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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管理办法

时间:2023-06-04 10:47:2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票据管理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票据管理办法

第1篇

第二条 村(居)委会、资产管理办公室及股份社所使用的票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镇农村工作办公室是我镇农村票据监管机构,根据实际需要,对票据使用单位的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使用单位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资料,自觉接受检查和监督,不得隐瞒情况或弄虚作假。

第四条 农村票据的管理和监督。

(一)农村票据从 年1月1日开始统一使用。

(二)各村(居)委会、资产管理办公室及股份社应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做到专人、专责、专帐、专柜管理,按规定的字轨、号码、内容和式样一式三联印刷票据,并按规定做好发出、领用和核销手续。

(三)各村(居)委会、资产管理办公室及股份社应建立健全票据使用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定期检查票据的使用、结存情况。由会计担任票管员,负责票据的印刷、发出和核销工作,出纳负责票据领用和收款金额的汇总工作。

(四)票据使用前,应当检查票据是否有缺号、缺联、重号等现象,一经发现,应及时向单位主管财经领导报告。

(五)票据使用后,必须按规定在封面上清楚填写整本票据的收款总金额,票据起讫号码,并由经手人签章后,交单位会计审核并查验核销,票据存根封存至销毁。

第五条 填写票据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在收款的同时填发票据给对方,不准不收款而开票,禁止收款后不开票或用白条充顶;

(二)按号码顺序填发票据,不得跳号,不得颠倒填写和拆本使用;

(三)填写票据应字迹清楚、数字准确、印章齐全、不漏项目、不留空白,不得以红字填写,严禁擦、刮、挖、补、改;

第2篇

在所长领导下工作,主要职责是:

1、建立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收入总帐,明细帐,并进行日常登记,负责与银行对帐;

2、按年初收费预算和收费单位用途计划办理拨款;

3、每周报一期收费收入进度表,并进行说明分析;

4、年初编报全年报表,编写报表说明;

5、学习掌握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掌握会计工作原理及财务规则;

6、负责对收费档案的管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收费所稽查员工作职责

在所长的领导下,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的法规、政策,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法规;

2、依法检查执收单位的票据使用范围、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的合法性;

3、依法检查、督促执收单位收入及时人库;

4、依法检查执收单位的帐册,并对检查出的违法事

实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5、接受群众举报信息,及时进行查证和处理;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收费所长职责

在局长领导下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外资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掌握相关的业务知识。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拟定本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外资金管理和票据管理方面的制度办法。

3、领导会计编制年初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外资金的预算和年终决算工作

4、执行年初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外资金预算,协调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负责所内人员的工作安排,年终考核。

6、负责所内同志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设教育。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收费所工作职责

1、熟练掌握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票据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依法行政;

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协调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3、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预算外资金的征收管理,确保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及时足额进入财政专户;

4、依法进行行政事业性收费会计核算、支出计划审查和资金拔付等工作;

5、依法审查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用款计划,并按照规定办理拨款;

6、做好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和其它专业票据的

管理工作;

7、参与治理乱收费、乱集资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收费所票据管理员工作职责

在所长的领导下工作,主要职责是:

1、明确收费票据的种类和使用范围,严格执照西安市收费票据管理办法使用票据;

2、按照有关票据管理规定草拟我区票据管理办法;

3、检查和监督收费单位票据的领取使用;

4、收费票据的发放,保管和旧票据的回收、销毁;

第3篇

关键词:高校 票据管理 对策

近年来,伴随着国家财税体制改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陆续了《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以及《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37号)等。这些管理办法及细则的和实施为高校经济业务中的票据使用提供了一定指导,但是由于高校经费来源渠道的多元化,经济业务往来的多样化,实际工作中仍存在票据使用不明晰、不规范等问题。本文试着从票据的种类及使用现状出发,分析高校经济业务中票据使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结合高校会计工作实践,提出加强和完善票据管理的对策和建议,以期能够为高校财务管理的优化以及“收支两条线”内部控制制度的具体落实保驾护航。

一、高校经济业务涉及的主要票据种类及使用现状

高校经济业务涉及的票据种类主要分为:财政票据和发票两大类。

(一)财政票据

财政票据是财务收支的一种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部门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和落实“收支两条线”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始终贯穿于构建公共财政体制和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建设的整个过程,它涉及政府的各个部门以及作为政治经济运行主体的广大的工商业界、社会团体和个人,就目前的形势而言,其作用是不可代替的。

目前高校经济业务涉及到的财政票据种类主要有:

1.非税收入类票据。主要是指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即实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行政事业单位收缴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对高校而言,该类票据主要用于收取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函大夜大学费及短训班培训费等经济业务。

2.结算类票据。即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时开具的凭证。对高校而言,该类票据主要用于其与行政事业单位之间暂收款项、代收款项,高校内部各部门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其他资金往来且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以及财政部门认定的不作为高校收入的其他资金往来行为。

3.其他财政票据。主要为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是指国家机关、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其他公益性组织依法接受公益性捐赠时开具的凭证。对高校而言,该类票据主要用于接收捐赠资金的经济业务。

(二)发票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目前高校经济业务涉及到的发票种类主要有:

1.普通发票。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对高校而言,普通发票主要包括营业税发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营业税发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目前主要适用于尚未纳入营改增范围的应税服务业经济业务,主要是指文化体育业,比如表演、经营游览场所和各种展览、培训活动,举办文学、艺术、科技讲座、讲演、报告会,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的借阅业务等;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和为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的业务等。增值税普通发票目前主要适用于纳入营改增范围的应税服务业经济业务,如鉴证咨询业务、研发和技术服务等。

2.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而设定的,专用于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一种发票。专用发票既具有普通发票所具有的内涵,同时还具有比普通发票更特殊的作用。它不仅是记载商品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的财务收支凭证,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购货方据以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对增值税的计算起着关键性作用。对高校而言,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也主要适用于纳入营改增范围的应税服务业经济业务,如鉴证咨询业务、研发和技术服务等。

在高校实际经济业务应用中,如何判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主要依据高校和服务对象的主体纳税资格认定。如果高校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则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如确需专用发票需到税务局代开。如果高校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则可以根据对方主体性质选择开具票种:对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就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用于抵扣;对方是一般纳税人则可以开具专用发票,用于抵扣进项税额。

二、目前高校票据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票据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制度建设滞后,业务操作层面手段落后

1.思想认识层面不重视,制度建设缺失或滞后。单位领导不重视票据管理工作,没有在单位层面建立相关票据管理制度或形式上虽有但已经陈旧落后,没能与近年来票据改革相关制度同步更新,未能与时俱进。票据管理人员票据管理意识薄弱,对票据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知识储备不够,对新出台办法规定学习不深入,新办法新规定传达落实不到位等均不利于票据的持续有效管理。另一方面,票据管理人员在管理票据的同时,兼顾其他大量日常工作,导致其无法系统地学习国家票据管理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等,票据管理工作只是简单地浮于形式上的符合规定和要求,最终票据管理问题日益凸显。

2.业务操作层面不重视,缺乏详细的管理工作流程和管理手段。由于高校票据的使用除了在财务部门内部使用之外,各学院(系)和二级核算单位为了满足日常办学、科学研究以及内部部门间往来结算等业务的需要,也大量申领使用票据。票据的领用缺乏详细的管理工作流程,领用后票据的具体使用也没有书面说明,导致票据管理使用水平参差不齐。究其原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票据具体使用人主观意识中没有自主学习意愿,认为票据使用具体问题一切以咨询票据管理员为准。其二,日常繁忙的会计核算工作压得前台工作人员没有时间思考这些事情,加上票据管理知识更新传递过程中,个人理解差异等原因,导致业务操作层面不明晰,状况频出。这种背景下,各学院系及二级单位工作人员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和指导,票据使用过程中问题更是层出不穷。另外,部分高校存在跨校区办学模式也会使得票据分散,不利于统一管理。

目前较多高校财政票据领用工作还存在使用手工记录或者简单的excel表格记录方式,管理手段落后,这种模式中存在大量机械重复劳动,工作效率低下,也不能及时有效地跟踪和监督财政票据。发票领用工作虽然使用专用的税控系统,可以一定程度避免财政票据使用的问题,但是目前也未能跟高校账务系统有机关联和整合,不能详细追踪其具体去向。

(二)票据使用不规范,开具内容不明晰,开票后的款项入账无监管

1.票据使用不规范,项目内容填写不完整,作废票据保管不善。由于高校各学院(系)和二级核算单位为了办学、科研和内部往来结算等需要,分别领用票据,票据分散,数量较大,加上相关人员没有经过系统专业的培训,会出现没有按照票据号码依次填开,填写项目如付款单位、开票日期、收款项目、数量、金额、收款单位等信息个别遗漏,或者未加盖收款单位财务章、收款人名章(或签字)等问题。有的甚至还出现填写错误,涂改、挖补、撕毁票据等票面不整洁情形,作废票据未完整保存各联次备查,甚至自行销毁等。在现行的票据管理手段下,这些问题不容易被发现和监管。

2.高校经费来源渠道多样化,票据开具内容不明晰,预开票据加大了监管难度等。近年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了较多的票据管理办法和使用规定等,并且对某些不明晰的管理规定进行了补充通知,在一定程度上给高校实际工作者提供了明确的指引和依据。但是,由于高校经费来源单位既有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也有地方级行政事业单位,经常遇到根据相关规定可以不开具票据直接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而对方单位又要票据回执的情形。

虽然《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财综[2013]57号)中,明确提到行政事业单位取得非国库集中支付来源的财政性资金,暂可向付款单位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但是没有进一步细化可否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行为,加上财政性资金概念理解有偏差、票据往来渠道不够明晰、适用范围模糊等,不便于用票单位执行。另外,预开票据情形的出现,也加大了票据监管的难度。目前,预开票据跨年而相应款项迟迟未到位,加上责任意识薄弱,虽然款项已到账,但业务经办人和会计人员都没有追踪入账的情形时有发生,对单位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提出了挑战。

三、加强和完善高校票据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对票据使用管理政策的认识和理解

一方面,建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上级票据管理部门加大对新出台或的票据管理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学习,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高校执行相关票据政策时的压力,避免不同经济业务主体之间因票据政策理解偏差而导致的具体票据开具分歧。

另一方面,高校应该切实加强对票据管理政策的宣传以及对票据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财务管理人员对票据的认识和使用手段。全校范围内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票据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让高校内部的财务管理工作更为规范化和科学化,从而尽可能地减少会计实务操作过程中的技术性错误或失误。与此同时,高校还应该积极通过自身的财务部门加强对于票据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可以制定一些宣传手册或通过网络来进行宣传,还可以主动开展一些培训活动来向学校有关部门或工作人员积极宣传票据管理模式、管理流程和操作规范,使广大师生员工在缴费时及时索取相关的票据,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员工的票据使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建章立制,不断加强票据管理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

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第二十八条明确提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作为高校整个财务管理工作中重要组成部分的票据管理工作,是高校进行合法收费,并有效维持学校经济秩序正常运转下去的有效途径。高校应该对现行的票据管理工作制度进行进一步的完善、梳理和调整,明确各项票据管理的暂行规定,理清各项责权利,让票据管理工作变得有章可循且能够得到相应的监督检查。

高校应该根据各个学校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制定自己的票据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等。以票据管理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明确各种票据往来的渠道和具体使用范围,满足各种办学新形势的实际需要,切实为高校教学、科研活动提供一定的服务,充分发挥各类票据“以票控费、以票促收”的作用。

(三)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积极推进票据管理信息化

高校应当秉承先进的票据管理理念,适时改善当前一些传统落后的手工台账方式,改革现有的票据管理手段,逐步实现票据管理的信息化和电子化,以满足现代化的票据管理要求。

财政部门正在积极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实行票据印制、发放、使用、保管、检查核销、销毁的全程监管,切实改进票据管理手段,提高票据管理水平。发票管理相对财政票据管理而言,其通过税控系统达到了一定程度的信息化,但是其与账务系统基本是分离的、孤立的。

因此,高校要以此为契机,将票据管理信息化和电子化手段落到实处,进一步将票据管理信息化与财务账务系统有机整合,实现每一张票据的“全过程电子追踪管理”。这种现代化的票据管理手段将有助于增强票据管理的科学性、严密性和合理性,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票据管理工作中的失误或错误的发生,有效改善传统手工管理方法下的缺陷和不足。

参考文献:

1.傅新莉.浅析高校票据管理的现状[J].财经界,2013,(23).

第4篇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严格执行《会计法》、《审计法》及《关于印发<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县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县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财务管理有关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各类实施细则,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勤俭办事。同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规范票据审核,对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票据坚决不予报销,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

第二条 财务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规定权限审批。300元以下由公司经理直接审批;300元至1000元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后,上报粮食稽查大队领导批准后,方可支出;1000元以上提交公司董事会议研究决定后,上报大队领导批准后,方可支出。报销条据必须是符合规定的正规票据,由经手人签字,并说明支出事由,报账员初审,按支出权限审批后报销。

第三条 凡能通过电话、信函办理的事务不派人出差,一人能办的事,不派两人,能合并办理的事不得分别办理;职工出差前要填写派差单,由派差领导签字后方可外出,出差期间的车船费、住宿费超过报销规定标准以外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第四条 外出参加会议、培训,单位原则上不安排车辆,由参训人员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往返交通工具,乘坐飞机要经稽查大队领导同意,按规定标准统一订票。参训期间,由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不得报销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只报销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

第五条 实行月报账制度,报账员提前通知干部职工整理上交报销票据,经分管领导统一审核后,汇报主要领导审定后,按程序报账。

第六条 办公用品购置,由出纳定期统计制定采购计划,汇报公司经理签字同意后统一购买,属政府采购的按程序进行办理;个人未经同意在外购买的任何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第七条 公司机关文件、资料,原则上在公司内部印制;需在外面印刷的,必须经公司经理同意后,方可在外印刷;大宗印刷的书籍、图册和喷绘的版面等,由公司董事会研究提出方案,汇报稽查大队领导同意后,安排印制;职工个人私自印刷资料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八条 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报账员统一建立单位固定资产清册,逐项明确到人,每半年进行一次清理核对,做到账物相符;维修公物由人秘股统一负责办理,维修事项须经分管领导审批;需报废的公物,提请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由报账员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办理报废手续;职工调离或离退休时,须交清公共财物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第5篇

一、发票管理中造成国家资金流失现象的表现形式

(一)“浑水摸鱼”借机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我们在审计工作中,常常会遇到被审单位人为因素把不属于单位开支的水电费、电话费、餐费、车费等费用混入单位支出中报销。例如在对某单位进行审计时,发现该单位在报销水电费时,发票中开具两种价格,其中一种价格单据的住址栏填写为家属区住址。经过审核,该单位三年多时间共报销家属区水电费3万多元,另外该领导个人电话费发票也混入机关电话费中报销。

(二)“偷梁换柱”把违规费用变为合法支出。在审计中,我们发现一些单位发票内容与实际出入甚大,单位未搞基建,却有基建支出发票;家电维修部、加工门市部开具的发票,物品名称栏却是煤炭:有些发票号码顺序相连,但时间颠倒。单位将这些“五花八门”的违规支出,经变通后开具为发票报销。如在某次审计中,发现一张记账凭证所附的饮食娱乐业发票,数量多,金额大,远远超出一次性接待的费用所需,再加上印章模糊,较为可疑。后经多次询问相关人员,查出究竟,原来该单位利用开具饮食娱乐业定额发票时,不需填写单位名称的空子,将其上级单位某领导个人娱乐支出予以报销。

(三)“移花接木”将外单位发票直接在本单位报销。一些单位明目张胆的将外单位发票在本单位报销,有些单位甚至把不是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经涂改后报销,有些上级领导或职能相关单位的发票也在本单位支出等。如某乡镇账务中报销外单位发票数十张,金额达十几万元,票据的名称和经手人均非本单位。财务人员解释是,单位基建时未预付承包方工程款,过后承包方拿其单位的票据抵顶了工程款。

(四)“徒有虚名”发票难以体现证明性作用。一些发票内容填写简单,金额过大而又无任何附件和说明,难以证明和体现其真实性及具体内容。在审计中,常常发现一些单位进行办公楼翻修和改造工程时,未与承包方签定任何合同或协议,只单开一张金额较大的发票入账。还有些单位购买办公用品、百货、日杂、土特产等金额较大的发票后未附原始清单,使得发票起不到证明原始交易的真实性作用,也容易滋生一些违法违纪现象。

二、加强票据管理防范国家资金流失的措施

一是要依法管理发票。发票管理机关要严格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加强发票的领、缴、销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同时要加大对票据使用的宣传力度,督促使用票据的单位领导和财会人员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自己所担负的职责以及在会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并有效地执行《发票管理办法》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

二是要落实管理责任。单位要将发票管理的具体措施落实到人,在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上,明确发票审批人员、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细化管理办法,增强可行性,强化可控性,防止随意索取发票,随意报销发票的现象。

三是要完善管理制度。单位在加强自用发票管理的同时,也要对取得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相关发票的管理规定。对出具假发票、大头小尾的发票和票实不符的发票坚决予以拒收,从源头上禁止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从而进一步完善发票管理制度。

第6篇

一、局机关和各事业单位实行报帐制和独立核算两种办法。报帐制单位实行两级管理,限额支出,按月提交支出计划和审核报账的管理办法,独立核算单位实行自行管理,有关部门及局财务科和审计室人员定期检查、审计、指导的管理办法。

二、报帐制单位和独立核算单位均实行预算管理。各单位年初提出全年收支预算报告,(局机关各科室由办公室统一提交预算),经局长办公会审定后执行。半年提交实际执行情况报告,年终提交年度决算报告。

三、各科室、局直事业单位根据需要提交开支计划,经主管领导同意并报局长批准后执行。局审计室人员每季度对独立核算单位进行一次检查、审计,并形成审计报告,报局长办公会审议,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审计人员做好审计工作。

四、对各乡(镇、场)国土所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办法,即由局里统一核定砍块指标,各单位按照规定掌握使用,

由局财务科统一管理。砍块经费从各国土所收取的土地费金超额分成中出。

五、包干经费用于以下项目开支:

1、办公费:日常办公用品支出,如笔、墨、纸张、曲别针、大头针、酱糊等。

2、文印费:打字、复印、油印支出。

3、其它符合规定的办公支出。

六、核定的包干费,各单位自行掌握使用,超支不补,结余结转留用。在包干经费内,超出使用范围、标准和规定的支出(如购置超出规定范围的办公用品,超标准的差旅费等),不予报销入帐,特殊情况由主管局长审核后,报局长批准。

七、报销票据的审批程序是:

首先由经手人签字,并注明款项用途,单位负责人签字,领导签批,最后现金员核销。

八、严格控制各项开支。除必须的应酬外,一律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不经县专控商品办公室批准,不准随意购专控商品,不准乱发奖金和各种补贴。

九、因公出差人员借款办事回来后,如无特殊情况,必须在返回一周内向财务报帐,如有结余,应当一次缴回,结清原欠,前欠未清者,原则上不办理第二次预借。

十、加强票据管理。转帐支票、现金支票和已列入支出的各种原始凭证等,现金员要妥善保管。不准签发空白、空头支票。特殊情况需要签发空白支票时,要经局长批准,并写明签发日期,指定收款单位和用途。不准出借银行帐户。局审计室负责土地收费票据领取、发放、收回、审核,建立登记台帐。作废的票据一律加盖“作废”的戳记,并保持每组票据完整,不得随意销毁。如发生丢失,要立即向局长报告,及时声明作废。

十一、各事业单位有关收缴费金票据要由负责人到审计室登记领取。收缴费金中,要按标准足额收取。未经局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减、缓、免,不准打白条子收缴费金。要实行票款分离,费金由核算员专人保管,严禁负责人即管票又管钱。各乡(镇、场)国土所每月20日、21日两天为固定结算日,必须将所收资金与票据一并报财务科结算,并在存根上加盖此项费金已结算字样。除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和汇票外,凡是超限额以现金缴纳费金的,必须一票一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和坐支、坐扣、挪用所收费金。否则按违反财经纪律处理。

第7篇

1.国外融资性商业票据的兴起

20世纪20年代,美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商业票据市场的发展。商业票据的性质也发生了变化。商业票据的发行人再也不是过去的纺织厂、烟草公司和铁路公司等,金融机构也开始进入市场发行商业票据。美国通用汽车公司下属的金融公司——通用汽车票据承兑公司(GeneralMotorsAcceptanceCorporation,GMAC)率先发行商业票据获得成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市场发行人的机构,从而进一步推进了市场的发展。商业票据这一称谓也逐渐演变成为“以融资为目的、直接向货币市场投资者发行的无担保商业本票”的专称。

商业票据市场的真正繁荣是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典型的代表是美国商业票据市场。从市场规模和发展速度来看,自1960年至20世纪末,美国商业票据的发行量每10年增长3~4倍。其中,1991年年底非金融公司商业票据未清偿额未1326亿美元,2000年年底到达创纪录的3434亿美元。商业票据市场的繁荣还表现在其他国家商业票据市场及欧洲商业票据市场的产生和发展上。20世纪60年代前加拿大,70年代中期的澳大利亚,80年代的法国、瑞典、英国、日本、芬兰等和90年代的比利时、荷兰等均先后建立了商业票据市场,欧洲商业票据(Euro-commercialpaper)也出现在世界各主要金融中心。

2.国外商业票据快速发展的原因

(1)商业票据有着其他融资方式无法替代的优势。主要表现在:第一,成本优势,商业票据的利息比同期银行优惠贷款利率要低2~3个百分点,加上发行费用在内的发行成本也比银行贷款的成本低。第二,灵活性,发行人可以直接面向市场多种机构投资者,并根据市场的需要和自己对资金的需求设计商业票据的期限、利率等。正常情况下当天就可以筹集到资金。第三,有利于建立市场信誉。只有实力雄厚的大公司才能进入商业票据市场融资,因此,商业票据的发行本身就是公司实力、信誉的最好证明。为此,有些大的公司在并不十分需要资金的情况下仍然发行商业票据,为的是保持自己在市场上的信誉。

(2)各国政府的积极支持。各国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对于商业票据市场的发展均采取了积极扶持态度,比如美国规定:面值在10万美元以上、期限在270天以下、且用于临时性融资的商业票据,发行前可以不必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登记。日本在其20世纪80年代末起大大放松了对商业票据的金融管制,商业票据的期限被允许延长,不仅证券公司和其他非金融机构可以发行商业票据,外国发行人也可以在日本发行以日元和外币为面值的商业票据。中央银行还可以开始已回购的协议方式以商业票据为标的物进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这些都提高了商业票据市场的效率、降低了成本,有效刺激了商业票据的市场需求,从而推动了商业票据的市场发展。

二、

2005年《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发》出台,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银行债券市场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短期融资券。这不仅是我国融资方式的突破,更为企业提供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它受到了市场和公司的热烈追捧,必将成为潜力巨大的市场。

三、我国上市公司融资性商业票据的运用

1.《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出台。2005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以及其两个实施规则,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向银行间债券市场范围内的成员发行短期融资券,筹集企业发展所需的短期资金。短期融资券是指证券公司以短期融资为目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金融债券。其发行和交易受央行的监管。它是一种以融资为目的、直接向货币市场投资者发行的无担保的商业本票,实质上就是发达国家货币市场中的融资性商业票据。

《办法》规定,证券公司不得将发行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用于以下用途:固定资产投资和营业网点建设,股票二级市场投资,为客户证券交易提供融资,长期股权投资,央行禁止的其他用途。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证券公司,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并经证监会审查认可:取得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资格1年以上;发行人至少已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上按统一的规范要求披露详细财务信息达1年,且近1年无信息披露违规记录;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符合证监会的规定,最近1年未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内控制度健全,受托业务和自营业务严格分离管理,有对业务的前后台进行监督和操作风险控制,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经营;采用市值法对资产负债进行估值,能用合理的方法对股票风险进行估价;央行和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办法》要求,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短期融资券余额不超过净资本的60%。在此范围内,证券公司自主确定每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

《办法》规定,短期融资券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1天。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证券公司可在上述最长期限内自主确定短期融资券的期限;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期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即从短期融资券发行招标日到确立债权债务关系日,不超过3个工作日;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应采取拍卖方式,发行利率或发行价格由供求双方自行确定。

《办法》还规定,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证券公司应当聘请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央行根据证监会提供的证券公司净资本情况,每半年调整一次发行人的待偿还短期融资券余额上限;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发行人的情况,对证券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余额与该证券公司净资本的比例上限进行调整;有权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对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上限进行调整。

2005全年共有58家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企业短期融资券76只,发行规模达到1392亿元。截至2007年末,已有316家企业累计发行短期融资券7693亿元,余额为3203亿元。

2.办法出台后部分上市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状况

2005年首批发行企业短期融资券的5家企业分别是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振华港口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这5家企业共计发行7只不同期结构的企业短期融资券,发行量为109亿元。其中,华能国际一家的发行量为50亿,占了45.87%。5家企业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均为商业银行,并且通过组建承销团的发行方式。从企业短期融券的期限结构上看,最长的为一年,最短的为三个月,其中以一年期品种所占的比重最大。与目前银行系统的贷款相比,企业的融资成本明显大幅下降。6个月内的贷款利率为5.22%,6个月至1年的贷款利率则为5.58%。而据有关数据,6个月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利率为2.59%,1年期的发行利率则为2.92%至2.95%。

四、上市公司对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选择>上市公司有理由选择发行短期融资券作为继配股、增发和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手段之后的有效替代品。正如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所表示的:“与其他企业相比,好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相对完善、信息披露相对透明,具有成为短期融资券发行主体的优势。”优质的上市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可以有效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的财务成本、提高经营效益,还可以合格机构投资者强化对上市公司的外部约束,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作为资本市场微观基础的素质,有利于资本市场的长远发展。

1.拓宽融资渠道、缓解企业流动资金紧张

一般来讲,与非上市公司相比,上市公司具有更多、更便捷的融资渠道的选择。上市公司可以通过IPO、配股、增发和可转换债券等直接融资渠道取得资金;此外,我国的上市公司有着特殊的优势地位,银行对其的信贷政策也相对的优惠。但自从证监会启动了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监管层明确,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新老划断前将暂停新股发行,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上市公司也将暂停再融资。另外,由于保荐人制度和询价制度的实行,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成本将进一步提高。这些都说明上市公司的通过股市融资的难度越来越大。企业传统资金的供应者商业银行,伴随着自身的改革的进行,其风险意识的增强,以及更加严格的资本充足率的要求约束,越来越慎贷,通过银行融资的难度加大。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就意味着可以进入货币市场融资,无疑的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有效的、全新的资金供应渠道,与此同时也实现了企业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融资的协调均衡发展。

2.降低财务成本、调整债务结构

与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相比,企业短期融资券的低成本优势非常明显。从实际利率看考虑到包括发行费用在内的成本,短期融资券的综合费用率在3.33%~4.45%之间,与贷款相比明显偏低。短期融资券能够为企业降低财务费用,调整债务结构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使企业得到了充裕、低成本的短期资金的支持。

3.便于上市公司连续融资

央行公布的《短期融资管理办法》规定,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40%;期限实行上限管理,最长不超过365天。在这里面隐含着一个连续融资的契机,如果发行人前一次发行的短期融资券能如期偿还的话,立刻可以发行新一期的短期融资券。假如上市公司自身有足够的实力、较好的市场那个表现和信誉,就有可能不间断地发行短期融资券,这样的连续融资行为会使得短期融资券变为实质上的企业的长期资金。

4.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提升企业形象

在西方资本结构中表明:相对于股权融资,负债融资可以减少管理人员用于个人私利的自有资金;负债到期偿还的责任压力会使得管理层努力工作,以此减少经验风险和财务风险,相对于股权融资的软约束,负债融资对于上市公司则一种硬约束。此外作为债券持有人的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到公司经营决策中区,发挥一定的监督和管理作用。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上,鉴于短期融资券需要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对于推动企业健全财务管理模式也起到了一定推动作用。以上这些都将促使上市公司的行为变得更加得规范和理性。发行短期融资券是对企业优质形象、龙头地位的认可,对于企业来说还可以利用短期融资券来宣传企业自身,提高其知名度、扩大其影响力。还有的企业认为发行短期融资券可以提高其在金融界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参考文献:

[1]周荣芳:《美国票据市场发展及对中国的借鉴作用》,《短期融资券市场——理论与实务》,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

[2]谷裕:《借鉴国际商业票据市场发展我国短期融资券市场》,《短期融资券市场——理论与实务》,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

[3]刘小清韩玉启:《上市公司短期融资券融资的热捧及冷思考》.《财会研究》,2006年第10期

[4]胡小芳:《企业短期融资券的政策效应分析及建议发展》,《财会研究》,2007年第11期.

第8篇

一、相关部门对非税收入征管的认识不到位

尽管经过一系列的非税收入收缴改革,相关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依然对非税收入管理的重大意义和作用认识不到位,把正常履职收取的非税收入视为单位自有资金,不愿意接受政府统一调控和财政统一管理,降低了非税收入的管理效率和政府的执行力,影响了财政监管非税收入职能的发挥。

二、非税收入收支管理混乱,资金使用效益低

在实际收支中,部分非税收入挤入往来资金中逃离财政监管,同时支出缺乏严格管理,挤占、挪用、坐支现象没有得到彻底纠正。另外,受传统“重预算内轻预算外”影响,非税收入难以全额进入预算“笼子”。财政部门在部门预算安排上采取的是先非税后预算,造成科学的部门预算受人为干预,资金被用于公用事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比重很小,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三、票据管理不规范

主要体现在:票据来源复杂,缺乏有效监管。我国大多数非税收入票据都是由各省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但也有一些部门或垂直管理单位如国土、税务等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票据,地方财政难以监管;票据管理混乱、违规违纪操作。无专人、专柜、专账管票,票据混开、串用、超范围使用,领用票据后不参加财政票据年检,使部分资金分散于财政监管之外。

四、法制不健全,监督缺乏约束力

目前,非税收入的管理从立项、定标、征收、票据管理和资金使用各个管理环节没有一套覆盖全国的统一、规范、系统的法律法规,使得非税收入无章可循或有章难循。同时,非税收入的征管和使用安排存在较大的随意性,缺乏健全的监督机制,造成各地政府的管理模式和管理办法不一样,非税收入管理难以规范,对违规行为难以约束。

规范我国非税收入管理的建议

一、转变观念,加强对非税收入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应着重强调非税收入的重要性,它与税收收入同样都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二者具有相同的财政收入属性,在宏观调控和资源配置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转型时期,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改革工作也将会长期开展下去,因此,应逐步淡化预算外资金概念尽快树立非税收入新观念,真正把各级政府的思想统一到其“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归政府,管理权在财政”上来。把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与加强税收征管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使各单位领导及财务人员全面了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范围、目的和意义,提高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完善收支管理机制,规范收支行为

一是要改革现行收支管理办法。建立征收、预算、使用分离的管理模式,统一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将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职责权限集中于财政部机关或者专门管理机构,强调财政部门在非税收入管理中的主体和监督部门的地位,改变长久以来非税收入谁收谁用谁管的局面。二是要继续清理和规范非税收入。坚决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不符合行政许可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各项政府非税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进一步扩大征管范围,提高征管效率。

三、加强票据管理,推进票据电子化改革

一是要改进征收方式,以票管收,要做到“统一领发,统一使用,统一保管,统一核销和统一监督”,政府部门一方面要为单独管理、规范和统一票据专门设立票据管理机构,另一方面要强化稽查工作统一规范,并扩大票据管理覆盖面,保障票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二是要推进票据电子化改革。票据电子化是以微机化管理票据为平台,以机制票据代替手写票据,达到“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的科学化管理票据的要求,真正实现“以票核费,以票管费”的管理目标。从源头上杜绝单位的“小金库”,同时提高对非税收入的管理效能,促进对非税收入的资金监管。

四、加快法制建设,健全监督机制

第9篇

一、药品购销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多家,异地私自设库。

由于现行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取消了旧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中“第三十五条:药品销售人员不得兼职其它企业进行药品购销活动。”的限制,大部分业务员就开始多家药品销售业务,私自设置库房,购进药品,私刻公章,伪造票据,进行药品批发业务,俨然一个小型药品批发企业。库房无相应的设施设备,药品贮存条件简陋,药品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二)无资质,资质过期。

在检查中发现,有的企业留存的供货方资质(法人授权委托书、质量保证协议)超过有效期限,但仍和该企业发生业务关系;有的业务员持空白的法人授权委托书,现场填写;有的企业留存的供货方资质中《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的企业印章大小及字体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质量保证协议书》上加盖的印章明显有异,经核查,该业务员曾经该厂家或公司业务一段时间后就与委托方脱离关系,伪造相关证件,以原先的名义从事药品批发业务。

(三)票据不真实,内容不规范。

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应当索取合法有效的购进票据,购进票据包括税务发票和药品供货企业的销售清单(或者发货单、调拨单、配送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也明确规定“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的销售凭证”。在检查中发现有的业务员提供给购药企业的票据是供货企业的入库单或便笺,有些甚至没有加盖供货企业印章;有的企业提供的票据上面只有药品名称、数量和价格,而没有购药企业名称、药品批号、规格、经手人签字等内容;有的业务员甚至私自伪造企业票据。

(四)无票据购药,从其他渠道购药。

部分涉药单位贪图价格便宜,或者从游医药贩手中购进药品,或者知道一些业务员销售的药品无正规票据、药品渠道来源不明,但碍于人情关系仍从这些业务员手中购进药品,或者从药品零售企业购进药品。购进的药品也不进行质量验收,也不做验收记录。当药监部门抽查出来时,以管理票据的人员不在等种种理由搪塞,拒绝提供票据。在执法部门采取先行登记或查封扣押等行政措施后,立即从正规公司补来票据或伪造票据来应付,给查处增加了一定的难度。而企业应在多长时间内提供出票据,也没有相应法律法规约定。

(五)进货渠道多而乱,药品质量难以保证。

检查中发现,部分规模很小的药品零售企业确从多家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购进药品,供货企业多,品种单一,质管人员没有时间和精力对供货方进行了解审查,企业资料管理凌乱,对销售人员资质审查流于形式,有些根本不审查,很容易使假劣药品流入,严重威胁群众的用药安全。

二,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对策

(一)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法制部门应加快法律法规的修订进度,或者出台司法解释,以弥补法律法规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漏洞。如:应对药品销售人员的身份严格限制;对药品经营企业在药品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时,当场不能提供被检查药品的购进票据或销售清单时,药品零售企业应当自药品监管部门先行登记保存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起多少日内提供被检查药品全部购进凭证(包括购进票据、药品供货企业档案、购进记录和验收记录等),到期未提供的,应当以从非法渠道购药予以查处;应规定企业之间货款结算方式应该是企业与企业之间,货款不能给业务销售人员,杜绝药品销售人员脱离委托方私自批发;对销售人员当场填写的手工票据、不规范的销售清单不予采用等。同时,执法部门应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对企业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予以从重处罚。

(二)对药品销售人员进行科学管理,提升行政效能。

全国从20*下半年开始,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所在地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销售人员实行了登记备案管理,并制订出台了相应的管理规定和处罚措施,笔者认为这种登记备案管理措施有利也有弊,如果不一一核查,难免出现虚假资质。应由药品生产和批发企业对自己的销售人员建立个人档案,档案中详细记载销售人员的基本信息,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编号、就职企业名称、企业所在地药监部门培训上岗证件等内容,及时更新销售人员变更调整情况,并在企业所在地省(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并进行网上公示,有利于购货企业和执法人员对药品销售人员资格进行网上核查,杜绝无资质行为,降低行政执法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从而净化和规范药品市场。

第10篇

一、票据融资业务发展的现状及特点

1994年以后,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的鼓励,我国票据融资业务步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轨道。2000年,全国票据融资16559亿元,比1999年增长90%。同时,我国票据融资业务发展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一是票据专营机构成为票据市场的组织者和造市商。继工商银行在全国率先成立票据专营机构后,其他商业银行借鉴工商银行票据业务集中经营低风险、低成本、高效率的成功经验,在很短的时间内组建起了自己的票据专业化经营机构。这些票据专营机构依托人民银行当地行的支持,票据业务迅速发展起来,成为市场主角。二是票据交易价格的市场化机制已初步形成。由于票据融资业务具有的低风险和高盈利性,票据市场竞争激烈。从2002年初开始,票据市场贴现利率一路下滑至人民银行规定贴现利率底线2.97%(再贴现利率),转贴现利率也随之下滑,虽然再贴现利率未作调整,但是市场上转贴现利率已远远低于再贴现利率。中央银行再贴现业务淡出市场,而转贴现业务的利差则愈来愈小。三是票据融资规模不断扩大。在中央银行的扶植下,我国票据市场的参与者已由原来的票据签发人、国有商业银行发展到票据专营机构、股份制银行、各类财务公司和办理人民币业务的境内外资银行及农村信用社,大型企业使用票据结算更是陡增,票据融资的容量和规模逐年上升。

二、票据融资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健全,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法制建设相对滞后,银行内部控制制度还不够完善等因素,从总体上讲,我国票据融资业务发展还面临诸多问题:

1.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一些企业为了获得资金而与其他企业联手签订虚假商品交易合同,甚至勾结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利用票据融资手段骗取银行资金,从而产生信用风险。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票据诈骗的现象也日趋增多。

2.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滞后。票据业务的盈利性与其流动性紧密相连,在当前经营方式下票据的流通大部分表现为票据实物的转移,从而带来了经营成本的增加,给业务操作如查询、交割等带来极大的不便,也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容易产生风险。这制约了票据融资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3.同业合作不足。同业之间竞争有余而合作不足,导致银行间执行结算纪律松弛不一,无理拒付、压票、压单、拖延结算现象时有发生,出现同业道德风险;同业票据信息的管理、沟通与合作不够,制约了票据在缓解同业资金紧张、创新业务品种、拓宽经营范围、增加经营收入等方面作用的发挥。4.业务潜力未能充分挖掘。银行方面:票据业务政策几乎只限于向大中型企业和大中城市银行倾斜,无论是中央银行还是商业银行上级行,在安排贴现(再贴现)贷款额度指标上,一般较少顾及中小企业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所在银行的需要,以致票据业务存在地区间和银行间严重失衡的现象。由于缺乏相关的奖励办法和激励措施,难以充分调动欠发达或基层营销人员的积极性,从而丧失部分优质中小企业客户。企业方面:不少企业经营者、企业财务人员票据知识欠缺,不能充分利用票据进行融资组合,可以使用票据的业务融资大多通过贷款等传统方式解决,或者是在贷不到款的情况下才考虑使用票据。

5.贴现票据种类单一,业务品种创新不足。由于当前社会信用和企业信用薄弱,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量占整个票据市场交易量的90%以上,体现商业信用特征的商业承兑汇票交易量很少,交易地域和签发单位仅局限于一些大中城市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导致票据业务范围狭窄,对票据融资业务的盈利性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三、进一步发展我国票据融资业务的对策

结合当前票据融资业务发展面临的问题,笔者认为,当前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决:

1.建立健全票据融资业务制度规则,统一业务管理办法。根据《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分别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统一的票据业务管理办法,统一票据资料审核标准与程序,使各项票据业务开展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票据业务培训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使统一的标准真正落实到实际业务操作和管理中。

2.建立健全激励和制裁机制。要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组织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风险防范制度、自律管理制度等。中央银行应尽快设立专门的票据监管机构,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加强对票据市场的监管力度。

3.发挥专营机构职能,健全、完善票据专营机构模式。票据专营机构要切实发挥龙头示范作用,进行专门化、规模化的管理和操作,积极配合各银行、企业进行业务咨询、票据查询和鉴别,自觉主动地加强与银行、企业之间的业务合作。

4.进一步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在当前众多票据专营机构的基础上,将没有进入市场的部分机构如信托公司等纳入票据市场,进一步扩大票据签发企业范围,允许居民投资者参与票据市场交易。如当前商业银行汇票的承兑主体仅限于法人等机构,将居民个人排除在外。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居民个人资产增长迅速,进行各种投资、交易的需求快速增加,因此要尽快将其纳入票据交易主体范围,开放对居民个人的各种低风险承兑业务。

第11篇

一、规范管理

(一)征缴管理

1、征收乡镇应依法足额征收违育当事人的社会抚养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高或者降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

2、征收乡镇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省社会抚养费专用收据,严禁使用其它票据或不开票据征收社会抚养费。

3、社会抚养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全额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贪污、私分。

(二)台账管理

4、县人口计生委要按乡镇设立汇总帐户;各乡镇指定专职财会人员具体负责台帐登记工作,设有分户台帐、汇总台帐、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和总帐。

5、乡镇应在零户统管中设置社会抚养费收支专门科目,收支

票据单独装订,单独做帐。

6、社会抚养费所有台帐必须据实、及时登记,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三)票据管理

7、严格领购手续,实行以票控费。*省社会抚养费专用收据》由县人口计生委及时向县财政局领购。加盖县人口计生委财务专用章后,再由乡镇向县人口计生委领取。用完后,及时与县人口计生委结算,并将存根交县人口计生委妥善保管,然后重新领取新票。人口计生委按规定及时向县财政局核销票据。

8、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实行专人管理,县人口计生委由财会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征收乡镇必须指定计生办专人负责管理,票据不得遗失。

9、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不得转借、转让、不得拆本使用,不得自行销毁。

二、使用比例计算办法

10、按各乡镇实际政策外出生人数计算各乡镇的应征金额,属100%征收的对象按当年应征金额的考核目标值计算征收标准,属非全额征收的对象按当年应征金额的100%计算征收标准。

11、将乡镇已征金额平均分为两部分,分别按乡镇征收到位率和乡镇当年计划生育率完成情况确定乡镇使用比例。

(1)按征收到位率计算使用比例办法:征收到位率达到征收考核标准90%以上的,按已征金额的40%计算乡镇的使用比例;征

收到位率达到征收考核标准80%-89%的,按已征金额的35%计算;征收到位率达到征收考核标准的70%-79%的,按已征金额的30%计算;征收到位率达到征收考核标准的60%-69%的,按已征金额的25%计算;征收到位率达到征收考核标准50%-59%的,按已征金额的20%计算;征收到位率低于考核标准50%的不计算。

(2)按当年计划生育率计算使用比例办法:计划生育率达考核目标的,按已征金额的45%计算乡镇的使用比例;计划生育率每低于考核标准一个百分点,使用比例相应降低1个百分点;乡镇当年计划生育率完成情况低于83%的不计算。

(3)未计算使用比例的部分全部留归县级,用于人口计划生育事业支出。

(4)征收非农对象的社会抚养费乡镇使用比例另行规定。

三、合理使用

(一)使用范围

12、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属行政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使用社会抚养费要规范合理,确保专项用于人口计划生育事业。征收单位不得用社会抚养费滥发干部、职工的奖金福利等,严禁以分成的形式乱发、滥发目标考核奖。

13、乡镇社会抚养费使用比例由县人口计生委、财政局共同负责确定,各乡镇不得超范围支出使用。社会抚养费的使用范围为:

(1)举报费,不超过征收金额的10%,由受理征收单位支付。

(2)落实二女结扎户养老保险,0-6周岁独生子女健康平安保险基金、奖励扶助贫困女孩及家庭等计划生育各项优惠政策所需经费。

(3)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和技术服务设备的更新。

(4)生活困难的计划生育受术者、节育并发症患者的医药费、营养费或误工补贴。

(5)人口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经费、计生干部职工的培训费用。

(6)省市规定的用于计划生育手术等费用的支出补助。

(7)计生工作办公经费。

(8)其它用于人口计生事业的相关支出。

(二)支出程序

14、社会抚养费的使用实行“报帐审核制”,严格按使用范围开支,使用权为乡镇,监督权在县财政局和县人口计生委。

15、乡镇财会人员每季末将本季社会抚养费的收支单据送主管财务的乡镇领导审批,由乡镇计生办送县人口计生委审核,后报县财政局复核。凡不符合使用范围的开支,不予报帐。

16、县财政局按每半年预拨一次社会抚养费给县人口计生委及各乡镇,年终据实结算,当年结余资金滚入下年度使用。

四、纪律监督

17、征收乡镇每季要将本辖区内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情况和财政核拨的社会抚养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18、加强对社会抚养费管理使用的审计监督,每年初由审计局、财政局、计生委三家组成审计小组,对乡镇上年度社会抚养费收支情况进行一次专项审计。

19、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社会抚养费的依照刑法关于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20、擅自印制、伪造、变造收费票据,擅自制作收费票据监制章的,由财政部门封存、销毁擅自印制、伪造的收费票据、收费票据监制章,并处以10000元至30000元的罚款。对直接责任者由其主管部门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

第12篇

搞好会计核算是做好学校财务工作的基础,因此,必须在巩固会计核算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核算的水平。

2、完善财务制度建设

我们将在XX年制度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一些校内财务规章制度,诸如:《**大学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财务管理办法》、《**大学二级核算单位会计工作制度》等,使会计工作有一个更加完善的制度环境。

3、进一步加强财务系统信息化建设

我们将进一步开发财务专网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财务处网页建设,做好财务信息的日常工作,方便教师查询,提高办公效率;完善内部报表制度,开发财务分析系统,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配合后勤部门做好社会化改革工作

从财务角度认真总结XX年后勤改革的经验,修订和完善后勤单位的经济管理办法,使其在自我发展的轨道上实现良性循环;设立后勤专管员了解后勤财务状况,帮助主管校长进行后勤理财;扩大后勤改革的范围,制定饮食服务中心、接待服务中心等部门的管理办法,配合后勤部门把后勤改革推向深入。

5、加强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核算水平

XX年将定期对会计核算和使用天财财务软件过程出现的问题对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结合XX年的决算和总复核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地对一些重点科目进行讲解。

6、拓宽、完善天财软件在管理上的应用

XX年将重点开发为各系财务负责人和系会计人员使用的财务报表分析系统以及开发离任审计的财务指标评价系统。

7、管好、用好各种专项经费

做好"211"工程的验收检查及财务文件的归档以及财务数据和财务统计分析工作。掌握"985"经费的使用计划(规划),加强平日管理、检查、分析和控制工作。

8、清理会计档案库,开发票据管理软件

对所有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清查和分类,开发票据管理软件,加强票据的管理和监督。

9、完成助学金一级核算工作

在工资实现一级核算之后,完成助学金一级核算的动员、说服、组织、协调以及数据的采集、核算、岗位责任方面的工作,实现助学金的银行,从而提高助学金管理的运行效率。

10、加强平安互助基金、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及核算工作

进一步加强平安互助基金的管理,落实财务处、校医院和工会三方面的责任,建立科学、现代化的平安互助基金管理体系。

11、拓宽结算中心业务,实现金融创新

恢复结算中心对公(主要指后勤资金)部分核算业务;配合校园卡工程,研究落实校园卡"小钱包"结算功能方案;研究资金增值方案及方式;参与全国结算中心工作的研究;在总结XX年学生学费收取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XX年的收费工作。

12、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工作,探索基层单位预算管理规律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的要求,总结"大口径"预算工作的规律,提高预算工作的预见性、民主性和科学性,做好学校部门预算的编制和落实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探索院系等基层单位预算管理的规律,促进资源配置优化和基层管理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