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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调查的特征

时间:2023-06-02 09:23:3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社会调查的特征,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社会调查的特征

第1篇

关键词: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适用

掌握涉罪未成年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为检察机关确定是否采取强制措施,是否继续适用羁押措施,是否适用附条件不,以及采取何种矫治和教育措施提供了重要参考,在司法实践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要掌握这些必须通过社会调查。本文试图对检察机关适用社会调查制度作一粗浅的分析。

一、检察机关适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法律依据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以下简称社会调查制度)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在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刑事案件时,由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组织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专门调查分析,并在对其人身危险性进行系统评估后制作出书面社会调查报告,该报告将会成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作出决定或者裁决的重要参考因素。

新《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从法律层面肯定并倡导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

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百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社会调查报告,作为办案和教育的参考。”“人民检察院开展社会调查,可以委托有关组织和机构进行。”“人民检察院应当对公安机关移送的社会调查报告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补充调查。”“人民检察院制作的社会调查报告应当随案移送人民法院。”

综上,我国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都充分强调了社会调查制度在保护和关爱未成年方面的重要作用,这些规定体现了社会调查制度在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适用。

二、检察机关适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阶段

(一)社会调查制度在审查逮捕中的适用

审查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捕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决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否逮捕的制度。《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事实、主观恶性、有无监护与社会帮教条件等,综合衡量其社会危险性,确定是否有逮捕必要,慎用逮捕措施,可捕可不捕的不捕。”

因此,在涉嫌犯罪的前提下,是否采取羁押的措施,取决于该未成年人是否有现实的社会危害性。而所谓的社会危害性是指犯罪人的存在对社会所构成的威胁,也就是再犯的可能性。影响社会危险性因素包括本人的素质特征和犯罪前后的态度,其关键是个人的素质特征,即年龄、性格、爱好、以往的一贯表现、为人处事的方式、道德等一系列的品格特质。个人的素质特征必须依靠社会调查来体现,通过对未成年未成年人在家庭、学校、村委会、社区的表现情况、个性特点和社会的认可度,确认其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为其作出是否需要羁押提供依据。

(二)社会调查制度在审查中的运用

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依法决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否提起公诉的活动。《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审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听取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人、辩护人、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人的意见。可以结合社会调查,通过学校、社区、家庭等有关组织和人员,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个性特点、社会活动等情况,为办案提供参考。”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处罚的未成年人,可以作出不决定。”

未成年人主观恶性的大小直接反映了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而犯罪原因和动机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主观恶性的大小,这些可以通过未成年人的道德品质、个性特点、身心状况和家庭关系等进行综合判断。社会调查报告恰恰为检察机关考察未成年人是否需要判处刑罚、犯罪情节是否轻微或者免除刑罚提供了参考资料。一般而言,作出不决定中的“犯罪情节轻微”应从主客观两方面来评判,客观方面体现在对被害人,对社会实际造成了的伤害,主观方面主要体现在未成年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可以从犯罪原因、犯罪动机及其成长背景、一贯表现、家庭和社会关系、人格特性等方面来综合分析。因此,在审查阶段,社会调查报告是作出是否需要提起公诉决定的重要依据,也是寻找未成年人最佳处罚方式的重要依据。

(三)社会调查制度在缓刑建议中的运用

缓刑建议是指人民检察院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特定情况,依法对人民法院提出适用缓刑的建议。人民检察院提出对未成年被告人适用缓刑建议的,应当将未成年被告人能够获得有效监护、帮教的书面材料一并于判决前移送人民法院。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所反映未成年被告人人身危险性的大小有利于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提出适用缓刑的建议;同时,调查报告所反映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家庭和社区的情况也是未成年罪犯具有有效监护、帮教条件的证明材料,能保证缓刑的正确实施,从而在社区内实现矫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在检察机关的运用

(一)检察机关社会调查的启动时间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百八十六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社会调查报告,作为办案和教育的参考。”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承担着审查批捕、审查职责,因此在受理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批捕、审查案件后,检察机关可以启动社会调查,检察机关可以自行开展社会调查,也可以委托有关部门或组织开展社会调查,将社会调查的结果作为办事案件的参考。

(二)完善检察机关社会调查流程

检察机关不管是自行开展社会调查,还是委托有关部门或组织开展社会调查,社会调查工作要规范,应制定一套完整的调查程序,指导规范调查行为,从程序上保证调查工作的公正、客观、真实。在肯定社会调查制度积极意义的同时,我们也应当对其公正性给予充分关注,完善一系列的监督制约措施。一是必须有2人参与调查行为。必须指派二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调查,以确保调查过程的公正。二是回避制度。调查人员与未成年被告人之间存在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时,应自行回避。三是严格按照我国有关证据的规定进行收集,在收集社会调查报告内容过程中,严格按照我国法律中有关证据的规定进行。调查的内容采用书面形式,必要时要有音像、视频等资料,尽量减少对口供内容的依赖。四是保密制度。调查人员不得泄露在开展调查、参与诉讼中获取的案情及未成年人隐私等信息。五是明确调查时限。在审查逮捕阶段,调查人员要在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后五日内完成社会调查工作,并制作完成《社会调查报告》。在审查阶段,调查人员要在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后十日内出具《社会调查报告》。

(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的方式和内容

社会调查一般由社会调查人员直接到未成年人生活、学习、工作的地方进行调查,调查方式如调查问卷、谈话、观察、电话、书信、委托;不定期地对未成年人进行访谈;见未成年人的父母或所在单位的领导;深入学校、社区、村委会了解未成年人的平时表现等等。然而,这些方式很难准确把握调查对象的人格特征,分析和预测其以后的行为。因此,应当完善调查方法,既要发扬传统调查方法的优势,又要积极采用人格理论、人格心理学等领域的优秀研究成果,通过人格测量等方式来更好地进行人格调查。同时注重各种方法应相互配合使用,通过综合分析,使调查内容客观、真实、完整、准确、实用。新刑诉法明确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而我国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更细化了这一规定,社会调查的内容包括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

(四)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

社会调查仅凭借原始的调查材料是不够的,应当制作专门的书面报告。报告既要对调查的过程予以介绍,也要对调查取得的材料予以梳理,并最终根据调查材料形成一定的结论。社会调查报告内容要和当事人所犯案件性质相结合,注重个案的特殊性,重点收集与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刑事责任确定、刑罚裁量以及教育矫治相关的有效材料,而不要把它变成空洞的陈述。社会调查报告内容应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社会调查的书面记录和书面材料等原始资料,有时还可能包括心理、生理、人格等方面的测评结论;另一方面就是对有关原始材料进行整合、分析得出概括性调查结论,然后依据调查结论提出针对性的处理意见。社会调查报告中应当尽量附有证明这些客观事实情况的相关文件。

第2篇

社会调查制度的理论和实践困境

1.未成年人司法中的社会调查制度的功能定位

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制度(下称社会调查制度),又称为判决前调查制度或人格调查制度,是指在法院判决前,由专门机构对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家庭环境、犯罪背景等进行专门调查分析,并对其人身危险性进行系统评估后,将调查评估报告提交法院,供法院在量刑时参考的制度。从制度设计来看,社会调查制度的功能在于体现了对未成年人进行矫正和救治的态度,同时体现刑罚个别化理念。因此,社会调查制度原则上应当针对所有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展开。然而,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该项制度的操作出现了异化。一方面,未成年人司法调查制度的启动往往只是针对轻型刑事案件,这种案件选择性适用使该项制度的初衷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在实践运用过程中,该项制度往往客观上变成在“教育、感化、挽救”名义下迁就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盲目轻刑化的工具。

2.社会调查阶段不明确、调查主体不明确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会调查应当在哪个阶段展开?这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我国目前的刑事诉讼程序实行的是纵向诉讼构造,在不同的诉讼阶段由不同的机关主导诉讼的进行。同时,我国奉行定罪与量刑程序合二为一的审判结构,定罪和量刑并未截然分离。因此,我国目前司法实践中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会调查可以并存于立案、侦查、审查以及审判、执行各个阶段。

事实上,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的出台,在实践中法院和检察院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广泛开展了社会调查制度。公安部也早在1995年《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十条中对此有所规定。实践中,昆明市盘龙区的“合适成年人”模式也将社会调查提前到立案侦查阶段。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社会调查主体分为四类,即公诉人、辩护人、法院委托的社会团体组织的人员或其他社会工作者以及少年法庭的法官。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四类主体均有存在,且具体做法也各有不同。例如,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是由检察官自行开展调查,同时引入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调查;北京市一中院和二中院在实践中都是委托被告户籍地司法局承担社会调查工作;河南省兰考县法院则由法官自行调查;有些基层法院则委托陪审员进行调查。

上述做法对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社会调查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实践路径,有其合理性,但客观分析,却又各有弊端:由于各自身份及思维习惯的不同,律师的调查可能更关注有利于未成年被告人的材料收集,而忽略对其不利的因素;公诉人的调查则可能偏重于收集不利于未成年被告人的材料,而忽略对其有利的因素;法官自行调查虽然比较中立、全面,但法官人数有限,且自查自判有违中立的地位,难免有“先入为主”之嫌。

3.社会调查报告过于程式化,论证充分性欠缺

目前,各地在具体制度设计中希望通过规范社会调查的内容和设置社会调查报告的格式,使社会调查报告能够具有相对的规范性和统一性。然而,从具体的调查报告来看,普遍存在一个问题,就是调查报告过于程式化,同时报告对被告人的描述过于简略,具体分析不够,调查结论和调查依据之间欠缺逻辑论证。

完善社会调查制度的构想

1.明确社会调查的功能定位。

既然未成年人司法社会调查的制度设计在于充分考虑未成人的生理和心理的特殊性,实现刑罚个别化理念,那么就应当扩大社会调查制度的范围,将其适用于一切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时,又要防止将该项制度异化为对未成年人盲目轻刑化的工具,要审慎考察社会调查报告,中立对待社会调查报告的结论。

2.明确社会调查制度的主体,充分发挥法律诊所教育的作用。

从目前司法实践来看,社会调查的主体多元,实践中存在调查主体欠缺中立性、专业性的问题,同时调查主体的经费支出困境又限制了调查的深入开展。尤其是针对目前未成年人异地犯罪的案件,社会调查出现执行难的情况。另一个问题是,由于公检法三机关在不同诉讼阶段都有可能进行社会调查,因此一方面调查报告难以深入,另一方面又造成资源浪费。建议在司法行政部门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前服务机构,安排专门的社会调查员,负责有关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调查工作,撰写社会调查报告。

第3篇

“公共事业管理概论” 课程是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是学生深化对于管理学的了解和认识、掌握有关公共事业组织的运作方式和管理手段的重要途径。本课程涉及知识点比较多、比较宽泛,很多学生缺乏对公共事业管理的直观认识,单纯的课堂讲授比较枯燥,也缺乏说服力。因而,要创新教学方法,探索合适的实践性教学方法,通过实践活动来理解和强化知识、培养能力。

一、“公共事业管理概论”课程实践教学方法选择分析

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是对理论教学的验证、强化和拓展,具有理论教学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公共事业管理概论”课程实践教学方法以调动学生积极性为核心,以参与和体验为基本方式,以模拟实践教学为主线,建立多渠道、获取式的实践教学系统。本课程所采取的实践教学方法较多,有案例分析、角色扮演、社会调查、管理游戏、网络冲浪等方法。其中,案例分析教学法是采用较多,又是课堂实践教学方法,是整个公共管理学科教学的特色形式。案例教学是运用典型案例,将学生带入特定事件的现场,通过学生的独立思考或集体协作,对其案例进行分析,进一步提高其识别、分析和解决某一具体问题的能力,同时培养正确的管理理念、工作作风、沟通能力和协作精神的教学方式。

社会调查方法却是要通过深入社会,搜集直观感性的第一手材料,进而分析材料,并形成一定的调查结论,是知识从感性向理性深化的过程,具有鲜明的参与社会实践的特征。作为一种系统的、科学的认识活动,社会调查有着一种比较固定的程序,这种固定的程序可以说是社会调查自身所具有的内在逻辑结构的一种体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提出调查主题、调查准备、社会实地调查、数据整理和分析研究等。在公共事业管理课程中引入社会调查法来展开实践性教学,特别是要带着特定的管理问题,组织学生进行社会调查,深入各类公共机构与组织,以及社区,引导学生有目的、有意识地专门搜集和整理课堂学习知识的相关信息,通过观察社会、了解社会,可以实现课堂学习与社会中的现实问题的有机联系,促使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释社会现象,实现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逐步加深,实现学会认、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生存。

二、社会调查法在“公共事业管理概论”课程中的应用案例

社会调查法在公共事业管理课程的实践教学的本文由收集整理引用,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下面以“青海省公共事业组织状况调研”为例,对社会调查方法在“公共事业管理概论”课程实践教学中的运用进行说明。

(一)确定调查主题

根据《公共事业管理概论》课程的教学内容,在选择什么内容或问题作为社会调查主题时,主要考虑调查主题的有价值性、可行性等因素,因而选择“青海省公共事业组织状况”作为调查主题。这主要是由于这样几个问题:首先,本课程学习对象为青海民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09级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本科学生,需要从实践中认识社会,加强专业和课程的认知度。其次,课程学习的60%以上的学生来自青海各基层地区,调研地点以就近为主,分布于西宁市及海东地区,还有玉树州,充分的体现了地域性、民族性等特征,而且,调研地点的分布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学生以自己家庭所在地为中心进行辐射式取点,能够保证调查的质量,而且调研成本低。

(二)调查准备

调查准备主要包括了调查方法的选取和组织安排两方面的内容。

1、调查方法的选取:调查方法主要有抽样调查法、问卷法、观察法、访谈法和文献调查法等,其常用调查方法为访谈法与问卷调查法。访谈法是调查者通过与被调查者面对面的进行交谈,讨论而收集资料的一种方法。问卷调查法中最重要的是设计问卷,问卷的设计一定要紧密围绕调查主题,本着全面、科学、可操作性来设计调查问题和构建变量和指标之间的逻辑关系。根据当前公共事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金会)的现状、公共事业管理的教学内容及学生的认知能力等,以了解公共事业组织运行的状况及存在的困境为主要内容,以访谈法为主,问卷调查为辅的调查方法,考察所选公共事业组织的状况及这些组织所涉及的公共事务等相关情况,能使学生对公共事业组织有一个直观、真实的认识,从社会实际状况出发来深入而直观地认识公共事业管理的内容、方式、目的等,加深对该课程内容的理解。

2、前期组织安排

由于关于公共事业组织的内容在课程教学设计中安排为第二章,因此,在学期初,也就是在调查前1个月布置具体的社会调查事宜。主要是介绍社会调查方法、调查对象的选定、调查数据可靠性的把握、调查报告的撰写以及本次社会调查的要求等,督促学生做相关的知识储备,尤其是对访谈法及调查问卷要做详细的解释,保证学生理解调查问题及调查目的,减少调查者因对问题的不理解造成的数据错误。考虑到被调查的公共事业组织的多样性及学生的自主性,由学生自由组合为4至5人为一组的小组,并且自主联系调研对象,同时为了保证每个同学都能实际参与调研工作,各小组自主推选一名组长,主要负责小组调查活动的开展及督促和与教师的联系,调查分工等由组内成员自行协商。

(三)调查与资料收集

在调查准备阶段,各调查小组根据组员情况,确定调查对象。各小组优先选择家庭所在地、亲戚所在地、同学朋友所在地的公共事业组织为调查对象,或以兴趣因素选择教育、卫生、慈善、环保等领域开展工作的公共事业组织,有选择地发放问卷或面对面地调查与访谈。本次调查的对象有:“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协会” “金巴慈善基金会” “雪域慈善救助会” “青海义工联” “青海省康乐医院” “大通县小星星幼儿园” “西宁市小花朵幼儿园”等七个公共事业组织。在调查过程中,以调查组织存在的困境和问题为研究的主题及分析的重点。学生在调查总结交流中往往对这个环节的感受最深,充分的体现出学生的参与性及亲身体验性,从而对相关教学内容有了更深的理解,团队协作精神得到了良好的培养、访谈技巧及沟通能力也有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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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调查资料整理分析与撰写报告

将调查得来的原始资料进行整理、分析是撰写调查报告和定量研究的基础。这个环节中,指导学生根据调研主题,分析调查问题之间的逻辑关系,撰写调研报告。由于各调查小组成员的知识结构和水平的差异,各组选择的数据分析方法及最终的定性结论也不同。由于本次调查对象的特殊性及学生本身的客观原因,多数小组以访谈的形式进行调查,导致获取的数据资料较少,未能实现本课程与统计分析课程的结合。但通过组员多次访谈及有些组员的亲身体会,收集的资料较多,对其分析,实现了公共事业管理课程中的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学以致用,使分析结果更为深入和全面,并加强了课程内容的学习。由于学生写作水平的差异又影响着各组最终的调研报告的水平,因此多次指导,反复修改后最终定稿。

(五)调查的总结、交流

调查的总结与交流是完善社会调查法的实践性教学成效,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的必不可少的环节。调查成果的交流,各小组以ppt形式汇报各组的调查情况、调查结论等,就调查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讨论,分享调查体会与经验,并且回答老师和同学的提问,实现知识的启发、碰撞、提升。同时对调查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比如组织安排、问题设计、调查难点等进行总结,以便在今后的社会调查中避免出现相同的问题,完善社会调查法的实施和提高调查效果。从学生对调查交流、总结的情况反映来看,有些小组事先组织安排有所欠缺,导致调查时间延长、访谈目的未达到、成员之间的沟通不积极等等。更多的学生反映经过社会调查后对公共事业管理方面的很多知识有了直观和更深入的认识,而且还在调查中取得了许多意想不到的收获和感受,比如被调查的慈善组织所涉及的公益问题时,很多学生认识到专业课程学习的重要性和激发出的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此外,社会调查对沟通能力的提高以及与团队合作能力的锻炼也是学生交流总结中反映比较突出的一个方面。

(六)社会调查的评价考核

各小组完成社会调查后,在规定的期限内要求上交调查报告,同时还要附带调查问卷、小组成员的分工说明等材料。小组社会调查实践成绩由调查报告成绩、ppt的制作成绩、交流汇报成绩和学生评分四部分组成。调查报告成绩、ppt制作成绩、交流汇报教师评分和学生评分成绩分别按照50%、10%、20%和20%的比例加权得出小组社会调查实践成绩。每个学生的成绩以小组成绩的85%为基数,15%按照每个学生在小组社会调查中的分工和表现等给出。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有助于借助评价考核来检验课程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能力与素质的提高情况,有助于完善实践性教学的各个方面。

第4篇

目前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已经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会调查进行了规定,各地也在实践中探索着这一制度。但是,从这些规定也可以看出,我国并没有建立完善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会调查制度。各个部门都针对本部门的具体情况作出了规定,但整体上没有衔接,缺乏完整的梳理与清晰地系统。社会调查主体规定得比较笼统,而且缺少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的统一规定。社会调查报告的性质和作用在我国的法律以及司法解释中规定得也不完善。法律以及司法解释规定得抽象和不完善导致了实践中司法部门在实施社会调查时的不统一。

目前,结合我国实际建立统一、规范的社会调查制度已成为必然趋势,笔者认为其核心问题主要有:

一、社会调查报告的性质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证据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具有关联性,而社会调查报告反映的是犯罪人的背景材料和接受帮教的条件,并没有证明犯罪事实本身。因此我们认为社会调查报告不是证据,控辩双方也不能在法庭上对其加以质证。但如果公检法机关发现律师和委托的社会调查员提交的社会调查报告有比较大的分歧,则可以另行委托其他社会调查员进行社会调查并提交报告。社会调查报告是经过调查后作出的书面报告,是司法机关作出决定或者裁判的重要参考因素,其应该具有准法律文书的性质。随着社会调查制度在我国的不断发展与成熟,应该制定出规范社会调查报告的统一格式和必备内容。

二、进行社会调查的主体

1.社会调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社会调查主体是通过走访相关人员、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生活、学习、社区以及其他关系所在地等进行实地调查,从而掌握该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并作出书面社会调查报告的人。因此其必须满足三个方面的要求:应当对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情况有比较全面、深入的了解;应当有充足的时间进行社会调查工作;应当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

2.社会调查主体的范围。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律师无论是从自身条件还是从为未成年人辩护需要的角度看都应当进行社会调查,并向司法机关提交社会调查报告。但为避免律师只是从对未成年人有利的角度提交报告而出现报告不准确和不全面的情况,公检法部门作为未成年人司法程序中的控诉方和裁判者,也应当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背景情况。依照我国目前司法解释的规定,控辩双方都可以提交社会调查报告。但是目前我国并没有在公检法部门形成专门针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的系统性制度。以我国实践看来,各级共青团的权益部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及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中具有一定条件的工作人员可以担任社会调查的工作,他们有相关专业知识,有较高的文化水平,有与青少年工作密切相关的工作经验,同时又能保证中立性,公检法部门可以委托其进行调查。还要特别指出的是,2004年社会工作者被载入中国职业标准目录并逐步专业化。社区的一项主要工作职责就是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随着这个职业走向正轨,社工也就比较适合进行社会调查工作,而且社区在法庭作出判决后可以根据社会调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对未成年犯罪人进行社区矫正。

3.社会调查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查主体的法律地位关系到其在刑事诉讼中的身份,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涉及其履行职务的职权保障,决定其制作的调查报告的属性,影响其调查职能的充分发挥。应尽快从立法层面明确界定调查主体的法律地位。赋予调查人员等同于鉴定人的诉讼参与人身份,以使调查人员能以正当的名分参加诉讼,独立自主地提出调查报告并接受各方质证。

三、社会调查开始的时间

虽然目前在理论和实务界比较热衷于讨论审前社会调查,但是笔者认为,律师和公安机关委托的调查员应当自侦查阶段就要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社会调查并提交社会调查报告。因为社会调查报告反映的是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这在很大程度上表明了该未成年人的人身危险性,可以作为侦查机关决定是否取保候审以及检察机关作出是否批准逮捕以及是否决定的重要参考因素。

四、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

未成人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未成年人的个人背景材料,另一部分是据此提出的建议。个人背景资料包括基本情况和背景情况。个人基本情况指的是未成年人的出生日期、家庭住址、生理和心理情况、性格特点、是否在校读书等情况,背景情况包括走访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社区以及关系密切的朋友等了解到其的家庭情况、在校表现情况、社区对其的评价以及社会交往等情况,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情况;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以及实施犯罪行为前后的表现等情况,受害人遭受犯罪影响的程度、对犯罪人的态度以及是否与犯罪人达成了刑事和解等。社会调查报告中应当尽量附有证明这些客观事实情况的相关文件。社会调查报告中的建议部分是指进行社会调查的律师和社会团体中的调查员依据调查的情况向司法机关提出处理该未成年人的建议,主要包括是否应当取保候审,是否应当被不予批准逮捕,是否可以酌定不,是否可以对未成年人从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适用缓刑等。

五、社会调查报告的作用

在侦查阶段,社会调查报告可以作为公安机关讯问未成年人和决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强制措施以及检察机关不予批准逮捕的重要依据。在审查阶段,社会调查报告可以成为检察院是否酌定不的依据。在审判阶段,社会调查报告可以作为法院决定对未成年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判处缓刑等轻刑的重要参考依据。法院作出裁判后可以根据社会调查报告提供的信息对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在执行阶段,执行机关可以根据社会调查报告采取针对特定未成年犯罪人的矫正方法,尽快消除其危险性,使其成为正常健康的公民。

第5篇

关键词 审前社会调查 人身危险性

中图分类号:C913.5

文献标识码:A

未成年人由于其身心各方面均处于发展不成熟时期,生理、智力、心理以及社会经验等发展之间尚未平衡。同时由于刑罚个别化、未成年人再社会化、教育刑理论的进一步深入人心、审前社会调查制度在各国被普遍施行,并已成为世界通行的少年司法原则之一。但是由于我国对此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审前社会调查的内容也是各有特色,没有统一的标准,作用也是不尽相同。本文基于此,提出关于审前社会调查的内容,希冀对这一制度进行规范。

一、 审前社会调查制度概述

审前社会调查是指法院聘请社会调查员在开庭前去未成年被告人所在的学校、社区或村委会、家庭进行调查,了解其家庭状况、学校情况、居住环境及平时表现、犯罪原因及犯罪后的悔过情况等,然后制作成调查报告,在法庭审判时提请法院,以求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又称《北京规则》)第16条规定,“所有案件除涉及轻微违法行为的案件外,在主管当局作出判决前的最后处置之前,应对少年生活的背景和环境或犯罪的条件进行适当的调查,以便主管当局对案件作出明智的审判。”为了贯彻该公约的规定,我国最高司法机关相继出台了司法解释,认可了这种社会调查制度。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21条规定:“开庭审理前,控辨双方可以分别就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书面材料提交合议庭。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有关社会团体组织就上述情况进行调查或者自行进行调查。”这可以看作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告人的社会调查制度的基础。我国很多地区有社会调查办法(试行)的规定。

二、我国现存的审前社会调查形式

目前,社会调查员采取的调查方式主要有制定填写式表格,发给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人、监护人或所在单位如实填写;或根据调查对象的不同,采取谈话、观察、电话、书信、委托等方式进行调查;或不定期地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访谈,会见被告人的父母或所在单位的领导,深入学校、社区了解未成年人的平时表现,等等。现行的审判实践中,审前社会调查多体现为审前社会调查表。豍大部分社会调查都着重于对被告人基本情况、家庭成员情况的了解,被告人平时表现、家庭成员、被害人及其家属、所在单位或学校及相关组织的意见、所在村(居、社区)、社区矫正基层机关的意见。同时没有忽视对被告人个性特点和被告人家庭经济情况,但是却忽视了被告人犯罪中以及犯罪后的表现。

三、审前社会调查内容的考量因素

(一)审前社会调查的目的。

我国的社会调查制度要实现的目的应当是多方面的,不应仅局限在庭审时期,主要包括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的启动和每个诉讼阶段的处理提供参考。

1、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是否启动刑事司法程序,立案侦查后采取何种强制措施、是否移送审查,移送后是否提起公诉,是否不,审判后如何量刑、如何执行等,社会调查的结果都应当是重要参考之一。

2、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每一个诉讼阶段,都应当将司法转处作为重要原则之一,以减少未成年人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的可能,尽量减少在刑事司法程序中停留的时间。社会调查的结果是公检法机关在各自的诉讼阶段找准感化、教育点,挽救未成年人的重要依据为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实现预防与惩治犯罪相结合的目的提供参考。

四、对我国审前社会调查内容的建议

(一)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

1、对未成年人的姓名(确定被调查人是否就是犯罪嫌疑人)、年龄、性别(女性可能容易冲动、偏重感情、不善于预料未来、不能有效控制自己等心理特点与女性的周而复始的月经活动有关,从而导致女性在月经期间容易犯罪)、住址、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被调查人是否患病会对其犯罪活动影响很大,可能因为身患绝症铤而走险)、生活经历,以及案发前的身份和社会经济地位,如是在校学习还是务工、务农,是否有辍学、流浪等情况。

2、对未成年人性格特征、兴趣爱好、智力能力等情况以及交友情况。尤其要注意是否有吸毒、酗酒、赌博、早恋、网瘾、夜不归宿等不良表现,是否接触不良的阅读物、光碟、网站等,是否与具有不良表现的人交往,等等。

(二)未成年人的生存环境及其日常交往范围。

1、家庭背景的调查。家庭是我们出生后接触的第一也是最多环境,因而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最为重大,包括家庭成员的构成,家庭成员的关系,监护人的职业、收入、健康情况,父母的个性与和睦情况,父母对孩子的管教情况及教育方式,等等。尤其要注意,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是否完整,父亲或母亲被判刑入狱以及父母离异等情况;父母是否存在对孩子虐待、体罚或管教不当等情况,父母是否具有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等等。

2、学业情况及学校环境的调查。包括学习成绩如何,对学习、对老师的态度、师生关系如何,是否有退学、逃学等情况,学校管理秩序如何,学校是否重视品行教育、法制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是否存在歧视差生、体罚学生等现象,学校周边环境如何等等。

3、居住环境的调查。包括家庭迁移的情况,所在社区的治安秩序好坏,邻里是否和睦等等。

4、职业环境的调查。很多未成年犯罪人可能早已辍学参加工作,因此对于其工作环境的调查也是不可缺少的一方面,着重调查与同事的关系和工作表现。

(三)未成年人的犯罪事实。

法院要与侦查、检察机关进行协商,允许社会调查员查阅相关案卷,了解未成年人在犯罪中的表现,包括犯罪的起因、同被害人的关系、被害人是否有过错,以及犯罪的目的、动机、手段,等等。

(四)未成年人在犯罪后的表现。

犯罪后的表现包括是否有悔罪表现,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或者是否得到被害人或近亲属的谅解。未成年被告人在实施犯罪后,尤其是在被侦查机关抓获后表现各异,有的是因为不懂法或一时冲动而实施了违法犯罪,被逮捕后非常后悔,主动承认错误并愿意积极悔改;有的是“几进宫”,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毫不在乎,没有任何悔改之意;有的犯罪后还心存侥幸,不但不认罪,而且百般抵赖。因此,实施犯罪后的表现反映了未成年被告人不同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也体现了改造程度的难易。它们对于法官量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是不可缺少的调查项目。

(五)社会调查员应采取的措施。

社会调查员对相关原始材料进行梳理、分析,得出的概括性调查结论,然后依据调查结论提出针对性的处理意见,同时为了防止实际调查中出现特殊情况,还应当允许社会调查员发挥主观能动性对一些内容进行灵活和必要的调整或补充。

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世界性的严重社会问题,与吸毒贩毒、环境污染并称为三大公害之一,已成为党和国家密切关注的主要社会问题之一。做好关于未成年人审前社会调查,完善审前社会调查的内容,对降低未成年人犯罪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冯卫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前调查制度探讨.少年司法,2007(01)

[2]刘东明.试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社会调查的主体.少年司法,2008(06)

[3]陈海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社会调查制度冷思考.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2)

[4]王东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前社会调查制度研究.青少年犯罪研究,2010(09)

[5]卞建林.诉讼法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12月版

[6]宋伟民.人身危险性基本问题研究.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4月

[7]王富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研究.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4月

第6篇

Abstract:The research in urbanity is an important aspect for the socialist to research the city .The author take two cases of social survey as examples ,which show the difference of accept ,especially the rate of refusal ,try to find out the represents of urbanity for casual explanation .

关键词:城市 社会调查 城市性 人际信任

key word:city social survey urbanity interpersonal trust

作者简介:曹伟(1982-),男,山东省新泰市人,社会学硕士,青岛市四方区抚顺路11号青岛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助教,研究方向:社会心理学。

有的学者发现,在城市和农村中,对社会调查的接受程度和配合程度是有差异的,认为大城市的调查对象比中小城市的调查对象表现出更强的戒备心理;城市的调查对象与农村的调查对象相比,前者的戒备心理大大地强于后者。本文试图通过在农村和城市进行社会调查过程中,调查对象的接受和配合程度,尤其是不同的拒访率为例,以城市性为视角,对结果进行解释。

本文一个基本的假设,即城市中的拒访现象是城市性的一个具体体现。

一、背景案例

(一)调查案例的基本情况

本文所采用的两个案例,一个是对农村居民进行的调查,一个是对城市居民的调查。基本内容如下:

在农村所作研究的主题是《农村养老中的个人主义》,调查地点是济南市所辖某村。由访问员自己进行入户调查,每个访员要对2个调查对象进行访问。结果所有调查对象都接受了调查,拒访率是0。

在城市所作研究的主题是《关于山东省公民人文社科素养的调查》,调查地点是济南市某区。由访问员自己进行入户调查,每个访员要对3个访问对象进行访问。结果所有访员都或多或少的遇到了拒访问题,有的访员要被拒访3次以上才能完成调查任务,遇见最少的拒访者的数量是1,最多的被6次拒访,平均拒访率在50%以上。

(二)拒访形式的分类

1、拒访者或是不开门,访员说明来意后拒访,或是开门后拒访。

2、直接拒访或委婉拒访拒访。有的拒访者会以生硬甚至厌烦的语气直接拒绝访问者的访问请求,没有任何理由将访问者拒之门外。也有的被访者会以各种理由推脱搪塞,大体有以下几种:第一,没有时间。访员反映在调查中遇见的最常见的拒访理由就是没有时间。第 二,不懂得调查内容。还有的调查对象以自己的文化水平低为理由,推辞访问者去找其他访问对象。此外,还有一些调查对象以年龄和家里有病人等理由拒绝访问员。

边燕杰和李路路所主持的《中国综合社会调查》,在对上海市进行调查的过程中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调查员入户时,被访者“脸难看,门难进,话难听”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城市性与高拒访率的原因

(一)城市性理论的内容

美国社会学家沃思认为城市具有以下特性:社会结构复杂,产生了高度专业化的机构;首属交往被次属交往所替代,短暂性亲属关系纽带减弱,家庭的社会意义功能降低;邻里关系和社会整合的传统基础被破坏;城市中的交往具有肤浅性、短暂性、匿名性和非人格性的特征等等。

由于城市的这些特性,我们可以对上述两个案例中表现出的差异有一个合理的解释。

(二)城市中拒访率高的原因分析

1.人际信任的缺乏

按照沃斯的观点,人口的高密度发展出对与陌生人共处的容忍,但彼此关系也更加冷漠。城市化过程中,由于引发的价值系统的离析,人际关系的冷漠,心理秩序的崩溃等都对城市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此外 ,城市中信息交流比较频繁,媒体比较发达。一些陌生人的欺骗行为在媒体和现实生活中的大量出现很容易对人们心理产生影响。因此,加剧了人们之间的信任危机。

2.调查对象对现实利益回报的无信心

现代城市的群体异质性,催生出多元的利益群体。现代城市社会是建立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之上的,存在着复杂的社会分工和交换。它通过利益交换把人们有机地联系在一起。

在调查过程中,被调查者为调查者提供所需的信息资源,按照市场经济的特征,被调查者也希望从调查者那里获得相当量的回报。如果对回报的预期没有足够的信心的话,拒访的发生也就不难理解了。

3.快节奏的生活,及时间的自私性。

齐美尔用规范、分工和货币经济三个社会学独立变因解释了大都市社会关系及精神生活特点,指出在现代城市社会中, 较强的时间观念是人们精神生活的一个重要特点。

快节奏的生活是城市的一个重要特点,调查或多或少干扰了被访者的日常生活。因此,“没有时间”便成了调查对象的主要拒访理由。

此外,时间的自私性特征在城市体现的更明显。当个人时间被无由占用时便会形成对占有者或欲占有者的心理冲突和行为上的排斥。

三、如何摆脱城市城市调查的中的拒访困境

对于城市性与社会调查之间的矛盾关系,笔者提出以下几种措施作为解决途径:

(一)提高访员素质

社会调查实践表明,入户调查员的交流能力往往对调查质量产生不可低估的影响。因此,参与社会调查的访问员应该努力提高自己的访问技能。熟练掌握访问的专业技巧和能力,提高自己的交流能力和应付面对陌生人时的心理压力的能力。在访问前做充分准备,包括熟悉问卷内容,对访问过程进行事先模拟等。

(二)依靠行政资源的作用

在中国,一项非官方色彩的学术调查活动,取得行政组织的支持是调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通行证,尤其当调查问卷涉及所谓“敏感”问题时更是如此。在学术调查的预算无法与市场调查、民意调查及政府直接组织的专项调查竞争条件下,各级行政组织及其社区的参与,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减少入户环节的困难,取得被访者的通力合作。

此外,要最终实现社会科学调查在城市场域中的顺利发展,提高城市中的社会信任度,建立正确的价值观,也许是条根本出路。

参考文献:

[1]边燕杰,李路路,蔡禾.社会调查方法与技术:中国实践[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第7篇

1.标志性节点空间影响分析

标志性节点空间影响分析是针对城市中显著的且具有重大意义的标志物对基地的空间形态具有战略性影响的分析。这些标志性节点一般具有识别性强和控制范围广的特点。识别性强主要体现为标志性节点一般在空间中比较突出,对城市空间起着战略性的控制作用;控制范围广主要体现为标志性建筑对城市景观、市民生活和交通组织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凝聚作用。

在实施标志性节点空间影响分析的过程中,调研者要通过实地考察和亲身体验,用自己的专业表达手段和空间感受能力,并结合对普通群众的调查结果进行比较分析,找出基地与标志性节点的联系,把握具体标志性建筑物与基地环境在视觉、形态及场地文脉上的联系,从而为设计提供基本的尺度,为群众提供平台,对空间感受进行正确的评价和预期。

2.序列视景分析

序列视景分析由戈登•卡伦首创,它是指从视觉角度对整体空间体验展开的分析,这个整体空间是包括时间维度在内的空间。通过这种分析,环境会以一种外显的、动态的方式随着时间而逐步展现。在实际的调查中,具体方法如下:选择人群活动相对集中的运动路线,结合步行运动的节奏间隔,确定基地内关键性的视点和观察点,关键性的视点通常是空间中较好的观景、不同空间转换的节点或具有特殊意义的地点。在准备好的基地平面图上标上视点位置、视线方向和视距,并按照行进顺序进行排列和编号。在观察空间环境和时间环境后,可以采用勾画草图或者拍照、摄像等手段记录实际视觉景观。

3.空间注记分析

空间注记分析是以基地分析、序列视景分析、环境心理学、环境行为等为基础,通过图示、照片、文字等手段对景观基地内外环境与重要建筑、空间与时间要素以及人的心理和行为等加以记录和分析研究的一种分析方法。空间注记分析通常将直观分析和语义表达结合在一起。直观分析一般是指照片、草图、影像资料等图片记录,在空间注记分析中往往是基础表达。语义表达则是指通过文字记录空间尺度的大小、景观和空间之间的关系,通常作为辅助和补充的表达方式来补充表达直观分析即图示方式难以精确表达的内容。

二、社会调查方法

社会调查是人们对有关社会事实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研究,进而做出描述、解释和提出对策的有目的、有计划的社会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采用社会调查方法同时结合空间环境分析,不仅有利于设计者和决策者获取市民对于空间环境评价的态度和意愿等相关社会信息,而且有利于设计者和决策者全面认识和探究城市空间环境的基本特征和空间与人的关系等,为城市设计提供必要的依据和保证。

1.景观设计社会调查的基本类型

景观设计社会调查按照目的可以分为描述型研究和解释型研究;按照调查性质可以分为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按照调查的对象又可分为普通调查、个案调查、重点调查、抽样调查等类型。

2.景观设计社会调查的基本方法

在景观设计中,社会调查工作经常会用到直接调查方法和间接调查方法。其中,直接调查方法包含观察法、访谈法,间接调查方法包含文献调查法、问卷调查法。

三、总结

第8篇

关键词:社会调查法;收集资料;问卷调查法

一、社会调查法的涵义及内容

社会调查法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社会现实状况或历史状况材料的方法[1],它综合运用历史研究法、观察研究法等多种方法以及谈话、问卷、个案研究、测验或实验等科学方式,对有关社会现象进行有计划的、周密的、系统的了解,并对调查搜集到的大量资料进行汇总、分析、比较、归纳,以发现存在的社会问题,探索有关规律和解决之道。

社会调查的主要目的在于收集充分的原始资料以解决研究的问题。其内容主要有三个部分:一是明确我们所要研究的社会问题到底是什么;二是寻找我们所研究的社会问题出现的原因;三是在第一和第二部分的基础上寻找这个社会问题的解决办法。

二、社会调查法收集资料的方法

1、文献调查法

文献调查法是根据一定的调查目的而进行的搜集和分析文献资料的方法[2]。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和发展,文献数量膨胀,且内容纷繁复杂,存在信息滞后性和失真的问题。在进行文献调查时,首先要采用科学可行的方法对文献进行鉴别和分类,为后续工作做好准备;其次,要求文献在内容上有针对性,与所研究的社会问题紧密相关,在数量上达到一定标准,另外还要求形式上多样化、时间上连续;最后,文献调查过程中一定要重视原始资料,尽可能获取最新的信息。

文献调查法可以超越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获取相对较多的资料,且实施方便,效率高、花费少。文献调查法还是有其不足之处,例如调查的结果缺乏直接性及信息滞后性,对调查者的素质要求较高

2、实地观察法

实地观察法是指调查者带着明确目的,直接从社会生活的现场收集资料的研究方法,这是一种搜集初级信息和原始资料的方法。实地调查法得到的是被调查的社会现象的外显行为和特征。实地观察法简便易行、真是可靠、直观生动,但是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调查结果可能带有表面性和偶然性,且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较高。

3、访谈法

访谈法是指调查员通过有计划地与被调查对象进行口头交谈,以了解有关社会实际情况的一种方法。访谈法控制性强、实用性广、成功率高,但是匿名性差、调查成本高。由于访谈法是双向的沟通,因此调查员的素质、访问技巧起到重要的作用

4、问卷调查法

问卷调查法是调查者通过事先统一设计的调查问卷来向被调查者了解情况、征询意见的一种资料收集方法[3]。问卷调查法可以突破空间的限制,进行范围较大的调查;有利于对调查资料进行定量分析和研究;节省人力、物力、财力。但问卷只能够获得有限的书面信息,不适合文化程度低的群体,问卷的回收率和有效率比较低。

三、问卷调查法的实施及案例分析

问卷是根据调查目的和要求设计出的一系列问题、备选答案、说明及代码等组成的向被调查者搜集资料的书面文件。它是收集来自于被调查者信息的正式的一览表。问卷有利于对资料进行统计处理和分析,节省时间、调查效率高,问卷设计是保证社会调查顺利实施很重要的一个环节。

问卷的整体结构大体一致,主要包括开头、甄别、主体、背景四部分。开头主要是问卷的标题、问卷说明和填写要求。甄别是先对被调查者进行过滤,筛选掉不需要的部分,然后针对特定的被调查者进行调查。主体部分是调查问卷的核心内容,包括所要调查的全部主要问题,以及所有可供选择的答案。从数据处理角度说,主体部分包含着全部因变量的内容和除背景部分所涵盖的所有自变量的内容。背景材料设在问卷的最后,也可放在问卷说明之后。包括:必要说明如调查员的姓名、访问日期、时间、对被访者回答的评价等。被访者基本情况如年龄、性别、职业、教育程度等。

问卷设计要遵循接受、简明、匹配及排序原则,做好事前的准备,确定调查所需资料、调查方式和方法及资料的整理和分析方法,设计好问卷后要做好事后的检查。

问卷调查的组织实施就是在设计好问卷后,由调查者具体向被调查者实施调查、填写问卷、收回调查问卷及整理调查问卷的整个过程。调查报告用来展示调查研究结果,包括标题、目录、摘要、正文、附件五个部分。具体包括标题、目录、调查研究目标、调查研究方法扼要陈述、主要调查研究结果、结论和建议、详细背景介绍、详细的分析和调查研究结果、详细结论、详细的调查研究方法、局限性和附件。

为了了解某大学大学生整体上的学习情况,进行一次学习状况的问卷调查活动,结合上述问卷调查的基本知识及实施要求具体分析这次学习状况的问卷调查。调查报告涵盖了问卷调查的大部分内容及注意事项,这里只具体分析调查报告的内容。

调查报告第一部分是概要,包括调查目的、调查对象和调查内容、调查研究的方法。调查目的是了解某大学大学生总体上的学习状况,为学校促进学生学习提供一些建议。这次调查以学校2012级、2011级、2010级学生为调查对象,调查者在2013年5月25日-2013年5月26日进行问卷调查,从学习态度、学习策略、学习环境三个方面调查。本次调查采用分层抽样与简单随机抽样结合的抽样方式,将学生按年级分层,层内按照简单随机抽样的方法选取样本进行调查。

第二部分是正文,包括引言、论述和综合分析、结论及建议。根据安徽大学每个学院的人数比例分配参与调查的人数,并按男女比例1:1进行问卷调查。本次调查共200份问卷,调查采用面访的方式,调查员在被调查者做完问卷之后立即将问卷收回。实际调查远比设计的调查过程复杂和繁琐,调查结束后,问卷回收率为100%,经过调查人员的审核和筛选,问卷的合格率为95%,因此根据合格率将样本量调整为190。7名调查人员分组用同样的调查方式进行调查,回收问卷后采用相同的汇总和统计方法,减少了工作量,节省了时间,同时保证了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根据调查目的需要,问卷以封闭式问题为主,只有少量开放式问题。对封闭式问题汇总时统计每个问题回答者的绝对数量,再根据总的样本量计算每个选项所占的百分比。对开放式问题汇总时,将被调查者的观点提炼,之后汇总,分析被调查者的主要观点和态度。

综合分析分析三个方面:学习态度方面的数据分析、学习策略方面数据分析、学习环境方面数据分析。综合利用数字、图形、表格等多种方式对调查所得结果进行分析、以期得到较为全面的认识。结论和建议部分从整体和具体两方面进行阐述,整体上来说安徽大学学习状况属于良好的水平,但同时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在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上,学校应该加强培养,充分调动每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他们了解学习并不是一件枯燥乏味的事情而是充满乐趣的。在任课老师的授课方式上应强调方式方法的问题,课堂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发现每个学生的优点和缺点,挖掘他们的潜能使他们做的更好。同时,应当畅通学生与老师沟通和交流的渠道,使学生有更多的机会与老师共同探讨和解决学习中发现的问题。硬件设备是保证学习质量的最基本条件,学校在硬件设备的维修检测和更换上存在一定的问题,应当及时更换使用寿命已达极限的设备,为同学们的学习创造良好的环境。

参考文献:

[1] 樊弘.社会调查方法概论.浙江大学出版,2007

第9篇

关键词:灾后安置规划、社会调查、舟曲

一、概述

社会调查是从事社会学研究的重要基础、也是一种重要的方法和手段。对于具有公共政策属性的城市规划而言,社会调查的意义和作用日益受到重视,本文则以甘肃舟曲为例,重点探讨灾后重建规划、尤其是灾民住房安置规划中的社会调查。

二、灾后住房安置规划中的社会调查特点

从舟曲的灾民住房安置规划来看,此类社会调查工作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时间紧。重建和安置工作的紧迫性,决定了各项规划设计以及社会调查的时间都非常紧迫。这种情况下,一方面要求调查内容和方法的选择要更具针对性,围绕调查目标,把握关键问题;另一方面,短暂的工作周期也客观上导致调查结果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2)调查对象比较明确。尤其是住房安置规划。例如舟曲,调查对象是按计划将要在峰迭新区解决住房的2195户受灾居民,调查小组结合灾民所属的单位或社区,共选取了1570户进行访谈或问卷调查,覆盖率达到70%以上。

(3)调查具有双重(乃至多重)任务,在舟曲住房安置规划中,既要清楚了解居民的住房和生活需求,也要起到对于安置规划宣传讲解的作用。

(4)调查结果能够快速反映到规划决策中,即时效性较强。规划设计人员或是与调查小组密切配合、或是直接参与到调查工作中,因此能够及时、有效地将调查主要结论落实到小区规划和住宅设计方案中。

总体来看,在灾后安置规划中,调查对安置工作的指导作用也较为显著,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落实当前安置政策的前提下,使小区规划和住宅建筑设计更加切合居民需求;二是通过调查了解到的实际情况,为安置政策的改进提供建议。

三、调查形式

问卷(Questionnaire)和访谈(Interviews)是两个比较常用的社会调查方法。前者较适合量大面广的调查,也适用于量化分析;后者则更加注重深度,但对调查人员的要求较高,在安置规划中,访谈也兼顾了宣传讲解需要。舟曲调查工作中采用了两种方法相结合的形式。其中,对1500户安置对象进行了问卷调查,覆盖面较广。通过调查和量化统计获得了一系列直观且具有普遍性的结论,这些结论将直接影响到具体的规划设计方案、乃至后续的施工和装修。同时,调查所获得的灾民基本情况、特别是家庭结构情况,将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居民对户型的需求,因此也指导了住宅设计中的户型配比等重要内容的确定。

除了大量的问卷调查,调查小组还选取了部分灾民代表(共70户)进行了现场访谈。相比于间接发放和收集问卷的调查方式而言,访谈会取得更好的效果。一方面,在间接问卷调查过程中,问卷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会不可避免地受到一定影响。另一方面,调查过程是一个与受访者进行交流的过程,访谈可以较为直接和全面地了解灾民的真实想法,更重要的是,调查人员通过对于规划耐心的讲解,可以帮助居民重塑对未来生活的信心。

四、调查问卷设计

不管是采用问卷还是访谈的形式,题目设计都是一个重要环节,既要追求信息的容量和针对性,也要便于受访者理解和填写,总体而言,调查问卷应力求做到“内容简明、形式活泼、题量适宜、填写容易”。

住房安置规划中,调查内容通常涉及三大类:受灾家庭的基本情况;居民对小区布局、设施和环境的使用需求;居民对安置住房的使用需求。题目形式一般以单选题为主,多选题和开放题为辅。对于问卷调查来说,题目和选项要尽量简明易懂,题目数量不宜过多,简言之,问卷设计不能因盲目追求信息量而降低信息的有效性。

五、调查结果分析

调查结果统计和分析是调查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的主要作用是将调查所涉及的各方面内容进行系统地整理、归纳、分析和表达,使设计师和决策者能够客观全面的了解灾民情况和意愿,并最大限度地反映到规划设计中。

1、数据统计

完成现场调查以及问卷的回收工作之后,则进入了数据整理和分析阶段。目前较为常用的问卷统计方法是借助SPSS等计算机软件进行数据录入和分类统计。但由于数据录入要消耗较长的时间,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在舟曲的调查中并未采用这一方法,而是沿用了常规的“人工统计+EXCEL图表生成”的方式。其优点是可以快速简便地形成一些基本结论。

但是,这种统计方法存在着先天不足,它忽略了调查对象的个性特征与其选项之间的内在关联。因此,本次调查又进一步抽取了少量样本(100份),进行相对深入的统计分析,这一分析有助于调查人员更加全面的了解灾民的实际情况,从而提出更具针对性的规划建议。

2、调查报告

在数据统计的基础上,调查人员通过书写调查报告的方式对规划设计提供建议。一般来说,调查报告由调查工作情况和调查主要结论两部分组成。前者包括:调查的背景,主要任务和目的,调查对象、内容和采用的方法,调查工作的进展情况等;后者(调查结论)则是报告的主体内容。

以舟曲为例,根据调查的主要任务、并结合问卷的题目设置,《报告》将调查结果归纳为八个方面,分别为:(1)受访者的基本情况;(2)安置意向及最关心的问题;(3)交通方式及停车场地需求;(4)安置住宅户型及室内装修需求;(5)小区公共设施及活动场地需求;(6)小区管理方式;(7)未来就业意向;(8)受访者提供的补充信息(即其他需求或建议)。每个方面均提供了一个基本结论,并附上相关的统计数据。

除了分项结论外,《报告》还就调查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归纳和强调,以利于规划设计师做出整体判断、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以下举三个例子。

(1)从安置对象的家庭结构来看,三口及三口以上家庭比重较高同时,结合居民意愿调查发现,受灾家庭普遍希望获得“三室一厅”的安置住房。根据这一结果,《报告》建议住宅设计中应注意:一方面,在政府提出的80平米安置标准限定下,户型设计应力求紧凑实用,特别是更高比例的三居室户型;另一方面,由于大量受访者提出愿意通过适当出钱的方式提高安置面积标准,因此户型设计中也应考虑这一因素,留出弹性,更好地满足不同家庭的居住需求。

(2)调查发现,部分受访家庭中拥有残障人士(约占调查总数的8%)。应该说,这一问题在以往的住房需求调查中关注较少。而针对这种情况,住宅设计在符合安置面积标准的前提下专门提供了一定比例的无障碍户型(图6),以满足特殊人群的生活所需,体现更多的人文关怀。

(3)本次调查格外关注受灾家庭的经济状况和生计问题。通过调查发现,受访家庭的整体收入水平较低,因此《报告》强调,新区建设不仅要为灾民提供住房等硬件条件,更要综合考虑他们的生计问题,创造大量就业岗位。关于灾民对未来就业(再就业)的憧憬和期望,调查显示,绝大部分灾民更愿意留在舟曲,其中比重最高的就业选择是在峰迭新区或舟曲老县城做小买卖,相应的,这也就带来了对底层商铺的高需求,根据这一情况,在安置小区的规划设计中,特别提供了较高比例的沿街底商住宅。

六、结语

第10篇

关键词:研究性学习活动;实践;反思

古人云:“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地理新课标明确提出,在地理教学中应经常开展实践活动,积极引导学生从生活中发现问题,用地理思维分析原因,设计方案,开展研究,提出对策。为贯彻新课标这一精神,提高学生的地理素养和创新能力,今年寒假期间,利用乡土地理资源,组织学生开展了一次研究性学习活动。

一、前期准备

1.课题选择

学习中图版教材“工业区位理论”后,星子籍学生就当地石材厂对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的问题,成立学习小组,开展探究星子县石材工业布局优势的实践活动。学生充满兴趣,决定以此为研究课题,进行探究学习。

2.合作分工

课题选定后,小组决定采取野外考察与社会调查相结合的形式。具体考察线路为:九江城区―星子县金鹿石材城―东牯山采石场,如图1所示。本次活动由六名星子籍高二学生和三名教师组成,成立现场采访、实地观察和社会调查三个小组,各组均有一位教师加入。前期工作由学生准备,如设计考察线路、访谈内容、调查项目、搜集相关信息等,同时还制定应急预案。教师适时指导并做好服务,如安排交通、饮食等,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实地考察

1.第一站:金鹿石材城海天石材厂

(1) 现场采访组:采访组学生就预先准备的问题,对海天石材厂老板进行采访(图2),采访过程中又临场生成新的问题。厂长很热情,对学生的提问进行耐心、详细的解答。通过访谈,小组成员从石料加工到成品类型,从产品销售到工业废弃物处理,从资源开采到获取经济效益及对环境的破坏等各个环节都有了整体认识。通过实地调查,学生加深了对书本理论知识的理解,同时也流露出对家乡环境污染的忧虑,采访结果见表1。

(2)实地观察组:观察组学生深入车间,一方面了解生产工序,用手机记录产品生产过程,一方面了解生产过程中的耗水、污水排放、污水处理等情况,观察大气污染、水污染等状况,同时采集数据,如用分贝仪测量噪声的大小(图3),观察结果见表2。

(3) 社会调查组:社会调查组的学生对石材厂工人发放了调查问卷,由于部分工人文化水平较低,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将问卷内容改为访谈,以便更快获得资料,调查内容涉及户籍、性别、收入、权益、业余生活等。调查结果见表3。

2.第二站:石材原料地――东牯山

石材城至东牯山大约3~4千米的路程,山路蜿蜒曲折,崎岖不平。当天正逢雨过天晴,一路走过去,干处尘土飞扬,湿处泥泞不堪。成员们发现,山路附近植被低垂,蒙灰负重,有的已经枯萎。爬上山岭,举目眺望,山地更是遭到重创。巨大的“天坑”深陷,泥沙、碎石混杂,不见植被踪迹;高高的碎石堆上,电线横七竖八地拉扯着,存在安全隐患,偶有卡车来这里装碎石。年关将至,工厂已停业,大型碎石机虽然静静地矗立在那里,仍然感受到大地在颤抖、万物在。

翻过山岭,来到采石场,山顶乱石峥嵘,山体三面悬崖陡壁,呈“U”型,地面积水成潭,都是大型切割机自上而下采石所为。这里毗邻庐山景区,过去也曾是山清水秀,如今满目疮痍。

通过两站的观察,大家了解了石材产地的生产工艺、当地地貌特征,更多的是情感上的冲击,在这里大家亲眼目睹有人对资源的疯狂掠夺、对环境的无情摧残,也深切感受到有些人环保意识的淡薄以及科学监管的不力。

三、成果展示

实践调查活动结束后,小组成员建立了QQ群,在群里将自己搜集的资料进行交流、归纳,就石材工业的区位因素、发展的弊与利、面临的问题及未来发展之路等四个专题制作成多媒体课件,在全班展示、交流,使全班对工业区位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探究成果见表4。

四、活动反思

第11篇

社会调查报告:计算机专业社会人才需求调查

摘 要

通过调研、分析当今信息化社会对计算机专业人才的需求现状与趋势,对师范院校计算机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及方案进行有益的思考和研究.

关键词:社会调查;师范院校计算机专业;人才培养

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和计算机类专业大量学生毕业进入社会,当前师范院校计算机专业存在的许多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大量学生毕业进入社会,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如何进一步做好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是学校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运用现代社会调查方法,对吉林师范大学计算机专业人才需要进行了调查,并加以分析,对师范院校院校计算机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及方案进行研究,为决策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1计算机专业就业调查与分析

本次调查方法是传统问卷调查、网络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共收回传统问卷100份、网络问卷400份,调查对象是我校计算机学院专业学生实习及就业单位、人才服务中心及—届毕业生,用人单位主要包括本省及其他省市与我校有用人历史的中小学校、中小企业等.调查表主要有基本信息和计算机专项职业能力调查(见表1)两部分组成.调查中发现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人才市场需求量大,但中小学计算机教师需求量减少.随着计算机与网络应用的普及,计算机软件的大量使用,带动了相关产业的迅猛发展,急需大量专业的编程人员及项目负责人或相关工程师等专业人才.另外,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计算机网络应用人才和网络安全人才显得非常缺乏.从人才需求调查表的结果看,计算机应用专业人才需求非常旺盛,优秀毕业生供不应求.而以往需求较大的中小学计算机教师岗位逐年减少,教师岗位已不能作为师范院校计算机专业的唯一出口.

表l 算机专项职业能力调查

专项能力熟练掌握一般具备大致了解

计算机基本组装与维护

计算机基本操作

常用办公软件

计算机软件编程与开发

计算机管理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网站系统开发

网站管理维护

数据库系统的开发

数据库管理

英语阅读

语言表达能力

与客户、同时或学生的沟通能力

其他

(2)地区需求差异明显.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对从事研究型工作的专门人才和从事工程型工作的专门人才有一定需求,他们将主要从事计算机基础理论、新一代计算机及其软件核心技术与产品等方面的研究工作以及从事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工程性开发和实现工作,而在中小城市,则大量需求从事应用工作的专门人才,他们主要从事企业与政府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的技术工作,以及在计算机与软件企业中从事系统集成等技术工作.

(3)企业招聘时对计算机专业毕业生的要求.①要求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希望在短时间内具备上岗能力.多数人力资源主管和项目主管在招聘员工时会看重应聘者的实践经验.不少企业会参看毕业生是否参加过项目或实习以及是否担任过学生干部等条件.大多数企业希望员工尽早具备上岗能力,希望降低再培养成本.在对新员工培训方面的调查中,愿意提供一个月以内培训时间的74.52%,愿意提供三个月以内培训时间的占25.48%,愿意提供三个月以上培训时间占o%.②具备多种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具备多种技能的计算机专业复合型人才有更多的发展机会,如在计算机软件开发能力基础上,在计算机组装与维护、计算机网络维护、信息系统管理、产品推广、客户关系管理等方面也能胜任.据调查,单位要求人才具备综合知识和技能的占84.23%.而不要求的仅占15.77%.这反映了现代企业在人才运用上,更加强调使用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③要求专业毕业生具有与从事职业相关的资格认证.企业对ri’认证的认可程度分别是国家计算机等级认证、计算机软件资格与水平考试(软件设计师和网络工程师)、全国信息化工程师和劳动部的职业资格认证.④要求具有突出的技能和实际应用能力.调查显示,企业中的负责人对本科生具备的专业技能要求是:编程能力、数据结构知识和算法知识,此外依次需要具备数据库知识、软件工程知识和操作系统知识.

(4)对专业学生专项能力的要求.在专业学生专项能力调杳中,排名靠前的依次为“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计算机编程与软件开发能力”、“计算机组装与维护”、“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此外外语能力、信息系统管理、网络管理、数据库管理与维护等次之.

2对师范院校计算机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及方案的研究

通过以上社会调查分析,发现沿用过去专业培养模式很难适应社会对计算机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必须要对目前师范院校计算机专业培养模式及内容进行改革,以适应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及毕业生就业需要.

(1)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的原则.计算机专业培养上,必须与行业接轨,以就业 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的原则.在充分认识和调研社会和行业需求的基础上,运用课程理论和教学资源进行课程内容、课程结构等方面的总体设计.

(2)确定多元化人才培养目标模式.重点在于研究如何使培养目标多元化,从而满足学生的专业学习需要和企业用人需要,进而形成大类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模式”.在充分考虑服务区域和现有教学资源的情况下,制定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对不同学生采用分专业方向的教学,真正落实多元化的专业培养目标.针对不同出口的学生,采取不同培养方案.如在大四增加选修课的比重,对希望考取研究生的同学,增加理论知识讲解的选修课.对

希望就业的同学,增加实践课程的选修课,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技术人才.从适应就业需求的角度,社会要求计算机专业人才应具备多种技能,应有针对性地设置相关课程培养学生多方面技能.

(3)突出专业教学特色.积极引入学历学位加资格认证相结合的专业教学模式.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参加计算机软件资格与水平考试等国家计算机资格认证考试,并取得相应认证证书.

(4)加强实验室与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规划.在原有的实验室和教育教学基地基础上,加强实验室和实习基地的建设,并增设实训基地.我院已与隶属于北京市科委的中国最大的软件行业服务机构.北京市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促进中心建立合作关系.计算机培训机构合作安排学生到北京进行实训,并到其相关的软件公司(如用友软件、神州数码、金山软件、北大软件等)实习工作.探索建设教学、科研、培训相结合的多功能实训基地,推行产学结合,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参考文献

1风笑天.现代社会调查方法m.武汉: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6.

2风笑天.社会学研究方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沈才梁.高职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社会调查及培养方案研究j.计算机教育,.(10):28—30.

第12篇

    近日,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办公室召开会议,就如何进一步做好黄金周旅游统计信息预报工作进行研讨。尽管“十一”之后,有关假日旅游的利弊得失人们见仁见智、众说纷纭,但应该肯定的是,黄金周旅游统计预报工作确是统计为社会公众服务的一次有益尝试。     长期以来,各级统计部门(包括政府统计部门的综合统计和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专业、行业统计)年年讲天天讲的是,统计要为政府服务,要为领导服务。这种提法本没有错,但却是不全面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随着政府职能的逐步转变,面向公众、为社会服务,应该成为统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统计面向公众是统计工作的性质所决定的。统计用数字描述、反映事物的发展变化及其规律;任何事物都有其数量特征。统计数字覆盖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对统计数字的需求自然也来自社会的方方面面,而绝不仅限于政府部门或有关领导。如果无视或轻视更为庞大的社会需求群体,统计工作就是不全面、也是不完整的。

    统计面向公众是发展市场经济、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所决定的。一方面,随着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愈来愈强,社会对统计信息的需求也必然愈来愈多。另一方面,所谓政府职能,从本质上说,就是运用法律赋予的管理手段为社会公众服务。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应该逐步变管理为服务,政府统计部门自然也要转变观念和职能。

    统计面向公众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所决定的。定期、经常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公众统计信息,是一种国际惯例。在许多国家,各级政府部门及其首脑也是通过媒体或其它载体的来获取非机密的统计信息,而很少提出特殊的“领导需要”。扩大对外开放, “迎接入世”挑战,中国的统计信息从计算方法、采集渠道到公布形式,无疑应该更加公开和透明。

    或有人说,公众的需求方方面面,政府统计不可能包罗万象;或有人说,社会需求可由社会调查机构去搞,政府统计不要包办代替;或有人说,面向公众应该有偿服务,这也是国际惯例。这些,或许都有一定道理。但需要明确的是,政府统计的法律地位、权威性及其庞大的调查体系,是社会调查机构无法与之相比的;政府统计面向公众也不应凡事皆开口言钱,因为统计工作的经费本身就来自于国家或说是来自于纳税人。至于统计应该在哪些方面无偿地为社会公众服务,我以为,一是涉及基本国情国力、反映社会经济发展基本状况的信息;二是为社会上相当数量的群体或个体所关注、且和他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如黄金周的旅游情况就属于第二类信息。由此,笔者认为,无论黄金周及假日旅游前景如何,各级统计部门都应从假日旅游预报统计的有益尝试中得出一些积极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