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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开发计划

时间:2023-06-02 09:22:0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地产开发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地产开发计划

第1篇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融资;融资决策

近年来随着国家在住房用地制度、房地产金融制度和房地产产业政策发展等方面一系列规范房地产行为的政策法规的相继出台,房地产开发企业面临壁垒提高、开发投入加大和信贷融资困难的严峻挑战,绝大部分开发企业在开发资金紧张和还贷压力的双重困局下,需要寻求新的融资途径。本文的主旨就是在上述政策环境下,通过对房地产业发展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融资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分析,从资金这一关键性战略资源的运用和取得方式入手,对我国房地产企业开发过程中的价值链系统、投融资规模和融资方式等问题进行探讨,提出适应现行市场体制条件的房地产企业投融资运作模式。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规模及投融资现状

(一)我国房地产业起步较晚,虽然发展较快,但开发企业普遍规模较小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数量从2000年年末的2.73万家增至2008年年末8.75万家,其中90%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三级、四级和暂定资质,一级资质企业所占比例甚微。在此过程中,全国范围内形成了大量以项目公司形式存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这些开发公司资金来源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和预售房款,企业自有资金在开发投资中只占有很小的一部分。2015年1-8月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为79742亿元,其中:国内贷款为13956亿元,利用外资为204亿元,自筹资金为31797亿元,其他资金来源33785亿元(在其他资金来源中,定金及预付款为19774亿元)。自有资金约占投资总额的39%,其余均为融资方式取得的资金。

(二)政策变化催生新的市场游戏规则

从2003年以来,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央行、住建部等相继出台一系列针对房地产行业的政策、规定和通知,在新的游戏规则下,行业门槛大幅提高,贷款难度进一步加大,“房地产行业的血管里流着金融的血”的风险性被迫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适时调整价格策略,寻求新的融资渠道势在必行。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融资面临的问题

(一)房地产投融资的贷款形式单一众所周知,我国的房地产开发主要是从商业银行进行贷款,来源渠道单一,贷款周期相对较短,难以适应房地产开发行业的资金使用度高,投资规模大,投资周期长的特性。商业银行以往的三种贷款模式,如房地产开发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以及房地产抵押贷款,现在已经在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作用下,基本没有多少生存空间了,再靠银行这一条腿走路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因此,房产企业亟需面对解决的问题便是如何拓宽自己的投融资途径和对投融资方式的创新。

(二)企业缺乏多方位的融资决策和体系目前,国内房地产企业主要以间接融资为主,对于股权融资等新型投融资方式接触甚少。另一方面,国内的房地产企业在投资决策和项目执行方面并不是十分重视,过于看中后期的房产营销和资金回笼方面,也是导致国内相关的投融资机构和担保机构发展规模过小,房地产企业投融资体系缺乏多元化的重要原因[1]。最后,从房地产开发投融资的项目阶段性来说,目前国内企业的上市融资需要限定公司的组织形式,只有混合所有制的公司才能采取此种方式,因此,严格划分房产开发每个阶段的资金需求,分阶段性的进行资金融资也是企业应该思考的。

(三)资金的核算缺乏科学性

多数房地产企业在投融资过程中,通常都是企业的高层提出房产投资的整体蓝图,下面的财务人员进行一个大体的资金核算,而专门的投融资管理员依据原始流程按部就班的进行相关融资。在房地产企业投融资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一个要素便是资金,多数传统企业的财务核算人员只是对财务知识比较了解,而对房地产方面的实际操作经验为零,这样制定出的整体财务预算很容易与实际建设过程中的资金需要形成大的出入。资金预算过多,会导致企业增加融资的成本;资金预算过少,会很大程度的影响工程建设的进度,临时融资的时效和成本也都是不可预估的。因此,房地产企业在资金核算方面的专业人才选择上一定要慎之又慎,否则,将给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融资的解决办法

由于房地产开发投融资运作问题的复杂性,研究涉及投融资体系、体制机制、房地产企业运作等多个方面,既与理论分析密切相关,更与研究者的实践积累分不开。目前的探讨仅为阶段性的或是探索性的。笔者认为要想解决当前困扰房地产开 发企业资金瓶颈问题的关键,就是:改变、创新、提升和比重。改变:重点改变过分依赖政府资源和资金、银行贷款,融资渠道单一的现状。创新:探索融资格局多元化、方式多样化、融资定量化。提升: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制定未来3-5年资本运营战略,提高自身的造血功能和持续提升企业价值,是激活所有融资方式的前提。比重:增加直接融资比重(尤其股权融资),靠直接融资带动或激活间接融资。

(一)寻求企业的合伙制

寻求企业的合作伙伴,形成一个合伙制。企业可以通过寻找实力相当或者比资金实力稍强的企业进行合伙开发,两者其一为土地所有者,以土地入股,共同开发,弥补自有资金的不足,鉴于目前银行禁止发放土地出让金的贷款,这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双方进行合同约定,避免以后利益问题产生一系列纠纷。2015年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就推出三项服务举措。一是鼓励以联合方式参与土地竞买。全面实行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融资企业或机构等以联合方式参与公开出让土地竞买。二是支持企业多方融资开发项目。允许土地竞买人在竞得土地后,按照竞买申请书约定内容,在地块所在辖区注册出资比例不低于51%的新公司,并以新公司作为土地受让人与出让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三是适当延长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限。根据土地成交价总额和地块开发要求,出让金缴纳时限可延长至6至12个月。这些举措都将对房地产企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二)增加融资方式

1.融资租赁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通过在自己的房产开发项目上,按照承租人的要求,建造“私人订制”的房产,双方通过签订长期(通常10年以上)合约,房产开发企业据此合约可像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贷款申请抵押[2]。另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通过回购融资的手段,将自己企业名下的房产以低于正常市场价的优惠价格出手给具有资金实力的机构,再以同等价格回收,开发房产的企业通过出售房产取得的现金,再以回购的方式进行长期的分期付款。

2.房地产信托对于我国目前的发展状况来说,资本市场体系才是未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必经之路。所谓的房地产信托,就是信托投资公司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理财优势,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委托下,通过实施信托计划募集资金,为房地产开发建设。对于资金严重匮乏的企业来说,虽然房地产信托的投资成本相对较高,但是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一旦房地产开发企业满足贷款要求后,信托公司可以中途退出,从企业角度来说,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3.寻求企业上市自从证监会恢复房产企业上市资格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上市的方式渠道有很多。除了简单的国内上市之外,还可以通过收购国内已经上市的公司,凭借上市公司的影响力募集资金,对房地产项目进行大规模投资。另外,还可以通过收购海外的上市公司进行融资,国外的收购相对于国内手续审批及资金成本方面都相对具有优势,能够为房地产企业融资迅速的提供便利。

四、结束语

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长远发展来看,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融资的变革已势在必行,之前的房地产业的过度开发导致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开始倾向于保守,企业目前只有通过自身寻求新的发展出路,利用全方位、多角度、多体系的融资手段才能为企业开发房产的资金做好坚强后盾,融资是一个大的系统工程,企业的品牌管理品质建设,人员专业程度等等都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解决的问题。关注国家随时变化的宏观政策,然后再结合当地以及自身的优势,顺应时代潮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投融资的市场竞争下,一定会一马当先,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霍雪梅.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3大难题及对策分析[J].财会研究,2013(06):7-8.

第2篇

关键词:房地产;项目设计管理;质量控制

中图分类号:F293文献标识码: A

我国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管理的起步时间较晚,在上世纪90年代才开始初步建立相关的制度,21世纪初经过不断的发展和完善,逐渐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模式。随着房地产质量问题近年来逐渐受到重视,在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阶段进行相应的管理优化,实现对房地产项目建设质量的控制便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管理质量控制概述

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管理质量控制也就是指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阶段进行质量控制,对于设计阶段中的设计任务书、设计方案、施工图等进行相应的管理,依照质量控制的理论和方法,建立起在设计阶段进行质量控制的机制。例如在设计阶段中,依照我国相关的建筑质量标准制定合理的质量参数标准,在建筑材料选择、抗震等级、防火设施等方面进行规范,防止在设计阶段出现质量问题[1]。同时,如果在设计过程中出现了设计信息变更,例如建设单位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在要求方面发生了变更,应当进行完善的论证。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阶段是保障建设质量的重要阶段,在设计阶段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影响也最大。因而在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中进行质量控制,也需要充分考虑施工情况和设计要求。

二、在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管理中进行质量控制的意义

自我国改革开放以后,房地产业迎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为推动我国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也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应当看到,在房地产业的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其中房地产建设质量问题最为突出。近年来我国也出现了一些房地产建设质量事故,如何在房地产建设中进行完善的质量控制,保障其建设质量便是重中之重。在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阶段进行质量控制,能够建立起完善的质量控制机制,从而保障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质量可靠性[2]。从这一角度来说,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管理的质量控制,在设计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其主要价值在于通过反复的设计论证,保证设计方案能够满足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要求以及我国在建筑方面的相关质量标准。

三、当前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管理质量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针对设计人员明确的责任制度

首先,在当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管理质量控制中,还没有建立起较为明确的责任制度,一些关于质量控制的责任制度较为笼统,缺乏实际指导意义。例如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中,缺乏对于设计人员职责的较好明确,一旦在建设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往往无法明确追究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的责任。同时,在设计阶段,对于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的相关责任也没有进行明确[3]。缺乏明确的责任制度使得在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控制中,虽然制定了相关质量控制制度,但是设计人员在工作中由于缺乏相关的约束,没有较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设计单位缺乏完善的监督机制

缺乏完善的监督机制,主要是指在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管理中,没有在质量控制机制中建立起相关的监督机制,缺乏对于质量控制措施的监督和约束。缺乏完善的监督机制并不仅仅体现在设计单位自身缺乏较好的监督机制,在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过程中,建设单位和相关质量监督部门也没有充分参与设计过程中,缺乏对于设计单位的较好监督。另一方面,缺乏完善的监督机制还表现在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控制的设计管理方面,没有形成对设计方案合理性、科学性的审核和监督,对质量控制机制的完善会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3.缺乏在设计过程中较好的计划控制应用

在质量控制方法方面,对于计划控制的应用一直以来都是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管理中的一个难点,也是弱点。计划控制主要是指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中,通过制定完善的质量控制计划,分阶段的检验计划实施情况,并且进行评价,为后续建设提供相应的建议[4]。而当前在计划控制应用方面还存在很大的不足,相关质量控制计划方案的制定缺乏合理性,在制定计划方案之前缺乏较好的深入调查和评估。同时,在各阶段的质量控制计划制定中,存在一定的失衡问题。例如当前在质量控制计划制定中主要偏重于在施工阶段进行质量控制,忽略了在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计划。特别是在设计阶段中,往往设计单位并没有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计划,设计方案变动较大,一旦发生变更,就会影响到质量控制计划,因而很多设计单位也并不重视制质量控制计划的制定。

四、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管理的质量控制措施

1.制定明确的责任制度

首先,责任制度作为在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管理中关于质量控制的重要内容和途径,应当充分发挥出其应有作用。要对于相关的责任制度进行细化,针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中的设计阶段的特点,制定相关的责任制度。特别是在责任制度的制定中,对于设计单位的责任要予以明确。通过建立这种明确的责任制度,对设计人员的权责进行明确,提高其责任心和使命感,促使设计人员能够在设计工作中自觉进行质量控制。责任制度应当细化到个人,例如在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中,对于设计图纸的信息完善性和合理性应当进行明确,特别是对于一些重点质量控制数据,应当予以细化,参照我国的相关标准,提高设计图纸的规范性。

2.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应当在设计单位中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例如图纸审核机制,由不同的设计负责人对设计图纸进行多次审核,针对质量控制要点进行重点审核。通过设计单位自身的约束机制,对于设计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方法等进行控制,并且应当加强对设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另一方面,应当在设计过程中引入外部监督机制,使得建设单位和相关监理部门也能参与到设计过程中,对于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质量控制措施进行监督。

3.充分应用计划分析进行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方法方面,应当在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管理中针对不同的房地产项目建设特点和不同的环节阶段,选择适宜的质量控制方法,并且应当在设计方案中明确相关的质量控制方法,以此确保质量控制措施的实施。充分应用计划分析的相关方法和理论,制定完善的质量控制计划。对质量控制计划进行细化,划分为若各个质量控制阶段,设置阶段性的计划目标。依照质量控制计划,设计相应的计划考核机制,定期对质量控制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在计划的制定中,为了确保质量控制计划的可实施性,应当进行完善的调查评估,针对设计方案的质量要求,确定各个阶段的质量控制目标。如果在设计过程中出现了设计要求变更或者设计图纸变更,应当进行严格的质量论证,评估设计变更是否会影响到整体设计方案的质量控制,在发生变更后,及时更正质量控制计划。

结论

在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管理中进行质量控制,也就是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阶段进行质量控制,这对于保障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质量有着重要作用。当前在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管理的质量控制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设计人员责任制度不明确、设计单位缺乏监督机制、缺乏设计阶段较好的质量控制计划应用等等。因而应当积极针对这些问题进行解决,以此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管理的质量控制措施。

参考文献:

[1]岳婷. 房地产项目开发设计管理的质量控制浅析[J]. 东方企业文化,2014,01:334.

[2]李忠富,张亚妮. 跨区域多项目的房地产项目设计管理研究[J]. 土木工程与管理学报,2013,02:74-79.

第3篇

关键词:项目管理;房地产;计划控制

一、通过事前控制实现对房地产项目的管理

(一)制定一个合理的控制计划。首先由房地产企业的项目开发管理部门在对市场进行详细调查的基础上制定项目开发的计划,待到项目开发计划通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核之后,由销售部门进行销售计划的制定,之后的项目计划需要交由工程部在开发计划和销售计划以及国家标准、场地状况、待建情况和施工队伍的施工能力进行确定。项目开发部门和销售部门在进行项目开发计划的过程中,需要将其他部门应该进行配合的阶段和要求进行明确的罗列,在通过其他部门对这些要求进行确认之后,交由其他部门根据自己所需要给予的配合工作制定相关的工作计划,并且对于那些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情况,需要进行详细的重点标注,然后由房地产的总负责人进行项目的协调和确认。最终确认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

尽管房地产项目管理的控制计划的制定可以有很多的渠道和方式,但是都应该要始终以项目为中心,所有的工作都应该是围绕项目进行开展的。

(二)对图纸进行严格的审核。当前很多房地产企业在设计工期要求方面都是要求的非常严格,这就导致由设计院所提供的施工图纸因为没有足够的时间进行细化,所以存在很多的错误和失误的情况。为了保证在以后的施工阶段不会出现很多问题,就需要对项目图纸进行严格的把关,从而保证尽可能不会出现设计方面的变更,严格控制签证量。

二、通过事中控制实现对房地产项目的管理

(一)制定节点。在进行房地产管理的项目规划过程中,应当注意对项目规划进行具体的细分。事实上,根据具体要求还可以对项目规划的每个阶段进行进一步的细分,但是进行细分的时候应当按照房地产企业根据施工对象的特点以及进度控制等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并没有固定模式进行限制。

(二)控制节点。节点的过程控制和完成控制共同构成了节点的控制。节点的过程控制在控制实施中占据着主体地位,对项目施工进度控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尽管每一个项目部都应该有自己的施工计划,但是在施工过程中,很少有项目部可以做到。由于项目部门主要是通过监理单位来对施工单位进行监控,但是监理单位因为其自身素质的原因,所以无法实现有效监控施工单位,所以项目部主要是通过制度对监理单位进行控制,而通过人际管理对施工单位进行控制。

在节点项目完工之后,应该尽快对项目节点进行组织和验收,假如项目节点未能如期顺利完成,应该对其下达违约通知单,如果进度发生变化,需要对后续的项目施工计划进行变更并且还要尽快通知其他部门,对计划信息进行变更。

三、通过事后控制实现对房地产项目的管理

(一)项目施工计划的变更。由于施工因素及施工外因素的出现,导致了施工计划需要进行变更。由于项目施工受到施工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进度产生了较大变化,所以需要对项目施工计划进行重新的调整,而是施工外的因素则是因为其他部门未能跟上计划进度,所以对施工计划或者开发计划产生了影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计划进行调整。无论项目计划因为施工因素是施工外因素而变更,对其处理的办法都是首先要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系,并且就变更问题进行协调处理,以保证尽可能不会因为计划变更而对整个项目施工产生影响,并且对影响本次项目计划变更的原因进行分析和总结,以帮助未来的工作调整。

(二)逾期未能完成任务。对于项目未能按照预定期限完工等情况,在处理过程中也应该较为慎重。很多房地产企业的项目部门在发现逾期后就开始采用加大当日工作量的方式来追赶施工进度,以求可以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完工,但事实上项目没有按期完成,但是项目的施工成本却提高,而项目的施工质量也降低了,间接的提高了后期服务的难度。所以在遇到施工项目逾期未能完成的时候,首先,应当通知相关领导及管理部门,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对项目施工计划进行调整,之后在对诸多建议和方法进行分析、论述和总结,并且形成书面材料,确保项目稳定有序的进行,最后再根据项目预期的原因关责任人的追究。

总结:由于房地产企业在进行项目开发的时候非常的复杂繁琐,并且房地产企业工程进度实质上也是一项系统工程,这就意味着在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计划的处理中需要应用到很多小的方法和技巧,从而保证可以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较为灵活的管理控制。此外因为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复杂特点,所以在进行房地产项目管理的计划控制时候,还需要依赖于其他部门互相协作和配合,系统上整体促进房地产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第4篇

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开发管理,使房地产开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房地产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房地产开发,系指按本条例规定设立的房地产企业,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要求,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屋及土地开发建设,并将开发建设的房屋、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依法出售、出租等活动。

第四条房地产开发应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要求,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的领导,并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部门负责城市房政管理、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和城市土地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土地的统一管理工作。

各级计划、城市规划、工商行政管理、物价、财政税务等部门,应各司其职,配合建设、土地管理部门共同做好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

第六条

房地产企业依法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规划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计划、城市规划、建设、土地管理、房地产管理等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房地产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

编制房地产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应坚持旧城改造与新区建设并重,优先开发基础设施薄弱、交通拥挤、环境污染严重及简易房集中的区域。

编制房地产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应注意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加强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设施的建设。

房地产开发在旧城区进行的,应坚持拆迁与安置并重,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切实安排好被拆迁人的安置工作。

第八条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部门应根据本行政区域房地产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开发建设需要,提前提供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

第九条省人民政府计划部门应会商建设部门根据市(地)、县(市)房地产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分年度下达商品房建设计划。

第十条省、市(地)人民政府计划部门应根据本行政区域房地产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上一级计划部门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和用地规模总量指标,会商土地管理、建设、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安排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计划,依法报经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计划部门应会同建设部门在省下达的商品房建设计划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计划额度内,确定本行政区域房地产开发项目。

第三章房地产企业的设立与管理

第十二条设立房地产企业,应持建设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及有关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建设部门应按规定对房地产企业的资质、开况实行定期检查。房地产企业不符合规定资质条件的,应降低其资质等级或注销其资质证书。房地产企业自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1年内,无正当理由,未进行房地产开发投资建设的,应注销其资质证书。被注销资质证书的房地产企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核减其经营范围。

第十四条省外房地产企业在本省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应事先将其资质证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送交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在地建设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验,并将其实有资金存入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在地银行。

第四章房地产开发项目所需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第十五条房地产开发项目所需土地使用权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一般应采取招标或拍卖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通过协议方式出让的,应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房地产开发项目所需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列入当年商品房建设计划;

(二)已由城市规划部门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三)所需土地已列入年度用地计划。

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所需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案,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建设和土地管理、计划、城市规划、财政、物价、房地产管理等部门共同拟定,按国家规定的批准权限报经批准。

第十八条房地产开发项目所需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案经批准后,其招标或拍卖,由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建设部门共同办理。

第十九条房地产企业或申请单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申请参加房地产开发项目所需土地使用权招标或拍卖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该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企业资质等级或相当的开发能力;

(二)具有该建设项目总投资20%以上的实有资金或银行出具的融资证明(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条房地产开发项目所需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由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建设部门共同编制招标文书,由土地管理部门招标公告;

(二)投标者按招标文书规定交付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文书,参加投标;

(三)由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建设部门共同主持开标、评标、决标,并在决标之日起7日内向中标者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中标者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交付定金;

(五)中标者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建设部门签订房地产开发项目合同,并交付该开发项目总投资(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的开发项目保证金。

中标者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拒绝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房地产开发项目合同的,其中标资格自行丧失,所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二十一条房地产开发项目所需土地使用权的拍卖,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由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建设部门共同编制拍卖文书,由土地管理部门拍卖公告;

(二)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建设部门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拍卖;

(三)竞投者按拍卖文书规定交付拍卖保证金,参加竞投;

(四)拍卖主持人按拍卖文书规定的程序当场宣布竞投得主,并向其他竞投者退还拍卖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竞投得主在拍卖文书规定的期限内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交付定金;

(六)竞投得主在拍卖文书规定的期限内与建设部门签订房地产开发项目合同,并交付该项目总投资(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的开发项目保证金。

竞投得主在拍卖文书规定的期限内拒绝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房地产开发项目合同的,其竞投得主资格自行丧失,所交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二十二条建设部门按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收取的开发项目保证金,应在该项目开工后10日内,向支付者退还50%;在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全部退还(含利息)。

第二十三条出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所需土地使用权,应按国家和省规定的程序,通过评估,确定基准地价。

出让土地使用权招标的标底和拍卖的底价,应以基准地价为基础。

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项目所需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全部价款,由土地管理部门收取后,按规定期限全额上交财政部门,实行专项管理,按规定用途使用。

第五章房地产开发管理

第二十五条房地产企业应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

房地产企业应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合同规定的质量、用途、进度、期限等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第二十六条房地产企业应确保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的整体质量,并按规定对其开发建设的项目质量负责。

建设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房地产企业开发的商品房需要预售的,应向建设部门申请领取《商品房预售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证》的,不得预售商品房。

申请领取《商品房预售证》,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审核批准的工程设计图纸;

(二)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外,实际投资已达该开发项目总投资的20%以上或已完成该项目的基础工程。

第二十八条房地产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证》的,不得申请刊播、设置、张贴商品房预售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为其承办或商品房预售广告业务。

第二十九条房地产企业预售商品房收取的预售款,应存入项目所在地银行。商品房预售款用于清偿该预售商品房的全部开发费用后,方可作为他用。

第三十条房地产企业开发的商品房,经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依法出售、出租。

第三十一条房地产企业应按国家和省规定的比例承担微利居民住宅建设任务。

第三十二条商品房的销售价格,除微利居民住宅实行国家定价外,由房地产企业根据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行确定,并报该商品房所在地物价、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房地产企业开发的商品房的出售、出租,应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该商品房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六章涉外房地产开发管理

第三十四条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开发的项目应以国家和省规定的鼓励类引进项目相配套的房地产开发为主。

第三十五条设立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应持建设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和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等有关文件以及资信证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十六条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注册资本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总额的比例,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各方应按合同、章程规定的期限缴清出资额,外资企业应在审批机关核准的期限内在中国境内投资。

第三十七条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开发项目,由省人民政府计划部门会同建设部门实行专项管理。

第三十八条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应以向境外销售为主,并收取外汇。具体销售比例由企业按外汇收支平衡原则自行确定。

第三十九条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向境外销售的商品房,境外购买者的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第四十条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向境外销售商品房,可在中国境内进行,也可在中国境外进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一条省内房地产企业经批准向境外销售其开发的商品房的,应执行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

第四十二条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除执行本章规定外,应同时执行本条例其他有关规定。

第四十三条*、*、*地区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投资设立房地产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参照本条例有关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房地产企业在注册登记时虚假出资或注册后抽逃、转移资金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补足资金,并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补足资金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五条房地产企业超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的,由建设部门责令停止开发活动。超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开发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违法开发的工程造价1‰至5‰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或核减其经营范围。

房地产企业无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的,由建设部门责令停止开发活动,限期补办申请领取资质证书手续。无营业执照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前款规定从重处罚。

第四十六条房地产企业在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贿行为的,其中标无效,并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土地管理部门或建设部门擅自改变已依法公布的招标文书或拍卖文书,给投标者或竞投者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房地产企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房地产企业未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质量要求完成工程建设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九条房地产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建设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活动,限期补办申请领取《商品房预售证》手续;不符合预售条件的,责令其向购房者退还预售款,并可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吊销其资质证书,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核减其经营范围。

第五十条房地产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证》进行商品房预售广告宣传的,广告经营者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证》的企业承办或商品房预售广告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一条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的商品房,经验收不合格的,由建设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严重质量问题,危及安全的,责令其改建或重建,并可降低其资质等级或吊销其资质证书;因质量问题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房地产企业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因质量问题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5篇

关键词:房地产;项目管理;成本管理

引言

工程项目管理是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管理者应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基于工程项目的理论和方法,达成管理目的,并在此基础上,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生产要素。在工程项目管理中,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和成本管理是关键点。贯穿于工程施工项目的全过程。因此对此项课题进行研究,其意义十分重大。

1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和发展现状

1.1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概述

使项目目标在短时间内实现,是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的根本目的,项目经理负责制是这项管理的基础,通过对系统工程观点、理论和方法的合理运用,制定贯穿于房地产由开发到建设全过程的管理系统[1]。房地产项目管理体系复杂程度较高,参与主体除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外,还包括监理公司,属于集实践经验和管理于一体的管理系统,能够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理论上的支持,有助于增强房地产开发管理的效果。房地产项目开发管理由多个部分构成,分别为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以及其他管理内容。其中质量、进度和成本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的难点。只有平衡三者的关系,才能保证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的质量。但就实际情况来看,处理三者关系的难度非常大,需要企业全体员工的参与,这是企业实现盈利目标的有效途径。

1.2房地产开发行业发展现状

21世纪以来,我国建筑行业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房地产行业成为了国家的支柱性产业,尤其是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使计划经济对房地产行业发展的限制被打破,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规模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但与此同时,建筑企业数量的增加,市场竞争程度愈加激烈,一些经营管理不当的中小企业逐渐被市场所淘汰。但总体而言,我国房地产开发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①房地产投资比例仍处在上升阶段,在查阅统计数据后得知,截止到2018年,我国房地产开发方面的投资超过了2万亿元,与去年相比,增加幅度为10%,由此可见,房地产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不会在短时间内发生动摇;②土地开发面积日益加大。截止到2018年,我国房地产开发面积2.55亿m2,同比增加40%以上。

2房地产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成本管理

2.1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管理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质量管理是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的核心环节,如果质量管理效果不佳,必然会影响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的效果。及时发现房地产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隐患,确保施工工艺与设计要求相符,并通过检查和绘制施作业图的方式,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是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管理的关键,质量体系如图1所示。故建议项目部实施现场管理模式,促使管理人员树立质量管理意识,确保工程质量与合同规定相一致。究其原因,主要是管理人员是否具备质量管理意识,与合同质量目标的实现关联密切。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定期召开管理层会议,讨论和研究提升施工质量管理效果的措施,具体措施如下所述:(1)加强对施工单位和监理部门的审查,主要审查内容为从业资质,如果被审查对象不具备从业资质,应及时更换。(2)对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检查,找出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比如:土建工程与水电暖存在矛盾的内容、影响工程质量和造价的流程和材料,尤其是工程部门必须与设计部门保持密切的沟通和交流,借助设计变更、会议通知、技术核定单等手段,修正设计缺陷。(3)注重原材料和施工机械的质量管理,在房地产项目中,建筑施工材料是核心要素,施工材料的费用占比为建筑工程总成本的70%,现阶段,招标是主要的采购方式,在这种采购模式下,材料费用和质量均能得到控制。但在材料使用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做好材料的复试,简言之,就是让检测单位对材料进行审核,值得注意的是,检测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在检测过后得到复检报告,并由监理部门将其与出场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统一验收,在验收通过后方能允许其入场。此外,在工程项目施工中,还需要使用大量的施工机械,比如:塔吊、推土机、运输车和挖掘机等,房地产企业应要求施工单位在使用机械前进行复检,并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和养护。(4)在安全管理上,应加强对三宝、四口、五临边、模型、支架方面以及施工机具等的管理,三宝是指要求施工人员在作业阶段按照安全规定佩戴安全帽,同时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网和安全带。四口是指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电梯井口的安全管理,究其原因,主要是这些区域属于安全事故高发区域,需要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予以关注,临边包括建筑物四周、阳台和屋面等。(5)做好监理制度的完善。完善监理制度的具体措施如下:①完善监理职能,使全过程监理成为可能;②加强对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营造公平有序的监理市场;③通过宣传和培训的方式,对监理人员素质得到提升。

2.2项目进度管理

项目进度管理和质量管理均会影响房地产开发管理的效果,项目进度管理效果无法得到保障,房地产企业的经济效益也会受到不利影响。具体表现为施工合同中规定了工程交付时间,而进度管理不当会导致工期延后,房地产企业无法在合同规定期间内保质保量的交付工程项目,需要支付大量的违约金。这对于房地产企业发展而言显然是极为不利的,故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将进度管理贯穿于建筑施工的全过程。具体管理措施如下:(1)制定进度管理计划。进度管理计划需要在工程设计开始前制定,将进度目标和要求作为依据,完成工程设计,只有这样,才能在最大限度上保障工程进度管理的质量。值得注意的是,在总体进度管理计划制定完成后,还要通过调研和分析的方式,制定不同施工阶段的进度管理计划,为工程建设提供指导。(2)确保进度计划的贯彻落实。在施工进度计划制定完成后,应确保进度计划的贯彻落实,在进度计划通过审核后,将进度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和岗位,确保资金、人力和材料等施工要素及时到位。与此同时,还要加强检查力度,找出建筑工程中影响施工进度的问题,并予以解决。在房地产开发管理中,进度管理属于项目管理难点,容易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实施难度较大。为此,房地产项目部们应做好影响因素的分析,明确不同施工阶段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对进度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预防性管理,以此来保证施工进度管理效果。通过查阅资料得知,人为因素、技术因素、设备因素、自然环境因素以及社会环境因素均会影响进度管理的有效性,但在众多影响因素中,人为因素的影响最为严重,且涉及的主体较多,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身、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供应商等,为此,房地产企业应加强对人为因素的管理,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其他影响因素,从而满足进度管理计划的实施要求。

2.3成本管理

成本管理与房地产开发项目密切相关,加强对成本的管理,有助于房地产经济效益的提升。房地产项目开发属于大型生产活动,会涉及大量的资金,而成本管理有利于节省成本和提升资金利用效率,能够在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基础上,降低施工成本,增加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再加上资金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可谓是生命,究其原因,主要是房地产项目开发设计到诸多方面的环节,且每个环节都会产生费用,分别为土地费用、工程费用、成本管理费用、基础设施费用以及财务费用。在查阅资料后得知,策划、设计阶段的成本管理属于管理重点,但国内房地产建筑企业通常仅重视施工阶段的成本管理,虽然将施工阶段成本管理作为重点,意义较为显著,但效果却不容乐观。建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成本管理过程中,将策划阶段和设计阶段的成本管理同样作为管理重点,通过工程造价、预算管理等方式的应用,充分发挥成本管理的优势作用。

第6篇

根据协议,世茂股份将以商业地产的投资、开发和经营业务为主;世茂房地产则主要从事住宅和酒店的投资、开发和经营业务。对于单独的商业地产,将由世茂股份独立投资、开发和经营。

10月22日,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600823.SH)及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0813.HK,)先后公布了关于世茂房地产向世茂股份注入资产及世茂股份定向发行A股的交易方案。

根据公告,世茂房地产将向世茂股份注入9家商业地产公司100%股权、北京世茂大厦项目以及约7.5亿元的现金,并成为世茂股份的控股股东。世茂股份也将由中小型的综合类地产开发商转型为商业地产开发商。

为了改变旗下多家地产公司定位模糊,相互竞争的现状,从今年4月份开始,世茂集团就开始对集团业务进行重组。这次整合旗下地产业务是集团重组计划的重要一步。

商业地产膨胀

世茂股份董事会秘书葛卫东告诉记者:“如果交易能够顺利通过,那么此举将会给世茂股份带来实质性的变化。世茂股份此前由于资金和土地储备的原因,一直都定位在中小型的综合类地产开发商。通过这次增资计划,世茂股份将会变成一个纯粹的商业地产开发商。”

世茂股份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告称,世茂股份将向世茂房地产全资子公司世茂BVI (商业)发行55800万股,购买世茂BVI (商业)持有的9家商业地产公司各100%股权;向世茂房地产间接全资子公司北京世茂发行7200万股,购买北京世茂拥有的世茂大厦;向世茂企业发行6224万股,世茂企业以7.5亿元现金认购。此次交易总额将超过83亿元。

一直以来,世茂股份的开发项目是小于20 万平方米的住宅项目和规模小于10万平方米商业地产项目。目前正在开发的项目有南京世茂滨江新城项目和昆山世茂华东商城项目。

但是,通过这次交易,世茂股份可以增加土地储备400多万平米。这些增加的土地储备都是项目储备,均来自世茂房地产向世茂股份注入的9家商业地产公司,这些项目遍及北京、上海、江苏、浙江、辽宁、安徽等省市。其中包括北京的三里屯项目、上海世茂新体验项目、沈阳的五里河等。

同时,此举还将使世茂股份的总资产增加至95亿元,净资产达到52.6亿元。今年世茂股份的每股净资产也将从2.044元增加至约5.514元。

葛卫东说:“通过一系列的交易,世茂股份将成为现如今国内地产行业中,并不多见的专注于商业地产的开发商。这次世茂集团集中物力、财力,将世茂股份打造成商业地产开发商,也是看到投资商业地产已成为未来地产行业的一个热点区域。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未来对商业物业将会有更大的需求。”

“今后,世茂股份的商业地产将主要以销售为主,也会自己持有一部分物业,以收取租金获得一份稳定的收益。” 葛卫东说。

签订《不竞争协议》

世茂房地产和世茂股份是世茂集团旗下3家上市公司其中的两家,另一家是在香港上市的世茂国际(0649.HK)。由于三者之间业务重叠、定位不清晰,从今年4月份开始,世茂集团就开始对集团业务进行重组。这次整合旗下地产业务是集团重组计划的第二步。

通过这次交易,世茂股份将成为世茂房地产拥有约64.2%股权的间接附属公司,世茂房地产也成为世茂股份的实际控股方。

为了协调世茂房地产和世茂股份这两个主业相同的公司彼此的发展,葛卫东说:“两公司鉴订了《不竞争协议》。协议将两个公司的结构更加明细化,世茂股份将专攻商业地产。”

根据协议,世茂股份将以商业地产的投资、开发和经营业务为主;世茂房地产则主要从事住宅和酒店的投资、开发和经营业务。对于单独的商业地产,将由世茂股份独立投资、开发和经营。世茂房地产承诺不从事该等商业地产的投资、开发和经营。

事实上,世茂股份在融资能力和土地储备方面一直不尽如人意。目前世茂股份只有上海市南京西路一块土地资产,土地储备严重匮乏。

第7篇

【摘要】房地产一直是当前中国最受聚焦的产业,作为开发商而言,如何提高开发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降低工程造价,是其研究的热点。文章阐述了当前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管理现状,针对相关问题,探讨了项目管理应该把握的重点方向。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成本;工程项目;管理

引言

房地产开发项目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开发周期长、投资金额大、面临风险多的特点。一般划分为项目策划阶段、项目设计阶段和项目实施阶段。房地产项目开发商作为管理主体,是整个建设项目从策划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阶段的全程组织者、实施者,对工程建设项目要负总责。房地产开发商对其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是否有效,紧密关系到房地产产品质量好坏、工期长短、是否可获取高额利润等方面,因此显得尤其重要。

1 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管理现状概述

作为部门制度的项目管理方式,是最为普遍的管理方式,主要设置一系列的管理部门,用来管理各项工程。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是以高效率地实现项目目标为最终目的,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基础,运用系统工程的观点、理论和方法,开发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按其内在运行规律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的管理系统。

具体讲,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要实现的目标主要包括成果性目标和约束性目标。成果性目标指投资回报率、销售利税率、自有资金利润率等投资效益指标,以及项目的内外部功能要求;约束性目标指建设工期、投资限额、质量标准等。除此之外,房地产开发项目还受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条件制约。房地产开发涉及投资方、监理方、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市政、交通、供电等几十个部门和近百个单位,以及最终用户消费者的相互制约和相互影响,因此,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要有一整套完整、规范和科学的管理保证体系,来统筹和协调开发项目的全过程和确保总体目标的实现。

2 房地产项目管理的重点

房地产项目管理的重点主要体现在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四个方面等。 1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计划管理。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计划管理,能使项目的前期论证、开发建设有计划、按顺序有条不紊地展开。可以说,通过使用一个动态计划管理,将工程项目全过程和全部开发活动纳入计划轨道,使项目有序地达到预期总目标。 2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组织管理。这是指通过职责划分、授权、合同的签订与执行,以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各种适合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形成一个高效率的组织保障体系,使项目的各项目标得以最终实现。 3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协调管理。其意义是为开发项目提供协调和谐的公共环境,保证项目开发建设顺利进行。协调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开发项目与外部环境、项目各子系统之间,以及项目不同阶段、不同部门、不同层次之间的关系进行沟通与协调。这种沟通与协调将更有利于睦邻公共关系,吸纳融通资金,寻找材料设备供货渠道,广揽优秀设计和施工队伍,获得市场竞争优势,促进产品销售。 4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控制管理。其意义是有利于对项目的质量、工期和成本进行控制,并获得最大的综合效益。控制管理主要是通过计划、决策、反馈和调整等手段,采用项目分解,各种指标、定额、阶段性目标的贯彻执行与检验等措施,对开发项目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资金使用、成本造价等进行有效控制,以确保开发项目用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3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管理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管理是指从项目开工准备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所进行的管理。由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筑施工与安装任务通常是委托承包给建筑施工单位来完成的,所以开发项目的工程管理,主要是以合同管理为手段,运用计划、组织、协调、控制、检查、验收等方法,对开发项目施工建设中的技术活动和经济活动,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合同规定的目标,进行严格监督、控制和管理,以确保开发项目总体目标的最终实现。

工程项目直接目标管理方法。对一个建设项目而言,其直接控制的目标有三个,投资、进度、质量,即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计划的投资、进度、质量完成项目目标。这三个目标彼此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难以同时达到最优,其实施应以项目整体最优为目标。 1 项目成本管理

无论是从项目决策阶段以及设计阶段,到房地产施工以及竣工阶段,每时每刻都涉及到工程造价,优化项目成本管理、控制投资,意义重大。在决策阶段,一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因错误的决策,导致工程投资增多,有形和无形的投资比例肆意增加。在招投标中,有的企业只是一味地追求造价,忽略了实际建设中的问题,导致在实际工程施工中,签证变更量大,施工进程无法保证,从而变相地增加的工程成本,影响房地产投资效益。工程项目建设阶段是整个工程项目成本的实施阶段,所以在这个阶段控制造价,最有必要。首先必须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因为每一次的工程变更都会严重影响工程成本的控制。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讲,必须严格监督建设单位,使其严格按图纸施工,按程序办事。对于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必须严格把握,详细审查,对于不需要变更的内容,坚决驳回,对于确实有利于加快工程进程,而且工程中必须要变更的内容,应及时予以批示。

项目投资管理是在保证满足工程质量、工期等合同要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投资,通过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活动实现预定的控制目标,并尽可能地降低投资费用的一种科学管理活动,它主要通过组织、技术、经济和管理等措施达到预定目标。

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可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优化,如可通过全面控制原则-即全员控制和全过程控制。项目全员控制涉及到项目组织中的所有部门、员工的工作,并与每个员工切身利益有关,因此应充分调动每个部门和每个员工控制成本、关心成本的积极性,真正树立起全员控制的观念,如果认为成本控制仅是负责预、结算及财务方面的事,就片面了。全过程控制是指从项目立项、开发、建设的全运转过程中进行成本管控。还可通过目标控制原则和动态控制原则-目标管理是管理活动的基本技术和方法,在实施目标管理的过程中,成本目标的设定应切实可行,越具体越好,要落实到部门、直至个人,做到奖罚分明;动态控制原则因成本控制是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下进行的管理活动,所以必须坚持动态控制原则。所谓动态控制就是收集成本发生的实际值,将其与目标值相比较,检查有无偏离,若无偏差,则继续寻找有效途径,实现投资控制目标。建设工程主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对项目的定位、材料的选用进行控制,推广使用降低料耗的各种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二是对材料价格进行过程控制,主要是在招标过程中严格审查施工单位资质,运用科学的评标方案,选择相对实力较强的施工单位。在保质保量前提下,要求择优购料,合理组织运输。再就是要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合理确定合同工期,尽可能快地完成工程项目。总之,投资预测为投资确立目标,投资控制才有针对性,不进行投资控制,投资预测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也就无从谈投资管理了,两者相辅相成,所以,应扎实有效地把这些工作开展好。

加强合同管理,控制工程投资。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项目合同管理应从合同谈判开始,至保修日结束止,尤其加强实施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在合同执行期间密切注意履行合同的效果,以进行过程中的成本控制和防止被对方索赔。

3.2 项目进度管理

工程的进度直接影响项目效益的发挥。进度管理的主要方法是网络计划方法,网络计划以网络图为基础。网络图是反映项目各工作或活动间逻辑顺序关系的图,它既能反映项目工期,又反映各工作间相互关系、前后次序,通过对关键线路的分析,施工计划的审核,合理统筹安排主次要工作和各项资源,能够有效控制工期。对开发商而言,进度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对此应落实管理目标责任制,强化职能部门的指导监督作用。为此,认真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非常重要。在工程施工前期准备工作中,项目部应依据工程规模及难易程度确定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的数量并进行职能分配,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的负责人,在公司的领导下,组织本项目人员认真熟悉图纸,与设计院、监理、施工单位等进行图纸会审,把图纸上的问题逐条理出,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策略,做到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审核人员及材料进场计划,在公司要求工期内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在进度过程控制中应认真客观制作工程形象进度表,检查流程表等各项管理制度的要求,责任到人,定期检查,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公司内部应配备专职的计划专员,对涉及全公司及各部门的进度计划进行全面和定期、定点的过程控制,对制定明确的进度计划不应轻易变动,如因其它外部原因确需变动,则应报相应主管副总进行审批并下发各部门。在施工进度这一方面,必须加强监管,使建设单位能如期完成施工相关内容,若有拖延进度的现象发生,必须做出相关处罚。 3项目质量管理

房地产公司可以通过完善的项目管理来保障项目建设实施的质量。建筑产品不同于其他工业产品,工业产品在流水线上生产,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相对较少,同批次产品质量较为稳定,而建筑产品质量的影响因素很多,如人员、材料、机械、施工方法、环境等均会对建筑产品质量产生影响。房地产公司的项目质量管理是基于设计单位、总(分)包单位、监理单位等合作单位是成熟和具备相当管理能力的基础上的控制及强化控制的管理。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 - 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是品牌发展之根本 ,在工程质量控制方面因工程管理行为主体的不同,房地产工程管理与施工单位、监理机构的工程管理肯定存在差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关心的是按图施工、符合国家或地方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房地产企业则关心的是客户产品质量标准;施工单位考虑如何保证把工程质量做好,房地产企业关心的是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是否健全了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体系;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关注的是施工方案、施工构造以及施工工艺,而房地产工程技术管理的任务则是将营销理念转化为工程技术标准(技术参数),然后按照确定的技术参数进行招标,定标后确定的产品部品或者施工出来的产品,符合营销意图;施工单位考虑如何组织施工,房地产企业检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是否有完善的现场管理体系。所以,首先满足需要(含实际需要和潜在需要)成为检验房地产项目质量的客观标准;其次房地产项目质量是房地产产品特征和特性的总和。

虽然现在社会上,特别是房地产行业中,非常注重营销,编制各种各样的营销概念,但是房地产的竞争最终是产品的竞争,是产品技术与质量的营销,而工程质量是建筑产品质量的重要的、核心的组成部分。在房地产市场上,对于工程质量,很大一部分公司平时不是很关心的,认为那是施工单位的事情,实际上这是极其不正确的,因为一旦出了问题,面对业主的维权,舆论的压力,下至普通工程师,上至公司老板,都很紧张。所以,防微杜渐,未雨绸缪,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是非常有必要的。

应当说项目前期控制对质量的影响也非常巨大。一件产品或一项服务能否成功地完成它预定的使命取决于两大主要因素-即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设计质量是设计人员把握市场脉搏,将潜在消费群体和开发企业所明确的要求完整、如实、创新的体现在图纸上的最重要部分;要把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好,也必须有一个健全、有效的质量控制管理体制,这个体制不外乎三个层次:一是政府监管,二是建设单位(业主)负责,三是建筑产品的直接生产者负责。由这三个层次构成对整个工程质量进行控制、监督、管理的全面质量管理是突出“全面”二字,即实行全过程、全企业和全员的“三全”管理。在“三全”管理中最重要的当属全过程管理即 PDCA循环质量管理(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具体的控制方法则有ABC分析法(也称主次因素图、排列图方法)、因果分析法、控制图法、直方图法等,这些具体方法的作用在于找出质量偏差原因并加以修正。

第8篇

一、房地产企业资金管理的关键控制点

(一)内部影响因素

1、开发报建计划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房地产企业需依次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下简称四证)的开发报建后,方可开工建设;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方可预售。同时,按照信贷政策要求,银行需在房地产项目取得四证后方可发放开发贷款。因此,房地产企业的开发报建计划会直接影响资金计划,具体体现如下:

资金收支的时间影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节点决定了土地成本支付的时间;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节点决定了配套费等前期费用支付的结束时间;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节点决定了工程建设支出的起始时间和取得银行开发贷款的起始时间;取得预售许可证的节点决定了销售回款的起始时间。

资金收支的金额影响,按照开发报建流程,可将资金收支金额对应的项目及资金来源划分为三段:取得施工许可证前,项目土地价款和设计、三通一平等前期工程资金支出来源主要为股东投入资本金、关联借款及表外融资;取得施工许可证后至取得预售许可证,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支出来源主要为银行开发贷款;取得预售许可证后,项目剩余的工程建设资金支出来源主要为销售回款。

2、工程进度计划

工程建设支出作为房地产企业的主要支出项目,一般会在合同中约定按照工程进度进行支付,所以工程进度计划决定着上述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的工程建设支出计划,进而影响项目整体的资金计划。具体体现如下:

对于第二阶段,工程建设支出计划的时点和金额需要与银行开发贷款提款计划的时点和金额相匹配,才能够保证该阶段资金收付平衡,还可以减少资金占用,节省利息费用。

对于第三阶段,工程建设支出计划的时点和金额需要与对应时点销售回款中可调用的资金额度进行匹配,并针对资金的盈余来拟定对应的资金计划。

3、销售回款计划

销售回款作为房地产企业最重要的资金来源,对项目整体的资金安全有着重要的作用,所以需要将销售回款计划作为资金管理的管控点。其对资金计划的影响如下:

销售回款计划的时点和金额除了需要同第三阶段工程建设支出计划的时点和金额相匹配外,还需同开发贷款还款计划的时点和金额相匹配,否则将可能出现资金链断裂,影响项目开发建设。

综上,开发报建计划、工程进度计划、销售回款计划从时间和金额两个维度影响着房地产企业的资金计划,当开发报建计划、工程进度计划、销售回款计划变化时,对应的资金计划需要作出相应的调整,否则会出现资金收支不平衡,因此需要将其作为资金管理的关键控制点。

(二)外部影响因素

1、房地产信贷政策

房地产信贷政策是国家对房地产行业实现宏观调控的手段之一,其对资金管理的影响主要如下:

(1)对资金收支的时间影响

按照当前信贷政策规定,房地产企业银行开发贷款提款需满足四证齐全、办理完抵押并提供项目开发建设支出相关的依据,而贷款的期限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同时,各银行在此基础上,为加强风险管控,又会对提款期限、还款计划进行约束。这些因素限制了贷款资金的取得与归还时间,从而影响着资金安排。此外,信贷政策还会影响各银行对个人按揭贷款业务的偏好和销售策略,进而影响销售回款的取得时间,从而间接的影响着资金计划。

(2)对资金收支的金额影响

按照国务院最新规定,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资本金占投资额的比例需不低于20%,其他项目资本金占投资额的比例需不低于25%。各银行在做授信方案时,还会按城市类别和项目情况相应提高该比例。所以开发贷款额度会受到项目投资额和项目资本金的制约。同时,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一般会设置抵押物,融资额度需不大于抵押物评估值乘以抵押率。抵押物评估值由市场决定,而抵押率则由银行确定,一般不高于70%,因此,融资额度还会受到银行设定的抵押率影响。此外,由于信贷政策对开发贷资金用途进行了限定,只能用于项目开发建设且不能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所以开发贷款资金用途的限制也制约了融资额度。而信贷政策对贷款利率的约束也从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利息费用金额。除此之外,个人按揭贷款信贷政策则会影响销售定价,进而影响销售回款的金额。因此,信贷政策对融资额度、利息金额、销售回款金额均构成影响。

2、商品房预售管理

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各地的预售监管规定,商品房在预售时,需开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预售款需全部存入该专用账户,并接受房管部门监督,在获得房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同时,以广州为例,房管部门还对不同工程进度预售监控账户资金留存的最低比例进行了限制,所以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对房地产企业销售回款的使用在时间和金额上均进行了约束。

综上,房地产信贷政策和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在时间和金额上均对房地产企业资金安排进行了约束,因此也需将其作为房地产企业资金管理的关键控制点。

二、房地产企业资金管理的管控措施

(一)建立动态资金管理体系

上文已分析开发报建计划、工程进度计划、销售回款计划等内部因素的变动会要求资金安排及时做出调整,这种动态的变化对资金安排时间的及时性和金额的准确性提出了较高要求,而动态资金管理体系能够有效的解决这一难题。动态资金管理体系搭建思路如下:

时间管理:由于影响资金收付时间的源头为业务计划,所以需要将业务计划转化为资金收支时间。从收入端来说,可以将销售计划分解为签约计划,进而结合收款规律生成回款时点,当销售计划变动时,系统会自动调整回款时点;从支出端来说,在合约规划确定前,可以将总控计划关键时间节点同相关成本科目对应的付款时间相关联,合约规划确定后,将合同付款时间节点直接同相关成本科目对应的付款时间相关联,这样各项支出均能对应成本科目及其付款时点。

金额管理:在明确上述项目资金的时点后,需要进一步明确各时点对应的金额。从收入端来说,各时点对应的金额由收入总额和分配规则决定。在销售面积既定的情况下,收入总额由单价决定;而分配规则取决于回款规律,回款规律可通过总结分析历史回款数据得出,所以通过将单价设置为变量,将回款规律在后台设置为关联规则,在单价和销售计划变动时,系统会自动调整各个回款时点的对应金额;从支出端来说,各成本科目对应的支出总额为动态成本,按照成本管理经验和合同条款约定,可明确而各个节点对应的付款比例,将其在后台设置为关联规则后,在动态成本或进度计划调整时,各时间节点对应的成本科目金额也会随之调整。

有了上述经营活动的动态资金收支情况,财务部门就能够及时的做出相应的资金安排调整,从而更有效的实施资金管理。

(二)加强融资管理

房地产企业融资要素既受到信贷政策的限制,又受到银行具体的融资方案的影响。对于信贷政策的限制,需要加强政策研究,并对达到基本融资条件的实施过程进行管理,使得融资时间和金额能够满足要求;对于银行融资方案,则需要在贷前、贷中、贷后整个过程中跟踪管理,其中,贷前需同银行充分沟通,取得满足项目需要的授信方案;贷中主要是根据开发进度按照银行要求提供相关提款资料并协调银行按时放款;贷后则主要是动态评估项目能够满足银行约束条件,避免违约,对资金造成影响。

第9篇

【关键词】房地产;项目开发;运营管理

一、房地产项目开发运营管理内容概述

在房地产企业发展过程中,最关键的环节便是做好房地产项目开发运营管理工作。房地产项目是房地产企业获利的直接来源,只有做好项目运营管理,房地产企业才能赢得可靠的经济效益,方可为其发展建立基础。通常情况下,房地产项目运营管理涉及范围较大,部门跨度大、时间周期较长,易受到各类风险因素影响。以往房地产运营管理偏重于计划管理,强调各职能部门按照最初制定的项目关键节点来完成任务,但计划经理却得不到应有的职权。特别是在跨部门协调工作当中,由于计划经理缺乏实权,无法给出专业意见,所以计划管理显得粗放,影响了整体运营效果。从本质上来看,运营管理的核心目标是实现资源效率最大化。因此,在运行管理过程中,要从项目进度、质量、成本及现金流方向入手,实现全面精细化管理。在关注项目整体运作的同时,也要重视资金运作、经济效益产出及投资收益率,并不断对管理流程进行优化,这样才能让房地产项目开发运营管理工作真正意义上发挥成效。

二、房地产项目开发运营模式比较分析

职能式管理模式与强矩阵式管理模式是当前房地产项目开发运营过程中的两种主要管理模式。职能式组织架构应用于项目管理当中,其主要的问题是跨部门项目计划无法在其他部门中有效执行。部门负责人一般只受制于分管副总或总经理,计划经理对项目计划执行并无足够的权责。房地产行业发展至今,跨区域、多项目发展已经屡见不鲜。由于受限于空间距离、工作方式等因素,集团公司与城市公司的纵向协同管理存在一定的困难。一旦出现多项目并联开发,职能部门横向协同管理效率就将急剧下降,导致管理质量骤降。

强矩阵式管理模式实施过程中,房地产集团企业会成立集团运营管理部,对某区域或一线项目整体运营状况全权负责,其核心在于建立合理的进度管理体系。通过落实维护工作与监控工作,让实际管理工作按照计划管理流程实施。换句话说,在项目运营过程中,集团的主要职责体现为建立规章制度体系及执行监督,并且对运营关键节点进行管控。区域运营中心的主要职责在于控制项目运营关键节点,并对相关运营指标进行监控,促使业务工作质量达到预期要求。

三、增强房地产项目开发运营管理的有效举措

1.加强投资收益管理

对于不同类型的房地产企业而言,由于其管理模式、管理成熟度存在差异,所对应的经营策略及发展战略也会有所不同。因此,在投资收益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但无论何种房地产开发项目,都应该遵从以下关键性原则:(1)任何投资收益指标都要具备明确的管理价值,核心指标数目不能过多(多于4个),这样才能让价值聚焦,从而将指标对企业不同项目的适用性反映出来,以便于横向比较。(2)必须保证投资收益管理相关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以此来反映出项目真实的运营情况。(3)在保证数据可靠性的同时,还要便于跟踪,且指标要具备可靠的计算模型。另外,指标的更新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季度,以保证数据的时效性。

2.加强项目计划管理

在项目计划管理过程中,要重视关键节点控制。首先,结合企业发展方向、资源情况,制定出科学的经营目标,并将目标分解至各个项目。再结合企业标准工期倒排出项目建设的主要节点。其次,确认主要节点后,由项目团队对已经排定的节点给予意见反馈,由公司批准后形成关键节点。确认关键节点后,要重视关键节点的动态监控。再者,要将关键节点计划单整合为专门的报告,并根据报告内容提前配置资源,充分做好准备工作,以规避风险。另外,在计划执行过程中,若实际情况与计划出现偏差,便要对项目计划进行合理调整。

3.加强项目成本管理

在项目成本管理期间,可遵循成本策划成本管理成本控制合同管理成本核算的实施路线。在成本策划过程中,需站在投资者的立场,根据投资管理者与客户的双重需求实施具体策划。管理者要将成本策划与企业经营战略关联起来,并根据项目定位与成本总控目标,细致分析在设计、工程、营销等各个环节的成本配置。特别是在不变成本、可变成本与成本投放侧重点等方面制定出针对性的控制策略,确认成本目标,再落实相关成本合同管理。成本策划要基于客户价值,做好范围内管控,并制定出精细的投资效率计划。成本管理期间则要对成本目标进行动态优化,通过预算管理及成本盘点,以指导后期经营性现金流管理。成本管理后期阶段,要加强责任成本、动态成本监控,达到成本可知、可控的目标。

四、结语

房地产项目开发运营管理与项目收益密切相关。在具体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要善于作出动态调整,根据实际环境、市场变化等作出有效应对,让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效用,以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马铁军.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运营管理[J].科技资讯,2015(23):118-120.

第10篇

    房地产投资过程实际上就是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的全过程。房地产投资周期长、环节多,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对此,在房地产开发一章已经进行了一定的阐述,房地产投资过程与开发过程是类似的,不过其侧重点不同。概括而言,房地产投资过程大体可分为投资分析、土地开发权获得、房地产生产开发及房地产销售经营这四个大的阶段。

    投资分析

    房地产经济活动,是个大量资金运动的过程,一旦作出投资决定,资金的投入就是一个难以逆转的持续过程。投资决策准确,是确保整个开发项目成功的关键。反之,投资决策失误,就会导致重大损失。因此,慎重地进行决策,是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必要前提。要保证投资决策成功,就必须在市场分析、财务分析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研究。   (1)市场分析。   市场分析的重点在于估计市场对于投资计划中拟开发成为房地产商品的需求强度以及竞争环境的分析。对市场所做的研究有利于正确估计未来房地产的收益,进而有助于投资者在进行财务分析时,能够正确计算出未来现金流量。   (2)财务分析。   投资者经由市场分析估计未来房地产的收益,进而估计出未来的现金流量。因此,财务分析的主要目的是经由现金流量的估计,计算出预期报酬率,并以所得的结果与要求的报酬率加经比较来判定这项投资是否可行。此外,财务分析并对投资的风险进行估计,以判定面临的风险与预期报酬是否在投资者所接受的范围内。   (3)可行性分析。   可行性分析是一个综合的步骤。投资者除了利用前述市场分析与财务分析的结果,研究和判断其可行性外,还要进行相关的建筑与土地使用等法规限制的研究,以了解投资计划在法规限制上是否可行,以及目前的产权形式与产权的取得是否可行。而且对房地产开发的庞大资金来源是否能取得也是一个重要的关键点。   因此,只有在计划阶段中的可行性分析确定后,整个计划才可能付诸实施,而下一步骤的投资程序才能继续进行。投资者必须了解在计划评估过程中,可能会因为遭受的限制而作某些修改,因此,投资者在作可行性分析这个步骤时,并不能将其当作单纯的接受或否决的过程,它实际上还包括了重新评估与修正的功能。通常,在一些较大项目中,为了确保投资决策成功,可行性分析要反复研究,在正式决策之前,可作可行性研究,以保证投资决策的准确性。

第11篇

(一)制定房地产发展规划。

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我县住房建设规划和县城棚户区改造计划,制定城市房地产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开发指导性计划。指定地块,成片开发,配套建设,对年度内的开发项目提出选址意见及规划方案(规划方案应含平面布局图、立面渲染图、夜间效果图)。

(二)严格审批制度。

进一步加大对行政审批的管理力度。规划区内的开发建设项目,要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县城总体规划执行,不该批的坚决不批,杜绝拆迁不到位、见缝插针式的开发建设。同时,每一重点建设项目的重要环节都要定期或不定期向县房地产开发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汇报,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审定。规划方案一经确定,规划部门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须经联席会议再次审定。

(三)严格审批程序。

在建设工程的审批过程中,要充分体现规划对房地产市场的引导作用。对年度内确定的所有开发项目,首先要进行规划方案的设计工作,并将设计方案提交联席会议进行审定,审定后由县规划部门下达选址意见书,县发改局对建设局发放年度总计划(包括全年所有建设项目),县建设局负责将年度内所有拟建项目的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及规划方案在县新闻媒体公示7天,再由县国土资源局收储中心履行招拍挂手续,并进行公示。建设单位(个人)须先向房屋拆迁单位交足拆回迁保证金后参与竞标。招拍挂结束后,县发改局对中标单位(个人)下发该中标项目的建设计划,最后到县建设局及各相关部门履行审批手续。

(四)完善规划保证金制度。

为保证建设项目严格按规划实施,要加大对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力度。开工前要对建设项目加收规划保证金,专户存储。工程竣工验收后,对符合规划要求的,规划保证金足额返还;对违反规划的建设项目,规划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罚金在规划保证金中扣除。

(五)房地产开发联席会议制度的审定内容。

1.建设工程规划方案(规划图,绿化、景观设计图);

2.建设工程立面渲染图;

3.建设工程夜间效果图(霓虹灯设计)。

二、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用地管理

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监管。县国土资源局应依据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编制年度用地计划;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开发项目的类别、开发期限、项目拆迁补偿要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要求以及产权界定提出书面意见;规划部门应对开发项目的性质、规模、规划设计条件提出书面意见,作为房地产开发用地出让或划拨的依据之一。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虽按期开工,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置。

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并按合同约定的动工时间进行开发建设。对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超出用地规模开发建设、利用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或与集体经济组织私自签订协议非法开发等行为,县国土资源局应当依法查处。

三、规范房屋拆迁管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城镇房屋拆迁年度计划,依法申请拆迁许可,并按程序实施房屋拆迁。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拆迁评估机构要按照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实施拆迁评估。对违反拆迁年度计划或未经拆迁许可擅自实施拆迁,未与被拆迁居民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即将房屋拆除,以停水、停电、停气、停暖、阻断交通、破坏相邻公用设施和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或搬迁,以及违法进行拆迁评估等行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四、规范施工管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规定,依法办理招标投标、委托监理、施工许可等手续。对应招标而未招标、未实施监理、未经施工许可擅自开工,明示或暗示勘查、施工、监理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行为,建筑工程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五、规范竣工综合验收管理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按规定办理综合验收备案。开发项目经综合验收备案后方可交付使用。将未经综合验收或综合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按职责依法查处。

六、规范房地产经营管理

(一)规范预(销)售管理。

1.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预(销)售商品房屋,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房屋、收取预售款,以及不按规定向购房人出示预售许可证的,县房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销)售商品房时,必须在售楼处明显位置悬挂服务承诺牌和服务告知牌,向购房人公开承诺经营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并把购买商品房应当注意的事项告知购房人。未实行服务承诺和服务告知制度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2.规范商品房面积计算标准和方法。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商品房时,应当向购房人提供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且已在房地产经营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面积测绘证明文件。县房管部门应当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商品房面积计算、分摊中弄虚作假、故意侵害购房者利益,以及擅自出租、出售共用部位牟利等行为。

(二)规范售后服务管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设立商品房售后服务机构,公布售后服务电话,受理房屋买受人的投诉,承担保修期内商品房屋的维修和保修责任。未设立售后服务机构、不承担保修责任、推诿或不认真处理投诉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三)规范房地产金融管理。

各商业银行要认真贯彻国家金融宏观调控政策,加强对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信贷管理,调整和改善住房贷款结构,支持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和合理住房消费,改进住房金融服务和风险管理,促进房地产金融健康发展。

(四)规范房地产税收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税收政策,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规范、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深化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强化税收征管,推进税收征管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提高税收征管质效。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行业税收秩序,深入开展房地产行业税收专项检查,营造诚信和谐的税收环境。大力推进社会综合治税,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协税护税的作用,丰富税源管理信息,强化房地产行业的税源监控,提高税收管理社会化水平。推进房地产行业税收科学化管理,完善房地产税收管理软件,全面推行机开房地产预售款专用收据和专用发票,发挥“以票控税”的作用,规范和强化“二手房”交易的税收征管,深入落实“先税后证”的措施,完善“二手房”计税最低限价,减少税款流失。

七、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房地产市场规范化管理

(一)强化组织保障。

由县政府组织,成立由县建设局牵头,发改局、国土资源局、经济局、社区、消防大队等各相关部门组成的*县房地产开发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房地产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

(二)强化政策保障。

建立健全“三色通道”制度。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规范化程度,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差别管理,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强规范化建设、规范化开发、规范化经营。对于信誉好、管理规范的,开通绿色通道,给予政策支持,扶持其做大做强;对运作不规范的,纳入黄色通道,责令限期整改;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纳入红色通道,依法给予降低或注销开发资质的处理。

第12篇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项目 进度控制 影响因素 措施

中图分类号: F293.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目前,房地产行业备受瞩目。市场逐步成熟,消费者逐步理性化。从最早开始的“圈地运动”到后来的“圈钱运动”再到最近崭露头角的内部管理变革。房地产企业正逐步成熟,逐步走向理性,随着房地产企业加强自身市场竞争能力的需要。集团管控模式、组织结构、业务流程体系、工程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变革已经被提上日程。进度控制的重要性对房地产公司不言而喻,出于资金安排和销售的需要。众所周知,项目开工后,房地产公司不会轻易变更事前拟定的开盘时间和交房时间。这就要求工程必须在开盘前完成主体施工,在交房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现实中房地产公司确能做到上述两点。问题在于目前的工程施工往往是前松后紧,即前阶段超期,后阶段赶工的“结构性”进度控制脱节,以此造成的后果是以牺牲工程质量为代价。将问题爆发于物业管理阶段,加大了公司物业管理成本,降低了公司美誉度。

影响因素

1、施工单位的因素

建设开发项目进入施工阶段,施工单位的管理极为重要。工程从开工建设——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生产周期最长、管理跨度最宽。作为工程产品生产的主角——施工单位,对这一阶段的影响也最大。

2、设备、材料供应及建设资金的影响

工程施工如同战争,现场如战场,工程所用建设资金、设备、材料如若不及时或断档,会照成停工、窝工,影响工程进度。

3、配套工程的影响

供水、供电、燃气、排污工程等,由于资源的稀缺和行业的垄断,形成行业管理和经营的腐败、价格垄断、服务意识差、办事程序复杂、工作效率底下等等。鉴与上述特点,在项目开发建设时应高度关注,如果重视不够,必将倒至项目建设受诸甚至严重影响工程进度。

4、建设环境的影响

(1)政府关系

房地产行业受政府职能部门的多头管理,工商、税务、发展、计划、商务、银行、建委、行政执法、劳动检察、环保,市政、消防等,政府部门都能对开发项目进行管理。目前在我国,政治体制的改革跟不上经济体制的改革,许多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政府机构庞大,程序多、办事效率不高,人浮于事,有时甚至等等。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都会影响项目开发的进度,有时甚至严重影响开发项目的建设进度。

(2)居民、村民关系

由于目前房地产开发都集中在建成区,鉴于建设工程的周期长、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不可避免的要受到周围居民、村民关系的影响。有时候,此类关系处理不好对工程进度的影响将是致命的。

措施

1、合理制定计划

计划是控制的依据,计划制定合理则进度控制成功了一半,计划制定的不合理则进度控制失败的风险会增大几倍。目前的多数房地产企业, 尤其是停留在“圈地运动”和“圈钱运动”阶段的企业,计划制定不受重视,计划的制定过程要么非常粗略,要么以走过场、交差的形势敷衍而过, 造成以后的工作混乱。例如,某房地产公司制定过程为:领导层制定开发计划,确定本期开发面积、开盘及交房时间,然后由副总经理召开项目协调会,确定各部门工作的总体时间要求,即为计划确定。这个计划往往在实际中得不到有效实施,各部门相互推卸责任,扯皮现象非常严重,工程进度控制也就无从谈起。建设计划制定过程为:项目发展部门根据市场情况制定项目开发计划;项目开发计划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销售部门制定销售计划;项目部根据开发计划和销售计划、国家标准、场地情况、待建情况、施工队施工能力等拟定施工计划。两部门在计划中必须详细列明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阶段及要求,经确认后其他部门以此为依据制定各自计划,同样需要在与其他部门交叉的阶段重点标注,最后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召开项目协调会,经协调调整最终确定。计划制定过程可以有多种方式,但不论采用何种方式均应注意以下3方面:(1)计划的制定应以项目为中心,各部门围绕项目进行计划;(2)计划制定过程中一定要进行详细的计划沟通,在部门之间有交叉的地方相关部门需要进行确认;(3)计划制定需要得到各个部门的重视,可以考虑将计划制定作为部门的重要业绩考核依据之一。

2、合同措施

(1)工期的确定。一般来说,合同工期主要受建设单位的要求工期、房地产项目规模的定额工期以及投标价格的影响。房地产项目招投标时,由于房地产项目工期紧迫,建设单位通常不采用定额工期而根据自身的现实需要提出要求工期,并由此限定投标工期,只从价格上选择相对低价者中标。多数施工单位为了实现中标这一首要任务,忽视房地产项目造价与合同工期之间的辩证关系。因此,要求工期的科学合理和允许投标工期在平衡投标报价中发挥作用,将有利于减小建设单位在进度目标控制中存在的风险。

(2)工程款支付的合同控制。房地产项目进度控制与款项的合同支付方式密不可分,工程进度款既是对施工单位履约程度的量化,又是推进项目运转的动力。房地产项目进度控制要牢牢把握这一关键,并在合同约定支付方式中加以体现,确保阶段性进度目标的顺利实现。

(3)合同工期延期的控制。合同工期延期一般是由于建设单位、房地产项目变更、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而工期延误是施工单位组织不力或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两者概念不同。在房地产项目进度控制中还要判断延期事件是否处于施工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上,才能获得合同工期延期的批准。若延期事件是发生在非关键线路上,且延长的时间未超过总时差时,工期延期申请是不能获得批准的。此外,合同工期延期的批准还必须符合实际情况和注意时效性。

3、予控建设环境,消除不利因素

(1)政府关系

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各职能部门都在逐渐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也使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明确,效率提高,企业应该关注政府的各种政策和信息,不断了解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办事程序和制度,熟知报批程序,充分掌握并分析有关资料,搞好和理顺关系,做好与经办人的沟通,规范自身行为。

(2)居民、村民关系

项目建设过程中,抓好协调各方的工作,尤其是在征地、拆迁问题上,要认真做好对居民、农民的说服和教育工作,多宣传、多疏导,避免冲突,既要考虑企业利益,也要考虑居民、农民的权益。要有法律意识,在遇到无理要求时,应坚决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加强对施工项目部的管理,建立明确的工作分解结构。施工项目部是建设项目进度实施的主体,建设单位进度控制的现场协调离不开施工项目部人员的积极配合。因此,项目部组成人员的素质尤为重要。建设单位应当要求项目部的人员配备与招投标文件相符,主动加强与项目部人员的相互沟通,了解其技术管理水平和能力,正确引导其自觉地为实现目标控制而努力。同时,建设单位还可以督促施工单位对房地产项目项目部从进度、质量、资金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管理。

结束语

由于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复杂性,房地产企业的工程进度控制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在过程处理上运用很多的小技巧,灵活控制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还需要公司其他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顺畅沟通,从系统的角度完善改进。

参考文献:

[1]陈志勇,工程网络计划中资源优化问题的研究[D],大连:大连理工大学,2006

[2]丁士昭,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