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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野生动物

时间:2023-06-02 09:58:00

保护野生动物

第1篇

最近在家里和爸爸妈妈一起看电视的时候,我发现电视上多了一类公益广告,这种公益广告的内容就是,由明星向大家呼吁,要一起保护野生动物。

我觉得保护野生动物这个话题有十分深远的意义。在上自然科学课的时候,老师告诉我们,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发展,很多人为了赚钱,都纷纷拿起猎枪捕杀野生动物,以前数量很多的动物,都因为人类残忍的杀戮,因为人类对金钱的贪欲,纷纷命丧黄泉,很多动物都逐渐被列入濒危动物的名单之中。

我觉得我们人类虽然是和动物不同,但是追根究底,我们只是有智商的高级动物而已,我们和动物都共同生活在这个美好的地球上,我们应该及时制止自己的贪欲,不能再做那些伤害野生动物的事情了,否则当某一天,动物全部都灭绝的时候,后悔的人类做什么事情都是于事无补的。

住手吧人类,让我们大家一起保护野生动物吧。

第2篇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野生动物的保护、驯养繁殖、开发利用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本法各条款所提野生动物,均系指前款规定的受保护的野生动物。

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适用渔业法的规定。

第三条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国家保护依法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鼓励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

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给予奖励。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义务,对侵占或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制定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规划和措施。

第七条国务院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自治州、县和市政府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第二章野生动物保护

第八条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者破坏。

第九条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及其调整,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并公布,报国务院备案。

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及其调整,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十条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当在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主要生息繁衍的地区和水域,划定自然保护区,加强对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的保护管理。

自然保护区的划定和管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各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视、监测环境对野生动物的影响。由于环境影响对野生动物造成危害时,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对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保护部门在审批时,应当征求同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三条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自然灾害威胁时,当地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拯救措施。

第十四条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补偿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

第三章野生动物管理

第十五条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野生动物资源的调查,建立野生动物资源档案。

第十六条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捉、捕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第十七条国家鼓励驯养繁殖野生动物。

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许可证。许可证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取得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

持枪猎捕的,必须取得县、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持枪证。

第十九条猎捕者应当按照特许猎捕证、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和期限进行猎捕。

第二十条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和禁猎期内,禁止猎捕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

禁猎区和禁猎期以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由县级以上政府或者其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一条禁止使用军用武器、毒药、炸药进行猎捕。

猎枪及弹具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第二十二条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驯养繁殖许可证向政府指定的收购单位,按照规定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进入市场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应当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县境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第二十四条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所限制进出口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批准,并取得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海关凭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查验放行。

涉及科学技术保密的野生动物物种的出口,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禁止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和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第二十六条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建立对外国人开放的猎捕场所,应当报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应当缴纳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物价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二十八条因猎捕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猎捕者负责赔偿。

第二十九条有关地方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畜安全和农业、林业生产。

第三十条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照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狩猎证或者未按狩猎证规定猎捕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可以没收猎捕工具,吊销狩猎证。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持枪证持枪猎捕野生动物的,由公安机关比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破坏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以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情节严重、构成投机倒把罪、走私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没收的实物,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按照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非法进出口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走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证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伪造、倒卖特许猎捕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上一级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法院。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法院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对海关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依照海关法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办理。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保护野生动物有关的国际条约与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3篇

1、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地迅速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行动,形成强大声势,打击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和走私、非法经营野生动物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2、要切实强化野生动物分布区的野外巡护和看守。要在野生动物分布的山头、地块、湖区,组织力量加强巡护和看守,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行为,依法制止和惩处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损毁野生动物栖息地、干扰野生动物生息繁衍活动的行为,并收缴或清除兽夹、兽套等非法猎捕工具。三要全面检查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场所,清理整顿非法经营利用行为。尤其是对餐馆饭店、花鸟市场、药用野生动物原材料集散地和其他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较集中的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经营利用非法猎捕或走私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进行清理整顿,并依法惩处。

3、要加强林业部门与海关、边防、运输等部门的协调行动,综合整治,严查走私、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

4、要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更广泛地争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倡导保护新理念,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保护意识。发动人民群众关注、支持保护执法行动,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来源:文章屋网 )

第4篇

我们要保护野生动物,因为我们保护野生动物,野生动物对我们人类也会很友好。

比如说燕子,燕子能帮我们把田里的害虫吃掉。如果我们人类杀害捕捉它们,它们会吃掉那些常常来搔扰我们的蚊子,让我们更好地生活吗?没有了燕子,我们的周围变得很多害虫,这些害虫对我们人类有很大的坏处呀!

我还举个例子。比如说青蛙,青蛙也能帮我们吃田里的害虫,可以说是田里的警察。我们支捕杀他们,一旦没有了青蛙,田里的害虫越来越多,害虫不断地吃菜,难道我们会有美好的丰收吗?

我还举个例子。比如说啄木鸟,啄木鸟是森林中的医生,它可以帮我们吃掉树里的害虫,让树恢复健康。我们杀害它们,树木的害虫会越来越多,树木会慢慢地减少。地球上没有树,会发洪水、地震。

我最后举个例子。比如说猫头鹰,猫头鹰捉田鼠,是对我们人类有好处的,人类却常常捕猎它们。没有猫头鹰,田鼠会增加。田鼠吃的庄稼和菜就更多了,我们人类一样没有好的收成。

所以,我们要保护以上的动物。同时,我们还要保护其他的野生动物!

第5篇

当你漫步在绿树荫荫的森林,当你行走于青色一片的绿茵,当你辗转于层恋叠峰之间······你是否想到如果能远远的听到“百啭千声随意移,山花红紫树高低”的鸟鸣,如果能看见到穿梭于树中的小猴的身影,如果能遇到溪边饮水的小鹿······那么,大自然会多么灵动,多么迷人。

谁不向往静谧的田园生活?谁不渴望每天看见蓝天白云?谁不期待身边有鸟语花香?听着松涛低语,鸟鸣啾啾,看着苔藓绒绒,树叶飘飘,伴着流水潺潺,鱼儿嬉戏,人都会陶醉其中。

自从地球上有了人类,我们的命运就与野生动物息息相关,动物作为生物链的重要组成部分,却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全世界每天都有珍稀动物在灭绝,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动物被猎杀。大自然的生态平衡被破坏,益虫被灭,害虫猖獗;森林被伐,灾害频繁;植物破坏,土地沙化······我们的自然生存环境正在恶化。可是我们又能怒谁呢?这难道还不是我们这些大自然的主宰者,猎杀动物、砍伐森林、摧毁植物所造成的吗?这难道不是我们自己在破坏自己的生存环境吗?

同学们,老师们,4月10日~4月16日是我国的爱鸟周,为了让我们大家都能为鸟儿做一些有益的事,为了人类共同生存的环境,为了这个星球上的一切生物的未来,我希望全世界人们发出倡议:

伸出我们的双手,每年种上一棵树;

做一名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宣传者;

提倡不食用野生动物,树立饮食新风尚;

劝说、阻止伤害野生动物的人和事;

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

让家乡的树更绿、天更蓝、水更美;

让大地处处充满生命的绿色;

第6篇

关键词:塞罕坝;资源保护;生态;对策

中图分类号:S79 文献标识码:A

塞罕坝机械林场坐落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北部,地处河北省最北部,是全国北方最大的人工林场。其营造的大面积以落叶松为主的人工林有效地阻止了浑善达克沙地向南推进和风沙对京津的侵袭,涵养了滦河、辽河水源。经过六十年的经营和保护,塞罕坝地区已具有丰富的森林资源以及动物资源。目前,共有维管束植物8l科303属618种,陆生脊柱动物66科261种,鱼类5科32种,昆虫114科660种[1]。本文将在介绍塞罕坝地区野生动植物资源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基础上提出一些保护和生态建设发展对策。

1.自然概况

土壤、植被、立地条件。林区内母岩多为玄武岩、凝灰岩,并有少量花岗岩和变质岩。土壤类型主要为灰色森林土和山地棕壤,也有部分草甸土、沼泽土,土壤质地多为壤土和沙壤土,有机质含量较高,一般在1.2~2.0%之间。林区内生物资源极其丰富,以寒温性针叶林、落叶阔叶林为主,以落叶松、樟子松、云杉、山杨、桦木类等为建群种。灌木主要有山刺玫、绣线菊、小叶锦鸡、黄柳、金露梅等;草本主要有针矛类、菊类、蒿类、披碱草、沙打旺、草木犀等。人工栽培种也成多样化,乔木主要为落叶松、樟子松、云杉等。

2.塞罕坝地区野生动植物资源

塞罕坝地区属典型的北温带气候。目前有藤本植物9种,木本植物102种,草本植物507种。具体来说,有大型真菌22科5l属79种;自生维管柬植物8l科303属618种,其中蕨类植物6科、10属、16种;裸子植物2科、4属、10种;被子植物73科、289属、592种,其中双子叶植物63科、227属、462种,单子叶植物10科、62属、130种。国家重点保护植物4种,特有植物1种1变种2变型,在河北仅本地区有分布的植物有30余种。该地区内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4种,即野大豆、蒙古黄芪、刺五加和沙芦草;有特有植物1种1变种2变型,即光萼山楂、长柱多裂叶荆芥、围场茶藨子和黄花胭脂花[1];保护区植物群系中含20种以上的大科有7科,含1~19种的较大科有8科,含5~9种的较小科有13科,含2~4种的小型科有25科,仅含1种的科有28科。含10种以上的大属共有6属,含5~9种的中型属共有13属,含2~4种的小属共有124属,区域单种属163属,真单种属6属[2]。

该地区有陆生野生脊柱动物4纲24目66科261种,鱼类5科24属32种,昆虫12目114科660种大型真菌22科5l属79种。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7种,其中一级保护5种,二级保护42种[3]。塞罕坝省级自然保护区共有陆生野生动物152种、亚种,隶属于4纲21目51科。其中两栖纲1目3科4种;爬行纲1目3科4种;鸟纲14目33科118种;哺乳纲5目12科26种[2]。

3.塞罕坝地区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存在的问题

生物多样性不够丰富,植物种类较少。当地林地主要以人工纯林为主,林分郁闭度较高,因而林下植被种类较少。而在土壤水分条件较好处也未见较多的针阔叶、乔灌木和草本植物,野生动物种类少,种群密度不高。

野牛植物资源乱采现象严重。不少游人、当地农民和职工在林中任意采挖药材、各种山野菜等,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减少了物种。

存在次生污染。随着当地旅游的兴旺发展,出现了许多度假村,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管理,度假村建设出现无序状态。垃圾处理不足,在景区内经常见到建筑和生活垃圾,造成次生污染。

4.生态建设发展对策

A.加强植物资源的保护

一是加大执法力度。以森林公安派出所和林政执法为主,经常性的开展打击破坏林区违法行为的活动,同时结合退耕还林和封山禁牧政策,二是加强宣传力度,转变保护观念,必须宣传到位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把保护植物资源工作提高到全民的高度,使全民具有爱护大自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尤其是一些稀有的金莲花基地,在利益驱使下有村民竟然夜里偷采,一定要从根本上改变观念来保护这些植物资源。离村落近的森林资源包括幼龄林地,要设立防护栏防止牲口践踏。

与科研院所联合建立新奇特植物资源繁育基地。充分利用塞罕坝地理优势及特殊的气候优势建立繁育基地,扩大繁殖规模,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发展,根据植物特性和市场需求,分类筛选培育不同物种、品种的良种繁育基地,具备发展规模生产的苗木,为植物资源开发和永续利用奠定基础,如坝上白蘑、紫蘑、肉蘑、肉香远销国内外,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探索其菌种的永久保存方法就可保证这些种质资源永续利用。

加大造林、营林新技术投入力度,提高造林成活率。在造林树种选择上首先以乡土树种为龙头,该地区的乡土树种主要是落叶松、云杉、樟子松,采用这些树种造林是人工更新获得成功最大的保证。挖掘本地植物资源,培育多树种多层次混交林,实现不同地段、不同树龄、不同类型森林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森林资源经济与生态“双赢”目标。采用抗旱造林技术,主要有营养袋造林技术、保水剂造林技术、新型节水容器植树技术、ATP生根粉、抗旱造林粉、土壤强力增墒剂、地膜保水、茎干缠膜法等方法,提高造林成活率,确保造林质量。 伐区作业严格按照设计执行。伐区管理实行责任到人,管理员应根据伐区设计的数量、要求,在伐中负责监督检查,做到勤上山勤检查,制止违规行为、控制采伐类型,确保伐后林分郁闭度和保留株数达到设计要求,防止越界采伐、超强度采伐和异地采伐。伐区台账登记及时、账目清晰、数据准确。应把好伐区验收关,确保森林资源的永续利用。

B.加强塞罕坝地区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

强化对群众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未来的教育与宣传,将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全民教育活动中,从而不断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此外,还要特别加强对犯罪分子集中区和野生动物分布区周边社区群众的教育,防患于未然。

建立健全基层管理机构,加大管理力度。加强就地保护即:在塞罕坝机械林场自然保护区设立森林公安局;在州、地一级设立管理分局,下设森林公安分局;在核心区、缓冲区设立管理站,下设森林公安派出所。以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为主体,以地方林业主管部门为依托,形成一个布局合理、科学有效的保护网络,进行就地管护,切实有效地保护野生动物的安全。

坚持依法保护,建立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为中心,以可操作性强、切合实际的配套法规为补充的法制体系,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甚至采取公审、公判的形式,达到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目的。并且,我们每一个执法者要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用法律利剑来保护林区野生动物。

[1]刘春延,聂鸿飞.塞罕坝植物区系组成的分析研究[J].河北林业科技,2008.06

第7篇

关键词: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研究

野生动植物是大自然赋予人类宝贵的财富之一,人类活动范围的扩大,对大自然的过分摄取,严重威胁了野生动植物的栖身之所。在此背景下,我国提出了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以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正常生存环境,同时也满足了我国对动植物多样性保护的要求。野生动植物的发展是生物进化的产物,其包含了多种多样的生物资源,同时也构成了整个生态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一旦其中任何一种物种遭到了破坏,其带给整个生态系统的影响是无法衡量和计算的。不管是植物还是动物,其与人类一样共同构成了地球整个生态系统的主体,在生态环境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与管理

我国野生动物的保管与管理始于20世纪50年代,而我国野生动物保护与管理的稳步发展阶段,则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改革开放后。取得的成果具体如下:

1.1 法律法规体系的构建

法律法规体系中,《野生动物保护法》为核心,在其前后还分别颁布了《森林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在中央颁布的行政法规的基础上,各省、各市也相应出台了一些带有地方性的法律法规。以《野生动物保护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体系在我国初具规模。

1.2 自然保护区建设体系的完善

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的实施,在解决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巨大效用,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以及生态脆弱区动植物的保护都纳入了该工程的保护范围内。

1.3 野生动物拯救工程获得了一定的成效

野生动物的拯救工程集中体现在我国对濒危野生动物的“七大拯救工程”,分别是大熊猫拯救工程、扬子鳄拯救工程、海南坡鹿拯救工程、高鼻羚羊拯救工程、野马拯救工程以及麋鹿拯救工程。林业部于2008年制定并出台的《保护大熊猫及其栖息地工程》,将完善我国对现有的13个大熊猫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同时也将拟14个新的大熊猫保护区,总面积高达4242km2,大熊猫栖息地2479km2。同时建立17条大熊猫种群间走廊带,32处大熊猫栖息地管理站,强化对大熊猫的保护。而朱q保护工程中,林业部业也制定了相关的计划,计划中提到将要家里13个朱q保护地,总面积高达4130hm2,在保护朱q生活环境方面也出台了一些政策,控制朱q保护地区的人口增加,恢复湿地,改善朱q的觅食环境,同时,结合人工饲养繁殖种群,保护野生动物。

2 野生动物资源统计工作初见成效

1949年后,我国对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方面加大了调查的力度,曾多次进行全国范围内的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和区域内的野生动物资源调查,积累了大量的野生动物资源,奠定了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的基础。而在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中明确对我国野生动物资调查进行了规定,即“组织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建立资源档案”,突出强调了野生动资源调查工作的重要,同时也影响了我国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的进展。

3 野生动物保护的国际影响越来越大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改革开放的浪潮下,我国也相应的加入了国际野生动物保护组织,如《并未野生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湿地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在6项双边保护协定的签订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先后与日本、澳大利亚、美国等国家签订,同时在国家交流、合作方面也有一定的发展,开展了与世界银行的交流合作,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交流合作等。

4 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的全面启动

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的全面启动,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的重要条件,在提高全民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有着重要促进作用,也是保证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持续、稳步发展的重要手段。2002年,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全面启动,预计在50年的时间内实现对野生动植物的全面保护以及建立基本的自然保护区。

第8篇

关键词:野生动物;保护意义;误区

中图分类号:S8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3)-04-0244-1

1 我国野生动物资源现状

我国陆地国土面积占世界的6.5%,陆生脊椎动物种类达2100多种(哺乳类450多种、鸟类1180多种、爬行类320多种、两栖类210多种),占世界陆生脊椎类动物种数的10%以上,是世界上拥有野生动物种类最多的国家之一。我国野生动物资源不仅种类丰富,而且还具有特产珍稀动物多和经济动物多的两大特点。

2 野生动物保护的意义

野生动物与人类之间一直保持着良好的邻里关系,与此同时,野生动物也一直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因此,一旦野生动物的生存与发展受到威胁,不仅对于野生动物自身来说是不利的,对于我们人类及我们的子孙后代都是没有任何好处的。所以,保护野生动物不仅事关大自然的生态平衡,还对我们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从宏观角度来看,对于野生动物的保护程度是衡量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判断依据。一方面,野生动物可以作为人类农林生产的守卫者,另一方面,它们还是生态资源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一直为人类社会发展提供物质资源保障。在早期阶段,野生动物为人类提供了基本的食物和衣服,而今,野生动物资源与我们日常的生产生活更是紧密相关的。现在我国与野生动物资源相关的产业就有许多,例如:野生动物养殖、观赏旅游、特种皮革、传统医药、工艺品制造、民族乐器等等。保护野生动物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野生动物具有极高的使用价值。在原始社会,人类祖先就已经开始通过猎捕野生动植物维持生计。即使到了现在,野生动植物也依然为我们的日常生活提供着充足的食用或者衣用资源。第二,野生动物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可以通过在国内外市场中进行交易,从而获取一定的经济价值。第三,野生动物具有游乐观赏价值。特别是对于一些濒危动物来说,其更是具备很高的观赏价值。濒危野生动物也逐渐成为各大动物园、森林公园以及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吸引游客游玩的招牌。

由上述野生动物价值的多样性可以看出,野生动物对于自然环境以及我们人类日常生产生活的重要性。所以,对于野生动物,特别是濒危野生动物,必须要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维护其正常的生存发展,最终达到永久可持续利用的目的。

3 保护野生动物所存在的误区

当前,随着野生动植物种类的不断减少,我国也越来越重视对于野生动物的保护。但是对于野生动物的保护我国还存在一定的认识误区。其中最主要的误区就是认为保护野生动物即不伤害野生动物,任其自然生存及发展。这种认知是极其不可取的。因为在自然界中,物种的灭绝是时时刻刻都会发生的,所以放任濒危物种自然生存繁衍,其必然会逐渐被大自然所淘汰。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考虑,如果人类采取一定保护措施,使得本应该灭绝的物种起死回生,那么会不会又打破了自然界原本的运行规律。另一方面,目前对于野生动物保护的另一个误区就是过度保护,使野生动物丧失了原有习性,打破了自然界各物种间的制约关系。此外,人们在保护动物的同时,并没有考虑野生动物自身对于环境突变的适应能力。大熊猫作为我国的国宝,我国对其重视程度可以说是极高的。但是在保护大熊猫的同时,人类并没有考虑到野生大熊猫在天然栖息地的生活能力是极强的,根本不需要人类对其进行额外的保护。真正的问题在于其生存环境本身遭受了严重的人为损坏。

实际上,人类对于野生动物的保护或多或少都会给野生动物自身以及自然界带来永远无法抵消的影响。所以,对野生动物最好的保护措施就是尽可能的维持现状。

4 总结

野生动物资源是生物圈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不仅具有极高的科学价值、经济价值、文学美学价值,更是大自然赐予人类最为宝贵的财富。随着当前生态形势的进一步恶化,保护野生动物更是迫在眉睫。所以,对于野生动物保护来说,更应该提升到我国首要发展举措当中,并且重新认识保护野生动物的重大意义,认识当前我国保护野生动物方面的认知误区,从而更好的建立相应的野生动物保护措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 曹丽荣.野生动物资源的法律保护[J].四川动物,2011,

(02).

第9篇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野生动物和林区内野生植物、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行政区域内其他野生植物的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协助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

第四条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分工协作,加强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以下简称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管理。

进入集贸市场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予协作;在集贸市场以外违法经营、运输、携带、贮存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由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

第五条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所需经费由同级人民政府纳入财政预算,统一安排。

第六条公路、铁路、航运、邮政、动植物检疫等部门,对非法运输、携带、邮寄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应予扣留,并及时移交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应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第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非法贩卖、购销、经营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第八条禁止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

第九条宾馆、饭店、茶楼、餐厅、招待所和个体饮食摊档等,不得收购、宰杀、销售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不得收购、销售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不得用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名称或别称作菜谱招徕顾客。

第十条禁止破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地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点的保护设施和保护标志。

第十一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非法猎捕、捕捞、宰杀、加工、利用、运输、携带、走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提供工具和加工、储存、交易场所。

第十二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采集野生植物或者破坏其生长环境。

第十三条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捕捞、收购、出售、邮寄、加工、利用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采集国家级、省级野生植物的,要向国家或授权的省行业主管部门申请采集证。

第十五条鼓励具备资金、场地、技术、种源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开展野生动物的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工作。从事驯养繁殖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报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由省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市、县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给驯养繁殖许可证。

经人工驯养繁殖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后代及其产品,由省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市、县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单位收购、经营,并予公布,加强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出售国家二级或地方保护野生植物的,要经省或授权的市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检查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规定的行为时,可采取下列措施:

(一)询问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规定的行为人和责任人;

(二)调查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规定的有关活动情况;

(三)查阅、复制有关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规定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信件和有关资料。

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没收实物、非法所得、猎捕工具,可以单处或并处罚款。罚款标准:

(一)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情节轻微不需判处刑罚的,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使用禁用工具、方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猎获物的,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八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未取得狩猎证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猎获物的,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非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可以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十倍以下的罚款。

(三)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超越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范围驯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四)伪造、买卖、转让狩猎证、特许猎捕证、驯养繁殖许可证、运输证、经营许可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一)拒绝、阻碍野生动物行政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二)偷窃、哄抢或者故意损坏野生动物保护仪器设备或者设施的;

(三)偷窃、哄抢、抢夺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

(四)未经批准猎捕少量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

第二十条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有采集证的,并可以吊销采集证。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收缴,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外国人在我市境内采集、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者未经批准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所采集、收购的野生植物和考察资料,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各级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经常组织实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的执法检查。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出示检查证件,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配合。

被查处的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案件涉及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由该案件查处部门根据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或委托依法一并处理,其它单位不再重复处罚。

第二十六条查处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的罚没款一律上交同级地方财政,全额用于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并设立野生动植物保护基金专户。

第二十七条依照本办法规定没收的实物,由作出没收决定的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市和有条件的县,应建立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被没收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接收、救护、饲养、放生和上交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受伤、迷途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及时采取救护措施,并报告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第二十九条对保护野生动植物或检举揭发和查处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有功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给予表彰奖励。奖励金可从罚没款中提取。具体办法由市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第10篇

一、其他国家和地区对野生动物资源的刑法保护之比较

1、我国台湾地区有关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立法台湾地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立法采取的是附属刑法的模式。台湾刑法对此类犯罪规定的特点有:第一,输入或输出保育类野生动物之活体或其产品制品者也构成犯罪,由此可见台湾将引入外来物种的行为规定为犯罪;第二,将骚扰、虐待保育类野生动物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2、德国有关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立法德国刑法典在第25章“应处罚的利己行为”以及第29章“危害环境”之中规定了有关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此外德国也将虐待动物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德国《动物福利法》第17条规定,实施下列犯罪行为的任何人应被判处不超过3年的监禁或者罚金:(1)无合理的理由杀死脊椎动物;(2)导致脊椎动物。①因受虐待而遭受巨大痛苦;②遭受持续或重复的严重伤痛。可见德国刑法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有如下特点:第一,与我国类似的都规定了非法狩猎罪和非法捕鱼罪,但不同的是有一个专门的侵害自然保护区的犯罪规定;第二,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及于其幼子;第三,重视动物福利的保护,规定了虐待动物的犯罪,而且不仅仅限于野生动物。

3、简评纵观以上各个国家和地区关于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立法,可以总结出如下立法经验:第一,绝大多数国家都将猎捕、杀害、收购、买卖、运输野生动物的行为规定为犯罪。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也将引入外来物种造成当地生态平衡被破坏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但是,还没有一个国家将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规定为犯罪。第二,很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立法重视动物福利的保护,普遍将虐待野生动物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彰显出了人文关怀。第三,在对动物的保护范围上,大多数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保护范围要宽于我国,不仅限于濒危、珍贵的野生动物也包括普通的野生动物,有的还及于其幼崽。

二、完善我国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立法建议

1、增设食用野生动物菜肴罪众所周知,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在我国比较普遍,被捕杀、买卖的野生动物大部分都是被吃掉了,因此不从吃的源头上去管理这种行为,就很难杜绝这种现象。至少对于那些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吃是必须严格禁止的,我们知道,地球上一个物种的灭绝带给人类的危害远非我们所能想象的,因此保持物种的多样性才有利于人类长久持续的发展,才能为子孙后代造福,因此我们不能只图眼前的利益,当世界上所存在的物种越来越少,那么人类的生存也会岌岌可危。并且,在我国有一种观念是“民以食为天”,还有一种古老的观念是“吃什么,补什么”,中国的饮食文化是非常丰富的,因此,只要是能吃的东西咱们都会想方设法拿来吃。而对于有钱有权的人来说,吃高昂的野味更体现的是一种面子,因此吃野生动物的这种行为在我国尤为恶劣。因此,我国也具有开世界之首创,立食用野生动物菜肴罪的社会背景和现实必要性。我们建议在刑法第341条之后增加一款食用野生动物菜肴罪。

2、增设故意残害、虐待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故意残害、虐待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它使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身体残缺,进而失去生存能力,与捕杀无异。但是,以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将所有虐待动物的行为规定为犯罪还不现实,但处罚残害、虐待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因此建议在刑法第341条之后增加一款故意残害、虐待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3、扩大野生动物的保护范围我国现行立法对于野生动物犯罪的对象外延较窄,针对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对于本法所保护的“野生动物”的定义,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已长期被人诟病。而且刑法的司法解释也规定“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上述物种。这个范围是非常狭窄的,会使许多野生动物得不到较好的保护。从当初我国立法的功利主义角度出发的规定,在今天自然形式严峻的情况下,极有必要扩大其外延。正如某些学者所说,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质是一部“濒危物种法”这样看来,我国的非珍稀野生动物也归入了“非野生动物”的体系当中,这显然是不恰当的。因此,将普通野生动物归入《野生动物保护法》中,改变现行立法思想:野生动物的价值核心是珍贵、濒危物种的现状,是十分有必要的。

作者:吴丹丹 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第11篇

   保护野生动物倡议书    全旗广大人民群众: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保护野生动物,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不仅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也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我旗是野生动物种类数量较多的地区之一,但是由于生态环境的恶化,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的人为破坏,致使野生动物种类数量急剧减少及分布范围日益缩小,许多野生动物种类已处于濒临灭绝的境地。近几年,滥捕乱猎野生动物的现象屡禁不止,使得保护野生动物的相关政策、法令法规的实施与开展举步维艰。

   5月1日—7日是我区设立的“爱鸟周”,与此同时,正值我旗候鸟的迁徙时节,我旗境内的呼和诺尔旅游景区、胡列也吐湿地以及莫尔格勒河两岸等地区栖息着诸多珍贵野生动物,其中包括鱼鸥、野鸭、百灵鸟、白天鹅、大雁等。为保护和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确保候鸟迁徙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局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希望得到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我们再次倡议:保护野生动物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每个单位、团体及个人都有义务和责任去保护我们所共同生活的环境,为了我们的明天更美好,请您积极行动起来,坚决与各种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作斗争。并协助执法部门积极举报,根据息的价值我局将采取有偿举报。

   保护野生动物倡议书    尊敬的广大市民: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地球大家庭的一员,是大自然生态圈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保持生物多样性,和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可协调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历史以来,我县是一个野生动物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由于错误观念的误导,人们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不强。非法捕猎、贩卖、食用野生动物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现象的存在严重损害了资溪的文明形象,与当今世界倡导的绿色消费、文明生活的主流格格不入。党的十八大提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事业中,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我们要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大精神,提高全县人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为建设生态、文明、幸福资溪作出积极贡献。为此,我们郑重的向全县人民发出倡议:

   从现在起,在全县范围内发起保护拒吃野生动物的全民行动,并长期坚持下去!

   坚决反对落后、野蛮、残酷的消费陋习,提倡健康、环保、文明的`生活消费方式!

   坚决不捕杀野生保护动物!

   坚决不吃野生保护动物!

   坚决不参与非法买卖野生保护动物!

   勇敢举报违反保护野生动物法规的行为!

   让我们的郑重承诺传播到全社会,落实到每一个人。

   保护野生动物倡议书

   亲爱的同学们:

   如果朋友有了困难,你会袖手旁观吗?如果朋友遇到危机,你会见死不救吗?我想你当然会说:“不会!”

   现在我们人类的朋友——动物,有的已濒临灭绝,有的数量急剧减少,很难想象:如果有一天,人们生活在一个没有动物,没有植物的城市沙漠中,生命将逐渐枯萎,色彩将消失……

   同学们为拯救动物,拯救人类,拯救唯一的地球赶快行动起来吧!因此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我们小学生要积极学习和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让更多的人了解并遵守这个法律。

   2、现在有许多卖田鸡的。田鸡又叫“青蛙”,它可是人类的老朋友了,所以我们不仅不应吃它,还应告诉大家爱护它。

   3、目前,伤害鸟类的事时有发生,致使许多小鸟无家可归,我们应该给小鸟做些巢,让它们安家落户,为人类做更大的贡献。

   4、如果我们在路上遇到了小动物,我们应该做到“三不”:不恐吓、不打击、不捕捉。

第12篇

【关键词】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管理对策

1.野生动物危害的种类和原因

我国地域辽阔,气候多样,地形地貌从高山峡谷到平原湿地复杂多变,为野生动物进化提供了丰富的自然条件,从而成为世界上野生动物种类最丰富的国家之一。我国十分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先后颁布实施了《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强化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同时,在野生动物重点分布区域,建立了许多自然保护区,为珍稀野生动物生存繁衍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环境,野生动物野外种群数量逐年增长。但是,由于我国长期对森林的采伐、过度的放牧和开荒蚕食湿地等,使野生动物的生境退化、丧失和破碎化,导致了野生动物与人类的生存环境直接冲突。

1.1野生动物危害的种类

野生动物的危害分直接危害和间接危害两大类,直接危害主要表现在对林业、农业和牧业三个方面。草食动物在冬春季食物短缺时啃咬柳杉、洋槐、松等树种的皮,鼠类在林区打洞生活,咬断树根,破坏苗圃,影响了土壤的保墒,狼、豹等肉食动物捕食牲畜,野猪拱食庄稼,熊类掰食玉米等均属于直接危害,而大象在迁移过程中毁坏了道路、田地、茶园和羚牛在期顶死人畜等则属于间接危害。

1.2野生动物危害的原因

1.2.1一些动物种群数量过多

由于我国先后启动了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加大了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力度。同时,公安部门收缴了群众的猎用枪支和弹药,非法的狩猎活动被遏制,野生动物栖息地环境得到改善,野猪等野生动物种群数量的增加,导致其对生存环境需求的增加,与当地群众争地盘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伤人事件频繁发生,对农作物和林业苗木等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1.2.2羚牛等动物在期脾气暴躁

每到期,雄性成年羚牛就开始进行激烈的争斗,斗败的雄性羚牛不敢接近牛群而变为独牛,致使性情发作。同时,有的头牛受伤或有病跟不上牛群也成为独牛,它们都成了林区内的流浪汉,它们的性情十分暴躁,行为反常,到处乱窜,极易窜到人口稠密的地区对人、畜造成伤害。

1.2.3人类活动干扰了野生动物的行为

野生动物吃人和主动攻击伤人的情况十分少见,更多的情况是因为群众上山挖药、采野菜等,进入野生动物生活区,干扰了野生动物取食、饮水等活动,距离野生动物太近,致使野生动物无法逃遁而袭击人。

1.2.4野生动物的活动空间过小

由于人类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大,野生动物生存的环境愈来愈小,野生动物基本上分布在全国数量有限的保护区内。除我国西部少数保护区外,大多数保护区被居民区包围而成为“孤岛”,不能给大象、羚牛等动物提供充足的食物条件,它们往往到保护区外去寻找食物、矿物质和新的领地。

1.2.5生态系统的自然控制作用降低

一般来说,野生动物受有限的资源、气候等自然条件限制和疾病、天敌的控制,其种群数量很难无限增长。但由于人类长期使用农药,最终使处于食物链顶端的鼬科动物和猛禽类数量锐减,从而导致鼠害的猖獗和松毛虫等病虫害的大发生,给林业等造成极大的损失,严重影响了退耕还林的成效。

2.控制野生动物危害的措施

国内外控制野生动物危害的方法很多,但在实施以前必须认真调查和研究,查清一些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是否真的过多,危害的种类、程度等,然后再根据不同动物的危害而采取相应的方法。

2.1加强野生动物危害知识宣传

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通过“爱鸟周”、“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活动向社会大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同时,加强野生动物危害方面的知识宣传,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野生动物危害的种类、原因、途径和防范措施,特别要加强人身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

2.2选择性的活捉、猎杀过多种群的部分个体

野生动物种群数量超过环境容量时,它们盗食庄稼,啃食苗木,给林木资源、森林生态环境、农业和牧业等带来一定危害。野生动物管理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每年给群众下放一定的狩猎指标。在秋季庄稼成熟期,群众可向林业部门申请,并经当地公安机关同意,选择性地猎杀野猪、野兔;同时,野生动物管理部门还可以组织人力对羚牛等动物进行活体捕捉,将捕捉到的活体动物送到动物园或野生动物繁育饲养中心进行驯养繁殖,科学合理地利用动物资源。

2.3轰赶和化学药物控制

在庄稼成熟期,通过击鼓、鸣枪、放炮轰赶动物,也可以在庄稼地边扎许多稻草人吓唬动物,这些方法往往还是很有效的,可以交替使用。对于鼠害等则要运用生物和化学综合防治技术,投放安全、高效的鼠类专用药,避免造成对食物链中其他动物的危害。杀死不需要也不应该杀死的大量无辜的生物,会破坏物种的平衡,最终也破坏了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

2.4调整农作物结构

野生动物危害农作物,往往集中在一定的季节。对海拔比较高、坡度较大并且野生动物经常出没的地方实行退耕还林,不再种植玉米、水稻、土豆等传统农作物,而是栽植花椒、山茱萸、核桃、板栗等经济作物,也可根据当地气候等情况,选择适于本地生长的优良种子,将农作物成熟收获期安排在野生动物野外食物充足的季节。

2.5与野生动物相遇后及时回避

群众常进入林区从事挖药、割竹、采野菜等副业生产活动,特别在一些自然保护区,旅游路线直接穿越野生动物的活动区。而旅游季节正是许多野生动物、群居的时期,旅游产生的噪音等使动物产生惊惧和不适,限制了动物的栖息范围和取食、饮水、迁移等行为。同时,在许多旅游区,尤其是中高山区,游人随意丢弃吃剩的食品,没有及时捡拾、清理,羚牛等有蹄类野生动物为了弥补矿物质的不足,常常到旅游线路上舔食塑料袋等,这时野生动物可能与人会不期而遇,人可能会遭到大象、羚牛等大型动物的攻击。各保护区应加强对游客的宣传工作并在旅游线路上设立必要的警示牌。当与野生动物突然相遇时,要保持肃静,如果与动物很近时,爬上大树,若被动物追赶时,扔下衣服或其他物品分散野生动物的注意力,并以迂回的方式向下坡方向逃离。

2.6建立野生动物危害的补偿机制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规定,对因保护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而造成农作物或其他损失的应予以补偿。但这些规定都没有细化,缺乏具体的补偿办法,特别是在野生动物伤人方面遭遇法律空白,全国各地人大代表呼声不断。针对野生动物危害事件,云南、陕西、吉林和率先出台了《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规定了可取得补偿和不予补偿的几种情形、补偿标准、补偿金额等。我国也应尽快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等,使现行法律法规能适应新时期情况的变化。

3.结论

种类繁多的野生动物是我国一项宝贵的自然资源,而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与利用现状令人堪忧。所以,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迫在眉睫,而且这不仅仅是一个人,一个组织的任务,而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与职责。希望更多的人都能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来保护我们那已为数不多,甚至濒危的“野生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