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2 09:20:5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扶贫贴息贷款,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依据开发式扶贫方针和扶贫到户原则,采取贷款贴息的方式,扶持经济开发类项目,以加大开发力度,增加扶贫投入,增强其自我发展和自我积累的能力,加快全县脱贫致富步伐。
二、合作金融机构
县信用联社及其各乡镇分支机构为发放贴息贷款的主体。
三、贴息贷款方式
(一)贴息信贷对象。县内从事种植、养殖、加工(指农产品)且能带动农民脱贫致富的民营经济大户和龙头企业;医院(不含村级卫生室);学校(含雨露计划培训基地,不含中小学)。
(二)贴息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三)贴息标准。按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月利率为8.7‰,超过6个月、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月利率为9.3‰)贴息6.3‰,超过部分由贷款人承担。
四、贴息贷款程序
(一)扶贫贴息贷款人申请。
(二)县信用社承贷分支机构按贷款程序审查并签署意见。
(三)所在乡镇或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四)县扶贫办和县信用联社联合审定。
(五)信用社发放贷款。
(六)实施贴息贷款项目。
(七)验收贴息贷款项目。县扶贫办牵头,县财政、信用社、乡镇或主管部门参加,对项目进行实地验收。
(八)贴息资金报帐。贷款人持《巴东县贴息贷款项目申请表》、项目验收单和利息结算凭证到县扶贫办报帐。县扶贫办审查核实后并支付贴息,最后由县扶贫办到县财政局报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巴东县扶贫到户贴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郑开廷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郑凯,副县长刘太可任副组长,县委办公室副主任邓玉鹏,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黄圣虎,县扶贫办主任谭明宪、副主任薛云长,县财政局副局长高云,县人民银行行长王建国,县信用联社主任徐向东,县审计局局长师艺,县监察局局长刘传谊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扶贫办办公,谭明宪兼任办公室主任,薛云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乡镇实行乡镇长负责制,对本乡镇相关工作负总责。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县、乡镇、村要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将宣传资料送到农民手中,使贴息政策做到家喻户晓,让贫困户了解贴息资金的用途,引导贫困户树立风险意识和信用意识,正确处理好贴息、发展、脱贫的关系。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信贷扶贫工作,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信贷扶贫,是指中国农业银行在宜的分行、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在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和财政部门的协同下,发放扶贫贴息贷款的活动。
第三条信贷扶贫应当按照扶贫工作重点,有计划地在下列贫困地区实施:
(一)秭归县和长阳、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国家及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二)全部乡镇均被列为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的兴山县;
(三)其他县市区范围内的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村。
第四条贫困地区的下列企业、项目和农户,应当列为信贷扶贫范围:
(一)能够带动农村贫困人口增加收入的种养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市场流通企业;
(二)开发优势资源项目、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社会发展项目;
(三)农户经营的有条件、有市场、有效益、低风险的项目。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列为信贷扶贫范围:
(一)安排贫困地区扶贫搬迁户或登记在册的农村贫困户劳动力就业,人数占本单位职工总数的20%以上或者达到50人的;
(二)贫困地区的企业到外地兴办能带动本地农村贫困人口增收的项目;
(三)捐赠扶贫基金且捐赠额不低于申请使用扶贫贴息贷款贴息额30%的。
第六条企业、农户和项目业主认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向各级农行和扶贫开发工作机构申报信贷扶贫工程项目。政府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可以向各级农行和扶贫开发工作机构推荐信贷扶贫工程项目。
第七条各级农行应会同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建立市、县两级信贷扶贫工程项目库,将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项目及时纳入项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农行支行和县市区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应当在每年11月底前,将需要上级列为信贷扶贫的重点项目,联合上报农行三峡分行和本市扶贫开发工作机构。
第八条各级农行发放扶贫贴息贷款前,应当从信贷扶贫工程项目库中挑选项目,经同级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和财政部门确认后,再按审批权限审批。对不属信贷扶贫项目库中的项目,各级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和财政部门原则上不得确认。经农行按程序批准发放扶贫贴息贷款的项目,由批准的农行与同级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分别下达项目执行书。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发放扶贫贴息贷款:
(一)未经扶贫开发工作机构、财政部门确认的;
(二)未经农行审核批准的;
(三)有逃废债劣迹的人员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或有逃废债嫌疑的;
(四)其他可能影响信贷扶贫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
第十条对发放扶贫贴息贷款的重点项目,有关部门应当优先安排以工代赈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实行捆绑使用,发挥整体效益。
第十一条扶贫贴息贷款的期限以一年为主,最长不超过三年。
第十二条扶贫贴息贷款在贴息期限内执行统一的2.88%的年优惠利率,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贷款超过贴息期的,按同期一般贷款利率执行。扶贫贴息贷款的贴息范围,为当年新增扶贫贴息贷款、收回再贷和未到期扶贫贴息贷款。各级农行应当在每季度初,将上季度贴息贷款金额及期限结构报表,送交同级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和财政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后,再按程序上报。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立足特色抓基地,加快发展村级主导产业。我们把产业化扶贫作为增加农民收入、提高扶贫开发整体效益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我们充分发挥产业化扶贫政策优势,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产业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全力打造“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农村特色产业,大力扶持新建和改造各类特色产业基地,其中水梨1000亩、桂花苗木500亩,新建和改造茶园3000亩、大棚蔬菜100亩,通过产业扶贫,网络带动7万人贫困人口实现了脱贫致富,贫困村“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特色主导产业基地已日趋成型。
(二)开拓市场强龙头,积极培育农业企业发展壮大
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结合鄱阳湖经济生态区建设和我县旅游业的发展,大力开发杭白菊种植产业。在时间紧、任务重、群众缺乏生产技术和种植习惯等不利条件下,克服各种困难,今年共种植2000余亩,其中我办负责扶贫重点村共种植500亩,到目前为止,收购与加工基本结束,全县共收60万斤,高产田比去年单产每亩增幅750斤,实现大丰收,同时,华林镇共同村,温泉镇板桥山村等扶贫和移民村,今年还成功实施了“钢架大棚蔬菜种植示范项目,该项目对周围几个村寨都具有很强的示范带动作用;明年我们将继续重点推广一批具有深远影响及很强的经济与社会效应的项目,使之成为我县一项新的扶贫产业。
(三)扶贫到户促增收,切实帮扶贫困户发展致富项目。今年以来,我们紧紧瞄准贫困群体不放松,把帮扶贫困农户发展致富项目作为重中之重,坚持把产业扶贫到户与重点村整村推进工作相结合,与村级主导产业发展相结合,帮助贫困户确立增收项目,确保贫困农户通过发展产业项目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一方面,我们积极争取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扶持重点村贫困户发展致富产业,发展各类特色产业基地5000余亩,基本实现了贫困户都拥有稳定的增收致富项目;另一方面我们通过小额扶贫贴息贷款扶贫到户,加大对贫困农户发展产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扶持贫困农户发展特色产业。使一大批贫困村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有效缓解了部分贫困群众发展缺资金,致富无项目的难题。与此同时,充分发挥扶贫互助社作用,用足用活扶贫互助资金,解决了部分贫困农户生产发展资金短缺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一)少数贫困群众思想认识不到位。思想观念还未得到彻底转变,缺乏对科学养殖重要性的认识,接受新事物、新技术的能力较低,科技文化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极少数困难群众思想僵化保守、固执,对政府各项优惠政策、措施无动于衷。
(二)经营理念有待进一步增强。农产品的销售过分依赖于小商贩的收购,贫困群众商品经济意识不高,经营的自主性不强,“怕卖不出去”的思想还在部分群众中存在。农村经纪人的发展还处于萌芽状态,经营理念的商品意识还有待进一步的增强。
(三)实施产业扶贫项目的基础还不牢固。一是村级集体经济薄弱,上级扶持力度也十分有限,仅凭这种鼓励补贴式的扶持很难解决特殊困难户的脱贫问题;二是农民自主发展的意识还不强,依赖政府补助的意识较强,实施产业扶贫项目的基础还未筑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产业化扶贫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今后我们将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挖掘产业特色,继续走好产业扶贫之路,使更多的农户依托产业发展走上致富之路。
(一)加大汇报力度,抓好政策资金争取。为了进一步抓好我县产业化扶贫小额信贷扶贫,积极向省市扶贫部门加大汇报力度,及时掌握上级有关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加大项目申报工作力度,争取更多的小额信贷贴息资金,重点帮助贫困户增收脱贫。
(二)突出工作重点,抓好贫困村产业建设。重点抓好重点村的主导产业基地建设,认真组织落实各重点村的产业基地建设任务,及时搞好指导和服务,抓好跟踪督办。
(三)加大服务力度,抓好龙头企业建设。加强对全县确定的产业化扶贫重点龙头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和跟踪服务,及时帮助解决生产发展中的难题,帮助搞好企业当年发展规划,及时申报贴息计划,集中扶贫贴息贷款等政策给予重点扶持,进一步使龙头企业搞好建设,做大规模,壮大实力。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产业培育工作主题,按照“市场导向,项目支撑,产业带动,贷款支持”总体思路,完善信贷资金服务县域产业发展新机制,加强信贷资金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扩大产业贷款比重,充分发挥信贷资金作用,大力支持重点产业、优势产业,促进产业升级,提高产业效益。同时,本着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的原则,切实解决经营户贷款难问题,进一步增强经营户自我发展能力和信用意识,真正使经营户得到有效扶持、持续发展,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信贷资金投放对象及范围
投放对象包括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等,重点支持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肉鸡肉牛生猪养殖、核桃花卉白皮松种植、运输、服务业等。
三、信贷资金申报和审批程序
(一)用户可直接拨打县邮政储蓄银行业务咨询电话咨询有关贷款事宜,也可直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在邮储银行县支行和路营业网点办理申请手续。
(二)贷款项目确定后,借款人应向邮储银行提供相关资料并填写借款申请表。
(三)邮储银行查询征信系统后,对于无不良征信记录的及时派员入户调查,3日内完成。
(四)对审核符合条件的用户办理贷款手续并发放贷款,5日内完成。
四、免息和贴息优惠政策
(一)邮政储蓄银行对小额贷款期限满1年并按期还本付息的诚信用户,给予第六个月和第十二个月免息优惠,享受免息由邮储信贷系统自动完成。
(二)县财政利用扶贫贴息优惠政策,加大邮储信贷资金支持产业培育力度,对从事个体工商户经营、肉鸡肉牛生猪养殖、核桃花卉白皮松种植、运输、服务业等,能够按期归还贷款的诚信用户,可享受政府扶贫贴息优惠政策支持,每户/次享受贴息贷款最高不超过5万元,按实际贷款期限,执行年利率5%的标准给予贴息。
1、贴息资金来源:由省级财政按每个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确定的规模,将贷款贴息资金直接分配到县,存入县级财政扶贫专户。
2、贴息确认:⑴对按期还本付息的用户,填写贷款贴息审批表,由借款人所在村(社区)确认盖章,乡(镇)政府审查盖章后,报县邮储银行;⑵县邮储银行对贴息审批表(附借据等相关资料)审核后,按季报县扶贫办做最终贴息确认;⑶县扶贫办按照有关扶贫贴息政策审核后,确定贴息金额,报县财政部门拨付贴息资金。
3、贴息方式:县财政局依据县扶贫办审核确定的定贴息金额,及时将资金拨入县邮储银行;县邮储银行与县扶贫办签订协议,由邮储银行将贴息资金及时发放至贷款户,并建立相应的贷款贴息档案。
4、贴息资金管理:县级财政部门对贴息资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准确及时地拨付贴息资金。由于扶贫贴息资金额度有限,在保证重点扶贫村、低收入村享受贴息的前提下,实行先到先得,专项资金用完为止。县邮储银行要与县扶贫办加强沟通,及时通报贴息资金额度情况,保证信息畅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为了确保信贷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工作顺利实施,县上成立由金融办、扶贫办、财政局、农业局、经贸局、人行、邮储银行等单位组成的邮储贷款贴息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金融办主任钱晓轩兼任,具体协调贷款发放、贴息、检查评比等工作。
(二)部门协作
县金融办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及检查评比等工作;
县扶贫办主要负责贷款农户的资格、项目、贷款贴息额度、贴息标准的审核,负责财政贴息报账资料的审核上报以及贴息政策政策执行的监督,负责贴息资金额度使用情况通报;
县财政局主要负责财政贴息资金的拨付和监督;
县农业局主要负责一产项目的政策引导、行业指导和组织协调,向邮储银行提业优势明显、群众发展积极性高的贷款需求信息;
县经贸局主要负责组织中小企业与邮储银行的银企对接;
人行主要负责邮储贷款的监督指导和市场调查研究;
县邮储银行主要负责贷款项目的宣传、受理、调查、审批、贷款发放和回收工作,并定期向扶贫、财政部门汇报贴息资金的发放、使用等情况。邮储银行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主动提供便捷服务,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和贴息资金。
(三)乡镇配合
各乡镇要充分认识信贷扶持对产业培育的促进作用,结合本乡镇产业发展实际,落实领导,指定专人,调查了解产业培育具体项目和资金需求,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桥梁纽带作用。通过现场会等形式,筛选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市场前景好、经营效益高的项目,群众积极、干部组织能力强的村组信息,及时报送县邮储银行,进入贷款项目库,作为备选项目。
(四)严格制度
县扶贫办、财政局、邮储银行要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贷款利率和贴息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禁以贷还贷、以贷清息,不得提前扣息或改变资金用途,确保邮储信贷资金充分发挥效益,促进产业发展。县邮储银行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尽量方便群众,严格执行信贷人员廉洁自律纪律,树立阳光信贷形象。
关键词:财政扶贫资金;创新;管理和使用;效益
中图分类号:F3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35-0082-02
秦皇岛市委、市政府提出了率先建成小康社会,两年实现脱贫的目标,扶贫开发工作任务迫切。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是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扶贫开发政策、切实改变贫困地区贫困落后面貌、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任务,更是实现率先脱贫的关键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管,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现根据秦皇岛扶贫开发现状,借鉴各地扶贫开发资金使用管理经验,就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做如下论述。
一、秦皇岛市扶贫开发工作现状
按照新的标准测算,秦皇岛市农村贫困人口在44万左右,其中,列入扶贫对象的达32.3万人,约占乡村总人口的16%。重点扶贫区域“一县两片”(89个村,青龙县50个村、卢龙县24个村、抚宁县15个村),)区域面积约占全市的60%以上。这些村致贫因素复杂,因灾、因病、因残、因老、缺劳、资源缺乏以及基础条件差等致贫问题都不同程度存在,从根本上解决脱贫问题难度较大。秦皇岛市就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做出了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紧紧瞄准困难群体,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突出“一县两片”实施扶贫攻坚,全力推进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扶贫工作格局,确保实现率先脱贫的扶贫开发目标任务。
二、秦皇岛市扶贫开发资金使用情况
(一)积极争取资金惠及贫困农户
近两年,秦皇岛市共争取到中央、省财政扶贫项目资金4 636万元,扶贫小额信贷资金5 200万元,落实产业化扶贫、连片开发、贷款贴息等项目33个,扶持贫困户7 000户以上,减少贫困人口2.9万。
(二)实施整村推进产业发展
两年来,89个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投入960万元,完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个,完成扶持到户产业项目资金3 000万元。发展设施种植产业,建蔬菜大棚636个。发展畜牧养殖产业,发放种兔20万只,种羊5 070只,基础母猪2 840头,肉牛210头。发展林果产业,新栽板栗、苹果、核桃等38万株。秦皇岛市还争取到国家1 200万元肉鸡养殖连片开发试点项目,在青龙县扶持200多个贫困户建5 000只肉鸡标准棚264栋,年新增出栏肉鸡达792万只。
(三)创新机制提高成效
为扩大扶贫资金倍数,解决资金短缺,农民贷款难等问题,探索扶贫资金使用长效机制,在全市选定20个村,每村安排财政扶贫资金15万元,实施互助金试点。互助金总规模达到420万元,入社农户1 021户,受益贫困户600多户。秦皇岛市扶贫办与国家扶贫基金会合作,在青龙县成立扶贫自立社,实施扶贫小额信贷项目。项目已累计投放小额信贷资金5 200万元,扶持贫困家庭6 300户、产业17个,促进就业8 000余人。
(四)凝聚合力集中帮扶
通过国家、省扶贫工作队定点扶贫工作,市级领导扶贫包乡、联系村活动,市直机关、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和驻秦部队与市扶贫重点村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以及基层建设年等活动,让更多贫困村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通过不同渠道投入的帮扶资金(含物资)共1 380万元。
三、扶贫开发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部门多,统筹协调难
财政扶贫投资多头分配管理的格局,影响了扶贫开发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目前政府扶贫开发资金由水务、农业、发改、财政等行业主管部门按条条层层下拨到对口部门,没有列入政府投资计划统筹安排。由于资金渠道来自不同部门,各自有不同的管理方式,出现了资金使用管理分散现象。
(二)扶贫贴息贷款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扶贫贴息贷款作为扶贫投入的重头戏,但银行是自负盈亏独立的金融实体,首先考虑的是贷款风险,存在“嫌贫爱富”的思想,资金充足的企业收到贷款的机会就多,而没有抵押的贫困户,得到贷款扶持的概率较低,存在扶富不扶弱,惜贷、怕贷现象,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三)扶贫开发管理机构不够健全
从近年来实施的扶贫项目来看,绝大多数扶贫项目资金规模小而数量(个数)较多,且涉及的行业广,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等等,因此单靠扶贫部门监管,要对所有的项目逐一监管并验收,难以管理到位。
(四)扶贫规划与实际资金投入存在较大差距
县级财力困难,扶贫开发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由于贫困县地理位置偏远,气候环境恶劣,基础设施薄弱,经济结构不合理,财政供需矛盾突出,造成资金缺口较大。
(五)部分项目效益不显著。
个别单位往往重资金争取,轻资金管理;重资金分配权力,轻资金监管责任;分配资金时“插手”,监管资金时“甩手”。对资金项目如何安全运行,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
四、创新模式,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一)整合各方力量,营造大扶贫工作格局
充分发挥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作用,整合各方力量,集中投入、连片开发、整合项目,让各扶贫开发项目产生抱团效应。应加强各级项目管理单位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分类建立统一的项目库,统筹安排,避免多头申报,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拓宽扶贫开发资金渠道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各级地方扶贫资金要随着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市和重点县每年要拿出地方一般财政预算收入的1%专项用于扶贫开发。实施自主扶贫县要按照不低于全县行政村总数5%的比例,区不低于全区行政村总数10%的比例,确定贫困村进行扶持,每个贫困村五年内资金投入应不低于80万元。
2.将涉农专项资金以及社会扶贫资金捆绑起来使用
资金分头管理问题的存在,已经严重影响到扶贫资金整体效益的发挥,极不适应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需要,亟待改革完善。建议财政性扶贫资金中,由财政和扶贫部门统一管理,与农业、林业、水利等资金管理体制一致,以提高扶贫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
3.调动贫困群众投资的积极性
发挥农民在扶贫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在有偿滚动使用扶贫资金的基础上,推行互助式扶贫方式,建立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村民自愿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互助金为依托,无任何附加条件的社会捐赠作为补充的国助、民用、民管、民享周转使用的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帮扶与协作相结合,输血与造血相结合,使帮扶渠道更多。
(三)集中财力突出抓好产业化扶贫
拓宽扶贫资金的投向,支持贫困村的产业结构调整。扶持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具有区域特色和比较优势的主导产业。帮助贫困乡村、贫困农户按照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合理开发当地资源,逐步形成区域性的特色支柱产业,形成农民增收的稳定来源。拥有旅游资源的地区发展旅游业,因地制宜发展山戎羊、肉鸡、特种养殖等养殖业,板栗、核桃等林果业,食用菌、温室蔬菜、中药财、山野菜等种植业。依靠资金的扶持发展脱贫致富产业,确保脱贫不返贫。
(四)提高科技投入比例,增加扶贫开发项目的科技含量
各级财政部门要逐步加大科技研究、推广及培训资金投入,增加财政扶贫项目的科技含量,增强项目的生命力,提高贫困人口素质、文化水平及科技运用能力。
(五)加大扶贫贴息贷款力度,充分发挥扶贫贷款贴息的作用
在政府搭建的贴息这一平台上,让银行和农户,银行和企业“自由恋爱,牵手姻缘”,实现真正平等自由的合作、互利、双赢。把贴息资金做大做强做活,改变多年来财政扶贫资金孤军奋战的局面。进一步放宽条件,降低门槛,鼓励更多的农户和企业利用信贷资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充分发挥贴息资金的“杠杆作用”,筹集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入到扶贫开发建设中项目贷款。
由于农户分散经营的特殊性,获取贷款难度较大,贷款效益有限。项目贷款在支持对解决贫困户温饱、增加收入的同时,重点支持有带动和扶持作用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目前贷款执行年利率3%的优惠利率,建议学习借鉴丹东市的经验,突破政策限制,提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贷款利率补贴(辽宁丹东补贴6%贷款利率,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显著)。
(六)加强对项目的立项、检查、验收和后续管理工作
1.做好项目初审,严把项目申报关
建立项目专家评审制。要先拿出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方案,经有关方面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对扶贫项目实行前置源头的监管,提高扶贫资金投放准确度。
2.认真项目监管,严把项目验收关
建立定期报告制度,随时掌握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纪检监察要全程参与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开展经常性检查和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确保扶贫资金无截留、挪用现象发生。建立项目验收共同参与制。扶贫办与财政部门共同组织乡镇、村验收。
3.坚持报账制度,严把资金使用关
扶贫资金管理由县级财政报账,实行专户核算避免扶贫资金被变更用途、挤占挪用。
参考文献:
[1]章康华.顺应时代进步潮流把握形势发展要求奋力开辟扶贫和移民工作新局面[J].老区建设,2013,(5).
[2]胡勇.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基本思路和对策建议[J].宏观经济管理,2011,(8).
[3]范永忠.中国农村贫困与反贫困制度研究[J].改革与战略,2011,(10).
一、三省三市片区社会经济发展对比
罗霄山郴州片区四县有 2个国扶县和2个省扶县,国土面积7455平方公里,其中山地占80%,共有重点贫困村481个。2013年末,片区人口共159万人,其中贫困人口54万人,贫困发生率达3534%,比全国农村贫困发生率高2224个百分点,分别比遵义、赣州片区高163和14个百分点,人均GDP、人均可支配收入、财政收入等指标郴州都是三片区中最低的,片区农村人均纯收入4909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618%和552%,分别是遵义、赣州片区的722%和876%。这说明郴州片区的扶贫攻坚任务是最艰巨、最迫切的(见表1)。
三、三省三市片区金融扶贫实践比较
(一)扶贫攻坚政策比较
郴州市制定《关于强力推进罗霄山郴州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在2011-2020规划期内,郴州片区规划项目636个,总投资119268亿元。2013年要启动432个片区规划项目,实际已开工项目265个,占应启动项目的61%。这是在整个罗霄片区当中开工项目比例是最高的,比赣州高出8%,比吉安高出13%,比株州高出19%。
遵义市制定了《遵义市扶贫开发纲要》、《关于打好扶贫攻坚战加快“减贫摘帽”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和文件,明确提出2015年之前实现4个重点县、100个重点乡(镇)“减贫摘帽”和10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到2016年实现剩余重点乡(镇)全部“减贫摘帽”。
赣州市编制了《罗霄山片区(赣州)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2011-2015年)》和《罗霄山(赣州)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产业扶贫规划(2011-2015年)》,总计规划项目4132个,投资规模6140亿元。
(二)共性金融扶贫措施
1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片区金融生态环境
郴州片区:一是推动农村支付体系建设,片区4个县已设立助农取款服务网点1567个;布放自助服务终端3998台,行政村覆盖率100%。二是努力构建农村信用体系。2013年末,片区已为1903万户农户建立信用档案,评定信用农户168万户,分别占农户总数的73%和646%。三是稳步推进金融安全区创建,有省级金融安全区1家,市级金融安全区2家。
遵义片区:3县市共有银行业机构网点数177个,其中乡镇服务网点数107个。2013年末,完成“助农取款服务村村通”工程,片区522个行政村已实现全覆盖,覆盖率100%,机具布放559台,占片区总行政村个数的10709%。
赣州片区:开展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全省首家企业征信机构―绿盾征信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落户赣州,推动全市527%的行政村完成授信。2013年末,片区12县市723%的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ATM数量达到1675台,POS机数量为328万台,POS机特约商户数量为270万户,行政村覆盖率100%。。
2实施货币信贷政策倾斜,引导信贷资金加大投放
郴州片区:2013年,人行郴州中支组织辖内13家银行机构,到片区开展“扶贫开发行长行”活动。充分运用再贷款、信贷规划和差别存款准备金等货币政策工具扶持片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2013年,发放支农再贷款7000万元,并对3个县的法人金融机构执行低于同类金融机构正常标准1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增加信贷规划,截至2013年12月末,片区共5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贷款余额7269亿元,同比增长241%,比年初新增1411亿元。
遵义片区:不断提高支农再贷款的使用效率,2013年累计使用支农再贷款454亿元,较年初增加192亿元,增长7328%;截至2013年末,支农再贷款余额282亿元,较年初增加160亿元,增长13115%,片区小额担保贷款余额198亿元,较年初增加312328万元,增长1856%。
赣州片区:2013年12个片区县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贷款总余额为41510亿元,增速为2619%,高出全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平均增速258个百分点;全市享受支农再贷款支持的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均位于片区;全市唯一一家实施再贴现支持的金融机构位于片区,2013年累计办理再贴现金额为405亿元。
3开展扶贫金融创新,提升县域金融服务水平 郴州已推广林权抵押贷款、稀贵金属质押贷款、农户贷记卡“一卡通”模式、小额担保贷款+特色种养殖、订单农业贷款、“信贷+保险”模式等创新产品与服务。近三年通过创新产品和服务累计发放贷款352亿元,余额增长366%,高于全部贷款增速104个百分点,惠及农户142万户,企业344家。
遵义推出扶贫贴息贷款、“公司+农户”、“惠农卡”、“贷免扶补”贷款等支农服务模式。推动基础服务村村通工程,片区522个行政村实现助农取款全覆盖。截至2013年末,赤水市林权抵押贷款余额104亿元,较2011年年末增长872倍。自2010年以来已累计发放贷款近5亿多元,不良贷款率不到1%。
赣州创新大额农贷、小额农贷、惠农卡、林权抵押、果权抵押、仓单质押、猪舍抵押等等新型涉农信贷产品与抵押方式。支持开发新型小微企业信贷产品,截至2013年末,全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4211亿元,比年初增长2118%,高出全部企业贷款增速377个百分点。
(三)地方特色金融扶贫措施
郴州片区:发展普惠金融,创建“国家级”金融扶贫示范县 人行郴州中支以“创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为重点,发展片区普惠金融,并通过市政府出台了《郴州市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实施细则》。截至2013年末,片区4县担保基金金额3003万元,小额担保贷款余额9335万元,扶贫贴息贷款2400万元,当年财政贴息金额989万元,扶持自主创业人数1965人,带动就业人数15456人。2014年积极创建“国家级”金融扶贫示范县,探索我国金融扶贫新思路、新方法。
遵义片区:搭建农村资源和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共享平台
赤水市以信用建设为突破口,搭建“农村资源和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共享平台”,深入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实现人民银行、农信社、林业部门联网查询,盘活了林业资源、减少了贷款时间,降低了融资成本,促进了林业产业化发展,化解了林农贷款难。
赣州片区:壮大扶贫金融组织体系,探索财政担保融资
一是恢复国有商业银行县(市)撤并网点,12个连片特困区域共恢复或升级分支机构12个;二是引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目前全市3个村镇银行均位于罗霄山连片特困区域;三是支持证券和保险行业发展壮大,目前12个连片特困区域共有证券分支机构15个,保险分支机构152个;四是引导并规范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运营发展,12个连片区域共有融资性担保公司30家、小贷公司22家;五是通过财政出资组建担保基金、财政牵头成立担保公司以及实施财政贴息奖补等方式,消除金融机构参与扶贫开发的后顾之忧。截至2013年末,12个连片特困区域地方财政性担保贷款余额总计达到68亿元。
四、三省三市片区金融扶贫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金融扶贫政策倾斜不够,信贷资源配置有待优化
目前,国家及省级层面尚未出台针对连片特困地区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等方面差别化的金融货币政策,缺乏明确的融资总量、支持重点、执行标准和考核要求。由于贫困落后,片区商业银行在竞争性信贷资源获取中本来就处于非常不利的境地,各金融机构也未在片区实施与发达地区有差别化的考核体系和经营管理方式,使得片区金融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凸显,扶贫开发受到影响。三片区再贷款总余额为1056亿元,每个县市平均仅056亿元;再贴现总余额为185亿元,每个县市平均不到01亿元。从表3知,2013年 “康复扶贫贴息贷款”三片区均未开展,郴州、遵义的再贴现均为0。
(二)金融扶贫部门协调不畅,金融扶贫主动性不强
我国扶贫贴息贷款发放机制改革后,贴息资金由省扶贫办在全省各贫困县间进行分配,各贫困县扶贫部门再根据企业和农户贷款提交利息清单金额进行贴息补贴,操作透明度低、随意性强,同时人民银行和各金融部门无法获知哪些贷款享受到扶贫贴息,部门之间缺少沟通协调机制。由于片区贷款的风险与收益不平衡,社会效益与商业利益不平衡,随着我国金融机构的经营企业化,追求利益最大化,出于收益和风险等因素,不愿涉足扶贫领域,工作主动性不强,扶贫内在动力不足。
(三)金融组织体系不完善,金融市场竞争不充分
由于经济总量不足,片区在引进新型、大型金融机构上缺乏动力和底气,金融机构相对其他地区明显偏少,金融组织体系也不完善。以郴州片区为例,郴州11县市区证券机构、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分别有14、18、15家,而片区4县仅1、5、2家,比非片区县市明显偏少。另外中介服务机构发展较慢,三片区融资中介机构体系发展滞后,尤其是专业的信用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
(四) 金融产品和服务较为单一,难以满足片区金融需求
片区各县域投资、理财、证券买卖等中间业务开展较少,经济发展过度倚重银行传统间接融资,股市、债券等直接融资手段除赣州市章贡区、遵义赤水市、湖南省汝城县外,其它区域几乎空白。片区直接债务融资总额为1000亿元,平均每个区域仅为052亿元。另外各种中介费用如担保、评估费过高,造成融资成本偏高,也直接影响片区金融对企业的信贷支持。
五、片区扶贫开发政策建议
(一)顶层设计金融扶贫政策,对片区实行差别化管理
建议由人民银行牵头,召开一行三会、财政、税务、民政等部门的部级协调会,各部门就片区金融扶贫制定差别化的金融扶贫措施,出台具有可操作性政策细则。金融管理机构要加大信贷政策工具对片区倾斜力度,如降低机构设立准入门槛、建立金融产品创新激励机制、增加信贷规划;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限额,通过再贷款、再贴现补充片区机构资金来源;降低片区法人机构存款准备金率1到3个百分点等。各金融机构应实施差别化考核和经营管理制度,对片区实施“特定地区、特定时期,给予特定政策”,要提高贷款风险容忍度、扩大信贷规模、放宽贷款审批权限、制定更灵活定价机制、增设县域网点等。
(二)整合社会资源,实施开发性扶贫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加强金融政策与财税政策协调配合,加大财政补贴的力度、广度,将中央、省安排给市、县、乡的财政扶贫类资金进行整合,集中投入,提高效益。采取“政府拿一点、项目捆一点、银行贷一点、群众筹一点、市场运作补一点”的办法,多元化筹措扶贫资金。加快扶贫方式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由救济式扶贫向开发式扶贫转变。
(三)发挥金融“孵化器”作用,大力推进产业化扶贫
鉴于片区金融不发达,金融机构在金融总量上要“盘活存量、引进增量”,实施差别化产业发展政策,扶持发展一批覆盖面广、带动能力强、具有地方特色的农副产品加工、营销企业,积极推行以“公司+基地+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
关键词:小额信贷;小额贴息贷款;就业;创业;三农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8-0060-03
县域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单元,是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的重要结合点,经济社会结构错综复杂,如何解决好县域就业与经济发展两大难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挑战。小额贴息贷款是政府政策性贴息与商业性金融相结合的集成创新,河南省内黄县的实践经验证明小额贴息贷款具有很强的生命活力,在解决县域内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返乡农民工创业、特色农业发展、破解三农融资难题等方面发挥了引导和支撑作用。
一、内黄县小额贴息贷款的发展呈现勃勃生机
内黄县从2005年开始在全县开展小额贴息贷款工作,主要承贷机构是县农村信用联社和县邮政储蓄银行,六年来共发放小额贴息贷款1.1亿元,扶持2 664人成功创业,带动8 000余人实现就业。呈现如下四个特点:小额贴息贷款业务范围和限额不断扩大。2005年小额贴息贷款仅限于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主要目的是扶持下岗失业人员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再就业,从2009年开始国家进一步调整了相关政策,将小额贴息贷款范围由原来“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转业退役军人、残疾人、被征地农民等”,贷款限额也进一步提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由原来每笔最高2万元增加到每笔最高5万元;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由每人不超过1.5万元增加到人均不超过5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小额贴息贷款规模迅速扩大。2005―2008年小额贴息贷款规模由405.5万元增加到808.5万元,增长近1倍,实现了稳定增长,达到了促进就业的预期目的。2008年之后小额贴息贷款规模迅速扩大,2010年贷款规模达到6 307.9万元,比2007年增长近12倍。小额贴息贷款运行质量不断提高。政府的小额贴息贷款发放上优先选择有特色、有市场、前景好、生产技术易掌握的产业项目,并采取灵活多变的贴息方式和先贷后贴的运行机制,有效地规避了贷款风险,提高了借款人还款积极性,也降低了金融机构贷款成本和政府担保基金的风险,贷款质量明显上升。2010年,内黄县小额贴息贷款的到期回收率达到99.96%,形成了贷与还的良性循环。政府贴息政策的杠杆放大效应非常明显。政府贴息金额与银行放贷总额的比例约1∶23,也就是说政府投入1元贴息资金,可以带动银行20元贷款。同时,银行放贷总额与农民自有资金投入比例约1∶3,也就是说银行放贷1元又可以带动农民自有资金投入3元。六年来,内黄县政府财政共投入贴息资金478.42万元,引导金融机构共办理小额贴息贷款2 664笔1.1亿元,带动农民投入约3.3亿元。
小额贴息贷款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独特功效:有效解决了农民工返乡创业融资难问题。六年以来,内黄县共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小额贴息贷款8 184万元,扶持1 678人成功创业,极大的缓解了农民工返乡创业资金短缺问题。农民工返乡创业已成为一种必然潮流,但是返乡创业人员在外出打工时的原始积累对于自主创业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小额贴息贷款为农民工返乡创业下起了“及时雨”。有效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内黄县共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小额贴息贷款2 455.6万元,扶持973人成功创业,约占全县下岗失业人数的1/3,创造发展了一批私营企业、微型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社区服务项目,培植了一批新的就业增长点,广开了社会化、市场化、开发式再就业渠道,它对于稳定社会、发展经济、促进再就业等发挥了较大的作用。有效破解了三农融资难问题。内黄县小额贴息贷款总额的97%用在了三农,有力支持了温棚瓜菜、畜牧养殖、农产品加工业等特色高效农业的快速发展,目前内黄县的温棚瓜菜面积达到11.5万亩、23万栋;规模养殖场(区)达到110个,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 995元,年均增长11.9%。由于农业属于弱质产业,来自农业的资金积累大部分通过银行储蓄流到了城市,内黄县金融机构存贷比大约为2∶1,农村资金大概一半外流,对三农信贷投入严重不足是导致农业和农村发展长期滞后的根本原因,小额贴息贷款对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三农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内黄县探索出了一套发展小额信贷的典型经验
内黄县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经济基础薄弱,通过大力发展小额贴息贷款走出了一条特色发展之路。选准扶持对象,加强创业培训指导。内黄县小额贴息贷款的扶持对象涵盖了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转业退役军人、残疾人、被征地农民等人群,这部分人群大多数属于社会弱势群体,扶持他们通过创业实现就业是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责。内黄县充分发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的作用,广泛宣传发动,建立扶持对象和项目信息库,做好指导服务和初审工作,摸清基本情况,为贷款发放提供了依据,提高了小额贴息贷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托县“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对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进行创业培训,并建立创业跟踪服务档案,在信息、技术、用工等方面搞好服务,大大提高了他们的创业成功率,同时带动了更多的人员就业,实现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扶持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与县域经济共同繁荣。温棚瓜菜、畜牧养殖和农产品加工是内黄县的特色优势产业,经济效益好,市场前景广阔,投资风险小。如建设一座占地2.5亩的温棚投资约5万元,一年的收益就可收回全部投资。内黄县通过贴息贷款“引导”扶持对象将生产资金投入到政府重点扶持的特色产业中,不但增强特色产业的发展后劲,同时也使扶持对象在较短时间内走上了致富之路。扶持专业合作社,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专业合作社是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的组织创新,鼓励农民以专业合作社形式扩大生产规模,形成产供销产业链,提高产业创新能力和抵抗风险能力。对加入专业合作社的会员,按合伙经营认定,提供人均不超过5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贴息贷款,并享受全额贴息政策。例如“内黄县鼎盛花生合作社”便是这一惠民政策的受益者,贷款资金的注入使其生产经营规模不断壮大,社员收益颇丰。创新担保模式,丰富信贷品种。小额贴息贷款开办初期,所有贷款全部由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提供担保,随着此项业务的不断扩大,担保中心的担保能力明显受到限制,金融机构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先后推出了“存单质押”、“农户联保”、“公务员正式工担保”、“公司+农户”、“公司+农户+合作组织” 、下岗失业小额担保贷款、巾帼致富贷款等一系列金融贷款模式和产品,拓宽了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贷款渠道。内黄县设立了政府担保基金,成立了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建立了反担保制度,不断完善担保体系建设。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县农村信用联社和邮政储蓄银行分别对辖内贷款客户根据不同行业,分类建立信用档案,进行评级授信,对信用较好的客户实行利率优惠。加强资金监管,发挥 “专项”功能。为确保贷款贴息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发挥效益,内黄县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了对贴息资金的监管。一是严格审核。经办银行负责贷款贴息的审核、申报;担保机构负责对贷款项目、贷款金额、发放时间、期限、利率等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财政部门负责审核贴息申请,及时拨付贴息资金。二是设置专账。经办银行单独设置贴息贷款业务台账,妥善保管贷款合同及相关业务凭证,配合有关部门检查。三是强化有效监督。经办银行负责对贴息贷款的使用方向进行监督,确保贴息贷款用于扶持项目;财政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贴息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贴息政策落到实处。
三、小额贴息贷款发展中的矛盾分析
尽管小额贴息贷款发展快效果好,但是现实工作中仍存在很多制约因素,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分析解决存在问题。供求矛盾突出。目前小额贴息贷款处于严重供不应求状态,例如内黄县是一个农业大县,温棚瓜菜特色农业比较发达,农户对信贷需求旺盛。全县总户数约19万户,其中农业总户数达到17万户,如果满足1/5的农户贷款需求,那么贷款总额应达到17亿元,而目前小额贴息贷款总额才0.6亿元,供求比例约为1∶27。要解决小额贴息贷款供求之间的巨大矛盾,使这项惠民工程又好又快发展,应完善相关制度,消除制约因素,制定综合鼓励政策措施,形成发展合力。小额贴息贷款自身设计上存在问题。一是贷款办理周期过长、程序较复杂。调查显示,扶持对象对快捷的贷款办理有着强烈的要求,大多希望在一周内办完一笔贷款。但是,金融机构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贷款程序趋于严格,影响了贷款发放速度,致使扶持对象的信贷需求不能及时得到满足。二是贷款使用期限较短。从实际调查中发现,小额贴息贷款多为短期贷款。但是许多用户从事的生产项目需要更长的生产周期,贷款期限与项目生产周期的资金需求存在不符的情况。三是信贷产品简单。当前贷款的需求较之以前更趋多样化,但金融机构现有贷款产品仍以传统品种为主,贷款产品的创新力度不够。经办金融机构缺乏信贷积极性。在小额贴息贷款政策性要求和金融机构商业化经营的制度设计下,如果处理不好政策性与商业性之间的矛盾以及不同责任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就会影响小额贴息贷款政策的顺利实施。目前内黄县农户贷款的主要用途仍以种养殖业为主,约占全部农户贷款的70%。农业经济本身具有分散、缺乏产业规模效应且生产效率低的属性,加之生产周期长,对自然灾害的风险抵御能力弱,农产品不仅利润较低,而且还面临很大的市场风险,所以该产业不具有充足的盈利水平和偿还能力。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主要是在社区、街道等从事商业、餐饮和修理等微利经营项目,科技含量较低,不确定因素较多,而对其发放贷款的笔数多、金额小,管理难度大,银行经营成本和管理成本高、收益低。以上原因使得金融机构对发放小额贴息贷款的积极性不高,目前内黄县小额贴息贷款承办银行仅有县农村信用联社和邮政储蓄银行两家。担保补偿机制不健全。一是担保机构担保能力不足。按规定发放小额贴息贷款,需要地方财政提供配套资金给予担保。但由于内黄县地方财政相对困难,目前担保基金共有242万元,即使按照规定将担保额度放大5倍,与有贷款需求并且符合贷款条件人员的贷款需求量相比有太大差距,担保基金的不足,将直接影响小额贴息贷款的发放力度。二是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缓慢,险种少,业务量小,覆盖率低,由于高风险、高理赔率、保险责任难确定等原因,保险公司缺乏拓展农业保险市场的积极性,农业保险市场发展缓慢,目前仅有小麦保险、玉米保险、能繁母猪保险等三个险种。
四、实现小额贴息贷款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区2012年1月——10月份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精神,我办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梳理,1月——10月,我区的扶贫开发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扶贫办的具体指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整村推进、劳动力培训转移、产业扶贫这一工作要求,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现将1月——10月的工作情况及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汇报如下:
一、整村推进工作。今年上级下达我区重点村实施整村推进扶贫规划资金94万元,编制项目26个,其中种植业资金5万元,项目4个,养殖业项目4个,资金4.4万元,加工业项目1个,资金1万元,农田水利资金50.6万元,项目11个,交通建设资金28万元,项目5个,其它资金5万元,项目1个。1月——10月,完成了22个项目,占年任务数的85%,其中农田水利项目10个,交通建设项目5个,种植业项目4个,养殖业项目3个。
二、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今年上级下达我区劳动力培训转移任务数258人,资金10.6万元,截止9月底完成了259人,其中贫困青壮年劳动力培训100人,贫困地区留守劳力自主创业技能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140人,“中高级技工”培训19人。
三、积极推进产业扶贫。围绕我区无公害蔬菜、水产、草食畜禽等支柱产业,根据“实际、实用、实效”的科技推广原则,一是每个重点村都安排了1万元产业发展资金,用于无公害蔬菜、葡萄的种植,以及肉牛养殖等项目。二是积极为三健牛奶公司、南健实业有限公司等农业扶贫龙头企业提供贴息贷款,实行“公司+农户”、“基地+农户”的模式、辐射带动贫困户。
四、整合资金推动扶贫开发,在9个重点村中安排了一名区领导挂点,一个区直单位帮,通过领导出面解决一点,帮扶单位帮一点,群众自筹一点,1月——10月整合资金96万元。
五、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
1、一是按照年度的实施项目,组织办公室人员深入乡村指导,检查督促项目实施,及时解决施工当中存在的问题和各种矛盾,确保年底全面完成所有项目。二是结合乡村实际,突出做好事关百姓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中的交通、农田水利等重点工程的实施,严把质量关,确保实事办好、好事办实,让群众满意,促进贫困农村和谐社会建设。
2、积极开拓产业扶贫新路。围绕我区无公害蔬菜、水产、草食畜禽等支柱产业。一是要求9个重点村结合各自的实际,确定一项种、养产业,并对贫困户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二是抓好种植莲藕新品种、推广新技术的管理,并适时召开现场会,现身说法为贫困户增收寻找新途径。
3、努力向上争资扩大总量。在巩固现有资金总量的基础上,千方百计为我区筹措到更多的资金,力争全年完成向上争资200万元以上;同时,扩大扶贫贴息贷款的力度,尽量为扶贫龙头企业等与扶贫相关的重点项目提供贷款服务,为贫困乡村的建设添砖加瓦。
一、全面启动有难度:瓶颈较多,原因复杂
基层金融机构、政府职能部门、企业主在调查中反映到:《规划》所出台的金融优惠政策涉及面广,内容也比较丰富,但缺乏差异化的实质性倾斜,与张家界实情不匹配。具体来说,金融政策缺乏针对性,未体现片区差别性,着地难度大;基层金融难逾越体制与机制的束缚,加之信息不透明,想发力难发力。
(一)政策设计没有质的突破
《规划》虽出台了企业上市融资,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债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直接融资工具,但调查发现,操作层面正因为准入“门槛”偏高,全市至今仍只有1家公司上市,1家公司获准发行企业债券,片区融资仍依赖银行贷款。长期以来,农村金融机构放贷要求提供足值的担保或抵押物,而农户拥有的土地、住房,农业企业投入大量资金建设的农业生产设备、租赁的土地经营权,不符合抵押要求,农户和农业企业贷款极易被拒之门外。因贷款门槛高而造成的“融资难”已经成为农村中想干事的农户、能人创业的最大“瓶颈”。即使能融资,贷款利率也普遍遭到上浮,据估算,全辖涉农贷款利率较发达地区至少高出60%,最高150%。针对片区扶贫贷款难、贷款贵问题,《规划》未降低贷款准入门槛,有效缓解农户、涉农企业贷款难、贷款贵等问题。
(二)政策本身不符合片区实情
一是与区域特殊性不符。《规划》出台了涉农贷款奖励政策,于2010年实施。调查发现政策仅包括县和县级市,不包括县级区。而张家界市所辖永定区、武陵源区虽定位于城市区,但管辖36个乡镇,17.9万农户,90%地域、60%人口均属农村。2010年、2011年,两区农村信用社涉农贷款在各项贷款中的占比达75.7%、77.5%。但因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仅适用县级金融机构,把名属于城市区而实服务于农村的两区金融机构排斥在外。政策规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同比增幅超过15%的,对增量超过15%的部分按2%给予奖励。调查了解到,担负支农主力军的慈利县、桑植县农村信用联社因历年来涉农信贷投放基数大,同比增幅未超过15%而未得到一次奖励;相反其他涉农金融机构断断续续涉足支农业务,同比增幅有时超过15%而得到奖励。政策落实效果与初衷存在较大反差。
二是与基层职能不符。《规划》出台了鼓励大型金融机构在片区中心城市设立分支机构,搭建跨省融资平台;建立并利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多方拓展发展融资渠道等政策。但政策的制定话语权均集中在国家部委,地方政府不能越俎代庖,即使有自,但因协调难度大,无法组织实施,片区引进、组建金融机构难度大。张家界市政府试图引进2家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至今因银监会未出台配套的监管办法被搁浅。
三是与片区需求不符。首先,扶贫贷款贴息期、贴息利率难满足贷户实际需求。扶贫贴息贷款的期限以一年为主,最长不超过三年,统一执行年利率为3%的优惠利率,贷款超过贴息期和展期、逾期的不再享受贴息政策。调查了解到,农村申请扶贫贷款,主要是解决种植业、养殖业资金不足。由于产业附加值低,加之自然灾害频发,贷户收成不可观,往往还没有实现增收,贴息期限已满,被迫承担后期利息。其次,适合片区好扶贫政策在萎缩。永定区系原大庸县,在市区成立前能享受两民贷款贴息政策,成立后仅可享受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贷款贴息政策,而且实行滚动管理,该区所辖新企业户只能在老企业退出后才能享受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贷款贴息政策。
(三)政策实施欠缺有利的支撑因素
一是资金实力不足。一方面,金融资金实力偏小难满足需求。到2012年12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343.77亿元、246.85亿元,存贷比接近71.81%。在全市资金实力不足全省的2%、而存贷比超出全省5个百分点的情况下,信贷资金已满负荷运转,仅凭全市自身资金实力,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面临着较大的资金供需矛盾。另一方面,地方财力不足,对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不能及时提供适当风险补偿、补充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也无法拿出更多的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扶贫贴息资金投入,无法吸引金融机构加大扶贫贴息贷款的投入力度。
二是部门间尚未形成联动机制。调查发现,各级扶贫办、财政、民委、金融机构并未建立通畅的联系渠道,每年下发的扶贫贷款贴息计划文件根本没送达承办金融机构,就连2007年下发的工作委员会成员职责与分工的纲领性文件于2012年3月才送达人民银行、农业银行。也没有形成定期召开成员间联席会,通报全辖扶贫贷款进展,商讨亟待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全市涉农扶贫资金管理部门多,“九龙治水,各行其是”现象在实际工作中比比皆是,资源分散、项目建设重叠,信息传递不及时,致使政府的扶贫开发与金融信贷投放难以并驾齐驱。
三是担保瓶颈制约性。金融系统仅认可有政府背景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把民营融资性担保机构排斥在外,全市政府出资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仅1家,担保资本金1亿元,按放大5倍原则,只能对中小微企业提供5亿元额度担保,担保能力有限。该融资性担保机构未遵守经营准则,违规放贷,已遭到工总行授信否决,工商银行与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间的担保业务已停止合作。企业寻求担保时,反担保及附加条件较为严格,不仅要提供反担保,而且也收取融资额10%的保证金、2.5%的反担保费。
四是涉农政策保险业务边缘化。调查发现,基于涉农保险赔付率高,收益偏低,加之农村地域广,路程远,农户居住较分散,办理难度大,保险公司不愿推广,相关业务人员也不愿意受理。目前张家界市94个乡镇,财产保险公司只有人保财险公司在区县城区周边的7个乡镇设有营销服务部,1561个行政村没有一个村有财产保险公司的服务机构。
(四)政策执行缺乏监督约束力
一是《规划》出台的金融优惠政策在实施环节上主要采用鼓励、引导、深化、完善等手段,缺乏有效的督导督促,极有可能给金融机构在服务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不作为留下“空子”。当前国有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均在追求经营利益最大化,支持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履行更多的是社会责任、政治责任,需要牺牲更多的商业利益。在利益面临挑战时,金融机构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会采取收缩战略,退出片区扶贫战场,会削弱金融参与扶贫支持力度。二是《规划》仅提及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可贷资金70%以上留在当地使用,按此要求,其他金融机构可随意将所吸收存款转移、上存,势必造成每年有大量资金借自该地区,却贷给其他地区,造成当地资金流失、失去反哺当地的扶贫资金“造血功能”。
(五)基层农村金融机构因管理权上收而无法自主参与片区扶贫
基层金融机构处于微观与宏观结合处,各地实情差异较大,支持“三农”更需要基层金融机构自主发挥,酌情实施。但当前由于受体制与机制的约束,农村金融上级行均掌握着授信控制权、制度制定权,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基层金融机构仅是执行者、贯彻者,没有自。即使基层金融机构想自主创新,推行符合当地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也得向上级行汇报请示,势必影响农村金融创新时效性,极有可能因超出权限无法实施。纵观张家界近几年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活动,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参与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关键是受上级行(社)制约所致。
二、几点完善建议:突破创新,找准切入点
(一)出台差异化的倾斜政策
呼吁国家考虑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情,尽量出台更加有份量、货真价实的差异化金融优惠政策,切实发挥出金融扶贫作用。
一是对片区给予资金倾斜。加大中央或省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解决片区地方政府财政在贷款风险补偿、扶贫贷款贴息、担保基金等资金不足问题。央行应在片区执行差别化的存款准备金率,适度降低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增加片区银行体系流动性,增强贷款投放实力。安排一定规模再贷款,为片区金融机构提供资金保障。
二是解决片区扶贫融资难、融资贵等突出性问题。对片区拥有土地、住房的农户以及拥有价值不菲农业生产设备、土地经营租赁权的农业企业融资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及时提供担保,下调担保费率,取消反担保。农信社等涉农金融机构应积极参与扶贫贴息贷款业务,满足广大贷户融资需求,尽可能不上浮贷款利率或适度下浮,切实减轻片区经济实体融资成本。对片区金融机构发放扶贫贷款所减少的利息收入应通过减免税收、抵扣利润上交等途径弥补,保护好基层金融机构利益。
三是扩大基层权限。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金融机构总行尽可能下放授信权及转授权,从根本上赋予基层行参与片区扶贫的主动权。基层行应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符合片区扶贫的信贷模式和服务方式,增加有效供给与服务,满足扶贫攻坚、改善民生的多样性信贷需求。
(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一是加快设立跨省金融机构。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协调好各片区关系,搭建跨省融资平台,在片区城市中心设立分支机构,安排充足的资金,支持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适度放宽片区引进异地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条件,特事特办,力争早批早进早发挥作用。
二是完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合理区分纯城市区与非城市区,及时把纯农业人口占60%以上农业大区的金融机构纳入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的范围。调整奖励标准,对农村信用联社发放涉农贷款额占总贷款90%以上,且由于历史原因,涉农贷款平均余额较高的,增量奖励比例可适当降低到10%左右。
三是强化金融扶贫责任。明确金融机构年度贷款有多少比例用于扶贫贷款,保险机构要每一个扶贫项目提供保险。扶贫贷款风险由银行、保险部门按一定比例分别承担,损失由自身盈利来弥补。
(三)落实风险保障机制
各级财政应按政策规定安排充足资金,及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年度新增10%以上的给予适当风险补偿。保险机构可以选择委托制,委托乡镇村组干部涉农政策保险业务,切实将涉农政策保险落到实处,提高农户种植水稻,种养能繁母猪、育肥猪积极性,减少农户损失。
(四)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片区扶贫综合协调中心,全面做好政策传导反馈工作,协调好片区部门间关系,督促相关能部门落实各项政策,适时反馈片区落实政策所面临的问题,争取国家尽快出台有针对性的举措,确保金融扶贫政策及时跟进。财政、扶贫、发改委、金融等部门要加强协作沟通力度,整合资金,有机捆绑、相互衔接、匹配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配合做好金融扶贫开发工作。
(五)创新金融扶贫方式
在当前金融机构以赢利为目的前提下,金融机构如何参与扶贫开发,又获得了相应的利益回报,只有加快金融扶贫方式创新。根据张家界农村实情,可尝试如下几种金融扶贫创新模式:一是“公司+农户+基地+扶贫贴息”模式。产业化龙头企业运用其产业化基地与农户签订订单,为农户生产提供贷款担保,政府利用扶贫资金向企业提供风险保障,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利用银行贷款致富。二是“以扶贫资金作抵押”模式。将各种扶贫资金有机打捆,作为银行抵押。金融机构将扶贫资金放大一定倍数,结合扶贫项目安排,投入扶贫信贷资金,推进整村扶贫开发。三是“担保机构+合作社+银行(信用社)”模式。与融资担保机构合作,由融资担保机构向合作社中的抵押、担保不足成员提供担保,满足贫困户、贫困村贷款需求。通过此模式,金融扶贫寻求解决贫困户(村)获取贷款的抵押、担保问题,找到“三农”经济发展与农村金融支持的结合点。
以《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20年)》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大扶贫的要求,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以提升贫困农户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提高农民劳动力素质为重点,坚持基础设施与产业发展相结合、人居环境改善与自然生态修复相结合、产业发展与社会事业配套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通过水、田、路、电、气、房,教、卫、文、就、保、林全面治理,促进贫困村(指行政村,下同)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
二、工作重点
20__年的扶贫开发工作将以整村推进和整乡推进为重点,以努力增加脱贫人口为目标,围绕“四群工作三深入”示范村建设,抓好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结合革命老区建设、产业扶贫、小额到户贷款、贴息贷款项目,推进易地扶贫项目,综合考虑、统筹规划,着力解决贫困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困难和问题。
三、工作任务
1.继续加强整乡推进工作。按照省级要求,整乡推进工作按照“一次规划、两年实施、第三年验收”的要求,全面完成整乡推进工作。
2.争取实施整村推进项目村个(或整村推进个行政村),争取资金万元。
3.争取实施易地搬迁人,争取资金万元。
4.争取实施产业开发项目个,争取资金万元。
5.争取实施安居工程户,争取资金万元。
6.争取实施小额到户贷款万元以上。
7.争取省级劳动力技能培训人,争取资金万元。
8.争取扶贫贷款贴息项目万元,贴息万元。
9.争取实施革命老区建设项目个村小组,争取资金万元。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层层落实,抓扶贫绩效。
2.规范项目规划,提高乡镇规划的科学性、准确性、实用性,确保项目可操作性强。
3.抓制度创新,完善制度建设,严抓制度落实,用制度管人、管项目。
强化产业扶持 拓宽增收渠道
打赢脱贫攻坚战,产业扶贫十分关键。今年以来,大安市把多元发展产业作为主攻方向,让贫困户的腰包鼓起来。
大力发展光伏。今年规划实施了光伏扶贫项目12.1万千瓦,其中,集中式电站8万千瓦、村级电站1000千瓦、贫困村村级电站4万千瓦。除绿能光伏外,6月30日前实现并网,惠及7600户贫困户,户均增收3000元以上。
做大庭院经济。对贫困户发展庭院经济,每平方米补助3元,每户最高不超过1000元。全市9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均实现整村发展庭院经济。同时,市财政出资140万元,对3个整村推进乡镇的非贫困户每平方米补贴2元,每户最高不超过1000元。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5549户发展庭院经济,面积1010万平方米,占贫困户总数的73.6%。方寸地成为聚宝盆,今年大安市庭院经济收入将达3155万元,户均收入1235元左右。
实施合作带动。制定出台了《大安市扶贫贷款贴息实施方案》,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新注资5000万元,专项用于扶贫贷款担保。通过政策撬动,扶持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带动更多的贫困户实现“搭便车”致富。已发放贷款6660万元,带动1982户贫困户。对有种植大棚意愿的二星、三星贫困户,补贴标准由去年的每户5500元、8000元,统一提高到每户12000元。截至目前,共拨付资金2380.8万元,发展大棚1984栋,合作社带动占比78%。对有发展畜禽养殖意愿的二星、三星贫困户,补贴标准由去年的每户3000元、5000元,统一提高到8000元。截至目前,共拨付资金3799.2万元,帮助4721户贫困户发展畜禽养殖11.4万只(头、匹),合作社Ф占比64%。通过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带动6167户贫困户发展庭院经济,占贫困户总数的52.5%。
实施生态扶贫。按计划总投资的60%以上,对人工草地建设、草原更新复壮改良、草原水利设施建设和草原围栏建设进行补助,二、三星贫困户以自身享受的1万元贴息贷款入股,草原建设保护主体从收益中拿出10%~15%给贫困户分红,保证每户贫困户5年内分红5000元。截至目前,新打井170眼,购置永久性喷灌机20台(套),储备草种30吨,实施围栏草原8万亩、改良草原9万亩、补播种草2万亩,可带动贫困户1000户以上。
强化基础建设 筑牢发展根基
加大了基础建设的投入。今年将完成农户围墙、大门,道路、绿化美化、环境卫生、给排水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村容村貌等建设。已绿化美化125万平方米,植树20.8万株。87个农村文化小广场开工建设。已建成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的农村电商服务站180个,实现贫困村全覆盖。加大对“八乱”现象治理力度,累计清理垃圾1.96万立方米、柴草垛1738个、粪堆1.27万立方米、乱建126户、乱画253户、乱挂170户、沟渠1.34万立方米。
强化“三项保障”确保脱贫实效
通过政策组合叠加,筑牢多重保障线。教育方面,已投入资金800万元,实施学前补助、特殊教育、义务教育等7个项目。实施贫困家庭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贴息贷款项目,保证担保金不低于200万元。截至目前,累计落实资金152.3万元,资助全市1970名贫困户子女。在此基础上,对就读普通高中的285名贫困户子女,每生每年补助资金提高到5000元。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大家好:
我汇报演讲的题目是:“****”
这次学习实践活动对我*今后五年发展的核心,建设富裕文明开放和谐的**十分重要,对我们从事扶贫开发工作的人来讲尤为重要。因为贫困的社会不可能和谐,很多社会不和谐的因素因贫困而发生;贫困的家庭不可能文明。文明是进步的标志,贫困的家庭发展是缓慢的,离文明的要求差距较远;贫困的困想不可能创新,创新是改革的需要,时代的要求,一个思想贫困的人是不可能走上发展的快车道。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活动,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谈三点认识和看法:
一、通过讨论和学习,提高扶贫的素质和能力
提高扶贫素质要做到:“四个明确”:一是明确扶贫理念,解决用什么思想指导扶贫开发工作;二是明确扶贫方向,解决扶贫工作的对象问题;三是明确扶贫工作的内容,解决做什么的问题;四是明确扶贫工作方法,解决怎么样做的问题和如何出成绩的问题。提高扶贫能力,这与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提高扶贫开发工作的水平”相符合,提高扶贫的能力,主要是提高三个方面的能力:1、提高把握扶贫政策的能力,对扶贫政策上认识不能偏差、理解上不能偏颇、执行上不能偏离;2、提高统筹协调能力,一是“统”、“统筹”考虑。统筹规划是推动扶贫开发工作的根本,只有抓住这个根本,就可以改变扶贫工作单打独斗的被动局面;二是“调”。积极主动协调上下之间、部门之间的各种关系是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基础,只有抓住了这个基础,我们工作就可以从被动变主动,从狭窄走向广阔;3、提高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能力。项目和资金管理,是检验扶贫开发工作的尺度和标准。主要是通过完善一些制度和办法,来规范项目实施和资金投向,取得扶贫开发的显著成效。
二、通过讨论和学习,转变观念,创新扶贫资金管理的方式
目前,省级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方法主要采取因素法。目标任务和定额标准分配法、项目择优分配法等(举例说明整村推进、安居工程、项目贴息贷款)。省级财政资金扶持方式主要补助、补贴、贴息、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等多种灵活多样的方式。通过讨论和学习,应积极探索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方式。一是要建立高层推动的资金管理组织协调机制。二是托展平台、统筹规划,以规划为依据,以项目为纽带,把性质相近、目标相同、用途相形的相关资金,统一编制项目计划和资金分配方案,统一组织项目实施、统一组织绩效评价,充贫发挥资金的综合效益。三是积极探索“村民互助”的产业扶贫模式,深化扶贫到户贷款贴息政策,拉动扶贫贷款的投入,提高扶贫效果。
三、通过讨论和学习,要逐步形成扶贫开发工人的自身特点和模式
扶贫开发工作要讲“三点论”:一是扶贫工作,尤其是扶贫思路、措施和方法要有特点;二是扶贫项目实施,尤其是扶贫重点项目的实施要有看点;三是扶贫成效,尤其扶贫经验的总结上、扶贫成效的体现要有亮点。总之,一句话,扶贫开发展作自身和模式就是有特点:“有特点,才有看点;有看点,才有亮点。”这是一个递进发展过程。
总之,这次学习实践活动活动,对我本人来讲是一次学习的机会和提高的过程,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我会把这一过程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去,提高自己,完善自己,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