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4 10:47:0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药品安全事件,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工作原则
生命至上;坚持预防为主,坚持以人为本。常抓不懈。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区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积极配合做好一、二、三级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各街(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平安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区有关部门依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合作,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事发地的街(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一旦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科学、果断地进行处置,抢救伤员,消除隐患,并将事故情况及时上报。
二、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的等级划分
造成社会公众大量致病(死)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重大危害,本预案适用于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社会影响严重的重大食品平安事故和因药品质量或者不良反应引起的严重损害社会公众健康的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
依照市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的等级划分确定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一级)
二)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二级)
三)比较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三级)
四)一般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四级)
为一般重大食品平安事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未出现死亡病例的1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
且发生在学校或者发生在本区举行的全区、全市、全省等重要活动期间的2造成伤害人数2029人。
3区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重大食品平安事故。
为一般重大药品平安事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出现药品群体不良反应的人数10人以上。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发生永久损害)发生的
2区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重大药品平安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下同)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区委宣传部,设立区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专业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专业应急委员会。区监察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农业局、质监分局、工商分局、卫生局、经贸委、商业总公司、畜牧中心、水产中心、粮食局、公安分局、外事侨务旅游局、台办、城管局、供销联社、教育局、财政局、林业局、环保局、宗教局、交通局、建设局、盐务支局、水务局、民政局,各街(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为区专业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区专业应急委员会成员。
下同)区专业应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若干应急处置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
一)区专业应急委员会职责
1制定和完善全区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应急预案。
2负责对全区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的应急调度、救援、调查和善后处理;
3检查督促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发生地的应急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
4负责全区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
5完成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应急委员会)或者其他上级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区专业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掌握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宣传工作的正确导向;指导、协调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的新闻报道工作。
并作出处理决定。区监察局负责对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造成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以及应急处置工作中失职、渎职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
组织协调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受区专业应急委员会委托,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区专业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区专业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会同区监察局、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依法对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的行政责任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开展重大药品平安事故的调查和技术鉴定等工作,依法控制问题药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培训和演练。
依法控制有毒有害食品。区农业局负责组织因初级农产品造成的重大食品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依法控制有毒有害食品。区质监分局负责组织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发生的重大食品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依法控制有毒有害食品。区工商分局负责组织食品流通环节发生的重大食品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技术鉴定等工作。
依法控制有毒有害食品;负责组织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的医疗救治工作,区卫生局负责组织食品消费环节发生的重大食品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技术鉴定等工作。统计伤亡人员情况,尽快查明致病(死)原因。
区经贸委(区商业总公司)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重大食品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物资的组织、贮藏和供应;依法开展对生猪私屠滥宰以及酒类商品流通中的重大食品平安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依法控制有毒有害食品。区畜牧中心负责组织因畜禽产品造成的重大食品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
依法控制有毒有害食品。区水产中心负责组织因水产品造成的重大食品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
区粮食局负责组织在粮油收购、贮存、运输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察及在事故处置过程中的治安、捍卫和必要的交通管制工作。
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时,区外事侨务旅游局(区台办)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旅游景点、星级饭店的重大食品平安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在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涉及港、澳、台人员或者外国人。及时与有关方面取得联系,协调相关事宜。
区城管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违法占道经营的食品、饮食点(店)重大食品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区供销联社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对本系统内商场、饮食等服务业发生的重大食品平安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区教育局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平安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保证及管理。
区林业局配合有关部门对经济林产品、森林食品、驯养的野生动物等引起的重大食品平安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工作。
协调、指导事发地环境污染处置工作。区环保局负责对因环境污染造成重大食品平安事故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及环境监测工作。
区宗教局配合有关部门对清真食品造成的重大食品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并确保交通工具及时到位、正常运行。区交通局负责提供应急处置所需的交通运输工具。
并参与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区建设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建筑工地发生的重大食品平安事故进行调查。
区盐务支局负责组织食盐造成的重大食品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区水务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饮用水污染造成的重大食品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区民政局依照有关政策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有关伤亡人员的救助工作。
负责组织、指挥本辖区内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各街(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属地负责的原则。
三)区专业应急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办公,区专业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为区专业应急委员会的临时办事机构.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人担任主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区专业应急委员会的各项决定。
2组织修订区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配套规范;
3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的信息综合和有关情况的上报工作。调查处理组或者事发地的街(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反馈事故发生、发展及处置工作信息的基础上。并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演讲;
4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本预案的培训、演练等工作;
5完成区专业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各工作组职责
设立医疗救护、新闻报道、平安捍卫、调查处理、物资供应、环境处置和善后处理等7个工作组。根据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的性质、类别及应急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
其分管副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救援队伍,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局牵头。设置急救场所,尽快查明致病(死)原因,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协助新闻报道组向社会事故原因、伤亡情况及救护处置信息。
其分管新闻工作的副部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掌握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宣传工作的正确导向,新闻报道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指导、协调新闻宣传单位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的新闻报道工作;安排新闻媒体就涉嫌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流向、危害等情况及时向公众披露,以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分管副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事故现场的平安捍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负责对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涉嫌犯罪人员的立案侦察工作。平安捍卫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
确定牵头单位、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调查处理组:由区专业应急委员会根据事况。作出调查结论,提出处置意见;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协助新闻报道组食品、药品消费警示。对食品质量案件,依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确定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药品质量案件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依法查处。
其分管副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所需物资的组织、贮藏工作,物资供应组:由区经贸委牵头。并确保及时、有效供应。
其分管副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快速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以及污染影响,环境处置组:由区环保局牵头。及时组织有关单位控制污染的扩散,降低危害,并对潜在危害继续监控。
其分管副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依照有关政策做好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置及其家属的救助工作。善后处置组:由区民政局牵头。
四、信息监测、预警
一)信息监测
加强食品、药品平安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监测、演讲、预警体系。探索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并逐步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药品平安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
区食品药品平安监管等相关部门应及时分析研究食品、药品平安形势,各街(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食品、药品平安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区有关部门应依照职责食品、药品平安监督检查和检测检验信息。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食品、药品平安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整理,并及时传递、适时食品、药品平安综合信息。
二)预警
加强对食品、药品平安的日常监管,各有关部门应依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信息演讲制度,对可能引发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的情况应及时采取预警措施。发现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隐患后,当地街(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出预警。预警信息包括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当采取的措施和预警的机关等。
五、应急处置
一)事故演讲
1演讲范围及联系电话
本预案所称的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均在应当演讲之列。区专业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的联系电话:工作日)夜间、节假日及24小时)传真:
2演讲方式
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逐级上报事故信息。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时,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的演讲实行逐级演讲制度。事故发生单位在积极实施和参与救助的同时,要立即向当地街(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演讲,也可以直接向区专业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演讲。
应当立即组织力量进行紧急救援,事发地的街(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演讲后。并迅速将事故的性质以及造成的影响等情况向区专业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演讲。区专业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接到演讲后,应当立即分别向区专业应急委员会指挥长、副指挥长和区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演讲。
3责任演讲单位
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有演讲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演讲的义务。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街(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为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的责任演讲单位。
任何单位和部门对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4演讲时限要求
事发地的街(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有关部门应当在知悉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后1小时内向区专业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作出初次演讲;根据事故处置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演讲;事故处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总结演讲。
二)应急响应
一、二、三级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的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组织实施分别由国家应急指挥机构、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决定。
一般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的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组织实施由区人民政府决定。
区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一般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发生后。迅速开展现场救援,及时对事故进行调查、确认和评估,并请市专业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给予指导、监督和支持。
三)应急保证
1医疗救护保证
建立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区卫生局应当确定若干定点救治医疗机构。贮藏必要的医疗设备和救治物资,保证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发生后,医务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并迅速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2技术保证
相关部门应当立即通知所属检测机构采集样本,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需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当。当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时。依照有关规定实施检测,为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定性及时、准确提供科学依据。
3物资保证
区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处置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所需物资、交通工具、设备设施、通信指挥工具等的储藏,各街(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培训和演练,并将所需经费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应急处置资金的使用依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由审计部门监督和评估。
4宣传教育与应急培训
增强公众的平安意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普及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应急处置知识。提高公众的应急能力。
六、责任追究
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
一)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发生后。延误处置的
二)处置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件中。相互推诿,或者在紧要关头临阵逃脱的
一、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食品药品产业发展迅猛,但由于市场发育不成熟,当前食品药品安全仍处于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各类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有发生。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及时、准确地报告各类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是领导正确决策、组织力量迅速妥善处置的前提。各单位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和报告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
二、明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要求
(一)报告范围。需要向市局报告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包括:本级行政区域或本系统内发生的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相关信息;部分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区域、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的一般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相关信息;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苗头性信息;各单位认为应当报告的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其他信息。
(二)报告程序。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实行双向报送制,即事发地的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__经开区及园区分局将突发事件信息分别上报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当地人民政府。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或发现苗头后,事发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有关情况报市局值班室(),同时,报市局应急办(电话:),市局应急办设在风险监测与应急管理科。市局值班室和市局应急办收到报告后,按规定报市局领导,经批示后报市政府值班室、市政府应急办和按程序上报省局应急管理处,并作好登记。
(三)报告方式。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以书面报告为主,经单位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审签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传真形式发至市局值班室;如遇特别紧急情况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必须在电话报告后迅速补报文字材料。应急处置过程中必须及时续报事态进展和应急处置情况,直至事件处理完毕。
(四)报告内容。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必须真实、准确,写明事件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意见、领导到场情况等有关情况等有关事项。如果情况尚未完全掌握,要按照“知道多少报多少,详情再报”的原则报告,要避免因道听途说、表达含糊、重点不明、文字歧义等引起理解偏差或信息失实的情况发生。
(五)报告时限。凡属于报告范围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事发地的区市县、__经开区及园区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向市局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2小时。
较大、重大、特别重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续报信息,一般情况下每隔4小时报告一次,紧急情况时每隔2小时报告一次或随时报告。
三、切实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责任
(一)明确工作责任。各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__经开区及园区分局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或本系统本单位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__经开区及园区分局的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或相关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或本系统本单位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各单位一定要强化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使命意识,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实行定人员、定目标、定责任、定奖惩,确保落到实处。
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9月16日省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和9月17日省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会议精神,认真汲取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的教训,进一步加强全省药品、医疗器械(下称:药械)监管工作,预防和杜绝重大药械安全事件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要从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当前进一步加强药械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省政府常务会议提出的“三防四到位”(即防漏查、防错判、防瞒报,全面排查到位、责任主体到位、整改措施到位、政府监管到位)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立即对辖区内可能存在的药械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用械安全。
二、加大对高风险药械品种的监管力度。要以血液制品、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中药注射剂等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加大药品GMP跟踪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落实驻厂监督员责任,监督企业严格按照GMP规范组织药品生产,着力消除药品质量安全隐患。要强化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植入材料、介入器材、角膜塑形镜等重点监控医疗器械品种的监督检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三、严厉打击挂靠、过票等药品流通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突击检查为主要方式,进一步强化药品经营日常监管工作,重点打击挂靠、过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不按照法定要求和条件实施经营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组织开展疫苗经营企业的专项检查,规范疫苗流通行为。强化药械广告监管,加大对违法药械广告的惩处力度,规范药械广告行为。
四、进一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要突出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点)、车站、码头、机场等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扎实组织开展药械市场专项检查活动,加大对抗生素类、解热镇痛类以及容易掺杂使假的中药材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抽验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违法行为。依法加强对列入兴奋剂目录药品的生产、批发和零售环节的监督检查,巩固和深化兴奋剂专项整治成果。
五、加强药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对重大药械安全事件,要反应迅速,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上报,果断处置,确保应急机制高效运转。同时,要加强对辖区内药械、药包材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六、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近期,各市、县局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信息畅通。各地药械监管的工作动态实行周报制,各市局要于每周一上午,将上周的工作动态书面报省局办公室,同时发电子邮件。重大工作情况要及时上报。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特此通知。
继不久前的“新型地沟油”风波,“毒胶囊”再次把浙江拉入舆论的漩涡。事件发生后,从中央到地方的相关部门迅速做出回应,要求彻查、问责。细究近几年接踵曝出的“染色馒头”、“牛肉精膏”、“三聚氰胺奶”等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背后都有一个相似的链条:媒体曝光——“群情激愤”——执法跟进。人们不禁要问,这种严重危及公众健康的食品药品问题,为什么非要等到媒体披露,致使公众“群情激愤”之后,执法部门才姗姗而来?
从报道来看,“毒胶囊”等存在显然不是一两天的事了。事实上,一些无良企业一而再再而三地以身试法,已经不能再简单地归罪于道德的沦丧和缺失。我国法律法规对食品药品的生产和销售有着严格的规定,一系列的准入制度、许可制度、检查制度,不可谓不严不细。归根到底,还是政府相关执法部门的监管出了问题。一些地方的执法部门在食品药品监管中,瞻前顾后,为了当地的税收、就业等考量,对问题企业一味迁就、纵容;日常大量的所谓“检查”、“验收”无关痛痒,流于形式;有的执法部门甚至与企业之间有着不明不白的利益纠葛……“一团和气”之下,严格执法最终往往沦为“纸上监管”。
除了监管不力之外,对发现的问题“处”得不严、“罚”得不力,也是食品药品问题层出不穷的一个重要原因。法律之剑始终高悬于空中,成了唬人的装饰品;蜻蜓点水般的处罚与企业的非法所得相比,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恶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波起云涌,但倾家荡产的厂家却十分罕见……如此低的违法成本,自然诱使生产经营者铤而走险,为了经济利益不惜丢弃自己的良心。要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事件重演,执法部门必须出以重拳,对违法生产经营者依法严处,不但追究刑事责任,让其锒铛入狱;还要追究民事责任,使其倾家荡产;甚至实行“一查否决”,让其永久退出市场。如此,方能起到震慑的作用。
在一个法治国家,出现严重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照理应当有官员被严厉问责,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然而风波过后,相关部门、相关人员最终往往都毫发无伤。即便有官员受到处罚,也多是处于行政末梢的“芝麻绿豆官”。2011年新修订的刑法专门针对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设置了“食品监管渎职罪”。施行后的一年多里,食品安全事故此起彼伏,却鲜闻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追究此罪。因此,对失职的政府监管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应当毫不犹豫地拾起问责这一“紧箍咒”。在确保食品药品安全这个问题上,官员有了危机感,百姓才有安全感;唯有执法部门如履薄冰,人民群众才能放心安宁。
相比“毒胶囊”,商家的无良、监管的缺失、法律的软弱,更加可怕。在“群情激愤”的民意声中,有关部门应当痛定思痛,拿出刮骨疗毒的决心,严格监管,切莫让“严格执法”再跑在“群情激愤”之后。
一、工作目标
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工作原则,一旦发生突发安全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件危害降到最低,维护民政系统安全稳定和谐发展。
二、适用范围
民政系统公(民)办养老机构、殡仪馆、公墓、救助管理站、婚姻登记处、福彩销售大厅等民政行业重点监管单位,凡发生下列突发安全事件,即启动本预案。
(一)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事故。重点是防范养老机构的锅炉、液化气、天然气等危险物品发生泄漏、爆炸而引发的事故。
(二)用火用电事故,主要是各单位室内外用火用电不慎
发生的意外事故。重点防护对象是养老机构的用火用电安全。
(三)食物中毒事故,主要是民政服务机构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重点防护对象是养老机构的食物、饮用水质量和食堂环境卫生,防止出现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四)突发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五)其他重大突发应急事件。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有效组织领导和处置突发安全事件,县民政局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协调指挥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现场救援组、信息工作组、善后处理组四个工作小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处置和善后各项工作。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监测和预警
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突发安全事件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常规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突发安全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县安委会和相关部门。
(一)预警信息报送
(1)全县居民都有向上级机关举报突发安全事件隐患和报告突发事件发生的信息的权利和义务。县民政部门收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应紧急核实并向县政府及安委会报送。县安委会值班室电话:5223115;县民政局值班室电话:5224703;火警:119。
(2)发生突发安全事件后,现场发现者或事故单位应当迅速向县民政局或有关部门报告安全事件发生征兆、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和现场情况。
(3)监(预)测和信息报送要点:基本情况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事件类型、时间、地点、气候条件,周边建筑、交通和人口密度情况,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件等);危害程度和可能达到的级别(如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等);已采取的措施、下步应对措施和相关请求等。
(二)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突发安全事件的名称、类型、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期起止时间、影响估计、警示事项、应对措施、动员及机构等。根据各类突发安全事件的监测预测部门的报告,按照突发安全事件可能发生、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经政府核实、批准后,局办公室可以预警信息。
五、应急处置工作现场处置
(一)先期处置
发生或即将发生突发安全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县民政局有关负责同志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组织指挥当地应急队伍和相关部门进行先期处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或预测事件类型、危害程度和可能达到的级别向政府及安委会报送信息,要求增派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现场救援。
主要任务是:以生命救助为首要目标,实施救援行动和紧急疏散;划定警戒区域,控制事态发展,避免事件扩大;排除明显险情,确保处置工作的后勤保障。
1.救援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先救伤员,后救物资,避免人员等多伤亡。
2.量力而行:在现场应急资源不足或高危险状态下,应同时注意应急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等待专业救援队伍现场增援。
3.重点救援对象:将老、幼、病、残列为救援重点;
4.疏散转移现场人员:及时组织疏散转移现场人员至安全地带;
5.控制现场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二次事故;
(二)事中处置
在县安委会或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设立现场指挥部的情况下,县民政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现场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主要任务如下
1.综合协调。对现场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传递和上报,协助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现场协调。
2.抢险求援。营救、搜救、疏散人员;封闭、消除危害源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做好群众的社会稳定工作等。
3.后勤保障。组织、调集、运输、借用应急物资、设备食品、药品、房屋、场地等;保障落实应急经费,为应急人员提供食、宿等生活保障。
4.善后工作。清理、监测现场;调拨、发放应急物资。
(三)后期处置
1.解除预警
突发安全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后,由预警信息的机构解除预警信息,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县民政局应急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实施下阶段工作;视现场情况,命令紧急救援队伍转为休整或收队。
2.善后工作
应急工作结束后,县民政局应急小组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善后工作,开展善后处置。
(1)对现场进行清理、监测,继续排查隐患。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对事件中致病、
致残、死亡的人员和家属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3)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事件事故调查工作。依法申请对征用的应急物资(场所)给予补偿。
(4)其它善后事项。
3.社会救助
突发安全事件预警或发生后,县民政局应立即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应急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同时,对损失情况进行评估,并逐户核实等级,积极组织实施救助工作,广泛动员和开展慈善捐赠活动。
4.调查总结
县民政局在政府及安委会指导下,配合做好对突发安全事件调查工作。及时确定事件性质、原因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县民政局根据对突发安全事件的全面调查、评估和处置结果,总结经验教训、积累经验,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备案。
六、工作措施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要求,健全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所有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打通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
(二)加强隐患排查。各地、各单位要重点对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内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逐条逐项对标对表检查,全面整治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要实施“清单式”管理,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逐一建立台账,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预案、时限“五落实”。
一、20世纪初美国恶性食品安全事件
20世纪初,美国的经济高速增长,GDP总量跃居世界第一,在这一光环下,并不能遮盖暗藏的食品安全危机。1906年美国作者厄普顿・辛克莱撰写的记实小说《屠场》出版,书中描述了当时美国肉食生产加工企业在经营管理中暴露出其十分丑恶、肮脏的一面:“食品加工车间里垃圾遍地,污水横流,腐烂了的猪肉、发霉变质的鲜肉,和着被毒死的老鼠一通铲进香肠搅拌机……”这一幕食品加工现场是20世纪初美国食品加工厂的真实场景。
据说美国总统罗斯福读到此段时,开始恶心呕吐,将正在吃的香肠通通扔出窗外,并大叫着“我中毒了”。美国国内肉类食品的销售量急剧下降,欧洲也削减了一半从美国进口的肉制品。美国畜牧业呈现半颓废状态,致使美国政府不得不重新考虑食品安全问题,最终促使当时的罗斯福政府制定了《纯净食品和药品法》,直接导致美国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诞生并催生了美国现代食品卫生监管体系。
二、20世纪70年代美国产品质量危机
整个20世纪70年代,日本是全球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一批批美国专家和企业界人士来到日本学习。
美国人发现,日本人的成功之道在于“以质取胜”。1980年美国NBC电视台播放纪录片,介绍了日本全面质量控制(TQC)活动和约瑟夫・朱兰创立的全面质量管理理论(TQM),第一次向美国介绍日本的爱德华・戴明质量奖及其在创造经济奇迹中发挥的作用。美国有4000万人观看了这部纪录片,纪录片录像带的发行创美国历史最高纪录。
1983年9月,白宫生产力会议召开,美国总统、副总统、总统顾问、财政部长、商务部部长都在会议上发言,会议呼吁在全国公立和私营部门开展质量意识运动(quality awareness campaign)。
在这一背景下,美国众议院科学技术委员会举行一系列听证会,并决定以国家法律的形式设立美国国家质量奖,时任美国商务部部长马尔科姆・波多里奇亲自主持了该法案的起草工作。为表彰他的贡献,1987年8月,美国总统里根签署了国会通过的以他名字命名的美国100-107号公共法案“马尔科姆・波多里奇国家质量改进法”。
美国国家质量奖每年评选一次,并由美国总统亲自颁奖,对上世纪90年代和本世纪初美国经济的增长与繁荣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三、美国解决质量危机对我们的启示
美国的恶性食品安全事件和产品质量危机都发生在美国的经济转型时期,这说明在经济转型时期容易暴露质量问题。美国解决和处理质量问题的方法和措施至少有下列两条值得我国借鉴:
“食品卫生”只是“食品安全”的一部分
首先,食品安全是指食品(食物)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害物质以导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而食品卫生是指为确保食品安全性和适合性,在食物链的所有阶段必须采取的一定条件和措施。从狭义上来讲,食品卫生就是指食品干净、未被细菌污染,不使人致病。因此,食品卫生只是食品安全的一个部分,也可以说食品安全就一定卫生,但卫生的食品未必安全。
调整对象更加细化,监管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
新《食品安全法》将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纳入调整范围,从生产、流通、消费三个环节保证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安全性。要求食用农产品生产者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此外,新《食品安全法》吸取了“三鹿奶粉事件”的教训,加强了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以及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禁止一切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行为。
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明确,“踢皮球”没那么容易
一方面,新《食品安全法》首次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另一方面,新《食品安全法》也首次明确了地方人民政府对食品安全所承担的属地监管责任,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此外,在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后,国家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做出了一次重大调整,重新界定了卫生、质监、工商、药监四部门的职责。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新《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责任都做出新的规定,食品监管各部门的职责划分也进一步明确。这就意味着,今后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无论企业、监管部门,还是地方政府,想再像“踢皮球”一样推卸责任恐怕就困难了。
“卫生许可证”取消,食品安全“无缝隙监管”有望实现
新《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后,卫生行政部门不再向企业颁发卫生许可证。国家仍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分别取得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原来卫生行政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交叉监管食品生产企业的现象将不复存在。质监、工商、药监三个部门各司其职,责任明确,分管食品安全链条中的一段,卫生行政部门综合协调,“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的食品安全“无缝隙监管”模式将有望真正实现。
保健食品纳入调整范围
新《食品安全法》将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纳入监管范围。针对企业擅自生产保健食品、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功能、误导公众的行为实行严格监管。保健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监管、处罚力度加大,违规企业生存步履艰难
新《食品安全法》对企业原辅材料的采购、生产环境、人员卫生、执行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签标识、产品检验都做出了严格规定,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不予许可。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的食品生产和经营者的处罚力度,规定了最低2000元,最高几万元的罚款额度,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严重的要处以刑事责任。此外,还规定对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这意味着食品生产经营者一旦发生违法行为,将面临高额的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对这些企业来说,如果不能严格控制产品质量,企业的生存都将变得举步维艰。
新增“风险评估”和“不合格产品召回”两个环节
新《食品安全法》中增加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不合格产品召回两个环节的内容。风险评估通俗地讲,就是像天气预报一样,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预测食品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提醒相关监管部门注意,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前加以遏制。不合格产品召回则是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采取的补救措施。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时,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并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以确保将可能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这两个环节分别处在食品安全监管链条的前端和后端,分别从风险预警和事故补救两个方面增强了食品安全风险的应对能力,强化了责任追究,这在“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显得越发关键。
取消食品免检,食品出厂必须检验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20*〕18号)及省政府印发的《*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政办〔20*〕27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药品监管指导思想和科学监管理念,准确把握工作定位,正确处理政府、部门与企业、监管与服务、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的关系,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维护政府药品安全监管的公信力,让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放心的药品。
二、落实乡镇人民政府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乡镇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把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当年工作重点内容之一,切实担负起保障本乡镇药品安全的责任。加强对辖区内村(居)民的宣传工作,普及药品法律法规和用药知识,引导群众正确选择就医用药途径,提高鉴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抵制假冒伪劣药品,预防因药伤害事件发生。完善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一旦本行政区域内发生药品安全事件,要积极协调和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应对,有效处置,消除危害;正确引导舆论,稳定群众情绪,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网络建设,强化协管办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机构、人员、责任、经费、措施“五到位”。建立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县有关部门加强药械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方面的培训工作,提高协管员、信息员监管水平和信息反馈的及时性、准确性、敏锐性。
三、明确部门责任,加强部门协作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加强协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水平。县新闻宣传部门要做好加强药品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县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药品流通、使用全过程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县卫生部门要把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和药品不良监测工作作为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重点内容之一,严格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县工商部门要严厉查处虚假违法药品广告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劣药品案件,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公安机关要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县监察部门要严厉查处有关部门和行业、、等违法乱纪现象,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四、抓住关键环节,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进一步加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经国务院同意,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时间延长到20*年年底。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按照《关于印发黟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政办秘〔20*〕71号)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务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高度重视农村药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鼓励药品生产批发企业面向农村配送药品,支持零售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加强农村药房规范化建设,规范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购销渠道,提高农民安全用药水平。
进一步强化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的责任。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教育和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强化自律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不合格药品进店,不合格药品出店。药监部门要采取措施支持诚信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管理水平,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全面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五、完善制度保障,加强队伍建设
关键词:食品安全;危害;措施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世界卫生组织定义,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几来年出现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 如“三聚氰胺事件”、“ 瘦肉精事件”、“ 染色馒头事件”等,让人们更加注重食品的质量安全。
一、影响食品安全的主要原因
1.自然环境。食品的生产原料受自然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 大气。大气污染是指人类活动向大气排放的污染物或由其转化成的二次污染物,使大气中的浓度达到有害程度的现象。长期暴露在污染空气中的动植物,由于体内和体外污染物增多,可能造成其生长发育不良,甚至发病或死亡,人类食物来自动植物,因此也影响了食品的安全性。
(2) 水。水污染主要源于工业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水污染直接影响食品的质量。1956年,日本的“水俣病”事件,最终确认是由含汞废水所致。由于一家氮肥公司排放的废水中含汞,这些废水排入海湾后经过某些生物的转化,形成甲基汞。这些汞在海水、底泥和鱼类中富集,经过食物链使人中毒。
(3) 土壤。当土壤中含有害物质过多,超过土壤的自净能力,就会引起土壤的组成、结构和功能发生变化,微生物活动受到抑制,有害物质或其分解产物在土壤中逐渐积累,通过“土壤植物人体”被人体吸收,达到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就是土壤污染。土壤污染的原因主要是农用化学品的不当应用(如化肥、农药等)、重金属及残留农膜。土壤污染对植物造成危害,从而影响人体健康。
2.食品包装材料。近年来,包装材料污染食品事件不断发生。例如:在餐饮业广泛使用的聚氯乙烯塑料, 这种塑料残存的氯乙烯单体会引起被称为“肢端骨溶解症”的怪病。美国早在1975年就禁止使用聚氯乙烯塑料包装食品和饮料。2007年12月31日,我国政府颁布“限塑令”――“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在保定的大型超市,如大润发、惠友超市等,“限塑令”执行的很好,但集贸市场及小型商店根本不理会国家政策。
3. 运输。在食品运输过程中,由于运输工具不洁、运输人员操作不当及食品混运等均会引起食品污染。2007年9月24日,四平车站的一个集装箱发霉,现场发现,集装箱内挂面有60%水湿、80%外包装出现霉斑。追查原因是由于该批挂面在始发站没有及时运出,逾期到达。
4.人为添加物。食品安全问题除了受到上述非主观意愿因素外,很多情况下是不法商贩在利益的驱使下干的。他们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以图暴利。
二、防止食品安全事件再度发生的措施
1. 减少污染。为了有效地减少和消除因化学工业造成的环境污染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人类正在努力开发和推广绿色化学。绿色化学研究的目的是通过利用一系列的原理和方法来降低或除去化学产品设计、制造与应用中有害物质的使用与生产,使所设计的化学品或过程更加环境友好。
2.政府部门。(1) 健全法制。在日本,每种产品都有自己的“身份证”,根据“身份证”号可以查找产品的相关信息(产地、使用农药品种及次数、收获时间、生产者的信息等),这对生产者进行了严格约束。我们国家也可借鉴这种追溯体系。作为人口大国,国家每制定一个法规,都应从人民利益出发,逐步健全法制。
(2) 严格执法。要切/实保护好食品安全, 不仅要有法可依,更重要的是执法必严。一旦出现食品安全事件,对不法商贩要严惩不贷。另外,政府部门应不断加强食品安全执法部门的队伍建设,增强处理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能力,以保证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3.商家。商家在追求剩余价值的同时,还应做到以下几点。首先,严格守法。第二,努力提升社会道德良心水准,把社会利益放在首位,不为自身获利而害人。第三,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格把关,努力生产出适应大众需求的合格产品。
4.消费者。消费者是直接受害者,首先,增强自身的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对食品质量的眼力,积极用正当的手段和法律来保护自身利益。第二,消费者不要盲目追求产品的外观、新奇,实用性才是商品最重要的价值。另外,当消费者拿到一件商品时,在现有知识及经验的基础上做出判断,如果觉得有问题,应该到当地相关部门进行检验,学会维权。
三、结语
当今食品安全已引起全世界的关注,只有各国各界力量均参与其中,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减少污染,维护食品安全,促进人民健康。
参考文献:
[1]佚名.水俣病事件[J].世界环境,2009(3).
[2]杨金田,谢德明.生活的化学[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9.
一、考核目的
通过对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的考核,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奖勤罚懒,不断调动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协管员的工作责任感,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考核对象
各村(居)民委员会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
三、考核内容
(一)监督工作
1.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以及动态情况登记台帐,开展日常巡查、做好相关记录。协助配合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2.督促辖区内所有单位和相关人员办理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健康证,发现辖区内各类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上报,协助受理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举报投诉工作。
3.按照规定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登记备案和现场指导工作,建立相关档案,严格落实留样制度。
4.协助做好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流动摊贩登记工作、食品药品安全地毯式检查、“地沟油”专项整治、敬老院及宗教场所等各类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夏季汛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秋季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三小”专项整治、猪肉市场专项检查、农村过期食品药品专项治理、“中秋”“国庆”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专项整治工作。
(二)信息工作
收集、听取、传递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辖区内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
(三)宣传培训工作
积极参加镇及各有关部门组织的会议和业务培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遇事要请假。认真学习和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的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尤其是《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三小”条例》及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宣传活动。
(四)综合性工作
全面完成镇食药安办及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考核方式
根据考核细则,由镇食药安办公室对各村(社区)食药安全协管员工作采取平时抽查和年终评定的方式确定考核分值。
五、考核结果运用
唐春花:女,本科,主管护师,护士长
唐春花
摘要目的:探讨神经内科护理安全警示报告制度的应用效果。方法:对神经内科护理安全警示报告进行分析并研究其对策。结果:通过对2013年度上半年护理安全警示事件的分析,使护理人员对不良事件有了正确、更深层次的认识,并起到警示作用,有效避免类似护理不良事件的再次发生,降低错误的扩散。结论:实施护理安全警示事件分析制度有效提高护理管理质量。
关键词 神经内科;安全警告;分析;对策doi:10.3969/j.issn.1672-9676.2014.03.056
神经内科患者多患有脑血管疾病,病情较为严重,且年龄较大,常伴有意识或精神障碍,因此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高[1,2]。我院神经内科采取护理安全警示报告分析制度并实施风险管理,有效规避护理风险事件的发生,护理质量效果显著,现报道如下。
1临床资料
2013年上半年我院神经内科护理安全警示报告19起,其中发生意外拔管5起(26.32%),跌倒4起(21.05%),核心制度执行不规范造成用药错误6起(31.58%),信息录入错误等其他不良事件4起(21.05%)。
2安全警示报告事件的识别与评估
对客观存在以及潜在的护理风险做好归类,同时对产生安全警示事件的过程进行详细的分析。神经内科护理风险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突发意外事件
2.1.1意外拔管患者睡眠中意识朦胧、感觉有异物感,翻身更衣时解除防抓手套、约束带,小便、躁动、情绪低落等多种情况下不慎将管拔出。
2.1.2跌倒患者情绪激动无法自控,自我评估过高自行下床,留有运动障碍者行走不稳,平衡功能差,伴有并发症突发头晕等不慎跌倒。
2.2核心制度不规范,用药错误更换补液错误,将一种液体贴成另一种液体,将此患者的药用于彼患者,摆药机因程序错误、卡药机故障、手工摆药等造成摆药错误,护士未核对出;信息系统不完善,摆药单、药房未生成发药的安全漏洞造成药物漏服;药品规格变化,摆药机内尚有剩余,造成剂量错误;多种规格的药品,输入方式设置不合理,电脑上字符限制显示不完整,导致电脑输入药品和医嘱不符等出现用药错误。
2.3其他患者信息输入错误,患者请假外出在院外发生意外,运送不及时导致检查结果延误等情况影响患者的安全。
3安全警示报告事件的分析
对安全警示报告的事件进行危险因素分析,据此制定相应的护理风险管理计划。护理安全警示报告事件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为人为因素和系统因素[3]。
3.1人为因素
3.1.1患者及家属因素患者年龄较大,身体机能退化严重,惯性习惯不易改变,对于病房环境、病床位置、高度等不习惯,如再合并偏瘫、行走不稳等,易发生跌倒、坠床等危险;患者患病后未适应新的角色,自我评估过高,不愿寻求帮助;患者及家属信息缺乏,对危险因素重视不够或不能有效配合。
3.1.2护理人员因素护理人员配备不足,护理任务重,还要承担过多的非护理工作,如记账、催款、领药、送修设备、领用物资等,使护理人员危险分辨能力下降,不能及时进行输液巡视、病情观察、耐心告知和健康教育。低年资护理人员比例偏大,尤其实习生经验缺乏,又因责任重大,易导致精神紧张出现错误[4];高年资护理人员习惯性思维,简化服务流程,基础护理流于形式。
3.2系统因素护理不良事件相关培训教育不到位,安全事件评估制度、预防措施、应急预案不完善,工作职责、流程不合理,病区设备、环境存在缺陷。
3.2.1制度不健全学校学习课程和临床脱节,没有安全护理的相关培训,没有统一的制度、流程及评判标准,各家医院做法不一,导致理解做法不一致,护士在执行中无所适从。
3.2.2环境因素病区设施陈旧,缺乏相关防护装置,如病房面积狭小,通道不畅通,尤其夜间躺椅搭建后更为拥挤,患者行走时易致跌倒意外;浴室洗手池边无扶手,患者在洗漱时易发生头晕,如病情发作无法找到扶靠工具时而发生跌倒、摔伤等意外;地面清洁后,积水或过度潮湿等,易发生摔伤、跌倒等;由于病情需要或其他工作需要临时拉设电源线,电源线横跨地面绊脚致跌倒等现象。
4制定护理风险管理计划并实施
4.1制定非惩罚性护理安全警示报告制度鼓励主动上报,对于主动上报的给予奖励,延迟或隐瞒不报的给予惩罚。发生护理安全隐患事件后,病区护士在24 h内填写不良事件报告表(重大事件立即口头汇报护士长),护士长在晨会或科会上组织全科护理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及原因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并填写在不良事件报告单上,提交科护士长;大科接到报表后,审核原因及措施是否合理及执行情况后上报护理部。护理部每季度对全院上报的护理不良事件在护士长例会上讨论分析,将讨论结果以书面形式下发到各病区进行警示。
4.2加强培训新护士上岗前,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将护理安全警示报告相关内容列入培训项目。入科1周内由护士长对新入科成员进行安全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护士的责任感教育,并将发生过的安全事件进行分享,使护士从思想上认识到执行核心制度的重要性,指导护士有效做好对安全风险的评估工作,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并掌握不良事件发生后如何应急处理。教育护士要有风险意识,不要害怕风险,要学会规避风险,要在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4.3认真评估患者对新入院患者进行详细的入院评估和各项安全评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在患者住院期间加强病情观察,对于异常心理状况或有安全风险的患者,应严密观察,严格交接班,并将危险因素告知患者及家属,共同加以防范。
4.4与患者家属进行有效的沟通多换位思考,使患者及家属能够理解并有效地参与到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中来,共同保障患者的安全。
4.5加强设施设备防范在明显位置悬挂警示标识,如防压疮、防坠床、防跌倒、防烫伤等,患者的各种管道也要有明显的标识,走廊、卫生间及洗手池边安装扶手,病床放置到最低,地板为PVC软地垫等。增加各种约束工具及固定装置以降低由于约束、固定不力导致的安全事件发生。
5小结
通过对护理安全警示事件分析,护理人员对护理事件有了正确的、更深层次的认识,并起到警示作用,有效避免类似护理不良事件再次发生,降低错误的扩散。由此全面实施护理风险管理,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合理配置人员,改善环境,护理人员增加知识储备,提高技术水平,不断完善服务意识,从而将风险系数降到最低。
参考文献
[1]王曦.神经内科护理的风险因素及防范对策[J].北方药学,2013,10(2):97.
[2]崔福英.职业神经内科护理记录中的缺陷分析及对策[J].职业与健康,2008,24(18):1983.
[3]张红霞,白如雪,孙青娟.风险管理在神经内科护理工作中的应用[J].基层医学论坛,2010,14(1):66-67.
[4]张桂琴.分层次管理在神经内科护理管理中的应用[J].中国医药指南,2012,10(30):371-372.
关键词: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舆论引导
1我国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网络舆论现状
自2003年“非典”事件以来,我国对于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十分重视,但是随着时代的变化发展和自媒体的不断革新,近年来公共卫生安全事件还是层出不穷。2008三鹿奶粉事件、2010年山西疫苗事件、2012年“毒胶囊”事件、2013年黄浦江漂浮死猪事件、2016年山东非法疫苗事件到2018年问题疫苗事件等等,食品和医疗安全的每一件事情都触目惊心。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与每一个人都有着紧密的联系,因此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在新媒体中的探讨和争论极易放大。
1.1迅速引起网络关注,舆情极易引爆
自媒体时代中,信息的获取趋向于碎片化和自主化,因此信息在传播中非常容易“断章取义”从而引起关注,特别是一些不正规的媒体平台为了赢得大众关注提高自身的影响力,在实施情况中又做了夸大的成分,又因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极易引起大众关注,造成舆情引爆。现如今移动手机的迅速普及,微博、微信、移动新闻app成为人们对于获取信息的优先选择,传统媒体不再对信息有着第一手的掌控权;同时,自媒体的转发评论这些社交功能在舆情面前成为了新闻传播和舆论引爆的条件,在舆情迅速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1.2舆情演变复杂多样,舆论情绪极端
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是人们日常生活之中非常重要和关心的部分,医疗、食品的不安全是对于基本生活保障的缺失。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一旦引爆,在自媒体这个充满个人情绪的平台上就会充满愤怒、质疑、愤懑等等消极但是非常强烈的情绪。各抒己见的平台使得舆论的情况非常复杂,同时在极端的情绪之中,很容易产生偏颇的情绪和状态,一旦出现受众人数众多的自媒体同时发表了自己的情绪很容易导致舆情进一步的发酵,并会呈现累计式的溯回追问。例如,在2018年假疫苗事件中,有些自媒体不仅提到了此次的疫苗和2016年的疫苗,还追溯到了瘦肉精、地沟油、药品不合格等等一系列发生过与大家生活相关的公共卫生事件,不断戳中大众的伤痛之处。自媒体平台参与人数众多,在公共卫生安全问题中每一个人对于事故的追责和原因都不会停止,同时因为此类问题的受众群体广,每个人都会将问题归位到自身上,认为此类问题不查明原因并解决会波及自身,大众的恐慌心理可想而知。
2我国公共卫生安全事件舆论引导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近十年,舆论引导的环境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信息时代的发展,给政府反映的时间愈加短暂。从“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大家每天清晨从报纸上获取信息到“2018年假疫苗事件”大家通过手机信息不断刷新最新信息的变化可以发现现在传统的纸媒不再占据舆论的绝对主导权,而自媒体的产生更是给了大家对于事件讨论、评价的平台,更是对政府整合信息,分析事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在现阶段国情,我国公共安全事件频发,公共政府仍更多沿用之前的处理问题方式,致使在公共安全事件中的发言权和公信力不再处于优势地位,舆论引导过程中政府容易陷入“塔西佗陷阱”。纵观现如今的舆论局面,在网络舆情已经成为大家不可避免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同时,我国对于各类的安全事件的处理,特别是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中,虽然在2003年之后国家相继颁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在疫情传播、传染病等等方面应急处理速度有所进步,但是更多着重于事故本身的应急、调查处理等等,而对事故发生时的舆论环境及演变的事态发展、次生舆论情况都较为忽视,致使虽然政府已经快速展开应急的步骤但是舆论环境对其并不友好,网络上的舆情变化非常快,却没有积极主动地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并且,在舆论引导的过程中缺乏和网络舆情需要的信息,特别是在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中没有积极的响应和关怀,导致在舆论引导时步骤机械化,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追根溯源,这些问题都是在应急管理中,忽视了舆论引导的重要性。
2.1舆论引导被动,信息公开延迟不到位
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发生之后,很容易被公众所关注,而现阶段在处理事件时仍是被动地进行舆论的引导,缺乏积极面对事件的态度。如今,自媒体不断地普及,对于政府面对突发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时的反应速度要求越来越高,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一旦在新媒体平台上引发关注,被动参与舆论引导之后导致政府不断地深陷“塔西佗陷阱”。如今,政府的官方微博和公众号等等已经不断在建立,但是在面对事件时仍会抱有侥幸心理或仍有些“官本位”的爱惜羽毛的姿态,认为在大数据的现在有时一些事情从人们眼前划过并不会产生舆论爆点,所以在舆情爆发前,更多的是对信息的删、堵、掩盖此类欲盖弥彰的行为,缺乏了舆情的检测、信息的回馈和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发生时的阐述和信息公开,舆论引爆再弥补,就造成了一次又一次地被动对于事件进行解释引导的现在。在新的网络舆论阵地,很容易先入为主,一旦丧失了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就很难以再取信于民。
2.2舆论引导机械,不善于反馈更新解惑
在非典事件之后,我国开始意识到了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影响力巨大,所以制定了一系列条例、预案对于突发性的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有一个前期的准备。但是,在这十几年中,应对解决事件的速度有所提高,舆论引导的步骤变得极为机械化,事情只报现状不报原因,只重过程不重结果,舆情不断变化爆发时,官方的事情更新也不够及时,群众难以获得自己关切的信息,极易造成态度的偏颇,主观认为事情只是想无限制的拖延,而不是合理地在处理和解决;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事关民生,与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信息的空白致使会有很多人被自媒体平台上的谣言所蒙蔽,舆情会更加难以控制。例如芜湖919童馨幼儿园事件中,幼儿园提供的大米生虫、米醋过期变质,在第二天芜湖政府在新闻平台上给出了立案调查、进行幼儿体检、幼儿入园等一系列举措;但是在芜湖多家自媒体平台上没有同步更新人们所关心的调查过程和详细报告,只有@今日芜湖有详细的跟踪调查各家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状况,但是未能引起关注,致使很多人认为此事不了了之或轻信认为“官官相护”,无人关心儿童健康,更有许多人相信了小朋友因食用了这种大米患癌症等谣言,最终的处理结果也是鲜少有人问津。
2.3舆论引导僵硬,缺乏专业素养和关怀
在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中,能否做到“以人为本”的精神,是掌握舆论的重要举措,而目前的情况是政府缺乏应急处理的专业性人才,尤其是在应对自媒体平台和现今直播的会上,这些需要根据不断变化的舆情做出相应作答的岗位更需要专业的培训才能够应对。现在很多官微缺乏专业的素质,在突发性卫生事件发生时避开关键信息,转发其他无关紧要新闻转移视线,造成民众意见纷纷,舆情难以控制;在回应事情相关信息时,用词生硬、官方、不贴合事件等套话来应付公众,引起公众的反感,如果政府在开始的通报中,减少官本位话语、增多民本位话语,从民众关心角度去报道事件,及时公布最新结果,同时自我检讨并表示加大监管力度,力争与网民产生情感共鸣,获取网民信任,如此也许能控制舆情,不会造成愈演愈烈的舆情事件;同时在现今的应急管理之中,小组都是临时成立的,会上确实专业的人员进行汇报和交流,极易出现问题交代不明确,责任越位和缺位的现象,使得会开完公众再次失望,舆情又展开新一轮的爆发。
3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舆论引导对策
3.1确立主体责任范围,培养主体责任意识
政府应该承担起事件中的舆论引导和处理事件的责任,政府在处理事件和舆论时候应该遵从相应的原则:将公众利益摆在第一位,在事件处理中,如果一直抱有不负责任企图用欺瞒、压制的手法来应对事件,这不仅对人民的不负责任,同时也为舆论的引导带来了更大的困难。在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面前,这种做法虽然能暂时的延缓事件的爆发,但是一旦到了无法隐瞒的程度,就会给舆论的引导带来巨大的难度。政府应在自媒体的网络重建政府权威和公信力,对于突发的事件时间要有正确的舆论态度,掌握舆论的信息传播和扩散的规律,做好信息的传播者和扩散者,只有这样才能够在自媒体的复杂环境中采取有依据的引导措施,同时也能够更好的承担起管理的职责,树立其公信力。面对公共卫生事件,依法对民众公开相关信息,提升政府的公信力,缓解民众的不良情绪,事件发生时也应该通过平台信息满足公众对于信息的需求,减少不良谣言的产生,从而引导舆论的方向,控制负面言论的进一步传播。
3.2协调主体合作能力,形成有效舆论机制
政府需善于与媒体协调,加强合作,提高利用自媒体的能力,在如今,媒体的形式日新月异,媒体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信息时代政府要转变传统的媒体观念,遵从尊重、主动、适度等原则,使得媒体与政府之间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使其在事件发生时能够对舆论的引导发挥重要的作用。在意识形态中,主流意识形态在一定程度上引导者社会舆论,政府应尊重群众意见和遵循舆论规律的基础上引导群众,使其在整个社会意识中占据主导地位。李普曼著名的“成见”理论中认为人们已经形成的认知,将会影响人们的意见、态度和对事物的看法。如今,通过个人的信息非常容易形成所谓的成见,如若缺乏意识形态的制约,政府就很容易失去对舆论的引导力。政府也可以通过自媒体平台可以符合社会主流意识和当今公民素质的事例,既能够合理地应用新型媒体又能够加强舆论的建设。这样便可以使得政府、媒体、公民有效地合作,形成在事件发生时,能够正确引导舆论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