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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所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02 09: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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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所档案管理制度

第1篇

一、规范财政管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根据现阶段乡街财政管理的现状,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完善和制订各项财政规章制度,即:乡街财政预决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制度、财政专项资金跟踪监督检查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印章(签)管理制度、廉政建设制度、银行帐户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二是明确岗位职责,合理设置乡街财政人员岗位,根据现阶段乡街财政体制改革的工作实际,乡街财政所一般可设如下工作岗位,即:财政所长兼总预算工作岗位、综合预算会计(预算机关会计和站、所、办总会计)岗位、总出纳(含机关出纳和站、所、办总出纳),同时设置计算机管理员岗位、票证专管员岗位。

二、健全监督机制、加强财政监督管理

1、加强乡街预算监督。乡街财政所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财政预算执行,坚持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

2、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乡街各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要全额上缴乡街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加强专项检查。每年要组织2-3项财政资金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意见,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财政监督必须有一支过硬的乡街财政队伍来履行日常的财政监督管理工作。各乡街财政所首先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其次要有计划的开展业务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再次,要增强法纪意识,严格按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办事。

四、强化非税收入征管体制改革,推行综合财政预算管理

1、统一票据管理。各单位收费或罚款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在乡街财政所领取),并严格按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

第2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sunny笑心”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乡镇财政内控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根据《六盘水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乡镇财政内控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调研的通知》(六盘水财监〔2020〕27号)文件精神,盘州市财政局在全市各乡(镇、街道)财政所自查的基础上,组成调研组,对部分乡(镇、街道)财政内控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开展实地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盘州市27个乡(镇、街道)财政所在机构建设、制度建设、规范运行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乡镇财政总体公共服务水平、资金监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充分发挥了乡镇财政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直接服务于乡(镇、街道)政府,为乡(镇、街道)经济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一)乡镇财政机构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各乡(镇、街道)财政机构按照机构独立,编制单列原则设置,为全额财政预算管理副科级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管理制度;实行乡镇政府直接管理,我局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实施乡财县管财政管理体制。

2.人员情况:盘州市27个乡(镇、街道)财政机构在职人数203人,其中:行政编 0人,事业编200人,其他3人。按学历划分:大专及以以上人数197人,高中及以下6人;按年龄划分:35岁以下22人,35-49岁130人,50岁以上51人。

3.关键岗位管理情况:盘州市27个乡(镇、街道)财政机构,财政机构全部具备法人资格,其中:已在岗5年(含5年)以上法人21人,在岗5年以下法人6人。

4.财政供养人员情况:盘州市27个乡(镇、街道)财政供养人员5049人,辖区内有530个行政村(居),财政补助村干部人数9229人(其中:网格员人数6062人),年人均补助金额28977元;

5.公共预算收入情况:盘州市27个乡(镇、街道)财政公共预算收入均在百万元以上,其中:500万(含500万)――1000万元乡镇4个,1000万(含1000万)元以上的乡镇23个。

(二)乡镇财政机构内部管理方面

1.会计核算情况:盘州市27个乡(镇、街道)财政所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设置了行政帐套、财政扶贫资金账套、村帐乡代管账套、一事一议资金账套进行会计核算,已全部实现电算化,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账务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做到了账证、账表、账账、账实一致。设立专柜专室保管会计资料,确保会计资料不毁损、不灭失。

2.印鉴管理情况:盘州市各乡(镇、街道)财政所根据账户开设预留银行印鉴,实行单位负责人印鉴、会计印鉴、出纳印鉴分人分开保管,从而保证印章的安全,规范使用。

3.涉农资金管理情况:盘州市27个乡(镇、街道)财政有24个乡镇财政项目资金按规定进行公示,25个乡(镇、街道)财政补贴资金按规定进行公示,26个乡(镇、街道)财政资金拨付落实三方对账制度,25个乡(镇、街道)财政建立资金监管台账。

4.村账乡代管情况:盘州市27个乡(镇、街道)财政所按照村账乡代管管理办法,在乡(镇、街道)财政所设立村账乡代管账户,明确专人,对各个行政村(居)村级财务实行分村核算。

(三)机构建设方面

盘州市乡镇财政所在我局的业务指导下,依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所长、副所长、会计、出纳、稽核、财政资金监督员等岗位,制定了各岗位职责,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职责;在会计人员配备上,所设立的会计岗位结合各所实际,采取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的形式。但明确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所设置的岗位报我局备查;近年来,我市乡镇财政所办公条件和办公设施得到大大加强,人员配置也有很大的提高,每个乡镇财政所人员实际在岗达3人以上,基本满足财政工作需要,保证了财政机构业务的正常运行,各乡(镇、街道)财政积极履行财政职能,为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障。

(四)制度建设方面

盘州市各乡(镇、街道)财政所根据《预算法》、《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乡镇财政所所长离任审计制度》、《乡镇财政所档案管理制度》、《乡镇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等方面制度及项目资金监管流程、财务报账流程等业务操作规范流程。

(五)业务运行方面

1.资产管理情况:全市27个乡(镇、街道)财政所按照盘州市财政局的要求,对资产的配置执行政府采购。资产的管理要求建立资产台账,规范管理,做到固定资产账面数据与固定资产监管系统数据相符。

2.会计核算情况:全市27个乡(镇、街道)财政所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采用u8系统实行会计电算化核算,设置了行政帐套、财政扶贫资金账套、村帐乡代管账套、一事一议资金账套,依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账务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每期业务终结,会计与出纳对各账户核算资金实行定期核对,做到账证、账账、账表、账实相符;我局加强会计核算监管,对未按时完成账务核算的乡镇财政所,督促及时进行账务核算记账;印鉴管理方面,各乡(镇、街道)财政所根据账户开设预留银行印鉴,实行印鉴分开保管,确保了资金安全。

3.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情况: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财政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我局在督促各乡(镇、街道)财政所加大对财政资金资金监管力度的同时,每年度从各股室抽取部分人员对乡(镇、街道)财政财务进行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截止到目前,全市27个乡(镇、街道)财政财务检查已达到全覆盖;财政扶贫资金检查也达到全覆盖。通过检查,对强化乡镇财政内部控制,增加乡镇防控管理风险意识,大力推进乡镇财政廉政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起到积极作用。

(六)村级财务管理方面

我市村级账务实行村账乡代管,全市各乡(镇、街道)财政所设立村账乡代管账户,制定了村账乡代管财务管理制度及业务报账工作流程,对村委会财务收支经济业务活动进行会计核算。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乡镇财政所内部岗位设置不规范。存在部分乡镇财政所负责人兼任会计、出纳的现象。虽建立了定期轮岗制度,明确轮岗范围、轮岗周期,但定期轮岗工作执行不到位。

(二)部分乡镇财政所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制定的制度部分内容不可操作性不强,执行控制不严,不能保证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三)财政业务处理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乡(镇、街道)财政所未建立资产台账,资产清查毁损未按规定程序报批处置;

2.存在少数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不规范现象,如未以审核后的会计凭证登记账簿,会计核算要素不全,未安排专人定期与银行核对账户金额;

3.项目资金监管未建立项目资金台账,专项资金管理分散,情况不清晰,各项目之间互相调剂、挤占,对项目资金支出跟踪管理不到位,资金效益未能体现,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内容要素不全,要素简单,公开公示情况未记录保存,未立档保管备查,有的项目工程预决算流于形式,达不到预期效益;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

4.政府采购不进行采购内容公开公示,有的未及时进行公开公示采购内容;

5.村级财务管理:部份乡(镇、街道)财政所对村账乡代管认识不高,只履行核算程序,未按程序实行村级财务公开公示。部分乡(镇、街道)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名义上虽建立,但未切实履行职责。部分乡(镇、街道)财政所由于业务人员少,对指导成立村级民主理财小组缺乏实质性意义。部份乡(镇、街道)财政村级财务未按程序实行公开公示,部分乡镇财政所对村级成立民主理财小组缺乏指导。

三、对策与建议

(一)积极督促整改。针对部分乡镇财政所内控制度建设和运行存在的问题,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督促涉及的财政所整改到位,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的运行。

第3篇

第一条根据财政部《乡镇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财预〔〕406号)及《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的意见》(财乡〔〕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以围绕乡镇财政职能转变、乡村两级所涉及的财政性资金为管理内容,以其信息流、资金流为管理主线,以乡镇财税信息网络和相关软件为基础平台,通过体制和制度创新,依托程序规范、全程跟踪、绩效考核等手段,强化财政职能,健全内部管理,确保乡村财政财务实现全面、精准、细致、规范、高效管理。

第三条县财政局授权县乡镇财政管理局具体负责组织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

第四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邵阳县乡村两级财政财务管理。

第二章乡镇财政主要职能职责

第五条乡镇财政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筹集、调节、分配、监督等职能。要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提高乡镇财政运行质量,规范乡镇财政收支管理,保障乡镇运转及惠农政策落实。

第六条乡镇财政主要工作职责:

(一)完善乡镇财政管理,做好农村公共服务。

(二)做好涉农补贴工作,认真落实惠农政策。

(三)监督管理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加强乡村财务监督,健全乡村理财机制。

(五)改革税收征管方式,加大税收征管力度。

(六)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七)创新财政管理方式,优化财政工作环境。

(八)积极培植财源税源,实现财政增税增效。

第三章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第七条实行“核定收支、收入全缴、支出全拨、超收分成、短收分担,一定三年”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第八条合理调整乡镇收支基数,加大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力度,增加乡镇可用财力,保障村级运转经费支出,建立收入增长激励机制,调动和保护乡镇发展经济和组织收入的积极性,确保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

第四章乡镇财政预算管理

第九条完善乡镇预算管理制度。理顺县、乡财政分配关系,合理划分县、乡收支范围和基数。综合考虑乡镇的社会事业发展水平、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根据不同收支结构和规模进行分类,加大对乡村财政支持,提高乡村经费保障水平,准确核定乡镇基本支出,落实乡镇定员定额管理。县财政预算对乡镇年度预算指标实行总量控制,县乡镇财政管理局对乡镇财政实行切块管理。

第十条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保稳定、保发展”的支出原则,严格预算支出顺序,细化乡镇财政预算编制内容,提高预算计划的准确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一条增强预算执行能力。县乡镇财政管理局要加强对乡镇财政预算执行的指导监督,落实预算编制、预算审批、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审核各个环节。加强资金申报、审批和凭证审核等工作,全程跟踪乡镇财政资金的流向,严格按进度、按程序、按规定执行财政预算。

第五章乡镇日常收支管理

第十二条按照“预算统编、账户统设、工资统发、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办法,深化“乡财县管乡用”改革,落实相关配套措施,细化收支管理。

第十三条根据年初预算,由县乡镇财政管理局按照分月用款计划及支出进度,合理安排预算资金,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控制超进度支出和随意举债行为。

第十四条严格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规范两税收入及非税收入解缴操作流程。乡镇取得的各项财政收入,必须按照票款同步原则,按月及时解缴规定的县级收入汇缴专户,及时建立好各种收入台帐,坚决杜绝坐支、截留或挪用财政收入行为。

第十五条加强财务核算监督管理,各项支出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严禁擅自扩大支出发放项目和范围,提高支出标准,严禁巧立名目,乱补滥发。

第十六条乡镇财政所要切实履行财政管理与监督职责,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标准控制招待费用、公务费用、其它支出等非生产性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日常监督管理,坚持“集体会审”制度,在原始凭证上审核签字并加盖财务会审章。县乡镇财政管理局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日常支出审核,杜绝各种“白条”,堵塞支出漏洞,防止虚报冒领行为。

第十七条完善绩效评价机制。结合乡镇财政收支总量与重点、资金性质、结构与效益,量化考评指标,按季出具绩效评价报告。重点分析收入、支出、债务增减及资金绩效等,定期下达绩效考评意见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第六章专项资金管理

第十八条县财政局各二级机构及相关股室直接下拨到乡镇村的专项资金,要先拨付至乡镇财政管理局设定的专户,乡镇财政所要分清资金的来源和支出项目、用途,严格执行专户存款、专款专用,村级资金必须拨入村帐乡管办专户。

第十九条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专项资金,要建立健全项目支出规范化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论证、立项、申报、实施等各环节的监督,严防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行为发生。

第二十条未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专项资金,包括农林水专项、农业综合开发、环境保护、土地整改等资金,要将项目指标文件抄送县乡镇财政管理局及项目所在乡镇财政所,保证乡镇财政全面掌握有关专项资金的政策、额度、项目要求等情况。

第二十一条乡镇财政所要加大对上述各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跟踪管理,及时将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项目实施效果等信息上报县乡镇财政管理局,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第二十二条安排到乡镇支付的各类专项资金,必须按“乡财县管乡用”支出报账管理办法实行按月报账审核制度。

第七章村账乡代管

第二十三条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会[]号)要求,在“乡财县管乡用”的基础上全面实行“村账乡代管”,加快推行村帐乡建设。

第二十四条村帐乡代管由乡镇财政所和乡镇经管部门联合办公,共同管理村级账务,以乡镇经管站为主。依托现有乡镇财税信息网络及“乡财县管乡用”财务软件优势,加快实现村级财务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

第二十五条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坚持村帐乡管、专户核算、专款专用、方便报账的原则,严格财务管理制度,由村帐乡管办实行分村核算记账,确保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来源稳定、使用规范、监管到位。

第八章乡村债权债务管理

第二十六条按照“摸清底数、严控新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消化”的原则,严控新债发生,逐步消化历史债务。

第二十七条开展债权债务清理,按照举债主体、债务来源、债务用途进行分类核实,摸清底数,登记造册。依托债务管理系统,加强债权债务基础数据与档案资料管理,对乡村债权债务增减变化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八条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对乡村举债行为进行规范,建立可承受的投入和偿还机制,严格控制新的举债。规范举债审批程序,乡镇建设性项目举债,必须对建设规模、筹资渠道、偿债资金来源进行论证,经县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报送县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拓宽偿债渠道,分清债权债务性质,妥善处理乡村债权债务。切实采取“收欠还债、核销减债、置换抵债、拍卖偿债”等有效办法,加大对各类欠账的清理与回收力度,有效化解历史债务,遏制乡、村负债增长。同时建立偿债考核机制与偿债激励机制,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任期和离任实行消赤减债专项审计与责任追究制度。

第九章涉农补贴发放

第三十条认真做好涉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对“政府项目、财政资金”的涉农补贴项目,必须纳入统发范围,进一步扩大补贴发放范围和发放项目,逐步将所有涉农补贴项目全部纳入到信息化管理渠道。

第三十一条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涉农补贴的相应主管部门负责提供实行信息化发放项目的基础数据资料,认定、审批和审核补贴发放标准、范围及金额。县财政局相关职能股室负责补贴资金的安排调配,乡镇财政部门负责数据录入、银行数据的传递和打卡发放,金融部门负责办理补贴资金的具体支付。

第三十二条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强化监督检查。特别是在补贴政策宣传、补贴数据核实、补贴通知书发放、补贴情况公示、存折摘要栏打印、存折挂失更换等方面,要把工作做深做细,惠农补贴公示的内容必须包括补贴对象、面积、标准、金额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时间必须达7天以上。建立健全三农基础信息数据库,不断完善包括农户信息、种植信息、民政优抚及计生信息等基础项目信息及数据。

第三十三条完善惠农补贴发放制度,做好回访与查询,明确相关工作责任。要积极主动配合纪检、监察、减负办等执纪执法职能部门,认真督促检查涉农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位。

第十章“两税”征管

第三十四条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强化征管措施,开展税法宣传,加大契税、耕地占用税征管力度,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越权缓征、减征和免征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点项目,根据项目竣工时间和销售进度,确定纳税人纳税申报时间和应纳税额,及时建立税源台账。加强二手房交易契税的征管和日常监督,政务中心财政契税窗口要按照流程严格执行“先税后证”制度,对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先申报、再实地勘察,做到不察看、不承办、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实现源头控管。

第三十六条积极推动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实行财政、国土、房产等部门联网,做到一站式服务,实现权属转移合同、契约、协议、评估资料、政府批准文件等相关涉税信息的网络化管理,规范征管程序,提高征管效率。

第十一章乡镇财政队伍建设

第三十七条乡镇财政管理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县财政局做好乡镇财政所业务人员的任用选拔、岗位配置及轮换交流、人员培训、业务指导与考核、会计移交、财政所建设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乡镇财政所设立财政正副所长、预算会计、单位会计、出纳、信息操作员、票证专管员、税收征管员等基本岗位,可一人一岗或多岗,但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县乡镇财政管理局应根据乡镇财政所工作实际需要,提供财政人员岗位调整配备建议方案,报县财政局研究审定。

第三十九条建立相应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落实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开展基础工作检查、业务培训考试、技能竞赛、考核评比等多种形式的“争先创优”活动,对乡镇财政业务管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岗位考核,不断提高乡镇财政人员政策与业务水平。

第四十条按照乡镇财政岗位目标管理及业务管理考核办法量化考核,由县财政局及县乡镇财政管理局共同组织对乡镇财政所实行年度工作考核。

第十二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以前下发的文件规定与本暂行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4篇

第一,找准着力点,科学分析农村财务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不仅是理顺村级财经秩序的问题,而且是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经济问题,更是财政部门服务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选择和又一个工作着力点。首先,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是改变村级财务管理现状的需要。在未实行农村会计委托服务前,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着: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会计账簿不统一;按时扎账、记账、装订少,档案资料保管不规范,“包包账”现象严重;民主机制不健全、部分村民理财小组形同虚设,支出随意性大;白条抵库严重,发生的遗留问题多;账账、账据、账实不符,会计资料失真;村级会计人员素质不高,变动频繁等六大问题。要改变该状况,必须站在构建和谐新农村和理财为民的高度,探索村级财务管理新模式,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其次,推行会计委托服务,是巩固和扩大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需要。农村税费改革结束了农民种田交税的历史,取消了“三提五统”,减轻了农民负担,实行一系列惠农政策,使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和支农专项资金不断增加,确保党在农村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再次,推行会计委托服务,是确保农村和谐稳定和基层政权正常运转的需要。村级财务一直是农村群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由于村级资金的使用支配仍是少数村干部决定,致使部分群众就村级财务问题上访,甚至群体越级上访,导致双方矛盾激化。许多村干部说话群众不听,工作无法开展。只有加强财务管理,才能较好地化解群众与村干部之间的隔阂。最后,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是财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能的需要。《会计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为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提供了政策法律依据,是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的准绳。因此对于财政部门来讲,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着如何履行财政监管职责,如何管好的问题。

第二,抓住关键点,积极探索农村财务管理改革的新途径。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行、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全县推行会计委托服务工作。一要坚持营造环境抓宣传。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将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作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和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农村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县政府印发了相关规范及实施办法,各乡镇成立了村级会计委托服务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同时,以乡镇为单位,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并在县广播电视台开辟宣传专栏,广泛宣传村级会计委托服务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打消了村干部对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的思想顾虑,为顺利推进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营造了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二要坚持明确职责抓落实。以乡镇为单位,在财政所设立农村财务服务中心,设主任一名,由乡镇财政所所长兼任,设总监督会计和资金会计各1名,农村会计专管员由乡镇服务中心按实际工作需要配备若干名。并建立了岗位责任制,明确了服务中心主任、总监督会计、农村会计专管员、资金会计和报账员的职责。制定了工作流程,确保村级会计服务工作的有序进行。做到五有:有机构、有人员、有工作流程、有场地、有专用档案室和档案柜。三要坚持“四个不变”抓。遵循村民自治、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利,保证村委会各项资金的所有权、审批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由村委会与乡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签订会计委托服务协议,再由服务中心统一村级会计业务。中心负责农村收费票据的发放和核销管理,农村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对农村财政和村集体组织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并为各村设置总账和各类账簿,定期与村报账会计和银行核对账款,做到账账、账款、账实相符。四要坚持“四个统一”抓规范。从建章建制人手,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财务预决算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审计制度、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公示制度、定期工作日制度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11项制度。在账户处理上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财务核算、统一会计科目、统一收款收据、统一报账时间。五要坚持民主管理抓公开。实行民主理财制度,由村级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开展理财活动,对合理的开支村民理财小组加盖印章审核通过后到服务中心报账,否则服务中心不予以入账。在此基础上,实行财务公开制度,以乡镇为单位统一财务公开格式,一般按季公开,经济业务发生频繁的村按月公开,对专项、重点或群众有要求的财务活动,单独、及时地逐笔逐项向群众公开,公开的内容由服务中心盖章,公开的形式以在公开栏张贴公告为主,较好地保障了村民对村级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检查权、监督权。六是坚持夯实基础抓培训。做好农村会计委托服务工作,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特别是村级报账员的素质是关键,为顺利推进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提供了良好的人力资源保障,

第三,把握落脚点,努力争创村级会计委托服务的新成效。围绕服务新农村建设大局,始终把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村和谐作为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取得了较好成绩。首先,减轻了村级集体经济负担。县、村普遍实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后,共精减了村级主办会计人员,直接减少了村干工资,帮助村级化解了多起债务,化债减负达几百万元。其次,巩固了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通过严格审批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服务中心共审核出多起“少批多收”事件,获取多笔资金,并截留了部分资金,及时责令村级进行整改,限期退还农民,直接减轻农民负担。再次,促进了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通过实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村级会计科目、账务处理等方面实现了规范统一,从根本上避免了“包包账”、甚至村组资金体外循环问题的发生,乱收费、乱开支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财务收支由乱变清,由暗变明,财务公开由少到多,作用由小到大,有效地提高了村级财务管理水平。最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推进了新农村建设。通过村级财务公开,加强了村级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巩固了基层政权,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加快了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新农村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第5篇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街道办事处未设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设有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财政工作办公室。

(二)机构职能

街道办事处为区政府派出机构,在区政府直接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居民工作为基础,以社区建设、城市管理、社区保障和地区稳定为重点,依据法律、法规和区政府的授权,对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和群众公益性工作履行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职能。街道要适当调整经济管理职能,切实把重点转移到对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以及营造发展环境上来。在做好经济工作的同时,努力提高街道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转变社会管理方式,变单纯依靠行政手段为综合利用经济、法律、行政和思想政治工作手段来开展工作。街道要适应新的职能定位,积极转变工作方法,切实做到突出发展、依法办事、民主管理、政务公开、强化服务。

(三)人员概况

街道办事处核定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1人。2020年在职在岗人员21人,退休1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收入决算总额为4190.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78.98万元,分别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6.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22.50万元、医疗卫生14.1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31.93万元、农林水支出21万元、住房保障33.26万元。一般财政拨款收入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33.12万元,上升88.35%,主要原因是追加死亡抚恤金、社区工作人员补贴、项目资金等。

2020年收入决算总额为4190.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3.35万元,占总收入的22.0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55.63万元,占总收入的44.28%;其他收入1411.35万元,占总收入的33.68%。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决算总额为4127.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8.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02.90万元、医疗卫生13.6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797.46万元、农林水支出20.98万元、住房保障65.01万元、节能环保1.25万元。一般财政拨款支出总额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59.35万元,上升114.10%,主要原因是支付死亡抚恤金、社区工作人员补贴、项目资金等。

2020年支出决算总额为4127.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7.53万元,占总支出的26.65%;项目支出3109.70万元,占总支出的75.35%。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街道办事处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区财政局“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的预算原则,编制了2020年本级部门预算。年初编制收入预算490.2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0.22万元,占100%,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编制支出预算49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8.52万元,占81.29%;项目支出91.7万元,占18.71%,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执行管理情况

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结合年度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地支付相关经费,严格按照区财政局预算的科目、项目、数额执行,及时准确支付中省市专款,分配合规率达98%。

(三)支出绩效情况

1.行政运转保障。2020年度,街道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04万元,比2018年增加14.61万元,上升34.75%。

2020年,在区委、区府的坚强领导及区直各部门的关心、支持、帮助下,我街道紧紧围绕区委、区府的工作部署,攻坚克难、扎实工作,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确保辖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158万元,超额完成全年任务;协税、护税成效明显,全年完成征收2587万元;辖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25868元,增长9.7%。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意识形态工作成效明显。二是坚持常抓不懈,民生工作推进有力。三是坚持务实创新,群团工作亮点纷呈。四是狠抓城市管理,市容市貌得到新提升。五是强化依法治理,综治维稳工作有效推进。六是注重预防排查,安全工作总体平稳。

2.机关厉行节约。2020年街道办事处“三公”经费0万元,比年初财政预算数减少2.04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减少0.1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020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

2020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18年减少0.16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3.机关节能降耗。2020年度机关水、电、气支出3.17万元,较2018年减少0.25万元。

(四)财务管理情况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办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财务管理,且建立健全了岗位职责及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包括财政所职责、财政所长岗位职责、会计人员岗位职责、出纳人员岗位职责;财务管理制度包含财政所廉政建设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票据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对“三公经费”、会议费等进行了完善,单位领导干部加强对财政预算资金的管理,机关干部、职工都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照章办事,没有发生违反财经纪律、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党工委每季度听取一次单位财务工作汇报,了解掌握财务收支情况;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每年向党工委和职工大会公布,接受纪工委和群众的监督。

1.预决算公开:按照上级的要求,我办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对2020年度部门预决算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2.资产管理:我办进一步加强资产的管理,制定了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完善了固定资产档案,严格报批、销审等手续,做好了资产台账登记工作,单位无任何资产流失现象。

3.内控制度管理:我办制定了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了评价。

4.政策采购:所有政府采购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

四、评价结论及存在的问题

(一)评价结论

2020年,街道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具体业务指导下,我办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各项工作总体呈现出稳中有升、高位求进的良好发展态势,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城区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存在问题

第6篇

云梦县村级财务管理经历了村组干部自理、村账站审、村账站管等几种管理模式。2008年,全面启动村级财务“双”工作,先后印发了《云梦县村级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云梦县村级财务管理委托工作方案》、《云梦县村级财务双实施办法》、《云梦县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等系列管理文件,建立健全了预决算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开支审批制度、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系列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四权不变”的原则,实施村级财务委托,按照“民主管理”原则,强化村级财务公开,按照“五统一”模式,规范村级财务,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抓基层财务人员培训。目前,全县292个村(社区)的资金和账务已全部进入乡镇农村财务委托中心。2008年以来,全县各乡镇中心共代管村级集体资金23689.4万元,其中村级转移支付3473.5万元、一事一议筹资收入4012.4万元、发包收入2802.5万元、经营收入7049万元、其他收入6392万元。2008年以来,共组织各类业务培训18场次,培训财会人员360余人。

二、云梦县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乡镇领导以为村账乡镇了,就把所有问题管住了,因而没有把村级财务管理真正摆上重要位置,放松了检查督促和事前防范工作。二是管理力量薄弱,履行职责不到位。由于乡镇领导对村级财务监管的重要性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力量配备上还不到位。调查显示,目前中心人员多为兼职,难以切实担负起管理的主体责任。三是乡镇中心的监管作用发挥不够。会计对村级日常财务收支情况不是很了解,难以进行有效监督,从而产生做账不管账现象,弱化了应有的监督功能。

(2)村务财务不够公开。有的村虽然定期将财务公开,但是公开形式不规范,公开的内容不完整,不全面,少数村干部担心财务公开影响工作以及利益驱使,往往简化公开程序,减少公开内容,对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往往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只公布一级科目,把隐性开支和不正当开支列入“其他支出”中,村民无法了解资金详细用途和去向。

(3)内控制度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是实施会计委托制度以后,对村级财务起重要监管作用的出纳人员主要由村干部决定,难以实施有效监管。二是村财务监督小组成员,大都由老干部或村民代表兼任,有些人员由于缺乏财经法规知识、对村财务收支情况不了解以及人情等原因,对村级财务的审核监督往往流于形式。即使发现了问题,也碍于情面,放任不管,听之任之。

(4)站所关系难协调。目前村级财务中心工作由基层财政所和经管站共同承担,财政所与经管站业务受不同的主管部门领导,并且中心工作人员都是兼职,因此,存在两条线管理,机构重叠,权责不明,协调困难,影响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转。

(5)知识年龄老化。大部分财会人员年龄偏大,虽然开展了业务培训,但仍有部分人员缺乏学习热情,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再加上会计信息不畅通,导致基层会计人员业务能力普遍偏低。

三、云梦县村级财务管理加强对策

(1)认识端正化。各级领导干部要端正思想,摆正关系,要进一步提高各级干部对农村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树立经济越发展,财务管理越重要的观念。

(2)队伍专业化。财会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财务管理质量的好坏,因此,必须严格按《会计法》的要求持证上岗,对服务中心负责人更应挑选具有一定会计从业经历和资质的人员来担任,必须严格财会人员的任免程序,要坚决杜绝“任人唯亲”的行为,财会人员确定后,一般不应随意变动。县财政部门或乡镇政府,必须组织经常性的专业培训和学习,着力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

(3)核算电算化。实施电算化可以进一步加快农村财务现代化管理进程,提高农村财务管理水平,提升工作效率,降低农村财务办公费支出,缓解农村财务资金短缺等问题。

(4)决策民主化。村干部要鼓励村民全力支持和配合村集体工作,拥护村集体的决策,要用通俗简单的语言宣传各项政策,公开村级各种制度决策程序、工作进度及要求,真正做到决策民主化。

(5)监督多元化。要加强法律法规监督,对服务人员进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引导、促进人员自觉遵守会计法规,提高自我约束力、免疫力;要加强流程管理监督,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确保各项支出用途合理,程序合规,手续合法;要加强重点监督,不断强化专项支出、重点支出、重大决策的程序合规性检查,杜绝集体资产流失、集体决策失误等现象发生;要加强审计监督,认真落实好年度审计、离任审计,特别是搞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的专项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

(6)管理制度化。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全面系统地制定一套科学的制度,明确规定人员职责、工作程序、流程、规则、办法等,从根本上解决好财务管理难规范的问题。

(7)惩处严厉化。在打击镇村干部经济犯罪问题上,也应当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预防,一手抓打击。对于违纪违法者,应依法严处,追究责任。

第7篇

“五不清”问题的主要原因是:

1、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目前村级会计基础工作差,具体表现在:一是帐簿设置不规范。“糊涂帐”、“流水帐”、“包包帐”较多,核算乱;二是原始凭证不规范。白条抵库现象严重,签字手续不全,自批自报、自买自报等现象时常存在;三是报表不齐。有相当部分乡镇企业有年报无季报或有月报无年报;有的报表数字是根据上级下达的计划和任务倒算出来的,采取“统计加估计”的方式上报的,结果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四是会计档案不全,有些凭证、帐簿、报表没有及时分类归档保留,一两年就遗失了。

2、管理体制不明。目前在村级财务管理权问题上一直意见不一致,客观上存在着乡村两级财务由乡级农经站,乡级财政所或乡镇企业局两线管理,造成了机构重叠,人员冗多,管理职权、范围不明确。

3、财会人员素质不高。据调查,目前村乡财会人员普遍年龄老化,文化程度低,大多数没有经过专门培训。

4、对管理者制约不严。不少乡村领导不熟悉财会知识,“外行”管“内行”现象履见不鲜;而且有的乡村领导财经法纪观念淡薄,有章不循,有法不依,个人说了算,长官意识严重。

5、财务监督不力。不少乡镇很少对村级财务进行定期审计,没有监督机制,没有审计组织机构,缺乏民主理财和群众监督意识。

农村财务管理不仅是一项经济工作,同时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是农村基层组织、思想、政权建设的需要。由于目前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着“五不清”问题,造成了目前村级经济的重大损失,影响了村里工作的正常运转,使得村党支部缺乏号召力和凝聚力,各种公益事业难以兴办,所以完善村级财务管理、财务审计、民主理财制度在当前是刻不容缓。为此笔者建议:

1、围绕“统”字,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首先要统一思想,规范监督程序;二是统一帐、表、册、据,规范会计操作程序;三是统一审批手续,规范支出管理;四是统一业务培训,规范交接手续;五是统一档案专柜,规范财务资料。为此,乡镇领导必须提高对村级财务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强化管理,使之逐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2、强化“责”字,加强会计资料管理。村级财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村级业务的重要证据,是村级财会的信息载体,因而必须要管理好财务档案。首先是对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以及其它会计资料进行全面清理,逐月逐年装订成册,立卷归档;二是要专人保管,专柜专地存放;三是对会计档案存档、移交、查阅,要建立存、交、查登记簿,完善手续,明确责任,避免资料的丢失。

3、明确“章”字,建立健全约束机制。建章立制是村级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前要解决村级财务混乱状况,最迫切的任务是在一定区域内制定一套统一的,切实可行的财务规章制度。为此,首先要建立村级财务跟踪审计制度,尤其是不相容职务控制制度,设立主办与出纳会计,实行帐款分开;三是建立“一支笔”审批制度,控制多头批款,多头报销现象。

4、着力“训”字,努力提高业务素质。财会人员是村乡里的“内当家”,一定要有全局观念和法制观念,要有较高政治觉悟、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为此,各级领导应重视对村级财会人员的培养,定期进行业务培训,争取尽快地把国家改革的有关政策和新的财税制度,贯彻落实到乡村一级;同时乡村也要建立会计人员认证上岗制度,即要求会计人员必须上岗,按照其资格证的级次,持证应聘相应岗位之职。

5、注重“稳”字,保持财会队伍稳定。多年来财会人员队伍不稳定问题一直困绕着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要改变这种现状,有必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稳定的会计队伍。因此,首先应健全财会人员任免制度。凡经群众推荐,村委会上报,乡镇考核合格,应由乡镇会计管理站审批并统一颁发聘书;二是建立财务人员人事管理制度。对村级财会人员的配备、考核、聘任以及劳动报酬、岗位责任制等均作出明确规定,不经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任意调换和聘任财会人员;三是对乡村财会人员进行全面清查,建立会计人员档案管理网络,以便储备和统一调配整个乡镇的会计人员。

6、突出“严”字,定期开展财务审计。针对一些乡镇存在的财务不民主,帐目不分开等问题必须建立一整套监督机制,强化内部约束和外部监控制度。因此,首先县、乡两级应尽快建立健全农村审计组织,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审计人员,对村级财务实行定期审计、专项重点审计和不定期抽样审计相结合的审计制度,努力做到“民主评议,逐月定审,季度复审”,及时发现问题,就地解决;二是逐步建立乡村会计报表必须经会计师审签有效制度。由社会专业机制根据“两法”、“两则”等法规,配合政府财税的工作来行使社会监督职能,从而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良好社会氛围。

7、坚持“明”字,真正做到民主理财。农村财务能否如实向群众分开公布,能否接受群众的监督,事关重大,它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整个农村的稳定,因而农村必须要实行财务分开,进行民主理财。对财务公开的时间、内容、地点,管理及效益要进行逐一规范。时间上要定期公开;地点应设在住户集中,位置显眼,群众易看到的地方;公布时,所有的帐目必须都是上级审计部门审计合格的;公布后,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建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要本着实事求是,对党和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对财务公开中揭发出来的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要在群众进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该纠正的纠正,该查处的一查到底。

第8篇

一、村级会计服务的实施

其一,建章立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村级财务监督和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管理,建立健全预决算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票证管理制度、开支审批制度、民主理财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岗位责任制度、计算机操作制度、计算机硬件软件和数据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责任追究制度等,着力完善运行机制,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财、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为全区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的统一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其二,培训骨干,提高从业质量。坚持每年对乡镇街财政所和村组财务人员进行会计业务及财经法规知识培训,集中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同时根据乡村两级财务人员的特点,采取业余自学、相互交流、集中讲解,分时分批参与市区乡三级轮训等方式,努力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培养了一批业务骨干。其三,统一模式,规范财务操作流程。统一账户设置,服务中心统一设置会计账户、账簿。各村在与服务中心办理移交手续时,同时取消在银行或信用社的账户,由服务中心统一开户、统一管理;统一收支票证,村级各项收入和代收款项统一使用内部专用收据,对专用收据实行“用一换一”的领购、缴销方式,以保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入按期入账;统一资金管理。对村集体各项收入。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对村级日常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超限额开支实行专项审批;统一审核程序,村级所有开支必须由经办人员签字,村主要负责人审批。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才能报会计服务中心复核记账。统一操作办法,按照相关规定统一操作,村级收支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按时报账;统一档案管理.村级各项收支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经济合同统一由乡镇街会计服务中心代管。分村整理,分柜存放,分类归档、专人负责。村级换届后.将档案移交给村管理。其四。延伸范围.逐步推行组账村管。村级集体经济在发展的同时。组级集体经济也得到了同步发展。组账村管比照村级财务“双代管”的办法,在不改变“四权”的前提下,统一由村级管理各组的资金和账务。每村设置记账会计,负责财务处理和集中管理组级资金(存款),每组设一名出纳(报账员),负责管理组级备用金和日常收支。乡镇街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负责对组账村管资金进行监督检查,防止组集体资金成为村级小金库,防止组集体资金被平调和挪用。其五,加强监督,防止农村集体资产流失。从乡镇街财政所抽调业务骨干,分片成立审计工作组,结合村务公开中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专项审计;结合集体土地征用情况进行安置补偿费专项审计;结合村干部换届(离退),进行村干部离任审计;结合村级债务变动情况进行新增债务审计;结合会计服务中心资金管理进行规范化运转全面审计。做到事前有通知、事中有记录、事后有结果,结论有公示。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责任到人,严肃处理,限期整改。

二、村级会计服务实施的成效

一是村级财务管理水平全面提高。通过实行“双代管”,村级财务改由专设的机构和专业的人员记账,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通过实施电算化管理,改变了手工加算盘的记账历史,财务操作的科学性、规范性进一步加强。二是村级集体资金逐步规范。会计服务中心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村级收入的管理,抵制村级不合理的开支入账,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增加了村集体的资金积累。三是乡村财务人员素质普遍提升。实行村级会计服务后,对乡村会计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高其服务三农、管理经济的能力。四是民众参与理财意识明显增强。通过普遍推行村级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群众对村集体的财务状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村级的重大决策有了更高的参与热情,督促村级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决策更加科学,干群关系更加融洽。

三、村级会计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是认识不全面。存在着“重发展、轻管理”的片面认识,一些乡村干部对群众反映的财务问题不认真调查处理。部分村干部对“双代管”存有疑虑,甚至有抵触情绪,不支持、不配合。二是财务支出监管不力。部分收支票据不合法、开支事由不合理、审批手续不全,特别是一些重大项目工程建设。无合同、无税票的现象依然存在。对会计中心审核退回的票据采取变通的办法,予以报销。三是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流于形式。部分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监督成员由村干部兼任,缺乏财务牵制制度,缺乏监管约束机制;一些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不履行职责,,独断专行,部分村不能按时报账,村级财务仅是在年终公开,有的不公开甚至假公开。四是违规问题查处不力。由于农村集体经济问题的处理,涉及到相关诸多部门,对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还需要地方政府和区直相关部门予以协助处理,一些问题处理难以到位。

四、村级会计服务的建议

其一,切实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基础。各乡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必须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抓好落实。建议将村级会计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目标考核。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强乡镇街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区乡两级财政部门也要切实履行职能,加强对农村财务的指导和管理。其二,严格资金管理,发挥资产效益。切实加强资金安全监管,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平调拆借村级集体资金;明确村级组织与村办企业的责权关系,严格控制资金使用范围,防止村级集体资金被村办企业无偿占用;全面摸清集体资产状况,探索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新机制;坚决抵制乱摊派,防止新增债务,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资产的保本增值。其三,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运作。结合实际,对村干部工资补助、外出考察、通讯费等作出具体规定,严格控制标准,防止铺张浪费;加强票据管理.重点加强支出类原始凭证的管理,杜绝一切违反财经法规制度的票据入账;强化村级收支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实行重大工程招投标制度,招投标结果和相关合同要及时报村级会计服务中心备案;进一步推行组账村管,加强业务指导和督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其四,健全监督机制。推进管理民主化。进一步推进农村财务民主管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健全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确保村内重大财务事项必须经民主讨论决定;进一步强化村务公开和村民的民主理财意识,充分发挥村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作用。其五,强化督促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区直相关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村级收支情况和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加强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重点对村主要领导的离任的村、群众有反映的村和集体经济较发达的村进行审计,加大对村级财务管理种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促使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成为联系(连接)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村民的纽带和桥梁,促进村级会计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9篇

一、基本情况

按照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我镇于9月30日召开了秋季防疫工作会议并作了具体安排,兴隆镇秋季动物防疫工作于10月1日正式开始,到目前已全面结束。

(一)强制免疫情况

根据统计数据,全镇牲畜存栏:猪4.5万头,牛0.11万头,羊1.2万只,禽存栏56万羽。秋季防疫共完成猪瘟免疫4.5万头,免疫密度100%;猪口蹄疫免疫4.5万头,占牲畜存栏的100%,牛口蹄疫免疫0.11万头,占牲畜存栏的100%,羊口蹄疫免疫1.2万只,占牲畜存栏的100%猪蓝耳病免疫4.5万头,免疫密度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56万羽,免疫密度100%。生猪、牛、羊耳标佩带率为100%。

(二)物资保障情况

2011年秋季防疫我镇计划疫苗:口蹄疫苗5.5万ml,猪瘟疫苗5.5万头份,禽流感疫苗100万ml。猪蓝耳疫苗5.5万ml,鸡瘟苗100万羽,羊痘2.2万只。

二、主要做法

由于镇委、镇政府的高度重视,我镇逐渐扭转了过去动物防疫工作由畜牧兽医部门大包干的被动做法,基本实现了镇政府安排部署,村委会统一安排,具体组织,畜牧防疫人员全程参与的动物防疫工作新局面。做到了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落实目标任务;加强督办,确保免疫效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通过认真宣传学习贯彻《省动物防疫条例》结合兴隆镇实际,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和措施,2011年9月30日兴隆镇根据市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安排部署,召开了全镇党政干部、有关镇直单位负责人、村主任及全体防疫人员会议,认真学习《条例》不断完善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动物防疫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并以兴政办发【2011】27号文件转发市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成立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村、组协助动物防疫员开展动物防疫工作,确保秋季动物防疫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工作措施,落实目标任务

兴隆镇严格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工作要求,坚持对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免疫为主、综合防控、突出重点、全称监管、确保安全。围绕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求各种强制免疫密度达到100%。

1、加强基础免疫,按照“季防月补,天天补针”的工作思路,重点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猪瘟、猪蓝耳病、口蹄疫、羊痘六种一类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挡”,确保建立有效免疫屏障。同时开展禽霍乱、猪链球菌、仔猪副伤寒、猪附红细胞体、乙脑、伪狂犬病、牛传染性支原体肺炎等动物疫病的综合预防,严格执行耳标、免疫档案的免疫管理制度,免疫动物耳标挂标率、免疫档案率达到100%。

2、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一是抓好活畜禽交易市场监测;二是抓好散养户监测;三是抓好规模养殖场(小区)监测;四是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

3、加强检疫监管。规范规模养殖场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免疫、卫生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人员管理等防疫制度;完善养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记录生产、免疫、用药、消毒、诊疗、出栏检疫、疫情监测情况。严格执行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制度。对出栏的畜禽必须派人到场、到户,实行严格检疫,确保出栏(笼)畜禽证、标、免疫档案齐全,加强对屠宰生猪进行同步检疫,检疫人员要确保动物持有效动物检疫合格正明,同时加强队流通环节监管。对贩运、销售病死动物及产品和逃避或抗拒检疫的行为要进行严厉打击,对查出的染疫动物严格实行无害化处理。杜绝染疫动物流通。

4、加强物资保障。畜禽防疫是政府行为。为了秋季动物防疫工作落到实处,调动防疫人员工作积极性,镇委、镇政府及时从财政所划拨11万元“以钱养事”经费兑现防疫人员上半年的补助、并迅速从市局领回国家规定的六种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不收费的疫苗等。确保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加强督办检查,确保免疫效果

第10篇

 根据赣政办字〔2013〕126号《关于印发赣县创建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我镇于2013年5月开始筹划“***镇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工作”,截止当前,镇应急办各项工作都如期开展,运行正常,现将创建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领导机构、办事机构。

镇党委会议讨论研究,成立了***镇创建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工作领导小组,镇长张继山同志任组长;党委组织委员吴玉梅、副镇长曾振华、镇综治办副主任刘乔森三位同志任副组长;镇财政所所长谢江山、镇派出所教导员谢长霖、镇水管站站长朱开椿、镇民政所所长曾纪福、镇安监员彭浪平、镇林管站站长张才亮、白鹭湾社区主任刘华七位同志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事机构),负责创建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吴玉梅兼任,具体办事人员为彭浪平、刘华、朱长明、郭小兰、李惠萍等同志。

二、精心谋划,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应急管理工作方案。

我镇通过 “三送”干部下村组、聘请有关专家召开座谈会、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制定了符合我镇实际情况,相对合理、完善的《***镇创建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工作方案》,经镇党委会讨论通过并报县政府办审批。

 

三、合理配置,切实提高应急整体能力。

为了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精心部署,合理规划,整合我镇辖区公安、消防、水利、民政、安监、气象、卫生、教育等部门在基层的应急资源,实现资源共享、队伍联动、装备物资统一调配,避免条块分割、各自为政、重复建设,切实提高应急整体能力。

四、统一调度,确保创建过程中各项工作如期推进。

自启动创建以来,领导小组根据创建工作标准的要求,建立各项工作“倒排工期表”,全力推进组织机构建立、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建章立制、应急队伍组建等各项工作,每月对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由专人负责将每月的自查情况于每月26日前报县政府应急办,创建工作于11月顺利完成。

五、注重实效,紧密结合我镇和谐平安乡镇建设工作。

1、办公制度健全。制定了***镇应急管理日常值班制度、办文制度、信息报送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经费管理制度、志愿者队伍管理制度等,制度上墙,严格执行,确保日常运转正常;

2、应急预案合理。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建立了《***镇应急管理预案(总)》和应对防汛抗旱、消防火灾、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动物疫情、公共突发事件、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事故等十个应急预案,严格执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科学、合理、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

3、应急救援队伍精干。资源整合以后,从镇村干部、公安民警、城管中队、民兵预备役、卫生院、消防中队等部门中选调精干人员编入***镇应急管理救援志愿者队伍,签订志愿救援服务承诺书,建立救援队伍管理制度,确保救援队伍战斗力。

4、广泛开展专业培训。自启动应急管理创建工作以来,我镇先后组织开展学习了消防安全培训班、消防器材使用培训班、地震灾害理论学习培训班和火灾紧急疏散演练、地震灾害紧急疏散演练等,切实提高了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民众在紧急情况下开展自救的能力。

应急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系统性的工程。为提高我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2014年我镇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建设

按照县应急办的要求,开展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完善应急管理的各类专业工作机构,加强人员调配,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同时,通过整合资源、明确任务、强化职责,真正形成“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和高效运转机制。

二、不断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切实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完善工作,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预案体系。一是在完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同时,继续加强对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切实做到有组织、有计划,形成相互衔接、完整配套的应急预案体系。二是实行预案动态管理。根据我镇的社会形势和中心工作的变化对已制定完成的预案实行动态管理,扎实推进各类预案的组织实施和应急演练,并针对演练中出现的问题,不断修订和完善,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继续加强预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工作

突发事件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是及时做好应急准备、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前提。一是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进一步明确风险隐患的监管主体,把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作为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加大对全镇公共危险源、安全隐患、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力度,建立各职能部门隐患排查及治理档案,健全重大隐患公告公示、督办整治、整改制度,努力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和降低事件发生后的影响程度。二是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切实落实各有关部门的应急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明确任务主体,强化责任意识,坚持日常应急值守,认真做好信息的查询、研判、跟踪和汇总工作,并及时预警信息,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得到及时、准确上报和妥善处置。

四、大力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坚持“专群结合”的原则,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要求,充分发挥城管中队、公安民警、民兵预备役、镇村干部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骨干作用,继续加强各类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演练,确保在紧急状态下能拉得出,打得赢,并建立应急救援专家队伍信息库,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形成统一高效、上下联动、协调一致、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

五、努力建立健全应急保障长效机制

按照合理布局、资源共享的原则,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我镇现有专业救援队伍的装备进行补充、完善,重点装备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同时,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储备必需的防灾救灾应急物资,规划建设必要的应急公共设施和备用系统,保证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有力开展。

六、深入开展应急科普宣教工作

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力度,多层次、多角度进行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平安乡镇”创建工作,切实提高应急能力。同时,深入开展应急预案和安全知识学习培训,大力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使群众了解和掌握自救、互救及配合政府救援的正确方法,提高居民应急管理综合素质,从而全面提升我镇应急管理工作综合水平。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应急办的关心指导下,我镇应急管理工作将更上一个台阶,为实现“实力、宜居、平安、生态”新***的打下坚实基础。

第11篇

关键词:村级会计;委托;财务管理;作用;问题;建议

从1997年开始,湖北长阳鸭子口乡以乡经管站为龙头,以六个办事处为单位设立了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对村级财务进行记账。2001年底,撤销了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在乡经管站成立了农村会计服务中心,除继续对村级财务进行外,按照“资金所有权、审批权、使用权不变”的原则,开始推行村级财务、资金“双代管”,实行“收支两条线”,“一个漏斗向下”的管理办法。截至2007年底,乡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代管村集体资产总额为479.87万元,其中货币资金7.25万元。实践证明,实行“村账乡管”是新时期解决农村财务管理混乱问题的好办法,是强化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有效形式。但在运行中也有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不断地改进和完善。

一、村级会计的成效

(一)规范了会计基础工作

1、统一了记账方法。过去因各村财会人员业务水平有高有低,实行会计后,乡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统一使用了“借贷记账法”。

2、规范了会计账簿及科目的设置。乡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按《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分村设立了总账、应收、应付、内部往来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台账等,并规范了会计科目设置。

3、规范了收支票据。乡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对村级收支票据做了统一的要求,在对内部收款时统一使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收款专用收据》,在对外部收款时一律由乡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代开《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在支出上,原则上要求是正规税务发票,针对村级客观情况,对确实无法取得税务发票的零星支出,统一印制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专用付款凭据》。

(二)提高了村级财务工作的真实性

乡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会计由乡经管站抽调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及业务能力强的同志担任,不隶属于村合作经济组织,避免了人为干扰因素,能比较真实、准确地反映村级财务活动情况和经营成果。

(三)推动了制度建设和落实

乡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先后制定了财经委员岗位责任、村级收支预决算、票据管理、财务收支审批、货币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档案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并能及时发现和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了一套科学完备、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同时各项制度的落实更到位。

(四)强化了村级财务档案管理

乡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按照“一村一柜”的要求,建立了村级财务档案室,对村级财务资料统一装订、立卷归档、集中保管,确保了村级财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五)推动了农村财务管理电算化

实行会计后,克服了村级在资金、设备、技术等方面限制实行财务电算化的不利因素,乡农村会计服务中心配置了电脑等设备,实现了村级财务电算化。

(六)加强了村集体资产管理

乡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开设了村级资金“双代管”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一个漏斗”向下。对村级日常开支实行了备用金制度,最高不超过2000元。同时通过记账,其它资产也得到了有效监控,并有效地控制了铺张浪费和不合理开支,确保了村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七)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实行会计后,特别是随着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村级财务活动更公开透明,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避免了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减少了村干部在财务工作方面被群众无端猜测和怀疑的情况,也减少了村干部在经济问题上的错误,这样既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又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八)财务公开更及时更真实

实行会计后,村级财务公开方案统一由乡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根据“定期办公”时财务收支核算结果进行编制,克服了过去村级在财务公开上大而化之、避重就轻等现象,财务公开的真实性大大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

村会计的岗位责任淡化;村集体经济组织抓财务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降低;村民主理财小组履行职责不充分;财务公开有待进一步提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的监督机制不健全。

三、建议和对策

落实岗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充分发挥在会计业务培训、会计法规宣传、职业道德教育等方面的优势和职能,组织开展村级财会人员岗位培训,提升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建立和完善村级财经委员岗位责任制度。强化责任考核,实行岗位责任考核与报酬挂钩。

加强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建设。村民主理财小组应经村民代表民主选举产生,成员应具备一定的会计业务及政策法规水平、为人公道正直、责任心强、有服务意识。开展业务知识、政策法规、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指导,提高理财能力。根据各地经济实力给予一定的经济报酬。

积极探索改进财务公开的方式方法,提升公开的质量。在坚持以村公开栏为主要阵地的同时,对人口居住分散的村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增设公开点,同时要结合会议、广播等形式进行公开,做到公开形式多样化,扩大受众面。在公开方案的制定上要科学、明细、通俗,让群众好看易懂。健全和完善财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制度和考核制度。

第12篇

本意见考核的对象为村党委、各村(居)党(总)支部、村(居)民委员会。

二、考核内容

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村级可支配收入、村级新增与上年收入内容不同的增收项目、向上争取资金、环境整治及长效管理、村级企业税收、动迁安置、“三大合作改革”、制止违章建筑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内容。

三、考核办法

采用经济建设、村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两百分考核制,部分项目加扣奖和加分制,个性工作给予嘉奖的考核办法。

1、百分含量。在总的两百分考核中,经济工作和村务工作占140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占60分。

2、基本分、加分和加扣奖。经济建设工作明确得分标准,达到标准的得基本分,达不到标准的按比例计算(注:凡明确要比上年增长的指标,如没有增长的不得分,达不到增长要求的按实际增长比例计算)。超过指标或绝对值有一定增长的,给予加分或加奖。村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明确各项总分,由各考核单位根据完成情况打分(部分考核单位可根据其制定的考核细则和标准进行打分)。

3、考核组织。镇成立村级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镇经济管理办公室为牵头考核部门,其它机关部门按职能具体考核。

四、考核细则

(一)、经济建设和村务工作考核(基本分140分)

1、完成村级可支配收入下达指标的得30分(由经管办考核)。

2、完成村级经营性资产投资指标得10分(由经管办考核)。

3、完成新办内外资企业项目指标得5分(由招商中心、工业办、服务业办、经管办考核)。

4、按照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标准运作的得15分(由经管办考核)。

5、执行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得5分(由组纪宣办、经管办考核)。

6、按规定和标准搞好党务和村务公开得5分(由组纪宣办、民政办考核)。

7、无违章建筑得20分(由村镇建设办、国土所考核)。

8、完成镇下达的参加社会保障参保人数及参保率指标(城保和农保)、农村大病风险医疗保险参保率(98%以上)指标、村级负担(社保、医保、农保)资金到帐率原则上达到100%的得10分。(由劳动服务所考核、合管所考核)。注:“参保率”和“资金到帐率”权重各半。

9、环境整治全年四次评比(每季度一次,每次满分100分)总得分在350分以上的得20分(由教科卫办、环卫站和城管中队考核)。

10、完成“花城”建设任务得5分(由林业站考核)。

11、无企业环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得5分(由安监环保办考核)。

12、做好计划生育以及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率达100%,无计划外生育、无未领结婚证、无擅自领养孩子,得5分(由计生办考核)。

13、做好医疗卫生及综合治理工作,依法行政得5分(教科卫办、综治司法办)。

(二)、精神文明考核(基本分60分)

1、搞好基层党的建设工作,实行政治民主,两委班子团结协作,有凝聚力、战斗力、公信力的得15分(由组纪宣办考核)。

2、两委班子成员廉洁自律,认真执行一系列反腐倡廉规定的得8分(由组纪宣办考核)。

3、做好工会工作得4分(由工会考核)。

4、做好共青团工作得4分(由团委考核)。

5、做好妇女工作得4分(由妇联考核)。

6、完成民兵训练、征兵等任务的,得4分(由人武部考核)。

7、搞好社区建设,规范村民自治,做好扶贫帮困等民生工作得8分(由民政办考核)

8、做好社会稳定工作,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疾苦,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无群众上访,确保社会稳定,得10分(由派出所和综治司法办考核、办考核)。

9、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档案工作的得3分(由党政办考核)。

(三)、加分与加奖

1、加分

(1)、村级可支配收入比下达指标增长每1个百分点加1分(由经管办考核)。

(2)、每新建一个“三大合作”组织加3分(由经管办考核)。

(3)、配合镇开发建设,做好清赔、群众思想等事务工作的加10分,成绩显著的,加15分(由镇“理赔小组”考核)。

(4)、各类先进:获得市政府或省级条线部门表彰证书加3分;获得区政府或市级条线部门表彰证书加2分;获得镇党委、政府或区级条线部门表彰证书的加1分(由组纪宣办考核)。

2、加奖

(1)、村级可支配收入奖:村级可支配收入是指村级实际到帐的土地及水面积发包上交收入、集体资产租赁费、集体资产经营上交收入、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及其它收入合计(不包括上级财政扶持收入、土地及池塘的一次性开发收入等)。可支配收入计奖标准分二种类型加奖(由经管办考核)。

A、按完成上年基数加奖(可支配收入基数为经镇经管办核定后的年度总收入,见附表),具体计奖标准为(分段结算):①上年基数在100万元以下的,基数奖为6000元;②上年基数在101万-200万元部分,按每万元50元计奖;③上年基数在201-300万元的,按30元/万计奖;④上年基数在301万元以上部分按15元/万计奖。

B、按超基数增加额计奖:可支配收入超上年部分,以每万元200元进行加奖。

(2)、新办项目奖:凡当年新办工业、农业或服务业项目(包括为镇工业集中区引进的项目),工商税务登记手续齐全、有税源的私营内资企业,根据企业工商登记的到帐注册资本大小,对责任人分档加奖。标准如下:300万元以下的,奖300元/个;301—500万元,奖500元/个;501万—1000万元,奖1000元/个;1001—1500万元,奖5000元/个;1501—2000万元,奖8000元/个;2001万元以上的,奖10000元/个。引进新办三资企业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加奖5000元/个(由工商分局、招商中心、经管办考核)。

(3)、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奖:凡当年度向区级以上有关部门争取的项目资金(不包括应该拨付的或镇政府争取的款项和给予个体私营企业的资金),按实际到账金额,每万元奖80元(由财政所考核)。

(4)、村级经济新办增收项目奖:凡当年度新增与上年收入内容不同的项目,按项目实现或评估年收益额,每万元加奖100元(由经管办考核)。

(5)、环境整治奖:按年度分四季(每季度满分为100分)考核评比的实际累计得分计奖,每分的分值为10元。同时对通过评比总分列前五名的村(居)另行嘉奖(由教科卫办、环卫站和城管中队考核)。

(6)、上交指标奖:凡完成镇下达上交指标的,年终给予加奖。具体标准为:按实际上交数每万元奖200元。(由财政所考核)。

(7)、税收贡献奖:凡在本村(居)区域内的个体和私营企业当年度完成的国地二税实际入库数,分二种类型加奖:①、按完成上年入库税金基数加奖2000元。②、按超上年入库税金基数部分每万元加奖20元(注:个体和私营企业的区域划分,按年考核时的企业名单为准;上年税金实际入库数,以国地二税务分局提供的明细为准,并由财政所会同国税、地税分局考核)。

(四)、扣奖

1、年终(阳历年1月10日前)村级集体的租赁和发包收入到帐率未达到100%的,每少一个百分点扣500元(由经管办考核)。

2、当年出现违章建筑,每例扣2000元(由村自行拆除的不列入违章建筑)(由村镇建设办公室和国土所考核)。

3、凡当年度在开展拆迁或清赔、辖区内企业劳资纠纷、被征地农民安置及失地补偿等方面工作时,由于处理不善或工作不到位,而出现的越级上访到区及以上机关,每起扣500元,到镇机关的每起扣300元(由办考核)。

4、在辖区内出现企业环保和安全生产等重大伤亡事故的(指一次事故中有人员受重伤或死亡的),每出现一起扣1000元(由派出所、安监环保办考核)。

5、环境整治综合评比总得分在350分以下的,低于部分按每分10元扣奖。年终评比总得分最后一名的加扣1000元(由教科卫办、环卫站和城管中队考核)。

五、嘉奖

凡当年度为镇开发建设争取土地指标或引进土地点供项目的,如期完成或提前完成开发建设地面清赔和拆迁安置的,无违章建筑发生的,年度村级经济收入增幅超过35%的,创新村级经济增收项目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规模化生产的,开发由农业向服务业发展项目的,向区级以上争取资金超80万元的,解决剩余劳动力就业成绩显著的,全村无家庭零就业人员的,另行嘉奖。嘉奖金额年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资金由镇财政直接支付。

六、有关事项

1、百分考核的基本分值年终由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百分考核得奖额计算办法:百分考核奖金额=(经济建设和村务工作得分+精神文明建设得分)×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