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法律意识调查

法律意识调查

时间:2023-06-02 09:22:2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法律意识调查,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法律意识调查

第1篇

摘要:农村与城市的差距很大,不光体现在经济上面,还体现在对于法律的认知程度上,所以我们应该要加强农村法律建设,将依法治国普遍到每一个人身上。通过对村民法律意识的分析,能够帮助村民增加法律意识,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关键词:村民;法律意识;权利义务;宣传

中图分类号:D4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19-0223-02

众所周知,我国农村的教育水平远远比不上城市的教育水平。所以,农村人口的法律意识也比城市人口的法律意识淡薄。我在江苏省某农村对村民的法律意识进行了调查,我们一共制作了500份的问卷,回收了500份,有效问卷480份。根据我的初步调查,发现只有60%的村民有法律意识,35%的村民的法律意识淡薄,还剩下5%的村民几乎没有法律意识。与城镇相比明显落后很多。同时,根据问卷的显示,70%的村民认为科技最重要,法律排在最后,30%的村民将法律排在第二的位置。这就反应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我国的农村村民的法律意识非常淡薄,落后于现代的潮流。照这种情势下去,村民们将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也不能很好的履行自己的义务。这种现象如果不及时解决,将会出现很多的问题。所以说,我们应该针对该现象来分析一下原因,这样才能对症下药。原因之一:农村人口文化水平普遍不高。这个原因应该来说是一个主要的原因。由于地理、环境的不同,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所受的教育环境、教育方式、教育水准都有很大的差别。再加上农村人口主要以务农为主,务农是他们的经济来源,因此,他们没有机会、没有时间也没有剩余的财力接受更高级的教育。这些因素的结合导致了农村人口的文化水平不高,他们只学了一些他们认为很重要的、生活中必须要有、对自己的生活、务农有帮助的知识。而相对的,就像问卷显示的那样,他们忽视了对于法律知识的学习,因为他们认为法律不重要,或者说是对其正常的生活没有帮助。但城市人口却不一样。除了掌握生活中必须要有的知识,他们有剩余的财力来补充自己、增加知识量,有足够的时间供自己学习。因此他们知道法律的重要性,所以会主动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原因之二:分不清楚什么是违法,什么又是犯法。在我的调查中,75%的人分不清楚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法。其中,70%的人认为违法与犯法是同一个意思。这样的认知会对他们以后的生活造成影响。违法的范围比犯法要大。

犯法是要受到刑事处罚的,而违法受到的是行政处罚。而且,两者的惩罚力度也大不相同。如果说这些都分不清楚的话,那么村民们很容易将犯法的行为当做违法来看,而忽视了对于这个行为的补救。往往会使人误入歧途。这种误解的危害会使当事人后悔终身。原因之三:对于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没有认知。当我们做某一行为时,我们应该考虑该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杀人、抢劫等行为是违法的行为,这个大家都是知道的。但有些常见的行为,在生活中经常发生的行为是否为违法的行为,村民们却不知道。这在调查中显而易见,在调查中我问:“已经结婚的李某,在外与杨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否构成犯罪”,根据收回来的调查报告显示,90%的人认为这种行为不构成犯罪。所以说,他们对于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没有认知,或认为自己的行为违法而诚惶诚恐(实质该行为并不违法);或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没有触犯法律而逍遥自在(实质该行为是违法的)。这些都会对当事人造成不良的影响,从而影响村民的正常生活。原因之四:村民们不知道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和应该履行的义务。换句话说,也就是村民们不知道该如何维权。最明显的应该表现在选举方面。《宪法》规定:每个人都有选举与被选举的权利,同时每个人都应该投出自己最神圣的一票。《宪法》还规定:选举要公平,公正。然而贿选的现象却在农村里普遍发生,一方面,有些人违背了选举要公平公正的法律,为了谋取职位,对村民们进行金钱的诱惑,或者答应给他们某些好处,然后在其位不谋其政,反而作出有损于百姓的事。另一方面,村民们却对于这个行为乐此不疲,他们没能够很好的履行《宪法》中义务,不是按照自己的意愿投出神圣的一票,而是受利益的驱使。而且,村民之间的家族气息浓厚,他们往往会将选票投给他们的亲属。①其次,在强拆方面,村民们也不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比如最近出现的村霸强拆现象等。在调查中,我问“如果遇到强拆现象该怎么办”?很多村民的回答是“死守阵地”,认为除了这样没有办法保护自己的土地。这时就反映出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村民们不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土地,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原因之五:维权时间长。有些村民知道面对问题时,应该向法院。但是面对维权时间时,就退缩了。主要是诉讼时间长,村民们没有大把的时间花费在这个上面,大部分村民都表示耗不起。虽然我的调查并不全面,但总的来说也反映了村民法律意识单薄的原因。既然已经分析了原因,那解决措施必然少不了。措施之一:村民要加强学习法律知识。在上述的各种原因中,我们分析出来:首先,现在农村家家都有电视,CCTV-1的今日说法节目就是普法类的节目,我们每天只要花个45分钟就可以看完,而且它是在中午播出的,那时候每个人都有时间看。同时,关于村里的人没有剩余的财力来了解关于法律方面的书籍这一问题,那村就可以形成一个整体。由整体的村集体来负责关于法律书籍的购买和管理,建立一个小型的图书室,费用由村里的人共同出资。这样既减少了每个家庭费用的支出,同时有利于村民在剩余时间可以了解关于法律的书籍,一举两得。除了购买书籍,村里的人可以邀请本村中学法律的大学生来给村民进行简单的法律问题的讲解和普及,以激发村民对于法律的兴趣,加深对于法律的了解,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而且,如今即使是农村,网络也都是普遍盛行的。村支部可以建一个法律宣传网站,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与咨询。措施之二:村民应该分清楚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是犯法行为。在上述的原因分析中,我们了解到有75%的人不知道如何分辨他们。但就如我上述所说,如何分辨他们很重要。只有搞清楚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法,才能正确的认定自己的行为,才能正确的把握该行为的性质,才能不受到法律的制裁。与此同时,当分清楚了违法和犯法之后,我们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当遇到不公平的问题时,我们才能了解到可能私人暴力的行为会导致违法,严重的会导致犯法。而运用法律武器,则会是这件事情事半功倍,何乐而不为呢。措施之三:村支部应该向村民宣传宪法所赋予他们的权利和义务。

村支部应该向村民宣传他们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在选举的时候,我们做不到杜绝贿选的发生,但应该做到让每个人都知道自己应该对自己、对村民负责,认真、谨慎的投出自己神圣的一票,做到无愧于心、无愧于民。同时,村支部也应该宣传村民们应有的必要权利。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当遇到问题时,不能运用私人暴力解决,应该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于此同时,村干部在选举时应该秉持公平公正的态度,坚决不搞“小动作”。措施之四:村支部要加强宣传常见犯罪的后果。在调查报告中,我问“盗窃要判几年”。很多人不以为意,认为最多几个月就放了。但事实上却不是如此,如果情节严重的话,要判上几年的有期徒刑。这就说明了村民们对于某些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认识不清,这样做会造成对于此罪的轻视,从而进行毫无忌惮的犯罪活动。所以为了防止这些行为,村支部要加强宣传,要将某些生活中常见的罪行的后果进行宣传,防止有些村民误入歧途,害人害己。所以当村民之间遇到纠纷时,村支部应该积极为他们提供服务,告诉他们用法律的途径解决问题。以上就是我关于农村村民法律意识淡薄的调查报告。我认为目前农村人口的法律意识非常的淡薄,在如今这个法律意识逐渐增强的社会显得有点格格不入。我认为村民们应该学习法律知识,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要学会做自己的主人。只有整体人民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中国才能真正的强大。

作者:赵明 单位:江南大学

第2篇

摘要:本文以江西某职业技术学院为例,根据两起案件和职业院校学生法律意识调查问卷结果,分析目前职业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状况,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供学院的教研教改参考。

关键词:职业院校;法律意识;调查;研究

一、案件叙述

先看两起在学校发生的案件。案件一,事情经过:叶某,万安县人,是学校2013级数控班3班学生。某年9月1日晚10时许,叶某与8名同学翻围墙出校上网,在围墙外与学院4名萍乡籍老生相遇,双方发生争吵和打斗。事后,感到吃了亏的叶某与同学等8人找正在网吧上网的4名萍乡籍老生报复,但叶某一方遭对方10余人追打,终寡不敌众,落荒而逃。在逃跑中,叶某被对方追上并打倒在地,之后被对方数人用棍子和砖头围殴。叶某身受重伤,被送往医院抢救,但最终不治身亡。案件二,事情经过:在实习期间一名谭姓学生由于不遵守实习场所秩序,遭到一名习姓教师的殴打。这名谭姓学生感觉受到委屈,同时又受到女学生的嘲笑,自尊心受到伤害,于是纠集另一名老乡唐某到实习场所对那名习姓教师进行报复。针对这起事件,学校做出了严肃处理,这两名学生一名开除,另一名留校察看。教训是惨痛的!从这两起案件可以看出,这些学生处理问题都是采取极端的方式,法律意识相当淡薄。为了较精准找到学生法律意识的盲点,分析学院学生法律意识状况,为以后的教学和学生管理提供方向,笔者设计了反映职业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状况的调查问卷,调查对象是学院中职和高职学生,各500人,调查的内容包括对我国现行法律和学校校纪校规的了解程度,有守法程度、法制观念、解决矛盾的方式等6个小问题。

二、学生法律意识调查

1.学生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高职生法律意识明显优于中职学生。问卷调查显示,“如何评价你对法律的认知”问题,高职生“程度很好”占47.2%,而中职生仅有30%;在看待打群架事件中,中职生认为事件违法仅占25%,而高职生普遍认为违法。2.学生了解法律的途径反映出学校在法制宣传方面方式比较单一。在调查问卷中,回答“违反校规后,你有什么感受”这个问题时,高职生和中职生“无所谓”的感受程度都占到60%。3.解决矛盾方式高职生和中职学生没有明显的区别,都普遍表现出较强的报复心理。如解决同学受欺负的问题,他们不约而同地选择“帮忙报复”。这说明高职生法律意识在行动上有较大的落差。

三、对策建议

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个长期的定性思维。因此,学院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必须有针对性地进行,学生在哪方面欠缺,就应该加大哪方面的培养力度。根据调查问卷的结果,笔者对学院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提出以下建议。1.加大教学内容改革力度,突出法律知识的讲授学院中职和高职的教材目前都突出学生思想道德层面的要求,法律知识少之又少;而且在课时有限的情况下,老师很难做到精细讲解。2.增强学生维权意识,突出对学生维权方式的引导中国历代教育家都重视学生问题意识的培养,孔子认为“疑是思之始,学之端”“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方法的运用直接决定维权的结果,学生血气方刚或者自以为正义在手,难免会做出愚蠢的行为。简而言之,就是要让学生明白:人间虽有正义,但必须争取。争取的好与坏,与方式方法直接有关。3.开设法律咨询机构,打造心理健康教育第二课堂从问卷调查表的结果来看,高职学生在法律认知方面良好,但在行动上却存在巨大的落差,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学生在情绪控制和调节方面存在问题。学院有必要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第二课堂,让学生在获取新的法律知识的同时,学会自我调控。4.依法育人,推进校园法制文化建设学生法律意识的提升离不开学校的教育。因此,作为教育行为的实施者,学校一要不断完善依法治校管理机制,推进校园法制文化制度建设。二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夯实校园制度文化建设的基础。学生是学校的主体,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遵纪守法教育,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三要坚持依法治教,规范教师行为。学校教育任务的承担者是教师,如果教师的法制意识淡薄,法制教育就成了一句空话,更谈不上教育质量的提高。要把有关法规落实到教学实践中去,对于教师违规违法现象要严肃处理。总之,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有利于引导、保障和促进职业院校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提高他们社会应变能力,能更好地预防和减少学生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

作者:周维

第3篇

关键词护理本科生;临床实习;法律意识;医疗纠纷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日益提高,患者对医疗技术、护理行为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患者站在法律的角度衡量医院的医疗护理行为的后果,从而保护自身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所以,临床带教教师与护生明确自身的法律责任,熟悉患者享有的权利,正确处理临床带教与患者的切身利益问题已变得愈发重要。为此,我对江西护理职业技术学院120名护理本科实习生进行了问卷调查以期了解带教教师及护生在教学中的法律意识,从而更好地减少医疗纠纷,满足患者的要求。

1对象和目标

1.1对象

江西医学院护理系2007年6月~2008年4月在临床实习的120名护理大专毕业生,年龄:20~24岁,均为女性。

1.2调查方法

根据护理临床教学中所存在的问题自行设计问卷调查表。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带教教师在进行理论操作讲解时的方式,带教教师指导护生进行实际操作时的方式,护生在实习中的言行举止,共七个调查项目。于2008年4月调查护理系名护理本科实习生,调查结果以肯定答案与否定答案分别统计,数据采用率的构成比进行直观统计。发放120份,回收120份。

2结果

3讨论

3.1 结果分析

调查显示:60.8%的护生表示带教老师会当其他患者的面介绍某患者的病情,59.1%的护生表示带教老师会经常不取得患者的同意就暴露患者的身体进行示教。可见,带教老师在进行理论讲解及操作示范时,大多未意识到教学与患者的切身利益的冲突问题。70%的护生表示带教老师会在患者面前夸大自己的操作技术,而87%的护生表示带教老师会没有经患者同意就让自己给患者操作。可见,在进行实际操作带教中,带教老师未能意识到其中的法律问题。平均76%的护生在实习过程中未能明确自身的法律责任。

3.2临床教学中带教老师及护生法律意识淡薄是引发医疗纠纷的因素

带教老师未经患者同意就以患者为实体介绍病情,护理措施或暴露患者身体进行示教,并且当着其他患者和护生的面,患者会感觉自己的隐私被曝光,从而产生不满情绪引发医疗纠纷。

带教老师不管患者是否同意就让护生动手操作或故意夸大护生操作能力会使患者感觉自己受到欺骗,感觉自己不受尊重,不但没有得到真正的关心,反而成为了教学的用具,从而对护理人员产生抵触情绪。

带教老师在实习中后期放松了对护生的督导,由于护生对护理操作较熟悉,便会让护生单独操作,没有做到“放手不放眼”,从而增加了医疗纠纷的发生率。

护生实习初期对患者的身份,所患的疾病感兴趣而随意谈话,互为传说,对患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引起患者的不满。

在实习中后期经常单独进行护理操作。据了报道,护生在实习后期发生差错的66.67%[1],由于对护理操作工作程序较熟悉,警惕性有所下降,对特殊问题的处理易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

护生仅凭印象回答病人提出的问题,不准确甚至是错误的回答会对病人产生误导甚至危险。

3.3加强带教老师及护生在临床教学中的法律意识

3.3.1加强带教老师在临床教学中的法律意识

医院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专题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使临床带教老师不仅熟悉与护理有关的法律知识,明确法律责任,熟悉患者享有的正当权利并掌握临床教学的方法及沟通技巧,从而正确处理临床带教教师与患者切身利益的问题。

在进行讲解、示教前向患者解释教学的重要意义,向患者讲明教学内容,所需患者提供的部位、时间等,以及取得患者的理解与配合。

在进行教学的过程中,在对患者的病情护理诊断、措施等问题进行讨论时,应避开其他家属、病友,保护患者隐私权[2]。

让护生对患者进行有创护理操作前,评估护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以及患者的身体状况。一般病情,操作前先解决护生在操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以便能够顺利完成操作。

在整个带教过程中对护生严格坚持“放手不放眼”,尤其在实习中后期,仍不能放松对护生的监督、指导。

3.3.2加强护生的法律意识

医院在护生进入实习前应首先了解护生对护理有关法律知识掌握的程度,选择培训课题,强化护生的法律意识。

采取个别交谈或小组讨论等形式对护生谈论患者隐私和单独进行护理操作等行为进行探讨并及时制止,使护生能在学习知识、技能时注意以法律、法规约束自己,养成依法做事的思维方式与行为习惯[3]。

参考文献

[1] 魏聿萍、张淳.护生护理实习中差错分析.护理杂志,1999,16(5);40.

第4篇

关键词:大学生;劳动合同法律意识;人文精神;人文精神

中图分类号:G41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3-0219-04

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一部充满人文精神,彰显科学发展观人文关怀的劳动合同法。然而,批判的武器不等于武器的批判,人文关怀的劳动合同法不等于劳动合同法的人文关怀,一部充满人文关怀的劳动法的出台也只是其人文关怀的起点和基础。劳动合同法的人文关怀实际上应该是一个贯穿于其立法、执法、守法和司法的法律运行之完整过程。惟其如此,才能将精神、文化层面的东西转化成物质和现实,才能将法律的规定变成现实的权利和义务,才能将充满人文精神的《劳动合同法》转化为《劳动合同法》的现实人文关怀。

大学生是我国劳动者的特殊群体,是劳动合同法未来的主体。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这个特殊群体日益扩大,必将成为未来劳动力市场的生力军和主力军。由此,以实证的方式并基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特别是大学生守法的环节研究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的人文关怀,这对于大学生这个特殊群体具有特殊的意义,对于劳动法的人文关怀研究也无疑具有窥一斑见全豹的价值和意义。

一如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只有具备了公民意识的人才能享用一样,劳动合同法的人文关怀也只有具备了劳动法律意识和人文精神的劳动者才能实现。大学生作为未来劳动者的主力军和生力军,其劳动法律意识的培养,人文精神的渗透对于劳动合同法人文关怀的实现和转化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为此,我们对大学生劳动法律意识和人文精神状态进行了调查,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对策。

一、调查现状及其描述

《劳动合同法》的人文关怀是一个系统工程,系统内涉及立法、执法、守法、司法等多个环节和方面,系统外则涉及整个社会的经济、政治、思想和文化等诸多领域。本课题研究的重心主要放在守法的环节,具体说,着重放在大学生劳动法律意识培养与人文精神渗透的实证研究。我们认为,一如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只有具备了公民意识的人才能享用一样,那么劳动合同法的人文关怀只有具备了劳动法律意识和人文精神的劳动者才能实现。大学生作为未来劳动者的主力军和生力军,其劳动法律意识的培养,人文精神的渗透对于劳动合同法人文关怀的实现和转化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两年多来,通过大量的走访、座谈、调查问卷等调研形式,获得大学生劳动法律意识和人文精神的文化底蕴现状如下。

(一)人文精神的文化状态

走访、座谈中大多数的学生(调查问卷中显示81%的学生)面对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都表现出强烈的维权意识,表现出当代大学生追求公平、公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现自我价值的人文精神的觉醒和人本主义的自觉。但涉及对企业的关怀、对他人的关怀、对自身的社会价值时则较为淡薄,表现出当代大学生人文精神的缺陷、瑕疵和不完整性。

(二)劳动法律意识状态

调研中,我们将大学生的劳动法律意识状态由低到高分为三个层级进行了考量,即:劳动法律认知、劳动法律态度、劳动法律规范的内化定型和外化定型。

1.大学生劳动合同法律认知现状

劳动合同法律认知是指大学生关于劳动合同法律规则的知识状态,即劳动合同法知多少。这是劳动合同法律意识的起点和基础。为了解大学生劳动合同法律认知现状,在走访调研的同时,设置了问卷(一)和问卷(二),其中问卷(二)第一部分对劳动合同法的认知包括3—7题(见表1)。

调查发现(表2),大多数学生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存在,占到被调查者的87%;但完整的阅读过一遍的同学极少,只占被调查者的4%;较为深入的研究过劳动合同法的学生少之又少,只占被调查者的1%;个别学生甚至不知道有劳动法的存在,也不知劳动合同法的存在。通过学校教育获得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知识的占到89%,然而,在学校所开设的就业指导课上接触关于劳动合同法知识的相对不多。

结论:当代大学生关于劳动合同法的知识较为贫乏。

2.大学生劳动合同法律态度现状

大学生劳动合同法律态度是指大学生遵守劳动合同法的愿望,是意志层面的要素,表现为对劳动合同法的信任、尊重、敬畏并愿意恪守的程度。问卷(二)第二部分对劳动合同法的态度包括8—11题(见表2)。

图 1 第9题示意图

图2  第10题示意图

调查中发现,多数学生对劳动合同法有一定的信任度,认为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维权还是必要和有作用的,但信任度不高。主要原因是受一些社会上劳动执法和司法状况的消极信息的影响。面对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选择什么样的解决方式的问题,83%的学生都选择找熟人说情、找上级主管反映等非法律的手段,12%的学生甚至认为打官司费钱、费力、费时且未必有好的效果而选择放弃权利。

结论:当代大学生的劳动合同法律等相关法律,有一定的信任,但信任程度不高。

3.大学生劳动合同法律的内化成性和外化定型现状

第5篇

[关键词]师范院校;法律意识;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712(2014)34-0036-03

一、引言

“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对于社会中的法以及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和态度的总称。”[1]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背景下,教育也日益向法制化的道路迈进。“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已经成为当今教育发展的重要命题。[2]当代大学生作为我国未来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核心力量,其法律意识的强弱将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效的高低。然而,大学生犯罪已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社会问题,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康树华所做的调查表明: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比例很高,占全社会刑事犯罪数量的60%以上,其中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比例为17%左右。

贵州省师范院校大学生犯罪事件也频频出现。2011年6月16日,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某学生在寝室将同班同学刺死;2013年9月17日,六盘水师范学院某学生持刀进入贵州商专女生寝室刺伤一名女学生;等等。目前,贵州省正处于加速发展、加快转型的重要时期,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刑事案件频发,各种利益冲突明显加剧,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风险明显加大。另外,师范院校的大学生大部分会在以后成为教师,承担培养和教育国家人才的重任,他们理应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但是,贵州省师范院校的课程设置更侧重于对大学生进行教育知识、教学技能的培训,轻视法律知识、法律意识的培养。师范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缺失间接影响了教师队伍的法律素养,而教师法律素养不高导致教师侮辱学生人格、侵犯学生权益的事件屡见不鲜。因此,培养师范院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显得尤为重要。

二、师范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特征

笔者2013年10至12月通过问卷、访谈的方式对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学院、遵义师范学院、六盘水师范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五所师范院校的600名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状况调查,调查回收问卷545份,有效问卷为500份,有效率为91%。调查问卷统计表明,贵州省师范院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状况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法律知识欠缺,法律观念淡薄

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基础内容,是个体法律意识形成的前提条件;法律观念是衡量法律意识的重要根据,一个人的法律知识与法律观念决定其法律意识水平。然而,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师范院校大学生很少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学校里与法律相关的学生社团也很少,学校的法治教育只有公共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该课程安排在新生入学的第一个学期,只有36课时,而法律板块还不足12课时,远远不能满足师范院校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调查数据显示,大学生在学校接受法制教育的途径,81%的学生选择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讲授”,选择通过广播、展板、活动等途径接受法制教育的学生所占比例甚小,学校对学生法治教育的忽视影响了师范院校大学生法律知识的储备。调查还显示67%的学生对《教师法》不了解,82%的学生没有系统学习过教育法律、法规,甚至有62%的学生不知道违法与犯罪的区别。法律知识欠缺导致学生法律观念淡薄,法律意识不强。由此可见,贵州省师范院校学生的法律知识欠缺,法律观念淡薄,这直接影响了贵州省师范院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

(二)法律信仰的缺失

伯尔曼的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成为所有崇尚法治的人们信奉的一条真理性原则。[3]法律信仰是人们对法的尊重与信任,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大学生法律信仰是大学生对正义、民主、平等、秩序等法律价值的追求及其实现,是在现代社会环境下对公平、正义、秩序的理性认识和情感体验。社会公众对法律的普遍信仰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关键性要素。[4]然而,调查显示,关于“您如何看待法与权力”的问题,有19%的学生选择“权力高于一切”,53%选择“有时权高于法,有时法高于权”,只有28%选择“法高于权”;调查学生对公检法机关的态度时,53%的学生选择了“比较信任”,36%选择“有时信任”,4%选择“不信任”,只有7%选择了“非常信任”。可以看出,师范院校大学生普遍缺乏对法律的信仰,大部分师范院校学生对法律持怀疑态度。在师范院校大学生心中,法律并没有崇高的地位和权威。

(三)维权意识不强

大学生维权是大学生在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能积极寻求正当救济,能借助法律或其他力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关于“当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您如何处理”这一问题,52%的学生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2%用武力解决,31%会通过关系解决,15%不会求助外力。另外,在访谈中得知,兼职给大学生造成的侵权是最严重的,很多用工协议存在诸多漏洞。用工单位用低廉的待遇榨取处于弱势地位的大学生,一些用工单位更是提出“大学生假期兼职必须干满两个月或三个月才给报酬,否则一分钱都拿不到”这样不合理也不合法的要求。大学生基本上是觉得委屈但又无可奈何。可以看出,部分学生在遇到法律纠纷时很少诉诸法律,也很少寻求教师、家长的帮助,他们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向对方妥协,或者动用武力。这是因为大学生法律意识薄弱,维权意识不强,不懂得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三、培养师范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有效路径

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不是自发形成的,孙国华教授指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不可能自发地形成,必须有意识地培养”[5]。师范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需要长远的规划和具体的安排,应贯穿于大学生在校学习的全过程。针对调查数据,结合实际,本文从发挥学校法治教育作用、构建全民法律意识培养体系两个方面阐述了师范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路径。

(一)发挥学校法治教育主阵地、课堂教育主渠道的作用

学校是法治教育的主阵地,课堂是法治教育的主渠道。各类师范院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丰富大学生的法律知识,使学校法治教育走上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1.推进学校法治相关课程的建设

师范院校依据教学大纲,制定法律课程计划,保证法律课程的课时量,逐步建立全面、系统的法治教育教学体系。除了必修的《思想修养与法律基础》,可以有针对性地开设专门的教育法律法规课程的专业选修课与基础法律知识的全校选修课。这样,专业技能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结合,拓宽法治教育内容,有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与专业知识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帮助学生提高法律知识,形成法律意识。

2.加强校园法律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师范院校要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组建大学生法律系列社团;设置班级法制委员,开展一系列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例如:法制讲座、辩论会等活动,让学生在浓厚的法律氛围中受到教育。这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形式,充实了学生的法律知识,增强了法治教育的有效性。学校可以利用校园网、广播、电视、橱窗、悬挂大幅标语等宣传法治教育,组织师生自编自演法律相关文艺节目,开展签名活动等,进一步扩大法治教育宣传面,有效提高学生的法治知识知晓率,扩大法治宣传范围,提高师范院校大学生的法治常识普及率,实现师范院校学生法治教育全覆盖。

(二)构建“社会―家庭―个人”的全民法律意识培养体系

社会法治环境对师范院校大学生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家庭是一个人成才的第一驿站,影响着其成员的法律意识素养;个人是社会中的单一主体,个人法律意识的水平对其个人的成长及中国的法治化进程具有深远且重大的意义。构建“社会―家庭―个人”三位一体的全民法律意识培养模式,有助于全方位的提升大学生法律意识水平。

1.创建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非常重要,大学生会观察、评论与分析社会法律现象,并形成自身的法律意识观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法制体系不完善,执法不到位等原因,部分大学生对法律失去信心,对执法不信任,法律在大学生心中没有了威信,所以,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真正落实依法治国,净化社会法治环境。一方面,坚持法律制度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与社会政治、经济相适应,使大学生在制度上对法律产生信仰;另一方面,处理案件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当然,创建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需要社会各阶层人士共同的努力。

2.加强家庭法治教育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是一个人成长的主要生活场所,是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起点。家庭教育对学生的成长和法律意识的培养是学校和社会教育无法替代的。加强家庭法治教育,让孩子从小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长大后就会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家长须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积累,学会用法律的思维去教育孩子,给他们树立学法和用法的榜样,积极配合学校法治教育,这样才能提高孩子的守法自觉性,提高孩子的法律意识。家庭所在的社区可以开展相关的法治教育系列活动来强化法治环境,促进家庭法治教育更加有效地开展。

3.大学生自觉学习法律

师范院校大学生自我行为约束对其法律意识的形成意义重大。在信息大爆炸的今天,仅仅依靠社会、学校的普法教育往往不能使大学生真正内化法律意识,并不一定能学以致用。大学生只有自觉学习法律知识,更准确地理解法律的内在含义,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才能对法律产生信任感,才能在内心中树立对法律的信仰。特别是师范院校毕业生更应积极地学习一些模范遵守法律、学习法律的先进人物,牢记自己将来肩负着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学好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服务理念,主动培养自己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主动自觉地做好教书育人工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高等师范院校是教育人的基地,师范生是未来的人民教师,提高师范院校在校生的法律意识以适应未来职业的需要是依法治国和依法治教的关键所在。加强师范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对个人法律素养、法治教育发展、社会主义法治国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贵州省正处在经济社会的转型期,矛盾突出,调查反映出贵州省师范院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薄弱,维权意识不强,必须加大力度抓紧、抓好。法治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全面推动法治教育进社会、进学校、进家庭、进自身系列活动的开展,确保法治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使各项法治教育措施落到实处。全社会应共同努力,把贵州省师范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提高到一个新的层面。

参考文献:

[1]谢水顺.论中国法制史教学在传统文化传承中的作用[J].教育观察,2014(28).

[2]曾朝夕,王卓宇.当前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若干问题及对策[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2(11).

第6篇

关键词 90后职工 法律意识 现状 提升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是人们对于法律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法律意识与人们的世界观、伦理道德观等有着密切的联系,并且具有强烈的阶级性,不同的阶级的法律意识各有不同。它主要表现为对现行法律的评价与解释,人们对自己的权利、义务的认识,对法律制度的了解、运用以及掌握程度,还有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方面。

90后职工是今后进入企业的主力军,且90后职工较之于其他老员工有比较鲜明的个性特点,接触的信息多样化、固有思维方式突出、个体价值实现方式多样化等,90后学生也是学校教育的主体,我们从企业的角度、90后职工的角度两个因素对佛山市某些企业进行调查。其中企业的角度分为企业对法律意识的关注度、企业的行动力表现。职工的角度分为90后职工对法律意识的关注度、90后职工活动的参与度、90后职工的行动力表现对问题进行调查分析。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以下问题:(1)企业对90后职工法律意识培养工作缺乏常态化。企业90后职工法律意识的高低正是有效反映企业问题的重要表现。然而企业如何展示其对该方面的重视程度,最有效、最直接的方法就是组织相关的活动或比赛,因为其中包含着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让企业90后职工在活动中了解到知识。虽说某企业有限公司也举办相关的活动,但是从调查中发现,企业仅是偶尔性举行,并不是经常性举办。

(2)企业较为注重生产性基础管理。企业在举办活动之前会在公告栏上、部门会议中对90后职工进行宣传通知,并且较为规范的向90后职工传达相关知识,例如职业病防治。在管理上,企业对90后职工岗位上的安全生产及安全保护措施做得十分到位,并定期地、规范地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检查和更新,其他方面的宣传普及则较少。

(3)90后职工法律意识观念强。法律是对自身权益的一种维权保障,然而法律意识的高低决定着我们维权是否会在适当的时候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在调查中发现,员工对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安全生产法都是90后职工所关注的,其中的一些基本的相关规定也有所了解。由此看来,90后职工的法律意识观念较强。

(4)90后职工积极参与活动,但法律相关活动较少。参与相关活动不仅能从中获取到所需知识,更能提高90后职工的团队意识,企业的凝聚力,这是双赢的局面。对于企业举办的活动,绝大多数的90后职工都是积极参与其中,并且90后职工认为参加企业举办的活动有助于明确法律意识的重要性,提高法律素养。90后职工参与活动的前提是时间空余期间,不少90后职工因为工作繁忙而不能参与,仍会在空暇期间对活动进行关注,但法律相关的活动较少。

各个企业的文化、管理理念有所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点,很少突出法律文化的构建。针对90后职工法律意识的现状,我们建议从企业和学校两方面进行改进和引导。

1 从企业本身而言

1.1 企业制度建设本身

企业普法,可以有效地让90后职工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也可以提高90后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律素养。90后职工在实践中可以规范地按照相关规定安全、高效地生产;企业也可以让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当然,在生活中也加强了90后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具体而言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增强企业90后职工法律知识,必须坚持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原则,扭转出现了风险才引起重视的传统思维,避免发生了损失才赶紧进行补救的被动做法,切实把防范法律风险由习惯于事后补救转到事前预防上来,努力从源头上控制风险。

企业学法用法要取得实效,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规范严谨、操作性强的各类制度是重要保障。企业要通过一系列制度建设,实现对90后职工法治教育工作的有效指导、严格管理和监督,保障学法用法工作真正落实。要实行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法治讲座制度、法律培训制度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

企业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分配制度等方面的调整中维护90后职工的经济利益,加强工资、用工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等制度的建设,从制度上保证90后职工经济利益的维护。其次,加强对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从细处、实处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

强化企业90后职工法律风险意识,各级领导是关键,管理人员是重点。企业必须要站在企业发展战略、实现企业持续发展、建设和谐企业的高度,以对企业负责、对90后职工负责的精神,重视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时刻用法律来规范企业的组织和行为。

1.2 企业主动联动学校资源

企业无论从缩减人才培养成本、提高人才素质、以及实现自身的社会责任与社会影响力的角度出发,可选择主动联动整合学校的资源,深入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并完善校企合作方式。

2 从学校教育而言

2.1 强化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

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重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重要依据。我国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不高。大学生大都重视专业课,而对法律基础课不予以重视,甚至有的院校不开设或讲授法律类课程,只是临考应付,缺乏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易产生错误的观点,法制观念淡薄。因此,要强化大学生的法制观念教育,为作为合格的职业人打下坚实的基础。

2.2 主动与企业接洽

院校必须主动了解企业的实际需求,把企业需求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参考,突出自身教育的特色,切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实现与企业人才需求无缝对接,而法律素养就是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需要的是复合型的综合性人才,不仅需要具备过硬的专业知识,还要具有优良的素质。对于企业而言,拥有良好的素质的人才往往是企业最注重的经营理念之一。因而,法律意识对于我们而言十分重要。那么,我们在校的高校学生需要如何做呢?作为新世纪的高校学生,在校所学的第一门课程就是要学习如何做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我们进入大学后的第一门必修课,也体现了学生的法律素养培养的重要性。当然,现今是法制社会,作为大学生,我们自身更应懂得法律在我们生活、工作的重要性,学会自觉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意识就成为了必然。

第7篇

关键词:林区农民;法律意识;现状及对策

一、调查背景及情况

林农作为我国农民中的重要群体,作为林区建设和发展的主体力量,作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线实施者,其法律意识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和谐林区的实现,从而影响到法治社会、生态社会及和谐社会的实现。本次调查,就是关注林农这一特殊主体的法律意识现状问题,弥补林农法律意识现状的数据上的空白,从而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建议。

调查地点的选择依据主要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程度,数据一方面能够比较清楚的展现基层林区普法的成效;另一方面,也反应了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林农法律意识的变化情况,因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

调查问卷的设计上按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逻辑过程展开,分为对法律的基本认识、涉林法律问题、法律实施及普法几个板块,从而了解林农对法的认识、理解以及对法的信任信仰和追求的程度。

二、林农法律意识现状及特点

分析发现通过“四五”、“五五”普法,林农的法律意识有了较大提高;同时,“林改”在江西的深入推进,一方面让林农得到了经济上的实惠,另一方也在无形中为林农法律意识的增强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一)林农对现行法律知识及对法律的理性认识有了较大的提高,但认知情况呈现不平衡分布。

江西省林农对我国大部分现行法律的听闻率都超过半数,尤其是林业专门法如森林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都达到了80%以上,这充分说明林农更关心也更了解林业法律知识。更让我们欣喜的是林农能够对于某一部门法的认识更加清晰和具体,不再是简单地停留在“XX法”一个名词的认识上了。比如:约79.9%的林农表示了解或基本明白“宪法”一词的含义,还有村民表示“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的认识。林农的法律知识开始逐渐丰富和具体,为相关部门法在基层的有效运用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但同时,笔者也发现此次课题组对6村的调查中,男性受访者为74.6%,女性为25.4%;入户调查时,男性一般会主动接受调查和访谈,女性更多是回避的态度;同时,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调查对象的年龄主要集中在26-40这个年龄段,而且,林农受教育程度偏低,主要集中在初中(44.6%)及高中(22.3%),这也说明,在法律知识掌握的分布上性别、年龄及文化程度上都有一定的不平衡性。

(二)林农的维权意识明显提高,但其法律意识中存在矛盾性。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极大的丰富,但更重要的是人们对个人权利开始给予前所未有的重视,通过调查我们发现这一权利意识的觉醒同样发生在林农身上。对于“别人偷坎您的树木,您会怎么办?”的问题,仅有19人选择“忍了,邻里关系重要”,林农不再是息事宁人的态度,而是更多地选择“找村干部”和“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于自己购买的林木种子出了质量问题57.2%的林农能够清楚的判断可以“向供种单位所要赔偿”,而不是单纯的等待有关部门的帮助,林农的维权意识开始具有的主动性。

但同时,笔者发现无论是从数据的分析过程还是从与林农的座谈中,很多地方都可以看到他们言语中和内心中的一种矛盾,能够明显体会到林农在对法律的态度上、信任程度上、价值判断上内心理性与现实实践的碰撞,往往是用对现实情况的迎合取代了其内心真正的判断。

(三)林农对新法的学习有较强的积极性,但实际操作环节中存在不确定性和模糊性。

对于林农看重的林地来说,针对集体林权改革中的林权证,有74.3%的人知道林权证是林地权利的凭证,高达91.1%的林农认为林权证重要。其实这不仅说明林农开始注意维护自己的权利了,也能说明对于社会发展所产生的新事物及其法律规定,林农也能逐渐学习、转变以适应社会的新发展,新需要。

但在林木采伐的问题上,笔者发现67.2%的林农知道林木采伐要到林业站办理采伐许可证,自己不能直接采伐;但对于林木采伐的管理部门林农仍然不能很清楚的区分,对于村干部、林业站和上级林业局有一定的混淆。

(四)普法方法的单一及基层文化建设落后对林农法律意识提高的制约。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林农了解法律知识的途径主要是电视、报刊和广播这种较为传统的方式;仅有50人通过互联网了解法律知识;同样在基层的普法工作中,由80%以上是由村委会组织的,主要形式是:入户宣讲和印发资料。尽管被访的六个村都开展了普法活动,但94.7%村民仍表示希望了解法律知识:也希望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如学习、文艺演出等。这一方面体现了林农希望通过各种形式了解法律知识的愿望另一方面也体现基层普法工作与农村社会法治实践的“供需关系”并未建立起密切的联系,普法方法也较容易流于形式的现实情况。另外,基层文化设施较为落后,基层普法工作者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对形式创新捉襟见肘;基层普法工作重复、繁重也是一个主要原因,有时不同部门负责相同内容的普法工作,各部门难以展现术业有专攻的优势。

三、提高林农法律意识的建议与启示

林农法律意识在“林改”这个大的环境下,在国家普法的推动下在很多方面尤其是关于林权、林地法律方面有很多的闪光点,但也有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从而进一步强化普法效果,发挥现代法律意识对于相关林业政策的促进作用。

(一)针对林农法律意识的空白和盲点,应健全法律内容,规范执法方式。法律要获得林农的认可、接受和遵守,必须代表林农的利益和符合社会发展方向,因此,必须提高立法质量,切实保障林农的地位和合法权益,所有的农村法律制度都应直接或间接地确认和保护农民的权益。从执法角度来看,提高执法者的素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规范执法程序,杜绝徇私枉法、违法执法、滥用执法权等现象,通过正确的司法执法行为,引导林农树立法律意识是当务之急。

(二)针对林农法律意识上的片面性和残缺性,应该创新工作方法,理论实践相结合。人最基本需要的是生存需要,但对于农村的市场经济建设还很不完善,林农在面临生产和经营的现实问题时总会力不从心,通过林地经营的经济收入低,使林农缺乏积极性,更多选择其他途径来增加收入,这样不利于林区长期有效的发展,因此,在技术上对林农的支持最能解决他们的燃煤之急,所以加大林业种植技术的推广,加强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这样才能使林农收益,才能解决他们内心应然与实然的冲突,从而为法律意识的树立提供良好的土壤。

(三)针对普法方法单一的问题,应更新理念,合理统筹,强化合作。对林农进行普法活动,在内容选择上,要尽量与林农的生活实际结合起来,要逐步引导林农掌握与其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特别是对一些他们关心、

第8篇

关键词: 大学生 法律意识 法社会学

法律意识是法律服从的心理动因,其核心是法律信仰和法律精神,是法社会学研究的基本课题之一。对于这个问题,西方法社会学中存在着两种基本的解释视角:一种是工具性视角(instrumental perspective),认为人们之所以服从法律,是基于实际利益的考虑。人们是否服从法律,取决于他们在法律服从过程中所获取收益的多少和所付出代价的大小。另一种是规范性视角(normative perspective),认为法律服从的动因是内在的价值取向。人们之所以服从法律,不是因为这样做对自己“有用”,而是因为他们认为这样做是“正义的”、是“正确的”、是“应该的”。

法律意识的构成,不仅有“认知”和“思维”,而且有想象、意志、情感及人的整个心灵。仅仅了解权利、义务还不够,更要自我负责地承认这一切,在承认的同时,必须有足够的意志力遵守所承认的一切。

一、通过调查分析,了解大学生法律服从意识的概况

对于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调查,可以了解大学生自然的权利感和正义感,或特殊的、对待自己和对待他人的本能的精神情绪。法律意识是一种独特的本能权利感,它能使人确定自己的个人精神方面和承认他人的精神方面;由此而产生法律意识的几个基本公理:个人精神尊严感、自律和自我管理能量、人们相互间的尊重和信任,这些公理能教会大学生独立、自由、共存、相互交往和慷慨大方。通过调查可以发现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概况、特点及存在的问题,从而探讨如何构建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模式。

根据美国法社会学家T・R・泰勒(Tyler)进行的研究,并移植泰勒的理论框架和调查研究,笔者调查了800多名在读高校大学生,并对有效的581份问卷进行了logistic回归方法分析,得出了以下结论。

1.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服从表面上看主要是规范性的。

Logisitic回归分析表明,对法律服从造成显著影响的因素分别是“个人的道德观”、“意识到的责任”和“同侪的评价”。但是在规范性的外表下隐藏了很深的功利正义,即注重实际收益和外在的评价。对于“从超市拿走小件商品不付钱”这个问题,5.3%的学生表示经常有这样的行为,只有39.8%的学生认为这样的行为受到相关部门惩罚的可能性很大,但认为这个行为受到朋友非常反对的学生比例达到54.9%。学生过多重视同侪评价甚于法律规范性的约束。

2.大学生更注重结果的公正,而不是程序的公正。

这与大学生对于法律服从的工具性因素有潜在的逻辑性因果关系。实体正义注重的是结果的正当性,这一要求直接决定了在法律实践中对客观真实的不懈追求。而根据程序正义的理论,法律程序是为保障一些独立于判决结果的程序价值而设计的,这些价值包括参与、公平和保障个人的人格尊严等,一项符合这些价值的法律程序的正当性并非通过其能形成正确的结果证明,而是取决于程序或过程本身是否符合独立的程序正义标准。

3.大学生崇尚法律权威,对法律部门表示应有的尊重。

现代大学生能够通过法律的手段解决自己所不能解决的纠纷,尊重司法权威,对于公平和正义有着起码的追求。77.5%的学生表示非常尊重警察,56.8%的学生认为法院可以保证公正地审理案件,59.4%的学生认为法院很好地保护了公民的基本权利,56.5%的学生认为法院总体上来说是廉政的。大学生因其在社会中的特殊角色地位而必须树立现代法律信仰。因为“一个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生成相当重要,它是一个国家法治化的关键性要素。正因为如此,伯尔曼的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才会广为流传,成为所有崇尚法治的人们确信的一条真理性原则”。

在了解大学生法律服从特性的基础上,针对大学生的教育背景和社会认知,我们可以更深入地探讨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模式。

二、针对大学生法律服从特性,探讨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模式的构建

大学生法律服从意识蕴含着大学生对法及法律的最高期望,是对正义、民主、平等、自由、人权、效率、秩序等法律价值的追求,从而实现法治,最终实现人类生活的幸福。规范法律意识是心灵的一种积极而富有创造性的意志状态;它寻找着生活中自由、正确和正义的法,促使人们为获得和实现这种法而奋斗。那么如何培养这种模式呢?

1.对于法律意识的培养应注重正确价值观的树立和养成。

法律意识所注意到的,不仅是制定法的客观涵义,而且是自然法的客观理念,并为自己提出了使“涵义”符合于“理念”的任务。这就是说,规范法律意识在开始为法而奋斗时,就应该实施三个独立的认知行为:第一,确定制定法的客观涵义;第二,开放地表达自然法的理念;第三,辨别理念在含义中隐藏的、但不完全的存在,并为涵义找到一种模式,以准确而真实地再现理念的实质。创制法律的心灵将因此而形成两种法的概念:与自身涵义相符的制定法概念和忠实于自身理念的自然法概念。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要注重正确的价值观的树立,这对构建自身的法律思想体系会起到关键的作用。

2.培养大学生法律价值的认同和法律信仰。

法律意识的核心是法律信仰和法律精神,通过开展法律价值观的教育,从而唤起大学生对法律的认同、对法律精神的理解。“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这正是为了唤起人们内心法律的认同。法律不仅仅可理解为一种工具,还代表着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代表着社会的理想秩序。

法律信仰作为社会法律文化的心理建设的一项社会系统化工程,是各种法律文化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法律信仰的最终实现有赖于现代法意识。法律信仰用人类的理性、良心、正义感作为现行法律规范和具体制度的评价标准进行主观判断和价值评价,而对那些表征了人类正义和秩序的终极目的要求的法律规范进行肯定的价值评价,自愿服从和自觉遵守,并且在必要的时候甘愿为了实现社会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因而,对法的信仰与守法精神、护法精神和为法律而献身的精神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

3.注重大学生道德建设,内化大学生法律服从的价值取向。

道德与法律是互为工具、互为目的的关系。法律的道德化为主体遵循服从法律提供内心信仰的基础,道德的法律化则为主体履行道德规范创造了明细操作的条件。没有道德基础,法律就会显得苍白无力,同时,法律又是道德的最后防线。道德为法律实施规定了界限,近代自然法学家认为,衡量法律好坏的标准是它与道德信条的关系。总之,要在加强道德的前提下,使公平正义深入人心,使依法办事和维护公序良俗成为大学生道德意识和伦理习惯的重要内容。

总之,对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研究在于认识大学生的权利意识的变换,认识大学生法律意识导向的根源,对于高校教育改革都有深层次的意义。

参考文献:

[1]谢立中.中国社会学经典读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2]伊・亚・伊林.法律意识的实质.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3]孙文恺.社会学法学.法律出版社,2005.

第9篇

随着法制社会的不断发展完善和民主化的逐步深入,法律的作用和地位显得越来越重要。大学生代表着当代青年人的形象和社会文明,他们将是祖国未来的主要建设者,他们的素质水平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祖国未来和前途,法律意识对一个现代大学生而言,其是大学生综合素质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大学生拥有较强的法律意识,不仅能使其自觉的履行自身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而且还能在自身合法利益得到侵害时,能运用相关的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利。近年来,高校大学生时常发生违法、犯罪、不讲道德的事件,且数量处于一种逐步上升的趋势,因此如何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是当今社会迫切解决的一个课题。

1研究对象与方法

(1)研究对象:分别从在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学院、贵州民族学院的体育学院中分层次随机抽取100名体育教育专业的学生为研究对象。(2)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和访谈法。

2研究结果与分析

为了研究的方便,本文主要从贵阳市普通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的法律知识以及对法律的态度两方面展开调查,调查结果见表1和表2。从表1可以看出,在我们所调查的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当中,只有40%的人了解我国的法律体系,30%的学生对其的了解比较模糊,而对我国法律体系一点也不了解的学生仍然占30%。同时在我们的访谈中发现,在了解我国法律体系的体育教育专业的学生当中,90%的学生来自城市;而由于贵州省的农村基本处于一种闭塞贫困落后的状态,同时高中阶段又缺少相关法律知识的传授,因此,90%以上的对我国法律体系缺乏足够了解的学生主要来自贵州省的农村地区;在调查中还发现,仍然还有39%的学生对《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这一事实还缺少足够的认识,《民法通则》是我国目前已经实行的一部法律,但是在所调查的学生当中,还有70%的人对此还缺少了解,在“违法”和“犯罪”的概念理解上,绝大部分学生还不能明确的区分其差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准则》是每名大学应该了解的一项法则,但是仍然有40%的学生对其了解还不够。从以上的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在调查的学生当中,大部分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还不够,这种状况势必造成这部分学生很难在实践中用法律武装自己的头脑,容易造成学法、懂法和守法的脱节。

当今法制社会,法律对一个人的发展和成长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也是构成当今大学生综合素质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从表2可以看出,90%以上的学生认为法律知识对一个人而言非常重要,这说明绝大部分贵州省贵阳市高校中体育教育专业的学生对法律的价值持认可的态度。而在回答自身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60%的学生选择采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利,而有30%的学生选择采用报复的方式。出现这种状况也许与体育教育专业学生自身所具有好动、好斗的性格特征有关。同时也有10%的人选择忍的态度,做出这种选择的学生大部分抱着“退一步海阔天空”的态度;在回答“当你朋友违法了,自身所选择的方式时”,有90%的学生选择了视而不见。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对学生进行了访谈,结果发现,绝大部分的学生认为包庇违法的朋友是非理性的,举报朋友是一种不义之举,出现这种情况与体育教育专业的学生“重情义、讲义气”的性格有关,这也表明义气情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学生对法律的正确态度。在“在择业过程中,大学生可以随便毁约吗?”的回答上,90%的人认为不可以随便撕毁合约,但也有10%的学生认为可以随便撕毁,这表明部分学生对法律的态度还存在阴暗的一面,出现这种状况与目前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和自身的价值观取向有关。

3改进和提高贵阳市高校体育教师法律意识水平的建议

从以上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态度两方面的调查结果可以看出,贵阳市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大学生在这两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鉴于此,本文也查阅了相关资料并结果自身的教学经验提出了如下的建议:①高校应注重《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改革;②结合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的性格特点,组织与法律有关的活动;③为增强和培养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的法律意识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④树立以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为目标的教育理念;⑤合理设置大学生法律课程;⑥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途径,强化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

第10篇

关键词:高中生;法律意识;措施

中图分类号:G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04-0230-01

法律意识作为社会意识其殊的一种,充分体现了人对法律现象的心理要素的综合把握。通过培养和提高我们高中学生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而且对于我国的法制建设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建设法制国家的必然要求。

一、培养高中生法律意识的意义

第一,有助于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我们高中生在学习法律知识以后,可以在日常生活中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兼职过程中会运用到《劳动法》的内容,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他人受到伤害时,学生可以帮助其寻求法律的援助。因此法律意识的培养对中学生的成长特别有帮助,可以起到以点带面的效果。第二,有助于推进我国的法制建设。高中时期是学生生理和心理的成长时期,辨别能力和自控能力薄弱,极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但是如果在这一时期加以培养,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就可以减少学生的犯罪,达到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此外,家长或朋友的言行会影响到中学生的思想、意识,法律意识的培养,不仅可以促进中学生健康成长,而且也有助于推动国家的法制建设。第三,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随着我国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就业形式日益严峻,社会需要全面发展的人才,法律意识就是培养全面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学生拥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可以提高社会竞争力。

二、提高高中生法律意识的途径

(一)充分利用课堂时间,提高学习效率

目前我们主要通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培养法律意识,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不仅学到了思想教育和法律方面的相关知识,提高自身修养的同时,也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让学生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课堂学习的过程中,学生要认识到自己是课堂教学的主体,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化被动为主动,积极参与课堂学习,提高学习效率。由于法律的特殊性,只是依靠单纯的课堂学习,无法达到良好的学习效果,只有通过实践或者讲解案例,才能使学生融入其中。案例的选择应当从学生的角度出发,选择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例,然后让学生运用学到的法律知识进行分析,理论联系实际,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或者利用课余时间观看法制类电视节目,如《焦点访谈》、《法制在线》等,或者阅读相关的书籍,这对提高中学生的法律意识具有很好的推动作用。

(二)依法治校,营造培养法律意识的氛围

我们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渡过,因此学校的管理状况将质量影响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的效果,学校应当从各方面入手,为学生营造一个依法治校的氛围。首先,无规矩不成方圆,学校应当制度相应的规章制度,这样我们在遇到难题时,才可以有迹可寻,同时对学生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当学生犯错误时,学校可以按照规定对学生进行处理,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律氛围。其次,健全学校的机制,学生拥有申诉权,这样才能保证我们的合权益,学校应当鼓励学生进行申诉,充分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让学生有法可依,学会依法办事。

(三)创建校园法制文化,开展相关法制活动

相对于课堂学习,第二课堂更能够吸引学生的兴趣,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展开校园法制文化建设,实现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活动实现:第一,我们可以走出课堂,到法院听庭审,通过实际案例让我们取得了比课堂更加好的学习效果,这将更具有感染力和现实意义。通过旁听庭审,让学生感受到法律的神圣不可侵犯;第二,组织模拟法庭,学生可以模拟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角色,深刻体会诉讼程序,发挥法律的预测作用,提高学生的守法的自觉性,让学生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同时可以将学到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实践中,真正做到学以致用;第三,建立普法基地,让我们可以定期接受教育。我们可以到公检法机关邀请工作人员来学校讲座,这样既可以使学生深刻感受到法律的权威。或者学生自行组成法律社团,到社区进行普法宣传,这样既帮助社区人民解决了困难,又帮助学生将理论转化为实践。

(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调查显示现在很多学生心理不够成熟,直接导致其法律意识薄弱,造成违法犯罪。心理健康教育主要使我们能够掌握一定的心理卫生知识,并具有积极乐观向上的进取精神,有力地抵制了社会不良风气,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调查研究中学生犯罪的因素中,不良情绪占据主要地位,导致不良情绪的因素很多,包括:激烈的社会竞争、过高的家庭期望、以及自身能力的不足等。如果学生没有找到合理的发泄渠道,无法将压抑的情绪释放出来,那么学生就很有可能犯罪。通过心理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调节身心,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质,缓解学生的心理压力,提高法律修养。心理健康是成功的基础和前提,如果没有得到排解,将会对学生的现在甚至未来造成很大的影响。

[参考文献]

[1]郑筠.培养学生法律意识,提高学生法制观念[J].公共教育,2010(04):118-119.

第11篇

一、年龄与法律意识的关系

对法律的信任程度,年龄差异比较明显。年龄越大的农民通常越认为不可能在法律适用上做到人人平等。这种表象上的差异,主要是由不同年龄段的农民受教育程度及受教育的内容不同造成的。这种原因还造成了当社会习惯与法律发生冲突时,不同年龄阶段的农民态度上的差异。在这时,年轻农民会更倾向于接受法律的约束,而年龄越大的人,对社会传统习惯越认可。农民作为消费者,其消费权益保护的意识在不同年龄阶段之间也存在着明显差异。年龄越大的人,消费权益保护意识越差,而年轻农民当其消费权益遭受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讼的意识都明显要强。就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而言,青年农民要明显高于年纪较大的农民,他们更多地认为,参加法律培训对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有用。

二、收入水平与法律意识的关系

从总体上说,农民收入水平的高低与其法律意识的联系是比较密切的。收入水平较高的农民,在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对法律的需求较多,接触法律事务的机会也较多,所以法律保护的意识和法律监督的意识也就较强。低收入阶段的农民,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比较单一,一般以种植业为主,因而对法律的需求相对较少,法律保护的意识也就较差。具体表现为:在涉及到民事纠纷(如农村中常见的宅基地纠纷)时,不同收入水平的农民选择的解决方式有所不同。收入水平越高的农民,越是会找村干部或者是通过解决;而低收入水平的农民则更多选择“私了”。这反映了不同收入水平农民之间法律的价值观的差别。

三、文化程度与法律意识的关系

农民的文化程度是决定农民作为生产经营者的素质以及农民作为社会经济生活主体素质的基本因素。农民的文化水平低,在接受法律教育时有一定的困难,对法律的理解更多地停留在朴素的法律意识水平上,与现代的法制观念有很大的差异。农民受教育的程度不同,法律的价值观念必然会有明显区别。

农民的法律观念受传统思想的影响较多,越是文化水平低的农民越是如此。如在对刑事案件“私了”的认识上,高文化水平的农民认为“私了”不合法的比例略高于低文化段的农民。在对民事纠纷处理时,选择“私了”的比例仍然较高,在不同文化水平的农民间也存在一定差异。在传统思想与现代法律制度发生冲突时,农民的价值选择也与其文化水平联系密切。文化水平越高,农民越容易接受法制观点。

四、地区经济发达程度与农民法律意识的关系

农民居住地区的经济发达程度与其法律意识之间有着直接的联系。农民居住地区的经济发达程度越高,该地区农民接触现代经济社会的机会也越多,这些农民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也相对较多,法律保护的意识相对强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民。但同时,发达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对农民的法律意识也有着更高的要求。

从法律保护的意识上看,发达地区的农民的法律保护意识要强于中等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具体表现:①在消费权益保护意识方面,发达地区农民的保护意识要强于其他地区,他们的投诉的意识最强,而欠发达地区农民意识最强,中等发达地区农民不采取保护措施的比例最高。当消费者权益遭受损害时,欠发达地区的农民所以选择诉讼方式的比例最高,是由于这些地区的农民只了解诉讼方式,或者说在农村,尤其是欠发达地区,消费者权益的行政保护和社会保护还很不到位。②在上诉意识方面,发达地区农民也比其他地区的农民强。调查结果还显示,自己认为能赢的诉讼败诉后,不同经济发达程度地区农民的处理态度是不同的。如果对判决不服,欠发达地区的农民中有更高的比例选择执行判决而不上诉或者既不执行判决也不上诉;而发达地区的农民中则有更高的比例选择上诉。农民对这种条件下选择上诉方式解决纠纷,仍然有两种情况:一是在执行判决的同时上诉,一是拒绝执行判决而上诉。

就农民的法律监督意识而言,发达地区的农民也要强于其他地区。如对《农业法》的了解,存在着明显的地区差异。经济条件越不发达的地区,农民越了解《农业法》,而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民对《农业法》则更不了解。形成这种差异的原因在于,经济条件发达地区,农业衰退的现象更加突出,农民的收入来源中农业的比例越来越小;而落后地区农业仍然是农民谋生的基本手段。同样,作为农业领域的基本法,《农业法》在以农业为主的地区能够得到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所辖有关部门更高的重视,宣传普及的力度更大。

五、农民居住社区的地域环境与法律意识的关系

调查显示,农民居住社区的闭塞程度造成的农民法律意识的差异是明显的。这种差异在以下二个方面表现得更为突出:第一,在守法意识上,越是闭塞的地区,农民的守法意识越强。这一结果似乎是出乎意料和不正常。对这一结果合理的解释是:居住社区越开放,在社区互动中接受外界环境影响的机会就越多,整个社会违法现象的增多刺激着农民去冒违法之险;而在相对封闭的社区中,传统的道德观念和法律的威慑作用对农民的意识和行为有更大的影响力,农民更能遵守法律的规定。第二,在以违法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现象的认识上,同样显示

第12篇

关键词:意义 法律意识 培养 措施

现阶段,我国技校教育发展迅速,且已经进入深入改革的阶段。技校教育应顺应新时期的发展趋势,加大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力度,使其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一、培养法律意识的意义

1.满足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需求

我国一向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他们都处于成长期,有很强的可塑性,因此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对我国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社会的安定团结具有重大意义和作用。

2.法律意识培养是职业教育的首要目标

中等职业教育是以培养学生基础技能和综合素养为教学目标的,其中综合素养是学生基本技能的基础。而综合素养的核心内容就是遵纪守法,所以,技工院校将培养学生法律意识作为教育的首要目标,这将有利于全民族素质的提高。

3.法律意识培养有利于对学生的管理

技工院校学生之所以会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是因为他们不了解其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更不了解法律的残酷性。所以,技工院校应该将管理同教学相结合,让法律教学成为管理学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通过法律的效力提升管理工作的效率。

4.培养法律意识是教学理应履行的义务

教师在对学生进行教导的过程中,要结合其能力水平和特征,使其能够理解法律的内涵,可以在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时通过法律保护自己。例如,教师可让学生们参加社会调查、模拟法庭等活动,通过案例了解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掌握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安全。其次,教师还需通过案例让学生明白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不但可以做到依法做事还能勇于指正他人的违法行为。

二、技工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原因

1.我国技工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现阶段,我国技工院校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改革技校教育的制度后,技校教育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支持,且其毕业生受到了相关企业的重视,所以,我国技工院校学生数量一直处于上升阶段。但是,这些技工院校学生的素质相对比较低,技工院校中时常会发生打架斗殴、偷窃、恐吓等违法违纪现象。

2.存在问题的原因

我国技工院校存在上述现象的原因有三点。第一,技工院校学生心理发展尚不成熟。通常,技工院校学生的年龄在17岁左右,虽然向往独立,但欠缺经验,在为人处事方面无法很好地控制自己。第二,技校教育所涉及的法律内容不多。虽然《法律基础知识》及《思想道德教育读本》被列入了技工院校的教学计划中,但课时少,且内容比较老旧,法律专业内容多又枯燥无味,很难引起学生的兴趣。第三,我国社会法治环境还需进一步加强。技工院校学生的可塑性很强,步入社会的时间也早,易受到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

三、加强技工院校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措施

1.提高教师的道德素质

若想加强培养技工院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就要先加强技工院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力度,确保教师的教育水准和职业道德素质得到提高。老师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能够坚持正面的导向,给予学生足够的关心和爱护,及时发现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心理辅导。同时,对任何学生都能做到一视同仁,确保能够引导问题学生走向正轨。

2.采取多样化的宣传教育模式

技工院校在进行法制教育时可采用多种教育模式,例如,观看法制视频、开展法制讲座等,让学生能树立遵纪守法的思想,从而实现教学目标。

3.加强师生间的交流

教师是学生思想的引导者,因此,加强师生间的交流十分有利于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学校可建立沟通机制,让教师通过书信、电话等形式同家长进行交流,并提供一些方法帮助家长在节假日对学生进行教育。

4.优化学生生活学习的校外环境

学校除了要构建校内良好的法制环境外,还要同当地公检法等司法单位合作,共同治理学校周围的生活环境,避免出现打架等违法违纪的情况,从而让学生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技工院校学生是我国未来的劳动者,不过他们思想大多脱离实际,因此,若想全面发展技工院校学生的智力、思想、价值观念等,就必须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只有这样,技工院校学生才能成长为具备相应法律修养,且为我国经济发展贡献一份力量的社会人才。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