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4 10:49:4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校园安全条例,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于《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实施工作的情况汇报
区教委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对照新修订《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的工作职责,切实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不断提升学生的气象灾害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一是区教委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总体要求,成立由教委主任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督促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落实气象灾害防御各项工作。二是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教委牢固树立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为校园安全的一项重要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与水利、气象、应急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形成学校防灾减灾工作合力。
二、加强天气预警和灾害防范
一是区教委强化校园安全风险研判和部署,重视灾害天气对教育教学带来的不利影响,定期通过专题会议、印发文件、利用手机短信或QQ、微信工作群预警信息等形式,布置工作任务。二是区教委每学年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及安全工作负责人等接收人员通讯录进行更新,针对寒假烟花爆竹、春节应急值守、汛期恶劣天气应对、高(中)考期间天气预警、暑期防溺水、春(秋)季传染病防控、冬季校车安全等重要节点和重点工作,以及国内、市内突发的重大安全事件,均利用平台安全提示信息,迅速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作出传达部署。2019年至今,区教委及时向全区教育系统各类预警信息近10期,直接接收人员近2万人次。三是各级各类学校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制定预警响应措施,及时在师生、教职工、学生家长中预警信息,强化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严格执行值班应急制度,确保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险情。
三、加强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
一是按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工作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落实校园安全“日周月”隐患排查,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对校园安全进行巡视,分管领导每周全面检查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每月底向区教委汇报安全工作情况。区教委建立安全隐患动态台账,积极协调消除安全隐患。二是针对汛期暴风、雷电、洪涝等灾害风险,加强对学校危旧房屋、围墙、教学楼、宿舍、实验室、校内水电设施、校园周边山体等重要部位的安全巡查,落实管控措施和责任,积极配合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三是各校车单位严格落实“五不出校”制度,定期对校车进行安全排查,发现隐患积极落实整改。区教委要求各校车单位,如出现短时阵性大风、雷电等强对流天气可视情况停开校车,并及时向区教委报备和通知学生家长。
四、加强宣传提示和安全教育
一是全区中小学落实防灾减灾知识教育“三进”(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保证每周0.5课时的时间落实常规教育,做好“每天放学前一分钟、周末放学前五分钟、节假日放假前半小时”安全教育提示。二是以第24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强化专题培训,开展防震减灾应急疏散演练,启动2019年防溺水教育宣传季系列活动,邀请应急、气象专家对全区学校防灾减灾等安全工作进行培训,在全区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安全在我心中”美术书法征文竞赛,在2019年重庆市中学生防灾减灾知识竞赛决赛中市实验中学代表队荣获二等奖。三是加大防灾减灾救灾宣传力度,通过短信、QQ、微信、家访等方式加强家校联动,向学生及家长宣传灾害风险知识,反复提醒家长履行好校外监管职责和灾害防范工作。
校园安全不仅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平安幸福,而且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将牢固树立防微杜渐思想,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长效机制,切实为全区师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保障广大学生平安健康成长。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北京、上海有小学规定课间和午休时间不允许学生出教室和去操场玩;在厦门有学校出动学生干部督导员,对课间“非常规冲跑”的学生记名扣分。学校方面的原因是怕学生受伤。上海一家法院的数据显示,2014年该院共审结校园伤害案件40件,接近九成案件以教育机构为被告,且大多数学校因“存在教育管理瑕疵”而被判承担责任并赔款。
由课间“圈养”到校园安全,安全问题一直是学校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课间“圈养”谁之过?如何破解校园安全担责困境?本期“微话题”我们聊聊这个话题,欢迎读者关注“今日教育传媒”微信或加入QQ群215888135,与我们互动。
陈默:
课间“圈养”是因噎废食
课间“圈养”并非校园“平安符”。“课间10分钟”成为校园伤害事件的高发时段,可能是因为经过一节课时间的束缚,本来就好动的同学们,骤然释放,加上10分钟内管理的瑕疵和疏漏所致。事实上,人们要做的应当是缝补这些管理漏洞,而不是“圈养”了之。正如上体育课也肯定容易发生伤害事件,但不可能取消体育课,人们不会因为经常发生交通事故而放弃坐车出行道理是一样的。只要安全隐患还在,即使课间只能在厕所、走廊、教室活动,如果校方监护不到位,同样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同样需要担责。因此,校方与其限制学生活动,不如消除校园安全隐患。
姜佳妮:
课间“圈养”是学校无限责任下的无奈
无限责任就是把学校教育责任无限夸大,学生出任何事情,都可以归结于学校教育不力,看管不力。舆论压力和官司纠纷,让学校不堪重负。于是,校园课余活动严重缩水,春秋游取消,某些运动会取消,现在连课间外出活动都禁止了。诚然,学生受到伤害,家长有权维权。但维权的合理途径是走法律通道,而不是到学校大闹一场,通过施压争取更高的获赔概率。矛盾的是,我国目前并没有针对性的法律条文来处理此类事故,散落在《义务教育法》《侵权责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中的相关条例也并不具体,特别是在责任主体的认定标准上模糊不清。
曹灿辉:
消除课间“圈养”要有明确责任认定办法
让中小学校“敢”把课间10分钟还给学生,就要降低学校组织学生课间活动的风险,使学校“有责问责”。为此,相关主管部门应明确校园安全事故的责任认定办法,在事故发生后,根据规定,进行调查问责,依法处理。现代社会已有完备的保险体系,学生一般购买了人身安全保险,万一学生课间活动发生安全事故,就要根据实际情况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而不像现在的一些地方一样一旦发生事故,就由校方承担责任。
一、引校园常见的安全事故
1、不当活动事故
学生在课余时间相互追逐、戏耍、打闹时不掌握分寸和方式方法,使用笔、石子、小刀、玩具等器械造成的伤害。挤压、践踏事故放学和下课时在楼道、门口等黑暗和狭窄的地方互相争先而造成的挤压、践踏等事故。学校楼房走廊栏杆的高度不符合要求;校园设深水池;体育设备不定期检查、维修、更换,有些危房在带病使用;校园设施老化。
2、交通事故
不走人行道、随意横穿马路、强行超道、高速骑车等造成的交通事故。乘座货车或超载车辆而造成车翻人伤亡的事故。
3、体育活动事故
体育活动或课上不遵守纪律或注意力不集中,活动随意,体育器械使用时不得要领而造成的伤害。
二、劳动或社会实践事故
在劳动或社会实践中安全意识差,操作不熟练或不按要求操作而造成的伤害。
1、校园暴力事故
学校安全保卫制度不健全,防范措施不得力,学生受到校外不法之徒的侵害。哥们义气拉帮结伙;为小事摩擦使用武力;盲目消费导致偷盗;不良交往拉人下水;少数教师有体罚行为。
2、消防事故
学生取暖、用电、饮食不当而造成火灾、触电、中毒等事故。一是侥幸心理严重,导致老化的供电线路和设施仍在凑合着使用、消防器材不足、楼房过道设计不符合消防规定等等。二是消防知识缺乏,大多数师生不会使用灭火器,消防课极少上,发生火情更不知如何处理。三是管理措施松懈,如学生随便使用电器,煤气,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
三、学生身体特殊事故
因学生特殊疾病、特殊身体素质、异常心理状态受到意外冲击而造成的伤害。
1、自然灾害事故
学生自救自护能力差,遇到暴风雨、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无法有效防卫造成的伤害。
2、卫生事故
学校卫生管理重视不够,工作机制不健全,工作措施不落实,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基础设施条件落后,卫生设施差等问题仍很突出,已成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隐患。
设施事故 学校没有定时检查设施,导致学校里存在许多安全隐患。
近年来,不少学校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安全情况令人担忧。校园安全事故,特别是近期校园血案的接连发生,说明校园安全问题不再只是单纯的校园问题,它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让人们不得不对校园的安全问题进行重新审视和思考。
随着我国由基本小康社会向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发展,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程度日益加深,社会不稳定因素进一步加剧,各类矛盾的折射使得校园安全工作面临许多新的挑战。
学生作为社会公民群体是自身安全防范的弱势群体,已成为一些不法分子发泄对社会不满的重点选择对象,在各种灾难性事故和暴力恶性事件中成为受害者。因此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及意外事件应对策略成为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管理的手段以实现控制事故、消除隐患、减少损失的目的,从而使整个学校达到最佳的安全水平,为师生创造一个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2002年9月,《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们对威胁学校安全的意外事件的认识进一步深化,但其中仍然存在一个重要问题,即对可能引发学校内突发事件的因素缺乏足够的认识,从而忽视了对突发事件预警的重要性。
针对校园安全隐患的造成,其主要原因有:一是反映在校园安全问题上的法律处于相对缺位的状况,校园安全方面的很多问题还无法可依、无章可循;二是对于校园安全问题,我国目前仍然走的是“行政指导——行政监督——行政处分”的老路,对于学校责任的分配和承担更倾向于在公共行政体系内部解决;三是社会保障不充分,导致赔偿经费难以落实;四是事故发生后,人们往往关注案件的处理是否公道、赔偿是否合理,却忽视了引发事故的原因以及应从中吸取的教训。
一、学校安全防范工作
学校建立了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或校园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学校制定了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都进行安全演练。新学期学校配备了专职保安,大门口安排有值班领导和四名以上的值班教师,门卫室配备了防剌服、橡胶警棍、安全头盔、钢叉等物防设备,学生在校活动主要场所都安装有摄像头,技防落实到位。
二、校园建筑安全情况
学校现有供师生使用的校舍共计七栋,2013年秋,在上级领导的关怀下,学校进行了整改,所有师生使用的校舍都整修一新,无安全隐患。目前学校无维修项目和在建工地。
三、交通安全情况
学校无校车,同时学校配合公安机关大力整治校门口黑车,并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的形式提醒家长与校方共同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四、学校食堂、教学楼、学生宿舍等地按规定配备了灭火器,停电应急灯等设施完好。学校于去年秋刚进行了教学区域改造,电器设施、设备及用电线路安全可靠。教学楼、宿舍楼等地设置有疏散通道,学生宿舍防护网开启有逃生出口,各类消防隐患整改到位。
五、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情况
学校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重点对食堂的布局、防蝇防鼠和消毒等设施设备、食堂人员的健康证、操作规范和物品采购流程等进行了检查,一切符合要求。
六、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情况
学校大门口两侧正在进行305省道改造工程,出于安全考虑,学校在大门口和改造工程围栏上张贴了安全警示标语。校门口两侧设有减速带,下一步准备联系路政、交通等部门在大门口设置斑马线。校园周边无出售食品的无证游散摊点,学校200米内无网吧、电子游戏厅和彩票销售点等场所,学校经常联系当地派出所来校门口值勤并设置了二十六中警务室,不存在人良人员勒索、敲诈学生情况。
七、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学校下水道,路面、校门口放学时段的安全问题、夜晚照明等上半年安全隐患都已整改到位。
八、涉校矛盾排查化解工作
学校专门设立了由总务室和综合室负责的调解室,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以便于及时发现、解决矛盾纠纷,对于被辞退民师等重点上访人员由学校支部书记龚兴道同志包保。
九、开学准备情况
【关键词】民办幼儿园;校园安全;校园伤害事故的处理
【中图分类号】G6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11)12-0013-05
近年来频频见诸报端的校园安全事故一次次向我们敲响警钟,也足以说明“校园安全”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对此,无论是政府还是学界都纷纷作出了回应。政府层面,我国政府在“依法治教”的思想指导下颁布了一系列专项法律、法规;教育部提出“要把校园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2010年7月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也明确指出“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学术层面,有关学者纷纷从社会学、法学、教育学等学科背景出发,对“校园伤害事故”这一热点问题进行解读,在丰富了相关理论的同时,也为推进我国校园安全领域的专项立法提供了理论和实践基础。
与公办幼儿园相比,民办幼儿园具有更强的办园自主性,因而能否切实贯彻政府“依法治教”的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日常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积极防范及处理校园伤害事故是值得我们探究的。为此,我们以上海市73所民办幼儿园为研究对象,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等方式向这些幼儿园的举办者、管理者等了解有关情况,并通过基础性数据的整理分析,探寻民办幼儿园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现状、所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所需要的支持等。
一、民办幼儿园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现状
1 民办幼儿园管理者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存在一定的不足
法律知识是法律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实施法律行为的基础。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者若要将依法治教的理念真正落实到校园安全管理的实践中,必须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了解。
在问卷调查中,我们就有关校园伤害事故防范职责的法律法规,请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者依据自己的熟悉程度进行排序,结果表明,民办幼儿园管理者对于校园伤害事故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了解,但是也存在种种不足,突出表现在管理者在法律知识更新上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性,对早期颁布的法律法规较为熟悉,而对近年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较为陌生;对教育部颁布的有关学前教育的专项法规较为熟悉,而对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政府职能部门的法律文件较为陌生。以有关校园伤害事故防范职责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例,同为教育领域的专项法规,民办幼儿园管理者对法律效力较低的教育行政规章《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熟悉程度要高于法律效力较高的教育单行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教育基本法《教育法》。由于在我国目前的教育法规体系中法律效力由高到低依次分为教育基本法、教育单行法、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和教育行政规章,因此,这一结果不仅折射出民办幼儿园管理者的法律知识面较窄,而且反映出民办幼儿园管理者对于具有较高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规的认知水平较低。
2 民办幼儿园已加强了校园伤害防范的制度,但是安全管理工作尚存在漏洞
2006年教育部等多部委联合推出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受访的民办幼儿园当前园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如表1所示。
绝大多数民办幼儿园管理者表示自己所在的幼儿园已建立并实施多项园内安全管理制度。从表1可以看出,九成以上的民办幼儿园已建立并实施了门卫制度、消防安全制度以及饮食卫生安全制度,七成以上的民办幼儿园建立并实施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作档案记录和管理制度以及园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但仅有过半数的民办幼儿园建立并实施了幼儿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当被问及建立上述校园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出发点时,民办幼儿园管理者的回答最多的是将此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其次是为了保障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幼儿合法权益的需要,最少的是为了落实依法治园的要求。
上述结果可谓是喜忧参半。喜的是,民办幼儿园管理者普遍比较重视门卫安保、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工作,九成以上的民办幼儿园都建立并实施了相关制度。忧的是,仍有相当一部分民办幼儿园未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健全园内的各项安全制度,被调查的民办幼儿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制度上的缺失。这不仅影响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开展,还可能带来校园安全隐患。另外,在关于建立并完善园内各项安全制度的基本出发点上,“依法治园的要求”被放在了最后。可见,民办幼儿园管理者“依法治教”的意识还有待加强。
3 通过安全教育和签订相关用工合同条款,界定和强化保教人员的安全责任
在校园安全责任的强化方面,民办幼儿园更重视在职培训。九成以上的民办幼儿园管理者表示园方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校园安全方面的专题培训。如表2所示,在培训内容的选择上,幼儿园更为重视本园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和学前儿童安全防护及意外伤害处理知识的学习。
有48.6%的民办幼儿园管理者明确表示,在与新人职的教师签订用工合同时,会把教师在幼儿安全方面的保护、监管义务以及教师在幼儿伤害事故中所应承担的责任、赔偿、行政处罚等条款写入用工合同。这一做法反映出当前部分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者把与教师签订某种安全协议作为加强教师的安全责任意识、转嫁部分经济赔偿责任的策略。但这一做法的合理性值得商榷。因为类似的“安全协议”更多的是出于保护园方利益的考虑,不仅会对教师造成不必要的心理负担,也可能对教师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
4 尝试构建本园的保险保障制度,以实现赔偿的社会化,增强幼儿园抵御风险的能力,缓解幼儿园经济赔偿的资金压力
2001年上海市政府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了有关校园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的专项地方性法规《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其中首次提出要建立强制保险、分担责任风险的新机制,并配套推出了“校方责任保险”。
在被调查的72所民办幼儿园中,有40所民办幼儿园已参加校方责任保险,占到55.6%。除了校方责任保险,民办幼儿园还组织在园幼儿参加了其他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险方面,
40所幼儿园参加了少儿住院互助基金,36所幼儿园参加了上海市少儿学生医疗保险。在商业保险方面,44所幼儿园参加了学生平安保险,平安保险是这次问卷调查中幼儿园投保比例最高的险种。仅有2所幼儿园没有组织在园幼儿参加任何保险。
学生平安保险之所以得到民办幼儿园的热捧,这可能与其具有保费低、赔付率高、手续简便等特点有关。而与《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配套出台的“校方责任保险”却没能得到民办幼儿园的广泛认同,尚未在民办幼儿园实现全覆盖。在尚未投保校方责任保险的民办幼儿园中,持观望态度的有近三成。究其原因,“性价比”不高可能是主要原因,表现在:其一,幼儿园目前尚不在市教委出资投保的范围内,还需自行承担校方责任保险的投保费用;其二,该保险条款中仍然有“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即保险公司并不是对所有校园伤害事故都进行赔偿,还约定了一定的免赔金额和总赔偿限额。
5 责任认定是当前校园伤害事故处理中的难点
事故责任的认定是校园伤害事故处理中的关键环节,也是当前民办幼儿园在校园伤害事故处理中面临的最大挑战。
调查发现,在校园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上,有28.2%的幼儿园因过失而承担责任,有2.6%的幼儿园承担补充责任,多达69.2%的幼儿园因不能证明无过错而需承担责任。
我们认为,这一情况与我国当前出台的《侵权责任法》以保护幼儿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先的立法精神有着密切关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8条的规定,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幼儿,在校园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上主要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过错推定原则”。也就是说,幼儿园若不能证明自己在教育、管理职责方面不存在过错,就要承担责任。
尽管有学者指出,“过错推定原则无疑会加重学校负担,因为学校想要证明自己在此类校园伤害事故中没有过错是困难的”。但我们认为,“过错推定原则”的采用虽然在客观上可能会给幼儿园带来一定的压力,但通过加强幼儿园履行在教育、管理幼儿方面的注意义务,对幼儿园及其举办者可以起到警示作用。希望广大民办幼儿园的举办者、管理者能以此为鉴,将“压力”化作“动力”,对本园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6 当事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仍是校园伤害事故处理的首选途径
目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的处理主要有三种途径,即协商、调解和诉讼。尽管从媒体的报道中可以发现,随着家长法律意识的普遍增强,越来越多的受到伤害幼儿家长可能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由校园伤害事故引起的民事纠纷。然而,从这次问卷调查的结果来看,当事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仍是校园伤害事故处理的首选途径。在39所曾经发生过校园伤害事故的民办幼儿园中,有87.2%的幼儿园选择了与受到伤害幼儿家长自行协商解决,另有10.2%的幼儿园在与幼儿家长自行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继而向主管幼儿园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调解,仅有2.6%的幼儿园因幼儿家长向法院提请诉讼而被动选择了诉讼途径。
与费用大、时间长的法律诉讼途径相比,易操作、效率高的自行协商途径更易受到幼儿园及受到伤害幼儿家长青睐,也更适应当下社会生活的节奏。毕竟,对于一所民办幼儿园来说,较高的社会声誉、安全向上的公众形象、良好的家长口碑都是其在激烈的竞争中得以站稳脚跟的生存之本。这也不难解释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者为什么会普遍认为“即使赢了官司,也是输了官司”,因为在他们看来名誉比经济利益更重要。
二、加强民办幼儿园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建议
如何管理和发展民办学前教育,既发挥民办幼儿园在满足人们多元化入托需求方面的作用,保持办园活力,又规范办学以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民办幼儿园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能力,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正如全球儿童安全组织(Safe Kids Worldwide)所指出的,解决儿童意外伤害问题并没有单一有效的方法,对成人及儿童进行安全教育、创设一个安全的环境、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并找出解决之道、完善儿童安全方面的制度等都是作为教育者的我们应该为之努力的。
1 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依法治教”的意识与能力
在校园伤害事故的处理中,“力不从心”“无所适从”“说不清”成了绝大多数民办幼儿园管理者心情的写照。我们建议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者通过统一培训、网络学习平台、自主学习、电视媒体等多种渠道,进一步提高自身对校园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熟识程度,提高“依法治教”的意识与能力。就这次问卷调查的结果而言,我们特别建议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者应加强对《侵权责任法》的学习。在我国现行的校园安全法规体系中,2010年起施行的《侵权责任法》是法律效力等级最高的,它对校园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与归属、人身损害赔偿等多个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对处理校园伤害事故具有较强的指导性,是当前校园伤害事故司法实务的主要审判依据。
2 加强安全自律意识,提高幼儿园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评价的能力
管理培训专家史蒂芬・帕里那(Steve Pavlina)曾指出,自律是实现既定目标的原动力,离开了自律,目标便很难达成。在当前教育行政部门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缺乏常态的监督评估机制的情况下,幼儿园的自律就成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校园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到教育实践中的重要保证。针对部分民办幼儿园未能依法开展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幼儿园管理者“依法治园”意识较为薄弱的现状,我们建议民办幼儿园加强自律及安全责任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评价的能力,通过安全制度自检、安全工作自评、安全隐患自纠等举措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工作。
3 抓紧制定并完善园内各项安全制度,提高安全制度的可操作性及执行力
要将“依法治教”的思想落实在幼儿园日常的安全管理上,广大民办幼儿园不仅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抓紧制定、完善园内的各项安全制度,更要提高安全制度的可操作性及执行力,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不让制度成为一纸空文。另外,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者在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时,也可建立与之配套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将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形成校园安全“人人有责,人人知责,人人负责”的良好局面。
4 加强园内保教人员的安全专题培训,提高保教人员应对校园突发事件的能力
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者应充分认识到安全专题培训在防范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加强保教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方面的重要作用,化“被动”为“主动”,自主地定期开展相关培训。另外,园方在安全专题培训中要加入有关卫生保健及急救处理方面的内容,通过案例学习、经验分享等学习方式来提高保教人员在儿童意外伤害发生时的处理能力和水平,以保证幼儿在发生校园伤害事故的第一时间里能得到正确救治并有效控制住伤情,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5 进一步完善园内的保险保障制度,增强幼儿园抵御风险的能力
一、乙方要对本校及各人分工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确保校园内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教师和各年级任教的教师是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
二、乙方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贯彻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小学校安全管理要求和条例列入教育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按“谁主管、谁负责”和“谁跟班、谁负责”的原则,层级落实校园内安全工作责任人,明确安全工作职责要求,并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三、乙方要定期组织对辖区内学校班级进行安全工作检查,落实安全工作管理措施,健全班级安全工作档案制度,对威胁师生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按规定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档案,并及时报告学校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小组,由学校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小组进行工作评估。对学校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小组提出的整改措施要迅速落实,对不能立即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要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计划,防止事故发生。同时,遇重大事故隐患要作出整改计划,限期整改,确保安全。
四、乙方要加强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工作氛围。
五、乙方对辖区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按照规定,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小组,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落实抢救、善后处理的具体措施。同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和处理,对违反制度、玩忽职守的责任人和当事人,视其情节予以追究经济、行政或刑事责任。
六、乙方应按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的要求和值日的制度严格执行,如值日当天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原则上先由当天值日的教师处理解决,再报告班主任或学校领导解决,如隐瞒不报或明知不及时处理的,按玩忽职守追究当日值日教师的责任。
七、甲方根据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书和有关内容制定考核方案,对乙方的工作质量和效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验收,以确保安全工作的落实。
八、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抵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河头镇湾边小学(盖章)
一、指导思想
以伊滨区教育中心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暨“全区学校安全教育周”活动的通知精神为指针,以安全法律法规为准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切实做好学校师生安全教育,综合整治校园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以保障学校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学生健康成长。
二、活动目的
今年3月31日(星期一)是第十九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了更好地开展此次活动,我校将围绕主题及有关安全的热点问题,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集中开展一周的安全教育活动,通过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活泼的活动,使学生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学校各项安全工作。
三、活动时间活动时间活动时间活动时间
2014年3月31日——4月4日,。其中3月31日(星期一)为第十九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四、活动主题
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
五、活动安排活动安排活动安排活动安排
(一)组织动员
3月31日(周一)升国旗仪式,由安全辅导员胡冰丽对全体师生进行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
(二)全体动员
全体教师利用周一例会,学习有关校园安全知识条例并签署安全责任书。
(三)围绕主题开展活动
1、3月31日开始,在学校张贴标语。向全体师生、家长发放一份“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倡议书,号召广大师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争做学校安全人。
2、组织学生观看《预防与自护》碟片,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
3、本周各班出一期以宣传“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墙报,利用红领巾广播站进行安全知识宣传。
4、各班召开一次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主题班会。通过主题班会深化安全教育的防范意识与事故发生的急救措施的落实,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
5、给学生布置一份安全隐患排查作业。组织学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我发现,家庭安全隐患我排查“活动。
6、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抢答比赛”活动。
7、各班以小组为单位办一期以宣传“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手抄报。
8、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对学校教室等重要设施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9、组织学生进行一次防火逃生演练。
六、活动要求:
1.根据要求,全体教师密切配合,努力将活动落到实处。
2.充分发挥学校广播、墙报等教育阵地,开展安全教育主题宣传活动。
3.通过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和防范训练活动,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4.各班将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的情况做好总结。
5.学校结合安全教育周活动,加强自查自纠,对本校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预防校园安全事故,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落实整改的措施。做好总结,4月3日前将资料交山老师处。
教育是安全的前提,安全是教育的目的。我们要始终坚持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落实人人参与的要求,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确保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
一、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学校安全责任制
教育局各基层单位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到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作为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所属部门、科室、班级、校办企业、出租场地等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学校安全、消防安全等责任书。建立并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学校安全工作等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治保委、调解委、义务消防小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小组等组织,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有关组织、有关人员,做到职责分明,责任落实。
二、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维护学校稳定
社会稳定是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前提,学校教育秩序的稳定是学校发展的前提。维护学校稳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根据市、区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和长效机制,加大对重大隐患的治理整改力度。根据安全工作月报制度,各基层单位每月至少要进行一次安全隐患的排查,并做到及时整改。二是继续开展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各单位领导要深入基层,重视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完善领导接待日、社会矛盾调处机制,随时发现和掌握不稳定因素,抓细抓早,责任到人。认真落实每月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度以及“两会”、西博会等重大活动时期组织进行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度,并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要求,认真进行调处,并将排查调处信息及时上报到区教育局及有关部门。
三、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加强对保卫干部、保安、门卫、年级组长、班主任、义务消防员等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学校要将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防溺水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禁毒教育等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充分利用综合实践课等时间进行课堂教育;组织师生开展“安全每一天”、“安全教育周”、“综合治理、安全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禁毒宣传月”、“11·9消防宣传日”等安全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结合实际,开展一些有特色的、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学期初及结束时,邀请法制副校长、交警辅导员到校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法制教育,定期组织教职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师生安全知识。
四、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和落实安全措施
按照“预防为主,整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落实安全措施,继续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做好保安人员及技防设备的配备工作。确保学校24小时有保安值班,24小时都在监控之中。二是进一步强化安全检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情况有记录、有反馈。学期初、学期末及重大活动、节假日前,组织进行校园及周边安全检查,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校园和周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与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联系、沟通,努力消除学校校园及周边各种不安全隐患。教育局要与有关职能部门联合组织对消防、交通、卫生、特种设备等进行安全专项检查。三是建立并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每学期组织师生进行一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习活动,提高师生应急自救能力。四是认真做好安全每一天的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措施,确保师生安全,校园安全。
五、进一步规范学校安全管理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并落实有关交通、消防、防溺水、卫生、教学、外出活动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寄宿制学校要确保学生在校的安全,完善*区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及安全管理操作标准,使日常安全管理规范化;进一步加强节假日值班管理。节假日期间,必须同时安排行政值班和教师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准时到岗,加强对校园安全的巡查,并做好值班记录;进一步强化外来人口管理。4月份,要对学校外来人口进行一次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外来人口的家庭、社会关系等情况,保证外来人员身份证、暂住证、务工证等证件齐全,确保无不良人员在我区教育系统就业。
六、大力开展师生法制教育
学校要认真组织师生开展“五五”普法活动,组织师生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杭州市中小学生校园事故伤害处理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治安管理办法>等安全工作制度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传,积极开展“雏鹰”普法行动,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要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结合常见多发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充分利用综合实践课时间,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积极探索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工作的新路子,采取学校教育与社区教育、家庭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努力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根据《__县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县教育局自__月下旬以来,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周密部署和安排,整治工作初见成效。现将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全员积极参与
根据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教育局及时制订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了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参加的校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各教育单位都制订了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全体教职工会议和学生动员大会,分析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师生人人重视安全工作,人人参与安全工作,实现“防范安全无空人,管理安全无空当,安全教育无空地。”为使全县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到有章可循,教育局下发了《中小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学校、幼儿园严格对照《__县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评估标准》进行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根据全县保育寄宿制学校增多的实际情况,教育局出台了《__县保育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各教育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也相应制订了操作性强的制度措施。对事关学校学生安全的方方面面,都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促进了校园安全工作的规范化。方案和制度的出台,保证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序开展,同时强化了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安全责任意识。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幼儿园工作管理,各校、幼儿园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安全工作规章管理制度
二、责任落实,整治行动不走过场
1、实行安全管理负责制。为了搞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小学、幼儿园都严格实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内部安全管理负责制。教育局与各学校、幼儿园签定安全工作责任状。为进一步搞好安全整治工作,各学校成立了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为副组长、学校其他校委会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分管校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启动了护校队。强化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负责协调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工作,负责起草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召开师生安全工作会议及安全常识培训等工作;学校主要领导负责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在校园内部推行安全“四包”责任制和“八制”方针。即值周领导包全周,值周教师包年级,班主任包全班,科任教师包课堂。谁领导谁负责,谁值周谁负责,谁上课谁负责,谁辅导谁负责,谁管处室谁负责,谁管年级谁负责,谁带班谁负责,谁组织活动谁负责。从而保证了责任落实,避免相互推诿。各校幼儿园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落实了三级管理、层层负责的目标责任制。由校长挂帅,统一指挥、协调各处室和个人的工作,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指示、任务,研究制订行动方案;由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领导成员,负责活动方案的实施;由部门岗位责任人和各班级班主任具体负责一线安全管理,明确分工,明确职责。在管理上,由领导组下设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在制度上,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整治重点,明确整改工作责任目标,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得力、机构健全、组织周密、运转有序。与此同时各校幼儿园把学校食品卫生、学生管理、校舍安全以及与其他单位配合治理学校周边环境等工作详细分解,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各学校围绕安全管理这一重点工作,建章立制,从根本上保证了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
2、严格奖惩制度。为了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形成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各教育单位都实行了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和连带责任追究制。将安全工作纳入各部门、教职工的责任书考评中,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
3、家校结合,争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理解、支持。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学校、幼儿园注重与学生家庭的联系和沟通,召开家长会,宣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与家长签定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家长、教师、学生、学校各自的责任,有效的解决了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此同时,中小学、幼儿园积极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以取得全社会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近两个月以来,全县各校邀请公安、卫生、
文化、工商等部门参与校园安全管理工作__人次,形成了校园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态势。
4、强化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在此次校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中,教育局把对师生的安全知识教育作为整个行动的重点内容之一,要求各教育单位突出这一重点,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防患未然。各中小学、幼儿园通过校园广播、板报、讲座等多种形式,在学生中大力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实验小学、实验中学和一中组织学生观看了“珍爱生命、拒绝”的图片展,师生深受教育;并邀请县防保中心疾病预防专家讲授如何预防艾滋病;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宣讲安全知识,普及安全常识。全县中小学共书写安全标语__条,办专栏__个,校园广播__次,各校幼儿园召开师生动员大会__次,与会大约__人次。通过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学生树立安全防护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三、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确保校园安全万无一失。
__月__日,县教育局要求各教育单位对校园内部安全隐患进行严密排查,并写出情况报告。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积极响应,迅速行动,于__月__日前完成了校园内部的安全隐患排查,并向教育局上报了排查报告。通过自查,全县各教育单位共发现__余处安全隐患,有的已经进行整改,尚有一部分正在整改之中。各校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排除,部分学校加固了楼梯栏杆,更换公共场所已损坏的灯泡,确保师生照明、通行有保障;维修了体育器材,强调了体育教师教案中要有保护措施,增设球场的防护网;一些安全隐患得以及时整改。各校把教学行为安全隐患、教学仪器安全隐患、学生行为安全隐患、交通安全隐患、学校设备设施安全隐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校内传染病控制等作为__大排查项目,要求学校进行严格排查,同时邀请县、镇两级防保中心、工商、派出所、交通等业务部门进校助查。可以由学校自行整改的隐患,由学校及时整改,学校力所不能及的,及时上报教育局,通过投入、协调等措施解决。通过排查,全县中小学的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改。部分学校积极筹措资金,对学生宿舍、楼梯栏杆、电源线路等进行了维修、更换;添置了食堂蔬菜保鲜设施,校园环境大为改观。 __月__日,县教育局下发《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督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督查领导小组,对全县各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督点包括:师生的安全知识教育;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全面排查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情况;食堂和小卖部食品卫生管理;保育寄宿制学校的安全管理;民办教育的办学资质及办学条件;配合其他相关部门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和交通秩序的情况。督查小组分赴全县__多所学校幼儿园,对照《__县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评估标准》,对校园安全管理进行认真严格的督查,并实行跟踪承包制,各小组所负责的乡镇没有达到整改目标的,督查工作就不能停止,以建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校园安全工作必须常抓不懈 校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已经接近尾声,但是,在此次行动中我们发现,还有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教育工作者的高度重视。一是个别学校还存在管理上的疏漏,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二是对已经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力度不够大。三是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难度大,游商摊贩禁而不止,黑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有抬头之风。 我们深知,校园安全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持久的工作,教育局将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扎扎实实做好此项工作,不断总结经验,认真研究问题,强化全体教育人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校园平安。
关键词:辅导员;大学生;校园;安全;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28-0017-02
一、“大学生校园突发安全事件”概念的界定
大学生校园突发安全事件是指由于自然、人为或社会政治等内外部因素引发,以大学生个人或群体为主体,不以高校管理者意志为转移,在校内无可预见可能而突然发生,对学校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造成较大影响、冲击或危害的事件。诸如,近几年来接连发生的河北大学“李刚门”事件、云南大学马加爵事件、中南大学“实验室发生火灾”事件和江夏学院“学生跳楼”事件等。因此,如何理性引导和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提高辅导员应对大学生突发事件的能力,已经成为预防隐患、排解矛盾,甚至左右事件走向,关乎校园、社会稳定的重大现实课题。
二、大学生校园突发安全事件的一般特点和发展态势
(一)大学生校园突发安全事件的一般特点
1.事件发生呈现突发性的特点。高校大学生突发事件的最大特点在于它发生的突然性。事件苗头往往具有隐蔽性,它的爆发有些是由于自然灾害或事故发生而引起的,事件来得突然,无法预料时间,没有症状或规律可循,令人措手不及。有些是因长期无法得到解决的问题积聚在一起,因某一事件的爆发而引起的突发事件。还有一些则因为人为因素造成,比如学生集体食物中毒、停水停电等现象。因此,大多数突发事件所表现出的瞬间爆发性,它的发生原因、影响因素和发展态势等都没有特定的规律可循,往往让高校辅导员很难提前预知,极难排除。
2.主体诉求呈现普遍性的特点。高校校园安全事件的主体是广大青年学生,他们思想活跃、消息源灵通、通讯手段快捷,事件一旦发生,可能立即引起学生集中关注,相同的利益诉求,必然导致学生普遍关注,引发。需要管理人员快速做出反应,快速分析判断,快速有效处置,否则可能造成较严重的社会影响。
3.组织行为呈现专业化的特点。大规模群体化的突发安全事件发生之前,组织者在整个事件的时间安排、地点选择、程序步骤、分工安排和行动方式等方面越来越呈现出“专业化”倾向。比如学生为满足利益诉求,采取的罢课、罢餐、游行、静坐等方式,如处理不当,极易引发更大规模的冲突,严重的将导致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4.处置过程呈现复杂化的特点。一般校园安全事件发生之后,校方会按照相应的应急处置流程进行处理。在处置过程中,将面对来自学校、社会、家庭等多方面的压力和诉求。特别是近年来新媒体的广泛应用,对事件的传播更加难以管控,导致舆情压力增大,社会认知渠道繁杂,进一步增加了安全事件的处置难度。
(二)大学生校园突发安全事件的一般特点和发展态势
1.事件发生呈现“合法化”的趋势。在大学生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置过程中,常常有部分利益诉求者在网络上进行策划、煽动和操纵,这些人通常熟悉国家的法律、法规,明晰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处理这些问题的态度,他们懂得运用这些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使自己的行动更加“合法化”。
2.社会影响呈现扩大化的趋势。高校始终备受公众和媒体的关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的介入使得高校突发安全事件更容易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由于网络传播具有互动性和即时性,一旦高校发生突发安全事件,相关图片或视频短时间内就会上传到网络,引起社会的关注,给处置事件的校方,特别是辅导员带来极大的压力。
三、辅导员应对大学生校园安全事件主要策略
1.学习政策法规,明确职责担当,依法依规处置学生安全事件。作为高校大学生政治辅导员,牢牢把握党和国家教育政策、方针、路线,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教育法规、条例,以及学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的系列安全管理规定,是辅导处置校园安全事件的根本依据和行动指南。高校主管部门应该建立明确的辅导员安全防控与处置制度,进一步理清和明确辅导员的角色定位,形成各行其职、相互配合的良好局面。辅导员自身要明确学生教育管理的重点难点,将更多的时间用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高校危机事件的防范与应对上。
2.树立危机意识,做好矛盾排查,建立畅通的检查与通报机制。辅导员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对学生、学校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后果,始终树立危机意识,做好危机预防与矛盾排查调解工作,特别是对严重心理危机、严重行为过错两类学生要重点关注,将安全管理贯穿工作始终,实现高校大学生安全危机管理从事后救火式变为事前主动防御管理。辅导员可以根据自己工作情况,并结合学校危机应急预案制定班级应急预案,制定适合本专业学生的“宿舍安全管理员”、“义务消防员”、“班级安全委员”、“学生自律小组”等学生自管组织,通过他们实现上与二级学院负责人、下与学生骨干团队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一旦发现安全事件产生,第一时间进行上报,争取各方支援。
3.举行实战演练,培养学生骨干,掌握基本的救援与处置能力。辅导员在对学生进行日常教育中可增加与校园安全事件防范与应对相关的内容,通过主题班会、安全征文、心理箱庭游戏、朋辈辅导等方式,培养学生的安全守纪意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组织学生参与防范安全危机事件的实战演练,指导学生掌握应对各类危机事件的基本常识,以使学生在危机事件中能够做出及时、有效的科学自救和互救。危机发生后,辅导员能第一时间发动学生骨干稳定现场、控制局面,并能根据危机种类分类处理,做好学生情绪疏导、思想稳定工作。辅导员本身还应不断自我加强思想政治、心理学、教育学、法学等专业知识的学习与积累,掌握应对各类危机事件的相关知识与技能,熟掌握防范与应对方法,不断提升他们应对危机事件的综合素养与能力。
4.把控舆情发展,参与事件始终,建立完善的三防和联动机制。辅导员要高度重视事件舆情发展方向,积极主动参与学校宣传应对机构的工作,第一时间向媒体提供真实、准确的事件要素,确保舆论起到积极正确的社会引导作用。在高校大学生安全事件的预防与应对工作中,高校应积极争取一切可用资源,进一步建O和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与物资配备。地方政府、高校、社会和学生家庭均要承担部分责任,即“风险分担”责任,建立健全联合防范机制。辅导员要加强与家长、学生的沟通交流,以减少危机事件的发生。在安全事件的处置过程中,加强与家长、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事件中途和后期的处置工作。
5.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提供科学的指导和制度保障。不断完善大学生校园安全事件防范应对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危机事件的处理程序,使高校各职能部门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合作,提高高校应对安全危机事件的效率。各高校可以参考制作《高校危机事件防范与处理指导手册》,以书面的形式将长效机制固定下来,使辅导员的工作有根有据,为辅导员防范与应对高校危机事件提供制度保障。建立辅导员年度安全工作考核机制,如果因为辅导员管理失误,或者处置不当,出现学生伤亡责任事故的,其工作一票否决,并做出相应纪律处理。对辅导员参与解决学生安全事件起到重要作用、做出突出成绩的,要给予奖励和表彰,并举行工作报告会,将先进经验进行推广,提升辅导员的能力素养。“居安思危”是辅导员应对大学生安全事件的永恒话题。事实证明,不断提高高校师生的危机忧患意识,增强辅导员应对安全事件的能力与素养,提升在校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纪观念,不断完善和创新高校教育服务的管理体制,是大学生成人成才、构建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的新型高等院校的重要保证。
参考文献:
[1]王荣,赵钢.辅导员应对校园危机的能力研究[J].当代青年月刊,2015,(9):209-209.
[2]于正伟.辅导员在校园危机处理中的角色定位[J].高校辅导员学刊,2011,(4):98-100.
[3]温旭.书院制管理模式下辅导员应对校园危机的策略研究[J].集宁师范学院学报,2014,(4):77-81.
安全是家庭幸福,学习快乐的保证,更是一种珍爱生命的积极人生态度。为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健全家校联络,明确教育管理责任,树立安全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定如下学生安全承诺书。
一、遵守学校规定,维护校园安全,建设和谐校园。
1、不携带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的管制刀具及不属于学习用具的一切利器或者铁条、钢管、木棒等易伤人的危险物品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严重腐蚀性的物品到校。
2、不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坐在走廊栏杆上、窗户上,不从楼上往下抛掷任何物品,打扫卫生擦窗户时一定要确保安全。
3、不攀爬翻越围墙、建筑物,不到学校建筑施工场地玩耍活动;
4、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有意在楼梯走道制造堵塞和拥挤,用膳就餐不争先恐后。
5、爱护校园内的电线、电器、电器开关、插座;有损坏现象的不触摸,不自行修理,及时报告学校或老师,由学校派人修理。
6、体育活动、实训课严格服从老师指挥,严守操作规程,不擅自行动,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不在体育设施上做危险动作。
7、不在校园内骑自行车;不骑摩托车上学。
8、佩带校牌出入校园,严格遵守请假制度,不私自外出游玩、不逃学、不出走,放假期间不滞留学校,及时回家,按时返校。
二、遵守交通法规,维护社会秩序。
9、遵守交通法规,不盲目抢道、强行抢道,骑行自行车时不并排而行;不在道路上相互追逐、赛车,步行时走右行人行道。
10、校外不与不良分子交往,不参加小团伙,不与人冲突、打架斗殴,不义气用事做违法的事,不因小事鲁莽冲动而铸大错,不纠结他人在校园周围闲逛、滋事。
11、绝不离家出走,未经家长同意不在别人家过夜,不留别人在自己家过夜,住校生不容留别人住宿,通校生不进入学校宿舍。
12、不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人不宜进入的营业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不进营业性网吧,不喝酒、吸烟。
13、顶岗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学校和企业相关的安全制度和条例。
三、珍惜生命,不做危险的事。
14、绝不私自到游泳池或下河玩水、游泳。
15、不从事各种冒险行动,不擅自外出郊游、野餐。
16、同学间发生矛盾时我能控制自己的情绪,绝不因冲动而动刀、棒、石头、火等能造成人身伤害的东西。
17、学会判明是非,不做其他任何妨害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情。
18、坚决做到:拒绝,反对,崇尚科学,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严格守约,请老师和家长的监督。
承诺人: 班级: 班主任签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学生安全承诺书
(学生自律)
安全是家庭幸福,学习快乐的保证,更是一种珍爱生命的积极人生态度。为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健全家校联络,明确教育管理责任,树立安全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定如下学生安全承诺书。
一、遵守学校规定,维护校园安全,建设和谐校园。
1、不携带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的管制刀具及不属于学习用具的一切利器或者铁条、钢管、木棒等易伤人的危险物品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严重腐蚀性的物品到校。
2、不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坐在走廊栏杆上、窗户上,不从楼上往下抛掷任何物品,打扫卫生擦窗户时一定要确保安全。
3、不攀爬翻越围墙、建筑物,不到学校建筑施工场地玩耍活动;
4、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有意在楼梯走道制造堵塞和拥挤,用膳就餐不争先恐后。
5、爱护校园内的电线、电器、电器开关、插座;有损坏现象的不触摸,不自行修理,及时报告学校或老师,由学校派人修理。
6、体育活动、实训课严格服从老师指挥,严守操作规程,不擅自行动,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不在体育设施上做危险动作。
7、不在校园内骑自行车;不骑摩托车上学。
8、佩带校牌出入校园,严格遵守请假制度,不私自外出游玩、不逃学、不出走,放假期间不滞留学校,及时回家,按时返校。
二、遵守交通法规,维护社会秩序。
9、遵守交通法规,不盲目抢道、强行抢道,骑行自行车时不并排而行;不在道路上相互追逐、赛车,步行时走右行人行道。
10、校外不与不良分子交往,不参加小团伙,不与人冲突、打架斗殴,不义气用事做违法的事,不因小事鲁莽冲动而铸大错,不纠结他人在校园周围闲逛、滋事。
11、绝不离家出走,未经家长同意不在别人家过夜,不留别人在自己家过夜,住校生不容留别人住宿,通校生不进入学校宿舍。
12、不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人不宜进入的营业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不进营业性网吧,不喝酒、吸烟。
13、顶岗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学校和企业相关的安全制度和条例。
三、珍惜生命,不做危险的事。
14、绝不私自到游泳池或下河玩水、游泳。
15、不从事各种冒险行动,不擅自外出郊游、野餐。
16、同学间发生矛盾时我能控制自己的情绪,绝不因冲动而动刀、棒、石头、火等能造成人身伤害的东西。
17、学会判明是非,不做其他任何妨害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情。
18、坚决做到:拒绝,反对,崇尚科学,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1.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
2.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3.教材和教辅材料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情况。是否及时在开课前将课本发放到学生手中,是否违背自愿原则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4.后勤保障情况。学校教学、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饮食、住宿、用水、用电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5.开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做到上墙、入屏,并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教育活动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以及安全防范主题教育活动。
6.村小学和教学点公用经费落实情况。是否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是否存在经费截留问题。
二、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7.治理乱收费情况。治理择校乱收费、补课乱收费、幼儿园乱收费等有关规定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乱办学、乱办班和乱收费等社会高度关注、家教家养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8.教学常规管理情况。行政会、教师会、开学典礼等情况,教学计划、德育计划、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备、教、批、辅等情况。学生转入、转出、寄读等学籍异动情况
9.校务公开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取是否符合规定。
10.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是否制定消除超大班额方案,课程安排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级规定,是否落实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要求,是否存在组织学生补课行为,是否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
11.校服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是否对校服执行标准、校服采购、监督惩处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并执行到位。
三、“三园”建设情况
12.是否有新一年“平安校园、清洁校园、书香校园”的创建计划、方案和制度。校园是否干净整洁、是否存在卫生死角,学生健康教育和卫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情况。校园是否做到了绿化、美化和净化。校园文化和班级文化、寝室文化建设是否符合中小学生特点,具有鲜明的特色。学校图书馆室建设、利用情况,阅读课开设及开展读书活动情况。
13.校园安全管理。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校园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重点领域治理情况。是否对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是否采取了防雷击措施。是否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是否加强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的管理。是否强化校园在建工程安全防控。学生之间矛盾纠纷等苗头性问题排查化解情况,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校园暴力、校园欺凌行为。校园周边防控情况。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是否健全;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
14. 校车安全管理。是否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省级校车服务方案,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15.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是否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是否消除所有D级危房。
16.食品及饮用水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堂就餐环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是否建立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供水设施是否有卫生防护措施;二次供水自建设施是否有卫生许可证、水质消毒记录;自备水源30米内是否有污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