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也无法及时计算预警值,对所得税隐患识别能力不高。

(五)税务信息沟通缺乏

很多房地产企业中部门之间的沟通并不多,各部门对数据的了解仅仅停留在自己工作相关的内容,即使是正常的数据也没有实现部门间的畅通共享。而企业所得税税务风险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营管理,除了经济信息之外,经营管理中不同环节的数据信息都会影响到企业所得税税务风险工作的开展,因此税务信息沟通非常重要。

二、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风险的应对措施

(一)明确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目标

企业所得税风险防控工作并不是一朝一夕之间或者通过某一个单一的措施就能够完成的,它是一项系统的、长时间的工作,在房地产企业发展的过程中要想稳步前行,财税风险控制工作显得尤为重要,需要高度重视所得税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将可能存在的风险系数控制到最低,有力支撑企业经济发展。房地产企业需要根据房地产企业所具有的独特的特点以及所得税风险防控的需要来设计所得税风险管理计划,明确管理目标,系统开展所得税管控工作。

(二)加强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基础环境建设

房地产企业要针对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出现的税务信息建立完整的管理,明确管理权限,同时建立起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引入专业的财务人员负责财务工作的开展,定期针对财务工作组织检查,提升财务工作的规范性与透明性,确保所得税申报工作的准确性。针对所得税申报工作,无论采取哪种申报方式,都要反复开展审核,做好与税务部门人员的沟通工作,明确申报工作的重点与难点,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避免因为超时等原因影响申报的顺利开展。除此之外,对于虽然不常发生但是有一点发生,将会对企业造成巨大影响的事项要及时寻求外部专家帮助,开展重大事项管理,在专家权威的指导下有效开展所得税风险防控工作。

(三)设立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风险税务风险预警系统

对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要及时进行研究解读,结合过往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风险管控工作中所面临的风险情况树立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因素,建立起系统的所得税风险预警系统,科学设定预警值,并定期根据实际情况大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确保预警系统能够对房地产企业存在的所得税税务风险进行定性与定量的衡量,提前预警信息,有效采取防控措施。

第7篇

一、集中核算模式下的企业税务风险分析

(一)风险复杂性

企业在正常运行当中,就需要面对税务机关的税务审计和稽查,对相关税务工作进行汇报和统筹。在实现财务集中核算模式之前,企业就需要将自身年度税务相关业务与税务检查机关接洽,接受相关的检查,如其中某项业务存在问题,则需要接受相应的处罚,甚至需配合后续的追溯延伸检查。而在实行财务集中核算模式后,企业不仅要面对之前的税务风险,还应面对自身业务拓展带来的相关税务风险。企业涉税业务越来越多,其潜在的税务风险也就相应增加,风险的复杂性更高,风险预防和控制的难度也就相应增大。

(二)管理粗放性

财务集中核算,既给企业未来发展提供了巨大的便利,同时也造成了税务上的巨大风险。税务管理部门在财务集中模式下需要进行相应的精简,税务管理人员也相应减少。而企业的业务范围一直处于扩大状态,相应的税务核算范围也进一步扩大。常规工作中的税务核算和审计工作除外,还需应对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如此一来,在应对更加繁重的税务核算工作时,税务管理人员的精力往往不足,经常性出现纰漏和多种问题。税务核算管理模式处于粗放状态,其粗放性更为显著,相应的税务风险也就更大。

(三)筹划局限性

实行财务集中核算模式,企业的财务管理和战略决策均由上级企业制定,下级企业只能被动接受和执行,往往造成其核算标准与自身存在较大差距,无法实现税务筹划的合理性。以企业员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为例,上级企业部门对于年金和商业保险等相关涉税项目进行统一规定,并下发至下级企业部门执行。下级企业部门税务管理人员只能严格按照上级企业部门规定,而无法结合员工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筹划管理,造成与实际结合不足、税务风险发生概率增大的后果。企业在纳税筹划方面的难度更大,局限性更为显著。

二、集中核算模式下的企业税务风险防范对策

(一)提升企业税务风险管控力度

1.建立税务风险指标测算体系企业财务集中核算模式对于企业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就需要不断规避因此带来的税务风险,将其实际效用和风险性降到最低。为此,应当首先从提升企业税务风险管控力度着手,建立税务风险指标测算体系。增设相关税务管理部门,并划定不同的岗位职责区域,明确各自在税务管理方面的责任和工作范畴。在形成税务政策研究和筹划中心的同时,建立税务业务中心,对于整体企业的业务范畴进行统筹规划,将涉税业务潜在的风险模块进行集中统一。再次,基础上建立起税务风险指标测算体系,对于企业的税务风险进行事先预估,并在防控措施的保障下,将税务风险降到最低。

2.案例分析如企业在实行财务集中核算模式后,应立即建立起相关税务筹划中心,针对企业存在的税务风险进行全面管控。税务筹划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对企业内部的战略决策进行全面参与,并就企业的税务问题进行统筹规划。其次,需就企业所有涉税业务进行全方位的细致审议,对企业存在的税务风险进行有效评估。同时,将企业业务中心的纳税核算业务纳为工作范畴,严格进行监督和审核。之后,搭建起企业内部的税务管理沟通平台,将相关税务风险信息进行全面统计的同时,以此进行风险测算,再进行全面通报,使企业全体能够严格把控税务风险问题,将风险发生概率降到最低。

(二)提升税务管理人员综合能力

1.合法合规,灵活运用税收政策随着财务集中核算模式的执行,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的业务范畴相对扩大,其所要掌握的税务知识应更为丰富,其综合能力的要求也更加严格。为此,应当全面提升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使其能够应对财务集中核算模式带来的更加复杂化的税务风险。企业应当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高能力的税务管理人员,在保证其专业能力的同时,让其能够准确掌握税务相关法规和政策,以便其在开展相关税务管理工作时,能够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灵活运用税收政策。一方面让企业在税务审查方面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另一方面则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

2.积极参与决策,开展税务筹划就当前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的主要岗位职责来看,仍主要局限在事后税款结算和缴纳上,其在事前筹划上的工作处于缺失状态。要想保证税务管理人员在企业税务风险防范方面工作足够到位,在确保其常规税务管理工作的同时,应当充分发挥其在企业决策上的作用,积极参与企业内部决策,从税务风险角度,对企业的相关规划进行建议和指导。在此基础上,应全面开展税务筹划工作,对于企业内部的涉税业务进行全方位策划,对企业资产投资变动和职工薪酬、福利费用等进行筹划和核算。在遵守相关法规的同时,由事前筹划开始,将税收节约利益最大化,提高职工税收利益,同时不断提高企业税收利益。

(三)担负社会责任,建立和谐税企关系

纳税是每个纳税人和纳税法人应尽的义务,也是其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为此,企业在实行财务集中核算模式后,应当将诚信纳税作为自身应有之义的重要体现。在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同时,严格做好税务审计,确保自身不存在偷税、漏税和逃税行为。以诚信纳税作为行为规范,树立起在社会公众中的表率作用。同时,在与税务机关的接触和互动中,以构建良性关系为主要指导,主动加强与其沟通。对于存在的税务纠纷和争议问题,主动进行交涉和解决,并将纠纷问题减到最少。这样一来,企业的税务风险也就相应得到削弱,其未来发展上的阻力也就相应更小。在建立起和谐税企关系的基础上,将企业纳税成本降到最低,提高员工的税收利益。

三、结语

第8篇

关键词:税务风险;内部控制;措施

引言:

2009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就大企业风险管理的制度与目标、税务风险管理组织、税务风险识别和评估、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和内部控制、信息与沟通、监督和改进等问题进行了明确。2010年,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先后明确提出“信息管税:就是树立税务风险管理理念。”“实施税务风险管理。将风险管理理念贯穿于税收征管全过程。”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改革直指“痛点”。其中,加强纳税服务、促进诚信纳税是方案的一大重点;在“转变征收管理方式”中明确提出了“深化税务稽查改革”“增强稽查的精准性、震慑力。”随着国家税制改革的深入与征管力度的不断加强,如何有效防范税务风险,建立诚信纳税机制已成为企业风险管理的重点。

一、企业税务风险理论

狭义的税务风险是指企业的涉税行为因未正确遵守税法的规定而导致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失;其主要表现在少缴税款而导致税务机关的罚款等。广义上的税务风险还包括企业经济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而导致未足够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而导致多缴税款。

二、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管理者的经营理念以及企业从业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首先管理者的经营理念、风险意识,对税务管理的重视程度对企业税务风险管理起到重要的作用。中国企业管理者的纳税意识往往存在这样的误区:在遇到棘手的税务问题,往往是通过托关系、找路子解决问题,通过关系与税务机关领导协调,达成减免部分税收的意向。但是随着税务局交叉稽核、纳税评估、定期轮岗等措施,通过关系来解决税务问题,必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税务成本和风险。其次“营改增”以来,增值税贯穿了企业每个经营环节,合同的签订、票据的接收与企业生产管理人员密不可分;票据报销、发票的管理、会计档案、税务申报与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密切相关。企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工作态度、法律意识都影响着企业的税收成本。浩瀚繁杂的税收条款,企业人员如果没有相应的业务素质与能力,也是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之一。

(二)企业税务风险内控管理制度薄弱

部分企业内控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建立制度只是为了应付检查,并没把内控制度要求传达到每个员工;加之制度本身的不完善,操作性欠缺,执行力差。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税务风险控制不力,最终给公司经营造成名誉上和经济上的损失。

(三)税务环境的复杂多变

企业所面临的税务环境不仅仅包括国家税务变革期间政策的多样性与复杂性,还包括当地税务机关公务员素质、税企关系以及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供应商的社会环境等等。税制改革中各种政策出台的复杂性与不完善性是企业税务风险的重要因素。例如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营改增试点扩大至8省市;2013年8月1日,将广播影视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6年5月1日起,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税体制的一次最深刻的变革,各项制度规定也在变革中不断修订与完善。从营业税到增值税前后纷繁复杂的变革时间短,覆盖面广,涉及行业众多。复杂多变的税务改革期间容易导致税务风险的产生

三、税务风险应对措施

(一)夯实会计核算基础,加强培训,树立全员风险意识

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的会计核算办法,电算化的信息管理平台是完善税务管理的基本保障。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责任心则是税务风险防控的基本要求。浩瀚繁杂的税收法律法规,财务人员很难准确而系统地把控税务风险。企业应加强税务风险管理培训,特别是在税制变革期,及时将最新的税讯知识传达到全体员工,树立全员税务风险意识。涉税问题不能仅仅依靠财务人员的能力,还应广泛借助中介和专家的智慧与力量,正确解决税务问题。

(二)建立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体系

1 建立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制衡机制和税务管风险管理的岗位职责。设置税务管理机构和岗位,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不相容职位分离、制约和监督。2 税务风险的识别与评估。税务风险的识别是指识别可能会对企业产生影响的潜在事件,并分别确定是否会对企业实现目标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税务风险的识别应充分考虑可能给企业带来的有利和不利影响的内、外部因素,从而进一步分析相关事件并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要侧重对高风险和重要业务单位、重要事件进行评估。重点关注企业在收入确认与税法上的区别,优惠政策的使用与备案等等,这些都需要企业在风险的识别上做进一步评估。3 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和内部控制。定期开展税务自查是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重点监控发生频率较高的税务风险,把控其重要性和全面性原则,定期自检,避免在税务大检查前被税务稽查机关要求企业被动进行自查。根据自查的结果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来分析,及时修正和完善内控管理办法。

(三)加强内、外部信息沟通,建立诚信互动的税务环境

企业应从经营环节的源头上抓起,加强供应商的管理,严格管理供应商信用评估,从合同签订、票据收取等方面控制税务风险,建立诚信的合作关系,杜绝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行为。同时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与沟通,对于新业务新问题主动请教税务专家。重视税务稽查,给予积极的协助与配合,并与税务稽查人员进行充分地沟通,加强内、外部信息与沟通,建立诚信互动的税务环境。

参考文献:

[1]蔡昌.《税务风险揭秘》,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D].2011-07-01

[2]栾庆忠.《企业税务风险自查与防范》,中国市场出版社[D].2012-12-01

第9篇

关键词:大企业 税务风险管理 难点 关注环节

中图分类号:F810.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3)07-119-02

一、引言

从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到在上市公司中推行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对企业的风险防控要求被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众多企业尤其是国资央企都在积极制定或者完善自身的内部风险防控制度。作为内部风险防控制度的重要一环“税务风险管理制度”被越来越多企业了解和推行,企业的税务管理不再仅仅是“照章纳税”,“防范风险”成为了税务管理的新要求。正如国税局的《指引》中提出的,“大企业应根据需要设置与企业财务部平行的税务部门和配备专业税务人员。企业内部税务人员应深度参与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包括重大对外投资、重大并购与重组、重要合同或协议的签订等,使经营决策从一开始,就能保持正确运作,有效控制税务风险,从而达到企业税负最优化目标。”对于大企业集团来说,多层次的管理结构,复杂的内部公司构成,对于实行有效的税务风险内控而言是极大的阻碍。本文将从实例出发,阐述大企业集团建设税控面临的难点,并提出在税务风险管理中应注重“评估为先、全程控制、多方沟通、长期跟踪”的观点。

二、股权交易案例回顾

不久前,笔者经历了一桩大企业集团内部的股权转让交易,在该项交易中,由土地权属问题而引发了一起税务风险。首先为读者回顾一下事件的经过:

集团公司(简称A集团)欲将下属的一家全资子公司(简称B公司)的100%股权转让给另外一家关联方集团公司(简称C集团),就在双方即将签订合同的时候,却发生了其他的情况:在B公司账面上存在着近100万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而该土地使用权证书上标注的权属公司却不是B公司,而是A集团。原来B公司成立于1994年,是由A集团的前身(集团上级总公司的直属分公司简称A分公司)下属的几家子公司共同投资的。1996年国家推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政策,作为国资央企的A分公司统一出资,并为统一管理的需要,以A分公司的名义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为所属分公司、子公司的土地统一办理了“权属A分公司的土地证”。此时该项土地的价值开始分属于两家公司,A分公司的账面上记载着该土地的出让金,B公司的账面上记载着该土地的占用费。

其后的十年中,B公司的股权在A分公司内部几经转让,直至2007年A分公司经国资委批准改制为A集团。2006年B公司的土地使用性质发生变更,按当地政府的土地管理机关要求,重新补缴了地价差额,该笔价款补记在B公司的账面价值上。2007年在A集团的改制评估工作中,A集团将所有土地整体评估后,将该土地评估增值记载于B公司账面,并于2009年将100%的股权投资自下属子公司全部上收于集团。至此,该项土地的价值仅记载在B公司的账面上,因此出现了该资产“会计记载与法律权属分属于两个法人”的情况。由于土地的法律权属不对应,土地管理部门明确表示不允许依据股权转让将B公司的土地过户到C集团,因此该项股权交易被迫暂停。

为了能够将该项交易进行下去,必须首先理顺A集团与B公司的土地关系,为此我方研究了两个解决方案:

A方案:依据2007年的改制方案,由A集团把土地作为增资投入,变更土地权属为B公司;再履行股权转让,将B公司转让给C集团

涉及税种:

土地增值税:可免。财税[1995]48号文《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营业税及附加税:不征。根据财税[2002]19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契税:不征。国税函[2008]514号(2008年之前执行财税[2003]184号)“企业在重组过程中,以名下土地、房屋权属对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属同一投资主体内部资产划转,对全资子公司承受母公司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不征收契税。”

依照本方案,企业税负最低,但是由于改制已于2007年结束,B公司土地评估增值当年入账,已经摊销了3年,对所得税有一定的影响。无论是对2007年进行调整,还是在2010年重新做增资股权变动手续,都要对税务部门做相当多的解释、说明工作。

B方案:由A集团单独将土地转让给C集团,直接变更土地权属为C集团

该方案需涉及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税、契税、企业所得税,经测算总税负高达交易金额的45%左右;对企业而言税负相当之重。

无论执行哪种方案,对交易双方而言都需要相当繁琐的审批手续,因此该项交易只能继续向后推迟。而且潜在的税务风险,可能发生的高额税负都是企业所不愿承担的。

从1996年到2012年长达十多年的时间中,无论是国家的税收法律、会计制度、国资管理制度,还是企业内部的股权结构、管理人员都发生了多次大大小小的变动;可以说纷繁复杂的历史原因是造成本次交易税务风险的主因,是主要的客观因素。同时,在事件回顾中,我们发现相关的涉税文件最晚于2003年,也就是说2003年以后企业就有条件“以最低的税负理顺土地权属关系”,而且从2006年的土地性质变更、2007年的国资改制、到2009年的股权上缴至少出现过三次机会,可使企业完成权属变更来解决这个潜在的税务风险。但企业都未能把握住,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该风险还会愈加难以解决。

三、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中的三个难点

“前车之辙,后车之鉴”,在这次税务风险的形成和发现的过程中,我们也可以借此了解多数大企业在税务风险管理建设中面临的难点:

1.企业现有的税务风险内控制度建设中,一般都缺乏“对重大涉税事项尤其是重要涉税资产”的税务跟踪。对于大型的国企集团来说,内部构成复杂,经营时间长,历史问题众多是共性的特点。为了支持国家政策或者自身的产业调整,而对内部的资源进行整合重组,包括分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集团之间甚至跨集团、跨地区、跨国的资源流动都时有发生,屡见不鲜。在这些资源流动的同时,诸如税收优惠不再适用、资产转移视同销售、纳税地点变动等等一系列税务风险也就随之产生,再加上年深日久、几经辗转之后,有些涉税事项几乎成了“无头案”,更重要的是一些涉税资产本身就成了税务风险的藏身之所。这些风险一旦爆发,不仅要耗费大量资源来查清来龙去脉,而且由于时间关系,风险更是被成倍放大。

2.税务风险控制滞后,重大事项发生时往往是企业的税务部门最后得知。众所周知,企业税务风险产生于决策和日常经营过程中,在企业内部税务风险因素中就有“部门之间的权责划分、企业内部信息和沟通情况”这一重要因素。2009年上市公司中实施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也提出“企业税务风险控管的重点应侧重风险评估、风险控制的过程和包括环境在内的企业内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督体制”。而对于多数企业来说“业务先行”是不成文的惯例,重大的方案、决策往往是在已经形成共识或者成熟后,才提交税务部门审批,此时税务部门往往已经没有时间对复杂事项作充分的评估,而且即使发现了潜在风险提出修正意见,也会使业务部门因为要耗费大量精力和资源去返工而带来极大的抗拒情绪。“事前缺乏沟通,事中评估不足,事后难于补救”形成了一个促使企业税务风险加剧,税务风险内控流于形式的“恶劣循环”。

3.涉税沟通不足,信息更新不及时。对于大型企业集团来说,内部信息沟通的层级多,环节多,上传难,反馈难是一个通病。对于一个最小的涉税单位来说,发生的涉税问题有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往往需要母公司、集团公司乃至总公司来做全盘考虑来解决。而一个漫长的沟通过程往往会使人失去耐心,因此不可避免会使一些问题被掩盖起来。除了内部沟通外,与外部的信息交流沟通,是保证税务人员及时了解税务政策,解决企业外部税务风险问题的最重要的渠道。一旦失去这个渠道,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便形同虚设。

四、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中的四个注重方面

根据以上的情况,作者认为大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应注重“评估为先、全程控制、多方沟通、长期跟踪”这四个方面:

1.“评估为先”就是要求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应在第一时间介入涉税业务,在涉税事项产生的最初即开始税务风险评估工作,并及时为业务部门提供参考意见。只有税务工作出现在第一环节,才有可能达到“税务管理事前控制、税务风险最小化”的目标。

2.“全程控制”是指不仅“税务风险评估作为事前控制而存在”,而且要求将税务控制延伸至具体的业务流程中去,包括合同控制、采购立项、付款控制、存货管理、资产管理、费用发生、人工薪酬等企业全部的流程环节,都要有税务风险管理“环环相扣、层层跟进”。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涉税环节的疏漏。

3.“多方沟通”是要企业在内部各部门之间、集团各层级之间、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企业与其他外部相关机构之间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和渠道,保证信息传递通畅。可采用的手段包括建立内部税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借助第三方机构搭建税务咨询交流渠道等等。

4.“长期跟踪”是指企业对重大涉税事项尤其是重要涉税资产要保持足够的敏感性,对重要资产的涉税流动建立跟踪机制,使资产在购建、转移、增值、减值、损毁、变卖、报废各个环节都有涉税记录可查,有法规依据可循。无论资产的权属在集团内部如何变化,自身的涉税点依然明晰,就能最大程度防范税务风险。

大企业集团是国家税收的重点来源,自身防范税务风险的能力越强,就越能保证企业健康有序的经营,也就越能为国家创造更多的财富;加强税务风险管理建设,将有力地保障企业能够走上一条“利国利民利自身”的长盛之路。

参考文献:

1.盛立中.企业税务风险防范与管控.上海国资,2009(6)

2.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09

3.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08

第10篇

关键词:施工企业 税务管理 问题 解决方法

一、引言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交易模式越来越细化,全国税务系统已经配备越来越复杂的法规和政策,税务机关的征管也变得越来越严格,使得各种涉税事项深深地嵌入在企业行为的各个方面,企施工业所得税问题的日趋多样化,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危险因素。稍有不慎,企业的税务风险将转化为利益损失,不仅会吞噬企业的利润,阻碍了业务目标,甚至殃及企业。因此,强调税的管理,控制和预防税务风险管理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商业事宜。

二、施工企业税务管理的重要意义

企业税务管理是一个企业的分析,计划,起草,监督处理,协调和沟通,及前景预测报告他们的税务相关业务和税务管理过程。

(一)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和税务风险

税收成本是一个高度灵活和高风险企业的外部成本,其占企业利润的比重比例高。税务风险包括风险的税负,税收违法风险,信誉风险,损失和其他内容和政策,进行科学管理的企业所得税,通过规划,分析,评价,处理各类涉税税问题涉及的单元操作,可有效降低税务风险。

(二)有利于增强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税收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的企业税务管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一个明确的业务流程单元的基础上,开展多层次的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做财会工作,提高业务处理能力,有效规避税务机关发现税项逃税问题,提高税收征管和财务管理能力。

(三)有利于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

施工企业在及时、准确掌握国家颁布的各项税收政策与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的税务管理,有效保障单位筹资、投资和技术改造工作的合理化,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有利于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其生产和管理的最终目标是要盈利的。公司开发各种项目,围绕如何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科学的管理可以有效地降低纳税企业税收成本,从而提高盈利能力,有利于财务目标。

三、当前我国施工企业税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务管理观念淡薄,认识不全面

我国学术界主要侧重于从税收征管角度来研究,从比较少从企业税收管理视角来看,我国企业的税务管理缺乏科学的工作理论以及全面的理论指导。大部分企业的税务管理观念模糊,认为税务工作由财务会计人员兼办即可,没有必要建立一个专门的税务机关,税务上只注重被动税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存在税的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知识灌输,教育和培训,税务信息滞后,没有税收管理的全过程中,税收征管是纳税人发生后的事后管理,而忽略了前置和后税收征管;相当于税收征管的税务规划,只要做非常合理的税务规划是做税收征管工作,哪知只是税收征管的税务规划技术和方法层面。

(二)缺乏健全的税务风险管控机制和有效的税务管理手段

虽然一些企业已经开展相关的税务管理工作,但没有建立完善的税务风险管控机制,过多的关注企业在纳税筹划环节上能否在税法允许范围内进行技巧性的减少企业缴纳的税款,如果纳税筹划方法被监管部门认定为属于偷税漏税行为,企业的税务管理将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多数企业缺乏有效的税务管理手段,主要采用税务筹划进行税务管理,手段单一,不能完全预测的税收管理和协调作用。

(三)企业税务管理的基础工作不到位

日常税务管理工作是整个施工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基础工作,也是企业获取纳税管理资料与基础信息的前提保证。我国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日常的税务管理还不到位。仅仅按照应付税务执法部门关于税务会计核算、纳税申报和发票管理等业务的相关规定,并没有建立健全制度涉税分析,税务信息管理系统,税务风险管理制度,税收征管机制,有没有充分利用外部专家,企业相应的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及其他税务管理实践,从而阻碍了企业所得税有效地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构建科学、完善的税务管理体系的策略

针对当前我国施工企业税务管理中存在的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应当从提高税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养、进行科学的纳税筹划、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和建立健全税务管理机制等方面出发,构建科学、全面的税务管理体系,从而增强自身的税务管理水平,降低税务风险和税收成本,促进综合效益的最大化。

(一)提高税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养

随着施工企业涉税事务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对税收人员的专业技能和道德素质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熟练掌握税收的相关法律知识、精通税收业务和网络信息技术,更要具备良好的道德素养、较高的纳税筹划能力和交流沟通与组织协调能力。因此,企业应高度重视税收征管,管理层及员工,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税务管理职位及相关人员。以建立健全税收管理理念。

(二)健全税务管理制度

键全施工企业税务管理制度是提供真实,准确的纳税资料的先决条件,同时也防止税收风险,保护企业资产,财务安全完整,正确,有效地执行业务相关立法的重要保证。

(三)企业做好日常税务管理

为了保护施工企业安全纳税,健康纳税,实现税收风险最小化,税务相关业务的企业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可以是内部检查,也可以聘请税务机关的税务审计,目的都是为了消除隐藏的经济活动在过去的税务风险。

五、结束语

施工企业税务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十分重要,通过合理安排公司税务制度,发现应对税务检查的有效措施,从而找到企业节约税收成本的合理切入点,使企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追求企业纳税方面的最大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第11篇

《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第52条:企业财资活动纳税规则》(简称《指引》)共计61页,其中包括99段文字规定及对财资活动的全面说明(包括22个样例)。

香港财政司司长在2015-2016年度预算中表示,税务条例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允许在特定的条件下,宽减企业财资中心的利得税,并就特定的财资活动宽减高达50%的利得税。《指引》用于阐释关于企业财资中心的相关规定,例如“实体法”、“安全港”以及对“中央管控”的需求。

一、相关概述

(一)企业财资中心(CTC)

企业财资中心(CTC)的含义为:企业财资中心是跨国企业的“内部银行”,专注于全集团资本获取及使用的优化。一般来讲,企业财资中心的功能包括:①集团内部融资;②优化多币种现金管理和资金流动性管理;③现金池管理;④集中处理全集团或区域的供应商付款;⑤执行财务或财资风险管理相关交易;⑥支持集团资本筹集。

(二)合资格企业财资中心(QCTC)

一个合资格企业财资中心需满足“集中的管理控制”和“实际的行为”的要求,同时并且符合以下标准。

(1)该CTC是一个专属的企业财资中心,已在香港实施管控一个或多个企业财资活动(例如:进行集团内部融资业务,提供企业财资服务或者介入企业财资交易)。并且该CTC未在香港开展任何除企业财资活动以外的活动。

(2)该CTC尽管可能在香港开展除企业财资活动以外的活动,但仍落入“1年安全港”或“多年安全港”的范围。

(3)尽管不符合(1)项或(2)项,该CTC经过财资管理负责人的审慎检查,确认其是一个合资格财资中心。

(三)“内部银行”使企业投资回报率(ROI)最大化的原因

(1)内部银行降低集团内对冲需求,从而降低了对冲成本。

(2)在2018年生效的对冲会计条例IFRS9之下,内部银行降低了由市场风险引起的损益波动。

(3)内部银行有更有效率的集团内融资机制,从而降低了资金成本及对银行贷款的依赖度。

(4)内部银行通过现金池整合现金,集中投资,提高了企业投资回报率。

(5)内部银行能提升受困现金的利用率。

(6)内部银行能提供企业可持续的节税体制,例如:作为《处理税基侵蚀及利益转移》报告中的一部分,设定正确的转移定价。同时,设立内部银行享受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的豁免。

(7)内部银行利用支付工厂整合国内付款,降低银行手续费并最小化跨境支付。

(8)内部银行通过建立有合适系统和卓越中心专才支持、有强大控制的环境,降低了舞弊、运营、结算及合规风险。

(9)内部银行通过提供合资格企业财资服务和交易,享受一半税率的利得税宽减(相比企业所得税率16.5%,企业财资中心的税率为8.25%),从而减少了税款支出。

(10)内部银行运行需要集团标准化工作流程,并由一个单一的财资管理系统平台取代表格及人工系统界面对运营进行控制,降低了运营成本。

二、《指引》关键点及含义

应用指引的关键点及其含义详见表1。

三、企业财资服务范围

《指引》中对于企业财资服务的关键内容及含义见表2。

注:从税务的角度,香港税务局指出,现金池成员能根据执行的功能、提供的资产及承担的风险得到的相应回报(即根据公平交易原则)是相当重要的。例如:①对类似纯服务实体的CTC使用成本附加方式分配回报;②对类似内部银行的CTC使用利差法分配回报。

四、具备资格的“企业财资交易”

具备资格的企业财资交易就某法团而言,指由该法团为本身订立的、关乎某相联法团的业务的任何以表3中的交易。

五、总结

(一)本文的观点

本文笔者相信,新的企业财资中心政策会提供企业提高自身竞争力的机会。企业可以利用专业管理的企业财资中心平台,利用可持续的税收节俭支持全球业务发展,从而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政策的设计考虑到了需要除去过去对采取内部融资的集团不利的不对等税收,也考虑到了需要预防过激避税,避免香港成为避税天堂。

(二)对财资转型路线图的需求

企业有处在不同生命周期的子公司。集团内部融资使其可以更有效地利用内部现金流,并减少其对外债的依赖。许多进行全球采购、配送和下游销售的跨国企业面对着来自供应链金融、现金流季节性波动、多个银行账户关系管理以及外汇交易和经济风险的挑战。风险的可视性以及通过企业财资中心获得充足的对冲交易对手已经必不可少。重资产行业,如房地产和基建行业,需要大量的长期资金支持,这些资金最好能够得到集中安排和管控。这些行业中的企业也可能需要资产负债表项目对冲。所有这些都说明企业需要建立一个财资转型路线图,用来完全了解:①当前需求与未来需求的差异;②基于政府政策和行业最佳实践,不同企业财资中心设计对于财资及税务方面的影响。

(三)董事会对财资风险的监控与财资风险健康检查需求

第12篇

一、发达经济体推进税收征管现代化的具体做法

1、税收战略以促进纳税遵从为优先目标

发达国家普遍将促进纳税遵从作为税务机关的核心理念和任务目标。包括美国在内的OECD国家通常要求纳税人通过自我税收评定进行自我遵从管理,并通过采取一系列促进纳税遵从的措施,以避免事后的评估和稽查。美国最先确立了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并提出了“纳税服务+税收执法=纳税遵从”的理论。此外,发达国家还普遍推行将纳税遵从和风险管理相结合的纳税遵从风险管理模式,根据税收风险发生特点和规律对纳税遵从风险程度进行分析识别、等级排序、预警监测、应对处理,对不同税收风险等级的纳税人采取差别化、递进式的风险应对控制策略,力求最大限度减少税收流失,提高纳税遵从度。

2、税收征管法律体系相对完善

西方发达国家的税收法律体系通常采用“宪法+税收基本法+实体法”的模式,其中《税收基本法》层级较高,并且相关法律制度衔接严密。如美国的《国内收入法典》集实体法和程序法于一体,共98章9千多条款,明确规定了征纳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再如《德国税收通则》规定:“行政机关或者包括德意志银行、国家银行和债务管理局在内的其他官方机构以及这些官方机构的机关和公务员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他们向税务机关提供情况和出示材料的义务”,这一规定使税务部门比较容易与其他相关部门共享信息数据,对于从源头上消除纳税不遵从动机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3、组织机构设置注重经济效能

一是税务机构设置趋于扁平化。无论是联邦制国家还是单一制国家,各国税务机构的管理层级一般不超过三级,力求以最低的行政成本取得应征税款。作为世界税务机构改革的领头羊,荷兰明确提出税务机构改革要向“以征管程序为基础、减少管理层次、更为扁平化的方向发展”。美国夏威夷州税务局只设局长、副局长各1人,全局人员约300人,年收税额40亿美元。二是按照经济发展水平、税源分布情况、人口密集程度以及其他社会情况来划分经济区域,并相应设置税务机构,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很多国家设立了跨行政区域的大区总部,撤销了一些原来按照行政区划设立的行政区局,对基层税务机关也进行了大幅度合并和裁减,使得各类征管资源能够突破行政区划实现共享。

4、重点税源管理专业化程度高

发达国家十分重视重点税源的专业化管理,通常为不同规模或不同性质的纳税人设置专门的征管机构,采用专门的管理和服务方法。具体做法:一是专门设置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分为以日本为代表的有限职能模式和以美国为代表的全职能模式。二是注重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各国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工作流程均遵循了风险管理五大步骤:风险识别─风险分析排序─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反馈和改进。此外,还有许多OECD成员国的税务机关已将风险评估制度化,致力于在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5、税收征管信息化程度高

发达国家通常由中央政府主导,建立全国统一规范的征管信息平台,通过跨区域、跨部门的系统联网,实现涉税信息的实时传输、共享和利用。通过利用其金融制度和信息技术,发达国家在银行、证券、海关、法院、边防、税务、财政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个部门可以在必要的时候查询纳税人的税收信息。同时,因为普遍推行税务制度,税务机关很少与纳税人直接接触,近90%的纳税人都委托中介机构办理涉税事宜,促进了纳税申报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可靠性。据统计,有第三方信息报告的收入,申报准确率达到了96%,而无第三方信息报告的收入,申报准确率约为50%。

二、我国税收征管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问题

1、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整体不高

研究表明我国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普遍不高,且存在大企业普遍高于小企业,东部沿海地区明显高于中西部不发达地区的问题。除了历史、文化的原因之外,还与涉税法规对征纳双方权力义务的规范不到位有关。《税收征管法》未明晰征纳双方权责,这一方面导致征纳双方对权力义务的执行不力,另一方面导致管理弱化现象无法彻底扭转,执法风险不能得到制度层面的有效防范。

2、“以票控税”的控税手段面临挑战

在我国的贸易往来中,常见大量的现金交易以及个人账户替代对公账户支付的行为,这导致交易双方的发票开具与款项支付对应关系游离于金融监管体制之外。再者,我国的贸易市场存在不需要发票的贸易方,其在购买商品时就愿意以不要票为条件压低购货价格,导致销售企业存有多余的发票。某些企业受利益驱使,就会将这些剩余发票的额度对外虚开。另外,电子货币、电子支票和网上银行的出现,以及使用者匿名等问题的存在,加大了通过发票来管理税收和打击逃税的难度。

3、涉税数据采集和应用不足

一方面,税务机关面临缺乏健全的数据采集制度的风险。信息管税所需数据包括税务机关面向纳税人采集的纳税申报数据、生产经营数据和面向第三方采集的涉税数据。但是,涉税法规并未明确第三方提供涉税数据的义务以及不履行义务的相应处罚,第三方出于部门利益的考量有不提供相关信息的主观倾向。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又受到对既有数据分析应用不足的困扰。日管中,税务部门的纳税人数据信息化管理还停留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等初级阶段,对税务数据资料的整理、分析和深入加工能力较差,这限制了决策支持和信息管税的发展。

4、组织机构设置不够合理

一是我国现行的税务机构设置是全功能混合型管理模式,这种机构设置是国际上最复杂的一种,对组织协调能力要求很高,具有层级过多、信息传递受滞、中间层级去实体化严重、基层税务人员理论水平不高、容易造成机构臃肿等弊病。二是尚未真正建立针对大企业的税收专业化管理团队。实行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要求在人员配备上以专家型为主,在工作方式上以团队式为主,在团队知识结构上以跨学科、跨行业的复合型为主。而现有的征管组织架构中,对大企业的税收管理仍以非团队式的税管员个体作战为主,没有实现专业分工,也没有形成专业人才培养和成长机制。

三、我国税收征管现代化的路径探索

1、确立纳税遵从优先战略

(1)明晰征纳双方权利义务。首先,从法律层面上明确征纳双方权利义务。在《税收征管法》的修订中,将纳税人的权利义务进一步明晰,充分尊重纳税人主体地位,还责于纳税人。其次,提高税法的权威性和透明度,逐步建立起税制改革及税收政策调整专家论证和公开听证制度,让更多民众和社会专家参与到政策制定和调研中。再次,提高纳税人信用等级的社会认知度。完善纳税人纳税信用评级制度,将纳税人信用等级转化为社会资源。如通过与信贷部门协商,对于拥有良好纳税信用等级的纳税人,信贷部门认可其信用等级资源,允许其得到信贷方面的优惠。

(2)完善以自我评定为基础的纳税申报体系。首先,要落实纳税人自我申报制度。税务机关通过向纳税人提供规范化的政策确定和多元化的办税选择,促进其了解并自愿遵从税法。其次,要形成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税收征管核心流程,基于纳税人自我评定制度,打造“纳税申报 ―税款核算―税款征收―欠税催缴―争议处理”为基本内容的现代征管基本程序。再次,构建税收评定新模式,在受理纳税申报之后,税务机关按照规范的税收评定程序对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评价和确定。

2、重塑税务系统管理架构

(1)逐步实现扁平化管理。纵观世界各国的税务系统,其管理层级一般不超过三级,我国也应实现向扁平固基型架构的转变。建议:一是减少不必要的执行层级,建立总局、省局、市区(县)一体局的三层架构,实现机构扁平化和管控集中化。二是在组织架构设计中不再以职能划分为唯一的标准,应搭建征管组织体系的矩阵式、网络化格局,对于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的特定工作项目,可抽调项目需要的专业人才成立临时项目组。

(2)按经济区域和职能需求设置税务机构。要改变现行按照行政区划均衡设置管理层级和全职能局的做法,突出巩固基层管理和服务工作。建议:一是丰富集中征收的物理涵义。对于经济条件成熟的地区或重点税源企业,实行以省为单位的分片集中申报征收,对于条件暂时不具备的地方,仍通过设立多个征收点或委托相应税务机关受理的方式实现申报征收工作。二是发挥省局数据大集中的优势,以省为单位设立税收信息处理中心,全面提升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水平和层级。三是逐步减少市、县级全职能局。市级管理局定位为省级全职能局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财、物以及政风行风建设,区县级管理局作为税收管理和服务的基础部门,要加强建设。

3、推行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专业化管理模式

(1)以风险管理为导向,按照“搭建风险特征库―初步形成模型―跟踪修正模型―分类采用模型”的动态风险预警体系建立过程来完善相关风险指标。建议:一是搭建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税收风险特征库。对存在管理空白的新兴重点行业,由省局组织力量进行专项调查,深度挖掘,找出行业风险特征及风险类型。二是以数据库为支撑,以风险特征为起点,构建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在分行业、分规模类型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初步形成之后,要以信度较高的企业数据、行业数据加以检验,力求指标体系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模型的实用性。三是将风险预警模型推送给纳税评估和税源管理部门,并及时搜集模型使用的反馈信息,对反馈信息加以分类整理,提炼出模型修正需求。四是将检验、修正之后的模型使用条件、范围加以明确,使基层征管中对海量数据依托计算机网络,按照设定的模型进行自动扫描、评估,触发异常点,便于一线税收征管更加有的放矢。

(2)完善重点税源全流程税收风险管理。建议:一是建立和完善重点税源定点联系制度,促使大企业建立健全涉税风险内控体系,提高大企业的税法遵从度。二是完善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设置,推进省市级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实体化进程。借鉴日本模式,赋予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税务风险管理、税务审计、个性化纳税服务等复杂事项的有限职能,暂不强调其全职能定位。三是建立健全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管理中税收管理和稽查部门通力协作机制。通过组织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和稽查部门共同开展工作,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落实各项工作内容,强化重点稽查及行业经验共享。

4、实现“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的跨越

(1)构建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税收征管应用体系。建议:一是优化数据采集平台建设,拓展涉税信息集成范围。依托“金税三期”工程,建成覆盖范围更加广泛的税收征管基础数据库。明确税务机关从其他政府部门以及第三方金融机构、证券管理等部门获取数据信息的权利,并可尝试每年安排一定预算资金,有偿使用某些商业信息资源,如订购某些行业协会数据、证券公司研究报告等。二是加强税收分析与监控,为税收管理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持。借助一定的数学模型和分析方法,对税收收入的来源和税收收入的构成进行全面的监控分析,研究影响税收收入进度和税收收入完成情况的各种因素。

(2)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变革税收征管环境。建议:一是在税务系统内部,上级管理部门可以利用痕迹管理对税收征管执法各个环节的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进行柔性控制,减少税收执法中人为干扰因素。二是推广电子发票。三是最大程度控制现金交易,促进非现金交易习惯形成。四是加强纳税人号码与银行账户的关联性。可将公民的身份证号作为唯一的纳税人识别号或其字段,并将这一号码作为公民在所有银行开户的必要账户号段。

5、加强税收管理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