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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培训

时间:2023-06-02 09:22:1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招投标培训,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招投标培训

第1篇

传统招标模式向电子招投标发展已成趋势

现如今国内大多数企业仍然沿用传统的招标模式进行招投标工作,即发放纸质招标文件,不少于20天公示期后开标,各投标人要准备大量的纸质证明材料,行业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审,最后确认中标单位,发放中标结果。可以说,这种模式的招投标工作,国内各招投标公司、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人已经实行的很熟练,配套管理制度也很完善,是多年实际操作的智慧总结。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低碳环保概念的加深认识和逐步推广,传统作业模式(纸质标书)下的招投标一定要向更健康、更专业、可视化的方向发展,迈入网络协同作业时期,即电子招投标时期。

1、电子招投标是以招投标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业务流程为基础,以互联网信息技术为支撑,实现招投标各参与主体在线进行项目操作和管理的作业方式和特殊经济行为,其本质是网络协同作业,其价值是极大地提高了招投标的效率与诚信,节约能源,实现真正意义的低碳环保。

2、电子招投标可以解决很多人为主观因素给各企业带来的不公平现象,在实施上具有一定强制性,降低了业务操作的难度,避免业务规范执行上的偏差,降低项目风险,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环境;电子化能大大降低纸质能源的消耗,直接从网络上获取各参与公司的电子信息并存储,数据关联紧密,联动效应强。同时还可以解决因人工劳动造成的数据错误,信息不对称及重复劳动等问题。

总之,电子招投标实现了招投标过程的电子化管理和运作,是招标理念和信息技术的完美结合,传统招标模式向电子招投标过渡发展已成为了项目招投标方式的发展趋势。(市场开发中心:黄龙)

浅析电子化招投标

电子招投标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等信息技术,对招投标业务进行重新梳理,优化重组工作流程,在网络上执行在线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监督监察等一系列业务操作,最终实现高效、专业、规范、安全、低成本的招投标管理。

电子招投标还将制度设计和流程标准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加以固化,以期规范操作程序、避免执行偏差、降低项目风险。总体来看,利用电子招投标主要有以下几点优势。

招投标制度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通过投标人之间的充分竞争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由于网络的开放性,电子招标平台在打破物理时空屏障的同时,增强了信息透明度,投标方能通过网络获取招标信息,参加招投标活动,提升了工作效率,降低了成本。电子招投标充分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原则,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各地方、各部门施行地方保护主义、行业垄断和行政干预行为的发生。

电子招投标通过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将招投标环节电子化、数字化,从而实现资源共享,规范运作,使招投标交易行为实现了由分散、隐蔽、无序向集中、公开、规范的转变,避免了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寻租行为的可能。电子招投标以网络为载体进行平台化的业务操作,减少了灵活操作的空间,同时各类操作留有痕迹和日志,更有利于事后的监督检查和最大程度地实现阳光交易。

通过网上下载招标公告、网上投标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答疑、网上支付等功能的应用,各节点办理情况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实现快速反馈。这样,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前处于高度保密状态,使意图围标串标者,因难以掌握彼此相关信息,而无从串通投标。

采用专用的标书制作模板,对"通用条款"进行固化,对"专用条款"凸显提示,使文件编制更加规范、统一,便于阅读、审查,同时也防止了招标人或机构设置倾向于"意中人"的条款,逃避监管,排斥潜在投标人,从而打破了招投标人之间的利益链。

在标书制作、上传、评审等多环节对标书内容的完整性、符合性、准确性进行全面校对和检验,防止评委带有意向评标,而选择定向废标,从而切断评委与某些投标人的利益关系。

系统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完整记载,将所有资料完整留存,通过监控点的设置,对违规操作实时预警、及时纠正,方便了招投标监管部门、纪检部门对招投标活动的实时监控和后续检查,保证招投标监管适时准确、全面到位。同时,科学合理地固化相应办事流程,特别是对政府投资项目,可以规范办事程序,强化监督管理。

招投标活动中涉及的所有环节均可在网上进行,交易各方均可登陆系统,实时了解掌握与其相关的各类公开信息,实现了招投标的阳光运行,避免了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暗箱操作。

招投标全程电子化,节约因制作标书等而浪费的大量纸张;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大量人工成本;无须车马劳顿,节省差旅费用;采用网上开标节约办公资源。(市场开发中心:陈振)

电子投标系统应用

集团开发中心人员于8月27日参加了由乌鲁木齐工程交易中心举办的"建设工程电子培训班".

培训主要采取了老师授课和上机实际操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介绍了电子投标系统的内容。

一、运行环境:适用XP系统、WIN732位、WIN764位。

二、操作指南:电子投标工具是提供给投标人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通过电子投标编标工具可以实现新建打开项目,编制投标文件示范文本,导出招标工程量清单,检查及预览标书,生成投标文件,打印,刻录等功能。该工具保留了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流程和习惯,使软件使用起来简便快捷。在编制文件时需要保持将软件狗一直插在电脑上,如果中途拔掉系统会自动保存,并退出。

三、常见问题:1、CA锁问题。2、计价接口问题。3、杀毒软件拦截问题。4、系统检测环境不通过问题。5、版本更新问题及新老工具过渡问题。

第2篇

【关键词】园林绿化 招投标 问题

园林绿化是建设风景园林绿地,为人们提供一个良好的休息、娱乐、亲近大自然、满足人们回归自然愿望的场所,是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城市生活环境的重要措施。园林绿化工程是一项公共事业,是能够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公共事业。而招投标,是一种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所采取的一种交易方式。通过招投标方式,能够择优引进专业的园林绿化公司。但是招投标现存的一些问题对园林绿化工程的实施造成了不良影响,引发人们的广泛关注。

一、园林绿化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1、不正当竞争

面对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有的公司为了中标,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违反成本收益原则,以明显低于成本的价格参与竞争,大幅度降低工程报价。报价是投标全过程的核心工作,既要提高中标的概率,又要保证赢利。有的公司不顾自己的综合实力,不顾竞争规则,接管园林绿化业务后,为了压缩成本而导致违规操作、偷工减料等行为,使工程质量不达标,后期养护不到位,不仅给企业带来了极大的财务风险,还给企业声誉造成了不良的影响。这主要是因为园林绿化招投标管理法规还不完善,法律操作过程还不规范不具体,使招投标工作无法可依,再加上招投标双方对不正当竞争的重视程度不够,无法对招投标各方进行有效的监管,给园林绿化招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留下可乘之机。

2、存在“暗箱交易”

招标单位不能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开展招标工作。有的招标单位早已内定好了园林绿化公司,但为了避免违反法律法规,也进行公开招标,使其他园林绿化企业受骗,使公开招标成为了一种形式。有的招标单位甚至把招标项目的资料或内部消息事先透露给意向公司,降低招标的资质门槛。评标标准没细化,有些招标项目的评标标准上下限没有严格规定,评标专家在评标时,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评分的高低没有科学的依据,由专家自己心里衡量,容易滋生腐败和暗箱操作,人为创造出不公平的条件使意向单位中标。

3.机构不规范

目前,招标机构过多过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承揽到项目,他们会采取违法违规的手段。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机构。某些招标机构为了能够接收招标业务,对招标人无原则地迁就,掩盖招标人的一些违法行为,而演变成帮助招标人暗箱操作的工具。还有的机构不顾法律规定,给参与投标的单位串标的机会,串通损害投标人利益。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与国家引进招标制度,规范招投标活动的政策目的完全背道而驰,是一种投机行为,其根源是工程领域乃至整个社会的诚信缺失。

4. 招投标从业人员素质不齐

在招投标行业中,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首先是服务水平不高,许多招标人业务水平低下,对许多基本概念和流程都很陌生,导致了委托人的不满。对于招投标要达到的目的,他们的理解也不全面,不能提出项目优化意见。其次是服务意识有待提高。目前从业人员的素质千差万别,知识结构、和职业道德还不能满足许多工作的需要。

二、解决招投标问题的对策

1、完善法律法规,规范招投标管理

在法律法规的指导下,积极发展园林绿化招投标管理市场,为园林绿化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规定园林绿化工程应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优秀的工程单位。实行资格认证,对符合要求的法人单位颁发资格证书,对不具备园林绿化施工的单位不允许进入市场,以此来规范园林绿化工程市场。同时要完善招投标程序管理,报名对参与招标的单位,按招标要求审查投标申报表,以及单位的有关证件,包括主管部门核发的法人证书、资质等级、单位简历和技术装备情况等。加强监管以完善评标、定标流程,对于评标的指标要进行科学详细得分当设定。另外要对招投标文件进行规范,对文件的主要内容、招投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要规定明确,以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和权威。

2、对机构加强监管

为了规范招投标市场,防止串标、暗箱操作等不法行为的发生,要采取措施加强对机构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管和控制。首先在事前,要做好预防工作。要对招投标报名情况严格保密和资格审查。以确保有关资质的证明文件、证件及资料具有权威性、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不法串标者设置有效的障碍,使他们不能轻易确定串标对象。其次在招投标工作结束后,相关招标投标管理部门要进行监督检查工作。要对投标书进行审查,检查报价单的有效性,检查是否存在串标现象。建立畅通的投诉举报渠道,对于来自各个方面的投诉举报,要依法快速调查处理。鼓励举报违法乱纪案件,鼓励提供有利线索和证据,对举报有功者在为其保密的基础上予以重奖。一旦发现有违规现象,要从严处理。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对当事人给予恰当的处罚,提高他们的违法违规成本。

第3篇

[关键词]工程 招投标 监管 探讨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42-0077-01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工程招标机构已经成为建设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竞争秩序,节约政府资金,加快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进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随着机构市场发展迅速和市场竞争的激烈,由此产生的一些负面效应也显现出来,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招标应遵循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根本原则,扰乱了招标市场正常竞争环境,因此,作为招投标监管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招标机构的监管,有效遏制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

一、招标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法律法规意识淡薄。由于利益驱动,千方百计在钻法律、法规空子,打球,不惜损害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而谋取不正当利益。具体表现为:一是部分机构为了获取更大经济利益,主动帮助投标人串通投标,机构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将掌握的招标人各种信息透露给投标人在招投标的各个环节进行暗箱操作,以达到中标人的目的。二是随着招投标市场的逐步发展与完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面对 “僧多粥少”的局面,机构针对这种供过于求的市场环境、自谋生路的赢利目的、“谁委托或谁中标,向谁收费”的供需关系,使招标机构在过程中,变成了以利益为纽带的“雇佣关系”。按照招标人的意图帮助其安排的投标人入围、操纵中标结果。

2.监督体系不完善。一是统一完备的招投标管理体系尚未形成,各行业、各部门出台的法规、制度标准不一,甚至相互抵触,还不能有效地防止人为因素的干扰。二是纪检、监察部门和招投标监管机构等注重对招投标程序和结果进行监管,对招投标内容、合同订立等监督存在缺位,使招投标管理的后续监督出现真空。三是招投标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既要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管,又要受理投标人及其他利益关系人的投诉,以及招标机构的认定,业务众多,造成监督力量分散而缺乏力度。四是对违规行为的处罚也只有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取消一定时期内招投标资格、评标的资格,对违规者的约束力不够。

3.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招标机构是提供专业化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其核心竞争力应该是其所拥有的专业人员,从业人员不但应懂得专业技术知识,还要懂得项目管理和法律知识,具备综合协调能力,要有高尚的道德品质;而一些机构只注重了经济效益而淡化了自身企业的建设,出现了专职人员素质不高,工作质量低下,一本招标文件适用所有项目的现象,致使招标人产生了委托招标不如自己招标的感觉,形成经济和权力双重损失的错觉,严重影响了行业的社会信誉。近年来工程招标机构发展较快,招标行业从业人员队伍不断扩大,再加上招标涉及的范围广、监管部门多,不同的地方、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监管部门,不同行业的监管部门出台不同的行业法规和管理办法,不同地区的监管部门出台不同的地方法规和管理办法。新的法规、新的规范、新的标准培训缺乏,专职人员的从业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得不到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不能有效的得到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

二、加强对招标机构监管的对策

造成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有,相关制度不完善,政府部门监督不到位,招标机构缺乏自律意识等。如何进一步加强对招标机构的监管,规范工程招标行为,实现依法健康有序发展,笔者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加强机构监管的对策、建议。

1.加强监管机制建设。一是建立相对统一的招标监管平台。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监管主体,制定统一的监管信息平台,实现资质统一管理,改变招投标活动多头管理的现状。二是严格机构考核。制定考核机制,以机构信用手册为抓手,通过招标单位、监管部门和评标委员会三方对招标工作进行考核,加强对机构的管理;建立不良行为公示、动态管理及清退制度,对工作失职和不负责任的机构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机构及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建立和完善招投标行业自律机制。三是建立招标机构财务审计制。机构的财务情况很有必要进行审计,每年年初向监管机构提交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切实制止乱收费的形象。四是强化招投标监管执法。严格机构市场准入清出机制,加强对招标机构从注册资格、专职人员、劳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业绩等进行严格把关。对弄虚作假的企业和个人依法处理。

2.建立机构优选机制。建立公开、透明的招标机构优选机制是提高招标机构市场良性竞争环境的重要条件,促进市场规范竞争。一是实行定期比选。制定机构比选办法,每季度对照其进行考核测评,按照得分排名分档进行业务,将招标比选排名进行通报,实现招标比选信息、运行机制和服务体系建设良性循环。二是公开评定排名。在比选过程中,每个机构选派1名代表纳入比选考核小组,具体对各机构的从业资质、规章制度建设、业务知识考试等内容进行全面考核测评,每项测评结果采用全过程公开面对面现场公布,以百分制的形式从高到低确定最终排名,政府投资规模以上的重点项目一律在本地区工作考核前3名机构中选择,从而督促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全面提升综合实力。

3.加强从业人员业务培训。一是定期组织培训。招投标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有招标机构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招投标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制订行之有效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综合素质和工程招标的服务质量。对招标机构专职人员建立考试制度,对连续半年以上没有业务的上岗人员进行业务测试,不合格的暂停其资格,直到培训考试合格后再上岗。二是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对从事工程建设招投标的机构实行交易员制度,凡专职交易员须定期接受业务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工作,办理各项备案、报名、答疑、组织开评标所有人员必须是机构专职交易员,无证人员不得从事招标业务,对专职交易员每年定期审核其养老保险交纳情况、劳动合同、人事证明等相关材料,确保各项手续齐全。三是实行定期例会制度。每月或每季度召开一次机构负责人座谈会,及时宣贯招投标相关新的法律法规知识,同时可以共同研究解决招投标中出现的问题,提高机构业务水平。

三、结语

本文通过对目前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机构在招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招标机构监督与管理的对策,以期可以有效地解决机构监管中出现的问题,从而规范招标市场行为。

参考文献:

[1] 谢基平.招标机构面临问题及对策的探讨.《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

[2] 邵荣庆.基于价值导向的全过程招标工作研究.《江苏工程招标投标》2014(2).

[3] 杨瑛.加强对工程招司法机构监管的对策和建议.《建筑施工》.

[4] 邱汉明.如何加强对工程招标机构管理.《中国科技博览》2010(20).

第4篇

【关键词】工程;招投标;不正当;竞争

[ Abstract ] engineering bidding work process often occur in many acts of unfair competition, and better prevention of these behaviors appears to improve the supervision mechanism, rely on the legal weapon to overall control, improve bidding transparency, adopt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methods, control of unfair competition behavior affects the engineering bidding work.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existing in project bidding acts of unfair competition, and puts forward the preventive tactics.

[ Key words ] project; bidding; unfair competition;

中图分类号:TV5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工程建设质量的控制第一步就是要对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而目前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预防工作则更应该受到重视。本文分析了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提出了预防的具体策略。

1.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1投标单位之间的联合投标

在工程招投标的过程中有时候会有不同的单位进行联合投标,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有些投标单位为了获得投标利益,排挤、限制其他投标人竞争,破坏招投标竞争机制作用发挥的行为。该串通通常发生在某些投标商垄断某行业或地区的情况下,他们通过串通来分割市场,从而谋求高额利润,这就属于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同时联合投标的过程中,不是各单位直接协同合作而只是在投标过程中进行利益联合,而具体施工的质量就缺乏必要的控制。

1.2招标与投标单位之间串通招投标

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招标单位必须要秉承公平公正的制度模式去进行招投标工作,以确保工程质量为第一前提,但是受制度执行的约束,招标与投标单位之间串通起来,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招投标活动,严重危害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例如:2008年底至2009年初,在四川省雅安市永定桥水库首部枢纽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从业主代表到中介机构、评标专家和竞标企业的代表,几乎所有的参与者都在表演一场“串通招投标”的把戏,差点给国家造成约7000万元的经济损失。招标与投标单位之间的串通行为往往是招标者在公开开标前,开启标书,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者,或者协助投标者撤换标书,更改报价。又或者是招标者向投标者泄露标底等。这些行为都使得其他竞标单位的利益受到影响,使得招标结果不是以危害工程质量为前提的,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同时也耗费了大量的招投标资金。

2.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预防

2.1完善监督机制

完善工程招投标的监督机制应该从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方面着手,对于外部监督而言首先应该加大进场交易的规范力度。所有工程项目一律纳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建立有形市场,治理建筑市场的混乱,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并且还可以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域和行业保护现象,减少串标陪标现象。对以内部监督而言则应该:(1)成立专门的招投标工作监督小组,小组成员应该由招标单位主管、政府部门领导等组成,在执行监督权力前对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标合同的项目种类、投资规模、工程质量等级、建设工期和合同执行的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2)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业务人员组成督查工作组,组织实施对建设项目工程中标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活动。(3)监督机制的建设应该延伸到整个招投标工作过程之中,从宣传方面来讲就要不断地强调招投标工作的监督能力,确保不合理的竞争方式的渗入;在招投标过程中更是要号召每一位工作人员都积极地维护招投标单位的公平竞争利益,对认真完成工作任务的个人给予奖励,将招投标监督机制作为一种固定的文化模式渗透到工程招投标工作中来。

2.2依靠法律武器全面控制

工程招投标工作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虽然可以通过监督机制的建立得以预防,但是仍然有不合理的现象出现,这就需要依靠法律武器进行全面的规范,确保预防措施的全面开展。首先,应该对所有的招投标人员(包括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培训,重点对《招标法》内容进行详细讲解,例如:明确地在培训过程中指出:监督管理人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行政,有失职或者、、等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和单位主管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如此严重的法律惩戒面前,相信多数招投标工作人员能够依法办事,更好地完成招投标工作。而招投标的双方单位也应该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

2.3提升招投标透明度

提升招投标透明度能够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开展过程在群众的眼光下进行,预防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开展。招投标透明度的实施必须要利用互联网的开放模式,通过招投标网站的建设,将各种招投标的制度和执行环节公开,确保招投标制度的明确性。另外,要在网站内建立意见信箱,确保所制定的招投标政策规定严格遵守上位法,并充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同时,网络的沟通模式也使得各级法制工作机构要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备案机制,加大审查力度,坚决纠正违反上位法、不同规定之间相互冲突矛盾等问题。

2.4采取综合评标方式

综合评标法:俗称“打分法”,:把涉及到的招标人各种资格资质、技术、商务以及服务的条款,都折算成一定的分数值,总分为100分的评标方式。综合评标方式由于评价的内容更为广泛具备综合性,因此评标过程中不容易出现非法联合和串通的情况。例如:《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标准》其综合评分评估法示范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为:①投标报价(不低于70分);②施工组织设计(不高于20分);③投标报价合理性(不高于 4 分);④投标人经历及业绩(不高于 10 分)。这样的评标模式能够使得招标单位更为全面地考虑到投标单位的能力。另外,开展综合评标方式时要以提高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维护评标结果,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放弃投标,这样避免投标组织之间的串通行为出现。

综上所述,工程招投标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很多不正当竞争行为,而更好地预防这些行为的出现就必须要完善监督机制,依靠法律武器全面控制,提升招投标透明度,采取综合评标方式,控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工程招投标工作。

【参考文献】

第5篇

[关键词]企业 招投标 规范 监督

中图分类号:F42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4-0085-01

招投标是企业的重要经济活动之一,工程建设领域和物资采购仍然是企业违法违纪现象易发多发领域,实践证明,开展以公开、公平公正、诚信为原则的招投嘶疃,可以有效地防止暗箱操作,堵住企业在设备、物资采购及工程建设方面的漏洞。规范企业招投标行为,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确保招投标工作正常进行,不仅是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也是维护企业整体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对企业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确保企业招投标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才能规范招投标操作,预防和减少腐败,确保企业生产发展得以顺利进行。加强企业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应着重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学习,规范招标行为

一是加大学习《招标投标法》、《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招

标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力度。要通过加强对《招标投标法》、《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招标监督管理办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提高招投标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广大职工对招投标工作加强监督的意识。二是强化培训。一方面要全面提高管理者和管理业务人员对《招标投标法》、《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招标监督管理办法》及其有关知识的普及。另一方面要全面提高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要加强对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不断提升监督人员的自身素质和监督水平,在实施监督职责时做到重点突出,执纪严明。

二、准确定位,履行监督职责

纪检监察部门在招投标工作中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依法

履行好监督职责。一是督促有关部门明确各自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职责,特别是督促协调归口统一管理,部门各负其责,共同履行监督职责。二是督促各职能部门建立和完善符合《招标投标法》、《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招标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市场机制、工作程序和监督制度。三是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招标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规范招投标的运作。四是严肃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和腐败行为。

三、严格把关,抓住关键环节

在招投标监督工作中,要抓住招投标各重要环节,把招

投标环节作为保证质量和效益的重要关口。要求应该招标的项目必须采取招投标方式进行,并对招投标过程实行全过程监督。要严肃查处规避招标或在招投标中弄虚作假等违纪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侧重点应包括以下六个方面:(1)是否制定了招标计划及完整的招标程序。(2)招标人或评委会成员有无违反招投标工作纪律的行为。(3)标底是否经过了有关部门审定,标底是否做到了严格保密。(4)投标人投标文件是否密封完整,有无盖章,投标书是否当众拆封。(5)评标办法是否公平、公正,评委是否坚持了公平、公正、客观、择优原则。(6)招标人和中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定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有无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四、完善机制,拓宽监督渠道

一是尽快制定与《招标投标法》、《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招标监督管理办法》相配套的法规制度,促进监督部门依法监督,依法执纪。二是要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分管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监督责任意识,促进招投标领域的廉政建设。三是开展招投标廉洁承诺活动。一旦对项目实行招标,要向广大职工作出廉政承诺。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廉政承诺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廉洁承诺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四是实行各种形式的公开制度,增强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1)公开招标信息,扩大参投企业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2)公开中标人和中标单位,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对招标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投诉。(3)通过现代信息媒体及时公布社会关注的企业资质管理、招标投标和质量安全检查等方面的信息,增强社会监督力度。(4)设立统一的招标投标违规违法行为公告平台和信用档案,将各地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上传到统一的平台上,提供共享查询功能,使得违法企业一地受罚,处处受制,增强企业的违法成本,促进企业自律。

五、创新方式,强化责任追究

一是要改革招投标管理制度,创新招投标方式。为避免评标和投标双方的接触,可采取网上招标和网上异地评标的方式,即招标人通过互联网随即抽取本地或异地的专家评委,实行网上封闭式评标,并当众公布评标结果。这种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的评标,资源共享,既可大量节省评标费用,又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二是对评标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换,限时抽取,避免串通作弊。同时建立专家工作考核档案,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专家,予以除名,今后不再录用。三是建立招投标电子资料库,招投标过程全程记录在案。对招投标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问责,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可永久追溯其责任。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对在招标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贿受贿、排斥潜在投标人、滥用评标权等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对出现问题的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要追究责任。

六、协同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建立协同监督工作机制,构建协同配合、信息互通、形成合力、监督到位的纵向贯通、横向协同、覆盖全面的监督机制。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招投标管理部门的专业监督职能。招投标监督主体较多,职责分工必须明确。各专业部门在技术、质量、产品性能等方面严格把关,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及时交流与沟通监督信息。各部门各司其职,,将监督力量予以整合,从不同角度对招投标活动形成一种“立体式”的监督合力。只有这样,招投标的监督才能有效地打击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从而遏制腐败的滋生与蔓延。

第6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问题;建议

1、引言

我国的建筑市场已在全面对外敞开,工程招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也日益完善,市场运作将朝着更为规范化方向发展。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依然存在很多问题,市场急需进一步规范。

为了保证市场公开竞争机制,规范和统一建筑市场的交易行为,优化资源配置结构,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节约工程造价,提升资金利用效率,完善体制,深入推进工程招投标工作,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健全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市场竞争机制,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任务。

2、我国现阶段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1领导干部行政干预,随意改变招标方式

目前在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中分两种招标形式,一种是公开招标方式,另一种是邀请招标方式,依照招标法的相关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是国有资金占据主导地位的工程项目就必须使用公开招标方式。有许多招标单位借降低费用或是缩短工期为由,将本应使用公开招标的工程改为邀请招标方式,来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些做法严重违反《招投标法》,最终结果就是产生一系列“权力标”、“关系标”,致使招投标成了走形式、走过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工具。

2.2工程量清单报价,价款不做调整,投标人单方承担风险

目前很多招标投标大多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有的是项目建设单位自己做,有的是建设单位委托招标机构来做。很多招标单位并无完整的施工图纸,还有的招标时报建的图纸与给施工方的图纸不一样,有的工程已经竣工,但图纸尚未审核完。这给工程预算造成很大的困难。工程量清单编制往往东拼西凑,工程量并不准确。如此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各投标人之间的投标价款差距很大。除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不符外,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与投标人核算的清单也存在很大差异。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人给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短,甚至只给投标人短短两三天时间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本就没有时间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准确核算。

2.3歧视性发标问题

有些工程对资质等级要求并不高,但建设单位为将工程交给其承诺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刻意将其资质等级提高,或者按其承诺的投标人的条件编制招标文件,对其他潜在的投标人设置了重重的障碍,人为的排斥着其他潜在的招标人。

2.4背离招投标文件订立施工合同

按照招标法中的条文规定,在确定中标人之后,招标人需要在中标通知发出的30日内,与中标单位确定施工合同。合同中确定的建设规模、标准、标的内容、合同价格需要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符合,不能背离双方的约定而另订其他的协议。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部分招标单位对招标确定的施工内容进行随意变更和调整,导致实际合同结算价比中标价超出很多。

2.5诚信经营社会基础尚显薄弱

目前,诚信经营社会基础尚显薄弱,由于建筑产品采购权集中在招标人、招标和评标专家委员会手中,致使社会监督无法发挥作用,降低了投标人因提供虚假信息导致投标失败的风险。

3、改进建议

3.1加强人员培训及法制教育

对招投标从业人员及其他招投标工作参与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使他们熟悉招投标业务和程序,不断提高从业者和相关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加强法制教育,必须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以法律约束自己,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招投标领域的腐败问题。

3.2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招标投标法》仅对违规招标和虚假招投标提出了处罚措施,对邀请招标等却没有明确的法律及处罚条款。下一步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3.3实行招投标公开、公正、公平及全过程的监督

对招投标自招标公告至中标结果等的全过程都要公开,接受全社会的舆论监督。每个环节的监督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查处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腐败行为,对招标活动进行全过程备案,出现任何问题,都能有案可查,及时纠正错误,追查责任人,实行终身负责制。

3.4充分发挥招投标中介机构的作用

招投标机构以中介身份提供服务,要充分发挥其专业分工细、技术力量强、经验丰富的特点,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既对各方负责,又取信于各方,同时也可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

3.5推动企业节约成本,改进技术

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先进施工技术、善于创新,对企业级项目经理部的施工技术进行改进,优化管理,控制成本,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确保安全,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从而有效的做到节约成本,以提升企业利润。

3.6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

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对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6.1转变和完善监督方式,增强监督的有效性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的实施,构建行政、当事人、社会三位一体的立体监督网络,增强监督的有效性。

3.6.2促使招标投标主体自律,促进招标投标诚信体系建设

电子招标投标更大范围实现信息的公开,能较好地发挥自身主体的自律作用,促进招标投标活动进一步规范,减少人为干预,有效防止投标人之间的围标串标行为。

3.6.3促进招标投标市场一体化,突破传统监管局限

电子信息以突破传统媒介信息受地域、时间分割的优势,与招标投标市场开放统一、公开公平等特征要求相结合,促进招标投标市场一体化发展及制度建设及行业的健康、科学发展。这也是推行电子招标投标最根本原因、最主要作用。

4、结束语

工程招投标已经成为推进现代化建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针对目前出现的不良现象,随着我国建设市场的日趋完善将会逐步消失。及时纠正,正确引导,良性发展,是我们招投标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建议、主动配合、有效推动是我们的工作方法。(作者单位:山东三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第7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工程量清单计价;具体应用;建议

近年来,随着建筑工程建设中招投标工作的火热发展,工程量清单计价作为一种有益的招投标方式,在其中获得了极为广泛的应用,并且极大地推动了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我国也开始加大了清单计价的方式在招投标工作中的应用程度,使我国的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在极大地程度上得到了改善。本文通过分析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理论以及其在招投标工作中的应用,谈论了推动其进一步地优化应用的相关建议,希望能够推动其在更高程度上为我国建筑的招投标工作发挥助益作用。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相关理论分析

作为目前国际上最为常用的一种建筑招投标工作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通过调动市场机制对工程的全部造价进行完善,为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发挥了极大的助益。近年来,它也逐渐成为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开展的主要应用趋向。具体而言,这种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式,是由招标人在招投标工作中自行或者是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来对反映工程的实体消耗以及措施性消耗的清单进行编制,并且将编制清单纳入招标文件中提供给投标方,进而由投标方依据这项清单进行自主报价的一项计价活动。

工程量的清单计价方式涵盖了工程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应上交费用以及利润等各方面的内容,它对于各项费用的反映也更加得直观明了。而且,投标方应用此种方式进行投标还必须根据其自身的实力以及市场的状况来进行合理的报价,能够帮助不同人员水平以及不同素质投标企业实施公平地计算,同时,从应用上来讲更能够推动最低中标的招投标工作。此外,这种工程量的清单计价一旦形成合同条文就具有了某种法定性,招投标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地更改,并且合同法定性的获得还有利于各种合同问题的有效处理。

总之,这种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方式能够在更高程度上推动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投标工作的开展,并且可以推动低价中标操作的科学合理实施等,是当前的工程招投标工作开展中的最为有力的一种推动力量。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在招投标工作中的具体应用

对于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工作而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式确实是一种极为有益的计量手段,推动其在工程招投标工作中的应用是非常必要的。就目前来看,这种清单计价的方式主要从招标、投标以及评标三个方面进行着具体的应用。

首先,清单计价应用于招标工作。招标方在或者是招标方的委托机构在招投标工作中按照清单计价的规范要求对工程的项目编号、名称及拟定的工程量清单等进行编制,并将其发放给投标方。而且,工程招标方通过此种计价方式在对工程量清单实施拟定工作时,还会切实地根据施工的具体组织要求以及市场行情、费用定额以及政府规定等等来对措施费用及材料、设备和人工费用等细节费用进行计量,能够保证清单的精准性及合理性。

其次,清单计价应用于投标工作。投保方在收到招标方的清单计价时,会对其进行详细的研究分析,并根据招标文件以及工程设计图纸等,就清单中反映的各种计量内容与招标方之间展开沟通,使招标方切实地达到对投标方的投标目的等地理解。而且,投标方还会根据清单中反映的内容,与工程的施工现场、施工条件以及施工工艺等进行仔细的对比,发现清单中的表述模糊或不正确的部分。同时,投标方通过研究及对比清单,还能够及时地发现清单中的漏项问题,从而及时地对其进行补足,以避免招投标工作偏差的呈现。

再者,清单计价还应用于评标工作。评标工作会根据清单计价的模式来对工程招标的最高控制价以及最低控制价进行限定,最终达到对于投标方报价活动地有效规范。而且,评标工作人员在清单计价模式下制定评标办法,还能够突出商务标的权重,并使商务标的评标工作实现科学合理性,避免不良竞争问题的出现。此外,工作人员进行评标工作还能够得到清单计价的积极指导,从而使评标工作获得一定的条理性,并保证偏差审查、符合性审查、计算错误审查以及各项花费的合理价分析工作得以有效实施,能够极大地推动评标工作目的地顺利实现。

三、工程量计价清单在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应用的建议

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以及评标工作的全过程在应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式进行工作时,都能够得到最大程度地积极推动。因此,工作人员必须进一步完善这种方式的具体应用,使其在招投标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本文下面就谈论几点其应用的建议:

1、转变造价人员工作意识

工程量的清单计价模式要在招投标工作中获得更好地应用,就必须得到更多的造价人员的认同和响应。一方面,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主管工作部门要积极地加大对于相关造价人员的培训力度,将先进的计量知识、计量方法以及计量经验等传达给造价工作人员,使造价人员达到对于清单计价模式的理论知识以及应用要求的全面掌握及有效运用。另一方面,工程造价人员要努力地转变其自身对于清单计价模式的认知,争取从思维意识上达到对这种先进的工作方式的接受,并且慢慢地在工作中践行这种方式。此外,工程造价相关的咨询机构还要积极主动地就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中的相关规定为造价工程师及其他造价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帮助造价人员在更深入地程度上接受这种计量方式。

2、加强招投标主体的工作

工程量计价清单的模式要在招投标工作中获得更好地应用,还必须通过招投标工作主体的努力来实现。一方面,投标企业要切实地把握住市场经济的机遇,提高自身的企业定额,并采取有效措施来对自身企业进行更高水平地管理。另一方面,招标标工作的评委人员在新时期要积极主动地学习清单计价模式的知识,并接受相关的专业培训,使自身的评标工作素质得以全面提升。而且,相关招投标部门在开展招投标工作之前,还要认真地就专业的评标办法对评委人员进行培训。此外,就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监理工作单位来讲,监理人员一定要在当今时代努力地实现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地接轨。工作人员不仅要认真地在监理工作中学习并贯彻相关的计价规范,还要有目的有意识地将监理工作与投资控制工作进行结合,争取在具体工作中推动监理工作与招投标造价工作的互相推动。

四、结语: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计量模式对于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发挥的积极意义是不容忽视的,未来时期这种计量方式的应用将在更高程度上为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发挥推动作用。因此,招投标工作人员一定要加强对这种模式的研究,积极地采取措施完善其在招投标工作中的应用。

参考文献:

[1] 杨静. 谈谈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发展与应用[J]. 山西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0(S1)

[2] 任洁玲. 浅议工程量清单在施工招投标中的应用[J]. 中国建设信息, 2009(22)

第8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

Abstract: This paper on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ding contract problems were analyzed, an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were put forward.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ding; contract

中图分类号:TU72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一、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

1、订立合同不规范。有很多施工合同存在着“三不”现象,即合同条款不完整、权利义务不明确、合同主体不清楚。如对工程质量没有提出明确的要求,对合同条款调整范围没有明确的说明,以至在工程决算时双方互相扯皮。招投标从业人员不专业,招标经验不足,没有经过相关培训,编制的招标文件出现纰漏,对工程技术要求或者材料设备采购出现倾向性要求,如必须采纳某种型号的材料,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过于苛刻或者不公正,导致废标或者流标。由于有了倾向性的技术指标,许多潜在投标人没有兴趣参加,带来了招标范围狭小,缺乏竞争力,投标人往往低于法定规定,少于3 家,造成招标困难以至失败。

2、工程评估缺乏科学性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评标办法一般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有些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因为在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的方法和操作上还存在问题,所以最后演变为最低价中标,结果由于中标价明显低于施工企业的成本价,导致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各种手段制造纠纷以弥补损失,或者由于无法承担施工带来的亏损以牺牲履约保证金为代价放弃继续施工,给工程质量和进度带来巨大的影响。而使用综合评估法的项目,各地的评分标准差异非常大,几乎是五花八门,其中有些是被经验验证过能有效地确定有竞争力的投标报价,而有些评分标准则随意性很大,缺乏科学性,有些评分标准就是在玩数字游戏,计算过程极其复杂,但得分最高的却不是有竞争力的报价,不能真正体现出招标人的意图。

3、无证施工,不签或后签施工合同。建筑工程质量的优劣,是直接关系到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此法律明确规定“签定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备法人资格”,还应参考国家或本市的合同示范文本,分包合同和材料供应合同也应如此。但在工程施工中无证施工,不签施工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了能够有效的减少合同执行中的漏洞、矛盾和不确定性,就必须要签订一份周密的、完备的、含义清晰的合同,保证各方的责,权、利关系得到平衡。

4、合同条款形同虚设,有的工程垫资数额占总造价的百分之几,有的甚至全额垫资。如此的垫资必然会产生三方面的影响:一是施工单位垫资必须贷款,为了抵消垫付资金的利息,垫资方可能会输工减料,以减少成本,工程质量无法保证;二是产生债务链,建设单位拖欠施工方的工程款,施工方欠材料方的材料款,欠工人的工资。材料供应方拿不到材料款,会以次充好,把次材料送到现场,影响施工质量,工人拿不到工资会消极怠工,无形又加大了施工成本;三是会产生不正当竞争行为,因发包方以垫资为发包条件,建筑市场趋于封闭,为不正当竟争提供了条件。

二、加强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对策

1、加强对招投标从业人员的专业资格培训

认真执行标准文件和招标文件范本,标准文件在总结我国施工招标经验并借鉴世界银行做法的基础上,规定一些章节应当不加修改地使用,将有助于进一步促进竞争有序、统一开放的招投标市场形成。范本对通用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招投标活动的规范化、精细化,实现科学管理。

2、全面的环境调查

工程环境是工程风险的主要根源。承包商必须收集、整理、保存一切可能对实施方案、工期和费用有影响的工程环境资料。这不仅是工程预算和报价的需要, 而且是做施工方案、施工组织、合同控制与索赔的需要。工程环境包括工程项目所在国、所在地以及工程的具体环境。调查内容主要包括: 政治、法律、经济、业主的身份与资信、自然条件、参加投标的竞争对手情况、过去同类工程的资料及其他。

3、强化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业务培训

体现合同履行的自律化合同主体双方的素质不高,是合同纠纷存在的基础性、大众化问题。对他们的培训涉及专业很多,说到业务培训,很多人会大讲索赔技巧的提高,如何利用工程变更等等。想法虽好,却不很切合实际,笔者认为夯实业务基础,扎扎实实把合同的本质属性搞懂,学会制订一份完善的合同才是当务之急,也能在一个较短时期显现成效。从招投标的角度来讲,招投标监管部门或者有形建筑市场应当利用日常工作之便,结合各类招标文件编制中合同条款的起草,及时总结正反两方面的案例,对建设工程承包发包双方开展定期培训。只有学会制订一份完善的合同,才能在履约中自觉按照自律的规则执行。

4、 加强政府监督力度

(1)加快法制建设步伐,确保监管有法可依。建设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合同的事先预防,事中监控,事后跟踪调查。还应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及目前建筑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操作性更强的新法规和管理办法,形成一套完整的在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确保建设市场健康发展的法制体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做到有法可依,执法有据。

(2)加大力度推动招标制度的落实,不断规范发包行为,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应自觉按有关法规行事,依法签定和后行施工合同,杜绝“长官工程”、“人情工程”,搞好执法监督。

5、建立严格的合同备案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建议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施工合同备案制度,工作重点应当放在依法招标的工程项目上。施工合同备案是指构成合同文件全部资料,对合同文件中违背相关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条款,应当向当事人指出修正后再行备案,对实施备案的合同文件,拟作出相应的备案标记,以便分清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所签订的补充协议。

总之,国内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相关的管理办法还有一些亟待完善的地方。行业主管部门也在不断的探索,实践新的管理方法,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下,国内的招投标活动会越来越规范,真正能达到通过要约和承诺机制,形成并订立一份具有较强可执行力的施工合同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张玉萍.规范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市场从资格预审开始[J]. 中国市场. 2009(13)

第9篇

关键字:建筑工程;招投标;问题;程序

Abstract: This article to start from the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ding, proposed a comprehensive analysis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ding procedures and improvements.Key words: construction; bidding; problem; program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1.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

1.1招投标法规体系不健全,存在较大的人为弹性空间

法律法规作为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其前提条件就是必须健全,减少管理的盲点和最大限度的减少弹性空间。

现阶段,建筑工程招投标依据的法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部令和地方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有些条款规定本身就留给业主或机构弹性空间,而这些法律提供的微小弹性空间都直接影响招投标的结果。

1.2建设体制不健全,政府监督力度不够,招投标存在诸多的违规操作。

现有的建设体制,项目法人都不是本质意义上的法人,它是各级政府的委托人,他们有法律上提供的弹性空间,这些人在选择招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时,仅有道德的约束,来指导他们为所服务的机构决策。而道德约束力就显得相对脆弱。

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招投标工作,缺乏实施细则。特别是法律规定的歧视性条款较难把握,导致行政自由裁量权过大,极易发生越位和缺位行为,也给招标人(招标人)“暗箱操作”提供可乘之机,也使得招投标工作的违规操作屡有发生。

1.3由于历史原因和改革的不力,交易各方主体尚未成为实质上独立运作的市场主体

建筑市场交易各方中重要的主体承包商,在我国具有特殊性。目前,在建筑市场中存在一些个体“包工头”,以法人名义参加工程招投标,这也是中国特有的承包商体制所决定。建筑施工业作为完全竞争性行业,虽然行业门槛并不高,但进入该行业有政策壁垒资质管理。我国施工企业尤其是高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仍是国有和集体占主导地位,这些国有企业通过多年改革仍未形成企业发展的动力机制。由于建筑行业政策壁垒的存在,行业内企业处于只进不出的状态,令行业内竞争日趋残酷,为了生存不得不采用许多不当方式。总之,现在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中各方交易主体由于体制、机制上的原因,从某种意义上都被“挂靠者”操纵着。

1.4评标专家委员会未能实现既定功能

《招标投标法》的颁布从法律上对招投标活动中评标专家委员会的地位进行了界定,减少了项目业主对项目定标的行政人为因素干扰,理论上体现了项目评标的民主化、科学化。然而,社会化选拔评标专家的方式,对专家仅有法律的约束,行政上对其约束不力。但由于工作特殊性,即使触犯法律,取证也较为困难,法律约束也不硬。对评标质量而言,主要依靠评标专家对自身的道德约束,道德约束对环境的依赖性很强,在目前复杂环境下,道德约束往往显得苍白,因而在实际运作中评标委员会并没有很好实现其预定功能。

2.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一般程序

招标投标的一般程序包括:招标、投标、资格预审、开标、评标、定标等。

2.1招标

招标是指招标人利用报价的经济手段择优选择购买商品的行为。招标是采购的基本方式,决定着招标的竞争程度,也是防止不正当交易的重要手段。我国招投标法规定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招标方式。

2.2投标

投标是指投标人利用报价的经济手段销售自己商品的交易行为。投标具有与普通买卖方式不同的两大特点。首先是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比较直接。招标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接受各种投标人提出的报价,并进行比较,势必使投标人之间面临直接的竞争。其次是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比较综合。投标人要想被招标人选中,不仅在技术、商务上要具有竞争力,还要在企业资信、售后服务等方面具备优势。因此,投标人之间的竞争体现出高度综合的特点。

2.3资格预审

投标人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资信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说明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情况、过去履行合同的情况、类似工程经历和企业财务现状等,供评委会进行投标资格预审。

2.4开标

开标是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当众开启招标文件,宣布各投标人的名称、报价等的公开过程。

2.5评标

评标是招标人及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所报递的投标书进行审查及评议的过程。评标的目的在于从技术、经济、商务、法律、组织管理等方面对每份投标书加以分析评价。这是整个招投标程序中技术要求最高的一个过程,关于评标的方法将在第四章进行阐述。

2.6定标

定标是评标委员会在充分评审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中标的过程。以上是招标投标的主要程序,但是招投标寻租双方,往往从招标文件内容的制订开始,在资格预审阶段,就设置各种门槛,制定歧视性条件,排斥潜在竞争对手,限制入围企业数量,为串标、围标、陪标创造空间,大大增加相关企业中标概率,降低其寻租成本。正因为这样,资格预审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3.改进措施

3.1加强招投标体制改革

3.1.1实现管办分离。

要“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对现有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改革。“管”指的是建设、财政、招管办和监察局等主管部门;“办”指的是招投标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产权交易中心、招标机构等服务机构。管办分离,就是指“管”的部门和“办”的单位之间不能有资产和行政隶属关系。

3.1.2提高招投标工作效能。

招投标工作程序性强、政策要求高,环节多、周期比较长,因此,减少管理层次与横向协调、提高行政效能,是改革时应予考虑的重要因素。“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

3.1.3加强招投标市场的导向作用。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相协调”,“要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政府一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根据这一要求,招投标交易中心应由非政府力量去投资兴办,由招投标人自愿入场交易,发挥市场调节与竞争机制。

3.1.4尽快建立统一开放、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的具有真正意义的招投标大市场。组建跨部门的统一的招标采购管理局,强化对行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考核管理,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以及劳工培训制度,尽快达到全国联网,推行网络招标、电子评标。

3.2加强招投标过程管理

3.2.1建立招标机构诚信档案。通过招标文件备案、招标合同备案、业主满意度评价等措施建立起招标机构诚信档案。招标机构应加强人员素质及技能培训、规范工作人员操作行为。

3.2.2严格招标文件合同管理,防治“黑白合同”,保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合同应明确,本协议书及本协议约定的其它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

3.2.3规范评标专家管理,保证评标质量。加强评标专家培训、持证上岗以及评标专家档案库的动态管理。实行评标专家声明、评标行为测评管理、评标专家现场抽取等。每次评标活动结束后,由评标监督部门对各评标专家的业务能力、评审质量、工作态度、职业道德情况、考勤情况等方面进行测评,并计入专家诚信档案。

3.2.4规范评标工作,推行量化评分办法,保证评标质量。为保证合理低价法评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对于采用通用技术的工程建设项目,要求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合理低价量化评分法。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复杂程度和特点适当调整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分分值及相关评分栏目,商务标分值原则上不得低于60分;对技术标评分应采取发现问题扣分办法,对投标单位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情况不得作为加分内容。

第10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

中图分类号:TU7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工程招标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称为串通招标投标,它是指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或者投标者与投标者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招标投标事项进行串通,以排挤竞争者的手段或者损害招标者利益的行为。招标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

一、工程招投标中存在问题

1、建设单位规避招标

根据国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七条规定:施工单项合同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必须进行招标。一些建设单位为了减少招标费用缩短招标时间,想方设法规避招标,在工程建设中直接找建筑公司进行议标发包。对于项目估算高于200万的采取分别报建、分批报建的形式化整为零,肢解发包,使得各个子项目工程款额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指标,从而达到规避招标的目的。对于项目的部分主体工程进行招标,而配套的附属工程则直接进行发包。

2、招标与投标人之间“串标”

串标指的是投标人在投标之前相互之间进行串通,对报价进行抬高或者压低,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报价和低报价对潜在的竞争对手进行打压,使得部分招标工程投标单位退出。同时,部分不法建设单位在招投标前暗箱操作,选定中标企业,内定所谓中标企业,制造公开招标的假象,最终达到蒙混过关的目的,或者对围标人进行适量的经济补偿组织一些围标人,无论谁中标,均有其选定的企业承包,造成某种程度上的竞争垄断。

3、行政干预,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

虽然我国经济已完全走出传统的市场经济体制,但某些建设工程中不可避免受到各方面行政力量的制约。一些地方的政府和部分,为了本地的利益在招投标过程中以不同方式设置障碍,限制或者排除外地企业和本系统企业参与投标。部分部门凭借其单位的职能通过向单位进行举荐承包队伍或者对承包队伍举荐分包队伍,从而达到其本部门的利用或者个人利益。这种现象在我国很多招投标工程中仍然存在,导致其余招投标单位只是陪衬,招投标流于形式。

4、建筑市场信用缺失

当前由于项目的层层转包、挂靠,这个问题在中小还比较突出。转包、挂靠可以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但对施工质量却带来了许多隐患,也是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一大根源。为此,要坚决制止工程项目挂靠、转包。各级领导机构要“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撤销一个”。对于挂靠问题,不能只处理挂靠的企业,也要处理被挂靠的企业,甚至要“株连九族”,对于层层转包问题,不能只是罚款了事,而要根据情节,在一定次数内禁止该企业参与招投标。招投标中出现不正之风,很大程度上是专家自由裁量权过大造成的,应该进一步规范制度,细化、量化实际的操作办法,减少专家的自由裁量权。在这方面,国际国内都有好的做法,只要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将完善公示制度,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对专家评标的监督,此举正是为了限制专家的自由裁量权。

二、改进措施及对策

施工招投标是工程建筑市场经济中的一种竞争方式,是双方当事人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通过公平竞争择优确定中标人,是邀约和承诺的实现,能够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国家法规的健全,国家加大对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的管理力度,工程建筑市场将逐步走向有序化、规范化。为在工程招投标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有章可循,把人为因素消除到最小限度,消除不正当竞争方式和行为,真正体现竞争的公开、公平、公正。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建立招标机构诚信档案。通过招标文件备案、招标合同备案、业主满意度评价等措施建立起招标机构诚信档案。招标机构应加强人员培训、规范人员操作行为。

2、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对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废标条件、重大偏差、投标承诺、主要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工程量清单、主材标准、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预防围标和陪标措施应作为编审重点,对于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费要单独列项报价,以保证招标文件的合法性、针对性及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3、严格招标文件合同管理,防治“黑白合同”,保护合同双方权益。合同应明确,本协议书及本协议约定的其它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

4、规范评标专家管理,保证评标质量。加强评标专家培训及持证上岗管理。加强评标专家动态管理。实行评标专家声明、评标行为测评管理。每次评标结束后,由评标监督部门对各评标专家的业务能力、评审质量、工作态度、职业道德情况、考勤情况等方面进行测评,并计入专家诚信档案。

5、保证评标时间和评审质量。根据建设项目的复杂程度、工程造价、投标单位数量,合理限定最少评标时间,保证评标质量。一般项目至少评审时间为2小时,重大项目应加长评审时间。

第11篇

XXX部年度自身建设目标为:完善部门组织职能;让部门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扎实努力工作,完成额度xx元,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具体实施方案:

1、完善部门职能:招标部要达到所有目标,必须对本部门的职能、职责进行界定。计划设立专司招投标报名,招投标文件,招投标信息、招投标开标等管理工作。

2、建立详细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开标文资源档案,工作计划《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此档案的建立应在动态下保持良好使用功能。

3、提升本部门人员专业水平。招标部在安排各部门培训的同时,应着力对部门人员的素质提升。XXXXXXX经理肩负对下属的培训、管理和工作指导职责。所以,招标部计划对全部门人员进行工作培训,从而使部门的综合能力得到提高。

4、实施部门目标责任制。招标部门年度目标分解到每个职员。做到每项工作均有责任人、完成期限、完成质量要求、考核标准。做好每项工作的跟踪落实和结果反馈,及时调整工作目标,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确保年度目标的完成。首先是3月2日xxxxxxx项目评审,3月7日xxxx中心项目开标,3月14日XXXXX工程开标,要认真顺利的把任务完成。接下来正在进行的项目有XXXXXXXX等项目,正在联系的项目是。我们部门会完成所要达到的目标。

部门经理:XXX

20XX年5月21日

第12篇

关键词:招投标;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引言: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与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内外的工程建设项目中已广泛运用。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建设单位选定合适的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但是,建筑市场发展尚不规范,管理体制的束缚以及经验不足等原因,建筑工程招投标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1.建筑项目管理中招标与投标

建筑项目的招标是指建设单位(业主)对自愿参加的投标人进行审查、评比、优选的过程。建筑项目的投标是指投标人(承标人)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参与竞标活动、承接工程任务的过程。建筑项目的招投标通常是建设单位事先提出项目的要求及条件,邀请众多的投标人参与竞争并按照规定的程序从中选择出中标者。建筑项目的招投标是工程建筑项目采购中最普遍、最重要的方式。

2.建筑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2.1招标方面缺乏标准的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施行以来,不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问题表现尤为突出。一是建筑工程招标方不适应。刚开始实施时,部分人员认为过去一直是以定额计价方式进行招标,从未出现过问题,而且对定额计价招标的程序、内容较为熟悉,因此没有必要应用新的方法。二是投标方不适应。虽然在招标投标预备会上反复强调投标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但是在很多投标书中都会出现任意增减工程量清单项目、错误填写措施项目清单等问题。在实行清单招标项目中,几十家投标报价均有明显的缺陷,使评审工作变得麻烦。尤其是按评标原则进行修正,使评标前的排序发生了变化后,就更使问题变得敏感,如果这时还没有一个定量的结论,将会使评标工作陷入两难的境地。三是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公司编制,要求有相当高的准确性。一份错误百出的工程量清单,将直接导致施工合同难以执行,影响项目进度。

2.2投标方面违法投标、盲目投标

(1)由于目前的建设市场是卖方市场,竞争相当激烈,施工企业能否承接到工程项目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因此在建设市场上出现了承包商通过串标、围标、低价抢标、弄虚作假、行贿受贿等不正当手段,违反招投标法,通过违法手段获取工程的承包权。

(2)有的承包商在接到邀请函后,不懂得运用投标策略,不去认真仔细地研究招标文件,不去详细研究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资质条件、技术要求、工期、预算编制依据、奖罚措施、踏勘情况、承包方式、递交投标书的截止期限、评标办法等非常重要的内容,而盲目去投标,结果很可能不中标,即便中标,在工程完工决算时很可能利润很低,有的甚至还亏损。

2.3评标定标缺乏科学性

评标定标是招标工作中最关键的环节,要体现招投标的公平合理,必须要有一个公正合理的评标办法。目前国内还缺乏这样一套评标方法,致使一些建设单位仍单纯看重报价高低,以取低标为主;评价小组成员中绝大多数是建设单位派出的人员,有失公正性;评标中定性因素多,定量因素少,缺乏客观公正;开标后议标现象仍然存在,甚至把公开招标演变为透明度极低的议标招标。因此,也增加了招投标各方面的风险。

3.解决的措施

3.1加强政府监督制约机制建设

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必须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意识,既要监督他人,又要主动接受他人的监督,尤其是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监察、纪检部门要全过程进行监督,杜绝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积极调整或转变政府监管方式,发挥招、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管理职能,建立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成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使其独立于招标、投标人之外独立行使执法监督权力,工作范围包括招标文件的制定、开标、评标、定标等全过程,将事后监督改为事前、中、后监督相结合。创建招、投标监管信息平台,所有招标相关信息全部集中公开,保证公告信息的及时与准确,从而杜绝以往信息的暗箱操作,为投标企业及市场各方主体提供一个透明高效的信息平台。

3.2健全工程风险管理机制

加强工程风险管理,实现风险转移,减少工程的风险损失尤其重要。我们可借鉴国外成功的管理经验尽快健全我国的工程担保和责任保险制度,如: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业主支付担保、承包商支付担保、保修担保、建筑施工企业意外伤害保险等担保制度。这不但能减少建设主体各方的经营风险,更能以市场手段来进行制约,使建筑业能更稳健、更规范地发展。

3.3提高招投标机构管理水平

建立和规范招投标机制,推动招投标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瓤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应当着力抓好制度建设,统一和规范招投标操作程序。从项目报建工作入手,建立招标信息制度,切实加强建设单位招标资格审查和投标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建设单位不具备招标能力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机构组织招标。对投标施工企业按国家现行的办法和预审条件,进行认真审查,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其参加投标;要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评标办法,大力推行最低价中标法。在公正、公平的基础上,提倡施工企业以科技进步为先导,强化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要在建立完善专家评标人才库的同时,制定评标专家资格审查制度和日常考评制度。规范评标行为,科学、公正地评标;要加强开标、评标、定标过程的监督。严格招投标的备案管理;要强化施工会同管理,坚持把好合同的审查、签订和履行关,实施对施工合同的跟踪管理,切实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还应建立招标工程项目档案,实施过程管理,积累工作经验,为以后招投标工作提供资料。通过完善招投标管理机制和运作程序,提高招投标工作的管理水平。

4.如何做好招投标工作

4.1加强招投标结构的监管制度

为了保证招投标市场的健康稳定的发展,国家应进一步完善招投标机构的监督管理体制,根据现有招投标市场中的漏洞,制定相应的招投标机构资质审核制度,以及完善招投标市场准入清除制度,加大对招投标市场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力度,通过动态的管理方式,对目前的招投标市场进行彻底的净化。

4.2提高招标机构从业人员的素质

招标机构中从业人员的素质是发挥其作用的根本,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适应性,能满足有形市场里综合服务的需要;其次,所有人员必须懂法、守法,并且带头执法,这既是维持机构生存发展的主观需要,客观上也使招标管理法规能得到彻底贯彻。国家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招标机构中专职人员的管理力度,为招标机构中的专职人员设立等级资质考试认证制度,从而引导招投标机构制订培训计划,加强招投标专职人员队伍的建设,组织专职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在企业内部开展工作经验沟通、重点案例分析以及创新理论研究等活动,最大程度的提高专职人员的招投标能力,此外,要培养专职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修养和爱岗敬业精神,按照国家关于招。

4.3招标过程中要做好协调管理工作

招投标机构是招投标过程中连接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的桥梁,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标机构如何协调好双方之间的关系,是发挥招标机构作用的关键所在,也直接关系到招投标工作的成功与失败。在处理招标单位的关系方面,招标机构要在接受招标单位委托并签订合同后,才能为其开展相关的工作。在处理投标单位关系方面,由于招标机构与投标单位之间的关系十分微妙,在这一环节中很容易出现违法行为,因此招标机构要加强对专职人员的职业道德培养,建立严格的监查管理制度,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5.结语

针对当前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只有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完善法规,建立起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招投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才能更好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净化招投标市场,促进建筑市场秩序逐步走向了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不断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建设工程评标质量和水平。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