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2 09:58:5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城市规划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城市规划管理问题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正处于一系列激烈的社会经济变革之中,城市建设和发展步入了一个新的时期,面对经济体制转轨、产业结构调整、城市急剧扩张、城市化进程日益加速等诸多变化,传统城市规划受到了巨大的挑战。对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者来说是问题与成绩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市场经济的这个大潮中,把握好规划原则,适应政府职能的转变,真正成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因此,对当前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进行分析,寻求解决对策,使我们的城市规划和建设事业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是很有必要的。
1城市规划管理的意义
城市规划管理是根据《城乡规划法》和已批准的城市规划,对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实施行政审查、批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城市规划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否符合已批准的规划,以及城市内的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许可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的行政管理活动。是包括城市规划编制管理、城市规划审批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总称。
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先把规划做好,是把城市建设好、管理好的重点。城市规划编制管理主要是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征求并综合协调各方面的意见,把关、申报和管理规划成果的质量。城市规划审批管理主要是对城市规划文件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城市规划实施管理主要包括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和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管理等。城市规划管理直接关系着城市规划能否顺利实施,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实践性、科学性很强的行政管理工作。
2城市规划管理的作用
城市规划管理就是要实践城市规划工作,使城市在实践城市规划中能使其城市功能与其物质性设施之间总处于平衡—不平衡—新的平衡的动态过程之中。城市规划管理作用就是为了使城市功能与物质性设施及空间组织之间不断趋于平衡。城市规划管理的作用表现为:
2.1使城市的发展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
城市是经济活动的主要载体。不同的经济结构、规模、发展阶段和水平等,对城市的要求也不同;经济发展是城市发展的主要动力,得当的城市规划能推动经济的发展。所以城市规划管理的目的就是要为经济发展服务,与经济发展形成互动的良性循环的推动。城市规划好,经济发展,经济发展又能更好的推动城市的发展。
2.2使城市的发展适应城市社会的发展。
社会由不同的人群和利益群体所组成,城市规划管理使城市建设能更好的适应城市社会的变迁,去满足不同人群的需要及平衡不同利益群体的需求。
2.3不断优化城市各项功能,令城市保持动态平衡。
城市的发展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伴随除旧更新,城市空间的不断拓展,建筑量的增加,需要与各类公共市政设施的建设相匹配。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要注重环境质量的改善,城市物质财富与城市人文文化同样重要,不能积累了物质财富而丢掉了人文灵魂。这一切一切都要通过做好城市规划管理来加以解决。
3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个城市只有在合理的城市规划管理的指导下,城市才能健康发展,并促进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良好发展。现在很多城市在规划过程经历着非常坎坷的历程,暴露出了很多问题。
3.1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内部管理体制的不完善。
我国的城市规划的管理体制是纷繁复杂的,管理权限一直处于被严重肢解、分割的状态。导致了城市规划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变成了各个行政实体的自主行为,城市的整体规划被彻底的瓦解了。同时缺乏法制保障,导致规划缺位,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影响规划审批权。
3.2城市规划结构不合理,土地使用效率低。
目前我国大多数城市的政府由于过度注重城市的经济收入,将大部分财力投向了大收益的工业项目,却忽视公共绿地及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超宽马路、超大商业化时代广场,一味的注重本城形象工程,忽略主次干道与支路的比例,路网结构不合理,造成城市交通拥堵。同时,由于城市和镇村的各自为政,土地利用散乱无序,土地开发呈粗放式经营状态,土地利用率低,也造成了土地资源浪费的现象日益严重。
3.3缺乏大众监督是城市规划管理遇到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在我国决策是少数人的决策,很多城市规划决策权集中领导和少数几个规划专家手上。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和规划管理部门自由裁量权过大,对行政审批缺少约束和监督机制。决策主体的错位, 因为规划管理的主管部门既是规划管理者又是规划单位的直接上级,这就使得规划管理和实施一直是处于规划管理者单方面的动作之中,使得决策缺乏大众监督,容易滋生腐败等问题,从而使城市规划管理背离城市规划目标,同时公共利益会被某些群体利益所替代,造成最终使城市规划管理的方向偏离原有的发展轨道。此外,由于缺乏有效监督,也会造成一些政府官员利用城市规划管理对城市建设进行干预,谋取个人利益,并产生各式各样的寻租行为。
4城市规划管理的解决措施
对于城市规划在实际中所遇到的问题,我们要以科学的态度对待,找出解决的方法,使城市更好更健康的发展。
4.1建立一套完善灵活的监管机制。
因为城市规划是一项公共政策管理体制系统,一个有效的政治运作体制能使它有效的发挥作用。一个好的机制,必须要有群众的参与监督,要有社会基础,因此,要建立一个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城市规划的政治运作公众参与的体制,实现城市规划多元利益的协调与统一。同时废除“关门规划”,推行规划公开,建立完善的规划制度,落实好审批工作,做到“谁审批,谁负责”,对城市规划及调整实行及时公示、听证等制度,让广大群众对规划拥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广大群众真正“当家作主”。
4.2健全规划决策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
建立规划委员会,实现科学有效的城市区域管治。建立城市规划委员会共同决策或参与决策规划事务,实现对城市的科学治理。委员会由政府设立,由公务员和非公务员组成,总人数为单数,其中非公务员人数应多于公务员人数,应是城市规划的决策机构,要体现了科学性和民主性的原则。建立有效的城市规划监督机制,上级政府应该派出城市规划督察员,对规划项目实施事前、事中的法律法规监督,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行为。这样能防止由于权力集中导致错误决策的发生,有利于强化层级监督。
4.3科学合理地做好城市规划设计。
城市规划是一项系统性、科学性,政策性和区域性很强的工作。它要预见并合理地确定城市的发展方向、规模和布局,作好环境预测和评价,协调各方面在发展中的关系,统筹安排各项建设,使整个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骨、肉”协调、环境优美的综合效果,为城市人民的居住、劳动、学习、交通、休息以及各种社会活动创造良好条件。一个合理的城市规划就要以科学发展观的思想理念来指导,要把握城市建设的各个环节,努力促进城市的和谐发展,构建和谐生态的现代适居城市。城市规划工作一定要把生态环境放在首位,并且把城市的经济发展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结合起来,走资源节约型的城市,做到城市的舒适的功能。
5结束语
城市规划是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是保证城市土地合理利用和开发经营活动协调进行的前提和基础,是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有赖于科学、合法、合理的规划管理。城市规划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动态跟踪,发现问题,及时分析总结,找出解决策略。
参考文献:
[1]冯现学.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的城市规划管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各区规划分局:
近年来,我市逐步推行了房改政策和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今年元月一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开始施行;元月二十五日,市人大常委会了《*市土地管理规定》,自三月一日起施行。这些法律、法规对建设用地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保证城市规划部门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的财产权益,制止非法转让《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行为,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受理建设工程报建时,应同时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只有建设用地批准书而没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上用地单位名称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上名称不符的(含加名、改名),不予受理建设工程(含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以下同)报建。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市用地审批小组审批后由市规划局核发的在城市规划区内申请建设用地的法律凭证。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规定:“需要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核定的土地使用性质、位置和界限的,应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因此,凡未经市规划局批准而由其它部门在办理建设用地手续中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内容的,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不予承认其法律效力,不按原规定内容使用土地的,不予受理建设工程报建申请。
三、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和《*市土地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全部地价款,并取得土地使用证书;②已按出让合同规定条件和期限投入资金达到投资总额的25%。因此,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申请用地和出让手续而私自转让或经有关部门批准转让《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核定的建设用地(含加名、改名)的,城市规划部门不予受理建设工程报建。
四、根据《*市土地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所留出的土地,“应于批准征地的同时按照城市规划统筹划定;供被征地单位发展第二、三产业,安置剩余劳动力,但不得用于建房出售”。农村因征地而留出的土地,只能供被征地的单位使用,未经合法的审批部门批准,其它法人或经济组织无权使用属农村集体所有的留用地。其它单位与被征地单位共同使用农村留地而联名申请报建的,城市规划部门不予受理建设工程报建。提交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区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并应提交公安机关核定的户口簿。非村民使用农村宅基地建住宅的,规划部门不予受理建设工程报建申请。
五、实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以原有土地使用权入股的,发生新建、扩建、改建时,应向规划部门提交土地使用权已办理出让手续、并已为股份公司所有的证明;未提交证明文件的,规划部门不予批准股份企业使用土地进行建设。其它公司发生名称变更而不涉及债权债务变更的,进行建设时应提供工商管理部门的核定名称变更的证明。
六、在原有建筑物上进行加层建设或连体扩建,必须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未出售或未房改的证明文件,规划部门方可按规定进行审批。如原有建筑物已全部或部分出售、房改的,建设单位应征得全体业权人的书面同意,未征得业权人的同意或部分业权人不同意的,规划部门不予批准建设工程报建。
七、私有房屋进行建设的,必须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产权人名义进行报建。产权人死亡的,必须有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公证书,由全体继承人联名申请报建,没有继承公证书或部分继承人不签名又无委托书的,不予批准建设。但情况紧急进行危房原状抢修的,不受此限。
关键词:城市规划、管理、设计、影响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城市健康合理的发展离不开良好正确的城市规划管理与城市规划设计,因此,城市的决策者应该重视城市规划管理与城市规划设计,只有正确的把握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及相互作用,才能使城市得到更好的发展,使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张水平相一致,并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并带动国家的经济建设,从而提高国家的综合实力。
1、城市规划的意义
通过在建设用地的管理方法中总结、提炼出的高科技规划方法就是城市规划,城市规划实现了角色的转型工作。用地管理的概念是,由城市规划的管理部门人员对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土地进行统一的管理、治理。需要在城市内进行施工建设的任何人或单位,都必须先到所属城市的规划管理部门进行用地的申请。只有得到城市规划部门的允许,并且得到有关赋有法律效力的证件后才能进行施工。建设管理是指,获得规划许可的区域内的各项建设工作都必须经过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允许。即使是城市内需要改建的区域,也必须根据相关的要求进行统一的管理施工。改建的具体方案也要先向规划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得到批准后才能进行施工。城市规划管理包括编制、审批、用地规划、实施等多方面的工作。
2、城市规划设计与规划管理
2.1城市规划设计
城市规划设计是对城市空间布局、发展方向等进行各个工程建设实施的总体部署。城市规划设计能够合理利用各种有效资源对城市建设作出指导,保证城市可持续的发展道路。要保证城市建设协调、稳定地发展,需要在理想设计的基础上结合各个城市的经济基础、地理条件、产业结构、历史文化等条件,再进行详细规划部署。一个城市的规划设计不仅要满足现今社会需要,还要进行长期规划,使城市获得长远发展。
2.2城市规划管理
城市规划管理指的是对城市规划进行管理并采用经济的、社会的、行政的、有效地管理学对已经得到国家批准认可的规划项目进行调节改进和统一管理肩利于指导城市各个部分建设有序的、有目的的、高效环保的发展确保城市规划正确实施简言之就是按照城市规划设计来安排建设项目并逐步落实将计划变为现实其中有人将城市规划管理分为两个部分厂个是用地管理前者是整个管理的基本方法,因为城市规划建设是建立在城市用地的基础上的所以就需要对城市的土地资源进行统一管理主要是对城市中的所有土地资源进行统一有序的管理与分配建设,以确保城市有序合理的发展另一个是建设管理主要是对城市建设活动中的基础设施及住宅、商业、公共用地的统一管理与分配建设,以及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和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管理等
2.3城市规划设计与规划管理的联系
我们详细的了解了城市规划管理和城市规划设计这两者的含义,从而了解了城市规划管理对于城市规划设计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做好城市规划的管理,就会对城市规划设计有一个比较清晰的理念,做好城市规划设计工作,才会促进我国城市的顺利发展。为了我国城市建设的顺利发展,要进行统一协调的管理,将城市规划设计工作也处理好。如果不看到管理对设计的重要作用,就不会产生积极的作用,使得一切努力都成为泡沫,我们的城市发展也会受到阻碍,这样对人们的居住生活是不利的,对我们国家的发展也是不利的。
3、城市规划管理对设计的具体影响
城市规划是一门综合艺术,城市规划的设计者既要按照美的规律来安排城市的各种物质要素,又要满足城市的整体美,给人以赏心悦目的感受。日益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城市规划既要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又要适应市场随时的变化,那就要求城市规划更好地处理和谐发展的关系。
3.1用地管理方面
由于管理要求是对已有的土地进行合理的有效分配,这也导致在城市规划设计之时设计者要按规律办事,既要满足一定的物质元素,同时也要达到既定的城市建设目标,这就是对已有的城市规划建设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此之外,通过土地管理,对城市中的园林设计也有一定的影响,在城市规划设计之时不仅要考虑到一定形式的美观,视觉效果,还要为土地的合理利用充分思考,这也是对规划设计提出了地理方面的知识要求。
3.2影响城市规划设计建筑
城市园林建设是当今社会一道美丽的风景线。建筑工程和园林建设的前提是城市规划设计研究的进展,也为建筑学和园林学的开拓提供了广阔天地。随着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规划师与建筑师、园林设计师的有机结合创造一致目标,美丽的风景线是环境建设更高层次的境界。
3.3规划设计要遵守的原则
(1)整体布局原则:城市规划是对一座城市整体全面的规划,整体布局的原则,强调的是整合性,这就要求设计者从全局的角度出发,确保整体和部分两方面的发展能够互相协调,是各个部分在空间布局上能够与整体相衬托。(2)经济效益原则:城市建设是一个庞大的工程,涉及到巨大的经济支出,因此在规划设计工作中,一定秉持经济节约的原则,对土地资源的分配和利用上一定要合理安排,科学配置,以确保城市建设投资结构的科学性、合理性。(3)安全合理原则:城市规划中还要面临诸多自然问题,如城市地理位置、自然灾害以及气候条件等等,因此在对城市建设未来的规划中,一定要充分考虑到,城市设施的防灾抗灾能力,如地处洪涝灾害区域城市的泄洪防涝能力,以及地处地震区域城市设施的抗震能力等等,只有充分考虑到城建中的种种安全问题,才能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3.4城市规划设计的发展方向
有了多年的城市规划经验为基础,为了实现城市的繁荣发展及建设,我们不断改进自己的远景目标。由于上述规划办法跟不上经济的发展,因此我们对规划方法进行了创新改革,废弃旧的城市规划方案。在城市规划设计工作中,我们要做到未雨绸缪。施工之前就应该考虑到所有的可能出现的问题,并且做好防范措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基于城市建设的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有人认为可以创建一种新学科,即城市学,它包含影响城市发展的各项工作。另外,还有人提议创建聚居学,即以人类居住环境为中心展开的各项工作。创建此类新学科对于城市的建设有很大好处,但是研究此类学科必须要了解问题并解决后才行。
结束语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中,规划管理为规划设计提供理念和方针,良好的管理为设计的实现提供保障,也让规划设计逐步得以完善。规划设计在遵守规划管理的原则下,大大提高了设计理论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可行性,使优秀的设计,更易成为现实。城市规划的管理对城市规划设计所起到的积极作用,使得城市规划设计能够更加有力的服务于城市建设,也为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做出巨大的贡献。由此可见,城市规划设计离不开城市规划管理,只有二者有机结合,才能真正促进成城市平稳、有序、健康的发展。这也要求在城市规划中,管理者要认真负责严谨的实行每一部分的管理监控,不,不,真正做到以管理促设计,以管理保建设,推进城市的良性发展。同时要求设计者,从实际出发,从大局出发,遵循规划管理科学合理的要求,调整好城市规划设计的方向,提出良好的符合大局观的规划设计方案,使城市建设的脚步向着更加理性的方向迈进。
参考文献
[1]刘胜民.浅谈城市规划管理对城市规划设计的影响[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3,11:239.
一、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执法的工作原则和总体目标
加强县城规划区规划管理与执法,遵循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体制,实行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规划管理执法与违法建设查处机制。
城市规划管理执法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省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为依据,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职责分工,建立长效机制,完善责任追究等制度,遏制违法建设行为,推动城市规划执法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二、明确城市规划管理与执法的职责分工
县城规划区内城市规划管理与执法由县建设(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负责,衡山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其中: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县城规划区建设项目用地(含农民宅基地)预审与管理;县建设(规划)局负责城市建设规划审批与管理,审查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含农民建房)、施工许可,对符合条件的提交县国土资源暨规划管理委员会批准;县规划局具体负责建设项目施工放线、验线,县城管执法局参与放、验线(属集体土地的衡山镇土管所或开发区国土分局参加);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建设项目规划巡查执法和违法建设查处拆除工作;衡山镇、经济开发区在县建设规划、国土资源部门指导下负责编制辖区内村庄布点规划及村庄规划点修建性详规,报县国土资源暨规划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村庄规划点修建性详规批准前暂停审批该规划点内的农民住宅新建项目,同时衡山镇、经济开发区负责违法建设的信息管理工作,并及时上报县城管执法局。
三、划分区域,分类管理县城规划区
将县城规划区划分为核心区、控制区及一般规划区三类,不同区域明确规划建设管理的不同要求。
1、明确三类区域范围。
(1)核心区东至105国道衡山镇东界、西至柳林河、北至外环路北侧100米、南至六潜高速入城连接线(含开发区启动区、拓展区)、九桠树(其中衡山路西以淠源渠为界)。
(2)控制区自核心区向外以105国道、318省道为轴线东至大河厂集镇和六潜高速满路桥服务区、西至迎驾*镇、北至高桥湾科技园、南至*风景区。
(3)一般规划区指县城规划区范围内除核心区、控制区以外的其它地区(以具体规划图为准)。
2、严格三类区域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审批权限。
(1)核心区内现有集体土地(外环路百米绿化带等除外)由国土部门逐步报批征为国有土地收储管理,该区域内除经县政府批准设立的统建安置区外,不再批准零星新建、改建个人住宅;确属危房的进入核心区外集中规划点安置,或经批准在原宅基地范围内进行维修加固(不改变原房屋结构、基础、高度、面积)。核心区内所有项目建设(包括选址、用地及规划方案)一律由县建设规划和国土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县国土资源暨规划管理委员会批准。
(2)控制区内不再批准零星新建、改建个人住宅,符合分户条件或自建条件的,必须进入统一的村庄规划点按规划要求建设;确属危房的,经批准可在原宅基地范围内按要求进行维修。控制区内项目建设(包括选址、用地及规划方案)一律由县建设规划和国土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县国土资源暨规划管理委员会批准,其中,集体土地上农民新建、改建住宅由衡山镇、经济开发区审查建房条件,县建设规划和国土部门依据村庄规划点修建性详规进行批准。
(3)一般规划区内农民住宅建设按《*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县县城规划区个人住宅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管理。
(4)县城规划区内的国省道、六潜高速公路入城连接线两侧200米、外环路北侧100米范围内不再批准零星新建、改建、个人住宅。
四、充实执法力量,划转执法权,加强城市规划巡查执法
1、设立规划巡查执法中队。隶属县城管执法局管理,对县城规划区内城市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巡查、执法,建设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在审批县城规划区控制范围内所有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时,应抄送县城管执法局备案,县城管执法局根据批准的规划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经济开发区在原城管中队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规划巡查员,负责开发区范围内规划巡查执法工作,业务上接受县城管执法局指导,行政上归开发区管理。
2、组建规划信息员队伍。加强县城规划区内规划建设信息收集、社会监督、举报工作,构建县、镇(区)、村、组四级规划管理与执法信息网络体系,对规划区形成全方位覆盖,确保违建一处,发现一处,及时查处一处。
3、加强规划巡查执法的治安管理。县公安局组建城管治安中队,与城管执法局治安办合署办公,加大规划巡查执法和市容执法的保障力度。
五、完善机制,建立健全规划巡查执法制度
1、严格县城规划区农民建房审批程序。
(1)农户申请。本地农民申请建房(享受土地二轮承包政策和土地款分配权)须经本组农户逐户签字同意后,向所在地村组提出建房书面申请,并提供现有住房、家庭成员、户籍关系等情况。
(2)建房条件审查。①村(居)委会集体审核农户建房申请(重点审核其现有住房状况、家庭成员、户籍关系等情况是否属实),对符合条件的上报衡山镇或开发区管委会;②镇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是否符合分户条件或建房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将其建房申报表集中上报县建设(规划)局、国土资源局。
(3)规划及用地审查。县建设(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派员实地审查申请人拟用地和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县城总体规划、经济开发区规划及村庄布点规划或安置区规划。对选址、用地符合规划的,将其拟建房占地面积、土地四至界格、层数和建筑面积、原有住房处理要求、新房建造时间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4)规划及用地许可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县城规划核心区、控制区建设的,由建设、国土部门汇总上报县国土资源暨规划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一般规划区内建设的,由建设、国土部门依据村庄详细规划或安置点规划进行审批。
(5)施工放验线。个人建房选址规划及用地批准后,由县建设(规划)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城管执法局、衡山镇或开发区管委会参加,按批准文件及规划设计要求,组织施工放线和验线(施工占道费由城管执法局收取)。
2、建立规划巡查报告制度。城管执法部门要将县城规划区核心区划分为若干个规划巡查执法片区,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加强各片区规划建设的日常巡查,发现违法建设现场制止,48小时内查处到位,需拆除的违法建筑必须在一周内拆除到位。根据规划管理执法和查违工作需要,各规划执法片区巡查情况实行报告制度,每周汇总上报县城管执法局,县城管执法局每月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县查违指挥部,定期报告县国土资源暨规划管理委员会。
3、实行规划审批和违法建设查处通报制度。县建设(规划)局审查批准县城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图纸及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批件同时抄城管执法局,县城管执法局依据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许可、设计图纸等,加强建设项目规划执行情况巡查,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制止并调查,属未批先建的一律拆除,属批后改变规划内容进行建设的,征询建设规划和国土部门意见后作出处理决定,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抄建设规划、国土部门,重要案件提交县国土资源暨规划管理委员会和县查违指挥部研究。
4、坚持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城市规划巡查执法实行属地管理和目标责任制管理,由县政府与县城管执法局、衡山镇、经济开发区签订查处违法建设责任书,衡山镇、开发区与村、组信息员签订信息举报责任书,县城管执法局与规划巡查员签订巡查责任书,明确各方权利、责任与义务,年底考核兑现奖惩。
5、建立规划管理与巡查执法举报制度。规划一经批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保密内容之外,都应在公开媒体,努力提高规划的透明度。加强规划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违法建设案件举报制度,增强全民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形成共同关心和促进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领导,加大规划管理与执法保障力度
关键词: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工作对城市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管理,是进一步研究城市的发展、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键环节。因此,做好城市规划管理对于城市建设就显得极为重要。
一 、城市规划管理的主要内容
城市规划管理就是要保证城市各项建设事业有秩序的、协调的发展,使城市的发展建设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一系列有效举措。
二 、目前我国城市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盲目无序。近年来,我国一些城市盲目跟随主流,掀起了一股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的热潮,导致了城市规划建设盲目无序。很多城市的规划时间相对大大地缩短了,城市规划对城市发展的调控作用已经不是那么明显了。而且城乡规划相互脱离,城乡结合部、郊区建设管理比较混乱。一些城市以旧城改造等为借口,严重地破坏了城市的风貌与历史遗留建筑。甚至由于规划建设与管理不够完善,导致了很多城市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严重。加上城市规划管理监督制约机构不够健全完善,导致了违法违章建筑屡禁不止。
2.2 管理落后。目前,我国很多城市规划管理的执法主体管理职能和分工不够明确,城乡规划管理的模式尚不够健全完善,必然导致了统一、协调、有效的城乡规划没有真正得到落实。更为重要的是城市规划管理所必需的工作经费没有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管理,使得城市规划管理没有稳定可靠的经费保障,开展起工作来必然力不从心。一些城市规划管理人员队伍力量明显不足,素质比较低下,与西形势下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不相适应。
2.3 公众参与不高。城市规划管理是实现城市经济、社会以及环境效益最大化的关键所在,是一种人们对城市资源进行再分配的管理活动之一,也是一种公共协商的体制机制。所以,在这种城市规划管理的大趋势面前,就必须要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一切智慧。从我国很多城市规划管理开展的实际情况来看,城市规划管理往往还是政府单方面在操作,公众参与的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这就导致了城市规划管理中必然会出现了一些的问题与不足。目前,我国城市规划管理的社会公众参与积极性不高,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现行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机制中缺乏公众参与的机制与程序。因此,急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2.4 指导协调缺位。按现行的管理体制, 上级规划管理部门对下级进行的有效监督有限, 对城市重点地段的重要详细规划缺乏前置性审查,难以实施调控和有效监督, 这就使规划工作常处于无法可依、无规可循的处境之中。
三、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的策略研究
3.1 坚持科学规划。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基本方针。对城市要进行科学的定位、定性、定向。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专业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要科学,要符合当地实际。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使城市规划具有战略性、广域性、前瞻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立足实际,高点定位,在城市规划理念上力求做到“宽思路、大手笔、高起点、现代化、创一流”,在规划内容上,处理好近期与远期、局部与整体、需要与可能、发展与维护、城市功能与城市形象五种关系,做到“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切不能将先天规划不足的原因成为后天建设的制约因素,导致重复建设,投资浪费。同时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时力求彰显地方特色。
3.2 坚持规划的持续性。目前,我国很多城市在开展规划管理与建设过程中,浪费现象比较严重能源消耗量比较多。因此,我们在开展城市规划管理与建设时,必须要坚持树立节约资源的原则,处理好城市规划与城市生态平衡的关系,追求生态城市。在搞好生态平衡的思想指导下,节约资源,大力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推进环境治理,加大节能减排,摒弃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外延性经济模式。严格执行区域能耗总量控制和新上项目节能总量前置审批的制度,大力探索高碳经济低碳发展的路径,培育低碳产业,推广低碳生产,构建“节能型城市”,努力达到城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最佳效益。城市规划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要坚持“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原则。城市规划是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的,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因此市、县政府应该按照上级批准的规划进行实施。城市规划不应该因为领导变化而变化,应该一届政府接着一届干,保持城市规划的连续性。
3.3 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在推进城市规划管理进程中,我们必须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的信息公开制度,让公众了解参与程序,不断构筑起不同群体都在城市规划管理中充分参与的体制机制,进而提高城市规划管理的科学、合理与可行。在西方发达国家,早就有了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制度,城市规划的内容和结果直接体现公众的利益。首先,城市规划必须满足公众的物质、精神生活需求,必须是大多数人的价值观体现。其次,城市规划必须对一些资源,尤其是稀缺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如果没有城市居民的参与,以政府意志为代表的规划可能会有不公平的个人观念存在,很容易导致片面和短期行为,而分配的不公也会引起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冲突和矛盾。最后,城市的未来发展中,公众是最有发言权的。因为,他们在城市中生活的时间很长,有的甚至世代居住在那里,对整个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足迹有详细的了解,知道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可以为城市的未来发展提供更好的建议,规划的实施与管理有赖于公众的监督。
3.4 完善法制建设。需要我们进一步健全完善一套城市规划管理的法制化体系,为城市规划管理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与保障。这样,不仅为政府开展城市规划管理提供了方便,也为生活在城市的社会公众提供了健全完善的利益保障机制。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规划管理信息的公开和公众参与,逐步提高城市规划管理的科学、合理与有效。
3.5 要加强领导和协调。规划是城市管理的第一要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把城市规划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发挥规划在城市管理中的龙头作用。有城市规划修编任务的地方要组成专门班子,提供必要的支持,拿出高水平的工作成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搞好协调配合,加强对城市规划修编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城市总体规划及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规划搞好衔接。
四 、结束语
城市规划的根本就是促进城市发展,为城市的建设提供依据,是城市合理的进行建设和城市土地合理开发利用的基础条件,也是实现现代化社会、新型城市的主要手段。我们应从自身职责出发,努力做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促进城市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成庆. 浅论城市规划管理[J].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8).
关键词:城市规划管理, 现状, 改进建议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society, China's cities also in fast development.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ity without scientific, reasonable of urban planning. Therefore, in city planning, city planning management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This paper from the city planning and urban planning management concept of,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urban planning administration and the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a series of improving method and the suggestion, and of the city planning management work makes a summary.
Keywords: urban planning management, the current situation, the improvement Suggestions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经济体制的转变,我国城市的发展越来越迅速。城市规划越来越受到重视。城市规划不仅与城市现在的发展密切相关,而且也影响着城市以后的发展。因此,做好城市规划是一项意义重大的工作。与此同时,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也应该受到足够的重视。另外,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是一项与其他学科有很大关联的工作,它甚至涉及到其他学科的综合。因此,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更好地做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成为了大家研究的热点。下面本文就从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内容开始,分析了城市规划管理的现状,并进一步提出了改进的方法和建议,最后对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发展提出展望。
2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内容
首先,城市规划管理是为城市规划提供服务的,是为了城市规划有序进行而需要完成的工作。它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规划引导和规划控制。城市规划管理的具体任务是对城市空间以及土地的使用进行具体的规划操作,来保证城市整体的建设和规划更科学、合理。城市规划管理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这是城市规划的核心内容,城市土地的使用是否合理以及充分利用,直接影响着城市规划的顺利进行。二是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这是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工作量较大,是为了保证在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活动符合城市规划。三是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主要是对城市规划的的各个进行中的建设活动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以上是城市规划管理的主要内容,这三项内容缺一不可,相辅相成,通过城市规划规划管理,更有利于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
3城市规划管理的现状以及出现的问题
3.1城市规划管理制度的不完善
在进行城市规划的过程中,有时存在着还没有制定出详细的规划方案就进行建设的问题。由于考虑的因素不全面,一方面会导致实施过程出现各种无法预测的问题,比如引起大面积的环境污染等问题;另一方面也会导致建设的盲目性,甚至影响了城市的整体规划。因此,为了城市规划的合理性,必须制定相应完善的城市规划管理制度。
3.2对历史文物的保护力度不够
对于一座城市来说,城市的风貌与历史建筑都是城市独一无二的特征。城市的历史建筑不仅影响着城市的人文、环境、文化等多个方面,同时也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城市的文物古迹以及文物遗址,包括一些具有历史性的街道、房屋等,这些都是历史留给城市的很珍贵的文化遗产,它们不仅见证了这个城市的发展历程,也更能吸引众人以及投资者的目光。因此,为了保留城市独特的文化底蕴,保护这些历史建筑和文物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在进行城市规划的过程中,存在着城市规划和历史建筑保护相矛盾的问题。虽然文物管理部门比较重视这些文物的保护,但有时候为了开发,由于政府操作的城市规划,这些文物还是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因此,在进行城市规划时,政府应充分重视对历史文物的保护,不能一味的为了对城市进行现代的规划而破坏了历史建筑。
3.3城市规划管理的进度太慢
城市规划管理包括以下几方面的管理:城市规划编制管理、城市规划审批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在进行城市规划时,首先应将城市规划的总体方案提交,得到审批以后才能开始城市规划的实施。但是由于资金以及其他规划条件的限制,关于城市规划的详细方案没有及时地得到审批,直接影响着城市规划的进度。由于城市规划管理的进度没有与城市规划的进度一致,导致了城市规划的盲目性,不能有效地保证城市规划的整体效果。
4城市规划管理的改进建议
4.1完善城市规划管理制度
城市规划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各个方面。在制定城市规划制度时,必须从细节入手,制定出详细、完整的城市规划管理制度。作为城市规划管理,起的是指导和规范的作用,城市规划管理不仅要从现状出发,更要考虑到城市以后的发展。此外,要尽可能对城市规划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测,尽量避免这些问题的出现。因此,一个完善的城市规划管理制度是城市规划顺利进行的保障。
4.2加强历史文物的保护力度
在历史文物的保护方面,应尽量保持文物遗迹建筑原来的风貌。对于存在历史建筑的规划区,应该制定专门的规划方案,分区分类,区别对待。同时,应该继承和发扬城市的历史文化精神,充分认识到这些文物和建筑的历史价值,将历史文物的保护与城市规划相结合,使得城市规划更有特色。在现在大力弘扬创造和谐社会的良好社会氛围下,将城市规划和文物保护的关系进一步协调好,平衡历史文物与现代建筑的关系,使得历史文物在现代建筑中得以延续,现代建筑在历史中得到包容。因此,在城市建设中,在遵循总体城市规划要求的基础上,对于历史文物给予足够的重视,尽量降低对历史文物的破坏程度,保持城市特有的风貌。
4.3依法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审批
依法审批城市规划,加快城市规划各个层次的编制。在完成整体的规划任务后,应该着手进行规划的详细制定。除了进一步细化、深化各个专业规划,还要对于一些特殊的分区制定专门的分区规划,进一步完善城市的规划体系。在审批过程中,真正做到依法履行审查、审批的程序,使得城市规划管理做到有法可依,这样不仅加快了城市规划审批的进度,同时也是城市规划管理有效的保证。
4.4注重长期规划
城市建设必须要从长远方面考虑。每一个城市建设项目,都要从实际出发,从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可带来的效益等方面综合考虑。因为城市规划影响着城市未来的发展,所以不能仅从城市建设带来的短期效益为主,而应该充分考虑到以后的发展。将长期发展与短期建设二者相结合起来,争取做到既有短期行为又有长期目标的建设,有步骤有计划的实施城市建设。
5总结
城市规划是一个长远的话题,伴随着不断发展、不断探索的过程。本文仅从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着手,针对城市规划管理的现状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一系列解决的办法以及改进的方法和建议。同时,在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我们需要借鉴其他学科的知识来解决问题,只有不断地创新,才可能越来越提高城市规划管理的水平。另外,影响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因此,作为城市规划的指导者,城市规划管理需从全方面进行考虑,从城市规划的目标、城市规划方案的制定以及城市规划的实施,不仅要考虑其系统性,更要考虑城市规划管理的层次性。
参考文献:
[1]杨玉梅,哈建军.浅谈中小城市规划管理[J]商品与质量.2010(50).
[2]俞春俊.科学规划、科学组织、科学管理--探索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对策措施[J]公安交通科技窗.2010(06).
[3]苏桂芳.中小城市园林规划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0(24).
[4]唐璞.关于中小城市土地开发规划管理的探讨[J]中华民居:学术刊.2010(11).
关键词:城市规划管理;发展;创新
城市规划管理目的是在认真调查城市地区建设现状和发展形势的基础上,深化与落实总体规划空间布局,构建合理的城市地区的空间发展框架,布局快速交通网络系统,重点对自然生态地带、经济产业发展空间、居住空间、区域性公共服务设施等基本要素进行整合、布局和控制,划定规划建设范围和近期发展方向等,为城市地区的次医域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提供依据,促进城市地区快速有序和可持续发展。
一、城市规划管理的认识
城市规划管理的作用体现在城市功能与其物质性设施之间总处于平衡一不平衡一新的平衡的动态过程之中。城市规划管理就是为了使城市功能与物质性设施及空间组织之间不断趋于平衡。城市规划管理的作用表现为:
1、使城市的发展与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城市是经济活动的主要载体。经济的结构、规模、发展阶段和水平等内涵的不同,对城市的要求也不同;经济发展是城市发展的主要动力。城市规划管理的首要目的就是要为经济发展服务,与经济发展形成互动的良性循环。
2、使城市的发展与城市社会的发展相适应。城市建设的目的是为人民服务。城市社会由不同的人群和利益集团所组成,适应城市社会的变迁,满足不同人群的需要及平衡不同利益集团的福利是城市规划管理所发挥的作用。
3、使城市各项功能不断优化及保持动态平衡。城市的发展与更新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空间的拓展需要与交通设施的建设相匹配,建筑量的增加要与市政基础设施的扩容相结合,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要与环境质量的改善相呼应,城市物质财富的积累要与城市人文氛围的优化相同步。这一切都有赖于通过城市规划管理来加以解决。
二、城市规划管理中的若干问题
一个城市只有在合理的城市规划管理的指导下,城市的建设才能沿着正常的方向发展,并促进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发展。针对我们现在城市规划过程的一些现状,我们发现了城市规划过程的进行经历着非常坎坷的历程,但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
首先就是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内部管理体制的不完善。我国的城市规划的管理体制是纷繁复杂的,不同于我国其他很多行业管理的垂直性特征,相反,其管理权限一直处于被严重肢解、分割的状态。导致了城市规划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变成了各个行政实体的自主行为,城市的整体规划被彻底的瓦解了。为了达成与各种地方政权的妥协,规划行政管理权被一再肢解、一再下放。这种对于城市规划权力的不断转换,使得城市规划没有了一个明确的计划,随时有可能被更改。更加导致了城市建设的步伐的减缓。
其次是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性不强,国外“公众参与”经历了从物质建设规划、数理模型规划到社会发展规划几个阶段,规划工作逐渐由宏观转向微观,由政府行为转向市民的角度,由理论性、专业性和集中的权力转到感性、具体、由下至上的参与。这一成果还没有被我们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很好的利用,一个城市的发展离不开人的存在,城市最起码的要求是是满足人正常生活的要求,然后是精神上的需求,忽视了公众的对城市建设的需求实际上必将导致城市发展走弯路。目前我国出台的《城乡规划法》就已经把“公共参与”纳入了法律的内容,我国各地也在制定各项公开、公示的制度。
城市规划管理是一个规模很大的事业,必须解决好各个方面的问题才能更好的发展,但是首先要解决一些基本的问题,如解决好即上述体制内部出现的问题,基本工作方式的问题才能有机会去解决工作中技术,操作上的问题,否则,就会犯舍本逐末的毛病,就解决不了设计的问题,不能为城市发展注如活力。
三、城市规划管理的创新趋势
面向新世纪,我国自上而下推动的经济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将进入攻坚阶段。城市规划管理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的基本职能,处于这个关键性转折点上,迫切需要进行体制创新,探讨适应需要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
1、法制化
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依法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使之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这是摆在每一位城市规划管理者面前的一个新的重要课题。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龙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发挥这一“龙头”作用,把纷繁复杂的各项城市建设活动纳入集中统一的规划管理轨道,使整个城市的运行机制活而不乱,协调和谐,充满生机?很显然,只能依靠法制。加强法制建设,实行法制管理,既是搞好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手段,也是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城市规划管理热切呼唤、迫切需要加强法制建设。可以说,法制建设是搞好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实施的“生命线”;是实行“依法治市”、“依法治城”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城市各项改革、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是加强规划管理队伍建设的需要。
2、民主化
民主化实际上指的是城市规划管理中的公共参与。在我国,一方面,政府在社会中的职能不再是以往的直接干预、大包大揽,而是注重市场调节、法律引导,这为市场、社会领域提供了必要的生长空间。另一方面,社会分工的高度细化,社会精神的变迁,促生了越来越多的社会化组织,正是这些组织,成为了社会成员参与社会活动的新载体。
而对于城市规划管理来说,随着越来越多的要素(土地、住房、公共设施等)进入市场领域,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城市规划部门所采取的单边、独断式的决策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表现出了其不足和低效,难以平衡日益多元化的社会群体利益;同时,由于城市规划决策越来越紧密地与私人的利益相关联,公共对于该领域的关注理所当然。“公共参与”的社会基础与日俱增。规划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必须及时调整角色,学会使用大众媒体的语汇,积极主动地融入到大众媒体交流中,与公众参与者在沟通、理解的基础上达成合意,实现城市规划早方法论上的“交往理性”化。
3、数字化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以及人口的高度密集,传统的以手工作业为主的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城市迅速发展的需要。城市数字化工程服务于城市现代化建设,符合高新技术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的正确方向。数字化可提高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的决策科学化、管理现代化和服务社会化水平,扭转传统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方式落后的局面,同时数字化城市对于提高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效率,丰富表现手法,增加信息含量,提高分析能力和准确性;使城市规划管理与设计更加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及时性;也能提高城市规划行业动态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关键词:城市规划管理;问题试论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改革开放以来,城市规划越来越成为关注的焦点,而城市规划管理作为一项综合性技术行政管理工作更是重中之重,城市规划管理很好的保障城市规划顺利实施,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规划管理相对滞后,以至于不能满足于当前我国城市化进程需要。普通老百姓对城市规划缺乏应有的了解,也缺少对城市规划的支持和参与,由此城市规划的管理中也出现了一系列其他问题。面对经济体制转轨、产业结构调整、城市急剧扩张和城市化进程日益加速等诸多变化,传统城市规划受到了空前的挑战。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如何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把握好规划原则,适应政府职能的转变,真正成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就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来说是问题与成绩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当前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进行分析,寻求解决对策,使我们的城市规划和建设事业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一、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首先是缺乏法制保障,导致规划缺位,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影响规划审批权。当前缺乏完善的城市规划法规体系,规划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不对称,缺乏对违法建设直接当事人的处罚,另外地方性法规不完善造成规划权威性受损,同时规划行政处罚权分割影响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开展,行政程序立法不完善影响城市规划管理的规范化。还有就是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影响规划审批权,目前,在我国大多数城市规划受政府和规划部门双重领导。负责城市规划管理各个部门在不同层次不可避免地存在既得利益冲突,由此所制定的政策,就难免会影响政策的贯彻和执行。
还有就是城市规划管理缺乏大众监督。缺乏大众监督是城市规划管理遇到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我国的很多城市规划决策往往还停留在领导者才是“决策者”,规划决策权集中领导和少数几个规划专家手上,是少数人的决策。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和规划管理部门自由裁量权过大,对行政审批缺少约束和监督机制。规划管理的主管部门既是规划管理者又是规划单位的直接上级,这就使得规划管理和实施一直是处于规划管理者单方面的动作之中,这往往会造成决策主体的错位,使得决策缺乏大众监督,容易滋生腐败等问题,从而使城市规划管理背离城市规划目标,同时公共利益会被某些群体利益所替代,造成最终使城市规划管理的方向偏离原有的发展轨道。此外,由于缺乏有效监督,也会造成一些政府官员利用城市规划管理对城市建设进行干预,谋取个人利益,并产生各式各样的寻租行为。
二、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分析
首先是要完善规划法规。建立健全规划法规体系,运用法律手段,保证科学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进一步强化城市规划管理的综合协调职能,城市的土地利用各项活动都纳入统一的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统一管理,这样才能够保证城市合理发展和协调运转。充分运用法制管理手段,是切实搞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保证。这也就要求各级城市规划管理主管部门抓紧法制建设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效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注意运用法制手段维护城市规划及其管理的权威,将城市规划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到新水平。要节制规划许可自由裁量权,使遵守法定程序,严守合理性原则,逐步推行城市规划审批法制化、城市规划技术标准化,最终组成严密的管理体系,从而使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
其次是设计合理的规划许可审批程序和管理体制。要使城市规划管理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就必须按遵循科学的审批管理程序。也就是必须依照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必要的环节来进行。这样就有效地防止审批工作随意性,制止各种行为发生。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严格的审批程序是城市规划管理水平提升的重要条件,对于城市规划区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也要以有关的城市规划管理法规为依据,对违背城市规划管理法规的行为要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另外一个就是改革管理体制,有效发挥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作用。要改革规划行政管理体制,就要建立健全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和审批制度,在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城市规划管理制度改革,建立规划委员会制度,健全城市规划管理决策机制,城市规划管理的重点由开发转向保护。
城市规划 问题解决
【中图分类号】TU984.11+3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3-8500(2013)04-0001-01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如何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把握好规划原则,适应政府职能的转变,真正成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就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来说是问题与成绩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当前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进行分析,寻求解决对策,使我们的城市规划和建设事业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1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首先是缺乏法制保障,导致规划缺位,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影响规划审批权。当前缺乏完善的城市规划法规体系,规划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不对称,缺乏对违法建设直接当事人的处罚,另外地方性法规不完善造成规划权威性受损,同时规划行政处罚权分割影响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开展,行政程序立法不完善影响城市规划管理的规范化。还有就是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影响规划审批权,目前,在我国大多数城市规划受政府和规划部门双重领导。负责城市规划管理各个部门在不同层次不可避免地存在既得利益冲突,由此所制定的政策,就难免会影响政策的贯彻和执行。
还有就是城市规划管理缺乏大众监督。缺乏大众监督是城市规划管理遇到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我国的很多城市规划决策往往还停留在领导者才是“决策者”,规划决策权集中领导和少数几个规划专家手上,是少数人的决策。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和规划管理部门自由裁量权过大,对行政审批缺少约束和监督机制。规划管理的主管部门既是规划管理者又是规划单位的直接上级,这就使得规划管理和实施一直是处于规划管理者单方面的动作之中,这往往会造成决策主体的错位,使得决策缺乏大众监督,容易滋生腐败等问题,从而使城市规划管理背离城市规划目标,同时公共利益会被某些群体利益所替代,造成最终使城市规划管理的方向偏离原有的发展轨道。此外,由于缺乏有效监督,也会造成一些政府官员利用城市规划管理对城市建设进行干预,谋取个人利益,并产生各式各样的寻租行为。
2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分析
首先是要完善规划法规。建立健全规划法规体系,运用法律手段,保证科学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进一步强化城市规划管理的综合协调职能,城市的土地利用各项活动都纳入统一的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统一管理,这样才能够保证城市合理发展和协调运转。充分运用法制管理手段,是切实搞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保证。这也就要求各级城市规划管理主管部门抓紧法制建设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效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注意运用法制手段维护城市规划及其管理的权威,将城市规划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到新水平。要节制规划许可自由裁量权,使遵守法定程序,严守合理性原则,逐步推行城市规划审批法制化、城市规划技术标准化,最终组成严密的管理体系,从而使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
其次是设计合理的规划许可审批程序和管理体制。要使城市规划管理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就必须按遵循科学的审批管理程序。也就是必须依照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必要的环节来进行。这样就有效地防止审批工作随意性,制止各种行为发生。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严格的审批程序是城市规划管理水平提升的重要条件,对于城市规划区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也要以有关的城市规划管理法规为依据,对违背城市规划管理法规的行为要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另外一个就是改革管理体制,有效发挥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作用。要改革规划行政管理体制,就要建立健全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和审批制度,在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城市规划管理制度改革,建立规划委员会制度,健全城市规划管理决策机制,城市规划管理的重点由开发转向保护。
再次是加强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建立规划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城市规划部门要把规划实施的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做好土地使用建设活动审批后的各项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城市规划违法活动,及时发现纠正,督促提高城市规划行政管理的质量水平。建立规划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将规划管理的行政责任具体分解落实, 使城市规划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都有明确具体的责任主体,对于由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的各种违法行为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城市规划管理责任的确立,其目的在于保护行政管理的法律秩序,保障国家和人民权益。
3在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深化的同时,当前城市规划居于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被视为城市发展的龙头。尤其当前不断优化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配置,合理调整城市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有效提供公共服务等城市规划管理的手段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要完善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制度,有效防止决策的片面性,提高规划实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以期市场经济行为影响下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更有前瞻性的发展下去。
健全城市规划管理体系。城市规划管理上,应坚持“三关一跟踪”,对规划建设项目进行严格管理, 并在管理方法和方式上创新,有效地制止违反规划进行建设的现象,确保规划 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是管理科学、计算机技术、GIS技术应用于城市规划而产生的跨专业新兴应用系统。这一系统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同其所涵盖的各专业学科理论的发展息息相关、相促进,其中城市规划理论和GIS技术的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尤为巨大。本文从研究城市规划理论及GIS技术的发展历史人手,揭示了建立与发展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策略。
一、城市规划理论发展回顾
人类对自身生活环境的选择,从远古时代的穴居、树居到固定的居民点直至阶级社会的城市,从无到有,从自发到自觉,逐渐产生了规划的思想和理论,这一思想和理论的出发点就是要满足人类生产、生活和安全的需要。
中国古代的城市规划思想,很大程度上受封建社会占统治地位的儒家思想的影响,城市布局以中轴线对称为主要手法。
古希腊城邦时期,在城市建设中有希波丹姆模式,提出了方格形的道路系统和广场设在城市中心的建设原则。而古罗马建筑设计师维特鲁威的著作《建筑十书》是世界上保留至今惟一最完备的西方古典建筑典籍,书中提出了不少关于城市规划、建筑工程、市政建设等方面的论述。
欧洲中世纪城市多为自发成长,很少按规划建造,虽然14~15世纪的新兴资产阶级文艺复兴时期出现了有高度建筑艺术的建筑组群;16―17世纪产生了以巴黎凡尔赛宫为代表的轴线对称放射布局形态,成为当时城市建设竞相模仿的典范,但这些设计思想及理论内涵还是从属于古典建筑艺术,未形成近代的城市规划学。
近代工业革命给城市带来巨大的变化,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财富,同时也给城市带来了种种矛盾,资本主义制度伴随着工业化而有很大的发展,城市中的多种矛盾也日益尖锐。因此从全社会的需要出发,就提出了如何解决这些矛盾的城市规划理论。资本主义社会早期空想社会主义者、各种社会改良主义者和一些从事城市建设的实际工作者和学者,都提出了种种设想。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就形成了有特定研究对象和范围,系统的现代城市规划学,如空想社会主义的城市与“田园城市”理论、卫星城镇规划的理论和实践、现代建筑运动对城市规划的影响与“雅典”、邻里单位与小区规划及有机疏散理论等,这里不再赘述。
二次大战后至今,城市规划学科有了新的发展,学科内涵有了很大更新。从其发展看,由城市形体规划到社会、经济等宏观规划;从学科看,由建筑学和工程技术学伸展到人文科学。显然,城市规划学已不再停留在传统的形体规划范畴内,它已经涉及到城市社会学、城市经济学、社会心理与行为科学、城市地理学、城市生态学、城市行政管理学等等。
进入20世纪后期,随着各种高新技术的发展,城市规划开始吸收诸如系统工程、控制论、信息论以及环境科学生态科学等的一些理论概念,逐步引进应用现代技术,如数学方法、计算机技术,遥感遥测技术和网络技术等。
二、我国城市规划现状中暴露出的几个问题
城市规划学发展到今天,其理论和实践――规划编制、规划管理的联系越来越紧密,规划管理在城市规划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尤其是在当代社会各方面情况越来越复杂、关系越来越密切的状况下,加强管理就更加重要。宏观控制要靠科学管理,微观规划实施调整也要靠科学管理。同时,规划实践中所暴露出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下面仅就我国城市规划制定方面的几个突出问题简述之:
1.规划编制与规划管理严重脱节
一方面,规划编制多是规划局委托规划设计院完成,而规划设计院是企业化管理,城市规划对他们来讲更多的是一项“编制任务”。在规划编制的过程中主要仍是从规划本身的理念出发,对于社会需求考虑很少;对城市建设的运作过程及其决定因素缺乏研究,与规划管理的实际要求相距甚远。另一方面,由于规划编制单位和规划管理部门缺少定期的交流使很多非常好的规划方案难以实施,或者实施效果不佳;规划用地难以控制等等。
2.缺少城市规划动态更新机制
我国仍采用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方式,每5年进行―次总体规划的全面修订。定期的规划修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原规划与现实之间的矛盾,增加了一定的弹性,但依然是被动的、间断式的,而不是一个主动的、连续的,是由专业人员、管理人员、使用者直到政府决策部门等共同参与的工作。城市规划不仅包括理想蓝图的绘制,也应包括一种动态的、有法定程序的调整、完善过程。
3.缺乏规范化的质量审批标准和公众参与机制
4.规划管理调控手段有限,全国各地城市的实际开况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吻合不好
5.批后监督存在漏洞
在规划审批后建筑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实施规划监督,是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环节。规划审批工作与规划监督工作的脱节,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没有批后监督,规划管理也就失去了意义。
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是密不可分的,这中间的纽带就是科学有效的规划管理。而规划管理科学性、有效性的保障,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本文后面要论及的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和应用。
三、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发展回顾
“地理信息系统”这一概念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由于计算机科学的兴起及它在航空测量和地图制图学中的应用,使人们有可能用计算机来收集、存储和处理各种与空间和地理分布有关的图形和属性数据,并希望通过计算机对数据的分析来直接为管理和决策服务,这样就导致了地理信息系统的问世。
国外地理信息系统始于20世纪60年代。1963年,加拿大测量学家R.F.Tomlinson首先提出了“地理信息系统”这一术语;并建立了世界上第二个GIS―加拿大地理信息系统(CGIS),用于自然资源的管理和规划。稍后,美国哈佛大学研制出SYMAP软件。受当时计算机技术发展水平的限制,此时的G1S更 多的是辅助制图,当然也能实现手扶跟踪数字化地图,进行地图数据的拓扑编辑,分幅数据的拼接,并发展了基于栅格的操作方法。
进人70年代以后,随着计算机硬、软件的飞速发展,大大增强了可操作性和图形显示功能,促使GIS向实用方向迅猛发展。这一时期,不仅是一些发达国家先后建立了许多专业性的土地信息系统和地理信息系统,许多商业公司也开始活跃起来,GIS软件得到迅速发展并在市场上大受欢迎。许多大学和科研机构也开始重视GIS软件设计和应用的研究,高水平的实验室不在少数。此时,GIS已经逐渐由技术而形成一个引人注目的领域。
80年代是GIS普及和推广应用阶段。图形工作站的性价比大大提高的新一代PC机的出现,使计算机和空间信息系统在许多部门得到广泛应用。稍后发展起来的计算机网络技术,更使地理信息的传输时效得到极大提高。GIS的应用,从解决基础设施的规划转向更复杂的区域开发,从CAD DATABASE转向ARC/INFO。从局域问题转向应用于全球性问题(同卫星遥感技术的结合)。如果说GIS诞生于60年代,那么,其成熟于80年代。
我军GIS发展正是从这一时期开始的,尽管同世界先进国家相比起步晚了20年,但在世纪末的20年里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进展,不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应用实践,不论是从事这方面研究的科研机构还是商业实体均有很大的发展并取得明显效益,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局面。
进入90年代后,Internet/Intranet对全球科技发起强烈冲击,GIS自然也不会置身事外。随着WebGIS的出现,随着地理信息产业的建立和数字化信息产品在全世界逐步普及,GIS深入各行各业的趋势已不可避免。
四、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现状及存在
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从80年代末开始,迄今已有近十年的历史,硕果累累,但经验教训也不少,现简要论述如下:
1.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发展概况
从国内若干城市的成果来看,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大致有以下几种模式:
(1)以建设项目申请、审批案卷的登记、流转、批注、查询和统计为基础,再发展相互平行的图形数据的查询和显示(如北京、青岛)。
(2)将图形的查询、显示和案卷的处理结合在二起(如广州、常州)。
(3)跨机构、跨部门的数据传递与共享。如上海在市、区二级分权管理体制下,统一用地、工程许可证的统计口径和数据标准,实现区级机构向市级机构的数据传递。
(4)以规划审批流程为依据,以项目档案的流转为基础。自项目报建开始,直至审批结束向甲方公布结果,均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窗口服务制,在案卷“进机”的同时实现图形数据的查询和显示;同时在各区级规划管理机构建立相应模式的子系统,统一数据标准,应用计算机城域网技术,实观横向和纵向的数据传递和共享(如武汉)。
(5)建立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存在的问题
由于技术、人员和资金等方面的原因,在摸索合适的技术途径时,不走弯路几乎是不可能的。
2.全国缺乏一个统一的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各地各自为政,发展不平衡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新一轮城市建设的红火展开,随着国有土地有偿批租使用和旧城改造、新城扩建的逐步升温(甚至一段时期的不可抑制),城市规划管理的工作量成几何级数增长,这一变化迫使规划管理人员开始思考并寻找提高办事效率的法宝。于是从沿海到内地、从南到北,全国许多城市的规划管理部门(有很多是在规划设计和勘测设计单位率先)引进计算机硬软件设备和CIS软件。其中经费较充足的地区不惜投入巨资使硬软件一步到位。经费较缺乏的地区则想方设法积极申请各方面的资助,有的找地方政府,有的利用世行贷款大量引进设备,纷纷上马。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或其中部分功能子系统建设)工作蓬勃发展。但问题也随之出现了,由于此时国产软件尚不能完全满足需要,而引进的国外商业软件又多不符合中国国情,有些软件功能过于庞杂,而我们使用的仅是其中极少的部分,既造成浪费,又不利于使用和开发。因此经费雄厚或技术力量较强的地区,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发展就较快,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而中西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也就相对迟缓一些。
3.信息更新不及时,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受到限制
近二十年来,城市建设发展日新月异,城市面貌的改变令人目不暇接。受目前我国技术手段的限制,这些改变不能及时地在信息系统中得到反映,一方面大部分的资料还没有数字化,即使更新的机制也没有建立起来,另一方面各级政府部门之间大都没有相互提供业务资料的习惯,需要较长的过程,这些都使信息系统的准确性和现实性大打折扣。这大大影响了人们对信息系统的信心和使用热情,这对信息系统的进一步发展是极为有害的。
五、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发展策略
城市规划要做到符合客观实际,就要收集大量的资料和数据,要做到对城市发展有比较准确的预测,需要对大量的资料和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不同阶段的城市规划方案及图纸,需要加以定性和定量的评估、优化和决策。城市规划实施过程中,还要不断地进行数据反馈,以便不断对规划方案加以调整。要做到这些,要使这些工作准确、及时,必须依靠计算机技术,依靠日益完善的CIS技术,必须建立和完善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1.我国城市规划管理应以面向21世纪,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为原则。建立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立足点也应该以此为根,高起点、高标准、目标明确。国家有关部门应从大系统的观点出发,制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建设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因势利导,逐步消除各地之间发展不平衡的态势,使先进地区能够早日赶上并超过国际先进水平,使相对落后地区能大步前进,让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能更好地为城市规划、为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2.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是一个庞大的系统,涵盖的技术面很广泛,因此要做好标准化工作,力争同国际接轨。要做好规划业务的规范化和信息的规范化工作。有的城市长期不见效果,其原因是规划业务规范化程度低,或者业务人员抵制职责、权利的调整。信息的规范化也是推行计算机应用的基础,其规范化应从业务词汇、专业术语、统计口径;统计报表、信息分类和编码做起,逐步地延伸到图形输出、数据交换、数据结构等方面。
3.要注意发展步骤,如总体设计、分步实施、急用先行、滚动发展的思想。要注意处理好几大关系,如事务管理与图文建库的关系、普查建库与动态更新的关系、辅助设计与磁盘报建的关系、规划建模与辅助决策的关系等。
关键词: 现代化;城市规划;管理;影响
1 正确认识城市规划与现代化城市规划管理
1.1 城市规划基本概念及所面临的新挑战
城市规划的基本概念是“城市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城市规划是政府职能,是综合性、政策性很强的政府职能。城市规划是一门跨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综合性的学科。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城市规划被认为是“国民经济计划的继续和延伸”。因此,城市规划对城市建设的调控主要采取的是一种机械的目标管理和计划控制的方式。但是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城市建设也逐步由以前的政府投资行为,转变为市场调节为主的多元投资行为。城市的开发建设表现为多种经济法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或者是经济法人与公众利益的关系。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城市规划体制无论在自身机构、管理机制、还是规划方法等方面都难以适应这种新的经济关系。主要表现在,一是传统的城市规划对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价值认识不足,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城市建设资金短缺;二是传统的规划管理强调的是计划性和强制性,若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进行管理,则投资商没有任何选择余地,容易影响投资商的积极性,若规划执法不严又容易产生各种腐败现象;三是城市规划代表的是城市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目前我们低规格的城市规划管理机构(有的城市还没有独立的城市规划管理机构),难以承担起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和协调经济法人与公众利益关系的职能;四是传统的城市规划是以土地利用控制为核心的一种静态的物质规划,规划缺乏实施可行性论证和评估,造成了规划的目标过于僵化,实施中缺乏可操作性,难以适应干变万化的市场,从而造成大面积的违法建设;五是传统城市规划关注的是既定规划蓝图的实现,而忽视了城市规划对城市土地开发过程的调控功能,容易引起土地的投机活动;六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商对经济效益过度追求往往会侵害公众的利益,造成土地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而作为城市整体利益的代表,城市规划部门难以对这类行为进行有效的干预和调控,使得公众利益受到损害,社会公益事业的建设得不到有效保障;等等。归结起来就是,我们传统的城市规划管理机制还难以协调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多种经济法人之间以及多种经济法人与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这就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的挑战。
1.2 提高现代城市规划管理的认识
城市是现代文明的标志,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载体,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它的出现极大地推动区域内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从国际来看,伴随城市化的发展,西方国家各主要大城市都出现过交通阻塞、环境污染等为特征的“城市病”;二战后,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大城市也曾重蹈其辙。为解决这些问题,世界许多国家花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综合治理,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当前,世界许多国家对解决城市管理的问题取得了共识,就是要从先发展、再治理的传统发展观转向经济与社会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现展观。国外在城市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为我们提供了借鉴。城市本身是一个复杂的有机体,具有多功能、多层次、高度综合的性质。因此,城市管理必须采用系统方法,从全局、整体的高度来处理和解决局部、个别、具体的问题,使各种要素得到合理配置和系统的整体优化,从总体上处于最佳运行状态。这样,城市就能够充分发挥其整体功能和作用。同时,现代城市管理的目的是要保证为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为市民提供舒适、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1.3城市规划管理对投资环境的影响
城市规划管理因其工作的综合性、复杂性、系统性、周期性、对投资环境的影响是全方位、多层次的、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引导城市规划管理对投资引导通常通过公共政策制定、规划的编制和规划信息的管理来实现。通过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对城市的自然资源进行配置,对自然环境的利用提出要求,对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作出安排、对城市功能进行布局、对城市土地的开发方式(序列、时间、开发强度等)作出规定。
(2)调控城市规划管理是政府对经济实行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一方面,城市规划管理可以协调不同利益主体(如政府与投资者、投资者与投资者、投资者与当地居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另一方面、城市规划管理可以控制投资开发火向、结构、空间、速度、节奏,它对投资的调控主要是通过规划编制、规划政策和规划项目的审批来实现。例如、以商住楼为主体的房地产投资过猛时,可以通过严格限制其它用地性质改为商住楼用地性质、严格控制商住楼用地的开发强度、严格要求商住楼规划设计质量、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等措施对其抑制。
(3)规范投资行为是一个市场行为,而没有规范的市场行为只会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和投资的失败。规范的市场才能使投资者(尤其是中长期投资者、境外投资者)有安全感。城市规划管理对投资行为的规范作用是通过规划编制管理、规划审批管理和规划考察管理来实现的,它告诉投资者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如果投资者犯规,则将受到纠正。
(4)保障投资是有风险的,这种风险来自许多方面,其中一个风险来源于他人对投资者利益的侵犯和损害。城市规划管理对投资者合法利益的保障作用通过规划审批管理和规划监察管理来实现。例如,当投资者已获得某一块土地开发的合法权力时,他人在该块土地上违法进行建设,导致投资者在资金、机会、土地等方面的损失,这时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就是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对违法者的惩罚。
2创新现代化城市规划管理操作体系
在现代化城市规划管理上,应始终坚持“三关一跟踪”,对规划建设项目进行严格管理,有效地制止了违反规划进行建设的现象,确保规划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2.1 严格把好规划选址关
“一书两证”中选址意见书的发放是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第一关,处于立项之前,也是最难的、在整个规划管理最具决定性的一关。当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选址申请时,首先应审核该项目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项目的可行性如何、与政府的政策是否基本一致这三个基本条件,再去现场踏看,检查申报内容与现场是否一致,项目占地周边的情况是否适宜,用地范围和建筑体量以及附属配套设施如何安排管线的走向如何考虑,建设项目与道路红线距离等基本情况,然后作出是否同意这个项目选址的决定。
2.2 认真把好规划设计关
规划设计是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在建设方案中的具体体现。因此在管理实践中十分重视把好规划设计关,主要要抓好以下3个方面:
(1)抓好设计单位的资质审定。对每一个基本建设项目,都强调要由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来设计。
(2)抓好设计单位的市场选择。引进竞争机制,逐步放开规划设计市场,鼓励引进高资质、高等级规划设计单位参与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
(3)抓好方案的审核和确定。审核一般项目的设计方案,主要审核规划设计总平面图和建筑方案设计图,特别是影响主干道城市景观的项目不管大小都要严肃认真地把关,确保了城市主干道规划设计格调的一致性。
2.3 认真把好规划评审关
在规划管理中,对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和成片建设项目都按照技术规范组织严格的规划设计方案评审,确保城市总体规划的基本要求能在规划设计方案中真正得到落实,如住宅小区项目、公共绿地项目以及主干道街景项目,在规划设计完成后都组织专家和相关单位进行认真严格的评审,并提出评审修改意见,使这些项目的规划设计按照详规的要求,更趋于完善。
2.4 切实抓好规划实施的跟踪管理
在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为使方案中的各项内容真正落实到位,切实抓好了方案实施的跟踪管理,主要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1)抓规划沿线。在施工前,首先检查项目建筑施工的定桩放线,使其和规划设计方案中的建筑红线相一致。
(2)抓材料关。对建设项目所运用的材料特别是影响项目景观效果的建筑材料包括、墙砖、外墙涂料、路灯以及墙面色彩配置、绿化的布局等都给予指导和把关,以达到最佳的视觉效果。
(3)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正副本制度。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少数建设单位在办完“一书两证”后,违背规划设计要求,擅自改变建设项目的规划用途或扩大建筑面积等问题,对此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发放可实行正副本制度,即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先审核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副本,这个副本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与正本同样具有法律效率。不同的是副本不能作为建设项目房屋产权登记的依据,建设单位必须在项目竣工后,经规划验收合格方可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从而有效地制止了建设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确保了规划设计方案的顺利实施。
(4)抓工程竣工测量。为及时掌握规划区域建设项目的变化情况,同时又能及时地督察建设项目完工时是否按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在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组织力量对建筑物体量、平面位置等方面进行测定,为规划验收、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准备基础资料。
(5)抓规划验收。即在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以规划设计图为依据,对项目的主体建筑、园林绿化、道路路灯、管理用户等附属配套设施和环境建设进行系统的规划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换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反之,根据验收中提出的意见,限期整改。从而实现了对规划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的目的。
【关键词】城市规划;管理;投资环境;城市建设
前言
城市规划是一门自古就有的学问,每个民族都有其独特的知识组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建设和发展步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形势很好,城市正处于一系列激烈的社会经济变革之中,面对经济体制转轨、产业结构调整、城市急剧扩张和城市化进程日益加速等诸多变化,传统城市规划受到了空前的挑战。
一、正确认识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研究城市的未来发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综合安排城市各项工程建设的综合部署,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蓝图,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也是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运行三个阶段管理的龙头。
1.1 面临的挑战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城市规划被认为是“国民经济计划的继续和延伸”。因此,城市规划对城市建设的调控主要采取的是一种机械的目标管理和计划控制的方式。但是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城市建设也逐步由以前的政府投资行为,转变为市场调节为主的多元投资行为。城市的开发建设表现为多种经济法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或者是经济法人与公众利益的关系。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城市规划体制无论在自身机构、管理机制、还是规划方法等方面都难以适应这种新的经济关系。
归结起来就是,我们传统的城市规划管理机制还难以协调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多种经济法人之间以及多种经济法人与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这就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的挑战。
1.2 如何迎接这一挑战
首先,要树立规划的资源意识。城市规划不仅是一种重要资源,而且是一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资源。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主要通过有偿出让、转让。土地出让转让的关键是土地价值问题。尽管影响土地价值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就具体某一块用地来说,它的价值往往由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情况和城市规划确定的开发条件来决定。
其次,要把市场机制引入城市规划,规划管理要靠“两手”。市场经济是以市场方式按价值规律配置资源的一种经济方式,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一切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处于市场关系之中,市场机制是推动生产力要素流动和城市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运行机制。这种运行机制对形成城市土地市场和带动城市建设起了十分重要的的作用。在这种运行机制下,如果城市规划不利用市场调节这只“无形的手”,就无法对城市建设实施有效的调控。当然,城市规划工作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政府行为,无论在什么体制下都是以政府的管理或干预的形式维护公众利益的一种社会力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发商追求的是最高最大的利润,这种对经济效益的过度追求往往会造成对公众利益的侵害。市场土地供给的有限性与价格的上涨趋势也往往会导致土地投机活动。市场调节的结果也往往只使直接经济效益高的项目吸引了很多投资者,而维护城市正常功能的绿地、道路交通设施等公益事业仍然难以吸引投资,只能依靠代表社会整体利益的城市规划的调控来加以解决。
第三,城市规划要为城市建设筹集资金。当前城市建设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建设资金问题。有资金才能改造城市,没有资金城市就难以发展。所以.城市建设资金问题,是我国乃至世界所有的城市市长所关注的问题。没有建设资金,规划得再好也没有用。在国际上,城市建设资金一般有三个来源:一是税收,西方国家都是用税收来搞城市建设的。像日本大版市1996年的建设资金是1500多个亿,还说不够。二是级差地租,以土地来挣钱,比较典型的是香港。三是各种收费,增加城市积累。就我国来说,税收不是我们的办法,规划费用也不是办法,国务院早已三令五申,不许乱摊派。地方政府唯一能掌握的是级差地租。级差地租用不好,城市就不能发展;级差地租用得好,城市就会发展。温州市紧紧抓住这一点,五年内城市改造面达50%,创造了一个新的温州城。杭州、宁波等城市也充分发挥规划的调控手段,对旧城区进行成街、成片改造,取得了较好的效益。同时,有的市县尽管也利用级差地租的杠杆作用筹集资金进行旧城改造,但由于没有充分发挥规划部门的作用,缺乏科学的测算,在土地开发过程中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使一个本来可以给城市政府带来收益的成片开发项目入不敷出,成为政府的包袱。所以,我们必须充分利用规划的手段、级差地租的杠杆为城市建设筹集资金。
二、城市规划管理对投资环境的影响
城市规划管理因其工作的综合性、复杂性、系统性、周期性、对投资环境的影响是全方位、多层次的、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引导:城市规划管理对投资引导通常通过公共政策制定、规划的编制和规划信息的管理来实现。通过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对城市的自然资源进行配置,对自然环境的利用提出要求,对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作出安排、对城市功能进行布局、对城市土地的开发方式(序列、时间、开发强度等)作出规定。
2.2 调控:城市规划管理是政府对经济实行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一方面,城市规划管理可以协调不同利益主体(如政府与投资者、投资者与投资者、投资者与当地居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另一方面、城市规划管理可以控制投资开发火向、结构、空间、速度、节奏,它对投资的调控主要是通过规划编制、规划政策和规划项目的审批来实现。例如、以商住楼为主体的房地产投资过猛时,可以通过严格限制其它用地性质改为商住楼用地性质、严格控制商住楼用地的开发强度、严格要求商住楼规划设计质量、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等措施对其抑制。
2.3 规范:投资行为是一个市场行为,而没有规范的市场行为只会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和投资的失败。规范的市场才能使投资者(尤其是中长期投资者、境外投资考)有安全感。城市规划管理对投资行为的规范作用是通过规划编制管理、规划审批管理和规划考察管理来实现的,它告诉投资考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如果投资者犯规,则将受到纠正。
2.4 保障:投资是有风险的,这种风险来自许多方面,其中一个风险来识于他人对投资者利益的侵犯和损害。城市规划管理对投资者合法利益的保障作用通过规划审批管理和规划监察管理来实现。例如,当投资者已获得菜一块土地开发的合法权力时,他人在该块土地上违法进行建设,导致投资者在资金、机会、土地等方面的损失,这时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就是对投资考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对违法者的惩罚。
2.5 服务:投资需要服务,这种服务来自各方面。规划管理也是一种服务,它对投资者的服务主要通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服务宋体现。规划局机构设置和运转效率、规划管理人员的服务质量优劣、规划局形象好坏等等,都会直接影响投资者的心理行为和投资效果。例如,规划管理人员的腐败会直接增大投资者的成本,增加投资风险;反之,良好的服务会增加投资考成功的机会,减少投资失败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