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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时间:2022-02-24 01:19:51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第1篇

*年10月1日,*公路运输集团利民出租汽车有限公司711路一辆车牌号为渝B41067的客运班车在石门大桥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0人死亡、20人受伤。事故伤亡惨重,教训极为深刻。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举一反三,以此为戒,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整顿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市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为实现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部建设部交通部关于*市“10·1”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安监总明电〔*〕7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现就深入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道路交通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是我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安*的一件大事,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长期以来,道路交通事故一直占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的70%左右,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市是大城市与大农村并存,幅员辽阔,地理环境特殊,山区占78%,山高路险,道路危险路段众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采取了整治危险路段的“安保工程”,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等一系列标本兼治措施,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我市道路交通安全任务十分艰巨。*年石柱县“9·25”和今年石门大桥“10·1”道路交通特别重大事故,暴露出我市城乡道路客运体制、机制的安全保障功能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各级领导对此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充分认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警钟长鸣,不得有丝毫松懈。要从“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建设平安*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执政为民、服务发展”为根本出发点,以建立道路交通安全治本长效机制为核心,以整治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危险路段为重点,强化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驾驶人员安全管理教育,严格路面管控执法,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实现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

(二)工作目标。到*年9月底前,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全面规范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道路危险路段得到全面整治,道路交通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事故明显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到*年12月底前完成以下阶段工作目标:

———制订和启动整治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客运企业清理整顿。全市客运企业清理整顿率达100%;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验率达100%;客运车辆和驾驶人员的户籍化管理率达100%。

———强力推进道路“安保工程”,加大危险路段整治力度。完成100座桥梁桥面路沿石加高;127处危险路段(国省道30处,县乡道97处)整治;完成县道300公里“安保工程”;县道乡道危险路段100%设置警示标志,重点危险路段和部位安装防撞护栏。

———加强路面管控执法,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道路客运从业人员“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教育率达100%;国省道客运车辆超员发生率不超过2%,超速行驶发生率不超过10%;县乡道路客运车辆超员10%以上的发生率不超过5%;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基本消除。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明显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加强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繁重。为切实加强领导,统筹指挥整治行动,成立*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

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交警总队*,具体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洪刚兼任,副主任由何宗海兼任。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立即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当地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

四、整治工作重点及措施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市人民政府关于*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1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整顿和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9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及措施的通知》(渝办发〔*〕39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和全市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63号)等一系列文件要求,突出以下整治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全面整治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由市交委牵头,市*局、市国资委、市安监局、市工商局配合,于*年10月20日前,制订我市整治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实施。

1.强化城市公共交通秩序的清理整治。我市城市公共交通秩序混乱,恶性竞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严重威胁交通安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整治公共交通秩序已经成为当务之急。各级*交警部门、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运管部门要联合行动,强力推进公交体制改革,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企业和运输秩序的清理整顿,停业整顿一批违规企业,处理一批违法违规人员,切实改变*公交形象。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班车的始发站和终点站的监督管理,对还未纳入车站发班的近郊区乡客车,要加强巡查抽查,有条件的要督促其纳入车站发班。重点查处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班车、定线小客车的违规跨线经营行为。

各级*交警部门要组织力量,强化道路管控,对超速、抢客、赖站、随意上下客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重点查处客运班车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各级交通部门要会同*部门,对下线出租汽车、假冒和“克隆”出租汽车等非法从事客运经营行为,开展严厉打击。利用路桥收费卡进行电子识别,在加油(气)站、武装检查站、出租车驾驶员定点用餐地等出租车相对集中的地点,加大执法力度。

对南岸区、北碚区等地租赁小轿车违规从事出租客运,长安面包车违法从事定线客运经营的,由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牵头,*、交通、工商等部门参加,实施联合整治。

2.清理整顿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年10月8-31日,对主城区公共交通客运班车、农村客运、公交客运车辆的挂靠经营进行清理。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开展自查自纠,对挂靠车辆予以清理整顿;未经整顿的不允许上路营运;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运管机构要对经营者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整顿期间,交通、*、国资委、安监等部门要组织力量,对主城区道路运输企业进行检查,经查出仍有挂靠车上路营运的企业,运管部门要对其停办一切运政业务,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要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处理,直至取消经营许可。整顿期间,对清理挂靠车不力的,要严肃追究企业领导和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的责任。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参照此项规定执行。

3.加大农村客运市场整治力度。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和各级交通部门要充分汲取石柱县*年“9·25”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全面排查农村短途客运班线的通行条件,优化农村运力结构,确保运力有效调配,全面推行“经营公司化,调度科学化”,采取开设赶集班车、学生专车和学校错时放假等具体措施,妥善解决农村客运高峰和学校放假期间运力和运量的矛盾,切实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问题。

4.严格路面管控执法。在高速公路主要出入口和重点公路、重点路段设置检查服务站,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切实加大路面管控和查纠力度。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检查登记,对超员的客运车辆一律卸客转运;客运车辆超员20%或违反规定客货混载的,一律依法按上限进行处理;超速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无证驾驶或醉酒驾驶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对违法载人、违法超车、违法会车、占道行驶、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法运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必须做到发现一起查纠一起,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上限处罚。

整治行动期间,集中处理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员,形成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态势。客车超员50%以上或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除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对客运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驾驶人员进行集中学习、整顿,并及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二)全面清理整顿客运企业。严格参加主城区公交客运线路特许经营权竞标企业的条件。根据公交客运发展情况,逐步提高对竞标企业营运车辆、固定资产和营运资金标准的基本要求。在特许经营办法实施初期,竞标企业应达到营运车辆(20座以上客运车辆)100辆以上、固定资产1000万元以上、营运资金200万元以上。到2010年,竞标企业应达到营运车辆(20座以上客运车辆)500辆以上、固定资产5000万元以上、营运资金1000万元以上。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主城区客运市场发展以及公交客运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分阶段的年度标准。

各级交通、*交警、安监部门要加强客运企业的监管,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具有交通违法行为和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和责任人进行查处,依法追究其安全管理责任。凡今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对客运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及驾驶人员分批集中进行3天学习整顿。客运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不到位,安全规章制度和教育学习制度不落实的,要限期整改。交通运管机构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按照《*市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完善制度和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客运企业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增加抗御事故风险能力。

(三)严格客运驾驶人员安全管理。驾驶人员违法肇事已经成为道路交通事故的首要原因,强化对客运驾驶人员的监管是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关键。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建立严格的驾驶人员聘用制度,根据违法记录、事故记录、驾驶年限等因素,对驾驶人员的聘用制定严格的制度;建立驾驶人员安全管理档案,会同*交警部门建立驾驶人员违法记录定期查询制度,每月定期上网查询本企业驾驶人员的违法记录,及时发现和查处驾驶人员的违法行为。近3年内有重大同等责任以上事故记录的驾驶人员不得驾驶客运车辆;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客运驾驶人员在违法记分未消除之前不得从事客运;1年内有2次超员20%以上或1次超员50%以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客运驾驶人员,当年内不得从事客运。对有严重交通违法、私拉乱运、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行为的驾驶人员,坚决调离或予以解聘。

*交警部门要建立驾驶人员违法信息通报制度,对客运驾驶员违法信息及时通过媒体予以通报;各道路运输企业对被通报的客运驾驶员按照以上规定进行处理。*交警部门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员,一律集中学习考试。对违法驾驶员较多的道路运输企业,*交警部门要及时抄告运管部门,纳入道路运输企业信誉考核。

(四)加强客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对全市客运车辆进行全面清理检验。客运企业必须对每一辆客运车辆建立技术档案,严格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逐车全面检验检测。尤其是公共交通客运车辆,必须按照客车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对于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标准的客运车辆必须予以清除下线,不得从事客运。严格落实车辆例保检验制度和二级维护保养,确保车辆良好的技术状况。

对9座以上的客车,属客运企业的,由当地*交警部门督促落实车辆的安全检验;属单位自用的,由车辆所属单位督促落实车辆的安全检验;属学校接送学生和教职工的,由教育部门和学校督促落实车辆的安全检验。

(五)进一步加大危险路段安全整治力度。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及措施的通知》(渝发办〔*〕39号)对道路危险路段整治工作的要求,确保今年内完成100座桥梁桥面路沿石加高、127处危险路段(国省道30处,县乡道97处)整治、县道完成300公里“安保工程”和县乡道路危险路段100%设置警示标志、重点危险路段和部位安装防撞护栏的目标任务。由市交委、市*局交警总队组织调查摸底,并发动驾驶人员提供线索情况,全面排查县乡道路重大危险路段,于*年11月底前,列出清单,制定整治计划,下达安装防撞护栏任务。对客流量大、事故多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县乡重大危险路段,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制订实施方案,安排财力,优先实施整治。

各级公路管理部门要再一次对正在进行施工的路段、容易出现地质灾害的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增设交通安全警示标志,提示驾驶员注意安全通过。*交警、交通执法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施工和易出现地质灾害等路段,加强交通组织和巡查巡检,对重要路段要指派专人值守,防止事故发生。

(六)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由各级宣传部门牵头,*、教育、司法、安监等有关部门配合,认真组织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活动,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引向深入。各区县(自治县、市)电视台、广播电台要每天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和交通安全宣传片;电视台、广播电台、主要报刊要开设交通违法肇事曝光台和交通安全警示专栏。

强化驾驶人的管理教育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有车单位和车主的交通安全管理教育责任,强化对驾驶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在车辆年检、驾驶人员检审和组织对违法肇事驾驶人员学习考试工作中,*交警部门要强化对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整治行动期间,客运企业要对客运车辆驾驶人员分批集中开展一个时期的交通安全教育。交通、*交警、安监部门要督促企业开展驾驶人员教育培训,做到逐人登记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交通安全责任。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是本地区交通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管理”的要求,明确部门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做到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具体、责任明确,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目标任务的落实。各级*、安监、交通、教育、农机、宣传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所担负的职责任务,制订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

(二)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年10月30日前,市政府将组织*、交通、安监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各地开展道路整治行动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组织检查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的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组织认真、责任落实、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行政区域内交通秩序混乱、道路交通事故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法律和党纪政纪规定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基层基础强化年”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县各乡镇政府及县级各有关部门监管责任的全面落实,立足于治隐患、抓整治、打非法、压事故,全面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强化基层,打牢基础,着力构建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机制,实现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消除一批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一批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秩序混乱、事故隐患多的地区和路段,依法查处一批道路交通安全严重违法从业单位和人员,扭转当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高发态势。

三、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何涛任组长,副县长简小雨、张承银任副组长,县*局、县交委、县监察局、县市政局、县农机局、县质监局、县安监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道路交通整治办)在县*局交通管理大队,县*局副局长陶承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局党委委员、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江富勇,运管所所长曾宪波、交通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刘华任办公室副主任,交警大队内务中队长秦祯为联络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夏季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渝安办〔*〕34号)要求,对行政区域内的道路安全状况开展一次全过程、全覆盖的清理检查。对安全设施不全、道路损毁等危及安全的隐患要加大整治力度,及时排除隐患;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一时难以及时整治的,要在安全距离范围内完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车辆、行人注意安全,必要时安排人员“一对一”守护;对通行条件差、不宜通车的道路,要坚决采取措施禁止车辆通行;要加强对行政区域内道路的巡查,及时发现和治理道路安全隐患,尽量避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市、县、乡镇三级政府挂牌督办,做到内容、标准、措施、进度和责任“五落实”。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县道路交通整治办要督促公路、市政道路主管部门对危险道路进行全面排查治理;督促港口道路,水库、电站坝顶、下水道路,旅游景区、农场、林场、矿山道路的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管理范围内供社会车辆通行的道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交管部门加大对省、县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力度;督促乡镇政府加强乡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督促道路业主加强经营管理范围内道路的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道路巡逻检查。

交通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营运线路、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督促隐患排查和治理;企业整改不合格的,要采取措施,强制整改。

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要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做到隐患有人查、整改有人抓、防范有人盯。全面使用“重庆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系统”,建立台账,严格隐患登记、销号、查询管理,完善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

(二)进一步加大路面管控力度

1、加强省道和县道交通秩序管理

*交管部门每天要保持2/3的警力上路,投入所有测速、酒精检测仪和其他执法装备,确保所辖区域国、省道和交通流量较大的县道见警车、见民警。加强道路行车秩序整治,继续保持从2009年2月20日全国开展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对路面管控的高压态势。要在省道线进一步落实湛普(S103、S303)和懒板凳(S203)两固定交通安全检查站并设置流动检查站,在城乡结合部新城大桥、斜南溪大桥、龙河大桥设置执勤岗,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剧运输车辆逐车检查、登记,严格查处客运车辆超载、超速、无证驾驶、疲劳驾驶、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针对客运车辆出站后便超载的现象,要确切掌握各客运站客流高峰时段和站外上客的主要时段和路段,安排警力加大查处力度。

交通部门要安排执法人员上路,严肃查处道路交通营运违法、违规行为。

客运企业安排人员上路对本单位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2、强化乡村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交管大队要督促、指导乡镇政府和乡镇派出所做好乡村道路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坚决杜绝“委托了事,监管缺位”现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乡镇、村(居)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六位一体”、“七位一体”综治力量。每个乡镇每天安排1―2个检查组上路,加强乡村道路管控,制止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工作开展情况要形成《工作日志》(包括巡逻检查的路段、里程、时间、纠违量、交通事故等情况)备查,作为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开展交通事故责任倒查的重要依据。

3、强化三合镇城区秩序管理

各单位要紧紧抓住县委、县政府大力实施畅通工程建设和城市升级改造的契机,进一步加大示范路段、路口建设的统筹、指导,重点指导三合镇城区建设平都大道示范路段和名山大道路口、世坪路口、新凯路口3个示范路口。

*部门要进一步合理布置警力,加大城区防控力度,严密控制城区交通、治安秩序;*交管大队要继续开展声势浩大的“09渝安”集中行动,加大对出租汽车和摩托车在城区随意上下客、乱停乱靠、超速、超载行驶、出租长安汽车不关车门行驶等影响交通秩序安全畅通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给予严管重罚;

市政、工商、建委、环保、*交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和沟通联系,开展综合执法。重点整治城区车辆鸣号、乱停乱放,摊贩占道经营、非机动车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全面推动城区综合治理工作。

(三)深入开展客运安全整治

交通部门要加强客运场站安全监督,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制度;落实“三品”查堵工作;完善站场内监控及消防设施。加强包车管理,规范企业包车行为;加大校车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客运驾驶人管理制度,近3年有重大以上负有同等(含同等)事故责任、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1年内2次超员20%以上或1次超员50%以上以及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完结的驾驶人一律不得驾驶客运车辆从事营运;运输企业要认真审核客运驾驶人准驾记录,不得使用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人,未经运输企业同意,禁止驾驶员擅自换车、顶班。

建立健全农村客运市场秩序监督检查、农村非法客运整治、农村客运站点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委托执法机制,发挥乡镇政府和乡镇*派出所在农村客运安全、秩序、站场、市场监管等方面的监管作用。严肃查处各类客运车辆违法行为,在整治期间,对违法责任人员和运输单位一律依法按上限处理。

交委、*交警大队要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杜绝三级以下道路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和四级以下道路通行9座以上客运车辆。

(四)深入开展危化品运输安全整治

清理危化品货运企业资质,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整顿,整顿不合格的撤销企业经营许可。清理运输车辆,检查车辆年审情况、车辆检测及审验情况、设施设备配备情况、监控设备安装及使用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整顿,整顿不合格的撤销车辆经营许可。清理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县交委牵头、*局配合,加大危化品运输从业人员培训力度;严禁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危化品货物运输。规范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危化品货物运输违法行为。

(五)深入开展驾驶员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整治

治理驾驶员培训机构存在的不在指定的场地、路线训练,训练中不按照操作规程教学,训练中教练员饮酒、脱岗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排行榜制度,完善驾驶员培训机构退出机制。强化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开展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诚信考核工作,督促企业落实驾驶员聘用管理制度,完善黑名单制度和从业驾驶员淘汰机制。

(六)深入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整治

交通部门要规范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行为,从《二级维护合格证》的管理入手,加强《二级维护合格证》发放、使用等环节的管理。清理机动车维修企业资质,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整顿,整顿不合格的撤销企业经营许可。

五、工作方式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四查并举”的工作方式进行,即:企业自查、乡镇普查、行业部门抽查、县政府复查督查。

企业自查。各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要按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等要求逐项、全面进行自查,自查率要达到100%。自查情况和隐患情况要同时报送乡镇和县两级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要对整治工作进行层层部署,宣传动员,制订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

乡镇普查。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所属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和“打非”情况进行逐项排查,排查面要达到100%。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拉出表格,列出清单,报送县人民政府并抄送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行业部门抽查。由县*局牵头,县监察局、安监局、交委、农办、市政局、质监局为成员单位,组成道路交通安全抽查组,采取联合检查和明察暗访的方式,从2009年4月起每月开展一次督查。重点检查今年以来发生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客运车辆群伤事故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上升的乡镇。检查面要达到100%。检查内容为规模以上道路交通运输企业,未整改的道路交通安全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列入“黑名单”的道路交通运输企业、驾驶员、近五年发生3人及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入查找安全隐患,发现重大隐患,要督促当地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及时整改,并落实“一对一”监管责任人。

县政府复查督查。在企业自查、乡镇普查和行业部门抽查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复查,对安全隐患排查不力、工作走过场的乡镇、企业要督促整改、严管重罚,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对重大隐患实行县政府挂牌、落实“五定”措施限期整治,并逐个上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复查面要达到50%以上。县安委会办公室、县督查办、县监察局等部门要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重点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凡查出重大安全隐患没有进入全市隐患监管系统或没有实行挂牌整治的,要按失职渎职追究有关部门、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站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讲政治、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全新部署和全新要求上来,真正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摆在工作全局中去重视,坚决克服厌倦情绪、麻痹思想,时刻绷紧道路交通安全这根弦。要认真总结今年以来事故反弹原因,汲取事故教训,采取更硬、更实、更有力的对策措施,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高发、频发的状况,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发生,切实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

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综合工作机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为目标,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规范道路交通运输市场,改善道路行车环境,强化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大力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全市的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和整改;各运输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络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起数、死亡人数有所下降,杜绝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恶性交通事故。

二、整治时间和内容

专项整治活动从现在开始至2004年2月底结束,主要内容是:

(一)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严格查纠各类交通违章。公安、交通等部门在工作中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结合行车秩序示范路段创建活动,迅速开展统一行动,强化道路管控,及时查纠各类交通违章。一是加强对道路交通秩序的治理,根据各类道路的不同特点,对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超员等各类交通违章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建立起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提高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严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对机动车超载运输进行集中治理,在高速公路入口和交通稽查站设置卸货转运场地,安装车辆轴载检测装置等设备,对严重超载符合卸货要求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三是集中开展治理客运车辆超员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客运车辆驾驶员违章抄告制度,严厉查处客运车辆超员违章,严防群死群伤特大恶性交通事故发生。

(二)集中整治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路段,改善道路安全状况。省确定的3处事故多发点段(巨野327国道386KM+388M处、单县定砀公路30KM+900M处、牡丹区220国道360KM处)的县区政府要尽快将整改措施落实到有关单位;交通、建设等部门要拿出专项整改资金,对工程和安全设施进行改造和增设;公安部门要增派警力,加强对该路段的巡逻控制;市安监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督促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各县区要对辖区重点道路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确定一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路段,尽快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要坚持建设与整改同步进行的原则,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投入。交通、公安、建设等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套和完善各种公路安全标志设施,增强科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三)集中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强化源头控制。各县区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汽车销售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除各类机动车非法拆解、拼改装市场,从源头上控制拆解、拼改装车辆和报废车辆、“大吨小标”车辆上路行驶。各县区要在10月份对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汽车站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把运输秩序混乱、经常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经营运输企业列为整顿重点。结合“争创道路交通安全先进单位,争做优秀驾驶员”活动,于11月底前,在全市所有道路运输企业建立起完善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运输秩序混乱、发生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要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取消其营运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四)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管理。公安机关要对大、中型客车和重、中型货车档案进行一次清理,对未参检的车辆下发检验通知书,限期参检;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强制解体。要进一步完善“谁检验、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严把机动车注册登记关,严禁各种违规车辆入户登记。近期,要把办理农用车和摩托车的上牌做为工作重点,降低制牌成本和收费标准,开展上门服务,督促挂牌办证,力争年底前上牌率达到90%。

(五)进一步加强驾驶员管理。公安部门要对2002年以来办理的机动车驾驶证档案和所有大型客车驾驶员档案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对违规办理的驾驶证,要予以吊销并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交通部门要对营运车辆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进行一次全面审核,对不具备从事客运资格的车辆和驾驶员,要坚决清理出客运市场。要完善教练车、教练员管理制度,严格教练员的考核和资格审查,对培训中存在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确保驾驶员培训质量。

(六)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结合开展“遵章出行、平安回家”的活动,积极推进交通安全单位创建工作,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机制,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报制度,各县区政府每季度要向市政府专题报告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凡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一年内发生2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县区政府要向市政府作出检查。要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肃处理特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责任人员。

第4篇

为进一步有效预防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交通安全管理,通过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达到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目的,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为目的,以整治道路交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整顿、标本兼治”的原则,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活动,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整改交通安全隐患,不断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有效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明确相关部门道路交通管理职责,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普遍提高;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安全设施得到完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全市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交通事故发生率及伤亡人数明显下降。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工作重点:

一是交通安全进农村。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文明村创建示范活动。由各乡镇区办组织村民,邀请民警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培训;播放“铁骑下的思考”典型案例光盘;张贴交通安全标语,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配合电影公司组织村民观看交通安全电影专场;充分利用农村多媒体阵地和高音喇叭搞好农村摩托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二是交通安全进学校。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积极开展安全文明学校创建示范活动;组织在校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观看“关爱生命、安全出行”典型交通事故展板和光盘,让学生写观后感;在学校开学之际,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组织学生上好一堂交通安全课;特别是省道沿线的中小学校必须做到逢校必进;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学生交通安全征文、演讲比赛。

三是交通安全进企业。积极组织各有车单位,开展争创交通安全示范企业活动。以永通、公汽公司等企业作为重点,组织广大驾驶员利用出车前的时间进行交通安全学习,发放《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安全宣传材料,指导企业制定驾驶员安全行车制度;与企业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他们逐级签订落实到每个驾驶员身上;组织观看“典型事故光盘”,用血淋淋的事实教育和警示驾驶员。

工作措施:

宣传部门要建立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免费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制度,督促媒体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集中宣传活动。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开学后、放假前讲授交通安全课程制度,组织开展中小学校长专题培训。司法部门要将交通安全纳入“五五”普法教育工作范畴,开展普法教育。安监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的主要内容,并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运输企业的舆论监督力度。

(二)深入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

工作重点:

一是查处重点违法行为。重点整治专用接送学生车辆未按规定粘贴接送学生车辆统一标识、接送学生车辆超速、超员,驾驶员酒后驾驶,以及使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等农用车辆搭载学生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是监控重点时段。主要是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

三是维护重点路段。主要是校园周边道路、接送学生车辆运行路线。

工作措施:

一是全面排查、加强安检,切实整改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隐患。各地要会同本地中心学校、交警中队及派出所深入中小学和幼儿园,对每一个学生上、放学出行方式进行调查,对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开展拉网式排查。要特别重视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学校的排查,确保无一遗漏。要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按照“三个掌握”的原则(即掌握车辆、车主及驾驶人基本情况;掌握车辆运行路线、运行时间及接送学生人数情况;掌握是否签订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车责任书的情况)逐一登记。对底册上有而现在不从事接送学生的车辆要查清去处,摸清情况;对新增的接送学生车辆要按照要求进行登记。在排查的基础上,各交警中队在各乡镇区办、各学校的配合下对固定接送学生车辆开展安全技术性能检查和驾驶人资格审查。对于车辆未参加定期检验、达到报废标准的,驾驶人无相应驾驶资格,未办理驾驶证年检、或一年驾车违章、记满12分的,收存行驶证和驾驶证,并责令停驶。对于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立即停运,不消除隐患禁止上路行驶,并将检查结果记入接送学生车辆档案,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立即报废。各地要结合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健全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交通安全管理档案。所有接送学生车辆(正常线路的公交车除外)需经市公安交警审核确认,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交警组织喷涂接送学生专用车辆标识后,方可从事接送学生工作。

二是强化宣传、注重教育,提高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通过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播放交通安全警示资料片、发放宣传教育卡片,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进行面对面教育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学生不乘超员车、不乘非法客运车辆,劝告家长不雇用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接送学生,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维护自身交通安全。公安局、教育局要各设立1部举报电话(公安局:110,教育局:2422525),接受对接送学生车辆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举报投诉。

三是加强监管、明确职能,落实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开展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资格审验及安全教育,接送学生车辆车体外观标识喷涂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配合教育部门对中小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地派出所要协助交警部门抓好接送学生车辆各项整治工作;交通部门按照公路分级管理职责和权限,保证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线路的路况完好,做好学校门前及村镇公路交通标志的设置和维护工作,依法及时高效地受理并审批接送学生车辆乘降站牌的设置申请,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接送学生车辆运营以及接送学生车辆非法从事班车客运等违法行为;教育部门负责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掌握中小学接送学生车辆数量、乘车学生数量等情况,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管理档案,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汇总分析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情况信息;农机部门要加大对农用车辆违规接送学生行为的查处力度;财政、工商、税务、物价、保险等部门负责落实对接送学生车辆相关税费减免补贴等扶持政策,进一步降低接送学生车辆运营成本,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集中整治期间,交警大队会同教育部门于每周一、周五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

附表:1、*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及学生出行方式摸排情况统计表;

2、*市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周报表;

3、*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行台帐。

(三)不断完善道路安全设施。

工作重点:

今年12月底以前,要完成“平交道口安防工程”建设,安装减速板1658米,让行标志61块,路口提示标志61块,警示桩654根,太阳能指示灯61盏,悬式警示牌47块,逐步完善其他路段、路口的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在省道安装5处道路电子监控卡口系统及定点测速装置。

工作措施: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市区城市道路平交道口安防设施由建设部门负责落实;省道平交道口安防工程设施由交警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并组织施工,各乡镇区办、交通、公路部门配合;省道平交道口违章建设的拆除和遮挡视线树木的砍伐由各乡镇场、交通、公路、林业等相关部门落实;安监部门负责协调督导和检查,确保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综治办负责将安防工程设施长效管理纳入对各乡镇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各地要明确对平安路口安防设施的维护保管责任人,严防人为破坏。

二是严格设置标准。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和《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指南》等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科学、规范设置省道平交道口减速板和交通标志等安全设施。对所有未实行交通信号控制的省道平交道口的支路道口上,都必须安装减速板;对所有与省道平面交叉的6米以上支路道口上,必须在支路道口上设置减速让行标志或停车让行标志,在省道道口上设置交叉口预告标志或慢行标志;对所有与省道平面交叉的3.5米以上6米以下的支路道口上,必须在支路道口上设置减速让行标志或停车让行标志;其它条件的省道平交道口,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交通标志等安全设施。具体设置可参照《湖北省实施省道“平交道口安防工程”式样图》;所有与省道平面交叉的路口,有障碍安全视线的建筑物、树木、草堆等一律清除;在省道安装5处道路电子监控卡口系统及定点测速装置。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短信、户外广告等媒体,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要加强对实施省道“平交道口安防工程”、电子监控卡口系统及定点测速装置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认知度,增强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满意度。

四是强化检查督导。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适时开展对全市实施省道“平交道口安防工程”的检查、督办和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存的问题。有关部门要建立、管理台账,包括省道平交道口的具置、交通安全设施情况、交通事故情况、分析评估情况以及相关管理和维护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凡因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及维护不到位,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工作步骤:

全市实施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分四个阶段进行:

1、调查摸底阶段(2009年7月中旬-8月底)

以市交警大队为主抓单位,在2008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再次协调相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逐线逐路实地踏勘、全面清查和调查核实,逐一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于2009年7月中旬前报市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2、集中治理阶段(2009年9月中旬-10月底)

加强领导,组织力量,筹措经费,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有目标、有计划、分步骤地集中治理本地省道平交道通安全隐患。

3、检查提高阶段(2009年11月)

对省道“平交道口安防工程”工作、卡口系统及定点测速装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查目标完成情况,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迅速整改到位。

4、验收巩固阶段(2009年12月)

对全市所有的省道“平交道口安防工程”、卡口系统及定点测速装置建设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验收,并做好迎接省、市两级检查考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配合,大力协作,确保全面完成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第5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创建和谐社会理念,牢牢把握交通安全工作主动权,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为推进平安交通、深化平安建设、迎接党的顺利召开,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为期70天的集中整治,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交通事故进一步减少,不发生涉及危险品运输车辆和学生接送车辆的重特大事故,不发生长时间、大范围的交通拥堵,实现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三下降”,力争今年成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史上最好的时期之一。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陈祖兴副区长任组长,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教育文体局、区安监局、区城管局、交巡警大队等部门参加的区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协调全区整治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主动配合此次整治行动。

四、整治措施

(一)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要由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教育文体局、交巡警大队等部门负责。

1.要将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开学伊始,教育文体、宣传和交巡警部门要密切配合组织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将交通安全内容贯穿学校全年教育计划,确保每个学生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每月不少于1次,每学期累计不少于2个小时。全省将统一组织开展“小红帽行动”,交巡警、文明办、教育文体、团委等部门要联合起来,制作一批交通安全小红帽,以国道沿线中小学校为主,组织开展向中小学生赠送交通安全小红帽的活动。区文明办、交巡警大队要组织民警、文明交通志愿者深入校园、社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发动志愿者上路协勤。

学校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既要全面铺开,又要突出重点,寻找亮点。在小学中要以东中市实验小学为宣传重点,并以少年警校为交通安全宣传基地加以推广辐射。在中学中要突出第三中学、第六中学。第三中学是一所文化底蕴很深的百年老校,通过对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在中学生中树立良好的学习榜样。第六中学是一所有办学特色的艺术学校,在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宣传的同时,组织学生成立义务交通安全宣传队,以小品、歌舞、朗诵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要开展集中宣传周和安全提示活动,营造浓厚整治氛围。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宣传周。期间,各关职能部门要围绕“遵章守法,从每一步做起”和“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等宣传主题,在广场、车站、社区等人流密集地区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在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高频率播放公益广告、滚动字幕,开展交通安全提示,传播交通安全知识和避免交通伤害的方法。城区主要路口、国道、窗口单位、街道、社区都要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横幅,张贴宣传画报。要继续做好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等各项工作的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配合,营造浓厚的宣传整治氛围。

宣传周期间,街道和社区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力争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宣传周由观前街道、街道负责实施,宣传周由路街道、街道负责实施。宣传周期间各街道要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上路协勤,累计上路时间不少于10天。开展一次有声势的集中宣传活动,并推荐1-2个社区,由民警上门对社区居民开展一次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拙政园社区,要结合创建省文明社区活动,大力开展有形式有内容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各街道宣传周期间的具体实施情况请及时与交巡警大队联系。

3.要大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品的创作力度和宣传力度。要结合本地交通安全形势特点,针对不同的交通参与群体,不断推出交通安全宣传挂图、招贴画、公益广告、交通安全知识读本等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作品,在人流密集场所广为张贴。充分利用楼宇电视系统、公交移动电视、公共信息亭、社区宣传橱窗、手机等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和公益广告。交巡警、宣传部门要及时将交通安全宣传挂图和宣传光盘分发到机关、学校、运输企业、社区等地,并制作宣传展板、利用交通安全宣传车等形式在社会公共场所巡回展出和播放,积极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程。

4.要全力投入“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好新闻”竞赛活动。积极参加电台、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的“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好新闻”评比活动,参评内容包括报刊杂志类、网络类新闻(包括图片、文字)和影视类新闻。获奖作品将给予表彰,并推荐参加全省“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好新闻”评选。

(二)加强重点车辆、驾驶人源头安全监管

安全监管工作主要由区安监局、交巡警大队负责。

5.落实重点车辆“户籍化”管理。要对公路客运、大型货车、危险品运输、接送学生车辆和渣土车进行彻底排查核对。进一步完善台帐,准确掌握重点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驶线路、车辆隶属关系等信息,落实教育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监管。

6.落实车辆安全技术把关措施。交巡警、安监等部门要共同组织客运企业对车辆安全状况、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要求、未进行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坚决不准上路行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督促车主办理报废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报废手续的,一律强制报废;对没有从业资格的驾驶人,一律不得从事客运车辆营运驾驶。

7.落实运输企业主体安全责任。要督促所有客运、危险品运输企业和使用校车的学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车辆检验、驾驶人教育制度和措施。对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教育不严的单位,安监部门要将其列为“重点单位”,实行挂牌整改。

8.落实对运输单位负责人的惩戒措施。凡运输单位的客、货运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超载行为,经处罚不改的,一律对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处罚,并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源头监督。

9.落实“黑名单”管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多次发生交通违法、交通肇事的驾驶人列入“黑名单”,定期通报交通运管部门、用人单位,抄告保险公司,实行联动监管。

(三)全面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整治行动主要由区城管局、交巡警大队负责。

10.突出整治重点。以国道、路、路、观前地区、园林地区、车站地区、东西中市、地区以及其它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突出、需要重点加强管理的道路为重点,集中整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学校开学时段,以校车管理为重点,组织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规范城市交通秩序为重点,集中整治影响城市交通的乱点、堵点和事故黑点,全力保障旅游线路的安全畅通。

城管、交巡警等部门要积极组织联合执法,落实具体负责人,每周不少于二次联合开展对区内占道经营、乱设摊点、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建筑要,对屡教不改的,依法立案查处。

11.筑牢“三道防线”。加强对客车、校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超员载客、疲劳驾驶、违规运输危险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和依法查处假牌假证、“黄牛”带路和暴力抗法等涉车涉路违法犯罪活动。

第6篇

根据省政府下发的《省安委会关于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和市运管局关于开展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百日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百日集中整治的范围和重点内容

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由运管处、局属相关单位按照职责管理权限,分别负责本区域、本行业的安全整治活动,重点加强对客运企业、大型货车、集装箱车、危化品、出租车、客货运场站等企业的源头管理、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超员超限、超速超载、无证经营、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整治活动。

二、组织领导和任务分工

为加强对安全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的领导,我局成立我区道路运输系统安全百日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运管处、机场客运处、稽查大队、客运所、驻站办、机修所、检测站、直属所、驾培所、八个交管所、安全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运管处,具体负责百日集中整治的组织工作,纪婵章任办公室主任。

各单位具体负责本区域、本行业的百日集中整治工作。各单位将百日集中整治方案于10月25日前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安全科。

三、百日集中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1)全面审查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格。要依据《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坚决停业整顿,并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责任单位:运管处、客运所、八个交管所、驾培所、直属所、安全科

(2)严把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主要是完善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市场准入条件。对新开业的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按《道路运输条例》和相关规定进行许可;对申请从事运输的企业,要实地逐项核实其车辆、设备、从业人员和企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确保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责任单位:运管处、客运所、驾培所、安全科

(3)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要严格执行国家质检总局颁布实施的《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和交通部颁布实施的《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的标准和要求,结合年审和二级维护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综合性能检测。确保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责任单位:运管处、维修所、检测站

(4)严把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主要是严格实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营运驾驶员职业道德、安全意识教育和运输法规、业务技能等知识的培训、考核,确保营运驾驶员素质能够适应职业要求。加强对营业驾驶员从业资格的查验和审核,建立健全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跟踪培训、考核制度。

责任单位:运管处

(5)强化源头安全监管。对客运站和重点货运场站实施驻站管理,对一般货运场站实施巡查管理。主要是督促汽车客运站和货运场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客运场站“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货运场站要重点加强站场内及周边的现场管理,对没有上箱锁的集装箱车辆不准出站,严厉查处和打击“黑车”、“套牌车”经营,维护市场秩序,加强检查登记,全面落实驻站安全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运管处、机场客运处、驻站办

(6)监督落实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机构、安全会议、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要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制度,落实企业“三见面制度”。营运客车、危险品车GPS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对运输车辆动态管理。加强对承包、挂靠、租赁车辆和驾乘人员的管理,整治中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停业整顿直至取消许可。

责任单位:运管处、客运所、直属所、八个交管所、安全科

(7)结合全省目前正在进行的“四化建设”和本质安全先进企业评选工作,逐步全面建立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制度和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制度,对企业和驾驶人员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管理,在整治活动中对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和驾驶人员,责成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停业整顿直至取消许可。驾驶人员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违章率较高吊销从业资格证。

责任单位:运管处、客运所、八个交管所、直属所、安全科

四、实施步骤和方法

(一)制定整治方案阶段(10月17—25日)。运管处、局相关单位要根据局的统一部署,自上而下进行层层教育和发动。成立道路运输安全百日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办事人员和联系人,制定百日集中整治方案,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百日集中整治阶段(10月25日—12月20日)。运管处、局相关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扎实组织整改和复查,确保不留安全死角。12月31日前将整治情况书面报运管局百日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安全科。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20日—12月31日)。百日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整治情况,结合百日集中整治要求,对全市道路运输系统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整治效果不佳,整治工作滞后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给予通报批评,督促其限期整改并重新复查。

五、百日集中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百日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将其作为今年全市道路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全力消除不安全因素,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7篇

为全力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采取断然措施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根据支队《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压事故保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和XX市委副书记在支队调研交通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大队决定,从4月12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平安社会的目标,集中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努力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大队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XXX大队长任组长,大队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副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五进”工作,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在4月15日前对辖区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的行车安全教育,同时宣传到辖区所有的运输企业、车主,全面开展警示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继续在车站、车管办证大厅播放宣传光盘,在社会上营造“压事故、保畅通”的交通安全严管氛围。责任单位:宣教科。

2、加强调查研究。迅速对今年以来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进行一次全面、综合分析研究,在主观和客观方面深刻查找发生事故的原因,对辖区交通安全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各类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认真的调研和梳理,提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需要市委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要以书面形式向市委、政府报告;对带有普遍性、全局性,需要全市统一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责任单位:秩序科。

3、加强源头管理和隐患治理。对辖区(包括县乡道路)的道路状况、“黑点”路段、车辆情况和驾驶人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及时发现和处置山洪、塌方等毁路毁桥等险情,发现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采取领导挂片,科室中队负责人包区域,民警包路段的方式,谁排查谁负责。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加以整改。此工作4月14日前完成,各单位形成书面材料报秩序科,由秩序科汇总上报。责任单位:各辖区科中队。

4、加强路面监控。当前正值雨季,“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是道路交通事故易发期,各单位必须全员上路执勤,严查严管严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结合治理“双超”、反盗抢机动车辆专项工作、“三无”车辆、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整治工作,重拳打击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超载、违法超车、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客运车辆夜间在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通行等交通安全违法现象,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5、深入开展平安问候、安全提醒活动。在集中统一行动中把“平安问候、安全提醒”活动推向深入,做到交通民警只要看见交通违法行为,都要不受管辖区域的限制,进行平安问候。将平安问候、安全提醒作为每一位民警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作为每一位民警的自觉行动来落实。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于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全队民警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必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交通事故高发势头。

2、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大队采取领导挂片、中队包区域、民警包路段的方式,落实管辖责任。对民警上路的出勤率进行量化考核。中层干部须向大队领导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整治期间,全队一律取消休息,按照执勤安排表上路执勤。

3、切实加强民警自身的安全防护工作。集中整治工作中,要高度重视路面执勤民警的安全防护工作,科室中队责任人在上路前和执勤时应对民警安全防护装备进行督促检查及进行安全提醒,切实保保障民警自身安全。

第8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平安社会的目标,集中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努力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XXX大队长任组长,大队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副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五进”工作,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在4月15日前对辖区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的行车安全教育,同时宣传到辖区所有的运输企业、车主,全面开展警示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继续在车站、车管办证大厅播放宣传光盘,在社会上营造“压事故、保畅通”的交通安全严管氛围。责任单位:宣教科。

2、加强调查研究。迅速对今年以来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进行一次全面、综合分析研究,在主观和客观方面深刻查找发生事故的原因,对辖区交通安全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各类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认真的调研和梳理,提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需要市委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要以书面形式向市委、政府报告;对带有普遍性、全局性,需要全市统一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责任单位:秩序科。

3、加强源头管理和隐患治理。对辖区(包括县乡道路)的道路状况、“黑点”路段、车辆情况和驾驶人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及时发现和处置山洪、塌方等毁路毁桥等险情,发现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采取领导挂片,科室中队负责人包区域,民警包路段的方式,谁排查谁负责。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加以整改。此工作4月14日前完成,各单位形成书面材料报秩序科,由秩序科汇总上报。责任单位:各辖区科中队。

4、加强路面监控。当前正值雨季,“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是道路交通事故易发期,各单位必须全员上路执勤,严查严管严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结合治理“双超”、反盗抢机动车辆专项工作、“三无”车辆、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整治工作,重拳打击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超载、违法超车、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客运车辆夜间在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通行等交通安全违法现象,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5、深入开展平安问候、安全提醒活动。在集中统一行动中把“平安问候、安全提醒”活动推向深入,做到交通民警只要看见交通违法行为,都要不受管辖区域的限制,进行平安问候。将平安问候、安全提醒作为每一位民警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作为每一位民警的自觉行动来落实。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于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全队民警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必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交通事故高发势头。

2、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大队采取领导挂片、中队包区域、民警包路段的方式,落实管辖责任。对民警上路的出勤率进行量化考核。中层干部须向大队领导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整治期间,全队一律取消休息,按照执勤安排表上路执勤。

3、切实加强民警自身的安全防护工作。集中整治工作中,要高度重视路面执勤民警的安全防护工作,科室中队责任人在上路前和执勤时应对民警安全防护装备进行督促检查及进行安全提醒,切实保保障民警自身安全。

第9篇

    为全力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采取断然措施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根据支队《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压事故保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和XX市委副书记在支队调研交通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大队决定,从4月12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平安社会的目标,集中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努力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大队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XXX大队长任组长,大队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副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日常工作。三、工作措施1、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五进”工作,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在4月15日前对辖区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的行车安全教育,同时宣传到辖区所有的运输企业、车主,全面开展警示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继续在车站、车管办证大厅播放宣传光盘,在社会上营造“压事故、保畅通”的交通安全严管氛围。责任单位:宣教科。     2、加强调查研究。迅速对今年以来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进行一次全面、综合分析研究,在主观和客观方面深刻查找发生事故的原因,对辖区交通安全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各类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认真的调研和梳理,提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需要市委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要以书面形式向市委、政府报告;对带有普遍性、全局性,需要全市统一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责任单位:秩序科。    3、加强源头管理和隐患治理。对辖区(包括县乡道路)的道路状况、“黑点”路段、车辆情况和驾驶人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及时发现和处置山洪、塌方等毁路毁桥等险情,发现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采取领导挂片,科室中队负责人包区域,民警包路段的方式,谁排查谁负责。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加以整改。此工作4月14日前完成,各单位形成书面材料报秩序科,由秩序科汇总上报。责任单位:各辖区科中队。    4、加强路面监控。当前正值雨季,“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是道路交通事故易发期,各单位必须全员上路执勤,严查严管严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结合治理“双超”、反盗抢机动车辆专项工作、“三无”车辆、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整治工作,重拳打击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超载、违法超车、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客运车辆夜间在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通行等交通安全违法现象,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5、深入开展平安问候、安全提醒活动。在集中统一行动中把“平安问候、安全提醒”活动推向深入,做到交通民警只要看见交通违法行为,都要不受管辖区域的限制,进行平安问候。将平安问候、安全提醒作为每一位民警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作为每一位民警的自觉行动来落实。四、工作要求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于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全队民警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必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交通事故高发势头。2、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大队采取领导挂片、中队包区域、民警包路段的方式,落实管辖责任。对民警上路的出勤率进行量化考核。中层干部须向大队领导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整治期间,全队一律取消休息,按照执勤安排表上路执勤。3、切实加强民警自身的安全防护工作。集中整治工作中,要高度重视路面执勤民警的安全防护工作,科室中队责任人在上路前和执勤时应对民警安全防护装备进行督促检查及进行安全提醒,切实保保障民警自身安全。4、规范执勤执法行为。统一行动中,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注意方式方法,严防出现公路“三乱”问题。5、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将每天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在次日上午10时前报送违法行为处理室。

第10篇

同志们:

距离2020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验收考核仅剩两个月时间,今天的会议召开的很及时、很有必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既关系到全市人民获得感、幸福感、满意感的提升也关系到我们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绩效评估。从通报的情况来看,不是很乐观。部分道安委成员单位、乡镇街道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落地不实。等下,交警大队会对农交安APP的使用进行具体的培训,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2019年11月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以来,我们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专班推进,精准调度,严管实控,狠抓整治和完善健立长效机制等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总量下降12.24%,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农村地区道路设施基础差、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差,成为我们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短板。要坚定不移补短板,强弱项,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工作理念。要把抓好全市尤其是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政治责任抓紧、抓实、抓好,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当前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年底检查在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已纳入《2020年度县市区重点工作绩效评估涉道路交通安全指标计分细则》,同时我市也将其纳入2020年度重点工作绩效评估,道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你们都是参与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部门,要绷紧弦,确保绩效评估不丢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圆满收官。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实重点工作

(一)要抓好县域道路交通安全的协同共治。今年以来,交警大队深入落实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新时代县域警务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人、车、路、企、政”五大要素,对全市206个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其中一类风险村社区45个,唐洞街道、东江街道、州门司镇、白廊镇一类风险村社区占比较高,其他各乡镇街道均存在一类风险村社区。各乡镇(街道)、道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一村一辅警”和农村派出所履行部分道路安全管理职责作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尤其要突出一类风险村社区的管控,抓实“三临”路段、马路市场、农运车辆、非法营运等重点隐患和“两客一危”车辆管理等工作。

(二)要抓好“农交安APP”的落地落实。“农交安APP”的使用已纳入市重点工作绩效评估。要动员“两站两员”利用“农交安APP”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工作既是考核评估工作的需要更是协助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用的、实效的工作方法。目前,各乡镇(街道)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两站两员”的重视程度及管理情况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工作推进落后的乡镇(街道)要认真反思,知耻后勇,积极主动作为,切实做到守土尽责。

(三)要落实道路隐患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要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各乡镇、“两站两员”、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要强化道路日常巡查,突出恶劣天气巡查,及时排查上报隐患。要立足长效抓隐患整改,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整改不仅要抓具体问题的解决,也要借势发力,着力从思想上、机制上解决一批长期制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根本性问题,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要强化督查问责,确保责任落地

要进一步发挥督导交办、考核考评机制的杠杆作用。紧盯问题事项和薄弱环节督促整改。抓严抓细抓实考核工作,坚持下沉指导和督查相结合、考核通报和责任追究相结合,做到对整治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督促。强化考核督导的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从严从紧、从实从细抓好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要发挥提醒约谈作用。及时向风险隐患问题突出、整治工作拖拉被动滞后的乡镇和部门下达《工作提醒函》,跟踪落后事项整改。落实《全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约谈通报工作制度》,及时约谈问题突出、工作滞后的乡镇和部门;对不作为、慢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乡镇、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

同志们,道路交通安全永远在路上,永远不可懈怠,我们要把坚持从严从实从细抓落实作为基本工作导向,树立高标准、落实严要求,对确定的目标任务要坚持不懈、久久为功,为2020年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安全工作交上满意答卷。

第11篇

乡镇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方案一:

近年来,我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研究部署,大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人流、物流、车流及车辆、驾驶人数量大量增加,一些地段道路交通拥挤堵塞问题日趋严重,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为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有力的策应平安畅通县区这一专项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开展创建 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契机,全面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通过抓好源头、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镇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永平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叶光华

成员:徐志强、蔡芳芳、杨子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上武办,杨子文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日常工作和督导检查。

除镇机关成立领导小组外,还须在各村(居)委会、垦殖场选出一位交通安全信息员,负责交通安全信息的采集工作并建立包括协管员、信息员、驾驶人、机动车、交通安全宣传、检查摩托车登记情况等相关信息的登记、管理制度。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省、市、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相关规定,为切实做好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以及车辆驾驶人员安全意识,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建立交通安全责任制度。

1、各村(居)委会、垦殖场、企业单位、学校须成立安全组织,负责人担任组长,派专人专职或兼职担任具体工作的实施人,明确目标、履行责任状。

2、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路面通行条件、交通违法行为等进行登记造册,详细了解镇区范围内各道路基本情况。

3、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和交管会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定期组织工作小组进行督查,形成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体系。

4、落实工作责任制度,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负有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报制度

1、制定年度交通安全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

2、认真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部门指示要求,对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对如何在新的一年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提出意见。

3、每年7月10日前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本地上半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每年1月15日前报告上一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4、建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检查制度,凡在辖区内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须查明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事故发生后接警、出警及组织施救、现场处置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等事实并在一个月内向县人民政府上报事故调查处理和问题整改方案。

(三)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是交通安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的重要举措。为动员全社会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交通安全行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努力营造人人讲安全的社会氛围,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我镇开展了一系列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1、深入开展五进宣传活动。各村(居)委会、垦殖场和有关部门要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完善社会化宣传体系,落实宣传教育职责,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2、扩大宣传覆盖面。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短信等形式,宣传交通安全法规,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开展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3、建立基层宣传网络。各各村(居)委会、垦殖场、基层站所要设置宣传阵地,设立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专(兼)职人员,设立宣传橱窗、板报或宣传墙,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4、把执法与宣传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协调交管部门在车辆管理、交通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服务窗口设置宣传阵地,通过经常性展出宣传挂图和播放光盘等形式,宣传交通法律法规。运管所和客运企业要加大对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重点督促客运企业健全和落实交通安全教育制度。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责任。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掌握工作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落实。各村(居)委会、垦殖场和相关单位要围绕上述目标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2、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村(居)委会、垦殖场和相关单位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3、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评考核。镇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村(居)委会、垦殖场和相关单位在开展这一活动中的职能发挥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此项活动顺利开展。

乡镇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方案二:

近年来,我镇二、三轮摩托车、微型车、农用车非法载客、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形成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和道路交通安全。为了切实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确保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畅通,消除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隐患,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强化专项整治领导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复杂、任务艰巨,涉及的点多、面广、线长、量大,全镇在工作中要把握分步实施、稳步推进、集中行动、全面整治的工作原则。为加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曾 涛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张海江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何彦忠 镇党政办主任

高 强 镇安办主任

赵全武 贵福派出所所长

李 瑜 镇综治办副主任

张秀彬 镇安办副主任

吴海泉 镇财政所所长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此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出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道路交通管理办公室,由高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统一政策,协调整治行动

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镇从相关部门抽调执法人员组成执法组,将专项整治任务、责任明确到人,参与镇党委、政府开展整治两、三轮摩托车、微型车、农用车从事非法客运,取缔无牌车辆、打击驾驶人员无证驾车、酒后驾车、客运车辆超速超员、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违纪行为。

1、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细化全镇整治方案。抽出专人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落实村、社干部具体整治任务,明确责任。辖区派出所、农机站、交警中队等单位要服从当地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同开展整治。

2、建立健全两、三轮摩托车管理制度,全面清理造册登记。没有牌照的两、三轮摩托车,必须到县交警大队按相关法规规定办理手续,核发牌照。

3、两、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必须证牌齐全,并参加保险。二轮摩托车驾乘人员戴头盔,且不超过两人;严禁三轮摩托车载人;严禁两、三轮摩托车、微型车、农用车从事非法客运。

4、残疾人驾车必须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严禁残疾人驾驶两、三轮摩托车从事非法客运。

5、严禁两、三轮摩托车、出租车、自用车在镇场镇规划区占道停放、停车候客、停放等影响交通畅通的行为。违者依法处理。

6、为彻底完成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乘车安全,交通部门要培育和发展农村客运,对符合安全要求的乡村道路要安排农村客运班车,同时,还要安排调控好现有客运运力,不得因取缔非法营运而影响群众乘车。

7、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乘坐非法客运车辆和超员车辆,自觉抵制各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三、集中行动,保证整治效果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7月10日至7月20日)。镇委、镇政府召开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动员大会,通告,集中时间宣传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镇级各部门分别召开会议,悬挂标语,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人人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7月21日至7月31日)。镇政府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发机动车调查摸底表格到各村(社区),各村(社区)负责登记排查,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漏登、一个不重复的原则,对本辖区内两、三轮摩托车、微型车、农用车逐一进行登记造册,汇总上报,确保情况明、数据准、底数清。

第三阶段:自查整治(8月1日至8月5日)。由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督促无牌照、证机动车车主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完善相关手续、自行整改。

第12篇

今天这次会议,是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同意,市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是通报“5.19”潍城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分析形势,统一思想,加大力度,抓紧抓好全市道路安全整治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大局持续稳定。刚才,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交警支队长同志通报了“5·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关情况,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措施,全面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5.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委书记许立全做出重要批示,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曙光等领导同志对事故处理提出了一系列要求。下面,结合通报的情况,就全面抓好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强调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必须深刻认识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在进一步增强做好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上提高标准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统一部署,全力以赴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坚持多措并举,综合整治,巩固完善社会化工作机制,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公共安全环境。1-4月份,在全市机动车和驾驶人持续快速增长、交通流量不断上升的情况下,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9.42%、17.24%、5.7%、2.02%,我市被评为全国“实施畅通工程”模范管理城市。

总的来看,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着严峻复杂的形势,特别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不但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而且对全市经济发展和稳定大局带来很大冲击。今年1-4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423起,已造成96人死亡,形势非常严峻。同时,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一是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机动车、驾驶人保有量分别达到269.4万辆、209.9万人,均居全省首位。全市道路通车里程2.3万公里,市区通车里程870公里,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安全通行条件相对较差。二是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然存在,成为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三是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比较薄弱。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尚不完善,安全隐患路段较多。全市现有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数量多、安全性能较低,存在较大事故隐患。四是社会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尚未普遍建立。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机制还不健全,没有形成有效的整体合力,部分交通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没有形成科学规范的责任管理体系。另外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力度不够大。

交通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是各级各部门的职责所在。省、市党委政府对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非常重视,4月23日,省政府刚刚召开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我市也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当前全省各级各部门集中精力开展省党代会安保工作的背景下,我市发生这起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社会影响严重,代价十分沉痛,教训十分深刻。“5.19”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我们工作不重视、不落实、不到位、标准不高等诸多问题。作为负有安全管理重大责任的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清当前道路安全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充分认识道路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麻木懈怠情绪,严格落实好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把加强道路安全整治、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和整治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好全市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必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在全力以赴打好打赢道路安全整治工作攻坚战上提高标准

要认真汲取“5.19”重大交通事故的教训,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和“畅通工程”为载体,按照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的要求,突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源头管理和宣传教育等工作重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背水一战,全力开展好道路安全整治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切实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一)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是预防事故的重要措施,隐患不除,安全难保。要按照市安委会下发的《2012年市道路交通危险路段大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潍安字[2012]8号)的通知要求,健全道路交通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整改机制,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黑点”和安全隐患。从现在起,在全市集中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对所有道路特别是易发生事故的重点路段、重点部位,全面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提出科学合理的整改建议,明确整治目标、时限、责任,尽快完成整治任务,彻底消除事故隐患。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道路等级和管理权限,由县市区政府牵头抓好落实,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情况向市政府写出专题报告。要大力改善危险路段通行条件,进一步完善各级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和防护措施,切实解决缺失问题。对达不到上级要求的,要分批分期进行整治,当务之急是要把事故多发的危险地段先完成整改,尽快完善警示标志标识。对一时不能整改落实的,提出整改意见,落实警示性、提示性防护措施。

(二)进一步加大路面综合治理力度。严格道路秩序整治,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强化路面查控密度和力度,形成对全市路面的严密管控,形成强大声势和震慑效果。一是突出重点违法行为整治。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把路面作为主战场,针对涉牌涉证、酒后驾驶、超载超限等影响交通安全的重点违法行为,针对客运、货运、校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加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该拘留的拘留,决不手软,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对不服从管理、强行闯关以及利用各种手段阻碍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要坚决依法惩处,切实增强打击震慑效果。二是突出工程车辆整治。建设、市政、城管部门要切实负起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责任,从现在开始,集中对使用违法违规车辆运输建材、渣土的施工单位进行排查治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罚。三是突出联动整治。要通过市县联合、部门联动,职能部门管理与新闻部门宣传相结合,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行动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增强综合整治效果,有效遏制和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改善路面通行秩序。对交通运输领域已经形成有组织的突出问题,要统筹各方面力量,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渗透其中的黑恶势力、利益集团,下决心通过综合治理解决问题。四是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要加快推进道路交通智能管理系统建设,充分发挥科技手段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中的作用,弥补警力不足的问题,切实提高整治成效。

(三)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驾驶人和车辆管理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重中之重,必须切实抓实抓牢。一是严格驾驶人管理。公安、交通部门要继续严把驾驶人培训关、考试关、发证关,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和就业资格关,提高门槛,提高标准,从严管理。建立并落实重点驾驶人分级管理机制,分类落实管控措施。严格客货运驾驶人的从业资格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努力构建对驾驶人特别是大中型客货运驾驶人全程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驾驶人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二是严格车辆管理。加强营运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严格驾驶人资质审核与车辆技术隐患排查,建立完善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监管平台,实现实时动态管控。要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摸清校车运行情况,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严防发生校车安全事故。三是严格机动车注册查验。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强车辆交易渠道的管理控制。加大对非法生产和改装机动车、二手车市场的清理整顿力度,坚决杜绝为非法拼装车和违规机动车入户,坚决禁止报废、无牌无证、不符合要求和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管理不失控,消除车辆安全隐患。

(四)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社会化宣传。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和文明交通示范创建工程为载体,深入开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不断加大社会化宣传力度,全面提升广大群众的安全交通意识。一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落实具体的宣传教育方案,创新宣传方法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在短时间内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和浓厚的社会氛围,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交通安全、人人维护交通安全的良好局面。二是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有关组织,要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所属人员特别是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和所属车辆的管理工作。教育部门要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引导学校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三是宣传、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社会公众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组织新闻媒体记者深入一线,及时报道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形成震慑作用,提高人民群众遵章守法的自觉性,推动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四是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整治活动,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广泛组织志愿者开展上路劝导等活动,切实提高社会各界的交通参与意识。

同时,要统筹抓好安全生产其他工作。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市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全面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从现在开始,市安委会要立即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作措施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停业整顿,实行挂牌督办,坚决整改到位。要全面做好非煤矿山、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监管,严防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对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商场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整治,进一步做好农村和山林防火工作,确保我市不发生大的火灾事故。

三、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在确保道路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上提高标准

加强道路安全综合整治,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涉及方方面面,各级各部门和单位必须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完善政府主导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领导责任制。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把道路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公共安全和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加大对执法部门的支持力度,从政策、资金、装备、人力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顺利开展。要建立完善市、县、镇街、村(居)四级道路交通安全领导机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统筹协调,有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

(二)完善部门协作工作机制。道路安全整治工作是一项社会化、系统性、综合性工程,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或管理责任,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做到既分工负责又密切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合力,确保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要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相互通报情况,加强部门沟通,促进信息交流,共同解决道路安全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提升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综合能力和水平。相邻县市区之间要加强区域协作,共同研究工作中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整体推进排查整改工作,有效提升道路交通管理的综合能力和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由市政府组织,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组成专门工作组,首先对“5·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全面调查,分清责任,凡是有责任的,依法进行问责,没有直接责任的,要总结教训,抓好整改。今后,市里对所有的特大交通事故,凡是发生一起,在依法处理的同时,要进行调查、问责,建立起对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问责的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