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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工作总结

时间:2023-01-24 06:34:40

劳动监察工作总结

第1篇

陈新平

 

一年来,在局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下,本人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积极工作,奋力作为,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三年来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注重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理论水平

  三年来,本人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能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在平时工作中,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维护单位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敢于坚持原则,顾全大局,作风正派,严守纪律,团结同志,尊重领导,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做到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同志们的真诚支持和帮助下,取得了干部职工对我的高度信任,使我的工作能一步一个台阶地前进,使我的思想也更加成熟了,也使我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得到了锻炼。

    二、工作踏实,不断开拓工作局面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2014年起,由于大队长到龄退居二线,本人临时领头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为应对经济下行带来的劳资纠纷,本人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开拓:一是强化了法制宣传。本着劳动监察、预防先行的原则,大队在工业园区开展了劳动系列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活动采取了送法入企、挂点帮扶、问诊用工等多种形式,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提高了企业主的法律意识,规范了企业的用工行为。活动后,园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已达95.2%,比三年前提高了10.3%;劳资纠纷发生率同比下降了7.4%。二是开展了两网化建设。针对劳动监察工作点多面广的特点,大队推行了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和网络化服务的模式。将劳动监察的范围按区域划分管理,明确各区域的责任人,大队再统筹监管。这样,既节省了人力,又提高了举报的反应速度。在网络化服务上,根据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大队办公系统与金保工程整合,实行了办案的网络化。三年来,网络办案共47起,涉案金额218万余元。三是强化了建筑领域欠薪的制度建设。为做好农民工工资的清欠工资,我根据几年来我县欠薪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兄弟县市的做法,主动与局领导沟通说服县政府出台了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该办法明确建筑领域施工方、业主在中标后均需向政府缴交工资保证金。三年来,共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000多万元,其中远梦地产、富景地产项目启用保证金达1500多万元,有效地缓解了欠薪的压力。四是加强了内部管理。为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大队推行了监察员值日工作制。要求值日监察员全程负责大队的一切事务。

劳动仲裁工作。2016年初,本人兼任仲裁院副院长。由于该机构刚升格,各项工作刚处起步阶段。本人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加强业务建设。办案质量是仲裁工作的生命,因此,我主导仲裁院实行了三个制度:集体讲学制、庭审合议制、责任追究制。目的是仲裁员的业务能力,三年来,我县共受理仲裁案件267起,终局裁决78起,法院维持246起,维持率达92.1%。2014年,我县代表省接受了人社部仲裁办案质量的检查并取得了良好成效。二是延伸了调解网络。为提高仲裁案件的调解率,构建和谐的拉动关系,我充分里用基层劳动保障所点多面广的优势,延伸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办案网络至乡镇、县直单位、园区企业。三年来,共在园区企业、乡镇、县直单位建立调解机构403户,通过网络调解办案246起,争议案件调解率提高了21%,涉案金额300多万元。几年来,仲裁院共受理258起(不含基层调解案件),本人办理127起,调解78起,涉案结案200多万元。

三、清正廉洁、始终做一名合格党员

第2篇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

我在劳动监察大队2019年度在区、大队领导的指导关心、支持帮助下,同事之间密切配合下,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学习新业务知识,对工作严谨细致,圆满地完成了自己的各项工作任务。个人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都取得了进步,现将这一年工作、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常规工作

依照劳动监察协理员的工作职责,我在劳动监察一室的日常工作包括三个部分:

一、 协助监察员的日常接待。

1. 日常接待来电来访,做好初次登记、接待。虽然每天都是要面对同一类人,但每天面对的情况却不尽相同:拖欠克扣工资、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收取押金等。我在大量的接待中,摸索出一套能准确快速有效的分类登记投诉情况的流程方法:符合大队受理情况的,告知投诉人带相关证件来填写投诉登记表;对于用工行为发生地不属于青山区的,会及时告知来访人去相应的,所属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对于投诉人反映的一些存在争议,无法在我监察大队解决的问题,告知投诉人前往劳动仲裁进行咨询,申请劳动仲裁……无论何种情况,在监察一室我就要做好首问负责,为来访者指明办事方向,不让弱势群体多跑冤枉路,及时找到相关部门为其服务。在接待中尽量讲普通话,礼貌文明用语,语气要温和,认真仔细的倾听当事人所述的问题,能迅速做出分析判断。

2. 对12345市长专线的信访接待、回复工作。市长专线的回复工作充分体现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规范性和完整性,对于回告内容除了要固定的格式,更要严谨规范的用语,需要反复斟酌,修改,与当事人几方沟通在客观公正的角度上做出有效回复。2019年全年完成回告395件,回复率百分之百。

二、协助监察员处理案件。协调处理、办理各类案件。

2019年全年在监察一室协助喻岑和曾韬办理案件87件,追发工资200余万元,清退押金3万元,二倍工资支付5万余元,提供合同70余人次;督促社保登记60人次,补缴社保金额20余万元。

三、协助监察员日常巡查,清理整顿,排查工作。

我们监察一室下辖冶金街、新沟桥街、红钢城街、青山镇街、工人村、武东、白玉山、北湖和八吉府共54家工地:

1. 全年对54家工地进行四轮日常巡查;

2. 2019年3月-4月参加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3. 2019年5月-6月协助劳动管理科进行企业薪酬调查工作;

4. 2019年7月开展塔吊行业劳动用工情况进行摸排调查,要求对塔吊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5. 2019年9月对企业进行高温津贴待遇落实情况检查;

6. 2019年11月起,按照统一部署于进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突发工作

全年当中有各类突发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由于突发案件存在突发性、危险性、紧迫性、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处理起来就异常棘手。在接到案件的时候及时汇报上级相关领导同志,通知相关部门和街道,做好记录,协助工作。今年我共参与4起突发案件办理。

其他工作

1. 除了上述日常基本工作外,作为一名协管员,还要配合劳动保障检查员开展各季度的专项检查工作,年底工地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巡查。

2. 后勤工作。为了让大队的同事们在更好的环境下工作,我协助杨主任当起了大队院子里的小管家:从路面墙面到水管电线,从饮水安全到空调使用,从办公室到厨房,无论修补还是添减,我都尽职尽责,让大家工作的安心舒心。也感谢同事们对我的信任,随时反馈给我信息和意见,让我能及时处理。今后我将一如既往的保持热情,做好大队的后勤事务。

学习情况:

在理论学习方面不断充实,全年参加全市3次培训,积极学习并将这些理论知识结合实际工作中加以运用。

第3篇

劳动保障监察业务个人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局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支持下,本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和落实党在基层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整改“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强化世界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严守政治纪律,廉洁从政,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一、强化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提高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是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本人始终把加强学习放在工作的首位,注重运用理论创新指导实践工作。在学习方法上,一是向书本学,从政策法规汇编里汲取知识;二是向周围的同志学,做到不耻下问,力求学懂弄通。通过不懈的学习和实践,逐步提高了自身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不断在学习和实践中锻炼和提高自己,时刻以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

二、勤奋敬业,积极参与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工作的开展

截至目前,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受理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案件13起,结案13起,为75名劳动者追讨工资40.734万元,未发生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与去年处理案件数量相比,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数下降48%,涉及人数下降83.6%,涉及金额下降89.6%,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549.4万元,同比上升25.7%,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案件按期结案率100%。年审、劳动用工备案各类用工单位212户,涉及劳动者5240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2%;我县已建立工会(生产经营正常)的143户企业中,128 户企业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 90%;办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30件,其中调解15件,裁决15件,法定时限结案率100%,一裁终局率60%,调解率50%。办结工伤认定案件38起,待群众来访486人次,受理各类信访案件14件,其中2件不予受理,1件不再受理,2件正在办理;其中信访网转办7件、网络留言件共4件,本局来信来访3件;120户重点企业成立了由工会组织、企业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全县145个村(社区)成立了以村社(社区)干部为成员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组建率100%。

三、警醒自励,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

作为一名人社部门党员干部,本人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积极参加各项主题教育,严格按照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认真查摆,及时梳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对从严治党活动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特别是通过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后,本人认真克服思想认识上的局限性,始终与主要领导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执行局领导的决策,牢固树立全局观念,自觉服从全局需要。在工作中能够积极发挥协调服务作用,做到尽职不越权,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及市委八项要求,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结合党的“从严治党”活动要求,剖析自我,深刻反思,寻找存在的思想松懈问题,从思想意识上,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挖掘根源,进一步提高了廉洁廉政工作的认识。

四、正视缺点,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

回顾全年,本人还存在许多缺点和不足:一是学习和工作比较被动。劳动保障监察的业务法规政策学习不够,对全县欠薪治理和防范处置底子不清、措施不力,没有站在全县的角度去思考化解拖欠工资这个社会顽疾。二是缺乏创新精神。工作中不敢想、不敢干,工作没有形成突破口。三是缺乏大局意识,顾小家,舍大家。下半年邢大队调走后,我一味的强调家属患病,工作中没有及时有效的和东升及其他同志协调沟通,影响了工作质量,加大了分管领导党局长的工作压力。在新的年度里,我将针对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查找分析原因,认真进行整改,在今后工作中逐渐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

以上是我的个人年终总结,没有谈到的地方,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第4篇

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内用人单位信息采集工作总结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南府办09号)《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建设实行网格化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从7月1日起,对辖区四个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内的国有企业、集体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用工单位开展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截至10月30日止,采集到事业单位24家,采集涉及劳动者人数2100人;国有企业29家,涉及人数2181人;集体企业35家,涉及人数366人;私营企业53家,涉及人数551人;个体工商户2489家,涉及人数4232人;其他类型单位79家,涉及人数1375人。基本完成了整个区用人单位基本信息采集工作。

主要做法:

1、加强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管理网络。区以城区所在地蒲庙镇为试点,以社区实际管辖区域及用人单位数量为依据划分为四个网格,即:红星网格、新兴网格、蒲津网格、那元网格。每个网格配备一名协查员,其工作岗位在社区。为了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实行“定点、定人负责制”,以一个社区为一个网格,每一个网格为一个监管点,对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信息和情况进行采集和监控管理。

2、建立“企业户籍簿”。在用人单位信息采集工作中,该大队做到详细不漏,能采到信息的尽量采集,绝不漏过每项信息。采集回来的资料,按照“哪个网格采集,哪个网格录入”原则,采取一户一档的方法,为每个用人单位建立“企业户籍簿”,编好代码,写好目录,分网格、分街道装订成册。

目前,区每个社区网格都建立了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台帐,该大队将用人单位户籍卡的内容和台帐的内容及时录入他们自己建立的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以保证劳动用工信息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并为用人单位保密,以网格为单位,以数据为基础,初步建立起区的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网络,网格管理人和负责人对网格化管理信息数据库信息随时做到全面、准确、及时更新,保证和达到实行动态监控的目的。

3、及时总结,不断改进工作方式。该大队每周一下午按时召开工作例会,对前一周工作进行总结,通报各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对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在采集中遇到的问题给予解答,并介绍各个社区采取分片包干采集和摸清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基本信息等好的做法和好的经验,与此同时,该大队还狠抓现场指导工作,监察员和协查员一起入户采集,就如何进行询问、调查、取证、记录等业务对劳动监察协查员给予现场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针对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以来,社区协管员反映的工作难点、疑点问题,组织各社区协查员进行工作交流,对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及时小结,为全面提升网格化管理水平奠定基础。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管理体系为依托,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体系,实现由被动反应式监察向主动预防式监察的转变,逐步形成任务下移、体系延伸、市乡联动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

二、总体目标

到2012年底前在全市12个乡镇、6个街道和1个经开区,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职责明确、管理到位、资源共享、动态监管、服务重心下移、信息向上汇集、业务上下联动的市、乡镇(街道)下辖村(社区)“二级管理”网格,形成覆盖全市城乡所有用人单位的新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管理体系,有效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及社会稳定。

三、工作任务

(一)成立组织。“两网化”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工作。为加强领导和统筹,市政府成立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和部署全市“两网化”建设工作。各乡镇(街道)、经开区也要根据时间节点,及时成立“两网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抓好本辖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及时组织、协调、落实对村(居)工作的检查和指导,确保我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总体目标的实现。

(二)建立网格。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市一级网格,即为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市劳动监察指挥中心)。各乡镇、街道和经开区为二级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并成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实行双重管理,即在行政上由所在地方政府领导;在工作上,接受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领导和业务指导。所有行政村和社区分别成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站,接受所在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的直接领导。

(三)落实人员。按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要求,每个乡镇、街道和经开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至少配备2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员,其中一名为专职监察员。各乡镇、街道所有村居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站,要保证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开展。

(四)经费保障。各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工作经费,从每年下拨的就业工作经费中支出一部分,不足部分由乡镇、街道和经开区予以解决。各中队除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外,应配置专用调查取证工具,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五)创建指挥中心。成立市劳动监察指挥中心,地点设在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各乡镇、街道和经开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根据辖区负责制的原则,负责所辖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管理和信息录入等工作。

(六)信息录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与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以及各乡镇、街道和经开区进行联网,以“一户一档”方式采集网格内用人单位的用工信息,建立网格地域内用人单位遵守和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逐步形成全市用人单位网格化管理数据库。

四、实施步骤

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分步实施、及时总结”的原则落实完成。

(一)准备阶段(2012年6月)。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划分网格,建立工作机构,成立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协调落实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和设备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监察科。

(二)启动阶段(2012年7月)。各乡镇、街道和经开区积极做好劳动保障协管员的配备工作,根据市的统一培训要求,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员的培训工作。全面启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网格化管理,完成建立网格、健全制度、落实人员、明确职责等基础工作;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和纸质档案,为下一步网络化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三)推进阶段(2012年8-10月)。2012年8月中旬前,各乡镇、街道和经开区挂牌成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全面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信息采集调查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档案,力争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管理覆盖面达到100%;10月31日前完成乡镇、街道和经开区与市劳动保障监察信息联网,全面实现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

(四)验收阶段(2012年11-12月)。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围绕“两网化”总体工作目标,继续完善各项工作任务,对照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监管体系标准化管理考核评分细则的要求,认真总结,并做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和经开区要把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作为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要结合自身特点,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并将该项工作列入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确保“两网化”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对提高监察工作效率、预防和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有着重要作用,同时也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我市提出的工作目标与要求。各乡镇、街道和经开区要认真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我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的顺利推进。

第6篇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制司《关于加强民工有序流动监察执法工作的通知》(劳社法司发[1999] 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区、县劳动局以及劳动监察机构要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出的关于加强民工有序流动监察执法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与我市目前正在进行的做好春运期间的民工有序流动工作、劳动年检工作以及清理整顿职业介绍机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予以安排,在组织实施民工有序流动监察执法中要特别注意对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的监察。

二、在对重点用人单位使用民工情况检查的同时,要继续落实我市“职业援助计划”,运用劳动监察执法手段为我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开辟就业岗位。

各区、县劳动监察机构和有关科(室)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做好涉及民工的有关招用、工资、劳动合同及职业介绍等违法案件的处理工作。有关情况要及时上报市劳动局劳动监察处。

三、各区、县劳动监察机构要把有关开展民工有序流动监察执法的情况以书面材料随同《民工有序流动监察执法工作统计表》于1999年3月31日前一并报送市劳动局劳动监察处。

附:关于加强民工有序流动监察执法工作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司发文劳社法司发[199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及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灾区农村劳动力就地安置和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8] 138号)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中介管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的通知》(劳社厅发[1998] 23号)精神,促进民工有序流动工作,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切实保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各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进一步加强民工有序流动监察执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进行主动监察。主要内容包括:劳动力输入地区的用人单位遵守在1999年3月底以前不得新招收零散农村劳动力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以及职业中介机构是否依法开展中介活动等情况。对私招乱雇农村劳动力、克扣拖欠民工工资、非法职业中介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二、各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有关民工有序流动的群众举报案件和突发事件应及时组织调查和处理。

第7篇

今天的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会议是为贯彻落实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而召开的。我认为,召开这个会议非常及时也非常必要。刚才,明其同志总结了*年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分析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对今年的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

过去的一年,是我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各项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和构建和谐平安*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一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全面贯彻落实两个《条例》取得显著成果。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贯彻实施两个《条例》的要求,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服从和服务于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两次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劳动保障年度审查、劳动力市场清理整顿、禁止使用童工、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劳动合同签订和技术工种持证上岗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查处了一大批违法违规案件,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劳动关系调整、劳动力市场秩序整顿等工作的顺利开展,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在劳动保障部、公安部、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中,我省荣获全国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专项行动先进地区称号,吉安市劳动保障局等8家单位被评为先进单位。在全国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检查活动中,省劳动监察总队等3家单位被劳动保障部评为先进单位。*年省劳动监察总队还被全国妇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19家中央级部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同时荣获“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年度优质服务窗口”称号。一串串闪光的足迹留下了我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的汗水和荣耀,也充分说明在整体推进各项劳动保障工作的过程中,我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三是开展了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促进了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的自觉性。依据《*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试行办法》,通过实施监督检查,按照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情况,建立用人单位诚信档案,评价诚信等级,表彰了劳动保障诚信A级单位177家。使用人单位树立诚信守法的观念,为引导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主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四是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果。*年,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照省厅的要求,积极会同建设、工会、财政、交通、发改委等部门,采取建立综合治理机制、加大专项检查工作力度、加强法制宣传以及着手建立长效机制等一系列措施,清理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清理新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了95%以上,基本上避免了新的拖欠的发生,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广大农民工和全社会的好评。五是劳动保障监察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纳入了规范化管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统一了监察执法程序和法律文书,实行了案件备案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目标管理制度、跟踪督查制度和目标量化考评制度。为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积极会同建设部门制定了《*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在建筑领域实施了农民工支付保障金制度,目前,已有抚州、赣州、南昌、鹰潭、宜春等设区市相继设立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从源头上遏制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同时实行了首席监察员制度,制定出台了《*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首席监察员管理办法》,通过实行首席监察员制度,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更好履行法定职责,接受群众监督。

总之,所有这些成绩的取得都是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辛勤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厅党组向与会的各位同志并通过你们向辛勤工作在劳动保障监察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向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做出贡献的各有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做好今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再强调几点。

一、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信心。

虽然我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仍然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省份,发展不够、发展不充分仍然是我们面临的主要矛盾。随着改革深化,经济结构调整的进一步加快,劳动保障监察事业的发展还面临着不少突出问题和严峻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劳动关系越来越复杂,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现象和劳动争议将呈急剧上升趋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面临的任务将越来越艰巨。*年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督促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11883.47万元,补签劳动合同18.89万份,取缔非法职介机构86户,清退童工381人,为5.52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6261.3万元,接受群众举报1.86万件。由此可见,当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还比较普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任务非常艰巨。二是少数领导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尽一致,导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难以正常开展。去年8月份,省厅专门派出三个调研组分赴六个地市就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进行调研。从调研情况来看,各地为了千方百计地吸引和留住外商、外地企业到本地投资办厂,大都出台了限制甚至不允许各有关执法部门到企业进行检查的文件,对于正常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也一般采取拒绝态度,认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开展会影响当地投资环境的改善和招商引资工作,这给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的阻力。三是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虽已基本设立,但是经费、编制、办案设施严重不足,工作比较被动。编制不够、经费不足、人员不到位的情况还比较普遍,一些基本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办案器材没有得到解决,致使相当一部分地方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处于应付的被动局面,难以主动开展日常巡视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认清当前的形势,就是要让大家深刻认识到我们所肩负的责任,明确今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任务和方向,增强进一步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信心。我们所从事的工作,代表的是政府,保护的是广大劳动者的权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要不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同时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我们的努力工作,用工作成绩来证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社会地位,使各级领导能主动重视和支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有为才有位,只要我们大家坚定信心,克服目前存在的困难,继续努力奋斗,就一定会获得政府、企业和全社会的认可,也一定能够开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新局面。

二、要继续深入学习全面贯彻二个《条例》,进一步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两个《条例》的颁布,是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也是事关全体劳动者的大事。在过去的一年里,我省劳动保障监察员依法查处了一大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树立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执法为民、公正为民的良好形象。今年,我们要一如既往地学习贯彻两个《条例》。第一,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两个《条例》的重大意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正确认识实施两个《条例》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规范企业自主用工与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作为当前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一件大事来抓,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第二,要加强业务指导,切实督促两个《条例》的贯彻落实。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通过提供政策咨询、举办业务培训、现场指导等多形式,提高在本区域内各类用工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要提高劳动者特别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认识,明确各自责、权、利,理顺劳动关系。第三,要加强劳动保障各部门间的配合,加大对用工单位劳动关系的综合治理力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与劳动关系政策业务工作的衔接,建立工作互通机制。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需要整改的用工单位,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第四,要依照《条例》严格执法。劳动保障监察员要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精神,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进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则,热情服务,严格执法,对于违法案件的查处要敢于碰硬,严肃依法查处,切实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三、要认真履行职责,抓住重点,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按照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的部署,2006年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围绕实施新的就业政策和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两个重点,着力实现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的新突破,不断提高破解难题的能力和服务于全局的工作水平。按照行政执法与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相结合的思路,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加强与劳动保障系统内部各有关部门的协作,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促进劳动保障监察各项工作的全面展开。

(一)要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执法力度。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思路,加大力度,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为手段,下最大的决心,花最大的力气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要严格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及医疗、生育保险的有关规定,以工业园区中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城镇个体工商户为检点,督促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对有能力缴费而拒不缴费的用人单位,要大胆使用行政处罚权,坚决予以追缴。

(二)要建立健全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长效机制。我省专项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下一步主要是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一套欠薪预警、监控、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等长效机制。要按照省政府关于清理农民工工资“两个不变”、“两个重点”、“两个100%”和“两个杜绝”的要求,采取坚决措施,抓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探索建立对拖欠工程款的业主和欠薪企业经营者的惩罚制度,从制度和源头上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损害农民工利益的现象发生。

(三)要加大劳动力市场的清理整顿力度,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今年要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职业中介组织的力度,严厉查处职业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的欺诈行为以及介绍、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制止和纠正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押金、保证金的行为;要加大对技术工种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认真执行技术工种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无证人员要责令下岗,到劳动保障部门的职业培训机构接受培训和考核发证;要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与鉴证,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对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未鉴证的,要责令补签,并到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办理劳动合同鉴证。

(四)认真组织开展五个专项执法检查和劳动保障年度审查工作。一是组织开展一次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专项执法大检查,重点督促和责令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二是联合公安、人事、工商部门组织开展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执法大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和各类欺诈行为;三是组织开展对用人单位禁止使用童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等内容的专项执法大检查,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四是组织开展以农民工工资支付为重点的劳动者权益保护专项执法大检查;五是要开展对用人单位持证上岗的专项执法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从事技术工种的人员持证上岗;六是进一步做好劳动保障年度审查工作,通过年度审查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对存在违法行为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进行整改的,要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处理,切忌劳动保障年度审查工作走过场。

(五)要全面开展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工作。去年是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起步年,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在社会上也引起了不小的反响。今年,我们要总结经验,按照“要求不变、力度加大”的原则全面推行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积极抓好宣传工作,要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设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的意义,促使用人单位守法经营、规范用工,逐步将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开展到每个用人单位,力争做到“一户一档”、“一户一评”,开创用人单位诚信守法的良好局面。

(六)要全面推行首席监察员制度。今年要继续按照《*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首席监察员管理办法》,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建立首席劳动保障监察员制度。在处理案件过程中,要避免互相推诿的情况出现,保证案件处理及时、快捷,要在立案、调查取证、结案等环节指定两名监察员负责,其中一名为主办监察员,对案件负总责;另一名为协办监察员,协助主办监察员,两名监察员直接对办案质量负责。一旦出现了行政复议,可以更直接、方便地找到引发行政复议的原因。

四、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领导要进一步重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把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当做一件大事来抓,作为劳动保障部门的形象工程来抓。劳动保障监察队伍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专职机构,必须得有牌子、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目前,我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中存在全额拨款、自收自支两种形式,机构级别、人员配置、工作条件等基础方面也存在很大的差异,这种情况是很不利于劳动保障监察事业的长远发展的,尽管我省条例已有规定,要求各级政府把劳动保障监察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但从各地反馈的情况来看,我省《条例》中设定的本条款没有很好地执行到位。全省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定要很好地借助国务院和我省出台的两个《条例》的东风,彻底解决制约劳动保障监察发展的瓶颈问题,同时各级社保、就业、培训等单位要给劳动保障监察大力支持,确保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8篇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创建和谐社会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社会保障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目标,以强化基础信息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为手段,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量,创新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方式,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责任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依托现有镇乡(街道)行政管理体系和劳动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划分劳动保障监察基础工作管理网络和执法监督责任区域,进一步整合、充实监察协管力量;依托现有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加强基础信息采集和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网络,进行信息采集对比和动态监控;通过1年左右的努力,形成覆盖广泛、动态监管的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新机制,切实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主要任务和管理措施

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是指以镇乡(街道)为单位,将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区域划分为若干网格,明确网格化监察的人员、职责和任务,实时采集和监控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劳动条件、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信息及情况,形成相关用人单位及劳动用工情况数据的一种工作方式。我区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主要措施为:

(一)划分执法监督责任区域。全区以镇乡(街道)为单位,划分出22个一级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以2—5个一级网格为一个监管区域,实行主办监察员制度,具体协调指导责任区域内的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建立基础性工作管理网格。每个一级网格内(即每个镇乡、街道)按企业的数量,下设若干个二级网格。每个镇乡(街道)至少设置一个二级网格,用人单位较多的镇乡(街道)可划分为多个网格,2—5个二级网格内落实1名监管人员,人员一般在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中选拔,也可在社区、行政村中确定。在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指导下,协助承担劳动保障基础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1、采集网格内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下同)的基本情况和劳动用工信息,按统一规定建立电子信息档案,并做到适时更新;2、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指导督促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3、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事项开展排摸,接受劳动者对有关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三)建立监察管理信息网络。各镇乡(街道)以现有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为基础,结合电子政务建设,统一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电子数据档案,通过实时采集、动态监控、综合运用各项劳动保障信息资源,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四)加强网格管理目标考核。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的组织推进工作将纳入区委区政府劳动保障工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对于年度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推进效果好、工作成效显著的镇乡(街道)给予2—3名工作人员经费补贴,标准为25000元。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监管、强化执法”的要求,进一步做实网格,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重心下移,在街道形成普法宣传、日常监管、执法维权三位一体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平台,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试点范围

试点工作在区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先行开展。其他中队可根据各自实际适时准备。

三、实施步骤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劳动监察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5日—8月31日)

1、科学调配人员

按照素质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试点街道安排或派驻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同时根据辖区内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数量,科学配置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和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

2、办公场所和设备配备

街道劳动保障监察派出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实现与本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大队联网,配备微机、办公桌椅、打印机等必要办公设备,以保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正常开展。

3、制度建设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制定街道劳动监察派出机构的执法职责,赋予相应的执法权,同时建立监督、管理、考核等配套工作机制,按照台帐规范、职责清晰、运转有序、考核有力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街道劳动保障监察派出机构的工作水平。

4、加强指导和协调

劳动监察大队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着重加强人员配备,破解人员短缺、设备落后问题;从内部管理上健全基础台帐、制度建设、运行机制,保障日常监管的有效运行;从业务工作上强化普法宣传、延伸维权服务、实行分类监管、快速案件调处,最大限度督促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三)自查阶段(9月1日—9月30日)

试点中队要按照人员到位、硬件配齐、机制健全、经费保障、执法到位的标准,逐项对试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照检查情况进一步整改、完善、提高,争取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区劳动监察大队将组织成立试点专项工作小组,逐一听取和查看试点中队工作开展情况,适时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

第10篇

摘要:劳动保障监察承担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综合执法的重要职责,是面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重要窗口,处在为民服务的最前沿,是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行政执法工作。在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政府机构办公信息化已成为发展趋势,电子政务在政府部门得到广泛应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也不例外。劳动监察“两网化”(网络化、网格化)已在全国各省市普及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实践和现实的需要证明,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建设单靠“两网化”是不够的。信息化建设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需要相关的软件、硬件、人力资源和职能部门的支持等。

关键词:劳动保障监察、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化、实名制管理

一、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背景分析

(一)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建设及其背景分析

随着市场主体多元化、用工形式多样化,劳动关系日趋复杂,一些用工单位,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部分用工单位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缺乏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不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甚至随意拖欠或克扣工人工资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目前我国劳动监察执法能力建设严重不足,已不能适应解决不断增长的劳资纠纷和矛盾的需要。

在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政府机构信息化办公已成为发展趋势,电子政务在政府部门得到广泛应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也不例外。劳动监察“两网化”(网络化、网格化)已在全国各省市普及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实践和现实的需要证明,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建设单靠“两网化”是不够的。信息化建设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需要相关的软件、硬件、人力资源和职能部门的支持等。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是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政府信息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是劳动保障监察受其自身管理模式和制度的制约,有其独特的内涵、属性、内容和发展路径。

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数据库管理等信息技术与劳动保障监察各项业务模块相结合,控制和集成管理劳动保障监察职能模块的信息,实现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安全共享和有效利用,以满足劳动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实际业务的先进性、实用性、完整性和及时效性的要求。

(二)实名制用工管理信息化发展现状

安徽省合肥市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了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并开了相关软件,但合肥开发的实名制管理软件比较简单,只有实名登记和工资发放功能模块,不能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各施工单位的资金流进行监管,软件的交互性和实用功能不强。

目前海南省的其它市县还没有开始推行实名制用工管理制度及配套管理软件,我局(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率先在本市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实名制用工管理及开发配套劳动保障监察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软件。

为全面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2016〕1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4】112号)等文件精神,三亚市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和配套实名制用工管理软件加强对建设领域劳动监察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实名制用工管理软件包含两个管理信息系统,即施工单位运行的施工总包实名制用工管理系统,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运行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管理系统。通过劳动保障监察行政管理系统对各在建工程项目劳务用工管理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实现动态监管,及时掌握和发现施工单位劳动用工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早预防、早介入、早解决, 特别是规范其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全面掌握施工单位用工总体情况和健康指数。

二、实施实名制用工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

“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指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纠纷调处机制和劳动监察执法机制还不完善,劳动关系领域进入矛盾多发期。特别是长期以来,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体制和模式一直不规范,违法分包和层层转包现象一直存在,不具备用工资质和施工资质的组织和个人(包工头)在工程建设领域扮演重要角色,加上农民工流动性较大,导致劳动用工比较复杂、混乱;不少施工单位单方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劳务管理,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时有发生,甚至发生群体性突发性上访讨薪事件,严重危害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和社会稳定。同时,由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长期存在缺执法装备、缺人员编制、缺经费、缺行政强制手段、缺相关支持等问题,执法能力跟不上解决日益增长的劳资纠纷问题的需要,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长期困扰劳动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创新执法手段,改善和优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模式非常重要,特别是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实名制用工信息管理成为提高监察执法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实名制用工信息管理的目标是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全面探索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监察工作新模式,是劳动监察信息化的应用和体现。实名制用工信息管理系统建成后,有利于完善劳动用工监察体系,提高劳动监察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事后监察向事前、事中监察的转变,加大对劳动用工违规尤其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的惩戒和威慑力度,保障广大劳动者权益。

三、实名制用工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功能和建议

(一)以信息化手段,提高工程建设领域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的实时性。通过实名制用工管理信息系统及时监控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劳动监察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介入、早解决,防止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和社会稳定的劳资矛盾和纠纷扩大化,确立预防为主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理念,转变事后“救火式”劳动监察执法模式,实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前移,将违法行为杜绝在萌芽状态,减少劳动监察案件的发生率,最大限度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

(二)以信息化手段,提高工程建设领域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的高效性。通过实名制用工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实时动态监管,随时掌握农民工出入建设工地、考勤情况,同时监控各施工单位在工人进场退场登记、工资统计和确认、工资发放等劳动用工管理环节,实现建设领域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同时,通过运行实名制用工管理软件,监测工程建设领域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资金流动情况,在海量数据中自动过滤异常信息,解决劳动监察人员不足和劳动纠纷日益增长的矛盾,大大提高劳动监察的工作效率。

第11篇

关键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工作

中图分类号:C9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8-0249-1

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对于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监控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以及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行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回顾十几年来走过的监察历程,放眼世界劳动保障监察实际,不得不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进行新的思考,《国际劳动监察发展简史》开篇指出,劳动保障监察,在国际劳工组织和世界多数国家又称为劳动监察或劳工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检查、纠正、处罚的一项法律制度,也是政府依法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项强制性手段,它具有法定性、行政性、专门性、强制性等特点。

公开数据显示中国现有2.3万名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3000多个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深圳商报2011年03月08日以《全国职场女性已达1.37亿人 占职工总数的42.6%》为题报道称“截至2010年10月,全国女职工已达1.37亿,占职工总数的42.6%,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该报没有披露引用的数据来源,遍查互联网也没有找到一份权威的数据,根据该数据推算,全国职工总人数为3.21亿,个人觉得这个数据基本靠谱,据此推算我国专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人员与劳动者的比例为1:14000,也就是一个专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人员,要肩负14000名劳动者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任务,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六条明文规定“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如此看来专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人员平均一个监察小组至少要承担28000名劳动者的监督检查任务,难怪《望》杂志惊呼“他们的人员严重不足。”

我们再来看一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内容。主要包括:第一,用人单位遵守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情况。第二,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况。第三,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第四,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第五,用人单位遵守工资支付规定的情况。第六,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情况。第七,用人单位维护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第八,用人单位遵守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情况。第九,遵守就业训练规定的情况。第十,遵守职业培训实体管理规定的情况。第十一,遵守职业中介有关规定的情况。第十二,遵守职业技能鉴定、企业职工培训规定的情况。第十三,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规定的情况。第十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人员进入用人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要查阅、复制有关资料,对现场进行拍摄、录音、录像、询问有关人员,调取有关资料。遇到被监察用人单位不给予协助,阻挠、拒绝等情况,监察员还得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现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还要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

那么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哪些违法行为,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呢?(1)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2)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本市非城镇户口劳动者和外来劳动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5)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遭受侵权的劳动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应当提供哪些情况?第一,必须明确被举报人(用人单位)名称,办公地址,法人代表姓名,联系电话等基础信息,违法事实以及违法证据;第二举报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对符合受理规定的举报,将在七日内立案;对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法律规定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案;案件情节特别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六十日。劳动者举报违法行为,可以采取当面口述举报、电话举报和信函举报等方式。接受举报人当面口述举报的,由接待人进行笔录,由举报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盖章,对举报人拒签的,应当注明拒签情况;接受举报人电话举报,由接待人如实记录(或录音);接到信函举报,应当及时登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部门根据违法情节分别可以对违法用人单位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吊销许可证。

第12篇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和《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意见》(政〔〕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性

劳动保障监察是保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的行政执法工作。近年来,各级各部门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及时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但是,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利益格局分化、利益主体多元、利益诉求多样的态势更加明显,一些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淡薄,不签订劳动合同、超时加班、拖欠劳动者工资等劳动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新生代农民工要求体面劳动和尊严生活的意识不断增强,劳资矛盾日益突出,维护劳动者权益和协调劳动关系的任务异常繁重。个别地方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重视不够,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执法力量不足、工作经费短缺、办案装备落后、执法环境不宽松等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一些群体性突发事件未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置,给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一定隐患。因此,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十分重要和迫切。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充实力量、保障投入,促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网格化和网络化)建设

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将劳动保障管辖区域划分为若干网格,并配备一定数量工作人员,收集完善网格内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实现对用人单位覆盖城乡、无缝隙的劳动用工实时监管。进一步完善网络化管理,借助现代网络技术建设监察管理信息平台,及时汇总分析企业用工信息,统一指挥和调动执法力量。通过实施“两网化”管理,推动监管范围从以城镇为主向统筹城乡转变,监管模式从被动反应型向主动预防型转变,使监察执法更加贴近企业和职工。

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支持力度,利用就业资金开发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公益性岗位,配齐网格工作人员,推广使用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系统软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办案装备,为实现“两网化”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创造良好条件。

三、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长效监管机制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劳动用工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企业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对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完善并实行劳动保障监察重大违法案件社会公布制度,警示和震慑劳动违法企业。进一步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切实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认真落实书面材料审查制度,严格对用人单位的日常监管和源头治理。加快建立委托审计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和社保费缴纳等情况的审计监察。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制止和纠正劳动违法行为。

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能力建设

(一)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以此次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整合现有执法资源,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设置,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建设,配齐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切实解决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不健全、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要逐步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员录用、培训、考核、管理和激励制度,不断推进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保持劳动保障监察员工作岗位的相对稳定,提高监察员业务素质,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

(二)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意见》(政〔〕71号)文件要求,将劳动保障监察办案工具费、监察员培训费、宣传费、年审费、工作制服制作费以及办案补助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改善办案条件,增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快速反应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确保高效履行职责。

(三)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监督制约机制。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实行劳动保障监察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公开执法依据、程序、期限和职责。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探索建立行政处罚典型案件类比制度、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杜绝、越权执法和行政不作为。

五、强化组织领导,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