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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制度与税务筹划

时间:2023-06-04 10: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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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制度与税务筹划

第1篇

关键词: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管理;控制措施

税收筹划是现代企业管理体系中的重要内容,通过分析当下的税收制度,运用合理的经营手段,实现企业纳税成本的降低,然而在实际的税收筹划中,企业对税收制度了解不够全面、执行能力地下限制了企业税收筹划的作用,同时也增大了企业的运营风险,只有建立有效的管理体系,同时加强风险控制能力,才能实现企业税收筹划的目的。

一、企业税收筹划的含义与意义

税收筹划实际上是企业的一种理财行为。在遵照于现有税收相关法律制度的前提下,运用财务管理相关知识,在纳税行为发生前,对企业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等进行合理的安排与调整,减少企业的税负,选择成本更低的纳税方案帮助企业实现税收利益的最大化,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税收筹划是一种合法行为,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通过建立合适的税收筹划方案,能够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的能力,加强企业经营活动与政策上的联系,帮助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通过税收筹划,增强企业支配现有资金的能力,同时降低企业的生存风险,充分发挥出税收杠杆的作用,能够帮助行政部门发现现有税收管理上的漏洞,能够明确税收的目的,促进我国税收体系的完整。然而,在实际的企业税收筹划过程中,却存在在较大的疏漏,限制了企业的良性发展。

二、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

1.税收筹划与税收制度难以同步进行

税收制度是保障国家各项事业有序进行的基本条件之一,同时,税收制度也是落实国家管理措施的强制性制度之一。由于税收制度的建立是基于国家发展的水平和经济能力,且受到的影响因素较多,税收的内容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而不断的调整,因此基于税收制度的税收筹划,在内容上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我国税收制度还处于不断完善的状态中,企业作为依法纳税的主体,在开展税收筹划时,必须要明确最新的税收政策内容,才能保证税收筹划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然而在实际的企业管理中,采用固定的税收筹划方式,导致企业的税收筹划与税收制度难以实现同步,增强了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性,不仅使得企业容易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同时也容易造成企业的经济上的重大损失,对企业的声誉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2.税收筹划实施存在困难

企业的税收筹划行为,必须要从企业的内部控制角度出发,加强与税收政策的联系,同时作用于外部环境,实质上的企业税收筹划就是利用财务知识与管理手段在实现内部管理同外部环境的有效结合,从而减少在此过程中成本的浪费。然而企业制定的税收筹划方案在实施的过程中,却存在较多因素的干扰,影响了企业税收筹划的效果。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企业的经营活动对税收筹划的干扰,税收筹划涉及到的内容较多,一旦制定了税收筹划方案,那么必然会调整企业的经营活动的内容,但是一般企业的经营模式较为固定,大幅度的调整不仅会影响企业的生产效率,同时还会导致企业难以适应经营模式,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违背了税收筹划的目的;另一方面是企业的内部控制机制。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完整和高效是企业税收筹划工作得以开展的前提,只有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才能帮助企业降低税务风险,增强税收筹划的可靠性,然而在实际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中,缺乏有效的沟通、制度不健全、人员能力不足等问题较为严重,使得企业的控制体系无法为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保驾护航,增大了税收筹划的风险性。

3.税收执法与税收筹划存在矛盾点

税收执法能力是落实税收制度的基本保障,随着我国税收体系的不断完整,执法人员能力的不断提高,使得税收执法力度不断加强,税收执法不断规范,增强了执法处罚力度,有效的维护了税收制度的公正与公平。税收筹划必须要在符合税收制度的前提下,在节约纳税成本和依法纳税中找寻到一个平衡,既保证了税收筹划的合法性,又保证了税收筹划的有效性。然而在实际的税收筹划过程中,反避税措施对税收筹划的影响较大,使得税收执法对于开展税收筹划的企业审查较为严格,税收制度的不断调整也使得企业的税收筹划更为被动,往往在某项条款的认定上双方存在较大的差异,增强了税收执法与税收筹划的矛盾。另外,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方式也导致了矛盾突出,使得企业与执法部门站在了对立面,影响了企业的良性发展。

三、基于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管理与控制的有效措施

1.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力度,创新税收筹划的方式

企业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保证税收筹划的落实,能够通过健全的控制体系,保证企业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一税收筹划为导向,增强企业的运行灵活性,从而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在实际的企业管理过程中,企业必须要建立相应的税收控制部门,将税收管理纳入到企业管理体系中,可以建立专门的税务部,对企业税收筹划的内容进行仔细的审查和评估,不断增强与外部环境的联系,从而保证税收筹划的有效性。另外,还必须要创新税收筹划的方式,如定价转移法,通过将企业的经营项目或产品同合作的企业进行有效的转移,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实现企业的避税,分摊费用法,企业将各项生产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算到企业成本费用中,从企业的财务账目角度入手,实现财务分摊的最大化,从而降低企业的税负。

2.树立税收风险意识,加强企业税收风险控制能力

市场环境过于复杂,且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使得企业在开展税收筹的风险也不断加大,为此,企业必须要树立风险意识,要认识到税收风险对于企业生产及发展的影响,通过税收筹划尽管能够减少企业的税负,但是不合法、不合理的税收筹划不仅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甚至还会导致企业遭逢灭顶之灾。因此,企业在经营决策过程中必须要高度树立税收风险意识,同时提高企业税收筹划工作人员的能力,不仅要具备专业的知识技能,同时还要分析当前的纳税环境和市场变量,加强秋叶的税收风险控制能力,保障税收筹划内容的有效落实,保障企业的正常运作。

3.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有效沟通,及时掌握税收政策信息

税收执法部门同企业之间沟通不佳时导致税收执法同税收筹划矛盾突出的一个重要原因,税收执法部门不够了解企业的运作模式,对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认识不全面,导致执法效果不佳,另外,企业按照原有的税收筹划方案,未能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导致企业漏洞过多。因此,为了加强税收筹划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企业必须要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有效沟通,对可能存在争议的部分,企业要及时询问和咨询,避免风险加剧,另外企业要积极展示税收筹划的内容,获得执法部门的认可,保障企业税收筹划的有效性。

4.强化企业基础管理,建立以财务为核心的税务管理体系

税务管理是企业基础管理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面临的风险不断加大,环境的复杂要求了企业必须要建立有效的税务管理体系,才能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通过统一的管理实现企业凝聚力的提升。企业应当建立以财务为核心的税务管理体系,通过将财务管理手段应用到税务管理过程中,提高税管理的效率,为企业的税收筹划提供支持。

四、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必须要建立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税务管理体系,同时提高人员素质要求,加强风险控制能力,加强与税收执法部门的有效沟通,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才能保证企业税收筹划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参考文献:

[1]李映雪.企业最优税收筹划规模的选择--基于有效税收筹划理论的研究[J].广西财经学院学报,2009,01(04):56-59.

[2]胡绍雨.关于企业并购的税收筹划思考--以联想并购IBM为例[J].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09(01):34-41.

[3]聂卫东.合理税收筹划提高企业效益--增值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J].会计之友(上旬刊),2010,09(07):66-68.

[4]周书灵,李仲轶,宁青青.小企业税收筹划研究--基于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之差异[J].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13,09(07):94-96.

第2篇

一、企业税收风险的内涵及成因

(一)企业税收风险的内涵

目前,税收风险主要分为以下两种:一是企业涉及到税收的相关行为并没有遵守税法规定而导致的企业未来经济利益的损失;二是企业会不可避免的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而造成企业未来利益的损失。由此可见,企业税收的风险主要是企业在税收上的不可预见性而导致的财务后果,但是企业的抗税、偷税、漏税等主观行为导致的税收问题,不作为税收风险的研究范畴,而主要是客观环境的变动带来的税收风险。

(二)企业税收风险产生的原因

企业税收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税收制度变动、企业业务变动两个主要因素,具体来说,首先企业税收制度的变动是产生税收风险的根本性原因,是税收风险产生的前提性条件。一般来说,税收制度稳定,对于企业来说税收负担是确定的,因而不会产生任何的风险,而一旦制度变化,企业必然遭受到税收风险,因此企业要高度重视税收制度的变化。其次,企业业务的变动是税收风险产生的基本原因和现实条件。由于投资、经营和销售等生产活动的改变,使得企业业务发生变化,导致原来适应税收制度的业务不再适应,而开始适应另外的制度环境和文本,以至于企业税收产生了不确定性,导致企业税收风险的产生。这两种因素也是相互影响的,税收制度的变动会使得企业改变业务以适应制度,而企业业务的变动也会使得制度变动,以调整资源分配,保证国家的税收收入。这两种因素的“和谐互动”也能够带来较大的社会效益,提高人们的社会保障,增加社会福利。因此,保证与税收制度的良性互动,控制企业的税收风险对企业的发展具有更大意义。

(三)企业税收风险的主要类型

按照企业对风险控制的能力,可以划分为可控性税收风险与非可控性税收风险;按照企业生产过程来划分,又可以将企业税收风险分为筹资活动的企业税收风险、投资活动的企业税收风险和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税收风险;按照企业对税收风险的管理过程,可以将企业税收风险分为税收筹划(安排)风险和税收管理风险。这三种类型,也是当前企业税收风险划分的主要形式。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制度的完善,税收制度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增加,税收对企业的财务影响日益增强,成为产生税收风险的重要原因,这种因素是企业无法有效控制的,属于非可控制的税收风险。同时,企业的管理与控制过程中,同样会产生税收风险,按照税收风险的控制过程,可以将企业税收风险分为税收筹划风险和税收管理风险。税收筹划风险是企业税收未产生之前的风险,是一种潜在税收风险;税收管理风险是经营中产生的,是企业管理、经营和销售等环节不到位出现的税收风险。企业对各类风险并不是束手无策的,而是具有防范和控制的能力的,是需要系统的政策设计来管控的,但现实中企业的这种管控能力还有待提升。

二、企业税收风险管控的现状与不足

(一)企业对税收风险的管控能力增强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加强,企业也日益重视税收制度的变化。一是企业更加注重税收筹划。企业开始建立专职的税收筹划人才队伍,招聘了财务经理,这些人熟悉税收法规、税收制度,专职从事税收筹划业务,并逐渐专业化和职业化,日益成为高收入的职业。二是部分企业建立了专业化的税收管理部门。一些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和央企,基本都设立了专门的税收管理部门,从事企业税收风险的管理、控制等方面工作。三是对于税收的研究加强。很多企业、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开始组织专业化的队伍研究税收问题,尤其是在新税制出台后,会通过组织财务、销售、法律、经济等精英人员,对税收优惠政策、制度理念、基本内容等进行深入研究,以降低税收制度变化给企业发展带来的风险。

(二)企业税收风险的粗放式管理问题突出

企业虽然开始重视了税收风险的管理和控制,仍然存在粗放管理、被动管理的问题,在企业内部税收控制中,往往重视事后控制,而忽略事中控制,这使得企业内部税收风险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对于以前出现的问题也仅是“保守预防”,不去分析产生的深层次问题,就容易导致企业承担全部税收风险,也增加了企业处理这些风险的成本,降低了企业的收益。例如,一些企业在发票的管理问题上,不重视发票真伪的检查,支付流程也不符合规定,税收风险极大。同时,企业对待税收风险,过于注重事前的税收筹划和安排的设计,但是实际工作中却没有按照方案严格执行,存在企业税收的漏洞,一旦税务机关严格审查,就会带来极大的损失。由此看来,这些税收风险的产生主要是由于企业粗放、被动管理所致,粗放管理和被动管理思维所导致,忽略了事前预防,发展中的动态化调整,必然带来税收风险问题。

(三)存在税收风险的单一化控制问题

企业发展中普遍重视对某个比较重要的税种,或者极力减轻整体税收的负担。单一控制一个税种的风险,忽视其他税种有可能增加企业整体税收负担。而一味控制整体企业的税收负担,又容易影响企业效益。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企业税收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只是增加效益的一种途径,并不能完全从这个角度来发展企业。因此,要充分理解有时候单一依赖看起来合理的税收筹划,可能会降低企业产品的竞争力、市场占有率以及销售能力,损害企业经营者的利益,有时候甚至危及企业的信誉,这些管理思维背离了企业应有的发展目标,不符合企业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必须把税收风险管理与企业发展结合起来进行分析。

(四)税收风险外部管理的水平有待提升

税收风险外部管理主要是税务机关及工作人员对于风险的解释、提醒和管理服务,但是目前来看对于税收风险的外部管理仍然不足,部门地区的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能够及时解释、宣传税收制度的变化,并向企业提供一些建议,使得企业能够有效的避免税收风险。但是有些税务人员认为税收风险的防范是企业的事情,企业太多很难全面的帮助,企业应该自己担负起应有的责任。这也导致一些企业得不到相关部门的帮助,尤其是中小企业在税收制度变动时,没有及时做出调整和反应,以至于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影响了企业的效益。

三、企业税收风险的控制与防范对策

(一)建立动态精细的税收风险管理机制

由于规模、效益、经营模式等变化,企业总是处于不断发展和自我调整的过程中,企业税收风险还受到税收制度变化的影响,因此企业对于税收风险的控制与管理要因时而变,要根据环境、条件和自身情况相应的及时调整管理和控制标准,主动、积极应对税收风险。同时,也要更加注重精细化的税收风险管理机制建设,要结合企业的经营特点、规模和管理机制以及税收风险管理的关键环节,找出影响税收风险控制的重要的节点。可以从企业设备购置、材料加工、产品产出、经营管理、票据审查、账务来往等各环节入手,这些环节都是对印花税、所得税影响较大的环节,也是税收风险控制的关键。确定企业关键点后,企业就可以通过研判、筹划、控制等措施,严格加强对关键环节的日常化监督管理,建立起对应的管理机制,确保税收风险的防范和控制的精细和有效。

(二)构建防范和控制税收风险的整体意识

税收风险自始至终办税企业发展全过程,而且管理税收风险不是某个部门的事情,涉及几乎企业内部各个部门,是企业的整体性责任。因此,对于企业税收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必须要形成整体管理的意识。企业管理层要建立起系统性的风险防范意识,经常性研究和探讨税收风险的控制成效,判断未来税收制度变动的可能,提前谋划各种不可预测的事件发生,并能够建立起统筹协调各部门的制度。同时,企业税收风险与各部门也是密切相关的,仅仅依靠税收风险管理部门很难完成,这就要求各部门、每个员工都要密切参与其中,建立起整体参与管理的理念,通过制定税收风险防范管理的层层落实责任制,形成完善的体制机制,明确各部门和责任人的职责,确保税收风险管理机制能够有效落实到位。

(三)依靠专业人才对税收风险进行管理

企业必须尽快引进专业化的人才,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专业化税收风险控制标准和机制,提高税收风险控制的水平,确保企业能够及时的进行防范。同时,对于没有能力引进专业人才的企业来说,也可以依托专业化的机构、高校专家等,分析、研判企业税收防范和控制的关键环节,对企业的税收风险控制机制进行评价,制定科学的控制标准。尤其是对于企业创新带来的风险,需要依靠专家队伍进行评价,找出因为创新带来的税收政策空白,及时研判因为创新带来的税收风险,让企业能够及时防范和化解税收风险。同时要加强企业涉税人员的培训,企业中涉税人员既有企业内部主观税务的财务人员,也包括营销人员、采购人员以及审计人员等,必须对这些人员进行专业化的培训,让他们尽可能了解税收信息以及税务知识,以提高企业运用税法武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能力,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第3篇

 

关键词:政策性税收、筹划、逻辑、技术路径

政策性税收筹划起点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税收制度的非均衡可理解为税收博弈的参与人对现行税制不满意状态,从供求关系看,是指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不一致的一种状态。政策性税收筹划实际上就是对税收制度非均衡的一种反应。

从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实践看,我国税收制度的非均衡主要表现为税收制度的需求缺口,即对新的税收制度需求的产生先于该制度实际供给的形成,从而造成税收制度有效供给的不足。税收制度的非均衡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源于税收政策实施中的统一性与行业执行特殊性的矛盾。因为现有的国家层面上的税法与各种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是基于全国“一盘棋”的考虑,强调全局性、统一性、整体性。但从现实的情况看,由于国民经济中各行各业存在巨大差异,使形式上公平的税收法律和政策在实施中出现结果上的不平等,压抑了行业生产的积极性,势必会影响到该经济主体的利益,导致其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失去同其他同类企业竞争的公平性,从而导致效率损失。税收制度的非均衡必然意味着现行税制安排的净收益小于可供选择税制安排的净收益,而基于行业特殊性的对原有税法与税收政策的修正和部分的改进,正体现了税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运动,由于这种改进符合公平与合理的税收原则,国家的利益不但不会减少,反而会因为行业生产积极性的提高将大幅度增加,形成税收制度创新的潜在收益,导致新的潜在制度需求,从而构成政策性税收筹划的逻辑起点。

政策性税收筹划的逻辑路径

政策性税收筹划的过程是税收制度由非均衡走向均衡的过程。税收制度的非均衡表明了潜在收益的存在,而这种潜在收益在现存制度中是无法获取的。只有通过改变原有的税收制度安排,选择和建立一种新的均衡基础上的制度安排才能获得潜在收益。税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轨迹就是政策性税收筹划的逻辑路径。

这一逻辑路径的主要思想是,现行税收制度的非均衡是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出发点,政府和税务部门应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纳税人对税制的接受程度,不断地调整税收制度供给以满足税收制度需求,从而实现税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运动。

需要指出的是,在税收制度创新过程中,参与税收制度创新的主体地位不同。政府作为税收制度的供给者,会从自身利益出发进行税制设计和政策选择。同时,特大型企业集团作为税收制度的需求者,有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有利于自己利益的税收制度的动机。反映双方利益最大化税收制度的均衡既不单方面取决于税收制度的供给,也不单方面取决于税收制度的需求,而是由该制度的供给和需求共同决定的。然而,由于国家追求税收政策全局性、统一性、整体性的目标导向和信息的不完备性,国家追求潜在收益的积极性相对微弱,相比之下,处于市场竞争的企业在生存本能的驱使下对这种潜在收益的追求要强烈和持久。因此,税收制度主体是企业,而国家只不过是名义的税收制度的供给者而已。

   政策性税收筹划反映了特大型企业集团对更合理的税收制度的需求,承认了上述特大型企业集团在税收制度形成和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即这些大型企业集团不是被动地接受国家既有的税收制度,作为市场竞争和国民经济建设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它还是我国税收制度创新的主体。从近年来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实践看,我国的石油、钢铁、电力等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在税收制度创新中发挥了主体性作用。   政策性税收筹划的技术路线

由于政策性税收筹划是对国家税法制度的筹划,它要改变不合理的、与行业特征不适应的税收政策,与一般性税收筹划相比,政策性税收筹划要艰难得多。根据上述政策性税收筹划的逻辑路径,政策性税收筹划的技术路线如下:

深入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制度。进行政策性税收筹划的企业首先要深入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制度,准确把握税收理论的前沿和税收制度演进的规律。国家税收政策代表着国家的利益取向,税收制度的改革方向,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国家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只有准确把握税制完善的方向,才能为政策性税收筹划营建成功平台。深入研究国家现有税收制度的非均衡性。国家税收制度的设计均是从全局和宏观角度出发,而国民经济的各行业却是具体的、特殊的。只有善于敏锐地发现并深入研究国家现有的税收政策对行业生产的非均衡性,才能提出合理的税收制度改革的建议。

提出政策性税收筹划的理论依据。作为一种特殊的对国家税收政策的筹划,不能将政策性税收筹划片面地理解为向国家“要政策”,政策性税收筹划要遵循“有理”的原则。我国石油企业在进行石油增值税筹划时就提出石油全生产过程理论作为其筹划依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加强与国家税务机关的交流与沟通,形成税制改革的基本意见。企业要向国家税务机关如实地反映情况,强调现有的税收制度由于对行业生产的不适应性,最终会损害国家利益,从而提出兼顾企业和国家双方利益格局的税收制度改革方向。

形成具体的国家税收修正政策的实施细则。作为政策性税收筹划的最后一个环节,就是在国家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形成既体现国家利益,又反映行业特殊性的具体的国家税收修正政策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的制定和颁布标志着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完成。

与一般性的技术层面上的税收筹划不同,政策性税收筹划是高层次的筹划,它是在对自身生产特点和产业特征充分理解的基础上,改变不合理的、与行业特征不适应的税收政策,其实质是国家税制的改革与创新。显然,这一特征决定了政策性税收筹划的使用范围。一般而言,政策性税收筹划只适应于我国特大型企业集团,这类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处于基础地位,具有税收制度博弈的实力。企业进行政策性税收筹划不但可以提高自身竞争力,而且可以丰富我国税收筹划的理论。

参考文献:

第4篇

投资决策的税务筹划

企业进行投资决策所关心的是企业投资所获得的所得税后净收益。因此,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投资决策的影响最为明显。税收负担轻或者减税有利于刺激企业投资,而税收负担重或者增税会抑制企业投资。税收负担轻重或税收负担增减可以从国家在某个时期的税收政策中显现出来,税收优惠是国家税收政策的组成部分,是减轻税收负担的一种手段。国家实施税收优惠引导企业投资方向,调整产业结构,刺激经济增长,而企业投资利用税收优惠可以减轻税收负担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应分析国家的税收政策的导向,预测税收特别是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投资收益的影响。从目前看,在这方面可以从几个方面筹划:

一是投资于固定资产可以享受折旧抵税待遇,减轻税负。在不远的将来,我国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将改为消费型增值税,投资于资本有机构成高的行业,增值税税负将比现在有一定幅度的下降。

二是在投资总额中压缩注册资本的比例,根据税法规定,借款利息能够列入企业的财务费用,进而减少所得税开支,并且可以减少投资风险,享受财务杠杆利益。

三是尽可能多地使用设备及无形资产投资,因为设备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费可以在税前扣除,缩小所得税的税基,进而减少所得税税负。

投资地点的税务筹划

分析税收制度的区域导向型优惠,选择税收负担轻的投资地点。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规定,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率一般是15%,其他地区一般是33%,相差18%,而且,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二年。自我国西部大开发以来,在税收方面出台了不少优惠政策,如果企业到西部投资,就可以享受这些优惠。

从国外的情况看,有的国家或地区不征收所得税,有的国家的所得税率高于我国或者低于我国。因此,投资地点不同,税收负担会有所差别,最终影响到投资收益。对于跨国投资者,还应考虑有关国家同时实行税收居民管辖权和收入来源地管辖权而导致对同一项所得的双重征税,以及为避免国际间双重征税的双边税收协定有关税收抵免的具体规定,以进行投资国别或地区选择。

企业进行投资时,应充分利用不同地区的税制差别或区域性税收倾斜政策,选择整体税收负担较轻的地区进行投资,使得该投资收益较大。

投资行业的税务筹划

分析税收制度的行业导向型优惠,选择税收负担轻的行业进行投资。

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中关于所得在不同行业之间税收负担的差别比较明显。比如,企业所得税制度规定,对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行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三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而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所得税制度中规定,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在15年以上,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其税率按15%计。而对于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设在不发达的边远地区的外国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而没有优惠的其他行业,所得税率一般为33%,且没有减税期和免税期。对于高新技术产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投资方式的税务筹划

考虑企业的投资方式。按投资的对象分,投资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

直接投资一般指对经营资产的投资,通过购买经营资产,兴办企业,掌握被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从而获得经营利润。企业进行直接投资面临的税制因素很多,可以涉及到商品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企业在进行直接投资时,还会面临是兴建新企业,还是收购现有亏损企业的问题。如果税法允许投资企业与被收购企业可以合并报表集中纳税,则盈亏抵销之后,投资企业的所得税负担将有所减轻。

间接投资是指对股票或债券等金融资产的投资,对这种投资方式,需要关心的是投资收益及投资风险,而税收是一个重要影响因素。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分取的股息须按规定计入收入总额缴纳所得税,而购买国库券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即国库券利息收入是免税的。

组织形式的税务筹划

企业在投资时,还应考虑企业的组织形式。因为企业的组织形式不同,税收待遇有差别。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有公司企业、合伙企业、独资企业。公司企业是一种重要形式,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少国家对公司和合伙企业实行差别税制。公司内部的组织结构不同,总体税负也将有别。从税法角度看,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和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不同。子公司是独立的纳税人,而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而不作为独立的纳税人。对于国内投资者,因为分公司不作为独立纳税人,分公司的经营结果是利润或者是亏损都转给总公司,由总公司统一集中缴税,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盈亏在计税时可以互抵,而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就不享受这一税收待遇,而是各负盈亏,各自缴税。一般来讲,企业可以在分支机构设立前期采用分公司形式,后期采用子公司的形式。

企业投资决策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它的制定不仅与当前现行的税收制度有关,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企业对国家未来的税收政策的预测。这就是说,企业在进行投资时,不仅要考虑现行税收制度、税收政策,还要关心国家的税制改革状况、税制改革动向、税收政策的导向,合理合法地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使得本企业的投资既能尽可能多地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获得最大的投资净收益,又能符合国家税收政策,接受国家的税收调控,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0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指定辅导教材—税法。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第5篇

【关键词】国际税收筹划;跨国企业;经济全球化

一、国际税收筹划的原因

(1)内在原因。跨国企业作为独立经济主体,追求物质利益最大化是国际税收筹划产生的内在原因。税负轻重是影响它们竞争成败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跨国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税务筹划,最大可能减轻整体税负。(2)外在原因。一是各国税收制度的差异。由于各国政治体制、经济发展水平与经济发展战略等不尽相同,其税收制度也存在较大差异,跨国企业可利用这些差异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选择最优纳税方案。首先,就税率来讲,它往往是各国税收制度差别大的一个关键因素。其次,就纳税基数来看,在计算应纳税收入时,各国对费用的确认和分配,资产的计价等项目的规定往往有很大的差别。最后,纳税义务确定标准的不尽相同在客观上也为跨国公司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纳税方式,以最小地承担国际纳税义务创造了条件。二是避税港的存在。避税港是指为跨国经营取得财产提供免税和低税待遇的国家和地区,多以自然资源稀缺、经济基础落后的国家或地区为主。各国实行大量的税收优惠措施以吸引外国资本到本国或本地区投资,这就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各国法律许可范围内选择较低税收负担的跨国纳税人进行国际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三是国际税收协定。为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目前世界上存在着大量的国际税收协定,它为缔约国双方的居民纳税人提供了许多税收优惠。

二、国际税收筹划的方法

(1)选择有利的企业组织方式。跨国投资者在国外新办企业、组建子公司或设立分支机构都会涉及企业组织方式的选择问题,不同的企业组织方式在税收待遇上有很大的差别。跨国公司对外投资时,可根据所在国企业自身情况采取不同的组织形式实现税收计划最优化,减轻税负。通常,跨国公司适宜在初级阶段组建分公司,使亏损能在汇总纳税时冲抵总公司利润。(2)充分利用转移定价。转移定价是指在国际事务中,关联企业在所属成员之间转让商品、劳务与无形资产等的内部定价机制,其目的是转移利润、躲避税收,以减轻公司的总体税负。在跨国经济活动中,利用关联企业之间的转移定价避税已十分常见。其一般做法是:高税国企业向其低税国关联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时制定低价;低税国企业向其高税国关联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时制定高价。这样,利润就从高税国转移到低税国,从而达到最大限度减轻其税负的目的。(3)避免构成常设机构。常设机构是指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的固定场所,目前,它已成为许多缔约国判定对非居民营业利润征税与否的标准。跨国企业可通过货物仓储、存货管理、货物购买、广告宣传、信息提供或其它辅营业活动而非设立常设机构来达到在非居住国免予纳税的优惠。同时,随着电子商务的日益盛行,越来越多跨国经营企业也开始利用它的诸多优点来合法避税。

三、国际税收筹划发展建议

(1)以法律为准绳,掌握税收筹划技巧。跨国企业应注意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观念,以合法的税收筹划方式安排经营活动。同时,跨国企业财务人员必须充分学习涉税国或地区的税收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全面了解投资国税务操作实务,熟悉投资国的税收环境,在总结和研究的基础上找到实施税收筹划的合理空间。(2)着眼全局,综合考量。在错综复杂的国际税收环境下,跨国企业必须从全球的观点妥善筹划,综合考量,进行税收筹划。不但要深入了解各国千差万别的税收制度,还要考虑企业所处外部环境的变迁、未来经济环境的发展趋势、税法政策的变动等。同时,跨国企业应有较长期的总体经营计划和税务计划,不能杀鸡取卵,为追求眼前利益而忽略长远利益。(3)提高国际税务筹划风险意识。税收筹划可以使跨国企业获得筹划收益,但同时其风险又是客观存在的。例如一些具有优惠税收环境的国家或地区,可能存在政局不稳、法制不健全、基础设施不完善、市场狭小、汇率不稳等不利因素,这些因素可能使投资经营产生巨大风险。同时,市场风险、利率风险、债务风险、汇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等也不容忽视,因此企业要在国际税务筹划中尽可能审慎考量并建立有效的税务筹划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对税务筹划进行全过程的监控,若出现新的税收政策、经济环境等变化,应及时调整税务筹划方案。

参 考 文 献

[1]刘耘.当代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筹划分析[J].商业研究.2004(8)

[2]姜波,胡应贵,姜丽.国际税收筹划展望[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6(8)

第6篇

【关键词】现代企业;所得税;财务筹划

纳税人依据现行税法和国际税收惯例,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企业组建、经营、投资及筹资等活动进行的目的在于减轻税负、有利于财务目标的谋划、对策与安排,并且保证不影响正常化的经营,达到税负最小化的目标就是税务筹划。单从表面来看,它使纳税人纳税最少,纳税最晚,也就是说实现经济纳税。税务筹划和企业的经营行为有着直接的关系,它作为一种理财活动的最高层次,不仅仅指的是同一种财务、税务的形式,也不是人们极易谈到的税务,它是一种纳税筹划的方法,而且是企业按照规定所采取的行为。它的主要目的是减少经济方面的损失,而实现利润化。作为纳税人而言,要将纳税的各方面优惠政策充分利用好,并且时刻以纳税人的身份积极做好带头作用,对于纳税筹划要积极配合。所以对于税款的支出进行减少化是符合要求的,也是合乎法则的。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主要表现为:税率的确定、课税对象的选择和课税环节的规定等,在法律规定的税法制约下,不同的纳税方纳税金额也不同,但是投资决策和纳税金额之间是相关联的。所以说,国家税收调控职能的必要环节是纳税人通过税务筹划,选择不同的纳税方案。如果使得政府的投资导向具有它的职能作用,同时具有经济社会所规定的目标,纳税筹划则是必不可少的部分。目前,税收的征管水平逐渐提高,税法法规建设的速度也逐步加快化,将会有越来越广泛的纳税体系加入到所得税体系,避免了一些偷漏税的存在,增加它的风险性,基于此种情况,税务筹划就愈发的重要了。

一、税务筹划的前提性条件

(1)对税收观念的理解为企业税务筹划排除了思想障碍。

在他发达国家,他们的税务筹划起步早,而我国却远远落后于他们,并且对于纳税方面的种种行为还比较愚昧无知,存在着比较薄弱的环节,从而造成征税和纳税方对于纳税没有深刻的认识和了解,对于权力和义务更是生疏,就税务筹划而言,则被看成是一种偷税的行为。但是随着不断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国际化和信息化,纳税被看成是一种理所当然的行为,人们对于这种行为也逐渐开始关注。我国相关纳税法律法规性文件也有明文规定偷税漏税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对于保障了企业税收筹划的实施性。(2)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为企业税务筹划提供了依据。我国的税收制度的改革措施出台是从1994年开始的,随之税收制度也呈现出一度成熟化的局面,而税收制度的实施是有着方向规定的,这种方向为:法制化、系统化和稳定化。同时,我国的国民经济增长水平逐渐增加,并保持在平稳发展的状态。税收制度也渐渐开始与国际接轨,一些税收体系和制度也体现出日益完善化,税收地位在不断提高,纳税行为逐步增多,很多人都自愿加入到纳税人的行列中去,这就使得我国的纳税整体水平逐渐提升,税务筹划的空间越来越广泛,社会的需求也日益强烈化。(3)不同经济行为的税收差别待遇和不同方法的选择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我国的税收体系改革体系开始实施是从1994年开始的,一些相关的税收体系和制度不断趋于完善,国家在颁布一系列法律法规性文件的同时,出于对产业政策性的考虑,要充分将市场的宏观调控智能展现出来。而不同的企业由于它的性质不同,所以税收方面的各种政策也不尽相同,并且待遇规定也不一样,我国也规定着不同企业类型的税收范围,并作了合理性的安排,同时在税收相关法律条文中也将税务筹划进行了安排,这也标志着税收筹划在企业中已经开始形成和发展。

二、所得税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的范围相当广,它是针对所有税种而言的,这所有的税种的弹性大小的不同,将会导致税务筹划的不同,而这是受税种的各种税基、税收扣除、税率和税收优惠等方面因素所决定的。税基决定着税负程度,税率越高的话,它的税基就越宽,税负则越重,换一种说法就是扣除的税收多,则优惠越多、税负越减轻化。由此不难看出,如果仅仅从税种来讲,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税负弹性较大,因为不论是税基的宽窄、税率的高低、扣除额的大小,还是优惠的多少都有较大幅度的弹性;从行业和企业类型来说,外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国家鼓励发展和照顾的一些特种行业的税收优惠空间较为广泛、税务筹划的范围也比较广。如果想要实现税种的免除和减少以及递延纳税义务的话,必须从实际出发,在工作范围内,结合企业所得税法,先从税负弹性大的税种开始入手,并与企业经营规模、税种筹划法相结合,对于一些直接税务比较难以转嫁的,必须采取转移的方法以实现收入的最小化和费用最大化。利用坏帐损失、利用存货计价方法、利用预缴所得税、利用亏损弥补、利用折旧方法、利用折旧年限和利用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一系列的方法进行税务筹划是企业所得税的的不同层面的税务筹划。企业必须加大对于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以促进企业内部结构调整和经济快速向前发展,以达到一定的投资力度。我国税法对于纳税企业的不同,标准也有所不同,比如对于那些在我国境内进行投资的一些产业,且它是符合我国国家税务所规定和支持的,此类项目所需用的国产设备的1/3投资能够从企业技术改造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进行抵免。企业对于实行投资抵免的国产设备仍可按原价计提折旧,并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技术改造势必需要一些设备,而这些设备的选取应该从本身实际出发,尽量避免选用国外的设备,因为国外的设备不具备减税的要求,而选用国产的,则可以进行减税。

有些企业费用比例不受限制和约束,而且它的管理费用在税前就扣除了相应的部分,这些就是企业各种新型产品的研究、新工艺的利用等费用。由此看来,企业应该加大对于各种新型产品的研发力度,不断加强自身管理,从实际出发,保证研发的支出性。在这种条件下,可以使得企业不断的创新化并在企业竞争中占有市场空间,也可以使得企业的所得税支出方面有所减少。

在认定范围内的高新技术型企业,同时也是经过国务院所批准性的高新技术型企业,其所得税的征收可以按照优惠税率的15%进行减少,它获得免征所得税且规定在开办期之日起两年内。企业如果进行国家的各项优惠政策方面的享受,并且获得税收方面的减压,则必须充分考虑自己行业的所属范围,比如一系列的企业它的主原料生产是废水、废气和废渣等,它的所得税可以在五年之内减征或者免征。对于一些企业类型如果是新成立的服务类型的,比如劳动就业类型的,而且它的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如对于安置待业人员远远大于企业从业人员数目的60%,同时有着税务机关的核实和批准,可以获得所得税的免征,免征期为三年。此外,一系列的革命根据地、少数民族和偏远地区等所建立的产业,如果经过税务部门的核实和批准后,也可以获得三年期限的免征。

纳税不都是相同的,而是根据不同的人,分别进行不同种类的纳税。当前,我国对于纳税政策方面有新的规定,且根据实际制定了优惠策略和方案,现代企业在纳税时,应该根据不同情况和方式进行税务方面的筹划,当然这种筹划前提是充分结合各种优惠政策,目的是使得企业纳税整体性的优化。

参 考 文 献

[1]奚卫华.《新企业所得税实施操作指南》.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1)

第7篇

[关键词]契约理论;税务筹划;动因分析;契约不完全性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2)06-0070-03

税务筹划指纳税人或其人在遵守税收法律的前提下,通过企业或个人涉税事项的预先安排,实现合理减轻税收负担目的的一种自助理财行为。它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是纳税人在既定税收契约约束的前提下,根据税收契约对自身可能出现的不同经营、理财方案的差异化反应,主动选择能够实现企业预定目标的方案,并通过理性安排实施方案的过程。本文将从企业契约理论的角度出发,分析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主要动因。

一、税务筹划涵义的界定

目前学术界对于税务筹划及其基本涵义还尚未有统一的意见,因此,在本文研究最初,为了避免产生混淆,先对相关内容涵义进行界定。

(一)税务筹划的主体界定

税收作为一种经济活动,应是由征纳双方共同完成的,即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征税人和纳税人。但是,由于税收的征税方是政府,且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点。在这种情况下,对公法来说,应依法行政、依法征管、依法治税,不能进行筹划。对纳税人来说,可通过一系列的计划安排达到规避涉税风险、控制或减轻税负、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的财务目标。因此,税务筹划只应(能)是纳税人的“筹划”或“策划”,即纳税人是税务筹划的主体。

(二)税务筹划的概念界定

对于税务筹划的概念,目前尚未有一致的意见。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国际税收辞汇》中的定义是:“税务筹划是指通过纳税人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活动的安排,实现缴纳最低的税收。”我国部分学者认为,税务筹划是“纳税人依据所涉及的税境和现行税法,遵循税收国际惯例,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根据税法中‘允许’、‘不允许’以及‘非不允许’的项目和内容等,对企业涉税事项进行的旨在减轻税负、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谋划、对策与安排”。

基于本文对税务筹划相关概念的理解与认识,我们认为,税务筹划是纳税人在特定税收制度环境下,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以规避涉税风险、控制或减轻税负、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谋划、对策与安排。

二、企业契约理论

契约,是指有关规划将来交换过程的当事人之间的各种关系。1937年罗纳德·科斯的《企业的性质》一文的发表,开创了现代企业理论之先河。他认为,在市场交易中存在交易费用,而企业的存在则降低了交易频度,减少了交易中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减轻了交易摩擦,从而节约了交易费用。同时,他将企业的性质概括为“企业是生产要素的交易,确切地说是劳动与资本的长期权威性的契约关系”。这种观点认为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联结,是个人之间产权交易的组织结构。随着企业契约理论的发展,不完全契约理论越来越受到学者的关注。不完全契约理论认为,由于人们的有限理性、信息的不完全性及交易事项的不确定性,使得明晰所有的特殊权力的成本过高,拟定完全契约是不可能的,不完全契约是必然和经常存在的。契约的不完全性是指,当事人不可能在初始合同中对所有的或然事件及其对策做出详尽可行的规定。这样必须赋予合约某一方剩余控制权,以决定所有一切契约中未明确规定的事宜。“资本强权观”构成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基石,“对物质资本的控制能够导致对人力资本的控制;雇员将倾向于按照他的老板的利益行动”。因此,剩余控制权天然地归资产所有者所有。资产所有者拥有剩余控制权后,也就有权决定所有一切契约中未明确规定的事宜。因此,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分析框架以契约不完全性为研究起点,以财产权或(剩余)控制权的最佳配置为研究目的。由此可见,对于企业来说,对于剩余财产的控制和配置是企业活动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

在现代企业中,一般地说,企业同它的各方利益人——股东、供应商、顾客、信贷方(如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雇员等,均有一个契约。在这些契约中,许多利益关系人从企业取得的报酬是一种事先确定的份额。由于契约的不完全性,股东即资产的所有者,处于一种特殊地位,享有剩余索取权。股东的收入必须在企业支付其他利益关系人之后才能取得,这笔收入是多少事先并没有一个确定的份额。股东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要求进行税收筹划来减轻税收负担、增加税后收益也是理所当然的。这便促进了企业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税务筹划。

三、契约理论视角下的税务筹划动因分析

(一)政府的角色促进企业进行税务筹划

在税收契约中,政府是一个不请自来的当事人。但政府与其他契约参与者不同,政府与企业订立的税收契约具有以下特点。第一,税收当局一般不同各个企业方单独订立契约,而是通过制定税收法律的形式订立强制契约,约束双方的契约是税法。第二,企业与其他交易方订立的契约都是以自愿、平等为原则的,而税收当局则是以法律的形式强制企业与它订立契约的。虽然是强制性的,但契约的订立仍然要求税收当局与企业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对等。但这种对等只是税务行政上的对等,而不是“等价交换”,因为税收当局不可能按照企业实际享受了多少公共产品来进行征税。这使得纳税人觉得征税时的权利与义务是“不对等”的。第三,企业的交易各方一般都是追求自身效用或利润最大化的,但代表政府的税收当局的目标却是多元的。对于政府来说,最重要的两个目标就是公平与效率。

由于这些特点,企业便具备了在一定条件下的税务筹划动因。第一,由于税收契约是以税法的形式强制实现的,所以纳税不同于企业的其他业务活动,它是企业的天然义务。同时,在税收契约中,政府占主导地位,它不仅有权制订基本的条款,而且保留有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正和解释的权利。在契约的订立方面,企业很难按照其自身的想法进行安排,只能遵守税收契约而不能违背税收契约。因此,企业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限制,其追求利润最大化或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受到了影响。这便促使企业在不违背税收契约的前提下要尽可能扩大其税务筹划的范围,以实现其利润最大化或价值最大化的目标。第二,由于企业认为税收契约并不能完全表现其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企业自然而然地希望能降低税收成本,尽可能地减少自己的纳税负担,少纳税或者不纳税,但同时又希望尽可能争取多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和服务。由此,在同样的环境之下,企业会产生税务筹划的动因。而且,作为理性经济人的企业,或者说作为理性契约人的企业,即使是在这种弱势的条件下,也会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作为税收安排活动的出发点。特别是在必须遵从税法的条件下,企业进行筹划,降低税务成本的动机就会更加明显。第三,税收这一活动的特殊性使得政府与企业的基本目标不同。政府以公平和效率为主要目标的税收活动与企业追求自身效用的想法,在某些时候是背道而驰的。因此,企业作为理性经济人,便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尽量弥补这种差距,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这便是促使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另一动因。

(二)税收契约的不完全性促使企业进行税务筹划

契约的不完全性是指契约不可能做到完备的程度。一般契约的不完全性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在复杂的、十分不可预测的世界中,人们很难事先预想得太远,并为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都做出详细的计划。第二,即使能够做出单个计划,缔约各方也很难就这些计划达成协议,因为他们很难找到一种共同的语言来描述各种情况和行为。对于这些,过去的经验也提供不了多大帮助。第三,即使各方可以对将来进行计划和协商,他们也很难用下面这样的方式将计划写下来:在出现纠纷的时候,外部权威,能够明确这些计划是什么意思并强制加以执行。

对于税收契约而言,它是政府与企业之间建立的,政府在制定税收法律与相关规则的时候往往无法全面地考虑所有企业的情况,因此符合契约的不完全性。同时,与其他契约不同,税务当局一般不与每个企业分别协商税收契约条款,这一点更突出了契约的不完全性。而在这一点上,企业更具有主动性,他可以根据税法要求,选择对企业有利的政策进行税务安排,以达到税收利益最大化。而且,在现行税收制度上,即使税法订立得较为完善,在契约的执行方面即税收征管方面也会存在一些漏洞,这也促使了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同时,现行的税收制度在不同程度上依赖于企业的会计信息,所以企业拥有信息优势,这也促使企业在这种税收契约关系中选择对自己较为有利的方式进行税收安排。因此,从不完全契约理论的角度看,企业在现行的税收制度下有足够的动机去进行税务筹划。

(三)税法的空白和漏洞促使企业进行税务筹划

由于法律制定者的认知水平以及法律现象的复杂性,任何法律都不可能尽善尽美,总存在这样那样的缺陷,税法也不例外。例如,有的税种法条中对纳税事项的描述不明晰甚至模糊;有的税收规定之间不一致甚至是相互矛盾的;有的税法条文严密性不足,可操作性不强。纳税人主观避税的愿望可以通过对这种税法上的缺陷和漏洞的利用加以实现。

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以及竞争的日益加剧,总会不断涌现一些不同于以前任何商业形态的崭新的经济现象和经济行为,比如电子商务的出现。由于法律的制定者不可能是先知先觉的,不可能在这些新的经济现象出现之前就对之加以法律的规定,在税收法律中就会表现为对这些新经济行为征税规定的一片空白。在这段税收法律空白期,纳税人不但可以通过实施这些新的经济行为尽享创新带来的巨额利润,还可以同时享受税收空白带来的巨大收益。当然,这种税收空白不是无限期的,当政府意识到问题的存在而使得相应的法律健全完善时,纳税人就不能再享受税收空白带来的税务筹划之益了。同时,在前面的分析中提到,政府不可能与每个企业分别协商税收条款,因此,税法在一定程度上会存在一些空白。对于税收契约而言,它是以立法形式订立的,这种特殊的订立契约的方式使得税收当局要想改变它的策略也很困难,必须通过更改税收法律的形式予以改变。当然,这样做的成本可能会非常大,而且变动税法也需要一定的周期,因此税法的调整通常是滞后的,这也导致税法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空白与漏洞。而这些空白与漏洞,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的税务筹划行为。

(四)企业和供应商、客户之间的关系促使企业进行税务筹划

第8篇

“到什么山头唱什么歌”

如何进行跨国税务筹划?业内专家建议,“到什么山头唱什么歌”――企业在规范自身财务管理的同时,应对相关国家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方式作深入的研究,从而选择正确的投资经营地点,恰当安排企业组织形式和资本结构,选择符合国际税务环境及运作机制的会计政策。

企业应研究有关国家的税收法规和税收政策,根据各国不同的税收制度和政策,选择有利的投资地点,这要求企业随时关注各国税收政策的动态和发展。在选择投资地或市场时,要从该国的税收结构、优惠条件等多方面充分认识和考虑。中国已经有一些企业基于税务筹划来选择对外投资地点的实践例子,如中信、首钢、中旅等在香港设立基地公司或控股公司对外投资。

恰当安排企业组织形式和资本结构。企业的组织形式主要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各个国家适用于这三种组织形式的税法规定有很大差别。因此,如果是在国外投资组建企业,就要选择特定的组织形式以减少纳税。如美国税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满足特定条件时,可以适用按照合伙企业形式计算缴纳所得税。如果企业设立时注意满足这种小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就可以按合伙企业缴纳所得税以节约大量的税款。

由于中国企业自身发展水平不高,企业的资本结构容易出现不合理现象。例如,企业的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之间比例的适当调整可以增加企业价值,但当存在个人所得税时,这种税收屏蔽效应会被个人所得税削减。所以,投资者在安排企业资本结构时要找到企业最优负债比例点。中国企业在跨国经营时,要注意首先熟知与筹划目标相关的经营国税收法律及法规的规定,密切关注法规的内容及其变化。企业在选择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之间的比例时,应本着税后净利润和企业价值最大化原则,综合考虑企业风险、税收风险和政治风险,最终选定可行性方案。

企业除了本身要加强对所选择国家税收制度的研究以外,最好应该选择一家高素质的财务咨询公司参与企业的跨国税务筹划。由于中国很多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缺乏良好基础,同时中国部分企业财务管理存在严重不规范现象,比如管理活动不严格按照财务工作规程,未经充分可行性论证,未经必要的财务预算就由企业领导主观决定,这种情况十分不利于企业进行跨国税务筹划。因此,委托一家高素质的财务咨询公司参与企业的跨国税务筹划,有助于企业跨国投资经营的成功进行。

第9篇

关键词:企业投资 税务筹划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在经济环境中的要素地位越来越高,日渐成为企业投资、融资等选择的重要因素。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目的是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收益,等量的资本投入,投资成本越低,投资收益就越高,投资成本越高,投资收益就越低。一个企业如何合理合法地安排本身的生产经营活动,才能缴纳尽可能少的税收,称之为税务筹划。税务筹划的具体方法很多,比如:分税种筹划、分经营环节筹划、分国别筹划、投资融资筹划等。为了使企业整体效益最大化,在进行具体税务筹划时,可以综合使用各种筹划方法。本文仅论述企业投资方面的税务筹划方法。

投资决策的税务筹划

企业进行投资决策所关心的是企业投资所获得的所得税后净收益。因此,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投资决策的影响最为明显。税收负担轻或者减税有利于刺激企业投资,而税收负担重或者增税会抑制企业投资。税收负担轻重或税收负担增减可以从国家在某个时期的税收政策中显现出来,税收优惠是国家税收政策的组成部分,是减轻税收负担的一种手段。国家实施税收优惠引导企业投资方向,调整产业结构,刺激经济增长,而企业投资利用税收优惠可以减轻税收负担。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应分析国家的税收政策的导向,预测税收特别是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投资收益的影响。从目前看,在这方面可以从几个方面筹划:

一是投资于固定资产可以享受折旧抵税待遇,减轻税负。在不远的将来,我国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将改为消费型增值税,投资于资本有机构成高的行业,增值税税负将比现在有一定幅度的下降。

二是在投资总额中压缩注册资本的比例,根据税法规定,借款利息能够列入企业的财务费用,进而减少所得税开支,并且可以减少投资风险,享受财务杠杆利益。

三是尽可能多地使用设备及无形资产投资,因为设备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费可以在税前扣除,缩小所得税的税基,进而减少所得税税负。

投资地点的税务筹划

分析税收制度的区域导向型优惠,选择税收负担轻的投资地点。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规定,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率一般是15%,其他地区一般是33%,相差18%,而且,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二年。自我国西部大开发以来,在税收方面出台了不少优惠政策,如果企业到西部投资,就可以享受这些优惠。

从国外的情况看,有的国家或地区不征收所得税,有的国家的所得税率高于我国或者低于我国。因此,投资地点不同,税收负担会有所差别,最终影响到投资收益。对于跨国投资者,还应考虑有关国家同时实行税收居民管辖权和收入来源地管辖权而导致对同一项所得的双重征税,以及为避免国际间双重征税的双边税收协定有关税收抵免的具体规定,以进行投资国别或地区选择。

企业进行投资时,应充分利用不同地区的税制差别或区域性税收倾斜政策,选择整体税收负担较轻的地区进行投资,使得该投资收益较大。

投资行业的税务筹划

分析税收制度的行业导向型优惠,选择税收负担轻的行业进行投资。

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中关于所得在不同行业之间税收负担的差别比较明显。比如,企业所得税制度规定,对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行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三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而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所得税制度中规定,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在15年以上,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其税率按15%计。而对于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设在不发达的边远地区的外国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 第一年、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而没有优惠的其他行业,所得税率一般为33%,且没有减税期和免税期。对于高新技术产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投资方式的税务筹划

考虑企业的投资方式。按投资的对象分,投资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

直接投资一般指对经营资产的投资,通过购买经营资产,兴办企业,掌握被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从而获得经营利润。企业进行直接投资面临的税制因素很多,可以涉及到商品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企业在进行直接投资时,还会面临是兴建新企业,还是收购现有亏损企业的问题。如果税法允许投资企业与被收购企业可以合并报表集中纳税,则盈亏抵销之后,投资企业的所得税负担将有所减轻。

间接投资是指对股票或债券等金融资产的投资,对这种投资方式,需要关心的是投资收益及投资风险,而税收是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分取的股息须按规定计入收入总额缴纳所得税,而购买国库券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即国库券利息收入是免税的。

组织形式的税务筹划

企业在投资时,还应考虑企业的组织形式。因为企业的组织形式不同,税收待遇有差别。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有公司企业、合伙企业、独资企业。公司企业是一种重要形式,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少国家对公司和合伙企业实行差别税制。公司内部的组织结构不同,总体税负也将有别。从税法角度看,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和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不同。 子公司是独立的纳税人,而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而不作为独立的纳税人。对于国内投资者,因为分公司不作为独立纳税人,分公司的经营结果是利润或者是亏损都转给总公司,由总公司统一集中缴税,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盈亏在计税时可以互抵,而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就不享受这一税收待遇,而是各负盈亏,各自缴税。一般来讲,企业可以在分支机构设立前期采用分公司形式,后期采用子公司的形式。

企业投资决策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它的制定不仅与当前现行的税收制度有关,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企业对国家未来的税收政策的预测。这就是说,企业在进行投资时,不仅要考虑现行税收制度、税收政策,还要关心国家的税制改革状况、税制改革动向、税收政策的导向,合理合法地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使得本企业的投资既能尽可能多地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获得最大的投资净收益,又能符合国家税收政策,接受国家的税收调控,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0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指定辅导教材―税法.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2.方卫平.税收筹划.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3.张中秀.纳税筹划案例点评.企业管理出版社,2000

第10篇

摘 要 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税收筹划对中小企业稳住脚跟并取得长足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意义出发,结合对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现状的考察,从内外环境两个方面提出改善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建议。

关键词 中小企业 税收筹划 现状和对策

当前,不同国家、地区和不同行业之间存在很大的税收政策差异性,以及会计制度规定在会计处理方法的弹性选用,这些都为税收筹划提供了自由选择的空间和条件,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中小企业要实现利润最大化,税收筹划问题必然要进入中小企业管理者所要考虑的日程表之中。这是因为,一方面,偷逃税的成本和风险会越来越高;另一方面,随着未来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间成本的竞争也将进入白热化阶段。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

税收筹划是指在遵守税法和符合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利用税收法规所赋予的税收优惠或选择机会,通过对企业投资、经营和理财等活动的事先安排和筹划,在众多的纳税方案中选择其中税负最轻或最佳纳的税方案,以实现利润最大化的行为。它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综合学科,其最主要的特征是合法性和前瞻性,目标是减轻纳税负担,降低纳税成本,使企业利润达到最大化。

二、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意义

截止到2010年,我国中小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60%左右,提供了全国75%的城镇就业岗位,上交的税收已经超过全国的税收收入的50%。中小企业在确保国民经济适度增长、缓解就业压力、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力量。

三、我国中小企业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分析

(一)中小企业对税收筹划认识不足

1.认为与税务机关搞好关系是主要的,税收筹划是次要的。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税收法制建设相对滞后,加上征管机制不完善,税务机关在执法上的自由裁量权较大,一定程度上存在税收执法上的随意性,造成纳税人把与税务机关搞好关系作为降低税收支出的一条捷径。

2.认为税收筹划就是避税,钻税收制度的空子。

很多人将税收筹划与避税等同起来,其实这是一种误判。税收筹划会涉及到一些避税措施,但是并不等同于避税,它是纳税人在事前通过对企业的注册地点、组织形式、投资方向,筹资方式、业务流程、财务制度等涉及的经营活动的合理安排,用足税收优惠政策,达到节税的效果。

3.认为税收筹划的目的就是少缴税。

税收筹划的直接目的是为了降低税收负担,但在税收筹划方案的选择时,并不能认为缴税最少的方案就是企业最优选择。税收筹划的目标应服务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管理总目标,有助于企业发展战略的实现。

(二)中小企业税收筹划专业人才缺乏

税收筹划实质上是一种高层次、高智力型的财务管理活动,是事先的规划和安排,经济活动一旦发生后,就无法事后补救。

(三)中小企业税收筹划水平不高

企业税收筹划水平可以从深度上划分为三个层次:初级筹划立足于规避额外税负;中级筹划立足于综合考虑不同方案的税负差别,选择最佳经营决策;而高级筹划指通过反映、申诉、呼吁等措施积极争取对自身有利的税收政策。从我国的现状来看,中小企业水平低下是不容置疑的。

四、改善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现状的对策

(一)外部环境方面的对策

1.税法及税收制度的完善。我国应当进一步完善税法,制定一些与税收筹划相关的法律条款,提高立法级次,修订税法语言表达不清或不明确之处,明确税收筹划定义,避免出现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在“税收筹划”认识上的分歧;明晰税收征管范围,明确税务机关职能,真正做到纳税、征税环节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提升税收征收监管力度,保障税收征收的统一、严肃、公正和公平;切实转变税务执法人员观念,提高税务人员业务能力;努力培养一批税务专门律师,完善税收筹划争议解决途径,更好地保障广大中小企业税收方面的权益。

2.建立健全税收筹划机制。首先,应广泛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实践,制定《税务法》、《税务师法》等,以明确税收的性质、宗旨、范围、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将税务资格考试、资格认定、执业范围、管理协会的规章制度、后续教育、业务监督纳入统一管理体系中去,从立法的高度确立税收的地位和作用,为税收提供法律依据,为税收市场的健康运行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其次,提高人素质。

(二)内部环境方面的对策

1.中小企业要强化税收筹划及规避税收筹划风险的意识。

2.中小企业要注重税收筹划专业人才的培养。税收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成功的税收筹划不仅要求筹划主体以正确的理论作为指导,更要筹划主体具备法律、税收、财务会计、统计、金融、数学、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还要具备严密的逻辑思维、统筹谋划的能力。因此,企业要想降低税收筹划的风险,提高税收筹划的成功率,就必须重视企业内部税收筹划人才的培养,就必须提高其财务部门人员的素质,多组织财务部门进行税收方面的学习,多加强与税收筹划专门服务部门的合作,以提高本企业财务人员实施税收筹划的能力。

中小企业进行真正意义上的税收筹划是企业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的表现,它表明企业的有关利益主体将会采取合法的手段来追求税后利益最大化的实现,这也是中小企业不断走向成熟、走向理性的标志。同时,从经济运行的客观效果看,税收筹划也正是政府运用税收杠杆引导中小企业,使企业按政策倾斜的方向实现政府的宏观调控意图。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是企业的一项长期行为和事前筹划活动,要有长远的战略眼光,企业的管理者不仅要着眼于税法的选择,更重要的是着眼于总体的管理决策。

参考文献:

[1]张中秀.税务筹划.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1.

第11篇

一、“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的影响

通过对我国税务制度的变化进行分析,“营改增”的影响范围主要是企业税负、发票管理,以及企业财务管理。通过分析以上三个方面,可以为施工企业财务管理中税务筹划工作的改进提供依据。

(一)“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由于我国在过去较长的时间里对企业征收营业税,在对营业税的重复性征税问题进行研究后发现,采用增值税代替以往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可以有效避免该问题,这就是“营改增”的由来。“营改增”的目的在于避免企业应税项目中的重复收税环节,为企业运营降低成本,使企业能够将更多资金用于自身发展。然而,由于我国大多数企业在管理方式、运营体制方面依然处于落后状态,财务管理制度无法与“营改增”之后的税务制度体系相适应,原本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的目的不仅没有达到,反而??增加施工企业的税负压力。例如,某石油工程项目公司根据“营改增”的简易计税方式缴纳3%的增值税,然而,3%的营业税却使该公司承担更多的税金,增加了企业的税负压力。并且,由于在成本控制方面的不足,导致该石油工程项目公司的运营成本大大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不断下降,逐渐丧失市场优势。

(二)“营改增”对企业发票管理的影响

由于增值税是减少了企业在营业税应税项目上的重复征税,所以,在企业购买生产资料时,相关增值税的进项税额需要进行抵扣,这就涉及到发票管理的问题。在石油工程施工企业的采购环节,部分供应商为提高利润而开设虚假发票,导致石油工程施工企业无法享受“营改增”带来的税费优惠。因此,为保证企业的利益,以及控制企业的运营成本,需要从根本上加强企业财务管理部门的发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三)“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基于“营改增”之后我国税务制度的变化,施工企业需要改变传统财务管理模式,其中主要涉及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流程方面。企业财务管理部门需要从税负额度出发,全面考虑新的税务制度下,施工企业的运营成本问题,通过行之有效的财务管理,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转。以石油工程施工企业来说,固定资产占到了企业总资产的约53%,而人力成本较以往也有所提高,已经占到了企业运营总成本的30%以上,在“营改增”之后,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在账目价值与税额方面进行了改进,从而有效控制了企业成本的增加。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对账目价值与税额的调整,意味着财务管理部门工作量的增加,这对于企业财务部门来说是一项挑战。

二、“营改增”后的施工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务筹划调整

随着“营改增”的深入推广,施工企业为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对财务部门提出了更高要求,针对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务筹划工作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以适应我国税务制度的改革需要。

(一)“营改增”后企业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为促进我国产业结构的改革,以及达到活跃市场的目的,我国政府在“营改增”的试点取得成功后,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这一新的税收制度。尽管,以“营改增”为主要内容的税收制度改革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部分企业的税负压力,然而,在某些方面,“营改增”也造成了一系列的问题。

1.企业税负压力不降反升

企业财务股们在进行税务筹划时,“营改增”并不一定能够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相反,如果没有正确运用“营改增”政策,施工企业的税负压力将较以往明显增加。在石油工程项目施工企业中,关系到施工企业运营成本的核心就是人工和材料,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人力成本逐渐增加,这无疑降低了施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对于这部分人力成本,“营改增”并未将其作为进项税进行抵扣,并且,对于施工企业大量采购的原材料,也因为缺少足够的增值税发票而无法进行抵扣。所以,企业财务部门在税务筹划过程中忽略了的人力成本与材料成本问题,将导致施工企业无法享受“营改增”所带来的好处。

2.企业财务管理部门人员能力不足

“营改增”是我国税务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通过科学理解、掌握“营改增”的具体内容,能够实现企业运营成本的明显降低。然而,由于传统财务管理中的税务筹划思想存在,部分财务管理人员无法适应新的税务制度,对此次税务制度改革的重视程度不够。以至于在企业需要通过“营改增”降低运营成本时,无法拿出有效、可行的税务筹划方案,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3.施工企业自身财务管理上的不足

由于缺乏现代管理理念,大多数施工企业依然采用传统财务管理理念,缺乏集约型的财务管理思想,在工程承包过程中忽略了人工、材料成本所产生的税负压力,进而导致工程项目存在资金不足等风险。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对这种缺乏预警的管理模式也未及时进行提醒,对于进项税的管理缺乏针对性,以至于在申请进项税额抵扣时,无法满足“营改增”的相关要求。增值税属于价外税的一种,对于已经产生的价款,增值税已经被扣除,然而,这一点却并未在相关项目承包合同中体现,给企业财务管理部门的税务筹划工作带来了巨大困难,也将间接导致企业运营成本的增加。

(二)施工企业加强税务筹划的几点应对措施

为实现企业运营成本的降低,结合“营改增”的具体内容,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务筹划能力。

1.提高企业财务部门对“营改增”的重视程度。在进行税务筹划之前,企业财务管理部门需要认真学习“营改增”的相关内容,对无法实现进项税抵扣的项目进行计划性的调整。例如,梳理项目工程中不经常使用的机械设备,采取租赁的形式,降低企业在固定资产方面的投入,这也是降低企业税负的一种。通过学习“营改增”在降低企业成本中的优势,能够提高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对“营改增”的重视程度,调动其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2.加强企业财务管理部门的业务能力建设。对于企业来说,一个?C合能力较强的财务管理部门将成为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保障,针对“营改增”所带来的改变,施工企业需要对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包括理论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的全方位培训,以便在未来的工作中更好的利用“营改增”实现企业运营成本的降低。

3.完善企业管理模式。随着我国税收体制的改革,传统企业管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以“营改增”为代表的现代税收制度,企业需要创新管理模式,使之与现代税务制度相适应。例如,建立更加严格发票管理制度,确保各类进项税能够在降低企业成本方面起到作用。在企业管理模式的完善过程中,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科学的税务筹划制度,明确各部门在税务筹划过程中的责任,确保企业财务筹划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12篇

[关键词]税收筹划 特性 可能性 策略

税收筹划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并且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税收筹划将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在税法规范的前提下,纳税人往往面临着一个以上的纳税方案的选择。不同的方案,税负轻重程度往往不同,甚至相差甚远。而税收负担的轻重直接关系到纳税人利益的多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独立的法人参与竞争,其自身利益独立化,税收筹划必然成为企业理财工作的重点。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与特点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通过经营活动的事先筹划或安排进行纳税方案的优化选择,以尽可能地减轻税收负担,获得税收利益的合法行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税收筹划必将成为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具有以下几个特性:

1.合法性

税收筹划不仅应符合税法的规定,而且应符合税法立法的意图,这是税收筹划区别偷税避税的根本点。税收筹划和偷税避税的结果都是少缴税款、减轻税负。但偷税是以弄虚作假的方式实施的,不仅违反了税法的规定,更违反了立法意图,必将受到严惩,避税则是抓住税法的疏漏进行的,尽管不违反税法规定,但也违反了税法立法意图,顶多一时得逞;而税收筹划则是以税收政策为导向,不仅符合税法规定,而且符合税法立法意图。国家在制定税法及有关制度时,对税收筹划行为早有预期,并希望通过税收筹划行为引导全社会资源有效配置与税收的合理分配,以实现国家宏观政策。因此,税收筹划不仅不违法,而且作为纳税人的权利受到国家的保护。所以这为企业搞好税收筹划奠定了法律基础。

2.超前性

“筹划”就是要企业做好事先规划、设计、安排的意思。税收筹划就是要将税收作为影响纳税人最终收益的重要因素,对投资、理财、经营活动做出事先的规划、设计、安排。

3.整体性

整体性是指对纳税人而言税收筹划的最根本目的是税后财务利益最大化,即使个人税后财务利益最大化,使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而不仅仅是少纳税金,使个别税种税负或纳税人整体税负的降低。这是因为税收筹划的结果――企业的税务计划只是财务计划、企业计划的一部分,税收筹划的目标必须服从以纳税人整个财务计划、企业计划这些整体目标。一种税少纳了,另一种税可能要多纳,整体税负不一定要降低;整体纳税支出最小化的方案不一定是使纳税人税后财务利益最大化的方案。

4.目的性

税收筹划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减轻税收负担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在多种纳税方案中选择税负最低的方案;二是在纳税总额大致相同的各方案中,选择纳税时间滞后的方案,这就意味着企业得到一笔无息贷款,通过税负减轻而达到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二、现代企业实施税收筹划的可能性

1.税收理念的改变为税收筹划排除了思想障碍。在计划经济年代,人们把税收看作是企业对国家应有的贡献,侧重从作为征税主体的国家角度研究税收,片面强调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特别突出国家在征纳关系中的权威性,忽视了作为纳税主体的企业在依法纳税过程中的合法权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理论界开始重视从纳税主体的角度研究税收,企业管理者开始认识到税收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作用。可以说,目前研究税收筹划的思想障碍已经基本消除。

2.税收制度的完善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制度保障。综观世界各国,重视企业税收筹划的国家都有一个比较完善且相对稳定的税收制度,因为如果企业所面临的税收环境变化不确定,企业选择的纳税方案的优劣程度往往会进行相应变化,甚至会使一个最佳的纳税方案蜕化成为一个最差的纳税方案。我国自1994年税收制度改革后,税收制度朝着法制化、系统化、相对稳定化的方向发展,体现了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并为市场经济的国际化提供了较为可行的外部环境,这为企业管理者进行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制度保障。

3.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及国际间税收制度的差异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优化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促进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是我国宏观调控的主要内容。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我国充分发挥税收这一经济杠杆的作用,在税收制度的制定上,在诸多税种上都制定了一些区域税收优惠政策,产业、行业税收优惠政策,产品税收优惠政策等。另外,不同国家的税收制度也因政治经济背景不同而不同。这就使纳税人有更多的选择机会,给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广大的操作空间。

三、企业的税收筹划策略

1.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1)投资退税。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外国投资者将从外商投资企业分得的税后利润,再在国境内直接投资举办产品出口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又因为企业地处沿海经济开发区,外商投资者可适用24%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假设地方所得税免征),这样,该项再投资可以享受退税额为:600÷(1-24%)×24%×100%=181.58(万元)。

(2)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按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购买的国产设备,符合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中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指导目录》的鼓励类、限制乙类投资项目,其购买国产设备价款的40%可用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进行抵免。当年抵免不完的,可在5年内抵免;在免税年度购买的国产设备可以适当延长抵免期限,期限为7年。该新办企业符合以上规定,可按40%抵免企业所得税,抵免额为500×40%=200(万元)。

2.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1)发出材料计价方法的选择。材料是企业产品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材料价格的高低,直接影响企业的成本,也影响企业的利润,进而影响所得税。材料价格由于采购地点、采购时间不同,其价格也不一样。根据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材料费用计入成本有不同的计价方法,而不同的计价方法,对企业成本、利润、所得税的影响都很大。因此,发出材料采用何种计价方法,是税收筹划的重要内容。所以,企业可以根据一定时期市场价格的升降趋势来确定企业选择哪种方法,以达到理想的效果。

(2)费用摊销方法的选择。企业经营活动中,有一些需要分期摊销和预提的费用项目,由于选择的摊销方法和摊销期限不一样,必然引起计入各期的费用不同,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利润、所得税。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应根据财务制度规定,选择有利于企业的方法,以达到延期纳税的效果。

3.分配过程中的税收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