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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调控法

时间:2023-06-02 10:00:3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宏观调控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宏观调控法

第1篇

(1)计划产业法。计划法主要调整计划主体在制定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重要的政策目标等国家计划的过程中发生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产业法则主要调整为了实施国家计划,在如何确定和实现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政策目标的过程中发生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投资、金融、财政、价格法。

(3)国有资产和自然资源管理法。

(4)对外贸易法。对外贸易法主要调整国家在对外贸易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旨在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

(5)统计法。统计法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在搜集、整理、分析、提供、公布、监督和保存统计资料的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会计法和审计法。纵向分层理论是从宏观调控的调控层位和具体制度环节出发,把宏观经济法按照调控的层位、次序、环节的递进,依据一定的逻辑关系建立起宏观调控法体系。

如有学者将其分为关于宏观调控手段的法律和关于宏观调控主体目标、程序、协调运作等综合问题的法律。这些分类均从某一侧面对宏观调控法的体系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分析和把握,都有其合理的一面。但从国民经济这个复杂的大系统的特点来看,从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四大环节中的许多部门和单位构成,以及它们通过市场相互联系制约,并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围绕宏观调控目标,运用多种经济政策,利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的配合调控手段来看,宏观调控法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

二、宏观调控法体系的研究及现状

(一)我国宏观调控体系理论学说的研究现状。

迄今为止由于我国宏观调控法的体系的纷繁庞杂以及尚未形成一致共识,所以在有关于我国宏观调控法的相关研究中宏观调控法体系理论的研究和宏观调控法体系构成学说是讨论得比较多的热点。现阶段的具体学说大致有举例说、实践需要说、成分说、任务说、范围说、多种标准说以及分层说等等。

(二)我国宏观调控法体系理论学说的几次构建模型

(1)横向分支理论模型。这种理论模型是从宏观调控法的构成要素出发,来对宏观调控法体系进行界定的,相互之间具有一定的互补性。具的由调整对象论、具体内容组成论、目标功能论、调整方法论几种基本观点组成。

(2)纵向分层递进理论模型。这一模型是从宏观调控制度的调控层位和具体制度环节出发,把宏观调控法按照调控的层位、次序、环节的递进,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所建立起来的宏观调控法自证体系。具体的代表观点包括有轴线分层系统说、分层系统说、功能分层系统说、目标分层系统说和宏观调控立法系统说等。

(3)多元标准理论模型。这一理论模型是针对单一的划分子部门法的标准没有办法对我国宏观调控法体系的建构进行多视角的全面阐述而产生的理论模型。其代表性学说包括多元标准说、综合与手段标准说。这种理论模型将宏观调控法体系建构为宏观调控主体法、宏观调控手段法、经济杠杆法、宏观调控监督法。可以说这种理论模型也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但是由于其对宏观调控法体系得涵盖范围的认识狭小且不完整,导致此理论模型也缺乏全面性。

第2篇

从过去十多年的三轮物价周期性波动规律看,每一轮物价从低点到高点大概持续两年时间。这一轮通胀低点在2009年中期,如保持过去规律,物价回落要到2011年中期以后,因此接下来三四个月,通胀压力依然严峻。在此阶段,宏观调控总体方向应是做减法,有关部门会频繁使用加息、人民币升值、信贷数量控制和提高准备金率等政策工具控制物价水平。

这些工具虽然都是减法,但效果不一。此前,有关部门把数量型政策手段用到淋漓尽致,但利率和汇率两个价格型政策工具一直没有发挥充分作用。而过度依赖数量型调控手段,终将代价不菲,这在地方政府投资追求GDP政绩时看不出来,一旦调控收紧就暴露无遗。

用数量手段取代利率手段,背负大量债务的大企业和地方政府减少了利息负担,代价是普通储户面临持续为负的真实利率。小企业即便愿意承担高利率也难以得到贷款,转而求助于民间高利贷。这是用普通储户和小企业的钱补贴大企业和政府,既不公平,也缺乏效率。

人民币汇率长期不对市场供求变化进行相应调整,以出口和进口替代产品为代表的制造业部门获益,代价是被保护的制造业商品高价,非制造业部门发展受歧视。这是用消费者利益补贴制造业和国外消费者,用服务业损失支撑制造业发展,同样有失公平,亦缺乏效率。

当然,从中国过去的实践来看,数量型政策工具有其必要性。在外汇占款持续高速增长的背景下,准备金率调整和公开市场业务是保持货币稳定增长的必须手段。有些时候,提高准备金率甚至不能说是紧缩政策,仅仅是中性的对冲手段而已。此外,数量型政策工具对于限制金融机构过度扩张,保持其资产质量和稳健运营也是一个保障。

基于中国现实情况,数量型手段不能也不必退出舞台,但基于市场化经济运行规律,则应更多倚重利率和汇率价格手段,才能进一步改善中国的宏观经济调控。更多使用价格手段是对市场更大的尊重,不仅减少效率损失,也是小企业、消费者和服务业发展的福音。

加息和人民币升值的关键掣肘,在于二者可能招致更严重的资本流入。宏观经济调控如果要倚重价格手段,更加彻底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是迈不过去的坎,改革成功的标志之一是彻底打破人民币单边升值预期。做不到这一点,投机资本流入如影随形,货币政策工具最后还要往数量型工具上转。2004年经济学界不少意见就指出,宏观经济调控从汇率改革入手才能纲举目张。而时至今日,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还很不彻底。

从人民币汇率改革公告以及人民银行负责人文章可以看到,货币当局对于人民币汇率改革有很明确的、兼顾外部均衡和内部均衡、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目标。当前的主要问题是这些目标没有细化为具体指标,缺乏一套按照目标行事的、透明的汇率管理规则。

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进一步改革,需要将之前提出的目标分解为几个中间目标。比如经常项目余额占GDP比例目标,以此反映外部平衡目标;外汇占款目标,以此反映内部平衡和金融稳定目标;有效汇率目标,以此反映稳定进出口目标。具体操作当时,每个目标赋予相应权重,并严格按照透明规则让人民币汇率波动。这样才能从源头上打消投机资本流入,让利率和汇率这两个市场经济最重要的价格手段在宏观调控中大显身手。

善用减法之余尚需绸缪加法。这一轮宏观经济紧缩政策的效果还没有充分显现出来,但今年二季度以后经济增长压力会重新抬头。当前实体经济运行已经不温不火,随着货币政策进一步收紧,地方政府投资将受影响,在消费难以猛增之时,必然导致经济增长减速。

遏制政府投资冲动之余,放开民间投资则是下阶段中国经济增长最好的接力棒。从周期角度看,民间投资比民间消费更给力,不会走得太慢;民间投资也不会像政府投资在政绩内动力下一股脑乱上,不会走得太快。从经济结构看,政府投资已超常完成了金融危机期间的拯救任务,再多投就属过犹不及,下面要让民间投资精耕细作。

第3篇

【关键词】经济法;宏观调控;改革

一、宏观调控的问题分析

(一)经济发展的速度与人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速度不匹配

纵观我国经济发展现状,我国在发展速度上或是经济总量上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而从近两年来的宏观调控的方向的转变,表现出我国已经注意到GDP并非王道,而应更多的将财力发挥到民生、科研、教育文化、农业等领域。古今中外,对于宏观调控作用于国内改革,代价化的发展是宏观调控政策失灵的重要体现。比如涉及到我国的收入差距问题、东西发展不平衡问题等等从经济问题引发的人文环境的变化等等甚至是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都是对于宏观调控手段的得当与作用效果的彰显。经济总量增长了,可人民生活的幸福指数不见得就如同经济速度发展之蓬勃,幸福感的提升其实很大程度上来源于人们的生活水平的体现,而这,恰恰是我们改革一直想要实现的目标与努力的方向。

(二)两只手作用的配合不够协调

影响经济发展的两只手即市场和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在不同的经济状况、社会背景、历史时期的作用程度都不一样,不可一概而论。所以对于我国,要结合国情与现实进行解读,不能一味的用西化的发展眼光审视我国的发展。在大力发展我国市场经济的今天,我们一方面要给予“看不见的手”真理性的尊重,同样又应结合“中国特色”给予这只可看见的手足够大的寄托。在市场规律面前,我们渴望更纯粹的市场规律。可是往往在问题出现之时,又急于苛责法制的不健全和宏观调控手段的不得当。对于一套科学的经济运行体制来说,从经济立法的角度来看,更多的是需要二者的相互协调、相互配合以及强制规范的影响要求。作为“硬性”的程度把握上来说,在于提供为了保障自主而规范的框架是否足够规范。是否值得遵守、是否具有保障措施。而这个框架就是我们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调控的理论边界与操作界限,框架的不偏不倚、不增不减、不盲目不轻视,即可称为两只手的协调。

(三)关于目标方向的转型

从“”时期的快字当头,到后来的“又快又好”,直至今日追求的“好”字当头,体现了我国不断科学化的调控目标。这体现了一个国家运用经济、支持经济的成熟。同样,对于当今的我国经济的提升而言,看清楚方向,比寻找有用的工具甚至还要重要。

我们不妨看看近几年的热门经济词汇:“调物价”、“压房价”、“平衡需求与供给”、“捅破泡沫”这些都体现了时代性的调控方向。因此,对于在新经济形势下追求宏观调控的有效手段、看清宏观调控的改革着手方向本身就是改革的重要思考方面之一。我们谈及改革,需要法律的保障,但是如果不能做到方向的把握与目标的明确,只会造成市场依赖的基础失信于民。

二、深化改革的制度方法

首先,从改革本身来谈,包括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中央和地方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以及户籍制度改革。从问题出发我们进行分析,不难发现,

将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放到首位体现了我国当前的社会为和财政结构问题。学者楼继伟谈及这个问题时说“中国当前的养老保险体制本身是一个缺乏自我约束机制、有道德风险的制度,而且不适合中国当前大规模的劳动力流动和快速城市化的过程”。分析原因,我国目前主要是由地方政府负责具体管理、筹集,由中央政府给予补贴,这一冗长的过程本身就是对调控方法的不小挑战。

对于中央与地方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问题上,通过数据的综合分析,发现我国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较低,而中央财政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的比重更是低于发达国家的普遍水平,据此我们不难发现,社会保障水平低与中央财政支出率的不足二者刚好形成因果上的契合,对于提高政府支出比重这个问题,很有可能达到一石二鸟的效果。

其次对于个税起征点的问题,让人又期待又怀疑的是,是否存在可以适合我国国情的计算公式,即便有又是否利于操作?举个简单的例子,怎样将中国的贫富差距情况量化,又如何将其折算到公式之中,这恐怕都是一个巨大的难题。笔者愚笨,但是却想既然收集个人收入信息不容易,是否可以从其消费支出方面与个人资金储备情况来衡量?当然,对个税起征背后的矛盾的解决是任重而道远的,具体的解决方法是有待岁月考量的。

第4篇

摘要:2010年以来,国家针对过热的房地产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房地产企业面临重新“洗牌”,而与房地产企业密切相关的建筑施工企业风险也在加大。这些风险无一例外的最终都将以法律风险的方式表现出来。我们必须充分认识这些风险,并及时应对。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Key words: Real estate;Macro-control;Building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Risk;Countermeasure

Abstract: Since 2010, the state against the overheated real estate has issued a series of macro-control policies, real estate companies face afresh "shuffle", the construction business risk which closely related to the real estate enterprises is also increased. These risks without exception will eventually to legal risk manner. We must be fully aware of these risks, and timely to reply.

房地产宏观调控背景

2010年1月,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稳定市场预期,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但第一季度全国大中城市房屋价格增长速度仍然过快,房地产市场投机因素日益增强。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直接针对房价、地价上涨过快的形势出台《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明确提出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通知中提出十条举措,但房价仍未压住。2010年 9月29日,被称为史上最严楼市调控政策的“新国五条”出台,很快,全国各大城市纷纷据此出台地方性的调控细则,其中,以北京、上海、广州等14个城市出台的“限购令”最为人所关注,而这一系列的房地产调控细则,也产生了前所未有的调控效果。这些政策的出台直接导致了商品房成交量的低迷,甚至在某些楼盘出现了停滞现象,从而导致开发商回笼资金速度减缓。由中国房地产协会和兰德咨询联合的《中国房企经营管理状况(2011)》蓝皮书指出,截至2010年底,全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近7万家,两年内累计减少近1/4,并且呈现加速减少的态势。在调控背景下,房地产企业的“洗牌”不断加剧。如果现行调控政策能落实到位,到2015年,预计将有30%的房地产企业被洗牌出局。在房地产企业的“洗牌”不断加剧的情况下,与房地产企业密切相关的建筑施工企业风险也在加大。

二、当前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律风险

国家实施宏观调控,建筑施工企业风险也在增加,有来自市场本身的,有政策层面的,也有管理方面的,而这些风险无一例外的最终都将以法律风险的方式表现出来,这些法律风险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施工合同风险

施工合同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但是,房地产实行宏观调控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业务处于不饱和状态,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只要听说有工程可做往往不注意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

2、合同条款挂一漏万。特别是当前形势下,建筑施工企业好容易才有一单业务,惟恐业务跑掉了,签订合同时不敢提违约责任。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导致建筑施工企业无法维权。

3、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如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等。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

4、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签合同。《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元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房地产实行宏观调控背景下,不少建筑施工企业所签订的合同,往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5、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及时变更。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但在当前房地产宏观调控背景下,作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

6、应当发出的书函没有及时发。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既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建筑施工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但在房地产宏观调控背景下,不少建筑施工企业往往不重视书函的及时发出,结果正当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二)债务承担风险

1、银根紧缩,迫使建筑施工企业垫资、带资施工从而带来成本风险。从紧的货币政策导致市场资金总量减少,面对国家限制房价的各项政策,上游企业的资金吃紧,对施工企业的影响也是必然的,土地出让受控、银行借贷受限、地方政府靠出让土地和贷款建设的资金断源,上游企业为了缓解急于上项目苦于无资金的矛盾,竟相效仿全垫资招标模式向施工企业转嫁风险,而处于竞争夹缝中的建筑施工企业为了生存,养人保市场,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得不迫于形势参加竞标压价。

2、房地产宏观调控,银行供币受限,有可能迫使建筑施工企业放弃优先受偿权。在资金普遍困难的情况下,银行往往以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放弃优先受偿权为条件来决定是否发放贷款,于是便会出现同意条件便会失去优先受偿权,不同意便会得不到贷款的局面。

(三)劳动用工风险

建筑施工企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但由于工程施工的阶段性、流动性、劳动环境差、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等特殊原因,施工过程中人员大量更替和务工者自身的流动,人员频繁大出大进,人员的流动给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用工管理工作带来很大挑战,加之在房地产宏观调控背景下工程建设单位苛刻的工程招标条件,施工企业用工风险也日益严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用工主体资格产生的风险。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在房地产宏观调控背景下,为节约成本往往将部分工程分包工头,由包工头自行招聘,自行用工,而包工头又不注意施工安全,从而造成工人受伤,最后买单的是建筑施工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规定,包工头或承包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论员工是由施工企业还是包工头或承包人招聘的,也不论承包合同如何约定,用工主体均是施工企业,必须承担责任。即使建筑施工企业根据承包合同包工头或承包人且胜诉,但包工头赔偿能力非常有限,其损失往往也很难挽回。

2.劳务派遣产生的风险。《劳动合同法》对劳动派遣员工与施工企业之间的关系已经进行了规范和确认,施工企业与派遣员工之间一旦发生争议时,施工企业将承担连带法律责任。但因建筑施工企业流动性强,逐年增多的劳务派遣制员工使企业管理难度加大,如施工企业未及时督促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派遣制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管理越位往往会导致其与施工企业的事实劳动关系 。 3.用工管理流程方面的风险。未按合法程序制定规章制度,往往导致建筑施工企业不能依法依章管理,在司法审判中,对于没有经过合法程序而制定的规章制度,将面临不被法院承认的风险。

三、化解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的应对策略

(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科学决策机制,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通过重大决策的预先审查制度、审慎合理的决策授权制度、科学规范的议案组织程序等,逐步建立起科学的决策机制,并将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与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机结合起来,使法律风险的防范机制成为建筑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监控机制,为防范法律风险提供制度保证。建筑企业经营管理过程的法律风险相当一部分来源于建筑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法律风险防范的终极目标是把建筑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纳入法制化轨道,并外化于各级经营管理者和全体员工的行为规范。

(三)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在企业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建立建筑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配有专职人员负责法律事务管理,建立起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在建筑企业各项建设的立项、改制、外事活动、投资及招投标工作中,都有专门的法律人员严格把关,为确保建筑企业的经营活动合法有效和规避经营风险,提供了可靠保证。

(四)建立法律工作室,提升建筑施工企业法务能力。除外聘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外,还应当建立法务部或法律工作室处理日常法律事务。逐渐实现由事务型向管理型转变,由静态服务向动态监管转变,由被动应对向主动参与转变,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控制作为核心业务。

(五)针对资金困难,加强履约管理,防范债务纠纷。对由实际施工人内部承包经营的项目,应提前介入,对已收款、应收款、已付款、应付款金额,及项目工期、质量、安全等情况摸底排队,并制作清单由内部承包人签字确认。由实际施工人内部承包经营的项目,应将项目章、技术资料专用章、财务章等由公司指派人员保管、控制,使项目资金应在施工企业监管下使用。对查实确无资金来源支付应付款,又无法达成以资产抵债协议的开发商,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讼,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免丧失优先受偿权。对于已出现付款违约,开发商后续资金来源不明确的在建项目,坚决采取停工等措施,以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并做好固定证据、及时索赔的工作。

(六)建立健全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体系,规范用工行为,控制用工风险。完善和规范外部劳务队伍使用管理制度,是做好用工管理工作的基础。依法接受劳务派遣,科学设计劳务派遣合同、规范操作流程。建立和完善劳动用工各环节的规章制度,确保规章制度的内容合法,在制定、修订流程方面,要确保关系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并通过公示等形式告知公司每一名员工。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建立起劳动合同管理体系,根据岗位、工种以及员工层次的不同,制定不同的劳动合同文本,条款内容应严谨严密,以避免在劳动纠纷中因约定不明而陷入被动的境地。

(七)转变经营策略,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建筑施工企业要顺应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大势,积极调整经营战略,在自身流动资金不足、融资能力不强的情况下,要慎接少接全垫资项目,可向资金兑付率较高,市场容量较大的交通项目发展,向国家和外商重点投资的西部市场开发,同时对通过充分论证可承接的大型垫资工程,可试行联合投资,按照项目股份制的模式运作。通过施工企业间的资源优化组合,优势互补提升整体实力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总之,建筑施工企业在房地产宏观调控背景下,应当及时预见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及早防范,只有如此,才能安全渡过“冰河”期。

参考文献

[1]王建波,《劳动用工法律疑难与风险控制》,法律出版社,2010-10-01

[2]王桦宇,《企业用工成本控制与法律风险防范》,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03-01

[3]金英杰,《企业用工与劳动合同法》,中国工人出版社,2007-07-01

[4]上海市律师协会,《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引》,2011年

[5]管荣齐,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与完善[J].金融经济,2007(4)

第5篇

2004年中国的宏观调控达到了目的,年底时的各项宏观指标趋于稳定。但是这次宏观调控却历尽艰辛。宏观调控给企业带来了困难,给地方政府出了难题,而从事这项工作的中央政府更是辛苦。这一点政府已经明察,因此提出了今后要改善宏观调控。

那末症结在哪里?我以为,虽然中国的经济改革已过26年,宏观调控的概念自1985年的“巴山轮”会议上提出至今也近20年,但是我们还未完全认清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的分别,进而还未有效地区分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与市场监管这两种非常不同的职能。

去年5月,当代最重要的宏观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罗伯特卢卡斯来访中国,正值政府的各项宏观调控措施出台。他在北京的一个学术会议上对此作了一句话的评论:中国出台了这么多措施,没有一项是宏观政策,全部都是微观政策。此言一针见血。

在现代经济学中,宏观经济指的是总量,如政府的总支出和总收入、货币的总供给、GDP的增长率、劳动就业率和失业率,以及影响整体市场的价格参数如利率、汇率等等。不仅仅企业属于微观范畴,而且某一行业(比如汽车、房地产)、单个市场(比如钢材、电)都属于微观范畴。这一概念上的区分直接引出政府在市场经济中职能的分野:宏观调控指的是政府有关财政、货币、汇率等调整总量的政策;而市场监管指的是政府对企业、行业或单个市场的规制。当卢卡斯听到政府旨在对原材料、房地产、银行贷款方向等的限制措施后,由此评论自然不足为奇。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实施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的手段是不同的。市场监管,比如对银行的监管、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对电信业的监管、对土地的监管等等,涉及某个企业,某个行业,某个市场这样的微观层面,因此经济的、行政的和法律的这三种手段都是适用的。而宏观调控则不同。

不少人认为改善宏观调控就是少用行政手段,多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我觉得这种提法不妥。首先,宏观调控是不能用法律手段的。虽然我一直主张建立以法治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但那是在微观层面。事实上,我不知道有哪个市场经济中的政府是用法律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其次,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之分并未触及问题的本质。宏观调控政策当然是由政府的行政部门制定和执行的,在这个意义上它是行政手段。但是政府应该是对宏观经济总量做调节(价格的或是数量的),而不是对微观经济活动做干预。

目前,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对投资项目的控制。在市场经济中,单个项目投资是微观问题,是企业、银行的事。投资项目审批既不属于宏观调控,也不属于市场监管,它不是政府的事。政府的宏观调控应该管的是投资总量,手段是财政、货币政策。在计划体制中,政府直接管投资项目的审批。既然管了上项目,就也要管下项目;既然让地方政府管了上项目,就也要迫使它下项目。通过控制投资项目来实现宏观调控,造成“自我辩解”的恶性循环。如果宏观调控不再通过对投资项目审批的控制来实现,我们的市场经济体制就走向成熟了。

宏观调控中常听到的一句话是不能“一刀切”。这话似是而非。首先,宏观调控是政府对经济总量的调节,对总量当然是“一刀切”的,无论是在数量上(财政收支、货币供给),还是在价格上(利率、汇率),都是如此。其次,市场经济的精髓就是同一商品(比如同等风险的贷款)的价格(比如利率)要一律,因为它反映的是同一稀缺资源在全社会内的机会成本。根据这一“一刀切”的价格,企业和银行自己作出不是“一刀切”的数量决定――上不上项目,贷不贷款。这是使资源达到有效配置的机制。如果由政府去决定不“一刀切”的数量,虽然立即见效,但是不可能有效率。

宏观与微观不分、宏观调控与市场监管不分来源于计划经济。在计划经济下,政府对经济无所不管。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政府职能必须做相应转变。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与市场监管职能通常由不同的政府部门实施,前者通常是财政部和中央银行,后者则是其他部门。政府职能转变归根到底是政府治理结构改革的问题。政府治理不仅仅涉及到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也涉及到政府内部的组织结构。

区分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与市场监管职能有利于合理地横向划分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它是政府治理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

作者为伯克利加州大学经济系教授

第6篇

关键词: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宏观调控

中图分类号:F1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4月20日

我国政府和理论界在通过宏观调控来协调区域间发展不平衡方面,已经达成共识。从国民收入分配和资源配置的角度看,区域经济宏观调控的实质就是在区域经济宏观调控机制的作用下,实现国民收入在区域间的合理分配和使用,促进社会资源在区域间优化配置,提高资源的空间配置效率。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区域经济宏观调控经历了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直接调控为主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间接调控为主的转变;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宏观调控机制已经初步建立。但是,当前的区域经济宏观调控机制与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宏观调控效果并不明显。如何完善已有的区域经济宏观调控机制,运用宏观调控手段弥补市场机制在调节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中的缺陷,是国家和政府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宏观调控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般来说,市场机制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调节是初次调节,它着重解决的是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效率问题,而宏观调控则是在市场对区域经济初次调节的基础上进行的再次调节,这种调节侧重于解决经济发展中的公平问题。在正常情况下,空间资源的配置可由市场自动调节,生产机制在区域资源的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但是,仅仅靠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来完成国家集中资源重点开发某个区域的任务是难以达到的,容易造成区域资源配置的失衡和区域发展差距的拉大,自然也就不能有效地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如果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去考虑各区域之间客观存在的发展差距,片面地追求稀缺资源在空间上的平衡配置,则会降低资源的使用效率和经济的总体发展速度;相反,如果片面追求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效率,而不考虑稀缺资源在空间上的平衡配置,则必进一步拉大区域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导致各种经济和社会问题,不利于宏观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因此,在资源稀缺的情况下,政府需要采取各种措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与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通过市场和政府的双重调节解决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从而达到平衡区域经济发展和追求社会公平的目标,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总之,我国政府通过实施宏观调控来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是十分必要的,必须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之间的互补关系,共同构筑区域资源的优化配置体系,既要确保市场对区域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又要积极发挥政府对区域经济的调控作用,加强对欠发达区域的援助和扶持,纠正区域资源的失衡性配置,扭转区域发展差距的扩大,从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二、区域经济宏观调控基本范式

(一)区域经济宏观调控的对象。区域经济宏观调控对象是全国之内的经济区域。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后,区域已经成为独立的利益主体,但区域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往往没有严格的范畴和边界。在我国现阶段的区域经济宏观调控中,调控对象就是以行政管理为基础的计划区,最常见的层次就是省级经济区域。这是因为:首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在多年来形成的由国家行政机关实行集中控制的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改革演变而来的,市场经济体制正在建立和完善之中。在现行市场经济体制下,民营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但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决定了我国政府在经济决策中起决定性作用。省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与实际的经济区域有较高程度的吻合;其次,我国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特别是财政体制改革,使省级政府有了很大的宏观调控能力,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能起到较大的作用;再次,省级经济区域都有一定数量的中心城市、一定的经济腹地和较完善的经济网络,如交通、通讯、资金、信息等,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经济区域。

(二)区域经济宏观调控的主体。与西方宏观调控“一级主体、一级调控”不同的是,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一级主体,二级调控”的调控方式,即中央政府作为一级利益主体,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主要是省级政府)在统一的利益下分别制定和实施宏观调控政策。区域经济的宏观调控主体,除中央政府外,还包括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在区域经济宏观调控的两大主体间的关系上,中央政府应始终处于主导地位。中央政府在区域宏观调控中的这种主导地位主要体现在:一是中央的财政资金是落后地区的重要资金来源;二是中央政府在区域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上仍居主导;三是在制定协调区域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面,中央政府具有其他调控主体所不可比拟的至上性和权威性。当然,地方各级政府虽不占主导,但仍然是区域宏观调控主体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不违背和损害中央政府的区域宏观调控权威前提下,合理分配和调整中央与地方的权责,赋予地方政府必要的区域调控权力,对增强区域宏观调控的效果也是十分必要的。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现行的财税体制和政绩考核制度下,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利益目标不尽一致,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地方曲阻现象时有发生。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利益目标的不一致性,使得必须重新考虑地方政府在宏观调控中的定位,即地方政府有两重身份:地方政府既是区域经济宏观调控的主体,同时在现有的体制下,地方政府作为区域利益的代表,实际上地方政府应成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首要主体对象。

(三)区域经济宏观调控的目标。区域经济宏观调控的最终目标就是国民经济的最终目标: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但就区域经济的宏观调控来说,它的直接目标是实现区域分工与协作以及区际经济协调发展。一是实现区域分工与协作。建立合理的新型区域分工与协作体系是区域经济、也是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区域比较优势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是区域经济发展方向和产业结构选择的主要依据。我国改革以来出现的产业结构趋同、区际分工淡化、区域封锁等问题,都影响了各区域经济的长远发展,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只有各个区域立足其比较优势,明确在全国地域分工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才能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步伐,提高资源的宏观配置效益,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才能促进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二是实现区际经济协调发展。区际经济协调发展是区域经济宏观调控的目标选择问题。很多经济学家提出了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模式,认为区域经济差距拉大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威廉姆森认为:在国家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区域间经济发展的差距会拉大,之后随着经济成长,区域间不平衡程度将稳定;当达到发展成熟阶段,区域间经济发展差距将趋于缩小,这就是区域经济中的“倒U型”理论。就目前的经济现实来看,我国应该选择旨在缩小区域经济差距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

(四)区域经济宏观调控的手段。区域宏观调控的手段包括直接和间接两种,即间接的宏观调节和直接的宏观控制。所谓宏观调节,是指宏观调控主体通过经济杠杆的作用影响经济主体的经济利益,并进一步影响经济主体的行为。宏观控制是指宏观调控主体直接作用于宏观调控的对象,以达到宏观调控的目标。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通过实施间接的区域财政政策、区域金融政策、区域产业政策以及区域发展规划等工具,已逐渐成为我国区域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区域发展规划是区域政策的基础部分,主要任务是对各地区按照其当前社会经济状况和未来可能趋势进行分类,分别制定不同的政策目标,并采取相应的政策手段加以实现,具有战略性、综合性和地域性特点。我国区域发展中所存在的市场分割、各自为政、盲目开发等一系列问题,给统筹区域发展带来诸多障碍。因此,应借鉴发达国家地域空间规划的成功经验,根据区域发展战略要求,系统、全面地分析研究区域自然、经济、社会、技术条件,通过制定和完善区域发展规划,科学地确立经济发展的各阶段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地界定经济区域的功能与定位,统筹考虑生产力布局,使目前按行政区划各自为政的无序发展转变为按经济区划开展良性互动的有序推进。

三、构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宏观调控机制

(一)完善区域调控手段。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必须构建国家区域规划、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产业政策相结合的调控手段体系。各级政府应积极发挥国家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在区域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货币政策,提高区域宏观调控水平。宏观调控要充分考虑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的性质,掌握好其在不同经济区域应用的时机与力度。对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区域着重使用货币政策,货币政策在这些经济区域的传导会更加迅速,实施效果也不会产生很大的折扣。对市场化程度较低的中西部地区可以主要采用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相配合。产业政策对行业、企业的影响更为直接,需要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政手段相配合。还要以因地制宜的区域发展规划为实施宏观调控打好基础。针对聚集核心生产力的经济区域制定国民经济社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不仅为宏观调控提供便利,更是为发挥主体功能区的集聚、带动和辐射作用创造有利条件。

(二)健全区域协调互动机制。健全区域协调互动机制是统筹区域发展、充分发挥政府区域宏观调控职能的体制基础。通过建立和完善包括市场机制、合作机制、互助机制和扶持机制在内的区域协调互动机制,打破地区间的行政分割体制及行政区经济的壁垒,加快全国统一市场建设,使生产要素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从而实现区域发展资源的优化配置。这种新型协调互动机制,既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又要有效地发挥政府的积极引导和调控作用。应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导向,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的原则,推动跨区域的协调互动,逐步确立东中西部地区互动、优势互补、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区域新格局。

(三)建立区域利益分享与补偿机制。在区域合作中总有相对的优势和劣势,必然伴随着区域利益从劣势的一方转移向优势的一方问题。这就需要合作中优势的一方给予劣势的一方必要的利益补偿,使合作的各方利益共享,否则,区域合作将难以持续。可见,从调整和协调区域利益关系着手,结合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总体布局要求,通过建立区域利益共享与补偿机制,有效地引导和安排重点产业向重点区域集中,限制重要生态功能区的部分产业扩张,并确保有关各方能在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区域合作中获得相应的利益分享与补偿,有助于打破传统的区域分工体系,形成科学、合理的区域产业分工格局。

(四)设立全国性的区域管理机构。尽管目前我国相关部门已设立了“扶贫办公室”、“西部开发办公室”、“东北振兴办公室”以及“中部崛起办公室”等协调区域发展的管理机构,但各自的职能也仅限于特定范围,相关机构的区域管理和协调作用则难以得到体现。有鉴于我国区域管理与调控职能主要还分散在不同机构和主管部门的现状,根据统筹区域发展的宏观调控需要,设立全国性的区域管理机构已有必要。该机构应承担起制定和实施国家相关区域规划和区域政策、监控区域差距变化的态势,以及协调区域发展中诸如地区、部门及上下级之间的各种关系等职能。

(五)制定和完善法律体系。制定和完善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法律体系是我国区域发展实践的大势所趋。20世纪八十年代,我国曾出现过一次较大规模的区域合作互动的热潮,但九十年代许多区域合作组织却名存实亡或解散了。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在区域合作活动和区域协调发展中缺乏完善、配套的法律依据、保障和规范。就目前我国统筹区域发展和区域协调互动的要求而言,其所需要的法律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在国家层面上的法律规范;二是地方性的法律支持。因此,为了保障落后地区发展的相关政策的有效落实,保持区域政策措施的权威性、稳定性和连续性,还须从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加快制定和完善有利于统筹区域协调的相关法律。

主要参考文献:

[1]王泽强.统筹区域发展的宏观调控机制研究.宏观经济研究,2008.5.

[2]陈林生.浅析区域经济的宏观调控机制.经济问题,2000.7.

第7篇

关键词:金融宏观调控;区域经济发展;准确定位;着力点选择

文章编号:1003-4625(2006)12-0041-03中图分类号:F832.31文献标识码:A

金融在国民经济中的特殊地位和重要性,决定了金融宏观调控措施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巨大影响力。金融宏观调控是一个复杂的实施过程,它不但对中央银行宏观调控政策的科学性、前瞻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要求中央银行金融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部门在具体贯彻执行过程中依据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找准宏观调控政策的切入点,实现国家金融宏观调控政策的深入贯彻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协调与和谐。基于此,作为中央银行宏观调控政策实施的末梢神经――基层中央银行,如何在贯彻宏观调控政策方面进行合理定位,寻找到适合基层央行更好履行职能的着力点,也就是说用什么方法实施调控、如何调控,希望金融宏观调控达到什么效果等,不但是我们基层央行目前探讨的重要问题,也是为更好贯彻金融宏观调控政策而必须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把握基层央行宏观调控的准确定位

人民银行职能调整以后,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成为人民银行最主要的职能之一,而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逐步深入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为央行实施宏观调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新的挑战。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目的是保持经济全面、健康、持续发展,在执行中也只有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在保持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深入贯彻的基础上,立足区域实际,灵活运用调控政策,实现区域经济发展的健康、稳定,达到宏观调控政策实施的最佳效果。而目前基层央行贯彻宏观调控政策的主动性和灵活性还不够,使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在区域经济发展中不能得到更好的贯彻,影响了区域经济的发展。从国家金融宏观调控政策在驻马店市的实施效果来看,基层央行要立足本地经济发展实际,找准实施金融宏观调控政策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在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前提下,实现经济和金融和谐发展。

(一)正确把握宏观监测的“深度”,找准实施金融宏观调控政策的落脚点。国家制定宏观调控政策必须掌握重要的参考依据,这也是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能够在基层深入贯彻执行的前提和落脚点。因此,基层央行要充分综合运用工业景气、批发物价、居民收支和问卷调查等制度以及相关统计监测手段,将更多的经济金融现象纳入视野,密切关注宏观政策和经济形势的变化,对经济金融运行状况进行监测、调研、分析,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前瞻性判断,及时向上级行反馈经济金融运行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宏观调控措施的效应,为货币政策决策及实施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使宏观调控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在针对区域经济发展中能够找到更好的落脚点。

(二)准确把握调控措施的“尺度”,找准贯彻金融宏观调控政策的侧重点。宏观调控政策是对国家整个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矫正,而具体到某一地区,则要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的实际,在执行调控政策时有所侧重,引导金融机构正确领会和准确把握金融宏观调控政策的意图,避免因“一刀切”而导致宏观调控给经济生活带来较大震荡,影响经济的正常、健康发展,实现宏观调控政策实施效果的最佳化。如2004年下半年开始的调控政策,目的是抑制经济过热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而驻马店作为农业为主的地区,虽然也在国家宏观政策调控范围,但其工业发展现状决定了宏观调控政策的侧重点应是在控制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基础上,避免因信贷投放减少而对农业生产及能源、设施等基础性行业造成影响,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的企业形成冲击。这就要求基层人民银行要通过召开金融机构座谈会、金融形势分析会以及银行行长联席会等方式,及时加大对区域金融机构“窗口指导”的力度,按照有保有压、有抑制有发展的原则,加强产业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调整信贷结构,把金融支持的重点放在煤、电、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等瓶颈行业,力保“三农”、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及高科技含量的民营企业的资金需求。同时,进一步加强政、银、企合作,组织召开由各商业银行、重点项目单位、民营企业参加的银企项目洽谈会,有效实行银企对接,确保在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同时保持信贷投放的平稳增长,防止因执行政策造成信贷的大起大落而给经济发展造成严重的冲击,为实现地区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信贷支持。

(三)正确把握政策执行的“力度”。找准落实金融宏观调控政策的结合点。坚持从实际情况出发,紧密联系辖区经济金融实际,运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是宏观调控政策深入贯彻实施的结合点。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目的是保持整体国民经济运行的健康有序,具体到一个地区,就是运用调控工具实现区域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因此,把贯彻宏观调控政策作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手段,把地方经济的良性发展作为实施宏观调控政策的结合点,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对深入贯彻国家宏观政策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因此,基层央行在执行调控政策时要着力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结合驻马店作为农业地区这一实际,基层央行要借助新农村建设这一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国家的各种扶持政策,加大对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支持力度,并充分利用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积极关注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引导辖内金融机构正确理解把握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处理好宏观调控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毫不动摇地支持区域经济的发展,把中央加强宏观调控看做是更好地调整信贷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机遇,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为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实施“中部掘起”战略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正确把握信贷优化的“广度”,找准执行金融宏观调控政策的支撑点。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不但要求有完善的实施系统,而且针对某一地区在实施过程中要找到政策实施的支撑点。所谓政策的支撑点,就是基层央行在贯彻宏观调控政策时能够有一个实施政策的良好环境,能够得到地方政府和实施对象的理解和认同,使政策在贯彻中能够更快、更深入、更彻底。具体地说,就是宏观调控政策能够得到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的理解和支持,减少政策贯彻的摩擦力和阻力。国家在继续实施稳健货币政策的同时,对经济中出现的影响经济发展的不正常现象及时进行引导、调控,但涉及某一具体地区的某些部门,由于立足点不同,理解程度不同,执行政策的力度和深度不同,政策的实施效果会有很大的差别。结合驻马店地区经济发展实际,加大信贷投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是企业和地方政府最迫切的愿望,国家实行稳健货币政策、抑制经济过热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信贷投放,削弱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的能力,降低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因此,解决实施宏观调控政策与区域利益的冲突这一矛盾就成了调控政策能否深入贯彻的关键。作为基层人民银行,首先要作好金融宏观调控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使地方政府能够从全局的高度理解央行调控的目的,支持央行的工作;其次是作好对金融机构的“窗口指导”,使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为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提高信贷质量,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从而增加金融机构认真贯彻央行宏观调控政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针对驻马店地区企业发展的层次,在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向企业宣传国家的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引导企业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实现企业产品的优化升级,达到企业的发展方向符合或基本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为取得更多的信贷支持提供机会,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创造条件。

二、科学进行宏观调控着力点选择

(一)以分析监测引导为着力点,当好宏观调控政策的“传导者”。一是完善区域经济金融分析框架和指标体系。为全面、科学地分析金融政策在各地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基层中央银行要充分发挥信息优势,把握宏观调控政策传导过程的各个环节及各种外部影响因素,逐步建立全面反映区域经济金融运行情况的分析框架和指标体系。要跳出就银行论银行、就金融论金融的框框,立足于金融的变化,从宏观经济的高度去认识区域金融的变化,深入分析区域经济的发展趋势。二是改进区域经济金融分析方法。为了提高分析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基层央行要在分析方法上实现三个转变:从事后统计分析向运用时间序列分析转变,提高经济金融指标预测的前瞻性;从偏重存量分析向存量与流量分析并重转变,揭示经济金融指标的变动趋势;从孤立分析向比较分析转变,找出本地与外地、局部与全国经济金融发展的差异。三是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强政策引导,促进信贷结构调整。首先要加强“窗口指导”,优化信贷结构。其次要管好用好支农再贷款,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再次要发挥利率工具作用。研究制订区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指引,优化利率期限结构,指导金融机构加强贷款风险定价,提高其核心竞争力。

(二)以完善金融风险评价指标体系为着力点,当好区域金融稳定的“维护者”。维护金融稳定是《人民银行法》赋予人民银行的重要职责。就基层央行而言,必须围绕金融稳定和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在货币政策分析、监测、引导上下工夫,提高区域金融运行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当前,基层央行要结合辖区金融风险状况,建立辖区金融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定期、持续地对金融机构实施监测,加强对货币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及金融市场的监督与监测,对金融机构风险特别是跨市场风险进行及时分析和判断,协调监管部门,组织和引导金融机构防范和化解潜在的风险,在对市场进行分析判断时,要牢固树立“三种观念”。一是树立完整的经济观。就是要求基层央行在区域内贯彻执行宏观调控政策、维护金融稳定必须通盘考虑全国的经济金融情况,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市场的动态,协调好区域经济和整体经济的关系,确保决策的有效实施。二是树立全面的金融观。要把工作视野从单一的银行体系扩大到整个金融体系,既要关注货币市场,也要关注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建立更加科学、全面、系统的金融统计口径、指标体系和相应的工作机制。三是树立牢固的市场观。基层央行要更多地研究金融市场,发挥市场手段在金融调控中的作用,从而不断树立基层央行在区域经济金融发展中的地位和权威,维护金融稳定。同时,为了确保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基层央行在宏观调控中还必须统筹考虑以下两种关系。一是要统筹考虑金融宏观调控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在贯彻执行金融宏观调控措施时,既要考虑宏观调控目标顺利实现,也要兼顾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二是统筹考虑保持投资稳定增长与积极扩大消费需求之间的关系。既要保证投资增长与经济增长相适应,避免个别行业投资增长过快过热,也要防止“一刀切”,全面压缩投资规模,从而影响劳动力就业、再就业和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进而导致消费增长缓慢或停滞不前现象的发生。当好区域金融稳定的“维护者”。

(三)以提升工作效能为着力点,当好区域金融服务的“履行者”。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对中央银行的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目前基层人民银行在金融服务内容上局限性大,服务手段科技含量低,这些都影响了金融服务的深度、广度和质量,因此,基层中央银行金融服务工作还任重而道远。就目前金融发展的趋势来看,应该由单一服务型向外向、科技、监督复合型转变。一是改变服务观念。基层央行要站在宏观和全局的高度看问题,加强对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的研究和分析,为总行和地方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当好参谋,提升央行在地方政府的地位。二是创新服务方式。遵循市场经济法则,严格依法行政,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逐步朝着服务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操作程序化、运行规范化方向发展。三是完善服务手段。大力推进网络和新技术的广泛运用,完善支付结算功能,以“电子国库”、“实时支付”和“征信系统”建设为目标,努力提升中央银行金融服务的层次、水平和效率。

(四)以建立健全征信体系为着力点,当好改善区域金融生态建设的“推动者”。创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是基层央行适应职能转换、有效履行宏观调控职能的客观需要。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化,金融机构的商业主体地位已经确立,金融市场功能日益完善,金融稳定、反洗钱、征信等新职能加强了人民银行宏观调控的能力。这就要求基层央行在树立金融宏观全局意识的基础上,加强对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调查研究和建设,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维护金融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金融体系功能充分发挥和经济金融良性互动、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条件,金融生态环境问题已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从近年来驻马店市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情况来看,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地方政府加强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同时,作为基层中央银行更要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发挥重要的作用。当前,基层央行要把建立健全征信体系作为基层中央银行推动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切入点,继续完善人民银行的中小企业基础数据库和征信系统,推动部门沟通协作,实现系统数据的及时更新,使系统真正能够成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载体,使基层央行真正能够成为信用建设的先行者和重要推动者。

(五)以构建良好的金融运行协调机制为着力点,当好区域金融改革的“支持者”。目前,国有商业银行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股份制改造正处于关键时期,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改革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这就要求基层人民银行时刻关注改革动态,向上级行反映改革情况,使上级行能够随时掌握商业银行的改革动态和基本情况,为商业银行的下一步改革提供参考依据。要积极参与和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推动农村信用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变经营方式,增强农村信用社活力,使人民银行“花钱买机制”达到预期的目的。当前,我们要准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准确处理好统一性与差异性、全局性与区域性的关系。落实好宏观调控措施,保持货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深刻领会国家出台的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坚决贯彻执行宏观调控的货币信贷政策,准确把握基层央行的工作方向和重点。通过改革,要用实事求是的态度,分析判断本地区的经济形势和行业景气,看是否存在过热、哪些行业过热。把握好信贷调控的时机、节奏和力度,区别对待、松紧得当,既要保证宏观调控的政策到位、措施得力,也要兼顾地方的承受能力。二是准确处理好金融业发展规模、速度与质量效益之间协调发展的关系。金融改革为了发展,发展是规模与质量、速度与效益的有机统一,而不是争抢地盘、掠夺业务,片面追求市场占有量的扩张。三是准确处理好基层中央银行与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金融行业之间协调发展的关系。金融改革不是各自为战,通过改革要充分发挥基层央行的主导者作用,建立健全“一行三局”之间的紧密协调机制。通过形成金融业合力和提高整体规模效益,共同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均衡、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刘锡良,戴根有.宏观经济与货币政策[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

第8篇

当前我国经济宏观调控面临着市场化、信息化、虚拟化、全球化、资源紧约束、经济目标多元化等多重挑战,国民经济调控能力建设已成为重大急迫课题。建设和谐经济与社会秩序,需要进一步明确宏观调控的目的性,强化对经济信息的准确掌控能力,增进中央调控的权威性,发育政策实施的中间组织,把握调控政策的主动性。

关键词:宏观调控能力建设政策

从国际经验来看,后发国家要在既有国际竞争秩序中取得优势,就必须在引入市场机制的同时充分发挥政府对国民经济的规划组织和领导力。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就构成了我国国家整体竞争力的重要方面。对我国而言,宏观调控能力就是紧紧围绕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的根本目标,在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种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国际合作措施,保证国民经济总量和结构均衡,保持国民经济与社会又好又快稳健运行的综合掌控能力。

今后15-20年,是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着难得的战略机遇期,在此期间,以科学发展观基础的宏观调控能力,是我党执政兴国能力的核心表现形式之一,而且,通过宏观调控能力建设,有助于根除体制转轨阶段经济领域的腐败现象,增强人民群众对国家建设与发展信心。因此,研究宏观调控能力建设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宏观调控能力建设面临着历史性的新挑战

20__年以来的本轮宏观调控,已经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同时我国的经济总量与结构正在发生着历史性的根本变化,与改革开放以来前几轮的宏观调控相比,当前的宏观调控能力建设面临着一系列历史阶段性的新挑战:

其一是国民经济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的挑战。众所周知,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长期目标。当前,我国经济市场化的水平越来越高,市场机制正日益发挥着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但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并成熟运转,同时传统管制经济的机制在逐步推出,在此背景下,同时出现了诸多“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现象,宏观调控时常面临两难选择。

其二我国经济与社会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的挑战。现代信息技术开始广泛应用于中国经济和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对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模式正产生深刻的长远影响,经济信息数量随之剧增,但其中不乏一些严重失真的信息,这些失真信息传播开来很可能会冲击市场经济秩序,甚至衍生出无法控制的消极经济“蝴蝶”效应。全面、准确、快速国民经济运行信息的收集处理能力,在宏观调控能力建设中具有更重要的地位。

其三是我国经济的虚拟化的挑战。纵观当达国家的经济结构,以股票交易、债券市场、期货交易、外汇交易等为主要内容的虚拟经济及房地产半虚拟经济已经占有很大的比例。与20__年GDP相比,我国股票市值占GDP达到57,但是以市场实际可交易的流通市值看,这一比值仅仅为14。专家估计,当前美国的虚拟经济规模是中国的20倍以上,日本的虚拟经济规模也比中国大18倍,这说明中国虚拟经济发展仍有很大空,。但虚拟经济运行具有其独特规律。毋须置疑,我国政府在调控实体经济方面积累了大量的有益经验做法,但在调控宏观虚拟经济方面总体来看仍然处于探索学习阶段。

其四是资源、生态状况和环境日益恶化的挑战。当前,我国现有的自然资源已大多难以完全由国内供应,相当一部分重要自然资源有赖于国际贸易,同时因改革深化各级政府直接调拨资源的能力受限增多,而且,随着人口总量的持续增加和工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水资源供给和生态环境保持、恢复和改善面临着空前大的压力。宏观经济调控措施面临着尖锐的长期与短期、局部与整体利益矛盾压力。

其五是经济全球化的挑战。我国经济的外贸依存度已高达70以上,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经济和产业分工中的重要一环。可以预见,我国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仍将继续扩展,相关的国际经济规范和其它国家的经济波动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也必然对我国的宏观调控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同时我国的宏观经济调控对这些国家和地区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种互动效应带来了我国宏观调控措施的制定、出台时机、过程监督、效果评估等一系列新的研究课题,我国的宏观调控势必要和相应的政治外交、国际协调结合起来。

其六是和谐社会目标多元化的挑战。和谐社会是我国中长期战略目标,它囊括了社会、经济、政治、地区、自然生态等多层面的和谐内涵,其目标是多元性的,这就使我国宏观调控已经远远地超过经济总量调控的范围,肩负着调整各项失衡的重任,要求宏观调控在重点关注经济层面目标的同时,还必须顾及它层面的要求。

二、强化宏观调控能力建设的战略选择

1.进一步明确宏观调控的指导思想,强化其根本的目的性

“权为民所有,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我党新时期执政兴国的总体要求,一切宏观调控能力建设和政策的制定与执行都必须以此为立足点,宏观调控能力建设必须时刻以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切身利益为归宿,尤其是要避免使宏观调控变成某些少数特殊经济利益集团的工具,损害社会弱势大众的基本利益。

2.进一步加强对基础经济信息的及时统计分析能力,准确地把握经济运行的真实情况,增加宏观调控的精确性。

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化和市场化水平的提升,现有的国民经济统计体系已难以独自承担国民经济和社会统计工作,一些重要统计信息不够准确、完整,个别指标与实际情况相比甚至出现严重偏差,必须进一步加快国民经济与社会统计体系改革,整合工商、税务、海关、金融、行业主管、

司法等部门经济类信息,引进有关国际组织、机构投资者、信用评级机构等第三方信息补充、完善。要广泛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增加必要的财力投入,持续加强人员培训、培养工作,全面提升基础经济信息的及时收集、整理分析能力,鼓励各种行业经济组织积极从事行业国内外信息搜集、整理工作,鼓励社会公益性的调查研究工作。3.积极研究和整合政府有关部门职能,进一步增强宏观调控的权威性。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转化,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国内经济与国际经济的日趋紧密互动,宏观控制政策的研究、制定、落实需要政府越来越多的部门配合,在此过程中难免出现政出多门,不利于向市场和产业界发出统一的调控信号,造成某些地区或某些产业领域执行困惑,为此,有必要研究和整合政府有关部门职能,尤其是金融等虚拟经济管理部门职能,建议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统一宏观调控政策,各有关部门贯彻实施,社会中介组织、媒体、公众监督反馈,增强宏观调控的权威性。

4.进一步加强中长期经济发展战略研究,总结出适用科学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宏观调控的逻辑模型,增强宏观调控的可预见性。

政府现有的宏观经济参谋管理部门,对已往的宏观调控的成功实施做出了众所周知的重大贡献,这些部门与宏观调控决策部门保持高效沟通,对国家宏观政策理解全面准确,尤其是在研究国有经济方面占有很多优势资源。但随着非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发展影响力的逐步提升,也急需一批官办的或官民合办的或者自愿合作的民间专业研究机构成长壮大,它们既可以反映非公有经济的真实情况和/,!/补充现有宏观经济参谋管理部门工作,也可以为宏观决策部门提供新的政策视角。另外,还必须加强虚拟经济成长与发展研究。只有建立在集思广益基础上的宏观决策模型,才能增强各项宏观调控政策的前瞻性,也才能增强产业界对宏观调控的可预期性,尽量消除过多的市场波动引起的经济秩序混乱状况和社会经济资源浪费情况。

5.进一步推行上下互动、区域合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国民经济与社会规划编制机制,尽快制定出覆盖所有国土的功能综合规划,促经济资源在地区间的合理配置,形成全国统一市场,增强宏观调控的规范引导性。

为了更高效地引导各类经济资源在地区间合理配置,促进区域分工合作,应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做法,即在制定全国范围内的国土功能规划,避免大量的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将国家宏观调控最高决策部门由目前的单个产业政策制定甚至单个项目审批的中微观管理中解脱出来,增强宏观调控的宏观指导性。

6.进一步强化具有社会公益性政策传导工具组织发育成长和职能拓展,增强调控的主动性、可逆行和执行力。

市场机制优势的充分发挥有赖于大量的社会中介组织,如信用评估机构、行业协会、学会、产业合作联合体等行业组织,这些中介机构的建立、成长和运作,一方面有利于形成理性有序市场竞争的氛围,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各项宏观调控政策研究、制订和执行,将这些中介组织视同宏观调控的传导工具,无疑可以强化宏观调控的主动性、间接性和可逆性,同时也提高宏观调控的执行力。当前此类组织成长急需破除过多的官办性质,在加强监督的同时尽量恢复其应有的民间公益性和自组织性。

7.进一步加强全球和地区经济合作,增强宏观调控的主动性。

中国经济已成为全球性和地区性经济的重要部分,中国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也有赖于在全球及地区经济的合作与分工。积极参与全球性和地区性各种经济合作组织事务,不但有利于国际经济规范的中国化,而且也十分有利于中国经济活动的国际化、地区化。主动参与合作,既可以减少外部国家宏观调控对我国经济的冲击,也可以减轻我国宏观调控对有关国家经济的不利影响,保证相对和谐的国际经济秩序,为我国经济又好又快持续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参考文献:

1.马凯主编,《”十一五”战略研究》,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20__年10月第一版

2.林毅夫,20__,《潮涌现象与发展中国家宏观经济理论的重新构建》,《经济学动态》20__年第1期

3.课题组,20__,《20__-20__年经济运行基本态势、主要问题与政策建议》,《经济学动态》20__年第11期

4.韩文秀,20__,《改善宏观调控需要提高判断力、决策力和执行力》,《经济学动态》20__年第11期

5.王力,张跃文,20__,《金融综合经营、金融体系功能与经济增长》,《财贸经济》20__年第8期

6.王爱俭,陈杰,20__,《中国虚拟经济适度性研究》,《财贸经济》20__年第8期

7.李永友,周达军,20__,《自动稳定器与相机抉择:财政政策宏观调控机制的权衡与完善》,《财贸经济》20__年第2期

第9篇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调控;微观规制

中图分类号:F10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4-0003-01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政府干预机制的要求

理论上,市场经济是以交易自由化为要旨,倡导供求关系以市场自动调节为准,即市场是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虽然商品市场会出现暂时的供大于求或供不应求,但是市场利用价格等调节机制最终会达到结构均衡。政府的宏观调控是发展市场经济必不可少的,它制定了利于国计民生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社会的运用,是一个全新的尝试,由于过去的市场经济都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建立的,因此,这一尝试需要摸索着前进。微观规制的作用在这里就凸现出来。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存在着一些不足,那么就需要针对具体市场行为主体进行调控的机制。只有具体行为主体处于良好的运行当中,才能为整个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转打下基础。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加需要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的有机结合。

二、宏观调控与微观规制的有机结合

(一)宏观调控的有效开展

1.作为政府用来调节市场行为的主要方式,在运用宏观调控时要注意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的结合。行政手段的特点是具有权威性和执行性,因此调控的效果很好,但是只能在短时期内使用,并且在运用时要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否则就会造成市场的结构失衡。经济手段是一种相对比较温和的手段,尊重市场机制的成分很大,利于市场自身发展的程度较高。法律手段是三种手段中最强硬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既要满足市场经济“市场调节资源配置”的要求,还要维持“政府调节资源”的实际,这一手段的运用是必须的,但不是最好的。只有将三种手段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良好而高效地运行。

2.宏观调控要“与时俱进”。面对当前中国市场全新的特点,宏观调控要“与时俱进”。国际国内金融危机的影响,对宏观调控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不仅要提高调控的频率,拓宽调控的范围,还有加大调控力度。频率上,要提高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工具的运用频率,还有及时地优化信贷结构,为保持经济平稳有效地增长提供良好的支持;范围上,由于经济危机的国际化传导,我们要增强对出口相关政策的调整,还要加强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力度上,大规模地增加政府支出和实施减税,是重要的调控方法[1]。

(二)微观规制的合理运用

1.将经济性规制和社会性规制结合起来。经济性规制主要是规制具体的某一行业,社会性规制从社会整体范围上出发,面向全社会的企业和消费者。经济性规制以保证经济有效率地运行为目标,而社会性规制是要实现社会秩序的稳定。经济性规制是社会性规制的基础,做好了每一行业的企业行为约束,就利于社会整体性的规制;同时,社会性规制搞好了,为经济性规制打下了坚实的后盾[2]。

2.进一步改善微观规制。这里的“改善”,包括规制的范围、力度以及方法。目前,中国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比如,以前只有《反不正当竞争法》,没有规定要设立反不正当竞争的专门机构或部门,而现在有了《反垄断法》明确规定政府必须设立反垄断的专门组织和机构[3]。

(三)宏观调控与微观规制的有机结合

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各有特点,一个“大处着手”,一个“小处着墨”。 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代表国家,整个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完全依靠市场来调节资源配置,是不现实的,还需要政府的适当干预。政府的干预,要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两手抓”,且“两手都要硬”。一方面,因为市场是由很多具体的经济主体组成的,对于市场的干预最重要的是要落实到对具体经济主体的约束,即微观规制;另一方面,微观领域的市场规制并不能适应主体构成的市场,市场结构、就业、收支平衡等总量问题,需要宏观调控。也就是说,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一体”的“两翼”,保证了“两翼”的“完好无损”,才能使整体“翱翔”,即保证了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的有机结合,才能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喻新安.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和宏观调控的特点[J].企业活力,2009,(3).

第10篇

[摘要]我国宏观调控主要包括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就业充分和国际收支平衡四个目标。从多目标决策视角进行分析,当前经济保持高速增长,但结构性矛盾突出;就业总量增加,但失业率逐年攀升;物价总体水平较低,但近期CPI增长较高;内需增长不足,但外需增长迅速,应当注重宏观调控时机的前瞻性、调控政策的组合性和调控手段的多样性,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

[关键词]宏观调控;目标;决策

多目标决策(multipleobjectivedecisionmaking)是20世纪80年展起来,并综合运用运筹学、经济学、心理学等知识而形成的交叉学术领域,主要适用于在某个问题具有多个目标时,决策者可以依据不同的问题、条件、环境来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当前,我国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趋势有所缓解,但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并未得到根本性解决,继续坚持和完善宏观调控是经济学界的共识。然而,各国的宏观调控都必须达到经济、物价、就业、外汇等多个目标的均衡与协调,是一个典型的多目标问题,必须进行系统思考,理性决策。下面,笔者拟从多目标决策视角对我国宏观调控问题进行初步研究,以求教大方。

一、我国宏观调控的多重目标

在当代世界,虽然各国宏观调控的手段配置和操作方法有所不同,但都是努力保证国民经济增长过程中的总量平衡,即保持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基本平衡,促进国民经济的稳定、均衡增长。如何衡量社会总供求是否达到平衡,西方发达国家一般采用五大指标:即物价上涨率、利率、汇率、失业率和经济增长率,通过调节各项指标来求得社会总供求量的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

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过程中,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和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共同作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全过程。我国经济学界一般认为,基于国际国内经济运行的经验,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经济增长,指在坚持质量、效益、结构和速度相统一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和可能,实现经济的适度较快增长;二是就业充分,指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广开就业门路,努力把失业率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限度内;三是物价稳定,既要防止通货膨胀,又要防止通货紧缩,保持商品与服务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四是国际收支平衡,指积极发展进出口贸易,不断完善外贸与金融外汇管理体制,实现包括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和金融交易在内的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二、影响宏观调控的多种因素

无论是国外的五项指标体系,还是中国的四个主要目标,都表明宏观调控问题是一个多目标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从多目标决策视角看,经济增长、就业充分、物价稳定、国际收支平衡四个相互独立的目标,都有各自的评价指标体系,而同一目标的评价指标可能是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的,不同目标的评价指标更可能是互相矛盾、互相冲突的。正确决策首先必须对宏观调控多个目标的影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

(一)从经济增长来看,经济保持高速增长,但结构性矛盾突出。2002年至2006年,我国按现价计算的GDP总规模翻了一番,从2001年的10.96万亿元扩大到2006年的20.94万亿元,与1978年至2001年平均每五年翻一番的速度大体一致;按可比价计算的GDP平均增长10.1%,比1978年至2001年年均增长9.6%快0.5%。虽然我国经济总量平衡,但经济持续增长也面临着一系列矛盾和问题:一是投资与消费关系失调。近年来,我国投资增长速度较快,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与此同时,消费增长却相对缓慢,从1978年到2005年,我国消费增长了将近43.2倍,但最终消费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却从1978年的62%下降到了2005年的53%。二是工业结构矛盾仍很突出。从总体形势看,2007年前三季度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值同比增长18.5%,比上年同期快1.3个百分点,意味着工业生产和市场热度升高;从主要行业看,耗能高、加工水平低、大部分要靠出口来消化其产能和产量的原材料增速都在20%以上,结构性非均衡的工业高速增长,会加大工业结构调整的难度;从重点调控行业看,目前钢铁、水泥等行业增长速度仍然过快,重复低效竞争仍然激烈,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的压力仍然很大。三是流动性过剩问题突出。近两年,我国货币供应量的两个重要指标M1、M2的增速均突破了学界所定义的“稳健区间(12%-20%)”的上限。资金具有逐利性,过多过剩的流动资金,对于一个市场发育和监管体制还不健全的国家来说,有时甚至是可怕的,亚洲金融危机就是前车之鉴。从多目标决策的视角来看,控制投资增长过快的通常做法是提高利率,增加投资的成本。但在产能过剩的情况下,提高储蓄利率会降低消费需求,使产能过剩的情形更难摆脱。如果只提高贷款利率而不提高储蓄利率,则会扩大利差,使银行有更大的增加贷款的冲动,结果和控制贷款以抑制投资增长的愿望相违背。

(二)从就业情况来看,就业总量增加,但失业率逐年攀升。改革开放初期,失业率一直呈现下降趋势,从1978年的1.3%下降到1985年的0.48%。但是,从1986年开始以后,失业率就缓慢地上升,从1986年的0.51%上升到2004年的2.11%。在就业规模扩张中,城镇就业率上升,城镇就业占总就业的比重从1978年的23.69%上升到了2004年的35.21%。乡村就业率下降,从1978年的76.31%下降到2004年的64.79%。从1998年至2003年,中国经济平均每年增长7.3%,失业的却达500万人。2003年至2006年,中国经济增长10%至10.5%,失业将近1000万人。因为工业化和市场化的推进,1985年中国经济增长一个百分点,带来的就业岗位是240万个;1995年,经济增长一个百分点,带来的就业岗位是170万个;现在经济增长一个百分点,带来的就业岗位不到90万个。从多目标决策的视角来看,中国宏观经济政策,特别是货币政策总量的目标选择越来越困难。如果选择扩张,固定资产需求已经连续40多个月过热了;而选择紧缩,失业率又会成倍的增加。究竟是扩张还是紧缩,让决策者面临两难。

(三)从物价水平来看,物价总体水平较低,但近期CPI增长较高。我国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中,通过稳定需求,促进供给特别是基础产品供给增长,保持了经济总量关系的大体平衡,实现了物价的基本稳定。从1997年11月开始,中国的物价保持了一段时间的负增长,2001年、2002年是零物价。也就是说,中国经历了30多个月的负物价、20多个月的零物价。但2007年以来,我国物价上涨进入2002年以来的第二个上升期,1至11月累计上涨4.6%。一些学者认为,本轮CPI上涨完全是因为一些食品和猪肉价格上涨引起的,不会向别的行业和领域蔓延。而另外一些学者则认为,本轮CPI上涨是成本推动型的,不是供求失衡造成的结构性的。从1978年至2002年,我国居民消费价格累计上涨433.5%,年均上涨6.3%。因此,虽然近期CPI增长较高,但相对于GDP增长而言,目前CPI增幅依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物价上涨对低收入阶层和困难群众的生活影响较大。从多目标决策视角看,我国经济在新的上升通道中总体应该保持一种较高增长和较低物价的格局,不出现价格水平的大幅上涨或大起大落。

(四)从国际收支来看,内需增长不足,但外需增长迅速。出口和外商投资构成的外需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外需增长导致国际收支双顺差(经常项目顺差和资本项目顺差),经济对外依存度逐年上升,人民币升值压力加大,外汇储备成本提高。一方面,出口大于进口,经常项目出现顺差。我国连续6年出口增长维持在20%以上的高水平,实现了连续10多年的经常项目顺差。另一方面,外商投资推动经济增长,资本项目顺差,外资对中国经济控制力增强。根据国际资本的输出规律,输出国际资本和引进国际资本的比例,发达国家平均为166:100,发展中国家为18:100,但我国只有1.5:100;外商投资企业商品进出口在整个中国进出口中的比重占到55%以上,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的对外贸易中已经占据主导地位。经常项目顺差和资本项目双顺差使得外汇储备增长,必然产生外币贬值的预期和人民币升值的预期。因此,双顺差越大,外汇储备越多,人民币升值的压力越大;人民币升值的预期,又加大了外资流入和国际收支顺差的扩大,进一步增强了人民币升值的压力。虽然我们正在为如何实现内外需平衡而费尽脑筋,但正如有学者指出的一样,从经济决策选择理论的角度看,目前“正的不平衡(顺差)”比以往“负的不平衡(逆差)”具有更大、更主动地选择余地,有钱之难好于无钱之困。

三、完善宏观调控的多维视角

多目标决策的目的是挑选或拟定最优的方案使决策目标极大化。而决策的环境是面向将来的,需要决策的问题会或多或少地表现出一定的不确定性,对于宏观调控这样的复杂问题来说,这种不确定性将更为突出。当前,经济运行中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及结构性矛盾和问题还比较严重,经济增长仍然偏快,价格上涨仍然较多,节能减排压力较大,世界经济增长的不确定性也在加大。在这样的背景下,要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就必须坚持对宏观调控问题多角度思考,多措施并举,多角度整合。

一是注重宏观调控时机的前瞻性。我国具有宏观调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在1979至1981年、1985年至1986年、1989年至1990年三次宏观调控中,因为动手较晚、延误最佳时机,而且在实施上存在着犹豫不决、贯彻不力的问题,导致不能充分发挥经济增长的潜能。近年来,我国提出并运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宏观调控全过程,提高宏观调控的前瞻性,认真进行跟踪分析形势,科学预测月度、季度和年度经济变化趋势,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苗头和矛盾动向,并及早动手缓解、遏制这些矛盾和问题。比如,为应对“非典”冲击,2003年上半年采取了宽松的财税和金融措施,银行信贷和投资快速增长。在抗击“非典”胜利后,中央及时察觉到经济运行中的不稳定、不健康因素,及时预警,并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早控制苗头性、局部性问题,宏观调控的频率、手段、节奏和力度都掌握得比较好,使2003年的经济保持了稳定快速增长势头。2007年以来,我国投资、信贷、工业、净出口增长再度加速,金融市场流动性偏多,出现了由“偏快”转向“过热”的势头。针对这些情况,中央又及早动手,采取偏紧的措施操作,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促进经济运行转入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轨道。历史的经验表明,宏观调控必须坚持审时度势,准确把握国内外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抓住有利时机,运用有效的政策组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早建立防御机制,对已经出现的问题予以迅速解决。

第11篇

一、宏观调控与市场经济有效结合

为了使我国经济进入良性、高效的发展轨道,必须把市场经济和宏观调控进行有效的结合,才能不断地促进经济的发展,达到双赢的局面。1.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职能是制定社会和国家发展的目标和完成目标时的方向和所需方法。宏观调控是为全局寻求一个发展目标,如果没有目标,则如同一盘散沙,不能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作用。有了目标,则可以有效统筹全局,保证市场机制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可以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保证经济活动的公平合理。2.因市场经济有一定的缺陷和局限性,所以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容易导致资源分配不合理。在这种情况下,宏观调控就充当调节者,对市场经济进行合理引导,对资源进行合理分配。市场经济很主要的特点就是公平的竞争和发展的高效率,而收入的差距是产生竞争的主要动力。差距过小不会产生竞争,差距过小的情况下就不会有前进的动力,但如果收入差距过大则会加剧贫困的扩大,对市场经济会有负面影响。所以两者合理结合对经济发展有着重要影响,两者不可偏颇一方。3.宏观调控可以支持市场经济的发展。在现阶段,经济的不断发展需要合理的经济体系和公平的竞争秩序。因此政府可以通过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各种经济行为。国家的宏观调控是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有关部门互相协作和监督实施的。我国的宏观形式存在的问题比较多,而市场经济还需要不断发展和完善,所以市场经济和宏观调控的合作还需要不断磨合和发展。政府要加强其在市场中的地位并与各部门协调来完善调控体制促进市场经济的高速、良性发展。

二、宏观调控对经济结构的作用

我国的经济发展虽然一直处于平稳的上升状态,但不可忽视其中出现的问题。比如最近比较严重的铺张浪费、公费私用、年终突击花钱等。政府在不断改善财政支出结构、使财政支出能更好地改善民生,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在财政政策方面要加快结构性减税的步伐,促进企业的发展并大力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一)宏观调控对经济结构的内在作用

首先地方宏观调控一直在向民主化、法制化、程序化方向发展,这是地方稳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由于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发展要求不相同,所以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和目标很有可能与当地政府的发展要求不符,这属于正常现象,另外不同的地区在对宏观调控的要求中也存在差异。根据不同区域的特点,国家也会提出相应的发展策略,比如:发展沿海,中原崛起,支援西部等战略方针。为了使区域经济有良好的发展,政府将区域发展政策上升到国家战略。另外宏观调控的高效性只有将区域发展建立在区域优势上时才可以充分体现出来。由于中国各个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所以政府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使用带动经济增长的体制,推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快速稳定发展,减小各区域的贫富差距,促进中国经济整体的发展。其次,由于近年来,经济发展上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和通货膨胀日益加剧,凸显出了宏观经济失衡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重视供给管理,并促进宏观经济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供给管理的力度。利用多种政策手段调整区域经济结构,转换宏观调控方式。在宏观调控的过程中,必须重视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供给效应及其对经济发展的重要影响作用。

(二)宏观调控对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控作用

首先,政府在调控供给管理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其原因是供给管理的直接对象是劳动者和生产者,而政府直接对生产者和劳动者进行管理。另外地方政府不能对需求管理发挥作用,导致区域政府与中央政府不能发挥良好的协调作用,当区域经济处于比较快的发展速度时,政府为了协调各个区域和谐发展,则会控制区域政府的投资与发展。而当经济发展较缓慢时,政府为了保证各个区域均衡发展,则会采取措施鼓励区域政府投资发展。中央政府与区域政府属于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中央政府可使用强制手段对区域经济进行管理。所以在区域政府投资发展较快或较慢的情况下,政府都可以对其进行引导和管理。其次,市场需求和消费需求是内部需求的两大方面。市场需求与消费需求应合理结合起来,但就目前的经济发展来看,地方政府在调节内需时不注重消费需求,其原因是刺激消费者需求在弥补地方政府内部需求的同时会对市场需求和经济增长造成不确定的影响。消费者的收入状况是影响消费需求的关键因素,但当消费者在经济增长的情况下,也不一定对本地市场的经济有促进作用。因为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不一定在本地消费,就算在本地消费,也不一定购买本地企业的产品,这种情况对内部需求没有调控作用,还会造成资金外流。

三、结语

国家宏观调控对于经济的重要作用,是政府对国民经济的总体管理,这已经获得了人们的普遍认可。宏观调控的运行是在一定的市场规律下进行的,并使用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手段和策略。在市场经济运行的过程中,宏观调控的作用已经有了明显的体现,宏观调控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并为微观经济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宏观环境,使市场经济得到均衡的发展。市场经济具有盲目性,而宏观调控就是一只有形的手,使市场经济的发展有了合理的目标和实现手段。

作者:李莉 单位:鹤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12篇

2012年下半年以来,中国经济的下滑态势有所加剧。多项经济指标表现不尽如人意,各大国际机构纷纷下调对中国经济增长的预期,全年GDP增长率“破8”的概率大幅上升。面对日益严峻的经济形势,许多市场人士认为宏观调控急需加码,以求在稳增长方面取得更大成效。但笔者以为,宏观调控再出重拳并非当务之急。

一方面,宏观调控进一步加码的政策空间并不大。就财政政策而言,当前欧债危机愈演愈烈,并在全球范围内迅速传染的背景下,财政巩固已成为全球主流趋势,若此时大幅增加财政支出将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道德风险和声誉风险。此外,虽然中国中央财政实力雄厚,但地方政府债务可持续性仍受到普遍质疑,以政府支出进一步刺激经济增长的可行性较为有限。就货币政策而言,2012年8月,CPI同比增幅较上个月增长了0.2个百分点,短期通胀抬头的压力已初步显现。而长期看,人口红利的消失和刘易斯拐点的到来将导致中国劳动力成本上升,食品价格上涨的可能性增大,全球流动性过剩格局不会轻易改变,中国长期通胀压力也在不断上升。在短期和长期通胀压力兼具的背景下,中国货币政策在宽松方向上大幅加力的可能性也不大。

另一方面,值得强调的是,宏观调控政策本身并非不给力,而是急需加强效果传导。次贷危机和欧债危机爆发后,中国宏观调控发力不小,但实体经济尚未扭转颓势。这既与复杂严峻的经济环境息息相关,也与宏观调控的微观传导颇有关联。作为宏观调控的理论源泉,传统凯恩斯主义在学术上的最大缺憾在于就宏观论宏观,近几十年来经济学领域的诸多努力集中于为传统宏观经济理论构建微观基础。但在笔者看来,宏观调控理论上的微观基础虽在不断夯实,但在现实中却并不牢固。宏观调控未能快速改变当前中国经济的失速态势,易被忽略的一个原因是,五种宏微观之间的博弈让宏观政策缺乏有效的微观基础。

其一,宏微观之间存在“囚徒博弈”。博弈论中著名的“囚徒困境”,其核心是个体理性导致集体非理性,这种情况也体现在宏观调控的微观传导过程中。一些宏观政策出台的目标是符合集体理性的,但微观个体却会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来调整个体行为,致使调整后的行为未必符合宏观政策本意。例如,2012年以来,监管部门大力整顿银行业不规范经营,其目的是规范行业行为,还利于民,减小融资成本,助推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虽然政策已取得成效,但从微观层面看,整顿不规范经营、不对称降息和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在加大银行业竞争的同时,也大幅提升了大型企业的议价能力和话语权。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源是有限的,在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部分金融机构被迫将更多资源投入到对大型企业的业务维护上,中小企业得到的金融服务反而受到了相对挤占。

其二,宏微观之间存在“吃饭博弈”。换句话说,无论宏观调控政策如何阳春白雪,微观个体包括企业和地方政府,都是需要吃饭的。从宏观上看,中国经济长期吃饭靠转型,唯有转型才能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但从微观上看,地方经济短期吃饭难转型,为了转型而转型很容易滋生形象工程或风险隐患。微观中国,很多城市、县域存在产业集聚、经济结构单一的特征。如果恰巧这个单一的行业属于粗放增长的行业,属于转型压降的对象,那么地方政府将很难真正做实转型。特别是在当前地方政府的业绩评价体系下,以短期“自发降速”换取长期产业结构调整空间的现实激励并不大。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微观企业,一旦为转型而转型,往往会盲目追求多元化,将眼光投入到房地产、民间金融等面子足、见效快的时髦领域,而这种超出其自身风险控制能力的多元化可能会成为隐患酝酿的温床,甚至会对企业主业或地方支柱产业带来意想不到的负面影响。

其三,宏微观之间存在“弹簧博弈”,这种博弈就像压弹簧,此消彼长,不进则退。只有宏观调控不断施力,政策效果才会持续显现,若宏观调控不再施力,政策效果就不会继续叠加,而一旦宏观调控有所减力,往往会出现有违政策初衷的负向反弹。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始终具有做大GDP、增加财政收入、提升地方品牌等多重诱惑,只要宏观层面对房市调控稍有放松,甚至只要有些许“不强调”的迹象,微观层面就有捂热房市的本能冲动。2012年5月以来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回暖很大程度上正是弹簧博弈发挥效力的体现。

其四,宏微观之间存在“边缘博弈”。宏观调控画了一个圈,而部分微观实体,包括地方政府和微观企业往往行走在宏观政策的边缘,或是在不断试探宏观调控的边缘区域,这种行为往往会带来诸多风险。例如,2011年中国民间融资市场经历了一波非理性繁荣的快速发展,一方面是流动性紧张状态下的需求所致,另一方面也与民间融资市场政策监管的边界不清晰有关。宏观层面鼓励民间金融力量的稳健培育,但由于规范性的民间金融尚处于起步阶段,对民间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政策还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之中,这种初始阶段的监控薄弱为民间融资市场创造了行走于边缘的条件,表现为机构超速扩张和业务高杠杆运作,这种边缘博弈带来的非理性繁荣的风险在当前逐步显现,并还将不断释放。

其五,宏微观之间存在“专业博弈”。宏观层面凝聚着专业思维,充斥着专业人士;微观层面则缺乏足够的专业资源。这种“专业屏障”往往成为信息不对称下博弈均衡走向集体利益受损的重要壁垒。表现得过于专业的某些宏观政策,会带来三种非理性的微观反应:一是不加理解、教条主义地执行;二是不加思考、加重砝码地执行;三是不加重视、轻描淡写地执行。这三种做法最终都会导致宏观调控与预期目标相去甚远。这种专业博弈发展到极致,甚至会引发金融危机。次贷危机和欧债危机本质上也是专业博弈的结果,前者是金融机构利用专业优势过度开发房产业务、金融衍生品诱发的危机,后者则是政府部门利用专业优势过度透支社会财力诱发的危机。

宏微观之间的五种博弈令宏观调控的效果显现有所不足。笔者建议,针对囚徒博弈,宏观层需要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微观效用最大化的可能选择,并辅之以相应的配套政策引导微观个体做出理性选择;针对吃饭博弈,宏观层需要将转型深层次细化,让每一个微观实体都有落实转型的具体指引;针对弹簧博弈,宏观层需要在重点调控方向上加强政策意图宣示和传导,防止不必要的负向反弹;针对边缘博弈,宏观层需要加强对球行为的专向管控,并明确新兴领域的政策边界;针对专业博弈,宏观层需要加强对宏观政策的通俗解释,并引导专业人士更多地向社会传导基本经济常识,减小专业性的信息不对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