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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发展意见

时间:2023-06-02 09:58:3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农村发展意见,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农村发展意见

第1篇

(一)农村危桥改造的技术标准

农村危桥改造必须达到准四级及以上公路标准。为了合理使用资金,避免标准过高造成浪费,要求桥梁设计荷载不得超过汽-15级。

(二)农村危桥改造区补助政策

1、农村危桥改造资金由区政府、镇(街道)、村(居)各承担三分之一。

2、失去作用且不需改造的农村危桥拆除费用,由区政府补助二分之一。

3、对集体经济薄弱的村采用以奖代补的办法,实行倾斜政策。对完成年度计划80%以上的镇(街道),区政府给予总额10%的奖励,由镇(街道)统筹安排,对辖区内承担危桥改造任务的集体经济薄弱村进行追加补助。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发展农村经济、方便群众出行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发动群众,科学规划,规范管理,尽力而为,加快发展”的原则,把农村危桥改造工程建成民心工程,精品工程。通过3-5年的努力,基本完成对全区115座农村危桥的改造。

三、具体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农村危桥改造工程是今后五年农村公路建设的重要抓手,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区交通局要负责制订好全区农村危桥改造计划,提供技术指导服务,督促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组织竣工验收和区补助资金安排上报等工作。各镇(街道)要加强对辖区内农村危桥改造的组织领导,建立管理机构,落实专人负责,组织施工管理。村级组织要发动群众大力支持农村危桥改造,并做好相关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

各镇(街道)要根据危桥改造的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结合本镇(街道)实际情况,合理编制农村危桥改造计划。在编制年度计划时,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鼓励先进的原则,对群众积极性高,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列入“千村示范,万村整治”计划的项目优先安排,年度计划允许根据需要在30%的幅度内调整。对一时资金不到位,无法开工建设的危桥应做好安全警示和防护措施。

(三)落实资金,加强监管

农村危桥改造建设资金采取“当地自筹为主,区政府补助为辅”的原则,各镇(街道)应建立农村危桥改造资金投入机制,落实好镇(街道)、村(居)两级配套资金,统一管理使用,单独建帐,专款专用。农村危桥改造工程资金基本落实后,严格按工程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区政府补助资金,在工程通过验收,并经审计后一次性拨付。

(四)强化管理,确保质量

1、严把设计关。农村危桥改造工程统一由区交通设计室设计,区交通局负责对设计文件的审查。设计文件组成内容应具备设计说明、构造物结构图及施工图预算。设计费用由区交通局统一与区交通设计室结算。

2、严把程序关。建设工程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确定,由所在镇(街道)公告,施工单位必须具有桥梁施工资质,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同类型桥梁施工的经历,招标文件由区交通局审查批准。

3、严把合同关。危桥改造工程的建设业主为所在地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项目业主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明确项目进度、质量和资金支付等要求。

4、严把质量关。必须切实落实工程监理制,委托的监理单位应有相应的资质,监理单位必须对关键工序进行旁站。要建立“政府监督,工程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管理体系,坚决制止“豆腐渣”工程,保证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第2篇

发展来料加工业是拓宽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根据县府(2007)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现就发展来料加工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健全组织

发展来料加工业是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我乡经济协调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实现全面奔小康的重要举措。为此,必须优化各项服务,促进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事来料加工,扩大来料加工点和加工规模,提高来料加工档次,培育发展若干骨干加工户,鼓励农村家庭开展来料加工业。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采取临时性建筑的方法兴建加工场所的,乡来料办帮助按临时用地、临时建筑办理审批手续。乡党委政府成立来料加工业领导小组,各村也要相应组建来料加工业领导小组,发展和落实来料加工业工作。

二、政策扶持,奖励先进

1、鼓励来料、来单、来样加工企业来*乡发展,优先安排用地,协调办理相关手续。

2、农村家庭来料加工点,可暂缓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3、对新办来料加工业设立引进奖。从业人员在25—50人(以在册工资名单,并连续5个月稳定人数为准,下同)奖给引进人员及所在村(书记、主任)各1000元;从业人员51—80人,奖给引进人员及所在村(书记、主任)各1500元;从业人员80人以上,奖给引进人员及所在村(书记、主任)各2000元。

4、积极培养经纪人(经纪人是指专门从事来料加工承揽业务的人员),引导和支持经纪人扩大加工业务,提供条件进行培训,上报办理经纪人证件。

乡政府年终评选承揽的年加工业务量、年加工费收入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前三名的优秀经纪人,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600元;年终选三个对组织开展来料加工态度积极、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先进村书记、主任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600元。

三、强化服务,科学发展

1、加强宣传引导。要精心策划,采用多种方式,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加大发展来料加工业的宣传力度。积极稳妥地发动村民积极参与,形成发展来料加工业的浓厚氛围,逐步增加来料加工骨干户和加工点。

第3篇

为进一步加快农村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完善救灾保障机制,提高灾后重建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6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是当前落实中央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具体行动。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符合中央作出的统筹城乡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农民的保险意识,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灾后重建能力;有利于保险企业进一步拓展市场,增强经营发展能力;有利于建立社会化、市场化的新型保险机制。这既是对政府救灾救济体系的补充和完善,也是一项惠及千百万农民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因此,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及保险企业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政为民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我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探索一条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及时高效重建家园、恢复生产的新路子。

基本原则:财政扶持,市场运作,少取多予,照顾贫困,自愿参保。

(二)保险主体和对象

保险主体:*市范围内具有*市农村户籍的所有农户。

保险对象:农村居民自有的、用于生活居住的房屋。违章建筑、待拆除房屋不保,无人住空房不保。一户多宅者,政府只补助一宅参保。其他房屋可自愿选择投保商业性农村住房保险。农户以行政村为单位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办理投保业务。

(三)保险责任

因台风、热带风暴、洪水、暴雨、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地震灾害除外)和火灾、爆炸等非自然灾害而造成的农民房屋倒塌,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并按约定标准赔偿。

房屋倒塌参照民政部门标准界定,即:因灾害导致房屋两面(含)以上墙壁坍塌,或房顶坍塌,或房屋结构濒于崩溃、倒塌、必须进行拆除重建。

(四)赔付标准

按照低保费、低保障、广覆盖的思路,以保障灾后农民及时重建家园、恢复基本生活为目标,最高每户赔付1.8万元,每间赔付3600元。

(五)时间安排

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是一项创新的工作,需要一段时间的实践,根据省政府文件精神,暂定20*年-2009年为三年试行期。

三、配套政策和措施

(一)保费标准

我市的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每户农户每年交保费10元,其中省财政补助3元,市财政补助4元,农户交费3元。

(二)保险方式

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行“农户自愿参保、政府补助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办法。

1、政府财政补助与农户自愿参保相结合。农户作为投保主体,实行自愿交费参保。省、市政府给予参保农户一定比例的保费补助。政府财政补助保险建立在农户自愿参保基础上,农户不参保,政府不补助。

2、中央及其他救灾资金补助与农户参保相结合。凡参加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农户,如遇灾害,中央财政及其他救灾资金优先、从优给予支持帮助,促进农户参保。

3、农村低保户由财政全额补助。农村低保户和没有实行集中供养的“五保”人员,其自交保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4、农户参保后由市财政先行垫付省级财政补贴,然后由市财政向省财政结算。

5、保险公司市场运作。保险公司按照“单独建帐、独立核算、以丰补歉、自负盈亏”的办法,实行市场化运作,每年在内部公布一次农村住房保险资金使用情况。

(三)农村住房保险的承保工作

1、经营主体的选择:鉴于人保财险公司机构网络覆盖面广,力量较强,且一家操作利于管理,决定由人保财险*支公司承担经营业务。

2、人保财险*支公司应落实专人与各乡镇、街道做好衔接工作。公司负责将宣传资料、家庭财产保险投保单、家庭财产保险的分户清单交各乡镇、街道,由其负责转发到各行政村。各行政村要将宣传资料发放到每户农户家中,务必做到家喻户晓,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感受到政府对他们的关怀的同时,认识保险、了解保险、参与保险、支持保险。

3、以各乡镇、街道为单位布置落实农户的住房保险工作。各行政村指定专人进一步落实参保对象和保险财产地址的登记和收费工作。然后由各行政村以村为单位汇总分户清单,填写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投保单,并加盖各行政村的公章,报各乡镇、街道。乡镇、街道负责将汇总的参保农户家庭财产投保单、分户清单、保险费及时移交给人保财险*支公司指定的当地机构经办人。

4、人保财险*支公司应专人迅速办理保险单的审核、签发和收费工作,并将保险单及时转各民政办,由民政办发放到各行政村。

(四)农户住房保险的理赔工作

1、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农户应及时拨打人保财险公司“95518”24小时服务专线。人保财险*支公司在接到报案后要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查勘、理赔工作。

2、农户申请赔款时,应提供民政局出具的出险证明。查勘定损人员应在现场核对房屋产权证、户口簿、身份证,并请农户在保险公司提供的损失清单等理赔单证上签字或签章后,由保险公司当即给予赔付。

(五)理赔纠纷仲裁

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加之农村住房倒塌情况复杂,判断裁决难度大,较易发生理赔纠纷。为此,成立由民政部门牵头,建设、消防、人保财险公司等部门参加的理赔仲裁协调办公室,机构设在市民政局,在救灾救济科增挂一块牌子。如发生争议,由协调办公室负责协调,协调处理后仍有纠纷的,可由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处理。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20*年12月20日前)。做好成立领导小组、宣传发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等准备工作,于12月20日前召开全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动员大会。

(二)发动实施阶段(20*年12月31日前)。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组织,召开动员大会,采用发放宣传单、利用村广播、宣传栏等宣传方式做好农村住房保险的宣传推广工作,并抓好保费的收取工作。保费收取方式可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可发动企业、集体、个人进行捐助,经济条件较好的村集体可以为这项社会公益事业出资,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的负担。

(三)检查验收阶段(20*年1月15日前)。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要求各乡镇、街道做到应保尽保,力争农户参保率达90%以上(各乡镇、街道农户数详见附件一)。市政府将根据各乡镇、街道的业务进度、承保质量、保费规模等情况,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名,给予一定的奖励。

领导小组结束阶段性工作后,转入经常工作,移交人保财险公司负责落实。

第4篇

20*年,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和部署,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农业农村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为全县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2009年,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农业农村发展将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必须增强危机意识,果断采取措施,确保农业稳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扎实做好2009年农业农村工作,对全县发展大局具有重要意义。必须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及中央和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进一步强化惠农政策,增强科技支撑,加大投入力度,优化产业结构,推进改革创新,把市委三届四次全委会明确的任务落到实处。2009年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农村经济总量增长13%;农业增加值增长6%;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3%;乡镇企业增加值增长20%;粮食总产量稳定在40万吨左右;解决9.5万人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土地规模经营集中度达到20%以上;农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35%;乡镇和行政村公路通畅率分别达到100%、60%;森林覆盖率达到36%;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8000人;稳定农村人口低生育水平。

一、稳定发展农业生产,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一)努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持粮食总产的基本稳定,确保粮食安全。进一步落实好种粮直补政策,完善种粮农资综合补贴切块15%的资金使用办法,重点扶持种粮大户和粮油生产专业合作社,促进粮油规模经营和基地建设,启动建设20万亩优质粮油基地规划建设。落实产粮大县奖励资金50%以上用于良种良法推广和粮食基地建设。抓好仁贤万亩水稻高产示范区、10个千亩水稻高产示范片、1个特色水稻示范园建设,培育500户种植大户。全面推进产油大县建设,切实抓好渝万高速公路水稻--油菜轮作区和1.5万亩油菜观光带和油菜高产创建,稳定14万亩油菜种植面积,新建油茶种植面积6000亩。全年粮食总产量稳定在40万吨左右。落实防止耕地撂荒的政策措施,大春耕地撂荒率控制在1%以下。

(二)积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坚持产业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发展壮大特色产业。一是大力发展竹产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组建竹产业专业合作社,加强竹产业基地建设。新造竹林4万亩,改造低产低效竹林3万亩,抚育管护竹林15.8万亩。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引进大型龙头加工企业,做大做强竹产业。二是大力发展*柚产业。努力推行标准化基地建设,不断提高*柚品质。完成龙滩村5000亩*柚标准示范园建设和金带名柚园建设。三是稳步推进蚕桑产业。着力加强养蚕基础设施建设和良桑管护,新栽桑树管护面达到98%,全力巩固桑树基础。加大“六化五配套”养蚕新技术的推广普及力度,提高桑园综合利用率。四是稳定发展蔬菜产业。重点推行“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和“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发展模式。新增蔬菜面积1.1万亩。五是抓好生猪产业发展。大力推进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建设,重点做好现代农业示范区内生猪基地的建设工作,推动全县生猪产业发展,完成年出栏生猪80万头。培育年出栏肥猪10000头以上的养殖小区2个,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大户5个。完成5个新建、6个改建基层兽医站建设工作。完成市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启动*、*道路防疫检查消毒综合站建设,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六是抓好水禽产业。以实施国家级*肉鸭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为契机,做好核心示范区内无公害肉鸭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加快种苗工程建设步伐,加快推进养殖业产业化,推进水禽养殖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化;培育年出栏水禽100万只以上的养殖小区1个,出栏1万只以上的养殖大户10个,年出栏2000只以上的种鸭大户5个,培育水禽专业村2个。

(三)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重点启动金带现代农业综合展示区中的120亩名柚园建设和协助抓好300亩国家级花卉苗圃基地、云龙循环农业展示区的200亩蔬菜示范园建设、仁贤万亩水稻高产示范片中的100亩特色水稻示范园建设。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行动、品牌跨越行动、检测能力提升行动、应急反应迅达行动、“绿剑”监管行动。健全农产品标识和可追溯制度,扩大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试点。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着力开展原产地保护申报、地理标志认证和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和产地认定。申报无公害农产品80个,绿色食品3个,有机食品1个,国家级名牌农产品1个,市级名牌农产品2个,培育一大批无公害农产品品牌。加强植物检疫,防控有害生物入侵。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

(五)强化农业科技信息支撑。大力实施“科技富民强县行动”,积极创建国家级科技富民强县试点县,加大现代农业科技应用和创新,增强对森林工程和农村沼气推广应用领域的科技支撑。建设完善县、镇、村三级农技推广体系,鼓励乡镇基层技术人员参与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等的技术合作服务,探索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继续推进“农村信息进村入户”和“千镇万村信息惠农”工程。着力构建农情信息服务网络,广泛开展“12316”、“12396”、“12582”三农服务热线,加强农村信息服务能力建设,农民生活信息化程度提高到50%。

二、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一)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围绕重点产业,积极发展生产基地。整合农业项目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产管理水平。整合大米加工企业,创建*大米加工品牌。发展壮大“张鸭子”公司、*柚开发公司、大舜水禽专业合作社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增市、县级龙头企业4家,专业合作社30家。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申报工作,培育一批无公害农产品品牌。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运行机制,培育农业产业大户660户。

(二)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积极鼓励和支持发展非公经济,引导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工业园区。鼓励返乡农民工创业。坚持以骨干企业为龙头,进一步培植骨干、膨胀总量、拉长产业链条。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兴办农副产品加工园区,逐步形成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发展农村市场,大力扶持发展农副产品流通企业,培育壮大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经济发达的乡镇,可积极建立农产品交易市场。构建农村市场流通网络,开展各种形式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落实鲜活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加快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形成以县级配送中心为龙头、乡镇连锁经营超市为覆盖、村级便民放心店为基础,两级配送、三级销售、双向流通的农村日用消费品和农资流通服务体系。培育、引进大型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农产品种植和直接采购基地,扎实推进“家电下乡”工程。支持发展返乡农民工创业基地,扶持发展农村运输、连锁配送、农家乐、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拓宽农民就业渠道。

(三)推进农民就业创业。坚持劳务输出、返乡创业“两手抓”,全年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8000人,农民工返乡创业1000人。组织培训农民10000人,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1000人和农民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200人。积极创建充分转移就业村,年内15%的行政村达标。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吸纳农民就业能力。进一步深化劳务协作,发挥劳务品牌和劳务经纪人带动作用。组织农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民就地就业。支持和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在贷款担保贴息、土地供给、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合法承包权益。

三、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一)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中低产田2万亩,完成项目总投资1450万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完成5300亩基本口粮田建设,完成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加快水利建设步伐,力争完成各类水利投资2.8亿元,加强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加快推进蓼叶水库建设进度;着力推进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充分结合场镇供水改造,以农村人口聚居地为重点,集中打造规模化、集中式供水工程,完成5处城镇供水站改造,解决9.5万人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问题;着力推进城镇堤防工程建设,完成3处场镇河堤整治工程;改善农田灌溉条件,进一步推进龙溪河大灌区(*项目区)和竹丰水库渠系配套工程;着力实施病险水库整治,完成12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加快实施20*年中央增加投资项目,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力争上马2-3个小农水项目;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着力实施龙溪河、仁兴2个水保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6平方公里。

(二)提高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全面落实农民购农机补贴政策,扶持发展农机销售维修服务网点。培育农机租赁市场,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推广插秧机90台,高性能联合收割机45台,耕整机500台;完成机耕作业50万亩,机收作业24万亩,机插秧作业4.2万亩。每个乡镇创建1-2个农机化示范村。全县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到35%。

(三)加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公路硬化,通乡公路通畅率达100%,行政村公路通畅率达60%,行政村通客车率达54%。硬化农村公路80公里,开通农村客运线路20条,新建3个等级乡镇客运站、60个农村客运简易候车亭。采取县镇村三个一点的形式,多方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建立农村公路长效养护机制,明确管理养护主体,加强农村客运线路养护管理,全面提升通行能力。

(四)加快小城镇建设。整合各级投入,支持全县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搞好乡镇简易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抓好农村便道建设。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优化城镇体系发展格局,重点发展中心镇,积极发展一般镇(乡),因地制宜发展村庄。投入960万元,建设一批小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积极争取市级项目资金补助,启动龙溪河流域内的小城镇简易治污工程建设。竣工小城镇房屋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新增城镇人口1.2万人,提高城镇化率1.6个百分点。

(五)加强森林工程等生态环境建设。以实施森林工程为契机,借助退耕还林后续产业政策,积极做好竹资源培育发展工作,加强竹林抚育管护。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12.15万亩造林任务,突出重点,打造亮点,抚育管护竹林15.8万亩。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制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政策和办法,启动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程,逐步改变农村农作物种植过程中过量施用化肥、农药的习惯,加快农村垃圾和规模养殖产生的粪便处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切实搞好农村能源供给,完成生态家园富民工程1*83户,世行贷款建设生态家园工程900户。启动石漠化治理试点工程建设,治理岩溶面积1.48平方公里。加强农村自然灾害监测站网建设,完善农村防灾、减灾和抗灾体系,加强农村科普宣传,提高农村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能力。

(六)深入推进“千百工程”。以镇村为单位,因地制宜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深入实施“千村推进百村示范”工程,加大力度筹集“千村推进百村示范”专项资金。积极参加市里竞标,力争新增加2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使全县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由2个增加到4个。实施“康居农房”建设改造。鼓励农户在规划指导下,自愿联建住宅和相对集中居住,建成农村康居点(农民集中居住点)20个,建成“巴渝新居”800户。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启动4000户危房改造。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实现重大责任事故零目标。

四、着力改善农村民生,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

(一)发展农村教育文化通信事业。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探索“教育券”制度,完善扶贫助学体系。加快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完成中小学校舍建设4万平方米,新建中小学塑胶运动场8个。启动全国文化先进县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成乡镇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7个、综合文化站8个、农家书屋29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60个。全面完成自然村“村村通”电话工程,启动“村村通”宽带工程。

(二)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巩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农村居民病有所医提供医疗保障。今年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100元/人·年,其中农民个人缴费20元,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80元;适当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确保参合率达到90%以上。对纳入儿童免疫规划的疫苗预防接种实行全免费,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加保险的政策。探索以“建村、实乡、强县”为目标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以“健康重庆”建设为契机,争取国债资金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40个。完成竹山、城北、复平、紫照4个乡镇卫生院综合楼建设。开展农村卫生人员基线调查,制定农村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增加农村卫生人员编制,逐步达到卫生部要求。继续加强对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认真做好乡村医生换发证工作,加强对乡村医生管理。

(三)强化农村社会保障。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并逐步扩大覆盖面,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农转非养老保险工作,为农村居民老有所养提供社会保障。着力推进农村五保户供养和敬老院集中供养工作,敬老院集中供养率达到30%。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做好社会应急救助工作。

(四)加强农村扶贫开发,促进梯度生态移民。完成市级扶贫资金投资360万元,启动3个村实施“千村脱贫”项目,培训劳动力1000人,完成蚕桑产业扶贫建设项目。减少农村绝对贫困人口1500人。制定出台生态移民梯度转移政策和办法,完成梯度生态移民642人。

(五)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健全村民自治机制,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进一步抓好75个村级服务中心建设,完成改扩建25个。建党员片区电教点87个。大力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积极创建文明卫生社区。培育社区民间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试点村建立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志愿者组织,完善农村社区功能,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新建农村新型社区4个。

五、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业发展体制机制

(一)深化土地、林权制度改革。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国家乡村建设节地标准及奖励政策。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建立征地安置补偿标准适时增长机制,征地补偿必须与社会保障联动。探索非农转移自愿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补偿激励机制、农民变市民的社会保障政策。完善农村二轮土地承包,鼓励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尊重农民土地流转主体地位,健全收益分享机制。我县被确定为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要大胆探索和创新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改革重点是,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积极提倡探索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进入土地市场的途径。要进一步完善集体土地交易运行机制,规范开展土地实物交易和指标交易。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纠纷仲裁试点。全县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度达到20%。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完成集体林地100%确权(换)发证任务。建立林权产权交易所1个。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平台)建设和服务试点工作,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试点工作。

(二)深化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加大农村金融改革步伐。积极筹建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鼓励民间资金参与村镇银行建设。加速推进小额贷款公司的挂牌和试运行工作,填充金融服务空白。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农业和农村小额保险及产品质量保险。全年新增农业贷款7000万元,信贷支持农业产业发展,重点扶持“公司+农户”和“公司+基地+农户”的农业生产大户。扩大农户小额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规模,及时满足农户多层次的资金需求。

(三)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降低专业合作组织登记注册门槛,加大税费减免政策扶持力度,加大指导力度,加强规范管理和运作。新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50个,其中围绕主导产业和骨干产业新建专业农村合作社(协会),新增农村专业合作社30个,使全县参加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户达到23%。培育农村经纪执业人员400人,培训农村经纪人1000人次。

第5篇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目标,以新农村建设为抓手,大力发展产业,着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切实解决农民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住整洁房、上卫生厕、用洁净能源问题,建设美丽、富裕、和谐、文明的新农村,促进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发展目标。决战3-5个月,全区7个乡镇分别将集镇做美、做靓,各打造1-2个产业突出、环境优美、社会和谐、政治文明、文化繁荣、整村推进,能在全省、全市有一定影响的新农村建设亮点,实现全区新农村建设进入全市先进行列。

二、工作重点

1、加快集镇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调整规划,着力构建符合集镇发展规律的大框架。一是确立发展定位。以生态经济区建设为契机,调整完善集镇总体规划、镇村布局规划,构筑符合本地实际的道路交通网络,主动对接城东港区、生态工业城等经济区的辐射,着力将集镇打造环庐山工业走廊,交通便捷、景美人和的绿色宜居地。二是合理划分功能。针对本乡镇资源和地理位置的实际,结合历史、现状及发展前景,以工业为主导,科学合理地划分功能区域,将集镇主要规划为工业功能区、教育功能区、医疗功能区、商住功能区、行政功能区等几大区域,做到既相对集中又相互协调、便民利民。三是推进旧房改造。坚持合理布局、适度超前、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扎实推进集镇农民公寓建设的同时,根据功能分区和开发建设的需要,重点做好集镇有碍观瞻的旧房拆迁安置工作,努力形成一批容量大、环境好、配套完善的新型社区,吸引群众到社区居住。对离集镇较近的村庄,区别不同情况,以社区为纽带、拆迁安置区为依托,合并自然村,拆除空心村,拓宽集镇发展空间。四是实施美化亮化。本着做美做靓集镇,彰显集镇特色,要将集镇范围内所有的建筑(已用瓷砖、玻璃等材料装饰外墙的除外)分片统一外墙色调,建筑物楼顶全部改造成统一的波形铁艺屋面。集镇主次干道两侧要高档次、高标准全面绿化,安装统一的路灯。五是加大整治力度。各乡镇要深入推进“城乡清洁工程”,强化集镇环卫所和社区管理,重点抓好集镇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集镇主次干道全天清扫保洁。要积极联合工商、公安、行政执法部门严厉打击“三占三乱”行为,打造人流、物流、信息流畅通的新集镇。

2、打造示范亮点。各乡镇要坚持产业发展为先,大力培植“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以产业为平台,选择1-2个基础设施条件相对较好、民风纯朴的行政村,作为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示范点。一是要求村“两委”班子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示范点交通便利,连片推进的自然村不少于5个或农户总数在200户以上,有产业基础,且发展前景看好;二是要高标准完成“三清”,改水、改厕、改路、改房、改栏率均达100%,做到村内沟渠相通,排水畅通,村旁绿化、道路绿化、庭院绿化达到“一大四小”工程要求,农户庭院经济达85%以上;三是社区建设高品位,各自然村要分别成立3-5人组成的有威信、能吃亏、讲奉献、能干事、会干事村民理事会,有1-2间20平方米左右的村民议事室(含图书室)、室外有1处固定的宣传橱窗(长廊)、有1处室外休闲活动场所、有1支文体活动队伍,每年至少开展1次有特色的文体活动,逐步形成文化“一村一品”;四是各行政村建立农村信息服务站,做到人员、经费配套到位,示范点农户宽带入户率达15%以上。

依托城东港区,大力发展以劳务输出为主导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3、培养新型农民。以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目标,以实施“阳光工程”、“科技入户工程”、“乡土人才培训工程”和“雨露计划”为基本平台,整合区农业、扶贫、劳动保障、教育、民政等部门的项目资源,充分发挥区委党校、区职业高中、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等培训基地作用,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着力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力争年底前完成各类培训5000人次,新增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2000人。

4、优化生活环境。一是优化社区环境。营造家庭和美、邻里和睦、人际和谐、安居乐业的社区生活环境。以加强居民文明习惯养成教育为重点,学礼仪、学健身,创建学习型家庭,开展“文明家庭”、“文明楼栋”等评选活动。组织成立腰鼓队、文艺宣传队等社区文化队伍,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二是加大扫黄打非力度,净化文化环境,让群众享受高雅愉悦的生活,引导青少年健康上网。三是优化家庭环境。在全社会倡导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开展“好婆媳”、“好邻居”等评选活动。

5、净化法治环境。一是严格执法,对村民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现象,进行严管重罚,促进村民素质提高。二是文明执法,倡导人性化执法。在执法部门开展“文明执法之星”评选活动,树立执法部门形象,提高政府公信力。三是优化执法环境。组织广大村民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集镇管理规范性文件,使其能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理解、支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风气。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统筹城乡发展做靓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农工部、财政局、城乡建设局、环保局、规划分局、民政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计生委、市容局、各乡镇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着力协调解决集镇建设和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示范点过程中的各种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农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第6篇

一、就业援助目标

根据省委、省政府实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让全省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总体部署,按照“源头控制、动态管理、政府扶持、跟踪服务、确保落实”的要求,全面实施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建立就业困难人员援助长效机制,通过落实扶持政策、开发岗位和开展就业援助等措施,积极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户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实现稳定就业并获得稳定收入,让困难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二、就业援助对象和认定程序

(一)援助对象

援助对象为全县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户中有就业愿望的劳动力。认定条件:城镇“零就业家庭”是指城镇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办理提前退休退职人员等除外)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6个月以上的,且无经营性、投资性等收入的家庭;农村低保户劳动力是指经县民政部门核准并享受农村低保待遇人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校学生、现役军人等除外),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愿望的人员。

(二)认定程序

凡符合认定条件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劳动力,持户口簿、身份证和失业证明等材料,自愿到户籍所在街道社区居委会申请并登记(无社区居委会的到所在乡镇劳动保障所登记),由社区居委会初审并公示7天且无异议的,填写申请认定表(附后),经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核实,报县就业管理服务局审查认定。被认定为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凭“认定表”可申领《再就业优惠证》,并在《再就业优惠证》上“是否困难对象”一栏上注明“零就业家庭”。被确认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实行动态管理、退出机制,在“零就业家庭”中如有1人实现就业就不作为零就业家庭,但其所申领的《再就业优惠证》可享受3年相关优惠政策。对无正当理由经3次推荐就业不上岗就业或经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后经3次推荐就业不上岗就业的,视同为无就业愿望不再作为城镇“零就业家庭”。

凡符合认定条件的农村低保户劳动力,持户口簿、身份证和农村低保证等材料,自愿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提出申请并登记,填写“《农村低保户人员就业援助证》申领审批表”(附后),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审核汇总后,报送县就业管理服务局审定,核发《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

三、就业援助内容

(一)加强政策扶持

对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户家庭分别凭《再就业优惠证》和《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享受以下优惠政策扶持。

1、城镇“零就业家庭”扶持政策:

(1)所在街道(镇乡)、社区或职业中介机构等每推荐安置1名“零就业家庭”劳动力(持《再就业优惠证》,下同)实现稳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用工合同)的,给予200元职业介绍补贴;“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均参照就业困难人员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助标准给予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予以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费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

(2)“零就业家庭”成员在社区及机关、事业单位勤杂辅助公益性岗位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安置工作单位按安置总人数给予每人每月当年最低工资标准30%的就业岗位补贴。

(3)“零就业家庭”成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种植业养殖业的,对资金不足的给予提供小额贷款贴息,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2万元,凭还款结息凭证,由县财政按银行当期基准利率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4)对已经实现全员参加五项社会保险并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用人单位,每录用1名“零就业家庭”成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审核后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单位)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补贴计算,个人应缴部分由本人负担。

(5)“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以上,从事个体经营(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娱乐业、桑拿、按摩、氧吧除外)或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养老、医疗保险补贴。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为自由职业者最低缴费标准统筹部分的50%,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标准为医疗统筹部分的50%。

(6)“零就业家庭”成员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就业和再就业的,原已享受的低保待遇不变,全县统一调整低保对象和标准时,按低保政策规定重新核定。

2、农村低保户劳动力扶持政策:

(1)所在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或职业中介机构等每推荐安置1名持有《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人员实现稳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用工合同),给予200元职业介绍补贴;持有《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人员自愿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均参照就业困难人员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助标准给予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予以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费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

(2)对已经实现全员参加五项社会保险并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用人单位,每录用1名持有《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审核后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单位)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补贴计算,个人应缴纳部分由本人负担。

(3)机关事业单位勤杂岗位、乡镇(街道)和农村社区公益性岗位安排农村低保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安置工作单位按安置总人数给予每人每月150元的就业岗位补贴。

(4)农村低保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对资金不足的给予提供小额贷款贴息,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2万元,凭还款结息凭证,由县财政按银行当期基准利率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5)建立低保待遇渐退机制,鼓励农村低保人员通过就业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状况。对实现就业的农村低保人员,原已享受的低保待遇不变,全县统一调整低保对象和标准时,按低保政策规定重新核定。

扶持政策自20*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政策审批的截止时间到20*年12月底。各项扶持政策自开始享受之日起,最长期限为3年。

为简便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便于监督管理,凡城镇居民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户劳动力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推荐安排就业、享受相关再就业优惠政策,统一由县就业管理服务局实行劳动保障事务,其费按《关于贯彻落实<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若干问题的通知》(龙人劳社〔20*〕82号)文件标准执行,由县财政从再就业专项资金中支付,并接受县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二)开展技能培训

全县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要积极主动与乡镇(街道)对接联系,对“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户劳动力中有就业愿望和培训意愿的,要结合市场需求,进行分类指导,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成员,重点推荐投资少、见效快的创业项目,并提供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培训经费补助标准根据具体的培训工种、项目、时间及规模,由培训机构据实测算并提出申请,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报财政部门审批。

(三)拓宽就业渠道

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是稳定之基。城镇要围绕社区物业管理、卫生保洁、居家养老等便民利民服务,各街道、社区和有关单位要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再就业。各乡镇(街道)和村委会要针对农村低保人员文化程度低、就业能力弱等实际困难,千方百计拓宽就业门路,积极开发合适的就业岗位,就地就近安排就业。鼓励企业尤其是福利企业优先招用城乡低保户残疾劳动力就业,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帮助城乡困难群体劳动力就业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就业服务

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和民政办要齐心协力、齐抓共管,认真组织开展对辖区范围内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户劳动力就业再就业援助工作的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审核汇总工作。要建立“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再就业、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等基本情况数据库和基础台帐,各社区居委会和行政村要落实“就业援助员”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和动态援助,并为辖区内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零就业家庭”和持有《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的劳动力提供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个就业岗位的就业服务。对连续推荐3次因个人原因拒绝接受就业的,可认同为无就业愿望,并收回已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领导。各乡镇(街道)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户劳动力就业援助行动作为为民办实事和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各乡镇(街道)统一由分管民政的领导负责牵头抓好这项工作的实施。要按照省、市相关工作目标考核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制,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第7篇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农村流通业发展,拉动农村消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我县农村现代流通业有了较快发展,农村市场日趋活跃,对促进生产、引导消费、解决就业、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农村流通体系不健全,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薄弱,农民消费不安全、不方便、不经济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影响到农民增收和农业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网络,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有利于优化农村消费环境,保障农村消费安全,提升农民消费理念;有利于振兴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加快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作为新时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卓有成效地推动实施。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结合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政府推动与企业主导相结合,用现代流通理念创新流通方式,提升传统流通业态,发展现代流通业态,加快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二)工作目标。培育一批机制灵活、管理先进、面向农村的大型农村消费品和农资流通企业,发展一批经营规范、扎根农村的消费品和农资连锁农家店,建设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扶持一批贸工农一体化、内外贸相结合的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壮大一批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的农产品出口基地,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保障农村生产、生活消费便捷和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三、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加快发展农村连锁农家店。综合利用中央、省、市、县有关财政资金,切实抓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千村百镇工程”工作,推动试点流通企业通过直营、特许经营等方式,加快整合供销、农技、邮政、粮食等现有流通资源,在乡村发展经营规范的消费品和农资连锁农家店。力争到*年底,全县新建、改造200个规范的乡村连锁农家店,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和30%以上的行政村。有条件的乡镇要积极探索建立集生活消费、农资销售、文化消费于一体的综合中心。

(二)加强农村连锁配送中心建设。加强规划,引导试点。流通企业根据连锁网点布局、商品配送半径等情况,做好配送中心的选址和建设工作。到*年底,全县新建和改造日用消费品、农资配送中心各1个,基本满足全县乡村连锁网点的商品配送需求。鼓励大型物流中心在满足本企业商品配送需求的同时,为其他企业提供物流配送服务。引导专业物流公司参与农村市场建设,为连锁企业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

推动现有农产品物流企业改造升级,促进其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三)强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科学规划,培育建成一批特色鲜明、辐射面广的产地和销地农产品批发市场。3年内,建设3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通过示范带动,构建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龙头、以小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主体的全县规范化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积极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或贴息;充分发挥城市消费品批发市场聚集、辐射的功能,为农村市场供应适销对路的日用消费品,满足农村市场需求。

(四)着力培育大型流通企业。支持大型消费品和农资流通企业通过吸引中小流通企业加盟、收购、兼并中小流通企业农村连锁网点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农村市场组织化程度。鼓励大型商业连锁企业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建设生鲜农产品配送中心和冷链系统,扩大农产品连锁销售规模和比例。支持大型连锁超市与优质农产品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建立长期的产销联盟,推动农产品直接向连锁超市、便利店配送。支持大型区域农产品龙头企业到城市开办农产品超市,以“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模式,推动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和规模化,提高优势农产品市场营销水平。3年内,通过上级财政的资金扶持,创建省级流通企业1个、市级流通企业3个,培育一批消费品和农资流通企业。

(五)大力开拓农产品国内市场。围绕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和农业产业化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名牌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组织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重点农产品生产企业、名牌农产品参加上海农博会等全国性、区域性农产品展览展销会,大力开拓全国市场。在每年的徽商大会、中部博览会等重要活动期间,重点推介*大米、粉丝等特色农产品。

(六)不断扩大农产品对外贸易。依托和利用我县农业资源,支持发展外向型农业,鼓励开展农产品出口贸易。重点围绕柳编、蔬菜、大米、粉丝、兔毛等优势农产品,推动出口农产品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积极争取运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中部地区外贸发展资金、省级出口促进资金以及出口担保资金等,加快培育和壮大我县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推进农产品生产和出口体系认证,强化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开辟农产品出口绿色通道,扩大深加工、高附加值的特色和绿色农产品出口。

(七)积极培育农村市场主体。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企业组织结构创新,充分发挥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加快供销社体制和机制创新,通过改革、改制、调整、重组,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管理体制、经营机制。鼓励农业生产大户、运销大户注册为企业法人,从事农产品运销。支持在农村建立以产品为纽带的各类协会、商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对农民、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从事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及消费品流通的,在工商登记和税费方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支持。

(八)加快推进农村流通信息化。积极实施以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的“信福工程”,依托乡村行政机构、农业大户、大型农产品集散地,构建乡村商业信息服务站和公共信息服务查询系统。整合我县现有各种农村信息化资源,建设安徽新农村商务信息网,使之成为收集和农业政策、农产品价格及供求情况、国际标准等“三农”信息的重要平台,为农民获取和信息服务,帮助农民利用信息手段“引福致富”。加强农村市场运行监测,将重点流通企业、配送中心、批发市场、出口基地等作为监测样本点,实施运行情况网上直报。引导农村流通企业加快建立和完善连锁经营信息管理系统,推动物流配送管理标准化和条码化,加强对配送中心和连锁店销售、库存情况的监控,促进商品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统一营销,建立安全可靠、高效有序的连锁配送体系。

第8篇

何进一步抓好农村地区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农民群众更好地理解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交通安全和交通法制

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当前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宣传教育措施难以落实。部分镇乡领导和有关单位对农村交通安全教育工作重视不够,认为是一项无所作为

的工作,可有可无,没有集中心思抓到底,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很少给予支持,致使工作松懈不落实。有些农村干部因认识不到位

,不愿挤时间、精力来宣传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造成交通法制宣传力度的削弱。

(二)工作机制欠周全,宣传工作步履维艰。一是缺乏专管人员。基层交警中队普遍存在着人手紧张状况,基本上无专职宣传人员

;有些地方宣传工作网络不健全,交通宣传工作无人主管或少数干部兼而不顾。二是缺乏保障。有些镇乡、农村、学校没有宣传法律所

必需的设施、经费,工作无从做起。三是缺乏督促检查。存在着“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现象,缺少必要的督查与落实,宣传工作时常

间断,缺乏连续性、系统性。

(三)宣传方法比较单一,效果不佳。通常都是采取办专栏、图片展、贴标语等简单方式来宣传,只满足于一般化的宣传,不管男

女老少都用同一方法、同一内容宣传,缺乏直观形象的效果。作为基层道路交通宣传主管部门,也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宣传工作模式,缺

少横向协作联系,有时仅局限于发放上级统一印制的宣传光盘、宣传资料,很少结合当地的生动、典型案例,宣传成效不明显,起不到

震慑和警示作用。

二、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几点对策

(一)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把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实践来抓,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真正摆上议事日程。由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健全办事机构,建立和落实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

完善运作机制,并做好组织、规划、协调、检查、指导工作,确保宣传工作扎实开展。当前农村交通宣传的重点内容,应宣传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宣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关方针、政策,突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

关配套法律法规,从而提高农村群众的整体法律素质,增强现代交通法制观念以及遵纪守法、安全参与道路交通的意识。

(二)抓住关键,培养造就一支优良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队伍。首先,应采取各种便捷途径和有效措施,确定专人专管各村、校、

企业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健全宣传工作网络,并从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体贴这支工作队伍,使之沉下心来持之以恒地从

事这项工作;第二,应加强这支队伍的政策法律教育,使之认识到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是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广大群众安居乐业的一个重

要手段,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工作。第三,应经常性地组织民警参加各种法制教育培训班,不断为其充实各种法律知识

,提高业务素质,更好地为群众服务。此外,应积极创造条件,在基层交警中队尽可能地配备专职宣传人员,加强与其他单位的联系、

沟通,研究和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宣传工作路子。

(三)注重实效,不断探索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新途径。首先,应注重形式。利用民间传统节日,群众性聚会机会开展宣传;利用

广播、电视、电台、网络等阵地,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利用送戏下乡、上门服务等机会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搞好大众性警

示教育;多渠道提供政策与法律咨询服务,举办知识竞赛,吸引群众,调动其学法、用法、守法积极性。其次,应确定重点。把增强农

村青少年交通安全意识作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战略重点来抓,协调教育部门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列入农村中小学校法制教育

的重要内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深入学校讲授交通安全知识,通过“小手牵大手”等活动的辐射作用,扩大教育的覆盖面。第三,应

示范带头。在农村,农民群众学法的主要来源不是书本,而是来自现实社会。村干部、党员的遵纪守法对村民有很好的示范作用,其行

为会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广大村民。第四,应兼顾其他。把农村中的中老年人、企业中外来务工人员作为农村交通宣传教育工作的一个重

要组成部分来抓,不断探索新途径,力求取得新发展,使之能够正确履行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权利和义务,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

益。

(四)树立法律权威,提高农村群众守法积极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加大路面管理的同时,通过宣传教育让农村群众知道哪种行

为是法律禁止的,哪种行为是法律允许的。坚持宣传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在纠正和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不要是单纯为了处罚而处罚

,要努力使广大群众在接受处罚中达到教育目的,从切身体验中感受到依法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重要性,调动群众依法参与交

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五)创造条件,推动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顺利开展。首先,各地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加大工作力度,坚持不懈地抓好扫盲教育,提

第9篇

关于加快农村牧区公路交通发展的意见(送审稿)的说明

2006年7月24日政府李县长将巴市下发的《关于加快农村牧区公路交通发展的意见》批转交通局,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草拟全县“加快农村牧区公路交通发展意见”,按阅批指示,我局立即组织人员起草了磴口县《关于加快农村牧区公路交通发展意见》(送审稿)。

一、制定的依据

根据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农村新牧区公路建设的通知》和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牧区公路交通发展意见的通知》精神,我们认为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牧区公路交通发展的意见》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指导性强,符合我县公路交通发展的实际。在此基础上,我们只对部分内容加以细化和明确。

二、明确和细化内容

1、在组织领导方面,明确了全县农村牧区公路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通局,具体负责全县农村牧区公路建设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明确了苏木镇(办事处)和村委会是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

2、在资金筹措方面,细化了苏木镇(办事处)是地方配套资金和组织农牧民投工投劳的责任单位,并将苏木镇(办事处)年财政收入增量的5%列入财政预算,作为地方配套资金予以明确。

3、在农村牧区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方面,明确要求建立全县公路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公路质量监督工作,要求各苏木镇(办事处)挂牌成立交通管理站,负责农村牧区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安全工作。

三、关于加快农村牧区公路交通发展的意见(送审稿)初审情况和建议

根据市政府通知,市政府和市交通局组成的督查组将于9月15日左右,对各旗县区落实全市《关于加快农村牧区公路交通发展的意见》情况进行检查。为加快进度,保证质量,8月10日,交通局邀请县委、政府两办负责交通口的副主任与局班子成员,一同对磴口县《关于加快农村牧区公路交通发展的意见》进行了汇审。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后,初步形成了磴口县农村牧区公路交通发展意见(送审稿)。

为确保此意见如期实施,建议县委、政府尽快审定,以便贯彻落实。

第10篇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部署指导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意见》指出,农村电子商务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是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把实体店与电商有机结合,使实体经济与互联网产生叠加效应,对于促消费、扩内需,推动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强调,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要求,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创新农村商业模式,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政策环境。到2020年,初步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体系。

《意见》明确三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鼓励电商、物流、商贸、金融、供销、邮政、快递等各类社会资源加强合作,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二是扩大电子商务在农业农村的应用。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加强互联网技术应用和推广。拓宽农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市场,为农产品进城拓展更大空间。三是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加强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政策扶持和人才培养,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意见》提出七方面政策措施:一是加强政策扶持力度。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制订出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和工作指引。推动电商扶贫。二是鼓励和支持开拓创新。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大赛和农村电子商务强县创建活动。三是大力培养农村电商人才。实施农村电子商务百万英才计划,培养农村电商人才。四是加快完善农村物流体系。加强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共享衔接,加快完善县乡村农村物流体系。加强农产品产地集配和冷链等设施建设。五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宽带普及。促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六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对电子商务创业农民尤其是青年农民的授信和贷款支持,简化农村网商小额短期贷款手续。符合条件的农村网商,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七是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诚信建设。

第11篇

1.参加局组织的多次学习。

2.3次组织全站职工进行专题学习。

3.按照局安排撰写了*市村级财务规范管理调研和官渡区矣六办事处、海口镇财务管理及仁德镇土地流转典型材料。

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1.完成全市筹资筹劳上限和折工标准审批、上报和公示。

2.下发09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

3.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乱收费统计工作。

三、农村土地承包管理

1.安排布置了上报2009年上半年全市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统计和典型材料;

2.参与市政协农村土地流转调研,并提供了《*市农村承包经营权流转调研报告》等有关资料,调研报告获得了政协的高度评价。

3.完成省办公厅安排上报全市农村土地流转情况及相关建议的报告。

4.再次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推进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代拟稿)进行意见征求和修改。

5.按照省农业厅的要求对《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6.按照省农业厅安排对《关于对推进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意见》(代拟稿)和《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样本)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7.答复市政协转来政协委员有关农村土地流转提案二件。

8.答复石林县一教师电话咨询其妻子承包土地问题。

9.与市委政研室一起撰写了《探索创新*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在2009年《*政研》第一期发表,仇和书记还专门做了批示,根据书记的批示又对市的实施意见进行了完善。

四、农村资产与财务管理

1.对《*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进行多次修改,经政府常务会同意于2月1日实施。编写印制《*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4000册和2万分宣传单,下发县区进行宣传,分别在全市基层党风廉政会议和村级会计委托工作推进会上分发280份给与会人员。

2.完成全市村级会计委托调研,起草了*市村级会计委托动员会李副书记的讲话稿,对相关配套文件提出了修改意见。

3.组织召开全市村级会计委托工作推进会,编印了交流单位海口镇的资料汇编、彩色宣传册和汇报材料幻灯片的制作,起草了李喜副市长、郭焕波局长的讲话稿,参会人员154人。

4.对云南省用友政务软件公司就村级会计委托电算化软件的编写提出意见和建议。

5.处理市长热线转来反映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作为的件。

6.提出《*市部分县政府所在地乡镇撤并中农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意见》。

7.代市农业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并下发实施。

五、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情况

1.全部完成08年10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及工作总结。

2.组织市县两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信息员6人参部级培训。

3.完成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挂牌情况统计,并上报省厅。

4.参与市民盟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调研。

5.组织征订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辅导读146本。

6.答复市政协转来政协委员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提案一件。

7.收集对《加快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现在对意见进行梳理,修改后再次上报市政府审批。

六、数字乡村工程建设情况

1.完成市级网页的栏目更新,共更新250余条信息和10张图片。

2.对2009年数字乡村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目前各县(市)区、乡具体执行中。

3.按半月一次和一月一次上报省农村和农业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工作进展情况。

4.将农经工作的有关要求、情况和通知等8条信息在数字乡村平台上。

5.组织上报省级数字乡村先进集体和个人材料,*市农业局、安宁市农业局获得省级先进集体奖励,5人获得先进个人奖励。奖励数量在全省排第二位。

七、农经统计

1.完成审核、汇总、上报全市*年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年报,撰写了分析,并印制成册报送36个有关部门和领导参考使用。

2.召开全市农农经统计东川会议,全面部署研究入户调查及其他农经统计工作。

3.完成一季度780户农村入户调查汇总工作,二季度的工作正在进行中。

4.按照省农业厅要求上报了农业领域非法集资统计情况。

5.及时完成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月报统计、上报和分析工作。

6.对农业部农村经济收益分配年报改革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7.协助农经处完成*市农民收入增收实施意见。

八、省农业厅项目完成情况

1.完成08年省级财政扶持项目实施情况统计及绩效评价工作。

2.完成09年省级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筛选上报工作,共上报24家,现正等省审批。

3.开展对08年4个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及时掌握相关情况。

4.做好项目的立项和储备工作。

九、招商引资

发动全站职工学习有关招商引资的政策,积极寻找项目对象,只要是存在1%的可能,我们都要用100%的努力去争取,因我站无有利条件,加之人手少、工作量大,只能依靠全站职工的潜能去挖掘,去争取,到目前为止已与三家单位进行过洽谈,预计引资额460万元,协助农科院招商引资任务,现在尚没有确定的项目。

十、其他

1.完成市委办公厅《关于报送*市加快社会保障支撑体系建设调研专题报告的通知》要求的撰写*市农业保险体系建设的报告。

2.组织参与*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工作检查。

3.协助农经处根据市政协《关于对我是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问题开展收集社情民意和调研的通知》完成了调研报告。

4.根据市农业局通知要求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和农民负担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

5.根据2009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组织全站职工参加了知识竞赛及节能产品使用推介。

6.专题报送了*年“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乡村债务化解及村级村务管理、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数字乡村工程和关于推进滇池流域城乡一体化中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创新,探索农村村级集体资产(包括土地)的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实行折股量化、股随人走,割断农村户口与农村资产权益分配联系,拓展农民离土离乡发展的空间,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积聚的情况。

7.对云南省农业志农经篇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第12篇

日前商务部等19部门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沈丹阳表示,建设农村电商要重视建设新型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传统生产、经营主体转型升级,创新商业模式,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商务部将在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强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和创建政策环境等三大方面发力,鼓励电商、物流、商贸、金融、邮政、快递等各类资本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五项重点任务确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从2014年起,一年多来已有五份关于农村电子商务体系建设的政策。2014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启动农村流通设施信息化工程”,2015年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明确要“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在全国“两会”上,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5月4日,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要求研究制定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分工由商务部牵头负责,随后,商务部等19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规划了发展农村电商的五项重点任务:一是建设新型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二是推进农村产品电子商务,培育农产品品牌,提高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三是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四是发展农村服务业;五是推动电子商务扶贫,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把电子商务纳入扶贫开发工作体系,提升贫困人口利用电商创业就业能力,促进贫困地区特色农副产品、旅游产品销售。

昨日,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负责人在解读《意见》时表示,商务部将在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农村电商基础实施建设、创建政策与服务环境等三方面采取十项措施推进,鼓励电商、物流、商贸、金融、邮政、快递等各类资本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培育农村电商服务企业,加强农村宽带、公路等设施建设,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推动宽带网络提速降费。

电商纳入扶贫体系

“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最突出的意义就是解决我国农产品市场经营信息相对滞后、农产品流通问题相对突出的现实问题”,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要解决流通环节效率低、损耗大、产品保鲜难等问题,还是要回归到物流体系建设上来。”

作为发展农村电商的重要任务之一,电商被纳入扶贫开发工作体系。

据了解,在贫困地区发展农村电商,将致力于提升贫困人口利用电商创业就业能力,促进贫困地区特色农副产品、旅游产品销售。目前,国务院扶贫办牵头的“电商扶贫工程”已着手实施。

数据显示,中国已经使6亿多人脱贫,成为全球首个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贫困人口减半的国家,但全国依然有12万余个贫困村,7000多万贫困人口。按照计划,他们将在2020年全部脱贫。

国务院扶贫办国际合作与社会扶贫司巡视员曲天军日前表示,“目前已有山东、甘肃等多地印发电商扶贫 文件,将通过 平台+园区+培训 等方式,整合贫困地区优势产品对接市场。”

而按照财政部、商务部近日公布的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200个示范县名单,将有20亿元专项资金安排进入扶持农村电商,并重点向建设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倾斜。

政策推动之下,已有多地探路“电商”扶贫。

作为国家级贫困县,河北阜平县亦是“环首都贫困带”中的一员,2014年,其上线淘宝特色中国・阜平馆,这也是全国第一家县级O2O电商体验店,半年时间内,阜平大枣、杂粮等地方特色农产品线上销售金额实现了70万元的突破。按照阜平经验,电商扶贫需要铺设由县到乡、到合作社、再到村到户到人的农村电子商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