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2 09:58:2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认识论原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然而,环顾全球的“物理教学”,物理学家、物理教学法专家、物理教师都在异口同声的惊呼:“世界范围内的物理教学效率低!”在中国,普遍的反映是:“物理难学!物理难教!”
怎样提高物理教学的效率?怎样使物理容易学、容易教?这是非常值得研究的课题。“物理教学论”应当有助于解决这些问题。
作者在撰写《物理教学论》(广西教育出版社,l997年)时,力求在结构上有所突破,内容上有所创新,实践上有所启示,研究上有所加深。尝试构建新的体系。
从国际上“物理教学论”研究的内容看,物理概念的形成、物理问题的解决、物理方法的应用,是其中的核心内容。作为一位物理教师,最为关心的也是这些内容。但是,如果仅仅就概念形成来论述物理概念的形成,仅仅就问题解决来论述物理问题的解决,仅仅就方法应用来论述物理方法的应用,这容易使物理教学论的研究停留在较低的经验水平上。既然是物理教学论,就应当上升到较高的理论层次,必须探讨物理教学的概念、问题、方法的理论基础----认识论、系统论、结构论。
研究教学中的认识过程,不仅要涉及一般认识论,而且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物理教学,必须研究发生认识论;为了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还必须进而研究发展认识论。认识论是物理教学的哲学基矗我们认为,把一般认识论、发生认识论、发展认识论,三者统一,用以研究物理教学论的哲学基础,才较为完备。
一般认识论是广义的,是适合于整个人类的认识论;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是狭义的,?适合于儿童(0--15岁)的认识论;本书作者提出的发展认识论,也是狭义的,是根据爱因斯坦关于科学创造的论述,提升出有关创造性思维的发展认识论。
现代科学中系统论的发展,大大深化了对认识论的研究。从系统论的观点去研究认识论,从认识论的观点去研究系统论,必然给我们许多新的启迪。作者在《系统科学与教育》一书中,将认识论与系统论结合起来进行研究,特别是从物理学的原理及公理体系中受到启发,提出了系统学的原理及公理体系。系统论的原理能够成为物理教学的科学基础,这已为许多物理教师所接受。
物理教学中的结构论,是应用系统论思想研究物理教学的具体成果之一。系统论的整体原理告诉我们:任何系统只有通过相互联系,形成整体结构,才能发挥整体功能。对物理学的知识而言,学生也只有认识物理学的整体结构,才能较好地掌握它,从而应用它,体现出物理知识的整体功能。虽然,中学阶段,物理学的知识结构从整体上看,尚不完备,但是,在物理教学中必须对物理学结构给予一定重视。结构论也是物理教学论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
本书论述了物理教学的理论基础:认识论、系统论、结构论。这是本书的重要特点之一。
以物理教学的认识论、系统论、结构论为基础,来论述物理概念、问题、方法,其间还有不可忽视的起中介作用的模式、技术、艺术。以下三个公式是大家容易理解的:理论--模式--实践;科学--技术--生产;哲学--艺术--创作。由这三个公式可知:模式是理论与实践的中介,它在理论与实践之间架起桥梁;技术是科学与生产的中介,它在科学与生产之间架起桥梁;艺术是哲学与创作的中介,它在哲学与创作之间架起桥梁。由此可见,物理教学论必须研究对物理教学起中介作用的内容:物理教学的模式、技术、艺术。这是本书的重要特点之二。
上述思路,使我们形成了一个“物理教学论”的新的结构:第一是宏观层次----一般理论层次----论述物理教学的认识论、系统论、结构论;第二是中观层次----桥梁中介层次----探讨物理教学的模式、技术、艺术;第三是微观层次----具体应用层次----研究物理概念教学、物理问题教学、物理教学方法。这一新的结构,我们简称为“九章物理教学论”。这是本书的重要特点之三。
本书前三章的“宏观研究”,虽然着重于物理教学的认识论研究、系统论研究、结构论研究;但,仍落实在物理概念形成的模式,物理教学的结构,物理问题解决的方法。进而,在后三章的“微观研究”中,又更为具体地探讨物理概念形成、物理问题解决、物理教学方法。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前后呼应,形成整体。
要提高物理教学的效率,使之容易教、容易学。非常重要的一环是还要进行“中观研究”。研究物理教学的模式、技术、艺术----这在以往的物理教学论中较为忽视。作者认为,如果缺乏“宏观研究”,物理教学论的理论基础不深,这是不行的;同样,如果缺乏“中观研究”,物理教学论的基本手段不强,也是不行的。
【关键词】进化认识论/跨学科/实证科学
【正文】
一、进化认识论的崛起
“进化认识论”是西方新近出现的一股哲学认识论思潮,通常,我们将福尔迈(G.Vollmer)的《进化认识论》视作进化认识论诞生的标志。[1]福尔迈的书一经问世,便立即在德国许多专业报刊上激起热烈反响并获得高度评价:
“福尔迈的书给进化论、天文学、生物学、心理学等自然科学认识提供了一个可靠的描述。它尤其阐述了遗传与环境影响的问题,语言问题也在其视野之内。仅仅凭借其对现代认识的清楚细致的描述,该书就很值得一读。”(《物理学报》)
“福尔迈的书为自然科学与哲学之间的重新对话作了准备。”(《哲学文献指南》)
“事实上,福尔迈的‘进化认识论’不只是对各门实证科学的研究成果作描述性的总结,而毋宁是系统地重建生物学的认识论。它不仅运用广泛的经验材料作佐证,而且试图发掘这种理论的科学理论基础。由此,正像太阳中心说之对于物理学、进化论之对于物生学、比较行为研究之对于心理学一样,进化认识论也为哲学提供了极有价值的东西,它因此也标志着一场真正的哥白尼式的变革……在认识论领域,福尔迈的书对于真正理解人及其在世界中的地位,乃是一次决定性的突破。”(criticon)
在未曾了解进化认识论之前,我们无法知道上述评价是否准确。然而,福尔迈的书在哲学认识论领域所发生的巨大影响,从一开始就不允许低估其价值。
仅仅以德国为例。七十年代初,当福尔迈的书刚刚出现时,进化认识论思想还普遍不为人所知。但是很快,情况便发生了明显变化。下面列举的论著证实了这一点:
1975年,舒里希:《心灵的自然史》(二卷)[2];
1976年,迪特符特:《精神并非从天降我们意识的进化》[3];
1977年,班内施:《精神的起源》;
布律施:《生命途中进化无目标?》;
伦 施:《普遍的世界图景进化与自然哲学》[4];
1979年,里德尔:《认识的生物学理性之种系进化史基础》;[5]
尽管上述著作的倾向性与侧重点各有不同,然而在下面一点上却是共同的:它们都论述到了人、人的大脑与认知机能的进化的起源。它们皆把人的认识能力置于种系进化的框架加以理解。人们可以根据上述事实断言:自七十年代以来,进化认识论已成为一股不容忽视的思潮。
二、传统认识论的局限与进化认识论的新尝试
进化认识论的崛起,当不是将生物进化论简单地运用于认识论研究的结果,但是从一开始,它就自觉地将进化的观念同传统认识论的根深蒂固的成见——忽视人的认识能力的进化——相对峙。
由于传统认识论通常将成年的文化人的认识当作自己的研究对象,因而势必忽视以下若干方面:同一民族共同体中个体之间的智力差异(天才、智力衰弱者、精神病患者等);人种之间的差异;成长着的儿童的认识能力的发育,亦即认识能力的个体发育方面(今天,它是发展心理学,首先是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的研究对象);认识能力在人与动物身上的进化,亦即认识能力的种系发育方面(它恰好是进化认识论的研究课题)。
一般说来,古典认识论研究者虽然偶尔注意到了上述各种差异的个别方面(洛克就曾指出白痴与正常人的理智区别),然而,他们更多地是企图避开经验素材的各种细节,研究所谓“作为认识的认识”、“实质性认识”、“自在认识”(胡塞尔甚至提出了“自在真理理论”)、研究所谓“哲学意义上的认识”,研究个别知识的一般条件等等。这样一种“纯粹”的认识论曾经并始终认为:认识论的分析与反思从原则上应当预先综合专门科学的知识,反之,专门科学的知识就其意义与价值而言,必定在认识方面未能得到事先确证。因此,专门科学知识就不可能修正认识论或对认识论作出建设性的贡献。认识论与专门科学知识相互决定的观点,在传统认识论研究者看来,乃是一个必须抛弃的“循环论证”。
但是,进化认识论却宣称:这样一种循环论证是根本不存在的,因而就完全没有必要固执下述成见,即认为认识论本身能够独立于各专门科学知识而一劳永逸地证实它的陈述。进化认识论认为:认识论的各种陈述与命题只能作为假设而进行演绎,因而一种要求它也至少能够将认识论的陈述作为“虚假”的而加以显现。因此,进化认识论的一个主要关切点,就是展示具体的历史性认识与认识论是怎样互为条件的。正如福尔迈所指出的:“无论如何,对于符合时代潮流的认识论所提出的要求,便是它与经验事实的相关性。进化认识论是满足这种要求的一种尝试。”[6]
这样一来,进化认识论就不能不具有如下主要特征:A.历史性:强调人的认识能力的进化的起源,认定历史与认识是互为条件的;B.实证性:强调哲学认识论与所有实证科学的相关性,并企图把不同的实证科学与元科学的观念组合成一个有牢固基础的认识论“玛赛克”(mosaik),在这个玛赛克中,认识能力的进化构成了中心;C.跨学科性:这是它同实证科学的相关性所直接决定的。福尔迈的《进化认识论》的副标题就是:“在生物学、心理学、语言学、哲学与科学理论框架中探究人的天赋认识结构。”
可以认为,进化认识论是对现代科学认识的一次新综合,它不仅力图克服哲学与自然科学的分裂,而且还想把各门自然科学中有价值的成分系统地综合起来。简言之,进化认识论是现代科学的高度分化与重新综合所导致的一种新的收获。正是在综合各门具体科学知识,对人类认识能力的进化作系统研究的过程中,进化认识论尝试对经典认识论所要解决的一系列“经典问题”——关于人类认识的起源、效力,范围和界限等问题——重新作出解答。“例如,进化的观点,导致了一种认识立场,我们称之为‘投影认识论’。它特别说明了关于世界的客观认识在何种意义上是可能的,它虽然不能为许多有争议的哲学问题提供一劳永逸的解答,……但是却采纳了一种立场,或者作出了一种明智的判断。这一点,对于先天综合性问题,对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之间的争论,对是否存在认识的界限问题,都是有效的。当然,它也对语言哲学、人类学和科学理论问题也有效。”[7]
三、进化认识论思想的起源及发展
哲学家尼采曾说过一段意味深长的话:“历史意义的欠缺是所有哲学家的遗传病……然而,万物皆变,不存在任何永恒的事实,也不存在什么绝对真理。——依此,从现在开始,历史性的哲学思考就迫切需要了,而且与此相关,需要培植谦逊的美德。”
虽然在赫拉克利特那里,我们就可以发现“一切皆变”的思想,在恩培多克勒那里甚至可以发现有关人的认识能力的进化的思考,然而,有关“人类认识能力不断进化”的假设,只有在十九世纪发展的观念孕育了生物进化论之后,才可能真正确立起来。譬如,我们知道,天赋观念的问题在认识论的历史发展中始终起着关键作用,[8]但是,“我们的认识结构是否具有一种生物学的意义?”这一问题,只有在建立了一种不仅是描述性的(如在亚里士多德与林奈那里),而且是说明性的生物科学之后,才能得到富有意义的讨论(因而这一问题只是在1990年以后才得到讨论)。
主体的认识结构的生物学条件是由下述人物所肯定的:
哲学家:尼采、齐美尔、斯宾塞、皮尔士、巴德文(Baldwin)、F.C.S.席勒、罗素、波普;
物理学家:赫尔姆霍茨、彭加勒、马赫;
心理学家:齐亨(Ziehen)、皮亚杰、坎贝尔、符尔特(Furth)、赖尼贝格(Lenuberg);
生物学家:海克尔、V.贝塔朗菲、伦施、洛伦茨、摩尔、莫诺;
语言学家:乔姆斯基、康茨(Katz)。
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斯威德茨基(Schwidetzky)
然而,上述人物并非从一开始就致力于研究人的认识能力的进化并实际上采纳进化认识论的基础思想。六十年代之前,只有少数(主要是生物学家)研究了认识能力的进化问题。再者,尽管有些生物学家、遗传学家与行为研究者抓住了这一重要课题,但他们却不想把自己的研究领域敞开并力图进入一种元科学的,即认识论的领域之中。相反,哲学家与认识论研究者只是很少或至多只是暗示性地考虑到认识能力的进化问题。西蒙正确地看到了这一点:“从进化的立场出发对知觉所作的研究在绝大多数认识论研究者身上没有产生影响,此乃哲学与自然科学持续分裂的许多症状之一。”[9]
诚然,人们可以从上述人物的论著中找到进化认识论思想的闪光,但是,在六十年代之前,人们毕竟未能结合各门具体科学的成就,在跨学科的框架中研究认识能力的进化问题。一般说来,在追溯进化认识论思想的历史起源时,人们都会提到下述人物及其著作:
1955年,V.贝塔朗菲:“论范畴的实在性”[10];
1959年,坎贝尔:“认识过程的比较心理学之方法论启示”[11];
1967年,皮亚杰:“生物学与认识”;
摩尔:“科学与人的实存”[12];
1968年,伦施:“生物哲学”;
乔姆斯基:“语言与心灵”[13];
1969年,符尔特:“皮亚杰与认识”[14];
1970年,莫诺:“偶然与必然”;
西蒙:“从进化的观点来看知觉”[15];
1972年,波普:“客观的知识”[16];
1973年,洛伦茨:“镜子背后”[17];
1974年,坎贝尔“进化认识论”[18]。
可见,进化认识论在哲学中直到最近才得到认真讨论,特别是在福尔迈的《进化认识论》问世之后(参阅第一部分),才明确规定了进化认识论的研究重心,才能把诸多问题放在跨学科的框架中加以解答。对进化认识论的粗略回顾表明:进化认识论虽然与各门实证科学相关,但它却决不限于任何一门专门科学的单一研究。因而我们可以宣称:进化认识论是综合生物学、生理学、心理学、行为研究、语言学、人类学、逻辑学、哲学认识论与科学理论等学科的一门新兴综合性学科。
四、进化认识论与其他学科之关联
为了更好地说明上述断定,我们有必要指明进化认识论所研究的问题与其他学科所蕴含的根本难题之间的相关性。
逻辑学:逻辑学当中最为困难、最为关键的问题不外是:逻辑公理是必然的,抑或仅仅只具备一种心理学上的必然性?亦即:以约定论为基础的逻辑公理站得住脚吗?在回答这类问题时,人们诚然可以认定逻辑规律具有一种假设的性质,但是由此又会导致下面的问题:我们为什么恰恰按这些公设而不是按照别的公理进行推论呢?进化认识论对这些问题的解答立足于下述观点之上:我们的认识能力是在不断进化中发展起来的,因此,逻辑公理之所以可以充当一切推论的前提,正是由于它们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经受住了自然选择的检验。
转贴于 先验哲学:如果人们接受康德及康德主义者的根本观点,即认为认识主体的天赋认识结构在构造经验与现象世界时起着主导作用,主体的直观形式(时、空间)与思维形式(范畴、原理)使经验成为可能并限制知识的地盘,那么悬而未决的问题是:这些天赋结构究竟从何而来?它们为什么在所有主体身上皆同样有效?进化认识论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是:在康德的先验哲学的立场上不可能弄清主体的认识结构的起源。这主要是因为,遗传进化的观念,就像当时的生物学一样为康德所不熟悉,康德仅仅满足于宣布主体的认识结构是“天赋”的,而这些结构的起源和进化问题却在他的视野之外了。
认识论:人类认识的最大的谜之一乃是:在我们的知识的可靠性与经验印象的偶然破碎性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矛盾。怎样才能填补其间的鸿沟呢?换言之,人与世界所发生的关系是短暂的、有限的与个别的,但是人们为什么却对世界有如此广博可靠的知识呢?要解答这一问题,就必须设定:我们的大脑早就具备着某种“前知识”了,它们不断地组织我们的经验印象并加以说明。按照进化认识论的观点,这些“前知识”是在千百万年的人的持续进化中得到的,并经受住了不断的检验。
行为研究:今天,行为研究给予“本能”、“天赋”这些概念一种在理论上站得住脚的、在经验上有意义的解释。人们了解到:不仅感官亦即解剖生理学的结构具有遗传上的条件,而且各种行为模式,包括动物的较高级的能力也可以遗传,它们被当作脑功能而得到理解。但是,行为模式的生理学与生物学的条件也引起了对这类能力作自然的解释的问题。行为科学家K.洛伦茨卓有成效地从进化认识论立场出发给这些问题以自己的回答。
进化论:发展的思想早已普遍化了。从涡旋星系到太阳系,从宏观到微观,从无机界到有机生命界,从动植物界到社会文化领域,皆处在进化之中。因而很自然地会引申出下述问题:为什么我们不能将进化的原理用来解释人类认识能力呢?对该问题的回答势必推动进化认识论的形成。
神经生理学:感官与神经生理学指出了中枢神经系统的构造及其功能与认识的基本结构的关联。人们或许会问:神经刺激的传导过程中的"Alles-oder-nichts"(全收或全斥)的规律是否就是我们思维过程中的二元性(排中律)的根源呢?知觉的恒定功能对于客体概念似乎是构造性的;我们的空间直观至少可以部分地通过视知觉的深层结构并通过“内耳”才有可能;我们的时间直观离不开所谓“内在的钟表”……这许多现象都使生理学家感到奇怪,并促使他们去理解这类认识构造机制的合理性,最终从进化认识论的角度给予解释。
语言科学与语言哲学:现代语言学所讨论的问题是:是否存在着一种“普遍语法”,亦即存在着基本的、所有语言共通的结构?这些结构是否可以遗传?乔姆斯基对这两个问题作出了肯定的回答,并强调指出:普遍的语法结构与普遍的认识结构是密切相关的,甚至是同一的。但是由此也就要求研究这些结构的历史的起源。
心理学:皮亚杰及其学派详尽地研究了儿童在其发育过程中所经历的那些阶段。虽然个体的发育秩序并不一定与人类进化的秩序完全相应,因为海克尔的生物遗传学定律——个体发育是种系进化的浓缩的反映——只具有一种启发性意义,然而,对个体的发育秩序的研究却极容易导向遗传学进化论乃至进化认识论。
人类学:与早期人类学、民俗学不同,现代人类学研究的重心已不再是各个民族或民族的特殊性,而是各种文化类型的一般特征,正如在语言学领域一样,人们也可以谈论文化的普遍结构。列维-斯特劳斯就深信:这种共性依赖着隐蔽的一般规律。这些规律渗透在语言、亲属体系、神话与宗教、巫术与艺术等等的结构之中。所有这类结构皆是“天赋”的,并在人类精神的进化中得以塑造。“人类学的结构主义是否为认识的普遍结构寻找到了运用的领域?”这一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推动着进化认识论的产生。
科学理论:古典哲学所肯定的见解——存在着确定的知识——已遭到现代科学理论的彻底否决。一切科学皆具有假设性!倘若事实上没有什么关于世界的确定无疑的认识,那么,科学理论如此富有成效的原因就必定在于:自然界当中存在着一些恒定(不变)的条件——科学描述接近这些条件,另外,不仅在规范科学中只有经受住不断检验的理论才得以保存,而且人们的经验认识也同样需要经受不断的检验。这种自然选择与淘汰机制与进化认识论的关联是饶有趣味的(进化认识论与波普的“试错论”的关系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进化认识论的问题当然不限于以上所述。但是,仅仅通过对以上各种问题的解答就使得进化认识论具有高度的说明价值与启迪意义。上述各个方面既可以视作由各门具体科学进入进化认识论的通道,也可以当作进化认识论在各个具体领域中的运用。
五、简单评论
最后,我们还想就进化认识论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我们认为,进化认识论的确抓住了传统认识论的一些重大缺陷,诸如缺乏对人类认识能力作发生学的研究,忽视了人与动物在不同进化阶序上的认识能力的差异,忽视了各种文化与人种的区别以及同一文化共同体中个体智力上的差异,因此,当进化认识论尝试克服这些局限性时,它就是对一切自诩为“纯粹认识论”的倾向的反叛,就此而言,它的意义是不容低估的。
进化认识论的另一重大贡献在于:它与古典哲学(以黑格尔为代表)之抽象地强调认识的历史性不同,因而它坚决反对对认识的历史进化作抽象的思辨演绎,这就使得它站在坚实的自然科学的基础之上。
进化认识论的产生对当今中国哲学认识论的变革具有极大的启发与借鉴意义:第一,进化认识论有助于克服当今中国认识论研究中认识论同自然科学相互分裂的不幸局面;第二,进化认识论的尝试促使我们重估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的理论价值。由于对西方各种思潮缺乏全面了解,我们在一定程度上过分偏重于个体发生认识论的研究,虽然这种研究具有极大的启发意义并且与进化认识论密切相关,但是进化认识论却提醒人们:海克尔的遗传学基本定理只具有启发性的意义,对个体认识能力的发生研究不可能取代对认识的种系进化史的研究,进化认识论甚至试图把发生认识论综合进自己的理论框架之中。
诚然,由于进化认识论研究还刚刚开始,因此人们还不可期望它具备了完备的科学的形态,也不能认为它已经一劳永逸地解决了它所要解决的问题。人们可以指责进化认识论过分偏重了认识的生物学方面而忽视了认识的社会属性,还可以指责它过分强调了认识能力的遗传性而忽视了遗性的可变性,诸如此类,但是总的来说,进化认识论的大方向是正确的,值得我们给予充分重视。
参考文献
[1] Gehard Vollmer:Evolutionaere Erkenntnistheorie,4Baende,Stuttgart Hirzel Verlag 1987.
[2] Schurig,V.:Naturgeschichte des Psychischen,2 Baende,Compus,Frankfurt 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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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Benesch,H.:Der Ursprung des Geistes,dva.Stuttgart 1977(dtv 1980).Bresch,C:Zwischenstufe Leben,Evolution ohne Ziel?Piper,Muenchen/Zuerich(Fischer-TB6802)1977.Rensch,B.:Das universale Weltbild,Evolution und Naturphiosophie(Fischer-TB6340)1977.
[5] Riedl,R.:Biologie der Erkenntnis,Die stammes-geschichtlichen Grundlagen der Vernunft.Parey.Berlin/Hamburg 1979.
[6] Gehard Vollmer:Evolutionaere Erkenntnistheorie,4 Baende,Stuttgart Hirzel Verlag 1987,212.
[7] 参见福尔迈《进化认识论》,舒远招译,武汉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64-165页。
[8] 进化认识论所理解的“天赋观念”,指人的认识的先天结构。这样,“天赋观念”就有不同的意义:柏拉图(所有抽象理念);亚里士多德(逻辑公理);F.培根(各种假象);休谟(本能、推论规则);笛卡尔(第一原理);康德(直观形式与认识范畴);赫尔姆霍茨(空间直观);洛伦茨(行为模式、直观形式与范畴);皮亚杰(反应规则、认识结构);荣格(原型);列维-斯特劳斯(文化结构);乔姆斯基(普遍语法)等等。
[9] Shimony,A:Perception from an evolutionary point of view,J.Philosophy 68(1971),571.
[10] Bertalanffy,L.v.:An essay on the relativity of categories,Philosophy of Science 22(1955)243-265.
[11] Campbell,D.T.:Methodological suggestions from a comparative psychology of knowlodge processes,Inquiry 2(1959)152-182.
[12] Piaget,J:Biologie und Erkenntn S.Fischer,Franfurt 1974(Biologie et connaissance,1967).
[13] Rensch,B.:Biophilosophie,G.Fischer,Stuttgart 1968.Chomsky,N.:Sprache und Geist,Suhrkamp,Frankfurt 1970(language and mind,1968).
[14] Furth,H.G.:Intelligenz und Erkennen,Suhrkamp,Frankfurt 1972(Piaget and Knowledge,1969).
[15] Monod,J.:Zufall und Notwendigkeit,Piper,Muenchen 1971(Le hasard et La,necēssitē,1970).
[16] Popper,K.R.:Objektive Erkenntnis,Hoffmann und Hamburg 1973(Objective knowledge 1972).
西方认识论发展史的主旋律一直都是基础主义的规范认识论。然而,自从1969年奎因倡导自然化认识论以来,许多哲学家积极响应并发展了这种自然主义认识论。坎贝尔、吉尔、撒伽德、劳丹、胡克、邱奇兰和布朗等人都主张,人类认识包括科学认识活动是一种自然现象,应该象研究其它自然现象那样用实证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去研究认识论问题。自然化认识论已经发展成为当代西方哲学认识论研究中方兴未艾的一种思潮。
自然化认识论是在基础主义受到攻击、第一哲学被抛弃、先验论的藩篱被推倒之后,为了避免认识论上的怀疑主义应运而生的。它既反对有超越科学认识活动的优越的阿基米德点,也反对放弃认识论研究的怀疑主义,企图在基础主义与怀疑主义的两极对抗中找到第三条出路,即使认识论研究自然化、实证化、科学化,从具体的科学认识活动中去阐明认识合理性或科学合理性。因此,“自然化认识论寓于自然科学之中,而自然科学又存在于自然化认识论之中”。[(1)]
不过,自然化认识论在其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许多棘手的问题,因而遭到反对者的诘难。一个紧要的问题是,认识论被自然化、科学化、实证化之后是否仍然具有规范性?自然化认识论的倡导者奎因及其者西格尔等人都否认自然化认识论具有规范的功能,而以劳丹和布朗为代表的一些哲学家则坚持认为自然化认识论应该具有规范性。
布朗(Harold I.Brown)是近年来在美国哲学界十分活跃的哲学家。他的代表作《感知、理论与选择——一种新的科学哲学》(1977)在美国两度再版,并被翻译成西班牙文、意大利文和日文分别在马德里、罗马和东京出版。他的《合理性》(1988)对科学合理性作出了独到的理论阐释,受到国际科学哲学界的广泛重视。近年来他发表了一系列论文阐发了他的自然化认识论思想,特别是《规范认识论与自然化认识论》一文,对“自然化认识论不可能是规范的”之诘难作了透彻的辩析和有力的反击。
二
许多哲学家都认为,自然化认识论不可能是规范的,不可能经验地建构支配科学认识活动的规范。依照他们的观点,首先,科学必须通过规范自我控制,任何从科学中抽象出认识论规范的努力都将只产生那些早已蕴含于科学研究活动中的规范。在这个意义上,自然化认识论将不可避免地是循环的;[(2)]其次,自然化认识论不可能一以贯之。因为,支配科学认识活动的规范不可能包含于科学之中,“这就是说,我们需要一种非经验性的辩护理论——这种理论由认识论研究提供。我们需要探索出一种温和的第一哲学。”;[(3)]最后,从科学中获取支配科学认识活动的规范就是从“是”中获取“应该”或从事实中获取规范,这是不可能实现的荒谬企图。甚至有的自然化认识论研究者已经接受了这条反对意见。[(4)]
上述反对意见的要义在于表明:支配经验科学研究的规范不可能经验地建构,而必须先验地建构,因而,自然化认识论是不可能的。面对这种诘难,布朗在《规范认识论与自然化认识论》一文中从以下三个方面为自然化认识论作了有力的辩护。
(一)没有超经验的规范
布朗认为,在论述先验认识规范的浩翰文献中,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常常被忽略,即“我们如何建构规范?我们人类拥有什么样的认识能力去先验地把握认识规范?”[5,p.55]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他从经验主义立场出发,采取语言分析的方法对先验规范的建构和把握进行了具体的分析。
经验主义关于先验有三个重要论点:第一,所有的先验真理都是概念真理;第二,概念真理包含于分析命题之中;第三,分析命题是我们自己的创造物。布朗把分析论证的焦点放在第三个论点上。因为,依据经验主义的观点,“先验规范一定是以某种方式建立在分析真理之上的”[5,P.63],而第三个论点则“为阐述我们何以能够先验地把握真理提供了依据。”[5,p.56]
在古典经验主义那里,词汇是语言分析的基本单元,而词汇又是由通过直观就能界定的基本词汇和依基本词汇而定义的辅助词汇(basic vocabulary,auxiliary vocabulary)所组成。一个命题是不是分析的以及一个分析命题是否为真,完全取决于该命题中辅助术语的定义。据此,布朗就以辅助术语为基点分析它及由它所构成的分析命题嵌入我们语言之中的过程。通过分析,布朗得出结论说,“我们创造自己的语言,世界上并没有什么东西要求我们创造这种语言而不是另一种语言。但是,这并不会使我们的语言创造具有任意性,而是说,我们的语言是在我们与世界之间以及我们彼此之间相互作用过程中被创造出来的。而且,我们的语言反映了我们认为值得保存的处理周围环境的方式。语言与世界及经验之间存在着逻辑上的裂缝,不过,这个裂缝被各种实用上的考虑充斥着。”“语言体系都不是任意的,也不受依据不容置疑的原理的合理推断所驱使。”[5,p.58]
接着,布朗又依据路易斯(C.L.Lewis)的现代经验主义观点对分析命题进行剖析。与古典经验主义不同,路易斯主张,一个概念系统是由一组相互联系的分析命题构成的,一个术语的意义由它在这些分析命题中所具体体现出来的与其他术语的关系决定的。我们运用这个分析命题系统是为了理解经验的意义,并通过把感性所与归入概念系统来达到这个目的。一旦归化成功,我们的概念系统分析机制就会使我们作出关于未来经验的推论。经验不必满足由概念系统作出的预测。当预测失败时,我们的典型反应是撤消对感性所与最初的识别。然而,如果某个特定的识别频繁地导致预测失败,人们就开始怀疑那个概念(与感性所与相应的)的有用性。在路易斯看来,经验会促使我们作出拒斥某个概念系统的决定,却不能逻辑地驱使我们拒斥一个概念系统。一个被拒斥的概念系统仍然由一些真分析命题组成,但是,这些真分析命题不再包含于我们目前用以处理经验世界的一系列分析命题之中。[(6)]
布朗认为,虽然古典经验主义与现代经验主义关于概念和分析性的观点有许多不同之处,但是,这两种观点都认为我们所有的分析命题继而所有的概念都能改变。比如说,我们现在不可能通过反思“燃素”和“热质”的意义去发现任何分析真理,尽管过去有许多人能够这样做。同样,“地球不是行星”对于中世纪的人来说,这一命题表述了一个分析真理;而对我们而言,它不过是一种经验上的错觉。布朗指出,分析命题也能遭到拒斥,不过它是在被遗弃的意义上被拒斥:它不是错误的,但不能服务于任何有益的目的,或者说它完全是累赘,游离于我们用以处理经验的命题体系之外。
在布朗看来,正是术语、分析命题嵌入我们语言之中的历史把术语、分析命题与其赖以生成的经验基础隔离开来,而表面上的“经验约束的丧失是形成分析命题关键的认识论特性的原因——分析命题的真值独立于世界或我们的经验。”[5,p.57]所以,分析命题并非没有经验内容,“如果从元语言学的观点来考查一个分析命题系统,我们就会发现它包含了大量的经验内容。”[5,p.62]
在把握了分析命题的特性之后,布朗转而讨论建立在分析命题之上的先验认识规范。他认为,“认识规范不象下棋规则,而更象下棋战略和技巧。……换句话说,认识规范需要辩护。”[5,p.63]因此,我们必须弄清怎样才能运用分析命题去为先验认识规范辩护。他认为有两种途径去实现这个目的。一种途径是给词下定义,这种定义隐含于分析命题之中并成为适当运用这些词的先验规范。“如果我们对概念的选择完全是任意的,这些规范就类似于下棋规则——因此它与我们的目的无关。然而,我通过论辩已经表明,我们的语言选择并非完全任意的,它们总是在某些实用约束条件下进行的,而一旦这些实用约束条件被人们认同,我们就不能再坚持说定义提供了不受经验评价的先验规范。“如果逻辑规范是因它们与分析命题的联系而成为先验的,如果我们所有的分析命题都要接受科学的评价,那么,我们的逻辑规范也要接受科学的评价。”[5,p.64]
总之,“我们所有的分析命题都要受经验的制约,很自然地,建立在分析命题之上的任何规范也都要受经验的制约——即使这些规范能够在我们目前的概念框架中先验地建构起来。”[5,p.64]
(二)科学不需要超科学的规范
在对先验规范进行分析并得出没有超经验的规范或规范必须接受经验制约的结论之后,布朗进一步考查了科学认识过程中发挥作用的规范,考察它们是怎样产生并受到评价的。
在他看来,在科学认识活动中有两种不同形式的规范:追求目的形式和行为指令形式,它们在科学实践中是相互依存的。就行为指令形式而言,人们在习惯上区分绝对指令和假言指令两种规范。布朗和劳丹一样,认为科学方法论中充满了内在于科学的假言指令,不存在绝对指令。
许多哲学家认为,逻辑是绝对指令之源。然而,布朗在前面的分析论证中就已经表明,从自然主义、经验主义的观点看,逻辑有经验性的渊源。本来,这足以表明逻辑不可能是绝对指令之源,不过他认为这个问题非常重要,因而有必要进行直接的论辩。
布朗以科学活动中接受某个命题的具体指令为例来具体阐明他的上述观点,通过分析论证,他得出结论说,逻辑既不能为接受命题提供绝对的必要条件,也不能提供绝对的充分条件。比如,接受一个命题最可能的绝对性必要条件是内洽。但是,布朗认为,这个要求也只能在“接受”的某种意义上成立(他在分析中把“接受”区分为几种不同意义)。就算我们不应该相信我们认识到有内在矛盾的命题,也不应该相信我们认为是相互矛盾的一组命题,“但是,很有可能有两个命题即使相互矛盾而它们却拥有唯一的真的经验推论。当我们把接受P界定为把P当作进一步研究或解决问题的基础时,情况就变得复杂了。”[5,p.68]人们多次指出玻尔原子理论是有内在矛盾的,但这并没有阻止科学家进一步发展他的理论,或在此基础上作出新的预言。虽然玻尔原子理论最终被一个内洽的理论所取代,但是没有理由认为:如果当初物理学家因为玻尔理论有内在矛盾而拒绝它,玻尔理论会更加有效地被取代。因此,“我们如何处置一组有内在矛盾的命题,将部分地受所追求的科学目的和研究现状的制约。”[5,p.68]
布朗结合大量的科学实践活动具体考察了科学认识过程中产生规范并评价规范的途径。他认为这些途径大体上有三种:1.源于理论原理的规范;2.观察中的规范;3.来自对科学进行经验性研究的规范。通过详尽的分析,他指出,这些规范都是内在于科学的,它们不仅源于科学活动而且受科学活动的评价。总之,“以科学目的和方法论指令两种形式出现的规范,与理论假说、实验设计、新数学以及科学内容的其他方面一样,是以相同的方式被引入、被评价的。人们提出规范并检验规范,如果一个建议看上去是有前途的,它就被探索追寻;如果它丧失前途,就得被修正或被抛弃。”[5,p.69]科学不需要超越于科学评价的规范。
(三)答对自然化认识论之诘难
布朗在《规范认识论与自然化认识论》一文的结语中,集中回答了反对者对自然化认识论的诘难。
首先,自然化认识论包含从事实演绎出规范的企图吗?布朗的回答是否定的。他同意坎贝尔和胡克的观点,认为这里关键的问题是,规范本身就是假说。[(7)]布朗指出,人们打算追求某一目的或为达到某一目的而打算尝试运用某种既定的方法论,这并没有什么神秘的或逻辑上的困难;研究者应用某种方法论是因为他们断定这种方法论在另一不同的领域是成功的,这种现象也不足为奇。
其次,布朗强调指出,自然化认识论试图在科学实践中探索科学方法论不存在逻辑循环。他认为,在这个问题上,“人们被科学与诸如象棋之类的游戏之间的一种不确切相似所误导。”[5,p.75]象棋有一套构成规则,不遵守这些规则就不能下棋。如果真的有一套类似的构成科学活动的方法论规则,那么就会出现逻辑循环;要么,当我们主张对方法论规则进行科学地检验时我们就已经承认了这些规则;要么,对这些规则的检验根本就不是科学的。但是,“我们所说的科学活动这种历史现象并不适合于这个模式。科学是一种非常复杂的事业,在科学活动中研究者运用不同的方法追求不同的目的,这样,检验各种理论和实验设计以及检验各种方法论和目的都有非常广阔的视野。……方法论上的本质主义根本就不适合我们认定为科学活动的复杂历史现象。”[5,p.75]
最后,科学事业是自我辩护的吗?布朗认为,提出这个问题的人大概都在追求一种由先验认识论提供的终极辩护。在他看来,不可能有终极辩护,因为,独立于科学而对科学进行的辩护要求我们不探索科学研究与世界发生的相互作用而去获得这种辩护所必需的知识。当然,没有终极辩护并不等于说其他所有辩护都是无益的。他指出,如果我们想理解什么辩护对我们有益以及如何寻求有益的辩护,科学认识过程本身就已提供了大量的信息。“我们应该只是在从事大量的科学活动之后而不是在开始之前去企求理解科学是何以被辩护的。”([5],p.76)
三
认识论作为研究人类认识活动的哲学理论,它应当负担起三项任务:1.描述,回答人类认识“是什么”和“怎么样”的问题;2.解释,回答人类认识“为什么”的问题;3.规范,回答人类认识“应如何”的问题。这三项任务是密切相关、不可或缺的。描述是解释和规范的基础,规范是描述和解释的目的,而解释则是描述与规范间的中介。
然而,自古以来,西方哲学认识论的主旋律一直都是规范认识论,从亚里士多德;笛卡尔到弗雷格、罗素、卡尔纳普、波普尔,他们都注重在某种解释的基础上对认识活动进行规范研究,而忽视描述研究。在他们看来,人类认识活动过程中存在着某种能够支配该活动的规范,认识论研究者或科学哲学家的任务就在于努力去寻求这种规范,以便让认识者或科学家在各自的认识活动中自觉地遵循,从而促进认识的发展和科学的进步。认识合理性或科学家合理性就在于对他们所认为的某种或某些规范的遵循。20世纪60年代之后,认识论研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们意识到,科学认识活动并没有绝对不变、普遍有效的规范;哲学家不应该发号施令要认识者或科学家遵循这样或那样的规范,而应当忠实地描述历史上和现实中的认识活动过程。这样,许多哲学家在重视对认识活动的描述研究和解释研究的同时又走向另一极端,不同程度地轻视规范研究。认识论被“生物化、进化论化、自然化、社会化、结构化、发生化、行为化、语言化、计算化——甚至化为乌有(罗蒂化)。”[(8)]于是,西方哲学认识论研究逐渐分化成规范与非规范两种不同的取向。
布朗旗帜鲜明地反对在认识论研究中把描述与规范割裂开来,强调在描述、分析和解释认识活动的基础上研究认识规范,从而把对认识活动的描述研究、解释研究和规范研究有机地统一起来。他赞同并发展了自然化认识论研究,但是反对某些自然化认识论研究者在倡导自然化认识论的同时,从一个极端滑向另一个极端,轻视认识论的规范性。布朗认为,非规范的自然化认识论已降为“描述心理学”,至多只能描述理论产生的心理机制和过程,而对理论的真伪优劣之评价没有丝毫作用。他与非规范自然化认识论研究者不同,并不是一概地反对认识规范,而是反对脱离科学实践、超越认识活动、在认识活动之外去寻求支配认识活动的规范。为此,他深刻地阐明了先验规范的经验性,强调支配科学认识活动的规范来自于科学实践并受科学实践的检验和评价、随科学实践的发展而发展。
因此,在自然化的基础上强调认识论的规范性、在描述与规范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是布朗的自然化认识论思想的一个重要特征。他在《规范认识论与自然化认识论》一文中所阐述的理论观点,既是对自然化认识论反对者的有力反击,又为克服自然化认识论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相对主义倾向提供了批判武器。
在认识论和科学哲学研究中,布朗和劳丹一样,在反对传统的规范认识论的同时都反对非规范的自然化认识论,都强调要为认识活动的合理性辩护。在这个意义上,布朗也可以被看作劳丹所说的“规范自然主义者”。不过,布朗自己说他与劳丹“在方法和具体细节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5,p.65]本文认为,布朗和劳丹的理论差异远不止在方法和细节上,他们除了研究方向相近外,在一些原则性问题上其观点是完全不同的。
首先,劳丹是站在反实在论或工具主义的立场上,着重从元方法论的角度发展他的规范自然主义理论。他的主要任务是解决变动着的科学方法及规则或规范是如何合理地演变的。布朗则是站在实在论的立场上,着重从元认识论的角度阐述他的规范性自然化认识论思想。他的主要任务是要揭示那些包括元科学标准在内的认识规范是如何经验地建构并受科学实践的检验、评价的。
其次,由于劳丹把科学目的和科学方法看作是不同的认识范畴,所以,在他那里,认识规范实际上就是脱离目的的方法规则。这样,正如J.R布朗(James Robert Brown)评价的那样,在劳丹看来,“物理学和神学、数学和形而上学、地质学和社会学,在正确地追求它们自己的认识目标时都有相同的方法。当然,这些学科的某些研究者可能没有较好地遵循方法规则,但是,只要他们的行为是真正合乎理性的,而且这些方法是普遍有效的。”[(9)]由此可见,在认识合理性或科学合理性问题上,劳丹仍然紧紧抱住方法论理想不放。
布朗则认为科学方法和科学目的并不是分属于不同的认识论范畴,它们二者都要接受相同形式的经验评价。[(10)]他认为,认识合理性或科学合理性并不能归结为对方法论规则的遵循。在有明确的方法论规则的情况下遵循它固然是合理的,但是,在科学探索的许多场合都没有明确的方法论规则可循,这时更需要人的理性。而且,科学实践表明,认识主体往往能在没有明确规则的情况下作出合理性的行动来。[(11)]
仔细的分析表明,传统规范认识论中的规范有两个基本特征:其一,规范中立于理论;其二,规范中立于认识主体。从这个角度看,自然化认识论研究者只是在不同的程度上对第一方面作出批判,而没有或很少触及第二个方面的问题。理论研究和实践都表明,在认识过程中,人是以主体方式,以其内在尺度和思维图式能动地反映外界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认识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主体性。因此,产生于科学实践之中并随科学实践的发展而变化发展的规范如何为认识主体理性地把握和具体运用,是自然化认识论研究者包括布朗忽视或回避了的问题。
耐人寻味的是,当代西方认识论研究中还存在一股“社会化”思潮。自然化认识论的阳光未及的角度,正是社会化认识论滋生的温床。一些科学社会学家特别是爱丁堡学派甚至在认识合理性或科学合理性研究中倡导彻底的“社会学转向”(sociological turn),从科学认识活动的社会学因素、文化学因素中去寻找科学理论发展的根据和理论评价的标准。尽管认识论的社会化存在着诸多偏颇,不可能独立地解决当代认识论面临的问题,但是,可以肯定,忽视认识活动的社会文化特性绝对不可能解决认识论问题。因为,在认识活动中,主体是在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下、在与其他主体发生社会性的认识互动过程中与客体产生相互作用的。我们有理由相信,自然化与社会化的趋同与整合,描述、解释与规范的辩证统一,是当代认识论发展的必然趋势。
参考文献
(1)W.V.O.Quine,"Epistemology Naturalized", in Ontological Relativity,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69.
(2)H.Siegel,"Justification, Discovery and the Naturalizing of Epistemology", Philosophy of Science 47 (1980), p.309.
(3)H.Siegel,"Empirical Phsyschology,Naturalzed Epistemology andFirst Philosophy", Philosopy of Science 51 (1984), p.675.
(4)P.Kitchener,"Genetic Epistemology, Normative Epistemology andPsychologism", Synthese 45 (1980), PP. 266—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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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C.I.Lewis, An Analysis of Knowledge and Valuation(1946), Mindand the World Order (1956).
(7)D.Campbell,"Science policy from a Naturalistic Sociological Epistemology"(1984):C.A.Hooker, A Realistic Theory of Science (1987).
(8)M.W. Wartofsky,"Epistemology Historicized", in Naturalistic Epistemology,Reidel, 1987.
(9)J.R.Brown, Scientific Rationality: The Sociological Turn, Reidel, 1984, pp. 7—8.
[关键词]钱学森;复杂系统;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实践论
[中图分类号]BO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1)01-0008-06
导言
认识世界,特别是认识人类自身,是人类认识发展的永恒主题。随着技术的发展和海量数据的产生,人类知识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复杂性进军。虽然理性认识已高度普及,科学理论还是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其中突出的挑战是:如何应对复杂性?
当前,科学界普遍面临着三大复杂性难题的挑战:如何整合大量数据和知识,以形成对事物的深入系统的认识并用于指导社会实践?如何在认识论和方法论上融合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学科?如何综合人类的知识体系,构建关于人与自然的和谐的科学图景?传统的还原论观点难以解决这些难题。
社会虽然高度发展,但社会管理不断面临新的需求和挑战,尤其在医疗和教育两大领域。“看病难,看病贵”等社会现象,催化对医疗体系的深度思考,正在呼唤着以保障健康为目标、重在全民参与的新医疗体系。教育体制改革、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呼唤新的教育理论,对杰出人才的需求将催生以开发人体心智潜能为目标的新教育模式。建立在解剖学、生物化学、生理学和心理学等人体还原论基础上的医学模型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实践需求,基于学科分类的知识结构理论,也对知识的整合、教育模式的更新设置了障碍。人们迫切需要对“人”和社会形成系统的认识,并从根本上加深对知识与实践的关系的理解,形成从认识到实践、到荐认识持续循环的科学认识过程。
正是在上述科学、文化、社会发展的诸多需求背景下,产生了复杂系统科学,特别是钱学森复杂系统思想。
钱学森复杂系统思想是20世纪末我国系统学研究之辉煌成果。有“大成智慧”之誉。将复杂系统研究运用于国计民生是力学泰斗钱学森教授几十年来的深切愿望。“从定性到定量”的综合集成法将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有机衔接,“专家研讨厅”体系将精确逻辑思维和开放直觉思维有效集成,开放的复杂巨系统理论进一步为研究脑与思维、人与社会等复杂系统提供了基础的科学模型,为面对社会系统开展认识、实践、再认识的科学思维活动提供了行之有效的认识论和方法论。这里,钱学森以力学家特有的气魄,引导人们在新世纪各种变幻莫测、错综复杂的事物面前,进行严谨的科学思考,作出智慧的判断决策。他表示:“我在余生中就想促进这件事情:建立一个科学体系,并运用它解决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问题。”
一、钱学森复杂系统思想
钱学森在长达数十年的探索过程中,与他周围的专家学者,紧密跟踪国际学术发展趋势,以解决重大科学和社会实践问题为目标,创建了“现代科学技术体系”、“开放的复杂巨系统理论”、“从定性到定量的综合集成法”等若干原创性的学术思想。这一学术体系正在发展为服务于社会发展的大成智慧。
其中,开放的复杂巨系统理论和从定性到定量的综合集成法,是钱学森复杂系统思想的核心。在此基础上。钱学森还提出创建一系列新学科的构想。例如,把人脑作为复杂巨系统来研究,提出了“思维科学”;把地球表层作为复杂巨系统来研究,提出了“地理科学”;把人体作为复杂巨系统来研究,提出了“人体科学”等。这些学术构想,为新时期的学科创新指出了方向。
在钱学森复杂系统思想中,哲学观具有核心作用。爱因斯坦曾指出:“如果把哲学理解为在最普遍和最广泛的形式中对知识的追求,那么,显然,哲学就可以被认为是全部科学研究之母”。影响科学发展的哲学观包括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和实践论四大层面。在对复杂事物的认识中,这四个层面的相互影响更为突出。对事物本质的认识(即本体论)深刻地影响着人们提出问题和解答问题的方式(即认识论),影响着学者对系统的观测和建模(即基础科学),最终影响人们对系统实施干预的目的和方法(即技术和工程)。因此,钱学森复杂系统理论的发展应该贯穿哲学观、基础科学、技术科学与工程实践四大层次,形成一个完整的学术体系。
二、复杂系统本体论
1.开放的复杂巨系统论
复杂系统复杂在何处?为什么传统的科学方法论难以处理?钱学森在对这些基本问题的深入思考中,提炼出一些复杂系统的本质性特征。他从开放性、子系统特征、相互作用特征等几方面对系统进行了分类,提出了“开放的复杂巨系统”的概念。人脑系统、人体系统、地理系统、生态系统和社会系统等,都是典型的开放的复杂巨系统。这些系统的复杂性特点表现在:(1)系统与环境之间有丰富的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开放性);(2)系统存在多层次的子系统(层次性);(3)子系统数量巨大,种类多样,定性模型各异(多样性);(4)子系统之间相互作用关系复杂(复杂性);(5)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处于永久的进化过程中(进化性)。对于这样的系统,传统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不能提供有效的指导。钱学森指出,对这类系统的研究,需要运用从定性到定量的综合集成法。
对复杂系统的研究不适于简单地走自下而上的路线。与简单系统不同,对复杂系统的观测必然产生大量的、多层次、多层面、甚至相互对立的丰富信息。对这些信息进行综合并形成理论模型的途径是不唯一的,不同理论模型拥有不同的自洽度。事实证明,依靠传统的简单模型的思路来收集数据,通过自下而上的整合信息来获取对复杂系统的认识,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极为困难的。经验告诉我们,对任何具体的复杂系统的有效认识,必须首先有一个原始的复杂系统论的模型作为出发点,再结合具体系统的知识(数据),形成具体的模型和认识。这样获得的认识一定是初步的,有待深入完善的,必须在应用于实践,然后收集实践效果的真实资料,来重新认识。这样形成的一个迭代检验、修正认识的完整途径,在复杂系统研究中占据一个远比简单系统研究中更为重要的地位。
那么,最原始的复杂系统模型从哪里来呢?应该从对复杂系统的本质特征的认识中来!对系统本质特征的严密论述,就上升到了哲学本体论。因此复杂系统研究的突破,在最根本的层次上取决于哲学本体论的突破。复杂系统科学研究需要发展复杂系统的
本体论。
2.复杂系统的本体论
东西方哲学思想中蕴含着大量的关于本体论的阐述,从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古代希腊哲学,到康德、黑格尔、柏格森和罗素的近代西方哲学,从孔子、释迦摩尼和老子的古代东方儒释道朴素的哲学思想,到当代运用、并结合中国发展的实践所产生的思想等,对事物本质的阐述(本体论探索)始终占据核心的位置。
我们在深入梳理上述学术思想的同时,在继承钱学森复杂系统思想的基础上,融合现代自然科学原理,探索建立一个集古今东西方哲学、科学成果于一体的复杂系统哲学观。由此,我们提出如下的存在论命题:宇宙中普遍存在“形体一元二面多维多层次”的开放的复杂系统,钱学森的开放的复杂巨系统是其一般表达形式。
特定的复杂系统和宇宙(自然)构成一个完整的整体,这个整体就是一元。整体一元性的科学依据是系统的自组织性,而开放性是系统在一元性下支撑其存在的条件。开放的复杂系统的运动遵循两大科学原理,即物理宇宙的能量守恒原理和生命世界的达尔文进化原理,其运动表现形式可以概括为形体二面复杂多层次性。其中,显现的一面是体,隐现的一面是形。体以结构为表现形式,形以功能为表现形式,数学上表现为场,或形态,与体结构相伴而同时存在。形体二面的存在性源于量子物理的观点,证明如下:如果确认波函数是对宇宙的精确描述,则复杂生命系统同时存在宏观的振幅密度分布和相位梯度场,前者可以直接观察,后者可以通过前者的运动来推知。一个形象的比喻是天空中飘浮的白云和推动白云运动的气流,云为体,气(流)为形,气流与云的运动是一个整体。多维,即指多自由度,指系统包括大量的子系统。也只有当子系统数目巨大时,才能产生所谓的“涌现”,形成新的层次和维度。跨层次的结构和功能一般处于不同的维度,它们之间的联系常常难以建立,甚至难以理解。正因为多层次性,才构成复杂系统。多层次性是复杂的自组织性的体现,层次的数目刻画了系统的复杂性。
以人体生命系统为例。核酸、蛋白质、细胞、组织、器官、系统、人体等属于多层次的体系统结构,形成丰富的体世界,同样,人体形系统也存在对等的多层次结构。与体系统的结构性相对立,形系统的数学形态是场,通常的运动形式是波,两者形成鲜明的对照和互补。思想、观念、认识、意识等都是个人的形世界中的子结构,这些结构的变化和演化,就是社会变化发展的主要内容。
上述内容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复杂系统的哲学本体论,虽然还有待深入和完善,它已经可以指导我们来研究复杂系统。那么,从这一哲学本体论出发,研究复杂系统的思路是什么呢?那就是:针对一个具体的复杂系统,我们首先问,系统的一元性、二面性、多维性、多层次性体现在何处?应该用什么方式(文字,数学)来刻画?对这些问题的解答,构成了对特定对象的复杂系统论模型。
一个特殊的复杂系统是人类的认识系统,它的运动规律就是人类的思维规律。对思维本质规律的阐述,就是认识论。对具体思维过程的阐述,就是思维科学的内容。我们运用上述复杂系统的本体论开展对人类面对复杂系统时开展思维活动和规律的探索,形成复杂系统的认识论,以及描写思维活动的普适数学模型,发展思维模型,同时,从宏观上指导人们开展高效率的复杂系统思维。这是钱学森对发展思维科学所寄予的厚望。
三、复杂系统认识论和思维模型
1.钱学森论复杂性思维
钱学森指出,认识复杂系统的主体不应该是抽象的个人,而应该是一个由具备多方面知识和经验的群体。这是因为,用来认识和优化复杂系统的知识是多样化的,不但包括成文的知识,而且包括专家直觉和经验,后者在对复杂系统的认识过程中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
对复杂系统的深刻的认识和有效的干预,必须将先前的认识(直觉和经验)和当前认识结论(决策)将要产生的效应(实践效果)综合起来考虑。这是复杂性思维的特色,是研究思维创新的关键。科学发展遭遇到瓶颈,正暴露了传统思维的局限性。以物理学为例,爱因斯坦曾指出,在遇到发展瓶颈的时刻,如果科学家“不去批判地考查一个更加困难的多的问题,即分析日常思维的本性问题,他就不能前进一步”。对思维本性的认识就是哲学认识论。爱因斯坦指出,“科学要是没有认识论――只要这真是可以设想的――就是原始的混乱的东西”。
2.复杂系统的认识论原理
在学习、继承钱学森复杂性思维的基础上,以及在上述的复杂系统本体论的指导下,我们提炼了复杂系统认识论的三条原理,即认识主客体的相对复杂性原理、认识的时空相对性原理以及理性知识的层次性和可综合性原理。
认识主客体的相对复杂性原理是指,高级复杂系统拥有更大的复杂度,才能概括和表达低级复杂系统的特点。科学哲学家雷舍尔指出,“认识论最基础性的原则之一就是,较低智商必定被更高智商所迷惑”。从更积极角度看待这个规律,就是要充分提高认识主体的复杂度,运用高复杂度的认知系统来概括低级复杂系统的特点。由此产生的一个关于认识论的基本命题是,为了研究一个复杂系统,首先必须界定问题的性质和其复杂度,然后,选择适当的研究工具,包括研究主体。钱学森“从定性到定量的综合集成法”的认识论基础就在此。
认识的时空相对性原理。我们将稳定的公共的认识,称为真理。真理本质上是人类文明(形世界)在长期进化过程中形成(涌现)的公共的稳定的认知结构。历史告诉我们,没有恒定不变的认知结构,真理具有相对性。复杂系统本体论指出,形体世界具有一元两面的特性,它们的密切相互作用是推动“真理”这个认知结构产生演化(观念进化)的动力。传统的真理观只注重真理的时间相对性,这里倡导的认识时空相对性原理同时还注重“空间”的相对性,即不同的人群可以拥有其相对稳定的、内容独特的认知结构。生命世界和文化的多样性发展,必然带来认识的多样性,这是复杂系统科学相对于自然科学真理观的挑战,值得深入探讨。这一原理对未来世界大同、多文化和谐共存的图景有重要意义。
理性知识的层次性和可综合性原理。理性知识是人类的一类特殊的认知结构。古代,哲学是表达理性知识的形式。科学的发展,极大地丰富了理性知识体系,形成了人类文明史上最为庞大的知识体系。但是,随着技术的先进,人们可以从多个角度获得见解和知识――由于复杂性,在一般情况下,这些知识和见解之间存在冲突,这是复杂性的来源。层次性和可综合性原理的正命题是说:存在一个多层次的整体,将互相冲突的知识安置在合适的层次和层面。我们将这一整体性的认知结构形象性地表述为“知识宝塔”。知识宝塔的存在是基于复杂系统的自组织性:无论系统如何复杂,它在
现实世界中依靠自组织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知识宝塔是与这个现实的整体最贴近的表述。相互冲突的见解,如果它们在客观上是合理的,就是对事物的不同侧面和不同层次的性质的反映。发现知识宝塔,就是找到了综合这些合理见解的途径,也就解决了冲突――在更高层次上统一了相互冲突的知识。
上述认识论原理对于认识复杂系统的现象,集成观察数据,开展科学建模,以及指导实践具有指导性意义。具体地,也可以指导研究思维本身的具体的和微观层次的规律,这就是思维科学的内容。
3.思维科学与思维网络动力学模型
钱学森一直高度重视对思维规律的探索。他从系统论的思想出发,依照复杂度和应用特征,将思维分为四个层次――抽象逻辑思维,形象直感思维。灵感顿悟思维和社会集体思维,并且提出了若干课题和猜想。钱学森有关思维的论述集中体现了以下几点:首先,思维具有多层次性,从抽象思维、到形象思维、到灵感思维,以及更多的层次;其次,思维是开放的系统。钱学森有关思维的猜想虽然不具体,但更具有科学模型的特征,对中国思维科学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过去几年,我们在系统梳理西方哲学认识论的基础上,尝试将康德的有机体概念落实到思维模型的构建中,形成与康德和黑格尔哲学思辨相呼应的思维和知识模型,并结合神经科学的最新发现,具体地将知识结构与网络回路联系起来,将思维过程与网络通道的激发和回路竞争动力学联系在一起,形成能够统一理解数理逻辑、辩证逻辑,甚至更广泛的复杂思维逻辑的理论框架,这就是思维的网络动力学模型。
在思维的网络动力学模型中,知识是一个存储在网络中的、具有多层次性及开放性特点的复杂系统,网络是对这个有机整体结构的描述,思维活动可以表述为是网络中存在的各类激发。具体地说,人在思维时,在大脑中形成一系列的网络通路激发,这些激发分为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双向组织和调控过程。思维活动所形成的理性知识。是在诸多激发中形成的稳定回路结构,它们是一种亚宏观涌现,我们称之为知识回路。从神经科学和心理学的若干证据出发,我们猜想,知识回路展现出非线性多尺度动力学行为和网络状可变拓扑结构。这些认识形成了如下的知识回路模型:以概念形成思维网络的元节点,将命题表述为概念元之间的连接通道,将知识表述为多个命题通道形成的网络回路。
多层次、多连通的知识网络是对复杂系统多层次和多层面性质表述的需要,也是辩证逻辑发展的必然结果。辩证逻辑不要求命题之间无矛盾,它本身就是在处理有矛盾的命题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在我们提出的知识网络系统中,包含康德所提出的双向因果,它体现为由多个命题回路形成的自反馈超回路;随着概念元和连接数量的增加,网络层次可以多方位拓展,超越层次的回路结构可以形成,为完成黑格尔的辩证法思维提供保障。在形式逻辑层面上相互矛盾的命题,在更广泛的多层次的网络结构中可以存在。
4.复杂概念网络与新一代专家系统
上述的思维网络动力学模型建立了以网络回路之间的竞争动力学来实现演绎推理等思维活动的理论新框架,这为新一代专家系统的设计提供了理论基础。
思维的网络动力学模型,为我们解读实际的复杂思维提供了有力的理论工具。以中医临床医疗的辨证论治复杂思维为例,我们构建了基于复杂概念网络的中医思维动力学模型和模拟方法:(1)用概念网络的有序激活模拟推理;(2)用回路输出模拟医疗推理的结论和深层解释;(3)用多层次概念的逐层激活模拟推理的方向;(4)用多回路激活与竞争动力学模拟中医辨证论治;(5)用“多次迭代、逐级逼近”实现思维收敛并提高准确性。
中医的思维动力学模型,可以运用于中医典籍和临床医案的解读,进而构建中医复杂概念网络知识库和设计推理运算。2009年,我们初步构建了中医《伤寒论》的概念子网络,进行了中医诊断思维的初步模拟试验,获得与医案记载一致的结果。并在此基础之上,开始研制智能中医知识网络原型。这一研究,有望为新一代中医专家系统研究提供理论基础,为中医现代化和计算机智能化的发展建立一个新的基础。
四、复杂系统方法论
1.从定性到定量的综合集成法
1990年,钱学森提出的“从定性到定量的综合集成方法”,是对复杂系统本质认识的运用。综合集成法把专家集体的知识和存储在计算机里的丰富系统信息有机结合起来,开展综合模拟和分析。这一方法的运用,把人的思维成果、经验、知识、智慧以及各种情报、资料和信息加以综合集成,从整体的模糊的定性认识细化到局部的精确的定量认识。综合集成法的运用分为三个步骤:(1)集成多方面专家意见形成假设;(2)形成多参数定量模型;(3)形成预言并开展模型检验(实践)。上述三个步骤构成一个持续迭代的循环,促进对复杂系统认识的不断优化。2006年,于景元将钱学森复杂系统思想概括为钱学森综合集成体系――从综合集成思想、综合集成方法、综合集成理论、综合集成技术到综合集成工程。
上述复杂系统认识论的主体与客体的相对复杂性原理,为综合集成法提供了认识论基础。对于复杂度高的系统,例如人体和社会系统,必须依靠一个专家群体,运用多学科的综合知识,才能构建全面和深入细致的理解,形成有价值的模型和较为全面的行动方案。
综合集成法凝聚了钱学森多年从事科学研究和工程管理的经验,具有丰富的实践基础。钱学森指出:从定性到定量的综合集成法,“本质上是科学和经验的结合。”需要在充分运用以后,“才能再升华出理论,现在还只是方法而已”。人们普遍关注,如何运用综合集成法?多学科的知识如何集成?从理论上来说,首要的科学问题是通过怎样的宏观思维来确定复杂系统的维度(广度)和层次度(深度),对系统形成合适的知识宝塔,这是有效集成多学科知识的前提。其次,对局部的精确建模也十分重要,这就涉及到复杂系统具体建模的方法论。
2.复杂系统建模的方法论策略
在多年从事复杂力学系统建模的基础上,我们提炼了如下复杂系统建模的方法论策略。
首先,复杂系统建模必须有明确的目标和问题。因为复杂系统包含着巨大数量的要素,而且还具有永恒的动态性,因此通常表现为数据众多而理论不足,在数据与目标、问题之间显现出巨大的鸿沟。所以,首先要对系统的问题目标展开理性的思辨和优化确定。明确阶段性认识目标,合理地规划对数据的分析,是首要任务。为此,必须从本体论原理出发,最大限度地利用复杂性共性实现对系统的“触类旁通”,并以此为基础鉴别所观察的信息和所提出的问题的价值。这就是“知识宝塔”的重要性,信息都应该在知识宝塔上有正确的定位,其重要性取决于它与系统研究目标和所解答的问题的
相关度。
其次,充分理解复杂系统的多层次结构性和动态性,不能期望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其认识论依据是理性知识的多层次性和可综合性原理。为此,对复杂系统要梳理出多层次的目标和问题,明确分阶段的优化目标以及相关问题的重要程度和迫切程度,开展多层次和迭代重复的表述。每一次表述都不是终极的,它为下一次表述做准备。
在上述原理指导下形成的复杂系统的方法论策略为:“多层表述,逐级定量,多次迭代,逐步近似”。下面,我们介绍将这一策略应用于湍流世纪难题攻关的一些情况。
3.湍流世纪难题的攻关
湍流世纪难题始于1883年流体力学家雷诺的研究,一个多世纪以来,人们孜孜不倦地探讨着,如何定量精确地预测湍流平均流动的性质,形成了湍流世纪难题。20世纪30年代,德国科学家普兰特发展了边界层理论,被誉为上一世纪流体力学、应用数学领域最重要的十大成果之一。这一理论是当今航空航天计算设计的核心基础。但是,理论局限在简单边界和低速下,对高速飞行器的设计形成极大的制约。湍流世纪难题的重要性再次成为航空航天界的热点课题。
在对湍流研究百年来思想发展脉络的考察后,我们认为:“要实现湍流世纪难题的突破,必须在认识论、方法论上有所创新。必须对传统的还原论进行改造,既要重视理性的力学基本原理,又要充分考虑来自边界和复杂介质的信息,后者通常以经验的形式出现,两者的有机结合才能完成对宏观湍流的精确刻画。”于是,我们提出了湍流“结构系综”的新思想。
所谓结构系综,是对湍流脉动结构的宏观功能开展统计的、定量的和系统的描述。首先通过引进序函数、统计相关结构等一系列新概念,建立从数值模拟的经验知识中提取湍流结构统计效应的研究平台。2008年,以该思想为核心申报的科技部973项目“飞行器力学与光学设计中的关键湍流问题”成功立项。2010年,运用这一平台,我们成功地从大规模数值模拟数据中总结出边界层的多层结构理论,该理论定量推广了普兰特的边界层理论,正在用于指导设计新型的航空航天湍流计算模型。最近,多层结构理论又在理论上取得极有意义的进展,一个基于多层李群对称性的湍流边界层理论正在诞生。该理论旨在延续统计物理平均场理论的传统,将朗道创立的序参数理论、威尔森创新的临界现象的重整化群理论推广到湍流平均场,为解决经典物理的最后一个难题带来新的希望。
湍流这一硬科学的难题,其最终突破将是哲学认识论、方法论和严谨的数理逻辑推理的共同产物。复杂系统思想应用于具体实践,终究要将这几方面有机结合,才能产生实质性的创新。
五、复杂人体系统科学原理的提炼
1.钱学森论人体复杂系统
钱学森指出,“要建立开放复杂巨系统的一般理论,必须从一个一个具体的开放复杂巨系统人手。”我们这里以复杂人体系统为例,发展钱学森复杂系统思想。
科学飞速发展的20世纪,众多思想家在不同的背景下指出,应该加强对人体的系统性和复杂性的认识。但在众多学者中,钱学森是提出建立系统人体模型的第一人,是提出建立以人体系统模型为核心的专门学科――即人体科学的第一人,是探讨创立这门学科的方法论的第一人,更是认识到这门学问的重大价值,极力倡导发展这门学科的第一人。
钱学森指出:“人体是一个巨系统,不断地与环境、与宇宙交往联系,其内部结构也必然形成许多层次,层次各有其特征,层次又有互相的交往,有反馈调节控制。人体科学的任务就是理解这样一个复杂的巨系统”。
2.应用于运动训练的人体复杂系统模型
在负责组织奥运竞技体育项目――皮划艇激流回旋――科技攻关项目的过程中,我们尝试运用钱学森复杂系统思想,研究运动员人体系统,并在实践中总结并发展复杂人体系统研究的思路、方法和原理。在这场特殊的、跨领域的攻关实践中,我们以复杂系统的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为指导,以开发优化人体系统(培养冠军运动员)的技术和促进人体系统工程实践(创新高效的运动训练系统)为目标,以当代生命科学、生理学、心理学、神经科学、运动训练学等学科前沿知识为基础,提炼了人体复杂系统科学的若干原理。
首先,从复杂系统多层性特征的本体论出发,我们提出人体系统的多层次耦合作用原理,目标在于建立从分子细胞到人体行为的多层次关联。我们特别提出,显意识、潜意识与下意识与人体不同层次的神经系统功能有对应,意识的调控对应着神经系统的改变,进而影响人体功能。这一理论打破了心理、体能、技术训练之间的隔阂,为综合性心身训练提供了理论基础。
其次,从复杂系统的开放性出发,我们提出了人体意识系统的开放性原理和心理能量模型。个人的认知、情绪、思维以及心理动力的变化,只有在心理开放性原理下才能得到理解,并为心理能量的来源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为心理训练提供了新的方法。
再次。从复杂系统的网络相互作用机理出发,我们提出人体行为控制的网络作用模型。人体系统不是机械的演化,而是拥有“期望”和“行为控制”方式的进化能力。人的理性自主活动可以概括为如下动态循环过程:愿望产生――设定目标――产生计划――执行计划――效果反馈。上述诸要素及相关子系统构成行为调控网络,该网络的建立为运动训练的科学化提供坚实的基础。
上述原理在与神经科学、认知科学、中医学、系统科学和运动训练学等学科的碰撞下,进一步形成一系列运动训练方法。例如,“技术认知训练方法”、“心理能量训练方法”、“意志力训练方法”、“科学思维训练方法”和激流训练特殊的“表象训练三部曲”方法,形成了一个综合的激流训练新体系。
这些研究成果,一方面丰富了运动训练理论,提出了新的运动训练学研究课题,同时促进了对人体系统的相关基础科学研究。这些原理和训练方法,对中国激流国家队运动员竞技能力的提升已经起了显著的作用,被竞技体育专家李少丹教授认为“对传统的运动训练学构成了有力的冲击”。
六、复杂系统实践论与大成智慧工程
1.钱学森“综合集成体系”与“大成智慧工程”思想
钱学森提出的“从定性到定量综合集成研讨厅体系”,是他领导并组织实施的两弹一星大规模科学技术工程实践经验的结晶。本质上这是一套理性的运用众人之力、处理复杂系统问题、探索复杂系统规律的实践方法。
综合集成研讨厅体系旨在把下列成功的经验和科学技术成果汇总起来,并升华:①国际学术讨论会(seminar)的经验;②从定性到定量的综合集成法;③军事作战模拟;④情报信息技术;⑤人工智能;⑥灵境技术(Virtual reality);⑦人一机结合的智能系统;⑧系统学;⑨“第五次产业革命”中的其他各种信
息技术等。
综合集成研讨厅体系的目标是集“大成智慧”来解决实践中的复杂问题,钱学森指出,“大成智慧……就在于微观与宏观相结合,……既不只谈哲学,也不只谈科学;而是把哲学和科学技术统一结合起来。哲学要指导科学,哲学也来自科学技术的提炼。这似乎是我们观点的要害:必集大成,才能得智慧!”
钱学森把运用综合集成法的集体称为“总体设计部”,他希望将之建设成国家进行长远规划、解决各种复杂系统问题的决策咨询和参谋机构。从中央到地方、从军事到法律、从科技到文艺……等不同层次、不同部门、不同系统,都可以设立自己的总体设计部。并指出,总体设计部作为领导部门的决策咨询机构,应由德高望重、学识渊博、勇于开拓的总体设计师及各行各业具有团结、务实、创新精神的科技专家组成。
总体设计部的实施对于中国社会的发展具有特殊的意义。那么,它的成功实施需要具备什么条件?这个问题只能通过理论结合实践的道路才能够得到解答。
2.科技奥运中“大成智慧工程”的成功实践
理论探索和实践之间形成快速迭代,是成功开展复杂系统研究的必要条件。这一条件必须由社会系统来提供,这是复杂系统研究取得社会性成果和效益的保障。我国竞技体育系统具有目标清晰化和组织结构准军事化两大特征,是一个可以提供保障的社会系统。前者以竞技成绩为标志,使得理论成果能够得到快速而鲜明的检验;后者则提供专家研讨厅的组织保障。因此竞技体育系统是实践钱学森“综合集成研讨厅体系”和“总体设计部”的难得的实验平台。
从2006年1月到2007年8月,在举国支持的科技奥运攻关活动中,我们在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的组织下,在激流回旋国家队主持了创新型、学习型、复合型教练团队的建设,该团队包括“中外科”(中方教练+外籍教练+科研人员)三方面的人员。在钱学森综合集成法与专家研讨厅思想的指导下,这支团队快速集成国际先进激流知识,并根据中国运动员特点创新中西结合的新型训练方法。这是一个由系统论主导的过程,既充满了东方思维特色,又合理运用了西方科学的精确思维特点。三支力量有机凝聚,集中发挥了“1+1+1>3”的特殊系统功能。
运动员人体是复杂的,运动训练是复杂的;竞技比赛充满不确定性和艺术性,更为复杂。通常,这些复杂性是由教练员这个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来承担的,它受到教练员个体认识的局限。由专家学者来主导运作教练团队,将经验与理性相结合,是钱学森大成智慧工程的特色。但在实际运作中,面临着跨领域探索的巨大挑战,需要克服一系列困难。正是这些困难,为实践和检验钱学森的“大成智慧”思想提供了难得的平台。
我们在科技奥运的这一实践活动中,对“专家研讨厅”的运作规律进行了细致的总结,提出了如下认识:专家研讨厅的成功运作,需要满足四个条件,即有目标、有方案、有标准和定期研讨,这也是“专家研讨厅”高于常规的“开会”之处。一个持续的、多轮迭代的运行是成功的关键,为此,还需要有三点保障:(1)人心需要安稳;(2)组织需有结构;(3)目标需要崇高。实现这些条件的关键是人才和组织支撑,人才的关键在于专家研讨厅的首席科学家,他的目标、胸襟、才干、方法以及人生积累,是集体智慧能够不断集成的关键要素;组织支撑是团队高效率和可持续性运行的保障。两者缺一不可。
上述实践在较短的时间内就给中国国家激流队带来了新气象。复合教练团队实现了经验、知识和智慧的快速集成,迅速掌握了这个项目的系统规律,带来了中国国家激流队竞技水平的快速提升。2005年以前,中国选手从未打人世界大赛的前10名。2007年,在复合教练团队指导下,中国队获得首枚男子双划世界杯铜牌,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国际划联专门致电祝贺。从那时起,中国队在国际大赛中已经近20次打进决赛,并取得1金3银3铜的成绩,令国际激流界瞩目。
2006年8月,原先从未进入前六名的年仅18岁的国家队女子皮艇运动员李彤被选为科技奥运“试验田的种子选手”,开始接受北大团队在新的理念和方法指导下的系统训练。2006年下半年,李彤就在国内和亚洲比赛中获得6枚金牌。2007年7月,在德国奥格斯堡经典的激流赛道,第一次接触这个赛道、第一年参加世界杯比赛的李彤就成功打进决赛圈(前十名),创造了激流史上的一项纪录。国际划联官方网站的成绩记录表明,李彤是该年度世界上进步最快的女子皮艇运动员。2008年3月,在大洋洲锦标赛暨奥运资格选拔赛上,李彤获得银牌,创下了与2004、2008年两奥运金牌选手卡琳斯卡仅差0.6秒的佳绩,赢得了中国女皮国际大赛历史最高荣誉!
七、钱学森复杂系统思想的学术意义和展望
1.对国际复杂系统研究的意义
钱学森开创复杂系统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当时相关的科学探索还处于萌芽状态,如今复杂系统研究经历了从关注现象到关注方法、进而探索原理的过程,已经成为科学研究的前沿。1999年,美国“Science”杂志,刊登了一组标题为“复杂系统”(ComplexSystem)的专辑文章,这些文章就化学生物学、神经学、动物学、自然地理、气候学、经济学中的复杂性问题进行了论述;2001年,英国“Nature”杂志,也就复杂性的某些共通的侧面,例如“噪声与秩序”、“复杂网络”等展开讨论。2009年,“Science”杂志发表的“复杂系统与网络”的专辑文章,进一步关注刻画复杂系统的一个重要工具,即“复杂网络”。2008年11月,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召开了一次题为“物理科学和工程中的复杂系统研究基础”的工作会议。美国工程、数学和物理科学理事会委托给会议专家的任务是:确认在复杂系统研究道路上的“障碍”和“突破口”。与会学者们提出了复杂系统研究别突出的4大类问题,即:研究复杂系统的最好模型是什么?复杂系统的结构是如何约束它的涌现行为的?复杂系统演化和适应的结果是什么?如何校正复杂系统并且预见它们的行为?
上述问题的本质在于:如何提炼复杂系统的原理、以及如何在实践中优化复杂系统。而本文所述的钱学森复杂系统思想及其最新发展,为系统地解答上述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复杂系统研究应该更紧密地依赖哲学本体论,将刻画整体结构的概念网络与刻画局部变化过程的传统数学进行有机对接,并反复迭代。从这个意义上讲,需要大力发展复杂网络这一数学工具,来回答上述第一和第二个问题。针对后两个问题,钱学森复杂系统思想倡导有机地运用人(专家)的思维,甚至专家群体的思维,将经验和直觉与计算机(精确数学模型运算)进行有机对接。客观地说,这些思想超出了西方学者的视野,走在国际复杂系统
研究的前沿。如果能够有效地落实,对发展跨学科研究,特别是针对人和社会的复杂性问题的研究,有不可替代的价值。
2.对国家建设的意义
我国处在经济高速发展阶段,各类社会矛盾正在集中爆发。医疗问题、教育问题,以及社会繁荣和稳定问题,都是典型的复杂性问题。一直以来,这些问题的解决依赖于各级政府与各个社会机构,依赖于德才皆备的各级领导。但是,随着信息社会的来临,随着社会的民主化和人们需求的多样化,需要政府处理复杂性的能力有较大的提升。钱学森的“大成智慧”学说正是未雨绸缪,因这样的需要而产生的。钱学森复杂系统思想,对社会发展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从本质上说,社会是人实现生命价值的场所。以此为准则,以充分发挥人体潜能为目标,对社会活动开展复杂系统工程设计,使参与活动的人群在活动中体会生活、体会生命、体会人生价值,这将从深层次上重新评估现有的政治、经济、管理、科学研究、教育和医疗活动。社会实践以提升人体素质为目标,就不是个别理论和个别技术所能处理和解决的。社会科学应该是生命群体的系统科学,而社会实践在本质上是生命群体的系统工程,即社会系统工程。如果这些思想能够得以付诸实践,必将对中医现代化工程、教育体制改革、运动训练系统工程、社会健康保障系统的设计和实施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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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正确的解题方法和技巧是做好主观题,取得较好成绩的法宝。为此,学生须创造两个条件。
一、占有丰富和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解题的基础
(一)掌握教材内容。
学生应全面深入掌握教材知识,在课后要对所讲内容有整体上的把握,对教材内容要有清晰和准确的记忆。这便是提高解题能力的前提,即扎实的教材基础。如:“认识的根本任务是经过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透过现象抓住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原因有三个,分别是从“现象与本质、规律的区别”、“认识的程度、水平”和“认识的作用”三方面出发论述的。学生在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上就需要搞清楚这三个方面的范畴,不能混淆,不能张冠李戴,搞错对象。如果对此没有准确把握,混淆了三个方面,学生在答题(无论是主观题还是客观题)时都会丢分。
(二)宏观把握知识结构。
学生自己可以建构知识体系,全面把握教材知识。如对高中哲学知识必须从整体上理解,明确可以从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人生观、价值观和实践论等六大板块出发分析把握。要坚持“从大到小”“从小到大”的原则,分别对每个板块深化认识,逐层分析,直到全面准确地掌握具体的知识点。
(三)理论联系实际。
在掌握课本知识联系的基础上,学生必须有意识、经常性地把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政治课作为一门与时俱进的学科,时代性很强,必然要求我们要理论联系实际。马克思说过,“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造世界”,所以,学习理论并不是单纯为了“认识世界”,关键在于能够运用所学理论“改造世界”。学生学习知识就要运用知识从事改造世界的活动。例如:运用所学哲学知识谈谈对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的认识。学生对这个问题的思考就必须要运用所学哲学知识分别从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和实践论等方面综合分析。
二、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制作——成功的关键。(这里的“感性材料”是指学生已有的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对问题、材料的感性认识)
(一)审是关键。
审题是答题的关键。目前,主要存在题目读不懂、语句看不明白、材料意思不明确等问题。学生解决问题的诀窍只有一个,即在细心、耐心、认真、审慎的原则下审题。
首先是审设问。首先搞清楚试题问的什么,要回答什么,有几问。弄清设问后再带着问题去读材料,有针对性、有目的性地阅读材料。一定要养成答题前反复研读设问指向的习惯,反对一看试题就动笔,凭直觉答题的武断作风。
重点是审材料。利用“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科学的思维方法,发挥想象和创造性思维对材料进行分析。把握细节、逐层分析。通常以一个句号或分号为一个层次,以“和”“或”“即”“但是”等连接词作为内部联系的显著标志。逐层分析时不仅要注意不漏掉任何一个层次、注释信息和材料细节,还必须抓住关键词语,从语文角度化繁为简,提炼材料中心意思。利用上述方法对大段材料进行逐字逐句逐段分析后,把握材料之间的内在联系,为得出科学结论提供了可能。
一定要猜想和估计。通过分析材料,猜测命题者想要考查我们什么,要把我们引向什么方向,这和我们学习的知识有什么联系。在材料或问题中往往对答题范围有明确的限定。例如“结合材料一”“认识论”“主要原因”“主要对策”等关键限定语,这就要求我们从材料出发,从教材基本内容出发,紧扣材料独立思考、分析设问。
(二)思路是核心。
思路明确是顺利解决问题的核心。首先根据材料选择原理,学生要努力回忆与材料相关的课本原理知识;然后根据材料的中心意思,确定原理与材料的对应关系;接下来运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科学思维过程进行简单加工便可以得出正确的解题思路。
(三)编制答案至关重要。
答案的内容质量、书面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成绩的高低,因而组织答案在解题中显得至关重要。综合分析近几年高考政治主观性试题的答案,我们不难看出对答案的要求是“精”“简”“全”“美”“稳”,即通常说的条理清晰、言简意赅、准确完整、字迹整洁、格式规范,知识性、逻辑性与思想性统一。
运用已有知识对材料进行加工是需要长期不断的努力的,是一个综合运用语文、政治、逻辑知识的过程,必然要求学生在平时练习中严格按照老师的基本要求来做。
综上,高中思想政治课主观题的解题方法和技巧就是对认识论中实现“认识的第一次飞跃”必须具备的两个条件的具体运用。学生从自身实际出发,贯穿科学思维方法勤加练习,熟练掌握技巧,才能真正做好主观题。
参考文献:
〔1〕思想政治(必修)二年级下〔M〕.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8
关键词:《哲学笔记》;辩证法;“三者同一”
在全面地研究黑格尔的《逻辑学》、马克思的《资本论》以及深刻地分析了现实之后,列宁发展了马克思有关于辩证法的原理,在《哲学笔记》的《黑格尔辩证法(逻辑学)的纲要》中作出了一个天才的论断——逻辑学、辩证法、认识论三者同一。这是一个关于哲学的全局性论断,对于其内在含义理论界一直颇具争议,时至今日也是哲学史上一个较难的议题。
一、逻辑学、辩证法、认识论三者同一的内容
列宁三者同一的思想其内在含义是什么?理论界大致有三种看法:第一种,认为是三个东西,具有同一性;第二种,认为三者就是同一个东西;第三种,认为三者是同一个东西的三个方面。三者同一其内涵究竟是什么这要从列宁的思想中寻找答案。
“虽说马克思没有留下‘逻辑’(大写字母的),但他遗留下《资本论》的逻辑,应当充分地利用这种逻辑来解决当前问题。在《资本论》中,逻辑、辩证法和唯物主义认识论[不必要三个词:它们是同一个东西]都应用于同一门科学.....”[1]357这是列宁关于三者同一思想的经典阐述。显然,马克思的《资本论》是列宁三者同一思想的直接来源。在列宁看来,《资本论》就是一本关于逻辑的书,其起始点就是最简单的商品,犹如黑格尔的《逻辑学》的起始点是“纯存在”一样,经过一系列的矛盾分析,马克思生动地描绘出一幅商品——货币——资本——利润的生动画卷。“《资本论》是资本的范畴体系,因而它是资本的逻辑学。”[2]83而从商品的认识,到货币、资本,再到对利润的认识,这符合人类认识从抽象到具体,从简单到复杂,从不深刻到深刻的认识过程,因此,《资本论》中有关于资本的演化体系其实质就是资本的认识论。同时,从资本主义经济最基本的“细胞”——商品开始,经过一系列矛盾分析,马克思深刻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是如何从简单的商品生产发展成为资本,以及资本主义经济为何必然会产生内在矛盾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深刻地展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辩证规律,因此,《资本论》也是资本的辩证法。基于以上,列宁明确提出“在《资本论》中,逻辑、辩证法和唯物主义认识论[不必要三个词:它们是同一个东西]都应用于同一门科学.....”[1]357
上述是从直接理论来源方面对列宁三者同一思想进行了分析,下面我们还要考察列宁的一些其他相关思想。首先,列宁认为在哲学中,辩证法就是一种认识论。其一,列宁肯定唯物辩证法是反映整个现实世界普遍规律的学说,“也就是说,唯物辩证法既是科学的、完整的世界观,又是科学的思维方法、认识的方法、和实践的方法。”[3]358其二,列宁认为辩证法实际是一种认识史的总结。的辩证法是科学的辩证法,它的形成离不开对以实践为基础的人类认识史的总结和批判,单纯对某一阶段的认识进行加工妄想得出一个科学的普遍规律的行为是形而上学辩证法。其三,列宁认为辩证法是人类认识固有的,认识论是关于认识形式的学说,形式的内容即是辩证法。“认识的辩证规律是现实本身的辩证规律的反映。”[3]358客观世界各种物质形态的运动和发展有着辩证规律,由此,认识的对象有着辩证的性质,而人的意识反映客观世界,人的认识也具有了辩证的性质,辩证法的规律体现在认识的过程中,即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其次,列宁认为在哲学中,辩证法就是一种逻辑学。(这里的逻辑指的是辩证逻辑而非形式逻辑,二者有着很大区别。)辩证逻辑研究辩证的思维形式、规律及其方法,以概念表达事物;而唯物辩证法实质是以概念范畴组织起来的学说。一方面,概念是解释事物本质的,逻辑以概念范畴表达事物;另一方面,概念、范畴都是逻辑思维的产物,因此,逻辑是辩证法的形式,逻辑的规律与辩证的规律是一致的。最后,列宁认为在哲学中,“逻辑学是关于认识的学说,是认识的理论。”[1]194从认识的过程来看,必须借助一系列逻辑分析,才能够去伪存真,达到對客观事物正确的认识,逻辑是认识的一个高级阶段。就辩证逻辑而言,逻辑从不是一个纯粹的思维的活动,总是与人类的认识活动相关,实际上,正是在人类认识史的研究中,才得以总结出辩证思维的规律。
综上,我们看到,列宁三者一致的思想,并没有否认三者的差异性,三者就研究范围、对象等都存有差异,三者并非完全等同。当然,三者完全是三个东西,只是具有同一性也不是列宁所要表达的。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倾向于三者是同一个东西的三个方面,三者统一于唯物辩证法的普遍规律。
二、逻辑学、辩证法、认识论的三者同一的重要意义
三者同一的思想是列宁《哲学笔记》中最有价值的论断之一,是对哲学发展的天才贡献,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三者同一是认识论的实质,为认识论体系的构建提供了指导原则。三者同一的理论回答了该体系的研究对象、理论功能等等,为认识论的构思找到了根本方向以及途径。“是把认识论看作哲学的总体,还是用传统的‘纯粹认识论’来加以解释?”[2]95通过三者同一的论断我们能够找到答案。正是在此意义上,三者同一的论断为我们进一步研究认识论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指导原则。
其次,哲学体系世界观、认识论、方法论三种功能的统一,其根本原因在于辩证法、认识论、逻辑学的三者同一。三者同一与三种功能的统一具有一致性。“只有这样,才能避免那种脱离认识论基础的本体论,脱离唯物论原则的辩证法,脱离辩证法规律的认识论,脱离认识论内容的逻辑。”[4]197也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走向带有神秘色彩的唯心主义,才能避免走向诡辩论.....,才能建立全面的、科学的哲学。
最后,三者同一的思想突出了唯物辩证法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的功能,突出了辩证法的最高普遍性。“哲学要实现同一,就要找到客观世界、认识活动和逻辑思维的共同的规律性.....”[5]262辩证法揭示了这种共同的规律,适用于指导一切,由此,唯物辩证法具有最高的普遍性。
三、结语
为解决本土问题提供新模式
教育研究的这种创造本性诠释了哲学的本体、认识与价值三论,认清教育的本体要义,走进学校,走进校长、教师与学生的生活世界,透过其在文化――历史形塑过程中的理解范式,建立一套具有特色与启发性的话语体系,在解决本土问题的基础上为教育学的世界发展提供新的解释模式。
教育研究本土化深刻反映了当代教育学者的研究自觉与文化认同,这首先体现为教育研究本土化的本体论问题。也充分说明了教育研究需要对教育的一些基本规律进行探讨,建构一套具有其学科特点的概念体系,进而建立该门学科的话语体系。
学科话语体系的建立反映了教育研究的主体自觉,基于本土文化精神与理性文化范式对教育根本问题予以创造性解释。本体论意义上的教育研究本土化确立了其研究的空间、时间和历史维度。空间属性的教育研究本土化应首先将目光转向经验世界,透过本土实际问题,以此丰富教育的理性结论,解决教育“是什么”的问题。时间属性的教育研究本土化应缜密考察本土理论和外来理论背后所隐含的包括哲学基础、认识论、方法论与社会文化关联性在内的基本前提,通过反思这些基本理论的基本样态和存在根源,为现实问题提供解决之“道”。历史属性决定了教育研究应对本土理论发展的历史基础或经验材料进行抽象和概括,关注教育研究的发展脉络、理论与方法的更迭和评价、教育发展结构模式和趋势等基本问题,在对历史的“清算”中找准教育研究的基本取向与教育改革的价值观。
立足文化与国情研究教育问题
教育研究本土化应确立正确的认识方法论。哲学意义上的认识方法论包含认识论和认识的方法论两个层面。认识论主要指教育学者应立足中国的文化范式与国情研究真正的中国问题,形成具有民族个性的教育学原理,摆脱西方理论的思维限制和功利的政治态度,在自由的空间中理性探求真理。
认识的方法论需要教育学者对已经取得的教育理论、概念体系和教育教学实践模式等认识成果进行再认识,即实现学术研究的自律。学术研究自律首先指向学术伦理,即教育学者应至少不违反伦理道德,避免恶意曲解事实或“功利化”学术;其次指向学术的真诚性与批判性,前者应坚持用证据说话,进行严密的推理论证,后者应以慎思明辨的态度对研究成果和研究者自身的反思,从方法论上审视与检讨研究成果的固有价值及其实践指导力,保证其科学性、逻辑性与合理性。
同时,认识的实践性与理性的双重功能表明了教育研究应“重新”审视实践问题的研究价值,走向教育生活世界,从人的生存处境中找寻问题与证据,向“生活”虚心请教,舍弃虚幻的想象和主观臆测所带来的偏失推理。但并非对实证取向与理论思辨的抛弃,而是兼顾科学理性的考察与教育的生命体验,直面思辨与理想之外的教育实境,在经验验证与深刻体验中建构适合中国本土的教育理论。
价值在于解决现实问题
教育研究的作用不仅在于对知识的积累,更在于其存在意义,这就引发了对教育研究的价值追问。价值追求是价值主体的精神指引,是价值主体所进行价值活动的终极诉求。教育研究是一定主体对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相关问题的研究,不可避免的产生价值问题,同时也产生价值论的问题,即教育研究的主体应该是谁?
同时,作为属人研究性质的教育研究,在坚持其本体论和认识论基础上,还应对教育研究本身进行价值判断,关注其目的或终极关怀,并以此全面综合与批判审视相关研究成果和材料,对理论成果进行理性选择,构建科学的理论体系,以此引领教育实践变革。教育研究的主体应是任何对教育有着深刻“利益”的个体和群体。其次,教育研究应有自身的基本假定,应根据我国当前教育改革的基本要求和现实环境,审慎选择基本理论假定,并理性审视相关研究成果或思维结论,找准其价值定位,找出普适性的通则。
摘要:道德始终是人们关注的对象,目前理论界多注重硬性研究,缺乏对道德元伦理思想的分析,因此,对道德形而上学理论进行谨慎的梳理,尤其对康德道德伦理思想体系的梳理,就显得尤为重要。正所谓正本清源,基本伦理难题和伦理矛盾也都被暴露或揭示,只有把道德形而上学这个根本源头梳理清楚,才能使整个伦理体系大厦更加牢固。道德基础问题是康德伦理思想的基点。康德伦理思想在现代不仅没有死去,反而有待进一步深入地研究,因为康德伦理思想注意到了人生、人的理性的双层追求,并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力图将它们统一于整个先验哲学之中。
关键词:康德;形而上学;道德;现代价值
康德思想的重要性在当论界是众所周知的。形形的现当代哲学思想在不同程度上都渊源于康德,自由、主体、实践理性、善良意志、意志自律以至“绝对命令”,在康德那里是相通的概念,正是这种独立于客体的概念,给道德奠定了基础。在康德纯粹理性所划分的学科体系中,道德形而上学是作为伦理学的纯粹部分而存在的,它关注的是人的终极目的,涉及的是人的全部使命,体现的是人的高贵和尊严,所以它优越于人类理性的任何其他追求,而其他学科都要为这个最高目的服务,也成为整个康德伦理思想的起点。
一
康德的思想,如日本学者安倍能成所说:康德“在近代哲学上恰似一个处于贮水池地位的人。可以这样说,康德以前的哲学皆流向康德,而以后的哲学又从康德这里流出的”。康德思想研究早已经是一种“显学”,似乎人人都能对康德的思想说点什么。伦理学在康德整个思想体系中属于另一个方面,在康德思想发展历程中,经历了由牛顿转向卢梭,由自然科学及其哲学意义转向人的精神世界的探求。一直以来,人们对于康德的伦理学,都认为其重要性不能和他的认识论研究相比,甚至认为康德伦理学只不过是形式主义而已。基于这样的事实,康德思想对于我们,可以说还是处于晦暗不明的状态之中。那么,康德哲学思想主要是认识论还是伦理学呢?他在构造其“批判哲学”时,虽然首先着手于认识论,但就康德个人主观上来说,伦理学显然高于认识论。在康德的主要伦理学著作中,即《道德形而上学原理》(1785)、《实践理性批判》(1788)和《道德形而上学》(1797),它们的共同任务就是建立实践的最高法则以及论证道德法则乃是道德行为的最高原理,旨在建立道德形而上学。在康德纯粹理性所划分的学科体系中,道德形而上学是作为伦理学的纯粹部分而存在的,它关注的是人的终极目的,涉及的是人的全部使命,体现的是人的高贵和尊严。所以它是优越于人类理性的任何其他追求的,而其他学科都要为这个最高目的服务,由此也成为整个康德伦理思想的起点。
自由、主体、实践理性、善良意志、意志自律以至“绝对命令”,在康德那里是相通的概念,正是这种独立于客体的概念,给道德奠定了基础。康德的道德哲学特别强调自由、平等、权利的优先性、即优先于任何特殊的善。在康德那里,正义的重要性,首先不是因为它们能够使社会福利最大化,或者是能够尽善,而是因为它们符合权利(正当)概念,权利是一个既定的优先于和独立于善的道德范畴。康德的正义论具有直接的道德意义,因为它主张正义之所以是首要的,在于正义的要求超过其他道德利益和政治利益,而无论这些利益可能有多么迫切,因此正义就不仅是人类价值集合中的一种,可以随情况的变化来加以权衡,而是所有社会美德中的最高美德,是其他社会美德的前提和基础,这样康德就通过正义的优先性为社会道德奠定了基础,即保证社会正义是一切道德上善恶的前提。根据康德,善恶概念不足先于道德法则而定义的,如果先于道德法则,那么,前者就似乎必定具有基础地位,相反,善恶概念必须在道德法则之后并通过道德法则来定义,于是遵守道德法则本身就成了目的,而无需某个假设为善的目标。那么,正义优先性的根据在哪里呢?
在康德那里,权利正当的优先完全是从人类相互的外在关系的自由概念中推导出来的,它和所有人与生俱来的目的(即获取幸福的目的)或人们所承认的实现这一目的手段没有任何关系。简单地说,权利的优先性完全是从人之为人先天具有的自由中推导出来的,我们也只有在受那些不以任何特殊目的为前提条件的原则支配时,才能自由地追求我们自己的目的。不过,把自由与正义联系起来,中间还需要有一个过渡,否则,自由的个体不能走向正义的社会,或者反过来,社会正义必然束缚个体的自由。为此,他提出了善良意志的概念。在《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一书中,康德一开始就指出,“除了善良意志,不可能设想一个无条件善的东西”。
有的伦理学家用知识来解释善,如苏格拉底、柏拉图等;有的用上帝的意志来解释善,如奥古斯丁、阿奎那等;近代以来,更多的伦理学家则把善看成是人的自然本性要求
[关键词] 物理化学 唯物辩证法 辩证唯物的认识论
认真研究和把握自然科学课程中的哲学思想,是高等院校自然科学专业授课教师从事教学的必然要求。这一方面是因为哲学是从包括自然科学在内的各类科学中抽象和概括出来的关于客观世界普遍规律的学问,自然科学各专业课不仅包含着极其丰富的哲学思想,而且是相关哲学思想在专业学科的具体外化;另一方面是因为,自然科学所内涵的哲学思想为其各学科的发展、从而也为各门专业课的研究和教学,提供着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不言而喻,各门自然科学专业课都是寓含世界观和方法论的载体,哲学则是引领各门自然科学专业课教学的思想旗帜。各门专业课的成功教学,无一不是辩证唯物主义哲学与自然科学的完美结合。谁准确地把握了自然科学课程中的哲学思想,谁就获得了从事相关教学的正确世界观和方法论,从而也就掌握了教授学生领会和运用该课程科学原理、科学思想、科学品质、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的钥匙。
本文立足于近年来的教学实践,就高校物理化学课程内涵的哲学思想,谈谈自己的两点体会。
物理化学蕴涵和体现着以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为总特征的唯物辩证法
物理学和化学本来是自然科学领域本质各异、区别明显的两大分支学科。但是,随着人类实践的进步和这两大分支学科的深入发展,物理化学这门全新面貌的学科竟然脱颖而出。这种现象是怎样产生的?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客观世界存在的两个总的基本特征,从而也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1]。物理化学学科,作为一门从物质的物理现象和化学现象的联系入手来探索化学变化基本规律的科学,不仅蕴涵着以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为总特征的唯物辩证法,而且它的形成和发展是唯物辩证法在自然科学领域的具体实践体现。
物理化学是普遍联系辩证思想的实践体现。自然科学史显示,物理学与化学虽曾有过约定俗成的明确分工,各司其职,但并非互不相干的孤立存在。相反,它们相辅相成,联系普遍而紧密。在客观世界,物质的任何一种化学反应总是伴随着物理变化,任何一种物理运动也都会引起相应化学元素的化合或分解。据此,“化学和物理合在一起,在自然科学中形成了一个轴心”。历史上化学家和物理学家的研究总是在相互合作、彼此促进中进行的。许多科学家的研究兼及物理学和化学。每当化学家们对取得的实验结果试图作出解释并提高为理论时,每当他们在研究中遇到难以逾越的障碍时,总是求助于当时的物理学成就,而且受益良多。自二十世纪以来,化学发展由于近代物理学的出现而如虎添翼,化学与物理学的交叉也越来越多。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经过科学家们对物理学与化学之间普遍联系的深入研究、把握和总结,使物理化学作为一门聚合物理学和化学特点的独立分支学科破土而出。显而易见,物理化学是物质的物理现象与化学现象相互制约和促进、从而也是物理学研究与化学研究彼此依赖和渗透的结晶。科学史还表明, 物理化学的形成与进步也得益于数学基本理论与技术的支持,得益于物理学、化学与数学的相互作用[2]。毫无疑义,物理化学课蕴涵和体现着物质世界普遍联系的哲学思想。
物理化学也是永恒发展辩证思想的实践体现。唯物辩证法所说的发展,不是指事物的循环往复、简单重演,而是量变引起质变,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不是单兵独进,而是在与其他事物的广泛联系中变化;不是时进时停,而是永无止境的持续物质运动。这种永恒发展,正是物理化学的存在形式。其突出表现:一是突破,主要指探索新的科学规律,实现物理化学内容的质的升级。比如,从经典的平衡态热力学发展到非平衡热力学,从宏观反应动力学发展到微观的分子反应动力学,从体相到表象,从静态到动态,从定性研究到定量研究,等等,这些都是探索物理化学规律成果的一个又一个飞跃,是物理化学内容的波浪式、螺旋式质变。二是融合,主要指各学科相互交叉,多学科共同研究,形成边缘学科。比如,在对生命现象的解释上,经典平衡热力学的结论与达尔文进化论是矛盾的,为了解决这一矛盾,现今的物理化学吸纳或借助其他多种学科的研究成果和方法,创立了“耗散结构”理论。[3] 这一理论将生命现象视为一种逆反熵增,指出在非平衡的开放条件下,通过体系内部耗散能量的不可逆过程而产生或维持时空有序结构,而生物结构就是这样一种有序结构——在空间性方面表现为方位排列的有序,时间性方面表现为周期变化的有序,二者体用一源,协同互补,不可分割。耗散结构学说是物理化学理论的一个重大发现,但它的意义同时也是哲学上的。它不仅蕴涵和体现着物理化学与生物学的融合,也蕴涵和体现着物理化学在与其他诸多学科的广泛联系和包容中持续发展的规律。从一定意义上说,物理化学的持续跨越进步,是蕴涵其内的唯物辩证法的永恒发展思想的具体外化。
物理化学蕴涵和体现着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
说:“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4]仔细剖析物理化学的发展历程就会发现,同其他学科一样,它是实践与理论的统一体,蕴涵着“实践—理论—实践”这一螺旋式循环上升的辩证认识过程,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的实践体现。
首先,物理化学蕴涵和体现从实践到理论的基础认识过程。在物理化学研究中,一般情况下,人们总是根据已知的原理或定律先进行演绎推断,做出某种设计,然后再进行探索性的实验和观察。有人将这种从理论到实践、从一般到个别的演绎认识看作是物理化学研究的全过程,这是片面甚至本末倒置的。因为,作为演绎推理依据和出发点的已知原理或定律,并不是从天上掉下来或科学家头脑中所固有的,而是研究者从人类长期大量经验事实和科学实验中归纳推理得出来的。物理化学中的许多基础性原理或定律,如物理化学中热力学第一和第二定律,本身就是唯象理论,只能从人类长期大量经验事实中归纳产生,而无法从已知的原理演绎导出。迄今为止,在宏观世界还没有发现与之相矛盾的事实出现,实践验证了它们的正确性。毋庸讳言,没有大量经验事实,没有大量科学实验,不可能产生物理化学理论。任何一般性的物理化学命题,无论怎样抽象或表面远离个别经验事实,都无一列外地以实践为源泉,以个别经验为基础。实践的观点,这一辩证唯物论认识论的基本观点,也是从事物理化学教研之第一观点。从实践到理论、从个别到一般的基础认识过程蕴涵和体现于物理化学的研究实践。
其次,物理化学蕴含和体现从理论到实践的检验真理过程。物理化学的发展历程昭示人们,它的原理或定律之所以是真理,不但在于它来自于大量科学实践,更在于它创立后再返回到实践中去接受检验和证实,在于它在接受检验中被实践不断地修正和完善。这突出地表现在化学动力学的发展上。1918 年,物理化学家路易斯在科学实验的基础上,运用当时已建立起来的气体分子运动论来分析化学反应的动力学过程,提出了碰撞理论,认为反应物的分子通过简单的碰撞而完成化学反应,只要能量足够、取向合适,就可以发生反应。但是,当碰撞理论返回并运用于实践时,却只能解释实验事实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从而证明它的真理性是不完全的。为了克服这一理论的不足,20世纪30年代,物理化学家Eyring和Pelzer又经过大量科学实验,在碰撞理论基础上提出了化学反应的过渡态理论,认为反应物的分子并不是通过简单的碰撞直接发生反应的,而是在分子相互接近的时候会首先形成旧化学键部分断裂而新化学键部分生成、而且能量处于极大点的过渡状态,它极不稳定,会马上释放能量并过渡到生成物,从而完成化学反应。科学家们将这一理论投返于科学实践接受检验,检验的结论是:过渡态理论是对碰撞理论的深化,它解释了在碰撞理论中取向合适的碰撞为什么能量“足够”就能够发生反应,这个“足够的能量”以活化能来定量衡量;但过渡态理论尚存在无法回答某些新问题的不足之处,还需要后人在实践基础上提出更新的理论去发展和完善。科学的任务在于不断地排除谬误、获得真理。而实践是辨识谬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物理化学发展的过程,就是在物理化学领域通过科学实践不断发现真理,又通过科学实践不断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的辩证过程。
参考文献:
[1]王革,武育香,郑庆林.哲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0, 2.
[2]魏光,曾人杰,马兆海,杨意泉,廖代伟.重新认识“物理化学”课程的战略地位[J].高等理科教育, 2001,1: 21-24 .
[3]周秋蓉.对耗散结构理论的思考[J].重庆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95,2:20-23.
[关键词]怀疑 理性 实体 自我
[中图分类号]B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4309(2010)07-0177-03
笛卡尔《哲学原理》的开篇第一句话就是:“要想追求真理,我们必须在一生中尽可能地把所有的事物都来怀疑一次”。在笛卡尔看来,为寻求最高确实性的依据,就必须把“普遍怀疑”作为认识论的第一个环节,这也是他全部哲学的第一个环节。因此,笛卡尔认为,人类理性应当遵循的正确途径首先就是怀疑。笛卡尔的怀疑不同于怀疑论者的怀疑,他的怀疑是达到清楚明白的真理的方法,也是认识达到确定性和真理性的手段。正如费尔巴哈所言:“他从怀疑出发,并不是像怀疑论者那样为了怀疑而怀疑;而是为了获得确定性而怀疑,他把怀疑看作为了认识坚实明白的原则所必需的条件和方法”,并且“笛卡尔的怀疑也不是主观随意的怀疑,不是既可以从它开始,也可以不从它开始;它是一种从他的哲学原理中必然产生出来的方法,是用以认识他的哲学原理的唯一手段”。
一、普遍怀疑
笛卡尔的普遍怀疑方法是为找寻知识的“确实性”基础而提出的,因此笛卡尔坚决反对把真理的获得视为上帝的恩惠,而认为真理是人正确地运用其才智的结果,并坚信“行动十分迂缓的人,只要始终循着正道前进,就可以比离开正道飞奔的人走在前面很多”。这里的所谓“才智”和“正道”就是辨别真假的理性,笛卡尔称之为“良知”或“自然之光”。人能凭借自己的这种理性,对以往的各种知识进行总的检查,即破旧而立新。笛卡尔对此身体力行。他说:“由于很久以来我就感觉到我自从幼年时期起就把一大堆错误的见解当作真实的接受了过来,而从那时以后我根据一些非常靠不住的原则建立起来的东西都不能不是十分可疑、十分不可靠的,因此我认为,如果我想要在科学上建立起某种坚定可靠、经久不变的东西的话,我就非在我有生之日认真地把我历来信以为真的一切见解统统清除出去,再从根本上重新开始不可。”但是,“我这并不是模仿怀疑论者,学他们为怀疑而怀疑,摆出永远犹疑不决的架势。因为事实正好相反,我的整个打算只是使自己得到确信的根据,把沙子和浮土挖掉,为的是找出磐石和硬土。”可见,笛卡尔的普遍怀疑方法在于找寻确定的、无可怀疑的知识基础,即“确实性”知识的“阿基米德点”,从而建立起整个科学知识体系,因此不同于哲学世界观或知识论意义的怀疑论。
笛卡尔通过其普遍怀疑方法,对知识的“确实性”基础提出严格要求,甚至达到了苛刻的地步,以致人们必须排除是否在“做梦”以及是否存在一个欺骗人们的恶魔这样的可能性,从而达到了最强的怀疑力度。但是有一点是明确的,怀疑的立场并不排除人们会坚定地持有某种信念,而且拥有一定的信念可以使我们在流转不定的生活中获得某种安慰,从这种对信念的把握之中就出现了一种对于确实性的追求。这种追求在笛卡尔这里,其确实性的基础被置于“自我”之上。
因此,“我思故我在”作为一个直观到的真理,使“我思”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为近代哲学奠定了反思性、主体性原则和理性主义的基本特征,因而标志着近代哲学的开端。即使在笛卡尔之前的奥古斯丁已经提出了类似思想,但也仍不能动摇笛卡尔以其“我思”作为近代哲学开创者的地位。正因为如此,黑格尔对笛卡尔赞誉有加:“他是一个彻底从头做起、带头重建哲学基础的英雄人物,哲学在奔波了一千多年之后,现在才回到这个基础上面。”而自我的概念就是笛卡尔实现这一伟大转折的契机与枢纽。
二、“我”是什么
“我是什么?”这个问题正式地被笛卡尔提了出来。按笛卡尔的话说,“严格而言“我”只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也就是说,一个精神、一个理智或一个理性”。“由此我就认识到,“我”是一个实体,这个实体的全部本质或本性只是思想,它并不需要任何地点以便存在,也不依赖任何物质性的东西;因此,这个‘我’,亦即我赖以成为我的那个心灵,是与身体完全不同的,甚至比身体更容易认识,纵然身体并不存在,心灵也仍然不失其为心灵”。因此,结合笛卡尔在其他文本中的论述,“我”应包含两层的含义。
就静态分析而言(本体论分析),“我”是思想的实体。在笛卡尔那里,“思想”的范围广泛,它“就是一个在怀疑、理解、设想、肯定、愿意、不愿意、想象和感觉的东西”。体现出“我”不仅是理性思考的主体,而且是包括感觉、意志、情感在内的纯粹意识,是知情意的统一,并且理性居于核心地位。而“实体”的含义,笛卡尔认为是“我们只能理解为其存在只依赖自身而不需要他物的东西”,也就是说,实体是自给自足、自我说明、自我完善的系统。它既独立于人的肉体,又独立于外部世界的其他有形的物体。而“我”是思想的实体,一方面是心灵与肉体的关系,虽然心灵天生就与肉体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但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东西。肉体有广延而不能够思维,心灵能够思维而无广延。就像汪堂家先生所比喻的那样,“心灵之于肉体就好比船员之于船,船员能驾船”。因此,把实体看作其存在只靠自身而不依赖他物的东西这一点对说明笛卡尔所作的灵魂与肉体的区别是至关重要的,但它必然导致身心二元论的结果。另一方面是自我与思想的关系,因为“我”是思想的实体,所以自我与思想的关系是实体与属性的关系。我们在自觉到思想这种属性时必定知道自我这个实体的存在。并且“我们在想象思想时,只有把它看作思想的实体本身,才能清楚明白地理解它”。那么,我们的认识如何能达至外物和自身呢?这就涉及到第二层含义了。
就动态分析而言(认识论分析),“我”是思想的主体。如上述静态所言,笛卡尔通过普遍怀疑的原则,确立了“自我”作为第一原理的“阿基米德点”的地位,即按照直观的方法,对“我”而言,心灵中根本没有隐秘的东西,一切都是透明通亮的。笛卡尔为了进一步使“思想的主体”具有合法性外衣,区分了纯粹意识和反省意识――纯粹意识是指自我对外部对象的意识;反省意识是指自我对意识本身的意识,亦即自我意识。一切意识都伴随着自我意识,自我从来都兼有意识和自我意识的双重身份,因为意识在以外在的东西为对象时也总以“心灵的眼睛去关注自身”。在笛卡尔那里,“自我”不仅是认识外部对象的主体,更是“自我意识”的主体,并且根据“普遍怀疑”的原则,自我意识是占据首要地位的。关于自我的知识是我们获得的第一种知识,我们对外部世界的认识是从自我出发并通过自我而实现的。用笛卡尔本人的话说,“我们(的认识)必须从人的灵魂开始,因为我们的全部知识都依赖它”。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这是“普遍怀疑”原则的进一步深化的结果。
通过以上对“自我”含义的静态的和动态的分析,它必然导致的是身心二元论的理论结果。而身心二分法作为普遍怀疑原则深化下的必然产物,我们不否认其有重大的理论缺陷。但笔者认为它更有方法论上的重大意义与进步,尤其是针对以柏拉图为代表的“辩证法”所导致的“两个世界”的二分法。
三、对柏拉图的超越而言
在柏拉图时期,“怀疑”精神的旨向由天上到人间,从追求万物生成演化的本原转向对万物存在根据的本质的追问,乃至柏拉图借助于“辩证法”的力量确立了其二分的“理念论”,使人最终成为追求终极理念的“理性的人”,人的主体性和知识的确实性失落于终极理念的光环之下。加之当时怀疑论的发展,使怀疑精神的旨趣处在了十字路口之上。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笔者基于以下几方面认为笛卡尔的“身心二分法”有重大的方法论意义。
首先,在寻求确实性的方面,主要体现在认识论转向表现上。笛卡尔的身心二分法为转向的发生披上了合法性的外衣,即“笛卡尔的认识论是通过本体论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笛卡尔自己也曾说过,他在第一哲学中遵从的不是存在的顺序而是认识的顺序,即寻求一种知识确实性的依据。笛卡尔正是在身心二分法的“本体”意义下,把怀疑的旨向从柏拉图向外寻求本体的“理念论”转向了作为精神性的人的内在寻求知识确实性依据的认识论。普遍怀疑下的身心二分法与柏拉图的辩证法下的“世界”的二分法,表面上虽同属本体论,但其实是处于不同层目下,具有根本区分,使怀疑精神的旨趣真正与哲学思维方式的转变发生了本质的联系。因此笔者认为,笛卡尔的“身心二分法”作为其普遍怀疑原则的一部分,是对以柏拉图“世界”二分法的希腊哲学的一个超越,促使了西方哲学的认识论转向;使近代哲学终于从泛希腊―犹太化的传统形而上学中摆脱出来,并且第一次从追求确实性的认识论的角度提出了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
具体表现为,身心二分法一方面为笛卡尔寻得了一条摆脱和克服经验论缺陷的新路。笛卡尔否认感性认识的可靠性,认为感性认识无法达到对事物的本质认识。因此,笛卡尔说:“为了很好地理解非物质的或形而上学的东西,必须把精神从感官中摆脱出来。”而要获得可靠的知识,就必须求助于理性自身,通过理性的直观和演绎来获得。另一方面,为了摆脱当时的两种潮流:一种是科学家们试图用力学方法来说明人的精神现象的不当之举;另一种是神学家们意图用上帝来干预自然科学。笛卡尔的身心二分法为二者划定了彼此的界限,虽有一定武断性和唯心性,却也为人类理性赢得了更大的自由,对此马克思给予了高度评价:“笛卡尔把他的物理学和他的形而上学完全分开。在他的物理学范围内,物质是唯一实体,是存在和认识的唯一根据”,并把他的唯物主义学说称之为“真正的法国自然科学的财产”。
其次,在确立主体性原则方面,笛卡尔的身心二分法首要地强调了人的本质在于他有自主自由的能动性、创造性,这是西方人对自身认识的深化和进一步发展。尽管柏拉图通过怀疑精神的辩证法,确立了作为理性的人的存在,但是这一理性的人却把自己的精神本质对象化给了终极的理念世界。而经过中世纪,人的本质也仅仅是把所对象化给的对象还原成了上帝,人失真而立。而笛卡尔通过“怀疑”、“沉思”而导致的身心二分法,真正唤醒了人的主体意识,用理性实体的思想取代了上帝,理性、精神又成了人的本质;树立了理性权威,突出了人的主体性,即人作为理性的动物是能动的、自由的、创造性的。人与世界相对立,就在于人是有能动性的,人的主体性原则的确立,使传统的“理念”的至上唯一的主宰地位发生了动摇,这样就使西方近现代哲学成为主体性哲学。
具体表现为主体的人对真理的寻求方式上,在笛卡尔以前的真理论都以外在于人的实体逻各斯(即理念、上帝)以及世界秩序作为真理的最终根源和保障;而正是笛卡尔将人的认识进行了去魅化处理,真理不是自在的,而是由人的精神和理性经由自身的运作而进行的自我领会、自我认识,并在此过程中对思维、观念进行秩序化的处理而得来的,从而形成了构造论的知识观。这种知识论是近代自然科学思维发展的产物,而从根本上来说则是精神内敛化和自我主体化的直接结果。
正像我们在上文中所谈的那样,任何哲学家在进行思考之时,都不能脱离思想的传统和环境,而思想的传统只有在不断地更新中才能成为真正意义的传统。笛卡尔正是凭借其普遍怀疑原则的精神超越和革新了希腊的“柏拉图传统”,成了相对于现代的思想传统。普遍怀疑、确实性和自我三者之间的关系构架起了笛卡尔乃至整个近代的西方哲学,也构架起了笛卡尔在哲学史当中的地位,“在哲学上,笛卡尔开创了一个全新的方向:从他起,开始了哲学上的新时代;从此哲学文化改弦更张,可以在思想中以普遍性的形式把握它的高级精神原则”,并且对后世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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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把实践提到第一的地位。化学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学科。在化学教学中,尽量做到通过化学实验让学生获得生动丰富的、印象深刻的感性认识,再通过分析和综合、抽象和概括得出对观念、原理的本质的规律性的认识,这样组织教学,使学生获得的知识既亲切又深刻,符合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观点。如,在讲元素周期律时,首先让学生做碱外层电子排布、原子半径、元素主要化合价变化的周期性,最后归纳出元素周期律。接着给学生介绍周期律的产生和发展,及时地抓住这一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教育的极好时机对学生进行教育,目的是让学生突出体会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真理也在实践的考验中得以验证,逐渐使学生树立这样的信念:理论的来源和归宿是实践,理论是否正确依实践的结果而定,从而激励学生自觉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来认识世界、改造世界。
二、努力挖掘教材中的辩证唯物主义思想
辩证唯物主义思想教育的内容,在教材中的体现有时明显,有时比较隐蔽。我们必须坚持用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处理教材,对教材内容进行深入分析,认真挖掘,才能发现和把握规律,才能得心应手地对学生进行辩证唯物主义思想教育。
如,量变到质变的规律,在化学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但形式和内容又多种多样。CO和CO2、SO2和SO3、O2和O3在化学成分上都相差一个氧原子,而性质不同,引起了质的变化多端Cl和Cl-、Na和Na+、Fe2+和Fe3+仅差一个电子,但化学性质截然不同;浓硫酸和稀硫酸都属于硫酸,但性质不同。同位素氕、氘、氚在物理性质上的差异,有机物同系物中增加或减少若干个“CH2”原子团引起质的变化、乙烯和聚乙烯的性质完全不同等都与量变有关。
在中和滴定过程中,“滴定飞跃”又是量变到质变的又一实例。当用0.1摩/升的盐酸滴定同浓度20毫升氢氧化钠溶液时,从滴定开始到加入19.98毫升盐酸时,反应液的碱性逐渐减弱,但仍为碱性,这是量变的积累阶段。当再加入一滴(约0.04毫升)盐酸时,反应液立即由碱性变成了酸性,发生了急剧质变,PH值突变,从中使学生理解了强酸、强碱间的中和滴定中为什么不用石蕊试液而常用甲基橙或酚酞试液指示终点的道理。
三、改革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在当代的教学理念中,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我们不仅要教授学生课程知识,我认为更为重要的是教授学生一种学习的思维,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因为在中学甚至是大学当中,学生所学的知识都是非常有限的,对于当今飞速发展的社会,这些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学生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以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才能不被社会所淘汰,尤其是像化学这种与现实生活联系异常紧密的学科,其不断地学习和更新知识储备尤为重要。正所谓“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我们要创建新的教学方法,给予学生足够的空间,让学生独立自主地去发现问题并通过分组讨论、教师指导、师生换位等教学方法让学生独立自主地掌握所学知识,以此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四、加强各学科之间的联系,培养学生的科学探索精神
化学不仅与实际生活联系紧密,其与其他学科之间的联系也是非常紧密的。例如,其与生物和物理等学科之间都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我们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要加强各学科之间的联系,这样不仅可以顺利地完成本学科的教学任务,更可以拓宽学生的知识面,甚至可以培养学生的科学探索精神,例如,我们在讲解有机化合物烃类的时候,可以引入日常使用的塑料袋,以此联系生物中的微生物的降解和发酵问题,综合讲述微生物对化工产物的降解作用,呼吁学生减少不可降解化工产品的使用,对学生进行环保宣传,提高学生的环保意识;又如我们在讲解空气成分的时候,我们可以渗透讲解物理当中的汽化和液化的知识,也可以发散地讲解空气制冷学的一些知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点滴的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的综合思考能力,培养学生的科学探索精神。
争论双方实质上都是简单地把“客观存在”与“物质”完全等同了起来,从而认为观念的东西不能用“客观存在”去规定。如果教师也这样理解,那么,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同样不能摆脱二难推理。
其实,在不同的领域,“客观存在”这一命题有着不同的规定性。在本体论和认识论的不同范围,“客观存在”的含义和内容就有很大的差别。因此,只有辩证地理解“客观存在”这一命题,才能真正科学地把握它的全部含义,合理地解释和说明与此相关的各种问题。
(一)
在本体论领域,按照哲学的观点,“客观存在”是指在人的意识之外、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独立存在着的客观事物。对本体论范围内的“客观存在”,哲学是用物质范畴加以概括的。列宁指出:“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列宁选集》,第2卷,128页)与之相对立的意识范畴则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反映。马克思指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217页)可见,在本体论领域,作为客观存在的只能是物质现象。高二《思想政治》教材中“自然界是客观存在的”、“社会存在与发展是客观的”、“人们周围的世界是客观存在的”这样一些观点,就是在本体论意义上使用“客观存在”这一命题的。作为对客观存在的反映的主观意识现象,无论是人类意识的整体,还是单个人的思想、观念,都不是“客观存在”本身。
意识和物质、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对哲学基本问题第一方面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唯一标准。唯物主义认为,世界的本原是物质,物质是第一性的,意识是人脑对物质的反映,是第二性的,物质决定意识。就是说,只有物质才是客观存在的,才是世界的本原。如果把意识也当做“客观存在”,就会背离唯物主义的根本观点,导致唯心主义。我国古代思想家朱熹认为,“理在事先”,在宇宙形成之前有一个绝对的、独立存在的“理”,这个“理”演化出形形的事物和现象。德国哲学家黑格尔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绝对精神”,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是“绝对精神”自我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和表现。唯心主义颠倒了物质和意识的关系,在理论上是根本错误的,在实践上是极其有害的。
在实际工作中,物质与意识的关系表现为客观与主观的关系。要在实践中有效地改造客观世界,使实践获得成功,就必须处理好主观与客观的关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使主观符合客观、思想符合实际。所谓实际,就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要根据客观存在的事实,决定我们的方针、政策、计划、工作方法等主观的东西。与此相反,如果在工作中不是力求主观与客观相符合,而是从主观出发,用主观去剪裁客观,必然会违背客观规律,导致实践的失败。
显然,在本体论领域,在涉及世界的本原是什么的问题上,客观存在的物质现象同主观的意识现象之间存在着明确的界限,是不能混淆的。在这个范围内,别人的思想当然不是客观存在的,而是客观存在的反映,是主观的东西。
(二)
在认识论领域,“客观存在”除了泛指作为总体认识对象的物质世界外,还具有特殊的规定性。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首先认为,认识是对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这是唯物论的反映论的一般原则,它回答了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路线和出发点问题。同时,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特别强调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把认识奠定在实践的基础上。这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同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根本区别所在。
同实践活动相联系的认识过程是主体和客体的对立统一。主体和客体作为一对范畴,它们在本质上是互相规定的,在实践的基础上是统一的。
首先,认识的主体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纯主观的思维和意识,而是活生生的、现实的、社会的、实践着的人,是作为自然界的产物和一部分、作为社会基质的物质性的人同具有感知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的精神性的人的统一体。
其次,同主体既相对立又相统一的客体,不再完全等同于与思维、意识相对立的客观物质现象,而是指同人的感知能力、思维能力、心理因素、实践能力相关并在实际上进入实践过程的认识的对象。对认识的客体可从两个方面来理解:第一,由于物质世界的无限广大性、多样性、复杂性,由于一定阶段人的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局限性,物质世界不可能全部进入现实的实践过程而成为认识的客体。客观事物能够成为认识的客体总是有限的。第二,同认识的主体既相对立又相统一的认识的客体,除了各种自然现象、社会物质现象外,还包括既定的社会事实,已经形成的人类认识成果、社会意识形态、社会心理和传统习俗等精神现象。既定的社会事实、已经形成的精神现象是人们面临的客观环境的组成部分,是人们面对的认识对象,是客观存在的认识客体。在现实生活中,他人的思想相对于具体的认识主体而言,是一种客观的认识对象,马克思称之为“思想客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6页)。
把精神现象看成客观存在的认识客体的观点能够成立吗?当然能,因为实际情况本来就是这样嘛!比如,思想史一类的科学,诸如哲学史、文学史、经济学说史等,就是把已经形成的人类认识成果作为研究、认识的对象。虽然已经形成的人类认识成果本身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但是,它们一旦形成,便又成为一种认识客体。我国古典名著《红楼梦》成为遍及全球的红学家研究的对象,你能否认它是认识的客体吗?心理学是以人的心理现象、心理活动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思维科学是以人的思维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心理学、思维科学认识的客体当然是精神现象,而不是物质现象。我们常说思想政治工作要从人们的思想实际出发,有的放矢。如果否认人们的思想对思想政治工作者来说是一种“客观存在”,是不依赖于思想政治工作者的意识而存在的认识客体,那么,这是从何而来的“实际”?总之,“思想客体”也是认识的客体,尽管它本身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世界上的任何事物和现象,只要它在实践中同认识的主体相联系,就成为认识的对象,即认识的客体。就“思想客体”来说,人们接收它所储存的信息,在实践中形成新的思想、观念、认识,其目的在于指导现实的实践活动。
所以,在认识论领域,在分析具体的认识过程时,我们可以把别人的思想看成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依赖于我们的意识而客观存在的认识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