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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教

时间:2023-06-02 09:23:2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依法治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依法治教

第1篇

据媒体报道,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二小学一位家长公开称,孩子长期遭到同班同学的欺凌,甚至被同学用厕所垃圾筐扣头。事发后,孩子出现失眠、易怒、惧怕上学等症状,经诊断确诊为急性应激反应。家长随后向学校及海淀区教委反映。

对此,中关村第二小学发表声明称:“本着保护好每一位未成年孩子的合法权益,学校将做持续努力,力争达到多方认可的结果。”北京海淀区教委也就此做出回应,表示将从一切为了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依法依规,妥善做好当事孩子的心理疏导和全体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

近年来,我国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刺激着社会神经。此事经媒体报道后,也再次引发了全社会对“反校园欺凌”的探讨。为治理校园欺凌,2016年5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至2016年12月对校园欺凌进行集中专项治理,并明确了各阶段的具体治理安排与要求。2016年11月,教育部下发了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将专项治理纳入长效防治。

从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回应看,其实都已意识到校园欺凌对学生健康成长的严重影响。可是,表态是一回事,直面问题,积极治理是另一回事。被媒体曝光的校园欺凌事件,事后都有着相同的发展轨迹:学生被欺凌――家长发现并找学校反映――学校内部淡化处理――家长不满自发维权――媒体介入――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而这恰好折射出我国校园欺凌案件处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即缺乏健全的处理机制。

学校和教育部门必须意识到,校园欺凌不仅是校园事件,而且是社会公共事件,既是教育问题,也是法律问题。因此,需要根据事件的性质进行合法合规的处理。作为学校,在其职权范围内,要针对校园欺凌启动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结合校规,追究涉事学生的责任。而对于欺凌行为涉及违法犯罪的,则应第一时间报警,由公安司法机关介入调查,纳入法律程序处理。

对于校园欺凌行为的处理,目前责任边界十分模糊。除极个别涉及违法犯罪的欺凌,更多的欺凌事件仅仅作为校园内部问题处理。更严重的是,由于司法机构和学校的无法获知以及不愿触及,导致校园被欺凌者维权极为困难。对于不满14周岁的欺凌者,虽然依照我国法律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相应的行政处罚、惩戒教育并没有在“负面清单”中。

建立健全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惩戒机制极为重要,这也是防治校园欺凌的基础性工作。没有健全的处罚、惩戒机制,就无法给学生最基本的法规教育。当学校把欺凌视为“恶作剧”时,学生便会真以为仅仅是恶作剧。当被欺凌学生的合法权利无法得到维护时,家长就可能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让自己的孩子“打回去”。

归根结底,治理校园欺凌,需要依法治教,尤其是明确法律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教育管理部门、社会、司法机关也要明确各自的责任,并坚持做到不越权、不缺位。针对不同的欺凌行为,只有综合发挥教育、行政和司法的作用,方能让办学者、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权利得到有效保护。

(来源:《光明日报》)

第2篇

关键词:义务教育;办学行为;依法治教

G639.21

前言:国家推动教育进行改革的过程中,也在思考如何能够保证教育整体的水平,尤其是对于义务阶段的教育来说,只有加强对学校的管理,才能够让学生从小具有综合素养,但是当前由于小学、初中学校的数量过多,管理起来本来就有难度,而且缺少相应内容的法律法规,所以国家现在正在推进教育方面可以依法治教,从而让办学行为更加规范,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基本概念

办学行为主要就是在学校中各环节的工作,包括学校负责人员对于老师的工作、老师对于学生的工作和学校对于学生的工作,而义务阶段教育的办学行为,主要就是招收生源、班级的管理、教学过程、收取费用、老师的职业素质和教科书等方面。依法治教主要就是将教育中各环节工作都进行详细规定,将其上升到法律层面。

二、我国义务阶段教育还存在很多问题

明确办学行为与依法治教具体的内容,我们就可以知道这两方面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根据调查发现,我国义务阶段教育中还存在很多问题。第一,管理工作开展得不到位,国家方面不能同时对所有学校进行管理,而且有一些区域,学校的数量不能满足学生数量,教师的能力和数量严重不足,学校负责人不重视学校方面工作,而且忽视了法律,私自收取各种费用;第二,评价工作开展的效果不高,一在国家方面对于每一个小学和初中而言,很多学校自身的能力不强而且也不愿改变,甚至一些学校根本没有相关证件,二在学校方面对于整体的教育而言,不能及时发现问题,三在各学科的老师对于学生方面,只认分数,非常容易使得学生自身的天真、想法被抹煞;第三,整体来说,国家没有c小学、初中办学相关的法律,导致很多学校随意进行各类别活动[1]。

三、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予以规范实现依法执教的几点思考

既然现在义务教育具体的办学行为还有很多问题,而且其中很多方面是不符合法律要求的,所以重点要对相应的法律予以完备,然后做好管理工作,各方面共同配合,使义务阶段教育的办学行为实现规范性要求,从而推动我国整体教育都按照依法治教的要求开展,主要从下面三个方面进行思考:

(一)完备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小学和初中进行管理

法律方面是首先需要改变的部分。第一,国家要对现在义务阶段教育办学行为的实际情况进行研究,详尽了解存在的问题,然后找到缘由,有针对性地进行改变;第二,在上一点基础之上,完备相应内容的法律法规,一是对现阶段与办学行为相关的规定进行完备,然后上升到法律的层面,二是在教育相应法律之中,加入办学行为规范和依法治教的内容,为这两方面工作提供正确的方向;第三,依照法律,对小学和初中进行管理,一是按照每一个区域实际和法律的要求,建立数量合适的学校,二是让所有的小学和初中,都要依照国家的规定,合理设置学科数量和每一周几节课程,保证教科书中的内容有合适的时间进行开展,三是要将品格方面的教育加入到教学中,使学生从小就可以有正确、健康的品格;第三,对于钱款方面,国家要对标准予以明确,避免有些不法人员随意增加费用[2]。

(二)对学校负责人的法律理念予以提升,将实际工作予以落实

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和初中,在办学行为方面都已经达到了规范性的要求,那么就需要继续推动其符合依法治教的要求。一方面,对学校负责人员的法律理念予以提升,让他们了解国家对于办学行为具体的要求。在选拔学校负责人的时候,一定要对其基本的法律理念进行考察,因为这是一个教育管理工作者必须具备的素养,而且学校负责人在任期间,国家也要随机进行考察监督,发现办学行为有一丝不规范的问题,就要及时解决,严格处理;另一方面,保证小学和初中的负责人都有良好的法律理念,就要推动他们将实际的工作进行落实,因为办学行为的规范和依法治教,都需要时间来不断地予以完善,每一个细小事件都要注意符合法律的要求[3]。

(三)针对学生的权益予以周密保护

在制定教育方面的法律规定时,尽量从学生方面进行思考,要以维护学生自身的权利和利益为根本,尤其在管理方面,比如一些学校对于家境困难的学生,不仅没有予以帮助,甚至还让他们受到歧视、不尊重,所以国家对于相关的问题,一定要明确地规定。

结论:总之,义务教育对于学生是非常重要的阶段,国家一定要对其予以管理,制定完备的法律,推动办学行为都按照法律的要求进行,从而推动我国整体的教育都实现依法治教的要求,提高整体教育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张坤.高职院校发展之路探索――以依法治校与依法治教为背景[J].学理论,2016,01:187-188.

第3篇

一、依法治校的意义

首先对于高校的管理方式依法治校可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变革。以往很长一段时间内,高校的管理都是依靠教育行政部门来进行的,学校的自主权比较低,只是进行一些引导以及行政的管理工作,很难做到有法可依,这样就产生了一些问题,比如决策不够民主,监督机制也不够健全,也就很难对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帮助作用。反面学校的管理者可以根据依法治校来进行依法行政和依法办学,可以说这种变革对于学校管理方式起到了很大的改变作用,由集权式管理进一步做到了开放式管理。

其次,想要让老师和学生都能更好的做到遵纪守法,依法治校也有很大的帮助作用,因为依法治校可以在学校内营造一个更好的法治氛围,进一步还可以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

最后,依法治校可以更好的规范师生的行为让他们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使高校中老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保障。

二、加强对策

(一)善用隐形的法制教育

在当前高校依法治校的要求中,最重要最核心的就是学校的依法管理。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学校在进行依法管理的时候要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到其中。 想要在高校中为大学生营造一个更好的法制教育环境,就需要学校在各项事务特别是学生事务上依法进行管理。这样就可以把管理者合理合法的行为展示给学生,让他们在校园中体会到依法办事的氛围,对于学校规章制度的约束力也有更深的感受,法治精神也在潜移默化中得到了发扬,这样可以让学生把遵纪守法当成习惯,对于学生塑造依法自律的行为准则也有很大的帮助。而学校如果不能做到依法管理,更甚者学校做出了一些诸如胡乱收费,挪用奖助学金,学校教职人员擅自闯进学生宿舍等等违法的行为,这样就会对学生法律至上的信仰以及遵纪守法的思想造成很大的影响,学生也会产生抵触情绪,进一步对于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法制教育的效果有很大的负面影响。相对于大学生来说,他们已经有了相当的辨识能力,所以对他们进行无形教育的效果可能更好,就像春雨润物无声一样,潜移默化中就对学生进行了教育。所以,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过程中,要在学校依法管理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并且把这两者结合起来,在高校管理者进行学生日常事务管理的时候要做到尊重学生的一切权利,与此同时对于学生的一些违法的行为也要严肃的加以处理。

(二)优化高校的法制环境

想要形成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是非常必要的,而对于学生来说高校法制环境营造的好与坏也是有很大影响的,如果能够营造出一个重视公平和秩序的法制环境,可以让学生更好的发挥出自己的创造能力,营造法律至上的氛围,树立法律的权威性,这样学生就会对肯定法制教育,做到信任并且遵守法律。

对于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环境,我们可以从两方面加以建设,分别是客观环境和精神环境,良好校风的树立,校园品味的提升,大学生权益的维护以及大学生思想政治管理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就是精神环境的要求,而我们的校园环境能够和谐、稳定、安全,就是客观环境的要求。想要建立起培养人才的育人环境,这两方面都需要做好。

(三)加强法纪教育

第4篇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党的十以来,我国全面深化改革逐步推进,法治进程也迈入了一个新的时期。法治教育作为推动法治进程的重要途径和关键环节,也逐步得到重视。在党的十报告中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在党的九十多年的历史上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项重大任务之一。

同时,在信息社会迅速发展的时代,网络的便捷性和开放性为法治教育提供了新的契机。而网络空间并非一片净土,网络犯罪层出不穷,也为法治教育提出了新的挑战。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生力军,如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及网络迅速发展的新时期推进大学生法治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时期高校法治教育的意义

高校作为教育的主阵地,在新时期全面推进大学生法治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

现代社会中,各国在理论及实践中已普遍认可法治是一个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和保障。作为新时期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高校法治教育能为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培养坚强的后备军。通过高校法治教育,让大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和守法,认识和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积极参与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对我国法制建设、法律执行和树立法律权威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构建和谐有序的社会和网络环境

法治是社会和谐的保障基石,社会秩序需要依靠法律才能得到有效规范,特别是网络犯罪频发的信息社会,更是离不开法律的有效规制。作为社会市场经济的生力军,大学生如果接受了良好的法治教育,他们在迈出社会时,能够自觉遵守法律,依法行事,不但有利于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和社会和谐的构建,减少违法犯罪行为,还能净化网络环境,创建一个合法健康的网络法治社会。

(三)规范大学生行为,增强法律意识

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成熟的青少年时期,还不能完全规范和控制自己的行为。特别是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现象不断出现,更是敲响了对大学生法治教育的警钟。通过对大学生的法治教育,让大学生增强法律意识,正确行使法律权利,遵守法律义务,能够辨析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法规,也让权利遭受到侵害的大学生能够有正确的法律救济意识和途径。

二、新时期高校法治教育的内容

大多数高校在法治教育过程中往往是教育学生不违法犯罪或是讲授与专业相关的法律知识,而基本的法治思想、法治原则和常用的法律知识教育较少。这样的法治教育内容不全面,也比较浅显,不利于大学生全面的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更不利于大学生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培养。在新时期大学生法治教育内容上,要突破以往法治教育内容单一、浅显的局限,创新和丰富法治教育内容,将高校法治教育定位为:法治教育不仅应让大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还应让其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素养,树立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成为一名社会主义法制的传承和发扬者。

(一)法治理念的教育

美国当代著名法学家伯尔曼曾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我们在高校法治教育中,首先要培养大学生的法治理念,要大学生树立法律的权威、信仰法律,认同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了解和掌握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部遵循,仍然不能法治”,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意义和价值就在让大学生认同和认可我国的法治观念和法律体系,培养和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促使其能够信仰和自觉遵守法律规范,为社会法治的实现培育良好的土壤。

(二)法律意识的教育

高校在法治教育过程中,要重视法律意识的教育,一个具备法律素养的大学生,应该具有以下法律意识:宪法意识、权利和义务意识、用法律审视判断行为的意识和用法律维护合法利益的意识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法治的灵魂和前进的动力,宪法意识教育就是让大学生培养宪法至上意识,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权利和义务意识教育是让大学生树立和培养权利与义务统一的法律意识,正确合理地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遵守和履行法律义务,违反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等;用法律审视和判断行为的意识,是让大学生能够用法律原则和规则正确地审视和判断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用法律维护合法利益的意识,是让大学生在遭受违法侵害时,能够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利益,而不是一味纵容犯罪违法行为,或者采取违法手段报复等,充分尊重和体现法律的价值和作用。

(三)法律知识的教育

法治理念和法律意识的教育最终还是要落实到法律知识的教育上,让大学生不仅具有法治理念和法律意识,同时掌握法律具体知识,能够有效地贯彻和使用法律。法律知识教育不仅包括专业相关的法律知识,还应包括主要的、常用的法律知识,如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基本大法。而却别于法科学生的法学教育,非法律学生的法律知识教育并非是让大学生全面细致地掌握所有的法律知识或条文,而是培养他们的法律学习能力和法律思维能力,在我国成文法律不断更替的情况下,能够习得和正确理解这些法律文件,在面对具体法律问题时,能够有较为明确的法律索引方向和法律应对思路。

三、新时期高校法治教育的途径

目前我国高校法治教育成效不明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法治教育形式和教育途径的单一。就重庆地区的高等学校来看,除了《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必修课以外,法治教育往往是一学期开展一次普法讲座或举办一次普法活动,如法治与宣传教育讲座等。这样非常规化的法治教育很难让学生树立法律观念和意识,同时学生接收到的法律知识也相当有限,法治教育成效甚微。笔者认为,高校法治教育课程应该实现常规化教育,应形成法治教育的长效机制,使法治教育成为大学德育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构建高校法治教育长效机制

在我国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形势下,高校作为教育的重要主体,应当探索构建高校法治教育的长效机制,突破以往法治教育的局限,实现高校法治教育的常态化,真正凸显高校在国家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高校法治教育长效机制的构建,需要政府、社会和高校协同努力,为法治教育提供充分的人、财、物等保障。在具体的法治教育工作开展中,根据各高校实际情况,制定高校法治教育工作管理办法,规范法治教育工作流程,成立法治教育办公室,责任到人。科学探索法治教育成效评价机制,逐步形成高校法治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建立和完善高校法治教育课程建设

法治教育的成效不仅依赖于长效稳定的机制,还依赖于法治教育课程的建设。在高校法治教育课程建设中,主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创新理论课程教育,二是丰富实践课程教育。

第一,创新高校法治理论课程教育。在理论课程内容上,以往的高校法治理论教育,主要依赖于《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以及少数的普法讲座,法律教育课程内容单一且少。因此,在高校法治理论课教育的内容上,应紧密联系高校法治教育理论课程教育内容,即:法治理念教育、法律意识教育和法律知识教育。在理论课程设置上,建议将法治教育课程结合德育教育一起作为大学基础课程来开设,增加理论课程数量,在大学期间持续开课。具体课程设置可参考《形势与政策》课程的开设机制,每学期开设8课时以上的课程。同时,重视大学生网络法治教育,网络的虚拟性和匿名性更容易让大学生放松警惕,应该常敲预防网络违法犯罪的警钟。

第二,丰富高校法治实践课程教育。法治教育不仅有较强的理论性,而且还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在法治教育过程中增加实践教育课程,能够使法治教育更生动和形象,实践案例能让大学生更深刻地理解法律观念和法律规范。高校法治实践课程教育可以通过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普法论坛、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宣传活动等,形成多元化的法治实践课程。

第5篇

【关键词】依法治校 法制 高职院校

党的十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为贯彻会议精神,教育部印发了《依法治教实施纲要》,要求各院校转变观念,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的综合改革,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在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在高校教育体系的具体体现。用法治的精神改革教育体系,其目的在于建立一个理性、民主、契约、自由的校园环境,这也是现代大学制度之精神。现代大学制度有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政府、学校、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即政府进行管理、社会参与教育、高校依法治教。第二个层面为高校内部的管理,作为管理者的学校与接受管理的教师、学生之间的关系。无论是国家对学校的管理,还是高校自我管理都需要法律章程、规章制度的支持。因此,学校应当运用法治和法制来推动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本科院校提出并实践依法治教有数余年之久,依法治校的理念得到了普及;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基本建立;规章制度建设在逐步完善;师生权利保护得到重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反观高职院校,法治意识薄弱、法制理念缺失的现象仍旧普遍存在,更甚者,现有的规章制度与现行法律相悖。这些均不利于现代大学制度的推广和建设。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现有相关理论主要集中在本科院校,针对高职院校管理法治化的理论研究不够丰富,研究内容主要围绕如何处理好政府、社会、学校三者的关系,偏于宏观层面。国内主要研究成果:徐显明《确立依法治校理念,提升依法治校水平》、刘树忠《论依法治校在高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江曼洪《对当前高职院依法治校的几点思考》、有从收集到的研究成果来看,国内研究对象主要集中在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依法治校的研究成果较少。研究范围主要集中在理顺政府、社会、高校三者关系;保护师生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方面展开,缺乏对法治理念、法治文化的探究。研究角度侧重于法学、教育学的理论研究,对实践工作的研究相对较少。

国外相关论述主要集中在具体制度建设上,譬如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教学评价等。主要有夏文莉、史红兵的《从美国联邦政府资助科研间接成本看待大学可持续发展》、刘筱毅《国外高校人事制度现状及对我国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其实浅析》、《英国高等教育对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启示》、黄珊《美国大学制度的进步性对中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启示》。

二、“依法治校”下的高职院校

本文从微观的角度切入,为高职院校在自我管理中的法治化、规范化提供新视野。本研究认为依法治校在高职院校应从以下三个维度着手,制度、理念和文化:一、加快推进规章制度的建设。形成章程、学校基本制度、部门规章制度、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四个层面的制度体系,并加强规范管理。二、做到校务公开。岗位职责、各种办事程序、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等信息应当及时公开;畅通信息渠道,维护师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避免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合二为一,清新学术氛围。三、建立学校法律服务和支持体系。随着社会参与教育的深入,学校和市场的联系愈发紧密,法律风险也随之提高;维护学校师生的权益,要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成立专门负责法律的机构,同时加强师生的普法工作。四、营造校园法治文化氛围。将法治融入进师生生活,发展普法讲座,或者形成相关法律知识手册,在大学里生根发芽。心中有法,依法治校才能顺利推广,现代大学制度才能形成。这对夯实高职院校自我法治管理的理论基础有重大意义。各学院可成立与“依法治教视域下的高职院校规章制度建设”相关的课题研究,并将成果用于实际管理中。制度、理念、文化三管齐下,推进法治治理新格局。明确各管理、教学部门在依法治教改革中的任务,共同推进已有规章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法务体系、机构的建设;法治校园氛围的营造等工作,在法治治校的理念下办出职业院校的特色。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高职院校的法制建设对于高职院校贯彻党的“十精神”具有重大意义,从制度、理念、文化三管齐下,建立健全法制、法治保障体系;从微观层面落实法律保障,打牢法治基础,才能使建立健全现代大学制度在高职院校实现。

参考文献:

[1]梁明.坚持依法治校实现高职院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J].法制与经济旬刊, 2011,(4).

[2]李伶.依法治校与高职院校科学发展[J].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

[3]文莉, 陈珍.依法治校视角下高职院校法治教育新路径研究[J].边疆经济与文化, 2015,(12).

第6篇

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坚持德法并举的理论依据和现实依据

1.由德治和法治的内在规定性决定

德治和法治是两个不同的领域,也是引导人的思想、规范人的行为,进行有效管理的两种不同手段。德治着力于动机的塑造,通过提高人的内心觉悟和建设人的动机,来端正人的行为,其最终落脚点是人的觉悟。而法治侧重于行为的规范和塑造,通过法律法规来约束人的外部行为和建设人的行为,其最终落脚点是人的行为。德治直接治“心”,使人不想违法;法治直接治“行”,使人不敢违法。因此,道德对人的约束,是从内到外,通过思想内化实行管理;法律对人的约束,是从外到内,通过外来约束实行管理。同时二者又是互相补充的。

2.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德法并举的现实依据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是德法并举的现实依据。当人类社会跨入21世纪的时候,中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以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对现代化治国模式进行了探索创新,提出了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的治国方略。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这种治国方略强调的就是法治与德治的有机统一,主张德法并举。同志在2001年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还指出,法律和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它们相互联系、相互补充。

二、构建依法管理工作机制

1.要依法建立健全校内法规

所谓校内法规,是指一个由符合宪法的法律,符合法律的法规、符合法规的规章等构成的统一、协调、有序的系统整体,是学校根据国家、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而制定的对于学校各种事务实施管理的规章制度,是国家、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法律法规的延伸和具体化。国家、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具有全面性和宏观性的特点。而学校的各种事务是微观的、具体的,只有把这些法律法规具体化,才能有效地实施对学校事务的管理。

2.要依法建立健全管理机构

首先,要明确高校党委在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中的职责。依据现行《高等教育法》规定,高校党委对高校重大事项负有领导职责,因此,高校党委必须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要做好思想领导、政治领导、组织领导,注意把握科学进度;要尊重学校行政在依法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中的相对地位,不虚化甚至代替行政。如果高校党委放弃对高校依法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的领导职责,其行为就是违法行为,要受到党纪处分。其次,要设立专门的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机构。长期以来,学校没有专门的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的领导指挥机构来贯彻、实施党委做出的管理工作决策,却由学生工作处或团委甚至专业课教研室代行管理,这就产生了混乱管理现象,缺乏管理的全面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有些问题因协调困难而导致管理工作中的推诿扯皮,不能达到对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的理想效果。再次,要建立高校法律顾问机构,以备高校管理者咨询校内制度及规范的订立,对管理者进行法律素养培训。最后,建立校内法律救济机构,给错误的管理行为提供内部修正渠道,既能有效保护受害者利益,又能有效监督学校行政管理行为,提高高校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质量。综上所述,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做好这项工作,不仅需要科学的法律法规和严谨的规章制度,而且要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各级管理者,树立以人为本的时念,不断加强自身道德修养,率先垂范,唯有如此,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才能不断发展。

作者:孙玉单位:长春艺术设计学校

第7篇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提高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区委四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积极运用各类媒体和传播渠道,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上来。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四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区三级干部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围绕开发区重大工作部署,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大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大力加强宪法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普及。组织宪法专题学习。大力推行宪法进服务窗口、车站、机关等公共场所,让宪法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着。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3.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完善开发区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继续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组织公务员和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无纸化法律知识统一考试。继续组织开展“法律进校园”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以宪法为主题的各种法治教育活动,探索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试点建设。

4.深化“法律七进”主题活动。以“法律进单位”活动为重点,深化“法律七进”工作。根据全区“三万活动”部署,开展“法律服务进农家”系列宣传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纪念日组织开展“送法进网格”系列宣传活动。

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全面深化“法律知识月月讲”活动,落实好各部门行业和社会单位的普法责任,建立责任单位年度述职制度;落实中心学校普法责任,推动法治教育进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普遍设立法律知识课程;落实法律工作者普法责任,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建立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评估机制。

6.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团长效机制,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7.严格落实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一票否决制”。在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中,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已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继续加大法治教育在文明创建活动测评中的权重,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严把审核关。

三、不断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8.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推进《关于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夷法治办[2013]8号)和《区法治文化建设任务分解方案》(夷法治办[2014]7号)的贯彻落实。将法治文化列为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开发区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充分运用公共服务窗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在窗口单位和窗口岗位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

9.建立法治文化长效机制。建立企业运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百姓受益的法治文化建设模式;健全社会参与法治文化建设机制,调动各村(社区)业余演出团体的积极性,打造一批具有开发区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鼓励民间文艺团体自编自演法治文艺作品;多渠道筹措法治文化建设专项经费,健全法治文化建设保障机制。

10.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深化年”活动。开展“法治文化六进”活动,打造一批法治文化进机关、单位、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的示范点。大力推进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街道(法治长廊)、法治小区、法治院落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参与全市第二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评选活动。深入挖掘典型,积极参加全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评选申报工作,宣传推荐对象,营造良好氛围。

四、扎实推进法治实践,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11.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健全法治创建体系。

12.深化部门行业法治创建。全力推进符合实际、特色鲜明的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专项整治,积极参加第二批全市“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活动。

13.深化基层法治创建。坚持抓基层打基础,联合相关主管部门深化基层组织依法治理,重点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等创建工作,开展第二批“法治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活动。积极参加全市首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评选表彰等法治实践活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法治建设。

五、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科学谋划“七五”普法规划

14.抓紧完成“六五”普法各项任务。对照“六五”普法规划和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的要求,查漏补缺,确保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15.全面开展“六五”普法检查验收。根据《区2010—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的要求,开发区将严格按照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的验收方案和标准。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自查验收,全面做好系统总结。4月底前将自查报告报送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月上旬迎接“六五”普法验收专班检查验收工作。

第8篇

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的实施意见(2014-2016)>的通知》文件要求,近三年来,县司法局结合全县依法治校和法治教育工作实际,开展了一系列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成效明显,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健全法治教育队伍

一是指导全县中小学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由县司法局牵头,联合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委政法委、县关工委成立的法治副校长和辅导员队伍主动进校与班级对接,加强青少年法纪自律意识,对青少年法纪规范、道德行为、人生理想价值、心理及习惯矫正、学校同学关系和社会家庭关系处理进行讲解与引导;二是培训了60余名法治课老师,将《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主要教育法律法规纳入教师业务学习的主要内容,提高教师法治素养。

二、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

一是建设法治教育基地。紧密结合青少年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打造武警县中队、熊猫青少年宫、县看守所三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二是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网络。落实学生家长第一监护人职责。与家长签订责任书,加强工作联系与沟通,促使家长切实承担起未成年人的第一法定监护人的责任。同时,通过召开家长会,加强学生家长的法治宣传工作,培养其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依法维护子女合法权益的意识;三是打造学校法治文化建设亮点工程。在每个学校设立1个法律图书室,开辟1个法治宣传专栏,各班黑板报定期有法律知识的内容,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四是开设家长普法教育讲座。组织退休法官、人民调解员分别到实验小学等学校,为学生家长开展以“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为主要内容的普法专题讲座,引导学生家长运用法律法规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法治教育

一是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以“六个一”丰富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即开一次法治班会、看一部法治教育视频、谈一次观后感、进行一次法律知识问答、办一次以法治为主题的黑板报、上一堂法治课。强制度建设,促进法律进校园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主题讲座。县司法局牵头开展“法雨育人”进校园系列讲座活动,组织法律服务人员适时召开法治讲座,教育引导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三是我县各学校普遍组织广大学生开展了法律知识竞赛、“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法治在我心中”、“普法大调查”、“拒绝进校园”、“远离网吧”等活动,有效地增强了广大青少年的法律和法治素质;四是上好金秋开学“法治第一课”。利用法治讲座、班团会活动、等形式,向同学们传达与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以案说法”,向同学们宣传了遵纪法律法规的必要性,使同学们深刻的认识到知法守法的重要性和违法犯罪的危害及后果。

四、发挥职能作用,关心关爱青少年

一是开辟了青少年义务法律咨询热线。法援律师认真承办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案件,对初次犯罪的青少年进行“一对一”的正面法制教育和思想工作,既保障了未成年被告人的辩护权,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又增强了他们的法制观念,对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或重新犯罪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二是在矛盾纠纷排调中,重点关注七类青少年。明确要求各乡镇司法所,在进行日常矛盾纠纷排调工作中将流动务工青年、行为不端的“双差生”和“流失生”、曾有不良记录的失足青少年、家庭教育失范的闲散少年、服刑人员子女、流浪儿童、留守儿童等七类青少年作为重点关注对象,掌握苗头动向,及时帮助解决困难,防患于未然;三是扎实做好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各基层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人员,从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关心和帮助“回归”青少年,联合社区干部、包片民警、司法所人员、学校老师对失足青少年实施“一助一”结对子的帮教措施。

第9篇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完善普法机构。成立云南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指导、统筹协调全省教育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由厅长任组长,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办事机构设在政策法规处。各地各校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地、本校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计划的制定,并做好组织实施、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

(二)制定规划,明确普法重点。印发《云南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和《云南省教育系统2011-2015依法治教规划》,针对教育系统的群体特点,将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学校校长、教师、青少年学生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深化“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学校”“法律进课堂”活动。

(三)专款专用,保障普法经费。“六五”普法期间,省教育厅每年均安排普法宣传等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保障普法工作顺利开展。2011年安排20万元,2012年安排25万元,2013年安排45万元,2014年安排40万元,2015年安排80万元。各地各校根据实际设立普法工作专项经费,专款专用,重大活动有专门经费予以保障。

(四)加强监督,确保普法成效。省教育厅完善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普法工作的评价标准,健全评价机制,促进法治宣传教育的标准化、规范化,将“六五”普法纳入对州、市教育工作目标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二、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及公务员法治宣传教育

(一)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省教育厅依法治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与各部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签订《云南省教育厅依法治教工作责任书》,明确要求“积极组织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备的学习档案”。2015年7月,组织开展了“法律进机关”活动情况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二)加强厅机关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2014年5月,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讲座光盘和案例读本配发各部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2014年6月,邀请云南大学杨临宏教授为全体干部职工作“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建设法治政府”专题讲座。2014年12月,邀请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郑维川同志作“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

(三)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2011年12月,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素质和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全厅在编在职公务员、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开展行政强制法学习考试和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全厅共180人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行政执法证。

(四)面向全系统组织开展法治培训。2014年7月,举办全省教育系统法制骨干专题培训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近270人参加培训。2015年10月,举办全省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近280人参加培训。此外,“六五”普法期间,组织全省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参加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法治培训达1 300多人次。

三、创新开展教职工及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

(一)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法律知识网络学习和竞赛活动。2014年开展云南省首届中小学法律知识网络学习和竞赛活动,全省共有1 050所学校的20万余名中小学生、教师及家长参加了竞赛活动; 2015年,全省共有 1 105所学校的28万余名中小学生、教师、家长参加云南省第二届中小学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活动。

(二)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优秀多媒体课件资源征集活动。2014年,组织教师及大学生参加“教育部第一届全国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优秀多媒体课件资源征集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省教育厅获杰出组织奖,曲靖市教育局获优秀组织奖,10篇作品获二等奖,7篇作品获三等奖,56篇作品获优秀奖。

(三)组织参加宪法知识竞赛活动。2014年,组织全省教育系统参加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全国普法办开展的“全国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宪法知识竞赛”活动,成绩突出,省教育厅获优秀组织奖。

(四)在《云南教育》杂志上开设“教育法治”专栏。2014年9月起,在《云南教育》开设“教育法治”专栏,以案说法、法规解读、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每月刊登1~2篇法治宣传文章。

(五)与教育部同步举行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2015年12月4日上午,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司法厅主办,云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承办云南分会场活动。全省各地积极组织中小学同步举行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

(六)组织参加首届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2015年11月,组织参加教育部开展的首届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全省共1 554所中小学校的584 538名中小学生参加,参赛人数居全国第六,326 037名中小学生进入复赛。省教育厅荣获优秀组织奖,另有12家州(市)、县(市、区)教育局、337所学校获奖。

(七)开展“学法守法――送法进校园”活动。自2014年9月起,与云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的云南法制报社联合开展“学法守法――送法进校园”活动。《云南法制报》每周安排1期《校园与法》专刊,截至2015年底刊发65期,刊登稿件700余篇,向学校捐赠报纸9 000多份。

第10篇

【关键词】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

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宪法规定我国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国家的法律要切实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反过来人民也要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二者是相辅相成,互不可缺的。所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是法治建设及依法治国的灵魂和关键。

但是,从对当代全民法律信仰现状的调查结果看,当代全民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情感淡漠,守护法律的意志不坚定,其法律意识水平与法律信仰尚有较大差距。了解当代全民的法律信仰状况,分析其原因,找到培养全民法律信仰的有效途径,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培养全民懂法、守法、信法,以较高的法律素质和饱满的法律情感拥护和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事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必要性。

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过程中在的突出问题

(一)全民法治精神的严重缺失

判断一个国家是否是一个法治国家最根本的标准就是看是否具备法治精神。在我国全民在法治精神方面还是有很多缺失,比如:一些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意识,滥用职权,有些行为还凌驾于法律之上,凭借自己的主观意识去行使权利。这样不仅损害了法律的尊严还侵犯了人民的合法权益。正是这些领导干部的违法行为造成了恶劣影响,促使很多人面对法律存在侥幸心理都想钻法律的空子,导致社会法治意识淡薄,我国在法治的道理上任重而道远,只有不断的、长期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高全民法治观念。才能更好的推动我国的法治建设。

(二)法治历史底蕴薄弱

导致我国法治精神缺失的原因很大一部分是历史文化原因。众所都知我们过是个拥有上下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在几千年的封建王朝统治中以人治为主,国家所有的权利都集中在君王手里,古代君王被奉为神灵。中国古代法治的思想都是一个弱势群体。首先,我国的孔孟之道,重礼轻法的传统文化观念。导致对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的缺失。其次,就是在现实生活中,缺乏对法治思想更方面的宣传力度。没有一个良好的法治思想环境,不利于法治思想的培养和法治信仰的形成。

(三)现行普法模式的落后和低效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缺乏一个好的法治思想成长的环境与氛围。对全民法治宣传在力度和层次上宣传也不够。另外宣传的方法也不科学,一味的就是对法律常识和法律知识的灌输,人民缺乏积极性都是一味的被迫接受,不能真正的理解法治思想的内涵。

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措施

(一)增强党政领导干部及司法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

(1)首先我们要提高对党政领导干部以及司法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要不断加强领导的法治思想和法治意识,要不断对领导干部进行普法教育。使党政领导干部从灵魂深处意识到法治理念的重要性,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要真正在的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理念。只有严格执行依法治国久而久之法治思想就成为一种规范一种信仰。

(2)确保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使民众对法律的公平、正义由认可到相信,由相信到信赖,进而使人们逐渐习惯对周围事物乃至自身事务第一时间以法律思维去思考,促进法律意识潜移默化地融入公众内心。

(3)正确统筹“法、理、情”的关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通过严格执法彰显法治的权威和力量,突显法律的严肃性和强制性,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二)加强法治精神的宣传

(1)加强对全体公民的法治教育。要在日常生活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采用更科学的宣傳方式,使公民在通俗易懂的形势下更好的理解和体会法治思想,从而更好的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

(2)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我们要充分利用现在的高科技宣传手段,通过网络,电视,手机等媒体来宣传,在基层社会可以开展多种多样的活动比如小品,讲故事,看宣传片等手段把法律常识通俗易懂的让老百姓传达,通过不同形式渲染法治思想大环境,久而久之老百姓就能主动的了解和接受法律常识和知识。从而在潜移默化中使老百姓收益。

(三)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

(1)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开展群众性法治教育,是增强法治意识教育成效的基础性工作。只有普通大众对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各项权利与义务有着比较清晰的认知,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善于依法维权,我国的法治社会建设才会有坚实的基础。对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

(2)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大力发展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让公民遇到法律事务时能得到优质服务,降低公民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成本,从而使公民乐于依法维权、依法办事。

(四)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我们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真正的做到从娃娃抓起,从而让青少年树立牢牢地法律意识。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从小对他们就行法治意识教育,以后才能更好的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为国家的建设添砖增瓦。

(五)加强社会道德建设

建立良好的依法治国的大环境是增强法治意识教育的重要条件。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我们在进行法治宣传的基础上也要加大对以德治国的宣传。只要这样才能更好的提高人民的自身素质以及更好的使公民确立法治信仰。因此,在法治社会建设中,要强化道德建设。要在全社会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营造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犯罪为耻的社会风气,引导人们自觉遵守规则,遵守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形成以规则为行为准则的意识,发扬自由、平等、守信的精神。通过道德建设让人们不仅依据法律条文行事,更重要的是依据法律所包含的道德原则来行事,真正在实际生活中践行法的精神,实现法的价值。

(六)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依法治国是我国现在治理国家的根本基础和必要依据。首先,国家的治理要靠法治,只有依法系统的治理国家,才能促进国家的繁荣昌盛。只有更加健全法治机制才能够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在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我们要实行多元主体参与与社里治理理念相结合。比如说: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促使在治理过程中在法律的基础上更加民族化。促使人民更加积极的参与进来,为国家的建设积极的发挥自身的能量。另一方面,通过社会规范建设,如乡规民约、行业规范、社会组织章程等来协调关系、约束行为、保障群众利益,从源头实现依法治理。

(七)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

第11篇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培养和提高青少年法律信仰,养成自觉学法用法的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经营管理能力;促进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在法律范围内,依法从事宗教活动;引导广大城乡居民依法参与村(居)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

二、活动内容

(一)法律进机关

1、完善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各党政机关每年研究部署普法宣传工作不少于1次,确定具体人员负责普法宣传工作,年度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有总结、有记录。

2、突出学习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与履行职务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

3、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县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日常学法、法律知识培训、法律知识考试等学法制度。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组织专题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参加法治讲座或报告会不少于2次,定期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国家工作人员每人每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

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任务清单,开展与履行本部门相关的执法普法专项活动;建立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结合各自实际,面向公众定期向社会典型案例制度。

5、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积极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示范窗口等创建活动。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机制健全,没有因违法违纪导致的决策失误现象。公务人员严格依法办事,没有因违法行政引起的发生,或被追究责任。本部门无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无受到纪检监察或上级查处、通报事件。

6、坚持执法责任制。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建立健全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考核评议制,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公正执法,执法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无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

7、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力争2017年底前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1名法律顾问,使工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8、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工作职能,开展与本部门本单位相关的依法治理专项活动,不断推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提高。

9、充分运用刊物、网站以及社会和行业部门的网络平台、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辟法律知识学习版块,加强机关学法阵地建设,营造机关法治文化氛围。

10、干部学法用法档案管理规范,有关文档资料、音像数据、文件资料保存齐全、真实、规范。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政府法制办

完成时限:2017—2020年

(二)法律进乡村

1、落实乡镇党委、政府普法责任主体,建立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领导体制,完善农村学法用法工作制度。乡镇党委每年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少于1次,基层司法所负责普法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年度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有总结、有记录。

2、加强农村普法队伍建设,培育“法律明白人”,落实村“两委”干部、大学生村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轮训制度,每年开展集中法治培训不少于2次,组织法律知识考试不少于1次。

3、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大力普及农村经济管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与农牧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4、通过“联村联户”、“法律服务直通车”、“送法下乡”、“一村一法律顾问”、“以案释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以及重大节会、集市和农闲时节等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教育。

5、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发挥好村司法行政工作室的作用,每个行政村建立1个法律图书室(角)和1个固定法治宣传栏。结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运用农家书屋、农民文化广场等平台,开展法律知识宣传。

6、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运用歌曲、戏剧、曲艺、书画等艺术形式,结合民俗文化、乡村大舞台建设等,组织农村业余文化骨干、民间艺人和村自乐班子,开展法治文艺活动,丰富农村普法形式。

7、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活动,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定期开展针对农民群众的义务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依托基层司法所建立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和法律援助联系点,为农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8、建立健全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有效调解各种矛盾纠纷,通过调处典型案件,扩大“以案释法”效果,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9、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完善“四议两公开”制度,依法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财务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效果显著,没有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没有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事件,社会和谐稳定。

10、普法宣传档案管理规范,有关文档资料、音像数据、文件资料保存齐全、真实、规范。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办、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民政局、县文广局、团县委

完成时限:2017—2020年

(三)法律进社区

1、建立健全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社区每年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少于1次,确定具体人员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度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有总结、有记录。

2、学习宣传宪法及基本法律,重点加强土地、资产、财产、拆迁安置补偿、就业、环保、消防及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权益保障、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

3、开展社区居民法治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社区居民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征文、法治演讲比赛、案例评析、模拟法庭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节假日、公休日、“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

4、加强社区“六个一”建设。每个社区至少建立一个法治宣传橱窗,一个法律图书角(室),建设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普法队伍,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治宣传活动,每季度为居民上一堂法治课。有条件的社区积极推进社区普法学校(讲堂)、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宣传电子屏幕建设,推进社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5、加强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教育。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辖区流动人口集中场所、主要工作和活动场所开展定期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6、开展社区法治文化活动。组织社区居民自编自演法治文艺节目,举办法治书画、摄影等展览。开展社区楼宇普法,使法治文化渗透到社区每个角落。

7、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依法推进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社区居务公开,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无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发生,社区和谐稳定。

8、健全社区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帮教安置、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制度,运作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健全,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社区矫正工作顺利推进,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措施落实到位。建立社区与法律服务工作者定期联系制度,开展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9、普法宣传工作档案管理规范,有关文档资料、音像数据、文件资料保存齐全、真实、规范。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文广局

完成时限:2017—2020年

(四)法律进学校

1、健全学校普法依法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校每年研究部署青少年普法工作不少于1次,有专门人员负责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年度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有总结、有记录。

2、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开展《义务教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毒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养青少年树立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

3、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分发挥课堂教育在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把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学校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积极开辟法治教育第二课堂,广泛开展主题班会、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辩论会等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

4、加强学校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每个学校都要配备法治副校长,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力量,开展校园宣讲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中小学校每学期组织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活动不少于1次。

5、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每个中小学校至少要建立1个法治宣传栏,1个法律图书架,坚持每季度上1次集中法治教育课,半年开展一次法治教育主题活动。

6、积极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学生自编自演法治文艺节目,举办青少年法治手抄报、法治漫画、法治征文等法治文化活动,营造体现法治精神的校园文化氛围。

7、建立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立体教育网络。利用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教师、班主任、辅导员个人社交平台进行法治宣传,增强网络法治教育的吸引力,引导学生正确理解法律规范,理性思考和正确认识法治事件、现实案例。

8、深入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健全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9、校园普法工作档案管理规范,有关文档资料、音像数据、文件资料保存齐全、真实、规范。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团县委、县司法局

完成时限:2017—2020年

(五)法律进企业

1、加强企业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各项学法制度。企业每年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少于1次,有专门人员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度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有总结、有记录。

2、广泛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重点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突出学习宣传涉及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与企业经营管理、职工权益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3、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制度。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法治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法律知识考试每年不少于1次。

4、加强企业职工法治宣传教育。把法律知识纳入企业内各级组织年度学习计划,通过班前会前学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职工法治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2次。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职工法治学校,定期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法治培训。

5、加强企业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通过在企业自办广播、报刊、网站等开办法治专题节目(栏目)和厂区设置法治宣传栏等形式,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6、大力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创作具有企业特色、行业特点的法治文化作品,组织开展各类法治文化活动。

7、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建立健全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推进企业厂务、财务公开。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企业无违法违规欺诈行为。

8、普法宣传工作档案管理规范,有关文档资料、音像数据、保存齐全、真实、规范。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总工会、县科技局、县司法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安监局、县质监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2020年

(六)法律进单位

1、“法律进单位”活动的主体是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以外的各类事业单位、社会机构、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以及各类公共活动场所等。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各单位每年研究部署普法宣传工作不少于1次,有专门人员负责普法宣传工作,年度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有总结、有记录。

2、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开展与本单位服务和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

3、建立健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会前学法,法治讲座、日常学法、法律知识培训、法律知识考试等学法制度,把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与业绩考核挂钩。领导班子每年集体专题学法不少于4次,组织专题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国家工作人员每人每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

4、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坚持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办事,把各项工作不断纳入法治轨道。

5、开展单位职工法治宣传教育。把法律知识纳入单位年度学习计划,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学习活动,努力增强广大职工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能力。

6、各服务单位应结合工作职能,通过公示牌、宣传栏、触摸屏、开放日等形式,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

7、加强单位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建立法治宣传栏、法治学习园地、法律图书室(角)等普法阵地,为单位领导和职工学法提供平台。积极开展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公共服务性活动场所要在人口聚集区域设立固定法治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开展法治宣传。

8、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同文明单位创建结合起来,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和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规范办事程序,优化服务质量,落实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提高行业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水平。本单位无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无受到纪检监察或上级查处、通报的事件。

9、普法宣教工作档案管理规范,有关文档资料、音像数据、文件资料保存齐全、真实、规范。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法制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文广局、县交通局、县卫计局

完成时限:2017—2020年

(七)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

1、宗教场所应有负责日常普法工作的专门人员,普法工作年度有计划,目标任务明确。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与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3、开展法治讲座、法律知识培训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参加法律知识学习,每年不少于1次。

4、开展法律服务进宗教场所活动,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为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5、建立宗教场所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室(角)等学法阵地。

6、立足实际,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点时段和宗教重要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

牵头单位:县民宗局

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司法局

完成时限:2017—2020年

(八)法律进家庭

1、建立“法律进家庭”工作机制,纳入乡村、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内容,年度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有总结、有记录。

2、开展法律知识进家庭活动。以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重大节日等时间节点,通过送法律知识宣传资料进万家、专题讲座、知识竞赛、读书征文、以案说法、星级家庭评选、文艺演出等形式,引导和推动家庭成员提升法律素养,依法自觉规范行为。

3、开展法律服务进家庭活动。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组织妇联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提升妇联专职干部依法维权能力。吸收有经验、讲奉献、懂专业的“法律服务志愿者”,根据不同家庭的需求,为妇女及其家庭成员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纠纷、开展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心理辅导等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4、开展法律保障进家庭活动。从城乡家庭的需求出发,进一步完善妇女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维护机制。切实加强各级各类维权阵地建设,积极发挥12338维权热线和妇女法律援助站等维权平台作用,开展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公益服务,保障妇女儿童和家庭的合法权益。

5、开展平安创建进家庭活动。将“法律进家庭”活动与“平安家庭”、“零家庭暴力社区(村)”创建,“不让进我家”等品牌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以家庭和村(社区)为着力点,综合开展反家暴、防艾、禁毒、禁赌、防拐卖、反、安全防范等法治教育,积极引导广大城乡家庭自觉拒绝黄、赌、毒、暴等不良现象,争创“平安家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6、普法宣教工作档案管理规范,有关文档资料、音像数据、文件资料保存齐全、真实、规范。

牵头单位:县妇联

配合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团县委

完成时限:2017—2020年

三、保障措施

(一)靠实领导责任。要加强对“法律八进”活动的组织领导,把“法律八进”活动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做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抓手。各牵头单位要认真抓好本部门落实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完成时限、方法措施、责任人员等,各配合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靠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活动任务的有效落实。各乡镇和牵头单位“法律八进”工作方案务于4月10日前报县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法制宣传教育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县司法局)。

第12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校的方针,增强教师法律意识,加强学生的法律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律素质,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工作走上依法规范、依法管理、依法运行的法制轨道,使学校形成教学秩序好、教育质量高、文化氛围浓、文明和谐、平安的校园。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提高师生法律素质,使依法执教和遵纪守法成为师生自觉行为;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校水平,真正做到依法治理,制度管人,全面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

三、工作要求:

1、在教育教学上,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教育部门有关教育教学方面计划和规定去执行,监督教师全面贯彻课程标准的要求,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2、在学校管理方面上,要认真贯彻执行《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内容,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3、在服务保障上,按照上级文件规定依法履行对学校育人工作的职责,提供充分、有效、适当、健康的师生必备物资。

4、加大校务公开工作力度,实行职代会制度。凡是学校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都要在职代会上讨论通过方可实施。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保证学校的有效资金周转,充分发挥其优势,为学校办实事、好事。

四、工作要点:

1、做好学习组织、宣传、发动工作。主要利用办公会、行政会、教职工政治学习、学生班会时间进行集中学习。可利用学校广播站、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一个文明和谐、平安的校园。

2、开展“依法治校”教育工作,做到定期完成组织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与本职工作机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教师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水平。超级秘书网

3、积极做好学生法治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班会向学生进行法制宣传,学习和理解《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环境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安全教育等法规,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