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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履职报告

时间:2023-06-04 10:46:4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煤矿履职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煤矿履职报告

第1篇

县长在全县煤矿安全攻坚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煤矿安全“攻坚战”工作专题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切实抓好“煤矿安全重点县”各项工作,坚决杜绝煤矿事故发生,彻底扭转全县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确保年底摘掉“全国煤矿安全重点县”帽子,这既是一项工作目标,更是一项硬性规定,各地各部门各企业都要为实现这个目标去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前面,吴成同志传达了全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对我县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讲得很好,我都完全赞同,请大家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直面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切实增强煤矿安全生产主动性(为什么要抓好煤矿安全生产)

今年,我县被纳入全国煤矿安全重点县攻坚战范围。对我们而言,煤矿安全生产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各部门各企业一定要认清形势,卯足干劲,坚决打好全县煤矿安全攻坚战。

(一)认清宏观安全大势增强紧迫感。安全就是政绩,安全就是稳定。曾指出,各地各部门各企业都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生产高标准、严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所有企业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在今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理强调,人的生命最为宝贵,要采取更坚决措施,全方位加强安全生产。3月30日,国家安监总局召开了全国安全警示教育视频会议,会议要求,煤矿业主、矿长、矿工、产煤地区各级领导都要牢固树立“零死亡”意识,加强事故警示教育,抓住关键薄弱环节,推动全国更多煤矿实现“零死亡”目标。3月25日,全省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推进会在__召开,会议分别从“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综合施策、加强督导”等方面对下一步煤矿攻坚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4月10日,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煤炭企业现场办公会议召开,会议对煤炭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详细安排部署。这些都充分表明了各级党委政府对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视,我们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督,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认清当前安全形势增强责任感。2014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狠抓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较为平稳地完成了一、二、三批淘汰关闭煤矿工作任务。但是,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没有保持住平稳发展的态势,不仅发生了“3.8”__煤矿瓦斯事故,还发生了“11.24”__煤矿较大顶板事故。全县煤矿企业发生的这2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x人死亡、x人受伤,占市政府年度下达控制指标的__%,占达州市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__%。从这两起事故和前段时间的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可以看出,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一是煤矿企业安全意识淡薄。个别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安全投入不足,短期行为严重,特种作业人员流动性大,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无视相关规章制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与监管部门“打游击”,违法违规组织生产时有发生;部分煤矿业主或实际控制人不尽职尽责,对煤矿过问少、了解少、管理少,当“甩手掌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力,管理制度流于形式,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落实不到位,井上喊的是“安全第一”,井下 “三违”现象突出,诱发较大事故的因素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我们的企业业主安全意识淡薄,没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安全工作仍然存在当面背后“两张皮”、井上井下“两个样”的现象。二是驻矿监管履职较差。个别驻矿人员缺乏责任心,作风漂浮,业务较差,对相关法规、标准不清楚、不熟悉,有的该下井不下井,对应当发现的问题发现不了,执法不精通、办案水平低,甚至有的发现了问题不及时处置、报告,到企业检查只随矿方人员带领下井走一圈了事,许多行之有效的规定、制度、办法落不到实处,导致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根除。更有甚者,为了蝇头小利,与煤矿企业“穿一条裤子”,政府的监督员变成了煤矿的放哨员,这是在拿自己的工作开玩笑,在拿群众的生命开玩笑,是严重的渎职行为,要严肃予以查处和打击。我希望我们的驻矿员一定要头脑清醒,千万不要做害人害己的傻事。三是乡镇监管浮于表面。个别产煤乡镇没有严格落实“乡包矿”制度(每位副科级领导挂包一个煤矿),包矿不到矿、到矿不下井、下井不检查,不少乡镇还存在分管安全工作特别是煤矿安全工作推来推去的现象,从思想意识上对安全工作就有一种排斥心理;一些乡镇监管乏力,没有对封停井口、关闭煤矿、非法采煤点落实乡镇干部进行巡查监管,相关制度形同虚设,一些干部心存侥幸,停留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的状态,安排布置了就算尽责,而没有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些乡镇的工作人员不钻研业务,对煤矿监管浮于表面,根本不清楚本区域煤矿安全到底存在什么突出问题,如何预防重特大事故心中无底。四是部门监管失之于软。相关监管部门没有形成监管合力,对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煤矿安全专项督查工作没有做到制度化、常态化,执法不力、监管不到位、作风不深入,该处罚不处罚,或不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失之以软、失之于宽 。

(三)认清生产经营趋势增强危机感。从全国来看,在经历了“黄金十年”后,受煤炭需求增速放缓、产能释放过快影响,当前的煤炭工业经济形势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煤炭产销量同比略有下降;二是库存居高不下;三是进口仍处于高位;四是全国煤炭消费增幅回落;五是产能建设超前。全国煤矿在建项目__70余处,设计能力__亿吨/年,约占全国煤矿现有能力的一半;六是市场供大于求、价格低位仍未触底;七是煤炭行业效益大幅下降;八是企业亏损面进一步扩大。从全省来看,一是煤炭资源赋存条件差,使得我省煤炭产业竞争力低下。二是物流条件的改变,让我省小煤矿面临生死考验。到2020年,随着兰渝、兰成等铁路的建成通车和神华、中煤等大型煤炭企业在川设立煤炭物流中转基地(广安将建千万吨级的煤炭储运配送基地),我省小煤矿将面临生死考验。三是能源结构的变化,让煤炭的能源支撑地位不复存在。我省水电丰富,呈现“水电多、火电少”的电源结构。从__来看,受国家、省、市宏观经济和煤矿整顿关闭等因素影响,__的煤炭行业仍不景气,截至目前,全县煤矿企业复产复工__处,其中复工x处、复产__处,煤炭企业生产原煤__万吨(市场价格x20—x20元/吨,煤质差的不到x00元/吨),产值近亿元,实现税收仅__00万元,经济效益低。

面对越来越严峻的市场环境,越来越高的办矿标准,越来越严格的安全要求,我给煤矿业主、矿长们一个忠告:目前,摆在大家面前有两条路,一是断臂求生,退出转型;二是脱胎换骨、升级改造。大家一定要根据自己煤矿的条件、自己的资金实力好好掂量,抓住机会,做好选择。

二、明确职责任务,凝聚各方力量,齐抓共管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煤矿安全生产抓什么)

我县是产煤大县,每天都有不少矿工在井下作业,他们的生命安全与我们的管理工作紧密相连。所以说,这是一付千斤重担,容不得一丝懈怠、半点马虎,全县各地各部门各煤矿一定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站在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高度,切实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一)突出现场管理,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煤矿安全生产的主体是煤矿企业,煤矿企业依法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是抓好煤矿安全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无论县委、县政府怎么重视安全,若煤矿企业不重视、不执行,安全工作肯定抓不好。要牢固树立起“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安全作为悬在头上的利剑,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深入学习、严格执行、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依法办矿、依法治矿,千方百计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明确各矿业主职责,各煤矿业主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和投入职责,必须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确保所需安全生产资金足额投入;必须选好用好关键人,选配好懂技术、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的矿长,切实支持矿长依法履职,让矿长有责有权,敢于管理、勇于担当;必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经常深入井下、深入现场,督促严格依制度管矿。要支持各矿矿长履职,各煤矿矿长要履行好管理和保护矿工生命安全职责,必须坚持原则,敢于对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业主非法违法要求说“不”;要诚实守信,绝不允许采取“躲猫猫”等方式欺瞒监管部门,找出各种理由应付检查、消极整改;要严格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七条规定》,把保护矿工生命作为最基本要求和行为准则,以务实的工作作风,把工作重心放在现场、放在井下,放在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上。

(二)突出源头管理,认真落实乡镇属地责任。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相关乡镇党委、政府处于基层第一线,直接与煤矿企业和群众打交道,要把老百姓当做自己的家人看待,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始终放在心上,牢固树立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稳定的观念。无数事故教训告诉我们,一旦发生煤矿安全事故,各乡镇党委政府不仅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抢险救援,还要花大力气做好善后处理;随之而来的便是接连不断的纠纷问题,既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又要占据我们大量时间和人力,集中精力抓发展就是一句空话;最为叹息的是,还会给我们干部造成不可挽回的政治影响。

因此,各产煤乡镇必须要落实煤矿的属地监管责任,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制定和落实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措施,认真做好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辖区内已封停技改井、关闭矿井和非法采煤点的巡查监管,把责任落实到乡镇和村社干部,坚决杜绝死灰复燃;对辖区内乱挖滥采、破坏矿产资源的行为,坚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要加强对驻矿监管工作人员的领导和管理,不定期对驻矿监管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召开煤矿安全工作例会,将安全监管工作做得“看得见、摸得着、有实效”。否则,一旦封停井口、关闭煤矿、非法采煤点出事,首先被问责的就是乡镇。要切实做好煤矿关闭相关工作,严格对照关闭标准进行查漏补缺,确保关闭到位,同时,积极稳妥做好关闭煤矿资源利用工作,帮助、引导关闭煤矿业主寻求新的创业途经。

(三)突出行业管理,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是关键,严是爱、宽是害,对于相关监管部门来讲,抓好煤矿安全就是“尽职责”、“保饭碗”。否则,一旦麻痹大意,放松监管,就会发生煤矿安全事故,这样不仅会葬送矿工的生命,而且还有砸掉自己饭碗的危险。因此,无论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都要明确分工,谁负责哪方面工作,工作要求是什么,出现漏洞怎么办,都要清楚明确地定下来,都要严格落实到位,形成煤矿安全监管的强大合力。在这里,我们再明确一下相关部门抓煤矿安全的职能职责,请大家一定要履职尽责,切实负责。

县煤监局作为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监督检查、调度考核、指导服务等日常工作,绝不能掉以轻心,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放掉任何一个监管细节,否则,小隐患就会变成大隐患,小事故就会变成大事故。同时,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完善监管制度,改善监管方式,协同乡镇加强驻矿安监员的教育、管理和考核,切实做到科学监管,确保监管实效。县安监局负责对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履职情况进行综合监督,严格督查煤矿企业对职工职业病的防治和检查,要做到大胆监管,不怕得罪人。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监管非法煤矿,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及非法转让采矿权等违法行为;调解煤矿资源纠纷,杜绝因资源纠纷引发的安全事故;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和地质灾害的管理;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一旦发现非法矿井生产或有非法生产迹象,要督促配合所在乡镇及时炸封非法井口,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非法业主,要及时报送材料移送公安 机关立案调查。县公安局负责煤矿爆破员的培训、考核以及爆破员操作证的发放工作;对全县煤矿生产、建设和停产停工期间火工产品的购买、储存、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严格督查;对关闭煤矿和封停井口的火工产品要及时进行清理和收缴;严查封停井口、关闭煤矿、非法采煤点使用火工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县经信局负责督促县供电局、县供电公司严格执行供电管理各项规定,切实保障合法煤矿的电力供应;严禁向关闭煤矿和封停井口供电,严查非法供用电行为。

在当前煤炭行业不景气的情况下,我们不仅要强调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也要做好为煤矿企业的服务工作。一要营造良好环境。要帮助煤矿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矛盾纠纷难题,持续强化水、电、路等要素保障,确保企业正常生产。二要培训从业人员。要利用培训中心这个平台,开展各种技能培训,切实提高矿工职业技能。三要强化技术指导。鼓励煤矿企业采取花钱“买服务”的方式,定期聘请专家,深入一线指导煤矿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限期消除重大隐患,从而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四要助推转型升级。扎实抓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及时帮助办理产权、证照和过户手续,尽快组建完成x家煤矿企业大集团,确保每家企业产能达到x0万吨/年以上,实现煤矿产能与效益的双提升。

三、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过程督查,确保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健康经营(怎么抓好煤矿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生产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必须要时刻绷紧这根弦,强化组织领导,创新管理制度,逗硬督查考核,狠抓监督问责,促进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健康经营。

(一)加强安全工作领导。今天参会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和煤矿,是我县煤矿安全工作的监管单位、生产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煤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攻坚战工作。各产煤乡镇也要迅速成立相应的机构,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制定具体攻坚举措,全力抓好煤矿安全攻坚战工作,每月要开展一次专项督导和不定期巡查,每两个月要召开一次专题办公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圆满完成攻坚战各项工作任务。

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切忌只顾眼前不谋未来,我们今天在这里开会强调一下,你们就动一下,抓安全像挤牙膏一样,那是十分危险的,只有健全制度方能管长远、治根本。要健全县级领导包矿制度,各产煤乡镇要主动向县领导汇报挂包矿的日常管理情况,妥善处理各项安全维稳工作。要健全行业部门领导包片制度,县煤监局各包片领导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对辖区内煤矿的日常监管和安全巡查,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顺利推进。要健全驻矿员驻矿制度,各驻矿员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严格现场监管,切实做到驻矿到位、监管到位,确保安全监管不流于形式。要健全矿长保护员工安全的各项制度,各矿长要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带班制度,做到带头下井,切实保障矿工生命安全。

(三)狠抓安全生产督查。安全生产的核心是防止事故,安全生产督查就是为了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消除,从而保障生产安全进行;所以说安全生产督查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手段,以督查为手段,还可以倒逼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落实监管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要强化生产指导,县上组建成立的5个督导组,每周至少对监管片区的煤矿企业开展2次专项指导,重点研究包片煤矿企业机械化改造、灾害治理、劳动用工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制定安全生产指导细则,切实做到“一矿一策”,方案可行,措施具体。要强化安全督查,县安监局、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深入煤矿企业和部门乡镇进行督查,查看驻矿安监员是否到位、安全监管是否落实,要及时跟踪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投入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或履职不到位的企业、部门和乡镇,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四)逗硬安全考核奖惩。要把隐患当成事故对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对待、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对待,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发挥好考核的“风向标”和“导向仪”作用。要严格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岗位,执行死亡控制指标考核制,将履职情况纳入目标管理,逗硬考核奖惩。要严格事故煤矿处罚,对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煤矿,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关停。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该奖励的必须兑现,并与干部评优晋级、提拔任用相结合,鲜明是非分明、爱憎分明、赏罚分明的干事导向。

第2篇

煤矿学习党的十心得体会

党的十胜利闭幕,这次盛会的召开让我倍受鼓舞,信心满怀,作为一名基层煤矿安全监察人员,我要加强学习,提高自我,立足本岗,砥砺奋进,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1)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

使我倍受鼓舞和印象深刻的是此次报告形式的务实,报告的主旨、核心内容和精髓非常简洁和清晰,不念全文,集中讲要点,这是在求真务实上的一种创新,是改变我们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工作方法的务实之举。

报告自始至终贯穿了求真务实的态度,这种求真务实的态度、精神和工作作风同时指引着我们煤矿安全监察战线上的每位监察员:一是要做到始终保持倍加勤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联系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不仅要发现隐患、排查隐患、解决隐患、跟踪隐患进度,还要分析形成原因、追根溯源,从源头上遏制住安全隐患,从根本上杜绝重特大事故,按照国家总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在预防和治本上下更大功夫;二是十报告中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总体思路和要求,强调要“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这便需要我们煤矿监察人员通过认真研究分析煤矿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细抓实,通过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文化建设、培训教育和宣传引导等切实有效的举措,着力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要切实做到学习贯彻十精神与推进当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坚定不移地抓好“打非治违”、水、火、瓦斯等重点工作,脚踏实地地扎实推进,真正把十精神转化为促进安全发展的新思路,转化为积极有效的保障措施,转化为每名监察员的自觉行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以创新实践的工作机制,履职尽责不负煤监光荣使命

报告自始至终还贯穿了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十报告中55次出现“创新”,报告把创新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提出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等举措都体现了创新精神。重要的是,这些创新是以改革开放以来的丰富经验为基础的,是建立在实践当中的,是积极大胆而又高度慎重的,是切实可行而又符合科学规律的。

我们每位监察员要将创新精神应用到监察执法工作当中,使监察执法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取得新突破、新进展,就必须以十精神为指导,坚持思路创新,与时俱进:一是要时时事事不忘创先争优,努力争创一流,主动思考,转变观念,通过监察思路的创新,进一步推进工作的改革创新,改进工作方法和举措,三是作为党员,更要应该时刻保持努力学习,深入贯彻党的十精神,在工作中学习,在书本中学习,在实践中学习,将学习作为一种良好的生活习惯,在学习中不断提升自己的认知能力和认知范围,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文化素质和应对各种复杂情况的能力,才能有条件、有能力、有计划地进行创新改革,推动我们的监察执法工作与时俱进,使创新成为深化监察执法工作的动力,开创监察执法工作的新局面。

通过学习十报告精神,是我更加深刻认识到身为煤矿安全监察员一定要不辱使命、牢记使命、严格监察、严格执法,以服务为己任,以监察为抓手,踏踏实实的干好手中的每一项工作,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治理等保障方面,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保持稳定作出自己的贡献。

作为煤矿安全监察员,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必须紧密联系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切实做到学习贯彻十精神与推进当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近年来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但我国正处于现代化建设的加速期和转型发展的关键期,安全生产压力较大,各种事故仍然多发、易发,特别是煤矿重特大事故没有完全有效遏制,非法违法生产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因此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密切关注安全生产形势,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安全整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源头管理是治本之策。我们煤监机构要下先手棋、打主动仗:一是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在预防事故上狠下功夫,健全完善常态化、全过程的动态监管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全面排查煤矿企业的安全隐患。二是狠抓安全准入和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三是狠抓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快完善安全生产政策体系、技术服务及保障体系,同时强化科技支撑,对重大安全生产技术进行联合攻关。

第3篇

今年,我县被国务院安办列为全国瓦斯治理示范县。为努力创建全国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县2009年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方案》,编制了《**县瓦斯治理与利用十一五后三年规划》和《**县瓦斯综合治理和利用方案》,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四家班子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瓦斯治理工作领导组。开展了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小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采煤方法调整和支护改革等相关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截至目前,全县煤矿未发生瓦斯事故,煤矿一般事故起数和人数均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内,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目前,各项工作顺利展开,取得了一定成效,通过自查,基本达到省安委会制定的《瓦斯治理示范县建设基本要求》。下面简要将我县创建全国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县矿井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煤矿矿井13对,核定年生产能力78万吨,其中高瓦斯矿井3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9对;在高瓦斯矿井和突出矿井中,开采缓倾斜煤层的矿井3对,开采急倾斜煤层的矿井9对。

根据全省煤矿资源整合整体规划,全县13对矿井中,有2对被整合关闭矿井(**煤矿和**煤矿);有2对限期关闭矿井(**烟煤厂至2009年底关闭,**煤矿至2010年底关闭);3对独立保留矿井(**煤矿、**煤矿、**煤矿);6对资源整合主体矿井或独立扩能矿井(**煤矿、**煤矿、**县煤矿有限公司、**煤矿、**煤矿、**煤矿)。

全县煤矿均分布在**矿区的**井田和**井田内,本区域煤层(无烟煤)主要赋存于二叠系**组第二加三段,矿区范围内可采煤层为K2煤层,有1个矿(**烟煤厂)开采烟煤(K1煤层)。目前全县矿井均采用斜井开拓,且均属深部开采,开采标高在+160-±0之间。矿井开采方式为走向后退短壁式开采,工作面采用煤电钻打眼,放炮落煤,急倾斜煤层矿井采场不支护,采空区采用陷落法管理顶板。缓倾斜煤层矿井现基本采用单体液压支柱、刮板运输机采煤,采用炮采机运。

二、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健全机构,完善制度

年初,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四家班子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煤矿瓦斯治理工作领导组。县委、县政府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明确由县安监局承担煤矿日常安全监管职能。并完善了县安监局负责日常监管,县经商局负责行业监管,相关乡镇政府负责属地监管的煤矿综合安全管理格局。并对具体责任进行了分工、细化。县编委会认真落实《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川府办发电〔2009〕33号)文件精神,设立了县安全监测站,落实了驻矿安监员专项编制7名,现已达到2对矿井配备1名具有专业技术的驻矿人员。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激励煤矿驻矿人员认真履职的政策和措施。根据川安办〔2009〕32号文件精神,成立了由县安监局和煤矿企业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组,在安监局班子成员中设立了1名总工程师。由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组对煤矿企业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管理,真正做到内行管内行。**、五矿两个产煤乡镇,建立了煤矿安全监管站,每个乡镇落实了2名煤矿专业技术人员。

同时,我县进一步建立完善了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一通三防”管理以及瓦斯治理、人员培训、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管理等制度。建立了“以风定产”公示制度、采掘头面审批制度、煤矿“三量”考核制度、煤矿交换图定期审查制度、隐患整改公示制度。

(二)强化投入,政策激励。

县政府进一步加大了煤矿瓦斯治理和“示范县”建设经费投入。年初,县财政预算县安监局工作经费45.2万元,专项解决监管人员(驻矿安监员)工资、下井补助、绩效考核奖励;县财政投入20余万元完善了煤矿安全监控中心装备,落实了5名专业监控人员人员工资、运行费等15万元。同时,今年县政府专门落实“示范县”建设工作经费30万元,用于编制“一县一策”和“一矿一策”评审费用以及日常工作支出,并投入25万元为县安监局配备监管执法用车等装备。此外,县政府进一步建立完善矿井瓦斯治理奖励基金和配套资金等激励政策。对已实施瓦斯固定抽采系统建设的矿井,县财政每矿补助配套资金5万元,对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达二级的矿井补助3万元。今后,县政府每年将在煤炭统征税费中按2.00元/t标准提取瓦斯治理工作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对瓦斯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机构、人员和煤矿企业进行奖励。对煤矿企业建立地面固定抽采系统的按每矿5万元进行奖励;对煤矿企业利用瓦斯发电的按每台(500KW)机组5万元进行奖励。

第4篇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2013〕99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着眼于巩固、深化和提升,在改革创新上下功夫,在推进煤矿安全治本攻坚上见实效,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努力提高我市煤矿安全发展的质量和水平,着力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全市煤矿安全、和谐、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全市煤矿安全事故总量控制在达州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以内,杜绝较大及以上煤矿事故,实现全市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年初组织煤矿全体从业人员开展“新安法”宣讲教育培训,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二是督促煤矿及时送培矿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增强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三是组织煤矿职工开展“五大灾害”防范、自救互救知识和岗位技能全员培训。煤矿班组长以及新工人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老工人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结合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3—5月认真开展好春节后煤矿复产复工工作,切实做到“隐患治理行动查出的隐患未整改结束的不得复产复工,不安全不复产复工,不达标准不允许生产建设”,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全面推进质量标准化、机械化、水害普查治理示范矿井建设力度。一是督促船儿河坝煤矿和万田煤矿在2015年底前建成二级质量标准化矿井;二是督促红旗煤矿和陈家湾煤矿在2015年底前建成机械化矿井;三是督促文家岩煤矿在2015年底前建成水害普查治理示范矿井;四是除攻坚战要求达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矿井外,督促其它所有生产矿井必须在2015年10月底前达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矿井在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前必须达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及以上标准要求(停产停工煤矿除外)。

督促各煤矿全面摸清本矿区水、火、瓦斯、煤层自燃等隐蔽致灾因素,采取针对性措施,严防隐蔽致灾因素引发安全事故。一是督促长石煤矿、船儿河坝煤矿、文家岩煤矿、右岸口煤矿、同兴煤矿、红旗煤矿、徐家湾煤矿、长石二煤矿、龙洞沟煤矿、刺竹沟煤矿、洞湾煤矿今年内按规定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红欣煤矿三井、万田煤矿、关田坝煤矿、黑石溪三煤矿、赵家河煤矿5家停产停工煤矿在复产复工后按规定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二是督促设计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建立防治煤层自然发火机构,配备人员,完善措施,配齐设备;三是督促所有煤矿编制完成《水患现状调查报告》和《水温地质类型划分报告》,落实探放水制度,指导煤矿安全生产、建设。

一是督促我市各煤矿建立以总工程师为支撑的技术管理体系,配齐配强采掘、机电运输、通防、防治水、监测监控专业技术人员(生产矿井至少2名,建设矿井至少1名),完善“五长、五科、五队”煤矿安全管理机构;二是推进班组安全建设,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上新台阶;三是督促生产矿井完善监测监控、人员定位、供水施救、压风自救、通信联络和紧急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矿井按设计专篇要求时限完成“六大系统”建设。

结合煤矿实际情况,制定2015年度*市安监局煤矿安全监管检查计划报市政府批复,报达州市安监局、川东煤监分局备案,并按批准的监管检查计划认真执行,重点强化煤矿通风、瓦斯、机电运输、防治水、粉尘等隐患排查整治,防止煤矿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加大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检查力度,保障煤矿安全稳定。

一是督促煤矿严格按照《煤矿初步设计方案》和批复的《安全专篇》购置各种安全设备,煤矿所有入井设备必须是具有煤安标志;二是组织煤矿每半年开展一次安全仪器、仪表检定;三是10月底前组织煤矿开展通风阻力测定;四是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定期开展矿井主要通风机性能测试。

加强煤矿密闭管理,加大暗访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煤矿未批先建、边建设边生产、超设计范围施工、超核定头面作业、擅自打开井下密闭、图纸造假、图实不符等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规范我市煤矿安全生产秩序,促进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是对列为关闭的煤矿开展回头看,确保“关实、关死、关到位”;二是完善关闭煤矿档案资料;三是加强与国土、工商等部门衔接,妥善推进兼并重

组工作;四是加大督促煤矿关闭互助资金的支付力度,确保按期支付到位。 一是对生产能力、生产要素有变化的煤矿,在煤矿生产运行管理信息系统上全部真实上报、公示;二是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和建设工期的监管,确保煤矿按质、按期竣工投产,2015年计划督促徐家湾煤矿、陈家湾煤矿、长石二煤矿、洞湾煤矿、刺竹沟煤矿、黑石溪二煤矿、万新煤矿、三台寺煤矿竣工验收投产;三是继续作好煤矿企业新工艺和新技术的推广运用工作,淘汰落后产品和旧的生产工艺;四是严格煤矿采煤工作面接替、采区接替、水平接替监督管理。

第5篇

关键词:四违;安全闭环;管控体系

1 目前煤矿安全管理存在问题:

(1)管理人员责任不到位,诚信履职意识淡薄,对隐患源及三违现象疏于管理。

(2)现行管理机制存有缺陷,没有实现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3)安全管理方式过于简单、形式化,基本上还是传统的管理模式,不系统,不科学。

(4)信息化技术支撑不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虽然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但在信息化建设上还只停留在理念上,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2 建立责任链追究体系

肥矿集团在推行层级管理、逐追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办法,明确各类问题“责任链”追究范围。区分四个层面:集团公司层面,按照问题所属管理责任,追究到二级单位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公司处室副处级以上管理人员;公司处室副处级以上管理人员追究到二级单位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二级单位层面,追究到科室、区队、车间主要负责人;区队(车间层面,追究到班组、岗位。根据问题性质,确定“责任链”范围:一般安全隐患问题,实行岗位――班组――区队“短链”追究;较重安全隐患问题,实行岗位――班组――区队――单位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中链”追究,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实行岗位――班组――区队――单位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处室有关负责人“长链”追究,力戒标准不清、追究不规范。

3 实现“四违”、隐患闭环管理

安全管理体系理念逐步提升,将原有的“三违”上升到“四违”新理念。“四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责行为”,“违责行为”是指上追下联出现的违反管理规定的不负责行为。“四违”、隐患管理实现标准化管理,建立了“四违”、隐患标准数据库、考核标准,对安全管理人员检查的“四违”、隐患数据,录入系统可自动进行分类,联责考核,并对隐患未按规定标准、未按时间整改的将实现升级联责考核,联责问题落实整改,与人力资源管理考核系统无缝对接,实现安全管理、检查、帮教、考核闭环管理。

4 建立质量检查点管理机制

对各作业区域的工作条件和设备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故障及可能存在的隐患,提出安全质量检查点的基本概念,对安全质量检查点的情况进行详细描述,制定检查点的检查内容,并制作成检查样表,以供管理人员进行检查填写。

5 建立安全隐患处理闭环升级管控体系

安全管理体系理念逐步提升,将原有的“三违”上升到“四违”新理念。“四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责行为”,“违责行为”是指上追下联出现的违反管理规定的不负责行为。从集团公司到矿井管理部门以上的管理人员在现场所查处的安全隐患,一律实行层级升级闭环管理。首先根据专业、施工单位、安全隐患类别和性质固化标准数据库、考核标准,固化层级联责责任、考核标准。其次是检查人员针对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整改单位、整改负责人、联责负责人,监督复查责任部门,接下来整改负责人应该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处理安全隐患,并积极申请复查,复查合格即可消号,如果到期未整改或经验收达不到要求,即可升级到相应联责负责人,由联责负责人督促并进一步落实整改,否则将继续升级并联责上一级负责人,只要隐患升级将自上而下联责考核。

6 建立安全隐患、“三线”正负激励机制

安全隐患管理在实行闭环升级管控的同时,对于责任单位负责人实行“警戒线、帮教线、安培线”“三线”管理。“三线”以分数形式体现,首先也是根据安全隐患类别和性质确定并固化分数值,其次根据矿井管理水平确定“三线”分数值,“三线”分数值可以随着责任单位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而降低,原则上“三线”管理的是少数单位,否则,“三线”分数值需要及时调整。再者责任单位管理人员查出的安全隐患为负分,集团公司到矿井管理部门以上的管理人员查出的安全隐患为正分,两者相互增减实现正负激励。分数值达到警戒线值,将给责任单位管理人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提出警告,意为现场安全隐患较多,单位管理未跟上。分数值达到帮教线值,则由矿井帮教部门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帮教,并记录“黑名单”,一年或半年内有三次帮教,主要负责人将受到降级处罚。分数值达到安培线值,意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将被停止工作、停发工资,进入安全学校进行不少于10天的安全管理培训,一年或半年内有两次安培,将受到撤职处罚。

7 建立安全管控信息系统

信息化支撑是管理制度、规定,有效落地的有效手段,首先将各种信息(主要包括人员、设备、隐患、四违、安全质量检查点等)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并进行统一编码,建立标准数据库。再就是按照层级管理模式,根据专业管理、单位管理方式,将有关管理人员进行分类,录入数据库。然后按照闭环管控理念设计功能框架,利用短信方式进行报告、警示。最后该系统与人力资源考核系统、安全培训系统对接,实现考核、安全培训自动才生成、告知。这样无论哪一级管理人员按照检查地点的检查菜单进行检查并对问题进行录入、选择相应的联责责任人员即可,有关考核问题或升级考核将会自动生成。通过信息化支撑实现程序自动化、职责清晰化、考核无私化、联责透明化,确保了制度的严肃性。

8 结语

第6篇

在××村村小学校一间狭窄的校舍内,我们见到了××,今年41岁的她又黑又瘦,看上去比她的实际年龄要显老,充满沧桑感。这间仅45㎡的房子就是××的家,她和丈夫、孩子一家三口就住在这样简陋的校舍里。

关爱弱势群体

XX年腊月,对于××村肖家冲组的艾满秀来说,是一个黑色腊月:自己被查出患鼻癌,去医院化疗一次需要医药费4万余元。这对于一个已过知天命之年上有老、下有小的农民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面对突如其来的不幸,艾满秀一家人终日以泪洗面,愁苦难当。××代表了解这一情况后,很同情,也很难过,她在安慰病人的同时,还召集其家人及亲朋邻友,一起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亲朋好友的相助下,凑足了4万元为艾满秀治病。“屋漏偏逢连夜雨,船破又遇顶头风”,就在艾满秀治病的时候,其丈夫突然高烧吐血,被医院确诊为肺结核、哮喘等多种疾病并发,需住院治疗。这对一个家徒四壁、举债治病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无情的病魔,昂贵的医药费,沉重的经济压力,导致夫妻俩产生了轻生的念头。××了解到情况后,立刻放下手中的农活,推下手边的事,一心一意地扛起了艾满秀家的担子,当起一家的“顶梁柱”。她一边细心地做夫妻俩的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并从自己家中拿出1000元现金,将夫妻俩送去医院治病,鼓励他们与病魔坚强抗争;一边千方百计到有关部门为他们争取救助资金,缓解生活困难,并为他们申请了低保。

这样的事不止一件。当我们问及××,还为群众做了哪些事时,她憨厚地说“我每次都是遇事说事,小事太多了,我都记不起来了!”是的,几乎全村的群众遇到困难都会想到她,找到她。他们把她当成“包青天”、“万能药”,不过群众的困难和要求在她的奔波下或多或少都得到了解决,找她的人一个个紧锁双眉而来,笑容满面而归。

××常说:“关注民生,济人之困于危难之中不仅是一名村支书工作的本份,也应是一名人大代表忠实履职的体现。”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该村的五保老人罗玉花是个驼背老人,其住房破烂不堪,随时有倒塌的危险。××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及时组织劳力帮助修补。卉叶皂组农民唐满银是一个讲话不清、走路不稳、自身难保的残疾人,丈夫因精神病服毒自杀,家里有一个9岁的女儿和一个6岁的儿子。××心生怜悯,担忧母子三人的生活和姐弟俩的上学问题。当时她在村小学兼当幼师,姐弟俩人中午就在她家吃饭。这样维持了一年半后,××深感如此下去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再说自己那点微薄工资更是难以长期承担姐弟俩的生活费用,于是她先后多次到镇、区、市里逐级反映这家人的困难情况,并请求学校减免姐弟俩的学杂费。经过不懈努力,唐满银一家得到了市、区人大联工委和镇领导的关心重视,今年元月,为他们一家解决了XX多元生活费,并审批了孤儿生活补助和低保待遇。

关心农村发展

××市镇××村辖14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700多人,共有水田1650亩,是全镇比较大的一个村,也是全镇经济较贫穷落后的一个村。究其原因,主要是没有一条像样的公路,交通极为不便,阻碍了村里的经济发展;村水利设施基础薄弱,十种九旱,影响农业生产收成。怎么办?在困难面前是急流勇进还是临阵退缩?党委政府的殷切希望,父老乡亲那一双双渴盼的眼睛,给了她极大的信心和力量。于是,她从修路和维修骨干山塘、水库入手,打牢全村经济发展的基础。XX年她组织老百姓自筹资金修通了贯穿该村7个组全长的5.5公里的水泥硬化公路。为修这条路,她不畏严寒酷暑,风吹雨打,集资、处理矛盾纠纷,一百多个日日夜夜奔波在这条路上,直至通车。2011年她又组织老百姓自筹资金整修好了2口骨干山塘与1座小二型水库,使该村新增500多亩稻田能确保旱涝保收。

××扎实而又出色的工作,赢得了全村人的尊重与爱戴。这里的村民都夸她是“能办实事的好小子”,还自发送给她一面锦旗,上绣“执政为民”。××村这些年翻天覆地的变化,拉近了干部和群众的心,凝聚了全村百姓的心。

关乎群众呼声

第7篇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有关区市应急管理局: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根据省厅《关于印发〈全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通知》(鲁应急函〔2021〕33号)安排,决定在全市地下矿山企业开展外包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深刻吸取非煤矿山事故教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大排查大整治等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强化地下矿山外包工程管理,严肃查处违规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二、整治重点

(一)一个生产系统承包单位超过3家的,或者将主通风、主提升、供排水、供配电、主供风系统及其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进行分项发包的;

(二)承包单位未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或者在资质等级范围外承揽工程的;

(三)发包单位未按规定与承包单位签订《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存在转嫁安全生产责任等行为的;

(四)承包地下矿山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兼任其他工程项目部负责人、项目部负责人未到岗履职的;

(五)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施工的;

(六)承包单位以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七)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未根据所承揽工程内容配备采矿、地质、机电等矿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不具备相关学历、技术职称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

(八)承包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与项目部上级法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

(九)委托方(发包单位)技术交底不清的;

(十)承托方(承包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负责人)未对其项目部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现场检查的,或者未定期对项目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的;

(十一)承托方(承包单位)新入职人员未经培训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十二)委托方(发包单位)未按规定提取并拨付安全生产费用的;

(十三)承托方(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负责人未确保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到位的;

(十四)根据实际情况应当集中整治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及时公开(6月15日前完成)

各地下矿山企业,对本企业所有外包工程施工队伍相关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等进行全面自查、逐一审核,对存在的问题逐条整改到位。6月10日前,各地下矿山企业要完成自查自纠和审核;符合条件的,形成书面审核报告报当地应急局备查。同时将承包单位的名称、资质等级、承包工程概况、施工期限、工程技术人员资质证书、项目部负责人任命文件、安全管理人员学历证明和资格证书、主要安全设施设备清单、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职工名单及其工伤保险等信息,在矿区醒目位置如实公开,接受职工监督。不符合条件的,6月10日前一律清退完毕。

有关区市应急局要严格审查地下矿山审核报告。审查合格的,6月15日前,上报市应急局,由市应急局将发包矿山企业名称、承包单位名称、施工资质、承包工程等信息,在主流媒体或官方网站进行公开,并报省应急厅。

(二)专项检查、规范管理(7月31日前完成)

有关区市应急局要在督促矿山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地下矿山、外包工程队伍逐一进行检查,督促发包矿山企业,按照统一部署、统一培训、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统一奖惩要求,加强对外包施工单位的管理。长期停产停建矿山,要在其复工复产前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三)全面复查、确保实效(8月31日前完成)

市应急局组织对地下矿山、外包工程队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情况;承包单位的资质、工程技术人员资质证书;外包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学历证明和资格证书;承包单位的职工名单及其工伤保险等情况,对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治走过场的予以约谈并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立即行动起来。有关区市应急局要迅速通知各地下矿山企业,对照《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和外包队伍专项整治,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台帐,确保整改到位,并按时限公开外包工程队伍信息,接受职工监督。

(二)严查违法违规行为。有关区市应急局要严格执行《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规定要求,敢于动真碰硬,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存在违规发包转包分包工程、承包单位违规挂靠施工资质等重大隐患和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依法从重处罚。对于停产整顿的矿山,要明确监督单位和责任人,督促整改到位,确保整改期间不发生事故。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移交有管理权限的部门查处;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及时协商处理。对查出的重大问题既要建立台账,又要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个清单”,督促问题隐患整改,推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及时报送信息。有关区市应急局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强信息报送。6月30日前,每周二下午下班前向市局报《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外包队伍清理及问题整改情况周报表》;7月份起,每月3日前填报《地下矿山外包工程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1.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外包队伍清理及问题整改情况周报表

2.地下矿山外包工程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 

 

 

威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2日

 

 

附件1

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外包队伍清理及问题整改情况周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电话:          填报日期:2021年  月  日

 

非煤矿山数量

复工/复产情况

外包队伍审核

及清理情况

问题隐患整改完成情况

总数    家。其中:

   纳入监管范围的地下矿山   家(含:正常生产矿山   家,正常基建矿山   家,有安全生产手续但长期停产矿山     家,有安全生产手续但长期停建矿山   家,);

    露天矿山     家;

    尾矿库共   座(含:停用   座、再利用   座、基建   座)。

已复工   家/复产  家。其中: 地下复工   家/复产    家;

   露天复工    家/复产    家;

   尾矿库复工    座/复产   座。已完成排洪系统质量检测的数量:   座;

至5月30日完成检测:  座;未完成检测原因:

 

 

拟复工   家/复产   家。其中: 地下复工   家/复产   家;

露天复工   家/复产   家;

尾矿库复工    座/复产   座。

有外包队伍的矿山   家;外包队伍共   家。

已报县级应急局备查的矿山   家/外包队伍   家;

已清理外包队伍:   家;

至5月20日,是/否(   )能够全部完成审核、报备、清理任务。

至5月30日,是否(   )完成公告。

至6月1日:本市有外包队伍的矿山    家;外包队伍共    家、项目部    个,人员     人。

省厅检查非煤矿山   家,

 其中:地下矿山   家,露天矿山   家,尾矿库   座。

共发现问题    项,

  其中重大隐患   项。

1.已整改    项,其中重大隐患   项;

2.因停工停产等原因暂时无法整改的  项,其中,重大隐患   项;

3.因关闭等原因无法整改的  项,其中,重大隐患   项;

4.正在整改   项,

其中重大隐患   项,计划全部完成整改时间:2021年  月  日

 

附件2

地下矿山外包工程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日期:2021年   月   日

非煤矿山总数(处)

已检查(处)

发现的重点问题

处罚情况

总数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总数

金属非金属

地下矿山

总数

存在转包数

存在资质挂靠数

下达文书(份)

行政罚款(万元)

停产整顿数(处)

责令停止使用设备(台、套)

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处)

提请关闭(处)

对企业管理人员问责(人次)

纳入黑名单(处)

开展联合惩戒(处)

有外包

矿山个数

项目部个数

 

 

 

 

 

 

 

 

 

 

 

 

 

 

 

 

 

 

本期典型案例

第8篇

(一)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执行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经严格考核、持证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二)强化各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各级政府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履职报告、约谈点评和考核奖惩等制度,健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重点抓好县、乡两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规范健全完善各级政府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市、县(市、区)、乡镇三级政府安委会主任要由政府行政正职领导担任。

(三)强化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严把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关闭和取缔非法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不断探索创新与经济运行、社会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模式,建立健全与项目核准、用地审批、银行贷款等方面相挂钩的安全生产约束机制。

二、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四)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核准,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未通过安全评估的不准立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依法取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制度,实施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强化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配备。

(五)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监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企业要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分析,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各级政府要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动态全程监控。

(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各类企业、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工业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和有条件的县(市、区)整体达标。对规定期限内未实现达标的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企业,依据有关规定暂扣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依法予以关闭。加强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审、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切实抓好煤(矽)尘、热害、粉尘、高毒物质等职业危害的防治,切实做好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治疗。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严格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的,一律不得批准建设。落实企业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强化职业危害申报,对职业病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三、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八)深入推进煤矿安全工作。加强煤矿现场安全管理和煤矿班组建设,严格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严格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提升煤矿安全标准化建设水平。支持煤矿整顿关闭和兼并重组,积极推广采用煤矿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坚决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加大煤矿安全投入,加快推进煤矿井下“六大系统”建设,提升小煤矿机械化水平。

(九)加大交通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力度。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营运车辆安全管理,严格驾驶人资格准入,禁止客运车辆挂靠或变相挂靠运营。规范机动车辆驾驶员培训考核、机动车辆维修企业的管理,严格落实机动车辆登记检验、强制报废、回收管理等制度。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严厉整治超载、超限、超速、酒后驾驶、高速公路违规变道、违规停车等违法行为。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驾驶员违法行为通报、客运驾驶员“不适岗”名单公布制度。认真开展道路、桥梁、隧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继续强化民航、铁路、农机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校车安全监管。

(十)加强消防领域的安全监管。全面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大力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加强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落实建设项目消防安全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工业园区火灾隐患。

(十一)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科学规划化工园区,优化化工企业布局,严格控制城镇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加快城区高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强化“两重点一重大”(即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化品、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现状普查评估,开展地下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设施安全整治,继续推进化工装置自动控制系统改造。

(十二)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实施非煤矿山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落实充填开采标准和规定。全面加强矿井安全“六大系统”建设,推行尾矿库一次性筑坝、在线监测技术。严格落实环保、安全论证作为新建尾矿库建设项目审批前置条件的有关规定,建立尾矿库闭库保证金制度和尾矿库安全与县、乡政府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挂钩责任制度。

(十三)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落实建筑工程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完善失信惩戒制度,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不法行为。持续开展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深基坑、吊罐、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点工程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十四)加强渔业生产及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严厉打击“三无”船舶和渔船、农用船、自用船非法载客载货行为,持续开展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时段以及重要设施安全综合治理,继续实施渡改桥工程。

(十五)强化其他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切实加强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教育、旅游、特种设备、电力、冶金、有色等行业领域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大型集会活动等安全责任制。

四、大力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十六)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市、县两级政府要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加大事故预防、先进技术推广、宣传教育、监管装备能力等投入。各行业也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优先安排事故预防和安全整治项目资金,确保安全投入经费落实到位。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提取一定比例的工伤保险基金专项用于工伤事故预防,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十七)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鼓励、支持、引导和推动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并按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时限要求强制推行先进安全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和措施。企业必须加快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系统和装备建设,积极推广应用安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金安”系统。

(十八)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各级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项目的建设和延续。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鼓励尾砂综合利用技术的应用。对技术设备落后、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予以公布,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

(十九)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信息平台、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应急专家队伍建设。依托市信息化局建设市安全生产应急信息平台和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平台,由市信息化局具体负责加快建设,力争在今年内完成。重点推进延平、邵武、建阳、建瓯、浦城、顺昌等县(市、区)安全生产应急信息平台和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落实预案报备制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推动应急管理示范单位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五、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和安全文化建设

(二十)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律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督促检查、行政问责、区域联动等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加强日常执法、重点执法、跟踪执法和联合执法。强化县、乡两级政府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责任,切实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严格问责的惩治措施。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落实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跟踪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和现场分析制度,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二十一)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各级政府要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常识,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新闻媒体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中小学要普及安全基础教育。加快安全技术人才培养,大力开展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完善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建设安全文化主题公园、主题街道和安全社区,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活动。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

(二十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制。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依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进一步充实基层监管力量,落实监管人员、设施、装备和经费。加强县、乡基层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县(市、区)安监局要逐步设置为政府工作部门,目前不是政府工作部门的要由县(市、区)政府直接管理。乡镇(街道)和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要明确承担安全监管职责的机构,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监管人员。村居、社区安全监管任务可由农村“六大员”和社区服务相关人员承担。

(二十三)加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把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

第9篇

一、召开这次会议的目的和意义

第一,是落实省州有关工作会议的举措。3月10号,煤炭安全生产会议上,州相关领导在会上做了安排,要求会后各县市召开专门会议,落实省州相关会议精神,高度关注煤炭安全生产,加强煤炭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专门安排部署。煤矿和交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两大重点领域,但重中之重又是煤矿领域。煤矿具有高风险性、政策交替性、责任追究最严格等特点,鉴于以上情况,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特别安排,要专门召开一次煤炭安全工作会议。

第三,是当前煤炭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其一,年初麂子岩煤矿发生了“1·3”顶板事故,对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给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其二,3月23日至26日,州经信委杨主任带队对煤矿节后复工情况进行了检查,实地检查了8个煤矿,对检查出的问题作了通报。其中,石槽水煤矿管理最为混乱。一方面暴露出了企业的监管没有落实到位,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了乡镇、驻矿公职人员的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其三,企业在发展上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在安全监管上还有一些薄弱环节,在责任体系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其四,3月28日,山西王家岭煤矿发生一起透水事故,再次给我们的煤矿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各煤矿企业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的通报要求,认真学习,吸取教训,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和监管。

第四,是煤炭产业发展的需要。煤炭产业作为我县经济发展的一个支柱产业,如何处理好安全和发展的关系,是煤炭产业发展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我个人认为,煤炭产业发展,体现在先安全再发展,体现在做大做强产业,体现在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三个方面。因此,召开这次安全生产座谈会议,也是煤炭产业发展的需要。

二、切实抓好煤炭安全监管工作

抓好煤炭安全监管是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也是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煤矿企业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要完善各项安全监管制度,保证安全生产经费投入,配齐配强安全监管人员,加强员工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切实抓好煤炭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年煤炭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实现。

(一)认真学习贯彻省煤监局下发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实施办法》。《办法》对煤炭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了严格规定:一是对处理权限进行了上收,所有煤炭事故的处理销号都在省煤监局。一般事故由省煤监局委托县安监部门调查处理,调查处理后,州县安监部门和调查组要专门到省煤监局汇报,经省煤监局同意调查处理意见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工作。二是所有的处理结果都必须在媒体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凡是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事故,或发生一次死亡1人、超过省州下达的安全控制指标的一般煤矿事故,全部收归省里调查处理。《办法》的出台,说明省州有关部门加大了煤炭行业监管和责任追究的力度。在此提醒各煤矿、各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尽量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认真落实各级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第一级责任体系为县煤炭专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由县安监局负责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县安监局煤炭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全县煤炭安全监督和行业管理,保证每季度对所有矿井、每月对直接监管的矿井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第二级责任体系为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负起监管责任,由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组建专门的监管专班,保证每月对辖区内的煤矿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第三级责任体系为驻矿公职人员。今年,县安委会办公室行文明确了各煤矿的驻矿公职人员。下半年,将对所有驻矿人员进行调整,除绿葱坡外,其他乡镇的驻矿人员由煤矿所在乡镇负责安排;绿葱坡的11个煤矿,绿葱坡政府负责6个矿,县安监局负责5个矿。从现在起,各乡镇要安排人员跟随驻矿人员熟悉工作,迅速进入角色。第四级责任体系为涉煤部门,主要是国土、公安、工商、电力等部门。对于煤矿越层越界开采等行为,国土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坚决查处,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国土部门的要求整改到位。

(三)认真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一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责任,二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操作规程的责任,三是加大安全投入的责任,四是培训教育的责任,五是配齐相关设施、设备的责任,六是责任制落实、职工奖惩的责任,七是企业法人、矿长带班下井和排查整改隐患的责任。

(四)认真抓好煤矿技改和关闭整合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今年我们要关闭2家煤矿。对于关闭的煤矿必须彻底、完全,县安监局要认真履行职责,搞好监管。关于技改矿,今年要验收6家,明年验收12家。我在这里强调一下,所有的技改矿要按照技改批复方案规定的标准和时间进度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凡是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煤矿,下一步国家政策性煤矿关闭时将作为重点对象。

(五)继续推行各项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一是坚持国家公职人员驻矿制度。煤矿企业业主要支持驻矿安监员的工作,提供基本的食宿安排和良好的工作环境,对驻矿安监员提出的整改指令要及时整改到位;各位驻矿安监员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确保每月驻矿不少于13天,严格执行公务员年终考评与煤矿死亡指标挂钩的制度。二是坚持煤矿日常监管五项制度。即矿长带班下井制度,交叉检查制度,驻矿人员考勤制度,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煤矿安全监管干部履职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力的追究制。请县安监局拟订方案,4月份组织一次全县煤矿交叉检查。三是严格执行“四不放过”责任追究制。

三、关于几个具体问题

(一)关于企业用工问题。各煤矿企业要强化用工管理。《劳动法》规定妇女和未成年人不得下井劳动;《职业病防治法》规定高危行业必须建立职工健康档案,企业要定期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及时防治职业病;《安全生产法》规定煤炭高危行业要持健康证,才能从事井下生产活动。从今天起,凡是在用工前对煤矿下井工人身体健康检查不到位、有禁忌症而从事井下作业而导致死亡的,视为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10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总理、张德江副总理及张毅书记、王正伟主席、齐同生常务副主席等中央和自治区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和国务院第165、173次常务会议、自治区党委第26次全体(扩大)会议、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国庆节放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推进全区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

今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伤亡人数持续下降。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区事故起数同比上升,较大事故超控制指标进度,尤其是8月份连续发生多起有限空间作业中毒事故。这些事故暴露出个别地区、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能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一些重大项目建设没有依法履行规定的审批核准和安全评估程序,存在未批先建、先建后批、未经批准改变规划设计的现象;一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工作不落实,设备和工艺陈旧落后,没有严格按照要求培训职工,也未能根据规章配备安全设施,有的配备了也不使用;一些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

当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年度目标攻坚阶段,各项生产加快,加之国庆节假期临近,人流、物流频繁,安全生产任务更加繁重。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领导重要批示指示及有关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切实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把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在认真梳理、查漏补缺的基础上,再动员、再部署,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不断深化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对道路交通、煤矿、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铁路桥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切实巩固和提高专项整治成果。要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加大对交通运输企业站场、农村客运车辆和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超载超限、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国庆节期间,自治区境内堵车超过2公里的公路收费站,应临时取消收费,加快车辆通行速度。要加强煤矿监管监察工作,严格停产整顿、复工复产、技术改造、关闭退出矿井和生产矿井的巡查督查,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流散或泄露。要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加大对湖泊湿地等旅游景区监督检查,严格游乐设施设备、架空索道、游客总量的管控,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使用;合理疏导游客,防止拥挤、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公安厅关于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工作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115号)的要求,加大易燃易爆和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推进“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和建筑消防设施大排查、大整治,从重从严整治隐患,从根本上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管理,进一步落实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强化督促检查,落实施工备案制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从业人员和单位的准入管理。要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定期检测、检验和经常性检查、维护、保养措施,落实实时监控手段,不断提高重大危险源单位的本质安全。

三、强化“三大责任”的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通过达标创建,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企业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和规程,实施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工艺装备安全管理,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开展危险因素辨识,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安全防护装置和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强化作业过程控制,开展作业前风险分析,严格危险作业许可和交叉作业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加强新进、转岗、离岗后重新上岗人员的安全培训,强化特种作业和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完善监督检查责任,强化对管理制度、规程、标准、要求及作业现场的整体受控状态的监督检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政府行政首长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认真组织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检查落实,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职。要紧紧盯住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地方和单位,深入厂矿企业的生产一线,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投入、教育培训等工作。对监督检查不力、政令不畅通、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将对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第11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2]20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乡县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12]47号),为提前做好我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各自职责,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做好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切实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引导、鼓励各村成立地质灾害联防联控互助组织,并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设备。产煤乡镇同时做好煤矿采空区造成的地面塌陷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或地质灾害事故时及时报告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

(二)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及时提供和交换地质灾害等信息。

(三)财政部门负责灾害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加大对基础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的投入,将基础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专项用于公益性、基础性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并做好经费和专款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公安部门负责灾害事件发生时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处置各类治安事件,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社会秩序,做好交通疏导,保障地灾应急处理人员、车辆迅速抵达灾害地区。

(五)建设部门负责建筑物及相关设施的防御地质灾害检查,并组织受灾人员、物资的转移和疏散;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建设工作。

(六)气象部门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测预报、警报的制作和统一,及时提供气象服务信息,同时强调防治崩塌、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发生的警示性语句。

(七)水利部门负责做好河道两侧地质灾害点排查,对堆积物及时清理,排除危险。对主要水库坝体加强监控。

(八)安监部门负责矿山生产技术条件监管,对较复杂地质条件矿井要监管到位,特别是地面裂缝与井底有沟通的矿井,要求及时停止,排除治理,避免重大灾害发生。

(九)交通部门负责县、乡、村公路两侧切坡造成的崩塌、滑坡、危岩体等地质灾害的治理,并在重要隐患点设立警示标志。

(十)公路部门负责南沁线、榆黄线、208国道武乡段两侧切坡造成的崩塌、滑坡、危岩体等地质灾害治理,及时采取防治措施,确保安全,并在重要隐患点设立警示标志。

(十一)旅游部门负责旅游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

(十二)教育部门负责全县中小学校舍、教学楼等公共设施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加强监测,发现险情即时组织师生安全撤离并及时上报。

其它有关部门在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中要积极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及抢险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遭或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二、有关要求

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大型矿山企业要提高认识,切实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真正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和单位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主要负责人对本区域、本部门、本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逐级落到实处。

第12篇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调整充实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由原来的28个增加到32个;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暨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专题会议2场,其他各类专题会议3场;进一步调整细化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使之更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并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向全县14个乡镇、21个县直单列考核单位下发,明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将责任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拟组织人员在六月底七月初分赴各乡镇、部份县直单位开展半年督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此外,我县今年以来还逐步完善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和约谈制度,从制度上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跟踪、指导、监督,增强各乡镇、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改进和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二)丰富多样,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主题,抓住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这一中心,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宣教工作:一是县政府安委会制订并下发“安全生产月”宣传实施方案,指导安排全县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县悬挂固定标语30多幅,手抄小标语数百条,进一步浓厚了“宣传月”氛围;二是在县有线电视台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收视范围覆盖全县14个乡镇,效果良好;三是“安全生产月”期间,县安办牵头组织消防、交警、卫生、质监、供电等部门深入南阳、斜滩等乡镇开展安全咨询日活动,通过挂图展览、接受咨询、分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群众反响强烈,取得较好的效果;四是依托中石化公司,县安监局组织全县10多家重点危化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到南阳加油站开展灭火演练观摩活动,通过实地观看、参与操作,进一步提高了危化行业业主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增强了企业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五是组织人员观听了市政府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巡回报告会”;六是结合安全生产责任制半年督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督查整改,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高度重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今年是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我县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各级各部门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引向深入,相继出台和下发了《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寿政办[20*]6号)、《寿宁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委[20*]3号)、《寿宁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调度统计和报送等工作的通知》(*办[20*]2号)等文件,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促进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我县的深入开展。在各乡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1-6月份全县共排查一般隐患161项,其中整改144项,整改率89%,其中重大隐患8条,已整改3条,整改率27%,被列入治理的8条,累计投入治理资金81万元,摸排掌握非法生产30个,已取缔7个,正打击23个,摸排掌握非法经营19个,已取缔17个,正打击2个。具体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强化高危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县安监局根据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开展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下发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20*年度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计划》;县安监局执法大队根据工作要求,深入有证矿山企业和主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专项的监察督查。从落实企业的安全责任和规章制度的建设、强化企业隐患的整改、督促企业安全资金的投入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和演练等方面的督查,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半年来共排查企业19家,排查隐患93条,已整改85条,整改率为91%。

二是强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县交警部门针对我县往年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认真总结吸取事故教训,强化路面监管,强化危险路段监管,强化重点路面(学校门口路段和人员密集路面)监管,加大对无牌证车辆和劣种车辆的打击力度,严查酒后驾车和疲劳驾车,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局面得到有效控制,近几年来首次出现春运期间零死亡,首次出现1-6月份道路交通死亡2人的良好势头,建设部门以寿宁东扩新城区建设为重点,严格企业资质审查,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点带面,全面排查治理建筑行业隐患,使东扩新城区建设和重点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安全有序开展;消防部门针对我县第一季度民房火灾频发的势头,积极宣传防火用火安全知识,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全县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企业进行排查,共排查隐患25条,已整改16条,整改率为64%,其中重大火灾隐患4条,列入治理计划4条;电力部门排查治理隐患企业家,排查一般隐患30条,已整改28条,整改率93%,排大隐患5条,列入治理2条,落实治理资金15万元。此外质监、交通、运管、农机、卫生等部门也均能积极按照隐患排查治理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取得很大进展。

三是强化易由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我县水电资源丰富,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多,三月份,由县经贸局牵头,组织县安监局、水利局、供电公司开展对全县水电站和水电建设项目开展为期二周的专项督查,主要检查大坝的安全情况、厂房周边山体的稳定情况等为主要内容,通过检查,对大坝存在局部或较严重漏水的病库、危库,责令企业除险加固,消除隐患,确保安全。通过检查,进一步强化了企业责任落实,完善了企业制度建设,规范企业生产行为。

四是强化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企业。国土部门排查无证非煤矿山企业29家,已取缔7家,正在打击22家;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排查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经营点12家,已取缔12家;消防部门排查非法经营企业3家,已取缔3家;工商部门排查无证照经营企业4家,已取缔2家,正在打击2家。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企业活动取得阶段性进展。

(四)行动迅速,推进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开展。4月23日,全县、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县长雷仕庆立即主持召开会议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迅速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文(闽改办发组电[20*]52号)转发至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求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立即开展百日督查活动。县卫生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企业职业卫生进行专项督查,县教育局邀请县安监、气象部门对南阳花岭小学教学楼防雷、防静电设施建设进行检查,县水利部门组织人员对凤阳官田村头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在此基础上,我县还拟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更为具体的贯彻、布置、落实,切实通过督促检查等手段的强化,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性好转。

(五)严肃认真,依法组织开展事故调查。今年5月份我县发生了芹洋“5·12”机砖厂坍塌事故(死亡1人)和斜滩“5·31”富源电站大坝死亡事故(死亡1人),事故发生后,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事故调查领导小组,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事故善后和调查处理工作,目前,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制作笔录、综合分析,已基本查清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调查报告初稿即将完成,进一步严格了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今年以来,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全县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安全生产形势趋于平稳好转,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乡镇和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认识还不足,重视还不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不平衡,还存在“走过场”现象;二是部份生产经营单位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安全生产基础差,安全投入不足,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不够;三是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装备不足、设施落后、人员综合素质尚有待提高。围绕着上述问题,我县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思路是: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重点突出抓好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为主的专项整治,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上一个新台阶;

二是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增强各级各部门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