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5 09:56:2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宏观经济管理关系,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宏观经济管理的存在意义
现阶段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经济的建设还不是很完善,要找到符合我国国情的经济发展模式,才能更好地发展我国的经济,宏观经济的管理正是这种模式,它能很好地带动我国目前这种滞后的经济发展模式,因此,宏观经济管理模式在现代是很受欢迎的。
1.市场经济缺陷需要宏观经济管理进行弥补
我国的人均收入水平不断提升,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这就对市场造成各种的影响:供不应求、垄断现象不断发生、社会资源的分配问题等。这种情况都需要利用宏观经济管理进行改变,从而使我国市场经济得到更好地发展。
2.我国的国情需要政府采取宏观调控
我国现阶段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虽然在做不断的完善,但是顺应现在的国情是很困难的,然而宏观经济的管理模式对于这种国情的发展很有帮助,为了使我国市场经济有更好的发展,就必须使用宏观经济管理的模式,从而使我国的经济跟上时代的潮流,同时为了实现共同富裕做好铺垫。
二、中国宏观经济管理主要特征及所受影响
政府的介入和以工业为主采用投资的方式进行经济的发展使我国宏观经济管理所要表现出的一些特点。在我国正在以飞速向前跑的同时,其他国家不仅已经具备了这些技能,还能很好地使用,所以在设定经济管理模式的时候既要符合我国的国情,还要以其他国家优秀的管理模式作为参考,做到取长补短,从而制定真正属于我国的经济管理模式,宏观经济的管理模式就是很出色的一种模式,结合其他国家的案例和我国国情对宏观经济管理进行进一步的改进。对于投资模式的进行要根据不同的经济发展要求作出投资,面对不同的市场进行不同的实际操作,比如:在美国GDP的提高主要是因为人们的消费达到一定的水平,投资的提升只占一小部分,但是在中国却恰恰相反,投资占主要的地位。对于这种不同点,更加要重视企业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宏观经济管理,利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投资模式使我国的GDP有所提升,从而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
三、宏观经济管理对于企业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
1.社会大生产背景下的的必然趋势
(1)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管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每个经济管理部门之间都有很严密的联系和竞争关系,同时在商品经济的管理过程中对于每个单位之间更是要求严格,所以为了能够更好地发展进行必须采取按劳分配的处理方式,只是根据现在市场经济所发展的趋势,是不能满足我国的需求,要利用根据我国国情制定的宏观经济管理模式进行管理,要求各种经济都要根据宏观经济模式进行管理,从而使我国经济全面协调发展。比如:在煤炭产业,根据宏观经济管理模式进行改造,五大产业的经济发展都是以煤炭为基础进行发展的,所以如果煤炭市场出现问题,五大产业也就会受到影响,因此,宏观经济的管理对于公平的分配是很有帮助,真正做到了按劳分配。(2)社会化大生产主要是根据政府的指挥进行发展的,但是在进行大生产的时候很容易出现政府懈怠的现象,从而使整个社会生产没有办法正常的进行下去,对于这种情况就要有一种相应的经济管理模式进行管理,使我国的经济有更好的发展,例如:在煤炭的生产过程中,很多企业为了谋取更大的利益,进行盲目的生产,出现生产过剩的情况,对我国煤炭资源造成了严重的浪费。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宏观经济的管理模式能对其起到很好的作用,使我国经济重新回到正确的轨道上。
2.加强宏观经济管理可以非常有效地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健康发展
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经济体制的制定是很重要的,近几年我国不断改变经济管理体制,不断加强宏观经济管理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性,同时政府也在不断地参与我国经济的发展,目前私企的数量不断增加,国家正在加强国企的建设,使政府对各种企业进行相应的管理,从而使我国企业市场经济的发展更为突出。
3.宏观经济管理手段能够调节市场的缺陷
关键词:宏观调控 消极经济管理 积极经济管理
中图分类号:B032.2文献标识码: A
宏观调控
1.1经济调控现状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其基本的运行模式可谓已经渐趋完善与成熟。我国经济的发展一般来说,有两只看不见的手在一直进行着调控。看不见的手,市场调节,与看得见的手政府的宏观调控,两种调控手段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二者共同促进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今天我们所要讲到的消极宏观经济管理与积极宏观经济管理主要是针对我国政府的宏观调控来说的。我国政府为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有必要对我国的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不过对于不同的经济发展态势,以及遇到的问题的不同,所以我国政府在调控的过程中也会根据实际的需要来采取消极的宏观经济管理模式或者是积极的宏观经济管理模式。
1.2宏观经济管理
对于我国经济发展现状,我国政府在采取宏观调控实现其经济只能的时候,应该与市场经济这只看不见的手,密切的配合,不可使二者之间产生了矛盾,这样只会阻碍我国经济的发展。所以宏观调控的时候,应该不仅看清当时我国经济发展的态势,还应注意到市场调节的程度及成果如何,然后才能确定我国政府的宏观调控是应该采取积极的宏观经济管理还是消极的模式。
1.3消极宏观经济管理
首先讲到的便是消极的宏观调控经济管理,在不同的经济发展态势面前,为配合市场的调控与发展,我国政府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然而在有所为的过程中,对经济的调控也应该有个合适的度,来实现其经济职能。在宏观调控的过程中,并没有太强力的对经济的发展态势进行干涉,或者更多的政府采取有所不为的措施,亦或是对此阶段的经济发展中市场调控有了更多的依赖。这就是我们要提到的消极宏观经济管理了,一般情况下,政府会采取消极的宏观经济管理模式,大多是在经济发展较为平稳,并且没有遇到太大的风波跟问题,只在市场的调控下,便能很好的醋精经济的发展。所以此时的政府不用对经济的发展有太多的宏观调控,为了更好的维持经济发展的态势政府大多会采取消极的宏观经济管理模式。
1.4积极宏观经济管理
然后要讲到的便是宏观的经济管理模式,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政府在实现宏观调控的时候,要与看不见的手,市场调节来相互配合,共同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市场调节对经济的发展有极大的作用,不过市场调节也不是万能的,再很多的时候市场调节会出现失灵的状况,所以在这个时候如果政府还采取消极的宏观经济管理模式,只能让我国的经济变的更为糟糕。因此,这个时候就是政府宏观调控实现其作用的时候了,政府应该采用积极的宏观调控模式,对经济进行大力的规整和指引,以引导我国经济回到正常的运行轨道。
消极与积极不同适用范围
2.1宏观调控方面
在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现有态势下我国政府的宏观调控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当然政府宏观调控的内容,不管是积极的宏观经济调控,还是消极的宏观经济调控,都是包含多方面的。主要包括,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对外贸易较为复杂,仅靠市场调控,有较大的不足,所以应该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进行。还有便是,外资的利用以及对外的投资,在汇率方面对外汇的管理,以及国际收支的管理。在经济发展的对外方面,市场的调节有太多的局限性,特别是在有些国家不正当的经济竞争面前,市场调节甚至会出现失灵的情况,所以在此情况下,就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另外便是政府对内经济发展的调控了,首先便体现在国内经济增长的调控,然后便是对于国内的产业政策,以及维护我国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政府制定的货币政策,然后为避免市场的混乱,还会包括市场价格政策,为控制失业率,还会包括就业政策。这些都是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来实现其经济职能。当然对于国内,政府的宏观调控,还应包括,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管理。
2.2不同适用范围
一般来说,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中,消极的宏观经济管理与积极的宏观经济管理会有不同的适用范围,不管是在内的经济管理还是对外的经济管理。在对外方面,如果世界的经济总体发展平稳没有太大的世界经济风浪的出现,并且我国与世界经济的贸易渠道正常进行,那么对于我们国家的宏观调控来说,应该采用消极的经济宏观管理,不用太多的干涉其发展。不过当我国的对外经济面临较大的危险,比如过度的贸易壁垒,或者世界上出现了范围较大的经济危机或者金融风暴,那么就应该是政府采用积极宏观经济来应对。国内的经济发展情况亦是如此,国内经济平稳的运行,人们安居乐业,那么政府就可以采取消极收缩的调控,由市场来更多的调节。如果我国经济市场中出现了一些不良因素,哄抬物价,恶意炒作等,就需要政府采取积极宏观经济调节模式来维护经济的健康发展了。
总结语:通过本文的介绍,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到我国政府在实现其经济职能时,所采用的的两种形式,消极宏观经济管理与积极宏观经济管理的具体内容。透过这两种基本的经济管理方式,我国政府在稳定我国经济平稳运行,促进我国经济健康发展方面有着极大的影响力。 讲,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所以说,虽然消极宏观经济管理与积极宏观经济管理都是政府宏观调控的具体方式,不过这两种方式却是有不同的使用情况和范围。因此这就考验了我国政府在对待我国经济形势面前,应该理性的做作判断,以更好的对我国经济发展提供指导,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行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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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区域经济;发展差异;宏观经济;管理
中图分类号:F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4-0110-02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发展,国民经济有了更大的进步,全国各地区的经济有了整体上的提升。然而,由于经济政策、地理环境、经济基础以及其他各种因素的影响,有些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经济水平大大提高,而有些地区的经济发展则比较缓慢,整体经济状况落后。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国民经济有了更大的飞跃,在这样不平衡的发展状态下,区域经济发展差异进一步扩大化。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性,不仅直接影响着这个地区的人们的生活质量、教育质量,也不利于国家进行宏观经济管理。
一、区域经济发展差异对宏观经济运行产生的影响
1.适度的区域经济发展差异对宏观经济运行产生积极的影响。如果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在一个合适的度上,将会对宏观经济的运行产生积极的影响。第一,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性是区域间进行合作和竞争的基础。差异的存在,表示一方优势的存在,因此有利于区域比较优势的发挥,能促进优势区域的进一步发展。第二,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具有激励作用。如果一个区域的发展与其他地域发展相比存在着落后性,那么将会对这个落后区域产生激励作用,能促进他们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进取,努力拼搏,并借鉴先进区域的经验,锐意发展,从而政治、经济、思想都有了进步和发展。因此,适度的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性会促进区域竞争的局面的出现,并共同提高,最终实现国家经济的共同进步、共同发展。
2.过度的区域经济发展差异对宏观经济运行产生消极的影响。如果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性越过了一个合适的度,易造成失稳,将会对宏观经济的运行产生消极的影响。由于差异性比较大,那么区域间将会出现产业结构断层、贸易受阻、收入分配不公、消费不足与消费过度并存等问题,极大地阻碍了某些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例如难以实现充分就业、稳定物价、增长经济等。如果一些区域的经济差异性特别大,将会影响社会的稳定性与安全性。
二、中国宏观经济管理的关键问题
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性,使中国区域经济被区分为两部分:发达区域经济和欠发达区域经济。这种区别的存在,大大增加了中国进行宏观经济管理的难度,同时也带来了发展与改革的矛盾、协调区域发展与赶超发达国家的矛盾、主导产业尽早换与传统产业迅猛发展的矛盾、“双二元结构”的矛盾。就中国现在的发展状况和发展趋势而言,这些矛盾的存在是很正常的,它是一个国家经济快速发展并将步入一个新阶段的必然现象。如果能正确、科学、合理地处理好这些实际矛盾,将能指明中国经济发展的道路,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使中国的经济走上一条健康、持续的发展道路;如果不能对以上矛盾进行正确处理,将会极大地影响乃至阻碍中国经济的发展,不利于国家整体经济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国的实际,这些问题的解决,主要是依靠宏观经济管理的作用。
1.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最佳结合。在经济管理问题上,如果单位时间内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实现最大化,那么说明经济效率最高。而公平则是指个体或集体能平等地获得政治权力,享受和占有平等的社会财富。公平能激发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利于提高人们的工作效率。因此,进行宏观经济管理时,如果以最公平的方式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即是实现了工作者与获利者的双赢。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就是实现了利益创造者与国家的双赢。
2.实现灵活性与统一性的结合。要实现宏观经济管理,必须做到灵活性与统一性的结合。统一性是指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一致性,通过统一的政策对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动进行调节和控制,为微观活动创造一定的条件,从而促进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这是宏观经济管理的必然要求。但统一性只是其中之一,还需要结合灵活性,因为中国拥有众多的人口,地域辽阔,各区域人口密度也不一样,经济发展水平和生产力水平也各不相同,每个区域的实际情况完全不一样,但宏观经济管理作为一种整体性、综合性的权利,必须由中央政府进行掌控,所以只有结合灵活性与统一性,才能利于地方政府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宏观经济管理的统一政策进行灵活的实施,从而实现宏观经济管理政策和法令效果的最大化。
3.实现均衡发展与倾斜发展的结合。除了以上两点要求,还必须实现均衡发展与倾斜发展的结合。因为对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而言,要追赶并超过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必须要接受倾斜发展的局面,这是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水平所决定的。就均衡发展而言,并不是要求国内的每个区域的经济发展规模、速度、水平都是均衡的,而是要确保每个区域都能把自身的相对优势以及绝对优势充分地发挥出来,在区域分工中占有属于自己的地位,从而确保本区域“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精”的强有力竞争态势。任由区域经济发展差异的进一步扩大发展,或者完全否认区域经济发展差异的存在,都不是一种科学、实事求是的态度。
三、区域经济发展差异状态下宏观经济管理的基本政策框架
中国在区域经济发展存在差异的状态下,一方面,我们应该确保全国区域的经济都处在一个不停发展的进步状态中;另一方面,还要确保区域经济发展存在差异在一个合理的、社会可以接受、容忍的范围内,不应过大。为了完成这样的追求目标,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宏观经济管理必须处理好以下几点关系。
1.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区域都可以依据自己的能力,创造本区域的价值,发展本区域的经济。然而,就国家政策公平问题来看,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难以避免。如果国家没有对全国各区域一视同仁,而是区别对待,例如,给予某些区域特殊政策,而却又不给予其他区域,这种不公平的政策,就会对区域经济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
2.坚持计划和市场相结合的原则。中国目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面对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存在差异性的问题,如果只是依靠市场进行调节,市场运作也只由市场机制进行的作用,那么不仅不能处理好区域经济发展差异性问题,甚至还会进一步扩大差异性,增加其不平衡发展的可能性。因此,进行宏观经济管理时,必须坚持计划和市场相结合的原则,重视计划的作用,而不能放任自流,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宏观经济管理的基本政策框架的完整性、科学性。
3.坚持倾斜政策与协调政策相结合的原则。中国进行改革开放后,就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倾斜政策。倾斜政策的主要特征,就是区域倾斜。区域倾斜政策的提出与实施,使中国的沿海地区得到了中央政策的保护,经济快速迅猛发展,并取得了极大的成就。然而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区域倾斜政策也不例外,它的实施,一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促进了改革开放往深度、纵向发展;另一方面也起到了一些消极作用,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其他区域得不到一样的政策照顾,由于所处的政策环境不一,因此不利于这些区域的经济发展,原有的区域经济差异性进一步扩大化。因此,为了避免区域差异进一步扩大化,我们应该坚持倾斜政策与协调政策相结合的原则,例如,以产业倾斜(严格定义是:“指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对于国家规定的重点产业、支柱产业实施倾斜,而不论这些产业是分布在哪一个区域。”)代替地区倾斜,不仅能改变区域政策不公平的情况,而且还能协调全国产业结构体系,促进全国产业分工局面的形成,同时有利于产业政策在各个地区的推行和实施。
4.坚持经济手段与法律手段相结合的原则。为了确保中国地方政府在区域内的经济主体地位,确保地方政府在区域内的管理权力,使本区域的经济发展做到有秩序、有指导、有规划,那么就应该坚持经济手段与法律手段相结合的原则。因为市场经济具有法制性,因此,在全国各区域的经济活动范围内推行法律手段,将能极大促进经济规划与经济运行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并建立区域经济新秩序。首先,要从制定法律的高度,明确界定中央和地方的权利、责任关系。其中中央和地方的权利责任关系,最重要的是事权以及财权。从事权来看,它以法律的形式,使两者之间的权利责任固定下来,使中央与地方在以后的事物处理中,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从财权上看,有利于中央与地方在明确各自事权的权利和责任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某些财权的归属问题,双方获得相应的财权,在进行财权划分时需要注意的是,必须与事权相统一,这是不能违反的原则,否则将会不利于以后的工作。其次,中国的“分税制”、“补助制”改革必须进一步加强、发展和规范,并实现分税制以及补助制两者的有机结合,从而正确处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各自财政收入问题以及收入划分问题,最终对中央与地方的经济利益划分工作进行明晰和稳定。
在十上,同志对国内外一系列的经济发展问题进行了全面、准确、科学的论述。其中,针对中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必然存在的区域经济发展差异问题,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宏观经济管理的内容进行了详尽的分析。中国经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过程中,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将会一直存在,而随着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区域经济发展差异与宏观经济管理之间的关系愈发影响着中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关系到加快推进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使命以及实现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因此,国家应该在在宏观经济管理工作中,切实处理好区域经济发展差异性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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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不断地对国民经济结构进行调整。这种结构调整属于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微观规制。做好各项微观规制的基础工作,是保持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良好的必要条件。政府需要按照市场情况的变化及时做出放松规制或改善规制的相应安排。
关键词:市场经济;宏观调控;微观规制;结构调整;政府
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建立规划、金融、财政之间相互配合和制约的经济机制,保持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基本平衡,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实现对国民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与控制,是完善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目标。除此之外,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落实国家规划提出的各项具体任务,调整经济结构和调节社会分配,还需要与产业政策相配合,保持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深入持久地做好各项微观规制的基础工作。
一、总量调控与结构调整
实施宏观经济管理是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其中,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总量调控和结构调整是政府经济管理的两大基本方面。通常政府实施的宏观调控主要是指对国民经济运行总量调控,政府对国民经济结构进行的调整则属于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微观规制。保持国民经济运行的良好态势,即保持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基本平衡,需要政府进行宏观总量调控。宏观总量调控又称价值调控或信贷调控,是对社会总供给价值层面的调控,是通过控制货币总量而实现的对国民经济运行的调控,其对宏观总量的调节是要达到对宏观供给总量控制的直接目的,并以此间接约束社会总需求。宏观总量调控的具体控制力表现在对货币发行总量、信贷供给总量、证券市场规模等方面价值总量的控制上及对银行储蓄和贷款的利率、银行法定准备金率的直接变动。宏观总量调控是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重要表现,是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的重要方面。政府拥有宏观总量调控的职责,却并不需要天天运作这种对宏观经济干预的职能。只有在国民经济运行态势偏离正常状态和秩序时,即社会总供求出现明显失衡时,才需政府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对国民经济总量进行必要的价值调控。宏观总量调控的重要性和有效性是由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践证实的。根据新古典理论,包括理性预期学派的观点,政府的宏观经济职责只在于维持市场秩序,让市场的价格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由市场利率和价格的升跌来调节投资、消费、信贷等等,政府不应为减少周期波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等目的而对市场的价格信号和资源配置进行直接干预。尽管至今在宏观经济理论的研究中,还有不少人传承新古典理论,主张自由市场经济,反对宏观调控,但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践中,排斥政府作用,反对政府宏观调控的声音早已销声匿迹。
需要明确的是,宏观总量调控的重要性是不可否认的,而宏观总量调控的有效性是有局限的。这就是说,在政府发挥宏观经济管理作用中,总量调控的作用是显著的、必要的,但却不能解决国民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所有问题,不能取代政府其他方面的宏观经济管理作用。就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两大基本面来说,总量调控只能解决总量问题,即解决经济的过热或过冷问题,解决投资总规模的过大或过小问题,解决国民经济发展已经或可能偏离基本运行轨道的问题,等等,不能用于解决经济结构调整的问题。因此,不能将经济结构调整混同于宏观总量调控,不能期望通过总量调控改变国民经济结构,总量调控肯定影响经济结构调整,但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性区别于宏观总量调控,经济结构的调整不可用总量调控替代且不同于总量调控的政府宏观经济管理内容。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社会生产的两大部类包括物质生产,也包括劳务生产。两大部类的平衡包括国民经济运行中所有产业供给与市场需求间的结构平衡。这种结构平衡不仅是在价值层面上探讨总量平衡关系,而是对实际生产能力的结构的适当要求,并在整个国民经济运行范围内要实现结构平衡。这其中,所有的供求结构平衡都源自生活消费品的供求结构平衡要求。正是从满足生活消费的需求出发,才产生对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的结构平衡要求。这就是说,为实现生活消费品的供求结构平衡,其他所有方面的产品供求结构都只是一种逻辑对应关系,即都是在生活消费品生产适当的基础上一层接一层展开的生产消费品的生产供给与市场需求间的结构对称要求。由于生产生活消费品是生产的最终目的,生活消费品的供求结构平衡是社会最基础的供求结构平衡,所以,在调整社会生活消费品需求方面,对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结构平衡的影响最为基础和最有连锁反应效力。
因此,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应从满足社会生活消费品需求出发,不断地对国民经济的结构进行调整。这种结构调整与总量调控有别,是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微观规制的重要方面。
二、微观规制的基本特征
对国民经济进行结构调整属于微观规制。微观规制包含调整结构,却不只是表现在结构调整方面,还有更多内容。但表现在国民经济运行多层面上发挥的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作用,微观规制不同于宏观总量调控的特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长期性
宏观总量调控基本上是短期性的,而进行结构调整的微观规制具有长期性特征。在实际工作中,不论政府的微观规制表现在国民经济运行的哪个层面,都是政府宏观经济管理必须长抓不懈的内容。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刘树成指出:“节能减排,以及把住土地闸门等,本属于政府的微观规制职能。我们常说把住两个闸门:一个是信贷闸门,一个是土地闸门。信贷闸门属政府的宏观调控问题,而土地闸门属政府的微观规制问题。但由于政府的微观规制是‘政府’的职能,很多人就将其视为‘宏观’问题而归入宏观调控职能中。这样一来,不利于节能减排和把住土地闸门的贯彻执行。因为宏观调控是针对经济运行的短期波动和变化而采取的措施,根据经济形势的‘冷热’变化,其方向和力度可以时松时紧。但节能减排和把住土地闸门等这些属于微观规制方面的长期任务,却不能时松时紧,而必须‘长’抓不懈。现在,一些地方由于抓紧了节能减排和土地利用等审批工作,因此经常有人问,什么时候宏观调控可以转松。其意思是,什么时候节能减排的审批门槛和土地闸门可以放松。所以,要把节能减排和把住土地闸门等这些政府的微观规制从宏观调控中剥离出来,以利于‘长’抓不懈,下大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二)针对性
宏观总量调控对微观经济实体的影响具有普遍性或共同性,而不具有局部的针对性;而微观规制在国民经济运行各层面的作用都具有约束被规制者的针对性,即其作用不是泛泛地铺天盖地,而是针对具体的局部解决具体的规制问题。如,结构调整要解决钢铁产能过剩的问题,就要有针对性地对钢铁产业进行有效规制,做出具体的减少产能的安排并落到实处,直至达到调整目的。
(三)绩效性
宏观总量调控对国民经济运行的影响具有时效性,一旦情况发生变化,宏观总量调控必须极为迅速地随之变化,而在此之前的调控即失去时效,不再有延续存在的价值和意义。而微观规制是长期性的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具体内容,因此,微观规制具有政府实际工作成果的绩效性,是长期的工作积累,与宏观总量调控的时效性有所不同。如,政府对土地资源的微观规制,是长年不断的工作内容,而控制好土地资源,就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工作的重要绩效。
(四)法制性
宏观总量调控是对国民经济运行做出的价值调控,虽然是依法实施的经济调控,但这种调控并不体现具体的法律规制,而更多的是经济政策层面上的直接反映。因此,准确地讲,宏观总量调控表现出很强的政策性,是国家主要宏观经济政策走势的集中体现。但对微观规制来说,不论是哪一方面的工作,都要依据具体的法律法规条款办事,不可能脱离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微观经济实体进行规制,因此,就这一点而言,与宏观总量调控具有的政策性表现不同,微观规制具有鲜明的法制性,表现为任何规制都要严格地按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于是,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作为具体承办的政府部门就要依法接受有关经营者集中的申报,严格制止未经申报的经营者集中。
(五)基础性
宏观总量调控治标不治本,因此,具有时效性和热点性,而不能在对国民经济的调控中直接触及和解决运行基础的建设问题。凡进行宏观总量调控,都必定要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成为一段时间内的经济热点问题。但与宏观总量调控的治标不治本不同,政府承担的各方面的微观规制任务,都是既治标也治本,而且重在治本。所以,严格的说,政府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实施微观规制是为解决国民经济运行中各方面的基础问题,具有基础性特征。如,政府对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颁发,就是一种基础性的规制电力行业经营与发展的宏观管理手段,可以通过这一手段的运用达到有效约束电力行业的发电企业、输电企业和供电企业的生产规模、技术进步、网点分布等直接的规制目的。
三、微观规制的多层面表现
政府微观规制负责对国民经济运行的多层面进行调整。其职责是市场经济体制的赋予,是国家法律的规定,是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落实。
(一)调整经济结构
保持经济结构平衡是保持国民经济运行良好态势的基本面。微观规制的长期任务之一就是保持经济结构平衡,因此,政府微观规制的工作重点就是要不断地根据经济运行的情况变化调整经济结构,基本实现国民经济运行中经济结构的动态平衡。通过具体的协调工作,运用适当的产业政策,政府调整经济结构微观规制的成效表现为:一方面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另一方面保持市场供求结构的基本平衡。
(二)配置自然资源
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土地是最重要的自然资源。除土地资源外,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还有:石油、煤炭、矿山、河流、风力、海洋、森林、野生动物,等等。耕地是最宝贵的土地资源,保护耕地是全国人民的神圣使命。按照宪法的规定,农村耕地是农民集体的生产资料,归农民集体支配。但各级政府对农村耕地的保护是义不容辞的,必须落实到实处。无论何时何地,保护耕地都是政府微观规制的重要任务,是政府经济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而城市土地及其他非农民集体所属土地由各级政府负责支配。政府对土地资源的配置是重要的微观规制权力,是政府参与国家经济建设和干预国民经济运行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只要政府把好土地使用关,就是做好宏观经济管理中最基础的微观规制工作,就可基本保障国民经济运行在实体经济领域不发生大问题。至于其他自然资源的宏观配置,也是均由政府的各专职部门负责。肩负重任的政府职能部门必须依据国家法律,认真履行微观规制职责,按国家规划妥善配置各类自然资源,以满足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
(三)创办政府企业
政府企业亦称公营企业、公共企业、公企业,是政府财政直接投资设立的企业。欧洲共同体在1980年的法规指南中明确地对各个国家都存在的公营企业,即政府企业,界定为:政府当局可以凭借它对企业的所有权、控股权或管理条例,对其施加直接或间接支配性影响的企业,而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创办政府企业可直接调整国民经济结构,稳定和维护市场秩序,满足居民对某些生活必需品的需求。所以,政府企业属于规制经济范畴,是政府实施微观规制的重要方面,是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的重要表现。在世界各国,几乎无一例外,都存在由政府企业构成的规制经济,只是各国之间的规制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有些差别。目前,世界各国的发展趋势是,中央政府企业的数量相对减少,而地方政府企业的数量相对增多。只要直接为民众服务的责任在地方政府,那么地方政府就有责任设立企业以满足社会需求。有关国家安全的生产部门,自然垄断行业及提供重要的公共产品与服务的产业,应是政府设立企业的主要领域。
(四)实施行政管理
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微观规制对国民经济运行的服务还表现在需要实施多方面的必要的行政管理。
1工商行政管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工商行政管理体现政府部门对微观经济实体进入市场经营的基础服务,为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及其他必须办理的手续。政府的工商行政管理服务是微观规制,也是对企业资格的确认。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时代,政府要对微观经济实体的各方面服务做到周全而细致。
2就业资质管理。在规范的劳动力市场,必定要突出表现政府的微观规制作用。这就是政府要对劳动力进行社会保障性质的就业培训,还要对各种就业的资质给予确认。政府的这方面工作亦属于微观规制的内容。这是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对劳动力市场给予的规制,是政府引导劳动力市场走向规范的重要举措。
3行政许可证管理。建立行政许可证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微观规制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立的行政许可证制度是我国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微观规制的重要内容。由中央政府授权的各专门机构实施的各类行政许可证管理对规范市场和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4反垄断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建立的政府反垄断组织机构,负责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反垄断管理。政府的此项工作属于微观规制,是市场走向成熟时产生的微观经济对政府行政管理的特定需求。
5文化市场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市场是一个特殊的市场,政府对文化市场的行政管理是一种特殊的市场管理。因此,政府对文化市场的行政管理也属于政府微观规制。在这一领域,政府的管理工作含有十分复杂的规制内容。做好文化市场的规制工作,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6价格管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绝大部分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要市场化,但还要保留一小部分政府管制价格。依据相关法律,政府对这方面管制价格的行政管理,也属于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微观规制工作。
(五)保护生态环境
保护生态环境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政府的微观规制职能必须体现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具体工作中。十一五规划纲要指出:各地区要切实承担对所辖地区环境质量的责任,实行严格的环保绩效考核、环境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政府要将环保投入作为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并逐年增加。健全环境监管体制,提高监管能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实施排放总量控制、排放许可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清洁生产审核、环境标识和环境认证制度,严格执行强制淘汰和限期治理制度,建立跨省界河流断面水质考核制度。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和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并监督环保。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建立社会化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运用经济手段加快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积极参与全球环境与发展事务,认真履行环境国际公约。
(六)保护知识产权
保护知识产权是现代市场经济中极其重要的政府微观规制内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各级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微观规制工作,十一五规划纲要要求做到:加强公民知识产权意识,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加强计量基础研究,完善国家标准体系,及时淘汰落后标准。优先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发展专利、商标、版权转让与、无形资产评估等知识产权服务。
四、微观规制的放松与改善
在市场经济体制的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微观规制是重要的基础,也是政府工作职责的表现。根据国民经济运行不断变化的情况,政府的微观规制运作也要适应变化的情况及时做出放松规制或改善规制的相应安排。
(一)微观规制的放松
实施微观规制是政府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手段对国民经济运行各层面不同程度的强化干预的表现。在国民经济运行较为顺畅的时期,政府微观规制的干预范围可以有所收缩,干预强度可以有所减弱,这就是所谓的微观规制的放松。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为战争的需要,美国政府投资设立2000多家政府企业,专门生产军火和其他军用物资,待战争结束后,这些企业全部被政府卖掉,这就是微观规制放松的典型实例。在我国的市场经济建设中,根据发展的需要,如果将一项原先政府严格规制的项目降低控制强度,那就是单一项目的微观规制的放松。如,在我国改革后,起初是政府管制全部旅游景区的门票价格,而现在只是对少数著名旅游景区的门票价格进行管制,这就是比较明显的政府微观规制的放松。
关键词:发达国家;宏观经济管理;机制;宏观调控
Abstract: the process of other countries for reference experience should be to take the true, the QuCuQuJing false process, in based on the basis of their national conditions, out of a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of macroeconomic management way. Study developed capitalist countries the government's economic management function, the bold absorption and borrowing the government effective intervention economic positive results, to deepen the reform of economic system, and promote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hina's economy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his paper is intended to international developed countries as an example, analyzes the macroeconomic management, through the comparison, draw some beneficial enlightenment.
Keywords: developed countries; Macroeconomic management; Mechanism; macro-control
不论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宏观调控模式,还是中国的宏观调控模式,都不能完全肯定或完全否定。比较的目的是为了找到一些规律性的东西,为寻求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又适合中国国情的宏观经济管理体制服务。因而,借鉴别国经验的过程应该是去伪取真、去粗取精的过程,在立足本国国情的基础之上,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宏观经济管理之路。
1.美国宏观经济管理的主要特点
美国是典型的资本主义现代市场调节体制,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各个经济环节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的干预为辅。
宏观调节经济的方式被严格地限制在运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等间接手段的范围内,没有任何机构起草、制定全国性的指导性计划和产业政策,绝大多数关于资源配置的决定是通过市场进行的。
财政干预
财政政策是美国经济体系的“内在稳定器”。政府一方面通过财政收人政
策(税收政策)调节有效需求,利用增税或减税的方式紧缩经济活动或刺激投资和消费。另一方面,通过财政支出政策,即通过预算的增减或财政赤字的增减,扩大或抑制社会总需求。
货币调节
政府通过联邦储备银行,一是“抽紧银根”,即提高银行利率,减缩货币
供应量,减少对商业银行的贷款,二是“放松银根”,即降低银行利率,增加货币供应量,增加对商业银行的贷款。两种方式交替使用,在经济萧条时期,放松银根,刺激总需求;在通货膨胀时期,抽紧银根,抑制总需求。美国政府运用财政、货币政策的目的,是为了达到稳定物价、稳定的经济增长、国际收支平衡、充分就业的目的,但这两种政策需和谐统一,才可对经济有效地进行宏观调节,所以美国政府在不同发展时期,两种方式的具体运用形式是灵活机动的。
(3)经济立法
美国政府不直接干涉私人企业的经济活动,它是通过制定有关经济法规,对某些部门和某些经济活动进行管理,消除由垄断产生的封锁市场、排斥竞争、垄断价格、环境污染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2.英国宏观经济管理的主要特点
(1)反通货膨胀作为主要调控目标
80年代以来,始终把反通货膨胀,保持经济稳定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60年代至80年代,英国经济发展中长期受两大问题困扰:一是通货膨胀;二是失业。80年代以来,英国政府在处理这两大问题时,始终将反通货膨胀、保持经济稳定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即使在对付经济萧条、促进经济复苏时也不再采用通货膨胀政策去刺激经济增长。
(2)中央银行作为主要调控载体
中央银行不是货币政策的制定者,但在实施货币政策中起着重要作用,贴现银行在整个银行体系中发挥特殊的中介功能。
英国的银行体系与其它国家不同的是,银行业务的专业化分工形成了不同的银行机构。如英国除有一般商业银行外,还有专门的清算银行和贴现银行,目前英国有8家贴现银行,主要业务是直接向中央银行借款和办理票据贴现业务。英格兰银行不直接对一般商业银行发生借贷关系,而把贴现银行作为联系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和工商企业间的中介,这是英国银行体系的一大特色。
英国中央银行虽然在货币政策、利率调整上只有建议权,没有决策权,但在货币政策的实施上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在货币市场,英格兰银行主要通过贴现银行调节货币供应量和流动性。其次,在利率货币工具的运作上,英格兰银行起重要的调控作用。基础利率的调整权在财政大臣,但市场利率的变动则由市场货币量供求决定。英格兰银行作为整个银行体系“最后贷款者”的角色来控制货币市场利率。
法国的宏观经济管理为法国经济的良性运转提供了保证。国家制定的宏观经济计划作为政府干预和调节经济的手段,发挥了重要作用。
3.日本宏观经济管理的主要特点
与美国相比,政府更强调其宏观指导经济的作用,为经济发展提供动力支持和方向保障。
经济计划化。
日本政府有专门性机构负责制定中长期经济计划。它的计划有以下特点:
①指导性与权威性相结合。经济计划不具备法律效应和行政约束力,仅指明经济发展的走向,而不对企业进行直接干预。但是在实施计划的过程中,政府实行按企业服从计划的程度给予奖惩等制度,使得计划一出笼,各企业就纷纷据此调整自己的投资方向和经营方针。
②民主性与合理性相一致。日本政府通过自下而上的“享议制度”和“官民合一,的审议制度,有力地保证了决策的合理性。
③连续性和针对性相统一。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日本政府已制定出13个经济计划。每一个计划的问世都以前一个计划的实施情况为基础,并且随着市场机制的成熟程度和国内、国际环境的变化,有针对性地调整计划的侧重点。
关键字:经济法社会性社会公共利益
一、经济法社会性的内涵及价值
何谓“经济法的社会性”,学者并没有给出具体的答案。笔者认为,社会性是经济法的本质特征,不能不认真加以对待。依笔者理解,经济法的社会性至少包含这样的含义:经济法调整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管理关系,并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其首要价值目标。社会性,指的是一种普遍性而非特殊性,一种全局性而非局部性,一种大众性而非个人性。同时社会性也与公共性、公益性和干预性相联系。[①]经济法社会性的凸显,既是现实经济生活的需要,也是法律自身不断分化和完善的结果。民法以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为己任,注重保护私人的利益,具有私人性;商法以调整平等商事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为已任,注重维护商人的营利,具有营利性。显然民法和商法囿于自身的调整对象、调整机制和法益目标,无法调整具有社会性的经济关系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新的法域来满足相应的法律调整需求。“从私法观察角度出发所看到的经济关系,不过是两个私人之间以互相平等为前提的关系。这种观点忽视了第三者,即在任何经济关系中都是最大的利害关系人:公众。”[②]亚当?斯密曾断言,一只看不见的手能成功的引导着自私追求自己利益的个人来促进社会公共利益。[③]但“斯密对此完全没有证明,自1776年以来,也没有任何一位经济学家给予证明”。[④]事实上,实践却证明了追求自己利益的人们大多并不能自发的促进社会公共利益;相反的,往往破坏社会公共利益,诸如垄断、不正当竞争、污染环境、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串通定价等等。“看不见的手”也无法解决宏观经济领域的问题。无论是作为私法一般法的民法还是作为私法特殊部分的商法,都只能调整私人之间的关系,并无力顾及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国家以社会公共管理者的身份,对经济生活加以干预,在充分尊重私人利益的基础上,致力于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并由此产生了不同于民法、商法的法域,这就是经济法产生的动因及其社会性的根源。金泽良雄指出,“资本主义社会中社会协调性要求,认为,为了填补市民法所遗留下来的这方面的法律空白状态,就需要国家的干预。社会协调性的要求,并不是‘无形的手’,而是通过‘国家的手’,实际的去弥补空白状态。”[⑤]“经济法也就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为了以‘国家的手’(代替‘无形的手’)来满足各种经济性的,即社会协调性要求而制定之法。”[⑥]这些论述,精辟的指明了经济法产生的经济和法律根源,并着力强调了经济法的社会协调性;换言之,即使是“国家之手”的运用,其着眼点仍是经济的社会协调性,而不是片面强调国家的意志或者利益,当然更非民法或者商法所竭力维护的个人利益;经济法的社会性或者社会法的性质凸显。我国有学者甚至认为,认识“经济法是社会法”的意义并不亚于认识“宪法是根本法”的意义。主张,我国于80年代产生的所谓“经济法”在观念上并不是真正的经济法,而是公法性质十分浓厚的经济行政法或国家经济管理法。由此带来一系列不正常的现象:我们把计划法作为经济法的“龙头”;使经济法应有的社会利益本位异化成为“国家本位”或者“权力本位”;把许多不属于经济法这个部门法的内容如合同法纳入到经济法里面,同时又把许多理当属于社会法体系的内容排斥在外……。中国应当充分意识到经济法的社会法性质,这对于转变经济法的观念具有重要意义。[⑦]在此,笔者无意争论经济法和社会法的异同,以及计划法作为经济法的“龙头”是否合理,从作者强调经济法是社会利益本位的法而不是国家本位或者权力本位的法的角度来看,作者的论述是相当深刻的。政府是仅仅把经济法作为其强化对经济的管理,扩大自身权力的工具,使其在“依法”的幌子下,“合法”的对企业施加非理性的干预和控制,满足自己的权力偏好;还是真正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出发,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又不致于过分限制私人自由及窒息私人活力着眼来设计经济法;显然是立法者必须认真加以对待的问题;这也是经济法正当性与否的主要标准。“只有在实现普遍利益或公益所必需的时候,才能允许对个人施以强制;此乃自由传统的一项基本原则。”[⑧]经济法也必须奉行这样的原则。现实中,经济法的立法确实存在着一种异化的倾向,在强化政府权力的同时并没有足够的防止权力滥用的法律措施,在设定市场主体义务的同时,忽视对其权利的保护。因此,尽管经济法是“确认和规范政府干预经济法之法”[⑨],“经济法主要是通过国家权力特别是政府权力来统制经济生活,具有权力干预权利的公法特征”;[⑩]强调经济法的社会性而不是国家性,强调经济法是社会经济管理法而不是国家经济管理法仍然意义重大,这将决定经济法存在的道义上的合法性,并决定其命运和实施效果。
二、经济法社会性的体现
首先,从调整对象看,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具有社会性。尽管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范围存在不同的学说,例如,国家协调说、国家调节说、需要国家干预说、管理协作说和社会公共性说等学说;如果从实质内容上看,这些学说所展现的经济法体系和范围,则是基本一致或者正在趋向一致。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可以概括为经济管理关系;同时这种经济管理关系,又具有社会公共性。无论是市场规制关系,还是宏观调控关系,都具有社会性。前者并不在于规范具体当事人的交易关系,而主要着眼于构造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矫正市场中的反竞争行为,以法律的手段为市场机制的发挥创造条件;规范商事主体的竞争行为并且保证交易的公正。后者则侧重于规范国家的宏观调控关系,目的在于确认和规范政府宏观调控的实施主体、宏观调控的手段以及宏观调控的效力和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保证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实现,实现国民经济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平衡。无论是市场规制还是宏观调控,均是国家经济职能的重要体现,它必须借助于政府的力量;同时政府这种经济职能的行使必须建立在尊重市场机制的基础上,以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为其出发点和归宿。虽然经济管理离不开行政权的作用,但经济法视野中的经济管理已不是一般的行政管理,而是国家以社会公共管理者的身份着眼于维护经济发展所需的秩序和共同条件的公共管理。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融社会性与管理性于一体;社会性寓于管理性之中,管理性是外观表现,社会性则是实质内涵。
其次,从调整机制上看,经济法采用社会整体调节机制,体现社会性。经济法既不表现为对某个自然人和法人的直接控制,也不表现为对某个自然人和法人的个别保护,而是以承认并维护自然人和法人的独立地位为基点,着眼于社会整体的市场管理和宏观经济管理。[11]经济法注重通过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以体现国家对经济的适度干预并保证经济法的实施。经济法的实现除了依靠当事人自觉守法外,政府的监督和强制是经常的;即通过行政权力监督市场主体遵守经济法的义务;同时,在当事人出现违法行为时要求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这在我国的经济法中表现尤为突出。经济法中也不排除民事责任,而这种民事责任又不完全等同于民法中以补偿性为基本特征的损害赔偿。例如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8条所规定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欺诈行为时的双倍赔偿责任,美国反垄断法上所确立的所谓损害额三倍赔偿及其判例法中确立的缺陷产品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均体现了不完全等同于民法的理念。这种惩罚性的赔偿责任,体现了立法者的政策考量,“它具有补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失、惩罚和遏制不法行为等多重功能。”[12]这种惩罚性的赔偿冲破了私法中等价有偿的价值观念,强调惩罚、教育、安抚等社会功能,显示了强烈的社会性色彩。在经济法的实施中,越来越多的学者主张建立我国的经济公益诉讼制度;认为,经济法作为调整关系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经济关系的实体法,需要有与自己精神完全一致的审判程序。[13]笔者对此表示赞同。经济公益诉讼制度可以国家机关作为代表在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违法行为侵害时,向法院提出诉讼,使国家或者受害人得到相应的赔偿;也具有明显的社会公益性。将刑事责任引入经济法,例如美国的反垄断法直接规定了刑事责任,也是经济法社会性的表现之一;它表明了经济法对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的否定性评价。无疑,经济法的社会整体调整机制具有综合性,与民商法主要依靠当事人意思自治、设立民商事法律行为,依靠当事人发动争议、法院“不告不理”的纠纷解决方式等调整机制相比,更为丰富和灵活,也是其社会性而非个人性的重要表现。
最后,从经济法的法益目标看,经济法的法益结构也凸现了其社会性。与民法、商法不同,经济法追求在协调个体利益和公共利益基础上,社会公共利益优先的法益结构。经济法承认社会公共利益的独立性并将其作为自身保护的首要利益,具有进步性。“社会成了与国家相对立的一个私人领域,一方面,它清楚地从公共权力中分化出来,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的风险之中,生活的再生产超出了私人家政的限制,在这个意义上,社会成为一种共同关心的对象。”[14]经济法将社会公共利益作为自己法益结构中的首要利益,适应了通过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实现从总体上保护自然人、法人利益的需要。经济法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个体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国家干预以纠正市场主体的不当行为而产生的。经济法对权利义务的配置主要不是着眼于交易双方利益的衡平,而是使个人的行为符合社会整体利益的要求。维护公平竞争也好,规范宏观调控也罢;其目标都是社会公共利益。“无疑,对于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可以建立一种秩序,使公民个人利益、法人个别利益、国家利益最大限度的得以实现,但同时又使这诸多利益实现的任意性得到节制”[15].如果说,民法中的“帝王条款”或者“帝王原则”是诚实信用,则经济法的“帝王原则”应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民法是私法,调整私人之间的关系,以调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为其根本任务,诚实信用原则的遵守,最能保证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实现和利益的平衡。经济法为公私融合之法,或主要为公法,无论是对于执法者的国家机关而言,还是对于经济法所规范的市场主体而言,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指导和约束自己的行为,无疑最能实现经济法的目标。
三、经济法社会性的制度保障
(一)、确认自由、公平竞争和公正交易的规则,建立和维护竞争秩序和交易秩序,保证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
市场机制中最重要的机制是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前者表现为商品的价值决定价格,价格围绕价值波动,从而实现交易的公正;价值规律主要涉及买者和卖者之间的关系。后者表现为卖方之间的充分竞争,是价值规律发挥作用的前提,“只有通过竞争的波动从而通过商品价格的波动,商品生产的价值规律才能得到贯彻,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这一点才能成为现实。”[16]只有充分的竞争才能保证价值和价格的基本一致,竞争规律主要涉及卖者之间的关系。由于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基础,法律也致力于保护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不受抑制或者破坏。对于价值规律发挥作用之前提的竞争规律而言,法律的作用在于提供自由、公平的竞争规则,保证竞争的充分进行。作为价值规律自身,其涉及交易主体(经营者和消费者)、交易客体(产品或者服务)、交易媒介(价格)等诸多交易要素;法律的作用在于通过规制交易主体的行为,规范交易要素,使交易符合价值规律本身的要求,从而实现交易公正的法律目标;因此,法律的作用表现为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规制或者保护,并通过对经营者行为的规范实现对作为交易要素的产品(或者服务)以及价格的规制。从具体的交易看,经济法只对交易的要素本身进行一般的规制,为当事人的公平交易设立最低的法律保障,以维护整体的交易秩序;至于当事人在交易中的具体权利义务则交由民法中的合同法进行规范或者依靠当事人意思自治解决。具体而言,为了确认自由、公平的竞争规则和保证公正的交易,保证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经济法必须确立以下的制度或者规则:1、通过对限制竞争(包括限制竞争行为和在市场结构上的垄断状态)的禁止、限制或认可,为所有的商事主体自由的进入市场并公平开展竞争创造一般性条件,进而保护和促进竞争。
2、通过划清不正当竞争和正当竞争的界限,揭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和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3、规定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和国家对产品的监督权力,以及经营者产品质量的义务和责任,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并保证交易客体的真实性和适用性。产品质量,从微观上讲,关系到交易双方的目的能否实现;从宏观上讲,则是影响一国资源优化配置、关系国民人身安全以及产品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其作为交易的核心要素,经济法不能不对其加以规制,以保证交易的公正。
4、规定经营者和政府的定价行为,以及政府对价格总水平调控的具体措施,保证经营者之间的公平竞争和交易的公正并且规范政府对价格总水平的调控行为。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最主要的构成部分,市场的导向作用主要是通过价格机制来实现的。价格法的作用即在于保障价格机制的实现。
5、规定消费者的权利,并规定相应的措施确保消费者权益的实现。良好的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最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利。换言之,市场上确实存在着自由、公平的竞争,是消费者实现其权利的一般性条件。[17]但是,无论是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还是产品质量法、价格法都主要规范经营者的行为,为经营者设定义务,其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是间接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则从消费者的角度,具体明确消费者的权利。这对于消费者知晓并主张自己的权利,保障交易对方即经营者知晓并且不侵犯消费者的权利,无疑是有益的。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纳入经济法的范畴,用经济法的理念来构造其内容和体系更能适应保护消费者利益的需要。例如,日本的消费者政策法[18]以及英国保护消费者的法规[19]都被视为经济法的组成部分。
(二)、确认宏观经济管理规则,构造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法律秩序。
“现代市场经济的运行都是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运行过程。”[20]宏观调控法或宏观经济管理法的主要作用在于明确宏观经济管理或者宏观调控的主体以及具体政府部门的分工,明确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政策手段和工具,以及企业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义务和权利;以实现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具体言之,宏观经济管理规则应包括以下主要制度:
1、通过确认预算和税收的法律规则,建立良好的总收入和总分配的秩序,为实现总收入和总分配的平衡,以及国家通过财政和税收政策调控国民经济创造良好的法律条件。
2、确认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和规定货币政策制定和实施的规则,以及金融当局对金融业的监管职责,为实现货币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以及金融业的稳健运行创造法律条件。
3、通过确认产业发展的一般规则和振兴特殊产业的特别规则,建立产业结构合理化的秩序,为产业结构的优化创造法律条件。产业政策的法律规则,主要包括产业政策的一般原则例如产业政策的制定主体、制定程序、产业政策的类型、产业政策的实施及其监督、产业政策的调整程序以及具体的产业促进或者产业振兴的规则。
4、确认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的规则,建立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秩序。在社会化生产条件下,计划与市场都是经济手段,都是资源配置、经济调节的手段。计划与市场相结合,就成为现代市场经济国家经济体制的共性。[21]计划的法律保障主要体现在法律规定计划的制定程序、计划的主要内容、计划的效力、计划的实施、计划实施的监督、计划的调整和变更程序,违反计划的法律责任;以保证计划制定的科学、民主,并保证计划的有效实施,使政府的计划行为受到法律的控制。
四、结语
民商法注重调整私人之间的关系,维护个体的利益,具有明显的私人性。经济法的社会性一方面为民商法作用的充分发挥提供基础,另一方面也为其发生作用的范围提供限制;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历史表明,要求承认个人权利的欲望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完全从人的头脑中消除。另外,似乎也没有一个社会能够消除公共利益的理念,因为它植根于人性的共有成分之中”。[22]由此也可以看出民商法的私人性和经济法的社会性是可以而且应当并存的。
注释:
[①]王保树、邱本:《经济法与社会公共性论纲》,载《法律科学》2000年第3期,第63-64页。
[②][德]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77页。
[③]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27页。
[④]萨缪尔森、诺德豪斯:《经济学》,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1138页。
[⑤][日]金泽良雄:《经济法概论》,甘肃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6页。
[⑥][日]金泽良雄:《经济法概论》,甘肃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8页。
[⑦]孙笑侠:《法律对行政的控制》,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86页。
[⑧][英]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第二、三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第2页。
[⑨]王保树主编:《经济法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64页。
[⑩]孙笑侠:《法律对行政的控制》,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87页。
[11]王保树主编:《经济法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35页。
[12]王利明:《民商法研究》(第5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525页。
[13]李昌麒主编:《中国经济法治的反思与前瞻》,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637页。
[14]汪晖、陈燕谷:《文化与公共性》,三联出版社1998年版,第128页。
[15]王保树:《论经济法的法益目标》,载《清华大学学报》(哲社版)2001年第5期,第62页。
[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15页。
[17]王保树:《论经济法的法益目标》,载《清华大学学报》(哲社版)2001年第5期,第65页。
[18][日]金泽良雄:《经济法概论》,甘肃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61-464页。
[19][英]施米托夫:《国际贸易法文选》,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33页。
[20]聂辰席等:《宏观经济运行与调控》,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8页。
摘要:本文着重分析了宏观经济学对市场经济的主要影响,并提出了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利用宏观经济学实现国家市场经济稳增长的有效方法。
关键词:市场经济;宏观经济学;影响;稳增长
1宏观经济学之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意义
2014年底,“首届中国宏观经济论坛”顺利举办,论坛上就主要围绕“新常态下经济增长趋势及成因”展开讨论,深度思考了我国若想实现经济稳增长的宏观经济政策。其中还谈到了社会经济深化改革、宏观经济政策包容性、国民经济发展可持续性创新等等内容。众多学者专家也希望通过这些创新型思维主题导向国家经济向前发展,满足经济新常态背景宏观经济学背景下宏观调之于我国市场经济增长趋势的有效干预。实际上,我国目前依然还处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初级建设阶段,对于市场经济的理解尚且不深。所以在利用宏观经济学阐述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前景的过程中,客观讲是取法完善的建设思路的,包括对市场经济的调节手段也相对匮乏。在如此背景下,国家政府才开始积极思考在新常态下经济增长的趋势与原因,学者与专家才会利用论坛契机讨论宏观经济学对市场经济的主要影响。它就希望依靠宏观调控帮助我国追赶发达国家,并针对我国所存在的公有经济理念加强宏观经济学对市场经济的主导影响作用,最终促进全中国社会的共同富裕[1]。
2宏观经济学对市场经济的主要影响
在宏观经济学中就提到了宏观管理主要应该采取投资驱动,围绕工业主导,拉高政府投资份额比重。在这里,政府调控与干预对市场所产生的作用十分明显,这一点上我国是明显区别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的。举个例子,在美国联邦政府进行宏观经济调控过程中,他们就主要以消费作为主要驱动,围绕服务业主导展开投资份额分析,一般情况下投资份额主要在私人资本家领域展开。反观我国,当前市场经济发展快速,虽然在建设进程中还存在诸多不足,但在近年来广泛借鉴西方国家相关经验后已经有所突破,积累了一定的市场经济发展经验。为此,我国需要在宏观经济学指导下建立相对稳定的政治经济架构,统一完善市场环境,充分适应国家地域空间差异较大较明显这一问题,也考虑到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问题。另一方面,在分析宏观经济学相关内容的指导性与管理性过程中,需要针对不同市场管理模式进行相互比较,必要时还应该建立静态模型,并时刻注意模型中所存在的弊端问题,结合弊端问题对其宏观调控方法进行分析。对于我国来说,在套用国外宏观经济静态模型的过程中应该结合过去国家经济过热的经验教训展开深度分析,客观判断宏观经济的优势内容,虽然说当前的说法无法统一且缺乏共同研究基础,但根据我国对投资、消费与政府财政支出、进出口量等等因素的现状来看,还应该基于不同经济体对所有指标因素进行针对性分析。举个例子,目前我国GDP的影响因素中有60%左右是通过国内外投资带动的,而消费对其所产生的影响占据另外40%。不过在美国,该结果却恰恰相反,它的投资自由流动会受到政府干预及限制转化为私人投资,而私人投资则会被政府投资所替代。所以综上所述,在宏观经济指导下市场经济对GDP增长因素的影响还是存在诸多区别的,投资与消费两种经济拉动模式会共同影响经济发展,并将这种影响不断放大,最终造成质变区别。如果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当前我国的投资企业、金融部门与各个行业都会因宏观经济而产生变化,这就是宏观经济学对市场经济的另一种影响形式。举例来说,西江当今的产业结构与能源利用效率之间存在微妙关系,在宏观经济学指导下,像某些高耗能行业诸如基础材料工业、能源工业等等会出现宏观经济调控问题,而这一问题也会严重影响他们的投融资项目实施。在这种情况,为了避免宏观经济对市场经济所带来的冲击性影响,规避企业自身所出现的资源配置扭曲局面,就必须思考基于消费领域有效控制自身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的微观经济结构,包括消费结构、消费倾向性等等,思考国民经济发展背景下宏观经济调控对企业内外所产生的各种影响。再者,我国社会企业也应该清晰认识到在宏观经济管理过程中企业包括行业内是可能存在诸多不合理的产业经济结构问题的,为此我国需要基于宏观政策取向将企业微观经济需求面转向供应面,基于长期制度性因素来优化新常态经济发展背景下的经济结构内容优化,实现经济发展方式从传统的要素驱动逐渐向创新要素驱动转化,利用宏观调控下的企业经济与市场经济稳增长刺激企业技术进步,利用政策长期调配企业的专属管理政策,实现企业基于宏观经济学指导下的供给角度“经济结构持续调整”[2]。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宏观经济学背景下的宏观调控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它也指导企业利用不同的经济管理手段来调整自身微观经济结构,实现社会企业与国家经济的相互平衡与平稳推进,全面弥补市场调节缺陷,解决国家宏观经济调控过去所存在的诸多弊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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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引言
宏观经济学是经济与管理类本科学生必修的专业基础课,在经济与管理类专业的教学中历来受到重视。普通高等院校由于自身教学资源和生源情况的限制,必须在教学目标和教学方法上进行合理的设计才能实现良好的教学效果。在现有条件下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才能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并为以后经济管理各专业课程的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是许多普通高等院校经济与管理类教师以及教学管理人员共同关注的问题。阮守武认为西方经济学的教学最重要的是教会学生像经济学家一样思考。对于经济学专业的学生而言,最主要的目的并非是掌握前人的理论和观点,而是要学会经济学的思考方式,能够像经济学家一样运用经济学的分析范式来进行思考和解决实际问题。同时,他认为教学目标是选择教学手段和方法的依据,明确了教学目标才能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去实现它[1]。方福前认为西方经济学的教学主要是教给学生经济学原理和分析问题的方法[2]。
他认为在教学中仅仅教给学生西方经济学的假设、核心概念和分析方法是不够的,在教给学生分析方法的同时还要让学生具有研究实际经济问题的能力。成新华认为宏观经济学的教学目的不是仅向学生传授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能力的提高依赖于创造性思维的培养。这就要求教学以一定的创造性思维为基础,同时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3]。要使宏观经济学研究性教学达到目标,需以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数据资料为基础,以教学团队形式和教师的科研来推动实施,要重视指导学生掌握研究经济问题的方法,引导学生学会观察问题并改变错误的认识,要关心学生学习并为之提供必要的认知条件。郭南芸认为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具有研究能力的学生是高校经济学教学的培养方向[4]。她在研究产业经济学的教学中提出,经济学教学中应该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要针对学生的学习需求,以专题式教学启发学生思考,在教学中鼓励学生演讲、讨论,挖掘学生的潜能,以案例分析激发学生兴趣,以课程论文培养学生系统分析的能力。
1普通高等院校宏观经济学课程教学现状
宏观经济学课程的学习一般安排在微观经济学课程之后,以经济和经济管理学科本科生为授课对象的宏观经济学课时数一般为50~60,根据笔者掌握的资料,课时数最多的院校为64(渤海大学),最少的为48(内蒙古工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大部分集中在50~56之间。完成微观经济学学习的学生已经具有一定的经济学基础知识,同时宏观经济学涉及到的一些内容可以经常从媒体上看到相关的报道。因此,相对于微观经济学课程而言,学生学习起来更容易入门。但是笔者在宏观经济学课程的实际教学过程中发现,学生学习的难度并不比微观经济学低。这一点从期末考试成绩情况就能看出来,宏观经济学课程的期末平均成绩与微观经济学的平均成绩水平基本相当,通过查阅对比过去5年的成绩,笔者发现内蒙古科技大学经济和管理学学科每一届学生的微观经济学平均成绩与宏观经济学平均成绩差距都在2.5分之内。
1.1教材的选用与学生学习能力不匹配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的学习能力相比重点大学有一定差距。但是,现在各个普通高等院校在选择教材的时候都要求选择各种规划教材,而这些教材往往是重点院校乃至名牌大学的教师编撰的,编撰之初是针对本校学生的学习需求的。按这样的教材进行教学,要求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掌握教材所包含的知识点,超过了一部分学生的学习能力范围。
1.2学生对课程模糊的感性认识造成学习困难由于日常的媒体接触可以了解到一些零散的甚至似是而非的宏观经济学知识,学生较容易接受基本概念的同时,也在学习该课程之前就有了初步的想法,这反而不如学习微观经济学课程的时候从一张白纸开始更容易展开教学活动。媒体报道中使用的大量名词,甚至政府报告中使用的各种词汇,和课本上的叫法大相径庭。学生学习并在实际中印证宏观经济学知识的时候经常会发生困惑。例如笔者在教学中经常遇到学生询问这样的问题:“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是不是就是课本上所说的扩张性货币政策?”而且,很多学生反映学习过程中对现实越来越看不懂了,原来以为很明白的事情也不明白了,这些感受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1.3教师缺乏参与宏观经济学研究和实践的机会国外高校一般要求教师在毕业后必须有实际工作经验才能应聘,国内虽然近年也有这个趋势,但仅限于顶尖大学的个别情况。大部分普通高等院校的经济管理学科教师都是研究生毕业后直接进入高校工作的,本身缺乏实际经济管理的工作经验。同时,普通高等院校的教师也很难有机会像名牌高校的教师那样成为政府的顾问,从宏观的层面对经济有所了解。因此给学生传授的宏观经济学知识主要以书本知识和自己日常的阅读积累为主。从科研促进教学的角度来看,普通高等院校的教师申请政府资助的宏观经济学研究的课题难度很大,一般选择申请区域经济学、微观经济学、金融学等领域的比重要大的多。因此,通过这一路径来促进教师提高教学水平也是有难度的。
1.4教学条件有限重点大学依托自身学术、经费等方面的便利条件,经常可以举办各种讲座和论坛,邀请学术界、企业界和政界的人士进行演讲并同师生交流。这些活动很大程度弥补了本校教师在实践方面的不足,对于学生在经济学课程方面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但是,普通高等院校受学校经费以及学术环境的限制,很少有机会举办类似的活动,学生也很难通过这样的活动来获取课本以外的知识。另外,近年广泛推行的多媒体教学在普通高等院校的使用也受到硬件条件的限制。许多院校也配备了多媒体教室,但是往往因为经费原因,教室数量不足。有些教师难以排上多媒体教室,有时候为了平衡各个专业对多媒体教室的需求,给同一名教师一周中不同时间的同一门课程有的安排多媒体教室,有的安排普通教室。更多的情况是,在多媒体教室建设完成之后没有足够的经费维护,许多投影仪的灯泡寿命到了之后无法更换。因此使用多媒体教学,用影像资料来辅助教学等手段在普通高等院校实现起来也有难度。
2普通高等院校宏观经济学课程教学目标
宏观经济学作为一门经济学专业基础课,在普通高等院校教学过程中,教学目标与同属于西方经济学课程的微观经济学有所不同。
#p#分页标题#e# 2.1帮助学生学会像经济学家一样思考从第一门经济学课程开始,向学生传授经济学知识的同时,也传授分析方法,但最重要的目的还是培养学生以经济学家的方式来思考解决问题的习惯。按照斯蒂格利茨《经济学》的说法,这就是教会学生像经济学家一样思考。像经济学家一样思考是指遇到问题做出理性决策的4个步骤,这4个步骤依次是:明确机会集合;确定取舍关系;把机会成本、沉没成本和边际成本考虑在内,正确的计算成本;根据成本和预期收益,做出决策。
(1)明确机会集合其实就是明确什么是可能的,找出面对问题的可行解的集合。例如从北京去西安,可以乘火车、乘飞机、乘坐长途客运汽车,也可以自驾,乃至骑自行车甚至步行,但是不能坐船,因为坐船不是一个可行解,而前面几种就是这个问题所面对的机会集合。
(2)确定取舍关系就是明确不同选择之间的替代关系,由于任何决定的执行都面临着预算约束和时间约束的限制,所以在机会集合中选择一个选项意味着放弃其它一个或者几个选项。例如上述从北京去西安的各种选择中,选择坐火车就意味着放弃坐飞机,在做出决策之前必须明确每一个选项和其它选项之间的取舍关系。
(3)正确计算成本。正确计算成本要求将机会成本、沉没成本和边际成本考虑在内。机会成本是指将一种资源用于某种用途时,可供选择的次优用途可以带来的收益,这是一种资源使用的最真实的成本。例如,一个大学生上大学的成本并不仅是在大学中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支出,还应该计算上如果这个学生没上大学而去工作了,这4年可以获得的收入。沉没成本是指一项开支付出之后,不管做出什么样的选择都不能收回的成本,这种成本在决策的时候应该不予考虑。例如,花50元买了一张电影票,电影开演了发现非常难看。此时是否离开的决定不应该考虑50元的电影票,因为无论离开与否都不能收回了,此时仅仅需要考虑电影本身是否能够带来愉悦。边际成本是指专门为做某件事付出的额外成本。边际成本是用来和边际收益相比较的,也就是说有些选择必须要做出,只是说做到什么程度而已。例如一个人需要买一辆汽车,如果决定了要买,那么选择贵一点的汽车比选择便宜的汽车所付出的额外成本就是边际成本。是否应该付出这部分成本要看所获得的边际收益是否能够弥补边际成本。所以正确计算成本的方式是计算机会成本、忽略沉没成本,将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进行比较,最终得到支持这一决策的成本因素。
(4)根据前面计算出来的各种可行解的成本对比决策可能获得的预期收益,做出最终的决策。这4个步骤是经济学家面对问题做出理性判断的思维方式,也是帮助学生运用经济学知识分析问题的一个良好习惯。
2.2通过分析宏观经济问题来巩固使用经济学的方法分析问题的习惯从微观经济学课程开始培养学生使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来分析问题,经过一个学期的时间,应该对经济学的分析范式比较熟悉了。此时,再通过宏观经济学课程的学习,进一步巩固这种分析方法在分析经济学问题中的应用,就可以让学生能够比较容易地进入后面的专业课程学习。例如在货币政策内容的教学中,针对2010年下半年开始的物价上涨,引导学生在现有经济环境下对央行可能采取的货币政策以及原因进行分析。在分析的过程中要求学生用前述4个步骤阐述。
2.3进一步培养学生学习经济学专业的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对学生学习兴趣的培养在经济学入门的几门课程中尤其重要。只有在学习经济学之初激发出学生的学习兴趣,才不至于让学生在后面难度较大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学习中畏惧困难而逐渐丧失学习的动力。
3宏观经济学课程教学改革的实践措施
针对上面提出的教学目标和前述分析的普通高等院校宏观经济学教学的实际情况,笔者提出4条宏观经济学教学改革的实践措施。
3.1详尽讲解“像经济学家一样思考”的决策步骤要想真正贯彻斯蒂格利茨提出的像经济学家一样思考的决策步骤,必须理解很多专业的经济学词汇,了解一些相应的理论背景。大部分的内容在国内流行的西方经济学教科书中都是难以见到的,或者不做详细描述的,例如理性经济人的概念、稀缺的概念、沉没成本的概念等等。但是这部分内容的学习对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习惯非常重要,因此对于这些概念,在课程教学开始的阶段,笔者坚持安排4课时的时间来详细讲解“像经济学家一样思考”的相关理论和知识背景,并且通过一些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案例来向学生解释这种决策方法的理念,并让学生通过进行课堂案例分析(如前述的一个本科生上大学的成本分析)加深对相关概念的理解。这一做法固然会挤占原来的授课时间,甚至有可能减少原定的授课内容。但是,普通高等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应用型经济管理人才,学生掌握经济学的思维方式不仅比多学习一些经济学经典理论更加重要,同时也对以后学习更多的经济学和管理学理论有促进作用。所以这样的调整对实现教学目标是有益的。
3.2在教学分析中坚持使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学会并习惯于使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是经济学教学的目的之一,也是宏观经济学课程的教学目的之一。让学生学会并习惯使用经济学分析方法,从假设到经济原理的运用分析以及得出结论等都使用规范的经济学分析方法。学生这种习惯的养成可以通过教师的课堂引导来完成。教师在授课过程中,每一次分析经济案例,不论是教科书上的例子,还是教师准备的实际案例,都坚持采取规范的经济学分析方法来和学生一起分析。在一次次的分析过程中学生会受到教师的影响,将这套分析方法固化为自己的使用习惯。
3.3使用最新的现实案例进行案例教学现在学生生活在信息时代,特别是经济管理专业的学生比较活跃也关注现实经济问题。教科书上提到的经济案例大多发生时间久远,和他们生活脱节比较严重,难以引起学生的兴趣。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尽量使用最近发生的热点经济事件和正在发生的经济事件作为案例来进行案例教学和案例讨论。这种做法容易引起学生的兴趣,促使学生运用已有知识分析当前经济问题,推动学生学以致用。这种采取最新的现实案例进行教学的方式,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要求教师本身关注热点经济问题,注重新的经济资料的收集;另一方面,要求教师自己能够对经济问题有比较深入的分析,这样才能在分析中引导学生。此外,这种案例教学必须仍然使用“像经济学家一样思考”的决策步骤和规范的经济学分析方法进行,这在没有现成材料可用的情况下对教师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例如笔者在2011年春学期开始之前对宏观经济学教学案例进行更新,将我国2010年实施的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写成案例,加入了教学内容。在讲授奥肯定律的内容时,将美国出现的“无就业增长的经济复苏”作为新出现的情况加以分析,将这部分内容和经济增长理论中提到的“偏向资本的经济增长”进行联系解释。#p#分页标题#e#
3.4鼓励学生用公开的宏观经济数据进行一些初步的研究活动有目的的研究、有目的的收集数据和分析是应用经济学知识进行实际工作的一个良好的练习。学生在对真实数据的搜集和分析过程中更容易理解已经学过的经济学理论到底是如何从现实中总结出来的,也能够理解政府采取的各种经济政策背后都有哪些依据。虽然作为刚刚入门的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也许不能得到比较深入的结论,但是对于他们的学习也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学生为了让自己能够尽早完全理解这些现象,也更加有动力去学习新的理论和知识。在宏观经济学教学中一直使用的让学生分析的问题是计算国民经济各个组成部门在GDP中的比例以及变化趋势。要求学生运用国家统计局网站的数据和美国经济分析局(BEA)网站提供的数据进行计算,并对结果进行分析。对比的结果使学生非常容易理解为什么许多经济学家提出的要提高消费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以及为什么政府近年来一再强调要扩大内需增加居民消费等问题。必须要注意的是,这种研究性活动如果没有教师的指导和监督就很容易流于形式,而且现在信息技术发达,学生提交的结果有很大可能是互联网上得来的甚至复制或者简单修改别人的作业得来的。因此,对于这种作业的区别需要教师花比较大的精力。更加理想的方式是教师一定程度上参与到指导学生的研究性活动中来,例如笔者近年将以往习题课上一起做课后题的做法改变成了和学生在课堂一起进行计算和分析。由于笔记本电脑的普及率在学生中不断提高,以往在课堂仅有老师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演示的情况现在已经转变成了近一半的学生用携带的笔记本电脑和老师一起进行计算。教学实践中出现新问题的原因是有相当数量的学生Excel使用能力欠缺,不会使用函数和画图等功能,教会学生使用这两项功能往往要占据0.5课时。
【关键词】经济法律关系/要素/种类
一、经济法律关系概述
(一)经济法律关系具有强烈的国家思想性
经济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之一,它是由经济法律规范调整社会经济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公共管理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注:本文关于经济法的概念和本质的观点均来自王保树主编《经济学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这种关系是一种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经济法正是通过经济法律关系实现其对社会关系调整的职能的,它是经济法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具体法律形式。
作为法律关系的一种,它是一种思想的社会关系,属于上层建筑范畴,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相对于也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民法的民事法律关系来说,经济法律关系的思想性更强。我们知道,经济法是国家运用其能力而主动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的手段,其处处体现着国家的某种意图。如反垄断法,它与国家产业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关系密切,其要旨是从宏观上防止市场竞争不足,以保持经济具有相当的活力,提升本国企业和整个经济的竞争力。所以,它具有鲜明的政策性、灵活性和行政主导性特征。其他经济法律、法规(如反不正当竞争法)、财政金融法、外贸法等,它们均体现着国家的某种意图。所以,经济法确认和调整而形成的经济法律关系具有强烈的思想性,这种思想性是民事法律关系所达不到的。民事法律关系虽然也是思想的社会关系,它最直接地表现了生产关系,如财产所有权关系、契约就是生产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形象地说,民事法律关系是把经济关系的要求直接翻译成法律上的语言。也许正是如此,我国有学者曾提出民法属于经济基础,民事法律关系是物质的社会关系。这种观点虽然有些过激,但它在一定意义上揭示了民事法律关系思想性的弱度。
经济法律关系强烈的思想性不仅反映了政府“有形之手”与市场“无形之手”的互补性,更反映了政府对社会经济生活的积极参与、促进、监管,以及对在错综复杂的社会中被扭曲的民事生活的纠正。
但是,我们应同时注意到,经济法律关系强烈的思想性仍是以相应物质的社会关系为基础的。这就意味着,无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尤其是政府其主观性多大,都必须尊重和遵循相应的经济客观规律要求。如由反垄断法产生的反垄断法律关系,反垄断执法部门不能简单地、机械地照搬和理解反垄断法的规定,更不能意气用事,而应服从相应的经济形势要求。
(二)经济法律关系独具社会公共的经济管理性
经济法律关系区别于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就在于它是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管理关系。其中,经济管理性是经济法律关系同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之所在,而社会公共性是其同行政法律关系区别之所在。
首先,经济法律关系是具有经济管理性的社会关系。经济法律关系是由经济法加以确认和调整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经济法是政府干预经济之法,由此决定了经济法律关系必然是具有经济管理性的社会关系。这种管理性首先弥补了民法等传统法律部门的不足,并为恢复和维护其正常、有效地作用而营造良好的宏观环境和秩序空间。无论是宏观调控法所产生的经济法律关系,还是市场管理法产生的经济法律关系,它们都是具有经济管理性的社会关系。
其次,经济法律关系同时具有社会公共性。经济法律关系的经济管理是社会公共性的,换言之,并非所有的具有经济性的社会关系都可成为经济法律关系,它们必须同时具有社会公共性。所谓经济法律关系的社会公共性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运作和实现都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表现为政府及其经济管理机关以社会管理者的名义实施经济管理,这种管理是一种普遍性的措施,着眼于社会整体,而不是着眼于某个个体。因此,在某个具体的经济法律关系中,如工商管理机关依法查处假冒伪劣产品,虽然其表面上是针对某个个体,但其实质是为了整个社会经济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利益的保护。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谈及经济法律关系,必涉及其构成要素。普遍认为,任何法律关系都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组成,该三要素缺一不可。在某具体法律关系中,其中一要素发生变更,原来的法律关系也要发生变化。
分析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笔者认为,其意义还在于使我们更明晰某性质的法律关系的特性以及该法律关系运行的基本要求。对于经济法律关系而言,分析其构成要素,有助于我们认识了解经济法律关系的独具社会公共的经济管理性,了解到作为主体的政府及其经济管理机关的核心地位、其权力、其权力指向以及其行使权力的基本规则。
(一)主体。主体即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对于经济法律关系而言,则是指依法参与经济法律关系,并因此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政府组织、经济组织和公民。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具有以下特征:(1)政府及其经济管理机关具有主导性。经济法是体现国家干预经济之法,因此代表国家进行干预的政府及其经济管理机关在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中具有主导性。所谓主导性是指任何一种经济法律关系中,都必然有一方为政府或政府经济管理机关,另一方可能是某个经济组织,也可能为某个公民,而且,政府及其经济管理机关对经济组织或公民具有优先权,即政府及其经济管理机关在行使经济管理权时依法享有的职务上的优惠条件,如先行处置权、获得社会协助权、推定有效权等。(2)经济组织和公民具有独立性。经济法尽管是体现国家干预经济之法,但国家之干预是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充分尊重市场主体合法的前提下而进行的利益,政府及其经济管理机关行使经济管理权时应首先认识到相对方的独立性,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不是它们的附属,而是具有相对独立利益的个体。所以,经济组织和个人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不是被动者,有时甚至是主动者,他们有权依法对抗任何人、任何机关对他们合法权益的侵犯。(3)主体的法定性。经济法是体现国家干预经济生活的法律,因此,谁有权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什么时候参与经济法律关系,如何参与经济法律关系等均应由相关法律明定。这是保证合理干预的需要,反映了经济法是规范、确认国家干预之法的本质。这一点,对于政府及其经济管理机关尤为重要,它们必须严格依法干预。
(二)内容。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法律关系主体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它是任何法律关系要素中的核心。这是因为,法律关系主体能够做什么,怎么去做,会产生什么后果等均围绕权利义务而发,离开了权利义务,就不会有什么法律关系。对于经济法律关系而言,其内容是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其中,经济权利包含经济权力,即政府和经济管理机关以及社会经济团体在管理中的权利。
经济权力是基于经济管理机关或社会经济团体的地位和职能由经济法赋予并保证其行使经济管理职权的资格,其实质是经济管理职权。它具有如下特征:(1)主体的特定性,即行使经济权力的只能是依法成立的经济管理机关或社会经济团体,其他任何机关或团体无权为之。(2)权力的法定性或章程规定性。对于经济管理机关而言,其经济权力只能是明确法定的;对于社会经济团体而言,其权力则来自于成员的约定而表现为他们制定的章程。权力的法定性或章程规定性强调的是经济权力的行使必须严格依法或依章程规定,不能超越,否则构成权力滥用而要产生相应法律后果。(3)权力行使的积极性。任何权力的行使都具有天生的行使冲动性,因而权力的行使具有积极性。对于经济权力而言,它就是体现国家对经济生活的积极干预,所以,经济管理机关应积极主动行使其权力,它不采取不告不理原则,而是要经常发现问题,主动解决问题。对于社会经济团体也是如此,它应经常协调会员之间的行动与利益冲突。
(三)客体。法律关系客体是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如果没有客体,主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也就失去了依托。对于经济法律关系而言,其客体是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经济权利、经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关于经济法律关系客体,有不少学者认为包括物、行为、知识产权等。这种看法是极其错误的,它没有看到经济法的本质是确认和规范国家干预经济法这一点。经济法律关系客体只能是行为,而不能是物、知识产权等。
经济法律关系客体具有如下特征:(1)该行为是同国家干预经济有关的行为,无论是市场管理行为还是宏观调控行为,都是同国家干预有关的行为。(2)该行为必须是经济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这意味着国家的干预行为只能依法进行。(3)该行为是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依照经济法律、法规所为的行为,这意味着不是任何组织或公民的行为都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它只能是经济法所规定的组织和公民所实施的该法上规定的行为。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种类
经济法律关系可按不同标准予以分类。通过分类,可以明晰不同法律关系表现形式的不同,其适用法律规则有异,其运作要求不一。
(一)以经济法律关系内容为依据,经济法律关系可分为宏观经济管理法律关系和市场管理法律关系。
宏观经济管理法律关系是依宏观经济管理法而产生的具有国家宏观调节和控制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它又可以分为计划法律关系、财政法律关系、金融调控法律关系、产业政策法律关系、物价法律关系等。宏观经济管理法律关系的确立和运行具有宏观性、指导性和政策性。
市场管理法律关系是依市场管理法而产生的直接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为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它又可以分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关系、反垄断法律关系、其他市场管理法律关系。市场管理法律关系的建立和运行具有微观性、直接监管性和严格法定性。
(二)以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单方是特定的,还是双方是特定的为标准,可以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关键词:宏观经济数据;电解铝长江月均价;线性回归
中图分类号:F4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3) 24-0000-01
一、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关注国家定期的一些宏观经济数据,例如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PMI(采购经理人指数)等,因为这些反映通货膨胀或紧缩程度,以及经济发展或衰退变化趋势的指数,从宏观上反映了当前社会经济运行情况。那么社会经济结构中某一特定行业与这些经济数据所反映的宏观经济走势关联度如何呢?本文利用PPI、PMI、CPI等经济数据,以构建多元线性回归模型为尝试,以期从中发掘各经济数据与电解铝价格走势的关联。
二、模型假设
假设在理想情况下,排除突发事件导致电解铝价格的大幅变动,电解铝价格走势只与PPI、PMI、CPI、新增贷款、广义货币量(M2)、伦铝(LME)现货价有关。
三、模型构建思路
四、结果分析
由Analysis of Variance表可知,F Value=43.05,Pr>F的值小于0.0001,远小于0.005,故认为y与x1,x2,x3之间具有显著的线性相关关系;由R-Sequare的值为0.7052可知该方程具有一定拟合度,样本观察值有70.52%的信息可用该回归方程解释。
由Parameter Estimates表可知,对自变量ppi,t的检验值为-0.95,Pr>|t|的值等于0.3448,大于0.05,没有通过检验,在回归方程中应去掉ppi;自变量PMI与CPI的Pr>|t|的值均小于0.0001,通过检验。SAS分析结果显示电解铝长江月均价与宏观经济数据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PMI(采购经理人指数)之间存在线性关联关系。
由Analysis of Variance表可知,F Value=5.91,Pr>F的值为0.0047,故电解铝长江月均价与月度新增贷款、广义货币量(M2)之间无显著线性相关关系,且R-Sequare的值为0.1768显示该方程拟合度不高,因此电解铝长江月均价与月度新增贷款、广义货币量(M2)数据之间无线性关联关系。
再运用上述模型检验伦铝(LME)现货价与电解铝长江月均价的线性关系。伦铝(LME)现货价回归方程中F Value=221.31,Pr>F的值小于0.0001,R-Sequar值为0.7981,显示伦铝(LME)现货价与电解铝长江月均价回归方程拟合度较高,且自变量t Value值为14.88,Pr>|t|的值小于0.0001,系数通过检验。
通过以上线性回归模型检验,发现宏观经济数据PMI、CPI、PPI、新增贷款、广义货币量(M2)中,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PMI(采购经理人指数)与电解铝长江月均价间存在线性关联关系,伦铝(LME)现货价与电解铝长江月均价线性关联度较高。因此,宏观经济数据PMI、CPI的表现,以及伦铝(LME)现货价走势对判断电解铝价格走势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尤其是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始有色金属类期货连续交易后,电解铝外盘走势与国内价格走势关联将更为紧密。
参考文献:
[1]胡良平.现代统计学与SAS应用[M].北京: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2000.
[2]WilliamD.Berry.线性回归分析基础[M].上海:格致出版社,2011.
[作者简介]姚成(1973.08-),男,天津人,经济师,研究方向:经济管理。
摘 要 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了相关财务经济关系的科学管理。当前社会经济形势下,坚持实践创新原则,构建会计与统计核算的一体化运行体系,实现财务核算的协调性发展,是促进国民经济科学发展的必要措施和有效策略。
关键词 财务管理 会计核算 统计核算 一体化体系
财务预算作为国民经济管理的重要工具,是采用会计与统计相结合的方法,针对社会经济运行过程中的数量关系,进行科学系统、协调统一的核算,它是社会宏观经济信息管理和决策的基础与核心。市场经济环境下,构建科学的会计、统计一体化核算体系,是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提高经济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
一、会计核算与统计核算间的联系
会计核算是以货币为主要量度,采用专业会计方法,针对国民经济组织的生产运行过程与结果进行系统全面地记录、计算和分析,定期编制并形成财务会计报告,为实现经济科学决策和宏观经济管理,提供可靠信息依据的会计活动。会计核算与统计核算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
1.会计核算是统计核算的基础
统计核算中的很多指标数据均来自于会计核算资料,统计核算所运用的复式计账方式也遵循了会计核算的借贷原理和权责发生制原则。
2.统计核算是会计核算的衍化
财务核算是国民经济管理的重要形式,能够反映社会经济成本投入与利润分配、流通资金等构成形式的运行状况、统计核算的基础信息是根据会计核算资料的宏观观察、分析和推断,统计核算来源于会计核算。
3.会计、统计核算互为渗透和借鉴
相对于核算指标来说,时期指标是统计核算的最基本指标,是统计核算的起点,被会计核算所反映。在核算方法上,会计成本核算中的移动平均法和加权平均法均来自于统计平均数理论。二者互为渗透和利用。
二、会计核算与统计核算的差异性
会计核算、统计核算作为国民经济核算的计量手段,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1.核算目标及原则的差异
会计核算目标主要是向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和经营成果等会计信息,反映经济运行状况,帮助决策层进行科学决策;统计核算则是运用系列统计指标,针对国民经济的相关财务进行全面、集中、综合地反映,为各种宏观经济分析、政策制定和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2.核算机制与方法的差异
会计与统计核算的管理机制不尽相同,会计核算资料往往属于分级管理,统计核算管理体制是为适应经济管理的平衡需求,采取以块为主的属地原则,掌握全部核算资料,形成总体核算。会计核算是通过设置账户,依据会计凭证采用复式记账方式对每项业务加以分类记录、汇总核算。统计核算则是运用综合指标法、动态数列分析法等来把握经济现象的总体特征,推断发展总体趋势。
3.核算配比与分类的差异
配比在统计核算中是建立在生产基础上的,它强调要保持中间消耗和总产出相结合,以保证准确反映当期经济活动与成果。会计核算要求在核算当期盈亏时,要依照各期间内的相关收入和费用进行正确配比,包括因果配比和时间配比。
企业会计核算主要按主管部门进行行业分类,统计核算则主要依照产业或产品类型进行分类。
4.核算计价和指标的差异
通常情况下,对于会计要素的计量往往采用历史成本计量,以实际成本作为资产计量的金额,采用实际成本计价,使核算具有客观性。统计核算对各种经济交易均以当前以市场价格作为估价基础。会计核算以经济利润作为经济效益的考核指标和企业最终目标;统计核算则根据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要求,以企业增加值作为经济效益指标或衡量企业对社会贡献的依据。
三、构建会计与统计核算一体化的必要性
作为社会经济的计量手段,在经济管理中,会计、统计核算的信息具有互补性,二者存在的内在联系为其协调统一提供了可能性,构建会计与统计核算的一体化体系,是推动现代社会经济管理水平的必然选择。
首先,实现会计、统计核算的一体化,是维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市场经济条件下,统计核算强调相关信息的及时概括性,会计核算强调信息的真实精确性,要实现经营决策的科学化,必须准确、及时、完整地获得各个方面的综合信息,必须强化统计核算与会计核算的协调性。
其次,实现会计、统计核算的一体化,可以提高统计与会计信息的管理效能,实现经济信息标准规范化。计划经济体制下,会计、统计核算作为相对独立的体系,造成核算信息的浪费和矛盾,淡化了经济核算的整体功能。为提高经济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实现经济管理的科学决策,必须加强会计、统计核算的统一。
四、实现会计与统计核算一体化的途径措施
国民经济核算由会计、统计核算综合组成。建构会计、统计核算一体化体系,必须以国民经济核算为主导,以综合平衡和宏观调控为杠杆,提高信息资料的共享程度,最终实现会计、统计核算的协调统一。
1.完善会计、统计核算一体化管理体制
当前形势下,要实现国民经济核算的科学性与高效性,必须根据实际需求,针对社会经济组织的运行状况和经济构成信息,制定和完善满足国民经济核算要求的财务收支统计制度或会计决算制度。运用相关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作为依靠和保障,推动社会经济管理水平的提高。
2.加强会计、统计核算信息一体化管理
现代经济管理的重点在于经营和决策。经济组织经营目标的规划决策是否科学准确,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统计核算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取决于决策者对与相关财务信息的会计统计核算资料的了解程度,加强会计、统计核算信息一体化管理,既能满足国民经济管理的需要,又能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运行和发展。
3.规范会计、统计核算的指标原则和行为
会计、统计核算的指标和原则是国民经济核算科学性的重要保障。构建会计、统计核算一体化体系,要在核算过程中保持核算指标,计算方法、核算原则的一致性,便于标准接轨。
4.培养会计、统计核算一体化复合型人才
构建实行会计、统计核算一体化,需要综合能力较强的专业型人才。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卢锋教授在《宏调的逻辑》一书中,对处于改革、转型、发展关键时刻的中国经济形势与宏观政策,以及新世纪15年来宏观调控进行观察思考,以期“对未来政策选择提供有益的启示”。
在卢锋教授看来,当代经济史就是有中国特色的宏观调控史,基本可用三句话描述:宏观经济运行“易热不易冷”;宏观政策运用“治冷难治热”;宏调工具选择“偏于宽泛化”。过去十年中国的房价乱象,以及实际汇率升值、货币过度扩张、宏调政策托市、供地垄断体制影响等房价增长的四大动因,只不过是中国转型环境下宏观经济调控矛盾与问题的剪影之一。
按照卢锋教授的说法,中国参与宏观调控的部门有十多个,堪称“九龙治水”。
宏调工具和手段多达30多种,在设计原理、目标对象、使用频率上多有差异,可分为货币政策、财政政策、汇率政策等“总量参数型工具”,货币信贷数量扩张的“银根”管理、城市建设用地供地的“地根”控制、对特定行业投资进行准入限制等“准入数量型工具”,主要针对通胀背景下农产品和房地产价格较快上涨采取的“产业调控型工具”,以及直接诉诸国家行政力量调控宏观经济的“行政干预型工具”等四类。
可以说,30多年改革实践持续探索的重大问题之一,就是如何通过宏观金融改革,建立新的以总量和价格调节为主要手段的宏调政策架构。而在上述“宏调目标过宽、宏调工具过泛、宏调部门过多”的模式下,与市场经济原则兼容度较高的参数性、总量性、间接性调节工具利用受到限制,导致汇率弹性不足和利率相对呆滞;准入性、数量性、行政性手段采用偏多,不同程度带来“宏观调控微观化”问题;更主要的是,宏调宽泛化、产业化、微观化延续时间过长,固化甚至强化转型期体制内残存的非市场性因素,反转制约市场配置资源机制的实现程度。
限制公权力早应成为市场体制的内在要求,但改革调整深化带来的是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寻租空间收窄以及利益之间的角力博弈。
“一些行政部门干预之手反倒越伸越长”,从自己部门利益出发,差异性与歧视性准入管制层出不穷并逐步蚕食微观产权与市场领域,这难免会抑制市场经济内在活力,妨碍充分发挥竞争机制作用,“由此产生体制转型不进则退的效应,会对市场主体的长期稳定预期产生不利影响”,也有可能造成宏观调控本身的混乱。
仍具较强集中性的转型期行政体制,存在正反馈效应的政策信号,再加上干部选用体制与地方竞争机制、城乡分割土地制度和“土地财政”等中国体制转型环境下某些特有的扭曲因素,使得宏观经济运行容易过度扩张,在改革开放前期20余年就至少三次发生。另一方面,识别判断经济形势和调控效果需要一定时间,还受到各类市场主体利益关系的微妙作用,对政策传导的途径和机理也尚未有清晰准确的认识。
事实上,在“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的国情制约下,观察2001年至2011年间统计部门初始与随后修正的特定年份GDP增长率数据,可以发现历年都是最初数据被低估,随后的确定值与普查数据调整数通常会提升调高,误差简单加总值达11.1个百分点。这种关键宏观统计数据“最初低估、后来调高”的“系统”误差,无疑会对识别与研判宏观形势引入系统偏差。