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2 09:59:0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任职检查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尊敬的各位评委、同志们:
您们好!首先感谢组织给我这次竞聘中师职务的机会。
我叫,现年31岁,年7月毕业于山东财政学院,同年分配到,从事会计工作。1997年8月调入,1998年机构改革,先后从事稽核、金融监管工作,2000年被市行指定为监管组成员。1996年被聘为助理会计师,1999年考取了全国会计师任职资格。现在金融管理科工作。
下面我将任助理会计师以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知识全面。
讲学习、讲政治是我始终不渝的追求和信念,是我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素质,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在任助师六年期间,本人尤其重视对金融、会计和经济理论知识的学习。1999年顺利通过了全国统一的会计师资格的考试。任职以来的学习和实践证明,过硬的政治素质、全面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良好的职业素养为我做好会计工作和金融监管工作及提高自身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是突出金融监管重点,扎实有效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1、高质量完成非现场监管工作任务。在非现场监管工作中,我担负着报表报送工作,非现场监管工作要求高,责任大。为此我认真收集被监管单位的报表、资料,逐项审核、汇总,并通过对报表的分析,形成有数据、有情况、有预测、有建议的分析报告,做到了数字准确、内容完整、上报及时,并且按季向被监管单位发出“非现场监管通报”。
2、协助组长完成峄城监管组检查任务。从事监管工作以来,我分别参加了储蓄存款实名制、城市信用社更名改制工作、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检查等三十余个项目的检查工作,这些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在认真学好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严格把关,较好的完成了各项检查任务。特别是城市信用社更名改制工作中,监管组能够摆正自己的位置,作为监交人,我们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对交接方案反复研究,多次组织会议,进行专题研究。使本次更名改制工作,在不影响营业的情况下完成财产交接、账务交接,顺利完成城市信用社平稳改制为农村信用社,市行验收合格。近几年来,在参加的三十余次现场检查工作中。我都能独当一面,并撰写了现场检查报告二十余篇,提出整改意见六十余条;部分意见被上级监管部门采纳。充分发挥了现场检查作用,较好维护了人民银行权威。总结本人任职6年来的工作,思路清晰,积极主动,许多工作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认可,积累了许多经验,有了许多收获。无论本次竞聘中级会计师成功与否,我都会一如既往地做好本职工作,做一名工作负责、作风踏实、监管高效的优秀行员。
谢谢大家!
人民银行会计工作逐步实现了由“核算型”向“核算管理型”的逐步转变,会计核算方法和手段日趋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逐步规范。但是,从近几年人民银行系统发生的多起会计联行案件可以看出,会计内部控制不力是发生案件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建立完善的内控体系,强化会计监督,是有效控制和防范基层央行内部风险的重要环节。
――坚持以人为本。首先,应从思想上加强会计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法制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提高其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水准,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使职权和办理业务。第二,要严格各级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加强在岗人员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当前尤其要强化对会计主管人员的管理,制定会计主管人员行为操作规范,加强考核,促其依法履行职责。第三,要把会计内部控制建设同基层央行的企业文化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增强会计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第四,建立与承担风险相适应的利益保障机制,建立并严格实施科学有效的奖惩激励机制和工作业绩考核与指标评价体系,以此调动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强化风险防范。一是正确理解会计内部控制与管理的关系,建立健全完整的适合内部管理的会计控制制度。明确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部门和监督部门的职责,并经常监督检查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情况。二是增强员工的会计风险意识,加强对会计业务操作中各种风险的逐级控制。三是进一步确立会计内部控制在业务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尽快建立健全适合会计内部控制管理的组织结构,加强对会计内、外部风险的总体研究和控制,使会计内部控制渗透到业务的各个方面和管理的全过程。应尽可能地在新业务品种开发之前分析风险,建立相应的有效管理办法,避免盲目扩张。
――狠抓制度落实。首先,重点抓好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业务授权与审批制度、会计业务操作规程、会计主管坐班制度、重要物品管理制度、重要岗位定期轮换制度、会计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和离任交接制度、会计事后监督制度、会计检查报告制度、会计电算化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明确对会计电子信息系统的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存储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要求。其次,梳理工作流程,对在业务流程中起重要作用的关键环节重点监控。合理进行业务拆分,科学确定各业务部门间的联系点,明确分解人员在各个业务环节的工作职责,严格日常考核,严肃责任追究。
――提高科技含量。要加大会计内控手段的科技含量,提高会计内部控制的实效与效率,必须在计算机信息自动化控制系统的预防性、监测性和校正上下功夫。
――健全内控机制。一要成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会计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员要与营业部门保持独立。二要构建纪检监察、内审和事后监督为一体的监督检查体系,明确三者之间的互补关系及各自监督的重点内容,强化会计业务的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的监督保障机制。三要严格监督检查报告制度和后续检查制度。监督检查结果要以书面报告形式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上级部门要及时做出处理意见,以通报、文件等形式要求被查单位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四要严肃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监督检查人员的责任,对工作不认真、不按程序办事、应查未查或查出问题隐瞒不报的,要从严追究责任。(作者张成君为人行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中心支行行长)
一、加强领导,确履职尽责自查报告
根据教育局关于开展履行岗位职责 规范从政行为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我校在第一阶段学习动员的基础上,对照岗位职责,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二、加强领导,确保组织工作和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
为了认真抓好第二阶段的工作,我校成立了由姚校长为组长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对照五个方面的自查要求,带头自查,带头征求意见,落实责任,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先从领导班子成员查起,然后到每一位教职工,分层分级组织进行。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逐项逐条展开自查,找出差距广泛听取意见,真诚采纳意见和建议。
1、行政班子说职责
学校行政班子成员重点自查做的不足的方面并提出整改措施。随后,讨论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并对职责范围进行了局部调整。会上,大家还一致认为,作为组织者、管理者,必须从传统办学观念中解放出来,增强创新意识,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和科研能力。
2、班主任说职责
班主任首先分年级组,集中围绕带好一个班,教好每一个学生,联系好每一个家庭来谈体会,谈师德,谈职责。大家普遍认为,班主任职责在于调查研究学生情况,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思想品德情况,学习情况,身体情况,以及个性心理特点、兴趣特长,做好家访工作;组织管理班级集体,班主任要依据教育方针、教育任务和学生实际情况制定本班集体建设的目标,建立班级常规,培养良好的班风,搞好班主任如下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协调教育力量,沟通各种渠道,要负责联系和组织科任教师商讨本班的教育工作,协调各种活动和课业负担,联系本班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支持、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要订好班主任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做好总结工作。会后要求每一位班主任撰写自查自纠报告。
3、科任教师说职责
科任教师分备课组开展了履职情况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活动,然后分科组围绕备好每一节课,上好每一节课,改好每一本作业来谈体会,谈师德,谈职责。大家一致认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突出特色,是每一位教师的历史使命。
二、加强学习,为自查工作奠定牢固的思想基础。
我校把加强执行力的学习贯穿始终,召开由年级组长、教研组参加的会议,重温教育局和学校下发的相关文件的精神,深入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多渠道收集并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从教的观念,为自查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
XX年我继续负责综合监管的全面工作。为充分调动该股职员的整体工作积极性,实行规范化管理,,年初我就安排对综合监管人员进行重新组合,做到岗位到人,责任分工明确的工作管理体系,经常参加综合监管每周定期召开科务会,安排布置的各岗位工作,及时沟通情况。通过上述举措,XX年综合金融监管工作又有新起色,内控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较好地解决了人员不稳定的问题。另外,我与监管股负责人按《金融监管责任制》和行内制定的《量化细化实施细责》,把每一个被监管专业、每一项监管责任真正分解落实到人。按时完成了监管责任的分解落实工作,从而明确了监管人员的具体分工和职责。做到了:人员落实、制度落实、责责落实、任务落实、检查落实。认真按季进行考核,将每个人员岗位责任与目标化管理结合,充分发挥了金融监管各岗位人员的职能作用。
一、银行监管与合作监管
1、组织监管人员认真学习各项政策规定和监管实务技能,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今年以来,我们监管部门定期和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了业务学习和实际检查技能的培训,积极树立新的监管理念,将各项政策规定和实务操文章转载自damishu.com作的要点融入在具体的工作中,从XX年起,我行银行业监管人员的培训重点从行政监管转向对银行业机构的非现场分析和预警上,监管人员必须作到对政策规定熟、实际现场检查技能高、非现场分析到位,围绕上述三个方面,我行监管人员在参加中心支行培训的同时,督促监管人员自学有关监管业务知识,在一定的时期内迅速提高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2、认真贯彻和落实银行业监管现场会精神,加快监管电子化的步伐
按照XX年10月银行业现场会的要求,认真组织了监管人员对银行业监管文档、非现场监测数据系统、金融行政监管子系统等应用程序进行了逐项落实,切实保证了监管实务操作与计算机应用的全面落实。我行监管部门从XX年起严格按照电子化监管的要求,认真贯彻监管电子化和文本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落实监管实务操作在计算机中的应用,保证了中心支行与我行之间的监管信息与实务操作的沟通,通过监管电子化的建设,切实提高了监管的各项基础工作水平。
3、继续严格加强对银行业行政监管、确保监管的合规性
(1)、XX年,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工作,一是严格执行了任职前考试、谈话制度,分别对3名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任职前的考试、谈话,同时完成了对2名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二是在XX年9月组织完成了辖内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的考试及年度考核工作,并将考试及考核结果装入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档案存档。
(2)加强对机构准入和退出的监管,在积极支持银行机构改革的同时全年完成了银行机构退出4家、迁址1家、降格2家。
各家商业银行的机构撤并要在积极支持机构改革和调整的同时,按照机构撤并规定的要求作好审批工作,保证了银行业机构撤并所申报的资料完整、审批材料的合规,在一季度对XX年机构和人员上报的材料进行一次复审,凡不符合规定或要素不全的一律在一季度末之前进行了纠正,复审结果于XX年2月20日前上报到银行科。
真做好金融机构年检工作。按照呼盟中心支行的要求,我们早在XX年4月就开展了对银行业机构的年检工作,依照上年年检各项要求履行了手续,年检中没有走过场,现场检查面达100%。年检报告于6月20日前上报了银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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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制,切实履行了监管职责。2月底前,按照人行呼伦贝尔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呼伦贝尔市中心支行合作金融监管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制度和办法,完成了支行与农村信用社联社签定监管责任状、支行主管行长与监管股长签定监管责任状和监管股长与监管员签定监管责任状,制定了监管A、B制,明确了监管职责、责任和目标,使各项监管责任制得到有效的贯彻和落实。
5、采取签定监管责任状和按月对新增贷款合规性进检查等措施,督促辖内农村信用社进一步端正服务方向,加大支农力度,全面推动农户小额联保贷款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进一步控制和压缩大额贷款的发放。全年我支行克服了全国普遍流行的“非典型性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利用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等手段对辖内4家农村信用社当年新增贷款的合规性进行按月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给联社和各社,并督促其及时改正。通过检查,辖内4家农村信用社当年新增贷款的50%以上投放于农牧业,投向总体上达到合规,但部分农村信用社存在当年新增贷款的大部分发放给国有企事业单位、发放垒大户大额单户贷款和贷款抵押担保手续不合规等情况。
6、高度重视清收不良贷款工作,进一步化解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今伊始,我支行把督促辖内农村信用社加强对沉欠贷款的清收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风险贷款和呆滞、呆帐贷款的清收力度,进一步落实去年年底支行监管部门和联社共同制定的责任清收和岗位清收不良贷款工作当做首要工作来抓,截止11月末,我支行辖内4家农村信用社共收回风险贷款1,472万元,占全部风险贷款66.4%,取得较好的成效。共2页,当前第1页1
三、货币信贷与统计
一年来,我组织带领综合监管全体职工,对辖区国有商业银行和信用社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监管,按月对信贷资产质量、缴存准备金进行监控,为及时掌握辖内金融机构贷款投向,为货币监管提供依据,我们按月对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资金状况进行简析,按季进行综合分析。全年共上报经济金融形势分析12份,信贷资产质量分析三期;动态反应12期,调查报告12期,,按月及时上报工业企业景气调查报告及表12期。全年按时完成了利率管理现场检查、金融统计执法检查和信贷咨询系统登录情况检查工作,使我辖区违规问题明显减少。为支持信用社和地方经济,共为信用社申请再贷款2800万元(50为头寸贷款),至12月15日已收回1860万。此外,我还积极组织调查研究和信息调研工作,一年来由我审稿把关共向上级行上报“地区金融发展状况调查、下岗职工再就业贷款情况调查、地区助学贷款情况调查、
生态环境趋势调查、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损失率情况调查、中间业务调查、房地产业务发展情况调查金融支持地方经济情况调查、中小企业融资情况调查等12项指令性调查任务。
三、取得的成绩及收获
XX年在全体综合监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行党组的正确引导下,使我负责综合监管工作明显提高,主要表现为:一是各项管理制度已初具雏形,有了一定的基础;二是全员综合素质有较大提高,并有了一些工作经验;三是搞了一些分析、预测、调查,为领导决策提供了部分可借鉴的依据,为今后工作打下了基础;四是监管手段有所改进,力度进一步加强;五是我本人经常跟随检查,学到了很多知识,工作能力有所提高。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在金融监管和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具体工作当中存在监管力度不够和工作积极性不高等缺点。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克服缺点,发挥优势,取得更好地工作成绩而努力。
秋季幼儿园开学自查报告范文(一)
为了强化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增强师安全意识,确保幼儿人身、饮食安全,保证幼儿快乐健康成长,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规定的指示精神,我园针对自身情况进行详细周密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总如下:
一、领导班子充分重视,提高思想意识。
首先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明确职责和具体分工,成立以园长为首的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各项具体安全工作开展排查活动。同时召开幼儿园老师集体会议,学习教育局颁发的文件,要求教师提高责任意识,增强安全常识,切实认识到幼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护好,签订安全责任状,让家长放心地将幼儿交到我们的手中。
二、园门口安全工作管理:
门卫既是体现幼儿园形象的窗口之一,同时也是保障幼儿园安全的一道屏障,我园落实了上级要求,并经常对门卫进行检查督促,使门卫做到了:
1、着装清洁、整齐,统一保安服饰;在园内不抽烟、喝酒;保持门卫室干净整洁。
2、拥有“服务第一”的认识,对待幼儿和家长亲切友善,态度真诚。
3、对待突发事件,头脑冷静、反应灵敏,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幼儿园的整体安全。
(1)对寻衅闹事、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人员及时采取措施,并随时启动报警机制。
(2)对形迹可疑、不明身份人员、衣冠不整者,制止进入幼儿园内。
(3)熟悉幼儿园消防设备地点,并能正确使用。
4、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
(1)早上幼儿来园和下午幼儿离园必须站园门口,提醒家长出示接送卡,以防冒领。
(2)细心观察周边环境,看到幼儿独自出门要仔细询问,以防幼儿在幼儿园走失。
(3)早上晨检结束后,把大门锁上,遇到有人员进出,做到随时开门、锁门。
5、对待本职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1)对外来人员要核对证件,并填写入园登记后方可让其进入。
(2)大门锁上后,对幼儿园进行巡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并向幼儿园相关领导报告。
(3)合理安排自己包干地区的清扫,不在幼儿来园、离园的高峰时间做清扫等事宜。
三、幼儿一日常规安全工作管理
教学过程的中安全管理,以班主任和任课老师负责,对各班的安全管理落实情况,园领导不定时的进行抽查。使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做到:
1.坚持每天晨检。保证幼儿不带危险物品入园,如有要收回,严格幼儿的安全制度。
2.保证教室的通风、干净,保证区域角材料的安全、卫生,定期消毒玩具。及时预防传染病的发生,保证一人一巾一杯。
3.严格书写交接班记录,及时清点人数和物品与接班教师交代清楚。
4.幼儿午睡时检查是否有危险物品,巡视幼儿是否有不良的睡眠习惯,如蒙头并及时纠正。
5.户外活动时,教师认真检查活动场地的安全性,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幼儿安全,活动后不遗忘幼儿物品。
6.教育幼儿在家或在其他地方能不爬阳台。
7.确保上下楼的安全。幼儿能做到不推拉、不跳台阶。
8.幼儿知道不跟陌生人走,不吃陌生人的东西。懂得不能随便离开大人或集体。
9.幼儿知道不将手放在门缝间、桌子间、椅子间、以免受伤。
10.户外活动玩玩具或玩游戏的时候,能互相谦让,不拥挤,幼儿互相监督。拿器械时互相帮助,保证幼儿安全。
11.知道不能碰电插座等电器,对于不安全的电器不玩。玩剪刀时注意安全,知道正确的使用剪刀。
12. 通过认知活动,知道不把纸团、扣子等塞到耳、鼻里,也不能把异物放到嘴里,午睡时不玩衣物等危险物品。
13.教育幼儿危险的事情不做,同时加深幼儿对危险物品的认识。
14.分辨对与错。让幼儿通过分辨安全知识的对与错,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
15.熟记家庭地址、电话号码、父母姓名等,《认识特殊的电话号码110、119、120》。
只有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才能帮助幼儿懂得自我保护的简单知识和方法,才能真正保证幼儿的安全。我们会努力确切落实这些计划的,争取在这个学期内,不会有安全工作上的误差,让本班的每一位小天使都能够在安全、放松、快乐的环境中成长、学习。
四、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1、幼儿园集体对活动室、活动场所等重点防火场所进行排查,对电源、电线进行改装处理,对教室内的插座进行“不用即封”处理,将墙面外漏的插座用胶带封住,将拖线插座放在高处(孩子够不着的地方)使用,消除一切不安全的隐患。
2、检查各类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
3、对幼儿及教师进行应急预案知识教育,通过消防演练,确保紧急情况下幼儿和教职工能够有秩序地安全撤离、疏散。
五、幼儿学习活动玩具和运动器械情况管理。
结合本次自查活动,幼儿园对校舍、室内设施玩具,寝室用品,进行了一次彻底地检查。将各种游乐设施进行加固处理,每周对教具和玩具进行消毒和检查,将不合格的玩具进行销毁。室内桌椅和寝室床具也整体进行了一次维修,彻底检查了班级的物品摆放,消除了隐患。
六、幼儿安全常识教育情况。
各幼儿教师结合课堂教学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的渗透,让幼儿具备简单的防火、防电、防水、防病、防骗常识,并利用接送幼儿的时候与家长进行沟通,让家长配合幼儿园的教育工作。同时,结合学校的安全教育讲座,幼儿园组织幼儿听安全知识讲座,深入进行各类自身安全思想的渗透和了解。结合本次自查整改工作,我园在管理制度、校园设施、安全意识和安全措施等方面都进行了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教师的安全意识也进一步加强,对各项安全工作和应急处理办法有了更深入地了解,幼儿将会在一个安全的、活泼的环境内健康、快乐地成长。
我们知道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我们相信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会继往开来,不骄不躁,继续努力,让全体师生“平平安安来幼儿园,平平安安回家去,平平安安抓教学,平平安安办特色园”。
秋季幼儿园开学自查报告范文(二)
带着希望,带着憧憬,我们迎来了新的学期。新学期,新起点,我们面对的是崭新的一页。为了给孩子营造一个安全、舒适、卫生、健康的环境,我们全园教职工在开学前做了细致、全面的工作。
一、幼儿园环境优美,符合幼儿的成长对环境的需求。
我园是一所省级示范幼儿园,院内环境优美、卫生。我园教师对室内外进行大扫除,把地面、墙壁、玻璃彻底清理,并用消毒液有效消毒。我们每天在孩子离园后都要彻底把活动室、洗刷间清扫、消毒。把幼儿的桌椅摆放整齐并把桌椅消毒,教室卧室经常通风,空气流通,卫生条件良好。我们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来装饰教室,幼儿园环境优雅,富有文化氛围。在幼儿园门口我们还作了醒目的禁烟宣传,提醒家长进入幼儿园要禁烟,防止污染幼儿的活动环境。
二、安全时刻记心间
开学前我们进行了安全排查,发现了部分问题,我们及时做好记录并制定了整改方案,有效地排除了安全隐患。开学第一天,我们的值日教师在幼儿园门口对入园师生进行了体温测试,没有发现幼儿发烧现象。我们加强门卫管理,保安着装上岗,严格按照门卫职责进行值班,确保老师、幼儿的人身安全。开学第一节课我园教师都对幼儿进行了安全教育和常规教育,以保证幼儿能较快地适应幼儿园的生活。
我园幼儿在园就餐,由于幼儿年龄小,对饮食的要求比较高,食堂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制定了《伙房管理条例》、《食品采购条例》等一系列安全制度并把各个制度悬挂在墙上。伙房人员把操作间、库房进行侧地的打扫,餐具清洗消毒,排放有序。采购人员必须购买新鲜的蔬菜,每餐都留有饭菜小样;炊事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查体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在食堂期间,他们都穿工作服,她们本着对孩子负责的态度在认真工作。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寒假中我们队教师进行了假期集训,集训时间充裕、内容丰富,在集训结束时我们队教师进行了书面考试,效果显著,我园教师不论思想素质还是业务素质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我园老师服装得体、大方,教态自然、亲切,是孩子们的良师益友。
四、加强教学管理,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我们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心理特点制定科学的作息时间,并作息时间表格在幼儿园门口公示,让每位家长都能了解我们的作息规律,合理安排孩子的生活。我们根据幼儿的教学任务和我们园的特点制定了幼儿园工作计划、教研计划、安全卫生计划、后勤计划、年级组工作计划,每位老师根据幼儿园的计划结合自身特点制定了自己的教学计划,并对教材作了深入的研究,采取科学的教学方法,实施教学活动。为了让孩子尽快的适应幼儿园的生活,我们每位老师都提前备好课,为活动的有效开展做了充分的准备。我们园务小组对教师备课和课前准备做了检查,老师们备课思路清晰,环节紧凑,结构完整,符合我园对备课和课前准备的要求,充分显示了老师的实力。
孩子的发展是我们工作的动力,家长的满意是我们不懈的追求,家长的口碑更是我们最好的宣传广告!我们希望每一个孩子因我们的努力而健康成长,心灵得到更多的滋润和启迪,愿每一个孩子在我们这片凝聚爱意、放飞希望的青草地上拥有最佳的人生开端!
秋季幼儿园开学自查报告范文(三)
一、对全园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1、寒假前对全体教职工进行了安全教育,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认真学习上级转发的各种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等文件,通过学习,让大家明确到安全工作是人命关天的大事,牢固树立幼儿园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我们还及时组织教职工学习报刊、杂志、媒体报道近年来全国发生的各类事故、案例,并进行分析、讨论评述,让大家认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重大,要引以为戒,加强责任心才能杜绝事故的发生。
2、幼儿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弱,我们对幼儿开展了安全教育活动,把安全教育融入正常的教学之中。
首先,在活动室周围和楼梯、过道两旁贴上安全标记图,以经常提示幼儿。
其次,开展一系列安全主题活动。通过图片、录像,使幼儿了解交通规则,认识了交通标记,懂得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要走斑马线等等的基本常识。
再次,让幼儿掌握简单的自救技能,让幼儿认识水灾、火灾发生时的自救方法等。并学习正确拨打特殊电话号码:110、119、120等。通过丰富多样的游戏、学习、训练、实践活动,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
二、对全园教职工队伍、校舍房屋、交通安全、消防设施、用电用水、食堂食品卫生、幼儿园周边环境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
(一)对教职工的资质进行清查:
我园安全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对全园教职工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任职资格等进行了清查,均符合任职条件。
(二)幼儿园房屋、场地、防火、用电、设施的安全:
我园安全组对幼儿园房屋、幼儿活动场所、用电安全及室外大型玩具等各种设施进行了仔细的检查。经检查,教学楼南侧地面有塌陷现象,
造成安全隐患,在王主任的指导下,已排除隐患。对园内大型玩具进行了保养、加固,及时排除隐患;幼儿活动场所无电源线外露,开关完好,用电设施、用电线路、用电器符合安全要求,电线无私拉乱接;食堂液化气罐无泄露现象;幼儿园配有灭火器。教室、活动室、食堂、会议室、宿舍等,都符合安全要求。
(三)食堂食品卫生安全:
幼儿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加强对幼儿园食堂工作的管理,严把食品采购关、加工关,不购买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堂;加强餐具和炊具的消毒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和经食物传播疾病;坚决杜绝“三无”食品进入幼儿园。经检查,食堂管理工作有记录,有措施,无安全隐患。
(四)卫生保健的安全:
我园严格执行《卫生保健制度》,保健室坚持严把“三关”,即晨检关、午检关、消毒关,做到一人一杯一巾制;对患有传染病的幼儿及时隔离,并与家长取得联系,排除了安全隐患。对保健室内的药品、消毒物品、治疗器具等进行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
(五)交通、治安防范安全:
在交通、治安防范工作方面,我们在完成正常安全检查外,着重加大对接送幼儿人员的管理,经检查,发现部分家长在接送幼儿时,不按要求接送幼儿,对此,我园及时采取措施,安排人员监督家长必须遵守幼儿接送制度。寒假期间,园长、主任等主要负责人要求带头值班,加强治安巡逻,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省会计管理条例》,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会计监督,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年<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咸财会计[]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局开展年《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贯彻执行《会计法》重要性的认识
深入贯彻《会计法》、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完整,规范会计行为,是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的基本要求,是严肃财经纪律,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客观需要,是推进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的重要手段。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对依法从事各项经济活动,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促进会计管理及财政监督工作进一步迈上新台阶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检查单位: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我区财政状况,本年度《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单位安排如下:
1、对记账机构的检查:
检查单位:新华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2、对农村会计委托机构的检查:
检查面为30%,检查单位3户:沣东街道办事处农财服务中心,钓台街道办事处农财服务中心、马泉街道办事处农财服务中心。
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检查:
检查面为20%,检查单位3户:钓台万盛蔬菜专业合作社、马庄鑫农果友专业合作社、马庄副民有机水果专业合作社
4、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检查:
检查单位10户:教育局、卫生局、人事局、民政局、农林局、水利局、交通局、建设局、招商局、工会
三、检查时间
检查从4月1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
四、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为单位年度执行《会计法》有关情况,根据检查需要,也可追溯到以前年度。除记账机构及农村会计委托机构外,其他单位和行业具体检查内容详见《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第9—14条等有关规定。
记账机构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记账机构是否具备规定资质,有无变更事项后不符合资质的情况,有无业务经营范围超越中介机构身份的情况;
2、从事记账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记账业务负责人是否符合规定的任职资格;
4、是否依法为客户开设账簿,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有无虚拟经济业务事项核算,做假账、编制虚假财务报表的行为;
5、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是否依法按客户适用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组织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6、会计电算化软件及其生成资料是否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
7、是否按规定督促客户进行财产清查、往来账项询证,并取得可靠的核算依据,保证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8、能否真实、完整、及时地向客户反馈会计信息,移交会计资料;
9、记账机构是否依法支持从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完成管理部门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
10、是否存在违反《会计法》、《省会计管理条例》、《省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其他行为;
11、会计档案的管理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12、其他需要检查的项目。
农村会计委派机构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是否依法签订委托协议,确保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四权”不变,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2、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法规制度;
3、是否建立健全村级会计委托服务机构岗位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
4、资金支取是否实行“双印鉴”监管;
5、财政转移支付补助的村级资金是否纳入会计委托机构统一管理;
6、是否规范票据管理,特别是规范收支凭证和内部结算凭证等;
7、会计电算化软件生成的各类凭证、账簿等格式是否符合统一标准要求;
8、凡从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否定期参加培训;
9、其他需要检查的项目。
五、组织实施
为保证检查质量,区财政局成立《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领导小组:
检查方式:采取就地检查的方法进行检查
六、检查要求
(一)各受检单位接文后,按检查内容先行对照自查,予三日内上报自查报告,并在自查的基础上,按通知时间接受检查。
(二)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省会计管理条例》、《财政部门实施会计临督方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实施检查工作。
从1995年顺利通过国家“两基”验收以来,我校领导带领广大教职员工,发扬自力更生、团结奋斗的精神,开拓进取,负重自强,有计划、有步骤地扎扎实实开展迎国检工作,在软、硬件建设,新课程改革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现将我校迎国检工作汇报如下:
一、学校硬件条件明显改善1996年以来,学校多渠道筹措资金,再加上国家配备的危改资金的补充,总计560万元;
新建学生宿舍一栋2500平方米,500张床铺;重新改建食堂500平方米,配备餐桌288位、智能售饭系统1套,彻底改变以往脏、乱、差现象;建起了远程教育系统、校园广播网和电脑教室两口;新建教学楼两栋2680平方米,标准教室32口;改建水冲式厕所一座;铺设跑到300米,增设水泥操场1座;硬化水泥路面4400平方米;为美化校园,栽植各种花木5万株;添置了复印机、手提电脑、一体机、打印机、各种音、体、美器材等价值32万元。
(一)指标完成情况统计
1、人口普及程度>12-14岁适龄人口2994人,初中阶段在校学生总数2838人,其中初中就读2827人,初中毕业11人,初中阶段入学率96.40%。上xx初中在校学生人数2531人,增加招生人数765人,毕业873人,休学28人,辍学68人,本xx初中在校学生人数2346人,辍学率为69%。17周岁人口总数688人,初中毕业626人,未完成初级中等教育人,完成率90.99%。
2、师资水平我校有专任教师83人,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人74,占96.1%,具有本科或双大专学历43人,占51.8%,中高职称1人,中三以上职称72人,任职合格率93.5%。校长2人,参加岗位培训2人,参加提高培训1人,参培率100%。
3、办学条件学校校园面积52325平方米,生均校园面积22平方米,校舍面积16140平方米,生均6.9平方米。学校现有图书43000册,生均18册,理化生教学实验仪器按二类配备达标,学校配备计算机112台,其中学生计算机102台,办公用10台。建立多功能教室,安装宽带网,接通远程教育系统,整个校园实现了网络化。
(二)主要做法即“四个到位”
1、宣传到位。学校利用教职工大会、板报、校园广播、宣传车等渠道大力宣传“两基”巩固与提高工作的重要性,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规政策,并与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紧密结合,从而使这项工作得到广泛的舆论支持。
2、认识到位。由于广泛宣传,广大教职员工高度关注、积极配合,都决心分清主次、突出重点,把“两基”迎国检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
3、领导到位。学校接到迎国检任务以来,立即成立领到小组,设立办公室,明确各科室职责,实行板块负责,责任到人。做到目标明确,工作开展顺利,并确保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推进,两不吴误,两促进。
4、行动到位。为了建立健全各种资料,动员广大教职工加班加点,及时做好各种表、册、卡、图的建档工作。提通过检查落实,各部门领导经常深入现场办公,积极协调各部门,同心协力解决大小问题。把工作做到位,努力把住“三关”:
第二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统称财政部门)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实施监督检查以及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当事人的违法会计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会计监督检查,并依法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跨行政区域行政处罚案件的管辖确定,由相关的财政部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财政部门指定管辖。
上级财政部门可以直接查处下级财政部门管辖的案件,下级财政部门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可以报请上级财政部门管辖。
第四条财政部门对违法会计行为案件的处理,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经审查立案、组织检查、审理后,作出处理决定。
第五条财政部门应当在内部指定专门的机构或者在相关机构中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会计监督检查和违法会计行为案件的立案、审理、执行、移送和案卷管理等工作。财政部门内部相关机构或者职责的设立,应当体现案件调查与案件审理相分离、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的原则。
第六条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制度,并将会计监督与财务监督和其他财政监督结合起来,不断改进和加强会计监督工作。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法会计行为有权检举。
财政部门对受理的检举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
第八条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会计监督检查的内容、形式和程序
第九条财政部门依法对各单位设置会计账簿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一)应当设置会计账簿的是否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
(二)是否存在账外设账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伪造、变造会计账簿的行为;
(四)设置会计账簿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
第十条财政部门依法对各单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实施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一)《会计法》第十条规定的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事项是否如实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上反映;
(二)填制的会计凭证、登记的会计账簿、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与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是否相符;
(三)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四)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第十一条财政部门依法对各单位会计核算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一)采用会计年度、使用记账本位币和会计记录文字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三)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程序、报送对象和报送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四)会计处理方法的采用和变更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五)使用的会计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资料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六)是否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并实施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七)会计核算是否有其他违法会计行为。
第十二条财政部门依法对各单位会计档案的建立、保管和销毁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实施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财政部门依法对公司、企业执行《会计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财政部门依法对各单位任用会计人员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一)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否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任职资格。
第十五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依法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实施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可以采用下列形式:
(一)对单位遵守《会计法》、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对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人员从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或者抽查;
(三)对有检举线索或者在财政管理工作中发现有违法嫌疑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四)对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定期抽查;
(五)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抽查;
(六)依法实施其他形式的会计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应当执行《财政检查工作规则》(财政部财监字〔1998〕223号)和本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要求,保证会计监督检查的工作质量。
第十八条在会计监督检查中,检查人员应当如实填写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记录。
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记录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检查工作记录的编号;
(二)被检查单位违法会计行为发生的日期、记账凭证编号、会计账簿名称和编号、财务会计报告名称和会计期间、会计档案编号;
(三)被检查单位违法会计行为主要内容摘录;
(四)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记录附件的主要内容和页数;
(五)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六)检查人员签章及填制日期;
(七)检查组长签章及日期。
前款第(四)项所称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记录附件应当包括下列材料:
(一)与被检查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的复印件;
(二)与被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合同、协议、往来函件等资料的复印件;
(三)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四)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九条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可以在被检查单位的业务场所进行;必要时,经财政部门负责人批准,也可以将被检查单位以前会计年度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财政部门检查,但须由组织检查的财政部门向被检查单位开具调用会计资料清单,并在三个月内完整退还。
第二十条财政部门在被检查单位涉嫌违法的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财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一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在对有关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法嫌疑时,可以向与被检查单位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查询被检查单位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查询有关情况。向与被检查单位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查询有关情况,应当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并持查询情况许可证明;向被检查单位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查询情况,应当遵守《关于财政部及其派出机构查询被监督单位有关情况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财监字〔2000〕39号)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检查组应当在检查工作结束后十日内,将会计监督检查报告、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记录及其附件、被检查当事人提出的书面意见提交组织检查的财政部门。
会计监督检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检查的范围、内容、形式和时间;
(二)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三)检查组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四)当事人的违法会计行为和确认违法事实的依据;
(五)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的建议;
(六)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
(七)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提出移送司法机关的建议;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九)检查组组长签章及日期。
第二十三条财政部门对于检查组提交的会计监督检查报告及其他有关材料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进行审理,并作出处理决定。
第三章处理、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二十四条财政部门在会计监督检查中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一)警告;
(二)罚款;
(三)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五条财政部门对违法会计行为查实后,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依法从轻给予行政处罚:
(一)违法会计行为是初犯,且主动改正违法会计行为、消除危害后果的;
(二)违法会计行为是受他人胁迫进行的;
(三)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会计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它依法应当从轻给予行政处罚的。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依法从重给予行政处罚:
(一)无故未能按期改正违法会计行为的;
(二)屡查屡犯的;
(三)抗拒、阻挠依法实施的监督,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和情况的;
(四)胁迫他人实施违法会计行为的;
(五)违法会计行为对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
(六)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实的;
(七)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确认标准、计量方法,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实的;
(八)违法会计行为是以截留、挪用、侵占、浪费国家财政资金为目的的;
(九)违法会计行为已构成犯罪但司法机关免予刑事处罚的。
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在对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内容实施会计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所列违法会计行为的,应当依照《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财政部门在对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内容实施会计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有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应当依照《会计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财政部门在对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内容实施会计监督检查中,发现有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违法会计行为的,应当依照《会计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财政部门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中,发现被检查单位的有关人员有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应当依照《会计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财政部门在会计监督检查中发现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应当依照《会计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财政部门对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内容实施监督检查时,发现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财政部门认为违法会计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五条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会计监督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的;
(二)、的;
(三)索贿受贿的;
(四)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
第四章行政处罚程序
第三十六条财政部门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按照本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三十七条财政部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检举的违法会计行为案件,应当予以审查,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第三十八条财政部门对违法会计行为案件的下列内容予以审查:
(一)违法事实是否清楚;
(二)证据是否确凿;
(三)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第三十九条财政部门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违法会计行为案件应当予以立案:
(一)有明确的违法会计行为、违法会计行为人;
(二)有可靠的事实依据;
(三)当事人的违法会计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四)属于本机关管辖。
第四十条财政部门对违法会计行为案件审查后,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告知检举人,并将审查意见存档;认为案件依法应当由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将案件材料移送有关部门。
第四十一条对下列违法会计行为案件,财政部门可以直接立案:
(一)在会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二)在其它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三)在日常财政管理工作中发现的;
(四)上级财政部门指定办理、下级财政部门上报的;
(五)有关部门移送的。
第四十二条财政部门对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一条(三)、(四)、(五)项规定立案的违法会计行为案件,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程序实施会计监督检查。
第四十三条财政部门应当建立违法会计行为案件的审理制度。
财政部门应当指定专门的机构或者在相关机构中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对已经立案并实施会计监督检查的案件按照本章规定的程序审核检查组提交的有关材料,以确定是否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以及对当事人的处罚种类和幅度。
第四十四条财政部门对违法会计行为案件的审理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并遵循实事求是、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错罚相当的原则。
第四十五条案件审理人员应当对违法会计行为案件的下列内容进行审查:
(一)实施的会计监督检查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二)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是否清楚;
(三)收集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四)认定违法会计行为所适用的依据是否正确;
(五)建议给予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是否合法和适当;
(六)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理由是否成立;
(七)需要审理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六条案件审理人员对其审理的案件可以分别作出下列处理:
(一)对会计监督检查未履行法定程序的,经向财政部门负责人报告并批准后,采取必要的弥补措施。
(二)对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的。中止审理,并通知有关检查人员予以说明或者补充、核实有关的检查材料。必要时,经财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另行组织调查、取证。
(三)对认定违法会计行为所适用的依据、建议给予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不正确、不适当的,提出修改意见。
(四)对审理事项没有异议的,签署同意意见。
第四十七条财政部门根据对违法会计行为案件的审理结果,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决定:
(一)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二)违法会计行为轻微,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成立,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四)违法会计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将有关材料移送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并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具体建议。
(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违法行为应当由其他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将有关材料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六)认为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将违法案件有关材料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八条财政部门对当事人没有违法会计行为或者违法会计行为轻微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制作会计监督检查结论,送达当事人,并根据需要将副本抄送有关单位。
会计监督检查结论包括下列内容:
(一)财政部门的名称;
(二)检查的范围、内容、形式和时间;
(三)对检查事项未发现违法会计行为或者违法会计行为轻微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说明;
(四)要求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会计行为的期限;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第四十九条财政部门对违法会计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制作会计监督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根据需要将副本抄送有关单位。
会计监督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地址;
(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事实和证据;
(三)要求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会计行为的期限;
(四)行政处罚决定及其依据;
(五)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财政部门的名称、印章;
(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处罚决定文号;
(九)如果有附件应当说明附件的名称和数量。
第五十条财政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财政部门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财政部门应当采纳。
财政部门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五十一条财政部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按照《财政部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财政部财法字〔1998〕18号)的规定组织听证。
第五十二条听证程序终结后,财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第五十三条财政部门应当在接到会计监督检查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送达当事人;遇有特殊情况可延长至六十日内送达当事人。
第五十四条财政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五条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财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六条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财政部门可以按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加处罚款。
当事人对加处罚款有异议的,应当先缴纳罚款和因逾期缴纳罚款所加处的罚款,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十七条案件结束后,案件审理人员应当做好案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一、目的意义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护士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品和管理条例》、《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机构临床实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增强我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规范依法执业行为,消除监管盲点,规范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安全。
二、检查范围
依据“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对县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此次检查范围包括:县境内所有一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母婴保健机构、皮肤病防治机构。
三、检查内容
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检查:
(一)依法执业情况:检查医疗机构各种执业许可证的有效情况和执业范围;检查卫生技术人员的资质情况(执业人员按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相应资质);检查科室管理情况(科室管理规范,制度健全,不得出租承包科室);医疗广告情况(医疗广告必须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广告内容应符合规定)。
(二)病历管理:检查是否建立病历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科室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病历和病案保存管理工作;检查病历书写是否规范等。
(三)处方管理:检查处方书写及开具是否符合基本要求;处方调剂是否规范;检查处方的封存及销毁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执行。
(四)麻醉和管理:检查是否按照要求对麻醉和进行管理(设施、人员、记录)、采购和储存、使用及安全管理;处方管理。
(五)母婴保健技术:检查机构及人员资质、依法执业情况、科普宣传、婚前医学检查、孕产期保健、产前诊断、婴儿保健、卫生保健指导以及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六)性病诊疗:检查机构及人员资质,从事性病诊疗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医疗、检验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省性病诊疗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单位是否有2名以上从事性病诊疗专业工作五年以上的医师;检查科室设置及依法执业情况。
(七)传染病防治管理:检查工作制度以及疫情报告执行情况;检查诊疗程序及科室设置是否合理等。
(八)医院感染管理:检查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人员培训是否到位。
(九)医疗废物管理:重点检查医疗废物管理(是否按规定分类收集、包装医疗废物、职业安全防护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按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运输、按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暂存,医疗废物暂存处选址合理,设施、设备应达到相关要求,警示标识明显);检查污水处理情况。
(十)放射工作情况:检查机构资质;执业管理(是否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检测仪器,从事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X射线影像诊断的人员是否符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要求;检查放射诊疗人员是否进行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检查,是否参加专业级防护知识培训,并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档案);检查工作场所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十一)临床用血管理:重点检查是否设立独立的输血科(二级以下医院设立血库),并符合《省医院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要求;是否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人员岗位责任制;检查血液的使用管理情况;检查血液储存及消毒监测等情况。
(十二)临床实验室管理:检查机构和人员资质(实验室是否由专(兼)职人员负责临床检验质量和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验室负责人是否经过省级培训、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学历,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检查科室设置情况以及执业管理。
四、检查方式
采取暗访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查阅病历、处方等相关资料,询问医务人员,对每一家医疗机构利用半天至1天时间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7日至8月28日)县卫生局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下发有关标准和实施方案。
(二)自查整改阶段(8月29日至9月3日)。各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检查内容,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开展自查,详细掌握各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8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和医疗机构基本信息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至县卫生监督执法局医疗卫生监督科。
(三)执法检查阶段(9月4日至9月27日)。县卫生监督执法局组织专家对照检查标准和内容对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出相应处理。
(四)汇总阶段(9月28日至9月30日)。检查完毕后,将检查情况汇总,将检查结果和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问题上报县卫生局办公会研究,依法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给予行政处罚。
(五)复查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0月10日)。针对存在的问题改进情况,县卫生监督执法局要组织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在全县通报,对整改迅速、措施到位的单位给予表扬;对改进缓慢或未改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根据复查情况从重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此次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是规范基层医疗市场秩序,净化就医环境,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自查,落实工作责任,务求实效。
(二)加大执法力度,落实执法责任制。各医疗机构要认真查找自身执业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杜绝非法行医行为,杜绝无证行医,杜绝本单位医疗卫生服务领域的违法执业行为。
一、救灾救济工作
20__年我市范围内遭受了较为严重的内涝、低温冷冻、风雹、洪涝、病虫等自然灾害,给灾区人民的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据统计,全市农作物受灾面积267058公顷,占播种面积的58,绝收面积102885公顷,占受灾面积的39;受灾人口371922人,占农村人口的52,紧急转移安置灾民498人;倒塌和损坏民房1357间;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805万元。(一)加强领导,及时部署救灾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救灾工作,在灾情发生后,积极组织民政、农委等有关部门深入灾区核查灾情,帮助灾民解决种子、生产资料、资金和恢复重建的困难问题,尽一切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市政府适时召开了全市防汛工作会议,专题部署了防汛备灾工作。市民政局多次下发通知,下派工作组15个40人次,督促各地做好防汛备灾、灾情报告和灾民救济工作,确保了救灾工作有序进行。全市严格执行灾情零报告制度,得到省厅的肯定。
(二)严格资金管理,保证灾民基本生活。全市在进行全面救灾款自查的同时,接受了审计、人大等上级有关部门近半年时间的延伸审计和监督检查。针对基层救灾物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市局8月份制定出台了《社会捐助款物和救灾物资管理规定》,提高了全市救灾管理工作水平。年初,通过2次调查,制定了全市20__年春夏荒灾民救助方案,采取灾民自救、政府救济、社会帮扶、互助互济等形式,有效开展灾民救济工作。全市发放灾民救助卡3.86万个,实施政府救助12.9万人次,安排救灾款591万元,确保了需救济灾民每人每月30斤口粮。
(三)积极构建灾害紧急救援体系。我市切实加强救灾综合协调工作,在4月份启动了灾情会商制度,并建立了灾情会商的联络体系和会商工作人员库。按照《省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的内容,重新修订了《市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完成《市灾民紧急转移安置预案》、《市敬老院火灾紧急事件处置预案》的起草工作。确保按预案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积极引导灾民生产自救。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向灾民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教育群众树立抗灾救灾意识,自救自立,充分发挥救灾主体作用。各县(市)区政府积极协调,统一组织向修路、采矿、运输、建筑、林业生产等周边市场和外地转移劳动力10万余人;并号召灾民进山采集山产品,从事工商副业,发展庭院养殖和畜牧等增加农民收入。
(五)积极推动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积极推进社会捐助工作。在市福彩公益金资助下,由市区民政部门建立了1处示范性“慈善爱心超市”,对市区特困优抚对象和城市低保人员进行救助。目前,也已经建立慈善超市,其他县的此项工作正在积极运作,可望在每个县(市)区建立1处或多处慈善超市。为配合慈善超市的启动,全市认真开展捐助月活动,共接收捐款0.92万元,物资4万件。此外,由于积极争取,得到省厅3个项目22万元的老区改造资金支持。
二、城市低保工作
截止12月末,全市保障人员78743人,月发放保障金497.1万元,累计发放保障金5836.9万元。全市城市低保人均补差达到63元,超过省里要求的人均补助60元的目标。
(一)强化和规范动态管理。继续推进“城市低保规范服务年”活动。今年2月份修订出台《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于4月1日正式实施。各地将保障人员分类动态管理和核查,及时办理增发、减发、停发保障金手续,确保保障人员有进有出,保障金有升有降。截止年末全市比上年新增保障人员6582人,停发5685人。全市各地实行了微机备案和“一户一档”管理,在媒体上公布了热线电话,实行首问责任制,及时处理举报,没有因工作失误越级上访问题。
(二)严格资金管理。年初,全市落实地方财政低保资金预算540万元。省拨我市4229万元转移支付资金全部下拨到位。在国家补助资金没有及时拨付的情况下,全市各地民政部门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由地方自筹资金按月垫付发放保障金,做到了足额按时发放,维护了社会稳定。6个县(市)区通过银行、邮政部门全部实现了保障金社会化发放。
(三)切实提高低保水平。按省的有关要求,将提高低保水平工作列入市委“6项利 民行动、办好26件实事”实施方案。经过大量的调查测算、汇报争取工作,6个县(市)区均提高了保障标准(目前为市区150元、县127元、其他县市120元),平均上调了17%。同时还实行了分类施保,各地对重残、重病、鳏寡孤独、学生和70岁以上老人给予加发10%-20%低保金的照顾。
(四)积极推进城市医疗救助工作。按省统一部署,于5月中旬开展了城市医疗救助对象调查摸底工作。据调查,全市低保人员中患大病和常见病人数分别为4203人和15300人,占低保总人数的5.4和20,因病致贫人数为35180人,占低保总人数的45。为进一步推进开展城市医疗救助提供了基础数据。抓住出台《保障办法》的契机,还制定落实了保障人员就业、就医、就学、住房、法律援助等内容的救助政策。为鼓励就业,对市区主动申报就业收入的低保人员实行了为期3个月“低保渐退”制度。
(一)基本框架
香港证券管理机构已形成了内外结合的廉政制度框架。其中,外部的廉政制度包括法律制度、行业自律机制和劳动力市场机制,内部的廉政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稽核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见表1)。
(二)主要特点
香港证券管理机构的廉政制度总体上具有以下5个特点:
1.综合协调的廉政制度体系。香港证券管理机构已形成了综合协调的廉政制度体系,不同廉政机制之间相互配合,共同发挥着防止职务犯罪的作用。以香港交易所为例,风险管理部制订了廉政风险内控政策,人力资源部依据该政策制订员工守则和防止职务犯罪计划,各部门对员工日常行为进行监督,内部稽核部则跟进监督廉政政策的执行情况。
2.廉政职能分散执行。香港证券管理机构不设专职的廉政职能部门,而是将廉政职能分散到各相关部门执行,如香港证监会的廉政职能分散于人力资源部、主席办公室和各部门,香港交易所的廉政职能分散于风险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稽核审计部和各部门。
3.以“防止利益冲突原则”为制订廉政制度的依据。香港证券监管机构在制订廉政规章制度时都依据“防止利益冲突”的基本原则。一方面,它们用这个原则来判断已有廉政规章制度是否合理;另一方面,它们也用这个原则来判断那些未列入规章制度的员工行为是否应该被禁止。即如果员工的行为可能对他执行公务构成潜在的利益冲突,则该项行为必须被禁止;反之则被允许。
4.职务犯罪预防措施比较完备。为防止员工在廉政方面出问题,香港证券管理机构在内部设置了若干道针对职务犯罪的“防火墙”,包括招聘时的背景调查、签约时明确廉政责任、制订手册规范员工的行为、定期开展廉政培训、建立申报制度和强制休假制度等,有效地预防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5.自律管理和严厉惩罚有机结合。香港证券管理机构的廉政工作很注重员工的自律管理(如主动申报),除非接到举报投诉或出现责任事故,一般不会对员工展开专门调查,但是,一旦发现员工有违规行为,一律严惩不贷。二、香港证券管理机构的外部廉政制度
(一)法律制度
香港政府为了打击贪污犯罪行为,专门颁布了《防止贿赂条例》,并由廉政公署负责监督执行,此外,《证券及期货条例》对证券从业人员的禁止行为也进行了规定。由于廉政公署的职责已经涵盖了所有公营机构的廉政工作,香港证监会就不再对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的廉政工作进行管理。廉政公署不仅查处贪污犯罪案件,还深入到政府和公营机构中开展反贪检查和教育。比如,廉政公署每年会到香港证监会进行例行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是看其业务运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审批权力的制约程序是否完善、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和滥用权力等。检查结束后,廉政公署会向证监会的管理委员会出具检查报告,指出存在问题和纠正意见,管理委员会如无异议,则需落实整改。
(二)行业自律机制
行业自律组织在证券业廉政建设方面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香港证监会按照国际证券监察委员会组织所制订和认可的原则,以及对金融从业人员的业务经营至为重要的其他原则,制订了“实践性”很强的《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企业融资顾问操守准则》及《基金经理操守准则》,让从业人员在日常业务运作上有所依循。香港的证券业学会协同香港证监会、廉政公署共同编写了《证券、期货及投资界专业道德实务指引》,对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统一规定。(三)劳动力市场机制香港有一个信息比较发达的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的声誉机制能够有效地激励和约束证券从业人员的行为。香港证券机构在招聘时,往往要求应聘者提供以往从业经历的证明人及其推荐信,如果应聘者有职业品行不良记录,将难以获得好的评价,其职业发展会受到很大限制。
三、香港证券管理机构的内部廉政制度
(一)风险管理制度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65条,香港交易所设有风险管理委员会,它负责就香港交易所经营活动所涉及的风险管理事项制订政策。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秘书处是风险管理部,它负责监督、执行风险管理委员会所制订的政策,并要求相关部门制订相应的配套措施。由于廉政风险也是总体风险的一部分,风险管理部会要求人力资源部制订《人力资源手册》对员工行为进行指引,有时候还要求人力资源部制订减少员工职务犯罪的计划。
(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香港证券管理机构的人力资源部门承担了大量的廉政建设职能,这些职能体现在各个方面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
1.招聘时的背景调查。香港证券管理机构在招聘时很注意应聘者的背景调查,它们除了要求应聘者出具推荐信以外,还会向应聘者以前的任职单位和以前的上司做电话调查。在香港,这种调查所获取的信息一般比较真实可信,因此那些有不良记录的应聘者将被排除在录取者之外。
2.签约时明确廉政责任。香港证监会的新员工到职时,都会收到一份《董事及职员操守准则》,它详细规定了处理利益冲突的指引和披露投资的规定,香港交易所的员工雇佣合同中也有类似的廉政条款。新员工在签订雇佣合同时必须认真阅读并承诺遵守这些准则或条款,员工一旦签字承诺,就意味着违约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制订手册规范员工的行为。香港证券管理机构依据《防止贿赂条例》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的有关条文,制订了详细的员工行为准则,来规范员工的行为。如香港证监会制订了《董事会及职员操守准则》,主要内容涉及个人投资信息披露、处理利益冲突、信息保密等方面。这些手册的内容详尽、可操作性强,为员工自律管理提供了很好的参照标准。
4.定期开展廉政培训。香港证券管理机构会定期与廉政公署合作开展廉政培训,重点讲解有关的法律条文,使员工明确哪些情况下实施或不实施哪些行为是不廉洁的,以及发生不廉洁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香港证监会一般是在新员工到职时邀请廉政公署的工作人员来开几次讲座,香港交易所则每半年开展一次廉政培训。
5.强制性休假制度。为了排查并发现潜在风险和员工违纪行为,香港交易所对员工实施强制性休假制度。其中,敏感性岗位一般是要求必须连续休假两周,而一般性岗位至少要求休假一周,员工休假期间的岗位工作将由其他员工接替。
(三)稽核审计制度
香港证券管理机构有一套健全的稽核审计制度,对组织的管理层及各部门进行监督。
1.香港证监会的稽核制度
香港证监会设有稽核委员会,其成员全部由非执行董事组成。该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复核年度财务报表,审查管理层的程序,以监察会计及内部监控系统所发挥的效用;就委任外部核数师向证监会提供建议;审议及核准证监会内部监控审核计划及跨部门稽核计划;复核外部核数师的致管理层函件所载列的稽核结果及管理层对该等发现的回应等。香港证监会没有专职的内部稽核部门,它通常采取内外结合的方法开展稽核工作。一方面,稽核委员会聘请外部的会计师事务所定期进行内部稽核,另一方面,为了弥补外部稽核的不足,香港证监会每年还实施了跨部门的内部稽核,其做法是从各部门抽调2~3人组成稽核小组对内部部门实施交叉检查或专项检查。接受外部稽核和内部稽核的部门实行年度轮换,但不管外部稽核还是内部稽核,最终的检查报告都需要呈交稽核委员会审批。
2.香港交易所的稽核制度
香港交易所承担稽核职能的机构是董事会下属的稽核委员会和行政总裁下属的内部稽核部,其中,稽核委员会是决策机构,内部稽核部是稽核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内部稽核部具体负责对香港交易所的业务及运作进行独立评核,以协助稽核委员会确定香港交易所有足够的内部监控,稽核及评估范围包括财务、运作、规则遵守及资讯技术,有关结果及建议会直接向稽核委员会汇报。如在稽核过程中发现有任何不妥善之处,内部稽核部会通知有关部门主管做出改进,并监察有关的修正过程。
(四)日常管理制度
香港证券管理机构对员工的平时监督检查主要依靠各级管理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制度有申报制度、回避制度、举报投诉制度和纪律处分制度等。
1.申报制度
香港证券管理机构对员工进行日常管理的最主要的一项制度是申报制度,凡是可能违反“防止利益冲突原则”的行为,员工都必须向其部门主管或直接上级申报。申报制度贯彻的是一种“充分信息披露”的理念,即当员工难以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违规时,通过申报方式让自己的行为公诸于众,以接受他人的监督。常见的申报内容包括有价证券的持有情况、有价证券的买卖情况、收受利益情况、兼职或讲学情况、亲属任职情况等。为便于员工申报,证券管理机构的人力资源部还在办公网上公布了申报专用表格。
2.回避制度
香港证监会、交易所员工在处理证券监管业务时,如果涉及配偶、子女所在单位的利害关系,必须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在与监管对象私下接触时,同样要以避免利益冲突为原则。香港交易所还规定董事须申报所有涉及的利益冲突;若有需要,董事还须避席不参加任何涉及其占重大利益关系事项的讨论或放弃有关表决。
3.举报投诉制度
香港证券监管机构鼓励证券从业人员利用投诉渠道向管理高层或监察部门举报贪污舞弊,以及早发现违规情况。一旦接受举报,相关人员必须迅速跟进所有投诉并对违规员工采取适当的处分。如果怀疑个案牵涉贪污、诈骗或其他罪行,还应向监管机构或有关执法部门(如廉政公署、警务处)作出举报。
4.纪律处分制度
香港交易所将员工违纪行为分为两类,如果性质不严重,只是操守问题,由交易所内部处理,如果违纪行为已经构成触犯法律,则需要转到香港证监会处理。内部稽核部会就员工的违规行为做报告,由管理层决定处理方式。四、对中国内地证券管理机构廉政建设的几点启示香港的政治体制、市场环境、人口素质等条件和内地有较大的不同,对其廉政制度我们不能简单照搬。但是,它们的管理理念、制度设计、具体措施上还是有很多值得借鉴之处。
(一)以“防止利益冲突”为制订廉政制度的首要原则
防止利益冲突,是香港廉政法律和各类组织内部行为操守的一项重要原则。香港证券管理机构的每位员工,无论从事职务活动,还是日常生活,不管是涉及本人,还是涉及工作对象或亲友,不管是在职期间,还是离职之后,其一切行为,都以此原则为前提。目前内地没有《反腐败法》,《证券法》有关规定也不详细,但从这一原则出发,就可以制订具有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使员工在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能进行自我约束和规范。
(二)制订可参照性强的证券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无论是香港的法律,还是各类组织的内部规章制度,其规定和文字表述几乎到了“繁文缛节、不厌其详”的程度,但具有很强的参照性,当遇到问题需要对照条文进行判断时,很容易“对号入座”。参照香港制订《证券、期货及投资界专业道德实务指引》的做法,我们认为,应组织证券业协会、交易所、中介机构等方面的力量,制订一部内容全面、可参照性强的证券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这对于提高整个证券业的廉政水平将有积极的作用。
(三)明确个人在廉政上的法律责任,加强信誉机制对员工行为的约束力
香港证监会和交易所对员工的廉政教育并不频繁,每年只开展一两次,花样也不常翻新,只是印发有关操守准则和请廉政公署人员讲解有关法规或进行情景考试。简单的做法却能奏效,主要原因是它们强化了个人在廉政上的法律责任和声誉机制对个人行为的约束力。它们的做法给我们如下启示:首先,廉政教育的重点应该放在使员工真正熟练掌握各项廉政规章制度上,可以通过加强与司法部门的配合、引入“情景测试”等手段来逐步提高廉政教育的有效性;其次,应把职业操守承诺纳入到劳动合同中来,利用法律工具提高员工廉洁从业的责任意识;第三、要进一步完善人事档案管理,特别是要将员工在职业操守方面的不良表现记入档案中,从而有效提高其违规成本。
(四)完善风险管理与内部监控机制的建设
香港证监会与交易所虽不设专职的纪检监察部门,但在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方面却有完整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强有力的工作机制。这套体系把触角伸向任何一个可能存在风险隐患的角落,深入渗透到各项业务的运作当中,从根本上防范了各类风险、堵塞了漏洞。由此看来,全面加强证券管理机构的稽核审计体系,提高内部监控和风险防范的能力,可能是今后须进一步努力的方向。
一、明确管理职能,全面贯彻落实《市场管理规范》中各项制度。
二、参与公司发展规划、业务经营计划的编制和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
三、执行公司决策层的决策事项,落实公司既定的任务和目标。
四、制定市场管理制度,规划市场长远发展。
五、组织对市场经营情况的调研工作,为公司的各种决策体提供依据。
六、制定市场管理部的年度、季度、月度计划,安排市场管理部的日常工作。
七、主持市场部工作会议。
八、检查监督市场管理部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并进行考核。
九、依据公司规定审核上货、换货申请,二次装修申请。
十、对商户、导购人员严重的违纪行为行使处置权或处置建议权。
十一、做好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创建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
十二、对所有的检查工作进行现场核实,彻底了解。
十三、严格执行公司《软件使用制度》,进行电脑信息化办公;对信息系统中相关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向上级领导出具统计报告和个人分析意见。
工作权限
一、依据公司规定,行使上货、换货申请的审核权和二次装修申请的审批权。
二、对商户的严重违纪行为的处置权和处置建议权。
三、依据市场部工作手册,对员工进行考核和奖惩,或提出相应的建议。
任职资格
一、富有极强的责任心,经济管理、中文、法律等专业学士学位,mba优先。
二、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两年以上本职务工作经验。
三、人品端正、业务精干、工作严谨、责任心强。
职业发展
可直接晋升的职位
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可相互转换的职位
副总监、总监
可升迁至此的职位
部门主管
市场部经理岗位工作细则
一、主持市场部工作,带领市场部全体员工落实公司制定的管理目标、计划;
问题:全年度工作计划何时提出?管理目标是什么?
答:应当于每年的12月15日前出具,并经董事长会议同意后实施;管理目标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服务质量、商品质量、市场提升等。
二、市场部经理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耐心,细心,能面对强大的工作压力,能够高速有效的处理突发事件,遇到问题要保持冷静,疑难问题及时上报总经理,要有对问题的预知性,前瞻性。
问题:如何对预知性、前瞻性进行检查?
答:人事部将通过市场部处理具体事务、执行公司新制度等工作考核其预知性、前瞻性。
三、制定市场管理制度,规划市场长远发展。
问题:如何要求制定市场管理制度?
答:1、通过制定《市场管理规范》,提出建设性建议进行考核。
2、通过市场部制定的有关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四、市场部经理应根据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对旧的管理制度进行补充,不断完善市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如不能及时总结完善的,予以处罚100元;同时要根据市场的日常经营状况,对市场的长远发展提供一些意见和建议。如能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的,予以奖励100元。
问题:如何判断是否总结完善各项制度?如何判断为市场长远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答:人事部将根据市场部处理日常事务过程中,如发现多次无据可依且具有一定不利后果的情况时,视为市场部经理未能完成本项职责;为市场长远发展提出意见、建议,以其被公司采纳的情况作为依据;
五、市场部经理要能及时地了解市场内的经营状况,定期(每月一次)对商户的商品销售情况进行考核,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商户将责令整改,如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整改完毕,特别是摊位内高档次商品的数量不足1/2或抄袭他人商品、毫无创新精神的商户,将根据具体情况提高租金标准直至清理出场。
在需要的时候要进行经营情况的专项调研,为公司的决策提供依据。如不能按要求进行的,予以罚款100元。
问题:多少时间、如何对商户的商品销售情况进行考核?
答:每月对商户销售情况(每个楼层至少10家,以情况最恶劣开始考核)进行考核,具体见附件1《商户销售情况考核表》。
六、根据公司长远管理目标以及市场部实际情况,制定市场管理部的年、月度计划,安排市场管理部的日常工作。如不能及时按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的,予以处罚100元/次;同时应对市场部的日常工作做出合理安排,保证计划的按时保质完成,并在月底对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需现场核实的应进行现场核实。如不能认真进行检查的,予以罚款100元/次。
问题:月度计划何时出具,是否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答:每月月底向办公室出具下月《月度工作计划表》,同时提交上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检查报告。详见附件2《月度工作计划表》。
由于各部门出具的月度工作计划表均为草案,须经董事长例会讨论确定后执行。人事部将依据部门出具的月度工作计划表被修改的程度考核市场部经理的水平与能力。
七、对商户、导购人员的严重违纪行为,如超过楼层经理的管理权限,市场部经理要对违纪事实及时进行了解,在审核无误后,按《市场管理规范》的要求严格行使处置权,如不能及时予以处理的,给与罚款100元的处罚,对于超越自己权限的违纪行为,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出具处罚建议,如不能及时予以汇报并出具处罚建议的,予以处罚100元。
问题:对超过楼层经理管理权限的违纪,应当如何审批?
答:应当按照市场管理规范的职权进行审批,同时对于自己无权审批的仍要及时上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