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5 09:55:0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农民工子女教育,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大量农民工从农村走向城市,中国特色的城镇化之路逐步铺开。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了:“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教育规划纲要》中还特别指出了:“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鼓励地方和学校大胆探索和试验,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为我国现存的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指明了解决的方向,提供了新的发展思路。
一、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的演变及进化
(一)空白时期(1978年―1991年)
我国改革开放初期(1978年―1983年),由于社会环境存在具有较强的封闭性,国家政策对于农民工子女的流动进行了严格的限制,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以“单身打工”为主。到了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期(1984年―1991年),结合了我国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国家对农民工进城务工的限制稍有松动,并在政策上给予了支持,但是农民工进城务工仍然是以个体为主,农民工子女还上被排斥在义务教育范畴之外。然而这一时期内随父母进城的儿童人数非常有限,所以此时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还没有被社会所关注,国家的政策和措施上很会少涉及到农民工子女上学方面的内容。因此,这一时期基本上可以称作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的“空白时期”
(二)起始时期(1992年―1998年)
l992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后,农民工进城务工由“单身打工”向“举家迁徙”转变,子女随父母进城人数急剧增加,然而由于缺乏相关教育政策的支持,农民工子女教育的问题也日益凸现,并引起了我国教育部门的关注。教育部于1995年把研究如何解决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列入当年的议事日程。于l996年4月,国家教委印发了《城镇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办法(试行)》,1998年3月,国家教委、公安部联合制定了《流动儿童就学暂行办法》,规定了流动人员子女在户口所在地无监护条件的可以在流入地入学,从此打破了以户籍所在地为主的就学壁垒,但也同时规定对农民工子需女要收取借读费,从而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接纳农民工子女,但也正是因为这种合法收取借读费的制度,农民工子女进入公办学校遇到了极大阻碍。
(三)重视调整阶段(1999年至2005年)
2001年,中央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强调了“要重视解决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在《决定》中明确了流入地政府负责解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教育问题的主要责任人。到了200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通过明确具体目标,全面部署了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的解决工作,建立了“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全面接受义务教育保证制度和机制”,更从经费保障、政策保障等方面做了进一步的深入强化,使得有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政策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
(四)强化明确阶段(2006年至今)
2006年1月,在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解决进城务工农民问题的若干意见》中已规定:“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并按照实际在校人数拨付学校公用经费。”将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纳入当地的教育发展规划中,并给予相应教育经费预算,同时明确强调了,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前来就读的农民工子女收取借读费。教育部在2010年l2月24日公布的《教育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中,决定删除《小学管理规程》第十二条的原有内容中的“并可按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等相关条例。这标志着农民工子女能与当地儿童一样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而且这也是一项有法律保障和政策指导的政府行为。
二、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特点
(一)初步打破了以户籍制度为主的义务教育入学体制。
在国家教育部、公安部联合颁布的《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中,通过政策文件的形式,明确了农民工流入地的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在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方面应该承担的教育责任和管理职责,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以户籍所在地为主的就学壁垒,意味着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依然可以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逐步确立“两为主”政策,彰显教育公平的新理念
在《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首次以文件的形式明确提出了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途径,并在“两为主”的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对关于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相关文件进行不断完善和修正,明确规定了流入地政府在如何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上应承担的教育投入和管理责任,凸显国家在处理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上“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念,彰显了教育公平的新理念。
(三)政策权威性和深入性不断加强
我国于2006年颁布《义务教育法》,标志着我国对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重视,从原来行政规定政策层面,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而在新时期“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中更是着力关注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结束后,应如何解决高中教育的问题,这些决策都非常有利于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也有利于缩短城乡、区域间教育发展差距,提升我国教育教学质量。
(四)政策执行实效性存在不足
随着我国对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重视,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相关政策越来越具体、明确和完善,但不能否认的是,现有的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仍需要面对许多问题及阻碍,包括了各类入学凭证办理手续繁琐、进入公立学校的差别性的隐性收费和高门槛等。根据相关文献调查资料显示,农民工子女进入城市重点中小学校存在极大障碍。从而得出虽然流入地政府支持 “以流入地公办中小学为主”这一决策,但实际上各地重点学校仍然把农民工子女的就学排除在接纳的范围之外。
三、对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发展的预测
(一)如何完善农民工子女教育的政策体系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流动务工人员在经济发展承担着重要作用,政府对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加强对农民工子女教育的政策支持、完善对农民工子女相关教育政策的配套要求,包括如何建立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完善农民工子女积分入读公办学校的政策等都是迫切需要的。
(二)强化政策执行的有效性和积极性
制定政策是深入探讨和分析问题的过程,出台了政策并不意味着问题得到了有效的解决。执行难是在处理当前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政策上难以有效贯彻的突出问题之一。流入地政府必须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纳入到全市教育发展规划中,协调各个教育政策利益相关群体之间的关系,统筹兼顾,制定出有具体措施、可操作性强的保障政策,最大限度地遏制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的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
(三)完善户籍管理制度
美国社会学家罗斯认为,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取决于整个社会如何在社会稳定和个人自由之间取得平衡。我国于1958年颁布了《户籍管理登记条例》,从此逐步确立了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体制。这种带有浓重身份色彩的户籍制度,就是造成现今农民工子女入学难、教育不公平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要解决我国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从根本上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户籍管理制度,使得农民工子女在教育问题上得到公平的机会和政策的保障。
(四)改革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
义务教育,作为关系着民族文化传承和精神素质提高的教育活动,本就应当是面向全社会、面向全公民的,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无论其种族、性别及家庭状况如何,都应平等地享有接受法定义务教育的权利。但实际上,由于各地经济发展和教育资源的不平衡,以及过于分散的教育管理体制,造成大量适龄儿童被人为剥夺上学的权利,这种例子并不少见。因此,进一步从政策层面规范现有农民工子女学校,并将其列入到当地城市的教育管理体系之中,使其得到规范有序的发展是势在必行的。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S].国发[2010],2010.
[2] 聂乐乐.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的演进[J].科教论坛2009 (07).
[3] 盛昕.改革开放30年中国农民工政策的演进及发展[J].学术交流,2008(4).
1.1失学率高
我国流动人口超过1.2亿;随父母进城的农民工子女则有近2000万。他们当中;失学率高达9.3%;近100万名适龄儿童不能及时入学。有的是由于父母工作经常变动,导致农民工子女的学业有所耽误,不能及时上学,加上家长没文化,对于孩子要求不高,抱有希望孩子尽早独立的思想,因而出现了没完成学业就出去工作的情况。即使有的孩子上了学,由于不同地区的教育有差别,导致学业跟不上,出现厌学、逃学的现象,最后导致失学。有学者认为;这100万游荡在城市街头的失学农民工子女;他们耽误的不仅是自己的前途;还会成为未来社会的“定时炸弹”。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亟待引起各方重视和尽快解决。
1.2农民工子弟学校教育质量的低下
农民工子弟学校与公立学校有着较大的差距,由于办学经费没有教育部门的支持,所以农民工子弟学校办学经费主要来源于学生,而农民工家庭经济并不是非常的宽裕,这就导致学校的弊端很多,诸如:办学条件的缺乏、教师的素质较差、学校开设的课程不完整、消防设施的不完备等等。这就导致教学质量无法与公立学校相比,进而影响学生的成绩。农民工子弟学校的教师质量也是一个问题,好多教师并没有教师资格证,有的也不是教师专业出身,自身的教育水平不足,导致教师对于如何较好学生没有较大的把握,从事教师这行职业就是为了一个稳定的工作,所以,知识储备不足的教师必然不能教好学生,这也就说明么有些农民工子弟转入公立学校后,出现成绩跟不上的情况。
1.3农民工的家庭的贫困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农业的收入特别是农民的收入并不高,加上有的地区政府征地或者土地并不肥沃,导致农民的收入很少,为了生存,很多农民不得不进入城市寻求“再就业”的机会,这也就导致农民工成为弱势群体,据研究2008年我国有农村绝对贫困人数为2820万,低收入的为5825万。并且,在农村,一半以上的人是小学或这以下,大中专以上的人数只占0.05%,因为文化水平低下,这就使得他们所从事的职业选择性不高,待遇低下,没有医疗等保障,生活的不容易使得很少有家庭能够花较多的钱在孩子的教育上,因而,很多农民工子女因为家庭的贫困导致放弃学业,很早就进入社会工作。
2对策
2.1多渠道安排农民工子女就学
公办学校要承担起接受农民工子女入学的重要任务。在公办学校就学是承认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合法地位的重要标志;拥有平等的入学机会体现了社会公平;是其公民权利的积极体现。流入地政府应采取多种形式接受农民工子女在当地的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入学;在入学条件等方面应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不得对其进行乱收费;对特困学生应酌情减免费用。
有关政府部门要树立责任意识,将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作为一项长期和任务来执行,充分认识到共民工子女与城市长远的发展的问题。要建立适龄儿童义务教育登记制度,特别要做好流动性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的登记,防止因为农民工的流动,造成其子女无法接受义务教育。登记卡可以作为农民工子女上学的保障,当农民工从一个地区到另一个地区时,就可以凭借登记卡在学校、公安部门进行登记,不仅可以减少因户籍制度带来的繁琐,还可以对农民工子女进行有效的监管。
2.2明确政府责任
完善农民工子女教育管理体制明确政府在农民工子女教育中的责任,首先要加强流入地、流出地教育部门之间的沟通,明确各自在流动儿童少年教育管理中的职责,将其就学管理落到实处;其次,要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并且密切联系、通力合作。公安部门做好本地区流进、流出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及时向教育部门提供有关情况,人事、劳动部门应禁止经商办厂或从事其他劳动的组织或个人使用童工,物价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学校收费情况等;最后在教育经费中专门分类设立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经费专项拨款,用于资助农民工子弟学校或招收农民工子女的学校,改善其办学条件与质量,经费来源依靠财政拨款。
2.3充分利用公办学校资源
近年来随着出生人口的降低,学生人数也开始下降,这就导致公办学校出现教育资源的闲置,因而,可以将图书、设备等闲置不用的无偿捐给民办子弟学校。还有的学校因为学生人数的减少,而出现停办、撤销等情况,可以将其改造为民办公助学校,政府部门可以进行采取一系列措施,是民办学校的教师有条件的转为公立学校的教师,从而保障教师有比较稳定的生活来源。此外,还可以鼓励公办学校专门设立农民工子女班级,大量吸引农民工子女就近上学,还可以对与农民工子女进行有效的管理,因为农民工子女无论在学习上、生活上、认识上都与城市学生有一定的差距,如果将他们混在一起,虽然有时可以起到良好的效果,比如:互相促进,互相帮助等。但是,更多的实践表明,农民工子女由于家庭的原因与城市学生有不小的隔阂,很容易产生自卑的心理,所以为了有效的进行教学、管理,将农民工子女安排在一个班级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最后,还要大力发展农村学校,农村学校与城市学校虽然都是公办的,但是由于地理条件的限制,很多方面赶不上城市的学校。农民工子女进城上学,就是看重的是城市学校的教学质量比农村要好,所以,为了改变这种现状,必须加大对农村学校的投入、管理,不仅在办学经费上加大投入,使农村学校没有后顾之忧,还要加大对于人才的引入,高级人才是提升学校办学质量的基础,有了人才的优势,农村学校才有可能与城市学校进行对比,这样可以吸引许多农民工子女就地上学,而不用进入城市去求学,不仅减少了城市学校的办学压力,还可以减轻农民工的家庭负担,可谓实现双赢。
2.4加强对农民工子弟学校的管理
农民工子弟学校教学质量不高,管理不当是主要原因之一,因而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其管理,不仅包括办学条件的管理,还包括教学行为、学生学籍、教师的管理,使之有一个完善的管理制度,做到对于农民工子女学校进行有效、时时的监管,使其依照法律来办学,对于聘用的教师要按照国家规定具有教师资格,在此基础上,提高农民工子女学校教师的待遇,例如:福利、医疗等问题。对于有条件的教师可以依照政策转为公办学校的教师,这样可以吸引更多的教师进入,进而有了提高办学质量的基础。其次,定期组织农民工学校教师到公立学校去进行教学交流,或者选择部分优秀公立教师到农民工子女学校进行教学,帮助其提高教学质量。最后,还可以与各大师范院校进行合作,师范院校的毕业生可以到农民工子弟学校来实习,不仅解决大学生没有工作经验的问题,还可以解决农民工子弟学校师资薄弱的问题。
【关键词】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转向
【中图分类号】G40-0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13)06-0213-04
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由于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目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达1167万人,农村留守儿童达5800万人。数量庞大的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状况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重点。也是学界研究的焦点。20世纪头十年的前半期侧重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研究,后半期侧重于农村流动儿童教育研究,近年来则侧重于农村留守儿童与流动儿童教育的比较研究。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要有所创新、突破和推进,后续的相关研究在研究立场、假设和目标这三方面应进行转向。研究立场规范着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价值取向;研究假设制约着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范畴定位:研究目标决定着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方向路径。研究立场、假设和目标的转向意味着重新构建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体系框架,并以此体系框架来重新审视农民工子女教育现象与问题。
一、研究立场:从学科立场转向实践立场
研究立场是“研究者站在什么样的位置来看待研究对象,研究者所处的位置不同,研究对象向研究者所呈现的内容也不一样,也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研究立场事实上规范着整个研究过程的价值取向。研究立场不同,对于同一对象的研究甚至会得出截然不同的研究结果。从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主要是教育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等学科的研究立场。
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教育学立场侧重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研究,是基于教育学的理论与知识来解释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现象与问题,主要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的身体、卫生、营养、道德、学习和安全等方面的状况,倾向于从教育层面来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现状,为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适宜的教育环境。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心理学立场侧重于农村留守和流动儿童心理状况的研究,是基于心理学的理论与知识来解释他们的心理现象与问题。农村留守儿童由于亲人的分离和处于留守状态会产生心理问题:农村流动儿童由于环境的变迁也会产生心理问题。心理学的学科研究立场倾向于提供心理学的专业知识与理论来探究农民工子女在留守或流动环境下的心理状态,揭示农民工子女产生心理问题的因果机制,服务于农民工子女的心理健康发展。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社会学立场侧重于农村流动儿童的适应和融合研究,是基于社会学的理论与知识来解释农村流动儿童在城市学习与生活的适应问题,为农村流动儿童的自我认同和社会融合提供理论支撑。社会学研究立场是以社会学的理论和知识为解释框架,构建农民工子女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路径,提出农村流动儿童适应城市学习与生活的措施方法,建立农村流动儿童适应与融合的家庭、学校和社区一体化社会保障机制。
学科研究立场为深刻解释农民工子女教育现象与问题提供了专业理论与知识,为深入理解农民工子女教育现象与问题提供了学科背景的解释框架,有助于深化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但并不能全面认识农民工子女及其教育现象与问题。学科研究立场为我们提供的是学科视野中的人。即教育学、心理学和社会学视野中的农民工子女。但这种学科视野中的人却是对农民工子女整体人格的分割。虽然各个学科都在研究农民工子女。但并没有提供有关农民工子女的完整知识,我们具有关于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学知识、心理学知识和社会学知识。但对于农民工子女并没有形成完整的知识和全面的认识,并不能形成农民工子女整体人的形象。因此,为了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应转变研究立场。
学科研究立场为解释农民工子女教育现象与问题提供了背景知识,为理解农民工子女教育现象与问题提供了解释框架,有助于解释农民工子女教育现象。但无助于全面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事实上,学科只能为研究者提供研究背景,它本身并不能作为研究立场,研究立场只能在实践中产生,因此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应由学科的研究立场转向实践的研究立场。基于实践的研究立场才能真实了解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需求。教育需求是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切入点,因为农民工子女教育现象与问题是由于他们的教育需求得不到满足而引起的。要了解农民工子女教育的需求。不能来自于学科研究,只能来源于实际调查。只有基于实践的研究立场才能深入农村留守儿童中间。在田野调查中呈现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真实情况,反映他们的教育诉求;只有基于实践的研究立场才能深入农村流动儿童中去开展相关研究。在问卷与访谈中反映农村流动儿童教育的实际状况,全方位地呈现他们的教育现状与问题。基于实践的研究立场,各学科中的理论与知识应成为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工具和方法,而且是必不可少的工具和方法,它们能极大地拓展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路径,为解释农民工子女教育现象和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提供专业知识与方法。
二、研究假设:从问题儿童转向特殊群体
研究假设是研究者在从事某项研究之前对于研究对象的假定,然后收集有关的资料与数据去验证假设,最后得出相关的研究结论。研究假设的预设大致确定了整个研究的范围和结论,它制约着整个研究的范畴、过程、进程和结果。从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大部分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是建立在农民工子女是问题儿童的研究假设之上的。
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教育学立场是建立在农村留守儿童是问题儿童的研究假设之上的。认为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表现在学习、品德、生活、安全和卫生等方面,围绕着农村留守儿童具有教育问题的研究假设来开展研究活动,通过收集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资料来验证研究假设。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心理学立场是建立在农村留守与流动儿童具有心理问题的研究假设之上的,认为农民工子女的心理问题表现在自卑、孤独、封闭、逆反甚至反抗等方面。围绕着农村留守与流动儿童具有心理问题的研究假设来开展研究工作,收集农民工子女心理问题的资料和数据来验证研究假设,通过实证研究来得出有关结论。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社会学立场是建立在农村流动儿童具有社会问题的研究假设之上的,认为农村流动儿童的社会问题表现在学习适应、学校适应、社交适应、城市生活适应、城市文化融合和城市融入等方面,围绕着农村流动儿童具有社会问题的研究假设来开展研究工作,通过收集农村流动儿童适应性资料与数据来验证研究假设。得出研究结论。
把农民工子女看作是问题儿童的研究假设是站不住脚的,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农民工子女处于留守或流动状态下所表现出来的问题并不等于是农民工子女本身的问题,两者之间有本质区别。农民工子女在教育、心理和社会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问题。是由于农民外出务工而造成其子女的学习与生活环境发生变化所引发的问题,是由于农民工子女教育需求得不到切实满足而出现的问题,并不是农民工子女本身所具有的问题,两者之间要作出严格的区分。另一方面,并不是所有的农民工子女在教育、心理和社会等方面都存在着问题。因此农民工子女是问题儿童的研究假设是不能成立的,研究假设应进行转向,即确立农民工子女不是问题儿童。而是特殊群体的研究假设。
由于农民外出务工,其子女处于留守或流动状态而成为特殊群体,这个特殊群体具有与非留守儿童及城市当地儿童相异的教育需求。这种教育需求表现在学习、生活、心理和社会等方面。正是由于这些特殊的教育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而表现为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因此,农民工子女是具有特殊教育需求的特殊群体,并不是问题儿童。基于农民工子女是特殊群体的研究假设,有必要在教育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等多学科的研究中挖掘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特殊性,提供具有学科背景的相关资料与数据。对于农村留守儿童而言,教育的特殊性表现在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或不完整,学校应承担本应属于家庭教育的部分职责与功能,要在亲情关爱、心理咨询、安全监督、学习辅导、品德教育等方面投入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同时要相应地改革教学目标、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以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对于教育的特殊需求,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提供教育服务。对于农村流动儿童而言,教育的特殊性表现在由于环境的变迁而造成了他们的适应问题和心理问题,学校教育应承担起更多的本应属于社会教育的职责与功能,要在心理关爱、生活适应、学习适应、城市融入和文化融合等方面提供相关的教育服务;同时,要在教学目标、课程设计、教学方式、校园文化等方面进行相应的改革,以满足农村流动儿童对于城市学校教育的特殊需求,为农村流动儿童的适应与融合提供相应的教育支持。
三、研究目标:从干预措施转向关爱服务
基于学科研究立场和农民工子女是问题儿童的研究假设,已有的研究成果在研究目标方面侧重于建构相应的干预措施。即建构教育、心理与社会干预措施来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和改善农民工子女教育现状。
对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现象与问题。已有的研究成果指向于建构教育干预措施,即主要是从教育层面来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通过发挥社会教育的帮扶作用来形成化解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教育网络,旨在解决由于亲人分离而造成的各种问题;通过现代媒体技术来加强外出务工父母与留守儿童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发挥家庭教育在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中的亲情关爱作用;增强农村学校的教育功能,围绕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来开展相关的教育活动,建立学校、班级与教师等多渠道和多层面的教育干预措施。针对农村留守与流动儿童的心理现象与问题,已有的研究成果指向于提供心理解释模型和心理矫正机制来建构心理干预措施,目的在于改善农民工子女的心理状况,促进农民工子女的心理健康发展。对于从农村来到城市的流动儿童所出现的社会适应问题,已有的研究成果指向于建构社会干预措施,整合学校、家庭和社区的力量来解决农村流动儿童的学习与生活适应问题、文化融合问题和城市融入问题,克服阻碍农村流动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因素和机制障碍。
建构改善农民工子女教育状况干预措施的研究目标,有助于解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心理问题和社会问题,切实改善农民工子女教育现状。但干预措施是建立在农民工子女是问题儿童的研究假设之上的,是指向问题儿童的研究路径,对所出现的问题采取事后补救措施,能够临时解决农民工子女的部分问题。但无助于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这就需要从预防着手,形成预防机制和保障体系来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因此,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目标应进行转向,即由建构干预措施的研究目标转向建立关心关爱服务体系的研究目标。建立农民工子女关心关爱服务体系的研究目标是基于农民工子女是特殊群体的研究假设和站在实践研究立场上提出来的。是为了满足农民工子女对于教育特殊需求的研究目标。建构干预措施的研究目标是为了解决农民工子女所出现的问题;建立关心关爱服务体系的研究目标是为了促进农民工子女的身心发展。与建构干预措施的研究目标相比,建立关心关爱服务体系的研究目标更具预防性、包容性和更高的价值追求。建立关心关爱服务体系的研究目标不仅是解决问题,而且是促进发展,在促进农民工子女身心发展中解决相关的问题。
关键词:农民工子女;教育平等;社会公平
人口流动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目前,人口流动家庭化趋势使得城市中出现了大量的流动儿童,这一群体中又以农民工子女为主,因此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越发凸显。提及教育公平,可以追溯到孔子的“有教无类”。教育起到人社会化的功能,也是社会整合的重要工具,教育是生活的社会延续手段;同时,通过教育可以使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改善自身状态,促进社会公平。
一、教育平等思想的提出
教育公平包括教育权利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教育平等思想由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国际教育研究所教授托尔斯顿·胡森做出明确概念,指出教育平等的三种含义:起点平等、教育中介性平等和最后目标的平等。为了达到教育结果的平等,人们应该给予处境不利的学生更多的帮助,为了帮助处境不利的学生获得平等的受教育权利,美国制定了一系列的补偿性教育计划,对美国教育产生了深远影响,同时也对我国健全法制、保障教育平等、促进少数民族教育发展、关注农民工子女文化教育、贫困生助学方式多样化等方面保障教育平等有着很大的启示意义。
过去我们认为,实现教育最大的公平是解决城乡差别悬殊问题,而现在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体现了教育起点的不平等、教育中介性不平等以及教育最后目标的不平等。
二、农民工子女教育不平等原因
王后雄提出“差生群”概念,特指一类学习困难和学业失败的学生以及因学习困难和失败而导致辍学甚至发生攻击的学生。通过社会政策、学校体制、教师、学生和课程等要素的考察与分析得出以下因素影响教育公平。首先,当作为中国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不再能够保障农民的生活,产生大量的农民工。由于以知识经济为核心的人力资本存量不足,以交往力为核心的社会资本匮乏,导致他们成为流入地的新增弱势群体。他们的孩子自然在受教育中处于劣势地位。贫困成为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生成的原因,导致城镇弱势群体的“差生群”的生成。其次,教育公正失衡。城乡二元结构导致无论是课程分化、个体境遇差异、教育资源配置还是考试选拔中都存在着不公平性。再次,作为社会底层的农民工子女,制度化的社会排斥是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生成的原因,反过来,失去受教育机会的农民工子女将会陷入“永久性排斥”的泥潭。
项继权认为,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从根本上说是现行户籍制度及城乡二元化政策的产物,同时受现行的学籍管理方式、学校考评制度以及经济社会非均衡发展的影响。尤其我国义务教育的财政投入依然是以地方为主。这不仅造成一些地方因财政供给能力不足而出现学校及教育资源的匮乏,同时也造成地方教育资源的不平衡以及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很明显,这些问题本身并不是人们的观念问题,而是制度和体制问题。
戴国立从多个方面分析了农民工子女教育产生的原因:城市化进城快,农民举家外出比重增大;政策法规的制定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健全;现行户籍制定与人口流动需求不相适应;城乡教育资源配置不平等;城乡教育存在着很大程度上的歧视;农民自身经济基础以及对教育的重视程度;农民工子女进城后对环境的心理适应等。
三、实现教育公平的途径
张旭亮等人从社区教育的视角,分析农民工子女教育不公平现象。社区教育可以作为改善农民工子女教育不公平现状的重要途径;利用社区教育资源,针对农民工子女创建社区学校,可缓解农民工子女对公办学校的压力,但这种途径需要国家大量的财政投入;社区教育中增加国民待遇、教育公平、农民工问题等方面的内容,彻底改变城市居民对农民工及其子女的偏见。
郭建鑫从公共财政保障教育公平的视角,分析了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状况及相关政策变迁情况。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分析,全国大约有42万流动儿童没有按照法律的要求接受应有的教育。他认为,国家应建立财政分担机制,缓解农村义务教育负担;制定适宜进城农民工子女的灵活就学政策;鼓励和支持打工子弟学校的发展,降低民办学校的办学门槛。
项继权从制度保障角度的视角,提出解决教育公平问题,必须对现行的体制和制度做重大的调整和改革,为农民工子女上学提供制度保障。放开城市公办学校,农民工子女根据居住地就近入学;取消一切专门面向农民工子女不合理收费,平等对待所有学生;合理分摊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成本;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发展;改革政府教育投入机制,提高教育拨款的公平与效率;加大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等。
从社会政策角度提出实现教育政策实际执行效果的现实路径:完善教育政策,提高政策的权威性和严密性;明确政府职责,建立权力分配体制;消除城乡差别,开发新的教育资源;实现制度创新,消除政策执行中的阻力等。
四、结语
农民工及其子女是一个庞大的特殊群体,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直接关系到这个群体的稳定性和未来的发展,并成为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一个综合性问题。在倡导社会公平的今天,教育公平更加值得关注,教育公平既是社会公平的体现,又是社会和谐发展的标志。综上所述,农民工子女教育不公平问题是社会转型的产物,是户籍制度改革的滞后,是经济实力薄弱的表现。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问题需要户籍制度改革,财政支持以及社会对民办学校的扶持等等。(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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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庆农民工子女教育现状
重庆农村人口1680万人,每年有超过600万的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这些流动大军留在家的,是年迈的老人和幼小的孩子。仅重庆市东部某区32个乡镇的调查表明,有15岁以下儿童93384名,其中17637名儿童的父母是双双外出打工的,占19%;一些经济比较落后的偏远乡镇高达35%以上。这些留守家乡的孩子,多是祖父母或其他亲属照顾,有的还自己独守家中,在他们最需要父母关爱和教育之时,得不到父母的爱,教育状况令人担忧。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
1.缺少经济来源,濒临失学边缘。在调查的这些儿童的父母,有的一年回家一次,有的几年回家一次。有72%的父母能按时寄回子女的生活费,有24.3%的父母只能部分寄回子女的学习生活费,有3.7%的父母没有寄回子女的学习生活费。对于子女随同父母进城接受入学教育的,又面临着高昂的借读费、赞助费,让绝大多数进城务工农民无力让子女受到良好教育。调查显示,农民工子女月均教育支出186.3元,是城市居民月均教育支出的1.5倍。进城务工农民中,有子女随同外出就学的占26.5%,每年人均向学校缴纳借读费和赞助费841元,占农民工年收入的16.8%。在有子女随同外出就学的进城务工农民中,大多数子女只能选择民办学校或民工学校就读,甚至部分儿童处于濒临失学、辍学的贫困之中。
2.生活中缺失亲情,心理健康状况堪忧。由于缺乏父母关爱,留守孩子内心产生严重自卑感,喜欢孤僻独行,不愿与人群居相处,常把自己封闭在一个外人难以打扰的心灵深处。在重庆某县的中小学调查发现,42.7%学生遇到心理困惑时,选择把它闷在心里,不对外人说,有37.2%的学生愿意将心中的困惑与伙伴交流,仅有16.8%的同学愿意向父母敞开心扉。部分因感觉“生活没意思”,曾表示出“轻生”的念头,以至觉得自己是多余的人,他们处于最需要释疑解惑的年龄,却得不到人生最重要的老师―父母的交流。心里话无处诉说,长此以往,就会不再对任何人说起,彻底自闭独处。
3.学习成绩平平,自控能力差。长期缺乏父母直接监护的孩子,学习无人督促,造成心理问题干扰和学习自控能力差,学习成绩普遍不好。放学一回家,作业高兴就写,不高兴就不写,整晚可以看电视,白天到课堂睡觉。留守孩子渐渐变成了“差生”的代名词,少数孩子有厌学、迟到、逃学行为。
4.成为犯罪和受侵害的高危群体。由于缺乏有效监护,使得留守的农民工子女很容易成为不法分子实施侵害的对象,同时也容易误入歧途,走向犯罪道路。调查中各地都反映了一些相关恶性案件。重庆渝中区,大阳沟派出所缉拿归案的一少年骗抢团伙头目,向警方供认:一年时间,他们在解放碑一带作案50多起,洗劫大中学生100多位。看上去这些稚气未脱的犯罪嫌疑人,难道他们的违法犯罪与父母未尽该尽的责任没有一定关系吗?
5.农民工对子女的期望较高。农民工对孩子的未来充满希望,在调查中,95%的父母期望孩子能够上大学,93.5%的父母知道有责任教育孩子,但是由于忙于生计和本身文化水平低的原因,他们既无时间又无科学方法教育孩子,更谈不上与孩子就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心理问题进行沟通和疏导。而孩子们对自己的学习成绩和学业有较高的期望,54.3%的孩子期望自己学习成绩优秀,38.9%的孩子期望成绩良好,只有6.8%的孩子无所谓。
二、建议与对策
1.消除体制障碍是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关键。长期以来,人们痛责中国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制约了经济的发展。以为只要直接废除现行制度,就能立刻解决城乡对立的现状。其实,关键的问题不在于此。我们许多地方在搞开发、建设的同时,极大地忽略了社会保障设施的发展,甚至于在中、长期发展计划和规划中,根本没有考虑到动态的城市新移民增幅远远大于原住民的静态增幅问题,或者是仅考虑城市吸收高收入阶层移民的问题,从而造成了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和教育资源的严重紧缺。原本较为公平的义务教育资源现已发生严重的两极分化,天平倾向高收入群体一端,使得城市新增教育资源多为能够进行高收费的高中、大学,以及高档、高收费的富家子弟学校,而中低层次的教育资源,特别是义务教育资源面对大量流入城市的农民工阶层而言,更为紧缺,这使得城市一般公办学校出于自身客观原因,不愿意积极接纳农民工子女。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子女读书只能依靠民办简易学校,甚至于一部分农民工放任子女失学。在这里,完全忽视平衡,偏重于富人的发展造成了巨大的社会不和谐。
2.探索建立农民工子女举家进城,“就地入学”的管理机制。农民举家进城,是我国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他们的子女跟随父母来到城市以后,城市学校完成对他们的义务教育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推进社会文明的重要举措,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但是,由于农民工工作的不稳定,使得其子女因此而不停地转学,地区的差异、学校教学进度的差异、教材使用的差异、教师教学方法的差异等等,使孩子们很难适应,很难取得好的学习效果。为此,我们建议,建立让农民工子女在原籍接受教育的管理机制。首先,我国目前已将城市化的重点转移到中小城市,因为中小城市准入门槛低,在原有乡村集镇基础上发展小城镇,可以吸引农民就近入城,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消化,能很好地解决农民工子女的入学问题。其次,农民工子女在长期生活中适应了他们所处的环境,心理上不会失衡,有利于孩子们心理健康和学习的连续性。
3.加大政府教育经费的投入,建立进城农民工子女读书的教育经费分担机制。我国的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现实中,区县政府承担了对义务教育投入的主要责任。这必然导致义务教育的城乡分割、地区分割的局面。虽然国家出台了新的政策规定,明确了流动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增加了流入地政府的责任和教育投入的负担。以渝中区为例,2004年,渝中区财政为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经费支出就达587万元。要解决教育经费的分担问题,必须进一步理顺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加强省级义务教育经费的宏观统筹安排,使流动人口密集地区的教育经费得到分担。如由财政拨款分别建立专项补助资金,专门用于解决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
4.加大民办学校投资力度,适当放宽条件,保证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广度。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全日制公办中小学,要建立完善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全日制公办中小学要充分挖掘潜力,尽可能多接受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就学。要针对这部分学生的实际,完善教学管理办法。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学校要做到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一视同仁。此外加快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建设也是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难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农民工子弟学校是一个过渡时期的产物,它符合农民工家庭求“平等”的心态和“流动”的特点,在一定时期内有它存在的必然性。根据当前情况应当明确农民工子弟学校审批标准,给予其合法身份和一定的优惠措施。同时因势利导,加强对农民工子弟学校的监督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学校与其联手办学。从而打破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间的壁垒,为早日实现城市教育一体化奠定基础。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介绍;解决措施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农民工子女进城求学困难重重。据有关调查报告显示:认为城市学校“费用太高”的占受访农民工的75.2%;认为“没有城市户籍”的占15;待遇不公平的占6.2%、公办学校无力也不愿招收农民工子女、农民工子弟学校很难满足孩子上学所需、积极探索农民工子女就学的新形式、鼓励社会各界加强对政府部门工作的监督,建立针对外来务工子女上学问题的信息反馈渠道,当农民工子女的权益受到侵犯时,能予以及时维护和解决、政府及教育部门,要加强收费资金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防止“天价”学费赌住孩子们的求学之路、私立学校应积极与公办优秀学校联系,建立合作关系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大量外来人口纷纷涌入城市。他们是一个较为特殊的群体,一边用自己的劳动和汗水为城市的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一边却被“飘摇不定”的生活方式而深深困扰着。虽然大多时间居住在城市,却很难享受到“城市人”的待遇。其中,子女的受教育问题便是摆在他们面前的一个重大难题,具体表现如下:
一、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介绍
1、农民工子女进城求学困难重重。据有关调查报告显示:认为城市学校“费用太高”的占受访农民工的75.2%;认为“没有城市户籍”的占15;待遇不公平的占6.2%。因此,城里孩子接受的“良好”教育教对诸多农民工子女来讲是遥不可及,
2、公办学校无力也不愿招收农民工子女。由于农民工子女来自各地,整体素质普遍没有城里学生好,入读后给学校、老师带来了很多的困难和一些额外负担。比如,有些学生不会说普通话或说得不好,难以和老师很好地沟通交流,教学无法实现互动,严重影响了教学质量。
3、农民工子弟学校很难满足孩子上学所需。由于办学条件所限,好多资质较浅的私立学校教学设施简陋,设备短缺,师资力量不足,很难让农民工子女接受到全面、优质的教育,所学知识较为局限,从某种角度来讲,影响和限制了孩子的发展。
二、解决措施
1、积极探索农民工子女就学的新形式。如:建立政府主办、地方企业赞助的农民工子弟学校;鼓励个人或民间组织开办具备优质教学条件农民工子弟学校,全方面满足进城农民工子女就学的需求。
2、鼓励社会各界加强对政府部门工作的监督,建立针对外来务工子女上学问题的信息反馈渠道,当农民工子女的权益受到侵犯时,能予以及时维护和解决。
3、政府及教育部门,要加强收费资金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防止“天价”学费赌住孩子们的求学之路。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学生收取“借读费”和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同时,采取灵活的收费方式和管理办法,可按月、季、学期收费,实行走读或寄读等,以适应外来人口流动性强和收入不稳定的特殊情况。
4、私立学校应积极与公办优秀学校联系,建立合作关系。通过输出管理、名师带徒、资源共享等形式,实现农民工子弟学校在管理水平、师资队伍、教育质量等方面的跨越式提升,使农民工子女教育逐渐融入城市教育的主流。
关键词:媒介接触 女性农民工 教育观 大众传媒
自1995年以来,我国进城务工的农民每年以1200千万的速度递增,且逐渐由单身进城向举家搬迁的方向转变,这样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也开始日益凸显,并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媒体对农民工子女问题做了大量报道与宣传。也有部分学者对于农民工子女诸如生活、学习、心理健康等方面做了一定数量的调查、研究。但研究大众传媒对女性农民工子女教育观影响的并不多见。在现代社会中,大众媒介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大众媒介与人们行为之间的关系以及媒介对人们行为的影响,也越来越为学术界所重视。本文通过对南京主城区女性农民工媒介接触行为的定量分析,考察大众传媒对女性农民工子女教育观的影响力。
研究设计与样本选择
本次调查以南京主城区的外来女性农民工为调查对象,采用方式为问卷调查,调查内容主要侧重大众传媒对女性农民工的观念是否产生影响,对哪些观念产生了影响?原因在哪里?问卷采用了整群抽样加随机抽样的方法,调查了南京主城区的玄武、建邺、下关三个区,抽取外来女性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地区和规模较大、较有影响力的企业单位,对采集的300个样本(每个区100个样本)进行了问卷调查。回收有效问卷297份(99%)。所有的数据分析均通过SPSS 14.0 for Windows统计软件完成。
本文仅选择调查问卷中大众传媒对女性农民工教育观念是否产生影响的相关数据,通过对女性农民工的媒介接触现状及媒介行为与其教育观念、知识信息的相关性进行了描述和分析。期盼为培育女性农民工现代化思想意识观念提供有效的参考数据和建议。
女性农民工的媒介接触现状
传播学研究认为,受众对不同媒体的选择与其经济地位、受教育水平等指标密切相关。对于女性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而言,她们在大众媒介使用上有独特的接受特征,无论在媒介接触频率上还是媒介接触内容上都有着更强烈的选择性。
媒介接触频率
电视:女性农民工来南京务工后。电视的接触频率有所下降,下降的原因可能是在家乡女性农民工家中电视机的拥有率比在南京要高;更重要的是,她们到南京的目的是挣钱,大多数时间忙于繁重的工作,休闲的时间较少。但问卷调查显示,女性农民工的文化程度较低,19.5%的女性农民工文化程度是小学,47.5%的女性农民工文化程度是初中。而电视多迎合社会中下层人的欣赏口味。其图、文、声并茂,有利于受众更好地理解和接受其内容。从数据上可以看出,电视仍然是女性农民工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
报纸:报纸是女性农民工来南京务工后接触率显著提高的唯一媒介,不仅看报纸的时间提高了,而且几乎不看报纸的比率明显下降。从访谈中得知,和在家乡相比,女性农民工在南京更容易购买到报纸,且报纸内容日趋平民化,通俗易懂,所负载的文字具有滞留性,易收藏、可反复阅读,从报纸中获取就业、生活方面的信息在女性农民工中较为普遍。
广播:随着电视、网络等的异军突起。收音机因其自身的劣势,其市场占有率及普及程度已不容乐观,这种状况在女性农民工中亦是如此。从总体上看,广播在女性农民工来南京前后的接触率变化不大。
互联网:电脑已日渐在社会上普及,但它在女性农民工中基本上属于盲区,从数据上可以看出,无论是在家乡抑或来南京务工,互联网的接触率都是最低的。70%以上的女性农民工从没有使用过网络。然而,中国流动人口身处的信息社会环境及其丰富的传播实践,几乎所有的女性农民工都知道现在网络的重要性,她们都有一股强烈的学习电脑的欲望。
媒介接触内容
本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南京发行的诸多都市报中,女性农民工最喜欢阅读的是《金陵晚报》(26.5%)和《现代快报》(25.5%)。最喜欢看的电视新闻节目是《南京零距离》(38.7%)和《法治现场》(14.8%)。《南京零距离》和《法治现场》是江苏地区,尤其是南京市收视率非常高的民生新闻节目,在来宁女性农民工中的高度影响力是可以理解的。最喜欢看的电视专题节目是《人间》(51.5%)和《有请当事人》(19.5%),37.0%的女性农民工认为这些节目对生活和工作有帮助。35.4%的女性农民工处于消遣、娱乐的目的观看这些节目。
从以上女性农民工的媒介接触频率和媒介接触内容可以看出。在诸多大众媒介中。来宁务工的女性农民工接触最多的媒介是电视(64%),其次是报纸(16.5%)。女性农民工群体对电视新闻和情感类电视访谈的兴趣较大,电视新闻成为她们了解国情民生的首选。娱乐性节目依旧是她们从白天的繁忙工作中解脱出来的主要选择。
娱乐化的电视节目对于女性农民工观念行为的改变和知识信息的增长没有多少贡献,追求娱乐效应的电视节目往往刻意遮蔽社会生活中冷酷无情的现实,一味地追求受众的开心。而使他们对真实的社会现实的认知有所偏差。但关注电视新闻则不然,新闻媒介被称为“社会雷达”,它们对社会的发展变化具有监测功能。电视新闻“能够通过活生生的形象画面的展示。让观众通过视觉的感受明了社会变迁的最新走向,以此关照自己、调整自己,增加自己的社会适应能力。”电视新闻性内容对女性农民工观念的改变具有显著的正面影响。在西方传播学研究中,常常将报纸与电视等其他媒介区别对待,认为“报纸作为平面、深度的,以新闻、评论为主的内容载体。在促进公众的公共知识方面具有更大的作用。”由此可以认为。女性农民工进城务工后,报纸的接触率显著提高对其观念行为的改变和知识信息的增长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大众传媒对女性农民工教育观的影响
美国社会学家拉斯韦尔指出,大众传播媒介具有“传承社会文化性”,也就是说“大众传播媒介可以将知识、价值观和规范一代一代地在社会成员中传递下去。通过这种传承文化的功能使社会在扩展共同经验的基础上更加紧密地凝聚起来,媒介传承文化的功能,使个人在开始正规的学校教育之前以及学校教育结束之后。都能通过持续的社会化过程而融入社会之中”。女性农民工大多离开学校,走向社会。她们的继续社会化是在特定的大众传播环境中完成的。
本部分讨论大众传播对已婚且有子女的女性农民工教育观念行为和有关教
育方面的知识信息的影响。
与在家乡时相比,大约有26;7%的女性农民工认为来南京以后其教育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44.3%的女性农民工认为有些变化,12.2%的认为变化很小,认为没有变化的占16.5%;从本次调查还可以看出,47.8%的女性农民工近两三年的家庭收入用于子女教育,42.8%寄回家乡,38.5%存银行,24.7%用于购房,5.3%用于夫妻继续教育。
以上数据显示,83.5%女性农民工来南京后认为自己的教育观念发生了变化,更加意识到子女教育的重要性,近一半女性农民工的家庭消费中子女教育排在了第一位。作为低文化程度的女性农民工对子女教育的重视和投入。说明了社会环境正在影响这一群体的思想观念。
媒介接触对教育观念行为的影响
为了考察大众传媒对女性农民工子女教育观念行为的影响。本次问卷设计了两道问题:
问题一:您到南京后,有没有因为南京媒介的某个(些)报道改变自己的教育观?
11.1%的女性农民工认为有过很多次,38%的女性农民工认为有过一两次,认为从没有过的占29%,说不清楚的占21.9%。
问题二:以下列举的教育格言,你有没有听说过?通过什么途径听说的?(%)
从本次调查的相关数据可以看出,就其教育观念行为而言,大众传媒对这一群体的影响力并不显著,可称之为适度影响。大多数的女性农民工认为某一个(些)媒介事件只是偶尔或根本没有改变其教育观。就一些教育的常理或格言,女性农民工明白其中的意义,更多来自自身的打工或生活经历(自身传播),从他人(处)获知(人际传播、群体传播、组织传播)的比例也与从传媒获知(大众传播)大致相当。
媒介接触对时事教育信息的影响
调查显示,女性农民工对时事信息的获知与其媒介行为密切相关,尤其是时事类知识水平受到其媒介行为的影响更大。从上表的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大众传媒在传递时事类教育知识信息方面的作用超过其他的传播渠道。但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有相当比例的女性农民工对于涉及自身利益的教育类知识信息不够了解,这固然与她们弱势群体的社会地位有关,同时也反映出大众传媒媒介资源分配的不公平,在以那些农民工为受众的知识信息方面、报道广度和力度不够。
主要结论及建议
大众传媒对女性农民工的子女教育现有所影响。但效果并不显著。本次调查显示,大众传媒对女性农民工进城务工后子女教育观的改变影响并不显著。只是一种适度影响,在其知识信息方面的影响则更大一些。探究其中的原因,女性农民工都是成年人。特别是有子女的女性农民工,大都三四十岁,对于媒介宣传的观念多能持一种理性的态度,一些固有的观念,无论大众传媒的宣传力度有多大,事实上起的效果却十分有限。而且观念行为的改变受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文化传统、社会现实以及经济成本、自身打工体会都会影响女性农民工子女教育观念的价值取向。“媒介对农民工观念的影响效果,受农民工自身自然时空特征和社会经济特征的制约。自然时空特征包括年龄、性别、来源地、文化素质、居住分布等;社会经济特征主要包括收人、支出、社会保障等,这些因素经常作为媒介和观念之间的中间变量。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关键词 农民工子女 家庭教育 学校教育 社会化
中图分类号:C913.9 文献标识码:A
Migrant Children's Education Problems and the Effect of Socialization
ZHAO Yue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5)
Abstract With the increase of migrant workers, children of migrant workers have already formed a large special group, and the children's education problems and their impacts on the children's socialization have become the focus of the whole society. This article conducts a comprehensive analysis on migrant children's education problem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ocialization in the sociology of education, and also proposes solutions accordingly.
Key words children of migrant workers; family education; school education; socialization
自20世纪80年代伊始,多余劳动力的安置问题出现,原因在于农村土地“大包干”的实施。为了生计剩余的劳力开始进入城市,“农民工”问题就此出现。90年代,外出打工的农民数量急剧增加,并且日渐呈现“家庭化”的趋势,人口流动中家庭迁移的比重越来越大,进入城市的农民工也多带着子女。然而,这些孩子却没有因为步入城市就得到所应有的平等对待,由于家境和自身等诸多问题,他们被排斥在外。随着局势的发展,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也愈发的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他们能否接受良好的教育,将会直接影响到他们能否健康成长,能否完成个体的社会化,而一个人的健康成长和社会化不仅仅包括智力的发展,还包括良好思想道德品质的培养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而这些又不仅关系到他们能否适应当代社会生活,而且关系到我国和谐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基于这样的考虑,笔者选择从教育社会学的社会化的角度来对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
家庭教育是在家庭生活中进行的,家庭作为一个亲属团体,其成员间有着特殊的、紧密的联系。基于这种特殊性,家庭便承担起了教育家庭成员,培养下一代的重任。童年期是社会化的关键时期,人的品行个性观念以及健康心理观等,同其最初接受的家庭教育是分不开的,家庭中的亲子关系,家长的言传身教,对儿童的语言、情感、角色、经验、知识、技能与行为规范方面的习得均起潜移默化的作用。因此,家庭的教育职能是责任重大而深远。
总的来说,家庭教育对儿童社会化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家庭教育和环境的影响是一个人社会化的开端,如家庭种族、阶层、宗教、父母经济、生活方式和文化教养会对而儿童的观念、心理、行为发生影响。其次,家庭环境的独特意义在于对儿童感情和爱的培养,早期与父母的接触,是儿童的智力、情感的发展基础,对他或她能否理解,接受和给予爱,有着重要影响。再次,家庭中的父母的权威对儿童社会化有巨大影响,由于儿童生活和心理上对父母的依赖,很容易使父母成为儿童心目中的全知全能的权威。父母借助这种形象和儿童交流,对儿童的观念、心理、行为有着强大的渗透力和塑造力。
就当前来说笔者认为,关于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尤其是家庭教育,以下方面尤为重要:
第一,对于城市新环境的适应。农民工子女从落后的农村来到繁华的城市,因为自身年龄小,心态、情绪的波动会因为环境的变化而产生相应的蝴蝶效应。对于此,父母要主动地积极地帮助子女去接触“新世界”,而不是让孩子去畏惧;另外,还要教给孩子认识这个城市的规矩准则,去融入;还有不可否认的是,占据孩子最多时间的学校更加需要好好地去适应。在最初时,农民工子女在教育程度、教育水平、行为习惯、外语基础、服饰生活相较于城市孩子,有很明显的弱势,在硬件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受制于同学的排斥,就容易滋生问题,在这里家长的做法就会决定孩子以后的观念。因此,作为父母务必要帮助孩子形成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
第二,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农民工的生活流动性比较强,而孩子也跟着流动。首先,频繁地变换住所,孩子就需要不断地适应新的环境,很难安下心来学习;其次,不同地区的教育内容和进度也不相同,一旦孩子不能进行良好的自我调节,就会感到学习困难,长此以往,就会产生自卑心理;此外,一直转学,他们很难与他人建立深厚的人际关系,所以常常因为没有朋友而变得孤独。这些对他们的成长和学习都很不利,所以在孩子入学前,父母应该尽可能稳定自己的工作。
第三,要塑造良好的自我形象。经济和文化的相对落后,使得农民工家长在长期的“传统教育”模式中,忽略了自身的言行在无形中的作用。一些对于子女错误非打即骂的行为,严重地影响了学校教育。家长应该学会理解和尊重孩子,不能随意打骂,否则,孩子在这样的环境中容易产生行为,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其次,要注意自己的日常言行,尽量避免说脏话、粗话,行为举止要适当得体,尤其要避免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给孩子起到榜样的作用。
与家庭教育很不同的是,学校教育是在学校生活中进行的,而学校是一个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系统的教育的组织机构。学校教育是一个人一生中受教育最重要的部分,它是由专业人员承担,在专门的机构,进行目的明确、组织严密、系统完善、计划性强的以影响学生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的社会实践活动。个体进入学龄期后,学校成为其社会化最重要的场所。在一定程度上,学校教育决定着个人社会化的性质和水平。
学校教育对儿童社会化的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学校是专门为社会化而设立的教育机构,有组织有目的系统化地让学生学习各种科学知识和技能;其次,学生可以接触家庭以外的社会,接触更加广泛的社会角色和文化,了解老师、同学和其他人对自己的评价和期待;此外,学生可以学会在与人交往中的合作性和独立性,以及对权威的遵从。而在现代社会中,学校教育还起到筛选作用,决定着学生今后的发展和职业生涯。
笔者认为,当前,农民工子女学校教育问题及其对社会化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教育的不公平性上,而这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 教育起点所呈现的不公平及其对社会化的影响。
一是入学难。一纸证件成了农民工子女能否接受一般教育的“敲门砖”。没有暂住证之类的证件就意味着没有借读费的推免,甚至没有和普通学生一样的教育环境和条件。然而,由于文化程度的限制,农民工少有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即其身份是不明确的。其子女就会因为违反规定不能在规定安排的区域和学校就读,这样的结果加剧了农民工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难度。即使可以入学,由于户籍等原因,农民工子女也不能和城市户籍学生享受同等的待遇,只能旁听,没有学籍,这种另类处理的办法迫使他们不得不返回原籍继续学业或直接辍学就业。
二是教育费用高。一方面,农民工子女在城市读书比在原籍读书的费用高;另一方面,他们在城市读书的费用占家庭收入的比重高。此外,父母只是普通的低廉劳动力,收入完全支付不了学校所谓的补课费、各种辅导费等教育相关规定外的收费。高昂的费用,迫使农民工子女不得不离开校园。
第二, 教育过程所呈现的不公平及其对社会化的影响。
首先,是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公平性。私人开办的打工子弟学校,为尽可能地降低成本,在地点选择、办学条件的配置,以及安全的防范上都完全达不到基本的要求。尤其是在师资的配备上,教师的教学经验不足,受教育程度不高,专业性、职业能力不够,正常的教学活动都会受到各种限制,教学质量更是无从说起。
另外,对于农民工子女,不只城市的学生有严重的排斥性,城市自身就给了他们不公正的待遇。另类的眼光,特别的对待,针对性的分配,各种恶劣的行为,使得农民工子女仍然是学校中的“异类”。插班生的身份,“乡下班”的成员,他们就是这样的身份存在于所谓的公平的公办学校。这还不是全部,有些教师容易对他们产生偏见和歧视,进而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在这种不被理解和关心的环境下,很容易诱发自卑情绪的产生,这样的情况就会造成他们学业和心理双重的伤害。
第三,教育结果所呈现的不公平及其对社会化的影响。
造成农民工子女教育结果不公平的根本性的原因,无外乎教育起点和教育过程所呈现的不公平,这一点在农民工子女的升学和学业成绩方面体现得尤为突出。一方面,先天的教育条件差,教学质量低下,直接导致了学生的成绩较差。即使进入了公办学校,由于各种不公平的待遇,对于学业的不良影响也是直接的。这就造成了城市间儿童成绩的差异很大。另一方面,关于升学,初中之后的高等教育并没有多大的义务性,政府的监管不足。这使得很多想在城市升学的农民工子女受制于现实,不得不辍学或者返回原籍就读。针对农民工子女在学校教育中遇到的上述问题,笔者认为,政府应该采取相应措施:首先,改革户籍制度,取消对进城农民工子女的限制,实现城乡公平、地区公平的国民义务教育制度。其次,建立和健全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工作制度机制。例如,美国采取教育凭证制度,即想在异地就读的学生,只需要由原籍的教育管理机构发放的就学凭证,无需办理复杂的手续。政府相关机构也方便统计异地教育凭证的数量进行财政拨款。这样的做法为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提供了公平的机会。还应该注意的是,师资费用投入加大,教育门槛放低,普及度增加。在地方上,完善教育制度,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权利。除此之外,还要加快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建设。人性化地处理农民工子女的就读审阅,充分地给予其合法和优惠的教育,加大监管力度,鼓励创造联合办学的机会。
简言之,作为一个相对复杂的社会性问题——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对此问题的解决程度和处理方式,已经不再是简单影响到农民工子女的成长,此问题已经涉及到了未来社会中流砥柱的价值观念、人生观念;涉及到教育的公平性、普及性问题;涉及到日后中国社会的性质和稳定性。因此,只有家庭、学校和政府一起努力,才有可能使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在根本上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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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民工子女 教育 经济学分析
中图分类号:G523 文献标识码:A
Economic Analysis of the Education of Children of Migrant Workers
Abstract With the arrival of flood of migrant workers, the children of migrant workers into the city, their compulsory education is more and more attentioned. Schooling opportunities and the quality of education is the main problem. This paper hrough the education of the balance of payments, education supply and demand analysis, from the government, schools, farmers for their children's education problems, proposed relevant proposal.
Key words children of migrant workers; education; economic analysis
1 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现状
1.1 入学机会不均等
适龄儿童不能及时入学甚至不能上学。当达到入学年龄时,孩子们却因一纸户口,只能眼巴巴望着背着书包蹦蹦跳跳走进学校的城市孩子的身影。据有关数据显示,目前,随父母进城的农民工子女则有近2000万,他们当中,失学率高达4.8%,近100万名适龄儿童(6~14岁)不能及时入学。
转学儿童不能顺利进入新学校。因父母长期在外而缺乏对于子女的关爱,长时间后他们希望子女待在自己的身边,至少在空间上拥有一个完整的家。为了享受父母看来更好的城市教育,农民工的孩子也告别熟悉的学校环境,走进城市,但仍因户口、借读费、择校费等等“苛捐杂税”而被拒之门外。
1.2 受教育质量不高
农民工携子女进城务工的原因之一就是相信城市的教育质量。对于他们来说,教育好下一代,才能让孩子真正跳出“农”门,摆脱像他们一样的命运,也为他们的养老问题提供保障。但面对城市教育的门槛,他们没有什么选择可言。农民工子女就读学校无非就是公办中小学和农民工子弟学校,这两者的差别不仅仅体现在学费上,还体现在基于不同教育资源的教育质量上。除较少儿童能承担公办学校各种名义的学杂费外,大部分人只能选择费用较低的简易子弟学校。农民工子弟学校教学条件、师资力量等不足,使得教育质量大打折扣。
2 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产生的原因
2.1 从教育成本与收益来看
教育对于人的发展来说是必然的选择,但实际上它也是一种投资行为。在农民工子女教育上关系着三个主体:家长、政府、学校。基于经济人假设,他们在投入时都考虑着如何使用有限的资源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对农民工家长而言,教育投入是一种经济行为。农民工在子女教育方面的成本包括:教育费用,机会成本。教育费用主要为学杂费,此外还包括因转入城市学校而要交付的借读费,在政策实施不到位的情况下,各种变相收费使得教育成本增加。孩子与家庭未来的经济收益、社会地位紧密联系在一起,并且需要承担父母年老时的赡养责任,具有多种经济效用。教育投资具有投资风险小、回报率高,农民工投入在孩子身上的钱即使不能带来足够的经济收益,也不会像其他投资领域一样血本无归。有学者运用明瑟的工资方程估计人力资本收益,考察研究教育回报率随教育程度的变化,得出的结果:平均每增加一年教育程度,个人收入约增加4.34%。但不同教育阶段回报率的差异很大,高中及以上教育程度的回报率最高达8.9%,是平均教育回报率的2倍,与初中及以下教育程度相比,每增加一年高中以上教育,个人收入要多增加5.9%。
对农民工而言,在权衡教育收益之后,理想中的教育投资:在投入这些资金后能使子女进入高质量的学校,以平等的就学机会实现继续教育,而现实却是教育门槛不仅要付出更大代价,甚至连投资的机会都被剥夺。
2.2 从教育供给与需求来看
农民工作为教育的需求者,根据影响教育需求水平的因素可构建其需求函数:Q d=f(M,E,P,B)其中:Q d表示教育需求水平;M表示农民工的经济状况;E表示农民工对教育预期收益;P表示接受教育交纳的学杂费;B表示户口等影响子女城市入学的教育壁垒。根据现阶段情况,农民工教育需求的主要影响因素是M与E。从前面的收益与成本分析中可看出,农民工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于教育需求很强烈,他们明白子女教育对于提高以后的生活水平和社会的地位是一个重要的途径。
政府和农民工子弟学校是作为教育资源的供给者。根据影响城市教育供给水平的因素可构建其供给函数:Qs=f(G,I,S,K,F),其中:Qs表示教育供给水平;G表示政府对农民工子女教育资金的投入;I表示社会的资金投入;S表示教师的素质;K表示教育的设施;F表示教育的方法和手段。对政府来说,教育投入的增加要依据自身的地区的发展,在已有的公办学校投入下,本已饱和的学校,再加入农民工子女,会造成资源不足,影响教育质量,提供的教育资源有限;对于民办的子弟学校,主要是大部分简易子弟学校,实际是以盈利为一定目的的学校,由于投资规模较小,师资力量、学校生活的条件、教学设备不及公办学校,教育质量不能满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需求,盲目地扩大招生规模会使他们考虑增加学生的边际成本是否影响边际效益。
依据上述分析,作为教育主体的三方,都试图以有限资源获得最大化利益,这样教育供给和需求的矛盾,使得农民工子女就学机会、就学质量成为问题。
3 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建议
根据以上的现状描述和经济学分析,给予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1)流入地和流出地政府共同承担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作为教育的供给方之一,经费的投入是关系教育质量与规模的关键,两边的政府要同时负担一部分教育经费的投入,使得流入地的公办学校可以在已有的规模基础上,增加教学器材设备、引进教师资源,使学校的学生容纳力增强,给予农民工子女同样的教育机会。流出地政府要做好学生学籍转移,让学生可以及时入学。政府建立义务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设立专项的义务教育资金,随时随地可以进行有关学生的档案查询,并根据学生的流动进行教育经费拨付的调整,从而以改变户口带来的入学问题。
(2)建立多方监督机制,规范教育收费。农民工子女有了入学机会,但一些不正规收费加重教育的负担。完善监督机制,避免乱收费、变相收费状况,给予农民工子女在生活费学杂费等方面的优惠;完善奖助学金制度,使得他们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赢得物质奖励,同时让他们自信心也得到提升。
(3)管理民办子弟学校,保障义务教育供给的分担和教育质量。对于目前大部分农民工子女进入的民办子弟学校,可以采取这样的特许方式,以保障教育质量。建立特许条件,逐步增加教育经费投入,刺激民办教育质量的提高,让农民工子女可以不用去公办学校也可以接受高质量的教育;引入评价机制,对于特许的民办学校进行条件的认证以及教育结果的评定,用作经费投入的参考依据。
发挥社会力量,鼓励支持社会团体、个人举办服务于广大农民工子女的民办学校,在土地、办学条件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对于较好的民办子弟学校,公办学校在生源数减少时,可将其实验设备、运动场地、图书等硬件设施支援给农民工子弟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公办中小学通过挂钩协作、教师对口支援等形式,帮助简易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对于那些办学条件差、教学质量低、安全隐患大的学校,采取撤销、取缔等强制手段,但要做好学生、教师转移等后续工作。
(4)转变农民工教育观念,提高农村教育的效益。农民工子女之所以对于城市教育需求较大,是因为感受到城乡教育质量存在差别,他们的投入不能收到预期的教育收益。那么如果从教学条件、师资质量等方面提高农村的教育质量,一方面可以减轻城市教育承受的压力,另一方面可以为农民节省部分生活开支,达到农民工投资收益最大化,也保障了农村教育资源不会过多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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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以中央财政投入为主,迁出地和流入地政府合理分担”的教育经费筹措机制。义务教育属于典型的公共物品,关系到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的兴衰,中央政府应发挥其在国家教育经费投入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大对流入地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凭借地方政府的力量是难以解决的,迁出地政府与流入地政府之间应加强协调与合作。首先,迁出地各级政府应积极配合,将随迁子女人数逐级上报至省政府。为准确计算随迁子女人数,可尝试建立全国通用的学生户籍管理“一卡通”制度。根据户籍卡上学号的变动,动态掌握随迁子女的流向。其次,同级政府间各部门应相互合作。公安部门提供外出务工人员适龄子女随迁的相关情况给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并妥善管理好外出学生的学籍档案资料,做好随迁子女跨省转学的登记工作并报同级政府财政部门。逐级上报后,省级财政部门将迁出的适龄子女数量按迂转流入地省份名称分类汇总后上报中央财政部门,中央政府财政统一调配,根据迁出省城镇人均义务教育经费水平,将迁出地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经费对El拨付给流入地省级政府。流入地政府应将农民工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纳入当地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和财政保障范畴,明确省内各级政府职责,根据各自财政收入份额按比例划出专项资金用于农民工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做到专款专用,各级政府应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经费在教育财政收支明细中单独列项。
2.建立规范的中央和流入地省级人民政府对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水平。目前,中央对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的对象是省级,省级政府转移支付的对象是县级,确定转移支付对象的主要依据是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能力指标,转移支付额度的分配主要由下级政府来完成。这对处于中东部地区、流动人口大量涌入的省份来说无疑造成教育需求与教育资源供给的相对失衡。为了减轻流入地省级政府的财政负担,中央政府应投入专项资金对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转移支付。按照“重点倾斜、集中投入”的原则,向接收农民工子女较多、条件薄弱的城市公办学校倾斜,集中资金解决最突出、最急需的问题。例如,对流入地接收农民工子女的中小学校教师的工资补助、校舍建设的补助、教学仪器设备配置的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子女的生活补助、助学金补助等。外来农民工为流入地经济建设作出贡献的同时,流入地政府有义务承担他们的子女与其他同龄孩子一样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因此,流入地省级人民政府也应该依靠中央税收返还及本级政府财力,根据流入地随迁子女的规模,按照实际在校生人数对地级市、县级市、建制镇政府进行义务教育专项资金的转移支付,用于填补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经费的收支缺口。
3.中央财政及流入地省政府给予贴息贷款资金,用于支持接收农民工子女的民办学校和在各地有较高声誉的民工子弟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属于基本建设经费,而教育基本建设经费预算的编制、分配和管理权属于计划部门,教育的事权属于教育主管部门,这种教育事权与财权相分离的体制,往往导致教育经费需求与供给的不平衡。公办学校教育经费的短缺可以通过国家财政专项资金及奖励资金的拨付来弥补,而民办学校则基本得不到政府财政的支持。国家“两为主”政策并不排斥其它社会力量参与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从目前来看,民办学校和民工子弟学校承担了相当数量的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责任,缓解了公办学校及政府财政的压力,分担了政府的责任。但是,这些学校多数设施简陋,缺少必要的办学条件,教学不规范,教学质量也不高。现阶段政府应该做的不是“一刀切”,责令关闭所有民工子弟学校,而是尽快制定明确的办学标准,对在各地有较高声誉的民工子弟学校,正确引导他们合法办学、规范办学。通过中央及省政府财政贷款贴息政策的扶持,加快此类薄弱学校的改造,帮助它们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教学质量,积极参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此外,由于农民工子女的区位分布高度集中,农民工聚居密集区的民办学校会面临校舍紧张、接收生源容量有限等问题。对于此类民办学校,可允许校方根据接收学生数量及生均应占教学资源量向中央及省政府财政申请贷款贴息,用于学校校舍扩建及基础设施的建设。
4.制定并完善义务教育财政法规。在我国目前已颁布的教育法律法规中,只规定了各级政府有责任分担义务教育成本,但是并未对各级政府义务教育经费的具体分担责任做出明确规定。在教育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各级政府不免会对应尽的义务教育责任私自“缩水”。因此,国务院应修订现行法规中有关义务教育财政的条款,尽早出台《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法》,使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有法可依。此外,因为长期处于城市“边缘人”的农民工子女,未能充分享受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保障他们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同时,国家更应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5.建立教育经费投入的监评问责制。一个完善的教育财政拨款体制应由资金供给机制、分配机制和问责机制等三个方面构成。中央财政和各级政府在足额拨付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经费、流入地省级政府合理分配教育资金后,还需要参与教育财政监评的部门对这笔资金的来源、去向、用途及使用效率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避免挪用。为此,可以通过对农民工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百分比、专项教育经费拨付数量等定量指标和各地区所采取的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的各种政策、措施等定性指标的分析和考察,来衡量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开展的效率。
摘 要: 运用内容分析方法解析了农民工随迁子
>> 保定市随迁农民工子女就地入学问题调查及对策研究 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分析 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文化融合研究 蒙自市农民工子女入学门槛渐低等 浅谈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难问题 农民工随迁子女基础教育的政府职能研究 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城市融入问题研究 小学阶段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过程融入研究 城市初中随迁农民工子女心理健康的调查研究 农民工随迁子女学前教育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状况调查研究 随迁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研究 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问题调查研究 农民工随迁子女高中阶段教育问题研究 城市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平等权问题研究 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研究文献计量分析 农民工随迁子女学校适应性研究 农民工随迁子女的融合教育的影响因素 何去何从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路径选择 解读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政策执行中的政府责任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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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农村的发展是我国持续关注的的重大问题,但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围绕解决“三农”问题以及增加农民的收入,大批的农村人口放弃农业生产,纷纷进城务工就业。而后流动人口带来了诸多社会问题,以进城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尤为突出。
1 进城农民工子女教育存在的问题
1.1求学存在困难,受教育障碍重重
进城农民工由于非当地城镇户口,其子女在入学受教育方面存在许多困难,以北京为例,“农民工子女要上公立学校要交 2000到5000元的赞助费,二是每人每学期交600元左右的借读费”。农民工属于社会低收入群体,夫妻两人的每月收入有不同的用途,大多数农民工根本没有能力去支付这笔昂贵的赞助费和借读费。于是,大多数农民工的孩子无法进入城市的公立中小学上学,即使有幸进入公办学校就读,他们也受到来自同学和老师方方面面的歧视。现在的进城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现状完整地复制了中国城乡之间不平等的关系,也损害了基础教育的义务性、公平性、完整性的原则。
1.2受教育质量不高,学习缺乏保障
虽然存在许多农民工子弟学校,但由于缺乏统一、规范管理,开设什么课程,使用什么书本都由学校自定,没有按照国家大纲科学、有序的教学,直接影响教学质量和效果。师资力量不足则是农民工子弟学校办学最为突出的问题,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先天不足,使其吸引不到优秀的教师,这样一来,教育仅停留在识字、扫盲和托管的层次上
1.3办学私立化,学习环境差
农民工子弟学校一般是私人办学,往往财力不足,资金投入不够,却要追求利益最大化,拼命的压低办学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学校硬件设施差成为农民工子弟学校的普遍问题。农民工子弟学校的硬件设置达不到现代化的办学要求,和城市公办学校的条件相去甚远,进城农民工子女的学习环境得不到有效保证。
1.4失学率高,适龄入学缺乏保障
据一项由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国儿童中心共同立项、财政部和联合国基金会资助的调查显示,在调查的7800多名儿童中,3到6周岁流动儿童入托比例为60.7%,低于城市儿童入托率,6周岁儿童中有46.9% 没有接受入学教育,超龄现象比较严重,有近20%的9岁孩子还只上小学一、二年级,13周岁和14周岁还在小学就读的占相应年龄流动儿童的31%和10%。
2 进城农民工子女教育存在问题的原因
公民教育应是面向全体国民的、以平等为核心、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教育。对于进城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究其原因,本文认为存在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2.1户籍二元制的门槛限制
户籍的二元制是造成城乡教育二元化的基本原因,而城市户籍是享受城市良好教育设施及高水平教育的主要依据。人们由于出身的区域不同,导致了身份上的天然差异,这使得农村和城市人口在经济、政治、文化、教育方面享有社会赋予的不同权利。户籍制度中僵硬的、不适合时展的部分成了诸多矛盾和问题的源头之一。
2.2教育体制失衡
我国大部分农村采取“ 三级办学,两级管理” 的分级管理模式,这种教育财政体制致使地方政府职责不明确,管理不到位,办学经费不落实,使得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处于无人管理的真空状态。其次,教育资源不足。农民工子女数量激增给当地教育部门带来很大的接收压力。
2.3受教育成本高
虽然九年义务教育免学费,但是学校乱收费现象仍旧很严重,被迫交费购买课外书的现象很普遍。学校变向收取各种费用,如补课费、工本费等。高昂的学费使许多农民工子女不得不离开校园。
2.4社会的偏见与排斥
1、城市居民对农民工及其子女的歧视和偏见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形成了城市居民的“一等公民”的心态意识。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子女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经常会受到来自不同方面的不同程度的歧视或不公平对待。
2、城市政府对农民工及其子女采取排斥态度
一些地方主管部门往往采取排斥和封闭的办法,把农民工看作是影响城市管理秩序和社会治安的不安定因素,实行防范式、管制式管理,要求农民工身份证、外出务工证、暂住证、健康证、所在工厂工作证“五证齐全”。管制有余,服务不足,给进城农民工带来种种社会歧视、经济损失和人身自由权利的侵害。
2.5农民工自身的原因
农民工经济收入低,自身稳定性差,家庭教育意识不强,不利于子女上学。大部分农民工的文化水平程度普遍不高,在对自身子女的相关教育上也显得有心无力。农民工四处打工,孩子缺乏最基本的学习条件和学习环境。
3 结论
进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直接关系到这个群体的稳定和未来的发展,并成为社会转型时期的综合性问题。形成进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因素很多,但其根本原因是户籍制度的阻碍及现行教育制度的不完善。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体制的烙印,它划分了公民的身份,这种客观等级的长期发展形成了人的等级观念,并逐渐标签化为群体特征。最终导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不能享受平等受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