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4 10:47:2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审计合同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造价设计工作的重要目的就是为了降低建筑施工中的成本,从而有效提高建筑单位的经济效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社会资源。随着当前建筑项目的增多,涉及的资金规模也愈加庞大,对工程项目进行全方位的造价审计已经成为保障施工质量与施工进度的重要手段。建设项目中,合同管理是整个项目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加强合同管理对于建筑单位的造价成本控制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对合同管理进行全方位的跟踪与控制,能够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提高施工效率。
一、合同管理对于造价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合同管理对于成本造价的明确界定
合同管理在整个施工项目中占据着重要位置,因此在合同签订时,合同中的信息包含着工程项目的各种信息。能否对合同进行有消息管理是项目设计工作成败的关键。合同的签订就意味着将对整个工程的各项造价进行确定,从而有效避免了施工阶段中的纠纷,各方对自己的职责进行明确,也能够在招标阶段进行科学、合理报价,有利于企业实际收益的提高。
(二)合同管理能够降低造价审计中的违约现象
在进行合同签订之后,合同双方已经在法律上建立了契约关系,需要双方进行合同的履行,来完成自己的职责与义务。加强合同的管理工作,能够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成本问题[1]。因此,在造价审计工作中,合同的签订能够最大限度的避免造价审计的违约现象。
(三)合同管理对竣工验收的工程量审计具有重要作用
合同管理体现在工程项目建设的方方面面,在最后的竣工验收工作更是占据了重要的位置。工程量的审计工作对于工程的造价具有重要的影响,能否对工程量进行合理、科学审计关系到建筑单位的成本控制。因此,合同管理中对竣工验收工作进行具体的规定后,能够有效进行造价审计工作。
二、造价审计全过程在合同管理中的应用举措
(一)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
合同管理对于工程造价审计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具有极高的专业素质,能够及时发现合同中出现的问题,并与合同的双方及时进行说明[2]。合同管理人员要对自身进行准确的定位,对于自己的职责有着深刻的认识。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具有自己的职业操守以及良好的职业态度。建筑单位要积极培养合同管理方面的人才,可以采取内部挖潜与招聘两条线同时进行,建立属于自己的合同管理队伍,以加强对造价审计工作的有效控制,从而降低企业的造价成本。
(二)造价审计与合同紧密结合
在整个造价审计过程中,应该与合同进行紧密联系。造价审计主要包括在建筑项目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最后的竣工验收阶段。而合同管理又贯彻在整个施工项目中,因此造价审计人员要积极与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密切合作,及时商讨合同出现的各种问题,并与管理层进行积极主动的沟通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成本造价降到最低。合同管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对合同中的造价及时与市场原料的变化相联系,及时与发包方进行联系,并加以记录,告知造价设计人员。
(三)造价审计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合同条款中的规定
在进行相关造价审计工作时,造价审计人员对施工中存在的与合同条款不相符的施工作业时,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确定问题的来源。同时,敦促施工部门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进行施工作业,严禁未经商讨的变更设计行为。造价审计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尤为重要的是其贯穿工程项目的始终,这就对造价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3]。所以,造价审计人员要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学习,并积极与合同管理人员展开合作,共同促进工程项目的圆满进行。
(四)落实索赔管理中的成本造价问题
在进行施工过程中,出现合同的一方因未能对合同中的条款履行相应的义务而致使合同的另一方在经济上受到损失,这时就要启动相应的索赔程序。在索赔程序中,合同中也应该有着较为细致的规定。造价审计人员在与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密切合作与沟通后,能够提出符合建筑单位利益的索赔意见,对成本进行有控制。
(五)严格控制后期竣工验收阶段的造价审计
在进行合同签订时,合同双方应该对竣工验收工作进行具体的规定。其中在竣工验收工作中,最重要的是工程量的审计问题,因此参与价款核算的审计人员必须与各个项目的负责人进行密切合作,保证工程量的审计的公正性与科学性。竣工验收工作的效果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实际利润,因此合同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4]。只有在竣工验收工作中严格落实相关举措,合同管理对造价积极进行辅助与协调工作,才能够使得建筑单位的利润最大化。因此,就需要对后期竣工验收阶段的造价审计进行严格把关。
结语
造价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同样,在整个施工建设中,合同管理起到了支配作用。造价审计与合同管理可以说是相互作用而又紧密联系的,因此需要造价人员与管理人员进行密切合作,共同提高施工质量与施工进度,从而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节约社会资源。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建筑行业还会继续发展,但面临的挑战也会增多,这就需要管理人员审时度势,及时进行施工管理的调整,以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房艺.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跟踪审计与合同管理探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4,(27):1101-1102.
[2]段琦.刍议工程造价审计的控制环节及措施[J].中国科技信息,2010,(21):53-55.
[3]尤英.刍议工程造价的控制与合同管理[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18):230-230.
关键词:合同管理 绩效审计 评价指标
同管理绩效审计是审计部门对一系列的合同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价的过程。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有助于审计部门了解审计事项和梳理风险点,有利于其发现合同管理的薄弱环节,促进合同管理绩效审计的顺利开展,并从根本上改善合同管理,切实提高管理绩效。
一、合同管理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模式
构建模式包括基于项目管理和基于过程参与两种。前者将合同管理作为特定的项目,借鉴COSO内部控制五要素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后者从合同的准备、订立、履行、后续管理等事前、事中、事后阶段对合同管理的全过程进行评价指标构建。评价指标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阶段:(1)合同管理制度与机制建设,主要关注合同管理部门设立与人员配备、合同管理岗位与环节设置、制度建立以及机制建设。(2)合同准备阶段,主要关注合同项目的可行性、效益性和真实性,确认合同项目是否列入年度计划或经有效授权与批准。(3)合同订立阶段,主要评价合同主体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合同标的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合同价格的合理性与经济性和合同要式的规范性。(4)合同履行阶段,主要关注合同实际、合理、有效履行,针对不能履行合同与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采取法律救济的情况。(5)合同的后续管理阶段,主要关注合同档案的完整性、合同监督检查的及时性以及问题纠正与改进的有效性等。由于大多数单位均未明确专门的部门具体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且从审计实践中也可得知,按管理过程设计评价指标体系最为直接、实用,因此本文选择过程参与模式进行指标体系的构建。
二、合同管理绩效审计评价指标选取的原则和确立
在选取指标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目的性原则。对于合同管理的绩效评价,处于不同的阶段,绩效评价的侧重点应有所不同。(2)全面性原则。对合同管理的绩效做出正确的评价,通常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考量,充分反映评价客体的整体特征。(3)可行性原则。应根据合同管理绩效审计评价的实际需要和现实可能来设计指标,确保整个评价指标体系立足于主、客观条件。
指标的选取应从合同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有效性评价入手,贯穿合同的立项、签约、履约、后续管理等各个环节,主要围绕合同管理合规性,即合同管理活动遵守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经济性,即实现合同管理目的所耗费成本的最小化;效率性,即投入耗费的成本和产出的服务、产品或其他成果之间的关系;效果性,即活动的预期结果和实际效果之间的关系四个方面。通过筛选,笔者最终确立由5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和51个三级指标构成的合同管理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一)合同管理制度与机制建设
1.合同管理部门设立与人员配备。包括:(1)合同管理部门独立性评价,属于效率性指标,评价要点为是否存在专门、独立的合同管理部门,其职责是否明确、合理;是否明确合同管理部门的权限范围,合同管理部门履行职责时是否不受其他业务部门的不当干涉。(2)人员专职化评价,属于效率性指标,评价要点为是否配备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且专门负责合同管理事项。
2.制度建立。包括:(1)合同管理制度建立与健全度,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是否制订包括内控制度的合同管理制度,制度是否合理、有无明显缺陷、是否符合相关规定。(2)制度与实际情况匹配性评价,属于效果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管理制度是否与本单位实际情况相符。(3)制度修订效率评价,属于效率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管理制度是否根据上级单位的规定以及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予以修订。
3.合同管理岗位与环节设置。包括:(1)岗位责任制建立评价,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是否建立与合同管理有关的岗位责任制,评价其是否涵盖合同审批合同订立合同履行等内容。(2)岗位职责分工评价,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管理是否实行不相容职务严格分离、不相容岗位相互牵制,合同管理全过程的透明度是否提高,是否防止暗箱操作。(3)岗位职责落实评价,属于效率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管理岗位职责是否落实到岗到人,岗位人员是否了解自己的岗位、明确自身的职责。(4)管理环节设置评价,属于经济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管理环节是否冗繁,是否增加了合同成本。
4.机制建设。包括:(1)内控机制建立与健全度,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是否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的内控机制。(2)内控机制运行评价,属于效果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管理内控制度是否得到了切实遵循,有无管理失控的现象。(3)沟通机制建立与健全度,属于效率性指标,评价要点为是否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沟通机制,是否存在畅通、便捷的沟通渠道。(4)沟通机制运行评价,属于效果性指标,评价要点为沟通机制运行是否高效,合同管理部门与相关业务部门能否及时有效的沟通。(5)成本核算分析机制建立与健全度,属于经济性指标,评价要点为是否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分析机制,是否涵盖成本核算、成本分析、频率、报告与风险提示等内容。(6)成本核算分析机制运行评价,属于效果性指标,评价要点为是否全面有效开展成本核算分析工作,分析是否到位,频率是否合理,是否及时将分析情况进行报告,发现风险是否及时给予风险提示。
(二)合同准备
1.合同缔约方资质调查。包括:(1)合同缔约方资信评价,属于效果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对合同缔约方是否进行资信调查,调查其信用状况,是否具有完成合同行为的资质,是否具备法人资格或取得法人授权等。(2)合同缔约方履约能力评价,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对合同缔约方进行评价,拒绝与无履约能力、未经国家质量管理部门认可的单位签订合同。
2.合同价格信息资源收集。主要包括合同价格比较分析评价,属于经济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利用所掌握的价格信息,对参与投标或合同谈判的单位所报价格与掌握的价格信息进行对比分析,使招标标的或最终的合同价格趋向经济、合理。
(三)合同订立
1.项目招标。包括:(1)招标实行率,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明确哪些合同必须履行论证、招投标程序以及实际落实情况如何,是否存在应招投标却没有招投标的合同。计算公式为:招标实行率=实行招标程序的合同/应实行招标程序的合同×100%。(2)中标价格节支率,属于经济性指标,评价要点为中标价格是否达到预期效果,是否能够为单位节约合理的支出和成本。计算公式为:中标价格节支率=(价格均价-中标价格)/价格均价×100%。(3)招标工作评价,属于效果性指标,评价要点为是否选定了合格中标单位,能否通过招标获得质优的货物、满意的服务等。
2.财务审核。包括:(1)会计部门审核率,属于经济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是否经过会计财务部门的财务审核,是否安排了相应的财务预算,是否存在无计划或浪费现象。计算公式为:会计部门审核率=会计部门已审核的合同/会计部门应审核的合同×100%。(2)财务审核评价,属于经济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涉及的经济事项是否符合单位业务发展的要求,是否符合单位的经济规划,尤为关注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
3.法律审核。包括:(1)法务部门审核率,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是否经过法律事务部门的法律审核,能够采纳法律审核意见。计算公式为:法律部门审核率=法律部门已审核的合同/法律部门应审核的合同×100%。(2)法律审核评价,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涉及标的的名称是否规范,审查数量和质量表述是否正确,审查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是否明确和合理,违反合同的责任是否明确。
4.单位负责人审批。包括:(1)内部审批率,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确定是否所有的合同都经过内部审批,查找未经审批私自签订合同的情况。计算公式为:内部审批率=内部已审批的合同/内部应审批的合同×100%。(2)审批效率评价,属于效率性指标,评价要点为计算审批流转的平均周期。(3)审批权限评价,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有无滥用授权、超越职权的行为。(4)审批程序评价,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审批程序是否合规。
5.合同缔约评价主体与内容。包括:(1)合同缔约主体评价,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缔约主体是否与中标单位一致,是否出现合同转让的违规事项。(2)合同条款准确性评价,属于效果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条款是否体现双方真实意愿,是否公平、合理、严谨,是否存在不必要的歧义。(3)合同条款完整性评价,属于效果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条款是否完整,是否涵盖标的名称、数量、质量、期限、地点、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4)合同条款合规性评价,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的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无损害国家利益、公司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事项,有无签订无效合同的情况。(5)合同风险关注度,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对合同存在的法律风险、经济风险是否足够关注并加以防范。
6.合同缔约方式与效率。包括:(1)合同缔约方式评价,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的订立方式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当事人的约定。按法律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或按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2)合同缔约效率评价,属于效率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订立,即是否存在经济事项先于合同签订的现象。
(四)合同履行
1.合同的变更与新增。包括:(1)变更合同评价,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正在执行的合同,凡涉及合同价款等核心合同条款变动,应重新签订合同而非签订补充协议。(2)新增合同评价,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执行中需要增加新合同的情况,应审查新增合同的必要性以及是否合规、合理、经济等。
2.合同履约比例与效果。包括:(1)合同履约率,属于效果性指标,评价要点为检查合同按时按质履行的情况,确定其数量和比例。计算公式为:合同履约率=已按时按质履行的合同/计算期内应履行的合同×100%。(2)合同履约满意度,属于效果性指标,评价要点为调查合同履约状况,了解合同履约的满意程度。
3.合同标的物和利益归属评价。包括:(1)合同利益归属评价,属于效果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审查合同业务的利益是否完全归属被审计单位。(2)合同标的物评价,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标的物是否与实际相符,是否存在将受管理程序约束的经济事项变通为不受约束的经济事项。
4.违约情况处置。主要包括违约责任追究与应对,属于效果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履行出现违约,是否能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应对或追究。
(五)合同后续管理
1.合同监督检查。包括:(1)合同真实性审查评价,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审查合同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或获取非法利益,防范利用“阴阳合同”、虚假合同骗取资金的违法行为。(2)合同程序审查评价,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审查合同是否按照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事先签订合同再报批或未针对经济活动签订合同的现象。(3)合同履行检查评价,属于效果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审查合同是否按照订立的条款全面、诚信、及时履行。
2.合同专用章使用和保管。主要包括合同专用章使用和保管评价,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和保管是否符合公司的规定,有无丢失、滥用行为。
3.合同纳税与档案管理。包括:(1)印花税的缴纳评价,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应缴纳印花税的合同是否按规定缴纳。(2)档案建立与健全度,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档案是否分类、按序装订归类保管,应做到全程资料齐全、有书面资料可供查询。(3)建档效率评价,属于效率性指标,评价要点为是否及时建立并实时维护合同档案。(4)档案管理评价,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档案专人专柜保管,档案的查阅、借用、复制是否建立相关登记簿,档案工作人员因调动、退职、退休等离开工作岗位时,或向本单位档案部门移交档案时是否履行交接手续。
三、评价指标权重确定和指标赋值方法
(一)专家咨询问卷设计
为科学确定合同管理绩效审计指标权重,笔者采用德尔菲法,即专家咨询法获取各层次、各指标的权重判断。考虑到专家组成员过多将会使计算过程过于复杂,也为减少偶然因素和专家个人偏好对结果的影响,其数量不应超过10名,且应包括合同管理的法律专家、管理学专家、合同管理制度的设计者、合同管理经验丰富的高级管理人员、审核合同的法律事务人员、审核合同的会计人员以及合同管理的具体操作人员等。各个专家应在完全独立的环境下确定各层次、各指标的权重。
(二)各层次指标的权重确定
各个专家完成各层次、各指标的权重判断后,计算所有专家的判断数值之和,去掉其中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后进行算术平均。确定最终的权重的计算公式为:W=(∑Ki-Kmax-Kmin)/(n-2),其中Ki为各专家对指标权重的判断数值;Kmax和Kmin分别为专家对指标权重判断的最大和最小值;n小于等于10;W为最终确定的权重。
(三)评价指标赋值方法
定量指标可利用计算公式直接取得得分。例如招标实行率利用公式计算的结果为X%,则此项定量指标为X分。对于定性指标,通过调查问卷并应用格栅获取法对其赋值。该方法中一个格栅由元素和属性组成,每一个元素均可被属性的一级或另一级描述。而一个元素的属性可以用一个线性的尺度来表述,大多情况下通过具有1至5刻度或1至7刻度的尺度来表示,该标准在整个过程中应保持一致。笔者在建立合同管理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过程中已完成格栅组成元素的确定,下面主要完成属性的判断,然后通过各属性对各指标的实现程度进行判断打分。本文选用五等级百分制划分法,评价等级分为优秀,即90至100分;良好,即80至89分;中等,即70至79分;一般,即60至69分;很差,即60分以下。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收集问卷中对评价指标的等级判断及评分,确定定性评价指标的分值。
(四)评价指标总体归纳
本文对评价指标的总体归纳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根据评价指标的类型,参考指标的分值分别对合同管理绩效审计评价作出描述性的评价;另一种是根据评价指标分值乘以相应权重并累加得出相应的总体评价分值。这两种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X
参考文献:
1合同管理的现状
1.1 对合同管理的认识不足
合同管理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但是目前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各个部门对于合同的前期的阶段能按照合同管理的要求认真执行,但是对于合同后期的管理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对于合同管理仅仅停留在洽谈、草拟、签订阶段,而对于合同签订后的重视不够。在具体实施时则只是把合同交给下面具体实施人员,而对于合同的内容及签约情况交代不够仔细、彻底,致使合同的贯彻性不够连贯,而我们知道,合同的管理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尤其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合同的管理具有系统性和动态性的特点,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而动态性就是指合同履约过程情况会发生变化,这时我们就要特别要掌握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并及时对合同的内同进行跟踪、修改、变更、补充乃至中止或终止。
1.2 合同内容不够严谨
合同作为经济主体双方进行贸易往来的凭证,具有依法保护交易主体相关权利的作用。但现在的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着主从合同不清、合同条款不全面、合同文字不够严谨等问题。
从合同也叫附属合同,必须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而现在有些合同只有从合同,没有主合同,离开主合同的从合同就是无源之水、无根之木。在合同签订中,合同的条款往往不够全面,存在这样或那样的漏洞,比如常常漏掉违约责任,认为是长期合作伙伴,彼此之间相互信任,所以合同中只讲一些对双方有利的条款,只讲正面的不讲负面的,对于违约责任漏掉或是责任不清,当真正出现问题的时候就会造成责任不清、赔偿不明、互相推诿的现象。另外,我们知道合同内容中的文字具有法律效应,每个文字都应该是严谨的,不应该存在歧义,而当前很多合同的内容文字用的不够严谨,在合同解读是容易造成误解或是产生歧义,进而导致在合同履行是出现争议,致使合同难以履行。
2完善电力部门合同管理的建议
2.1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无论什么管理,其根本都是人的管理,合同管理对于电力系统的管理非常重要,要依据合同管理人员应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的人才但当合同管理的重任,也可以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方式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在人员使用过程中要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把优秀的人员放到重要的岗位上。根据电力系统与市场的情况,从实际出发,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在职学习,努力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做到与时俱进,培养出符合中国国情的电力系统的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
2.2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依规行事
合同管理要按照依法管理、全面管理、专业管理、协作管理以及注重效益的原则进行。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电力系统是国内的大型企业,需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依法行事,使合同管理覆盖到电力系统的每一个层次,延伸到电力系统的每一个角落。合同管理制度应建立在法律基础上,以为电力系统服务为准则,以提高效率为目标的一个规章制度。这个规章制度要有可行性,要有适用性,具备科学性的特点。其具体应该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同时还应该包括合同违约、以外情况的处理等。是电力系统的合同管理真正做到有据可查,有据可依。
2.3 提高认识,建立专业合同管理团队
针对电力系统的特殊性,需要建立一套负责物资合同管理的长期合作团队,这个团队应该由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法律人员等组成,同时对于合同项中提品或服务的最终用户人员也应参与其中。技术人员能够对相关采购物资在技术上提供支持,用专业的水准来购买真正符合需要的物资;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管理及组织工作,负责协调其他人员之间的关系,在合同管理系统中起着重要的枢纽作用;法律人员在合同的制定过程中起着监督的作用,由于其对法律条文有着深入的了解,能够有效避免一些无谓的错误,能够对合同条款进行把关,而当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时能够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调节、解决;合同项中提品或服务的最终用户人员是合同对应产品的最终使用人员,他的意见至关重要,可以说所有合同标的的价值都是通过使用人员来实现的,因此在合同的起草阶段要多听取最终用户人员的意见,多采纳合理的建议,在合同履行阶段要随时跟踪产品的使用情况,在合同终止后腰听取最终用户人员的使用反馈,吸取教训,扬长避短,为电力系统更好服务。
2.4 加强审计,降低成本
目前的合同审计一般是起到事后监督的作用,而将审计引入到合同管理当中可以大大降低成本,有利于强化合同管理环节的监督、制约机制。要对合同签订前、签订后进行审计监督;建立采购合同审计台账,及时准确掌握合同的签仃、履行情况;跟踪审查合同履行情况,确保合同全面、及时履行;建立审计成果确认体系,准确反映审计监督成果。通过审计的全过程跟踪,可以有减低成本。
电力系统是国家的重要部门,电力系统的物资合同管理至关重要,需要严格要求,要按照高标准、讲科学的原则,精细管理,创新理念,努力提高电力系统的物资合同管理工作,保证电力系统的物资供应,认真履行合同管理中的每一个环节,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的水平,提高合同的履约率,避免风险和纠纷,维护国家的利益,为建设和谐电网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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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管理内控意识薄弱。
对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重视度不够,许多单位领导根本没有意识到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管理理念陈旧、落后,重视程度低。认为合同管理可有可无,法律意识不强,只有在合同纠纷发生时,才会意识到采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机构设置不合理。
侧重强调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却忽视了合同管理权力的相互制衡。合同管理的归口部门尚未建立,单位合同管理的整体情况难以全面掌握;事业单位内部的多个部门都拥有自已的合同专用章;监管部门对合同管理的监控存在局限性,不够全面,更多是在事后监管。
(三)合同管理人才缺乏。
特定的专业合同管理人员不足,现有的合同管理人员在知识的专业性、全面性方面还有待提高,制约着合同管理水平的完善与提高。
(四)合同流程管理缺乏有效控制,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1.合同管理没有一套完善、系统的制度,因此在实践中无章可循。合同管理流程的混乱,使得流程管理的衔接能力就相对较弱。具体表现为:合同签订前市调工作不到位、合同签订时合同审查不尽职、合同履行时监督落实流于形式。
2.合同管理未建立基础台账,没有扎实的第一手材料。基础工作尚未规范化,因此对分散在不同的部门和环节中的各种原始合同信息资料,难以及时汇总并集中加以分析。合同及有关资料的记录、运转、存管不善及丢失,可能增加合同纠纷的风险程度。
(五)合同管理的监督机制尚缺、作用有限。
许多事业单位内部监督部门一直缺位,有的单位虽然设立了监督部门,但是监督人员之前并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专业培训,合同专业知识缺乏,合同管理内部监督的作用没有真正发挥,达不到监控制度有效执行的目的。
二、事业单位在合同管理各环节存在的主要风险
事业单位合同风险是指在合同制订、执行、结算及变更过程中因不当行为使合同当事人的权益受到损害,合同的风险复杂多样,总的来看,事业单位的合同风险存在于合同的立项、起草、设立、执行、变更及合同保管等各个环节。
(一)合同立项环节。
未对合同市调作可行性评估,未严格审核合同对象的资质、资格,合同当事人不具有相当的能力和资历,有可能增加合同无效的风险。
(二)合同协商环节。
合同制订的范围和条件未明确,违规签订资金借贷合同、投资及抵押担保合同,对本应签订合同的经济往来活动未订立合同;忽视合同重要条款及关键细节,对合同中的主要、关键问题做出不恰当的退让;泄露与合同谈判内容有关的单位机密,可能导致事业单位经济权益受损的风险。
(三)合同审批环节。
未组织熟悉法律和财务专业知识的人员参与专业技术性强或法律关系复杂的经济事项的谈判等相关工作,对合同条款、格式审查不严密,对可能引起重大误解的条款内容存在不合理、不完整、不明确的表述,单位面临诉讼或经济权益受损的风险增加。
(四)合同签署环节。
未明确签署权限和授权审批权限,空白授权书管理不当,超越授权期限或有关事项签订合同,可能发生超越权限对外订立合同的风险。合同专用章保管不善,合同加盖了专用章而没有经过审批程序,可能导致产生合同纠纷的风险。
(五)合同履行环节。
为规避国家有关规定,将需要更高级别领导审批的重大合同或需要招投标管理的重要合同拆分成若干不重要的合同及标的小的合同,导致产生经济往来业务违规的风险: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双方没有恰当地履行;发生合同纠纷时处理不当损害单位权益;对合同对象的违约行为未及时发现并采取恰当的补救措施;对方违约时未及时追究其违约责任等。未及时补充合同条款中未明确约定的事项,使合同生效后面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
(六)合同变更、终止环节。
应当变更内容及条款而未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合同的变更、解除等,对达不到条件的擅自变更、终止,由此产生的合同纠纷倘若处理不及时,就有可能导致单位经济利益蒙受损失、单位的信誉和形象受到损害。
三、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对策
(一)提高对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重视度
1.提高单位领导对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重视度,加强相关管理人员的内部控制意识,只有提高相关人员的整体素质水平,才能确保合同管理的合理性与有效性。
2.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有意识提高法律意识及管理水平,积极落实绩效考评制度,激发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质量,减少合同管理的风险。
(二)依法依规建立合同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立足于单位发展实际,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1.明确合同订立权限。涉及大额资金的合同,应明确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由单位负责人签署。在制度中明确合同审批、签署、授权权限。推行合同审批会签制度,合同在签署之前,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合同会签过程,合同只有在各会签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之后,才能对外订立合同。严禁违反规定订立合同。2.实行岗位分工制度,保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明确每一岗位的工作职责,形成良好的制衡机制,以促进单位内部管理的合理有序,避免职能交叉。加强各合同归口部门、财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使
收支管理与合同管理有效结合。
3.明确合同管理归口部门是单位办公室,具体负责部门是合同涉及的分级业务归口部门。合同专用章由单位办公室管理,只有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才能使用。
4.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控,建立合同监督履行审查制度,降低合同风险。例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重大变化,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及时与订立方共同协商解决之道,通过合同的修订或解除,最大程度地保障单位的利益。财务部门在付款前应当审核合同的履行情况,对未按照合同条款履约的,要中止办理结算价款和账务处理。
5.强化合同管理基础信息工作。对合同流程管理中的信息资料进行详细、真实的记录,执行台账管理制度,建立合同管理基础台账;对合同立项、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档案资料妥善保管并及时归档。明确合同订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真实的合同流转过程记录,能为检查合同管理情况提供依据。
(三)完善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采用内部审计与外部监管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模式,选择具备专业知识的审计人员负责合同整个流程的监督审计。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定期对单位合同管理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监督、评价与指导,提高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合理性与可靠性。建立合同履行评价机制,强化合同履行的控制与管理,进行审计监督、检查、评价,按期评估,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
四、结语
关键词:审计范例;合同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6-0-01
一、项目背景
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必须签订合法的、有效的经济合同。经济合同审计是指由审计部门对经济合同的签订、执行过程和结果进行审计监督、检查、评价和咨询活动。开展经济合同审计,可以全面了解企业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揭示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合理化建议,进一步促进企业加强合同管理,规范经济活动,防范风险,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是加强内部管理的有效措施。
二、审计程序及方法
(一)开展审前调查,初步分析确定审计重点单位
1.了解生产项目、合作方式、合同的管理等,我们发现有的生产合作单位只有一二个,均为来料加工,采取保底的合作方式,合作方式较单一,而有的属自有产品单位,生产项目复杂,合作客户繁多、产值大,作为审计的重点。
2.分析性复核审计区间的收入、成本,结合产值、应收账款(重点关注逾期未收的账款)、应付账款、材料设备采购,将在生产项目稳定的前提下,而产值、收入波动大、不均衡的单位,确定为合同审计的重点。
(二)制定审计方案,确定合同审计的重点内容
1.对合同签定的合规性审计
(1)重大经营合同是否经过相关的审批程序;(2)双方签约人(非法人代表)是否取得法人委托书;(3)订立的经济合同是否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4)订立的经济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准确、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及违约责任等是否清楚、明确;(5)订立的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时采用何种方式进行解决以及在何地解决是否进行了约定。
2.对合同履行情况的审计
(1)经营活动是否按签订的经营合同严格执行,特别是货款的回收、质量扣款、不决事项等;(2)经济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是否依法进行,有无采取书面形式。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检查收入是否全部入账,是否存在账外收入;(3)合同管理的规范性,有无规范的管理台账,台账登记是否齐全。
(三)实施审计
调取重点被审计单位审计区间正在执行的经济合同、台账及相关的财务账、会计凭证等资料。
1.通过查阅合同文本,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准确,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及违约责任等是否清楚、明确,格式是否规范等。
2.查阅对方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特别是非法定代表人签约的签约人授权委托书,检查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3.检查合同洽谈记录、打板定价记录、重大合同的报批记录等台账,审查合同签订前有无履行相应的洽谈、打板定价、报批程序,相关的台账是否齐全。
4.抽取发生金额较大、较频繁的经济业务合同,核对产值、收入支出、应收账款、材料设备采购等生产经营资料和财务数据,采用比较分析法,检查经营业务与签订的合同是否吻合,审查经济业务是否全部签订合同及合同的履行情况,包括是否严格按合同的条款交付了标的物,质量是否合格,数量、价款是否正确,款项是否按时回收,合同变更是否符合特定的条件,违约是否有相应的违约责任等。如保证金的收取、货款的回收等。
5.核对经济合同和台账,确认合同是否全部登记台账,内容是否齐全。
三、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管理较混乱。有的合同台账中登记的合同,没有归档的合同文本,合同不知去向;有的合同没有在台账中登记;合同无专人进行管理,在财务部门也没有完整的备案,合同文本没有进行统一编号管理。
(二)合同的洽谈和签订记录不齐全,被审计单位签订的合同没有经过前期洽谈、报批、打板定价等相关程序或无法提供合同前期洽谈、报批、打板定价的文档资料;合同签订人的主体资格不合规,部分非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合同无法提供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
(三)部分与客商签订总合同后,对各批次的加工项目没有签订分项合同,对该批次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等没有进行约定。出于对客商的信任,长期合作的客商期满后的合作没有续签正式的书面合同,存在经营风险。
(四)没有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如客户保证金收取不及时或没有足额收取,货款未按合同签订的履行期限收回,逾期未收的货款没有收取滞纳金,存在坏账的风险。
四、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由于生产项目非单一性,所合作的客商有长期、有临时,加工项目有来料加工、有自有产品,合作方式有保底、有计件,采购项目有材料、有设备,使经济合同的管理较复杂。(二)各级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意识到合同是对双方义务的约束和权利的保护,经济业务没有合同是无序、无保障的经济业务。(三)相关责任人对合同的法律知识欠缺,不熟悉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四)合同的管理不是一个部门的任务,涉及生产单位、经营部门、财务部门,合同的签订、执行、结算等各职能部门沟通联系不够,导致合同的执行、结算情况无人监管。
五、审计处理意见、建议
(一)加强合同的管理,合同应指定专人管理,进行统一编号并登记台账,按类别管理,所有签订完的合同必须及时送专人管理,并在财务部门备案,便于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二)严格执行合同的签订程序,对合同外的其他附件如洽谈记录、报批文件、打板定价资料、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等要及时、完整地做好归档。(三)各项业务必须事前签订合同,包括各批次的对外业务必须签订分项合同,明确各批次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等,长期合作客商合约到期后应及时办理续约,便于双方严格按合同履行义务,维护各方的权益。(四)严格合同的履行,落实收款出货制度及客户保证金制度,落实企业应收账款的回收责任,业务部门要跟踪合同的执行,应根据加工合同条款及时清查保证金和货款的到位情况,避免因管理不善形成坏账,给企业造成损失。
参考文献:
工程施工管理内部审计,主要是围绕成本效益情况进行的审计。通过对工程项目的事中监督,发现并纠正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堵塞漏洞,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找出薄弱环节,提出对策和建议。审计内容覆盖施工管理各个方面,包括合同管理、技术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劳务管理、物资管理、安全管理、办公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本文就以上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1.合同管理内部审计
合同管理审计是指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各专项合同内容及各项管理工作质量及绩效进行的审查和评价。审计目标主要包括:审查和评价合同管理环节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合同管理资料依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合同对整个项目投资的效益性。合同管理审计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1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的审计
检查项目部是否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是否建立了适当的合同管理制度。
1.2合同内容的审计
检查各类合同(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物资采购合同、设备租赁等合同)当事人的法人资质、合同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是否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符合;合同条款是否全面、合理,有无遗漏关键性内容,有无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法律手续是否完备;合同是否明确规定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存在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等导致合同无效的风险;是否有按优先解释顺序执行合同的规定;所规定的付款和结算方式是否合适;对内对外结算台帐记录是否及时完整,是否与财务帐面核对一致等。
1.3合同履行的审计
检查是否全面、真实地履行合同;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差异及产生差异的原因;有无违约行为;处理结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1.4合同变更的审计
检查合同变更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合同变更的相关内部控制;合同变更程序执行的有效性及索赔处理的真实性、合理性;合同变更对成本、工期及其他合同条款影响的处理是否合理;合同变更后的文件处理工作有无影响合同继续生效的漏洞。
1.5终止合同的审计
检查终止合同的报收和验收情况;最终合同费用及其支付情况;索赔与反索赔的合规性和合理性;合同资料的归档和保管,包括在合同签订、履行分析、跟踪监督以及合同变更、索赔等一系列资料的收集和保管是否完整。
2.技术管理内部审计
检查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情况;进度计划的制定情况;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是否及时、准确,是否具有指导性;材料计划是否及时、准确;各种报表是否按照统计报表制度执行;资料的管理是否规范。
3.施工管理内部审计
进度计划的落实情况,检查是否建立了进度拖延原因分析和处理程序,对进度拖延的责任划分是否明确、合理,处理措施是否适当;现场施工管理情况,检查有无不当管理造成的返工、窝工情况;调度会、班前会、仓前会执行情况;工票管理是否规范;施工日志填写是否规范。
4.质量管理内部审计
4.1项目开工前
项目管理目标(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制订情况,是否制订、具体详细与否;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计划制定情况;质量人员配置情况(质检员、试验员、质控员),是否持证上岗、数量是否满足要求;工程项目划分情况;工程原材料厂家考察情况、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情况、试验室建设情况;特殊过程的确认情况。
4.2项目实施中
工程材料使用程序;中间产品制作及检验使用情况;特殊过程的实施及监控情况;终产品情况、建筑物外观质量、质量缺陷记录及处置;不合格品的记录及处置情况;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及质量检查情况;试验、检测费用的支出情况。
4.3项目实施完
工程验收资料的整编情况;单元、分部、单位工程的验评情况;其他质量检查情况。
5.劳务管理内部审计
劳务分包队伍的选用情况;岗前培训情况;劳务费用结算情况,拨款手续是否规范;劳务分包队伍材料领用情况;劳务分包记录情况。
6.物资管理内部审计
物资采购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审计物资采购计划、采购合同、采购招标、供货商选择、采购数量、采购价格、采购质量、物资保管、结算付款等。审计具体内容包括:
6.1物资采购制度的审计
主要制度为:采购程序制度、授权审批制度、供货商管理制度、财产接触制度、合同或协议签订制度、凭证管理制度和定价策略等。
6.2物资采购过程审计
(1)采购计划是否与生产计划、物资库存控制计划和资金供应计划等相协调。对生产急需和突发性的紧急物资采购,是否于规定时日内补齐办妥有关手续。
(2)采用招标方式,具体审查内容如下:招标过程和招标标准是否符合“公开选购、公平竞争、公正交易”的原则;审查有关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严密,有关条款规定是否得到切实遵守;招标方式的选择是否合理;招标采购的价格是否合理。
6.3物资的保管及使用审计
仓储保管情况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仓库存放保管工作:物资是否按分区及编号有序排放,物资包装标示是否符合规范,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资是否隔离存放,库房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是否到位;物资保管账卡档案是否建立健全并定期与相关资料、账簿核对;物资分类保管情况:物资保管是否按照物资的重要程度、消耗数量、价值大小等区别对待;物资储备定额制定是否合理:物资最高储备、经常储备、保险储备和季节性储备等定额是否经济合理,是否做到既满足生产需要,又最大限度地压缩库存。
7.安全管理内部审计
项目部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社会治安等组织机构;是否制定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同每个协作队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安全台帐是否完善,主要包括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及隐患处理记录,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危险因素、环境因素辨识清单,重大危险因素、重大环境因素控制方案,特殊工种、特种设备管理台帐,关键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等;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正确使用情况,施工现场施工用电安全防护情况,高空、临边、悬空作业安全防护情况,大中型机械施工安全防护情况,施工现场危险部位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落实情况。
8.办公管理内部审计
检查办公用品及招待用品采购计划的制定及审批情况;办公用品及招待用品采购计划的执行情况:办公用品的购买是否及时,是否为归口购买,有他人代买的情况时,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办公用品及招待用品的入库是否有验收单,是否建立了《管理台帐》,随时掌握办公用品及招待用品购入、发出和库存数量;是否定期开展办公用品核查工作,盘点、核对,是否做到帐实相符;电话卡的领用是否为定额领用,超额部分是否进行了审批,是否对电话卡的充值进行了控制,领用情况是否定期公开;办公设备及办公设施是否建立了台帐,是否制定了跟踪、收回制度,是否对购买大件物品时赠送的物品进行了管理;印鉴管理情况:日常使用是否有登记,因特殊原因使用印鉴、外借印鉴是否有领导审批;文件收、发登记情况;办公环境及生活环境管理情况。
9.财务管理内部审计
包括资金管理审计、成本费用管理审计、债权债务管理审计、会计核算审计。
9.1资金管理审计
资金管理是否符合国家及工程局的有关规定,有无隐匿资金及帐外收付资金的行为,资金受处控制程度等;资金使用是否坚持计划性原则;现金收支是否符合国家及工程局有关规定,有无超出规定范围大额支付现金的行为等;银行账户的开立是否符合工程局的规定,有无私开账户,公款私存,违规拆借货币资金行为等;现金盘点制度、银行对账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等。
9.2成本费用管理审计
成本管理是否坚持“成本效益”原则和“投入产出”原则;工费的支出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本公司的工资、薪金政策,工资支出水平是否控制在核定的指标以内。材料费的支出情况:主要材料的实际消耗量是否控制在定额消耗量以内,材料价差是否得到补偿;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主要施工机械实际台班费用是否低于定额台班费用,机械费用支出是否控制在预算水平以内,设备折旧是否足额计提;间接费用及管理费用的支出情况:费用的发生是否合规,是否控制在规定的额度以内。
10.人力资源管理审计
检查人力资源配置情况;临时用工管理情况;劳保用品发放情况;考勤记录及考勤台帐情况;特岗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职工培训记录情况等。
关键词:水利工程 施工合同 管理
水利工程投资大、战线长、施工队伍多、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越来越得到重视,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设管理的核心,它作为其他管理工作的指南,对整个工程建设的实施起总控制与总保证的作用,可以说,一个工程项目建设起始于合同管理,也终结于合同管理。
1、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施工合同就是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合同,是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而签定的合同。合同管理是指水利建设主管机关、相应的金融机构,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企业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施工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保护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施工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施工合同顺利实施的一系列活动。
2、合同管理的作用
一是促使施工合同的双方在相互平等、诚信的基础上依法签订切实可行的合同;二是有利于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相互监督,以确保合同顺利实施;三是合同中明确的规定了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通过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双方严格执行;四是通过合同管理,增强合同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调动建设各方的积极性,使合同双方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共同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3、当前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3.1招标不够规范,为合同管理埋下了隐患
随着“三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已逐步规范,但也存在一定问题,如工程招标不够规范,某些工程在招标过程中,由于“僧多粥少”等一些客观原因,迫使承包人不合理压价,造成低价中标后实施困难,工程质量、工期很难得到有效保证,不得不想方设法的追加投资,给项目实施带来麻烦,也给合同管理造成困难。有的工程发包时合同条款不合理,为顺利承包到工程,且迫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压力,大多数承包人面对不够公正的合同条款也只能委曲求全。同时,有的承包人为提高中标率,搞联合投标,甚至恶意串通,抬高中标价,造成不正当竞争,扰乱建设市场,造成施工力量强、管理水平高的承包人不能中标,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被动。
3.2施工合同管理脱离了工程投标管理
投标管理和施工合同管理是有内部联系的。但是,施工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的时候“技术标”、“商务标”所属的部门通常是施工单位的开发部门,但由于施工单位每年给开发部门下达的开发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和开发部门的年终奖金直接挂钩,导致开发部门片面追求工程的中标率,而对于工程中标之后是否能给企业带来效益不加考虑,甚至出现低价中标的情况。当投标中标,施工单位(项目法人)与中标的承包单位签订完施工合同,这个合同便以文件的形式转发给工程项目经理部开始具体实施,对于施工合同以及相关的技术交底,通常没有实际性的行动,只是流于一种形式,施工单位不去跟踪施工合同的进行情况,而且签完之后就放进柜子,导致合同管理和投标管理严重脱节。
3.3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现象严重
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现象严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有的承包人把所承包工程的全部施工任务转包给第三方或把所承包工程分解成多个小工程分别转包个多人;有的承包人把所承包工程转给不具有资质的施工企业或个人;有的分包单位把所分包的工程再分包,进行层层转包、分包;还有的把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施工转包给第三方等,这都是我国有关合同法中明令禁止的现象,但在实际过程中大有存在,导致合同的履行力度的缺失,工程质量严重不达标,施工各方相互推卸责任,导致工期被延长或无限的延长。
4、对加强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4.1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的目标制度
保证工程质量、增强企业的经济效益是合同管理的最终目标。建立一个明确的管理目标体制是合同管理目前亟需的。管理目标的建设可以划分为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来进行。同时,创立一个施工合同的管理评价体系,从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好合同管理人员,提高其管理水平。
4.2加强对合同的检查与审计,督促合同双方自觉履行合同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审计,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检查考核制度。对合同的签定条件及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技术要求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合同手续是否完备等进行严格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认真进行分析,及时纠正。对工程价款支付是否合理合法,有无转包及违法分包现象存在进行审计,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的行为要认真查处,使合同管理步入正规化、规范化管理渠道。
4.3正确选择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是为建设单位服务的,它代表着发包方对承包方进行监督,监理工程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能做到科学、独立、公平,对工程出现的问题应能及时责令施工方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对项目的实施有预见性,为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保证。
4.4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
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应选派具有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懂经济、业务素质高,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对于合同管理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注意对执行人员进行交底,使他们熟悉合同内容,做到有理、有据、有节的执行合同,变被动执行合同为自觉遵守合同。
4.5做好施工合同管理的总结工作
因为每个工程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使得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比较主要在经验方面,所以只有不断的总结,对合同的整个过程进行记录,内容应是产生的问题和解决的措办法,对类似的合同进行归类并形成文档,以供以后进行学习和交流,这有利于提高员工和企业的施工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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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戴龙.浅谈水利工程的合同管理[J].科技资讯,2010(32).
风险防控的首要环节是准确识别阻碍基层人民银行安全健康发展的风险。内审部门以风险评估为起点开展工作,通过聚焦评估、聚焦选题、聚焦重点,进一步优化审计监督领域,提高审计发现问题的质量,深人揭示对外履职和内部管理中蕴含的风险隐患。
(一)聚焦评估,增强风险应对能力。在对淮南中支24项业务职能、94项业务领域、883个风险事件进行系统风险评估时,突出关注新业务、新系统、新工具的风险。采用全面收集梳理资料、内外联动、多方讨论分析等方法,强化数据录人的完整性、合理性,明确各业务领域的风险级别,最大限度提高风险评估的科学性和可用度,内审部门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助力淮南中支管理层进一步了解单位、部门所处的风险状况,关注内控薄弱环节和关键风险点,有的放矢地制定针对性风险防范措施,提高内部管理控制实效。如会计财务部门积极采纳风险评估结果,在全辖组织开展采购立务风险排查,及时完善了相关采购管理制度。
(二)聚焦选题,科学规划审计项目。内审部门结合风险量化评估结果,紧贴淮南中支履职目标和党委中心工作,密切关注内外部形势变化,跟踪不同时期和阶段的业务发展变化和管理要求,围绕履职重点、难点、要点开展精准审计,将有限的审计资源聚焦于风险防控的薄弱环节,实现了“风险引导审计、审计关注风险”。近年来,对淮南中支机关开展了合同管理、ACS业务连续性、依法行政、预算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国债管理等审计,着力揭示法律、资金、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对辖内县支行开展了基建维护改造项目、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等审计,持续关注县支行管理的薄弱环节,促进强化内部管理,防控风险隐患。
(三)聚焦重点,发现深层管理问题。牢固树立价值增值理念,在围绕“用钱”“用权”“安全”等重点业务领域实施审计监督时,深化审计内容,将审计重点和发现问题更多地转移到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有效性方面,着力揭示管理性问题和机制性障碍,将内审目标提升到完善组织治理、实现基层人民银行目标的层次。如开展合同管理审计,在关注合同审核、签订、履行等环节规范性的同时,重点关注劳务外包、应签未签合同等重要风险事项,尤其是围绕劳务派遣转劳务外包、驾驶服务外包等事项,注重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思考问题,深入挖掘问题背后的管理层面缺陷和薄弱环节,结合背景、现状和未来形势,提出规范管理的思路,形成有价值的审计成果,赢得了审计对象的认同。
1.1合同管理意识淡薄,合同文本不严谨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法定契约,而合同管理则是合同履行的一种行为过程。很多高校负责人或基建负责人对《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不熟悉,只注重合同的签订形式,没有把合同管理纳入基建项目日常的管理之中,往往是合同一签万事大吉、束之高阁,没有将合同内容在相关管理部门和各层级管理人员中传达学习,致使各部门的管理人员不知合同的条款内容,更谈不上依据合同监督履行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出现了合同与管理分离的现象,增加了防范合同风险的难度,导致在合同履约过程中遭受到一些本可避免的损失。如该变更的没有及时通知、该签证的没有及时签证,给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带来了很大的随意性。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是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纠纷和争执问题的法律依据。因此,合同文本格式必须规范严谨,合同文字表述必须准确明晰,合同条款要素必须完整。可是,在实践中往往因各种客观或人为原因出现签订的合同文本不严谨、内容不完备或有歧义,这些容易产生歧义、误解或不完备的合同条款是引起合同履约纠纷的导火索。一旦出现合同条款争议、结算争议或索赔纠纷时,才发现合同要素不全、依据不充分,给高校依法寻求确凿有利的法律依据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造成很大困难,最终造成“打掉牙齿往肚里咽”的投资风险。
1.2权利义务有失公正,合同履约不严肃合同特性之一就是平等互利性,但有些高校基建合同在签约中明显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的现象[4]。有的基建合同强调发包人权利和承包人义务的条款多,而不提或少提发包人的应尽义务和承包人的应享权利,使得双方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有的基建合同在约定奖惩条款是强调发包人奖励的少和对承包人惩罚的多,使得奖惩明显不对等。这些看似对发包人有利,但实际不利,它会打消承包人的施工积极性,甚至有可能为合同履行埋下纠纷隐患。有些高校在基建管理过程中,双方合同履约意识淡薄,不认真履行合同或随意口头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导致监理不严、变更不及时、随意签证等违约现象时有发生。还有的高校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也不及时办理竣工审计结算手续,有的甚至是交付使用多年,审计结算却拖着没完成。有些全额垫资的承包人因资金短缺、工作人员不足或管理跟不上,不按操作规范组织施工,造成工程延期、质量低劣。有些签约双方出于友好协作关系,不履行相关奖惩条款,造价控制不严,致使结算价超合同价现象时有发生。
1.3承包人借照经营,违法转包分包多有些承包人认为:“政府工程赚钱容易帐难结,房地产开发商工程好接钱难赚”,因此就把目光盯在了高校建设项目。有的承包人自己不具备建设项目施工资质,就借用他人资质非法参加工程投标,瞒过招标机构和招标单位非法获得承包资格。这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承包商不具备施工组织能力和良好的施工技术水平,往往延误工期,质量达不到标准,拖欠工人工资、材料款和设备款,导致不能按期完工、无法验收交付。更有甚者,承包人借照经营,没有经济实力,非法拆借工程款,导致高校受到经济纠纷案件牵连,置高校于两难境地。有些承包人为了获得工程承包人资格,不惜相互串标、围标或低价中标[5]。中标后又觉得利润低微或有可能亏本,就将承包的建设项目以更低价格转包或非法肢解转包给一些不具施工资质或者根本没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这样多次肢解多次分包转包势必加大了高校施工管理的强度和难度。这样做的最终结果就是造成工程进度、质量、人员安全严重受影响,同时也增加了各种纠纷或事故发生的风险。
1.4合同管理脱节,信息化程度不高在基建合同管理过程中,应该是基建、计划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共同监督完成并各自履行好自己职责。如基建部门对合同实行全面管理,计划财务部门应严格按合同控制进度款拨付,纪检监察部门应对工程质量及基建纪律重点监督,审计部门应对工程质量及进度款拨付等严格控制,但在基建合同的运行过程中,各部门间相互扯皮、相互推卸责任,管理脱节现象严重,部门间协作联动能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有些高校合同管理信息采集、存储和维护等手段落后,信息化程度不高[6]。首先是专业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其次是仍然采用手工方式签订合同、管理合同、处理合同信息,合同管理处于分散状态,合同归档不够。再次就是没有采用现代管理理念进行合同管理,对于电脑、扫描仪、摄影摄像等先进设备在合同管理中没得到充分运用。
2加强基建合同管理的措施建议
2.1提高合同管理意识,增强合同文本的规范性合同双方在签订基建合同时,一定要严格坚持基建合同的“”特性,对合同协议条款、通用条款、专业条款和附件等进行认真审查,签订全面准确、严谨规范、合法性和执行性强的合同文本,最好是选用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的“合同范本”。要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合同管理,加强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意识。树立严格按合同规定办事意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体现合同的法律权威和地位。减少合同纠纷,以确保充分执行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的当事人,保障建设目标的顺利完成。
2.2坚持签约双方公平性,杜绝违约纠纷发生签约双方权利义务平等合法是合同制定的一条非常重要的原则。对于重大工程项目尽量采用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规范合同文本,对于一般性工程可以双方协商制定,但不管采取哪种方式制定合同都应在保障高校利益的同时尽可能做到条款公正、公平、合理、合法、对等,同时也要明确禁止转包分包等要求,以更好地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2.3严格承包人资信审查,预防借照经营承包人的规模实力、企业信誉、人员管理水平等都影响建设项目的直接因素。因此,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务必对投标人进行严格的资信审查和实地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投标人的法人资格、资质等级、固定资产设备注册规模、专业技术队伍、项目管理人员水平和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等,尤其是首次参加项目投标人或首次承建的承包人要更加慎重考察和筛选,以免决策失误。对曾经承建过本校基建项目的那些重合同、守信誉、施工质量好、工程进度快、管理规范的承包人可实行择优汰劣制度,在招标文件中用明确条款条件择优。只有这样,才可能选择最具实力的承包人,才可能避免借照经营,才有可能避免转包分包,为中标后顺利签订合法的施工合同做好准备。
2.4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提高信息化程度基建合同管理体系包括合同管理制度、合同文档和监控体系等。建立健全高校基建合同管理制度体系是完善高校基建管理的重要制度保障。要建立健全招投标文件审核,基建合同签订、审查、备案、履行到竣工审计结算等系列制度,使参与施工和合同管理的部门及相关人员能够有章可依,更好地严格按照规范和程序进行操作管理。建立合同文档信息电子管理系统是加强合同管理的重要手段。要按照“依据完整、归类准确、使用便捷”的原则,应用计算机应用软件编制适合本校的合同文档信息收录系统,及时收集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洽商、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以及设备采购、变更、索赔等相关信息,以记录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理合同监控体系是加强合同管理的具体体现,合同监控主要是工程进度、质量、成本、安全和合同履行的监控。通过监控可以严格控制合同变更洽商事项,尽量规避不可预见的风险,适时调整投资分配、工期进度,更好地保障工期和质量。
3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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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本网站内容仅用于学术交流,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本站将立即删除有关内容。 摘 要: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越来越受到国家各部门和企业关注。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的重要环节,关系到企业诸多经济利益的实现,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具有重大的意义。所以为了能够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并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有效实现、维护参与各方的权益,针对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探讨是非常必要的,本文从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影响的角度进行简单分析。 关键词:合同管理;工程造价;影响;对策;工程管理; 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 A
一.引言
近些年来,各类工程建设如火如荼的开展,其中的工程造价是工程管理的重要的一部分,它主要是指某项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可见工程造价在工程建设领域内的重要性,关系到整个项目的成本控制管理;但整个工程的造价管理过程是通过若干项经济合同的履行来实现的,合同管理从施工前的准备,直到竣工验收,一环扣一环,前者制约后者,后者补充前者,任何环节疏忽,都将导致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的失控。由此可见合同管理对于工程造价影响重大,是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的关键环节,也是控制建设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
二.有关工程造价的事项
1. 工程造价的作用。
从微观上理解,工程造价管理是生产企业立足于市场价格信息,结合自身发展需求,为实现效益目标所进行的成本控制、计价、定价和竞价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从宏观上理解,工程造价管理是政府在认清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的基础上,为满足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采取各种手段对造价进行管理和调控,并通过对市场的有效管理,来适当适时干预市场主体价格的管理过程。
在传统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下,人们的头脑中尚未形成有关质量的概念,工程造价的高低还不为人们所重视,科学的造价管理更是无从谈起。现今经济形势下,如果不摒弃这种不合时宜的思想,势必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损失。因此,对工程造价进行科学可行的管理,是适应国家经济发展趋势的必然结果,也是推动我国市场经济迈向成功的强大动力。
2.工程造价的注意事项。
由于建设项目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技术复杂,人、财、物消耗大,考虑到投入使用后的经济效益等因素,一旦决策失误,将造成无可挽回的巨大经济损失,为了合理确定造价,必须在建设全过程,按照不同阶段的特点进行多次计价,即按建设程序合理确定不同阶段的造价精度,以充分体现造价的合理性。工程造价控制应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但控制重点应转移到项目建设的前期,即转移到项目决策和设计阶段,而一旦投资决策后,控制的重点应放在设计阶段。
三、工程合同管理
根据《建筑法》规定,施工前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 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依据。签订公平合理、严谨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基础。在合同签订后,要注意做好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对于合同、补充合同、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签证、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等文字记录,必须保存完整,同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措施,保证合同得到有效履行。
工程合同是工程承、发包双方必须共同遵守、认真履行的法律性文件,一份全面、周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能够很好地保证建筑工程的合理性及合法性, 是甲乙双方在实施合同中一切活动的主要依据,是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甲方进行工程建设、支付工程款、控制工程质量,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文件。这份合同可以为降低工程造价,避免因违约和索赔造成的工程价款的提高而提供有力保障, 是实行合同管理对造价控制的关键环节。因此,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要严格履行合同中关于双方的各项条款。
四、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1.工程造价前期合同管理。
工程造价前期管理也是合同签定前的管理,主要指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该阶段的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投资三方面控制的主要依据。一个完整、科学、合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内容均体现在与工程造价相关的信息中,主要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上述各项内容应在合同签订前予以全部合理科学地明确,可预见的因素应在合同中事先具体明确约定,避免出现问题后发生纠纷,以便各投标单位有针对性地报价,使中标造价尽可能接近竣工后的实际造价。
2.工程建设中合同管理。
(1)对工程合同进行交底。 施工单位在中标签订合同后,对新中标项目向相关部门和项目经理部进行交底。合同交底工作主要包括:工程基本情况(包括前期工地及市场调查情况),项目的经济标、技术标,合同的权利与义务重点分析、风险识别,管理目标、制度和要求,报价策略,项目盈亏点预测分析,安全质量措施及对外宣传等。合同交底工作,是合同管理信息的分析与传达,为合同的履行、工程造价的控制打下良好的基础。
(2)做好合同后评估,可以更好的实现施工企业内部工程造价的控制,为企业创造更大的效益。工程项目合同后评估是以中标合同为基础,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为目的,以编制工程成本预算为前提,对工程项目的特点、施工组织、施工成本及经济效益等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测算与估价。合同后评估工作根据工程现场和市场调查情况,进一步细化和优化施工方法,编制工程成本预算,计算各项目成本费用支出。通过预测工程项目的成本和经济效益及主要经济指标的实现情况,对可能出现的降低经济效益的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措施,减少施工成本的支出,控制工程造价。同时,合同后评估工作也为寻找工程索赔的突破点,制定合理的索赔计划提供了有利的依据。
(3)工程实施过程中,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验收和监管工作,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在合同履行中,材料、设备作为工程造价的主要组成部分约占工程造价的60%~70%左右,因此,材料、设备价格的高低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大小,而且又是容易出问题的环节。目前,社会上存在不按合同约定的有关标准而是按“人情材”采购验收材料设备的现象。要想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必须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材料、设备的验收制度,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材料和设备绝对不能进场。加强材料、设备的日常监管,减少材料在施工中的浪费,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
(4)严格工程款的支付制度。工程款的支付,一定要严格执行合同规定,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施工单位要按照合同要求,每月组织好验收报量工作,保证已完工程收入的实现,并做好每个节点工程量及工程款支付台帐,保证资金尽快回收。
(5)做好变更、索赔管理工作,控制工程造价。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因其实施的长期性、复杂性、动态性等原因,任何工程合同都不可能预计和覆盖所有的工程建设问题,工程变更和索赔是不可避免的。变更、索赔管理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的签证和索赔必须及时合理地按程序进行。很多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变更工程的随意性很大,往往在现场发现图纸有问题或是实际情况有变化就要求施工单位变更或是会议上口头通知,施工单位应现场做好施工记录及会议纪要请业主和监理签字认可;并及时发出变更核定单,及时地跟踪签字,并保存好签字手续;变更核定单一定要规范,变更内容要清楚适当,不能盲目扩大。
3.工程建设后期合同管理。
合同后期管理主要指竣工验收阶段的合同管理,该阶段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同样有不可忽略的意义,也是一个相当关键的环节,它是对整个工程造价分析及管理的总结。在这一阶段,我们更应细心百倍。首先全面清理检查工程结算的所有资料,包括竣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工程签证单,招投标文件,合同书,结算书等,并在审查过程中记好原始记录,保存好工程量计算书及现场材料使用发票凭证,然后建立完整的审查档案。对审查出的问题,要有明确的处理意见,重算、冒算的项目要调减,漏算、少算的要调增,再进行总的汇总。然后,由承包人将审查后的全套工程结算资料提交给业主或业主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计,审计时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第一, 所有竣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签证单等工程结算资料应保存为原件;第二,结算审计以合同为准;第三,承发包双方应积极配合审计单位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审计。
五.结束语
工程造价控制贯穿于工程建设施工的全过程,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合同管理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措施,贯穿于建设项目管理全过程中,对于造价能够合理控制和实现效益的最大化起着重大作用。这些需要我们工程建设者的不断努力,采取合理的措施,加强合同管理,才能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严冰.浅谈工程造价合同管理[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09/02.
一、高校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形式
按标的物的不同,一般可分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材料供应合同和设备供应合同。按承包范围不同,一般可分为总包合同、分包合同。一般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大,工期要求比较严格,其中有许多复杂的专业项目时,应选择总承包的形式,这样虽然会提高总投资,但可以避免各专业之间协调配合不当造成返工浪费、工期延误,相对节约了工程投资。此外,目前高校普遍存在工程管理人员不足,专业管理能力不强的现象,采用总包合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建设方的管理难度。如果工程投资项目各专业交叉施工相互影响较小,且专业性较强,则可采用分包的形式,即建设单位直接与各专业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但在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各分包承包商向总承包商交纳的配合费和管理费的计取方式和数额,避免工程结算纠纷,建设方既可以有效地进行工程投资,又可以以费用补偿的形式将协调配合的责任转移总承包商。按合同价款形式不同可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及成本酬金合同。总价合同对发包方最有利,而成本加酬金合同最利于承包方。高校工程建设项目一般是在新生入校时投入使用,因为工期的限制,前期工程的论证和准备工作都不是很充分,因此建设规模相对较大的项目大多采用费率招标,这样确定的合同形式一般都是成本加酬金合同,这种合同形式会导致建设方承担更多风险,而且无法主动地控制工程造价,而承包商也不可能积极地去控制成本。对于设计工作滞后的情况,建设方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权衡利弊,采用最佳合同形式,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
二、高校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现状
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并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缺乏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
第一,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高校工程建设项目具有间断性,学校对工程建设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不高,很少培养和配备专业的技术管理人员。一旦进行工程建设,职能部门只能调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大部分学校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物性工作,甚至有领导直接指定由一般办公人员管理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就会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第二,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归档程序及要求,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
第三,合同签订不严谨。在高校工程建设领域,承发包双方普遍对合同不够重视,在签订合同时根本就没有考虑到把合同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就缺乏可操作性与完备性。此外,由于建设工程涉及到的专业分工多,合同管理相关人员客观能力与主观疏忽等因素的影响,合同条款之间、不同协议之间以及图纸与施工技术规范之间都可能出现矛盾,而现实中,熟悉工程实践的专业人员不具备订立合同的法律素质,学校领导对工程合同给予足够重视的也只能聘请律师来负责合同的审查,而熟悉法律知识的律师却又不了解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这样的合同很容易导致与现实情况的脱节,从而引发合同纠纷。因此,为了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建设单位必须做好各个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有效规避合同风险。
第四,工作衔接程度不够重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具有一定规模的建设项目和大宗物资材料必须进行招投标,而高校管理过程中参加招投标的一般是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而真正的合同议定人和审核人往往没有参与招投标过程。对工程的进程了解不够全面,在签订合同时很容易使合同内容与乙方的投标书脱节,而在合同的常规解释顺序中,“合同书”排在“投标书”之前,所以法律只会承认合同书中的条款。
三、高校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建议
(一)合同签定过程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一要重视合同乙方的法律资格审查,既要审查参建单位的法人资格,更要重视委托人的合法性。因为目前机构和人繁多,经常出现中标后,施工企业更名的现象,如果委托书不及时变更,极易形成合同纠纷。
二要尽量避免工程合同主体不当、文字不严谨规范、条款挂一漏万、只有从合同没有主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等情况。
三要在工程合同中明确工程审计单位和审计方式,确定审计费用的支付责任,明确审计费用计算方法或有关文件编号,施工单位应支付的审计费用要明确支付方式(一般是甲方代扣)。
四要尽量避免边施工边签合同或先施工后签合同的情况。合同签订不及时,不利于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五要重视材料供应合同的签订。材料供应合同中对于承包商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格的约定必须合理、无歧义。建设单位可以通过对建筑行业一般惯例和有关规范的了解,掌握材料的市场行情,签订内容缜密、措辞严谨的合同条款,避免纠纷。控制了材料费的支出,很大程度上就能控制住工程造价。对于建设方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其采购合同要强调“货到验收”、“交货地点”等条款,合同中更要注明材料设备的型号、品牌、数量、色调、单价等。
六要充分利用询标阶段解决问题。目前高校多采用招标形式择优选择承包商或材料供应商,当评标委员会选出中标候选人后,学校的工程管理人员要善于利用询标阶段解决合同签订中的难题。实践证明,在这一阶段处理问题远比确定中标人后签订合同时再进行谈判轻松得多,达到的效果也较为理想。在询标过程中.可以让候选人明确并承诺在以后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如何处理,费用怎样计算,避免以后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如材料供应合同中材料质量、供应时间、卸货费用、验货交货制度、奖罚措施等;工程承包施工合同中关于项目负责人、管理班子人员的配备及更换、施工单位如有严重质量及偷工减料问题的处罚、文明施工的制定与实施、工程质量、工期奖罚、甲供材料的结算,另行分包工程的管理费用等,对未列入报价的费用项目则应要求候选人明确承诺视为已含在总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七要注意合同谈判技巧。实践证明,在谈判中一味采取强硬态度或软弱立场都是不可取的,都难以获得满意的效果,而采取刚柔结合的立场则容易收到理想效果,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才能应付谈判的复杂局面;在谈判中要随时研究和掌握对方心理,
了解对方的意图;不要用尖刻的话语刺激对方,要以理服人,求得对方的理解;要善于利用机会,因势利导,用长远合作的利益来启发和打动对方;巧妙把握退让的尺度,使双方都能有得有失,共同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折衷办法;对谈判要有坚持到底的精神,有经受各种挫折的思想准备,对分歧意见应相互考虑对方的观点,共同寻求妥善的解决办法,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情况下,应及时终止谈判,寻求时机再次谈判。
八要引入律师管理机制。签订工程有关合同必须遵循建筑业的法律法规,明确工程变更、索赔、合同价款的支付及调整方法,明确发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使工程发承包双方充分了解各自应承担的义务及违约责任,并自觉履行义务。引入律师管理机制,不仅使合同签订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和严谨化,保证法律要求在合同条款中得以充分体现,还通过律师为建设方审查合同,避免了合同在签订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漏洞,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
(二)合同履行过程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和尊重合同的严肃性,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防止承担违约责任。
二要重视合同变更管理。合同变更在工程实践中非常频繁,变更意味着索赔的机会,因此,在工程实践中必须加强管理。合同管理人员应该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的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对口头变更或要求等,要及时进行书面确认。此外,必须严格发文、收文签字程序,为今后解决争议保留证据。
三要加强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即合同的跟踪。首先,发生与约定不符的情况时,要及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明确相应作废的条款、协议;其次建设单位应对与工程有关的合同进行分类,统一存档,便于查找。建设单位还应随时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一旦发现工程承包商或材料设备供应商没有履行合同文件,根据合同规定,及时行使甲方的权利。此外,建设单位应建立自己的支付报表,指派专人管理工程费用的支付情况,及时扣回预付款或超额支付款。
四要根据合同约定及对方履行情况,正确行使抗辩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施工质量差,建设单位就可以拒绝支付工程款,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反之,如果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承包商就可以暂停施工,以防范风险扩大等。
五要高度重视经济合同中的约定的实效期间。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规定,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建设单位人员或建设单位委托的审计人员,如果对此时间期限没有高度重视,或不能证明在实效期间给予了承包人有力的答复,承包人就有权力拒绝审计而直接追讨工程款,从而引起法律纠纷,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完成业主交给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业主应按合同规定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合同签订不规范不统一已经成为了我国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问题,因此我们必须要重视工程合同管理工作。
二、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加强合同管理即是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是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需要, 从而更好地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它在整个项目管理过程中, 主要从三个方面体现出他的重要性:首先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 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工程建设各方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确保建设目标的重要手段, 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防止建设领域“ 两个拖欠” 的重要措施。其次合同管理对项目承包的经济效益有重大影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行政手段对经济活动的管理和干预作用越来越小, 需要更多地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在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过程中,合同作为调节发包人和承包人经济关系的法律依据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第三方面是合同确定了双方的项目实施目标。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双方商定的建设任务, 明确相互利益、义务关系的协议, 是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 认真贯彻合同法律制度, 严格规范合同履约行为, 严格控制好合同履行的各个环节, 不仅能有效地约束合同当事人的行为, 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各项违约行为, 还能够很好的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范围和重点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业务面很广,每项业务都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每项业务之间又存在不可分割的联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业务范围包括:进度控制、图纸和规范、工程施工设备、材料、施工质量控制、施工条件、安全检查、现场会议、合同变更和索赔、工程风险的合理负担、工程验收、劳务和分包合同的管理、仲裁和纠纷的协调处理、档案资料管理等。但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有重点的,只有突出重点,才能做好管理工作。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重点就是如下三项:
1.工程质量控制
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核心,也是管理的核心工作。做好质量管理和控制应采取以下措施:明确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在质量管理方面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做到承包商自检、监理员检查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抽查三者的有机结合,形成一个上下贯通,内外连成一体的质量管理网;健全各类测验表格,使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督促承包商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把好质量管理关;加强监理,严格按规范施工。在日常管理中,监理要做到严格按质量标准办事,做到单项工程准备工作不足不批准开工,未经批准的施工图纸不得使用,未经同意不得变更工程设计,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未经试验或证明不可行的施工方案不准采用,上道工序未经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未经质量检验认可的工程不可计量等。
2.工程进度控制
工程进度涉及到业主和承包商的利益,计划是工程进度控制的依据,也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是保证施工工期的前提条件。工程进度的控制主要是审查承包商所制定的施工组织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追踪检查。当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及时提醒承包商, 帮助分析查找原因,适时指导承包商调整进度计划, 并监督和促进其采取行之有效的补救措施。
3.工程付款控制
工程付款控制是合同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行之有效的手段,是各项工作按合同规定程序进行的保证。通过进度付款对工程投资随时加以控制;另一方面通过付款对工程质量控制具有很强的否决权。
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阶段,我国的建设工程市场尚不发达,建设单位为了完成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片面强调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管理,对合同管理缺乏全面的认识,往往因为合同意识淡薄、合同条款不明确或不完备等合同类文件不规范问题引发纠纷,导致在后续的工程实施过程中处于被施工单位牵着鼻子走的被动的局面,甚至出现个别为了完成建设任务违约下发联系单或擅自调高合同进度款支付节点,最终出现工程款超支付的严重后果,给国家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1. 缺乏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很多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以及后期的合同执行过程中,都缺乏法律风险防范意识,随意性较大,往往容易导致法律纠纷。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的研究便草率签订,未明确违约条件及违约责任,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主体不当,甚至签订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等,这样一旦发生法律纠纷,便不能较好的依据法律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签订合同后,没有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实施,发生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违约现象,使自身处于不利地位;并且在实施过程中,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应收集的证据没有收集,应当追究的错过了诉讼时效,从而损害了应得的利益。对于合同在施工中的重要性很多企业都是容易忽略的,这主要表现在执行力度上。因为一些单位对合同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了单位缺少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缺少充足的经费保障,不能进行日常的对比审查。
2. 缺乏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
当前我国大多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单位都没有成立专门的项目合同管理机构。建设行政主部门通常都委托监理部门或其他机构进行合同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往往容易在工程中标后及施工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一些施工单位也对合同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没有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无法很好的开展合同管理工作。
3. 合同范本更新不及时
目前建设市场在用的合同范本大多还是1999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于近年来工程建设行业发展迅速,建设行业的相关规范也在持续更新,导致原有合同文件对目前建设市场的一些问题未约定,再加之部分建设单位管理水平有限经验不足,导致施工合同刚签订就存在重大缺陷,为后续的合同顺利履行造成障碍物。
4. 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 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 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 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 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5. 合同价款引起的纠纷
合同签订过于草率,有些政府的指导性意见没有很好落实到合同中,最初对合同管理的想法过于简单,工程实施过程中一些不确定因素没有充分考虑,一些无法包干的风险也相当然的转嫁给施工单位,最终导致工程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不勘重负消极停工,合同文件无法全面履行。一些合同虽然条款比较齐全,但内容只作原则性约定,不够具体和明确,特别是缺乏对违约责任的具体约定,或对违约责任约定仅停留“点到为止”程度,没有约定违约执行时间,造成发包人无法适时履行合同。
6. 施工索赔难
建设工程往往存在着政治上、经济上、合同上的风险等各种风险,施工条件、工程量、物价的变化等都会给施工单位带来额外的经济损失,影响其正常施工利润,这些本可以向发包方进行依法索赔的。但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健全,工程项目管理大都注重“人际交流”,而没有实行以合同和证据基础上的规范化管理,实际工程中常会碍于情面而没有向建设单位进行索赔,承包商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五、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
加强合同管理即是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是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需要, 从而更好地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 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工程建设各方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确保建设目标的重要手段, 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防止建设领域“ 两个拖欠” 的重要措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行政手段对经济活动的管理和干预作用越来越小, 需要更多地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在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过程中,合同作为调节发包人和承包人经济关系的法律依据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双方商定的建设任务, 明确相互利益、义务关系的协议, 是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 认真贯彻合同法律制度, 严格规范合同履约行为, 严格控制好合同履行的各个环节, 不仅能有效地约束合同当事人的行为, 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各项违约行为, 还能够很好的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1. 做好工程合同的谈判签约工作
合同和合同管理之间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出现问题的话,就会导致另一方面无法正常进行。所以想要加强合同管理,首先就必须做好工程合同的谈判和签约工作。工程的谈判和签约要求合同双方人员都要掌握相应的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的法律、法规。同时需要双方都仔细的阅读合同中对于双方的规范,如果有不合适的地方进行互相之间的磋商、解决。在合同的签订之前,双方当事人要根据自身情况,深入考虑、分析,自己可能在以后的过程当中出现一个怎样的问题,事先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合同中的条款要相对明确、专业化,对于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责任和义务要表达清楚,要杜绝合同中双方权益不对等的现象发生。同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要严格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便于更好的保护合同双方的权益。
2.加强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须由专职人员进行管理,所以施工单位应引进具有这方面才能的专业人才,也可通过教育培训来培养本企业的合同管理专业人才,注意合同管理人员必须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还应熟悉各种法律、法规,具有较好的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才能,精通各种合同业务。施工企业应重点培养知识面宽广、应变能力强、工程经验丰富的人员来承担合同管理工作,同时也应加强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等管理人员合同方面的培训,以便他们更好的从全局上围绕合同来开展各项管理工作。
3. 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及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制度没,这些环节应包括:介绍信的开具、信息的跟踪、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用印、交底、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索赔、违约、解除、终止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减少失误。
4.注重合同实质性条款审核及约定
近年来,由于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迅速发展,很多建设主体为稳妥起见,都把工程结算审核的任务委托专业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但是由于根据国家发改委新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净核减比例超出一定范围的,追加审计费是需委托方承担的,而且这部分费用无法在建设单位管理费中开支,过去老文件规定追加审计费是由施工单位承担,但现在文件没有约定,由于施工单位高估冒算产生的追加审计费却要建设单位承担,无疑会让建设单位成冤大头,因此大部分建设单位都在合同文件中追加关于追加审计费由施工单位承担的条款,对于已开工项目的但没约定追加审计费的项目则以补充协议的形式来明确追加审计费的承担事宜。这些细节的问题实实在在地影响着合同双方的利益,因此对实质性合同条款约定要尊重客观同时也需考虑日后的一些不确定因素,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合同中既要有对性质约定,要有量的指标,让合同执行人员一看合同就知道该如何操作,什么节点是合同管理的关键点,从而使得工程管理更科学有效。
5.加强合同法制教育
施工企业应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培训学习,坚持经常性的学习制度,尤其是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和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应熟悉《合同法》、《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建筑相关的法律知识,可外部聘请专家、知名人士进行内部培训,对全体人员普及合同法制知识,掌握与自己有关的合同内容,提高他们依法履行合同的意识,让其了解合同违约的严重后果,让施工企业合法地参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
6.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我国工程承发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上报索赔价款比较感冒,哪怕索赔理由确实成立且索赔依据充分,个别建设单位也希望以变更形式支付索赔价款,由于这种畸形建筑市场大环境导致承发包索赔意均不强,反映在大家对合同索赔条款的重视度不够,承发包更注重对方的合作态度,反映出来索赔成功否不取决于合同约定而取决于跟建设单位领导的关系的怪现象,甚至个别项目因此而发生建设单位领导因此而腐败的事件。如何合同管理明确索赔条件,实行索赔规范化,是当前合同管理关键。基于市场变化、地下条件的不确性,发包人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既约束施工单位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企业建设管理水平。
六、结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建设单位要形成高效、科学的管理机制,从投标阶段就做好合同的统筹与规划,提高自身在合同管理中的主动性与动态性,采用精细化管理,在完成工程质量目标的基础上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刘牧荣:《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的关系探析》,《中华民居》,2012年12期
谭海珊:《浅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措施》,《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年1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