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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安全员岗位职责

时间:2023-06-02 11:34:11

兼职安全员岗位职责

第1篇

关键词:油田企业;安全培训;思考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8-000-01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对于油田企业来讲,抓教育培训,就是促生产、保安全的一种有效方式。通过反复抓、抓反复,要让安全教育培训的各类规章制度“硬着地”,真正做到“踏石有印,抓铁有痕”,成为提升员工素质的制度保障。企业要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通过明确安全培训职责、细化培训内容、优化培训方式,强化安全意识和岗位责任制落实,建立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全员岗位练兵和基本功训练活动,切实提高员工技能素质,培养良好的职业习惯,确保安全生产。

一、强化安全培训责任意识

1.统筹兼顾。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各单位要坚持和完善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等有效的管理体制,通过各级安全和培训主管部门、培训机构的共同努力,让安全教育培训的各类规章制度“硬着地”,真正做到“踏石有印,抓铁有痕”,成为提升员工素质的制度保障。

2.科学推进。各单位要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按照ISO10015培训管理标准,加强培训需求调查分析,找准安全教育培训中的薄弱环节,突出HSE第一课和停产培训重点,坚持把着力点放在抓基层、练内功、打基础上。集中优势资源,稳步实施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3.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考核体系,制定具体考核方案及奖罚办法,将各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和质量效果与基层单位、员工个人进行挂钩考核,在培训工作的考核落实上下功夫,及时检查考核,奖优罚劣,坚持以考促培,以考促学,把安全责任压力传递到基层和个人,进一步调动员工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二、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1.细化职责分工。按照统一协调、分层组织、分级实施的原则,通过明确培训职责、细化培训内容、优化培训方式,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技能素质,规范员工行为,培养良好的职业习惯,健全完善安全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

2.加强深化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先培训取证、后上岗的要求,全面推行全员持证上岗制度,油田层面统一开发员工证件管理系统,对职业资格证、各类安全资质等进行重点监管,指导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证件管理,及时对员工证件的有效性进行监控,确保持证上岗率100%。

3.优化培训方式。结合单位实际和岗位要求,以基层队(站、班组、科室)为主体,采取师带徒、专题讲座、课题研讨、实习锻炼、观摩交流、岗位轮换、技能演练、班前班后会、技术课、“四个一”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开展岗位知识培训和基本功训练。对于HSE换证及再教育培训,探索开展远程网络在线培训,配套完善HSE远程培训课件,由学员利用工作间隙,自主选择学习时间。

三、强化重点人员培训

1.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在切实做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围绕提高其现场监督管理、指导安全工作、参与安全授课等能力,有计划地开展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同时,针对近5年进入油田的员工,加强岗位业务理论、实际操作技能、安全技术技能等培训,提升综合素质。

2.加强基层管理人员培训。通过举办基层队长和班组长示范班、基层巡讲、HSE兼职教师培训等方式,重点加强油田主业单位班组安全管理、班组安全活动、211安全工作法、岗位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夯实班组安全管理基础,全面提升员工岗位履职能力。

3.加强承包商(分包商)的培训和监管。以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宣贯,提高危害识别和风险防范能力,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提升自主执行力。

四、强化现场技能训练

1.加强创建现场培训示范点。业务部门牵头,结合行业特点,指导有关单位选树条件成熟的基层队站、车间(班组),建立标准化培训现场示范点,按照安全管理规程要求,分专业、分岗位梳理完善技能操作流程,开展标准化技能操作训练,进一步规范基层员工的安全操作。

2.加强广泛开展现场培训。各单位结合现场施工作业特点,通过开展技能演练、班前班后会、周一安全会、周三技术课、班校家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把教室移到现场,把现场变成课堂,分类别、分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员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

3.狠抓现场重点作业培训。对于重点施工、重点作业环节,按照《作业指导书》和《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培训,对于特殊时段非常规作业等情况,按照施工预案进行培训,相关领导、专家要亲临现场,基层干部紧盯现场,强化生产现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进一步增强现场安全管理基础,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五、强化培训资源建设

1.加强师资建设。油田企业要加大专兼职教师选拔培养力度,逐步配齐配强各专业(工种)培训教师。指导和鼓励各单位从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和拔尖技能操作人员中,选拔建立现场经验丰富、技术精湛的兼职教师队伍,完善兼职教师管理聘用制度,进一步激发调动兼职教师授课的积极性。

第2篇

【关键词】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实践

一、劳动制度的改革,为优胜劣汰创造了条件

学校实施全员合同制这是一种以法律形式规范聘用关系的新型人事管理制度,首先我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的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教职工依照合同履行自己职责,学校依照合同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任何一方不得违反,避免和减少了劳动争议的发生,通过建立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调动了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优秀人才的成长,增强了我校的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加速了我校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

二、人事制度的改革,为学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设立岗位,精干高效

实施人事制度改革,我校在确保教学一线的前提下,实施了固定和流动相结合的模式,专任教师和学生的比达到1∶18,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依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岗位,明确职责,实施专业教师一个萝卜几个坑原则,实行满负荷工作制,我校共设立岗位65人,少于政府拨给我们的编制8人。对于每一个岗位我校都有详细的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全校教职员工明确自己不同岗位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任职条件,实行岗位管理。

(二)竞争上岗,择优选拔

为保证学校各层面岗位的合理化、优质化,学校领导班子大胆研讨、探索、达成共识,引入竞争机制,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实施竞聘上岗,首先从中层以下岗位入手民主选取产生,具体做法:

(1)公布岗位,明确职责: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向教职员工公布全校所有的岗位,岗位职数,岗位责任和上岗条件,教职工根据自己的特长和条件自主选择岗位。

(2)本人申报,竞职演说:不论是竞聘原岗位还是新岗位,均必须提出申请,凡是学校远聘任的中层干部,本人还申请原岗位且无他人竞争者继续就任原岗位工作,竞聘教师在全校教职工大会进行岗位演说。

(3)民主选举,教职工会通过:对参加竞争言说的教师现场投票打分,信任票不过50%的竞聘教师失去竞聘资格。

通过竞聘上岗,干部队伍更加精干,许多德才兼备的青年干部脱颖而出,教学队伍得到优化,一批青年教师成为学科带头人和市区骨干教师,提高了我校教育教学质量。

三、分配制度的改革,为教育教学的提升提供了保障

分配制度不改革,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就缺乏应有的动力和保障,为此我校根据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实行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一线岗位倾斜,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激励机制。

(一)校内津贴的分配

为规范学校课时津贴和目标管理津贴分配,发挥校内津贴的激励导向作用,我校参照《甘井子区课时津贴和目标管理津贴分配指导意见(试行)》,结合本校实际情况, 确立了五项津贴分配:课时津贴、行管工勤人员目标管理津贴、班主任补贴、出勤补贴、其它全兼职补贴。

1.任课教师课时津贴

(1)上课费:每位教师每节课2元,月授课时数按周授课时数乘以4执行,缺课、代课按同等标准执行。(评价标准按学校课堂教学规定执行)

(2)备课费:每节课3元,月备课量按周备课量乘以4执行,缺课、代课按同等标准执行。(评价标准按学校课堂教学规定执行)

(3)批改辅导费:语文35-45-55元;数学25-35-45元;日、英语50-70-80元;品社、科学20-30元

2.行管工勤人员目标管理津贴

主要依据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等核定工作量,标准按照任课教师平均课时津贴乘以一定系数执行。主持教导处工作的主任系数为1.3,其他主任为1.2,兼课主任同时享受上课费、备课费。报帐员、人事系数为1。

3.班主任补贴

按每月150元计发。缺席每天按10元扣发。

副班主任费人均30元,缺席每天按2元扣发。

兼任两个班级副班主任人均40元。

4.出勤补贴

标准为每月200元。除满勤的教职员工格外嘉奖。

5.其它兼职补贴

组长岗位补贴:50-40-30元;值周岗位补贴:20-15元;特殊兼职岗位补贴:每人每月20-100元;大队辅导员、校医、图书馆理员、后勤、人事、网站管理员每人每月100元;专业队训练20-30元;安全站岗、电脑维修、复印材料每人每月20-40元;负责分担区安全站岗每人每月20-30元。

其中津贴均数是850元,最高1100元,最低689元 ,同时制订了实施标准和扣罚标准,对每一个岗位量化检查测评打分,根据测评结果确立岗位工资,在实践过程中,我们坚持向教学一线倾向,对班主任以及在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老师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实践结果,理顺学校近年来的分配关系,初步建立起了一个体现按劳分配,与岗位教学因素有机联系的激励机制,实现了上什么岗,拿什么钱,岗变薪变的工资动态管理模式,由于岗位不同因而岗位工资也有所不同,津贴的调节激励作用明显增加。

(二)校内奖金的分配

为了充分发挥校内津贴的激励作用,用二、八月校内津贴设立教职工绩效奖。一次表奖在教育教学中成绩突出的教职工,同时根据学校制定的绩效奖分配方案,在每年的一、七月发放。

(三)强化岗位管理

第3篇

【?P键词】中小企业;特种设备;管理职责 ;不相关性

【Keywords】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special equipment;management responsibility;uncorrelated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7)06-0121-02

1 引言

很多中小特种设备许可企业,限于质量管理人员数量或能力的不足,在实施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个质控责任人员要在质量保证体系中兼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质控岗位,而在国家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1]中,明确规定了 “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最多只能兼任两个管理职责不相关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在评审实践中,一些中小企业往往存在两个管理职责相关的控制系统责任岗位由一人兼任的现状,究其原因,就是很多企业没有很好地理解和掌握管理职责不相关的内涵。

本文力图从特种设备质量控制系统中每个管理要素管理职责的相互制约角度论述管理职责的相关性,从而理出哪些质控系统管理职责不相关,可以由1人兼任两个管理职责不相关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岗位。

2 特种设备质量控制系统

以锅炉制造为例,特种设备质量控制系统包括设计控制系统、工艺控制系统、材料与零部件控制系统、焊接控制系统、无损检测控制系统、热处理控制系统、理化检验控制系统、检验与试验控制系统、设备与计量控制系统等九个。在每个质量控制系统需要设置质量控制责任岗位,明确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的职责、权限及各质量控制系统的工作接口。

3 管理职责的相关性与制约关系

从管理职责角度,两个管理要素是否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决定着其相关性。当制约关系存在时,如果受到内在因素影响,就会存在主观包容性,这种包容性就会产生管理职责执行上的偏离,因此这种制约关系就形成了管理职责的相关性。而管理职责的不相关性,就是要求避免这种包容性的发生。

4 特种设备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管理职责相互制约性分析

4.1 设计、工艺类质量控制系统管理职责制约性分析

虽然产品的工艺制约着产品的设计,但从管理职责上没有制约关系,当设计完成设计文件审查和鉴定后,工艺就不具备降低或包容设计瑕疵的能力,因为设计或工艺是否满足产品质量要求都需要经过检验、检测和试验的验证,因此可以确定二者管理职责具有不相关性。

4.2 检验、检测类质量控制系统管理职责制约性分析

包括无损检测、理化检验、检验与试验等控制系统在内,均属于产品质量控制系统,管理职责上是并列关系,不是制约关系,但相互间存在一定的联系。

理化检验的职责是检验材料、焊缝的内在性能,检验与试验的职责主要是控制产品的外在质量,二者没有制约关系。

理化检验和无损检测都是对材料和焊接质量的约束性检验与检测。理化检验通常是在无损检测之后,是在无损检测合格部位进行理化检验,二者管理职责不具备包容性,所以二者不具有制约关系。

无损检测同检验与试验都是内在质量检测控制和外在质量检验控制的关系,都是对工艺质量的验证,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二者管理职责不具备包容性,所以二者不具有制约关系。

因此,无损检测、理化检验、检验与试验等控制系统间管理职责不相关。

4.3 材料、零部件控制系统与设备与计量控制系统管理职责制约性分析

设备与计量控制系统中,设备与计量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控制要素,设备控制与材料零部件控制在管理职责上不存在包容性,没有制约性;计量控制与材料零部件控制在管理职责上存在包容性,二者有制约关系。

因此,设备与材料及零部件控制系统间管理职责不相关,而计量与其相关。

4.4 设计、工艺类控制系统与材料零部件控制系统管理职责制约性分析

①设计责任岗位的主要职责是设计结构和材料的选用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要求,而材料责任岗位的职责是确保材料的使用符合设计的要求。二者的管理职责之间不存在相互包容性,没有制约关系,不相关。

②材料的工艺性,工艺对材料的适应性都具备了二者之间的相互包容性,从管理职责上是相互制约的关系,是相关的。

4.5 设计、工艺类控制系统与设备与计量控制系统管理职责制约性分析

①设计和设备与计量责任岗位,其中设备与计量是为产品制造服务的,它对设计质量的实施没有相互包容性,从管理职责上不是相互制约关系,所以不相关。

②工艺控制系统和设备与计量控制系统是密不可分的两个系统。设备与计量的控制质量直接影响到工艺控制系统的实施。设备与计量控制对工艺的适应性具备了相互包容关系。从管理职责上二者是相互制约的关系,因此是相关的。

4.6 材料、零部件与检验、检测类控制系统管理职责制约性分析

检验、检测类控制系统对材料与零部件控制系统是验证关系,有包容性。所以检验、检测类控制系统与材料及零部件系统存在制约关系,因此是相关的。

4.7 设计、工艺类控制系统与检验、检测类控制系统管理职责制约性分析

设计、工艺同检验、检测责任岗位都是一种对产品设计和工艺符合性的验证关系,这种验证关系,从管理职责上存在制约关系,所以是相关的。

5 结语

第4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火灾事故处理、消防档案、消防安全经费投入、检查考评、奖励与惩处等。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的消防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的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140 医用高压氧仓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354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和验收规范

GA587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JGJ49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下述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医院

指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3.2 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指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4消防组织机构和人员

4.1 医院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4.2 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4.3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5 消防安全职责

5.1 一般规定

5.1.1 医院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简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5.1.2 医院应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权限,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5.1.3 医院应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医院目标管理之中,经常检查,定期考评并自觉接受各级医疗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5.1.4 住院病床数大于50张的医院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建立与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联系制度,按时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工作例会,按时报送《重点单位消防工作月报表》,及时反映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5.1.5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5.1.6 医院在与租赁、承包、合作、委托管理(经营)单位或个人订立的合同中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租赁、承包、合作、委托管理(经营)方应当遵守医院各类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5.2 消防安全责任人

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医院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为本医院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b)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医疗、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消防工作业务经费预算方案;

c)确定本单位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d)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e)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防火检查,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负责筹措整改资金;

f)批准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组织制定符合本医院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5.3 消防安全管理人

5.3.1 医院应当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工作业务经费预算方案,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c)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d)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e)组织建立和管理义务消防组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技能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f)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g)至少每半年向消防安全责任人专题报告一次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h)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 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医院,其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由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

5.4 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医院应在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中设立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a)了解消防法规,熟悉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b)提请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提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建议;

c)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工作,及时发现火灾隐患,按规定程序落实整改措施,做好相关记录;

d)熟悉本医院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好医院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工作;

e)编制医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指导有关部门制定本部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实施演练;

f)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工作,普及防火、灭火、逃生的基本常识和技能;

g)记录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按时报送《重点单位消防工作月报表》,完善消防档案;

h)完成医院明确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5.5 部门、病区消防安全责任人

职能科室、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负责人及病区护士长是所在科室、病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部门、病区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熟悉并掌握本责任区消防安全情况,贯彻执行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全面落实本责任区消防安全责任;

b)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督导员工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用电、用火、用气规定;

c)加强用电、用热、用气设备、设施及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及时制止特殊工种岗位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d)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工作,确保本责任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及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

e)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组织整改,重大情况应立即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报告;

f)发生火灾时,组织员工按预案疏散人员,扑救火灾;

g)完成医院确定的其它消防安全工作,接受单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监督。

5.6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

医院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经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应履行下列职责:

a) 熟练掌握本单位自动消防系统的功能和操作规程;

b)每日测试主要消防设施功能,发现故障应在24小时内排除,不能排除的应逐级上报;

c)正确核实确认报警信息,及时排除误报;

d)发生火灾时,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时报警和启动相关消防设施;

e)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系统运行等记录。

5.7 义务消-防-队员

义务消-防-队员从医院员工中以不低于10%的比例配备,并应履行如下职责:

a)熟悉本单位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和本人在义务消防组织中的职责分工;

b)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了解防火知识,掌握灭火与疏散技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

c)协助本部门、本岗位负责人做好部门、岗位日常安全防火工作,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督促他人共同遵守;

d)发生火灾时须立即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救助伤患、保护现场等工作。

5.8 员工

a)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

b)班前班后检查本岗位设施、设备、场地,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向上级主管报告;

c)熟悉本工作场所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及安全出口的位置,发生火灾时,应及时组织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d)指导、督促病人及病人家属遵守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

6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6.1 一般规定

医院应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根据宾馆饭店实际情况的变化随时修订以适应医院的需要。

6.2 消防安全制度

6.2.1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包括会议召集、人员组成、会议频次、议题范围、决定事项、会议记录等要点。

6.2.2 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例会、教育培训等要点。

6.2.3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6.2.4 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防范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6.2.5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包括值班人员配置、值班纪律、交接-班要求、报警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内容。

6.2.6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包括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检查、维护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设施器材损坏或失效的处理程序、情况记录等内容。

6.2.7 燃气(油)、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管理部门、管理范围、设备登记、管理、检查与维修、故障处理、情况记录等内容。

6.2.8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用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部门、管理范围、动火审批程序、动火现场管理、情况记录等内容。

包括用电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部门、管理范围、临时用电审批、电工持证上岗、电工值班及交接-班、电气设备消防安全检查等内容。

6.2.9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包括义务消-防-队组织形式、人员比例、活动频次、训练要求、情况记录等内容。

6.2.10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包括危险物品入库、仓储、领付、使用等环节过程中的防火防爆安全措施等内容。

6.2.11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包括预案制定、责任部门、演练频次、范围、演练情况记录、演练后的小结与评价等有关内容。

6.2.12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包括考评工作责任部门和考评对象、依据、标准、办法以及奖惩措施情况记录等有关内容。

6.2.14 其他

医院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3 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医院应制定下列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a)消防设施操作规程(包括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

b)变、配电设备操作规程(包括总配电间、分配电间);

c)电气线路安装操作规程;

d)各类医用设备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e)燃油、燃气设备及压力容器使用操作规程;

f) 电焊、气焊操作规程;

g) 其它有关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7 场所设置要求

7.1 一般规定

医院的总平面布局、耐火等级、建筑平面布局、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必须符合GB50016、GB50045、GB50098、JGJ49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具体规定。

7.2 总平面布局

医院应合理规划消防通道,病房楼、危险品仓库应相对独立,建筑间及建筑与液氧、液氯储罐等设施之间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合理确定消防水源的位置。

液氧储罐不应设在地下室内,当其总容量不超过3m3、设置在独立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专用建筑物内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但当其面向使用建筑物一侧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时,储罐间可单面贴邻建筑外墙建造。在液氧储罐周围5m范围内不应有可燃物和设置沥青路面,禁止明火、杜绝一切火源,并设置明显的禁火标志。

7.3 耐火等级

7.3.1 医院应采用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建筑,当为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三层。病房的建筑构件不得采用可燃夹芯钢板。

7.3.2 住院部不应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三层及三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室内。

7.4 建筑平面布局及防火分隔

7.4.1 多幢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宜集中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7.4.2 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通风、空调机房,应使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其房间门高层建筑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多层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7.4.3 燃油(气)锅炉、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应设置在高层建筑外的专用房内。除液化石油气作燃料的锅炉外,当必须附设在建筑物内时,不应设置在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同时应符合GB50016、GB50045的有关要求。

7.4.4 防火分区内的病房、产房、手术室、精密贵重医疗设备用房等,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的非燃烧体与其他部位隔开。

7.4.5 洁净手术室应使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墙体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并设置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

1

消防安全责任

医院应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医院的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医院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一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院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2

管理人员及部门

医院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一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1人,二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三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3人。

各科室、独立的门诊部、卫生所(室)、诊所应当确定专(兼)消防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负责检查和整改本科室、本场所火灾隐患。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防火巡查

医院应当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并明确巡查的重点和人员。

医院住院楼(部)、门诊部等白天应当每两小时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楼(部)、急诊部夜间应当至少开展两次防火巡查,其他场所每日应当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和住院楼(部)、门诊部、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发电机房、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4

防火检查

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有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医护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完好有效情况;

(六)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七)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督促整改。

5

消防控制室、设施维保检测及安全评估

医院应当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检测,单项检查每月至少1次,联动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全面检测1次。

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熟悉应急处置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等纸质或电子档案资料。

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

6

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

医院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应实行标识化管理。

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在楼层显著位置应设置本楼层疏散指示图,在病房门后应设置疏散逃生线路示意图;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应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在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张贴维护保养、检测单位和维护保养、检测情况。

7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医院应当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医护人员上岗前、转岗前应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所有医护人员应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医院对入院治疗的病员和陪护人员应及时开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8

志愿消防队

医院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消防队员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数量的30%,并能保证每班次随时能够出动足够的灭火救援力量。志愿消防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并定期开展训练。

9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

医院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各科室、住院部、门诊楼、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配电房等应分别制定针对性的预案。预案应明确每班次每岗位的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任务分工和职责要求,并定期组织演练。

10

禁止性条款

严禁下列行为:

(一)擅自使用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及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建筑、场所;

(二)违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

(三)采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作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筑;

(四)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

(五)锁闭、遮挡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扑救场地;

(六)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病房楼内使用液化石油气;

(七)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非医疗大功率用电设备;

第5篇

摘要:近些年,我国部分城市公安队伍中悄然出现了公安文职人员,且在不断发展壮大。但发展过程中偶现的问题反映出公安文职雇员制度当下仍存在瑕疵。本文从公安文职雇员及公安文职雇员制度的定义着手,对公安文职雇员的界定和特点给予阐释;之后又对公安文职雇员制度四个方面的问题分别进行分析和解释,并简要提出了应对方法。

关键词:公安机关文职制度

近年来,随着文职雇员制度在我国公安机关逐渐实行和推广,越来越多的文职人员进入公安机关,为公安工作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这有效地缓解了警力不足带来的巨大压力,并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公安工作的效率。有鉴于此,我们必须认真研究探讨当前我国公安文职雇员制度的若干基本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更加合理地促进公安机关人事改革,落实“警力下沉”战略,实现公安工作的持续、良性发展。

一、对公安文职雇员和公安文职雇员制度的定义

公安文职雇员是公安机关雇用的,只从事警察非执法岗位中的警务保障和辅管理等工作的专门人员。其基本特征是,在公安机关内,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编制,与公安机关以契约为媒介,建立一种雇佣和被雇佣的法律关系。而建立与推行公安文职雇员制度,其实质就是如何探讨在现有公安体制下,引入市场化、契约化的管理制度,建立一种全新、灵活的用人机制,从而将警力开发的基点放在降低警务成本,增加执法效益,不断探索科学、合理、规范的警力配置上,并最终建立与现代警务制度相匹配的公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二、对公安文职雇员制度若干问题的简要分析

1、公安文职雇员制度的流动性对公安工作的影响

公安文职雇员实行合同制与派遣制相结合的用工制度,其原则是市场化和契约化。在工作期间,公安机关根据雇佣合同对文职雇员进行日常考核和管理,如合同期满,且文职雇员考核合格,无违规违纪记录,则双方可通过协商进行续约。如果文职雇员考核不合格且有违规违纪的行为,则公安机关可解除合约或终止合同,并对其予以解聘。这种灵活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虽然可以提高文职雇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但是频繁换人会使公安机关的某些工作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也使公安文职雇员很自然地产生职业的不稳定感,进而影响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这种流动性带来的矛盾正是公安文职雇员制度当前所面临的一大难题。因此,我们必须不断加强公安文职雇员制度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将文职置于与警察平等的地位,形成各自的职能定位、职责权限系统以及相应的管理模式、职务序列规范,积极探索警察文职两个序列并存的人事体制,建立健全文职培训、晋升、转岗、选拔和奖惩等一系列管理机制。只有如此,才能形成良性运行的长效机制,最终解决文职雇员制度的流动性带来的负面影响。

2、公安文职雇员的保密问题

公安工作是一种特殊的工作,其涉及国家安全统一、社会政治稳定、民族团结、国家经济利益甚至对外关系,以及重大案情、侦查技术、安全情报等。公安文职雇员在工作中很容易接触到秘密内容,因此,鉴于公安文职雇员工作的特殊性,确保其保密就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这就必须采取以下措施来避免泄密的发生:第一,要严格公安文职雇员的招聘条件,并对其进行严格的政审和考核。根据《人民警察法》第26条规定的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招聘公安文职雇员时也应参照,应要求招聘对象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第二,须对公安文职雇员加强教育,在其正式上岗前签订《保密责任书》,使其树立保密观念;第三,要以高标准建立健全保密制度,严格事项的保密审查,规范保密检查工作和保密防范工作,严防泄密失密。只有这样才能化解文职雇员带来的泄密风险。

3、公安文职雇员解放警力有限的问题

公安文职制度是政府雇员制在公安机关的一种具体应用。政府机关编制有限,公务员队伍包括公安队伍也不可能无限扩大。因此,通过招聘文职雇员补充公安机关的非执法岗位,可以将技术保障、辅助管理和行政事务等岗位的民警置换出来,把有限的警力投入到执法岗位和基层一线,从而促进公安工作重心下移、警力下沉,有效缓解警力不足和编制有限的矛盾。然而,现实中实际招录的文职人员并不是建立在公安机关现有职位分类清楚、职能定位准确的基础上,这就造成了虽然实施了公安文职雇员制度,但依旧难以有效解放警力的问题。这就要求必须首先解决民警职责不清、因人设岗、职能重叠等问题,具体而言,就是在现有体制下,通过民警岗位责任制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对民警岗位职能进行重新调整,将民警的执法、管理与事务性工作进行全面的梳理、归并,按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确定民警岗位责任和相应职数。同时以文职岗位的非执法性质为出发点,从工作性质、服务条件、纪律限制等各方面,推动警务人员和文职人员的协调运作,从而合理科学地设置文职岗位和文职人员的编制人数。只有如此才能将二者进行有效合理的置换,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

4、公安文职雇员的兼职问题

公安文职雇员大多从事的都是公安机关中非执法岗位的事务类、辅助管理类和技术保障类工作,很难因在兼职中与社会其他人的利益关系而干扰警察执法的公正性。但是,由于公安工作本身的特殊性、复杂性、保密性,使得公安文职雇员与社会上一般的雇员有很大的不同,基于此,警方必须对公安文职雇员的兼职进行严格控制,甚至可以规定文职雇员在与公安机关的合同期内不得从事其他兼职,比如盈利性行业,直接或间接地与受雇公安机关有密切关系的单位或企业。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尝试构筑新型的激励机制,加大奖励力度。对实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并取得成效的雇员给予与民警相当的奖励,充分发挥文职人员的才智和专业特长为公安工作服务。

总之,我国公安文职雇员制度处于正在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理清思路,结合现实,建设相应的配套制度,并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公安文职雇员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参考文献:

[1]付鹏翥.我国推行公安文职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9(02)

[2]郭建成.对我国实行公安文职雇员制度的研究和探讨[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6(01)

第6篇

1、控制指标

(1)事故起数、受伤人员、直接经济损失各低于上年%。

(2)职工事故死亡人数等于零。

2、工作目标

(1)要继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构。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车间负责人兼任企业领导小组成员;建立企业事故应急指挥部等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2)要继续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逐级落实,明确责任。

(3)要继续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把制度和规程要规范地悬挂在各车间醒目处。职工按照操作规程生产,严禁违章作业行为。

(4)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企业安全领导小组对职工教育培训每月一次,对新职工在上岗前要先进行上岗培训,并有记录。同时要积极利用大幅标语、醒目标志进行宣传,提高职工及业务往来客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的知识。

(5)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企业、车间、班组各做好记录。

(6)对特种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专业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率为100%。

(7)做好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企业对安全生产会议、教育培训、检查及隐患整改,都要有建立台帐记录并归档。

(8)按规定配置灭火器,灭火器由车间安全员兼管,做到经常检查,定期充装。对职工要进行灭火器使用方法培训。电工对电器设备、线路要经常检修。非电工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电工去整修,严禁擅自操作。对易燃易爆物品要定位堆放,严格管理。对生产设备要经常检查,发现设备故障及时抢修。对不完好设备立即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同时停止生产。

(9)严禁职工上班穿拖鞋、赤脚、敞衣、赤膊、穿高跟鞋、穿裙裤、戴围巾、留长发及酒后上班。要坚守本职岗位,不准擅自离岗串岗。配电房不准非本岗位职工进入。

(10)要认真搞好安全生产,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万一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1)本车间(班组)员工严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全年生产均安全的人员,年终给予安全奖。对违章作业而发生事故的肇事者,从严惩罚,决不姑息。

3、奖惩规定

(1)控制指标没有完成、工作目标没有落实到位的,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处罚。

(2)完成控制指标和落实工作目标的,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奖励。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第7篇

目前基层国库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员紧缺,变动频繁。国库会计核算系统2.0版全面推广运行后,对国库人员和岗位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目前基层国库最主要的矛盾便是人员变动与保持岗位相对稳定的矛盾和人员紧缺与岗位设置的矛盾。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各级人民银行对要害岗位人员的轮换和调整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但在目前的实际工作中,个别行对国库人员的调整过于频繁,人员稳定性差,国库岗位经常是新手,有些甚至影响到了国库工作的正常开展。随着国库参加同城票据交换、开通国库内部往来等新业务的陆续运行,支库人员紧缺的状况越加明显,已不能满足国库工作对岗位设置的基本要求,甚至连维持国库2.0版核算系统正常运行也有些困难。

二、岗位交叉,内存隐患。目前由于各县支库普遍存在专职人员较少的问题,只得采取由会计人员进行兼职的办法来勉强维持国库核算系统的正常运行,但根据会计、国库内控制度的要求,不能交叉和合并的岗位太多了,其中首要的一条是记账、复核和事后监督岗位不得相互兼任,还有其他的,比如记账岗位与复核岗位必须交叉;印、押、证必须三分离;票据交换员(清算员)、事后监督员不能参与日常业务处理;系统维护人员不得参与计算机账务处理;非系统维护人员不得参与计算机维护等等。由于人手严重短缺,再加上兼职人员把主要精力放在其本职工作上,对所兼岗位并不热心,在这种情况下,违规兼岗就在所难免。由此而形成了严重的国库风险隐患。

三、内部检查,流于形式。国库部门定期对自身经办的业务进行检查,是国库落实内控制度、防范化解国库资金风险的重要措施,它可以发现国库部门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解决问题,纠正错误。但个别县支库,由于人员少,国库部门领导、国库会计主管、国库事后监督三个岗位均由国库股长一个人承担,这一个人既要按日对本国库所办业务进行检查,以履行事后监督的职责,又要按周进行检查,以履行国库会计主管的职责,还要按月进行检查,以履行国库部门领导的职责。这种由1个人来进行的自查,根本无法发现问题,也不符合国库内控制度的精神。这种现象实在令人担忧。

四、忙于核算,监管乏力。从国库经收处方面看,由于国库经收处属于各商业银行管辖,而各商业银行出于本身利益考虑,对其的国库经收业务重视不够,积极性不高,主要表现一是业务的经办人员变动频繁;二是管辖行对国库经收业务重视不够,管理偏松,因而延解、积压税款的情况时有发生。从国库看,由于目前各支行国库人员大都忙于紧张的日常国库会计账务核算,就连国库负责人也都被具体业务所拖拽,不出漏子、不捅乱子,确保国库资金的安全,是他们的首要目标,根本抽不出精力与时间去抓监管,更不用说抽调人员下基层进行各项国库业务检查。因而国库监管乏力,检查监督职能和反映职能得不到充分的发挥。

五、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加强培训,提高国库干部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是目前各级行领导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随着国库新业务的陆续开展,岗位增加了,人员增多了,相当一部分从未接触过国库业务的人员未经必要的岗前培训就在匆忙之中兼职上岗了,不言而喻,这种浅在的风险隐患无疑会使防范国库案件这根弦越绷越紧。

以上这些问题,是当前做好基层国库工作面临的最主要的问题。对于如何做好新时期的国库工作,应从以下几点着手抓起:

一是领导重视,重点支持。邵长年局长在20__年全国国库工作会议上指出,“各级国库主任要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国库工作,帮助国库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国库部门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因而各级行领导要确实认识到新时期国库工作的重要性,在人员上给国库以重点支持,抽调一些工作积极性高、上进心强、富有责任心、爱钻研、能吃苦的同志充实到国库工作岗位去,而对于那些已经不适宜于继续从事国库工作的同志则应果断调离,只有这样才能使国库队伍充满生机,才能适应财政国库体制改革的需要,才能适应国库业务不断发展的需要。

二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随着国库新业务的不断开展,对国库干部队伍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各级国库要加大对国库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一方面要组织学习以往发生的国库案例,从中吸取教训,加强对国库经办人员的思想教育,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另一方面要经常性地组织国库人员努力学习新知识,刻苦钻研新业务,深入研究新问题

,不断提高干部的适应能力,特别是对新充实到国库岗位的人员要先培训后上岗,认真做好新上岗人员的岗前培训和教育。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努力提高国库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的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从而使国库队伍的整体水平有所提高。

第8篇

【关键词】人民武装;干部工作;专武干部;兼职问题

党的十报告强调指出:“增强全民国防观念,提高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质量”。抓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工作只有在基层得到落实,才能取得成效。基层武装部长作为专门从事民兵预备役和征兵动员等人民武装工作的国家干部,是基层人民武装工作的直接组织者和具体实施者,是基层武装工作的支柱和骨干,是保证武装工作在基层落实的重要力量,岗位特殊,地位重要,责任重大。基层武装部长又是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在强调以“武”为主,集中精力抓好武装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做到合理分工兼职,既是职责所系,也有利于更好地开展武装工作。单一专职不利于武装工作的开展和工作能力的提升,专兼结合、以专为主是对基层武装部长岗位的基本要求,也是履行岗位职责的必然选择。《专职武装干部工作规定》对兼职工作有明确规定,当前仍有部分基层武装部长存在兼职多难专武,执行命令不坚决,武装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重制约基层武装工作科学发展,亟待研究探讨。

一、兼职多难专武问题的表现及成因分析

(一)在武专武难

由于基层人少事多,基层武装部长兼职比较普遍,少则两三项,多则五六项,还参加包片、包村、包片。他们所兼工作大多集中在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扶贫开发、招商引资、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等方面,责任大、任务重、要求高,一旦出了问题就可能受到处理,出现了一些专武干部把本职当兼职、主业变副业的现象,疲于应付、忙乱不堪,严重分散了专武干部抓武装工作的精力。加之有的地区受行政编制减少的影响,部分基层武装部长由同级政府副职兼任,自身分管工作就多,专而不专,工作任务难平衡,长此以往造成在武专武难。

(二)专职不尽责

从基层武装部长岗位性质看是军事工作,但从编制和管理体制上来说,专武干部是“地方人”、日常受地方管。一些基层党政领导对武装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在他们心中武装工作是“讲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工作,因而专武干部不像其他干部有地位,工作成效不容易凸显,在专武工作之外,很大程度上只能通过“兼职”、参与中心工作,获得地方领导认可和更大发展空间。还有部分基层武装部长是由其它岗位临时转任或由同级政府副职兼任,只是把武装部长岗位当作解决个人职级待遇或进入党委班子的跳板,存在过渡思想和临时观念。受出路、待遇、地位的影响,加之兼职工作的物质利益驱动,部分基层武装部长对专武工作得过且过,热衷于兼职工作和分管工作,对武装工作的矛盾和问题视而不见,没有真正履行专武岗位职责,“种了他人田,荒了自家园”,专职不尽责。

(三)业务能力弱

从江苏省近几年新任职专武干部集训人员情况看,参加集训的专武干部多数从其他岗位调整交流而来,“半路改行干武装”的人员比重较大,大多没有部队工作经历和人武学校学习经历,他们虽然经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但仍感到“武味”淡薄,底气不足,组织指挥能力弱化、军事素养不高,抓工作缺乏思路和招数,业务能力与实际工作需要还有较大差距,不会干、不能干的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加之平时兼职兼岗工作多,牵扯精力大,没有时间学习和提升自身的本职业务,长期以往造成业务能力弱化,更谈不上武装工作的创新能力。

二、正确对待专武工作与兼职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处理好职位与摆位的关系

1.把职位当职责,树立有位有为的意识。基层武装部长,作为后备力量建设和实施战争动员的具体组织者和落实者,体现了我国基层政权的组成形式,是通过国家法律法规、条令条例的形式赋予的。武装部长履行岗位职责就必须牢牢扭住务军兴武这个根本,围绕上级军事机关的命令指示开展工作。牢固树立武装工作为已任,本职工作为天职的观念,任何时刻都不能忘记自己的职责,以主要的精力干好本职工作,不能本末倒置,轻重不分。

2.把职位当平台,树立有为有位的意识。有的基层武装部长认为,吃的是地方财政饭,“端谁的碗,服谁管”,把主要精力用在武装工作上会影响自己的发展进步和奖金福利,“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然而我们要看到,武装部长职位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工作平台。对武装工作,各级是非常重视的,也是有地位的,但前提是必须有作为。要把职位当做务军兴武的平台,把精力向民兵预备役工作聚焦,把精力向完成各项任务聚焦,想武装工作之所想,急武装工作之所急,千方百计地干好武装工作。

3.把职位当舞台,树立大有可为的意识。有的同志认为武装工作除了几个大项工作,平时没事可干;有的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敷衍了事。有的强调客观实际困难,存畏难情绪,在困难面前退缩不前。这些思想与新时期基层武装工作使命不相适应,也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相适应。近年来,随着军事斗争准备的加快推进和民兵职能使命的拓展,武装工作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对武装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民兵应急应战能力与使命任务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迫切需要进一步夯实基层建设根基,提高民兵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能力。

(二)合理分工兼职,处理好本职与兼管的关系

合理分工兼职,既是职责所系,也有利于更好地开展武装工作。基层武装部长在具体工作中,应做到三个坚持,避免出现重兼轻专现象,确保武装工作落到实处。

1.坚持本职为主兼管为辅。基层武装部长是为加强地方基层武装工作而专门配备的人员,理应服务于武装工作,否则就不能称其为合格的专武干部。这就要求广大基层武装部长必须时刻牢记自己所肩负的职责和任务,明确分清专职和兼职工作的主次关系,坚持以武装工作为主,以兼职工作为辅,摆正自己的位置,才更好地服务于武装工作。当武装工作与兼职工作在时间和精力上发生冲突时,首先要服从国防建设这一大局,并及时向军事机关和地方党政领导汇报,取得两级党委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武装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落实。

2.坚持把好兼管范围关。基层武装部受县(市、区)武装部和乡镇党委政府双重领导,武装工作具有地方性和军事性,基层武装部长工作就有它的独特性。因而乡镇党委政府在安排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到武装工作的军事性,安排与武装工作相关联的工作,不能兼职过多,范围不能过大,这才能集中精力干好专武和兼职。要按照《专职武装干部工作规定》,落实兼职报备制度。

(三)坚持双重领导,处理好主动与服从的关系

1.在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中把握主动性。请示报告既体现了对上级领导的尊重,也反映了对本职岗位的重视;既是向领导及时汇报工作的途径,也是联系感情的渠道;既是准确理解领导意图的方法,更是有效保护自己的手段。基层武装部长,工作中要做到“五个及时请示”:即领导意图不明要及时请示,工作思路不清要及时请示,工作标准掌握不准要及时请示,落实工作出现特殊情况要及时请示,完成工作时限不够要及时请示。

2.在落实学习制度中把握主动性。平时工作中,有的基层武装部长感到工作难开展,“老虎吃天,无从下口”。面对新形势下民兵预备役工作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要想成为解决问题、探索办法的行家里手,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丰富自己的内涵,通过向书本学习、向领导学习、向实践学习等途径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把握工作主动性。

3.在落实好双重领导制度中把握主动性。专武干部既受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又对上级军事机关负责,这就要求专武干部在处理双重领导的关系上,要注意把握好两个环节,一是要向地方主要领导积极宣传国家关于武装工作的法规政策,上级军事机关的指示精神,赢得他们对武装工作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另一方面,要与上级军事机关保持联系,经常请示汇报,及时寻求上级的帮助与支持,化解武装工作和兼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推动工作健康发展。

(四)牢记职责使命,处理好应付与真抓的关系

1.强化质量建设意识。

民兵工作调整改革的根本目标是精干队伍,提高质量,使之更好地适应战场和市场的要求,作为基层武装部长要认清民兵预备役的突击队和主力军作用,始终把民兵预备役工作的着眼点放到提高质量上。要从优化组织结构入手,狠抓民兵军事训练,提高整体遂行任务的能力。要注重抓好民兵应急分队、民兵专业技术分队的建设,使民兵组织、军事、政治工作“三落实”,保证民兵预备役人员真正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2.强化一线工作意识。基层武装部工作在基层,活动舞台在基层,成就事业也在基层。在实行面对面领导的过程中,必须做到“了解情况到一线,检查督导到一线,解决问题到一线,服务保障到一线”。武装部长要亲自调查,亲自协调解决问题,亲自督导落实,不能甩挑子,交给干事负责,自己忙与专职无关的兼职,要尽可能地靠前指挥,到现场发现和解决问题,把服务保障工作真正做到基层。

第9篇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人员定岗定员的指导思想是:紧密配合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优化人员结构,发挥个人专长,保留工作骨干,提高行政效率。按照“工作需要、群众参与、竞争上岗、综合考评、组织决定”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建设一支精干、高效、廉洁、务实的公务员队伍,以适应加快我乡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

人员定岗定员的按工作需要,竞争上岗,综合考评,集体讨论。工资关系与行政关系必须在同一单位的原则实施。

二、组织机构

成立湾里乡党政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定员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担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黎斌、乡党委委员、常务副乡长黄国顺、乡党委委员、组织员胡展鸿为副组长,叶兰英、余新辉、汪丰良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胡展鸿任主任,具体负责全乡党政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定员工作。

三、机构编制

湾里乡党委、湾里乡人民政府行政编制为19人,核定后勤服务事业编1人,其中领导职数9人,科员9人,办事员1人。

四、机构设置与职位设置

根据乡党委、政府职责,我乡党政机关内设3个综合性办公室,具体职位设置如下:

1、党政办公室。(增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行政编制6人(其中股级职数1人,科员4人,办事员1人),具体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兼人工作科员、党政文秘工作办事员、纪检监察工作科员、组织人事工作科员、宣传统战工青妇工作科员、人武综治工作科员。

2、经济发展办公室。行政编制2人(其中股级职数1人,科员1人)具体为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兼计划、财统工作科员,农林水土工作科员。

3、社会事务办公室(增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行政编制2人,(其中科员2人,具体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工作科员,计划生育工作科员)。

五、定岗定员的步骤方法

1、分解职能,设置职位。根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在对本单位党政职能作出科学分析和分解的基础上,重新进行职位设置工作,包括绘制职位设置图,制定职位说明书,填写机构编制,职位明细表。

2、加强宣传,动员部署。根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制定定岗定员的实施方案后,在全乡机关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政策宣传和竞争上岗的动员部署。

3、公布职位,公开报名。在党政机关公布内设机构,职位标准,任职条件,以及竞争上岗的程序,办法和时间等事项,进行公布报名。

4、考试考核,民主测评。对报名竞岗人员进行必要的考试考核,并根据职位层次在一定的范围内对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进行民主测评,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有三分之一以上人员投不赞成票的,不能任用。

5、组织考察,决定任命。考察工作由乡党委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讨论决定副主任、职员、办事员等岗位人选。定岗定员后,填写的《职位拟任名册》报县委组织部。

六、具体要求

1、结合定岗定员工作,积极实施回避制度。要认真执行回避制度,对现有应实行任职回避的人员,一律要实行回避,同时应防止新的应回避现象发生。

2、定岗定员工作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编制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用人标准,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严格按规定的职责比例控制,要出以公心,搞五湖四海,以好的作风选配作风好的人上岗,不循私情,不封官许愿,不拉帮结派,不借机打击报复。对违反者,要严格查处并追究领导的责任。

第10篇

一、工资分配方案总体思路

本工资制度将全体干部职工原有工资待遇封存,装入档案,实行结构工资制,结构工资按照人员所从事的岗位确定工资标准,着重体现公司员工个人收入与岗位所在部门本年度与中心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分解任务完成情况及公司总体经营收入相结合。根据工作岗位的技术、业务要求、劳动繁重程度、劳动条件好坏、所负责任大小及管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资格经历、岗位需要等因素将公司各岗位划分为六岗十九类作为确定工资的基本依据。通过实行结构工资制,按照每人的岗位、所在部门的效益情况,拉开收入差距,严格考核奖惩,工资收入与绩效挂钩,有效克服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大锅饭”弊端。形成重贡献、重实际的工资分配机制,进一步调动各岗位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优秀人才成长。

二、结构工资制度的构成情况

本结构工资制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岗位津贴、通讯补贴、知识分子津贴、职称补贴、工龄补贴、兼岗津贴、效益工资、奖励工资、考绩工资等十一项组成,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基础工资:即保障员工基本生活需要发放的工资数额,约占个人工资收入的30%。在编人员基础工资按本人档案工资中“基本工资”数额发放;合同人员基础工资标准为:部门经理600元;部门副经理500元,行政管理、经营、技术部门主管400元;三岗一类岗位350元,二类岗位在一类岗位标准的基础上递减10%、三类岗位在二类岗位标准的基础上递减10%,四类岗位在三类岗位标准的基础上递减10%,;四岗一类岗位330元,二类岗位在一类岗位标准的基础上递减10%、三类岗位在二类岗位标准的基础上递减10%;五岗一类岗位300元,二类岗位在一类岗位标准的基础上递减10%、三类岗位在二类岗位标准的基础上递减10%;六岗一类岗位290元,二类岗位在一类岗位标准的基础上递减10%,三类岗位在二类岗位标准的基础上递减10%,四类岗位在三类岗位标准的基础上递减10%,五类岗位根据出勤情况计发日工资。

2.岗位工资:根据岗位(职务)的技术、业务要求、所负责任大小等因素确定岗位工资,无在编与非在编的区别。

3.岗位津贴:对不同岗位因其工作条件好差、办公环境优劣确定,此项津贴对技术、服务、保安等一线工作人员给予倾斜。

4.通讯补贴:为方便日常工作联系,参照自治区有关政策结合具体岗位情况进行适当的通讯费补贴。

5.知识分子津贴:不分岗位,不论在编于否,凡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学历,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6.职称补贴:专业技术人员,依自治区人事厅颁发的职称资格证书和自治区有关评定政策受聘人员(职称要与所从事岗位相同或相近),按助理及相当10元/月,工程师及相当30元/月,高级工程师50元/月计发;工勤人员,不分岗位,凡取得自治区人事厅颁发的职称资格证书,依自治区有关评聘政策受聘人员均可按高级工10元/月,技师30元/月,高级技师50元/月享受职称补贴。

7.工龄补贴:自参加工作之日起每1年发给工龄工资5元/月,在公司工作每1年,发给工龄补贴10元/月。合同人员工龄按到公司参加工作之日起计,工龄补贴于每年元月份调整。

例:某职工1987年参加工作,2000年到公司。该同志工龄补贴为:[(2000-1987)×5]+[(2005-2000+1)×10]=125

8.兼岗津贴:遵循定岗定员原则,对兼岗人员原则上按照本人主岗基础工资的10%计发兼岗津贴,阶段性或临时性兼岗由总经理会议根据兼岗任务及完成情况研究确定补贴标准。

9.效益工资:各岗位人员、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效益工资奖罚与责任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挂钩。效益工资根据当月实现的经营收入情况,按照一定的计提比例、发放系数计发(每月计划人均效益工资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经营部会议、演出场租收入按月考核,电影及其他收入年终考核;下属公司三、四楼经营及广告收入按月考核,其他收入年终考核;大型活动收入年终一次性考核。

1)经营部效益工资计提比例:计划人均效益工资×12月÷年目标任务×100%=100×12÷1600000×100%=0.075%;

公司效益工资计提比例:计划人均效益工资×12月÷年目标任务×100%=100×9÷650000×100%≈0.138%;

其他非直接经营部门效益工资发放基数:(经营部效益工资发放基数+公司效益工资发放基数)÷2

大型活动部效益工资的发放:1-12月效益工资按照非直接经营部门发放基数计发,年终考核项目与第十三月工资挂钩,对比前十二个月效益工资和奖励工资发放总额实行多扣少补。

2)当月全额完成经营目标任务的部门,享受全额效益工资;当月完成经营收入不足目标任务的50%,不享受效益工资;完成目标任务达到50%以上,用当月效益工资除以75所得值乘以所差百分点的金额作为效益工资扣罚金额。

3)经营部按当月本部门取得有效考核项目的经营收入(以实际完成的合同数额)的0.075%为发放基数,依不同岗位系数发放。

4)下属公司按当月本部门取得有效考核项目的经营收入(以实际完成的合同数额)的0.138%为发放基数,依不同岗位系数发放。

5)总经理按照各部门效益工资平均值的2倍计发;副总经理按照分管部门效益工资平均值的1.8倍计发;总经理助理的月效益工资按照非直接经营部门经理的发放系数计发,其他非直接经营部门人员按照直接经营部门效益工资平均值依岗位分类按系数计发,其中:

二岗一类系数为1.6;二类系数为1.5;三类系数为1.4;

三岗一类系数为1.3;二类系数为1.2;三类系数为1.1;

四岗一类系数为1.3;二类系数为1.2;三类系数为1.1;

五岗一类系数为1.2;二类、三类系数为1;

六岗一类系数为1.2,二类、三类、四类系数均为1。

10.奖励工资:直接经营部门(经营部、下属公司)超额完成当月目标任务,可享受奖励工资。

1)经营部奖励工资基数:本部门超额完成数×0.075%

2)下属公司奖励工资基数:本部门超额完成数×0.138%

3)其他非直接经营部门奖励工资基数:公司整体超额数÷2×0.11%[0.11%=(0.075%+0.138%)÷2]

4)各岗位奖励工资系数与效益工资计发系数相同。

11.考绩工资:由部门经理以中心下发的考勤制度、上岗规范等为考评依据,综合每月出勤、工作完成及临时性事件处理情况对各岗位人员做出评价,进行考核,具体按照各部门的百分制考核评分表评定,满分150分,等值150元。通过部门经理评分、部门员工互评,可参考质检部抽查结果核定考核分数,计发相应考绩工资。

三、各岗位档次类别的划分

1.一岗一类:总经理,二类:副总经理;

2.二岗一类:部门经理,二类:部门副经理;三类:行政管理、经营、技术部门主管;

3.三岗:为技术岗位。包括:电梯,灯光,音响,暖通、空调、给排水,高、低压配电,电子屏及网络管理、会计,技术岗位根据不同的任职条件划分为三类。

4.四岗:为行政管理岗位。包括:秘书,人事,文书,出纳,库管,行政管理岗位根据不同的任职条件划分为三类。

5.五岗:为经营岗位和其他岗位。经营岗位包括:经营工作人员(内勤、外联);其他岗位包括:图书管理等。各岗位根据不同的任职条件划分为三类。

6.六岗:为保安及服务岗位。一类保安及服务主管;二类、三类、四类由任职条件确定;五类保洁岗位。

7.以上岗位的类别由各部门经理负责划分,要求各部门经理必须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要求、任职资格条件、员工素质等情况公平、公正的划分,不得敷衍塞责,不得将本部门所有人员列为一类,公司各类岗位人员最终由总经理会议审核确定。

8.以上各类岗位,从事兼岗任务的,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照主、兼岗位中最高岗位确定岗位,并考虑兼岗津贴,具体由总经理会议确定。

四、各岗位基本任职资格条件

1.一岗一类人员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命;

2.一岗二类人员由总经理考核提名,经管局批准后方可聘任;

3.二岗各类人员由公司管理中心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提出聘任资格条件,采取竞聘上岗的方式,经总经理会议研究予以聘任;

4.三岗、四岗、五岗、六岗各类岗位任职资格条件详见《公司岗位任职资格及类别对照表》;

5.以上各岗位如出现重大的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岗位责任人工资下调一类(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的重大与否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6.以上各类岗位严格按照任职资格条件兑现工资,如因个人原因不符合本岗位各类任职资格条件,但确实担任该岗工作的,按照本岗最低类确定工资;

7.各岗位人员经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岗位、类别后严格按照中心考核制度进行考绩,实行月、季、年相结合的办法并直接与工资挂钩;各岗位人员季度考核(月均考绩分值)达不到就职岗位类别考绩分值最低标准的(一类130分、二类110分、三类90分、四类80分,三个月后此分值按照部门实际考核分值调整),自下一考核期开始月起岗位工资按降低一类执行。

五、工资提升,各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总经理会议研究可提升工资:

1、自本结构工资制实行之日起,连续3年年终考核被评为公司优秀个人或办公厅系统先进个人的,以考核优秀第3年岗位工资为基数,自次年3月份起岗位工资上涨10%;

2、在工作中因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技术革新等,对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挽回重大损失、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具体事项及奖励幅度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3、其他必要增资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六、工资降低,各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总经理会议研究给予降低工资。

1、当年年终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以考核不合格当年岗位工资为基数,自次年3月份起本人工资降低一类执行;

2、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对各岗位进行考核,对违犯公司有关考勤、着装、上岗规范等制度的,按照本制度中有关考绩工资的发放考核办法执行。

3、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经总经理会议研究视损失大小确定降幅;

4、其他必要降资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七、特殊岗位工资情况:

1.凡经公司聘用的各类营销业务人员及与公司有租赁合同长期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人员(不承担部门内工作任务):不实行坐班制,考勤、着装方面不做要求,不发日常工资,不计其他福利待遇;

2.服务保洁岗位: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实行日工资制(每天8小时),每日工资按六档四类岗位工资的12%计发,按照部门实际考勤上岗天数计发,不计考绩工资;试用期之后实行日工资制(每天8小时),每日工资按六档四类岗位工资的12%计发,按照部门实际考勤上岗天数计发,另计当月考绩工资。

3.以上特殊岗位人员如有其他部门或岗位任务可根据实际工作量情况考虑兼职补贴。

八、公司试用期人员工资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岗位津贴)×80%,其中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岗位津贴按照就职岗位最低标准(二岗、三岗、四岗、五岗的第三类,六岗的第四类)计发,其他项目不计。

合同人员,参加公司工作三个月(试用期)以上,但未满1年的,结构工资制中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岗位津贴三项按就职岗位最低标准(二岗、三岗、四岗、五岗的第三类,六岗的第四类)的90%计发,其他项目全额发放。

九、以上工资标准经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后执行,每年3月份调整员工工资,根据公司当年实际经营情况对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即表列第1项、第2项)进行调整。

十、于每年元月10日前向在岗人员发放第十三月工资,发放标准:

1.非直接经营部门第十三月工资按照附表列第1、2、3、4、5、6、7、8项之和。

2.各直接经营部门年终考核项目与第13个月的工资发放挂钩。

3.在公司工作未满1年的人员第十三个月工资为:以上8项之和÷12×实际工作月数;试用期人员不享受第十三月工资。

十一、本结构工资制应配合人员岗位聘任制实行,对中层干部实行竞聘上岗,一般岗位实行双向选择上岗。

十二、各岗位人员工资实行以岗定薪,如遇岗位变动,工资即做相应调整。

十三、本制度未尽事宜可做补充规定。

十四、附件。

第11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Xx水利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建设,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现将我处近期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明确一把手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第一责任人,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部门,组成3个督查组,采取基层自查和督查组督查的办法,督查组在基层自查的基础上于4月底深入基层各部门、各岗位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

(二)强化责任,消除隐患。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一把手与分管领导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认真落实分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与实施,积极响应企业主体责任级别的评定。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完善充实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处机关设立专职安办,负责日常安全管理事务工作,各部门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强化水电站等岗位的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的建立,严格按照水电站运行规程、检修操作规程和“两票制度”等技术、规程制度执行;施工作业现场实行全过程安全监督;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严格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水利工程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逐一排查,水电站按照“水电站安全生产量化检查考核表”进行逐一对照检查,共排查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一处,安全问题20处。事故隐患为沁后水库大坝坝趾渗漏,溢洪道左墙偏低,涵洞漏水,现已按照市防汛办批复的调度方案实施,并已落实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安全问题逐一落实消除,已治理到位的有5处,已落实整改措施和防范措施的15处,确保我处安全生产无事故。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一支,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防洪应急救援预案2个,举办应急演练讲座等;同时对相关店铺和单位周边经营场所实施经营者安全负责制,并进行跟踪督查。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参加相关安全管理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计划分期分批选送培训持证上岗,生产一线职工定期举办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教育培训。

(三)广泛宣传,加强督导。

采取张贴悬挂安全标语,发放相关安全生产和检查通知,召开安全会议及其各种讲座,撰写安全报道等方式进行安全教育宣传,计划结合“安全月”宣传活动将举行多渠道的安全宣传及其报道,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以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12篇

(一)对会计控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由于消防部队的内部会计控制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收益,间接效益所需要的周期也比较长,还需要增加办事环节,增加工作岗位,制定规章制度等,这些都限制了内部控制的发展;有的人片面的认为内部会计控制会降低办事效率,影响自身的发展,对内部会计控制存在片面性;还有的甚至认为内部会计控制是对同事的不信任,不能真正理解会计控制的重要性及它的关键作用;还有的单位把内部控制认为是财务部门自己的事情,不配合工作,限制了会计控制工作的进行。只有通过各部门的协调与配合,通过共同努力全面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对各项业务活动进行有效的制约与控制,才能确保业务活动的高效、有序的进行。

(二)内部控制体制不完善

消防部队财务人员岗位设置职责不明确,没有完善内部稽核机制,会计、出纳、审核岗位有时候因人员紧缺而一人身兼数职,没有起到相互监督制约的作用。更有甚者,部分单位还将内部兼职审计员岗位设立于财务部门。岗位的职责分工不明确,给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内部稽核人员的设置不到位,预算执行不够严格,经费使用混乱。在出现紧急情况需要动用资金时,由于财务组织结构的局限性,往往不能做出正确的决策,不利于业务的开展。

(三)内部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真实性是会计质量最基本的要求,但是消防部队在财务管理上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从而造成不合理的决策,主要表现在预算编制缺乏真实性的现象。在几年的财务检查中发现,存在着预算编制与决算经费严重不符的现象,出现的原因是预算编制时,各基层部门没有具体负责人员,不按照实际需求,随意提供依据导致上级预编编制人员拍脑袋定项目编数据,没有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导致经费预算决算中存在失真的现象严重。

二、加强消防部队内部会计控制的建议

(一)充分认识内部会计控制重要性

1、提升内部控制的地位。要提升内部控制地位,就要使全队人员提高自身的内部控制主动性,各级党委领导应该将内部控制执行纳入工作议程,认真听取财务部门的意见,支持财务部门的工作,争取做到层层负责,将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真正落实起来。财务人员更应该学习和运用内部控制制度,在工作中,严于律己,按规定办事,坚决抵制违法乱纪的行为发生,将内部控制的思想根治与思想中,在工作中主动自觉地执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2、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效果如何,关键在于财务人员的的执行力度,专业素质较好的财务人员能更有利于制度的执行,更有作用与制度效果的发挥,因此,必须配备与之想适应的财务人员,利用现有的条件,对财务人员进行教育,培训,通过培训、业务知识竞赛、财务会审等,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与职业道德,使财务人员更加适应内部控制的需要。根据业务特点,按照上岗需要、精通业务和创造发展等不同阶段,拟定不同目标,采取短期集训、岗位练兵、外送代培等多种途径,实施分类训练,积极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综合训练。重要岗位人员的定期轮岗制度,如会计岗位中的出纳、固定资产核算、部队经费核算、业务经费核算、生活费核算等岗位应当定期轮换。

3、强化责任意识。在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过程中,要强调不同的责任人制度。对财务部门的各个岗位实行分工分责,使其能够更好的履行自身的职责,财务主管人员积极开展本单位的财务工作,监督单位的正常运行。财务人员要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编制财务计划,考核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检查各有关部门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保管、收况,确保各项财务法规、制度在本单位落到实处。出纳人员则应认真核算、管理好货币资金、实物财产不缺失。因此,不仅仅是单位负责人、单位内的每一个人都应对内部控制负责从而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二)优化财务结构

合理的组织分工是保证经济业务正常运行的保障,有助于提高经济效率,增强会计信息的据可靠性。按照财务归口,财务基本业务统归后勤财务统一核算的原则,合理配备财务工作人员,严格分工分责。

1、设置审核员岗位。审核员的职责包括,监督基层单位的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提供基层的会计信息;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培训;管理消防支队财务科的财务档案。

2、设置财务管理员岗位。财务管理员职责的工作主要有: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分析,提出改进的意见;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编制预算和决算;基层财务信息的分析,提出财务管理的改进方案。增加人事机构专职审核员和预算经理岗位,可以挖掘会计管理职能,从制度上保证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功能。

(三)加强预算控制

要加强预算控制的职能,首先要保证在预算安排上要分清主次,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即在集中财力保证重点的同时,还必须适当安排一定财力,兼顾一般项目的支出,使消防部门的各项需要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保障。其次,开展消防工作的发展目标,发挥经济最好的效果,解决供需矛盾;同时,通过资金的合理分配,保证各种需要,节约开支。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应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克服预算中的随意性,加强计划管理。

(四)加强职务分离、职责分工控制

1、加强职务分离控制。职务分离控制首先要保证现金收支人员的相分离,由不同的人员担任不同的岗位,具体来看,消防队财务部门是财务收支管理部门的单位,负责票据的领购,分发和储存,负责财务部门提交的预算和财政部门的收入和支出计划的批准,制定并监督财务管理系统,消防各级各部门和下属单位负责现金收支的具体工作办理现金收支,应该按照财政部门规定执行;在财务部门内部,应该做到职责分工,会计负责预算执行报告,编制总账与明细账,进行票据的管理;出纳负责及时付款,发放票据;所有消防大队和中队,现金和记录的财务人员必须职责分离,避免将单位的现金占为己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