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2 09:59:0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法治讲座体会,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中央、省、市委统战部、工商联《关于以守法诚信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文件精神和会议精神,从县委统战部和县工商联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了“县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以守法诚信为重点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并于4月21日组织全县非公经济人士召开以守法诚信为重点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议,明确活动的目的意义,工作步骤和方法,县委统战部、工商联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以守法诚信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使非公有制企业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坚定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坚定对企业发展的信心。根据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法治县“十大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成立以工商联主席为组长,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依法治理“十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门的依法治理“十大行动”工作安排部署,将依法治理“十大行动”纳入工商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并落实专人对全县工商联系统内开展依法治县“十大行动”工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进行专题指导,专项督查,确保依法治理“十大行动”成功开展。
二、推进依法治县取得的成效
(一)组织保障到位。为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在工商联系统内依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县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工商联按照上级的要求,成立了推进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门人员和经费,保障推进依法治县、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和领导,并安排兼职人员负责日常事务,落实工作经费和工作责任制,保障了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并出台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法律进企业”工作方案》、《依法治县2015年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使单位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同时,将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切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确保工商联系统稳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聘请了1名法律顾问,凡以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决定、重要文件,事先要经法律顾问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积极帮助商会成员非公有制企业维权、同时多次对我单位职工开展学法和专题法制讲座。
(三)狠抓学习教育培训。一是坚持抓法律法规学习。机关全体领导干部充分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坚持党组会议、办公会会前学法30分钟,全体干部职工按照要求制订学习计划,规定学习的内容,采取集中学习、集中讨论和分散自学、互相交流学习体会等形式,系统地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加强引导教育培训。在积极参加上级举办各种学习培训班的同时,我们又结合工作实际。3月27日结合召开一季度主席(扩大)会议,聘请了民主法制宣讲团成员法律服务所所长伏大文对全县非公有制开展了民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相关知识专题法制讲座;4月3日,深入到唱歌石林旅游公司指导企业党建和开展讲党课活动。5月28日,县供应商行业商会召开第一届第二次会员大会,会上,县工商联聘请了县司法局县民主法制宣讲团成员法律服务所所长伏大文对供应商行业商会全体会员进行了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与实务操作法律知识培训。并对守法诚信、勇担社会责任、热爱商会工作等企业颁发了奖牌。通过全年教育学习、培训,非公有制一致认为,参加法制讲座学习收获很大,大家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得到了加强,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得到了提高。并表示要进一步强化依法治企意识,切实做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实现企业的和谐发展、健康发展和长效发展。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以守法诚信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和“万名干部下基层”为契机,到各会员企业、挂包帮村走访,宣传。共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共计80000多份,信息13条,简报7期,在非公有企业中营造了人人知法、大家守法、遇事用法、维护合法权益靠法的法治环境。
三、存在的问题
2015年,工商联在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企业未引起足够重视,导致此项工作相对滞后,差距较大;二是创新力度不够,宣传形式较为陈旧,普法教育形式比较单一;三是普法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宣传队伍量少质弱;四是自主学法热情不够,不积极主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抓好重点。落实依法治县重要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精神,开展自学培训,增强部门干部自身法治观念,进而增强非公有制企业学法用法水平,推动依法治县工作有序进行。
公务员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依法治国,意味着 “人治”到“法治”的迈进,也是一个历史性的伟大变革,它标志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标志着领导和管理方式从经验到科学,从依靠领导个人权力到依靠法律治国的大跨跃。“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作为其中重要组成部分的政府机构及其公务员更是首当其中,成为这项社会系统工程的核心。
作为一名公务员,要带头学好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下面我结合自己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1)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前提。法为国之本,学法用法,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宣传和贯彻法律,关键是要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核心是法治,必须依靠法律手段,来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方针的落实。其次,本职工作的需要。作为一名乡镇宣传干部,首先自身要充分学习和掌握国家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做好法律宣传学习工作。再次,自身建设的要求。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败,关系到行业形象。多年来法制教育,要求社会依法行政,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一名合格的干部,学习法律可学不可学的事情,而是非学好不可。
(2)学用结合,提高自身的法律水平
学法的最终目的在于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法律规定,表现在依法审计、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各个方面。一是“五五”普法和“六五”普法通过开展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学习教育活动,使我自己认识到法律是管理经济社会、处理各种疑难复杂社会问题最有力、最有效的武器。使我从学法用法的具体实践中感受到自身法制素质有所提高,学法用法热情也越来越高,使我从不主动学法到主动学法,增强了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二是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有了全面提高。使我在工作中形成了“遇到问题先学法、决策之前找专家”的工作思路。
(3)今后学法用法的努力方向
一是在学法用法中,要积极主动学习各类法律,掌握各类法律知识,在宣传工作中,要有创新学法意识,切实增强学法的实效性,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在使用法律过程中,要以用促学,学用结合。我要把用法作为学法的着眼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学用结合,在“学”字上下功夫,在“用”字上出效果,模范地树立宪法和法制观念,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加强农村法律知识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各类法律宣传学习活动及专题讲座,提高广大群众的学法、懂法、守法意识。要努力遵循“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遇到问题找法”这一思路,将法律意识贯穿于整个工作中,做到规范执法,依法行政。
一、广泛宣传抓落实,扎实做好普法发动工作
为保证“四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在启动预备阶段,我乡就广泛地进行宣传发动,力求做到思想熟悉到位,动员部署到位,工作落实到位。为加大宣传力度,20**年5月,乡依法治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乡机关干部精心制作了10块展板、100幅宣传画在全乡各村屯和乡属中小学巡回展出,向全乡广大农民展示“三五”普法成果与“四五”普法目标任务和意义等;并结合“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将每年的12月份定为普法宣传月,在全乡开展了“四五”普法宣传月活动,开展法律咨询,举办法制讲座和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张贴标语,对“四五”普法的意义、目标和任务进行广泛宣传。在宣传过程中,乡政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把“四五”普法工作列入年度全乡乡村屯三级干部考核目标之中,确保“四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健全了组织网络。乡政府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下设普法办公室,负责普法日常工作。各村屯和乡属中小学也都成立了相应的“四五”普法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了“四五”普法组织领导机构,全乡上下形成网络,实行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普法办公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周密制定了规划。根据市县“四五”普法规划精神,结合全乡实际,制定了乡“四五”普法各年度规划,乡属中小学和各村屯也结合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规划。三是加强了队伍建设。全乡建立了学法讲法小分队、普法依法治乡联络员、法制宣传骨干队伍和法制副村长(校长)队伍,并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四是加强普法骨干培训。从20**年起,乡政府共举办了全乡“四五”普法骨干培训班7期,共培训骨干800余人次。五是及时征订发放教材。先后征订发放全国“四五”普法干部读本450本和省编公民普法读本1350本,编印发放法制宣传手册及宣传单3.5万份。六是落实了普法经费。乡财政每年都按照“四五”普法规划要求拨付普法经费,为开展“四五”普法工作创造了物质条件。
二、明确任务抓重点,实现工作整体推进
“四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全乡认真按照普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要求,抓好重点对象,确定重点学习内容,实现整体推进。一是抓好各级干部学法。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和村屯干部是“四五”普法的重点对象。20**年5月,乡政府组织召开了全乡乡村屯干部学法动员大会,对全乡三级干部学法进行动员和部署。首先,开展了以乡领导班子中心组为龙头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用法讲课学习活动,每年乡中心组集中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4次。在学习过程中,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并按时参加了县统一组织的考试。其次,开展了乡村干部学法用法大练兵活动。做到一般干部学法每年达到40小时以上,有学法计划、有记录和学法笔记。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自身法律素质,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工作失误。五年来,全乡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第三,开展了“村官学法普法学习月”活动。根据农村实际,将每年的1月份定为“村官学法普法学习月”,司法所根据村官农村工作实际,下发了《农村土地承包法》、《草原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涉农法律学习材料及各种普法宣传单,并于每年活动月结束后,对村屯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试结果纳入年终评优的重要一项。通过开展“村官学法普法学习月”活动,大大提高了村干部法律知识水平,提高了依法治村治理水平,使村级法治化治理上了新台阶。二是抓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五年来,全乡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开展了“送法进校园”活动,使在校的青少年学生都接受了法制教育。为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乡里还专门对各中小学生主管法制的副校长和政治教员进行了专题培训,作为法制辅导员,并进一步明确了职责。乡派出所和司法所积极开展警校共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和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在全乡中小学生中开展了“两法”知识竞赛、学法征文和法制宣传画创作活动,开拓普法教育新路子。
三、拓宽渠道抓提高,营造浓厚普法氛围
“四五”普法以来,全乡普法工作注重拓展新的阵地和形式。一是主动“送”。乡政府每年都组织有关执法站所利用大集和科普之冬等各种契机,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大型“法制宣传”活动,五年来,共发送学法资料10000余份,接待法律咨询者3000多人次。二是突出“新”。广泛宣传普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全乡共举办新颁布的《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各种培训班和讲座11期,共培训1500多人次,有力地促进了新法律法规实施。三是扩大“面”。乡里每年都坚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广播、墙面、板报等多种形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不断扩大普法覆盖面。
四、紧贴中心抓深化,有针对性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为使普法工作取得实效,我们紧紧围绕乡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化普法教育,坚持把普法工作与处理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为促进乡党委、乡政府各项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在“严打”整治斗争期间,全乡开展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编印下发“严打”法制宣传手册,举办了“严打”法律知识培训班和讲座,宣传“严打”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非凡是在全乡实施草原禁牧过程中,我们组织乡村屯干部深入农户家中,非凡是养殖户家中宣传《草原法》、《草原治理条例》,宣传草原禁牧的好处,并印发了5000多份宣传资料。通过宣传和入户讲解,消除了广大农户心中的疑虑,使禁牧工作变成了农户的自觉行为。
五、普治结合抓创新,进一步推进依法治乡工作的开展
依法治村工作是一项长抓不懈的工作,关系到农村社会的持久稳定,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在200*年里,街头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两委会,统一思想,加深了对开展依法治村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并狠抓落实,借“十六大”东风,以“三个代表”为指针,全面贯彻省、县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精神,使我镇在今年不仅巩固了依法治村试点成果,并推进了依法治村进程。
首先回顾往昔,200*年我镇作为县依法治村工作的试点乡镇,在县委、县府的重视下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今年是我镇落实实施县委、县府部署的“三年依法治村”工作中的第二年,总结去年的经验,我镇在今年进一步铺开了依法治村“战场”,继续“以点带片,以片带面”的工作思路,做到“横纵结合”,彻底深化依治法村成果。首先在横向上,重新调整了镇、办事处、村的三级依法治村领导小组,重新选择确定了3类依法治村对象;对合溪姚、道蓬岩两村作为一类对象,由镇依法治村领导小组直接实施,对其余2类、3类对象分别由办事处和驻村干部负责组织实施,形成新的3级依法治村领导小组网络。其次在纵向上,细化依法治村领导机构,下设综合治理组、基层组织建设组、宣传教育组、清理违章建房组、处理违反计划生育组、依法打击组等6小组,做到具体分工,各司其职,统一部署,综合验收。总结今年依法治村工作,具体可以概括为:“加强二项建设,深化四个活动”: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维护农村稳定的前沿阵地。镇党委政府围绕“抓固本强基,促富民强村”这一主题,抓住今年村级合并、换届选举这一契机,集中培训了178名党员发展对象,并组织培训2次,考试1试,重新更新充实了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领导班子和配套组织建设,理顺了党支部与村委会关系,改进了村干部作风,提高了他们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村级自治组织在农村前沿阵地上保一方平安的先锋作用。镇政法办在村级合并、换届选举的同时,就以文件形式下发了调整村级标准化调解委员会的通知,在建立合并换届后村委新班子的第一时间,将村级标准化调解组织健全起来,不仅一定程度上消灭了村级合并、换届选举后存在的不安定隐患,更为合并后新行政村的依法治村工作打下了很好的伏笔。目前,街头镇45个合并后行政村村级调解委员会名单已全面上报镇政法办,政法办登记造册,并准备马上组织对调委会成员进行一次培训,真正让他们在农村第一道战线上学法、懂法、用法。
2、加强基层综治机制建设,使之有效运转。
今年工作中,镇政法办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重点完善落实了二项制度。一是完善了社会治安综合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社会治安治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村,量化指标、平时检查,定期考核,年终进行考核,开展轰轰烈烈的评选“文明治安”村的活动,并落实了驻村干部、办事处主任维护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对其所驻村、分管片因干部本人存在主观原因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坚决严肃追究干部责任。二是落实了民间纠纷调处分级负责、归口管理、限期办结责任制度。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针对农村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通过建立履盖全镇的民间纠纷信息员和定期排查活动,及时掌握各种不安定隐患,今年共排查纠纷13起,调处12起,成功率达97%。截止10月,今年我镇的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95%以上,调结率达到90%以上,由镇政法办直接受理来信来访案件28起,共调处18起,受理率100%,成功率100%,其余10起来信来访案件已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可以说,今年我镇全面落实了民间纠纷调处分处负责。归口管理、限期办结制度。
3、深化文明安全创建活动,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与水平。时值今年村级合并、换届选择之际,街头镇党委政府意识到这是深化农村安全文明活动的好时机,坚定不移地开展农村安全文明创建系列活动,对新合并的行政村,加大工作力度,达到由乱到治。继续开展评“文明户”、“结友谊村”,修“友谊路”等活动,不断丰富创建内容,不断扩大创建履盖面,在质量上更是精益求精。
4、深化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群众向法制观念
以农村党员干部、青少年为重点对象,以淡化宗族观念,增强法制意识为重点,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形式,如普法材料发放(共张贴标语100余条,发放宣传单2000多份),村民大会法制讲座(举办各类讲座7次),以及农村喜闻乐见的团体活动(如老协活动)等,对村干部及青少年进行了法制教育(受教育人次达8750人次),重点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行政处罚法、调解业务知识(针对村干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针对青少年),并为街中、街小聘请了派出所民警为法制副校长,大大激发了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热情,增强了群众法制意识。
5、深化严打整治活动。
今年,我镇加强重点治理,有针对性地集中整治村级合并、换届选举中治安混乱,案件高发的重点村,针对群众关注的治安热点问题,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击了挑起村际及宗族械斗事端的骨干分子及“黄赌毒”现象。通过各工作小组,查处违反计划生育5起、违规建房7起,对3个村的村级财务混乱等问题进行了整治,规范了村民行为,更为村级合并、换届选举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6、深化农村居住环境整治活动,集中整治“脏、乱、差”现象。我县农村普遍存在的“脏、乱、差”现象,一直是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绊脚石,也是农村不稳定因素的一个极大隐患,街头镇党委政府意识到这一点,结合我镇农村的实际情况,在今年的村级合并工作中,对完成合并较早,集体经济较发达的村率先整治村容、村貌,包括屋前、屋后、溪岩、道路的净化、绿化及一批机耕路的建设,改善了农民的生活质量,也推动了农村现代化的建设。
通过一年的工作,我们体会最深的有四点: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是前提
要把依法治村工作当作是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当成是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首先是要理清思路制订方案。要在精心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计划,方能保证工作的有序开展展,避免思路混乱、四处乱撞的现象;其次是领导要身先士卒,带头参与依法治村工作。这样做一方面有利于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第二方面有利于营出依法治村的强烈氛围,第三方面是有利于及时准确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把握关键;其次是要建立健全工作小组,具体分工,明确职责,建立起多层次网络组织,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广泛宣传,深入教育是基础
依法治村工作涉及千家万户,量大面广,没有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光靠工作人员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类此,要坚持宣传工作走在先,宣传工作贯穿始终,边宣边治,宣治结合。要通过深入教育,使群众真正明白治理只是手段,发展农村、建设农村,确保农村的繁荣稳定才是最终目的,形成广大群众自觉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社会风气,才能确保农村的长治久安。
三、抓住主线,树好型是关键
依法治村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工作中实行一把抓,面面俱到,这样势必一方面容易分散有限的工作力量,打不开局面,另一方面无法突出重点,难以疏到立秆见影的效果。因此要集中力量,重点突破。一是要抓住主线,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症下药。农村的整治要以打黑除恶为主线,纠纷积案突出的要以纠纷排摸调处为主线,加大力度,打开整个局面。各地要灵活方法,不搞一刀切,死搬硬套。二是要树好典型,要结合本地实际,找准重点村,对那些社会治安混乱、纠纷突出的村要重点突破,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取得最大的成效,形成一定的声势和社会影响力,并以此为型,加以宣传和推广,带动其它工作的深入开展。
基于这样的教学目标,教师就要改变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充分突出“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生由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在学习知识的同时,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法治观念。
笔者在多年的经济法教学当中,不断学习,不断思考,不断探索,不断总结,在经济法教学方法改革方面,总结了一些经验。
一、运用大量案例进行教学
案例教学,就是通过对现实生活中经济法案例的详细描述,提出相关的具体问题,引导学生自己思考、分析讨论、寻找答案。教师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指导,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知识、提高能力。
高度概括和抽象的经济法律规范往往不容易理解,仅仅靠教师单方面的说教来讲解,学生往往会感觉枯燥无味,学习积极性不高。教师如果在教学中结合适当的案例,则能引发学生的兴趣,同时又能把抽象枯燥的法律条文变成通俗易懂的知识,让学生接受。例如,在学习“知识产权法”这一部分时,笔者引用“西单女孩”商标被注册,“旭日阳刚”不能再唱《春天里》,赶集网广告创意被赶驴网“搭顺风车”等案例,很好地吸引了学生的注意力,激发了他们的学习兴趣,同时也把抽象的法律条文具体化了身边的人和事。
与传统的讲授法相比,案例教学法有以下优点:第一,经济法案例具体生动。案例来源于现实生活,能够吸引学生的注意。教师演示精心设计的案例,提出具体问题,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带着问题去学习、思考,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取得较好的学习效果。第二,课堂讨论的重要性。教师让学生认真思考后讨论分析,学生陈述各自的观点和理由;教师在学生交流的过程中给予必要的点拨和诱导。课堂教学从单边活动进入了多边交流,学生由被动接受知识转为主动探索知识。另外,讨论能使学生在群体交流的过程中,互相补充、互相启发,培养了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第三,理论联系实际。案例教学能够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当中的问题就是生活中真实存在的问题,也是学生将来可能会遇到的问题。例如,通过对一个合同内容的分析,学生知道了签订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应当注意哪些问题;通过对合同案例中的违约金、定金、损害赔偿金的计算,学生掌握了在合同纠纷中赔偿的数额应当如何计算等。
二、运用现代化手段进行教学
由于经济法教学中需要大量的案例教学,教师语言表述或者在黑板上书写案例都会浪费大量时间,而多媒体课件教学则可以节省板书时间,也可使学生全面准确地掌握案例信息。同时,多媒体教学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搜集大量的经济生活信息,增加课堂教学的知识量和信息量,丰富教学内容,开拓学生的视野。
另外,多媒体课件教学可以增加学生的感官刺激,收到更好的教学效果。教师可以在课件中直接加入视频案例,也可以增加一些色彩丰富、活泼有趣的图片,制作一些简明扼要的表格,或插入一段优美的音乐,从而使教学过程生动有趣,更容易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例如,课堂上播放《今日说法》的典型案例,既有精彩案情,又有专家的分析讲解;学习《合伙企业法》时,用课件演示表格比较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简明扼要、直观明了、省时省力,收到了很好的教学效果。
三、运用第二课堂进行教学
经济法作为一门学科,具有很强的社会应用性。经济法教学不应当在封闭的状态下进行,而应同社会生活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通过各种内容丰富、形式生动的实践活动向学生传播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
在经济法的教学当中,应广泛开展第二课堂活动,使课堂教学与第二课堂教学紧密结合。通过法律讲座、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社会调查、参观庭审等各种活动,使学生更加牢固地掌握所学的法律专业知识,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例如,学校可以聘请法律工作者(法官、检察官或律师等),为学生举行专题讲座,解答社会生活中经常遇到的经济法问题。学校也可以与法院联系,组织学生旁听法庭审理活动,通过庭审活动分析当事人的是非对错,让学生学会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亲身体会庭审的庄严和法律的严肃。学校还可以和监狱、劳教所等单位联系,通过违法犯罪人员现身说法,使学生体会到尊纪守法的重要性。
蒋晓伟 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
如何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根据自身受教育以及多年的调查表明,我们过去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内容缺乏系统化。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内容主要在遵纪守法和权益保护方面,忽略了青少年基础法律意识的培养。所谓基础法律意识就形式上来说,是法律意识中的感性认识部分,就内容上来说,是公民意识,包括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意识。
基础法律意识,就时间范畴来说是人生最早形成的法律意识,就空间范畴来说是法律意识中最基础的、得以发展的基座部分。它是法律意识中最基本的部分,决定了人生法律意识发展的方向和轨迹。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青少年基础法律意识的培养,要从心理塑造和知识认知方面培养青少年的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
既然对青少年基础法律意识的培养十分重要,那么我们就必须掌握青少年基础法律意识培养的规律。这一规律体现在对青少年法律意识心理塑造和知识认知的形式和内容上。
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心理塑造和知识认知,从其形式上来说,要通过全方位的教育方式、潜移默化的过程进行。全方位的教育方式主要有:新闻媒体,包括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电脑网络等的法治宣传教育;政府的法制宣传教育,包括各种法治讲座、社区法制活动等;学校的教育,包括大中小学校的法治课程和课外法治活动等;参与具有法治意义的志愿者活动等。国家机关率先垂范遵守法律的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等。正是上述全方位的法治教育方式,使青少年思想或性格不知不觉地受到浸润、受到影响而发生了具有更丰富、更健全的法制意识的变化。
以上海为例,上海小学生法律教育,主要通过课堂上的“思想品德课”、“社会课”和课内、课外的专题法制活动进行。如“校会课”上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教育;校外参观“宪法活动周图片展”等。而普通中学的基础法律教育,较之小学在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上都更深入。上海中学生接受的法律教育主要通过课外教育和课内教育两种渠道。每所中学都设立了法制副校长,每学期至少开设两次法制专题讲座。
相较国内而言,一些发达国家义务教育中的法律教育更具充分性、合作性和人性化。这些国家的中小学校在对学生的教育中,普遍以德育陶冶情操,以公民教育树立爱国精神,以法律教育培养自律性。同时,不仅重视学校的教育作用,更注重与家庭、社会教育的结合。比如在美国,从中小学开始,学校就要求学生参与社区服务,即“做义工”,以培养学生的爱心和社会责任心。
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心理塑造和知识认知,从内容上来说,要注重汲取正确的法律意识,摒弃非正确的法律意识。正确的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和法律现象的符合客观规律的科学认识;非正确的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主观而错误的认识。比如,“诚实守信”、“公平正义”就是正确的法律意识;“权大于法”、“情大于法”就是非正确的法律意识。青少年的世界观尚未形成,是非的辨别能力较为薄弱,因此在一定环境中对正确的法律意识和非正确法律意识会分辨不清。“我爸是李刚”事件主角的言行,足以说明当前某些青少年颠倒的是非观、错位的法治观和无知的价值观。因此我们必须明是非、分对错、讲荣辱,以正确的法律意识引导青少年健康地成长,批判和摒弃非正确的法律意识,并使青少年增强抵制非正确法律意识的能力。■
李思源 大连电视台青少年频道主持人
节目创意与青少年法治意识引导
电视台青少年频道的节目创意应注重对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道德素养的引导,这既是节目创意的立足点之一,更是一种社会责任和义务。目前,引导青少年在参与中培养法治意识、提升道德素养的主导节目,在全国电视市场还是一个空白。
近年来,对青少年加强法治与安全教育就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在这样的社会历史背景之下,作为舆论宣传视窗,同时又是最具影响力的大众传播媒介――电视节目,应当扛起普法的大旗,充分利用宣传传媒优势,积极为青少年开阔一片法律视野,为引导青少年知法懂法提供有效平台。
节目要突出道德素养引导作用,体现特色,同时也要做到“寓教于乐,深入浅出”。比如,大连电视台青少年频道只是区域性的副省级城市电视台,必须以少年儿童的视角扎根地方现实,办出地域特色。应加强人文关怀,密切关注发生在本市少年儿童身边、与他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新闻事件,并不断强化服务功能,增强节目的互动性。电视节目在进行普法教育与道德指引的同时,尽可能多地为广大少年儿童提供有针对性的免费法律服务,比如开发一些有可视性的板块,用真实事例感染观众。如互动的访谈类节目,评述分析性节目,让青少年通过分析一些偏离法治轨道和道德准则的现象,从中发现问题,以真正做到懂法、守法。
电视工作者,也可以从开办节目的过程中发现青少年法制宣传的薄弱之处,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一些让家长和老师等监护人参与的节目,让他们可以了解孩子,对症下药。
青少年法治节目作为电视节目的衍生形态,既需要吸取成人法治节目的成熟理念,又要借鉴青少年节目的表现形式,以少年儿童能够接受的传播方式和节目形式,把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巧妙的融合进去。比如通过模拟法庭,模拟案发现场等,让青少年自己扮演犯罪嫌疑人、庭审法官、律师、旁听者等。当然,做好这类节目,我们不能窝在家里,闭门造车,还必须走出去,掌握第一手资料,扩展节目创意,丰富节目创作素材,把节目办到少年儿童的心目中去,从而才能更好地发挥对青少年道德素养引导作用。■
鞠玉翠 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用美善的教育预防犯罪
尽管关注过不少青少年自伤、自杀、伤人的惨痛案例,但是,近期的邢丹罹难事件和药家鑫案,还是很令人震惊。案件的事后惩处是必要的,但案件所造成的许多恶劣后果,特别是生命的丧失却是无法挽回的。所以,“预防胜于矫治,发展胜于预防”是对待青少年行为问题和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则。青少年的行为问题,往往是“病因根植于家庭,病象显现于学校,病情恶化于社会”。可以说,减少青少年犯罪人人有责。
青少年阶段是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段。这与该年龄段常见的心理矛盾有关:成人感迅速增强,精力旺盛,但社会阅历、处事能力还比较欠缺,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容易冲动等。这种矛盾状态在良好的教育环境下能够得到较好的解决,而在不良的教育环境中则会加剧。
失学青少年由于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缺失,更是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在高速公路上扔石头取乐的三个90后少年是农民子弟,家庭条件不好,早早辍学,没能充分享受受教育的权利。这让我们必须关注弱势群体受教育权的保障问题,以及基本的教育公平问题。然而,家庭条件殷实,能够考入高等学府的药家鑫的案例,则更让我们深思:仅仅有受教育权是不够的,我们必须慎思,什么样的教育才能让青少年成长为健康快乐有责任心的人?
有研究发现许多违法犯罪者的童年都很不幸,长期与母亲分离,“没有感情,无法爱别人,只能维持表面的人际关系,容易愤怒和。”这种回避型交往风格者对别人充满了怀疑,认为别人都不诚实、不可信。从物理空间上来说,药家鑫并未长期与母亲分离,但在心理上,他与母亲并不亲近,学习和练琴才是联结母子的纽带。从药家鑫的自述中,不难看出其家庭教育的畸形:“我除了学习以外就是练琴,……为了练琴,妈妈都会打我。……我觉得看不到希望,天天压力特别大,我经常想自杀。”在逼迫中,在狭小的心理空间中,药家鑫学会了弹琴的技能,却没有体会音乐中的美和善;获得了养家糊口的一技之长,可缺失了与人交往的乐趣,对他人缺乏基本的信任;考取了高等学府,但是缺乏伦理常识的教养,缺乏对生命的基本敬畏。而值得警醒的是,这绝不是个案!
当今教育中很常见的现象是:重分轻人,重技轻德,重利轻义。无论是家长还是教师眼中的孩子已经不是有血有肉、个性鲜明、表情丰富的生命体,而是带着分数面具的考试机器;无论是弹琴还是上课都只不过是为将来谋生增添砝码,至于音乐和文化中蕴含的真善美,都被遗忘了;教育中对孩子们的强制、奴役,有时甚至打着“爱”的旗号,其效果却是毁掉了孩子的自尊和自主,使其蜕变为失去灵魂的冷血动物。社会中低收入者受歧视,学校中“差生”受歧视,人们习惯于根据某些单一标准衡量人的高低,而忘却了人之为人的尊严。
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用法意识,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我办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现将几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保障,全面安排部署“法律六进”工作
我办领导对此项活动高度重视,为加强领导,成立了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从领导上、组织上保证了工作的有序进行。年初,根据省、市、县普法依法治理机构的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情况,及时制定了《农业综合开发办关于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对“法律六进”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
二、突出重点,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2011年以来,我们相继组织开展了宪法、妇女维权、行政强制法、安全生产、审计法、招投标法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法律进乡村活动。结合“科技下乡”,在“三送”点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法制宣传,宣传计划生育条例、防震减灾等法律法规,并发放科普资料30000余份,发放法制书籍100余本,解答法律咨询50多人(次)。二是法律进机关活动。撰写法制讲稿33份,每年至少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法不少于5次,每位干部写好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提高学习效果。三是活动进企业活动。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三送”企业,指导五星食品有限公司党支部开展活动,并组织在该企业开展了法律知识讲座,主要针对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知识进行了宣讲。
三、建章立制,务求实效
建立健全了普法依法治理干部法律学习考核制度、工作奖惩制度、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不但加强了干部的自身建设,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增强了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增加了干部宪法意识和法律意识,权利与义务、责任相一致的意识。有利地提高了全办干部的服务群众、服务企业工作水平。
“五五”普法以来,县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推动全民学法用法工作中的教育、引导、带头作用,创新载体,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成效,进一步提高我县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保障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近年来我县关于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近年来我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概况
近年来尤其是“五五”期间我县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力度。
一是完善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和培训制度。把法制学习纳入中心组、各级班子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内容,制定年度学法计划,采取集中讲座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认真组织实施,按照工作要求,突出重点,对领导干部有计划地进行法律知识培训。2006年,县委、县政府正式将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列入县里年度培训计划,对全县领导干部的学法内容、学法形式、学法时间等作了具体规定,使领导干部学法走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自“五五”普法启动以来,每年对副科级(包括退居二线领导干部)以上领导干部至少集中培训一次,几年来,参加集中法制培训的领导干部就达3000余人次。
二是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重大决策前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特别是在《行政许可法》出台和实施以后,县政府和全县11乡镇党政机关都先后与律师事务所取得联系,聘请相关具体律师为法律顾问。并且,据去年统计数据中显示,全县共有21个县直机关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真正建立起政府、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尽量在依法行政的工作实际中,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公证人员队伍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三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监督评议制度。每年不定期对各部门领导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决策及部门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督察、评议,把督察、评议结果作为考察领导班子、测评领导干部素质的重要内容之一。县普治办统一印制“领导干部学法笔记本”,规定领导干部参加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听取法制讲座、个人自学法律、学法心得体会等内容记入学法笔记本,每年学法笔记不得少于2万字。县普治办每年年底还会同组织、人事部门等联合对笔记本情况进行抽查调阅,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学法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是落实拟任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对人大任命和非人大任命的干部,在任命前都要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对考试不及格的原则上不予任命。考试注重两个结合。一是基础知识与业务知识相结合。将《全国“五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宪法修正案》和《行政许可法》等作为考试的基本内容的同时,根据考试对象的不同,将与拟任处级干部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列入了考试的重要内容。二是法律知识能力与法律运用能力相结合。不仅对拟任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进行考核,同时也对拟任干部的用法能力进行考核,力求通过考试,真正考出拟任干部是否具有法律意识,是否具备拟任职务所必须掌握的专业法律知识。并把领导干部学法情况、依法办事、违法违纪等情况列入述职、述廉的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依据之一。“五五”普法启动以来,我县共组织了6批干部任前法制考试。
二、当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领导干部学法缺乏自觉性和持续性。还有好大一部分领导干部属于被动普法对象,对法律知识学习兴趣不浓,热情不高,主动性不足。普法教育的权威性、重要性未能显现。二是领导干部用法偏向主观性和意愿性。普法教育的权威性、重要性未能显现,有些部门、单位对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疲倦思想,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认为法律不是万能,地方强压手段时有发生。三是社会现象反面影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积极性紧迫性。反腐倡廉力度不够,一些漏网之鱼的所作所为还会不时出现在他们的眼前,响彻在他们的耳边,影响到他们的心灵平衡,当歌舞升平、酒飘万里、公车私用等现象司空见惯时,法、权难免会在心灵中失衡,对他们法制宣传教育也就只能对牛弹琴、苍白无力。
三、对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要加强领导重视。要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当成一项长期工作并常抓不懈,切不当成形象工程应付了事。二是要落实干部任前法制考试制度。要把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列入提拔必经程序,严格杜绝合格证年检盖章走形式,法制考试分发答案走过场的现象,这是推进和督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最为行之有效的举措,对目无法纪和藐视法律的领导干部一定要做到一刀切。三是要创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形式。切忌只喊口号不抓落实,只发文件不付诸行动,要从面上泛泛而谈转向点上真学实用。四是要营造一个厉行法治的社会氛围。俗话说:“一个厉行法治的社会才是最好的普法课堂”,一个公平、良好的法制环境是才是真正搞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根基。
在全体政法干警中政法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中央政法委今年重点抓的两项工作之一,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这次教育活动的主要任务,就是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实现“六个进一步”的目标、做到四个“忠于”。即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保持政法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全市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要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第一,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一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二是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坚决反对从本部门本地区利益出发破坏国家法制统一的行为,坚决制止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土政策”、“土办法”;三是严格依法办事。坚持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第二,要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能不能坚持执法为民,是衡量政法干警政治上是否合格的基本标准。执法为民要做到“三个必须”:一是必须坚持一切为了人民。必须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决不能用来谋取个人或小团体的私利,不能只考虑自身工作方便而漠视群众的方便和利益;二是必须坚持一切依靠人民,坚信人民群众是真正英雄,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三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三,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必须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必须坚持合法合理的原则;二是必须坚持及时高效的原则;三是必须坚持程序公正的原则。
第四,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这是政法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政法干警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要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服务大局与立足本职的关系;二是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三是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四是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要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第五,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政法干警要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与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起来,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严格执法统一起来,把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与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统一起来。
全市政法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州、市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搞好指导协调,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活动中,各级领导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制定工作方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足够的精力投身教育活动。教育活动要做到“八有”:即有领导小组,有学习培训方案,有学习读本,有学习专刊,有学习笔记,有辅导讲座,有考试卷宗,有心得体会文章。
关键词:法治教育 中职学校 开展形式
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使中国法律体系逐渐完善,对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文化的融合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当前人们的法律意识仍有待提高,因此需要采取适当的方法与措施对其进行督促。中职院校的学生由于身心正处于快速发展的时期,还没有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加之所接触范围有限,其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因此,需要学校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通过开展有效的法治教育,促进学生法律意识的提升,为其将来更好地融入社会奠定基础,为依法治国做出贡献。
一、中职学校开展法治教育的必要性
经济的一体化、文化的大融合、科技的大发展造就了当前的信息化时代,这虽然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同时其中也暗藏着诸多不利于青少年发展的因素。中职学校的学生正处于青春发展时期,对世界充满好奇,但由于其身心都未发展成熟,因此如果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非常容易引发未成年人犯罪,不仅给社会造成一定的危害,还会将其人生毁掉。因此,中职院校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是非常重要的。
加强法治教育,有助于学生辨别是非能力的提高,从而帮助学生抵制不良诱惑,减小未成年人犯罪发生的概率。此外,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还可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有助于学生在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因此,中职学校加强对学生法治教育,不仅是学校提升教学水平的需要,同时也是减少社会犯罪、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需要。
二、中职学校开展法治教育遇到的阻碍
1.学生成员构成较为复杂
中职学校的学生具有素质高低不等、成员结构复杂的特点,中职学校的学生很多是因为中考不理想、家庭困难、父母离异等因素致使其没有考上理想高中,而进入中职学校的这些学生在性格等方面差距较大,个性较为鲜明,管理起来也较为困难,而且普遍存在不爱学习的现象。加之有些中职学校在管理上较为宽松,为学生逃课、接触社会不良人员提供了机会,容易诱导这些没有形成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学生犯罪,进而危害社会。
2.中职学校资金投入不足
受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很多学校领导认为学习才是学生的主要任务,因此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和中职院校,都更加注重在教学方面的投入,造成法治教育资金的匮乏,效果也可想而知。不仅如此,一些中职院校对法治教育缺乏足够的重视,致使法治教育的相关教育工作者,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步履艰难。
因此,需要中职院校的领导认识到法治教育的重要性,通过加大资金的投入,为法治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的概率。
3.法治教师素质有待提高
当前一些中职院校从事法治教育的教师,在进行法治教育工作的过程中,仍受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采用“填鸭式”“满堂灌”等教学方式,使学生在学习法律知识时,缺少学习的兴趣,进而增加了学生逃课的概率。不仅如此,还有一些法治教育的教师专业知识的储备较为匮乏,在进行法治教育的过程中只能照本宣科,无法对法律知识进行拓展和延伸,造成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只能停留在表面,无法深入理解。
因此,中职院校应加强对原有法治教师的培训,通过积极引进优秀的法治教育教师等方式,提升中职院校的法治教育水平。
三、中职学校开展法治教育的形式与方法
1.法治教育的主要形式
法治教育主要分为三种形式,即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学校教育主要是学校通过对学生进行系统、科学的编排课程等方式,讲授学生相关的法律知识,这种形式的法治教育可以让学生较为系统、全面地掌握法律知识。家庭教育主要是指学生在家长以及亲友的影响下,对法律知识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通常情况下,家庭作为学生的启蒙教师,对于学生学习兴趣、学习方向等有重要影响。社会教育主要是学生在发展的过程中,通过参与社会活动、接触社会人员等方式,从中掌握法律知识,这种方式的法治教育通常能引起学生较大的兴趣,对于巩固、深化学生的法律知识有重要作用。
这三种形式的法治教育是相辅相成的,对学生都有重要的影响,家庭教育是启蒙、学校教育是基础、社会教育是深化,因此中职学校在开展法治教育的过程中,要注意将三者结合,从而使法治教育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2.开展法治教育的主要方法
(1)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兴趣是学生最好的老师,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不仅可以增强法治教育的效果,还有助于学生更深层次地对法律知识进行掌握。为此,教师可以通过采取以下方法,增强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
第一,与学生未来从事的职业相结合。中职学校培养的是技能型人才,具有较强的实用性,但不论哪种行业,都会与法律存在内在的联系。为此,教师在进行法治教育的过程中,为增强法治教育的效果,可以通过与学生未来即将从事的职业相结合的方式,拉近法律与学生的距离,进而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例如,对于卫校的学生,学校教师在讲授法律知识时,就可以为学生列举一些医疗事故或者医患矛盾的事例,讲解其中涉及的法律知识,从而增强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
第二,利用多媒体教学。教师在对学生讲解法律知识时,还可以根据相关知识内容,为学生播放相关视频,利用多媒体影音图文结合的特点,对案例情境进行再现,从而调动学生的兴趣,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例如,教师在讲授居民的基本权利时,就可以为学生播放一段视频,让学生找到视频中哪些内容是合法的、哪些内容是违法的。此外,教师还可以为学生播放一段其他国家相关权利使用的视频,让学生找到其中的内在联系,加强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
第三,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这也是新课程改革的基本内容,这在法治教育中也是适用的,高校教师在进行法治教学的过程中,需要发挥学生的作用,通过积极鼓励学生提出自己的认识与疑惑、组织学生对相关法律知识进行讨论等形式,营造热烈的课堂教学氛围,增强学生的学习热情,促进学生学习水平的提升。
(2)利用新媒体开展法治教育。当前,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通讯行业也得以快速发展,当前的年轻人几乎人手一部智能手机,用微信、QQ、微博等进行交流、娱乐。教师在开展法治教育的过程中,应注意到这种变化,并加以利用。为此,教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
第一,建立QQ群、微信讨论组。教师可以建立一个微信讨论群,让班级学生都加入其中,将当前社会发生的热点新闻等到讨论组中,让学生发表自己的观点、意见,并在恰当的时机适当对学生的评论进行点评,引出相关法律知识,从而让学生对法律知识进行掌握。这种方式的法治教育,不仅有助于增强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认识与掌握,还可以促进学生对当前社会的关注,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第二,建立学校网络法治平台。教师可以通过建立网络平台的方式,鼓励学生积极登录网页,并且通过学校论坛对相关知识点进行讨论。这种方式的讨论是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的,可以拓宽学生的视野,加深学生思考的深度。此外,教师还可以通过微博等方式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加学生认识法律的渠道。
(3)增强学生的对法律知识的运用。法律知识的讲解是为了让学生更好地运用法律知识,因此教师在进行法律知识讲解的过程中,应培养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运用能力,具体可以利用以下几种方法开展。
第一,积极组织相关的活动。教师可以利用学生课余时间,通过组织法律知识的辩论比赛等,增强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而组织活动的学生,在组织的过程中,也会丰富相关的法律知识。
第二,带领学生参观戒毒所、旁听法院审判。这种方式可以让学生体会到法律的庄重性,从而增强学生对法治教育的重视。此外,教师还可以模拟法庭,让学生在活动中加深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在促使学生能力得到锻炼的同时,丰富学生的生活。
此外,中职学校还可以通过积极宣传法治知识、邀请法治专家开讲座等形式,增强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运用能力,讲授学生如何利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其将来步入社会做好准备。
四、小结
综上所述,法治教育对于学生未来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需要中职学校引起足够的重视,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活动,增强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认识与掌握,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做到知法、守法,在将来的生活、工作中合理利用法律,为维持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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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法制教育重要性; 法制教育现状 ;探索;多种途径
我国的技工教育是青少年学生在中等职业教育中接受的一种学校教育。学生在初中和高中阶段,由于升学压力和沉重的学习负担,不可能投入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学习法律知识。学生在完成技工教育后就要走向工作岗位,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成为劳动者和建设者。因此,在技工教育阶段加强相关法制教育,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和顺利融入社会都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技工学校应当通过法制教育,传授法律知识,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学生理解并接受权利义务原则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办事等基本的法治观念,使法律成为指导自己辨别是非,确定自身行为规范的重要依据。通过法制教育,使技校学生成为具有现代法治观念的合格公民。
1 技工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1.1 是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 我国宪法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依法治国需要树立全民法制信仰,全民的法律意识水平是一个法制国家的重要标志。青少年学生是国家未来的建设者,技工学校通过对学生的教育,向社会输送具有专业知识和劳动技能的社会成员,这不仅要求他们具有专业能力和道德品质,更要求他们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从而使整个社会逐渐形成良好的法律文化和法治环境,为建立法治国家奠定坚实的基础。
1.2 是当前技工教育的现实需要.由于我国教育体制的发展和改革,目前技工教育学校的生源素质相对于高中和大学学生普遍低一些,技工学校的学生素质令人担忧是不能回避的事实。相对而言,学生文化课成绩差,学习热情不高,有一些不良的行为习惯,对社会和人生的认识比较消极。如果进入技工学校之后得不到正确引导,就容易产生极端的心理,个别学生甚至产生违法行为。技工学校既是违法犯罪的高发区域,也应当是预防青少年学生犯罪工作的重点区域。
2 目前技工学校法制教育的现状
2.1 法制教育的目标有偏颇.就全民普法工作来说,塑造现代公民的法律意识,形成公民的法津精神和对法律的信念是普法教育的根本。然而,目前技工学校法制教育大多停留在法律知识的灌输阶段,忽视了培养学生法律意识这个更重要的目标。虽然掌握法律知识是遵守法律的基础和前提,但是仅仅具备法律知识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具备法律意识才能自觉遵守法律,并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但是,目前很多技工学校把加强法制教育限定在学生“不出事”的目标上,认为只要学生不犯罪,其他的都不重要,这种认识是非常错误的。
2.2 教育教学方法简单陈旧.虽然很多技工学校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法制教育,增设了法制课程,但是大多数技工学校的法制教育往往局限于课堂教学,局限于法律知识的传授,局限于教师的讲授灌输,严重缺乏活动课程,缺乏法律知识与现实生活的联系,缺乏对学生解决法律问题能力的培养,缺乏对学生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培养。这种课堂填鸭式教育教学方法简单陈旧,学生的学习热情不高,学习积极性、主动性非常差,造成法制教育的效果大打折扣。
3 如何加强技工学校的法制教育
在技工学校的法制教育中,应当充分认识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合理安排法制教育的课时、教学内容,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活动,探索多种教育途径,大力建设具有专业素质的教师队伍。严格依照“依法治校”的原则,在开展各项工作与活动时要依法进行,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使学生在学校日常学习和生活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法制教育与法律熏陶。具体来讲,加强技工学校的法制教育,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3.1 增强法制教育的观念,增加法制教育的课时安排.法律作为一门学科,具有自身的认知规律和结构体系。法制教育必须有一定的课程设计和课时安排加以保障。没有相应课程、课时的法制教育很难取得实际效果。目前,技工学校法律课程的内容大致包括两方面:第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其中法律部分包括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法等内容;第二,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如企业法、公司法、会计法、税法、票据法、证券法、银行法、合同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目前,虽然大多数技工学校都开设了法律课程,规定了课时数,但从教学实践来看,在规定课时内很难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
以我们学校为例,作为德育基础课的《道德法律与人生》每周2课时,一学期约计40课时。这门课程的内容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思想道德修养,一部分是法律基础知识。其中,法律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内容,法律部分在整个教学中所占的课时比例较小,根本无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因此,每一部分都是蜻蜒点水一带而过。基本的知识传授都成问题,能力的培养以及法治精神的培养就更无法实现了。
另外,作为专业基础课的《经济法基础》每周4课时,一学期约计80课时。但是经济法包含的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法、合同法、劳动法、会计法、税法、票据法、证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内容,根本无法在规定的课时内完成教学。学生对此也很有意见,经常问老师为什么教材上的内容有些不讲,老师只能回答“没有时间”。因此,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法制教育的课堂教学,通过课程的合理设计和课时的合理安排,保障法制教育目标的实现。
3.2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探索多种教育途径.法律具有很强的社会应用性,是一门应用性、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学校的法制教育不应当在封闭的状态下进行,而应当同社会生活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通过内容丰富、形式生动的社会实践活动向学生传播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教学方法要摆脱单纯的课堂灌输模式,尽量理论联系实际,加大活动课的比例,通过多种形式的教学活动实现教学目标。
3.2.1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多采用案例教学法,通过社会生活中各种真实的案例,引导学生将学习到的法律知识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教会学生从法律的角度思考、解决社会问题,指导自己的社会生活。与传统讲授法相比,案例教学法有很多优点:案例具体生动,来源于现实生活,能够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带着问题去学习、思考,充分发挥学习的丰动性,能取得较好的学习效果。案例教学使课堂教学把理论与实际联系起来,很好地培养了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2.2 学校应当大力开展第二课堂活动,使第二课堂教学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学校可以通过法律报告、演讲、辩论、知识竞赛、征文、模拟法庭等各种活动形式,让学生通过参与生动活泼的活动,牢固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学校也可以和律师事务所联系,邀请律师到学校解答学生及其亲属在社会生活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学校还可以和法院联系,组织学生旁听法庭审理,通过庭审体会到法律的尊严;也可以和少年管教所、监狱等单位联系,通过违法犯罪人员的现身说法,使学生体会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性;还可以经常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走上街头进行环保宣传,维护交通秩序等。通过这些具体的实践活动,加深学生对法律规范的理解,培养学生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尊严的意识。
目前,许多技工学校在开展多种形式教学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这些实践经验也给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学习资料。
例如,广西石化技工学校成立了法律顾问室,定期主办校刊《法苑》,学校还聘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少年法庭的法官对学生举办法制知识讲座,从学法、知法、守法等几方面进行正确引导。学校经常组织学生观看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常见案件为内容的青少年法制教育警示片,对广大学生具有法制教育的意义。又如,广西商贸技工学校多年来坚持开“举案说法、一事一议”的主题班会,针对社会上的一些不良现象和学生中存在的一些违规违纪行为,通过组织学生讨论、辩论、知识问答、演讲等形式,让他们在课堂上充分发表看法,再由教师归纳引导,摆事实,讲道理,帮助学生理解法律条款,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
[关键词]法学教育职业素养培养
[作者简介]孟卿(1979-),女,河北保定人,保定市委党校社会学教研室,讲师,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学。(河北保定071051)刘宁(1979-),女,河北保定人,保定学院政法系,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诉讼法学。(河北保定071000)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12)18-0111-02
在注重素质教育的今天,不同学科教育中对素质教育的要求不尽相同。法学教育中的素质教育指的是法律职业素养的教育与养成。作为法律人,在面对不断完善和纷繁的法律关系、法律规则和法律制度时,不仅要熟悉法条规定和诉讼程序,而且必须理解和掌握这些关系、规则和制度背后的法律意识、法律价值和法律精神。不仅要知道法律是什么,还要知道为什么是这样,进而提出法律应当是什么样。①在法学教育如此兴旺的背景下,学校通常注重的是学生对一般法律关系、法律规则、法律制度和法条规定及诉讼程序的掌握,这样培养出的法律人并不能称之为具备法律职业素养的合格人才。这样的情况会造成大学教育与市场职业之间对接的失败,唯有对法律职业素养的透彻解析才能使法律教学有针对性地调整知识体系和教学方法。
实际上,法律职业者的素养有两个层面:一是基础层面上的素养,即与法律相关的最基本的素养,并非法律职业者所特有;二是在更专业的层面上的素养,即完全基于法律职业的特殊性而对应的特有的素养,体现出法律职业者与其他职业的区别所在。显然基础层面上的素养是一般意义上的要求,也是法律职业素养根基性的所在;但特有素养却是法律职业素养的核心所在,也最能体现法律职业素养的价值以及诉求。显然,只有对法律职业素养做出精准的剖析,才能对学生素质的培养、课程设置和教改工作起到良好的指引作用。
一、法学教育中法律职业基础素养的培养
1.法律职业者要有对“法治”的信仰。信仰是人对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等的选择和持有。在法学教育中,法治是一种信仰,这种信仰来自于对人性的深刻观察和法律的透彻了悟。正如伯尔曼所说,法律只有被信仰才能得到切实的遵守。现代法治具有三个维度,即价值、技术和制度,其中价值是法治三个维度中最为重要的维度。②在法学教育中,对学生这一基础素养的培养,就是使之信仰法治,信奉法律至上、权利本位,从内心深处发出对以正义为内核的法律精神和法律职业的崇尚。
2.法律职业者应当具备完备的且不断更新完善的专业知识,成为法律方面的“专家”。这一点是目前法学教育中各个院校掌握最好的。我们的教育对象在就业之后将会就职于不同的法律职位,这其中无论是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以及其他法律工作者,对法律的精通都是最起码的职业素养,这不仅是其职业本身所提出的要求,而且也是建立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我们的法学课程设置更多的偏重于让法律专业学生在校期间能通晓最基本的程序法和实体法。
3.法律职业者应具有清晰的法律意识。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知识和心理态度,它表现为探索法律现象的各种法律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人们对自己权利、义务的认识,对法、法律制度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对于法律职业者而言,更要在以上方面表现出清晰的意识,而且这种意识还应当比普通人更为强烈。
4.在行使职责时要掌握“法律方法”。这里所谓的法律方法包括法律发现、法律推理、法律解疑、价值衡量及法律论证等,还包括法律程序技术、证据运用技术、法庭辩论技术、法律文书制作技术等。这一点正是当前法学教育中欠缺的内容,这种技术不同于大众技术和其他职业技术,非经法律教育和法律实践经验的长期训练,是无法被掌握的。法律职业者通过各种法律技术和法律解释方法的运用才能把成文法和司法有机地结合起来,也才能更进一步和更形象地展示“法”的面目和精神。
二、法学教育中法律职业特有素养的培育
1.法律职业者要具有现代司法理念。理念是比意识更加清晰的坚定,比信仰更加客观和理性的一种心理状态或者说是思想状态。作为法律职业者,其在信仰法治和具有法律意识的基础之上应当再进一步升华为具有现代司法的理念。法学教育中,学生需要学习制度层面的法律,但又不能仅限于此。对司法理念认知的缺失会影响对司法客观规律的认识,不能正确指导司法活动以及与司法活动相关的所有活动。可以说,现代司法理念包含了对法治的信仰,实行法治的宗旨和法治的价值追求,因而是法律人的灵魂,是衡量法律职业者够不够格的重要标准。③
2.法律职业者需掌握“法律人”思维方式和习惯。法学教育不应仅局限于制度层面和理念层面,还应有方法层面。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有别于普通的思维方式或者其他职业基于其职业特殊性而要求的特殊的思维方式,它是从法律的逻辑和角度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式。笔者认为,对法律逻辑学的重视能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在今后的法律工作中坚持三段论推理方法,注重缜密的逻辑,冷静对待情理和情感,按照法律的逻辑来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对于学生这一法律职业素养的培育,应通过变通说教式的教学方式来实现,让学生掌握处理法律问题的思维方式和习惯。建议上课之前老师应给学生布置阅读书籍及案例的任务,上课时由学生展开讨论,老师做结论,让学生体会“法律人”的思维方式和习惯,自己掌握处理法律问题的方法。
3.法律职业者特定的职业道德是其职业素养的重要组成。法律职业道德指法律职业者在其职务生活与社会生活中应遵守的相应的道德行为规范,如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职业伦理准则。其内容主要包括法律职业者要忠诚于法律,要公平对待当事人,要廉洁自律等。随着民主法治的建设进程,法律在社会中的地位越来越高,作用越来越大,对法律职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必然越来越严,因为必须承认“在社会各种职业结构中,法律职业理应高于中间一级的要求,成为最高职业道德的践履者”。④
4.拥有在人际关系中妥当处理好法律问题的实际能力。法律规范人际关系,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此法学教育培养出的学生在今后从事法律工作时是要和人打交道的,法律职业要应对和解决社会上存在的各种人际问题、人际矛盾,显然不是仅仅运用法律知识就能解决。由此可见法律教学应教会学生掌握如何在人际关系中妥当处理好法律问题的实际能力。对于这一法律职业特有素质的培养,笔者建议可在今后的法律教学中做出以下尝试:改变传统的笔试考试方式,增加口试,可以训练学生的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应变能力;增加实习次数,给学生创造与社会人接触的机会,从中学习处理人际问题、人际矛盾的方法,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5.法律职业语言的掌握和适时运用也是法律职业者重要的特有素质。法律语言是与司法机关、司法活动性质相适应的法言法语,也就是民族共同语在长期的法律科学和法律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服务于一切法律活动而且具有法律专业特色的一种社会方言,是在法制发展过程中,按法律活动(立法、司法、法律科研)的要求逐步磨砺、逐步构建的一种有别于日常语言的“技术语言”,它包括表述各种法律规范的立法用语和为诉讼活动、非诉讼的法律事务服务的司法用语。法律正是通过法律人专用的法言法语向公众语言转化,并成为我们称之为法治的生活方式的规则。⑤这一特有素质的培养在法律教学中应以让学生参与实习的方式实现。
6.法律职业者与众不同的气质风度是其不可或缺的职业素养之一。“气质”一词在《辞海》里释为“人的相对稳定的个性特点和风格气度”。我们将这样一个本不带有任何专业化、职业化特点的词用在这里是为了强调,对于作为法律职业者而言,必须具有与众不同的且与其职业特点相匹配的内在个性,并且时刻外化显现的风格气度。
在不放松提高法律职业者基础素养的前提下更加注重对其特有职业素养的培养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法律职业者自身而言,提高特有素养有助于保持自身职业化特征,更有助于使自身在这种专业化、高端化的职业群体中保持更高的水平,从而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更高的认可度和职业成就。对于法律职业群体而言,提高法律职业者的特有职业素养有助于提高全社会对该职业群体的认可和尊重。对于国家和社会而言,提高法律职业者的特有素养无疑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该职业群体特有职业素养的提高本身能够在非常大的程度上促进“法治”的实现。
正如有学者所言,尽管中国法学教育的科学化和学院化已成主流,但脱离法律职业的法学教育不仅其最主要目的不复存在,而且将迷失正确的发展方向。⑥反思法学教育这二十几年来的发展,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的脱节正是法学教育存在的最突出的问题。⑦培养、提高学生法律职业特有素养的方法其实是一个复杂的持续的过程,并需要多种方式并举。例如,重视法学教育中关于职业素养的教育与养成。这方面的教育绝不仅仅是法学方面的教育,而必须紧密依附于法律职业本身的教育。一个法律职业者“如果他不精通一般政治理论、不能洞见政府的结构与作用,那么他在领悟和处理宪法和公法等问题时就会遇到障碍。如果他缺乏经济学方面的训练,那么他就无法认识在许多法律领域中都存在的法律问题与经济问题之间的紧密关系。如果他没有受过哲学方面的基础训练,那么他在解决法理学和法学理论的一般问题时就会感到棘手,而这些问题往往会对司法和其他法律过程产生决定性的影响”。⑧由于市场需求的推动,法律专业的招生呈现出兴旺态势,等待就业的人数不断增多,学生在市场上已经面临着激烈的竞争。因此,正规法学教育应以法律职业需要的人才作为明确的培养目标,法律教学的内容和方法等各个环节应自觉地贯穿法律职业的基本要求,不时涉入法律职业部门的参与和引导,这样才能培养出适合社会发展需求的高层次法律人才。
[注释]
①⑦霍宪丹.法律职业与法律人才培养[J].法学研究,2003(4):83,80.
②徐品飞.法治:价值与政治的重解读[N].法制日报,2003-01-09.
③蒋惠岭.现代司法理念基本问题——培养现代司法理念系列讲座[N].人民法院报,2003-01-20.
④齐延平.论现代法学教育中的法律伦理教育[J].法律科学,2002(5):12-15.
⑤葛洪义.法律方法、法律思维、法律语言[N].人民法院报,2002-10-21.
⑥王晨光.法律教育的宗旨[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6):41.
⑧(美)埃德加·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505.
[参考文献]
[1]霍宪丹.不解之缘——二十年法学教育之见证[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2]贺卫方.超越比利牛斯山[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3]张勇.卓识:超越法律职业的59项卓越素质[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