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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劳动合同

时间:2023-06-05 09:55:3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实习期劳动合同,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实习期劳动合同

第1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2021实习劳动合同范本五篇,欢迎参阅。

实习劳动合同一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劳动法规的规定,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劳动合同为期限合同,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月,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个月。

二、生产工作任务和条件

(一)甲方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按岗位要求安排乙方工作岗位为保洁,规定具体任务。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职工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三)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甲方安排的岗位工作,并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有持证上岗要求的,乙方应向甲方交验相关有效证件(甲方可为乙方代办相关证件,证件合格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证件不合格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一)甲方每月以22天计算,进行工资发放。不足一月的按实际天数发放。全年时间以学生上学时间为准。

(二)按照国家和甲方工资分配的规定和办法,乙方月工资报酬为元。基本工资800元,月考核奖金奖励50元。合计850元。甲方通过对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对乙方进行奖惩。

四、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必须自觉遵守甲方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综合保险费。

(二)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公休假日、病、伤、残(因工伤、残等的按国家法律规章制度执行,上班期间做个人私事的除外。非因工伤、残的甲方一律不负责任)等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执行。

六、劳动合同变更、终止、续订和解除条件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续订和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双方应当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若需续订,必须双方自愿;

3、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4、乙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乙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甲方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乙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甲方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依法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2、乙方违反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一)双方需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习劳动合同二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所在学校及院系:______

所在专业年级: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

学生证号码: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实习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于________终止。

实习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实习内容

甲方应该在乙方实习期间,为乙方指派一到两名实习指导老师,负责指导乙方进行实习。

甲方指派________为乙方指导老师,指导乙方在实习期间的工作。

乙方在实习期间,应该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认真完成指定的任务。

乙方在实习期间,应该虚心学习,发扬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精神,展现_学子风貌。

乙方同意根据双方协商,在________岗位进行实习。

三、实习期间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进行实习,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周至少休息两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1小时。

甲方为乙方在实习期间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在乙方实习期间,甲方享有对乙方在安全、卫生生产方面进行管理、保护的权利、义务。

甲方负责对乙方在正式实习前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实习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七条:乙方在实习期间,甲方是否支付乙方报酬,由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决定。

第八条:如果甲乙双方就支付实习期间报酬的达成一致意见的,甲方以每(小时/日/月)____元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工资于(每月____日/每日)统一结算。

实习期间加班时段的报酬标准参照本条前款之规定执行。

五、实习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

第九条甲方在乙方实习期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甲方保证乙方在实习期间的安全与保险待遇。乙方在实习期间,享有同甲方临时雇用员工在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同等的待遇及在发生损害时,同等的损害补偿标准。

同时,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实习期间的劳动纪律

第十条;乙方在实习期间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 和工作规范;

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一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的,乙方的指导老师,可予与教育纠正。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二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争议处理

第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助的精神进行协商解决,在必要时浙江大学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可以介入并提供参考解决意见。

九、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还就以下事项达成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习劳动合同三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计算机系____届毕业生)

为提高我院毕业生职业能力,真正培养适合社会需求的专业人才,我系对毕业生实施院外对口专业实习教育,我系和本系学生就学生本人的院外对口专业实习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乙方在自由选择的基础上,同时遵守如下协议):

1.甲方负责指派相应的指导教师负责院外实习的指导工作,必要时可派指导教师巡视。

2.甲方在乙方离校前有责任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勤或抽查,解决有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3.甲方负责并建立毕业生就业网站和专用信箱负责技术答疑。

4.乙方自愿选择院外实习单位,并负责通知家长关于实习的所有情况,实习期间要经常与家长联系,甲方不负责通知家长,若因此造成对乙方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服从甲方有关院外实习的规定(详见《计算机系_________届毕业生院外实习实施方案》)。

6.乙方要向甲方提供详细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以便甲方与乙方联系,如因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不详或虚假造成对乙方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7.乙方遵守实习单位的一切规定,遵纪守法,对自己的一切安全行为负法律和安全责任,若因乙方个人原因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8.乙方在实习结束时,要进行综合能力测试和答辩,相应的实习单位要对学生的实习进行总结,并量化成绩。

对于成绩不合格或者答辩不过者,不得毕业。

9.乙方必须每月定期向甲方(责任教师)汇报实习情况,如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甲方(责任教师),以便甲方(责任教师)能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10.乙方的课程考试和重修有关事宜,甲方不负责通知,乙方自己负责与系办联系(联系电话:_________)询问有关情况。

11.乙方必须有单位实习协议,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以前将正式就业协议交到辅导员处。

1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辅导员或责任教师一份。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乙方家长(签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实习劳动合同四甲方(实习基地):

地址: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

乙方(实习生):

学历:

所属(毕业)院校:

专业:

毕业时间: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现地址

为明确甲、乙双方实习期间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自愿到甲方实习,并承诺实习期间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日常管理。

第二条 甲方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并结合乙方的实际情况为乙方合理安排实习岗位及实习工作时间。

第三条 乙方在甲方的实习时间为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到 部门,从事工作。

第五条 实习期待遇:

1、甲方依其规章制度对乙方的实习进行考核评价,乙方按照实习计划或甲方规定完成实习内容的,甲方给予乙方实习补贴,补贴标准为____________,乙方因故缺勤,按所缺天数扣减相应的实习补助。

2、在实习期间,乙方不享受甲方员工依据《劳动合同》和甲方规章制度所享受的福利待遇。

第六条 乙方在实习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甲方各项的工作纪律及管理制度,按照甲方的安排开展实习期的工作;

2、服从甲方对其实习指导人员的安排,尊重并虚心接受实习指导人员的业务指导及日常管理,努力学习;

3、与甲方员工融洽相处,爱护甲方财产,保守甲方的技术和商业机密;

4、如因乙方个人的过错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或是泄露技术秘密和商业机密而给甲方造成技术和商业利益损害,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 实习期间甲方应遵守以下规定:

1、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纪律、安全责任、工作注意事项等。

并为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实习期间发生意外,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可以根据需要,调配乙方从事不同的实习岗位;

如乙方由于个人能力和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正常的实习活动,或拒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工作要求或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乙方实习活动并解除本协议。

3、甲方应安排专门的指导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并结合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学习专业知识、从事专业实践活动的机会,并委派有关人员进行指导。

4、实习期结束时,根据需要和现实表现,为乙方提供一份客观公正的实习鉴定。

第八条 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如乙方欲提前解除本协议,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告知原因,经甲方同意并在完成工作交接后方可与甲方终止实习合同,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如有违法行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解除本协议。

3、实习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实习要求、或者不能胜任实习工作,可向乙方提出解除实习协议,在支付给乙方生活补贴并履行相关手续后,解除本协议。

4、如果乙方实习或者工作中不能与同事和睦相处、作风散漫等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并影响到工作的开展等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实习期满,实习协议自动解除,如用人单位欲招收乙方为正式工作人员,则应按劳动法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就业手续,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6、其它根据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可以解除的。

第九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充分理解本协议下所建立的实习关系,不构成劳动合同关系。

2、实习期间,乙方在履行工作职责中、或利用甲方的资源所取得的知识产权成果,权益归甲方所有。

3、根据本协议约定乙方承担的责任,并不免除乙方根据法律应向甲方承担的责任。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其他事项:

1、

2、

第十条 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人(委托授权人):

年 月 日年月日

实习劳动合同五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学生更好地了解企业,宣传企业,理论联系实际,完善知识结构。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和交流,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和企业人才招聘工作,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甲方进行就业实习。在实习期间各方权利和义务及相关事宜如下:

一、甲方拥有的权利和需履行的义务:

1,甲方要事先给实习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讲明应牢记的注意事项。给实习生安排工作时不得违背劳动法之有关规定。

2,可以根据需要,调配实习生从事不同的实习岗位。如由于实习生个人能力和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正常的实习活动;或拒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工作要求或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实习活动。

3,结合实际情况,为乙方学生提供学习专业知识,从事专业实践活动的机会,并委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指导。

4,实习期结束时,根据现实表现,为实习生提供一份客观的实习鉴定;同时,给学校提供一份较为详实,客观的总结性材料,以便学校进一步推进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学生培养质量。

5,对实习合格的实习生,甲方应优先录用。

6,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二、乙方拥有的权利和需履行的义务:

1,协助甲方做好宣传,组织报名工作,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到甲方工作并对甲方来学校举办招聘活动给予优先安排和重点支持与协助。

2,协助甲方做好实习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3,必要时,可以到甲方现场了解实习生的工作情况。

4,遵守实习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保守技术秘密及商业秘密;在实习结束后,及时移交工作资料和工具,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带走任何与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

5,就业实习是学生自愿行为。因此,乙方应严格要求学生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严格自律,爱护身体,端正行为。如在工作时间外(上下班必经路途中所发生的意外伤害除外)发生的,或与工作无关的一切行为和后果(含患病),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三、甲方按乙方在实习期间的工作表现发放实习补贴。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有效期与实习期同。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存一份,双方签名即时生效)。

甲方:乙方:

委托授权人:(签名)委托授权人:(签名)

第2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对于劳动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你知道要注意什么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劳动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个人劳动合同范文1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所在学校及院系:______

所在专业年级: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

学生证号码: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实习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于________终止。

实习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实习内容

甲方应该在乙方实习期间,为乙方指派一到两名实习指导老师,负责指导乙方进行实习。

甲方指派________为乙方指导老师,指导乙方在实习期间的工作。

乙方在实习期间,应该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认真完成指定的任务。

乙方在实习期间,应该虚心学习,发扬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精神,展现浙大学子风貌。

乙方同意根据双方协商,在________岗位进行实习。

三、实习期间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进行实习,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周至少休息两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1小时。

甲方为乙方在实习期间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在乙方实习期间,甲方享有对乙方在安全、卫生生产方面进行管理、保护的权利、义务。

甲方负责对乙方在正式实习前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实习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七条?乙方在实习期间,甲方是否支付乙方报酬,由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决定。

第八条?如果甲乙双方就支付实习期间报酬的达成一致意见的,甲方以每(小时/日/月)____元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工资于(每月____日/每日)统一结算。

实习期间加班时段的报酬标准参照本条前款之规定执行。

五、实习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

第九条?甲方在乙方实习期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甲方保证乙方在实习期间的安全与保险待遇。乙方在实习期间,享有同甲方临时雇用员工在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同等的待遇及在发生损害时,同等的损害补偿标准。

同时,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实习期间的劳动纪律

第十条?乙方在实习期间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

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一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的,乙方的指导老师,可予与教育纠正。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争议处理

第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助的精神进行协商解决,在必要时浙江大学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可以介入并提供参考解决意见。

九、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还就以下事项达成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别说明:本《实习合同范本》由浙江大学学生就业与职业发展协会提供,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在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在第十六条中约定。

个人劳动合同范文2甲方:省市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一、甲方职责:

1、为乙方学员提供适宜的实习场所,不得安排乙方学员参加工作之外的不正当活动。

2、为乙方学员以货币形式支付每人每月60元的劳务报酬,付给学校培训和实习管理费每人每月200元,月末支付(付费以开业时间为准,最迟不超过12月28日,开业之前的培训时间内只负责学生食宿费用)。

3、为乙方学员免费提供必需的住宿条件(含床上用品)和每日三餐的工作餐。

4、提供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工作服等,实习期满后归还甲方,遗失或损坏酒店物品由乙方负责赔偿。

5、为乙方学员提供一次前往车费。

6、负责在乙方学员实习期满时,为该学员写出书面鉴定。

7、做好乙方学员在实习期间的安全工作。

二、乙方职责:

1、按甲方要求选派二年级旅游专业实习生赴甲方实习,并组织安全送至甲方驻地。

乙方学员如有集体回校学习、考试等安排,须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商一致。

2、对赴甲方实习的学员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实习质量。

每月学校可派老师1-2名前往酒店1-2天,由酒店安排食宿,其它费用自理。

3、乙方学员赴甲方实习自带生活必需品。

4、负责教育乙方学员在实习期间自觉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和酒店制订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确保实习时间努力做好工作。

5、乙方学员应遵守甲方《员工手册》之规定,如有违反,按酒店规章制度相应条款进行处罚。

6、乙方学员自带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的学籍证明及1寸照片4张(学员名单附后,未经协商双方不得更改人员)。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本着对学生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合同,如发生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盖章盖章

年月日

个人劳动合同范文3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__________省劳动合同条例》,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义务

(一)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按时足额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按时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

(四)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五)依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

(六)依法支持乙方参加合法的社会活动;

(七)保证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休假待遇;

(八)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按国家规定支付丧葬费、抚恤费等;

(九)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乙方义务

(一)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遵守甲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教育和工作安排;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完成甲方规定的生产(工作)数量、质量指标(要求);

(四)自愿委托甲方代为扣缴国家规定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五)在本合同期内,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三、本合同期限、工时制度、工作内容、工资给付

(一)本合同期限选用____:A(固定期限);B(无固定期限);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A: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其中生效后的前____个月为试用期。

B: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下列条件出现时终止,其中生效后的前____个月为试用期。

C: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日终止,其中生效后的前____个月为试用期。

(二)本合同期内工时制度采用____:A(定时工作制);B(不定时工作制);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A:乙方每天为甲方工作不超过________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__________小时,每周至少休息__________天。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适当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但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__________小时,每月不得超过__________小时。

B:不定时工作制(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办法执行)。

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办法执行)。

(三)工作内容: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从事____________工作。

(四)工资给付:

1.甲方以法定货币至少每月支付__________次乙方工资。

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可根据其生产经营效益状况和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乙方工资。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正常工资;

停工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每月按____________标准发给生活费。

3.加班工资:

(1)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须按乙方小时工资标准__________%支付工资;

(2)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须按乙方日工资标准的__________%支付工资;

(3)甲方安排乙方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须按乙方日工资标准的__________%支付工资。

四、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和续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后四项甲方应提前___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织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劳动教养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甲方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8.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需裁减人员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存在上款第2、3、4项情况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他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款第1项约定支付工资的或经有关部门鉴定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一条第(四)款义务的;

4.甲方强迫乙方集资、入股或者缴纳风险抵押性财物的;

5.甲方拒绝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6.甲方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报酬的。

(五)除上款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与甲方协商。

(六)经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

五、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补偿

(一)甲方因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第6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__________年(不满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计。下同)发给相当于________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__________个月。

(二)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第7、8项、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四)款的2、3项解除合同的以及甲方被撤销或者解散与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________年发给相当于________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第5项解除合同的,甲方除应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________年发给相当于________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外,再发给乙方不低于________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如乙方属患重病或绝症的,甲方还须分别按照乙方应享受的医疗补助费的________%或________%增发医疗补助费。以上各款所称月工资,是指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________个月的平均工资,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甲方月平均工资的,按甲方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六、医疗期及待遇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规定给予医疗期。

(二)乙方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________天的,甲方发给乙方工资________%的病假工资;超过________天的,发给乙方工资________%的疾病救济费。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因故意自伤、打架斗殴、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而致伤致病的,在医疗期间,甲方可停发乙方的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医疗费由乙方自理。

七、违约责任及其它约定事项

在本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补)偿责任。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须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________%的经济补偿金。

(二)甲方支付乙方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除补足低于标准部分外,还应给乙方加发相当于补足部分________%的经济补偿金。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除全额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外,还须加发该经济补偿金数额________%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四)乙方属甲方出资培训、招聘的,尚未达到双方约定的服务期而解除本合同的,应按有关规定或约定赔偿甲方为其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

(五)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____日内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本合同内容与国家规定不一致或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提示:合同双方应在了解本合同内容后,再决定是否签名。一经签订,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必须由本人签名,不得代签;甲方必须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盖章)

第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学生证号码: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实习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于________终止。

实习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实习内容

甲方应该在乙方实习期间,为乙方指派一到两名实习指导老师,负责指导乙方进行实习。

甲方指派________为乙方指导老师,指导乙方在实习期间的工作。

乙方在实习期间,应该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认真完成指定的任务。

乙方在实习期间,应该虚心学习,发扬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精神,展现浙大学子风貌。

乙方同意根据双方协商,在________岗位进行实习。

三、实习期间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进行实习,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周至少休息两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1小时。

甲方为乙方在实习期间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在乙方实习期间,甲方享有对乙方在安全、卫生生产方面进行管理、保护的权利、义务。

甲方负责对乙方在正式实习前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实习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七条?乙方在实习期间,甲方是否支付乙方报酬,由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决定。

第八条?如果甲乙双方就支付实习期间报酬的达成一致意见的,甲方以每(小时/日/月)____元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工资于(每月____日/每日)统一结算。

实习期间加班时段的报酬标准参照本条前款之规定执行。

五、实习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

第九条? 甲方在乙方实习期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甲方保证乙方在实习期间的安全与保险待遇。乙方在实习期间,享有同甲方临时雇用员工在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同等的待遇及在发生损害时,同等的损害补偿标准。

同时,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实习期间的劳动纪律

第十条?乙方在实习期间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 和工作规范;

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一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的,乙方的指导老师,可予与教育纠正。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二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争议处理

第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助的精神进行协商解决,在必要时浙江大学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可以介入并提供参考解决意见。

九、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还就以下事项达成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篇

“外籍实习生”带来用工风险

【案例】2012年6月19日,甲某(外国某高校在读的外籍学生)与乙公司签订《实习研修协议》,约定甲某每周实习3天,实习期间每月向他支付公共交通费用、午餐费等实习补贴。2012年9月21日乙公司出具《邀请函》称,由于业务需要,邀请他赴上海进行法律文件日语翻译的指导和培训,时间为2012年9月21日至2013年9月20日。2012年10月10日,乙公司通知其停止工作。不久,甲某要求乙公司支付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签证费用等20余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甲某作为外籍人士,在中国就业须持有“外国人就业证”,但甲某不具备该条件,所以甲某是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劳动合同,故法院不支持其对乙公司应当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主张。甲某虽主张其办理的商务签证是应乙公司的要求办理,但商务签证亦不符合办理“外国人就业证”的要求,办理商务签证与甲某至乙公司工作无必然联系,故其要求乙公司支付办理签证的费用,也无依据。

本案虽然因甲某未取得就业资格败诉,但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乙公司确有“非法用工”之嫌。法院认定持商务签证入境“实习”系非法就业行为,那么与此对应,乙公司聘用甲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用工”,若根据2013年7月1日实施的《出入境管理法》规定,乙公司就将面临罚款1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的严厉处罚。

这个案例涉及因使用外籍实习生而可能导致的

非法用工风险。目前企业常见的外籍实习生主要分为两种:一是中国高校在读外国学生,二是外国高校在读的外国学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前者在取得学习签证并在学校安排下可从事勤工助学行为,而根据2013年9月1日配套实施的《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持学习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需要在校外勤工助学或者实习的,应当经就读学校同意后,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居留证件加注勤工助学或者实习地点、期限等信息。持学习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所持居留证件未加注前款规定信息的,不得在校外勤工助学或者实习。如不符合上述规定,均构成“非法用工”。

因此,用工单位使用外籍实习生一般应仅限于“中国高校在读外国留学生”,并且应当确保办理实习签注手续。对于外国高校的外国学生,用工单位不得采取实习用工,因为无论X1签证还是X2签证,均需提供境内招收单位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因此在外国高校就读的外国学生,无法办理学习签证。如果此类实习生使用“L”、“F”签证(如本案类似)入境,则将牵涉到从事与签证目的不符的行为的问题,同时涉嫌非法就业与非法居留,企业亦可能承担难以逃脱的行政处罚。

实习超期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案例】沈某于2010年12月27日以实习生身份至某公司担任技术员。当日双方签订了一份《实习协议书》,约定实习期自2010年12月27日起至2011年3月30日止(如毕业时间延误,则本协议自动顺延)。2011年2月18日沈某在工作中受伤。2011年9月19日沈某离职。随后,沈某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经查,沈某早在2009年就领取了劳动手册,关于2011年1月15日取得了某高校的成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在校大学生毕业之前到用工单位实习,属于教学过程的一部分,目的在于让学生接触社会,到用工单位进行社会实践。因此,接受实习生的用工单位与尚未毕业的学生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因此,沈某在取得毕业证书前与该公司之间未建立劳动关系。而2011年1月15日后,沈某已经取得毕业证书,此时沈某已具备《劳动法》规定的主体资格。并且,一方面,沈某在该公司继续从事有偿劳动,其提供的劳动是该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另一方面,该公司对沈某进行劳动管理,并支付劳动报酬。综合上述条件,足以证明双方已构成劳动关系,最终法院支持了沈某的诉请。

本案中,该公司败诉的原因在于其对沈某 “实习生”身份缺乏审查,因此走进约定了“实习期”的误区(约定至毕业后)。实习生毕业后,由于其已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便可以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受《劳动法》的约束与保护。此时,若用工单位继续将其视为“实习生”,就将负有 “未订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缴纳社保”、“支付补偿”等诸多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责任和义务,特别是未缴纳社保而导致的工伤赔偿风险尤为巨大,本案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证。

由于司法实践中,“主张实习生”的举证责任由用工单位来承担,因此应要求实习生提供相应证件并合理确定实习期,而不能轻信“实习生”的单方承诺。在实习期满后更应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避免产生事实劳动关系及相关的风险。

那么,“实习生”的身份该如何界定呢?根据教育部及财政部于2007年所颁布的《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本办法所称学生是指学校招收的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因此,实习生须具备四个要素:(1)在中国依法设立的学校;(2)实施学历教育;(3)全日制在读;(4)具有学生身份。实践当中也不乏员工处于非全日制学习阶段(如广泛存在的在职研究生、函授教育),这些员工不应界定为“实习生”,用工单位应依法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履行法定义务。

意外伤害导致赔偿风险

【案例】刘某于2011年3月作为在校大学生至甲公司进行岗前实习,实习期间甲公司每月为其支付实习补助800元。2011年5月某休息日,刘某驾驶公司同事的燃油助动车外出公干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致刘某受

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不久,刘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总计1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在甲公司实习,从事甲公司销售顾问的工作,系甲公司雇员。根据双方所提供之证据可以证明,刘某虽于当天休息,但却为公司办理业务。虽然该公司认为,刘某于工作期间外出系个人行为,但并未提供任何证据对此予以证明,故应对刘某因工外出发生的事故承担相应之赔偿责任。对于刘某而言,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驾驶燃油助动车时亦应注意行驶安全,但刘某未尽到这方面的注意义务,造成受伤事故发生,刘某本身也有过错,故法院酌情确定甲公司对刘某的损失承担80%的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10万余元赔偿。

由于实习中的在校学生与用工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用工单位无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因此一旦发生事故也无法认定为工伤,但这并不代表实习生在工作中所受伤害,用工单位就无需承担责任。基于实习生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雇佣关系,若发生事故,则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进行责任认定,该《司法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伤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了精神损失费等传统工伤保险待遇中未涵盖的费用,最终用工单位支付的赔偿标准可能远高于同等条件下的工伤赔偿。当然,如果实习生就事故本身存在过错,可以适度降低用工单位的赔偿责任,但仍不足以此消除用工单位潜在的用工风险。

因此,为实习生购买商业保险,会有效化解用工单位的赔偿风险,同时应当加强对实习生的安全生产教育,进行相关工作流程、生产流程的培训并安排实习生签署确认,一则降低事故发生率,二则即使实习生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事故,也可以适度主张实习生的自身过错,从而降低赔偿额度。

接受中介机构“派遣实习生”的风险

【案例】汪某系在校学生,2011年6月29日,汪某与A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签订《暑期工实习协议书》一份。协议约定此次推荐学生到B公司暑期实习事宜。A公司为汪某推荐安置成功后,A公司直接从汪某工资中扣除15%,作为支付A公司暑期工“人力资源管理费”。其后,A公司与B公司另行签订了合作协议。

2011年8月24日,汪某在B公司车间接班发生事故,左手被机器碾压后住院治疗。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不久,汪某要求A公司及B公司支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总计43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身份为学生,依法只能认定为雇佣关系,遂不能认定为工伤。原告作为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汪某由A公司推荐给B公司,并在担任挡机工期间受伤,B公司作为实际雇佣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A公司虽然没有雇佣原告,但原告的工资由A公司代被告B公司发放,且从中提取15%的费用,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应尽到管理教育监督之责,现因其只收钱却不履行相应义务,致损害发生,A公司也应当承担与其

义务相当的赔偿责任。

按照操作流程,原告从事的挡机工作应当用左手拉门,右手取件,但原告事发时却用右手拉门,左手取件,致损害发生,故原告作为雇员对损害的发生也有一定的过失,应当依法减轻雇主的赔偿责任。基于上述理由,认定原告承担一部分事故责任。最终法院判决B公司承担总损失的75%,A公司承担15%的损失。

本案系一起派遣实习生出现生产事故而引发的赔偿争议,法院酌情认定了中介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共同承担责任,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实习生派遣,由于涉及派遣方、用工方和在校学生三方,从某种程度上使这种用工关系更加复杂。虽然目前我国国家层面的劳动法规并未有禁止实习生派遣的规定,但基于传统劳务派遣用工受到《劳动合同法》的特别规制,从简化用工关系角度,实习生派遣也应该受到严格限制。

对此,部门规章和部分地方性法规作了探索性规定,如教育部、财政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规定:“不得通过中介机构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2013年5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也明确规定:“学校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者劳务派遣单位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对此,用工单位应限制使用实习派遣用工,可采取与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合同的方式,介绍成功后直接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避免行政处罚风险,以及因派遣公司侵权导致的相关风险和责任。

实习结束“拒签合同”导致追索违约金

【案例】王某原系某学院在读学生。2010年9月16日,王某、A公司及该学院签订《实习协议书》,协议约定:实习期至2011年6月30日止,每月支付1500元实习补贴,另要求王某实习结束后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否则将赔偿违约金18000元。该协议属格式合同,由A公司提供。2011年6月30日,王某在A公司处办理离职手续,期间王某确认不与A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随后A公司要求王某支付违约金18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三方签订的《实习协议书》是A公司提供的格式文本,其中关于王某应于实习结束后与A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否则应赔偿原告违约金的内容显然加重了王某的责任、排除了王某自主择业的权利,亦违反了民事活动所应遵循的公平原则,该部分内容应属无效。况且,A公司仅向王某支付每月1500元的补贴,却要求王某为其服务三年,否则就要承担违约金,这样的约定显然有违于民事活动公平、等价有偿的基本原则。实习结束后,双方曾就建立劳动关系问题进行磋商,王某对A公司提出的工资标准不满意,因此双方未能达成共识,未能签订劳动合同。而《实习协议书》中对三年的劳动合同的工资待遇等具体内容未作明确约定,原、被告因工资标准问题存在意见分歧,由此造成劳动合同未能签订,未能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法院据此驳回了A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A公司之所以败诉,在于其约定违约金与其支付的实习补贴权利义务不对等,对劳动者显失公平。更为重要的是,合同约定应签订三年期合同,但未明确工资待遇、工作岗位等核心要素,为日后的争议埋下了伏笔。由于实习协议系A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当条款不明产生争议,根据法律规则应当做出对格式条款提供方不利的解释。

第5篇

乙方:

甲方(雇用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雇职工)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家庭住址

所属省(直辖市)地区

县(街道办事处)

文化程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实习期限合同。乙方在甲方试用期为5-7天。试用期若乙方合格,续签实习期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化妆师工作。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需达到甲方客户的满意。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每月工作三十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1000元,其中实习期间工资为700元人民币。前十五日工资作为风险抵押金。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2小时,每周不超过15小时,因工作需要处长工作时间的,经征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0小时。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作,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第七条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五、劳动纪律

第八条乙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服从甲方在工作上的各项合理要求,工作认真,不迟到,早退,不旷工。化装师不应以任何方式自行收取现金,如有发现解除合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命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了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仍不能胜任工作。

第十三条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五条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第6篇

关键词:实习 劳动关系 意外伤害 合法权益

中图分类号:G71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6)11-0163-02

近年来随着全国各类中职院校深化教学改革,每年都有几百万中职在校生要在毕业前走向社会到生产服务一线去实习以更好适应未来的就业。然而,目前由于不少用人单位对学生实习的概念和适用法律有着不同理解,由此导致学生的实习权益被侵犯的现象频频发生,突出问题有:实习生在实习期间遭遇意外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及赔偿问题、实习生与用工单位发生薪酬、工作内容、时间等合同纠纷的诉讼问题等。本文尝试以中职在校生在实习期间比较频发且棘手的意外伤害事故问题为重点,进行分析和探讨解决此类问题的一些有效途径及方法。

一、关于实习的内涵与外延和学生实习的劳动性质界定

1.实习的内涵与外延

教育部、财政部【2007】4号文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中第三、五条规定:“中职学生的实习,主要是指中等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进行的教学实习和顶岗实习,是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的重要内容。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要到生产服务一线参加顶岗实习。而一年级学生不得安排顶岗实习”。[1]由此可见,教学实习和顶岗实习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的主要形式,现实中由于社会多元化发展,除教学实习、顶岗(就业)实习外,还存在毕业(带薪)实习、勤工俭学、课余兼职、勤工助学、(出国)半工半读等诸多社会实践活动。

本文探讨范围是中职在校学生的实习,笔者认为应将实习分为法律意义上的生产服务性实习与一般意义上的教育教学性实习两种。中职在校实习阶段的学生(以下简称实习生)应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区分实习含义。尽管这两种性质的实习都是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就业、创业能力和良好的职业意识。但是,法律意义的生产服务性实习特点是职业有偿性,是应先由符合国家用工条件的学生(16周岁以上)在家长监控自愿参与下,再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和管理,以学生获取经济利益(如:获取劳动报酬或获得就业等)为最终目的,而不是直接为了完成教学目标;一般意义的教育教学性实习特点是教育性,在校学生在学校的组织管理下,最终为实现学生所学的专业教学计划和目标通过在校内或校外进行实习,而不以学生获取经济利益为最终目的。因此,上述毕业(带薪)实习、顶岗(就业)实习、课余兼职打工、(出国)半工半读等活动应属于法律意义的实习,教学实习、勤工俭学、勤工助学(公益性)等应属于一般意义的实习,显然两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各不相同。

2.学生实习的劳动性质界定

目前理论与实务界对中职在校学生实习的性质争议颇多:有的认为实习生与用工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有的认为实习是一种教学活动,实习生与企业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还有的认为在校学生实习兼具教育性和职业性特征[2]。本文赞同第三种观点,即若是法律意义上的生产服务性的实习时,则实习生在生产服务一线期间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劳动主体,应受劳动法等法律的保护。若是一般意义的教育教学实习,则实习生与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调整。在现行法律对这一问题还没有明确规定的前提下,出现上面几种观点,主要是由于对实习概念及法规理解的不同造成的。

二、关于学生实习我国相关的法律适用问题及立法宗旨

本文认为从事如顶岗(就业)等生产服务性的中职在校生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理由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劳动权和就业权是基本的人权。《劳动法》中的劳动者资格需要二个条件:应年满16周岁;具备劳动能力和具备劳动行为。而我国的中职在校生在第三年实习期间一般都能满足这二个条件。另根据《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明确了共有五种人不在劳动法的规范之内,而在校实习生并不包括在内。尽管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在校中职学生在实习中的伤亡事故认定及处理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劳动部1996年10月1日试行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六十一条曾规定包括中职的实习生具有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所以将其纳入工伤保险的范围,上面两部新旧法规对实习生的法律地位的认识应是一致的。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工伤,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来处理,可见实习生是可以适用此规定。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现行国家法律法规从没有明确规定实习生不属于劳动者范畴,那种不分析实习方式采取一刀切的方法,简单的肯定或否定实习生与实习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观点显然都是片面的。从宪法及劳动法等法规的立法精神并结合现行法律的一些具体规定去理解,可以自然得出结论,生产服务性的实习生是劳动主体,在实习期间与用人单位间存在着劳动关系,理应受劳动法等有关法律保护。这不仅符合宪法保护人权的精神,也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立法的宗旨。

三、实习生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有效途径与方法

1.对损害实习生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

对于是教育教学性一般意义的实习,如果学校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则学校对学生的人身损害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是生产服务性的法律意义实习,由于在校实习学生的身份具有双重性,即是在校学生同时又是用工单位的员工,因而学校、用工单位都应对实习学生承担一定的管理和保护的义务。若学生实习期间在用人单位发生了意外伤害赔偿问题,实习单位属直接责任人,而学校仅应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实习单位和学校之间并非真正的连带责任,学校对受害学生承担的是侵权法上的补充责任,造成损害的直接责任人应首先承担责任,承担补充责任的责任人在直接责任人不能赔偿、赔偿不足或者下落不明的情况下承担责任,且在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可以向直接侵权责任人请求追偿。在目前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如果学校和用人单位有约定责任的按约定分担责任,没有约定的,学校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理清实习生与学校、实习单位之间法律关系,对正确运用法律有效保护在校学生合法权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2.实习生合法权益法律保护的有效途径及方法

2.1完善国家立法。个人建议在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现行有关的劳动法规中增加条款或作出解释,明文规定生产服务性的实习生为法律上的“劳动主体”、“合同主体”或“工伤赔偿主体”,从而避免各地法规的不统一。

2.2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认真地组织好学生实习工作,选派合格实习指导教师,为学生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学校要慎重选择实习单位,结合实习专业确定实习单位要三看:一看单位身份资质;二看实习环境条件;三看劳动保障。其次,学校要与实习单位、实习学生或家长签订实习劳动协议,明确各方责任。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主要是对实习内容、地点、期限、报酬、工作时间、劳动保护、事故责任、投保等事项作出约定,特别是对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承担责任的问题进行明确约定,以便防范办学风险并进行有效救济。

2.3增强实习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其自我防护能力。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企业文化教育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实习学生,不得上岗作业。实习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学校建立健全实习管理制度,建立学生实习管理档案,完善实习鉴定考核工作。

2.4完善保险体制。针对专业及实际要为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保险,具体事宜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协商办理。可以通过政府出台文件的方式予以明确,从而降低学校办学风险,也减轻学生和企业的经济负担。

2.5政府应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必要时把签订实习保障协议或劳动合同纳入实习生进入用工单位实习的规则之中。建议实习生与用工单位要尽可能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而不签劳务合同,避免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相互推卸责任问题的出现。可尝试将实习期与目前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制度结合起来执行,这样可以使学生实习逐渐制度化和规范化,从而形成实习的长效法律机制。

四、结束语

中职在校学生大多年龄处在16-22岁左右青少年时期,身心发展不够成熟,缺乏必要的社会工作经验,需要学校、用工单位、家庭、社会等各方面的重视并积极引导和保护,而在目前我国法律对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的关系没有明确的情况下,作为弱势群体的广大中职在校实习生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有效保障的问题已日益引发社会的关注和思考。健全和完善我国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立法与机制,不仅是对包括中职实习生群体在内的广大劳动群体利益保护的现实需要,也是现代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第7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通过甲方学生与乙方双向选择,乙方初步面试考核合格,录用甲方学生到乙方进行顶岗实习,实习成绩合格者乙方录用安排就业。为了确保甲方学生顺利实习、就业和乙方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维护双方的权益,特签订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实习(就业)学生专业及人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实习时间及地点

实习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实习地点:_________。

三、实习主要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乙双方的职责

(一)甲方的职责:

1.甲方负责将乙方基本情况介绍给学生,经学生与其家长商议后自愿向学校提出实习与就业申请,甲方择优向乙方推荐。

2.甲方将所推荐学生基本情况如实介绍给乙方,并组织甲方学生与乙方进行双向选择,协助乙方确定录用实习学生名单。

3.甲方负责组织学生办清赴岗实习前的相关手续,办理学生档案移交、户口接转、毕业派遣等工作。

4.甲方实习学生必须遵守乙方厂规和劳动纪律,服从乙方安排与管理,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对违反者,乙方有权批评教育和给予适当的处理,情节严重者可通知甲方中止其实习退回学校,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5.甲方学生在实习期间生病住院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甲、乙双方有关规定处理。

6.甲方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伤病及事故,乙方应积极组织救治。由于企业原因造成伤害的,乙方应给予必要的补偿,有争议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于本人原因造成伤害的,责任自己承担,甲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二)乙方的职责:

1.乙方负责为甲方实习学生选配具有一定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的师傅,从政治思想、生产技术、熟悉岗位以及生活等方面关心教育学生完成实习任务。

2.乙方负责为甲方实习学生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与学习条件,对甲方实习学生与乙方职工一视同仁,不能歧视。

3.乙方负责为甲方实习学生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负责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监护,保证不安排实习内容以外的危险工作。

4.实习期间乙方要对甲方学生进行严格的思想、纪律和业务考核,实习结束后,将实习成绩书面通知甲方实习主管部门。

5.对实习成绩合格的甲方学生,乙方要正式录用,并与甲方学生签订有关就业劳动合同并及时通知甲方就业主管部门;对成绩不合格者,乙方应向甲方及实习学生说明,并通知学生按规定时间返校另行实习择业。

6.对甲方参加生产性实习的学生,乙方应向甲方实习学生支付一定的劳务实习费和生活补助,经协商为实习期_________元/月·人。对实习特别优秀的学生,乙方应提前按录用定级,按规定标准支付工资。

五、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要承担乙方劳务实习费和生活补助等经济损失,并缴纳违约金_________元/人,负全部违约责任。

2.乙方违约要以协议期限按规定标准支付工资、劳务实习费和生活补助等,并按______元/人予以就业补偿,负全部违约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就业、实习主管部门各一份,乙方一份。

八、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中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第8篇

摘 要:当前就业形势的严峻性和社会活动形式的多样化催生了高职学生实习现象普遍化和低龄化的现实,造成实习期学生权益时常受

>> 高职院校女生实习期法律权益的保护 高职学生实习期间合法权益的保护 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保护 浅析劳动合同法对高职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法律保护 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保护问题研究 中职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权益法律保障的研究 浅析高职院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 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权益保护 论大学生毕业实习期间的劳动权益保护 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保护的立法研究 新型高校法律关系对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影响及应用 关于保护顶岗实习学生法律权益的思考 高职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高职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易出现更换实习单位现象的调查分析 高职学生顶岗实习中的权益保护问题研究 浅析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权益的保护 实习期高职生劳动权益保护之探讨 宁夏职业院校学生实习期间权益保护路径探索 高职院校加强实习期学生管理的思考 高职院校顶岗实习期间的学生管理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

[2].http:///link?url=S58y_Qb7MM6duZ-zgbQ898lJsdxKdi6AKS0n4cqwliM5GWjj00KCnfxpaXe5_RJbHvf9KAR-_bmjw_ZEeDlkNK.http:///subview/15230/11091237.htm?fr=aladdin

[3].问清泓、宋晓波.《大学生勤工俭学有关法律问题探析》,《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

[4]. 何小勇.《实习劳动的法律规制探讨―――以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为切入点》,《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第12期

[5].刘琴.《论大学生实习期间合法权益的保障和法律维护》,《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7(12)

作者简介:

徐帅(1982年8月―),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就业指导课及德育课程教研工作。

第9篇

【关键词】 劳动关系 人身权益 就业协议 试用期 简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将会是一个积极的影响。但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无论是实习阶段还是就业之初,都存在一些具体问题,需要学校、用人单位和学生辨明实质,共同面对和解决。

1 实习时常遇的法律问题

1.1在校实习生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形成劳动关系

学生实习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积累实践经验,而对于用人单位,实习生与单位的正式员工有着本质的区别,实习生不可能在实习单位受到和正式员工一样的待遇,用人单位只是为大学生提供一个参加实践的机会,同时也是自身考察人才的一个过程,它们往往还要向实学生或者实学生所在的学校收取一定的实习费用,这样的情形与建立劳动关系,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的条件明显不符。对于在校的实学生而言,在单位实习毕竟不是真正作为单位的职工,所以在适用《劳动法》时有些牵强。对于此问题,目前国家还没有专门的规定,因此在解决过程中还需我们作进一步的探索。希望有关的部门尽快制定相应的其他细则和法规来进行特殊的保护。

1.2责任归属是学校,还是实习单位

大学生在用人单位实习,实际参与劳动和工作,难免会遇到身体权益受损的情况,这时候,应当由谁负责呢?如果是劳动者,按照《劳动法》和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或者由没有办理工伤保险的单位支付。由于实习是一个教学环节,实习生和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实习生也不是受《劳动法》保护的劳动者,所以在劳动当中受到了伤害,很难按照《劳动法》或者《工伤保险条例》来进行工伤认定,但肯定也不能由实习生自己负责。在这一法律关系中,实习生与学校和用人单位三方同时发生了法律关系:学校作为学生的施教者、监护人和实习活动的指挥安排者,应当预见并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权益问题与维权

实习期的所有权益,实习生都可以和实习单位通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实习协议,无论这种约定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双方都应当遵守,任何一方不遵守该约定,都是违约的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在学生实习报酬上,用人单位可与学生双方协商劳动报酬标准,但不应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且不得克扣学生的合法劳动报酬。所以,实习生遇到的实习单位违约,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形式要求实习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同样,作为另一方当事人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要求在校实习生在违约的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实践中也曾出现一些实习生由于违规操作,违反保密义务等行为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实习生承担违约责任。

3 就业中的法律问题

3.1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可随时解除聘用劳动合同,不需交违约金。但按照就业协议的约定,毕业生如果改变就业意向,在该期间内不继续履行就业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必须依据就业协议支付违约金。这里的问题出在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性质区别与时间衔接上。就业协议是由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而劳动合同则是由劳动法来调整的。就业协议及其法律关系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就应视为履行完毕,但目前的就业协议却以见习期、违约金等内容将效力一直延伸到了劳动关系中。其实,在学生就业后,用人单位如果继续以就业协议中的条款约束毕业生,那么就业协议中与法律规定想冲突的内容是不生效的。

3.2试用期期限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这是普遍适用于企业劳动关系的一项制度。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考察职工所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品行,看其是否与劳动职称相称。如发现其不称职或不符合招工条件,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3.3试用期辞职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里毕业生应当明确,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者无需提供自己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举证责任无疑限制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随意性,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3.4“五险一金”

无论你在什么单位就职,单位都应该给你申请独属于你个人的专项账户,缴纳社会保险,就是我们俗称的“五险一金”,“五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种保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工伤和生育保险则完全由企业承担。“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缴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险一金”带有一定的立法强制性,如果你没有享受到这种权利,就是单位违法了。因此,假如你发现用人单位不作为,完全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投诉。一般情况下都会无条件得到解决。另外,很多人在问:“试用期的工资都很低,那么保险呢?”答案是肯定的,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

4 后语

作为毕业生而言,应加强法律法规意识。就业单位违反劳动法规,毕业生要有维权意识。另外,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对应聘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以摸清该单位的发展前景。在签订正式就业协议时(劳动合同),要标注与应聘单位谈妥的待遇、福利、保险、食宿等条件。如遇到与标注谈妥的条件不符,求职毕业生可以向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以维护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第10篇

四处求医、负债累累,走投无路的她试图向酒店寻求帮助,不料却惹来无端的祸患,她不仅两次被公安机关以“骚扰酒店高层领导”传唤,而且最终被酒店开除了!

企业招人,都会给新招聘的员工一段实习期,可实习期里的员工,在企业的眼里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合格劳动者,没有任何保障。然而,如果不幸在这个节骨眼上患病,难道真的只能是忍气吞声,求助无门?

试用期里不幸患病,四处求医贫困女工负债累累

王利利出生于海南省屯昌县黄岭镇一户普通农家,今年21岁的她,2008年毕业于海南万和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应用专业技术系。2009年1月8日,王利利被招聘进入海南三亚颇为有名的银泰酒店,应聘的时候,她是做为银泰酒店的文员招进的。银泰酒店规定,像王利利这样刚走入社会的大学生,都有一个月的实习期,在一个月内的实习工作期间,如果表现出色,就转为酒店的正式员工。

1月10日,王利利正式进入酒店上班,被分配到客房部做一些清扫客房的工作,这也是酒店对一些白领岗位员工正式就职前的考验,让这些将来的白领们,多方面了解各个部门的一些具体工作流程。

王利利第一天上班,就不停地向同事们讨教工作上的一些经验,干起活来也非常努力、认真,总是使自己清扫的客房一尘不染。那种比自己家里搞卫生还要认真苛刻的态度,让同事们不太理解,却又有些佩服。同时,同事们又发现,王利利自己非常讲究卫生,经常喜欢洗手,穿在身上的工作服,也经常用毛巾擦拭。

清洁客房的工作,整个过程都是在和灰尘打交道,环境并不好。王利利问同事:“你们为什么不戴口罩工作?”

“那也太小题大做了吧?”同事们面面相觑,酒店里不比那些满是尘嚣飞扬的工厂或者工地,灰尘的数量毕竟有限,戴口罩太夸张了。见同事们对自己的想法不以为然,王利利无奈地摇摇头。

当天晚上下班后,王利利到商场里买了口罩。第二天上班时,客房部的领班刘温玉见王利利戴上了口罩,非常吃惊:“为什么要戴口罩?你会吓到客人的!住店的客人会以为你是一个患病的员工,怕传染上你的某些病菌而远离你,甚至有可能转而退房住其他的酒店。你这样,会影响酒店的生意的!”

王利利理直气壮地说道:“我觉得恰恰相反,客人会认为我戴口罩而更加放心住店,会觉得与酒店的员工接触更加放心,不会有可能传染到疾病。”

刘温玉说不通王利利,想到酒店没有明文规定不允许戴口罩,况且王利利现在只不过是在客房部临时工作,自己也犯不着较真,便走开了。

2009年1月22日下午,王利利在打扫客房时,忽然感到脸部有刺痒的感觉,她以为是皮肤过敏,多次用毛巾洗脸,直到下班离开酒店,王利利身上的刺痒感觉才略为好转。“可能和客房的某些气味有关吧。”回到住的地方,王利利看着镜子中自己的脸,暗暗地想。

1月23日下午2时,王利利再次打扫客房时,那种刺痒的感觉不但加重了,而且身上许多地方都出现了刺痒症状。王利利忍不住双手不停地在身上各处抓痒,没想到,抓痒后全身都出现了红色痕迹,很有些吓人。

一位同事见状后,让她赶紧去找酒店医务室看病拿药。王利利找到医务室的李海燕医生,李海燕医生给王利利开了三天的抗过敏药氯雷他定片,每天服用一片。

三天过后,王利利的刺痒病情不但未见好转,反而更加严重了,脸上因抓痒而留下的多处红色伤痕更加醒目了。李海燕医生说酒店医务室缺乏一些必要的医疗设备,建议王利利到外面医院检查治疗,并写了建议王利利外出看病的条子。

银泰酒店的人事部经理孙咏梅当即同意了王利利的病假申请。

1月27日,王利利来到三亚市人民医院就诊,被确诊为荨麻疹。遂在该医院打了三天针,因效果不明显加上囊内羞涩,她又回到酒店医务室。李医生再次给她开了三片氯雷他定片,并增加了强的松同时服用。可三天后,王利利的面部还是痒痛,而且病情逐渐加重。

上班没几天。尚未拿到工资,经过这一番折腾,王利利身上的钱很快花光了,她只好回到老家,从父母手中拿了500元钱,再次到三亚人民医院治疗,医生又开了一些强的松和艾洛松等20天的抗过敏药。不料,药吃完后,病情还是没有明显好转,而且痒痛由面部扩散到了全身。

王利利决定到更大的医院去治疗,但她身上所带的钱早已用光,只好去向一些好朋友及同学们借钱,好不容易借到了2000元钱,王利利来到海南省皮肤病医院就医,专家确诊是荨麻疹,又给其开了15天的抗过敏药。

在王利利外出酒店治病期间,银泰酒店一共给王利利批了37天的病假。因为病情的原因,王利利没有再住在银泰酒店,而是回到了家中,这样更便于治疗和得到家人的照顾。

期间,王利利几次回银泰酒店找人事部经理孙咏梅和总经理助理滑晓耘,希望酒店能解决她的部分医疗费,得到的回答却是因为她是实习生,酒店没有给她购买保险,自然无法报销她的医疗费用。

医疗费用无力承担,寻求帮助惹来两次公安传唤

病魔缠身又身无分文,王利利非常伤心,这么多年,家里为了供养她完成学业,早已一贫如洗,她最大的愿望就是大学毕业后,找到一份工作补贴家用,没想到,父母没有等到她的回报,她却再次成为父母的负累,她不知道这样的求医路,何时才是尽头。

,2009年2月28日上午10时,正在海南省妇幼保健院进行治疗的王利利,接到银泰酒店的人事部经理孙咏梅的电话,要求她回酒店补办请假手续。“可……可我现在海口的医院里住院治疗呢,现在无法回去啊。能不能我先口头请假,等我出院后再回去补办手续啊!”无可奈何的王利利请求酒店再继续延长假期。

3月5日上午10时,王利利又接到了人事部经理孙咏梅的电话,要求她第二天回酒店上班。王利利解释自己的病情尚未好转,依然在住院治疗,请孙咏梅根据特殊情况延长假期,自己只要治好了病,就及时回酒店上班。

“希望你的病能够尽快治好!”电话的另一端,孙咏梅并没有拒绝王利利延长假期的要求。

此后,王利利的病情一直没有好转,她只好又到海南武警总队医院看专科门诊。尽管王利利先后去多家有名的医院多次治疗,可是病情始终反反复复,没有一点起色,而先后的医疗费却已经花去了1万多元。

从5月份开始,王利利的病情又有了新的状况出现,产生了严重的耳痛耳鸣现象,听力逐渐下降。同时,父母因为给她治病,已借遍了所有的亲朋好友,再也借不到一分钱了,王利利陷入了困境。

5月20日,王利利怀着最后一丝希望,回银泰酒店找领导,希望可

以报销她的部分医疗费用。当天,酒店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在外面出差,王利利向总经理助理滑晓耘说明自己的情况,希望酒店能够帮帮她,以便自己能够得以继续治疗下去。

滑晓耘一口回绝了王利利的要求:“你处在试用期,是一名实习生,不是属于《劳动法》上合格的劳动者,酒店没有义务为你解决医疗费用。”

同时,滑晓耘还告诉王利利一个不幸的消息,由于王利利在病假到期后没有及时回酒店上班,也没有回酒店及时补办相关手续,她的这种行为已经可以被酒店做为旷工处理,现在没有开除她,已经是酒店对她的最大帮助与爱护了。

王利利懵了,半晌,她喃喃地说道:“我因为当时不在三亚,在海口住院无法回来办手续,可我口头请假了啊。再说,员工生病期间,酒店不能做出开除员工的决定啊。”滑晓耘看了一眼王利利,再次声明酒店和王利利签的是实习合同,不是劳动合同,不能算一种真正的用工行为,王利利在实习期间只能算是一种培训性质的学习,酒店有权在实习生实习期间,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

王利利疲惫地从酒店里走出,她的内心无比感伤,一场看起来只是很小的皮肤病,却越治越严重,不仅负债累累,而且本来可以从实习生转为酒店文员的机会也可能失去了。

6月7日上午9时,为了保住工作,也为了能够唤起酒店的同情,王利利壮起胆子,给银泰酒店的总经理发了一封《致三亚银泰度假酒店刘总经理》的求助信。

把信投进邮筒后,身体疼痛难忍的王利利晚上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想到银泰酒店总经理接到信后无数个可能的回复,忐忑不安的她又给银泰酒店的董事长发去了求助的手机短信。短信是这样写的:“董事长您好。我是银泰酒店实习生王利利,在实习期间患病花去了大笔医疗费,希望酒店能够给予报销部分费用,万分感谢!”

6月8日上午10时,正在家中浑身痛得无法自支的王利利接到了三亚市下洋田派出所的传唤,原来酒店向派出所报警,声称她骚扰了酒店高层领导。

王利利没想到自己的一个求助短信也触犯了法律,在派出所录笔录时,她的泪水一直不停地流着。警察告诉她,这种凌晨发短信打扰领导正常休息的行为,是不对的。因为是初犯,对她进行一番口头教育后,让王利利离开了。

王利利非常伤心和委屈,自己一个手机短信竟然被派出所传唤,自己提的都是非常正当的要求呀。既然晚上不能够给领导发短信,那就在上班时间发吧。当天下午4时,王利利又把以前发给董事长的短信重发了一遍。

两次给银泰酒店董事长发手机短信,都没有任何回复。6月9日上午10时,王利利又把发给董事长的短信重发了一遍。

6月9日上午11时,三亚银泰酒店人事部经理孙咏梅给王利利打电话,说她的信刘总经理已经收到,并问王利利有何需求,他们将向领导汇报后给她答复。王利利病后第一次露出了笑容,她的求助信终于让领导看到,也许即将给予经济上的帮助了!

下午4时,王利利怀着感激地心情,拨通了人事部经理孙咏梅的电话,孙咏梅的回答却让她大吃一惊:“你因为长期旷工,已经被酒店开除了,现在已经不是酒店的员工,我们无法帮助你。”随即就挂断了电话。

王利利还没有从被开除的打击中回过神来,她的手机响起了短信的提示,打开一看,是孙咏梅发来的:“我们将以法律来维护酒店的权益。”

王利利彻底懵了,自己在走投无路的时候寻求酒店的帮助,却在病中被开除!她鼓起勇气,给董事长发了一条手机短信:“董事长您好。我是银泰酒店实习生王利利,请问为什么酒店在我生病期间把我开除了?”

患病期间被开除,实习员工权益如何维护?

王利利没有等到银泰董事长的短信回复,却等来了派出所的第二次传唤。6月10日,三亚市下洋田派出所的警察以王利利骚扰了银泰酒店高层领导,再次将她带回了派出所。

王利利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不但没有向银泰酒店要到一分钱的医疗费,反而两次被警察传唤,她决定多方求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王利利对于自己在生病期间银泰酒店单方面开除自己,并不负担一分钱的医疗费用的问题,王利利认为这严重地侵犯到自己的权益,于是,她多次找同学朋友和有关单位,结果大部分的朋友对她是否能够讨还公道不抱太大的希望,他们告诉她,实习生是一个法律盲区,很多实习生和用人单位打官司,赢的很少,原因是实习生不能算做是真正意义上的劳动者,让劳动仲裁部门很难仲裁。

由于实习生这一特殊身份,讨回公道困难重重,得花无数的精力和时间。对于还在病中的王利利来说,这是根本没有办法做到的事情,同学好友都劝她,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尽快把自己的病治好。

6月22日,王利利好不容易在朋友的帮助下筹到1万元钱,乘火车上北京总医院医治耳病。总医院的五官科专家告诉王利利,由于她长时间服用大量的抗过敏药品,影响了肾脏功能,进而影响到听力。

经过在北京一个月多的住院治疗,王利利的听力基本恢复了,皮肤刺痒也基本上治好了,可是,她前后几个月花费的医疗费已经达到了23230元,加上奔走各地的车旅费,已经超过了25000元钱,所有的钱,都是借的。

8月10日,王利利赶回海南。第二天,王利利来到银泰酒店,和人事部经理及总经理助理滑晓耘进行了正式交涉,她们两人说王利利在酒店上班13天,已经付给了她700元工资,王利利患病原因,是有些人皮肤会因为个别环境过敏,但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与酒店有关,酒店报警两次,是因为王利利多次发手机短信骚扰领导所致,王利利没有补办相关手续,被开除完全是按照酒店制度办事。至于没有给王利利报销部分医疗费用,是因为没有给王利利买过保险,王利利是实习生的身份,酒店没有给实习生买保险的义务。

王利利在银泰酒店交涉未果后,转而去向有关政府部门寻找援助。她找到了三亚总工会。

8月14日,三亚市总工会帮扶中心根据王利利的具体情况,给予王利利1000元的援助,这已经是工会援助的最高限额。三亚市总工会帮扶中心的林部长对此事表态,对实习女工王利利患病被开除一事,工会将联合三亚市劳动监察支队对该酒店展开调查。不过双方应该先进行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再进行劳动仲裁。

三亚市劳动监察支队负责人表态说,即使是实习合同,一上班也就是产生了劳动关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员工治病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即使员工病情痊愈,员工在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对其调整工作岗位,而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主任谢乐安律师认为,《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从《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的通知》第3条规定可以看出,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说,试用期同样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王利利在实习期间患病,银泰酒店无权开除王利利,酒店明显有涉嫌违法的行为,工会应该严肃处理。自从新劳动法颁布实施后,以前试用期过长的现象已经没有了,但还是出现了一些维权盲区,比如有些企业,总是不断地招收大量的试用期员工,又在员工试用期满的前一天与试用期员工解除合同,以此来达到低工资用人赚钱的本意,这就需要一些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甚至有一些政府部门,面对实习生的问题,以百般理由推脱,这其实是一种违法渎职行为。同时,也希望《劳动法》有更加完善有关于试用期员工的保护条款。

我们衷心希望王利利拿起法律武器,早日为自己讨回公道。

新闻链接

药企员工试用期怀孕遭辞退,律师称药企违法

第11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关于一些毕业生协议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毕业生协议书1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学生 家长 (简称乙方)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自愿申请报读新世纪教育集团下属院校南充理工学校举办的___级中专专业学习。学制三年,三年合计交学费5400元(大写伍仟肆佰元整)。毕业合格后由甲方根据乙方志愿和乙方自身条件负责推荐就业。

一、甲方职责

1、责督基地学校按国家颁布(或经教委批准)的教学计划对乙方进行教育培训,除乙方自动弃学、伤病辍学、违纪停学以外,督促学校保证98%以上的学生合格毕业,并按四川省或重庆市教委规定发给全国通用的中专毕业证书。

2、甲方在乙方职业品德优良、职业观念正确、学历及职业技能合格毕业、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提供三个以上用人单位供乙方选择,直到乙方根据自身条件满意就业为止。

3、除乙方自动放弃推荐或达不到岗位要求又拒绝甲方合理的推荐外,根据"双向选择,公平竞争"的推荐原则,凡合格毕业生在毕业后三个月内确属甲方原因未能成功推荐就业者,由甲方赔偿其双倍学费10800元(大写壹万零捌佰元整)。

4、乙方到用人单位之日起一年内,若非乙方个人原因造成失业,甲方免费为其再推荐就业,乙方从就业之日起六年内,凭《毕业生就业合同书》可享受甲方在全国各地办事机构的优惠服务。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甲方不退任何费用,乙方在学习期间,凡因违纪被开除或因自身原因退学者,甲方不退任何费用且本合则自行终止。

乙方为取得毕业证书或自愿放弃就业(含在就业推荐期间自行联系到用人单位),甲方不予推荐,也不退任何费用。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学习和训练,并达到相应的考核标准和获得毕业证书。

若乙方品优而学习成绩和技能未达到合格,但仍要求推荐就业者,可申请由甲方根据乙方自身条件推荐就业。

3、乙方在接受甲方推荐过程中,本着"社会需要第一,个人志愿第二"的择业原则,根据自身条件积极配合用人单位和学校工作。

凡因乙方不能达到岗位需要、拒绝推荐或接受推荐后自行离职,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就业必需的证件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5、凡签订此就业合同且进行律师见证者,需缴纳律师见证费100元(大写壹佰元整)。

三、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当地仲栽机构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商定,乙方请家长作为其履行义务的担保人。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毕业生协议书2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

标的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价

数量 计量单位 总价(元)

合 计 大写: ¥: 元

注:标的物单价固定,数量为暂估量,最终结算以现场收料人员签收的票据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条.质量标准

应符合 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及验收

1.甲方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备货,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将砌块及时送达至 。

2.标的物的包装、供货、运输、卸车等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随意在现场卸货。

4.到场后损坏率应小于

%,经现场取样验收合格并填写验收单后视为甲方接收。

5.货到现场三日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运输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结算及付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因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如乙方未按时将货物送到施工现场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3、乙方须保障甲方使用其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

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如违反本约定,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同解除

1、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并拒绝更正,或乙方迟延履行合同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迟延付款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从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生效,如采用邮寄方式送达,双方一致同意按本合同地址发送邮件15日后视为送达。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依法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签字或盖章,以后签字或盖章一方的签字或盖章日为合同生效日;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企业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电话: 电话:

毕业生协议书3合同编号: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现聘用(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2年,从20__年2月6日至20__年2月6日止。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从20__年2月6日至20__年5月6日止。

第二条 工作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三条 工作条件的劳动保护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 教育培训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 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5天,40小时,每天8小时工作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确因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相应时间的补休。

第六条 劳动报酬

按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月基本工资为 元。其余各类津贴、奖金等发放按公司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 日,实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七条 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伤、残、死,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甲方在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为乙方购买的商业保险,在保险期内,甲方有权变更或撤销险种。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治疗的,按照《常州市劳动合同规定》之规定,给予相应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医疗费用等按照国家和常州市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⑴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⑵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⑶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⑷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⑴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⑵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⑶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⑷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⑴在试用期内的;

⑵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⑶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⑷乙方因其他情况需要辞职,需在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⑴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⑵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常州市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对于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因各人情况辞职或离职,在培训期内的安培训费的100%赔偿,并退还任职最后3个月薪金;在培训结束后的,将酌情减免培训费的赔偿金额。

第十条 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时,可凭医院出具的有关证明,享受甲方规定的1年7个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当有薪病假日累计超过7天后,甲方将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

第十一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依据国定的有关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双方约定的事项,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 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辞退、除名、开除乙方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由争议的一方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从仲裁裁决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即日起十五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常州市劳动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甲方(盖章) 公司(盖章)

20__年2月6日

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20__年2月6日

毕业生协议书4甲 方:

地 址:

乙 方:

身份证号:

所在学校:

为明确实习人员与实习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实习期限及工作安排

1、按照甲方的岗位需求,乙方经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推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甲方指定岗位实习。

2、甲方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安排乙方实习活动包括必要的培训,以提高乙方的实践能力。

3、甲方不承诺乙方毕业时一定录用其为公司员工。

如果实习结束,经双方协商愿意达成正式劳动协议,甲方优先录用乙方为公司员工。

二、实习岗位

4、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所学专业,安排乙方到

部门,从事 工作。实习期间,甲方可以根据其需要和乙方的具体情况对实习岗位进行调整。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甲方在乙方实习期间,协助乙方所在高校对乙方进行管理;

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元/月的基本生活补助;尊重乙方休息权;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保障乙方在实习岗位的安全;实习结束时配合乙方所在学校共同对乙方进行考核鉴定,出具实习证明。

6、乙方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安排的内容参加实习,按时完成实习期间甲方交付的任务和工作;

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

7、实习期间乙方应遵守的规定: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及管理规定;

(3)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操作规程,如有违反造成甲方财物损失,按甲方规定处理。对于不能遵守相关制度的学生,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对乙方做出警告、通报或单方即时解除协议,终止乙方在甲方的实习,但是应提前告诉乙方和说明原因。

8、实习期间乙方在说明原因并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与甲方解除协议。

四、违约责任

9、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各自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即为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10、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包括保密制度),甲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学校反映,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教育或终止实习。

如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

11、甲方未能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基本生活补助,乙方有权追偿。

五、其他规定

1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补充约定或协商解决。

13、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经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和乙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毕业生协议书5甲方(卖方): 电话:

地址:

乙方(买方): 电话: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在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品名、数量及规格

乙方在甲方商行___年05月18日买玉雕工艺商品(小平安牌(吉祥件)600件。

二、付款方式

商品总价款:伍拾陆万肆仟捌佰圆整(¥:564800.00元)。乙方验货后采用现金形式支付甲方60%,剩余40%货到付款。

三、包装方式

按传统包装(外包装木箱,内包纸绢)由供方负责包装。

四、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由甲方负责运输,运费由乙方承担,货到新疆如出现破碎,或与原货不符,由甲方负责,新疆交货后由乙方负责一切责任。

五、双方责任义务

1、甲方保证向乙方所销售商品品质和质量。

甲乙双方在签定买卖合同前无异议,合同立即生效。

2、甲乙双方履行各自义务后,双方无异议签字后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立即生效。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第12篇

乙方(单位):

丙方(学生):

为了加强产、学合作,提高学生实践工作能力并保证顺利就业,根据用人单位提出的要求毕业生提前离校参加顶岗实习的要求,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互利互惠和互守诚信的原则,就丙方到乙方实习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合作内容

1、乙方与丙方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在甲方协助下安排丙方到乙方进行相关专业岗位的顶岗实习。

2、甲乙丙三方共同配合,安排好丙方课程学习、考试考核、毕业设计、毕业手续办理等相关事宜。

二、实习时间

乙方安排丙方实习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协助丙方办理相关的离校手续,保证丙方顺利参加实习;

2、甲方应定期或不定期与乙方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了解丙方实习状况,协助处理丙方实习期间的有关问题,确保达到实习目的;

3、甲方根据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安排丙方参加课程辅导、考试考核、毕业设计(答辩)及毕业手续办理等活动;

4、合作期间,甲方不得将丙方推荐给其他用人单位。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丙方进行实习前对丙方进行安全生产、劳动纪律、质量管理、生产现场管理、消防安全和产品知识等教育培训;

2、乙方负责对丙方进行生产实习前的体检并承担全部体检费用。如丙方身体不符合乙方要求的(如烈性传染性疾病、重大身体缺陷等),乙方有权拒绝丙方进入实习并解除就业协议,及时通知甲方;

3、丙方实习期间,由乙方负责对丙方进行考勤、考核,并按月向丙方发放实习补贴。具体标准为: 1100 元/月;

4、乙方负责安排好丙方实习期间的食宿、安全管理; 5、乙方应与甲方积极配合,为丙方参加甲方安排的教育教学、考试考核和毕业设计(答辩)等工作提供支持和便利,以保证丙方顺利毕业。

五、丙方权利、义务

1、丙方在乙方实习期间,应服从乙方的实习安排及管理,并严格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

2、实习期间,如丙方违反乙方规章制度由乙方按章处理,如严重违反乙方规章制度,乙方有权终止丙方的实习并解除就业协议;

3、丙方应积极与甲方联系配合,按照甲方安排参加课程辅导、考试考核、毕业设计(答辩)及毕业手续办理等活动。如因消极对待不能顺利毕业,后果自负。

六、安全及其它约定

1、丙方实习期间,乙方和丙方应当签订安全协议和临时劳动合同,由乙方负责为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劳动保险;学生离校后的安全问题由乙方和丙方负责。

2、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如丙方不按时到乙方实习、或实习期间擅自离开乙方,乙方将终止丙方的实习,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丙方。

七、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如有争议,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提交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协议文本及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