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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报告

时间:2023-06-02 09:23:0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报告

第1篇

    为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高人民法院10日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

    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涉案人员往往较多,犯罪主体复杂,既包括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也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等,有的还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而且事故原因错综复杂,有直接原因,又有间接原因,原因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关联程度又存在差异,如何坚持实事求是,正确区分责任,确保罪责刑相适应,是审理此类案件的难点。这次出台的《意见》,首次明确审判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的三项原则,即严格依法、从严惩处;区分责任、均衡量刑;主体平等、确保公正三项审判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

    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三项原则被确定

    一是严格依法,从严惩处。对严重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尤其是相关职务犯罪,必须始终坚持严格依法、从严惩处。对于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要及时审结,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区分责任,均衡量刑。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往往涉案人员较多,犯罪主体复杂,既包括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也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有的还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要根据事故原因、危害后果、主体职责、过错大小等因素,综合考虑全案,正确划分责任,做到罪责刑相适应。

    三是主体平等,确保公正。审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对于所有责任主体,都必须严格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刑法原则,确保刑罚适用公正,确保裁判效果良好。

    高法《意见》要求正确确定危害生产安全责任

    审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事故原因、损失大小、责任划分作出的调查认定,经庭审质证后,结合其他证据,可作为责任认定的依据。认定相关人员是否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参照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必要时可参考公认的惯例和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多个原因行为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在区分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的同时,应当根据原因行为在引发事故中所具作用的大小,分清主要原因与次要原因,确认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合理确定罪责。

    一般情况下,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起决定性、关键性作用的,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对于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从业资格、从业时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现场条件、是否受到他人强令作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等因素认定责任,不能将直接责任简单等同于主要责任。

    对于负有安全生产管理、监督职责的工作人员,应根据其岗位职责、履职依据、履职时间等,综合考察工作职责、监管条件、履职能力、履职情况等,合理确定罪责。

    高法《意见》要求准确适用危害生产安全的相关法律

    严格把握危害生产安全犯罪与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不应将生产经营中违章违规的故意不加区别地视为对危害后果发生的故意。以行贿方式逃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或者非法、违法生产、作业,导致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构成数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或排放、倾倒、处置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同时构成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2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limaoan”为你整理了这篇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2020年度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省、市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要求及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夯实工业园区业主、物业管理、园区企业等单位的安全责任,建立和完善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园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探索建立工业园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罗湖区应急管理局按要求积极开展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行动开展基本情况

第一时间印发了《罗湖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制定了《罗湖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推进路线图》,组织区应急、工信、科创、发改等部门、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工业园区管理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召开了工业园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推进会,会上研讨了市安委办制定的三个清单内容,逐一对照工作方案和清单内容,确定各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时间节点,严格落实整治工作。

按照各项任务分工,开展了罗湖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初步的摸底排查工作,经排查罗湖区无仓储物流园区和港口码头,现有罗湖区政府挂牌的工业园区1个,园区内主要为服装加工、电子、网商等类型企业。行动开展以来,结合现场安全管理整治的要求,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区工信及各街道办事处,对工业园区及工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开展了专项整治,共检查企业679家,发现隐患1394项,立案23宗,罚款16.49万元。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园区管理单位指导。区应急管理局联合街道办事处,对照三个清单和路线图内容,多次对工业园区管理单位进行现场指导,目前园区已设有安全管理办公室作为园区安全管理机构,采取了封闭式管理,采取园区企业信息建立基础台账,建立园区公共区域安装有摄像头,对园区道路、重点位置进行实时监控。

(二)开展建筑物安全排查。区住房和建设局联合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业园区建筑物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对违规改造承重结构,破坏内部原有结构等行为进行了检查,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进行隐患整治,对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采取必要手段严防事故发生。

(三)清退回收工业园区用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等多部门联合对已不符合工业园区用地的中金辐照工业区管理单位及园内企业,采取劝导、执法、拆违等多种手段,回收该用地并对园区地上建筑进行拆除。

(四)开展交叉执法。区应急管理局印发了《罗湖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执法力量集中对工业园区内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工业园区内企业开展整治。

(五)促进标准化建设。整治期间,区应急管理局派出安全专家,联合街道安监中队,为工业园区诊断把脉,要求工业园区开展划线行动,健全园区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事故防范意识和事故处置能力,指导推进工业园区管理单位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三、多措并举,增强整治效果

(一)推进企业负责人履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强化园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工业园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通过学习强安APP,进行学习考核,推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二)开展集中约谈。10月份,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区工信局、莲塘街道办对工业园区管理单位及21个业主单位就严格园区项目准入把关事项进行了集体约谈,会议对园区内存在“散乱差”的企业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各业主、园区管理单位对园区引入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及相关文件精神进行把关,不得将物业租赁给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

(三)强化督导检查。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了专项督导组。对工信、街道、园区管理单位及园区企业开展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发现部分工业园区单位对三年行动工作不够了解,未及时开展相关工作,已将文件精神、工作要求、推进时间等内容,现场传达并指导工业园区单位。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宣传力度。将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微信等媒介,全方位、多层次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督促企业在最显眼位置将“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安全标语上墙上架。

第3篇

一、吸取教训,严格整改,认真反思出现问题原因:

东出口、二标段按3月26日专家提出的整改意见全面返工。路面底基层1.5米以上部分全部开挖重新回填碾压;人行道1.5米以上的石方全部清运走,换填成土方;其余各标段未开展路面施工的部分由甲方、监理方、开发区监察室进行抽检,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坚决返工。已开展路面施工的路段,有检测报告的进行抽检。没有检测报告的全部返工。各标段有施工作业面的立即增加设备、人员,局部路段24小时施工,力争将施工进度和形象抢回。住建局将对管理中不够规范的方面逐项清理加以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制定严格的工作程序和监管机制,避免再出现类似情况。

二、严管重罚:

在此次检查中相关管理部门、施工单位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就存在的问题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作出处罚,整改不力的施工单位进入红桥新区建设单位的黑名单,并上报上级建设管理部门将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列入市建设单位黑名单。施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进入红桥新区黑名单。此次就红桥路东出口、二标段存在的问题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作出处罚如下:

(1)东出口施工单位(省建三公司)在道路底基层施工中,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局部位置的粒径过大,造成一定的质量隐患,就以上存在的问题作出如下处理:

一是在监督部门的参与下立即开展检测工作,对密实度达不到要求的路段加以整改;二是对东出口施工单位处以10万元罚款;三是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的履职不到位,分别处以50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四是对东出口的相关责任人现场负责人韩宝军、现场代表杨雷、住建局局长陈勇进行戒免谈话。

(2)二标段施工单位(省建四公司)在施工管理中,项目部五大员与施工合同的人员不相符,施工进度缓慢,造成了恶劣影响,对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作出如下处理:

一是施工单位省建四公司项目部相关人员与合同中明确的人员不相符,其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不符,按合同规定,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调整1人处以10万元罚款,决定对省建四公司二标段项目部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要求省建四公司立即加以整改,委托有相关资质的人员负责项目部工作,否则甲方将接管项目部工作。二是业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未认真履行合同的相关职责,造成极恶劣的影响,对业主现场代表李林进行戒免谈话。

三、各参建单位认真履职

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单位,特别是开发区住建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履职不到位的人员,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四、廉洁从政

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相关管理人员要加强自律,施工单位必须清清白白干工程,否则既害人又害己。前期有不廉洁行为的,立即向组织交代清楚。

五、下一步开发区住建局规范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可能影响项目建设的一些因素,及早制定预案,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矛盾协调和处理机制,明确专人全程跟踪服务、监督,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确保各项工程按时完成。特别是未开工的项目,要抓住工程施工的黄金季节,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快组织实施,尽早投入使用,发挥应有效益。

(2)进一步加强监管,保证质量。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建立规范有序、管理到位、监督有力的招投标管理体系,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严肃基本建设程序,始终重视加强质量管理,把每个项目建设成精品工程、放心工程。切实加强建设施工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建设施工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建设项目施工安全。

(3)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及流程。一是制定红桥新区建设工程规范流程。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完善分步、分项验收管理规定。三是规范与开发区相关部门的衔接。

第4篇

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一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忻州市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建精华商务写字楼工程项目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方面,相互协调配合,切实履行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承诺如下: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项目负责人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立即制止。

4、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上岗作业。

5、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章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和专家论证,符合要求后组织实施。

6、建设工程施工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7、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做好现场防护。

8、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9、对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10、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1、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2、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13、采购、租赁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安排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4、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验收合格后使用。

15、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任职。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16、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施工日期:

施工单位:

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二我单位建设的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促进我单位加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确保质量事故为零、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建筑工程开工前,我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我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三)我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四)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五)我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六)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七)我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八)我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九)我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十)我单位承诺在工程建设中未履职履责到位按以下原则处罚: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按其规定从严、上限处罚。

建设单位(公章):

日期:

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三xx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水磨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开工前的手续已齐全,施工、监理等单位已通过招标选定。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保证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10]709号)、《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17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矿建设安全“十不准两严格”的通知》(晋政办发[2010]47号)文件的具体规定要求,努力做好建设安全工作。作为建设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者,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兼并重组整合改造矿井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或代行兼并主体企业全部责任,保证对整合井田范围(包)内的所有矿井实现全面接管,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和建设。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规范建设行为,全面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严格落实建设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建设需要的专职安全人员和各种管理人员,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对项目建设安全负总责。

四、切实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做好统一协调管理工作,科学组织、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不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多头多面建设。

五、加强施工、监理等队伍管理,严格落实施工单位人员入场培训和人员的备案及管理工作,严禁施工等单位使用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上岗。

六、加强项目建设基础工作,为施工方提供真实、准确的地质和设计等技术资料,做好双电源供电、矿井通风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等基础工程及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为施工单位提供良好的安全施工条件,保证安全投入及时到位。

七、加强建设过程中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强化现场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不安全不建设。杜绝工程转包、违规分包和挂靠资质现象的发生。

八、科学组织制定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落实工作,切实加强采空区积水、积气等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基础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建设安全事故的发生。

九、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教育、队伍建设和演练,熟知应急知识及避灾路线,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工迅速撤出人员。

十、依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照,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组织建设,不进行任何违法违规建设活动。

十一、自觉接受煤炭、安全等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绝不弄虚作假。

如果违反上述承诺或未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导致安全事故发生,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第5篇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完成2009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全市各有关部门必须履行以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完成以下工作目标任务,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具体内容为:

一、工作职责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采取行政措施,促进本部门(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所辖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包括企业)和涉及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

具体要求: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高度重视,贯彻迅速,及时落实到基层和企业。

2.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部门的重要工作日程。每季度召开一次由部门主要领导主持或委托分管领导主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解决本部门内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每次会议要有记录。会议确定的事项要督促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按时完成。

3.根据本部门(行业)经济发展规划,实施“十一五”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解决本部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发改、财政、建设、水利、通信部门要积极推进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落实各项消防经费。工商、文化、建设、规划、房产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颁发有关证照时要依法审查消防安全手续;民政、农业、综治部门要将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对社区和农村消防建设进行监督和指导。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

4.建立健全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本部门(行业)所管理的企业制订和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本责任书确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制定本单位的具体指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及“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层层签订责任状,并分解落实到基层和企业,同时制订配套的考核奖惩办法以确保落实。定期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实施奖惩考核,把安全生产实绩作为部门工作与干部考核内容。

5.加强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做到机构、职责、人员、经费四落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企业达到100%。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部门(行业)所管理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者及分管安全领导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率达到80%以上;中层以上安全管理干部安全生产培训率达到90%以上;安全员和特殊工种培训率达到100%。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按照上级的部署,在本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有序进行,布置的工作任务能按规定完成,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得到提高。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至少组织开展4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或专项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易于发生事故的场所进行严格检查和隐患排查,督促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落实应急预防措施、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并落实资金、限期整改到位。

8.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负有专项整治任务的交警、交通、海事、安监、公安、经委、消防、建委等部门要做到有组织、有方案、有计划、有目标、有经费保证,完成各阶段整治任务要有总结(每季度、半年、全年总结)。经过专项整治,生产经营场所重大隐患得到治理;本辖区、本部门合法企业基本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点。对容易发生事故的单位、设施、场所(包括学校、体育场馆、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点、集市、工业企业等)加强安全管理,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9.列入市级及本部门(行业)分级管理的各类重大事故隐患按期限完成整改。被列为自治区级和市级本年度计划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100%完成;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隐患整治本年度达到90%以上。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有计划地进行治理,视情况采取关、停等措施。

10.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攻坚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机构,指导督促辖区内所有企业包括规模以下的小企业,认真、全面、彻底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企业单位隐患自纠率达100%。

11.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定期检测检验安全设施、特种设备和检大危险源的安全状态,依法进行安全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 “三同时”规定,安全设施经费依法纳入项目概算;组织推行高危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督促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13.各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道路行车安全和乡镇船舶安全动态管理。加强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交通安全文明村、交通安全文明社区、交通安全文明单位学校和农机安全村工作。加强渡口渡船和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落实工作责任。

14.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本部门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并落实救援预案涉及的救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保证应急救援启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经费。

15.发生安全事故时,按国家和自治区事故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情况,并迅速组织事故抢救。属于本级权限处理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查处,事故按时限结案率达到100%。

16.应当履行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控制目标

(一)总目标。有效预防伤亡事故,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年度总控制指标以内,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一次死亡1-2人的一般事故起数和人数均比上年有效减少。

(二)具体目标。2008年全市各类死亡人数控制指标总数为93人,其中各部门和各行业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道路交通71人,工矿商贸企业9人,铁路路外4人,水上交通2人,建筑企业2人,火灾1人,农机1人;其他(渔业)3人。没有控制指标的部门(行业),年内无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责任事故。

三、工作报告

各责任单位要将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按以下要求和时限一式二份分别向市政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提交履职报告。

(一)各责任单位要将履行上述工作职责的情况每半年填写一份《安全生产履职报告书》,分别于当年7月5日和翌年1月5日前,由行政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送市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根据要求将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整改情况,按时上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四、履职考核

(一)各责任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

(二)考核实行“季度自查、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方式进行。

五、考核时间

考核期限: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北海市人民政府

签字人:

签章时间:2009年 月 日

责任单位:

签字人:

签章时间:2009年 月 日

北海市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

报 告

单 位

(签章)

年 月 日行政主要

负责人

(签名)

年 月 日

一、基本情况

(一)召开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情况

1.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正职领导亲自主持召开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 次,委托副职领导召开 次。

2.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正职领导主持召开 次,委托分管领导召开 次。

(二)安全生产责任书签约情况

1.本单位(部门、行业)所管理企事业单位从业总人数

人。

2.本行业管理部门、本单位与下属有关部门签约数

,签约率

%。与下属企业签约数 ,签约率

%。

(三)安全监管网络和企业安全机构建设情况

1.本单位安全监管人员编制

人,实际到位

人。

2.依法应配置安全管理机构的企业 个,己配置 个,配置率占 %。

(四)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情况

1.本部门、本行业所管理的企业数

个;其中,高危企业数

个。

2.培训企业法人代表、主要经营者

人;占应培训人数的

%。

3.参加市级培训安全管理人员 人;占应培训人数 %。

4.培训特种作业人员 人;培训外来工、农民工 人。

(五)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情况

1.本部门、本单位范围内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次,出动检查人员

人次。

2.组织事故隐患排查 次,己排查出事故隐患 处, 已完成整改

处。

(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

1.发现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

处,其中,列入本级重大事故隐患

处,己完成整改

处。

2.本部门、本单位列入自治区级重大事故隐患

处,己完成整治

处;列入市级重大隐患

处;己完成整改

处,整改率

%。

3.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的隐患 处,己完成整改 处。其中列入市级重大隐患

处,已完成整改 处,整改率 %。

4.达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 个,未达条件责令停产整顿企业

个;无证照非法生产经营点 个,己取缔 个。

(七)危险源普查情况

1.本年度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 次,本部门(行业)重大危险源 处;己落实监控措施的

处。其种设备 处,已落实监控设施 处。

2.己登记建档的有危险源企业 个,共 处。其中有特种设备的企业 个,共 处。

3.本部门、本行业所管辖有

家企业,组织开展“隐患治理攻坚年”活动企业

家;排查出事故隐患 处,已整改 处,整改率 %。

(八)安全投入情况

1.本年度投入安全专项经费 元;投入项目 个;实际完成投资 元。

2.本部门、本行业提取安全费用并建立专户的企业 个,占应设置账户并提取安全费用企业的 %。

(九)综合监督管理情况

1.本部门、本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个,己报安全生产监管理部门审查设计项目 个,己报竣工验收的项目 个。

2.本部门、本行业高危建设项目 个,己报请设计审查 个;己报峻工验收项目

个。其中,列出安全设施经费专篇的项目 个。

3.本部门、本行业安全预评价项目 个;占应预评项目 %。

4.完成专项安全评价项目 个;占应评价的 %。

5.本部门、本行业应申请安全许可证企业 个;实际己申请 个,己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个。

6.本部门、本行业应交纳风险抵押金的企业 个,己交纳的 个,占应交纳企业的

%。

7.本部门、本行业己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企业 个。

(十)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1.本行业管理部门制定的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个;己组织演练预案 个;己向市安委会备案的 个。

2.依法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企业  个,己建立的 个,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人,装备完善的应急救援组织 个。

(十一)伤亡事故发生情况

1.各类伤亡事故 起,死亡 人,受伤 人,结案率 %。一次死亡1至2人的一般事故 起,死亡 人,受伤 人,结案率 %;一次死亡3至9人的事故 起,死亡 人,受伤   人。一次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责任事故

起。

2.工矿企业事故 起,死亡 人,重伤 人,结案率 %,与控制指标相比,事故起数减少(增加) 起,死亡人数减少(增加) 人。其中一次死亡3至9人的较大伤亡事故 起,死亡 人,伤 人,结案率 %(按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算)。

3.道路交通事故 起,死亡 人,受伤 人,结案率 %,其中一次死亡1至2人的一般事故 起,死亡

人,结案率 %;一次死亡3至9人的较大事故 起,死亡 人,结案率 % 。与控制指标比,事故起数减少(增加) 人,死亡人数减少(增加) 人,万台车死亡率

;运输行业行车责任事故百万车公里死亡率

;公交行业百万车公里行车责任死亡事故率

4.非煤矿山事故 起,死亡 人,重伤 人。

5.瞒报、迟报、漏报事故 起,死亡 人,受伤

人;属于非法生产、经营或运输的事故 起,死亡 人,受伤 人。

二、工作职责履行情况

主要内容为(可另附页):

1.本部门(行业)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部署安排的情况。

2.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

3.伤亡事故发生数及与同期对比情况,对重特大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及对防范事故重复发生所采取的措施。

第6篇

关键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0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人们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日渐增强,并认识到安全生产是构建和谐社会、保障社会经济和企业生存发展的先决条件。但是,企业在市场的激烈竞争中,依然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管理”,“安全制度严不起来、安全责任落不到位”等现象,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如何进一步加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这是企业在安全管理中急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企业多种经营生产的发展,企业在安全生产上存在的管理缺陷和事故隐患也逐步增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发展的现状分析,有80%以上事故的原因都是因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引发的,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存在以下问题。

1.1企业没有摆正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有不少经营者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未把安全生产放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上来认识,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往往注重抓经济效益,在抓生产的同时没有抓好安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对安全生产所产生的社会效益认识不足,仅把安全生产挂在口头上,把安全与生产对立起来,没有摆正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未认识到安全是效益的保证,只有生产安全才能确保生产利润,这是目前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1.2 安全基础管理不扎实,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在企业发展的初期,许多企业只从短期经济利益考虑,忽略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安全投入和建章立制等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从而影响到企业的安全生产的基础建设,使企业的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不扎实,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企业在减员增效中,片面强调精简效能,撤消或合并安全管理职能和岗位,安全管理人员一减再减。有的企业在降低成本压缩经费时,首先想到的是削减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整治隐患费用落实不到位,使一些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得到整改。

1.3缺乏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培训不到位

1.3.1未从安全技术、教育、管理方面来预防事故。安全事故的预防与控制,应从安全技术、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三方面入手,采取相应必要的安全措施,来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从大量的事故原因分析显示,事故的发生其主要是由于设备或装置缺乏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以及在安全监督管理上存在缺陷等三个方面原因引起的。因此,企业必须从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监督管理入手,有效地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1.3.2存在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因素。根据事故伤亡理论中的轨迹交叉论显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所造成的。安全技术的对策是重点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安全教育培训的对策是重点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目前有不少企业在安全管理上还存在缺陷,安全管理基础薄弱,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1.3.3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能素质有待提高。安全生产的核心是人的安全素质, 它包含了文化修养、风险意识、安全技能、行为规范等多方面的因素,其标志是风险意识,而风险意识的产生则取决于安全素质的提高。因此,企业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必须要加强,对安全技术培训资金的投入必须要落实。

1.3.4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安全管理体系不完善

1)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量较薄弱。目前,虽然很多企业设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但在人员、设备等多方面的配备上仍比较薄弱,难以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安全部门只满足于围着领导转,忘记了行使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能,存在职能不全、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现象,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监督管理职能不能真正落到实处。

2)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不完善。企业根据安全主管机关的要求,建立了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工作也初步实现了有章可循,但很多企业建立的安全管理制度还不够规范,相关制度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尤其是为能通过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容与现场管理实际不符,回避了容易产生问题的内容,体系运行记录与实际不相符,存在体系管理“两张皮”等现象。

1.3.5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滞后于安全发展需要

1)安全知识继续教育滞后于安全发展需要。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一些在安全岗位上的老同志长期以来得不到安全知识继续教育的培训,使这些安全管理人员长期吃老本,安全管理知识无法更新,这对企业安全管理质量影响很大,一些企业的安全管理方法、安全技术、安全观念都落后于生产发展的要求,这也是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不高的一个原因。

2)在安全管理中出现“归零管理”的现象。在企业改革过程中,员工岗位变动较大,企业未能及时对这些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技能培训,就匆忙安排上岗,给企业的安全生产埋下了很大的隐患。尤其是随意把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具有丰富经验的老同志调走,调来没有安全管理经验和专业不对口的新人接替,使安全工作从零开始,违背了安全工作必须要有连续性的规律,结果安全事故不断,为此“归零管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付出很大的代价。

3)劳务工的流动性给安全培训带来难度。随着企业发展的需求,企业在社会上招聘一些合同工和临时劳务工进入生产一线工作。由于这一部分劳务工的文化程度较低,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技能素质较差,人员流动性大,有些劳务工经过培训后上岗了没多长时间就走了,新的劳务工又来了,所以劳务工的流动性给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带来一定的难度。

1.3.6 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队伍思想不稳定

1)安全管理工作不具有吸引力。企业在工资收入分配中,优惠政策总是对生产经营部门人员倾斜的,一般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技术骨干的收入都低于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待遇差、工作压力大,安全队伍思想不稳定,因此很多安全管理人员跳槽,造成安全管理人才流失,然而新招进来的大学生都想搞经营和技术工作,却不愿意做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工作对新进大学生来说没有吸引力。

2)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没有权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到基层单位生产现场去监督检查,由于基层单位领导职位和收入都比其高,他们又都是“老板”圈内人士,对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认为你“拎不清”、小题大做,故应付了事,甚至打你小报告,所以安全管理制度严不起来,安全责任落不下去,安全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现场违章现象杜绝不了,给安全工作留下了隐患。

2对如何加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思考

2.1要充分认识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义

2.1.1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是企业永恒的主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安全生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企业在改革发展时期,既是战略机遇期,也是各类事故易发期。如果企业不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让安全事故易发期演变为安全事故频发和高发期,企业就不可能有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越的投资环境和良好的发展环境,势必对企业可持续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2.1.2科学发展首先要强调安全发展。建设和谐社会首先强调的是关爱生命,安全生产的本质就是对人的生命权益维护。科学发展首先要强调安全发展,如果企业事故不断,各类事故不能有效的控制,不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损失,还给受害者家属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因此要建设一个和谐社会,企业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

2.2落实企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职”制度

2.2.1领导对安全生产负有双重责任。领导干部在执行“一岗双职”制度中,既要对所在岗位应承担的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安全责任负责,也就是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和安全生产负有双重责任。企业要对领导干部加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要实行安全生产问责制,使企业能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2.2实行安全生产约束和激励机制。在安全管理中要坚持开拓创新,不断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尤其对企业领导干部的安全责任制要放在首位,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法制观念,同时要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奖励基金,对实现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单位给予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进行处罚,对企业安全管理干部要实施安全岗位津贴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安全生产约束和激励机制的作用。

3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人遵守自己安全生产承诺

3.1各单位能自觉履行安全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是保证安全生产、规范员工安全行为和控制事故发生的关键。每年度企业负责人应与下属各基层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使安全生产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安全职责。通过年度安全管理考核和安全工作履职检查,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企业领导的政绩考核之中。

3.2员工都能自觉遵守安全承诺。企业所属各单位和部门,除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以外,单位负责人应与各中层干部(部门长)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各部门长应与各岗位人员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使每一个员工都能以安全法规为准则,自觉遵守安全承诺,并严格按照企业规章制度规定,认真做好每一项本职工作。

3.3实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制度。为使每个单位和员工都能承担起安全生产风险,在企业内实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制度。企业对从事生产经营单位和员工收取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如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事故,其风险抵押金将作为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对全体员工实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奖惩制度,年底根据企业生产安全状况、事故经济损失和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情况,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定,对全体员工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奖惩兑现。

4以安全监督管理为重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1抓好安全措施,告知作业场所存在危害因素。为加强企业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员工的安全生产行为,防止事故发生。企业要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措施,减少职业危害,并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企业要对生产现场加强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得到落实。

4.2杜绝先天患,从源头上遏止各类事故发生。按照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规范要求,企业对生产设备设施要加大安全投入,添置和完善工作场所、生产设备、电气装置等方面的安全防护设施,做好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工作,提高企业生产设施的本质安全,为职工提供一个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等项目要严格执行安全预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确保安全设备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杜绝先天患,从源头上遏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4.3抓好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企业员工安全素质。企业要把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到倡导安全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高度来认识,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广大员工安全意识的有效途径。要重点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自我保护能力和事故预防能力,使每一位员工都能受到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切实提高每一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提高企业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5.1开展安全活动,提高安全技能。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年”、“安全生产月”、“应急预案演练周”等各项安全活动。安全活动的开展能有效地促进安全管理,开展安全活动要从制定方案、部署、宣传、实施、检查等方面下功夫,确保安全活动开展的富有成效。在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中要防止流于形式,要确保应急预案演练达到应有的效果,并不断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5.2加强安全预防,消除事故隐患。安全预防工作首先要控制产生事故隐患的源头,按照“重在预防、深挖隐患、强力治理”的要求,建立隐患排查跟踪督查整改制度,对重大隐患层层挂牌督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必须对事故的先兆和隐患进行排查,对管理上的缺陷和事故隐患要严格组织整改,并立即采取安全整改措施,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第7篇

管理区概况:

****采油管理区,组建于2009年10月。目前共有干部员工25人,平均年龄41岁,大学及以上学历的23人,党员17名。主要负责8个开发单元的***口油井,***口水井的开发管理、经营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目前日液***吨,日油***吨。综合含水***%。

按照《****公司“五查五严”保安全专项行动方案》部署,管理区积极组织开展宣贯和落实,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成立了管理区“五查五严”保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管理区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业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主(副)任及承包商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五查五严”保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督促宣贯相关制度,指导“五查五严”工作开展。

二、组织开展了集中学习和宣贯工作

5月28日管理区组织通过东西部视频形式,开展了“五查五严”保安全专项行动文件宣贯和责任分工。6月3日组织承包商单位开展了《新春公司“五查五严”保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宣贯。

三、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落实开展安全“3+1”活动

为进一步推进管理区安全管理工作,管理一区于3月份制定了《 管理区“3+1”安全工作体系》提升方案,“3”是指(1)强化管理区 “安全+业务”的精细管理;(2)提升承包商单位的基层现场、岗位的管理水平;(3)增强承包商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心、安全技能。“1”是指要求管理区内承包商单位每月创建1个达标班组,力争年内管理区队伍全部达标。目前,第一阶段“隐患排查树标阶段” 已经完成,通过现场检查评比,共评选出活动注汽锅炉、作业、注氮队等专业承包商标准化班组各一个。第二阶段“追标整改阶段”目前正在持续开展中,力争通过此阶段管理,整体杜绝禁止类、严重类以及屡查屡犯问题。

2、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1)危废外围处置减量化。一是将年度危废外围处置指标化,逐月落实到班组,提高班组自主减量意识。二是以《环保法》、《固废法》等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环保普法教育,强化提升广大干部员工环保意识。三是积极组织污油、污水回收,废机油进流程操作。四是加强环保资料建设,严格执行危废处置一车一联单,每车都建档,拉运、处置专业化。五是细化管线穿孔等应急处置流程,通过开展实战演练,处置措施培训等方式,积极组织现场危废回收。达到危废外围处置减量目标。

2)加强烟气排污管理,杜绝违法风险。对照公司7项排污资料清单,督促燃煤注汽站、在线运维单位及**公司逐项落实相关资料收集。督促***开展排污许可后管理工作,强化在线数据比对和监测。组织各岗位人员对《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2018)和《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等相关制度标准开展学习。持续做好网上数据库填报维护。加强与地方环保部门沟通。对每日锅炉在线数据进行开展监测,进一步细化、完善烟气在线数据一场处置程序和管理制度。加强对第三方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4座燃煤注汽站季度、年度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定期完成。

3、做好承包商安全风险自控管理

1)组织采油、注汽、注氮、作业、车辆等承包商开展自控管理评比,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工作总结交流会,讲评和分享安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存在不足及下步提升措施。

2)搭建QHSSE管理分享平台,剖析屡查屡范问题,促进管理区安全管理再提升。组织公司周检查问题剖析会,通过对标分析,不断提升现场安全管理。

3)充分发挥视频监督管控职能,通过充实视频监控岗人员,强化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完善管理区直接作业环节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区范围内施工作业全面监控,现场违章时时警示,不断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意识。

强化环境保护管理

4、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履职尽职

第8篇

为了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履职效能,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为,促进整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资源和监管对象特点,特制定__街道201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围绕街道“三个年”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区安委办《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深化教育培训,突出检点,完善责任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专项整治。

确保各类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等三项指标 “零增长”,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死亡事故;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一)根据各行业、领域的不同特点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合理确定各行业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规模以上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1次,规模以下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总数的3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有储存经营企业、涉及可燃爆粉尘等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2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的检查频次为每季度不少于1次,在烟花销售旺季期间,应酌情提高检查频次。

(二)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及其基本情况合理安排对其监督检查次数。对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适当增加监督检查次数。

(三)对于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有关部门移送等与生产经营现场安全有关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一)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申领情况;

(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得到落实;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依法设置(或者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有效履行职责;

(四)是否按照有关规定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考核、取证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六)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的落实情况;

(七)是否使用国家禁用的工艺、设备;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情况; 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情况;

(十)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和正常运转情况;

(十一)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情况。

(十二)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

(十三)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十四)对有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情况;

(十五)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情况;

(十六)住宿是否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建筑内(三合一)。

(十七)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的情况;

(十八)劳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情况,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是否完善、落实是否到位,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情况,职业危害申报及告知情况;

(十九)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一是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日前以及上级统一部署的安全大检查,由街道安委会统一组织安排。其他检查的具体时间由各行业、领域的分管部门按监督检查的总体安排自行确定。

二是所有监督检查均建立原始工作台帐,并做好相关数据统计,作出检查记录。如有整改事项,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整改到期复查验收。凡拒绝整改或逾期未整改完成、或整改复查验收不合格的,建议行政处罚。

第9篇

一、时间范围

1.时间安排:从即日起至5月31日。

2.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全场各村(居)队,各行业领域。重点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建筑施工、消防、校园及农林牧渔等行业领域。

二、排查内容

(一)垦殖场层面

1.贯彻落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若干规定》情况。

2.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3.前期发现安全隐患整治情况。

4.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信息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5.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情况等。

(二)企业层面

1.排查共性内容

(1)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安全责任体系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并落实。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建立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配备。

(4)安全培训是否到位,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全员培训等方面。

(5)事故应急体系是否完善,包括应急预案、应急措施、应急装备设施、应急演练等方面。

(6)隐患排查治理是否按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7)风险管控措施是否建立。

(8)岗位操作规程是否制定完善,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等“三违”纪律行为。

(9)《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落实情况。

(10)长时间停产停工后的复产复工验收程序是否到位。

(11)值班值守,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和安全生产信息零报告是否落实到位。

2.排查整治内容

(一)煤矿。重点排查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失效,安全生产标准是否达到最低等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是否到位;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是否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实施探放水作业;严厉打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行为。

(二)非煤矿山。地下矿山“六大”系统是否安全可靠,现场安全管理是否规范,安全设施、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安全设施“三同时”是否履行以及是否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隐患整改,基础资料是否完整、规范。露天矿山是否超前剥离,是否按设施设计要求在平台上实施凿岩爆破和铲、装、运作业,台阶高度、平台宽度及边坡角是否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排土场稳定性是否安全可靠。

(三)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是否齐全有效,仓库防静电设施是否足够并能正常使用;防雷设施是否按时检测;仓库堆放是否规范;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是否无证经营,是否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

(四)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是否按照“两个导则”要求,摸排风险隐患并进行整改;涉及“两重点以重大”的化工装置和储存设施,是否设计安装符合相关要求的安全仪表系统,并有效运行;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试生产活动,是否组织专家对试生产方案进行论证,对生产现场进行确认,并有序开展试生产活动;是否按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企业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安全生产,是否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是否存在非法出租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罐区、仓库等非法违法行为;是否在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按照“双十五天”要求上线运行;是否落实现场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

(五)道路交通。重点检查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准入审核把关情况;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长途客运和旅游包车管理、长途客运驾驶员停车换人及落地休息和驾驶时间控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驾驶员培训考核管理、车辆安全性能及运行监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保障等情况;深入开展治理货车超限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情况;对危险路段、桥梁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和对险情实施全天候监控情况;加强对接送学生校车的管理和检查,打击私自运送学生的非法车辆。

(六)建筑施工。重点排查病毒隔离观察场所、复工复产企业集中居住场所(如集体宿舍、板房等)、临时建筑和未办理任何手续的(包括随意改建、扩建等)建筑老楼危楼、农村危房改造等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在建工程是否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施工活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认证审查、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等环节管理程序是否到位;是否进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拆及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七)商贸。重点排查加油站、民爆销售企业、大型商场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演练落实情况。重点整治商业综合体、餐饮场所无证经营或违规使用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餐饮企业。严厉打击非法销售黑市油、违法寄递物流等行为。

(八)消防。重点排查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合用场所及其他各类场所用房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装饰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燃烧性能要求;消防车通道、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完好有效;场所用电用气设置是否规范;厨房及其他用火区域是否进行防火分隔,是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电动自行车是否按规范要求停放。

(九)工贸行业。重点整治工贸行业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以及爆炸粉尘、熔融金属、涉陶煤气站等危险场所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问题。重点防范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中毒窒息等事故的发生。

(十)城市运行。重点排查城市桥梁、地下综合管廊、供水供气企业、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和余土消纳场、高空广告牌、综合交通枢纽(含客运站场)、城市道路交通、通信线路、电力线路、广电线路三线交越区等场所。重点整治无证经营、黑气点、气贩子、无证施工、无证运输钢瓶、为不合格钢瓶充装、对不具备安全供气条件的用户提供气源、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特种设备。重点排查特种设备是否注册登记,是否定期检验或监督检验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是否设立和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等。

(十二)校园安全。整治校园周边非法或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销售点、出租房、校外学生食宿点等问题;整治学校门卫管理、校舍安全、防踩踏、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管理和校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到位问题;整治无证办园行为,对达不到安全标准,难以整改到位的幼儿园,依法进行取缔。

(十三)旅游。重点整治旅游景区内高风险旅游项目未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经营行为,旅游景区内的索道、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安全措施不落实,火灾、设施设备突发保障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未完善问题;重点查处挂靠承包变相转让旅行社经营权,超范围经营旅行社业务,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及所办实体无证照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

(十四)农林水。重点查处变型拖拉机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查处采砂船非法开采作业行为,整治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防汛相关责任人以及水库大坝日常管护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格整治饲料生产和林业加工企业粉尘防爆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十五)能源安全。严格整治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场所的安全生产建章立制、保障投入、安全改造、隐患治理等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电网工程、水电工程、光伏发电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方案审核论证审批不到位问题;从严从重打击先清后占、盲目施工、打孔盗油等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危及管道安全运行的乱建乱挖乱钻非法违法行为。

(十六)森林防火。重点检查森林防灭火责任体系是否健全,网格化管理是否到位,“一长两员”责任落实情况;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了哪些宣传活动;野外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有没有烧荒烧田埂等违规野外用火;各项防火设施是否正常使用,机具装备是否正常使用;应急处置程序是否制定,扑救的组织、任务是否明确;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是否做好应急准备;林区内企业、厂矿、民宅生产生活用火用电情况,对森林是否构成威胁;对火险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发生违规用火是否严肃处理肇事者。

其他行业领域检查内容,由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并督促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三、工作计划

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止,具体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4月7日前):结合我场实际情况,以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为主线,细化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任务,做好大排查大整治动员工作;

第二阶段(4月8日至4月25日):以查漏补缺、深入排查为主线,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面摸清各存在的问题,及时建立隐患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

第三阶段(4月26日至5月20日):以实效检验、强化效果为主线,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在前一阶段的工作基础上,加强检查频次,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单位,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

第四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以总结梳理、巩固提升为主线,在全面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单位的安全管理,并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整治工作。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工作,构建场党委、垦殖场统一领导、场安委办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牵头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各自职责分工;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特点,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确定整治内容和重点防范的事故类型,有效组织好本地、本行业领域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第10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46号)和公安部等5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8号)精神,建立健全全市消防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基层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推进全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促进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推行消防安全网络化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随着灾后重建的完成,全市城乡基础设施大幅提升,将迎来新一轮高速发展跨越的关键时期。但是,全市基层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镇乡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监管机构不规范、工作人员不稳定、技术装备支撑不足等突出问题,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已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各镇乡、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对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正确处理好推进经济发展与抓好消防安全的关系,做到经济发展和消防安全“两手抓、两手硬”,切实采取过硬措施,扎实推进基层消防安全工作。

二、消防安全网格划分和工作目标

各镇乡、各部门要充分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按照属地管理的方式,划分三级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即搭建以镇乡人民政府为一级网格、以村(居)民委员会为二级网格、以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社会单位、场所为三级网格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构架,实行“政府主抓、逐级指导、层层定责,动态管理”的原则,形成“覆盖全市、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络监管模式,逐步实现“全覆盖、无盲区”的目标。

前,各镇乡、各有关部门要出台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月,所有镇乡要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划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发动综治办、村(居)委会、治安巡防队等基层各方力量,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村(居)民楼院、村组进行全面排查。从月起,每月要有10%的镇乡按要求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建设任务;每月要网格化排查整治30%的单位、场所及社区、村庄。年内,50%的镇乡和村要完成消防规划的编制或者在总体规划中明确消防规划的内容。年,要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域覆盖,力争到年,全市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城乡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防控火灾能力显著提高。

三、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

(一)镇乡人民政府网格责任。各镇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网格中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要成立由镇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综治办、安办、公安派出所等负责人和社区、行政村、辖区重点单位等负责人参加的镇乡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要依托综治办或安办等设立消防办公室(以下简称“消防办”),明确由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依法开展网格内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二)村(居)民委员会网格责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是网格中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社区、村“两委”应确定1至2名工作人员和警务室民警为消防管理人员,并根据实际情况聘请3-5名消防安全协管员,具体负责网格内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建立防火安全公约,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负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建立完善各类单位、场所、居民小区、农村院落等消防安全基础台账,并定期向镇乡人民政府报告辖区消防安全情况。

(三)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社会单位、场所网格责任。居民楼院(小区)、村组要建立由楼院长(物业管理单位)、村组负责人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在居民群众中确定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社会单位、场所网格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员工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的要求。

(四)相关监管部门责任。公安、综治、民政、工商、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建立完善联席会议、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依法落实消防监督工作职责,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分包联系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形势,指导镇乡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定期对镇乡和社区村庄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公安派出所及警务室民警、村(居)“两委”成员进行培训(原则上每年轮训1次),提高消防管理能力;要将镇乡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治安巡防队等基层力量纳入灭火救援指挥体系,指导开展专业训练,定期组织综合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能力。公安派出所要切实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区、农村警务工作,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建立健全分包联系机制,指导镇乡和社区、村组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综治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重要内容。

民政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城乡社区建设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要将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社区建设和减灾、救灾等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基层政权组织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工商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为;要将消防安全作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的重要审查内容,对《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公安消防部门出具消防安全意见的,必须凭消防部门出具的同意意见,方可办理登记。

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范畴,作为安全创建考核评定的重要因素。镇乡安办要结合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认真排查火灾隐患,一旦发现要立即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

各镇乡人民政府要组织治安巡防队员、基层治保员等综治力量,积极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

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主要工作

(一)召开联席工作会议。镇乡人民政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形势研判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

(二)完善城乡消防规划。镇乡人民政府网格应加强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满足灭火救援需要;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

(三)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镇乡人民政府网格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农业收获季节要加强防火检查;村(居)民委员会网格每月应对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排查;居民楼院(小区)、村组每周应进行防火检查;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要结合岗位职责,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及时移交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四)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要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假日和民俗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要深化消防宣传“六进”活动,在村(社区)、居民楼院、单位、公众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橱窗(标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提示。有条件的村(社区)要依托村级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建设消防教育体验活动室,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和灭火逃生体验。

(五)基层力量开展防火灭火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治安防范力量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的作用,推行巡防消防一体化和“保消合一”模式,加强治安巡防队员、保安人员的消防业务培训,提高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各镇乡要依托干部、民兵等建立一定规模的应急救援队伍;村(社区)要以村(社区)干部为主组建志愿应急救援队伍;居民小区、村组、社会单位要充分整合社会单位、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人员和治保、巡防、保安人员、消防志愿者,组建志愿消防队伍;各级网格要制定完善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灭火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快速有效处置。

(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网格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监管,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实施动态管理。对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公安消防部门要督促单位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五、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建设

各镇乡、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机制,分清责任,明确任务。

(一)健全镇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全市应建立“划片、分包、定人”的责任制以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督办和消防工作逐级汇报等制度,确保消防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为消防安全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完善消防工作档案资料。各级网格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具体包括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区域图》,与责任片区或辖区社会单位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辖区各类单位、场所、居民小区、农村院落等消防安全基础台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包括日常消防检查记录、巡防巡查记录、隐患处置记录、隐患移交记录、火灾扑救记录等),消防宣传培训资料和应急救援预案等。

六、强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保障

公安消防部门要紧贴基层消防工作实际,组织专业技术骨干力量,以消防宣传和业务培训为重点,定期对网格相关责任人、管理人、联络员分批分类开展培训,全面提升网格管理人员的消防业务水平,指导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消防网格化管理的内容和消防业务基本知识,培养一批合格的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切实提高基层消防管理能力。要将镇乡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治安巡防队、保安等基层力量纳入灭火救援体系,指导开展专业训练,定期组织综合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能力。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是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有力抓手,是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举措。各镇乡、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从固本强基的角度出发,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全力抓好推进落实,确保工作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镇乡、各部门要成立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领导小组,按照方案确定的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要逐级签订责任书,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做到定任务、定时限、定标准,逐条逐项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11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深入推进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提升,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治理重点

以建筑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管控和防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主要包括以下7方面: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总包、分包、监理、安装、检测等各方责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措施费投入,安全生产标准化落实情况;项目经理在岗履职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监理人员对重大危险源、“危大工程”旁站巡视情况;三级教育、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消防措施等落实情况。

2.“危大工程”管理情况。“危大工程”清单编制及责任落实情况;参建各方对“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安全技术交底、现场实施、监测验收情况以及方案变更后重新履行审批情况。

3.脚手架、模板支撑、吊篮、卸料平台等安全管理情况。专项方案编制、搭设前安全技术交底、材料验收以及搭设工程中分阶段的检查验收情况;使用及拆除过程中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5.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支护、降水与专项方案编制情况;基坑监测内容及监测数据达到安全预警值应急处理情况;安全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上下通道设置、防护用品配备等。

6.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安全防护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建设情况,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质量是否合格;作业区、材料堆放区在坠落半径内安全防范措施是否符合标准;施工人员是否正确配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悬空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安全带,穿防滑鞋等;临边、洞口等安全防护是否达到防护要求,临时拆除后是否及时恢复等。

7.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与备案情况。检查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况;建筑施工现场结合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现场处置方案情况等。

三、组织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四、方法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0年8月20日前。相关科室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组织机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8月25日至8月31日。相关科室督促本辖区内的建筑企业及工程项目要按照专项治理工作相关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并就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

(三)督导检查阶段:2020年9月至10月。相关科室在建筑企业和工程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抽查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适时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总结分析阶段:2020年11月。相关科室对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评估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成果,研究提出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建议,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相关科室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贯彻落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精心谋划、严密组织、狠抓落实,以更有力的措施、更务实的作风,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做到“两个维护”。

第12篇

[关键词]支模体系 坍塌 措施 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34-0063-01

模板坍塌事故是建筑施工中极易引发群体伤亡的危险源之一,尤其随着城市现代化的发展,大层高的建筑越来越多,一些高度大于4.5m,且采用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撑架的模板工程频频发生了坍塌事故,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工程基本情况

2013年5月30日11:00上午,太原某工地地库在进行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架体突然坍塌,坍塌范围为10-13轴H-F轴内,坍塌面积为300平方米,砼约为160立方米,坍塌的形状为锅底状,四周钢筋撕裂伏地,地库从底板到板面标高为5.4米,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事故现场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该模板支架立杆下无垫木,部分立杆上下同时使用可调托丝,顶板的梁托支撑用的可调托丝架单钢管,可调托丝长度大于25cm,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过大且没有连续连接,未设置水平剪刀撑与纵向剪刀撑。

2、相关资料

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中未提及地库的模板架体施工的方案措施,架体搭设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架体搭设与模板施工完成后未进行质量、安全验收。

3、管理行为

带班负责人与工长均没有收到安全交底,浇筑申请,浇筑方案,凭经验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只是口头与施工单位质检员提过方案未申报,砼浇筑未申请,并未制止施工,现场监理监管严重失职。

三、采取的措施

1. 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1)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施工企业要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工地施工项目班子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以现场技术负责人 、安全员及施工班组长为成员的项目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安全生产工作。

2) 建立健全安全岗位责任制。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第一责任人要组织制定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从管理层到工作层,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定期对项目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 建立健全领导带班管理制度。项目部领导现场带班实行交班制度,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对项目所有部位,所有环节进行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及时制止;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交接班时应向对方详细告知当前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4) 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 、

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交底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用工管理制度等。通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奖惩分明。

2 .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1) 公司教育。通过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提高全体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三违”:即不违章指挥 、不违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保证“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利用过去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给家庭社会造成的损失,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

2) 项目教育。全体职工都必须接受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安全知识教育及培训,让职工掌握必备的安全基本知识,安全知识的重要内容。本项目的生产状况、施工工艺、施工方法、 施工作业的危险区域、危险部位、各种不安全因素及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及各种安全技术规范。

3) 班组教育。定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以安全问答有奖制度,让工人意识到自己工作环境的危险性,熟悉本班组易发事故的部位,结合行业特点,利用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使工人对照先进找差距,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对于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要经过专门培训,通过考试合格取得岗位证书后,持证上岗。

4)日常安全培训教育。所有施工人员应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搞好安全生产。日常教育的内容:(1) 所有进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施工人员不准穿拖鞋、高跟鞋进场;不得在工作中开玩笑、打闹以免发生事故。(2) 不得酒后作业,遵守施工现场相关规章制度条例在易燃、易爆场所工作,严禁明火、吸烟等。(3)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安全标志及警示标牌不得任意拆除或移动。(4)现场材料堆放要整齐稳固,搬运材料、半成品等应由上而下逐层搬取,不得由下而上或中间抽取。

3 .加强安全技术交底

1) 安全技术交底的原则。一是交底必须全面具体 细致明确 针对性强; 二是安全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给作业人员带来潜在的危险因素和存在的问题;三是安全交底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交底双方必须在交底书上签字确认,防止走过场,以利于确认各自的责任。

2) 安全交底的要求及内容。工程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 施工方法以及安全措施向施工负责人和操作人员进行书面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危险部位;针对危险部位采取的预防措施;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和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躲避和急救措施。

2. 加强模板搭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 建筑施工模板支架搭设必须由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架子工进行搭设。

(2) 搭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指定专人实行过程监控,对剪刀撑设置、连接件等关节点进行验收,并如实填写验收记录。

(3) 搭设完毕后,必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验收签字,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能浇筑混凝土。模板支撑的拆除,必须在确认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才能进行,且拆除的顺序也应严格遵照模板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严禁野蛮拆模。

3. 监理单位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1) 监理单位要按照规定配备项目监理人员,确保企业资质、人员数量、资格等条件符合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