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4 10: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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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计生条例20xx年最新版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促进家庭幸福,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具有深圳市(以下简称本市)户籍的公民和在本市行政区域居住的中国公民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将人口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制度和目标管理责任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成效应当作为考核相关部门及其负责人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第五条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是本市计划生育工作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及相关规定,负责本辖区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第六条 发展和改革、财政、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文化、规划和国土、住房和建设、出租屋租赁管理等有关部门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和各自的职责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 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街道办)依照本条例及相关规定,具体负责本辖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社区工作站协助街道办在本社区内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区主管部门可以委托街道办征收社会抚养费以及实施行政处罚。
第八条 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计划生育协会及其他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居民委员会可以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自治公约,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内容之一。
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
第九条 本市户籍人口和在本市居住的流动人口依法享有国家、广东省和本市规定的计划生育服务待遇,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配合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采集工作。
第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稳定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力量,保障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薪酬、养老待遇。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在本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元旦后生二孩符合计生政策20xx年元旦将成为深圳市计划生育政策的分界点:当天深圳将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当天及之后出生的二孩,其父母可获得延长生育假等奖励;而之前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仍按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昨日上午,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计委)副主任孙美华做客深圳广播电台FM89.8的民心桥栏目,就市民关心的全面两孩政策做介绍,并回答市民提问。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孙美华介绍,深圳计划生育新旧政策的衔接,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实施。
具体来说就是,在20xx年元旦当天及之后出生的二孩,符合计生政策,即使孩子的父母之前没有办理生育审批登记手续,事后也可以补办,具体办理措施,将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细则进行。
而20xx年元旦之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仍然可以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深圳户籍夫妻,按照深圳市的相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包括:每人每月15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14周岁止;深圳户籍家庭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且是独生子女家庭的,还可以再领取独生子女奖,其标准是男、女每月可分别领取160元。即夫妻双方合计可领取独生子女奖每月320元。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深圳户籍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深圳市目前的扶助标准是:独生子女死亡、残疾的特殊家庭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000元、800元,高于广东省规定的独生子女死亡扶助金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和独生子女伤残扶助金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
已经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又生育第二个孩子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但之前已经领取的奖励不用退回。
有市民提问,再婚夫妻一方,与前妻已有一个孩子,与现任妻子育有一个孩子,这样的家庭是否可以再合法生育一个孩子?对此,孙美华解释,对于再婚家庭来说,合法两孩要怎么定义,需要等待《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来明确。
有市民提问,在20xx年元旦之前抢生的二孩怎么办?在20xx年元旦之后出生的二孩,父母可获得多长时间的生育假?这些都要等广东省计生条例明确后才知道,省计生条例是上位法,深圳的计生条例将参照省条例修订并执行。孙美华说,相信省计生条例很快会出台。
目前,深圳市正在等待《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施行,做好新旧政策的衔接工作。深圳还将进一步完善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制度,并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探索逐步提高奖励扶助的标准,对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加大帮扶力度,妥善解决他们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和精神慰藉等问题。
预计不会出现婴儿潮
全面两孩实施后,深圳会不会出现婴儿潮?市卫计委的预估是不会。这一判断,缘于对之前单独两孩实施情况的观察。
市卫计委的统计数据显示:自20xx年3月底广东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以来,截至20xx年11月底,深圳共受理深圳户籍单独家庭再生育申请23978份,已审批的22448份,已生育10676人。
单独两孩政策在深圳平稳推进。数据显示:20xx年1月1日至12月27日,全市出生人口为19.67万人,比20xx年同期的21.23万下降了7.34%;孕妇新建卡数33.08万,比20xx年同期34.8万下降了5.13%。
从深圳的监测数据可以看出,单独两孩政策没有出现出生潮,申请数量和出生人口数量低于预期。单独两孩政策的平稳实施为全面两孩政策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近三年来,深圳市每年出生人口保持在20万~21万左右,预计20xx年出生人数可能达到或超过21万,未来五年出生人口会有增加,但不会造成出生人口的急速增加。
同时,20xx年深圳预计增加产科床位250张,使得全市产科床位达到3950张。假设产科平均住院床位为6天,一年每张产科床位可周转60人次,据此测算,深圳市20xx年产科床位数可以满足23.7万新生儿出生需求。产科医疗资源可以满足市民需要。
新生儿入户不查验计生证明
近日,深圳市已由市人大会审议通过,修正了《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取消出生入户查验计生证明的手续,该项工作将于20xx年1月初正式启动,为育龄夫妻提供简便入户途径。
深圳市已经着手准备简化再生育子女的审批登记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精简审批材料、缩短审批时限,畅通办证渠道,方便居民办事。
根据工作需要,经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核准,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拟选聘高级教师(副高级)及以上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选聘高级教师(副高级)及以上层次专业技术人员11名,均为职员编制。具体岗位和岗位条件详见《龙岗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1月选聘高级教师(副高级)及以上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具备高级教师(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高级教师(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2年;
2.具有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已超过45周岁,但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小学临聘教师,可按其在我市公办中小学的实际从教时间予以抵减,抵减后不超过45周岁的,视同符合年龄条件。其中,具备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在50周岁以下(即196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已超过50周岁的,年龄抵减方法同上。
4.目前仍在中小学校教学岗位。
三、有关要求
(一)选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收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的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网上下载报名表(见附件2)并按要求填写后到现场报名。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时间: 2018年1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416会议室。
2.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报考人员须符合岗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不予报考;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在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本人亲自到场。报考人员须提交如下资料:
1.《龙岗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1月选聘高级教师(副高级)及以上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原件,见附件2);
2.身份证和户籍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4.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其中已育或已孕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教师资格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6.高级教师(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及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验原件留复印件,此表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在聘高级教师(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证明材料,如岗位聘书、岗位聘任证明或岗位聘任期的工资核准表等(验原件留复印件);
8.深圳市公办学校临聘教师任教学段学科证明(原件, 附件4,实际年龄超过45岁需按从教年限抵减者提供);
9.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10.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应聘人所提供的资格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因故不能现场提交上述材料的,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承诺办理聘用手续前补齐材料)。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另外,资格初审只是对应聘人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三)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应聘人提供的资料和资格初审结果,由区教育局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并发放面试通知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
面试由龙岗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模拟讲课的形式。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3.面试分值及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60分以上人员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教师的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在《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30天内完成考察并确定拟聘人员,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七)审定聘用资格并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审定。对经审定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选,由区教育局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示;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选,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及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由龙岗区教育局在公示结束后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自本公告之日起算1年内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批准,未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或虽有正当理由并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关系。
五、其他事项
(一)经选聘进入我区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在龙岗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在所聘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二)本次面向高级教师(副高级)及以上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选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类13级岗位,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严格按照本公告及岗位表规定的级别进行岗位聘用。
(三)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8年1月22日(选聘条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18年1月22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中教师岗位必须提供高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专业技术职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关系请见《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附件5)。
(四)招聘查询网址及报考咨询电话如下:
1.龙岗政府在线:lg.gov.cn/。
2.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龙岗区教育局:0755-8955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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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1月龙岗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聘高级教师(副高级)及以上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2018年1月龙岗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聘高级教师(副高级)及以上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3.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4.深圳市公办学校临聘教师任教学段学科证明
5.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一是免费为务工人员提供外出前的培训。
二是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三是免费为外出务工人员发放《农民进城务工法律知识问答》和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宣教中心制作的《2005年生产、生活、生育服务手册》。
四是和该乡的劳务输出办公室和人事部门进行协调,同外地用人单位加强联系,帮助外出务工人员联系单位并同他们签订合同,确保务工者有一个安全、放心的工作环境。
■深圳率先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医保制度:记者近日获悉,深圳市劳动保障局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外来务工人员医疗保障制度。外来劳务工每月只要交4元钱,到医院看病时就可以按一定的比例报销门诊或住院的医疗费用,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6万元。
■河南卫生部门将为外出务工人员进行免费艾滋病检测:从河南省卫生厅获悉,为做好对在外务工人员艾滋病的防控工作,河南省卫生部门充分利用已有的咨询网络,对外出务工人员开展艾滋病的自愿咨询和免费检测。
■在昆民工获“进城务工手册”:为维护进城民工的合法权益,4月19日,昆明市盘龙区“进城务工人员文明知识快车”活动正式启动。“进城务工知识快车服务手册”被发到了一部分进城务工人员的手中。
■伊犁联通向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个性化服务: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季节性、临时性、流动性大等特点,伊犁联通积极推广“轻松入网、轻松打”的“如意通”业务和“白+黑”业务(白天打17911、晚上打193),向外来务工人员推广长途电话优惠政策。与此同时,该公司还在务工人员工程区设立联通代办点,解决务工人员的入网、缴费问题;开设夜间营业厅,简化入网手续,利用夜间务工人员的休息时间为他们提供服务。
■重庆沙区为进城务工青年免费体检:为纪念“五四”运动86周年,重庆沙坪坝区团委组织了医疗卫生系统的50名志愿者,为600余名进城务工青年进行免费体检,并提供了职业病防治知识咨询。
劳动力市场上影响劳动者权利和地位的因素有两方面:政府的制度设计和劳动者的人力资本积累。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从根本上消除了劳动力市场城乡分割的制度基础,但劳动力市场城乡整合的实际程度尚受制于获得居住证和实际享有居住证权利的资格条件。从“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居住”两项申领居住证的基本条件来观察农村转移劳动力获得目标城市居住证的可能性,发现农村劳动者的相对机会仍低于城镇劳动者,前置于户口之上的城乡之间人力资本投资差异是这种机会差异的主要原因。
[关键词]
人力资本;居住证制度;劳动力市场;城乡整合
一、问题的提出
2014年7月,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2015年12月总理签署第663号国务院令,公布《居住证暂行条例》,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居住证暂行条例》明确居住证申领的条件是“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明确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并积极创造条件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标准。户籍制度的这一改革,对于劳动力市场运行,意味着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户籍管理模式正式退出历史舞台,自此,劳动力市场城乡分割的原有基础———城乡劳动者之间的户籍身份差异———不复存在,农村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劳动者与其他迁移流动人口具有同等的身份特征并遵循同样的制度规则。这是否意味着以“农业”户籍与“非农业”户籍差异为标志的劳动力市场城乡分割也将就此消失?马克思曾经深刻指出,“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文化发展”。一切法律和制度目标的实现,均不能超越特定阶段的经济社会关系。二十年前《劳动法》颁布没有使劳动者的权益自动随之实现,十年前《劳动合同法》实施同样没有根本性逆转劳资分配差距拉大、劳动者权益相对下降、劳资冲突日益突出等现象(姚先国,2011),今天我们也不能期望,已经存在半个多世纪的城乡劳动者权利不平等,可以在一项国务院“意见”、一个“暂行条例”面前自动消失。
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从根本上消除了劳动力市场城乡分割的制度基础。但遵循这一居住证登记制度,城乡迁移劳动者的实际地位尚受制于两个维度的权利平等:一是获取居住证的机会平等,二是基于居住所享证实际权益的平等。从这一视角观察,农村转移劳动力与城镇迁移劳动者拥有同等的机会获取迁移目标城市的居住证、同样持有居住证的农村转移劳动力与城镇迁移劳动者在目标城市享有同等的获得就业岗位和劳动回报的权利,这才是劳动力市场城乡整合的本质所在。本文重点关注前者:农村转移劳动力是否与城镇迁移劳动者拥有同样的机会获得迁移目标城市的居住证?根据国家统计局的《2014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全国转移到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市就业的外出农民工分别有1359、3774、5752万人,也就是,有10885万人、占当年全部外出农民工总数64.71%的农村转移劳动力“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①,他们“应该”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这些应该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的农民工能否申领到居住证、能否与城镇迁移劳动力拥有同等的机会申领到居住证?显然,这取决于各地的居住证管理和实施的具体规定。目前有二十多个省市出台了新的户籍改革方案,方案中无一例外地包含居住证制度,但自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之后,新出台的关于居住证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还很少。2015年6月深圳市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作为外来人口占比最高的城市之一,《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具有代表意义。本文以《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为例②讨论居住证制度下城乡迁移劳动者获得居住证的机会差异。考虑到农村向城镇转移的劳动力与“连续就读”几乎不存在关联性,我们从“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这两项居住证申领条件上,观察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过程中是否与城市迁移劳动力拥有同等的获得居住证的机会。
二、农民工的高流动特征
相对于其他城镇迁移劳动力,农村转移到城市就业的农民工,是一个流动频繁的群体,其流动性高于城市劳动者(JohnKnight,LindaYueh,2004)。这种高流动性一直持续,一项基于长三角地区江阴市、昆山市、无锡市新区制造业调查数据的研究(姚俊,2010),从城市间流动和企业间流动两个维度观察农民工的就业流动,将城市间流动次数2次以上的归为城市间高频流动者、2次及以下的城市间低频流动者,将同一城市企业间流动次数3次以上的归为企业间高频流动者、3次及以下的企业间低频流动者。数据显示,城市间高频流动的农民工占到66.8%,农民工在城市间的流动频度可能并不亚于同一城市内企业间的流动。近期的情况也类似,2013年上海财经大学“千村调査”数据(常进雄、赵海涛,2015)③显示,64.0%的农民工有二次跨区流动经历,文化程度越低二次跨区流动经历比重越高,小学及以下农民中69.2%有二次跨区流动经历,初中、高中及中(大)专农民工的这一比例为61.3%。即便在年轻一代农民工群体,二次跨区流动也是普遍现象,该调查显示,16~25岁、26~35岁的农民工,分别有65.0%和53.9%有二次跨区流动经历。农民工相对于其他迁移劳动者的这种高流动性,看似是“他们对低价值工资制、劳动力价格‘扭曲’的自觉反抗”(姚俊,2010),是“用脚投票式的维权”(刘林平等,2006),是“希望提高收入”(白南生、李靖,2008),但根本上,是相对低技能的农民工在城市劳动力市场竞争中难以获得基本的发展机会,甚至难以谋求一份可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工作,他们相对更频繁的流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其人力资本水平积累不足从而难以与相对高素质的城市劳动者相竞争、不得不频繁流动以寻求到可能存在机会的结果。这种高流动的具体表现,一是不断变换工作,二是相应地变换住所。在“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以“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为申领居住证资格条件的新制度下,农民工无奈的高流动直接形成了对其获得居住证的更强约束。
三、“合法稳定就业”维度上的城乡平等
《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申领居住证应当提交“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但怎样的材料才能证明居住证申领人“合法稳定就业”,并未有具体规定,而是授权“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落户条件等因素,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对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该《条例》第十九条,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而对“有合法稳定职业”的解释是:“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依照这一条款,我们看到,农村转移劳动力想要符合“合法稳定职业”达到申领居住证的资格,相对于其他城市迁移劳动力更为困难。转移进入城镇劳动力市场的农民工,主要集中在二级劳动力市场就业。根据国家统计局的《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58.6%的外出农民工没有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属于非正规就业范畴。尽管农民工在非正规岗位上就业的比例呈下降趋势,但他们仍然构成了城市劳动力市场上非正规就业的主要部分(都阳、万广华,2014)。社会保险体制以就业和收入为基础,对于非正规就业者,一方面他们在工商税务部门没有登记,甚至在企业也没有注册,政府难以强制征费(张国英、吴少龙,2012),另一方面他们相对收入低、不稳定,没有能力或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Midgley等,1996;VanGinneken,1999)。
国家统计局《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雇主或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比例分别仅为7.6%、21.8%、12.2%、3.9%和2.3%。这一参保率在持续上升之中,但到2014年农民工“五险一金”的参保率实际水平仍然很低。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提供的年度数据,2013年全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63.39%④,2014年全国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率72.06%,均大大高于城镇就业的农民工群体参保率。这一低参保率说明:对于大部分农民工而言,要达到“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这一作为居住证申领资格条件的“合法稳定职业”很不容易;与其他职工相比,同样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想要在达到“合法稳定职业”这一资格条件,机会小得多。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率低,无论是由于雇主控制劳动成本的逃避缴费(代艳丽,2009)、还是农民工自身选择放弃参保而谋求相应更高的即时报酬(李强,2008;任丽新,2009)、或是社保帐户异地转移体系不完备(华迎放,2011),一个共性的原因则是农民工的素质和能力不足。相对于城镇其他迁移劳动者,低技能的农民工难以拥有同等的与雇主谈判的地位和能力;相对于城镇其他迁移劳动者,低技能的农民工为了维持在城市的生活,他们不得不放弃延时保障而得到更多一点的即时报酬;相对于城镇其他迁移劳动者,低技能的农民工流动性更大,现行社保转接制度下可以预期的损失也更大。在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城乡户籍统一登记制度下,农民工低参保率事实上通过获得居住证的资格条件———以缴纳社保为前提的“合法稳定职业”———对农民工形成了差别性约束。转移到城市的农民工,在看似平等的“合法稳定职业”资格条件面前,由于其能力积累不足,难以与其他迁移劳动者拥有同等的获得居住证的机会。
四、“合法稳定住所”维度上的城乡平等
类似于“合法稳定就业”,《居住证暂行条例》也未就“合法稳定住所”的具体内容作出解释,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观察2015年6月深圳市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十九条对“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的解释是:“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同时,该《条例》第七条明确“居住登记实行申报义务人主动申报制度”,要求不同类申报义务人或“即时”(第十一条)、或“入住、搬离之日起七日之内”(第十二条)申报居住信息,最长不超过入住、搬离之日起“十五日之内”申报居住信息(第十三条)。严格的居住信息申报制度下,想要达到“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这一作为居住证申领资格条件的“合法稳定居住”,对于农民工而言,显然比其他迁移劳动者面临更强的约束。一方面,农民工极大部分为家庭成员个体外出务工,而非举家迁移。国家统计局的《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0~2014的五年中,全部外出农民工“举家外出”的农民工占比分别为20.03%、20.67%、20.66%、21.22%、21.27%,“住户中外出农民工”始终占到4/5左右。转移到城市就业的农民工,他们的家人仍在农村。同时,农村承包土地的产权和流转尚未建立起规范的制度,对家人的责任义务和承包地的约束,许多农民工不得不往返于农村家乡与务工城市之间。国家统计局的《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3年外出农民工年从业时间平均为9.9个月,2014年为10个月,说明有一大群农民工,他们事实上没有在一个城市“连续居住满12个月”。
另一方面,农民工技能水平决定了其就业层次,相应地决定收入水平以及所能负担的生活成本,许多农民工靠最大限度地节约生活消费实现有限的节余,表现在住宿上,1/3以上的农民工寄宿在“工地工棚”、“生产经营场所”,或“与他人合租住房”。根据2008年11月1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94号第四次修订后的《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禁止违反国家规定条件在生产经营、仓储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住宅出租屋应当以经批准的施工图确定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住宅出租屋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六平方米”。虽然没有系统的统计数据,但从媒体的各类报道,以及农民工集中在次级劳动力市场的事实,可以相信,达不到“国家规定条件”的“工地工棚”、“生产经营场所”住着不少农民工,小于“最小出租单位”的出租房内也住着不少农民工。事实上,只要不出现安全问题,雇佣单位提供“工地工棚”、“生产经营场所”供员工住宿对农民工是一种“福利”,小于“最小出租单位”的租赁行为事实上受到了租赁双方的欢迎。然而,《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八条明确“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租赁房屋的,出租人为申报义务人”⑤,核心是“居所提供者为申报义务人”。这意味着农民工实际居住的不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94号令的居所,面临着不被出租人申报的可能,面对居住证的申领,上述现象必然影响居住人申领居住证的资格条件。在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城乡户籍统一登记制度下,农民工的实际居住状态事实上通过获得居住证的资格条件———“合法稳定居住”———对农民工形成了差别性约束。转移到城市的农民工,在看似平等的“合法稳定居住”资格条件面前,由于其能力限制,受所能承担的生活成本制约,难以与其他迁移劳动者拥有同等的获得居住证的机会。五、人力资本投资:新制度下劳动力市场城乡整合的根本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地位受两方面因素影响,一是制度对其保护(或歧视)的程度,二是劳动者自身所拥有的知识能力———人力资本水平。其中,制度的保护(或歧视)本质上是对劳动者人力资本产权的保护(或歧视),制度主要影响劳动者的名义法律地位,人力资本则影响着制度所赋予的名义法律地位得以实际实现的程度。就处理劳资关系、提升劳动者地位而言,“人力资本投资比之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更具根本性”(姚先国,2006)。就劳动力市场内部,废除针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不平等制度是极为必要和重要的,但制度赋予法理平等并不等于实际实现平等。
城乡差别性的户籍管理制度以及早期对农村劳动者向城市流动的严格限制,农村劳动者被剥夺了迁徙的法律权利自然也不可能拥有实际迁徙权力,然而,后期农村劳动者被鼓励向城镇转移时,仍有许多农民工难以在城市谋得一份稳定工作,与此伴随的却是城镇劳动力市场上持续的“技工荒”现象。今天,“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制度层面的城乡隔离屏障已经被彻底铲除,城乡劳动者已经拥有平等的迁移就业的法理权利。但是,面对统一的“居民户口”、面对统一的流动人口居住证申领资格条件,城镇劳动力市场上城乡劳动者的实际权利平等,仍受制于获得居住证的资格条件。《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关于深圳市居住证申领的“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居住”的规定,客观上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形成了更多的制约。深圳市的这一规定并不是个别的,观察2013年以上海市政府令第2号出台的《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同样规定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符合“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两个条件,同时《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将“合法稳定居住”明确为“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即包括:来沪人员自购房屋产权证明、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宿舍证明和居(村)委寄宿证明4种;将“合法稳定就业”对应明确为就业、投资、开业、从事个体经营,分别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证明。类似地,2009年10月起施行的《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三项必备条件是“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连续居住满三年”、“有固定住所”、“有稳定工作”。2014年1月浙江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指导意见》,7月1日起在开展居住证制度改革试点的部分市县暂停施行《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七条规定(即: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时,公安机关应当发予《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连续居住满三年的流动人口,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但《指导意见》仍明确“要求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基本条件申领、发放居住证”。
一、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变动情况
(一)与上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环比价格下降的有12个城市,持平的有8个城市。
与2月份相比,3月份环比价格下降和持平的城市个数增加了6个。环比涨幅比2月份缩小的城市有29个。
(二)与去年同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同比价格下降的城市有2个,比2月份增加了1个,同比涨幅回落的有46个城市,比上月增加了16个。3月份,同比涨幅在5%以内的有26个,比2月份增加了2个。
二、二手住宅价格变动情况
(一)与上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环比价格下降的有16个城市,持平的有10个城市。
与2月份相比,3月份环比价格下降和持平的城市个数增加了6个。环比价格涨幅超过1.0%的城市有3个,比2月份减少了2个。
(二)与去年同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同比价格下降的有5个城市,涨幅回落的有45个城市,比上月增加了23个。3月份,同比涨幅在5%以内的有41个,比2月份增加了1个。
浙江保障房由以售为主转向以租为主
浙江省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作建设坚定不移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若干意见》,再次明确今年浙江确保完成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18万套、新增廉租住房货币补贴5000户等主要任务。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明确:2011年,浙江安全工程保障性住房在总量上要明显增加,城镇住房保障结构上也将由以“售”为主向以“租”为主转变。让安居工程保障性住房惠及更多低收入家庭。浙江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的筹集可分为两大类,政府组织实施和发挥社会力量建设,具体形式为房地产项目配建、政府组织集中建设以及委托企业建设、市场收购或在市场上长期租赁等。
北京允许民营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公租房
目前,北京市《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保障性住房等多个以往政府和国有投资占主导的领域,今年争取实现民间投资比例达到全礼会投资的六成。今后政府将通过合理的政策制度设计,进一步放宽条件,鼓励民问投资积极参与,比如在符合规划的情况下,鼓励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利用白有土地建设公共租赁房,面向礼会公开配租,可优先解决职工过渡性住房需求。
成都商品房一房一价,一经确定不得上调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和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监管的诵知》,规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方案中申报价格应按套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而申报的平均价格不得高于同时期同地段同品质楼盘成交均价;售房价格优惠幅度应在预售方案中明确。商品住房的申报价格一经确定,不得上调;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现场公示价格应当与成都透明房产网上公布的相应中报价格一致。
武汉市出台保障房现有住房面积认定标准
武汉市出台申请保障房家庭的现有住房面积认定标准。根据标准,申请保障房家庭的“现住房面积”指申请家庭现在的白有住房面积和承租公有住房的面积。自有住房包括自建住房、白购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解困房;购买的公有住房;继承、受赠的住房等。公有住房包括政府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公房。租住他人的私有房屋和他人转租的公有住房,居住的单位办公用房或集体宿舍,临时搭盖、需要拆除的房屋等不属于现住房范围。申请家庭的现住房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人均建筑面积计算公式为:(自有住房建筑面积+承租公有住房建筑面积)÷现住房分摊人口。子女居住父母住房的,参与本人家庭和父母名下的现住房面积分摊后认定其住房面积。其中本人家庭无自有住房,单独立户的子女分摊后的住房面积符合现行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条件的,按无房认定。五年内转让、过户给他人的自有住房或公有住房,按转让、过户房屋的建筑面积认定。原住房己拆迁,或己签词。拆迁协议未实施拆迁,被拆迁房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现行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条件的,按无房认定。
深圳市将面向人才和“夹心层”建3.5万套安居房
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性通过《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今年深圳将完成新增安排筹建保障性住房6.2万套,其中包括最高售价不超过市场评估价70%的3.5万套安居型商品房。安居型商品房的建设总量不低于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30%,这其中面向人才供应的安居型商品房占安居型商品房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60%。安居型商品房有10年的产权限制期。产权限制期限内,转让安居型商品房实行政府按原价收购的制度。10年后,安居型商品房产权所有人可以申请取得完全产权。该办法对申请程序的要求十分严格。除规定申请人须具有深圳户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条件外,还要求申请人必须参加深圳医疗保险并累计缴费5年以上,且没有住房或近5年不曾转让过自有住房。一旦发现保障房中请中有虚报、瞒报、伪造证明材料,将终身禁止申请人及配偶的保障房中请。
上海:非申请家庭成员不得继承经适房居住权
上海日前出台桐关规定明确,继承人小属于经适房中请家庭成员的,小享有经适房居住使用权,仅享有在经适房按照规定发生回购或者转计后,主张分割所得价款的协利。此外,经适房申请家庭成员在完成房地产转移登记后死亡的,如属房地产权利人死亡的,其所享有的经适房房地产权利按照法律有关规定继承。而申请家庭成员在完成房地产转移登记前死亡的,该经适房房地产权利不发生继承。上海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成员死亡后相关事宜的处理意见》还明确,部分申请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之后、审核登录公告之前死亡的,住房保障机构应当根据人员减少的情况,重新审核该家庭是否符合准入标准。而部分申请家庭成员在审核登录公告之后、签订选房确认书之前死亡的,“该家庭仍保留购房资格,但住房保障机构应当对照减少人员后的供应标准,确定供应房型”。
西安:5月1日起房屋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水平将通报税务部门稽查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商品房项目申请预售许可时,应在销售网络系统中填报每套预售房屋销售价格,严格执行“一房一价”、“一价清”等相关规定。销售系统中的均价要和申报均价一致,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申报房屋标价。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商品房预售方案销售商品房。预售方案应当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进度安排、交付时间、预售房屋套数、面积及分摊情况、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具体范围、房屋销售价格情况、预售资金监管落实情况等内容。其中,房屋销售价格情况包括均价、销售价格上限、房屋分户销售价格附表及不随意上调住房价格的承诺等。此外,房管部门将严格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规范销售行为,对存在捂盘惜售等违规行为的,将停办相关手续,依法严肃查处。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通报税务部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重庆公租房建设土地免费划拨
自去年以来,重庆市在全国率先大规模建设推进以公租房为主体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为解决建设资金短缺问题,重庆市积极搭建融资平台,通过无偿划拨土地、银行信贷、公积金贷款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确保公租房建设顺利推进。舍弃“土地财政”,划拨方式供地是重庆公租房建设过程中的一大特色。由于公租房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减免土地出让金,客观上使得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益大大减少,却降低了公租房的投资成本。
下午三点多,观展的人不多。在光线的烘托下,柜里的展品少了几分本应属于它们的沧桑味道。观展的人多是打工者,这从他们的打扮,谈话,面对展品的感情可以看出。
一对年轻的情侣在一个展柜前停留良久,展柜里有把简陋的自制小木凳,凳前标牌上的说明是:“这是上屋电业厂广西籍男性劳务工梁波送给女友的爱心礼物。该凳顶部以上、下两个心形,寓意两心相悦。”
夫妻房
不熟悉地形的人,很难在周边工厂林立的工业区里找到深圳劳务工博物馆。这家博物馆位于宝安区石岩街道上屋第二工业区。如果你对石岩街道不陌生,也许你会记起2009年那7个代表中国工人走上美国《时代》周刊的打工者,他们就来自石岩街道水田工业区的一家电子厂。
这家博物馆的前身,是家来料加工的热线圈厂。2008年,宝安区政府在该厂旧址基础上,投资350万元改建而成这家博物馆。走进博物馆大门,迎面是热线圈厂厂景复原展示区,看着里头保留完好的生产线、生产工具,让人会情不自禁地产生想象,当年这些生产线上的劳动者们制造的生产场景,该有多热闹,又有多紧张。
紧邻生产车间的,是同样保留完好的员工食堂、男女冲凉房、洗衣房。男女冲凉房是三间独立的总面积不会超出三平方米的微型房间。男冲凉房为一间,女冲凉房为两间,从这可以看出,这家工厂当年的男女比例在1比2左右。相对冲凉房,洗衣房的面积要大,可以容下四至五人并肩搓洗衣裳。站在这排寂静的房前,耳边仿佛有当年的哗哗的水声、搓洗衣服声、热闹的说话声传来。
沿着厂景复原展示区后的台阶向上,就是劳务工博物馆的展厅了。展厅的外墙上是一组名叫《青春的足迹》的紫砂陶壁画雕塑。这组雕塑由著名雕塑家梁冰完成,大致分成四部分。其中一个部分,是一排打工者在流水线上集体作业的情形。这排打工者都是女性,都低着头,专心致志地从事着手上的工作。
展厅的展示内容分成四个单元。第一单元主要反映了“1978年12月18日,党的胜利召开”后,“全国各地的建设者不断涌向深圳这方热土”的情形。在这个单元里,既可以看到小平同志“可以划出一块地方,叫做特区,过去陕甘宁就是特区嘛”“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的标语,又可以看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深圳政府关于引进某个项目的批准通知书,还可以看到大量打工者保存至今并在后来捐赠出来的,来自上世纪的火车票、长途汽车票、暂住证、工作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证明……
第二个和第三个单元,主要展示和还原了当年无数打工者工作、生活的情景。这里的展品有来自于1992年底深圳地王大厦施工时溅满泥浆的靴子,锈迹斑斑的扳手、螺丝刀、安全帽;有来自于各种行业的打工者的各种生产工具:冲床、磨片、老虎钳、电路板、电流测验器、涂料、油漆、画笔、工衣……有能够侧面反映打工者业余生活方式的画报、明信片、音乐盒、千纸鹤、收音机、单放机、录音机、织毛衣的针、《怎样写好写快钢笔字》……
在这两个单元里,最醒目的要数艾美特公司员工刘齐、杜华夫妇捐赠的实景复原夫妻房。这个房间布置得很简单也很温馨。一张双人床,一个床头柜,一个壁柜,床后墙上挂着一张一家三口的合影。被子是粉红色的,床头柜上有台灯和镜子,壁柜里放着几样装饰品。这个仅仅具备睡眠功能的夫妻房,不知成就了多少刘齐、杜华夫妇在结束一天劳碌后难得的宁静与温情,也不知浓缩了多少出门在外的打工夫妻的聚散与辛酸!
第四个单元,则集中展示了上世纪80年代末至今的来深打工者所取得的成就和影响。从一个普通打工妹成长为“中国改革开放20年20个历史风云人物之一”的安子,这个单元有个专门属于她的展柜,展出了她当年写作《青春驿站》的手稿,她收到的读者来信,她当年主持“安子的天空”广播节目的设备,她的事迹介绍……除此之外,这个单元还有“深圳市第一位当选为人大代表的劳务工――张全敬”等杰出打工者的事迹介绍,以及他们捐赠给博物馆的相关物品。
微型电视机、傻瓜相机、喜字拖鞋
《劳务工博物馆》是深圳劳务工博物馆的馆刊。这是“一本围绕劳务工历史事件开展研究的具有史料性的、专业性特点的刊物”。这本刊物里有个栏目“文物故事”,如实记录了许多展品背后的故事。
《总理为农民工追工钱》,这是新华社记者刘卫兵在2003年拍摄的一幅当时造成很大社会影响的新闻照片。刘卫兵不仅将照片扩印后捐赠给劳务工博物馆,还详细在“文物故事”中讲述了这幅照片的故事:“2003年10月24日至26日,我第一次随总理在国内考察采访”。10月24日下午5时许,温总理坐在重庆市云阳县人和镇龙泉村十组“一户山村老家”的木凳上和村里人聊天。一位心直口快的大姐熊德明说,她“丈夫前两年到云阳县城打工,结果干完活儿,包工头拖欠的2000多块钱工钱一直不还,他们也没办法”。当晚,温总理将情况反映给云阳县长,熊德明就“拿到了被拖欠的2000多块钱”。
《微型电视机大饱眼福》,一台微型电视机的捐赠者王金才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上世纪90年代末期,他在路边摊买了一台“外壳长15cm,高19cm,宽18.5cm,屏幕长10.6cm,宽8cm,壳体银灰色”的“东升牌”国产迷你黑白电视。当晚,他在宿舍放映这台电视时,“挤满了观看的工友”。“以后的日子,依然如故”。后来他还买了一台VCD,“许多员工纷纷租碟来这里放映”。“就是这台微型电视,使宿舍员工们大饱眼福过足戏瘾,无疑地丰富了他们的精神生活”。
《傻瓜相机揭开爱情序幕》,一台“一百多块钱”、“不能调焦距,但有闪光灯”的傻瓜胶片相机,见证了捐赠者兰先华表哥陈先生的一段爱情。陈先生“暗恋一个李姓女同事”,但“笨嘴拙舌”,得知李姓女孩要和工友“去郊外游玩”,他拿出微薄的工资,“咬咬牙”买了这台相机,在郊游时以拍照的名义接近女孩,还“以送照片的名义偷偷地给女孩递了一封情书”,“这才引起女孩的注意”,“最终修成正果”。
在博物馆里,主办方细心地在每样展品的标牌上记录了捐赠者的名字:“唉,孤军奋斗在异乡,漂泊在 异乡,是多么苦楚、艰辛,偶尔回味起这感觉,心里是多么的寒酸、迷茫与失望……”这是捐赠者杨秋艳2002年在石岩上屋电业电器厂打工时写下的日记;一个来自1991年的、容量40兆的电脑硬盘,这是深圳外企员工周爱强为了学习,“省吃俭用了大半年”买回一台电脑,后来电脑坏了,硬盘舍不得扔掉而保存下来的;一双喜字情侣鞋,这是2006年12月四川籍女工陈雪梅“钩织的毛绒拖鞋,是定亲之物”……
“不同寻常的精神洗礼”
“为感谢并铭记广大劳务工为宝安乃至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所作出的特殊贡献,筹建深圳(宝安)劳务工博物馆……向曾在宝安(或深圳)生活工作过的所有外来劳务工、社会各界人士以及相关企业团体等广泛征集有关中国劳务工30年来工作、生活的文史实物和档案资料……所有被纳入收藏的物品将全部用于劳务工博物馆永久珍藏。”
这是博物馆主办方深圳宝安区文化局2006年9月在媒体上的一则征集启事。宝安区文化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自启事后,收到了大量打工者珍藏已久的物品与资料。主办方甚至划拨了18个工作人员处理相关事宜。历经近两年的筹备、搜集工作,劳务工博物馆于2008年4月正式开馆。开馆后一直对外免费开放。该人士还告诉记者,博物馆至今仍在征集具典型时代意义的劳务工文史实物和档案资料,希望借助社会各界人士的热情与力量,将博物馆“建成劳务工史料与文物标本的收藏展示基地、劳务工历史与劳务工问题的研究基地、劳务工文化与劳务工事迹的宣传教育基地”。
这个由政府建立的博物馆开放伊始,便吸引了社会公众与众多媒体的目光。大多数评论从中看出了积极的意义。有人称,这个博物馆的问世“还原了中国现代化进程中数亿劳务工应有的历史地位,让深圳这座以改革创新为名的城市,接受了一场不同寻常的精神洗礼”。还有评论称:“这个博物馆的建成,首先有助于唤醒劳务工家园意识的培育,也让他们体会到政府和社会给予他们的尊重。通过一些实物的展出,睹物思人,回顾城市建设的艰辛和个体的奋斗历程,将进一步激发广大劳务工开拓奋进的热情。”
也有一些较温和的批评者,对这个博物馆的设立与意义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负责人刘开明就曾表示:“这毫无疑问是一个开创性的举措。但是,这儿更像是一个劳务工历史成就展,相比起真正的历史,最起码,它不够完整。”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 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
(二)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乙方具体的工作内容及岗位要求详见相关职务说明。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深圳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变更乙方工作地点。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和职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和甲方安排的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40 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业务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按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每月薪资待遇详见《定薪通知单》,具体按甲方相关管理制度约定执行。 (三)甲方每月 15 日前以货币形式发放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可适当调整。
(四)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1、甲方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将工资支付到乙方提供的帐号上。
2、因乙方提供银行账号有误,致使甲方依法支付的工资乙方无法收到,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公司实行个人薪资保密制度,任何员工薪资不仅属个人隐私而且也属于公司的保密资料,禁止员工打听他人的薪资待遇或泄露自己的薪资待遇。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按规定为乙方购买社会保险(属于乙方承担的部分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依法制定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办法,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性文件的要求为乙方提供职业危害防治等相关措施、条件。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将通过甲方oa系统或宣传
栏进行公示或通过文件方式下发乙方所在部门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应严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将甲方界定为商业秘密的客户资料、信息、拟投资项目等内容泄露给第三方。如乙方违反甲方有关商业秘密管理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条款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获得批准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并获得批准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其他约定
1、乙方在试用期内存在以下情形的,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
(1)提供虚假应征资料(如:假学历、假资历、假证件或填写不真实人事资料等)在签订本合同之前未与其他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与甲方同行业企业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且在竞业限制期内的;
(2)隐瞒了重要的且应当告知的个人信息(如:隐瞒病史或受过刑事处罚等)的; (3)不能按岗位职责或岗位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的; (4)患有传染性、精神性、不可治愈性以及其它严重疾病的; (5)拒绝接受甲方管理人员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的; (6)无法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正常劳动的; (7)试用期间受到警告或者警告以上处分的; (8)试用期评估未达标的;
(9)因甲方行业特点决定甲方各项目的工作地点分散,所以若因甲方与合作方的合同终止或解除而导致甲方撤离服务现场的,乙方同意甲方重新分配乙方到甲方其它服务项目所在地工作。如乙方没有在甲方指定期间前往甲方重新分配的工作地点报到,视为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金并有权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10)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它情形。
2、乙方在聘用期内具有以下情形的,属于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1)谎报个人身份或档案资料的;
(2)转借工作卡给公司外人员使用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3)假报公出办理与甲方工作无关的事务,或者涂改、伪造病假证明及其它证明,骗取假期的;
(4)正常工作时间内在公司管辖范围区赌博或利用公司电脑进行股票交易、电脑(网络)游戏等与工作无关事项的;
(5)侵占公司财产,构成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规定标准的或将公司保密资料(纸质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或计算机磁盘数据)带出公司或以任何一种通讯方式泄露的; (6)因乙方失职或故意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达甲方规章制度规定标准的;
(7)酗酒滋事或打架斗殴(不分主从)或唆使殴打他人,聚众闹事,组织、煽动怠工、罢工,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秩序的;
(8)盗窃公司或同事财物或利用工作之便,挪用公司财产或接受业务往来单位贿赂的; (9)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受到拘留、劳动教养等处罚的; (10)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1)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达到5天或怠工累计达3天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
(12)在职期间记过达2次或警告处分达3次或口头警告达5次的; (13)其它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或商誉损失行为的。
十、经济补偿
(一)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因甲乙双方工作需要,由甲方出资送乙方外出学习、培训,或甲方同意乙方先行出资参加外部学习、培训技术,结束后,甲方按实际发生额全额报销,乙方外出学习、培训取得的相应资格证书应交甲方存档备案,双方应另行签订服务期协议明确乙方的服务期限。乙方在服务期限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一)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必须在离职之日前办理完工作交接等手续。 (二)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工作交接时乙方应当返还所使用或保管的甲方财物,包括但不仅限于:钥匙、办公工具、工作证件、授权资料、空白文书、文件档案、款项等。如有损坏、遗失或侵占等其他损害,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如果乙方拒绝交接工作或交接工作不完整,则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工会寻求解决或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三、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乙方辞职行为(未依法提前30日或3日(试用期内)书面提出辞职申请而擅自离职的)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招聘费、其他员工顶岗加班费等),乙方应当承担上述经济损失。
(二)甲方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制定员工手册、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制度以及保密协议等其它书面约定的规章制度均为本合同附件,在乙方入职培训时供其学习了解。甲方通过内部电子邮件、公告栏等其它方式公告甲方规章制度,乙方确认已知悉、认可甲方以上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
(三)未存在向第三方所履行的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义务。 (四)向甲方提交的任何个人相关资料均应属实可靠。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二)甲方的人力资源管理等规章制度和乙方与甲方签署的保密制度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乙方申明:上述合同全部内容已经由甲方告知,本人已知悉并自愿接受上述合同全部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或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并按手印)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试用期为_______(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
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_______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乙方每月工资_____元(其中试用期每月工资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三)甲方每月____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
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从事________作业,可能产生___________职业危害,甲
方应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护措施,并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____次。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在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经济补偿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一)项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六)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七)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八)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八)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发放标准应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甲方应依法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十三、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刚刚过去的年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困难最多、建设任务极其繁重的一年,也是我们攻坚克难、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的一年。面对灾后恢复重建的艰巨任务、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和特大暴洪灾害的影响,我们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化挑战为机遇,变压力为动力,紧紧围绕县委确定的总体发展思路和决策部署,坚持一手抓灾后重建,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推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灾后恢复重建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三年重建任务力争两年基本完成”的总体要求,我们及时调整实施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力量、靠实工作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着力破解重建难题,进一步简化项目审批,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多方争取重建资金,协调落实农民住房重建贷款,加大农村贫困户建房帮扶力度,强化资金和建材市场监管,扎实有序推进灾后恢复重建。累计开工重建项目437项,竣工182项(不含城乡住房重建),累计到位资金17.62亿元,完成投资39.44亿元(含城乡住房重建)。农村居民住房重建,除赴疆移民和苗家坝库区移民外,实际开工重建的32501户已基本竣工。加强灾后重建重点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累计建成通村通社道路62条400.8公里,建设人饮工程116处,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47处,建成堤防38.6公里,架设供电线路128.1公里。城镇居民住房维修加固和重建分批启动实施,首批核定的5071户城镇居民维修户,已完成维修4036户,正在进行维修1035户,分别占维修总户数的79.59%和20.41%;4033户重建户,已完成重建379户,正在重建1986户,分别占重建总户数的9.39%和49.24%。县以下学校、医院重建进度较快,94所县以下学校已竣工61所,完成主体25所,在建8所;25所县以下医院已竣工14所,完成主体10所,在建1所。对口援建工作顺利开展,其中深圳市直接实施援建项目9项,总投资2.03亿元,已竣工8项,完成主体1项,累计完成投资1.92亿元。去年,我们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上付出了艰辛努力,在项目个数多、投资强度大、前期工作环节多、制约因素和困难不少、建设任务极其繁重的情况下,精心谋划,上下联动,奋力推进,基本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二是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面对宏观经济下滑的不利形势,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紧紧围绕“保灾后重建、保项目建设、保农民增收、保工业生产、保财政增长”的总体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推动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年,全县共完成生产总值11.28亿元,同比增长12.7%,完成大口径财政收入1.81亿元,同比增长24%,其中完成地方财政收入0.85亿元,同比增长48.1%,增幅创历史最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023元,同比增长15.6%;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811元,同比增长61.5%,剔除灾后重建补助因素达到2025元,同比增长16.4%。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成效显著。成立专门班子,加强领导,认真研究解决阳山金矿、国省道升等改造、尖山330千伏输变电工程及苗家坝、麒麟寺、橙子沟等7个投资亿元以上重大骨干项目征地拆迁、供水供电等具体问题,保证了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全年共实施各类项目568项,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6.52亿元,同比增长11.1%,项目数量和投资总量分别位居全市第1位和第2位。年初确定的134项正常重点建设项目,建成80项,在建51项,当年完成投资11.52亿元,同比增长12.3%;29项扩大内需项目,建成11项,在建18项,累计完成投资0.61亿元。全方位开展招商引资,全年共签约招商引资项目16项,签约资金9.49亿元,实际到位资金9.34亿元,合同履约率达到80%以上,签约资金和实际到位资金均位居全市第1位。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发放各类补贴8131万元。狠抓劳务输转,着眼县内、县外两个市场,拓宽劳务渠道,全县完成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2.82万人(次),输转劳动力5.71万人,创劳务收入3.92亿元。加大对特色产业的支持力度,坚持市场带动,效益促动,行政推动,典型引路,点面联动,扩量与提质并举,全年共发展特色产业面积31.01万亩;建成果菜间作、粮农间作示范点10个,示范面积达到2.35万亩;开工建设了中寨农业科技示范园;水产养殖实现了网箱数量突破1千个,产值突破1千万的“双千”目标;建成规模养殖场7个;完成省级龙头企业认定2家,农产品商标注册4个;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9个;着力解决以路为市、占道经营、有场无市的问题,建成了碧口、尚德、石坊3个农贸市场。大力推广旱作农业技术,完成全膜双垄集雨沟播面积8.2万亩。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全面完成了9个整村推进村建设任务,解决温饱0.69万人;结合灾后恢复重建,建成4个灾后重建贫困试点村、2个新农村示范点。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启动;一册明、一折统的惠农资金发放方式全面实施。工业经济企稳回升。把工业作为保增长、保就业的重点,制定了工业发展三年规划,全县工业发展的目标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重点更加突出,氛围更加浓厚。狠抓工业项目建设,阳山金矿进入实质性开发阶段,石鸡电站、宁氏钡盐加工厂、中排高纯碳酸钡加工厂等重点项目进度加快,80万吨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和新关金矿选矿厂已开工。强化协调服务,最大限度地为工业企业创造发展环境,工业经济实现了企稳回升的良好态势,全年完成工业增加值4.06亿元,同比增长17%,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3.69亿元,同比增长17.7%。与此同时,认真落实节能减排各项措施,全面完成了市上下达的控制指标。严格落实政府监管和企业管理两个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法制化管理水平,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与年相比,事故起数,受伤、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实现“一平三降”。城镇建设有效推进。编制完成了韩家坝办公区和碧口白林小区建设性详划、尚德镇和桥头乡总体规划。白林小区一期商住楼、老干部住宅楼以及武装部正规化建设项目、县交警大队办公楼已竣工;韩家坝二期、白林二期和阳光二期商住楼,滨江大厦,县法院综合审判楼和县消防大队营房已完成主体;江南公园、阴平廊桥进展顺利;滨江南路正在分段实施;碧山公园防护工程已开工建设;完成了南北山绿化亮化工程,投资290万元,对北山园林公路和景观设施进行了维修,新建园林景观13处;完成了6条居民巷道硬化,新建临时停车场1处,公厕4处。基础条件不断改善。全方位推进交通建设,投入大幅增长,达到11.7亿元,超过建国以来的投资总和。武罐高速段附道工程全面完成,主线工程已开工建设;境内212国道和省道东青公路升等改造工程全线铺开,目前已完成工程总造价的40%,硬化里程78公里;开工建设6条通乡油路,2条通村油路,建成69条通村公路;开工建设桥梁41座,已建成23座,在建18座;建成乡村客运停靠站65个。电网建设实现了新突破,尖山330KV输变电工程正式开工建设,结束了我县没有330KV骨架电网的历史。农田水利建设取得新成效。完成3条小流域治理;新修水平梯田9960亩;建成安全人饮工程6项;新修河堤48处13.38千米;维修水渠30条;新建集雨水窖(池)1070个、蓄水池120个,新增有效灌溉面积4000亩,集雨节灌面积4400亩。生态环境建设继续推进。建成生态林5.5万亩,完成25个灾后重建重点村村内绿化;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建成沼气池4977个,沼气服务网点24个,发放太阳灶5744个;实施了关家沟、康家崖等7处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和13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全面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
三是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我们多方争取项目资金,启动实施了一批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社会事业发展的基础条件明显改善。教育工作稳步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启动实施,在全县247所学校实施了远程教育项目。加强了学校管理,对教师工资实行绩效挂钩。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加快发展,成立了老年大学。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开展了“普九”债务的清理清查工作。卫生三级网络不断完善,完成280所村级卫生室的规划,已开工25所。主动应对,积极预防,认真落实了流感和手足口病的各项防控措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水平逐步提高,全面兑现计划生育各项优先优惠政策,保障水平达到历年最高;全县人口出生率为8.75‰,低于全市平均控制指标,农村人口计划生育率为88.54%,超额完成了市上下达的目标任务,计划生育综合考核位居全市第三同类县第二。文化事业繁荣发展,认真开展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完成了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玉垒花灯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省级报批工作。建成了县乡有线电视光缆2条,完成数字电视前端设备架设任务和碧口镇区震损广电网恢复工程。旅游开发取得实质性进展,完成了《景区重点区域补充规划方案》和《景区控制性详规和可研(征求意见稿)》。景区环湖步道已开工建设;完成黄龙沟景区8公里的路基工程;组建了生态民俗旅游开发公司;出版发行了《藏族考》。同时认真开展了第二次全国经济调查工作,《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和《志》续修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四是民生保障措施全面落实。把保障民生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有限的财力尽力用到民生保障上,全年投入改善和保障民生方面的资金达到3.22亿元,比上年增加1.95亿元。省、市、县确定的农村沼气建设、廉租住房建设、扶贫开发整村推进、五保家园建设、农村公路及便民桥建设等大事实事基本完成。积极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公开招考安排高校毕业生286人,安置复员军人24人,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589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2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了3.9%以内。两保一供养水平进一步提升,城镇低保人数由上年的6009人增加到8207人,农村低保人数由上年的19986人增加到45738人,城镇低保对象补助标准由年的人均每月138元提高到152元,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标准由年的人均每月50.5元提高到54.09元。五保供养对象补助标准由年的人均每月120元提高到133.3元。干部职工津贴补贴大幅提高,人均月增资达到590元。体现人文关怀,为全县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进行了健康体检。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职工达到4989人,失业保险职工达到5812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11169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21839人,工伤保险人数达3351人。为348名企业退休人员补发生活补贴84.14万元。建立了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为924名村干部办理了养老保险。修订和完善了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农民参合率进一步提高,由年的91.63%提高到97.68%。同时,全力做好应急救援和困难救助工作,受灾和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得到妥善安置。
过去一年,面对诸多困难,全县灾后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这些成绩,极为不易。实践证明,县委、县政府对灾后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是及时正确的,措施是得力有效的。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仍然存在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结构不优三大矛盾和能够拉动经济增长的大项目少、对外开放水平低、特色新兴产业链条短、交通不畅、市场发育程度低、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六大制约因素,经济发展仍然处在粗放型经营、低层次运作的水平上。二是经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仍然很多。受宏观环境及内生因素的影响,工业经济稳定增效的基础并不稳固;拉动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不足,经济增长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国家拉动内需及项目投资政策的变化和影响;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难度加大,就业压力持续增加,我们在加快发展的同时,还将面临许多不可预知的不利影响;三是灾后恢复重建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农村居民住房重建仍有欠账,城镇居民住房重建开工慢、进展慢;重建资金缺口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多,项目实施整体进度慢,已开工项目仅占落实资金项目的72.8%,已竣工的项目仅占29.12%,如期完成灾后重建任务面临巨大压力;四是保持财政收支平衡的压力较大。因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取消100项事业性收费,减收因素增多,财政增收压力加大,加之许多灾后重建项目和扩大内需项目均需县级配套资金,改善民生方面的支出进一步增加,公职人员津贴补贴调增,全县财政保增长保支出的形势依然非常严峻;五是抓工作落实的力度和深度不够。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薄弱环节深入研究不够,缺乏管用有效的办法措施,一些重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尚未得到有效破解,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水平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项目前期工作滞后、项目管理薄弱、项目用地困难、项目实施进度较慢等问题仍很突出,有了项目、有了资金不能认真实施的问题仍然存在,而且在有的行业、有的部门、有的地方还比较严重。六是发展环境不优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无理阻扰、破坏项目建设的事件时有发生,在个别地方甚至表现得十分恶劣,影响了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制约了经济社会的较快发展。维稳形势严峻,局部地方治安问题多发,矛盾纠纷多发,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还很艰巨;有些乡镇和部门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效能不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吃拿卡要,为政不廉的问题还十分突出,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我们既要充分肯定取得的成绩,坚定发展的信心,更要看到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发展意识,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估计得充分一些,把发展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分析得更透一些,把发展的措施谋划得更得力一些,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关于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
年是灾后恢复重建的最后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全面实现灾后重建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的目标,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十二五”规划启动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按照县委的总体部署,在更高的起点上谋划、部署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坚持重点上推进,难点上突破,进度上加快,标准上提高,落实上着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
按照县委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发展的基础和条件,本着实事求是、积极可行的原则,我们提出今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2.5%,达到12.7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达到35亿元;大口径财政收入增长15%,突破2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0%,达到3.3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6%,达到814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达到2247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
按照以上奋斗目标,今年我们要着力抓好以下十二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完成灾后重建任务。今年是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和项目建设的关键一年,我们要坚持“三年重建任务力争两年基本完成”的目标不动摇,继续把灾后恢复重建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靠实责任,强化推力;细化措施,强化管理;明确标准,强化落实,具体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切实抓好农村居民住房重建的扫尾和完善。要紧紧抓住“半拉子工程”和纳入重建范围尚未开工的重建户,进一步靠实属地管理和干部包抓责任,全面落实工作措施,抓重点、抓难点、抓协调、促进度,确保在3月底前一户不剩地全面完成重建任务。要进一步整合项目和资金,按照项目拼盘、资金捆绑、各负其责、各计其功的思路,坚持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分期分批实施重建重点村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配套建设任务。县发改委、水利、交通、电力等部门要争取项目、统筹资金,有重点、分阶段抓好落实。要着眼于提高重建村群众的生活水平,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多策并举,大力发展后续产业。县扶贫、农牧、林业等部门要立足实际,坚持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药则药、宜牧则牧、宜工则工的原则,尽快制定灾后重建重点村后续产业的发展规划和方案,并逐项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灾后重建的质量和效益,力争建得好、安得住、有发展。启动实施40个灾后重建重点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认真做好垃圾清运、水源保护、帐篷收存等各项相关工作,解决和纠正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脏、乱、差的突出问题,不断改善村容村貌,提升重建品质。县国土、移民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抓紧开展尖山河口村和口头坝长丰沟2个库区移民集中安置小区建设,确保6月底前完成“三通一平”工程,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要妥善安置好赴疆移民的生产生活,确保移民安全越冬,并认真组织实施好赴疆移民的各项相关工作,确保全面完成赴疆移民工作任务,从根本上彻底解决灾区移民的长远生计问题。二是加快开展城镇居民住房重建。适时转移工作重点,坚持“维修加固为主,原址重建为主”和“尊重民意,采取自愿,因地制宜,统分结合”的原则,从紧、从严、从实、从细确定重建对象,采取原址重建、置换土地重建、单位组织重建住房、租赁住房、购买安居房、置换安居房、一次性货币终结、购置商品房等行之有效的模式,积极稳慎地推进城镇居民住房重建。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加快维修进度,做到维修一批,验收一批,资金兑付一批,确保在2月中旬前全面完成维修加固任务。要充分发挥城镇居民建房的主体作用,以县城和碧口镇区为重点,强化分类指导,落实重建措施,核准一批,开工一批,完成一批,验收一批,确保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城镇居民住房重建任务。要强化宣传教育,明确重建的时限要求,对在5月底前还没有开工建设的重建户,要取消其重建资格。要坚持城镇居民住房重建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确保全面完成城区198套廉租住房建设任务;及时落实建设用地,创造条件,推进碧口镇区廉租住房建设。县建设部门要科学制定廉租住房租售使用的具体办法,切实将符合政策的无房户、少房户和无力开展重建的城镇困难群众纳入政策性保障范围。要进一步提高重建质量,结合旧城改造,对临街重建的,要加强规划管理,严格红线控制,严防因疏于管理而造成新的乱修乱建;要注重特色打造,提升重建品质,学习借鉴等地经验,吸收川北民居的建筑元素,在外观、色彩上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着力打造县城阴平古街和碧口古镇风情街。要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实行四大班子领导、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干部包抓社区和项目责任制,层层靠实包抓责任,及时解决产权、用地纠纷和邻里纠纷,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推进城镇居民住房重建的顺利进行。三是抓紧实施公用设施重建。加强资金管理,强化协调服务,严格执行工程“五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切实加快学校和卫生院重建进度,确保94所县以下学校和25所基层卫生院,在2月底前竣工投用;9所县以上学校和6所县以上卫生项目,要确保在9月底前竣工投用。要整合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和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确保3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县环保局等5个机关单位灾后恢复重建统建楼、县财政局办公楼和人力资源市场统建楼、卫生系统业务综合楼、广电文化大厦、体育场及县公安局、教育局办公楼和县农业五站等公共管理项目,确保年内完成建设任务。县财政部门和各涉关乡镇要积极配合,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5个在建乡镇基层政权建设项目,要在3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纳入整合的城关镇等10个乡镇基层政权及站所建设项目,要在2月底前开工建设,6月底前建成投用。四是全面推进城乡基础设施重建。认真实施好洋汤河万亩灌区和文丰渠等7条灌溉工程,桥头固镇村等37处农田修复水渠配套工程,城关凡昌等9处饮水工程和石鸡坝水磨沟、桥头乡新舍等8处节水节灌工程;建成碧口等27处河堤防护工程,石鸡坝险崖坝等2处灾后重建以工代赈河堤工程。及时开工建设13项水土保持灾后重建工程、冷梨等133条971.9公里县乡村道路灾后重建维修工程、中寨阳志山等20条村内道路硬化、排水工程和碧口马家山等7条机耕道路工程,确保年内完成建设任务。同时,要全面铺开39个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实施第二批9处灾后重建土地开发复垦项目,年内建成全县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和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及群测群防体系。五是继续加强对口援建的协调服务。进一步完善对口支援协调机制,认真做好深圳援建、社会帮建、红会项目及其他社会各界援建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为援建方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用好爱心钱,办好爱心事。深化与深圳市、酒泉市等援建方在资源开发、产业转移、干部交流、人才培养、劳务输出、特色农产品销售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力争取得新成效。六是加强资金和建材市场监管。不断完善资金拨付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健全管理台帐,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发放公平、合理,发挥重建资金的最大效益。在全力配合国家和省、市审计检查的同时,县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增加审计密度,重在发现问题,立足事要解决,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宽贷,切实提高审计的质量和效果。同时,要继续抓好建材生产、调供,保障建材供应,确保建材价格基本稳定。
(二)着力解决制约因素,加快推进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是经济持续增长的动力和载体,是加快发展的源头活水。要按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靠争取,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项目靠招商的思路,下决心解决项目建设环境不宽松、项目人才缺乏、项目前期工作滞后、项目用地落实困难、项目管理薄弱、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后备项目储备不足等突出问题,意向性项目抓落地、前期项目抓开工、开工项目抓投产、投产项目抓效益,力争在项目论证、项目储备、项目争取、项目实施、项目管理上实现新突破。一是切实加大项目建设力度。紧紧盯住投资额度大、贡献率高的投资亿元以上骨干项目和千万元以上重点项目不放手,在加快续建项目投资进度的同时,新开工建设一批产业关联度大、资源利用率高、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大项目、好项目,力争全年项目数量达到522项(含灾后重建项目),当年完成投资总量力争达到30亿元以上。积极推进城乡电网建设,年内建成尖山330KV输变电工程,开工建设石坊110KV输变电工程和铁楼35KV等6处电网工程。要大力支持通讯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移动通讯基站和宽带网络建设,开通乡镇政务专网,建成乡镇视频会议系统。二是全面加快项目投资进度。坚持“谁包抓、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包抓项目责任制,逐项目靠实包抓责任。要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分析通报,每季度进行一次拉网督查,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年底进行总评。对包抓项目进展情况,各包抓领导和项目包抓单位要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以确保全面完成年度投资计划。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科学制定定性、定量的考核指标,严格考核,兑现奖罚,以项目争取看干部、论实绩。三是全力做好项目论证和争取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国家扩大内需、促进西部地区和经济发展等政策,根据项目急需,找准结合点,以矿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农业产业开发项目、农业基础建设项目、电网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项目为重点,有计划地筛选、论证、申报一批大项目、好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省上各类投资。对列入规划已经上报的项目要盯紧抓牢,按照项目报批的要求,切实做好项目可研等前期工作,抓紧拿出有深度、有质量的项目本子,以争取上报的规划和项目能够列项实施。四是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增强抓项目的紧迫性和责任性,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规范要求实施项目、管理项目,纠正项目实施和管理上的随意性,提高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水平。要切实解决项目人才不足的问题,通过培训、引进、选调等多种办法,充实项目论证、实施和管理人才队伍。要切实改变重项目争取、轻项目管理的状况,加强各类项目特别是中央投资项目的管理,完善管理办法,规范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制度,强化项目稽查,对重点项目实行全程跟踪督查,确保各类项目发挥效益。五是坚持不懈地抓好招商引资工作。要加强招商引资项目论证储备工作,全年力争新储备项目20项,其中50%以上要完成可研。要创新招商方式,拓宽招商渠道,努力扩大招商引资规模,加快引进一批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产业链条长的矿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和特色产品龙头企业。要加强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切实提高项目合同的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力争全年签约招商引资项目15项以上,签约资金10亿元以上,到位资金6亿元以上,项目履约率达到80%以上。
(三)着力加快工业发展,提升工业质量效益。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二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全县工业发展大会精神,把工业发展摆在更加突出和重要的位置,使工业发展的氛围更加浓厚,措施更加得力,成效更加明显,为经济增长、财政增收、扩大就业、改善民生做出更大贡献。根据县委确定的全县工业发展总体思路,要坚持依托两大优势(矿产资源优势、光热水能资源优势),面向两个市场(国内市场、国际市场),做强两个龙头(水电能源、矿产资源深加工),培育五大产业(水电能源、有色冶金、建筑建材、绿色食品、医药化工),通过调结构,扩总量,增效益,为力争在三至五年内把建成陇南的工业强县奠定坚实的基础。一是适时转移工业发展重点。把工业后续发展的重点由以水电能源开发为主转移到以水电能源开发和矿产资源深加工并重上来,年内建成苗家坝、石鸡、柳园、横丹电站和80万吨干法水泥生产线等5个投资亿元以上及宁氏钡盐化工厂、中排高纯碳酸钡加工厂、鑫磊铜选厂、芝麻山电站二期等10个投资千万元以上的项目,新开工建设临江20万KVA铁合金基地和天引桥电站2个投资亿元以上和鑫海铁合金厂迁建、新关金矿选矿厂等5个投资千万以上的项目。麒麟寺电站要确保在6月底前实现二期下闸蓄水;阳山金矿要按照地质详查、勘探同时进行,可研、设计、立项同步推进的开发建设模式,在5月底前完成项目可研,6月底前完成1000亩土地统征,并开工建设主厂房基建工程,8月底前完成坑探工程。同时,要充分利用光热资源优势,培育以龙池有机茶加工、中药材深加工为重点的龙头企业,开发茶多酚和纹党保健品等系列产品;依托县内青石板材品质好、储量丰、绿色环保、产品适销对路的优势,不断加大对外推介力度,以加快推进县内优质石材开发,形成新的工业增长点。二是积极筹划工业集中区建设。按照“大规划、大产业、小集中”的思路,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科学合理地调整工业布局,积极推进高楼山有色冶金工业集中区、临江铁合金工业集中区、中寨中药材加工产业集中区和碧口茶叶深加工产业集中区4个工业集中区建设,力争在集中区建设上取得实质性进展。三是精心组织好工业生产。进一步强化对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的监测分析,密切关注重点工业产品价格变化和市场走势,及时研究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县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强市场营销,多方开辟工业产品销售渠道,千方百计提高工业效益。增强对企业的扶持和服务,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扶持工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从今年起,县级财政连续三年每年筹集100万元,总额300万元,建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工业企业发展,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产品升级,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同时,县财政每年在预算中列支50万元,作为工业企业的技改贴息资金,视财力状况逐年增加,并每年从企业所得税收益中拿出10%,扶持工业发展。四是进一步提高工业发展的质量。要按照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的要求,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切实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快高耗能、高污染、低产出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新上项目都要尽可能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铁合金行业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供求规律,积极争取国家扶持项目,加大资金投入,进行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生产适销对路、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的铁合金产品,进一步提高企业效益。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又不进行技术改造,环保、节能不达标的铁合金企业,要坚决予以关停。
(四)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我县农业人口多,农业基础薄弱,农民收入比较低。无论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还是建设新农村、统筹城乡发展,都不能放松“三农”工作。要紧紧围绕增加农民收入这个主题,在保持粮食稳产增产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发展特色农业产业,狠抓劳务输转,促进农民增收。一是切实加快特色产业开发。坚持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品牌化打造的原则,在核清产业适宜面积和发展现状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产业发展规划,坚持把小的做大,大的做强,强的做优,优的做特,全年力争新发展特色产业面积17.1万亩,其中核桃3万亩,花椒2万亩,茶园0.5万亩,中药材5万亩,油橄榄1.6万亩,蔬菜5万亩。要办好中寨红提葡萄、尚德椪柑等4个千亩基地,建成万元田示范点5个,多千田示范点6个。继续抓好“一注册三认证”工作,新申报龙头企业1户,质量管理认证企业2户,名牌产品1个,绿色产品认证1个。大力发展水产养殖和畜牧养殖。进一步扩大水产养殖规模,全年力争新发展网箱1000个,实现产值2000万元。加快建设水产品深加工项目。同时,要着力抓好舍饲圈养示范村、示范户建设,积极推广秸秆青贮氨化技术,建成青贮氨化池400个。二是大力推广农业科技。要抓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着力抓好中寨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真正把中寨农业科技示范园建成新品种、新模式的展示园,农民科技培训的基地和现代农业的形象窗口。同时要大力推广全膜双垄沟播技术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年内完成9万亩的全膜双垄沟播任务。三是积极推进扶贫开发进程。认真开展“两项制度”衔接工作,摸清“低保户”和“扶贫户”的底子,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继续实施好尚德杜家坪等5个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完成9个整村推进和18个灾后重建贫困村项目建设任务,年内解决0.75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四是深入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组织实施好基本口粮田建设和农村低产田改造项目,开工建设马莲河流域和城关玉虚山、南山等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继续抓好安全人饮工程,完成安全人饮维修工程28处,解决1万人的安全饮水和2.2万人饮水的困难。新建河堤10处,新建水渠15条,维修水渠10条,新建集雨水窖(池)1000个,新增有效灌溉面积0.4万亩、集雨节灌面积0.44万亩。五是切实加快生态环境建设。年内完成荒山造林1万亩,封山育林1万亩,新栽行道树50公里。大力推广沼气、太阳能和以电节柴措施,缓解生态压力,新建沼气池2000个,发放太阳灶3000个。六是不断壮大劳务经济。紧盯县内、县外两个市场,根据用工需求变化,有针对性地做好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工作,培训务工人员2.85万人,输转农村劳动力5.6万人,实现劳务收入4亿元。七是抓好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要结合灾后恢复重建,高质量抓好新农村示范点建设,力争在特色产业发展、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整治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建成一批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五)抓住项目建设机遇,加快交通建设步伐。坚持“六路”并举,路桥共建,建管齐抓的总体工作思路,支建国省路,升等县乡路,延伸乡村路,打通连环路,连接断头路,争取出口路,抢抓机遇,科学谋划,突出重点,精心实施,努力开创全县交通建设的新局面。一要认真抓好武罐高速段和国省道升等改造工程。县交通部门和涉关乡镇要切实加强协调服务,全力做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各项相关工作,既要严格按照政策及时足额兑现补偿,又要教育引导当地群众自觉支持项目建设,确保全面完成武罐高速段工程拆迁占任务,切实做好拆迁群众的安置工作。在妥善解决绝大多数群众合理诉求的基础上,抓住瓶颈村和后进段,对恶意阻挠干扰工程建设的人和事,要依法严厉打击,切实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确保6月底前完成国省道升等改造一期工程建设任务,9月底前完成二期工程建设任务。二要认真抓好通乡油路工程。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加快工程进度,年内完成碧刘、马刘、中杏、月关4条133公里通乡油路工程建设任务。三要认真抓好通村公路建设工程。县交通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各涉关乡镇要积极发动群众投工投劳,着力加快通村公路建设,年内建成中庙肖家坝等27条135.1公里通村水泥路和中庙中坪村等43条292.7公里通村公路。同时,要新建便民桥15座,再建村级客运停靠站50个。四要认真抓好高楼山隧道及引线工程。进一步加快高楼山隧道及引线工程前期工作进度,积极支持项目业主完成项目开工核准,争取尽快开工建设。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年内开工建设武九高等级公路,畅通北出口。五要认真抓好公路养护。加快推进以县为主,乡村配合的农村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加快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做到有路必养,养就养好。
(六)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实现城镇建设新突破。认真贯彻全市城市建设现场会议精神,突出“一城一镇”建设重点,结合灾后重建,大力实施“扩城增容、城建美县”战略,坚持“规划统领,项目支撑,中心带动(以县城为中心),四轮驱动(碧口、临江、桥头、中寨),建管结合”的总体思路,在“特”字上下功夫,在“秀”字上作文章,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铁手腕管理,努力实现全县城镇建设的新突破。一是继续完善城镇体系规划。加快城区总体规划修编进度,争取尽快通过审批;抓紧编制西元、大渡坝、鹄衣坝、东峪口、碧口早阳坝和县城韩家坝小区、白林新区、西园新校区、北门廉租住房小区、马家街物流小区、东坝商贸小区等重点区域详细规划,尽快完成桥头、尚德总体规划的审批,编制临江总体规划,为城镇建设提供科学依据。二是着力加快城镇建设步伐。下决心推进旧城改造。以所城东街和碧口中街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和谐拆迁”的理念,着力破解拆迁难题,创新拆迁思路,启动实施所城东街拓宽改造工程和碧口中街改造工程,打通马家街至东街道路,年内建成“两区”(北门廉租住房小区、碧口电厂小区),“五路”(南桥至西园道路、马家街道路及排水工程、碧口白龙江南路212国道拓改工程、白龙江北路路堤配套工程、碧峰北路路堤及排水工程),“一园”(江南公园暨县城防灾避灾中心),“三桥”(阴平廊桥、城区北门桥、碧口白林桥),“两场”(县城和碧口垃圾填埋场)等一批重点工程,逐步改善旧城落后面貌,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坚持高起点谋划,大手笔运作,市场化经营的原则,加快韩家坝小区、白林新区、西园校区、鹄衣坝新区、碧口早阳新区等5处新区建设,重点抓好滨江南路、韩家坝路网工程、韩家坝下段道路等重点工程,年内完成韩家坝小区二期工程、白林小区二期工程和西园新校区园林景观工程。三是精心塑造城市个性特点。对滨河路、江南街、所城中街灯杆和行道树以及沿街建筑物和城区“三桥”进行美化亮化,依托有山、有水、气候好的优势,整合项目,捆绑资金,加大投入,强化推力,围绕“一城、两路、两山”着力实施好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全力打造山绿、水清、多彩、灵动的白水江滨江风情线,努力把县城建成特色鲜明、功能完善、具有江南韵味的山水园林城镇。四是不断加快小城镇建设。完成中寨和桥头乡建制镇的报批,结合灾后重建,在规划的指导下,实施临江、桥头、中寨、尚德等乡镇街道的整修和亮化。五是切实加强城市管理。制定《城市管理暂行办法》,理顺管理体制,整合城管力量,坚持集中整治与经常性整治相结合的原则,依法依规加强城市管理,重拳整治脏、乱、差,为广大市民营造舒心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继续办好《聚集城管》专题栏目,以正面的宣传引导人、良好的环境陶冶人、严格执法教育人,不断增强市民的环境意识和公德意识。
(七)重视发展社会事业,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办实事。在加大经济建设投入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社会投入,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协调并进。一是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结合贯彻国家将要出台的教育中长期改革发展规划,深入研究我县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教育改革年和教育质量提高年活动,由分管领导牵头,教育部门具体负责,尽快研究提出教育改革年和教育质量提高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以开展两项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推动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校长任期内考核和教师队伍定性定量考核,对教师工资实行绩效挂钩,做到优胜劣汰,推动教育发展提质量、上水平。二是大力发展卫生事业。加快县乡村三级卫生网络建设,全面建成280所村级卫生室。重视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积极引进急需人才。做好重大疾病、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工作。强化卫生执法监督,继续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活动。三是加快发展文化事业。进一步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复建文昌宫和碧口抗日楼,开工建设风情寨和民俗传习所,挖掘民族民俗文化内涵,传承地域文化,提升文化品位。要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行动。积极抓好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年内完成20个乡镇文化站建设任务。认真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进一步扩大陇南台和台的覆盖面,完成经碧口至武都的有线电视环网工程。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成25个“千乡万村”农民健身工程。同时要扎实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四是大力开发旅游产业。按照“政府主导、项目支撑、市场运作、多元投资、公司化经营”的原则,以景区开发为重点,上半年建成环湖步道,2月底前开工建设游客接待中心、景区大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力争9月底前完工,年内完成黄龙沟景区道路硬化任务。要切实加强旅游行业的管理,严格管理和保护好景区,认真实施好地质公园环境保护项目,继续做好4A级景区质量等级冠名申报工作。加快景区开发,上半年完成《景区控制性详规》的评审。进一步加大景区和景区的宣传推介力度,不断提高旅游资源的知名度。五是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认真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试点工作,继续开展“生育关怀项目”,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落实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困家庭救助、特别扶助等优惠政策和各项节育措施,稳定全县低生育水平,进一步巩固省级优质服务县成果。六是全面落实民生保障的各项措施。认真执行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确保各项直补资金和扶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千方百计开发各类就业岗位,全方位促进城镇就业人数稳定增长,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600人,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300人(次)。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实现失业、医疗、工伤保险市级统筹。不断完善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开展失地农民和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工作。年内建成19个劳务保障事务所。不断完善城镇居民和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及时足额落实县级财力配套资金,进一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部分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和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将新农合的考核纳入农村责任书考核范围,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参合率,力争达到98%。继续落实好“两免一补”政策、农村五保供养政策、重点优抚对象优抚政策。重视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开工建设碧口中心敬老院、社会福利院、救助站和抗震物资储备库,年内完成72个五保家园建设任务。认真落实“五大”库区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不断提高库区移民生活水平。要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工作,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要继续坚持改善民生办实事,全力办好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大事实事,解决一批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八)加快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切实做好财政金融工作。一是加快城乡流通体系建设。继续开展送“家电下乡”活动,积极创造条件建设商品批发配送中心,建成农家超市50个。加大马路市场专项整治,下功夫解决以路为市、占道经营、交通拥堵的突出问题,年内建成丹堡、临江、桥头3个农贸市场,扩建县城东坝农贸市场。二是狠抓财政增收节支。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财税部门要全面开展税源调查,摸清税源状况,有针对性地落实好各项税收征管措施,确保应收尽收。要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管,确保主体税收及时入库;要高度重视零散税收的征管,全力促进“以小补大”措施的落实;要强化税收清欠力度,加强稽查,对两年以上未进行税收稽查的企业要列入重点稽查范围进行全面稽查,清缴税款;对享受所得税减免政策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凡减免政策到期的企业一律纳入正常纳税范围;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监管机制,在对国税全面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监管的同时,抓好地税财税库银横向联网试点工作。要加大组织非税收入的力度,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全力组织非税收入,确保非税收入稳定增长。要加强非税收入调查,对各执收执罚单位的收费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全面掌握全县收费项目、标准,科学测算年度非税收入,依据收费项目及标准,将任务层层分解到各执收执罚单位,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定期通报、量化考核,落实奖惩措施,充分调动各执收执罚单位组织非税收入的积极性。要抓好国有资源收益、国有资产变现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性收入的征收工作,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尽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保证“三农”、社会事业、灾后重建等重点支出及时到位。要切实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加强财政资金跟踪问效,强化对各类重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现象,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使用。对全县基本建设项目要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严格工程预(决)算审查,凡未审核办理工程预(决)算的项目一律不予拨付资金,加强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坐收坐支。三是扩大信贷投放。支持引导金融部门以灾后重建、农业产业开发和符合国家扶持政策的重点工业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信贷规模,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建设。
(九)加强土地、矿产资源的利用与管理,全力抓好安全生产。一要进一步加大土地监管力度。坚持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严肃查处未批先占、未批先建、乱修乱建、乱占耕地等违法现象,切实规范土地开发秩序。着力抓好桥头、堡子坝、石鸡坝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确保耕地占补平衡。要立足我县实际,整合各类土地资源,切实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同时,要进一步加快灾后重建用地报批,推进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二要依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探索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长效机制和国有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促进矿产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快弱小矿山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转变。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设立关家沟禁采区。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矿产资源清理整顿活动,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现场查办、公开处理”的办法和“三断”、“三不留”、“三没收”等有效措施,对全县矿产资源开采情况进行拉网式清查整治,特别对个别危害严重且屡禁不止的乱采滥挖案件,政法公安机关要及时纳入严打范围,从严、从快依法严厉打击,确保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持续稳定。三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顿。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强化对道路交通、农机、水运、矿山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推进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做到防患于未然,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同时要切实抓好防灾减灾体系和应急体系建设,努力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处置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十)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稳定是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思想认识,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一要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杀人、抢劫、种毒贩毒、盗窃财物等严重刑事犯罪行为,始终保持对犯罪活动的持续高压态势,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有效控制和减少各种违法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把干扰破坏灾后重建和项目实施的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整治范围,依法严厉予以打击。二要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大力推进“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提高全民法制意识,确保“五五”普法顺利通过省市验收。三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实行“四定三包”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积极排查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四要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严格落实各级领导包案制、部门承办制、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制和事项问责制,层层靠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提高案件的处结率。继续抓好带案下访、回访和督办工作,进一步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依法规范秩序,教育引导群众用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对长期无理缠访、违法越级上访和少数以上访为名煽动闹事,严重影响对外形象和破坏公共秩序的,要坚决依法处置,绝不姑息纵容。
(十一)坚持体制机制创新,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以政府机构改革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重点,扎实推进各项改革。要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理顺部门职责关系,调整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有序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力争在6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法办事的原则,正确处理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同时要在中寨、丹堡乡先行试点,全力开展土地流转试点工作;要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展基层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试点工作,探索公立医院改革;要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继续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加快建立财政支出追踪问效机制;要加快实施以岗位设置管理为重点的事业单位改革;完成兽医体制、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农业行政执法体系等改革任务;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做好已改制企业的后续完善工作,解决好遗留问题;要深化科技、文化体制改革,增强社会事业发展活力。
(十二)抓紧启动“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精心编制“十二五”规划。编制“十二五”规划是今年全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一件大事。中央和省市对“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高度重视,相关工作已经启动。县发改委等部门要尽快拿出全县“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具体意见和方案,确保按时完成规划编制,真正能够编制出一个高质量的“十二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